
《水浒传》读后感1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主要讲得是惊心动魄的农民反抗封建王朝的斗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
足智多谋的吴用,救弱济贫的林冲,抱打不平的鲁智深,仗义耿直的李逵……都令我敬佩。
但其中我最喜欢武艺高强的武松,武松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景阳冈经常有老虎出没,危害百姓。一天夜晚,武松来到景岗山,喝了十几碗酒,只身上了景阳冈。过了一会儿,果然一只大老虎跳出来,武松看了,就与老虎打了起来,他抓住老虎的头,往黄泥坑里一按,举起铁锤般的拳头,使出平生力气打了六七十拳,老虎最终死了。武松这一壮举,显示出武松的英雄气概。
从武松打虎这个故事中,我感觉武松勇猛过人,他那敢于挑战,为民除害的精神,让人们永远记住他。
《水浒传》读后感2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水浒传上晁盖、宋江、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与我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
现在,就让我来简单为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书中主要讲了梁上泊好汉的故事,如武松打虎,真假黑旋风,大破连环马等。
在这边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协力破青州”。里面大概的内容是孔明和孔亮进攻青州,可是在战争中孔明被活抓了,孔亮见势不妙,就去找宋江帮忙,宋江答应出手相助,于是人马会合把青州围的水泄不通。青州知府非常害怕告诉了呼延灼,于是呼延灼领了人马,出城摆开阵势,但最终还是被活捉了,呼延灼见情况不妙就加入了梁上泊阵营,这段故事告诉了我们只有团结,才能成功。
在这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吴用先生,因为在梁上泊的很多战域中是靠他的足智多谋才打胜的,他就是个智多星。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也要广学知识做个有用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3
恍惚中,我看见一个壮汉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衣着像古人,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像是搞服装秀的。我问他是不是搞服装秀的,他没有回答。
突然,我听到一阵低吼,马上后退了几步,只见一只斑纹吊睛猛虎从树丛后面向那壮汉扑来!那壮汉立刻一闪,躲过这一扑。之后,那老虎往后一掀,掀起壮汉所在的大石头,尾巴一扫,仍然没有碰到那壮汉。紧接着,壮汉的铁棍向老虎打去,却打到了树上,断成两半。壮汉急了,直接骑到老虎背上,碗大的拳头像雨点一般落在老虎的头上、脸上,终于,老虎不动了。终于我认出他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武松!
武松从老虎背上下来,一脚把老虎路踢得眼睛、鼻子、嘴巴都流出血来,老虎再也动弹不得。之后,武松向我走来,目露凶光,我害怕地揉揉眼睛,眼前的武松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敞开的书——《水浒传》。
《水浒传》是明朝的施耐庵写的,讲的是北宋时期奸臣遍布,很多人遭受奸臣高俅的陷害,落草为寇,渐渐形成了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大聚义。但是,好景不长,这一群人被朝廷安排征战反贼方腊,纷纷战死沙场,只有二十五人活到了最后。
我觉得,北宋时期奸臣当道,英雄无用武之地,林冲武艺高强,人又谦和,却被高俅骗入白虎节堂,判了重罪。宋江酒后写了一首诗,黄文炳说它是反诗,于是宋江被打入死牢,梁山好汉把他救了出来。这些人都有相同怀才不遇的经历,才会一起落草为寇,而现在,只要有才华的人就会崭露头角,例如,心怀天下的可以当总统,喜欢天文的可以当天文学家,写作好的可以当作家……我们真是遇到了一个好时代!
《水浒传》既是好汉们的赞歌,也是好汉们的悲歌,为什么是赞歌呢,因为他们行侠仗义,兄弟情深。为什么是悲歌呢,因为他们一百零八人都以悲剧收场。我希望《水浒传》这样的故事不要在现实中发生。
《水浒传》读后感4
《水浒传》故事情节,事态的变化常常让人意想不到。认真品读《水浒传》,才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忠孝义”。孝:梁山英雄身上不缺乏对父母的孝。
李逵思母心切,便回家背老母,没想到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怒杀四虎。这是危险呀,是对母亲的孝给了他力量。还有当武松得知武大郎是被潘金莲毒害的,为了替哥哥报仇,于是就割下潘金莲的狗头,掏出其五脏六腑;杀了西门庆;获罪被流放孟州,也在所不惜。忠:他们有对国家社会忠心。宋江宁愿死也不愿意让李逵造反,李逵几次想起兵造反,都被他阻止了。宁可朝廷负他,他忠心不负朝廷。这“忠”还有林冲的妻子被高俅的儿子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义:为了朋友兄弟,赴汤蹈火,舍命相助、同生共死。何其伟大的“义”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而梁山好汉个个义胆包天。《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文学名著。
《水浒传》读后感5
我的《水浒传》已经变得皱巴巴的了,因为看的次数太多了。书里的故事,什么闹华山、曾头市、计赚卢俊义、大名府、李逵下山……个个都很精彩,更好看的是人物,有力大如牛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有为名除害的武松,醉打蒋门神;还有粗鲁的李逵,还当了官……数不胜数,他们都加入了梁山,当了好汉,每次看我都想进去和他们一起,除了奸臣,为名除害。我觉得武松打虎最精彩,武松喝了十八碗酒才上冈,还真有老虎,武松几下就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厉害,老虎被他打的只剩一口气了。水浒传真引人入胜,不过只有多读多看才能领悟到‘精髓’,不能只看故事,这样才能看到好汉们,嫉恶如仇的内心!
我喜欢史进,他武功很高,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我还崇拜他有个不普通的师父,很特别,他的师父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史进是个好心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很受启发。书中描写的是宋朝时期水泊梁山108位好汉的故事。很多英雄人物个性鲜明,讲情讲义,本领高强,英勇善战,让人印像太深刻了,比如林冲、鲁智深、武松等。
林冲本领高强,是当朝八十万大军的总教头,但受尽了小人高太慰的陷害,开始虽忍辱负重,但最终还是反了朝庭上梁山当了好汉。
花和尚鲁智深力大无比,能图手拔起高大的杨柳树,感觉他很粗鲁,但他可是个粗中有细,足智多谋的人。当街打死了坏人郑关西,说人家是装死,不紧不慢的扬场而去,化解了自己当街被抓送官的危机。可见他遇事多么的从容镇定,换作一般人早吓死了。
还有打虎英雄武松,真是胆大包天,一人上了景阳岗,遭遇了大老虎,他奋力搏击,赤手空拳把吃了很多人的大老虎打死了,替当地老百姓除了一大害。
小说中英雄人物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也很多,总体来说,告诉我们为人处事要善恶分明,有情有义,做个有血有肉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7
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个个是英雄,个个是好汉,个个充满义气,他们的情谊,是谁也不能拆散、分裂的。这就是施耐庵写的《水浒传》。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写了腐败的官吏们欺压百姓,人民叫苦不迭,以宋江等人为首的一百零八的好汉齐聚梁山泊,拯救百姓,消灭叛军,但最后被小人谋害的故事。这本书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他们有的神机妙算、智慧超群,有的攻无不克、鲁莽冲动,有的仗义疏财、公平公正,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特点——讲义气。
他们的一起可不像我们,有时候兄弟作业不会做,第一时间帮忙,而梁山泊的好汉们之间的义气,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帮助兄弟。例如宋江被打入死牢,在执行死刑那天,李逵手持双斧杀了数十人,把宋江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自己却受了伤。还有一次宋江被清风寨正知寨刘高逮住了,当时身为副知寨的花容不顾生命和官职,救了宋江。
《水浒传》中能学习的有很多,机智勇敢、忠心耿耿、知错就改等等。可我认为,最要学的,是梁山好汉的那种义气。我们不需要想梁山好汉那样为兄弟、朋友付出生命,也无需在考试时给别人抄答案,我们只要在别人有困难、需要帮忙时帮助他,讲义气这件事其实很小,例如在同学生病时,帮他送去作业;朋友碰到了难题,为他耐心讲解;下雨时,有人没带伞,和他一起用伞……
不止梁山好汉,“义”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也很常见,抗日期间,我们中国出了多少讲义气胜过生命的子女呀!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掩护大部队转移,英勇跳崖;杨靖宇,孤身战斗,忍着饥饿,顶着寒风,最终牺牲,敌人剖开他的胃,发现他的胃被饿得变形,里面只有棉絮和草根;赵一曼,忍受酷刑,坚决不出卖组织。这是多么令人惊叹的义气呀!
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后代,我们是炎黄的子孙,我们要继承上一代这种讲义气的精神。《水浒传》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记录梁山好汉的义气传,希望我们能把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水浒传》读后感8
一个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英雄;一个见义勇为、打抱不平的好汉;一个力大无穷的勇人……鲁智深就是一个这样的人!看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我才真正的领略到这位英雄的侠肝义胆!
他是经略府的提辖官。官虽不大,可人却长得壮实、魁梧!他生得身长八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头裹芝麻罗万字顶头巾,脑后两个太原府纽丝金环,上穿一领鹦哥绿丝战袍,腰系一条文武双股鸦青绦,足穿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这几句话,就把这位大英雄的形象描写的栩栩如生!
他爱替人打抱不平。正如书中那样:他因为看不惯镇关西对待金家父女的无礼,便故意去他的肉铺刁难,后来又因镇关西的一次顶嘴从而引发了两人的“战争”。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充分表现了他见义勇为、嫉恶如仇的人品!第一、二拳也许是因为他实在看不过去镇关西欺负人的表现,所以这两拳纯粹是为了金家父女和那些受过镇关西欺负的人打抱不平;可第三拳就完全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感爆发了!
因为他的三拳打死了镇关西——郑屠。因为要逃命,所以剃发为僧。可他却不守寺中规矩,一心向往寺外的安宁生活,所以依然私底下背着长老喝得酩酊大醉。因受不了寺内的吃斋念佛而偷偷跑下山去——大口喝酒吃肉!这充分说明了他向往自由,向往山下自由生活的心!
因不守寺规,而被长老罚看守果园。又结识了一群小泼皮。因为野餐碰上乌鸦,泼皮们正准备搬梯上树掏鸟蛋,忽见鲁智深两手抱树,把柳树连根拔起!这不得不说明他力大神勇!
做朋友最重要的就是一个“义”字,自从林冲吃了官司,他就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林冲会经过野猪林,后来又帮助林冲安然无恙的被押送到地方!这不正说明了他为朋友两肋插刀吗?
鲁智深的品质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水浒传》读后感9
这个下午,太阳惶惶的,风掀开踱着暖橘色的窗帘的一角,在不经意间惊扰了婆娑的树叶,我仰起头,只感到欣欣的辉光里流淌着低缓的弦歌;我沉浸在《水浒传》营造的权谋世界里,随着发展,仿佛我也是书里的一部分。
《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和它的缘分跨越了十多年,它伴随着我一路成长,给我了很多感悟。
在我幼儿时,每天晚上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水浒传》的故事。那是我一天最期待的时刻。我穿着睡衣,躺在床上,伴着昏黄慵懒的床头灯,嗅着妈妈头发茉莉花淡淡的味道,听着妈妈柔柔的语调中演绎的一个又个曲折离奇的故事。我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我的面部表情随着故事情节不断变化着。
听到宋江怒杀阎婆惜,便连连叫好;可后来他畏罪潜逃途中还组织清风寨人马打青州、杀死百姓无数、以毒计逼迫秦明反叛,又组织大批人马逼上梁山,便觉得是个市侩性子。
那时候读水浒传,不过是如同跟着主人公打怪升级一般的故事,甚是有趣,在我小小的心灵里种下一颗嫉恶如仇的种子,培养了对文学的兴趣。但是没有细读,遂当坊间传说一笑置之。
在上小学时,读到了《水浒传》里的精彩章节“宋公明私放晁天王”:晁盖打劫了生辰纲以后,官府四处捉拿嫌犯,白胜由于撑不过受刑而供出了晁盖等人,官府准备立刻去捉拿晁盖,宋江得知后,及时报告给晁盖,晁盖才得以做好准备,逃脱官府的缉捕。
那时候粗略一读,觉得他十分得讲义气,果然是仗义疏财的典范,便添了一点好感。自那之后我才悟到了《水浒传》的精彩之处:领略到了人物形象的生动迷人。
比如在那时候眼里的宋江就是一个济弱扶贫的英雄。我暗暗对他的讲义气的性格而心生向往。
与此同时我在读《水浒传》的同时也产生了疑惑:为何在武松在同等待遇之下,会选择投奔宋江麾下;宋江与卢俊义生来敌对,而又为何倏地交好?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转眼间上了初一,而《水浒传》成了必读书目,必须细细品味。这时候随着阅历的丰富,对原著中的宋代末年的风土人情、工具器皿有了浓厚的兴趣,这些收获都不是儿时能领悟的,我想这也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奥妙之处。
比如我在读《水浒传》的过程中又产生了几点疑惑:明明宋江一开始心怀起义的抱负,后来却轻易地被招安;晁盖临终时为何弃宋江这种谋略人士,反而想扶卢俊义为大当家?
这一系列的疑问迫使我从书中得到了一个与童年英雄形象截然不同的一个结论:骨子里他却是个自我评价极高、极为高傲的人。逢人便拜只是他以退为进的权谋之术,与兄弟结义同上梁山,其目的不过是只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先聚集自己的精兵强将,再依靠他们为朝廷效忠。宋江对于其目标的坚持,是一以贯之的,一直都没有动摇过。这一点可从“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里体现。
所以晁盖不愿选宋江当下一任大当家,很可惜的是他的兄弟们终负了他的心愿。
在这段时期,我眼中的《水浒传》是变成了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里面有很多内容都影射了社会现实,讽刺了朝廷统治。《水浒传》在初中的时候给我带来最大的影响就是让我具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夜幕降临,整个天空像蒙了-层轻薄的黑纱,万物在这样的夜色下有了一种朦胧美。透过窗子,看见小区外的饭馆儿里拥挤着熙熙攘攘的人,谈论着俗世的家长里短,过着烟火气的生活。我静静地合上书,伸展下脊背。把《水浒传》放回书架,感慨着:书,常读常新。不同时候读,会读出不同的内容。
水浒,悲剧的开始与结束,却洋溢着那个时代的一腔热血,是千百年来不灭的灵魂,代代相传,如果可以,我也想做那一百单八将之一……
《水浒传》读后感10
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成了莎士比亚一句家喻户晓的名句。读书,就像每天吃饭一样重要,那么,我现在给你推荐一本好书吧!
我读过的书并不少,但是对于元末明初作家施耐庵所描写的一部关于官迫民的小说《水浒传》尤其欣赏。这是一部章回小说,写的是以宋江为主的一百零八为英雄好汉奋力抵抗官压迫人民的一场运动,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
文中着力描写了林冲,武松,鲁智深等角色,作者写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写了一百零八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感觉比《荡寇志》好看多了。很喜欢文中性格鲜明的人物,看着简单粗暴的鲁智深,正直的武松以及活跃的时迁……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武松,从故事中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勇敢,正直,爱憎分明,敢作敢当,有恩必报的人。在文中还有很多像武松一样品质的人,他们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水浒传》,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像宋江一样助人为乐讲义气,还要学习梁上英雄们惩恶扬善的精神。
怎么样?听完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了解这本书呢?
《水浒传》读后感11
今天,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有很多比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小李广花荣、智多星吴用、还有公孙策。
我十分佩服里面的小李广花荣,他箭法是一级的棒,几乎是百发百中,我要能有这样的本领那就好了啊,还有豹子头林冲他的枪法很厉害,宋江他为人善良帮助平民百姓,除掉恶官,吴用他才华智商很高,计策多多,所以才得到了智多星的号称,公孙策精通法术,打过了许多会法术的恶霸。水浒传真是太精彩了,有梁山伯108英雄好汉为民除害,为百姓造福,各个武艺高强,里面有潘金莲和西门庆害死了武大郎,武二郎——武松,杀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为武大郎报了仇。我也不多说了,要想更加了解108位英雄好汉,你也来看一看《水浒传》吧!
《水浒传》读后感12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又被我看完了一遍。这回我慢慢地读,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及时雨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鲁莽粗野的李逵,这厮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分青红皂白,总是说骂打在一块儿,结果还差点不是傻笑就是大笑,可是他却又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这一点尤其佩服。
试想,假如让他们来到我们身边,相信没有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么魁梧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那就是他在那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点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都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少不更事的时候,经常肆无忌惮的到邻居家吃东西,没有礼节,没有拘束,仅有欢乐。邻居家的小弟弟此刻此刻和我的感情和原先一样好。只可是由于我们家搬家了,所以此刻中间那对于小弟弟来说很长的路,就像一条河,让我和原先的邻居的感情隔在了河的两岸。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地少了一份爱,一份极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只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到木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却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13
这个疫情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主要讲述的是宋朝年间,一心想被朝廷招揽的宋江带领着其他107个梁山好汉先征田虎、再征王庆,后征方天定,虽然取得胜利却损失惨重,最终皇帝给他们封官进爵,但是因为宦官奸臣当道,他们下毒害死卢俊义,宋江、李逵也惨遭毒手,好汉们有的辞官回乡,有的甚至自杀身亡,结局惨淡!
里面人物形象众多,每一个好汉都是“义”字当头,侠肝义胆。里面有神箭手花荣、足智多谋的吴用、飞石打人的张清、擅长水性的张顺、擅用钩镰枪的徐宁、打虎英雄武松……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公孙胜,因为他会法术,金木水火土五行均是他所擅长的。他有一次与乔道清斗法,乔道清擅长水性,与五行均擅长的公孙胜相差甚远,最终公孙胜毫无悬念地取得胜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受到做人要讲义气,但是我并不认同宋江的做法,因为朝廷奸臣宦官当道,一心想要投靠这个腐败的朝廷,导致兄弟们死的死,伤的伤,归山的归山,终归是白忙活一场,还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他的方向出了问题,所以我们在选择目标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确,正确的目标才能引导我们做正确的事情。
《水浒传》读后感14
一页页发黄的纸,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记录了大宋王朝时期宋江一伙的故事!
在一百单八个好汉当中,我喜欢李逵的耿直、入云龙公孙胜的神通广大、宋江的仁义、小李广华荣的神箭,还有义勇的大刀关胜、飞檐走壁时迁、托塔天王晁……但我最爱他们的精神--忠义。
国家有难的时候他们冰释前嫌、不顾一切地冲在前线。在征服河北田虎的战争中,李逵、鲁智深众人被乔道清抓获后。乔道清试图将他们劝降,但他们誓死不从!这就是一条热血好汉对国家的“忠”。兄弟有难时,不惜一切解救兄弟。朱仝义释宋公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就是情如股肱的兄弟之间的“义”。梁山好汉用行动证明,他们顶得起“忠义”二字!
梁山好汉还有另一种品质:打抱不平。虽然他们经历了炮弹,箭矢,也被奸官、污吏的暗算过,但怎么也打消不了那一颗赤子之心。鲁智深为金翠莲父女打抱不平,李逵听说宋江夺了刘太公的女儿,一气之下回到山寨砍断杏黄旗...因为他们对处于水深火热的普通百姓有一种亲近、怜悯的心情,他们为全天下的百姓打抱不平!
《水浒传》中的好汉们虽然到后来结果不同,但他们的心相同,都有一种情怀,一种忠义情怀!
《水浒传》读后感15
暑假里老师布置我们必须读完三本书,其中一篇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以前我看过四大名著的《三国演义》、《西游记》,我最讨厌看《红楼梦》,总觉得这是女孩看的,也不太喜欢看《水浒传》,总觉得里面的人物都是一些草莽之辈。经过了半个暑假,我终于把《水浒传》啃完了,好辛苦!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令我的看法有了一个大改观。《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他们却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如今的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出一种正义感,面对不良现象要勇于站出来指出。还有,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其实我们如今的社会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16
《水浒传》是靠搜集了北宋末期以及时雨—宋江为首的108大将受官府所逼,都被逼上梁山,成为梁山的108大将,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
这本书写的特别好,好在哪呢?这本书写了许许多多那些胸怀大志却被官府所逼的人,“人生是不公平的,凭什么官府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我们却只能被他们冷嘲热讽,我要上梁山,去做一个拥有自己命运的人。”
这本书还有一个好,性格好,每个人物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性格,比如说:李逵,特别好战,宋江,特别沉稳,武松,特别勇敢,林冲:嫉恶如仇,充满了正义感。每个人的外貌都描写的栩栩如生,让人看了心里就能浮现出他们的身影。这些人物的奇可不止这么一点点儿,梁山有108大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绰号,“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每个人的绰号都代表着自己的个性,梁山的108好汉,都是被官府所逼的走投无路才聚集在一起的。
作者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说明那个朝代的黑暗,官府们只想着权势,几乎都没有人性了。
好了,听了我说这么多,那就快点去阅读吧!它比你想象的更精彩。
《水浒传》读后感17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最好的诠释。
《水浒传》是一本好书,它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它深刻地反映出哪里有欺压哪里就会有反抗。
《水浒传》读后感18
《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结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义”字当头;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义”字当头。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水浒传》英雄中:李逵。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李逵这一角色的刻画,长相黝黑粗鲁,小名铁牛,江湖人称“黑旋风”,排梁山英雄第二十二位,是梁山步军第五位头领。宋江被发配江州,吴用写信让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宗照应。李逵这时正是戴宗手下做看守的一名小兵,就和宋江认识。
戴宗传梁山假书被识破,和宋江两人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率先挥动一双板斧打去,逢人便杀,勇猛无比。上梁山后,思母心切,就回沂州接老母,翻越沂岭时老母被老虎吃了,李逵生气杀了四虎。招安时,李逵不愿受招安,大闹东京城,扯了皇帝诏书,要杀钦差,还砍倒梁山泊杏黄旗,要反攻到东京,为宋江夺皇帝位子,多次被宋江制止。
李逵受招安后被封为镇江润州都统制。宋江饮高俅送来的毒酒中毒后,想到自己死后李逵肯定要聚众造反,怕坏了梁山泊的忠义名声,便让李逵也喝了毒酒一块儿被毒死了
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虽然已经没有了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水浒传》读后感19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并且有很大成就的长篇小说。在中国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它的作者分别是施耐淹和罗贯中。
这洪太尉独自一个,行了一回,盘坡转径,揽葛攀藤,大约走了数十个山头,三二多里路,脚酸腿软,正走不动,口里不说,心里却在想道:“我是朝廷贵官公子,在京师时重茵而卧,列鼎而食,何来穿草鞋,走这般山路!只他天师在那里,却叫下官受这般苦!”又过了一会,只见山凹里起一阵风,风过处,想那松树背后奔雷也似吼一声,扑地跳出一个吊睛白额锦毛大虫来,只见大虫望着洪太尉左盘右旋咆哮了一回,就往山下跑去了,这时洪太尉叫到:“皇帝御限,差俺来那里,叫我受这般惊恐!”当我看完这一回的时候,我感觉到洪太尉的性格,就在这一段被作者表达的如此完美,洪太尉他的性格暴躁,没有耐心。
在我看来没有耐心是成不了事的,反而还会惹祸,在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耐心和平静。耐心会让人觉得你这个人十分地会去包容别人,体谅别人!平静会让人觉的你是一个镇静的人,在最慌乱的时候不会慌忙,是一个让人感觉很有安全感的人。反而洪太尉在这个故事中给人的感觉恰恰相反。
读了水浒传第一回我明白了,做人千万不要急切,太过于急切反而无事可成!
《水浒传》读后感20
《水浒传》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吸引我急不可待地去探寻、汲取、欣赏、感悟他的魅力。
听爸爸说,初次与《水浒传》见面,我只有九个多月,我和他可以说不打不相识,一见面就狂啃狂撕,那“吱~吱~吱”的撕纸声,逗着我笑个不停,只要一看到《水浒传》,我更哭闹着啃撕,非把他五马分尸不可,爸爸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把《水浒传》藏了起来,不让我们见面了。
直到我5岁时,看见爸爸在闲暇之余手不离《水浒传》,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便缠着爸爸讲《水浒传》。“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那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降伏了我,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捧着《水浒传》要求家人读给我听,为了练武松的铁砂掌,我每天跑去米缸里猛戳小手,指头戳破了直流血,爸爸只好把《水浒传》又藏了起来,不让我们见面。
今年的暑期,我在家中的书柜里发现了他,打开《水浒传》,一百零八个好汉各具特色,栩栩如生,看看李逵的外貌描写:“不搽煤墨浑身黑,似着朱砂两眼红。力如牛猛坚如铁,撼地摇天黑旋风。”一个凶神恶煞般的黑大汉已经站立在我眼前,再看看公孙胜:头绾两枚胡松双丫髻,身穿一领巴山短褐袍,腰系杂色彩丝绦,背上纹古铜剑。白肉鞋衬着多耳麻鞋,绵囊手拿着鳖壳扇子。八字眉,一双杏子眼;四方口,一部络腮胡。精彩的人物描写增添许多神韵,更让我回味无穷,只要一看《水浒传》,更忘了时间、忘了吃饭、忘了睡觉……
《水浒传》穿越漫漫的历史长河,至今依旧闪耀着光芒,这就《水浒传》神奇所在。
《水浒传》读后感21
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奸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秽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水浒传》读后感22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童回小说。里面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比如武松、宋江、卢俊义、吴用、关胜……他们都有自己绰号,例如双枪将董平、赤发鬼刘唐、黑旋风李逵、九纹龙史进、船火儿张横……
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黑旋风沂岭山杀四虎》这篇文章。
黑旋风李逵和母亲回转梁山,走了许久,母亲口渴了,要李逵打点儿水喝。李逵安顿好母亲后,去庙里找了个香炉,洗干净,打了水,回去,一看,惊讶了;看见一团血。还有几只骨头,他拿着刀,来到一个洞口,看见几只老虎,正在吃母亲的肉,李逵大怒,一下子杀死了那几只老虎,两只大虎出来,看见李逵,急忙扑了上去,搏斗了几回合,李逵又杀死了两只大虎,为母亲报了仇。我觉的李逵是一位孝顺的人,虽然他杀人不眨眼,但他有一颗孝心。
知识无止尽,探索无修止。让我们一起去读更多的书,充满更多的知识,用心去感受书中每一位人物。
《水浒传》读后感23
天下(事)莫易于说鬼,而莫难于说虎。无他,鬼无伦次,虎有性情也。说鬼到说不来处,可以意为补接;若说虎到说不来时,真是大段着力不得。所以《水浒》一书,断不肯以一字犯着鬼怪,而写虎则不惟一篇而已,至于再,至于三。盖亦易能之事薄之不为,而难能之事便乐此不疲也。
写虎能写活虎,写活虎能写其搏人,写虎搏人又能写其三搏不中。此皆是异样过人笔力。
吾尝论世人才不才之相去,真非十里、二十里之可计。即如写虎要写活虎,写活虎要写正搏人时,此即聚千人,运千心,伸千手,执千笔,而无一字是虎,则亦终无一字是虎也。独今耐庵乃以一人,一心,一手,一笔,而盈尺之幅,费墨无多,不惟写一虎,兼又写一人,不惟双写一虎一人,且又夹写许多风沙树石,而人是神人,虎是怒虎,风沙树石是真正虎林。此虽令我读之,尚犹目眩心乱,安望令我作之耶!
读打虎一篇,而叹人是神人,虎是怒虎,固已妙不容说矣。乃其尤妙者,则又如读庙门榜文后,欲待转身回来一段:风过虎来时,叫声“阿呀”,翻下青石来一段;大虫第一扑,从半空里撺将下来时,被那一惊,酒都做冷汗出了一段;寻思要拖死虎下去,原来使尽气力,手脚都苏软了,正提不动一段;青石上又坐半歇一段;天色看看黑了,惟恐再跳一只出来,且挣扎下冈子去一段;下冈子走不到半路,枯草丛中钻出两只大虫,叫声“阿呀,今番罢了”一段。皆是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遂与后来沂岭杀虎一篇,更无一笔相犯也。
但是我却和金圣叹有不同的看法。
金圣叹的这篇颂扬文字,把施耐庵吹得太响、捧得太高了,不但言过其实,而且逻辑混乱。他说:世界上的事情,最容易说的就是鬼,最难说的就是虎。因为鬼谁也没见过,可以信口开河,而老虎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有其突出的性格形状,不能瞎说。所以《水浒传》中从来不写鬼,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写打虎(武松打虎、李逵杀虎、解珍解宝捕虎)。而且三次打虎,各有特色,都不雷同。
其实,这是偷换了大前提的诡辩术。你想啊,鬼虽然谁也没见过,难道老虎就是人人都看见过的么?宋元时代,老百姓还没有动物园可进,除了猎人和偶然遇见老虎伤人的旁观者、幸存者,谁又能看见活老虎吃活人呢?那时候,就是做成标本的死老虎,也不是人人都能够看见的。尽管施耐庵先生曾经在杭州当官,后来终生定居苏北,我估计他很可能连标本也没看见过,更不用说是活老虎吃活人了。
我小时候听老师说:施耐庵写武松打虎,是先请一个画家画一只老虎,挂在墙上,天天琢磨老虎吃人的神态,所以写得这样生动。这话我就不相信。画家如果没有看见过老虎吃人,能画得活龙活现么?就算他看见过老虎吃人,也画出来了,但那既不是动画,更不是电影,施耐庵看见的,依旧是静态的死老虎。
这种凭想象画出来的死老虎,和凭想象画出来的鬼怪有什么不一样?施耐庵既然没见过老虎怎样吃人,凭想象写的老虎抓人,还不是根据主观想象和感受写的?这和凭想象描写妖魔鬼怪有什么不一样?再说了,他这样说,不是分明贬低了专写妖魔鬼怪的吴承恩么?
《水浒传》读后感24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智深。他在整本书中是一个富有正义感、勇猛,却有些莽撞粗鲁的形象。
鲁智深在渭州的一个小酒楼内与朋友饮酒聊天。突然听到有人在哭泣,闻声走过去。原来是一对父女正在哭泣,赶忙上前询问。一个叫镇关西郑大官人欺负了他们。一打听,他是一个卖肉屠夫。鲁提辖怎能袖手旁观呢?
只见花和尚“按”“踢”“踏”“提”一阵乱打,竟然把镇关西打死了!他当时都没有考虑后果就打上去,我觉得他这件事办的比较鲁莽。他大大小小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发生这种事情后对他自己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身为提辖,他并没有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义气行事。这样就不利于官府来管理老百姓。从大的方面来说,他没有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从小的方面来说,他没有对自己负责。他是否考虑过杀了人,进了监狱,自己的将来怎么办?我认为他的做法不够成熟,有些欠妥。
他应该利用自己的职权、运用法律来维护金翠莲父女。
鲁智深身上有许多特征,有优点也有缺点。书中还有许多和他有关的故事,都十分丰富精彩。情节一波三折,刻画人物惟妙惟肖,拿起书你一定会爱不释手。读完后你一定会收获不少,快去读一读吧!
《水浒传》读后感25
这几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这是一本有趣的书,讲述了梁山好汉怎样走到一起,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度过了多少春秋,又怎样与腐败无能的官府周旋,最后归顺了朝廷,有为朝廷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却被奸臣杀害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时林冲被发配沧州,差点被两个衙役结果了性命,最后多亏鲁智深一路跟踪,拔刀相助,救出林冲。本以为很平安,可奸臣又让林冲看管沧州城外的山神庙,陆虞侯等也暗自跟踪过来。在山神庙,当时天下着大雪,刮着大风,林冲要去买酒,保暖身体,回来的路上,偶尔听见陆虞侯和富安设计圈套害自己,最终林冲被逼杀他们。
读完《水浒传》,令人回味无穷!
《水浒传》读后感26
快乐的暑假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里,我最大的收获是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读完了。
在《水浒传》中共有108位了不起的英雄好汉,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令人热血沸腾的传奇故事。其中有三拳打死镇关西的鲁智深、打虎英雄武松、黑旋风李逵、浪里白条张顺……
可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智深。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鲁智深不光有一身好武艺,还有遇到不平事就拔刀相助的英雄豪气。在《水浒传》第二回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中,鲁智深为搭救软弱无助的金家父女,一个人来到镇关西郑屠的肉铺里。鲁智深先是戏耍了郑屠一番,最后三拳将欺负金家父女的镇关西郑屠打死,从此踏上了一条打抱不平的侠义之路。
我十分喜欢读《水浒传》,因为它让我认识了许多名扬四海的英雄豪杰。
《水浒传》读后感27
《水浒传》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武松打虎》。
《武松打虎》讲的是:武松在景阳冈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之后,不听别人的劝告,还是上了景阳冈,在景阳冈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打老虎,大老虎想吃了武松,武松就用自己的铁拳头打死了老虎,为民除害。
在《水浒传》中描写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喜欢武松,武松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他敢不听别人的劝告,一个人独自上景阳冈是因为他有勇敢的性格和过人的本领,所谓艺高人胆大。在景阳冈上,他独自一人用自己的拳头打死一只老虎,这也能说明,他是一个力大无比,武艺高强的人,这更说明艺高人胆大。要是换了别人,别说打老虎了,老虎没吃他,他自己可能先被老虎吓死了。
艺高人胆大。一个人要想成功,要想做出一番大事,首先要用高超的本领。比如说,高空王子阿迪力,可以在几十米高的高空中走钢绳,还能在钢绳上做出倒立、劈叉、倒行等高难度的动作,他有那样的胆识,也是因为他从小就连就了高空行走的本事。
《武松打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艺高人胆大。
《水浒传》读后感28
自从《水浒传》问世以来,一直对宋江的评价褒贬不一。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的个四分五裂,这不免使人为他们鸣不平。在批判宋王朝腐败的同时,许多人也将矛头直指宋江——这个梁山泊的领军人物。他是《水浒传》中最复杂的人物形象,也是最经得起琢磨的一个人物形象。他是阴险奸诈,还是忠义两全?是道貌岸然,还是江湖好汉?
大学问家金圣叹对宋江贬得非常厉害,他说宋江这个人是“下下”。就是“定考下下”,下等里边的下等。当然我们评价人物不能只顾自己的好恶。我们可以从小说中对宋江的描写来加以分析。大家知道,《水浒传》里边的每一个英雄好汉,基本上只有一个绰号。宋江却有四个绰号,而他每一个绰号,都表现了他在这个方面的特点,也表现出了这个人物的复杂性。一个是黑宋江,因为他长得面黑,身体比较矮,这是就他的形体来讲的。孝义黑三郎主要是就他的家庭伦理道德来讲的。第18回就说他“于家大孝”,对待自己家里的父母亲的一个态度,突出的是“孝”。第二个绰号是及时雨,第18回也有介绍。说他仗义疏财,喜欢扶人之困,喜欢救济别人,所以就好像需要雨的时候,雨就下来了。所以就把他比喻成及时雨,第三个绰号就是呼保义。保义郎是宋代武官的名字,宋江以“自呼保义”来表示谦虚,意思是说,自己是最低等的人这是一种解释。另外一种解释呢,说保,就是保持的保,义就是忠义的义,保持忠义,呼,大家都那样叫他。那么“呼保义”这个词,大概就是说呼保义这个词实际上讲的是宋江对待国家的态度,对待朝廷的态度,对待皇帝的态度。
另外一点,我们应该如何评价宋江这个人的一生?大家的看法也不一样,一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水浒传》第18回宋江刚出场的时候,就对他有一个全面的介绍。他是世代务农,世世代代种地,守一些田园过活。自幼攻读经史,受到传统的文化教养。更主要的一点,就是他所从事的职业。他在县衙里边当一个押司。所以从他的家境出身以及所受的文化教养和所从事的职业,我们可以判断,他的家境出身使他有一定的正义感,他的职业养成他处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的习惯,也培养了他喜欢玩弄权术的手段。实际上“权术”这个词,我觉得它仅仅是处理问题的一个手段,喜欢玩弄权术,并不见得这个人就很坏。它不是他一个品格的表现,而是他一个处理问题的一个手段。
那么第二,宋江到底是仗义的英雄?还是国家的忠臣?我们可以从他上梁山之前和上梁山之后的几件事来分析一下。上梁山之前,他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并且为了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来说,我们可以说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义军的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
所以说无论我们以怎样的主观情感对宋江或褒或贬,或爱或恨,说他是打着仁义旗号的机会主义者,动机不纯的义军首领,出卖梁山投靠朝廷的投降派,还是具有革命者气质的农民领袖,都不能否认他是中国古典文学人物画廊里一个成功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读后感29
《水浒传》又名《忠义水浒传》由元末明初的著名文学家施耐庵创作,是我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
《水浒传》是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泊聚义的故事,展示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从觉醒到反抗的战斗过程,梁山泊里的108位好汉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真英雄真好汉啊!
书中塑造了众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小李广”花荣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吴用,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汴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10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真是让人佩服不已。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书中的108位好汉都有自己的特点,也有自己的缺点。在读的过程中,我常常想,要是我也有他们的优点,那该多好啊,当然我也要反思我有没有他们的陋习……
合上这本书,我仿佛来到了梁山泊,亲眼见到了众多英雄好汉……
《水浒传》读后感30
我利用这个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座巍然屹立的丰碑,又似世界文学宝库我国文学史上一颗夺目的明珠。
我读这本书之前看见有许许多多的人在买。《水浒传》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以及失败的整个过程,展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歌颂起义军英勇的反抗精神和梁山好汉行侠仗义的人格魅力。这里有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许多栩栩如生人格。梁山一共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好汉们像分布各地的河流回归大海一样,从各个地方奔向梁山泊,梁山义军也逐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在众多好汉中,武松是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醉打蒋门神”……都是来来回回写武松的。
现在,看了我的介绍,相信也一定喜欢上了这本书吧,找机会看一看吧!
《水浒传》读后感31
最近几天,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出名著作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以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笔者是施耐庵,元朝末期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他创编的《水浒传》则更是众所周知、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1部以反映农民举事为体裁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发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殷勤地咏赞了农民的革命斗争。它不止描写了一个个恶贯满盈,欺负压迫老百姓的害对人民犯下罪行的人,同时也描写了一个个劫富挤贫、冒险行动的好汉,它们被那一些大体积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圣上、高官显宦,下至恶棍地主、衙役鹰犬,逼得没有办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抵抗的.道路。经过阅览《水浒传》不止让我对封建社会形态有了更实质的理解,并且还让我知道得清楚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它们是多么让人心里向往啊!它们就好比刘备、诸葛亮、关羽、孙悟空……普通,是永恒生存在许多人心里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读后感32
这些天,我终于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有了深深的感受。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宋代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又接受招安的故事。书中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塑造了李逵、武松、鲁智深等108位英雄人物形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字就是——忠、义。
忠,就是对人民和国家很忠心。宋江不仅对梁山事业很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他大破辽兵,为国出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忠,也许大多数人都能做到,可义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水浒传》中的108个好汉却都做到了义,他们可以为别人上刀山、下火海,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住别人的生命都不以为然。而我们现在,谁又能做到以命换命呢?
记得鲁智深看到金氏父女受到欺负时,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说有些鲁莽,但这种为素不相识的人打抱不平的义气实在让人佩服。
《水浒传》里的108位好汉虽然是虚构的,但他们的忠心和正义将永远使我念念不忘。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故事,也爱故事中的英雄人物,但我更爱他们身上的忠义精神。以后,我也要像故事中的108位好汉一样,做到忠和义。
《水浒传》读后感33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知道了里面讲述了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他们从到受到朝廷招见,再到破辽兵,遭到谋害,从此失败的英雄故事。读完这本书,给我脑海里留下了两个字:忠,义。
忠是指好汉们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等尽心尽力。宋江在利诱,迫害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其中有一个例子:林冲被逼上梁山后,他的妻子对高俅之子的屈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就是忠。我们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做到了忠,但是,但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义。其中这个义字,包括了很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皆为兄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两面插刀,就只为了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消灭恶派也为一个义。由此可见,一个义,是先要有忠在会有义,况且要达到义有时要用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帮老人过马路几乎人人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义,可以想象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的人,就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古往今来有许多英雄好汉,舍生取义,舍己为人。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正义他们可以不顾生命,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消失,奋斗的激情已经被摧毁,只是他性格被一些丑恶的东西消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过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就是义。
一个人,必须要忠义相间,这才能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34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也是中国最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和施耐庵。它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故事,成功的塑造了一批聚集江湖、行侠万里的绿林好汉形象。一百零八位好汉,性格迥然不同。李逵的粗鲁莽撞,鲁达的粗中有细,武松的勇猛利落,林冲的忍让,宋江的谦恭。这本书还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与社会景观。
读了这本书,我很有感触,这真是一部历史巨作,不愧为四大名著,作者把文章里的人物写的写得惟妙惟肖,很生动,一共写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通过一些事情体现出那些好汉的性格特点。在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晁盖,因为他在被毒箭射中的一瞬间,还不停嘱咐宋江管好梁山,他很有英雄气节。而最可以令我们学习的是英雄们的忍让、勇敢、谦恭与智慧。我认为它成为四大名著的一项理由是把每个人物的相貌、性格与特点写得很真实。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故事里的英雄豪杰!
《水浒传》读后感35
是夜,灯火星星,思绪缥缈......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来的太晚的话,不那么痛快。
读书,亦是如此。
那是少年,意气飞扬,初读水浒,只觉穿越千年:铁马金戈、战火纷纷。那里,有可以实现的满腔抱复,有压不弯的傲骨;酒,痛快地喝,马,肆意地骑;风里、雨里、阳光里,皆是义气......
那时读水浒,李逵的孝是孝,鲁智深的痛快是痛快,林冲的武艺是武艺......现在重新捧起书,重走那条儿时走过的路,一切面目全非,李逵的孝不是孝,鲁智深的痛快不是痛快,林冲的武艺不是武艺......曾经的一切恍如雾里看花,看得那么不真切、那么不真实。
曾钦慕于那句“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何等的侠义、爽快,但现在看来如果生死之交可以这么轻易得赋予一碗薄酒,那么这生死怕是轻于鸿毛。
曾经钦佩林冲,那与洪教头一棒令人热血,但这么热血的人却是为了丢在地上的几两银子耍起武艺。“柴进心中只要林冲把出本事来,故意将银子丢在地下。”林教头不在顾忌,打断了洪教头的腿。呜呼,大丈夫如是,悲哉!
曾经钦慕于鲁智深给金家父女的五两银子,像鲁智深一样轻蔑于李忠的几钱碎银子,却忘却了那对于一个街头卖狗皮膏药的人来说,是不小的一笔积蓄。
曾经我也瞧不起李忠。那个不起眼的李忠,泯没于众人中,整本书属于他的笔墨也就几笔寥寥,一个卖狗皮膏药的,一个武艺不起眼的汉子。但就是这么一个平凡的人,因为和史进、石秀、陈达、杨春、薛永几个兄弟一起,宁愿被庞万春一伙乱箭射死也不会逃跑;即使一天收入微薄,也能把那点点血汗给那些需要帮助的手。拥有巨大财富的拿出一两千可能不是难事,但对于一个路边摆摊的这就是义气。不必对一个拼尽全力的苛责,“贵人多忘事”,那“不贵”的人,摸爬滚打的辛酸苦楚只有自己知道。我们大多都是没有本事、都是“不贵”的人,但这不会妨碍我们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好人。
也曾经叹服于李逵之孝,慕他富贵时不忘母,赞他背母百里路,怜他失声哭母。如今看来,当时的我也仅仅浮于表面。在那个昏暗的时代,彼带来万贯家财,亦可招致祸患,许多东西都曲笔写了,真正要表达的往往要拨开层层雾去看。且看李逵何时起意接母上山,实在宋江几人都接父母享受天伦之后,那时孝开始变质了。再看他还未创出天地时,在家乡出过祸事,是哥哥代他受罚,上梁山后也未记起这位兄长,都道长兄如父,一个不顾念手足之情的人谈笑未免太可笑。背母上梁山途中,母亲渴得想喝水,李逵只是让她忍着,这是自私。最可笑的是发现母亲被老虎咬死之后,李逵杀虎后找了寺庙竟是一夜好眠,第二日,呜呜大哭,埋葬母亲。如王路所言:“江湖好汉也是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任何一个深爱母亲的人,母亲死去后怎会好眠,又怎么忍心让母亲尸骨暴露于山野之中?这孝,荒诞至极。
这些“曾经”,在夜里飘飞,漆黑的夜深沉的像层雾,看不清,看不透......但那些走过的路,那些思索,那些遇到的人和事,足以成为星火,让我们得以透过雾,渐渐看清雾一样的人、雾一样的事......
心存曲直,胸有丘壑,眼观山海。
《水浒传》读后感36
这一章是说“病关索”杨雄与“拼命三郎”石秀的故事。引出这个故事的人是戴宗,而戴宗的出现是他奉命来寻找久不归梁山的公孙胜。
公孙胜不回梁山的原因只有公孙胜知道。
戴宗奉命寻找公孙胜,最终是没有找到,但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是这样,在途中,戴宗被一个人认了出来,这人是“锦豹子”杨林。杨林是个绿林中人,在江湖上乱,结识了公孙胜,公孙胜便给他指了一条活路,讲了许多梁山故事,要他投靠梁山。今日碰到戴宗,便认了出来,杨林就这样随了心愿。
通过杨林,戴宗又认识了饮马川的三个匪首,“铁面孔目”裴宣、“火眼狻猊”邓飞和“玉幡竿”孟康。戴宗又失时机的为梁山做了广告,为这三人入伙梁山做了铺垫。这是第二件。
戴宗、杨林离开饮马川,到蓟州城去找公孙胜,没有找着公孙胜,却见到了一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病关索”杨雄是蓟州两院押狱,是戴宗的同行,所不同的是他还是个行刑的刽子手。杨雄刚行完刑,得了许多彩头,遇着当地一霸“踢杀羊”张保,正带着一伙人拦住他,要劫财物。
这时,一个卖柴的大汉,打跑了张保这伙人,为杨雄解了围。
《水浒传》读后感37
水浒传第一回说的是“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史进也就是其中的九纹龙,这《水浒传》中第一位出场的好汉一出场便在舞刀弄枪,并且绣了一身的刺青,看见人客时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是什么人?敢来笑话我的本事?俺拜过了七八个师父,我不信还不如你!你敢和我比一比么?”就单单看这几行字,不论是动作、外貌还是语言都表现出他的自信、粗野和无礼。但比试过后,史进认赌服输,对王教头的礼让表现出对其的敬佩和拜师学艺的诚意。其前后态度的差异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又说明了史进虽然粗野,但做事爽快利落,绝对不会不痛不痒。
看过第一回后,我感觉其实《水浒传》也不像别人口中说的如此沉闷枯燥,故事的因果关系很明显,环环紧扣的情节令我相当感兴趣。《水浒传》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人们品味的小说!
《水浒传》读后感38
他们,有过梦想;他们,有过势力;他们,曾经更是离那个梦想是那么近,可最终却也难免化作了一百零八朵流行,划过历史的夜空。
当年,统治昏暗,为了一个英勇反抗的共同目标,他们走到了一起,势力也无可避免地十分壮大。在这个队伍中,曾经有过仗义疏财的“小旋风”,也有过箭无虚发的“小李广”;有过神机妙算的“智多星”,也有过那个敢爱敢恨、心粗胆大、率直忠诚的“黑旋风”。他们替天行道、匡扶正义,可在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之下,又能如何?想当年,一百零八位兄弟响亮的呼声震彻山谷,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反帝的旗帜、揭开了战斗的序幕。可最终,“招安”就那样无情地让起义走向了失败,也把英雄好汉一个个地引进了坟墓:毒酒、水银、上吊绳,就是这些沾上了罪恶气息的杀人工具,让一百零八位好汉生离死别;出家、隐退、迫害,让“替天行道”从此销声匿迹。他们的豪情与义气,也终于成为了一曲悲歌。
看到了这样的故事,任何人都难免心头一震,我也不例外。
他们替天行道,团结一心,可终究也难逃失败的命运,不是他们没有好的将领,相反地,他们有;难道是有叛徒?不。那就是他们懒惰了,安于现状?也不是。很大的程度上,梁山里的“招安”思想带领着他们走向了失败。出于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及对自身出路的绝望,众好汉聚义梁山。然而他们的“革命目的”并不明确。他们的起义宗旨也只不过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等最初级的反抗思想。由于农民阶级小生产者的意识和自身文化水平的低下,使得他们不能够形成一种“合力”。他们既不知道“跟谁走”,也不知道“怎样走”,这就使得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地主阶级能够“趁虚而入”,占据起义军的领导地位,并将他们一步步地带向了“招安”的不归路。
当时社会宣扬“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宋江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宋江还是郓城押司的时候,其父便苦劝他不要与梁山草寇来往,好好为官,处人头地以便光宗耀祖,宋江也答应了。如果不是因为阎婆惜命案,他根本不会投奔梁山。他一直称北宋的皇帝为“圣上”,可见在封建观念中的“天子”在他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俅到来他亲自下山迎接并在谈判中保护其不被梁山好汉追杀,以致气死林冲。他一直认为走与统治者的合作才是“正道”他鄙视自己和兄弟们“落草为寇”。最终为维护“兄弟们的名声”将苦心经营的水泊梁山交给朝廷,这便是他招安的源头之由,这也预示着起义的不战而败。
从梁山起义的失败就可以看出:思想,是具有着巨大力量的。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何尝不能用好的思想来改变自己?思想,可以导致巨大的灾难,如果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那也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完全有能力用积极的思想改变自己。
我相信,当一个人有了一个正确的思想目标并为之奋斗时,那他就会不可阻挡。思想的力量,让他学会了刻苦、坚韧、拥有了智慧与勇气。思想可以让他丢弃掉那个颓废的自我,让他不可避免地崛起。看看古今中外,思想催人成功的例子还少吗?俄国的彼得大帝有着发展革新的思想,俄国也就顺理成章的发展飞速,看看现在雄踞亚欧大陆的俄罗斯,谁能不说这里彼得大帝为这里做出了多少的丰功伟业?美国国父华盛顿,他的反抗殖民统治的思想引导了一代美国人的顽强抗争,而这种思想带来的变化不也是被世人看到了吗——美国如今的强大有目共睹;而我们的祖国,自古就有自强不息的民族思想精神,这种精神让我们历经沧桑而不衰,备经磨难而更强;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思想下,中国傲立在地球的东方。关羽的忠义思想,让他成为了千秋忠义的化身;岳飞的抗击思想,使他成为了一代英雄。思想的力量,可见一斑。既然是这样,我们何尝不能给予自己一种巨大的思想力量?
愿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用思想“控制”自己。
《水浒传》读后感39
前些天,我读了《水浒传》,水泊梁山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那一百零八将栩栩如生的性格长久的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冲,最可怜的就是宋江。
林冲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忍;二是狠。高衙内欺辱他的妻子,他忍了;诱他进白虎堂,判他去充军,他忍了;解差用开水烫他,甚至要杀他,他忍了;从八十万禁军教头到看守草料场,他忍了。他忍,是因为他对朝廷还存有幻想。当到了“风雪山神庙”时,幻想破灭了,他忍无可忍了,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六个人。投奔梁山,王伦不肯收留,他忍了,寄人篱下,当晁盖上山时,他又忍无可忍了,杀了王伦,体现了一个“狠”字。
在说宋江,他从来就是脚踩两只船,对朝廷充满幻想,总以“给兄弟们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聚义厅变成忠义堂,人人得而诛之奸臣高俅倒成了座上客,导致林冲气的吐血,他接受招安的日子,也是林冲吐血身亡的日子。接着,他又征讨同样是起义军的方腊,结果兄弟们是死的死、亡的亡。最后朝廷对他还是不放心,赐他自尽,他临死还带上李逵。可谓可怜、可悲,令人心生厌恶。因此,我喜欢豪爽、仗义、百折不回的武松、鲁达,以及对朝廷彻底死心的林冲。讨厌和宋江一路货色的吴用,卢俊义。
总之,我喜欢着本书,那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人将伴我同行,这就是我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受!
《水浒传》读后感40
外国有外国的名著,中国也有中国的名著。在我们中国有很多关于历史的名著,有: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水浒传······在这个酷热的暑假,看完了水浒传。这篇小说里景岗山打虎这则故事是我最喜欢,是讲武松要赶回清河县去见他哥哥,到阳谷县地面遇到一家“三碗不过岗”的酒店,到酒楼里喝完了酒,听说景阳冈老虎伤人,武松借着酒力把老虎打死了。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
《水浒传》读后感41
在温暖的书房里,我捧着《水浒传》看得津津有味,感受着梁山好汉的豪情义气,想象着那些威风凛凛、重义气的英雄、大侠们。
北宋年间,奸臣当道,民不聊生,许多英雄好汉不堪欺凌,奋起反抗,有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武松醉打蒋门神等充满英雄气概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的片段,鲁智深慷慨解囊,给父女俩一些盘缠让他们回家,并找镇关西理论失手将其打死,从中我能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正直、善良、爱打抱不平的人。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一百零八将齐聚梁山,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梁山好汉们接受朝廷招安,平西辽、征方腊。令人痛心的是,最后一百零八将死的死、走的走,而宋江、卢俊义、李逵等人最终也没有逃脱奸臣高俅、杨戬等人的的毒手,惨死在奸臣手中。
书中还有生动感人的细节值得我们学习,如李逵杀虎救母,李逵本想接母亲过去享福,途中母亲却被老虎吞食。李逵只能将失母之痛忍在心中,含泪杀虎,“自古道:云生从龙,风生从虎,那一阵风起处,星月光辉之下大吼一声,忽地跳出一只吊睛白额虎来,但见:一声吼叫轰霹雳,两眼圆睁闪电光。”李逵“趁着那大虫的势力,手起一刀,正中那大虫颌下”。这些描写生动体现了李逵“手执钢刀探虎穴,心如烈火报冤仇”的心情。
读到最后,我不禁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的结局而痛心,念英雄好汉气概,恨奸臣当道阴谋。梁山好汉为人仗义、豪爽,为穷苦百姓着想,他们的英雄事迹流传至今,家喻户晓。我不迷恋小鲜肉,我不追捧大明星,梁山好汉已经成为我心中的英雄,他们令我敬佩。
《水浒传》读后感42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本书主要写了梁山一百零八将好汉豪情壮义的故事。
《水浒传》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蔡京等一批像吸血鬼一样的统治者,具有反抗精神的黑旋风李逵,性格刚烈的武松,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等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武松。武松到了一个“三碗不过岗”的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当他付完钱要往岗上去的时候,店小二拦住他并好心告诉他岗上有一只老虎,武松并不听他的话,硬要往岗上走,当他走到了一个庙门时,看到了告示,上面还盖着红色大印,这才信那岗上真有虎,可回去又怕有失自己的颜面,便继续向上走。他的酒力发作,看到一块大青石,刚一躺下,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只老虎,武松想着着急也不是个办法,只好硬碰硬了。老虎张着饥饿的大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使出捉捕猎物的那三招:一扑、一掀、一剪。而武松却是机灵的躲过去了,老虎转过身来,武松拿起梢棒,猛地劈了下去,只听一声巨响,一棵枯树被劈断了,没想到老虎没打到,梢棒却断了,老虎凶性发起来,看着又饥饿又凶猛的老虎,我不禁为武松担忧,没想到武松大显身手,打死了老虎。
读完《武松打虎》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我们躲不过它,就要勇敢的去面对它。
《水浒传》读后感43
《水浒传》宋江是一个备受江湖好汉推崇的大哥,他走到哪里几乎都受到跪拜。的确,如武松所说:江湖上都道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做事有头有尾,有始有终。
确实,武松和宋江在柴进府相识后,宋江将出些银两,与武松做衣裳。而柴进知道,那里肯要他坏钱,自取出一箱段匹绸绢,做了三人的称体衣裳。而武松在宋江每日带挈他一处饮酒相陪,心情好了许多。
后来武松要去看望哥哥,柴进取出些金银送与武松,武松谢了柴进,缚了包裹,拴了梢棒要行,柴进又治酒食送路。武松穿了一领新衲红绸袄,戴着个白范阳毡笠儿,背上包裹,提了杆棒,相辞了便行。宋江道:“弟兄之情,贤弟少等一等。”回到自己房内,取了些银两,赶出到庄门前来,说道:“我送兄弟一程。”宋江和兄弟宋清两个送武松,待他辞了柴大官人,宋江也道:“大官人,暂别了便来。”
三个离了柴进东庄,行了五七里路,武松作别道:“尊兄,远了,请回。柴大官人必然专望。”宋江道:“何妨再送几步。”路上说下闲话,不觉又过了三二里。武松挽住宋江说道:“尊兄不必远送,常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宋江指着道:“容我再行几步。兀那官道上有个小酒店,我们吃三锺了作别。”三个来到酒店里,宋江上首坐了,武松倚了梢棒,下席坐了,宋清横头坐定。便叫酒保打酒来,且买些盘馔果品菜蔬之类,都搬来摆在桌子上。三个人饮了几杯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收放缠袋里。宋江取些碎银子,还了酒钱,武松拿了梢棒,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行不到五里路头,只见柴大官人骑着马,背后牵着两匹空马来接。宋江望见了大喜,一同上马回庄上来。下了马,请入后堂饮酒。宋江弟兄两个,自此只在柴大官人庄上。
这里宋江对待落难的武松帮助真是非常及时,当时武松在柴进庄上因为武松的性情刚烈让柴进有了怠慢,是宋江的到来给病中的武松送来温暖,后来在与宋江相处了日子里,柴进也对武松好了许多。等武松离开柴府时,宋江送了又送,这让武松甘心结拜义结金兰,真是情真意切及时雨宋公明!
《水浒传》读后感44
读了《水浒传》后,使我了解到水浒传里面有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都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英雄好汉。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但他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在我们和平年代社会中,有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事,比如,在公交车上,有一位老爷爷没有座位,这时,你可以让老爷爷坐。当在马路边上看见有位盲人要过马路时,我们可以扶他过马路。还有是同学之间可以互相帮助,这虽然是很平常的事,但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质。
读了《水浒传》后,那些英雄事迹深深地进入我的脑海,让我学习到很多知识。
《水浒传》读后感45
因为我很喜欢武侠打斗一类的书,在电视上看了几集水浒传,感觉很有意思,就买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
在还没开始看的时候,听别人说过水浒传,在一百零八将中,最让我佩服的是宋江,因为他不仅是老大,而且为人仗义,在兄弟们需要他的时候,总能及时赶到,并且心地善良,不管他认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他都会出手帮忙。
在读完水浒传之后,我感到很痛惜,因为宋江总想招安,虽然他是想让兄弟们生活的更好,远离和官府打打杀杀,并且可以精忠报国,但是皇上却是在利用宋江他们,并不相信他们,让宋江一行人去把各地区的农民起义全部消灭,在这个过程中,梁山好汉死的死,伤的伤,燕青和武松不愿再过这样的生活,离开了剩余的兄弟们。最后原来的一百零八个人中,只有二十七个人存活,回到了皇宫。
读完以后,我对宋江的喜欢从此破灭,如果他一心不想着招安,而是和其他的起义军一起起义,那结局还会是这么的凄惨吗?不会。让我对宋江好感全无的主要原因是,他用毒酒把对自己最忠心,最热爱的弟弟给毒死了,虽然他这样是为了怕他弟弟在自己被陷害死以后为他报仇而名誉受损,但也不能应此毒死他弟弟。所以,宋江的行为让我对他好感全无。
《水浒传》读后感46
读了《水浒传》已经七年过去了,当时的感觉现在还能说出来,就是一种痛快的感觉,是指前半部,人物:鲁智深,这个人疾恶如仇,自身又武艺高强,打死镇关西之前是提辖,后来他打死人,他的生活就是跟着感觉走了,就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当时连续很多天晚上读这本书,感觉生活中的那些烦心的琐事在心里的份量都减轻了。
当然书中的故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基本上没有可比性,比如说: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有家庭生活,有数的几个,比如说宋江、杨雄,都是老婆出轨,而宋与杨也由此成了杀人犯,亡命江湖,所以说书中的人物虽然看起来活得潇洒,实际上是以背叛整个社会体系作为代价的。
前半部读起来很过瘾的,给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怎么说呢?还是叫人勇敢,像鲁达那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那个时代总体还是鼓励这种行为和精神的,像鲁达、武松、杨志,都是杀了人,最后鲁达亡命天涯,根本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武松与杨志虽然被判了刑,最后都没有丢掉性命,尤其是杨志,甚至在服刑时还受到重用。
《水浒传》读后感47
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爷爷经常给我讲里面的故事,自己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末年政府衰败,皇帝无能、奸臣泛滥,由许多民间好汉和宋朝将领组成一支起义军,在梁山上聚义,渐渐壮大。最后被招安,虽立下汗马功劳,但还是被奸臣所害。
我为梁山好汉感到惋惜,尽管他们一直替天行道,辅佐朝廷。可是天子无能,听信奸臣,始终蒙在鼓里,让梁山好汉全军覆没。
我认为,群龙无首是不行的,但这个“主”必须得优秀。怎么才算优秀呢?并不是谁说的话都听,而是有自己的主见,有真才实学,爱惜人才。我认为宋江做到了,但是宋徽宗却差得远,因此北宋很快就灭亡了。
“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是有道理的。看了《水浒传》,我也有一种想大干一场的感觉。但我的真才实学还不够,因此要努力学习长知识,将来干出一番事业!
《水浒传》读后感48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以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生动描绘出一百零八个好汉,非常值得一读。
在这本书里,像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都人如其名,心怀正义,常常劫富济贫。书中的描写生动细致,每个人都个性鲜明,善、忠、谋、勇都清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一下子让我和这些好汉成了好朋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正义、勇敢、阴险和狡猾,并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在这么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了。
《拳打镇关西》讲的是鲁达在喝酒时,听到一个女子在哭泣,询问后得知郑屠仗势欺人,心中火冒三丈,三拳打死了他。文中想象力丰富,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就像是在旁边围观的其中一人一样。就拿第一拳来说吧,“只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一边,却便似开了个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起都淌出去。”单单这一段描写,鲁达的武艺高强、冲动便一下子跃然纸上,打出的鲜血,经这么一描写,也生动传神,好像真的各有味道似的。加上整篇描写,显现出了他正义的为人,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武松景阳冈打猛虎》也很引人入胜,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喝醉了酒,上山时遇到了猛虎。那老虎又饥又渴,又是抽又是扑,虽没打中武松,但武松的哨棒却在乱斗中打在树干上,断了。武松跳到它身后,抓住它头顶的皮,一顿乱打,打了五六十拳,老虎眼里、嘴里、鼻里、耳里都留着鲜血。武松杀死了老虎,成了打虎英雄。全文反差很大,一连串的动作很传神,武松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冷静地将自己化被动为主动,最终杀死老虎的精神也很值得学习。
《水浒传》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看完后,我真想成为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
《水浒传》读后感49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经久不息的阅读,终将施耐庵的水浒传读完了,深受古典名著的熏陶,使我步入古典文学的殿堂。
其实对《水浒传》中的不少故事我们早就知道,如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山东快书《武松打虎》,俗话说得好: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作者有超群的塑造人物的能力,把人物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鲁迅曾也说过,《水浒》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的。施耐庵的祖籍苏州,后来迁居苏北兴化白驹镇,是一名元末明初的杰出文学家。元至顺年间,他考中进士,在浙江杭州做了两年官,又因为看不惯官场的黑暗政治,不愿对当道权贵逢迎拍马,因此弃官回乡,从事论著。
王伦,这个人物,作者对于他的描写不多,不过两三回,连外貌和例来的附诗也没有,可他却是让我最有感触的人物。王伦,人送外号白衣秀士,一听就是花拳绣腿,文武不精。王伦还妒才、自私,见有人来,只会说山寨太小,房舍不够啦,小地方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他说来说去就是要你走。记得林冲进寨时,他就万般阻挡,万般暗示,最后还要林冲讨个投名状,实在是小心眼,没有绿林好汉的豪爽。当日林冲杀了他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不容人,这让我不胜感慨:有容人之量的人,方可成就大事。
在这点上,我觉得汉代刘邦最为出色。老刘自个儿啥都不行,但人家有优点,不耻下问。他没办法时,他旁边就会有一大群谋士上来说这说那,给他出上一大堆的主意,而他也能择其善者,从善如流。不会因为自己不行就妒忌别人。所以张良啊,陈平啊,萧何啊,韩信啊……那一时期最优秀的人才都乐意聚集在他身边,为他所用。可项羽就不同了,14岁就可举起一口大鼎,“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武艺超群,够厉害的吧。但到了最后怎么样,还是兵败垓下,自刎乌江,被无才的刘邦夺了霸业。这其中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刘邦有容人之量,项羽却刚愎自用,不能识人容人,最后连唯一的谋士范增也被赶跑了。
再看看王伦,这王伦的身上可就连“刚愎自用”都用不上了,文才武略样样疏。你说你没本事吧其实不要紧,刘邦不也啥都不会吗,宋江不也文不如人武不精吗,得会容人啊!守着偌大的山寨,自己无能还容不下人,这不输定了吗?最后被杀,真是咎由自取呀。
所以任何时代要想有所成就,不仅要自己有才,更是要能容别人的才,会用别人的才。因为海纳百川,有容则大!
《水浒传》读后感50
最近我在读《水浒传》,里面的108位英雄人物个个侠肝义胆,伸张正义。看的我是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打虎英雄武松,善良隐忍的豹子头林冲,孝顺直爽的黑旋风李逵,聪明机灵的浪子燕青……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力大无穷,勇猛无比,更是有一股嫉恶如仇的豪气。为了帮助可怜无助的金家父女,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三拳打死一条恶霸之犬。硬是给正义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人顿觉畅快淋漓!
只见鲁智深只身一人前往镇关西的肉铺,一会儿让他切瘦肉,一会儿让他切肥肉,着实狠狠地耍了他一番。让人看了心中舒畅!活该!你这个镇关西!镇关西终于被激怒了,与鲁智深打了起来,他一条小小的恶霸之犬哪是鲁智深的对手?鲁智深的第一拳已经让他头晕目眩,第二拳就开始求求饶,第三拳就已经一命呜呼。自知打死人的鲁智深毫无后悔之意,勇往直前,一路正义,走上梁山。
以后,我也要做像鲁智深一样正义的人!当然,老师父母都教育我不要打架,我会用自己正确的方式伸张正义!我似乎看见碧血丹心,侠肝义胆的我,在向我招手!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说到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
一个秋意瑟瑟的的中午,外面下着绵绵的细雨,我却感到了同学们对我的关心,我第一次感到了班级大家庭的温暖。
中午下课铃声响了之后,我如同一只小鸟般飞出教室,想着今天的饭菜:糖醋排骨、可乐鸡翅、一大碗白米饭,真令人垂涎三尺。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楼下,拿完饭菜之后急急忙忙地跑上楼,想快点尝到这“美味家肴”。就是因为太急了,脚一不小心踩空了,摔了一跤,手中的饭菜全都洒了,可乐鸡翅变成了”灰尘鸡翅”,白米饭变成了“黑米饭”,糖醋排骨倒在地上,油油的,滑滑的。看着眼前的狼狈样,我便哇哇大哭起来。
同学们陆续拿好菜上楼了,他们看见了洒了一地的饭菜,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们把我扶起来,班长叫了几个人帮我收拾好洒满地的饭菜,接着对我说:“别哭了,不用伤心,你的午饭包在我们大伙儿身上!”“真的吗?”我有一些怀疑,不知道大家到底有什么办法。
接着,同学们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开了。“今天我多盛了点排骨,分你一点儿吧!”“还有我的鸡翅!”还有我的苹果!”不一会儿,我的饭盒里就有了香喷喷的米饭,可口的鸡翅……比倒了的饭菜还丰盛呢!
我吃着这鲜美可口的“百家饭”,心中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感谢同学们的帮助!我流泪了,我的耳畔回荡起了响亮的歌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
时光匆匆,任风月流转,在生活中总会有许多不期而遇的事,或是遇见了感动使人心中一触,亦或是遇见了悲伤使人黯然泪下;而我,遇见了温暖。
那天,下着大雨,风如同刀子一般刮得脸生疼,然而,倒霉的我却忘了带伞。我瑟瑟发抖的站在屋檐下,等待天公作美,雨下的小点。夜幕却仿佛黑丝绒般无声地遮起了天空,寒冷的北风在耳边咆哮着。
过了会儿,雨小了些,我便捂着头跑了出去。跑了不一会就累得喘粗气,放慢了脚步,雨水若钉子般掉在我身上。路上这些人没有一个借我伞,这让我的心又凉了一大截,这下可算是来了个“透心凉”了。
突然,落在我身上的雨水减少了,然后就没有雨滴下来了。我抬头一看,是把伞!再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微笑的脸。那一瞬,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我降温到冰点的心突然升温了起来。她的微笑显得那么自然,那么舒坦,在白色路灯的映照下,仿佛是开在月色里的一朵玉莲,那如碧波般清澈的眼神,洋溢着淡淡的温馨。那微笑,仿佛一件大衣,霎时,驱走了寒风,带来了温暖;又仿佛一米阳光,融化了我内心的坚冰。也许,那就是天使般的微笑吧。
“谢谢谢了。”“没事,不用谢。”
我还想再说些感谢的话,可正要说出时,话又被堵在了嗓子眼,只是觉得心中热浪滚滚。不期而遇,遇见的是温暖,在记忆中珍藏,沧海桑田,记忆中的那份温暖却永不更变。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3
校门外,总有一个人与他的破自行车在“守候”。
他是一个小贩,又矮又瘦,成天是一副没有完全睡醒的样子:眼睛充血,眼皮下搭,萎靡不振,招呼我们这些客人也有些有气无力。这个人,便是我们口中的“大叔”。尽管他被学校赶走了许多次了,可他还是靠着他的顽强在小贩中“活”了下来,他苟延残喘着。
元旦节那天,雪花在成都空中飞降,它们下得安静,无声。我们中午便放学了,那时雪花下得很嚣张,大叔在门口站着,身上有雪,像个雪人。他冷坏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们说说笑笑地从他身旁走过,却不知,我身上的50块钱掉了,那可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啊!等到回了家,再和同学们一起玩电脑游戏时,才发现我的钱没了。我努力回想,猜:嗯,肯定是那个可恶的大叔把我的钱偷了,一定是!于是,我们几个穿上衣服,气冲冲地去找到大叔“报仇”。
门外,雪还是下的那么大……
走到了大叔平时在的地方,车不见了,人也不见了。我又生气,又悲伤,心想: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人,拿着我的钱就跑了,还跑的那么远。
我们要准备回家了,我心里不住地骂他。正当要走进小区了,大叔却骑着车来了,他一边骑车一边说:“小朋友,你的50块钱掉我这里了,我找了你好久,你终于来了!”说罢,便骑车来到我的身旁,把钱交还给了我。紧接着,他又骑着他那破自行车走了。
刚才的愤怒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温暖。
后来才知道,大叔最开始并没有骑车,他来找我时,自己的货物被人偷了,损失了好几百块钱。
那天,我心里很暖,尽管雪还是下的那么大……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4
每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笑得依旧还是那么好看。外面的风依旧那么冷,身体也依旧那么凉,衣服是里三层外三层的穿着。但,内心却是格外的温暖。
今年冬天异常的冷,手上那杯热可可飘着白气,思绪渐渐随着白气飘回了过去。还记得那年的第一场雪也是这么的冷,我在公交车站等车。由于下雪,车没有按时来到,我便在雪地上徘徊,这时,我看到一个女孩,她也在等车。“滴——”一声公交车的鸣声响起,打破了寂静,我上了公交车,那个女孩也跟着我慢慢的上了公交车。公交车上仅剩两个座位,我坐在最靠窗户的椅子上,那个女孩坐在我的旁边。
公交车开始走了,我在公交车上冻的瑟瑟发抖,女孩看见了说:“你好,我叫柠雪。”女孩的一句话打破了公交车上的寂静。我把头扭过去说:“你好,我叫阿倾。”随后,女孩又说:“名字真好听。”我说到:“谢谢,你的名字也很好听。”说完,我们都轻轻笑了一声。时间在我和女孩的聊天中慢慢磨去。
这时,下一个站点到了,公交车的门开了,我和柠雪都下了公交车,柠雪说她要去补课,我惊奇的对她说:“我也要去补课耶!你在哪里补课呀?”柠雪很平淡的对我说:“我在辅导班补课。”我没想到会这么巧,我和这个柠雪在同一个辅导班补课。我激动的对柠雪说:“走吧!我和你在同一个辅导班补课!”女孩点点头。
寒风刮在我和柠雪的脸上,我和柠雪去早餐店买早餐吃,因为天气冷的原因,我和柠雪都要买一杯热可可,可是当我要买一杯热可可的时候发现我没有拿钱,柠雪看见了对我说:“阿倾,你是不是没有拿钱?”我尴尬的对柠雪点了点头。柠雪把她的那一杯热可可给了我,我对她说:“你把你的热可可给了我,你怎么喝呀?”柠雪笑着对我说:“没事,我在买一杯就可以了。”
我又对柠雪说:“可是我看你带的钱只够买一杯热可可呀!你怎么买呀,我不喝了,这一杯你喝了吧!”我拿着热可可向柠雪的方向伸了过去。柠雪又把我的手推了回来说:“没事,我又不饿,大不了我明天再买一杯,你喝吧!”老板在一旁看着我们说:“小姑娘,这一杯算我送给你们了,希望你们的友谊可以一直这样,永不变质!”女孩接过热可可,对老板说了一声谢谢。
我们微笑着告别了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感觉已经特别熟了。她拉着我的手一直往前走,一直面带着微笑。我不禁看了看这个女孩,她的笑容很好看,她的眼睛很清澈……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5
家里西北角有一个陈旧的书柜,棕色木质的书柜上爬上了弯曲的皱纹,好似爸爸手上流淌过的岁月。那些快乐或悲伤的日子,风雪或温暖的日子,这只书柜如同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默默地守护着这个小小的家庭。论时过境迁,里面的书换了又换,它还是它,不因雪白头,不为风起皱。
它好像智慧老人,领着不谙世事的我,走向了书的殿堂。如果说书柜是一位优秀的向导,那么书便是鲜活的少女,每每翻开书,都是一次温暖的遇见。
书是一位迟暮的老人,它会世间千奇的招法,它知世间无穷的绮丽,它懂心间雄伟的壮志,它抚心间无尽的哀愁;书是一位优秀的画师,它领世间无尽清高,它舞大山壮丽秀美,它描笔墨淡雅相宜,它绘一幅绝美图画;书是一位柔婉的女子,它执玉手绣隽美图画,它颂长亭清雅风华,它朗诗诗哀断情肠,它爱时间无限风光。
书总是牵着我,流历微黄的历史,畅游五彩的现在,共想莫测的未来。疲惫至极翻开抿着微笑的书,心里就涌上一阵温暖,好似棉花糖还未化开的糖粒。心就像一个盒子,为书,打开一次又一次。“春有风筝,夏有鱼,秋有青鸟,冬有雁。”书本一开一合之间,漫长的日子就乘着弯弯的小船,荡着涟漪,不经意间,便向远方滑走了。初春,冰未化,鸟未唱,书叩开花朵的第一抹芬芳,轻烟从《鸭川食堂》悠悠地飘出,推开浑浊的天幕,一道道温暖的美食为你打开多年缠绕于心的思念;深秋,蝉停鸣,果正摇,书摘下果实的第一抹甜香,《慢读求雨》,体验生活的慢,秋雨轻轻地下,不惊繁华,带给你贴心的慰藉。
与书相遇的时间里,每一口空气都是甜的;与书相伴的时间里,每一缕秋风都是暖的。与书,与文学,共度一个慵懒的早晨;与书,与知识,共赏夜幕璀璨的星辰。
浮生有幸,只愿一生有你。
你讲给我人生的不易,你述给我成长的经历。“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你是春风不及的温柔,是夏雨不及的激情,是秋叶不及的浪漫,是冬雪不及的宁静。时光轻轻的走过,我坐在台阶上,手捧一本《活着》回想那些过往的小日子,阳光暖暖地从窗户照下来,风雪疲倦都消散。
日子很长,偶有烦恼,只因为你,风雪不在。
“自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你是我白天黑夜不落的星。”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6
“孩子,借个碗。”隔壁的新邻居又来借碗了。我不耐烦地走进厨房,随手从厨柜里抓了个碗给她。她接过碗,连声道谢……
隔壁来了个新邻居,操着满腔的本土话,穿着老土的衣服,头发随随便便地绑起,皮肤被晒得有些黑红,体态有些臃肿,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但我并没有因此对她感到厌烦,可她老是来我们家借东西。一次,正当我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时,门铃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不情愿地去开门,迎面看到的就是她:“能把瓢借我一下吗?”我一脸不耐烦,可妈妈却马上从厨房里拿来瓢递给她。她走后,妈妈看出了我的想法,道:“别那么小家子气,人家带着一个小孩也不容易。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能帮多少是多少。”我不予理会,继续看着电视。
直到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放学回家时,家里没有人在,只好我自己淘米煮饭。正当我在淘米时,铃声又响了起来——邻居又来借东西了。我把东西递给她时,她瞧见我手上沾着几粒米,问道:“爸爸妈妈不在家,没人煮饭是吗?”我点了点头。她随即拉着我的手,说:“来,去阿姨家吃吧!”我连忙摆手拒绝。可这,她就不乐意了:“怎么?是嫌阿姨家做的饭菜不好吃吗?”我不知如何回答,进退两难之际,只好随着她走了。
一进门,她就忙着去炒菜,我有些尴尬地找了一块椅子坐下,便无聊地环顾四周:家具都很简朴,许是刚搬来不久。许多东西仍未买齐,她的孩子乖巧地坐在客厅的窗台前写着作业,虽不大,却感到温暖。
不一会儿,她就招呼着我们吃饭。她给我盛好饭之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家里只有这些,不能好好招待你,别嫌弃。”我便坐下埋头吃了起来,无意间瞥到她没有动碗筷。我抬头一看,只见她正看着我吃饭,眼里带着宠溺,仿佛把我当作亲人看待。心中,悄悄流进了股温暖。
吃完饭后,她送我回家,帮我检查煤气、电源等等,临走前仍不忘叮嘱我,直到一切事项都好了之后才离去。
而后,我躺在床上,耳畔回响着母亲当时说的那句“远亲不如近邻”,在我对她心存芥蒂之时,她却给我带来了不期而遇的温暖。我有些自责,但更多的,是她为我带来的温暖……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7
一句体贴的话让人温暖好久;一个关心的动作让人温暖好久;一次有意义的活动让人温暖了更久。温暖的那一刻让一个小男孩活泼起来!
那是个腊月的下午,我参加了“和孤儿手拉手”活动。看到那一张张怯生生的脸孔,一阵阵的酸痛涌上心头!孤儿太可怜了,在失去父母的环境中生活,不管过得怎样的幸福,总会感觉缺少什么!活动开始了,孤儿们在大家的陪同下,开心地在操场上,跑呀跳呀。显然,孤儿们感到能与我们在一起玩耍是非常温暖的。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长得十分丑陋的残疾小男孩孤独的坐在草地上发呆,可怜极了!我立刻离开欢乐的人群,来到小男孩的身边,用我那双温暖的小手,抚摸着那小小的头,轻轻地说:“小弟弟,咱们一起加入团队玩,好吗?”他愣愣地看了我一眼,又低下了头。我从他那忧伤的眼神中读出了他的自卑!他感到自己很丑,没人会喜欢他。为了让他夺回快乐,再次伸出了我那幼小的手,牵起他那脏脏的小手,告诉他,只要他愿意,我就是他最好的朋友。我一次又一次地牵起他的手,终于,他被我感动了,站了起来,在我的陪同下来到了人群中做游戏,并对我甜甜的笑了笑,虽然这笑不是最美的,但是最灿烂的!那笑容告诉我:“你给了我温暖,我还你最灿烂的笑容,没有你,就没有现在快乐的我。”
充满爱心的友谊陪我们渡过了一个美好的下午。分别的时候,我从袋子里拿出我最喜欢的笔送给了这个小男孩,对他说:“这支笔你一定要把它当成一块宝,当你学会写事,你就用这笔写下最漂亮的字,记下最美好的回忆。”这时,小男孩那灿烂的笑容,再次像花儿一样绽开了,我心里暖暖的,我更感受到了那一刻,他的心也是最温暖的!
这温暖的一刻就像冬天里的一束阳光,照亮了我们幼小的心灵!我多么希望世界上都飘着温暖的气息,我喜欢这温暖的感觉!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8
生活总在不经意间给你一股暖流,注入我们的心田。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也许只是只言片语。但,请记住,每一次带给你这些美好的人和事,都值得被铭记,更值得你怀着感恩的心去珍藏这点点滴滴的温暖。
我都幸福的不知道我收获到的温暖到底有多少了。就理所当然的记不清所有带给我感动的人了。现在想想,还是有一丝愧疚的。这个时候,我真的好想对他们说声谢谢。首先,冲进脑海的就是学生时代。高中的我们都是为了学习拼尽全力,那个时候,有人愿意给你个数学差生讲一道数学大题,那都是没齿难忘的恩情。然而,我并不懂。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些都不是理所当然。大学时候,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很少再有心头一热的感动了。但我依然是幸运的。出去逛路边摊的时候,就连买双袜子,也会有她记得帮我挑选一双我最喜欢的粉色。也许并不值钱,却饱含着暖暖的友谊。赖在床上睡懒觉,舍友却默默地买完早餐放在枕边,一睁眼就把它一股脑儿吃掉。那个时候,就觉得这种感觉真好,并没有发自内心的想要感激过谁。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琐碎小事如此之多,我是有多冷漠啊,为何没有怀着那颗一直就有的感恩的心去收藏这一切呢?所以,学会感恩。不要把别人对你的好,当作是理所当然。因为没有人有义务这样做。
再者,就是感恩父母了。自打学习了政治之后,就真的把所有的温暖跟恩情都归结成了权利和义务。现在想想,还是太年轻,经历的太少。在父母的庇护下,我们基本就没怎么受过苦。习惯的是他们的宠爱和温暖。但凡我有些许良知,我就不会让我爸在送我上大学的时候,让他一夜未眠;但凡我有一点点感恩的心,我就不会让我妈在冬天大雪纷纷的日子,跑到街上去给我买那并不急用的笔记本;但凡我有感激之情,我就不会在给妹妹辅导作业的时候,大打出手。习惯被爱,忘记了如何去爱他们。总而言之,常怀感恩之心,你应该就会有意外的收获和惊喜。
想明白这些问题之后,我沿着马路往上走,想要抓住更多的暖心事。令我吃惊的是,社会给予我们的太多,而我们忽略的也太多。看着清洁工弯着腰捡起地上飘零的黄叶,看着理发师手中转动的剪刀,看到买早点的阿姨们,手脚麻利的翻炒,看着路边卖菜的大妈,哆哆嗦嗦的找零钱。看着单位上员工坐在办公室里,奋笔疾书,埋头苦干……看到这一些,我莫名的感动,莫名的难过。
感恩是一个人该拥有的本性,也是一个拥有健康性格的表现。生活、工作、学习中都会遇到别人给你帮助和关心,也许你不能一一的回报,但是对他们表示感恩是必需的。你有多久没有好好看看这蓝蓝的天,闻一闻这芳香的花香,听一听那鸟儿的鸣唱?有多久没有回家看看,听听家人的倾吐?有多久没和他们一同吃饭了,听听那年迈的欢笑?有多久没与他们谈心,听听他门的烦恼、他们的心声呢?是不是由于一路风风雨雨,而忘了天边的彩虹?是不是由于行色匆匆的脚步,而无视了沿路的景色?除了一颗疲乏的心,麻痹的心,你还有一颗感恩的心吗?不要由于生命过于沉重,而疏忽了感恩的心!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9
关爱如同花香,带给人们温暖。当我每次路过那家店,我都会看到那温暖熟悉的身影,会想起那不期而遇的温暖。
那天北风狂欢,大雪纷飞,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前后无人,只有路上那几盏闪闪发亮的路灯为我照亮前面的路,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窖。突然我想起来钢笔坏了还要去买钢笔,就飞奔到文具店面前。
到了文具店那里,店里的老板阿姨已经把卷闸门关上了,她发现我来了就又把门打开了,我的心里像点燃了一支蜡烛温暖了许多。
当我迅速把物品选好准备向阿姨付钱,便迅速在口袋里摸了摸,没有!难道钱不在口袋里?我又在书包里找了找,钱也不在!难道是钱没带?我默默地放下了钢笔,低下头对那个阿姨说道:“阿姨,我……我先不要了。”阿姨疑惑地问我:“不要了?你没笔怎么写作业呢?”阿姨说完这句话把那只钢笔塞到我手上,而且还送了我一支钢笔。阿姨亲切地说:“天气这么冷,快回去写作业吧!”我的心里暖暖的。
当我再次来到了这家文具店,要把上次的钢笔钱给阿姨,可阿姨却坚持把钱退给我了,趁着阿姨在忙,我又默默地把钱放在阿姨的桌子上。
现在我还一直记着这件让我温暖的事。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0
每个人的生命中总会遇到一些不期而遇的温暖,那些温暖,总是在不经意间意外的温暖着我们的心。下面我们来看看不期而遇的温暖。
未来太过遥远,曾经已成回忆,现在即将逝去,时间是最残酷的杀手,蓦然回首,不期而遇的竟是你给我的温暖。
当月考的试卷发下来时,满目的红叉,鲜红的“38分”醒目的刺激着我的眼球。我恼怒地将英语试卷硬塞进桌洞,心里不断地埋怨着:看看!背书有什么用?我真不是学英语的那块料。
心里虽然埋怨,回宿舍时却无比诚实的带回了英语课本,夹带的还有那张“屈辱”的英语试卷,老师亲自找我谈话,没有别人,只有一堵墙,隔绝了其他人好奇的目光。“成绩提不上去,你要自己找找错误,分析原因……明天记得给我默写课文。”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什么?默写!我连单词都读不熟……”“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老师打断了我的狡辩,“不想付出怎么会有收获?”
你见过午夜的学校广场吗?我见过,很静,静得只能听见我笔尖的“沙沙”声,错了,再默一遍;再错,不怕!再默一遍就是。经过半夜的折腾,虽然第二天给老师默写依旧断断续续的,但总得以完成了任务。“你看,这不是默写出来了吗?不要提前的否定自己,只有努力过后才知道结果,我相信你是可以的!”老师那饱含鼓励的眼神一下子震撼了我的心,一时间竟让我百感交集。昨晚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我的内心划过一股暖流,那前所未有的温暖轻而易举的抚平了我的所有委屈。我一次小小的坚持与努力竟得了老师莫大的鼓舞。所有的彷徨,焦虑,怀疑都消失在了那一刻。
成功的道路上并不容易,困难随即而来,逃避不是办法,认输又心有不甘,在黑暗里不断摸索的过程中,这不期而遇的温暖,让我认识到,我从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它给予了我无限的力量。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1
初四上课的最后一天,同学们早早的就离开教室了。而我却在傍晚六点多才回到教室,看着空荡荡的教室,黑板上还留有最后一天的课表,身旁的椅子上仿佛还留有同学们的气息,眼泪忍不住划过面庞,对不起同学们,最后一天我却没有与你们一起奋战,在模糊的视线中我看到一朵黄色的小花。
我已开始只是以为那是我的错觉,揉了揉眼睛定神再开,不知什么时候在班级的窗台上多出了一盆向日葵,我不记得有谁拿过这种花,我走到向日葵旁仔细端详,向日葵仿佛刚刚被人浇过水,金黄色的叶片上承载了点点水滴仿佛是在金黄色的贝壳里装有一颗颗透明的珍珠,夕阳照在上面,带来了些许回忆。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花,却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它,还记得小时候和外婆在家门前,看着向日葵便问外婆那是什么,外婆笑着对我说:“这是向日葵,原来在咱们老家到处都是,咱们家买不起药的时候就用向日葵入药,向日葵可以解毒,去火功效多着咧。”言罢外婆缓缓站起身佝偻的背影印着夕阳,外婆轻轻抚摸向日葵,仿佛在抚摸她亲爱的孩子。
思绪回转,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思考,为什么会让我与向日葵不期而遇?这象征这什么么?我平视那已尽地平线的夕阳不禁有些发愣,尽管刺眼但是很温暖,向日葵这一生都在追求着太阳,而我一直都在追求我的信念:向日葵有着坚韧的毅力,而我有着坚强的灵魂;也许向日葵此生无法追逐到太阳,但是我相信只要我拼尽全力我一定可以追逐到我的梦想,抬起双手,其实梦想不会太远。
也许是老师鼓励我们上进,要坚持所以带来了向日葵吧,但感谢向日葵他带来了美好的回忆,感谢向日葵他带来了执着的力量,感谢向日葵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带给我鼓励与温暖,我庆幸那天我与美不期而遇。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2
遇见不期而遇,在阳春三月的小路上,在落絮如雪的纷繁中,只一眼,温柔岁月……
春,无须刻意涂抹,只要随意的挥洒水袖青山绿水,嫩芽烟柳,斜飞燕痕,便成了一副生机勃勃的“早春图”只是风乍起,卷落了初开的几瓣桃红,碎了一地“唉”一声浅叹,遗落在风里,好似是幻觉。我漫我目地的在小路上走着,心烦意乱,与父母置气,感觉心烦。
不远处,白絮纷飞如雪,繁花盛开,但这一切美景好像是为了树下的那个人而绽放。一弯柳叶眉,一双碎星眸,一袭浅白裙和一辆木轮椅。他静静地坐在树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白莲,又像空谷中的一株幽兰,只让人想到,您是人间四月天,这样的赞语,却不敢轻易靠近,生怕亵读了那份美好。
“您怎么不过来?”一声婉如黄鹂的话语将我从愣神中拉了回来。“您是在和我说话?”我有些不自信的问道。“这除了您刚刚一直只是我一个人,要不是叹气声我也不知道您来了”等等,听到叹息声啦!难道那么漂亮的一双眼睛,竟然……我一直想着,一边向她走了过去。“您怎么啦?”她淡淡的出声,温柔中似有一种刚气,绝不悲伤。
“您__是怎么过来的?”我一语双关。她愣了一下,笑言“没有什么是过不来的。您看,我每天都是自己过来,自己回去呢”她的脸上带着浅浅笑容,那双水波潋滟似的明眸似的正在看着我,心声震撼:怎么可以,她自己过去再回去?坚持,她说一切就会好起来您看,我都可以过来晒太阳。赏风景,我都没一天可以都是这样的春天,絮飞风过,话语轻,那一抹笑,却永远印在了我的心里。
在这个春天我遇见了她遇见了勇气,那繁花中,在那落絮中,在那条小路,那条阳光满地的路上我的内心又充满了温暖……
三月,春光正好,微风不燥……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3
夕阳染红半边天,最美莫过,你,在我身边。——题记
落日余晖,丝丝缕缕的光雨洒落身旁,斑斑点点的投影被逐渐拉长。近黄昏,望夕阳,树头几只鸟儿啼叫。
一片晕红,天与小镇的接壤处走来一对夫妻,沉默不语,而后相视一笑。刚从作业里走出,到阳台观景的我,把一切尽收眼底。两人在小镇桥边踽踽踱步,老妇焦急地向远方望去,刚迈出的脚,却又下意识收了回去。“小心点,要不咱俩还是回去吧!那倒让他们省心。”老人焦急却不失温柔的一语,让老妇费劲地扭过头,转过身喃喃一语,却又是对老人说的:“你回去吧!我还得抱孙子呢!”老妇显然生气了。愠怒的脸一起一伏,千沟万壑的脸庞,惟独那双仍显清辙的眼睛中看不出任何杂念。明亮,有神。
老人一瘸一拐地朝老妇赶去,站在老妇身前,用干枯的似榆树皮般的手紧紧握着她那布满老茧,又黑又脏的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耳语:“我可要你搀着手走,到不了,就是你的责任。”老妇浅笑,抿了抿唇,心里捣腾着:这个死老头,都快古稀了,还这么……唉!
老人挽起老妇的手,老妇拐着老人的胳膊。尽管一瘸一拐,尽管左摇右晃,可是,此生的经历将两人的心紧紧地拴在一起,这,已经超越了男女情愫,己经是剪不断的亲情了,何以言喻?就着如此无限好的夕阳,两人相互搀扶,是老人将老妇的银丝别在耳后,是老妇弯腰将老人布鞋轻轻提起,这,打动了站在阳台上看到一幕幕的我。我还没看见过如此浓厚的情,这样别有雅致的景,还不曾与这样的美不期而遇。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然而,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静静地看着这对老夫老妻,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说说笑笑,这种美,上升到了周围,一切都好似陪衬。
我入神了,夕阳拥抱西山,一起一伏的背影被拉的很长,很长……与温暖,就这样,不期不遇了。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4
有些物,我们会和他不期而遇,但在不期而遇时,会给我们带来很多温暖。——题记
在小学的时候,我活泼好动,生性贪玩,到了初中依然没有改变这种性格,并没有把学习放在心上,谁知初中第一次月考我惨败而归—年级排名700以后,惨不忍睹,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灰蒙蒙的天空挂着如血的残阳,几只黑鸟从天空飞过,留下了心烦的叫声。我的成绩为什么到了如此地步。
我真的不想回家。倚靠在一棵树旁,我独望苍穹,那看不见的远方不知在何处,夕阳西下,只有我独自一人徘徊,那么失落,那么无助。
这时,一只小小的蚂蚁吸引了我的目光,它正用它那微弱的触角推动着一粒大花生豆,它想用触角把花生豆抬起来放到背上将它背走,可是它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只见它退了几下来回摆动着它的触角,我真的很想笑,不自量力的做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看看,你也要放弃了吧!谁知,它停了一会儿,好像认真的思考着什么。它忽然转到了花生豆的后面用触角推了推花生豆,它再次积蓄力量,用全身的力气,一推,花生豆滚了起来,向前移动了,小蚂蚁似乎特别兴奋一摇三晃,踏着节拍,推着大花生豆向前去了。
我蹲下身来看着这只前行的蚂蚁,仿佛天地之间只有它和自己,我不禁肃然起敬,在我眼中那一刻它成了世界的中心。
感谢这只蚂蚁和我不期而遇,它教会了我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找到方法,灵活变通,遇到困难不要退缩。
我的脚步变得轻松愉悦起来,向家的方向走去。
接下来的日子,我努力学习,终于在第二次月考时大大进步。
感谢小小的蚂蚁,感谢我们不期而遇的温暖。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5
一首写月的七律,一轮如月的人生。
——题记
田原上的灯早已熄灭殆尽。
只因那纱帘拂过我的脸,悄无声息间,黯黯梦云惊断。
坐倚窗棂,原野的天空明净得令人发冷;宵风入户,凝固了漠漠轻寒。
故人已去,纵使回到故乡,也只得独守空房。我其实是很不情愿地想起这件事,但一经发觉,便久久萦固于心,使得内外俱冷,愈发不得入眠。
晏殊说,明月不谙离恨苦。我侧目一瞥,那轮琼皎孤月竟镶嵌在冰冷的墨云之中,是多么遥不可及;叹息声罢,也恐怕我真得等着斜光到晓穿朱户了。
尘暗书橱,墨香依旧。信手翻开一本全唐诗,原来外公曾在书中折过几页,还用铅笔划出一首李白的七律。那诗的第三行,便使我心为之一颤: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实在是不曾想到,那寂夜和孤月能被描绘得这般奇幻,这般浪漫!而回眸一望,却真又似身临奇境:只见月华蹁翩跹,银辉摇曳,在平芜的逆光之处,宵风拂过,?r起依依青烟。
我接着读下去,又一句:古人今人如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这醉里赏月的心境,是何等的淡然!兴衰更替,千古轮回,只有月,这长空中最明媚的眼,孤独地看尽这一切。古人今人,谁人不曾见过这月?只是马上楼旁,醉里泪中,聚前散后,见她时也不免或喜或悲,或甜或苦,或暖或寒。可是,那暖非风暖,寒非天寒,终究是那人生之暖,人心之寒!
李白终于成了那天边的月,孤傲地看淡那一切;而我日思寐想的外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青年参军,他身经百战,但是满身的勋章旁,挂不住半点骄矜,文革动荡,他受诬下狱,被砍断的半根手指上,血肉间仍残存着对光明的希冀。冷暖沉浮未曾使他湮灭,直至年逾古稀,霜鬓之下仍是淡定的眼波;银须之间仍泛着恬静的笑意。
这虚凉的如今,他从我的生命中离去,可是这首诗,那些泛黄的回忆,却使悄怆的深夜,出乎意料地萦缦着万缕温馨。轻推柴扉,看那瑶台玉盘,熠熠华光,飞流直下映上参差陇亩,拂过丘间又模糊了白石灰岩——好一个祥和而温暖的夜!
人生就当如此,我仍然铭记着远去的外公,但也取次离合懒回顾,只缘前方有梦寻。今夜固然无眠,然而我可以徜徉在这暖意溶溶的故居里,看那折阑浮云影,斜瓦泛月辉……
背下这首写月的七律,去过一轮如月的人生。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6
我劳累于题目的折磨,累了一天。悄然抬头,惊异于窗外清凉明月的含情脉脉。不觉起身出门,连步伐都变得极轻。
漫步于无人的街道,仿佛触摸到了世界之廓,骤然觉得疲惫绷紧的身体舒展开了青春的明媚。秋末的夜,有它独有的平和、宁静。它掩盖了清晨的寒意、傍晚的萧索,好比一位垂暮的老人,看尽了尘世纷扰,看破了世俗红尘,看过了荣华孤寂浮浮沉沉,却报以温暖的笑。
躯体放松,心却无法真正平静下来,甚至大脑中仍在机械地回想着我还有多少题目未做,还有多少时间用来准备下一场
悄然抬首看那几近陌生了的天空,藏青色的天空愈发高远,深邃无边却又不似无底深渊。一轮银亮的圆月缀在天边,霎时便能摸得到的绵柔的触感。心也随着被点亮的眼眸柔软了几分。
轻慢的脚步未停,迎着风,心中越加欢愉,有着从未有过的轻松。
街边的灯光柔和地倾泻,融入夜色。少见了橘色灯光,仿佛几盏暖人的烛焰包裹于心间。我闭上眼,感受着眼睑上温暖的橘色流入心间。像土壤抓住露的滋润,像天空缠绵阳的温暖。不知不觉间,心中已放下百般焦虑不安。我张开双臂,与这不期而遇的暖人夜色静谧相拥,心中充满了幸福。
耳边滑过几缕童稚的歌声,与这灯光、夜色融为一体,包裹着我。我不愿再睁开眼睛去搜寻这股声音的源头,因为我已沉醉在这一夜浓浓的安乐与恬静中,心神荡漾。
再次坐回书桌前,心如止水。忧虑不再,不安不再,喧嚣不再,心中的杂念不再。只有笔尖与纸张和谐地碰撞、摩擦。
那一夜与宁静的不期而遇,让我开始奋发。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7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
——题记
偶尔抬头一瞥,窗外满目尽是些似纯牛奶般的白雾,厚厚的一层,密得令人窒息。于是,心像被什么东西硬塞进去,难以释怀。
小学六年级,数学突然变差,凭我怎么艰难费力地往前冲,但老天仿佛就认定了我是个数学方面的白痴,但年轻青春的心,总有些不甘。
不是不承认,而是心里总觉得有暗藏深处的一些希望,仿佛哪天会猛得爆发出来,惹得满世缤纷。下一场就是数学期中考试,心绪乱成一团,越理越乱。
突然袭来的寒气,惹得我打了个寒噤,一丝跳动的光影跃入我的眼帘,不由得顺着光线瞧去,窗外的世界竟是一片雪白,一刹那,满腹的心绪全散了!
记忆里,我是最喜欢玩雪的,甚至把雪塞进嘴里,品味这个冬天的凉爽惬意。但每年的雪天,总会在过年的那段时光里悄悄来临。
但是,今年她竟提前来了!我一时心潮难平,丢下复习资料,急忙奔出去看。
你,是那么安静,独自舞着自己的美丽。大地是你的舞台,整个世界,唯有你在不声不响地点缀装饰。晶莹的雪花,被你随意地乱抛乱丢,却又那么灵动美妙。你不像雨,爱吵爱闹,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存在。而你总是像个文静害羞的姑娘,暗自翩翩起舞,不肯惊扰他人。
看惯了满世的繁华。而你,质朴又不低俗,华美而不妖艳。天地间,你的舞动,是一种空灵的美,一种惊艳世俗的美。恐怕人世间的腐朽黑暗只有你才能把它们通通掩盖了吧。
好奇,独自跑去问别人:“这雪下多久了?”那人也满是惊喜,笑道:“没多久,才下的。”一惊,你不会是来迎接我的吧?偷偷地乐,伸出手来,一朵雪花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我的手心里,急忙攥紧手,暗自珍藏在心里。谢谢你,提前赶来鼓励我。呵呵,你的心意我领了。
考试前,我与闺蜜作别,便开心地奔向考场,闺蜜疑惑地皱皱眉头,嘴唇微微动了动,问道:“考试之前怎么这么高兴?不怕自已考差了啊?我提醒你,是数学哦。”我笑笑,不回答。想道:有你为我加油,什么都云淡风轻了。数学考试又算什么。况且,我还私藏了你的雪花呢!
尘世之间,你我就这样不期而遇,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吗?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8
我总是喜欢坐在窗边,仰望着无边无际的星空,这样我的心才能平静下来,找出夜空中最明亮的那颗星。在我的心河里,那颗最耀眼与众不同的的星,大概就是你吧。
记得在小时候,我不太外向,有点胆小,不敢和身边的人说话,也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每次听到那尖锐刺耳的嘲笑声时心里像被冷水泼了一般冰冷刺骨,一个人埋头哭泣。那时候,心中最温暖的地方大概就是父亲宽厚的肩膀吧,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阳光明媚,晴空万里,不时传来令人烦躁的蝉鸣声和同学们的嬉笑声。当然我未发觉的是,还夹杂着你细细的安慰声。你就这样毫无征召的闯进我的生命里,将烦恼渐渐擦除,打开了我紧闭的心门。
当时和你还不熟,只记得上课时你会时不时看我一眼,并给我我一个鼓励的目光,望着你明亮清晰的目光,我仿佛有了动力;在那些嬉笑声中也会夹杂着你细细的安慰声,你带些磁性的声音,心中涌上一股温暖;在我一个人的时候会主动找我说话,我脸上浮现了少见的笑容。有你在的时光,至少让日子不那么难熬了,总会有些意外的欢喜跳跃在脑海中。这一点一滴,却是当时心里最大的慰籍。
后来的一次小组才艺表演,意外的和你分到了一组。训练的时候我有点手足无措,是你耐心的教我一件件事情,日日夜夜的苦练,终于迎来了比赛。当所有的灯光都会聚过来时,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手心渐渐冒出汗来,随着节奏的加快,脑子突然空白了,两个星期的练习在台上化为虚无,时间仿佛静止在了舞台上,你察觉到了我的紧张,握住我冰冷的手对我坚定的笑了一下,你的眼睛明亮如星辰,照入我黑暗的脑海,望着你的眼睛,思路逐渐清晰。当我们捧着一等奖时,那洋溢在我们脸上的笑容便是我们友谊的定格吧。
可是,后来不知怎地你好像就变的特别忙,不会经常陪着我了,那些嬉笑声响起时耳边也不会响起你细细的安慰声了,不会再看见你坚定明亮的眼睛了,不会看见你鼓励的微笑了。心中好像缺了点什么空空的,散发出隐隐疼痛。距离渐渐拉开,友谊的色彩渐渐褪去。我又变成一个人了。
当天空开始有洁白似绒的雪飘下来时,太阳也被厚厚的云层包着时;当所有人开始穿起大棉袄时,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明明已经习惯了,可在这寒冷的天气中脑海里还是会浮现你鼓励的笑容,心中像堆积了潮水一般无处发泄,潮水越积越高。忽然,一件温暖的大衣披了下来,是你熟悉的体温,你像往常一样在我耳边低语:“别哭了,有我呢!”潮水退去,内心世界缓慢塌方,筑起一座友谊的桥梁。我转身抱住了你,心中无限温暖。
现在想起来,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便是我不期而遇的温暖吧!感谢这份温暖,点亮了我当时迷茫的道路,也感谢有你。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19
微雨江南,凉风吹起我烂漫的情怀。我走在白墙黑瓦的的古巷中。
早春,天气还透着些许凉意,我快步向前走去,无暇欣赏巷间美景,只寻一口茶来温暖我心。
终于到了茶馆。“一杯杭白菊。”我不愿多说,坐在靠门的位置,看着门外景色。
“你的茶。”耳畔传来苍凉低沉的声音,似出鞘的利剑斩断了我绵长的思绪,我不禁一颤,目光转向送茶之人。干枯瘦削的脸,蓬乱的头发,浑浊发黄的眼珠,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心中更加寒冷。
我回过神来,看向桌上的茶。是令人失望的淡黄色液体。我皱了下眉头,叹了口气后又望向窗外多情的雨,本是细雨微微、轻风微微,再有,也应是如花似玉的娇媚姑娘,哼着江南小调亦或是仗剑走天涯的大侠,站在桥上,任细雨浸湿衣衫,再或者,是倚着红木门、站在柳条下的诗人轻吟着新作的诗句。再怎么,也不该出现一个冷漠的老朽,破坏我的兴致!
想到这里,我紧握茶杯,准备一饮而尽。
忽然,“孩子,你可否懂茶?”老人对我说,接着又说“这茶啊,讲究的不仅是茶的味甘或味苦,色浓或淡又或气味的不露锋芒或香飘十里,更重要的是泡茶之人在茶中以心传递的那份感怀。这杭白菊啊,浮浮沉沉数次,最终才会展现她独一无二的芳香与味道。人生也正如这茶,即便失落挫败、举步难艰,只要心中宁静不染,有执着不变、使人振奋鼓舞的理想并为之付以日复一日的努力,最终终会有一天,会柳暗花明,浮出水面啊!”
我吸吸鼻子,对上老人的目光,坚定而又温暖的目光,老人接着说道:“枯燥的生活中,也许不尽人意,也许处于低谷,也许路程艰苦,也许毫无波澜,我希望你重整旗鼓,奋力前行!”
我慢慢地回过神来,再次对上老人的目光,那眼睛分明充满了温暖。我沉浸在温暖中,许久许久。
我喝下茶。刚刚好的温暖拥抱着我,我笑着,那温暖融入我的笑,我的心,我的血液中,伴随我,鼓舞我,给予了我无限的力量。老人就似那淡茶,貌平却温暖贴心。
我谢过老人,走出门,漫步在古巷中,轻嗅一朵花的香,轻抚一株草的绿,轻吻一缕风的柔,轻听一只鸟的梦,轻诵一首诗的韵,轻吟一曲调的美,我沉浸在这不期而遇的温暖里,这温暖停止了时光,斑驳了流年,我不觉放慢脚步,享受着当下的美好,更期待下次与你,不期而遇的温暖。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0
深秋时节,万木凋零,风儿吹来了寒意,钻入了每个行人的心头。可就在这萧瑟的时节,我在岳麓山,与那别样的温暖不期而遇。
满山的枫树,赠予了岳麓山一幅别致的景观。每到秋天,那漫山遍野火红的枫叶映红了半边天。秋风袭来,枫树摇曳着枝丫,枫叶“沙沙”地响着,如无数宽大的手掌正热烈地鼓着掌。站在山脚望去,山已不再是山,而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翻动的枫叶是汹涌的波涛,风卷起的枫叶则是四溅的浪花。
这才是真正的“红海”呀!
走在山间的小径上,欣赏着沿途的美景,我一步一步地向山顶进发,可背上沉重的背包却坏了我的兴致。还没到半山腰,我便累得喘不过气来。这时,一个洪钟般的声音钻进了我的耳鼓:“小同志,要不把包先寄在这儿,等下山时再拿啊?”
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穿绿色军装的老人正站在一棵树下看着我。他头发花白,但腰杆挺直,略微凹陷的双眼炯炯有神,显得十分精神。看到他身边大大小小的包裹,我迟疑了片刻,但还是问道:“多少钱?”老人一愣,憨笑起来,指着手臂上的“执勤员”三个字,自豪地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不收钱!”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递过背包,说:“那多谢您了,老人家!”
老人接过背包,笑着说:“不客气,小同志!不过要想爬上山顶,你可得加油了!”卸下了沉重的背包,带着老人的话语,我的心中重新充满了力量。
等到再下山时,已经是傍晚了,晚风从枫树间吹过,带来了阵阵寒意。我不禁担忧起来:这么晚了,天又这么凉,老人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军装,他会不会已经走了?可没走多远,我的担忧便彻底被打消了。只见那深绿色的军装,依旧挺立在那里,在漫山的红叶里格外显眼……
杜牧写道:“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可我却偏爱那漫山红叶中的一点绿。正是他,带给我那不期而遇的温暖,驱散了人心深处的寒意。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1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水在不经意间飘落屋子里。今天本是寒冷的一天,直到遇上了她。
当时的我正坐在教室里,看着窗外正下着倾盆大雨。过了一会儿,雨越下越大,我下意识地去摸了摸书包的两侧。糟了!没带伞!“叮铃铃!”下课铃无情地响起了。本想着能等雨停了再回家,但现实告诉我不行。
到了楼下,我站在屋檐下不到两分钟,调皮的小水花就把我的鞋子弄湿了一大半。我望眼欲穿,多么希望能有一个人拿着伞出现在我面前。就在这时,当我还沉浸于我的幻想里时,突然,身后有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同学,你是在等家长还是没带伞?”我被这位老师的话惊到了,我匆匆忙忙地回了老师的话:“我爸妈都还没有下班,出门太急忘带伞了。”“没事,我的伞应该能撑得下咱俩。”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一把把我拉了出来,“还愣着干嘛,赶紧走啊,待会雨越来越大。”说完她便朝我招了手。我笑着微微点头,下一秒便跑进了雨伞里。
我从未如此近距离观察过一位老师:高挺的鼻子,炯炯有神的大眼,樱桃似的小嘴,扎着马尾辫,干净利落的;这些在此刻已经全部印入我的脑海。“快上车,这雨那么大你是回不去的,先上车,我带你回我家,吃了饭再叫你父母把你接走。”一阵温柔的嗓音传进了我的`耳朵,上一秒还在雨中,下一秒就进到了车里。“其实你不要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会这么帮你。我作为一名老师,我有义务要关爱学生,对他们好。”“没错,这是每个老师都应该做到的。但是,我并不是您的学生,您为什么还要这么帮我?”“因为你可爱啊。”就这样我和这位老师像朋友一样聊了一路。
回到她家后,她立马拿了毛巾和拖鞋给我,冲冲忙忙地走向厨房冲药和煮饭给我吃。到了晚上,我便打电话给爸爸,让他来接我,不再麻烦老师送我回家。
到后来直到偶然的一次,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妈妈的朋友。
在这不期而遇的的雨天,我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2
在初一的时候,妈妈突然在外打工回来了,我高兴极了,每天,都看着一家子的微笑,我觉得我自己就是一个幸福的小孩,我感到此时此刻就是温暖的时刻,我希望永远都留在这个时刻啊。
那是我上晚自习时,有一场大雨即将来临,然后就哗一下,此时那雨就从空中掉了下来了,过了好久,妈妈拿着伴来接我,因为其他的两把伞给伯伯拿去用了,所以妈妈只带了一把为接我同,我和妈妈共同打一把伞,和妈妈在回家的路上奔波,半路上,我才知道妈妈的身上半边湿的,半边是干的,而我身上一点也没湿,回到家中,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的衣服……”妈妈说:“不要紧的,只要你好,我什么都好。”我哭了,我感动的哭了,扑在妈妈的怀里,心里却想,妈妈好伟大,此时我感到了妈妈对我的温暖,温暖的时间在这一刻徘徊着,好高兴。
我记得,妈妈和家人们在帮我办一个生日聚会,放学后,我匆忙赶回家,一进门,什么光呀,喷彩呀,什么的一大堆,都弄在我头上,身上,书包上,到处都是,当时觉得好开心,好温暖,好兴奋。
我们玩了好半天,终于等到切蛋糕的时候了,爸爸一边捂着蛋糕进来,一边为我唱生日歌,我太兴奋了,切蛋糕了,一个较大的蛋糕出现在我眼前,爸爸切了蛋糕后,家人都把蛋糕一点一点的往我脸上弄,我的脸都成了花猫脸,他们一个劲地追,我就拼命地逃。跑不动了,太累了,我兴奋来到蛋糕面前,选了一个最大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过完了这个生日聚会,我们都安静地休息了,那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也是我感到最温暖的时刻,家人对我的爱时刻徘徊在心中。
原来,生活处处有温暖,只要我自己没感到而已,希望最温暖的时刻能一直停留在那里。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3
生活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感激的人,有父母、老师、同学……不过,我觉得最值得感激的还是陌生人,他们在毫不相识的情况下帮助了我们,这点很值得我们学习。你我都曾感受过温暖,也许是那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惬意,是冬日一杯热茶的温度,是寒风中裹着厚厚棉衣的庆幸。那份温暖你是否至今还存留在心底?或许,有一份温暖是来自于一个陌生人给予的。我曾有过这样一次经历,它是我心中永存的温暖。
我就遇到过许多在素不相识的情况下帮助过我的人,虽然他们只做了一些小事,但对我来说却是一种内心的感动。陌生人亲切的语调,灿烂的笑容,都会使我们的心灵感到暖暖的,而且他们不求回报。你肯定没有见到过一个人帮助你后就向你要钱吧!路过的人过来帮一把,就是一个下意识的举动,说明他是发自内心的,以前肯定也做过,已然成了一种习惯!
父母们总是教育孩子,陌生人就是“大灰狼”,不要靠近,否则会被“狼”吃掉。于是小孩的眼前多了一副“有色眼镜”,陌生的阿姨叔叔脸上多了一个“坏”字。每每看到:一个小孩躲着帮他的陌生人,一边躲一边说“狼来了!”我便会哑然失笑,难道好心人也是大灰狼,也得落不是。更何况,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内心还有爱和感激吗?我总觉得,父母就象一个玻璃罩,而孩子是罩中的小鸟,父母总是怕孩子遇到危险,可孩子都被父母罩着,就感受不到人和人之间的温暖了!
记忆中有许多温暖的片段:曾有一位叔叔帮我开过门,有两位阿姨帮我看过兔子,有一位老奶奶借我钱打电话……我不由得感叹,世上还是好人多!想起一个个关切的眼神,一句句温暖的话语,一张张慈爱的笑脸,一种非常美好的暖意涌上了心头……
我们应该怎样感激呢?我想,最好的方式是将这种温暖传递下去!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4
幸福是什么?有人说,幸福是保险箱里放着成沓的百元大钞;有人说,幸福是在五星级酒店吃着各种山珍海味;还有人说,幸福是在兰博基尼、法拉利里招摇过市……
而我认为,幸福是大雨下一把倾斜着的雨伞。
记得在上五年级时,一天早晨,我由于起晚了,就赶紧拿了几个包子直往嘴里塞。背起书包,准备出门了。这时,坐在沙发上的老爸说:“带把伞吧,今天会下雨的。”我看了看窗外,只见风和日丽,便不管不顾地三步并两步地奔向学校了。
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到了下午第二节课时,窗外便乌云密布,狂风大作,下起了大雨。本来的体育活动课,也只好改成了室内自习课,我呆呆的坐在位子上,叹着气,望着窗外,祈祷着放学时千万别下了。
祈祷也没用,老天爷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尽情地哭泣着。我用着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家跑去,可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只好在公交车站等等了。望着同学的家长匆匆赶来的身影,我心想:“应该没有人会来给我送伞了吧!”
眼看天就要黑了,我焦急地站在原地等着,仰望着天空,嘴里嘀咕着:“还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天灵灵,地灵灵,别再下雨了吧!”
就在这时,我远远的望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老爸!我奔到他的伞下,他为我披上了一件黑色的大袄。渐渐地,我发现雨伞在倾斜着,豆大的雨点淋湿了他的左肩,我本能地把雨伞往那边推了一下,可不久,就还是恢复了原样。
深夜,我写完作业,准备睡觉,只听隔壁传来了一阵咳嗽声,渐渐地不知为何我的眼角湿润了……
这不期而遇的温暖让我难以忘怀……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5
远处吹来不同于往日的风,暖暖的,我知道,春天的脚步近了。
“啾啾,啾啾——”一阵烦杂的鸟鸣声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睁开眼,看着熟悉的蓝色屋顶被阳光覆上一层金黄的薄纱,有几只来往或是盘旋的飞鸟。回忆如一朵莲,盛开在心间。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世界还未从冬日的气氛中褪去,阴冷而干燥。望着眼前杂乱无章的琴谱,我的心不禁烦躁起来。
我重新摆好琴谱,准备着再一次尝试。流畅的音乐从我指尖下弹出,可终究还是在八度时卡着了。我用手重重地拍打琴健,来显示内心的气愤。刺耳的余音从空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声清脆的鸟鸣。我寻声望去,发现一只小小的麻雀正落在窗台上,嘴里哼着专属于它们的小调。兴许是屋子里有些回暖吧,我并没有关窗户。我悄悄地走过去,怕惊扰它的歌唱。突然,清脆的声音嘎然而止,它发现了我。小小的脚转了几圈,它的身子正好对着我。它歪着头,好奇地盯着这个打扰它演唱的“不速之客”。我有些惊讶,它竟然没有像其他麻雀一样转身飞走,而是单纯地看着我。我重新坐下,和它面对面。
也许是发现我没有什么恶意,它继续轻声歌唱着。我伸出手,想摸摸它的羽毛。
意外的,这竟然没有躲开,任凭我触摸它的羽毛。黑色的斑点上并没有我想象的干冷,反而有些湿润,带着春天特有的气息。
我有点被它的可爱治愈了,感觉它在这个乍暖还寒的初春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温暖。我转过头,再一次摆放好了琴谱,准备着练习。
一个个美妙的音符从我的指尖流出,在空中点缀成一条又一条美丽的弧线。没有错音,八度也很完美,我的嘴角不由得露出一抹微笑,温暖充盈着我的心。
一曲完,我转身,却发现那只小麻雀,已不知什么时候飞走了,飞向了未知的远方。
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一些微小的事物,给我们带来了不期而遇的温暖,然后转身,消失在人生的旅途中。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将温暖我很久、很久。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6
在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温暖。似乎是命中注定一样,有股温暖总是在不经意间走近我们的身边。
那一天,天上飘下了细雨,似乎,那就是白云的眼泪。越来越大,直至铺天盖地,大雨倾盆。天上云雾朦胧,给本来就下雨的天气,更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
“叮铃铃”,放学了。同学们如潮水般,迫不及待地蹦出了教室,找寻早已在那等待的父母。望着窗外那暴风雨般的天气,我不禁唉声叹气。此时的我,心里多渴望得到温暖。我步履维艰地向着校外走去,望着那乌云密布的天空,我抱怨着上天的不公,明知我这次没考好,却又下起了雨,真是雪上加霜。哎,我结束了幻想,向校门外走去。不知走了多久,不知向哪走,我只顾走,一直走,一直走……
不知是到了哪里,我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个陌生的小巷深处,霎时我的心情紧张了起来,分不清方向的我急得在这小巷中来回踱步,想要寻找到回家的路。
突然,一个慈祥的老奶奶从一间房子里走了出来,对我说:“孩子,迷路啦,到我家休息一会儿吧,等不下雨了再走。”我点了点头,不知怎么了,我感受到了一丝前所未有温暖,一种我十分盼望,但又不期待的温暖。我跟她进了屋。她说:“孩子,我没什么可以招待你的,你就喝些茶吧。”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当我端起了茶杯,轻轻地喝了一口茶,一股温暖流遍了我全身。我慢慢地品味着这口茶,茶口带甜,这口茶似乎也没有那么苦,此时的我,似乎在忆苦思甜。在心灵,也有着淡淡的温暖。
终于,雨过天晴。我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出了小巷,很快便找到了回家的路。此时,我的嘴里还有残留着茶的苦涩。不过,这苦涩中透出了一丝丝淡淡的甜。
此时,我心里,正有一股温暖在流转……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7
芦花一般的雪,轻烟一般的雪,柳絮一般的雪,在空中翻飞、旋转、升华,不禁触动了我内心柔软温暖的角落,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再一次嗅到了那丝不期而遇的温暖……
我走在前往公交车站的路上,雪纷纷扬扬地下着,路边的衰草不知渡上了雪还是霜,我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四处寻觅着。忽然,一股香味扑鼻而来,随着香味寻去,是一个手抓饼摊。走过去,站在摊边,默默地等待着那份属于我的手抓饼。
在我旁边的,是一位类似中学教师的男人,衣着朴素,在寒风中不断地搓着冻红的双手。透过在空中飘散的二氧化碳,我看了看表,呀!公交车快来了。我急切地说道:“老板,麻烦您快一点!我公交车快来了。”摊主飞快地把手抓饼翻了个面,“好嘞!”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在手抓饼摊散发出的热气中,我的鼻尖冒出了丝丝汗迹,我望着手表,时间随着指针的移动而消逝,我翘首左顾右盼,生怕错过了公交车,“我的那份先给这个孩子吧!”那位中年男人淡淡地说道。我满怀感激地抬头望向他,对上他的眸子,刹那像有一团炙热的火焰弥漫了全身,“没事,你不是赶时间吗?我不着急!”他笑了笑,那淡淡的微笑仿佛阳光般灿烂,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温柔的话像一颗火星般落在心田上,顿时火烧四野,心暖如阳。“谢谢!”我接过手抓饼,飞奔而去。
坐在公交车上,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望着路旁被雪覆盖着只露出一点尖的小草,一股热流随着手中的手抓饼传到手心,弥漫全身……也许相遇一场,就是命中注定的幸运吧!
那温暖如雪般来时纤尘不染,去时点尘不惊,我与温暖不期而遇。雪,随风消散;温暖,停在心中。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8
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是快乐的,是美丽的,是幸福的,是温暖的,更是充满感激的。
早晨,空气是多么清新,阳光是多么明媚。也就是在十二年前的今天,我的朋友诞生了。她邀我与她共享快乐,度过她快乐而美妙的十二岁生日。
可是,这个十二岁生日好像有点儿与众不同,含着一丝感激与小小的温暖。我坐车来到吴山广场的知味观餐馆,静候她的到来。
不一会,她来了,我与她一起踏进了餐馆。走餐馆,眼前的喧哗与拥挤令我惊讶!所有的位置都已客满,收银台前排起了一条细细的“长龙”。但这间餐馆的用餐环境与服务员的态度让我欣慰。地板干净极了,服务员简直把顾客当成了上帝,脸上时刻挂着微笑,对顾客毕恭毕敬,我为此由衷地感谢他们。我们排在“长龙”的末尾,静静地等待着……
终于到我们了,我与同学各点了一碗面,打了包边走边吃。可就在我那不经意之间,我的钱包被我遗忘在了收银台边,孤独地躺着。我走出店,但因为太急了,汤洒在我的衣服上,我想拿餐巾纸,拉开包却不见钱包的踪影,我惊呆了,这下完了!我该怎么向妈妈交代,我又该怎么回家呢?对了,钱包在店里!我不顾身上的油渍,冲进店,问收银员钱包的下落,可我几乎把店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我绝望了,垂头丧气地走出店。
忽然,我的钱包闯入了我的视线,但它却在一个胖男人的手中。我气愤到了极点,也顾不得什么淑女气质,质问他:“这钱包哪来的?这不是男人该用的吧?”“这是我捡的。”那男人说,“我看见你丢了,在这儿恭候你多时了!”我忽然间明白了,心里一阵温暖,不好意思地摸着头,连连道谢,跑开了。
在朋友的十二岁生日发生了小小的插曲,让我温暖,让我感动。是啊!如果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对每一个有困难的人伸出援手,世界该多么美好!人们将永远沉浸在幸福与快乐之中。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29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台,雨水一遍遍洗刷着玻璃。掉落的大颗水珠,拍嗒在生锈的易拉罐上。我坐在教室的座位,惬意地趴在课桌看着覆在双膝的厚重的《水浒传》上,沉迷于绿林好汉的豪情中。
天渐渐沉下,阴影遮住了书中的文字,远处的白炽灯亮起。我收拾好作业,打算回家。我撑起了雨伞,走入雨帘。我小心翼翼地走在泥泞的小路,看到前面有个坐着的晃动的人影,我的心不安起来,顿时两股战战。人影离我越来越近。啊?原来是隔壁村的傻子,他母亲说他儿时发烧烧坏了脑子,又痴又傻。傻子把头埋在双膝,蜷缩着身子。我鼻子顿时酸涩,走向他,给他撑伞。傻子抬头望我,眼睛炯炯有神,却又空洞,他突然开口:“妈,你来啦!”我噗嗤笑了一声,可下一秒钟,我喉咙却像堵了根棍子,苦涩涌上心头。
我拉起他:“咱回家吧!我带你!”他的脑袋像被疾风吹倒了的摇椅,使劲点着头:“好诶!好诶!”于是我们肩并肩走在一起。到了大街上,花花绿绿的伞在路上走,我们这对奇怪的组合,显得格外耀眼;人们用异样的眼光注视着我们,远远端详。一对女孩儿从我们身边经过,我清楚地听到:“这人怎么跟傻子一起?”傻子好像毫无反应,他像娃娃机里的娃娃们,与世隔绝。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妈,我来撑吧!”惹得附近的路人啼笑皆非,我把伞递给了他。他撑得比我更稳,更有力道。他忽然闪动了一下,把伞移到我这头。而雨水打在他肩头,浸入他的衣裳……
我不再顾及别人的目光,我把手搭在傻子的肩上,像《水浒传》中的好汉,豪放真情,洒脱旷达!我们感受着不期而遇的温暖,走在灯火阑珊下,消失于转角处。
不期而遇的温暖优秀作文30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门口卖冰糖葫芦的大爷正用着他那粗犷而有力的语气“呼唤”着我,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因为每次他的到来都会把我吸引过去。
渐渐的,那位老大爷也似乎熟识了我,每次我听到他的喊声推开大门的时候,他都会面带和蔼地跟我说终于来了,好像一直在等我似的而我当然也会不客气地买了几串品尝,一遍闲坐着聊天,一边吃着手中的美味。
之后我又知道了大爷的家庭背景,似与他那粗糙而又饱经沧桑的皮肤相仿,不过好在上天赐予了他一副健康而又强壮的身体。他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双亲,看来现在陪着他的就只有我了。
一天他突然跟我说让我去他家做客,还说会好好招待我的。面对他的一再邀请,我就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他的家中很像北京的四合院,但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独特风格,冷冷清清,但使人处身很悠闲,杨柳花开,更是添加了一分趣味,对我来说,真是美不胜收。
在他的家中,我几乎闻不到什么别的味道,只有那酒的香气而已,或许他也喜欢饮酒吧,就像诗人李白一样。用餐的时候我就不细说了,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令我很久难以忘怀。
我记得那天我走后,他似乎跟我说了类似告别的话,直到第二天,第三天,我才明白了,他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个小院,甚至这个城镇。
数年后,机缘巧合,我又见到了他,那时的他满目萧然,腰脊已如山般高,那时的他看着我······又像几年前一样,他看着我,你看着他,但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一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感动了我,大体意思是讲为人要宽容大量,不要小气。
以前,我十分讨厌王丰,讨厌它什么呢?讨厌她高傲自大,讨厌她对人不诚实,更加讨厌她上课时,李豪威读错了字,而转身说她,让他声音轻点。
但是,我现在不再讨厌王丰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用宽容对待她时,我发现她有许多优点,也渐渐发现只要我们对她好,她就会对我们好,但我们如果和她唱反戏,她……现在,王丰已经成了我的朋友,她经常把心里话讲给我听,我也把我的秘密告诉她,我希望我们的关系会更加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名是《西游记》。这本书是我阿姨送给我的,我也珍惜这本书。每一次我有空的时候,我会拿它慢慢地看,每看完一个细节我都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每次我看到哪一页我都会小心的折起来,然后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每当,朋友来我家玩的时候,我都会介绍这本书的好处。有时我也会借给我的朋友,但是叮嘱他们一定要保护好这本书。我将会把这本书,保存得完美无缺,已将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这就是我的护书小心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本书特别好看!这本书讲了最凶猛的昆虫、最大的昆虫、力量最大的昆虫等等。
最凶猛的昆虫是虎甲虫,它有有力的大额,还有强壮的身体。连鹿角虫都不是它的对手!
最大的昆虫是美国巨型独角仙,它的身体可长73厘米,宽为29厘米,它真是太帅了!
力量最大的昆虫是双角仙,他可以顶起比自己重量重780倍的东西,真的是特别厉害!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书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昆虫,我看了书之后,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 身》:"董永家贫,卖 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我的小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许许多多的书籍。书架上小说类的书籍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史记》、《封神演义》、《木偶奇遇记》、《鲁宾逊漂流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小说《三国演义》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编而成的一部史著。开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东汉末年魏国、蜀国、吴国争夺天下,最后形成三国鼎立之势的动人故事。
我喜欢三国中的英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英勇善战的张飞,忠义凛然的关羽。书中作者传神塑造的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孙权、曹操等人物生动活现、家喻户晓;我更喜欢小说中流传至今的经典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三气周瑜”、“关云长单刀赴会”、“空城计”、“七擒孟获”等。如:“草船借箭”生动地描写了吴国大都督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智高于自己,而发出“既生喻,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周瑜心生杀计,决定让诸葛亮立下军令状,并在十日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用自己的绝顶的智慧,用三日就借到了曹营十万支军箭,而“借东风火烧赤壁”更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巧借东风,取得了联昊抗曹的胜利,真是太牛了!作文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三国演义》。这部《三国演义》的小说我反复多次阅读,我越读越有味、越读越有感触、越读越想读,能把人带入那风火争霸的冷冰器岁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很爱读书,从小到大读过的书有很多,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外国名著,还读过现代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古代大作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在东汉末年时候。分出了三个强国,魏。吴。蜀。三国为了统一天下而分兵打仗。最后魏国统一中国的故事。文中还有性格鲜明的人物,像忠义的关羽,奸雄的曹操。高强的吕布,我尤其对诸葛亮这为大智大贤的化身敬佩万分,他精通三韬五略,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他神机妙算,熟读兵法,善于行兵打仗,可到最后愚忠于刘阿斗。导致了蜀国的灭亡,此外诸葛亮还是三雄之一的智雄。
在〈三国演义〉中,有一些计谋可以运用在生活,暗渡陈仓中,让我们避开危险,也能巧妙取的成功,如:釜底抽薪,以逸待劳,偷梁换柱等。
读过<三国演义>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太急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世界经典历险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世界经典历险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小说,里面有四个小故事,分别有《奥兹国历险记》、《木偶奇遇记》、《尼尔斯奇鹅旅行记》、《兽医多立德的冒险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小故事《奥兹国历险记》,这个故事里有一可爱小女孩,她是因为被旋风吹到一个叫奥兹国的地方去了,那是一个奇异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位心地善良的北方女巫,她是来帮助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女巫在小女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吻,谁也不能伤害她?
虽然有了北方女巫的保护,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在遥远的路途中,还是遇到了许多挫折??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的课余时间呀!四个字——丰富多彩。什么溜冰、跳绳……,我都喜欢,可我一进入书的世界,那可以三天三夜不用吃饭了,书,就是我的食物。一但进入书的世界,我就快乐无比。
我爱的书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要数《安徒生童话》了,说到安徒生,我可是他的小书精,告诉你: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的童话充满幻想和乐观精神,既有对美好的追求,也有对丑恶的讽刺。200多年来安徒生的童话一直畅销不衰,《皇帝的新装》、《丑小鸭》、《海的女儿》等等,都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
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像我一样,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本书会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深刻的教育,伴我们快乐成长。这本书是妈妈前两年带我逛书时,在我迫切要求下买回来的,至今书还有九层新,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对它爱护有加,边角一有卷起就及时压平,还常常让它陪伴我,充实我的课余生活。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
《老人与海》——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大家好,我来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一百个名人成长故事,为什么呢,下面听我讲吧。
这本书里面收录了许多名人故事,使我明白名人小时候是怎样一步一步艰辛的成长为科学家的,交给我许多道理,让我们一步一步前进。
这本书还有许多名人名句,激发了我,让我有很大帮助。还使我知道许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一本书,怎样,你喜欢读的一本书呢?告诉我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书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
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习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近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
“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
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河南农大附小 二年级崔又千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伤心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
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有趣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
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 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 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 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 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 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 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书的好处真不少,俗话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我只要二三天没看过书,我就会双眼无神,脑子空空,所以就更需要看书了。但每个人喜爱的书因人而异,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中国名著,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结义,他们有如兄弟一般的感人救国心,真是令人感动,换作是我铁定不会到战场舍弃自己的生命,为国捐驱。而大家所熟悉的草船借箭,诸葛亮运用智慧,只在一夜之间就可有十万支箭,他的智慧与处事道理是我们要学习的。
三国演义虽然是可以反复咏诵的一个故事,但三国演义仍只有一部份是符合历史的,其余皆是来自作者的想象。虽然这本书听起来不太现实,但总比课本上死板板的历史好太多了。这本名著也带给我许多的启示,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用机智也可以战胜凶恶的猛兽。
阅读真的很重要,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也可以带给人平静与待人处事的道理。”为什么不把空闲的时间用来看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喜欢的故事书有很多,有儿童经典文学、成语故事、各种类型的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爱的种类是儿童经典文学、书名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描述四个个性各自不同的主角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三藏和沙悟净。西游记里,孙悟空心地善良同时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慨;唐三藏开朗乐观,又悲天悯人,深受众徒弟们的爱戴;猪八戒好吃懒做且见利忘义;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但是他却是个脚踏实地的英雄。
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取经的途中却不幸在火焰山受阻。但此时,孙悟空不但没有落跑且勇敢面对困难的挑战。善加利用本身的智慧及法力,和铁扇公主、红孩儿以及牛魔王斗智、斗力,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芭蕉扇!并且息灭了火焰山的大火。如此一来师徒可以顺利得继续踏上前往西方之路,完成取经的大业。什至拯救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得以早日脱离这终年燥热天气的煎熬。
阅读西游记,不但可以学习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还有沉醉在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里,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