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
中午时分,我和妈妈来到位于人民大道的上海博物馆,这是1996年新建的馆。里面有四个楼面,一万多平方米的展出空间,展出了上起一万年前,下至二十世纪初的青铜、陶器、书法、雕塑、玉器、家具、钱币、少数民族工艺等。
我首先来到一楼的青铜馆,里面陈列着从夏代到战国时期的各种青铜酒器、食器、乐器、水器和兵器,它们造型独特纹饰精美而美观实用。雕塑馆里的石刻、木雕、泥塑、铜铸件件是精雕细刻。二楼的陶瓷馆详细地介绍了制陶的每一个过程。书法馆里是浓墨喷香,会聚了各大名家的大作。玉器馆里的400多件宝贝是件件玲珑剔透,巧夺天工。家具馆里摆放着古色古香的明代家具。
我最喜欢少数民族馆,里面的服饰、染织绣、陶器、面具、藤竹编,这些风格迥异,色彩绚丽,巧思独具的创造堪称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艺术奇葩。让老外们流连忘返,我由衷地敬佩古人的聪明才智。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2
美丽、明朗、安然、闲逸、知足、宁静、和谐,如果用这几个词来形容我心中的博物馆,那真是合适不过了。 它端庄、高贵、平稳,一肌一妍都尽显贵族气质。
它淳朴、老道、踏实,一貌一笑都尽绽平华个性。
那里天蓝水幽云淡,沐浴着纯净的光辉,洋溢着圣洁的意韵。站在门前体验着博物馆的光辉,洋溢着圣洁的意韵。站在门前体验着博物馆的气质,是何等的诗意。远望,它大气、豪迈;近视,它错落有致,活泼生动,一环环流露着独特的连贯而不重复的美感。如果看见我心中的博物馆,那雅望非常,仪态万方,这才是对它
远益清,外传数里。
美丽、明朗、安然、
闲逸、悠远、知足、宁静、和谐造成了我对心中博物馆的想象,它温婉又大方,和顺又豪爽,庄严又亲切,仪态万方又风流倜傥。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3
20xx年12月22日这一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参观地质博物馆。
博物馆的外面有一片很大的场地,场地里有只很大的模型恐龙。
博物馆的内部很丰富,我们一进大门就看见一只非常大的模型恐龙站在很高的台子上,体内好像发出一种声音。再往里面走一点,便能看到模型火山,火山几乎马上喷发出来了一样,“仿真还挺像的呢!”我不由地啧啧赞叹。再往里在走一点就更有趣了:有一块块宝石和玉石,其中,我和爸爸妈妈看见了一块很奇特的石头:海蓝宝。海蓝宝外面是似透明,而非透明的白色石块,白色石块里面好像裹着一块蓝色石块,非常漂亮。博物馆里不仅有博物、文物,还掺杂着部分科技。比如我们在最顶层看见的三个模型恐龙,我们去的时候就看见了最右边的一只恐龙在弹吉他。我注意观察了一下,恐龙的脚下有一个播音器,所以才唱出这动听的歌曲来。
我建议大家如果有时间去地质博物馆看一看,相信每次的收获肯定都不一样的。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4
今天,风和日丽,学校组织我们去参观博物馆,里面有很多出色的作品。因为我是第一次参加学校的组织参观,当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是异常的兴奋。我们和老师一起走出校门,就租了一辆车,开往博物馆。很快就到了,我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这里的风景是如此美丽,一片绿色了“海洋”出现在我的眼前,“海洋”的中间广阔的湖,我们在四周转了转,一起拍了几张照片留念。那里的树木多,竹子更多,并且空气也非常清新。当我知道博物馆里有一位凤凰名人作品时,我就感到非常的自豪。
进入这个博物馆之后,有五彩缤纷的画、书法、雕塑,还有一前留下来的东西,都很有价值,有意义。
我进去看见的第一样东西是衣服大型的图画,他的长大约4米,宽至少也有2米,里面的东西都印在我脑海里,里面画有几多荷花,栩栩如生,看见那幅画就感觉身临奇境,里面有水,但是水就像要往外涌,这幅画的作者,也太出神入画了。
博物馆里的所有,我唯一看上的是一颗古树,树上刻有“谁说我憨睡至今,吮吸历史的乳汁,一万五千年,是另一种生存方式,爱的方式。”它只有高大的树干,但是要3个大人才能环抱它,它的里部早已是空荡荡的了,这颗树有着那么悠久的历史,它的皮比铁还硬,它也就像睡美人,睡了一万多年,也许这样就是另一种生存方式,它几千年不死。死了几千年不烂。它就像英雄,这么多年都在保卫自己的祖国。这位英雄有那么悠久的历史,它也有个响亮的名字—英雄树—。
很久很久以前,是龙的世界,当我看到龙的化石,也就会想到无数的问题。至今也都还不知道这是什么龙。
我们又继续参观,看着它的外表画只是普普通通的一颗大树,它是许多大树的树枝和大树上千千万万的小树枝而组成的,树的颜色有点怪,是五颜六色的,这样更引人注目。这种颜色看起来像是一颗有魔法的树,更像魔法师。以它的生机勃勃养育了成千上万的鸟。我便联想到鸟巢,这幅画代表了中国团结、坚持、努力,慢慢走向繁荣富强。这是《中国=MC2》
我们都还没有看狗就到了回家的时间,我们恋恋不舍的踏上了回校之路。我至今都还沉侵在博物馆的回忆之中。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一段艰辛的路程,需要坚持,不放弃,努力在努力,成功才会向你招手。总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而我们不是等到暴风雨过去,而是要学会在风雨中漫步。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5
今天,我和家人一起去参观柳州工业博物馆。
在一楼,我们看到了过去的柳州,并拍到了古老的城门,还了解到以前是怎么制造出糖来的,我们还看到了活字印刷呢!
柳州工业博物馆内不仅有历史悠久的古物,还有不少现代的工业产品。我们上二楼继续参观,一上楼就看到了一辆宝骏630和一辆被解剖的景逸汽车,还有卫星、火箭、机枪、火箭筒,还看到了北京西站的员工模型与图画……
我与表姐征得大人的同意后,独自上了三楼。在三楼,我们转了一圈,发现了“神5”,我们立即想到了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船成功发射的情景,我把在科技领域上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神5”号拍了下来。
在大人们的带领下,我们走进3号展厅,看见许许多多的汽车零件,看来,柳州被称为“汽车城 ”果然名不虚传。
工业博物馆记录了我们柳州工业发展的历史,这些展览体现了柳州人民的智慧。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6
我们先参观了史前爬行类动物的厅,然后参观了史前哺乳动物的厅,接着参观了恐龙世界,最后参观了人体厅。我最感兴趣的是人体厅。我和两个同学去玩了人体三维拼图,但总是拼不上。所以,我们几个顿时失去了兴致。在人体馆里参观,我们知道大人身体一共有206根骨头,肋骨和脊椎骨就各占了24根。听到这个数目,我不由惊讶道,啊!人身上竟然有这么多骨头。更神奇的是,婴儿居然有305根骨头。为什么人在成长中骨头变少了呢?因为有许多骨头都在成长中合为一体了!我还知道了大肠和小肠的分别作用,小肠用来吸收食物的营养。大肠用来吸收水分。然后食物就会变成粪便被拉出来,是很干的。如果拉稀了,是因为大肠功能失效。还知道了膀胱用来存尿,当膀胱里的尿快满了的时候,大脑神经受到刺激,就想尿尿了。心脏用来供血……啊!人的身体真的非常神奇啊!
我觉得,这次去自然博物馆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我知道了我原来不知道的事情。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7
上海博物馆是个非常大的博物馆,如果您有空去参观一下,将会得益匪浅,对于了解中华文化,理解中国历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每个炎黄子孙都为之骄傲,5000年文明史对于每位中国人来说是值得大书特书的,这些可以通过文物,书法等表现出来的,所以我觉得很有必要到上海博物院看一看的必要,同时通过参观,您会发现,即使您知识很丰富,但是您还是只能理解其中十分之一还不到,我相信大部分人还不到这个比例吧。
目前,家庭都是一个孩子的,在家只会通过书本等传递历史知识,让孩子到上海博物院去看看,让他们了解我们民族,了解我们民族的伟大成绩,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对于孩子的上进心有帮助的,对于提高孩子的视野是有帮助的,上海博物院确实是个好去处。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8
今天中午吃完饭后,我们坐车来到了中华航天博物馆。我们坐车的时候,张老师还给我们每排都照了一张相呢!来到这里后,我们看到了壮观的喷泉。
我们先去了一层展览的地方。这里有三个火箭的实物。讲解员说:“那三个火箭是做好了以后没有发射出去的真实火箭。”那三个火箭一个比一个高,最高的都到天花板上面去了呢!然后我们又看了返回舱和卫星的实物和模型。随后我们上楼来到了三层。
到了三层,我就被墙上挂着的'照片深深地吸引住了。这些都是宇航员在太空中拍的照片。我们又来到了二层。我们看到了一个小片。知道了成为宇航员非常不容易,要经过层层选拔,还要经过刻苦的训练才有资格飞上月球。最后我们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学校。
在回来的路上,我想航天博物馆真有趣,有机会我还要去。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9
今天,老师让我们观看我期待已久的《博物馆奇妙夜3》电影。
电影讲的是在夜晚,复活的展品们由于表现失常,制造了一场大混乱。为了解救展品朋友们,博物馆夜间保安赖瑞带着展品们前往伦敦寻找解救的方法。他们成功的混进了大英博物馆,在一番努力下找到了埃及法老王,从他那里得知,只有交换黄金碑放置于月光之下,吸足月光的能量才能恢复魔法,否则一切展品将再也不能复活。但是黄金碑被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之首兰斯洛特抢走了,赖瑞为了展品朋友们的复活也加入了战斗中,他们最后取得了成功。
这片电影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坚持、敢于斗智斗勇,就能取得胜利。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0
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参观北京天文馆,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课外活动,也是我最感兴趣的一次活动,因为我喜爱天文知识。
我记得那天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枝头的小鸟儿叽叽喳喳地唱着歌,树影洒在地上与阳光快乐地嬉戏。我和妈妈还有舅妈背着各自的小包,高高兴兴地出发了。
在天文馆,我们参观了航空展,看到了杨利伟叔叔驾驶的“神州5号”宇宙飞船的载人舱模型,还有气象卫星“风云1号”的回收舱,使我了解了一些有关于飞船和卫星的航天知识。
在天象馆,我第一次看了“穹隆电影”《奇妙的星空》与《孙悟空遨游太阳系》,环场银幕让我们感到自己好像飞在宇宙中了。这两场电影让我知道了更多的宇宙的奥妙。
我喜爱天文馆,因为它带给了我无穷的天文知识。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1
寒假中,我去参观了香港历史博物馆。在馆内,我在设有“香港故事”常设展的展厅内,看到了香港在清末时代被英军占领,昏庸无能的道光皇帝与英军签下了不公平的《南京条约》。后来,想干沟被日本占领了三年零八个月。还看到了香港被占领和回归的影片。
在另一个“河南夏、商、周文化展”中,我看到夏、商、周时代的玉佩、头饰、蒸煮用具、各国的钱币……还在馆内的“互动游戏区”将古人的动物动物纹饰品绘在《教育小册子》上。
通过这次参观,对于茫茫宇宙来说,人活一生犹如“沧海一粟”,对于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来说,也不过是“弹指的一瞬间”正因为历史是活生生的一面镜子——可以给我们借鉴;一本好书——可以给我们知识;一座舞台——我们的前辈都在这块土地上演过一幕幕惊天地、泣鬼神的活剧。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2
我去了科技馆,那里有很多科技发明,特别有趣,其中有多米诺骨牌、音乐喷泉……
我们随后又去了对面的自然博物馆,里面有昆虫馆,昆虫馆里有很多昆虫的标本,有螳螂、有蜜蜂、有蝴蝶、有蜻蜓……我们又参观了秦岭里的动物和植物标本,有老虎、小浣熊、金丝猴、赤麻鸭。我还看见了钻石、水晶、金子。
在这里我知道了古长颈鹿距今约100万年,它在陕西府谷出土;禽龙距今约1.2亿年前;黄河象距今约250万年左右,我还看见了恐龙蛋,又看了一场关于恐龙的大型3D电影,场面特别逼真,很好看。
今天,我很开心,因为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原来大自然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3
又一次参观了历史博物馆,每一次都会有新的
根植在统治者内心的,不是玩虚假的数字游戏,搞面子工程,与民夺利,而是建设一个“外硬内软”的国家,让生活在那里的人感到自豪和满足。人民也不用为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发愁,连税负也降到了最低,医疗是完善的,教育是公平的。他们绝对不会想到,几千年以后,在这片土地上,“有尊严地生活”竟成为统治者卖弄的噱头和人民的奢望。
一千多年前的大唐长安,拥有三百万人口,城市规划谨偌棋盘,文人墨客多入牛毛,各国商贾穿梭其间,市民百姓安居乐业。
走出博物馆,回到这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盛世,心中不免有些遗憾和不甘,方才想起历史发展中出现倒退也。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4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参观完老舍纪念馆。吃完午饭后,就又去了另一个景点——北京自然博物馆。
我们按照纸上写的路线,费劲了周折,终于找到了自然博物馆。我们买了票,走进了这个奇妙的博物馆。
我们首先走进了哺乳动物厅。哺乳动物厅里,都是哺乳动物的化石,有:恐龙、猪、长颈鹿、象。然后我们走到了植物进化厅,植物进化厅是描述植物生长过程和植物化石的,植物化石有中国的第一朵花的化石,这朵花体积很小,看上去小巧玲珑,很是惹人喜爱。随后,我们又走进了海洋动物厅。海洋动物厅有海洋动物的化石、标本。有的海洋动物的标本很小,在显微镜下才能看清。
我们看完了所有的标本、化石后,就回家了。
博物馆观后感200字15
10月24日下午,为了兵团人开垦边疆、建设边疆的兵团
几十年前,那支独一无二的部队开进新疆,屯垦戍边的历史由此开始。走在军垦博物馆里,会见到一些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这些物件使我脑海中浮现出兵团人劳作的画面。展示柜中,那一件件破旧的衣物、一层盖一层的补丁让我惊叹,从他们居住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就可以看到他们吃苦耐劳的
这次的参观使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震撼,他们艰苦
一、书籍简介
《致加西亚的信》是100多年前的一个傍晚,阿尔伯特·哈伯德与家人喝茶时受儿子的启发,创作了一篇名为《致加西亚的信》的文章,刊登在《菲士利人》的杂志上,杂志很快就告罄。到1915年作者逝世为止,《致加西亚的信》的发行量高达40000000册。创造了一个作家的有生之年一本图书销售量的历史记录。其后的80余年,该书被翻译成许多的文字,许多政府、军队和企业都将此书赠送给士兵和职员,作为培养士兵、职员敬业守则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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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美西战争发生后,美国必须立即跟古巴的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加西亚将军在古巴丛林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所以无法写信或打电话给他。但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获得他的合作。怎么办呢?有人对总统说:“有一个名叫罗文的人,有办法找到加西亚,也只有他才能找到。”
他们把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关于那个名叫罗文的人,如何拿了信,把它装在一个油布制的口袋里,封好,吊在胸口,划着一艘小船,四天之后的一个夜里在古巴上岸,消逝于丛林中,接着在三个星期之后,从古巴岛那一边出来,已徒步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他送的不仅仅是一封信,而是美利坚的命运,整个民族的希望。
这个送信的传奇故事之所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主要在于它倡导了一种伟大的精神:忠诚、敬业、勤奋,正是人性中光辉的一面
有关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有关送信人,有关《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在全世界已广为流传。“送信”变成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和荣誉的象征。《致加西亚的信》各种版本累计销售量近8亿册。100年来,这本书以不同的方式在全世界广泛流传,成为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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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尔伯特·哈伯德(Elbert Hubbard)(1856-1915),美国著名出版家和作家。《菲士利人》、《兄弟》杂志的总编辑,罗伊科罗斯特出版社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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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30篇
第1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200字
读了《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后,我感触良多。在发展日新月异的这天,在工作中,生活里,形形色色的人充斥其间。有的固步自封,吊儿郎当;有的玩世不恭,对所在单位报以嘲讽;有的自我懈怠,自甘堕落。这些人的最终结果只有一个:一事无成。记得当年读《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时候,很为罗文这个年轻人惋惜,当然当时的惋惜有些嘲笑的滋味,认为这个人这样做真是不值,认为为一封信竟然冒着生命危险,跋涉于枪林弹雨之中,这天想起来真为自我可悲,自我是多么的世俗和偏见。罗文送的不仅仅仅是一封信,而是美利坚的命运,整个民族的期望,对罗文的壮举,忠诚,职责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也叹为观止了。读了《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后,使我更加坚定了信心,要努力以勤奋对待工作。
第2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300字
在无比复杂的心情下,我读完了《致加西亚的信》。故事是从一封给加西亚将军的信出发,从送信人罗文在接到送信任务后并没有问“他在那里”而引申出的一系列关于职场人应该以怎样一种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老板以及薪水等问题的思考。
毫无疑问,这本书中的内容给刚入职场尚有一些迷茫的我指明了一个方向。“年轻人需要的不仅仅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仅仅是聆听他人的种种指导,读后感。而是更需要一种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这一句话让我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我是一名专利审查员,应当抱有一种认真、专业、不放弃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个专利申请,迎难而上地去处理每一个棘手的案子。
从这本书中的很多地方,或多或少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同样也让我认识到自己在某些的不足。作为一个职场新人,以后我会将更多的主动性带到自己的工作中,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
第3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500字
通过这几天的努力,我终于看完了《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这本书可以称为经典。他是有史以来全球最畅销图书第六名,是职工必看的一本好书。其实我读完这本书后,更加觉得这本书使我们学生必读的好书。是以歌颂英雄为主的。它带给我们的启发是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我在这里向大家推荐这本书——《致加西亚的信》。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轻轻的合上它,可是书中的人物却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尤其是书中最关键的人物——安德鲁罗文。他就是这本书中负责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中尉。安德鲁罗文为了执行上校的命令所以便带着信爬山涉水,奋力地前往古巴寻找加西亚将军。罗文先是坐着马车走过了一个西班牙的小镇,然后再转水路向目的地进发。不知不觉他们他们越来越接近战地区。罗文这时背负着重大的任务,那封信关系着国家的生死存亡!可罗文并没有逃走,而是坚持下去。
当然,之后罗文还险些被杀,并遇到其他种种的困难,有着巨大的压力。罗文凭着非凡的毅力和必胜的信心与知难而进的品质顺顺利利的,将信送到了加西亚将军的手上。从这里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你有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与知难而进的品质做什么事都会十分完美百分之一百的成功!在现实生活中像罗文一样具有坚持不懈精神的人是少之又少。所以罗文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从小激励自己长大之后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像罗文那样的英雄!
第4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600字
读了《致加西亚的信》后,感觉倍受震撼。如此短小的一段文字,竟能激起人如此丰富的思考和回味。
书中讲了这么一个故事:1894年4月美西战争爆发后,美国必须立即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古巴的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加西亚在古巴热带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他确切的地点。但是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取得他的合作,于是他们把安德鲁·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罗文接过信后,并没有问“他在那里?”等任何问题,只是静静地把信拿去,不顾一切、义无反顾地克服了千难万险把信送达,完成了神圣而艰巨的任务。
罗文身上所表现出的敬业,积极,奋斗精神是现在许多年轻人缺失的,我们年轻人也只有从大学开始做好准备工作,培养自己一些优秀的素质,以后才能在社会上做出一番事业。
那么如何成为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呢?
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对它负责到底。作为大学生来说,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学习,应该培养自己对知识的渴求,排除其他一些干扰因素的影响,专心于学习,才能尽可能掌握更多的知识。另外,对于各方面给的任务,如果答应了,就要不怕困难,想尽办法去做好,决不能半途中放弃。
然后,做事要积极主动。要有罗文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是该书的作者所肯定的,但作者进一步从更高层次上倡导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他说:“主动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且出色地做好自己的事情。”“不仅要对自己份内的工作尽职尽责,而且要更上一层楼,做到更主动、更卓越。”所以,我们在今天的学习或者工作中,不仅要服从、勤勉,更要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最后,就是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无论多大的困难横亘在面前,都应该拿出信心和勇气来面对,拿出智慧和拼劲咬着牙来克服。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我们决不能有半点马虎,一丝投机取巧的想法。只有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干,才能有所收获。
第5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700字
《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是由几篇内容相关的文章合编而成的,它故事简单,但道理深刻。它反映的虽然是1899年的事,但它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对我们二十一世纪的每个员工,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安德鲁-罗文中尉服从美国总统麦金莱送信给加西亚的指示,不计个人得失,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历尽艰险,把信安全送到了加西亚的手中。他的送信精神,已成为忠诚敬业、尽职尽责、主动服从的象征。从他送信的行为,我看到了人类社会发展和推动文明进步的价值观。通过《致加西亚的信》,我不仅看到了一个描写的罗文中尉,而且,更重要的是,我还得到了一面时刻检讨观照自己和他人的镜子。
用着面镜子,我们会看到现实社会生活中,一些公司的员工为了自己心目中的好工作,总是频繁跳槽,他们总是觉得公司太委屈,太亏待自己,千方百计要寻找一份自己心目中的好工作。这样的人,他们是找不到好工作的。为什么?因为好工作不是找来的,而是自己干出来的。一旦他们心目中的好工作找不到,就只好频繁跳槽。爱跳糟的人,他们的理由一般都很消极,而且怨天尤人,总认为自己是在出卖劳动力,习惯性地把忠诚敬业视为老板们愚弄自己和剥削下属的手段。他们总是把自己想得高高的,埋怨老板们对自己不公。
然而,他们很少想到的是,老板们要操心一个公司或企业的运作、生存和发展。老板作为一个公司的法人,要负责上缴各种税收和租金等费用,要为公司或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而积累所需资金,要筹划公司或企业各种业务拓展,还要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奖金,等等。操心是很辛苦的,它会使人废寝忘食,使人身心疲惫不堪。忽视了这些因素,只想到个人的利益,必然会产生“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思想,表现在行动上,就是眼高手低,频繁跳槽。这样的结局,只能是把自己发展空间和生存空间压缩得越来越小,最终成为一个无所作为的人。这种人缺乏的不仅是忠诚和敬业,还有个人的生活自信心。相反,忠诚敬业的员工,他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一般都是很强的,并且有一个良好的心态。他们会把压力变成动力,总是想方设法把工作干好,而且是越干越顺手,越干越有自信心,当然,他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空间也会随之越来越广阔。
第6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800字
这周读了一本书,叫做《致加西亚的信》。这是一本借一个故事讲述企业经营管理和自我管理的小册子,只有短短130页,很好读,一两个小时就能看完。我先介绍一下书里面的小故事。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战争爆发,美国需要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加西亚将军取得合作,要联手打击西班牙军队。然而加西亚将军在古巴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无法取得联系,但是美国又必须尽快地获得他的合作。于是美国总统写了一封要与加西亚合作的信,找到一个叫罗文的人,让罗文去完成这个任务。
罗文拿了信,把它装进一个油布制的袋里,吊在胸口,划着一艘小船从美国出发,四天后的夜里在古巴上岸,然后钻进丛林中。罗文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徒步走过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将军。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没人知道加西亚在哪里,也不知道怎么找到他,而且那时候的古巴危机四伏,困难重重,罗文就是在这么一种条件下完成了任务。
在这本书里,作者热情歌颂了他认为的英雄。作者说真正的英雄,是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人,即把信送给了加西亚的人。
作者借这个故事讲述了关于勤奋、敬业、忠诚、诚信、自我管理等一系列职场之道。然而从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咱们中审亚太的企业文化的影子。咱们中审亚太的企业文化八个字:客户、创新、结果、忠诚。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观感就是结果导向。因为这本书讲的就是罗文在结果导向的牵引下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最终的结果是对罗文工作的辉煌标注,如果没有最终把信送给加西亚,那么罗文的名字肯定就消失在历史的烟尘里了。读后感·我们或许可以反思什么是结果导向?我大概总结了一下,就是:不盲目,有追求,有定位,有动机,杜绝纸上谈兵。当接受一项任务时,所要做的是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完成它而不是遇到困难就推脱找借口。
书里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就是“满街都是有才华的穷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当下的生存环境里,工作质量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高质量的完成工作目标,才能指引我们取得自己的成就。由于我们审计工作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每个困难也都摆着两条路:推脱或是克服,对困难的选择路径的不同,导致每个员工的职业前景也大相径庭。
第7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900字
薄薄的一本小册子,满纸都是忠诚与勤奋。
虽然这封致加西亚的信是如何送达的,作者并未明说,但其中的象征意味早已不言而喻。忠诚不仅能带来个人的荣耀,也能推动民族与国家的繁荣。
作为高中学生,谈及职场还为时尚早,但若把日常的学习比成工作,把职场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对应,在体会到理趣的同时,也会受益匪浅。
“每一件事都值得去做”。经过将近九年的学习,我愈来愈感受到这句话的重要。虽然成绩尚可,但也不止一次地怀揣着这样的心理把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置若罔闻,事后想想,自己做的只是一件蠢事。有时会对眼前近乎做烂的习题感到厌烦,不愿提笔,转头去死死钻研艰深的难题,然而这样做的后果不外乎是产生一种惯性,带到考试中,自然是负多胜少。所以,耐着性子把已学的知识点真正理解透彻,而不是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地片面追求难度和深度,做好每一件事方能踏踏实实地走下去。
“全心全意,尽心尽责”。对待工作如此,对待学习如此,对待生活亦如此。在学习中我常常有种体会,对知识的掌握不能完全运用题海战术,也就是说,做题不在多,而在精。安安静静、专心致志地做一两道典型题,胜过急急忙忙、潦潦草草地做几大本。而在生活中,对待老师的嘱咐、同学的求助、自我的承诺,莫不需要这样专注的精神,一旦能全力以赴地去做每一件事,在别人眼中就会是一个可靠、值得信赖的人,在自己心里也会是一个快乐、坚强、无愧的形象。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你是否专注于眼下的事,将决定你的未来。
“满怀感恩之情”。一个心怀感恩的人,会更快乐,也会拥有更多的机会。感恩能产生强大的动力。当心情失落的时候,我会想一想曾经教导过我的老师,他们无不影响着我的成长,并对我寄以希望,所以无论前路多困难,只要老师的叮咛还萦绕在耳畔,我的脚步就永远不会停歇。那感恩的动力强劲且持久,它支持着我翻山越岭、劈荆斩棘。感谢能让自身变得更谦和、更高尚,多道几声感谢,不仅温暖了彼此的心灵,也在无形中为自己创造了许多机会。
有人说在这样一个讲求新意和变化的时代,忠诚、勤奋这些古老的品质已经过时,但看看这本薄薄的小书,虽然写于一百多年之前,依旧在今日畅销,这是对优秀品质的最有力的佐证。现在的学生被许多新兴的物质分散了注意,忘记继承这些永不过时的品质,然而现实却教会了他们怨天尤人。其实,作者想要我们明白的,不过是积极主动地面对工作、面对学习、面对生活。只要拥有了积极的心态,一切优良的品质也会随之而来,忧愁烦恼自然会被解决,人生自然会向着成功和圆满发展。
作者在最后发问:“谁将把信送给加西亚?”不妨就回答:“我去!
第8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1000字
到哪里能找到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谁将把信送给加西亚?!”
当整个世界都在谈论着“变化”、“创新”等时髦的概念时,重提“忠诚”、“敬业”、“服从”未免略显陈旧。然而,这却又无法回避。
成事先成人,成人诚为先。一个人无论成就多大的事业,人品永远是第一位的。而人品的第一要素就是忠诚。记得有位哲人对用人做了三种判断:德才兼备之人,可重用之;有德无才之人,可用之;无才无德之人,绝不可用。可见,忠诚是衡量一个人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志,忠诚的人才是可靠的,才是可以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忠诚意味着敬业,敬业意味着追求卓越、意味着奉献。忠诚于祖国、忠诚于宪法、忠诚于领导、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一个集体要想取得发展,要有忠诚有能力的成员,而成员为实现自我价值需要集体所提供的平台作为依托。当积极性和能力被埋没、被误解时,请不要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因为,最重要的事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要相信自己,肯定自己。同情和宽容是一种美德,诚实诚信更加可贵。以诚实对待领导,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加工作经验,培养我们宽阔的胸襟,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
态度决定一切,对待工作除了忠诚,更离不开敬业。如果工作态度不端正,就会对工作推诿塞责,划地自封,以至于自己总是在一个水平上来回波动,不自我省思,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要成为一个能够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靠的是一种执着的精神和追求,是一种专注的态度,一种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精神。人必须有种高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缺少了这种精神,就会整天萎靡不振、无所事事、毫无作为。因此,在工作中要坚守执着,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一丝不苟、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树立精益求精、誓争一流的标准要求;树立大胆工作、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敬业精神离不开服从,服从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服从的魅力无所不在。军人对于命令需要服从,机关对于政策需要服从,学生对于老师需要服从,法律面前人人需要服从。执行领导下达的命令是有必要的,但是要完成任务,不仅仅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仅仅是聆听他人的种种指导,需要的是一种敬业精神。对于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的完成任务,要有一种成功的心态,积极主动的去做每一件事。停止抱怨,喜欢抱怨的人没有立足之地的,喜欢抱怨说明缺乏一种信念,而这种信念正是成功的基础。树立正确的心态,否则烦恼忧愁就是心灵的杀手。服从不但是军人的天职,这些美德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这些美德不仅仅适用于军人,更适用于每一个成功的集体。
“静静地把信拿去,不会提出任何愚笨问题,也不会随手把信丢进水沟里,而是不顾一切地把信送到。”,这就是罗文,一个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这就是“忠诚”、“敬业”、“服从”的完美结合。省思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是否也能象罗文那样敬业,那样勤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累经验,为自己赢得一个又一个为加西亚送信的机会。虽然不能做到每一个人都是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然而却需要这样的精神来鼓舞和激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忠诚于要做的每一件事,不断的完善自己,做一个新时代的“罗文”。
第9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本小书,但它谈到的忠诚被全世界的人所关注,
在一切有关古巴的事件中,有一个人最让我忘不了。美西战争爆发后,美国必须立即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加西亚取得联系。加西亚在古巴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所以无法带信给他。然而,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获得他的合作。怎么办呢?有人对总统说:“有一个名叫罗文的人,有办法找到加西亚,也只有他才找得到。”他们把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关于那个名叫罗文的人,如何拿了信,把它装进一个油纸袋里,封好,吊在胸口,3个星期之后,徒步走过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加西亚--这些细节都不是我想说明的。我要强调的重点是:美国总统把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交给罗文;而罗文接过信之后,并没有问:“他在什么地方?”像他这种人,我们应该为他塑造不朽的雕像,放在每一所大学里。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
加西亚将军已不在人间,但现在还有其他的加西亚。凡是需要众多人手的企业经营者,有时候都会因一般人无法或不愿专心去做一件事而大吃一惊。懒懒散散、漠不关心、马马虎虎的做事态度,似乎已经变成常态;除非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地叫属下帮忙,否则,没有人能把事情办成。在每个商店和工厂,都有一个持续的整顿过程。单位负责人经常送走那些显然无法对单位有所贡献的员工,同时也吸收新的进来。不论业务怎么忙碌,这种整顿一直在进行着。只有当单位不景气,就业机会不多,整顿才会出现较佳的成绩--那些不能胜任、没有才能的人,才会被留下来。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得每个领导只保留那些最佳的职员--那些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我钦佩的是那些不论单位领导是否在办公室都会努力工作的人,我也敬佩那些能够把信交给加西亚的人。静静地把信拿去,不会提出任何愚笨问题,也不会随手把信丢进水沟里,而是不顾一切地把信达到。这种人永远不会被解雇,也永远不必为了要求加薪而罢工。文明,就是为了焦心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长远过程。这种人不论要求任何事物都会获得。他在每个城市、村庄,乡镇,以及每个办公室、商店、工厂,都会受到欢迎。
世界上极需这种人才,这种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对于管理者来说,《致加西亚的信》能够给自己的团队一些重要的启示。从内容上看起来,这是一本劝告员工如何敬业和勤奋工作的书籍,然而一个世纪以来,却在更为广泛的领域被人们所应用。
当整个世界都在谈论着“变化、创新、实惠”等等时髦的概念时,重提“忠诚、敬业、服从、信用”之类的话题未免过于陈旧。然而,我们却又无法回避。员工的忠诚、敬业、道德风险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企业的老板和公司管理者们。我们所面临的变化也带走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包括那些经济腾飞所依赖的基本的商业精神--信用、勤奋和敬业。
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年轻人以频繁跳槽为能事,以善于投机取巧为荣耀。老板一转身就懈怠下来,没有监督就没有动力。工作时推诿塞责,不思反省,却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对工作的责任心。懒散、消极、怀疑、抱怨……种种职业病如同瘟疫一样在各企业、政府机关、学校中蔓延,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无法彻底根除。
在现实生活中,到处都可看到有才华的穷人。试想,一个年轻人,如果只有才华,没有责任心,缺乏独立创业的勇气,敬业精神,而且不愿自我反省,养成一种嘲弄、吹毛求疵、抱怨和批评的恶习,只能在被迫和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工作,根本无法独立地自发做任何事,这种人能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吗?这种人在单位能得到提升和重用吗?因为在他看来,敬业是老板剥削员工的手段,忠诚是管理者愚弄下属的工具,他在精神上与公司格格不入,他也无法真正从公司里受益。
有关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有关送信人罗文,有关《致加西亚的一封信》这本书,在全世界已广为流传。“送信”变成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忠诚和荣誉的象征。忠诚和敬业并不仅仅有益于公司和老板,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们自己,是整个社会。一种职业的责任感和对事业高度的忠诚一旦养成,会让你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这种人永远会被老板所看重,永远不会失业,而哪些懒惰的终日抱怨和四处诽谤的人,即使独立创业,为自己做事也会因为无法改变这些恶习而获得成功。看完以后,我想只要是个有心的人,都应该知道,要想干一件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该一步一步的去走,没有什么捷径。
第10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事实上,《致加西亚的信》只是一篇只有24个段落的文章,但正是这样一个简练的故事,引发了我们对人性的种种思考,也使之成为经济管理领域一部不朽的教科书。
美西战争爆发后,美国非常需要同古巴起义军领袖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但当时加西亚正在大山深处,没有人知道他的具体位置。有人向总统推荐说:“有一个叫罗文的人,如果有一个人能找到加西亚将军,那个人一定就是他。”于是,他们将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信——写给加西亚将军的信。关于罗文中尉如何将信收好,如何历尽艰辛将信送给加西亚将军,这些都不是我想说明的,我只想强调——麦金来总统将信交给罗文,罗文接过信之后并没有问“他在什么地方”。
像他这种人,我们应该为他塑造一座不朽的雕像,放在每一所大学里。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的种种指导,而是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的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当上级交给员工一件事时,他会默默地接受任务,不会问任何愚蠢的问题,也不会千方百计的将之推给别人,而是全力以赴地完成任务。这种人永远不会担心被解雇,也永远没有必要为了加薪而罢工。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人无论处在什么环境都会是赢家,因为赢在执行!
第11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停止抱怨,抱怨只会让你自己烦恼忧愁,最终一事无成,就像自己给自己挖个洞钻进去,对工作的态度改变,工作的处境也会随之改变,增强信念,丰富自己的知识,让自己置身于优越的环境中,就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我的2月份是很惨的,每天都是那样无聊的画着图,自己的眼睛一天比一天看不见东西,而自己的工资、保险、就业合同等等一系列问题在打击着我,那时侯我懊恼过,想放弃过,说实话在野外的地质生活可能是累的,累只是自己的肌肉酸痛,2月份,在室内画图,是身体与心灵都是很累,每天都是那样的疲倦与心酸,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曾经有过无数次这样的念头:跟老大好好谈谈,让他给我双份工资,不然我就不干了。
但是后来看了《致加西亚的信》,发现出国留学网的思想是偏激的,是极度歪曲的,我要是不能够及时的调整过来,我不知道我将变成什么样的一个人,室内室外都是我的工作、职责所在,我所要做的就是很出色的完成任务,老板发我工资不是让我来办公室聊天的。我想要得到更多更好的机会,不是要这样一点一滴的慢慢的积累吗?没有这样慢慢的积累,阿瑟·瓦格纳上校会推荐安德鲁·罗文给总统吗?让他完成那光荣的使命吗?
看了以后惊奇的发现,我前面的想法是很可笑的,自己都忍不住嘲笑自己,发现自己真的很小气,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大度与宽容,自己的志向真的只有那么渺小吗?忽然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我心里反佛见到光明一样,那么的舒服,那么的温暖,就好像有一股力量在支持着我向前看,向前冲,让自己努力完成工作,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12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没有疑问,没有迟疑,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罗文中尉毫不犹豫地接受使命,冒着生命危险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用行动阐释了什么是忠诚、敬业和责任。而我认为这三点又可以统一归为责任。
人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意味着不同的责任,忠诚和敬业归根到底也是一种对责任的担当。我们正在由青年向中年过渡的路上,要对工作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也正因为此,所以有时会想得很多,比如,对于工作,往往会关注它给我们带来得物质所得,比如薪水,比如休假,比如福利,而忽略了工作本身的价值,丧失了最本真的信念。
对于上级分配的工作,多少会掂量一下轻重利益,甚至会互相推诿,忘记了奋斗的初心和职责的所在。然而,该做的就不要问会得到什么,时刻铭记责任,保持积极上向的工作态度,做一个能将信带给加西亚的人,做一个敬业、自信、具有责任感和荣誉感的人。
第13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这是一本短小精悍,却带给人深深思索的书籍,请允许我首先来回顾一下这本书的内容:美西战争期间,美国总统急需求得在古巴丛林中反抗西班牙的起义军首领加西亚的合作。然而,没有人确切地明白加西亚到底在哪里。有人对总统说:"或许一个名叫罗文的人有办法找到加西亚,也只有他才找得到。"于是,总统把罗文中尉找来,果断决定让罗文去送信。罗文面对一无所知的境况,什么也没有说就出发了。而后,他用了3个星期的时间,走过了一段充满艰难险阻、失败与死亡气息的艰苦历程,终于,成功将信件送到了加西亚的手中。
局面艰难,罗文为什么会送信成功呢?那么我们一起来从这个真实故事中来找一下,罗文身上的“特别”之处,看看是否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执行力——不推脱、有担当、反应迅速。这是我对罗文的第一印象。一个命令、一封信,听在耳中、执于掌内。这一刻,便已是罗文执行任务的开端。面对没有任何提示与帮助的命令,他没有提出疑问、接受时更没有丝毫的迟缓。而后他便开始了自己的征程。我相信他的心中是有信念的:不问前路,答案自在路上。
忠诚——凡是读过这个故事的人,肯定会与我有同样的感觉。罗文无疑是忠诚的,从他不质疑开始,到他命悬一线之时也未曾放弃,都在诉说着他的忠诚。
执着——他的执着精神,是令我最感动的。因为在当代社会,这真是太难找到的品质了。“坚贞不屈的执着,这一点使得他忠于信仰,敏于行动,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使命中”。他执着于自己的使命,不会考虑其他无用的东西。
踏实勤奋——这个品质使他总是能在不知前路之时、危机四伏之时、遭遇误解之时,找到解决的办法。他不浮躁、不退缩、不畏惧。踏实勤劳已烙印在他的灵魂,罗文处处都透露出了这迷人的品格。
好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执行力、忠诚、执着、踏实勤奋,这就是罗文身上的特别之处。没有执行力,罗文根本无法踏上征途;没有绝对的忠诚,遇到险阻时的罗文无法跨越障碍;读后感·没有执着的精神,罗文不会坚持到最后;若不是踏实勤奋,罗文又怎么能身体力行的支撑起他的种种优良品质?是的,就是这些品质搭建的桥梁,令罗文完成了如此艰巨的任务。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身在职场上,分配的工作我们能第一时间坚决开展吗?我们面对单位给我们的工作机会,内心是否是感恩的?我们对一电成不变的工作能坚持品质吗?我们对本质的工作能踏实完成吗?我们对分配的自认为无关的工作能无怨言的完美执行吗?
感谢罗文给了我们启示,感谢这本畅销了一百多年经久不衰的人生导读一样的书籍,感谢能在愿意努力、愿意改变的岁月里遇到了这个故事。仅以此读后感,令自己铭记此刻罗文所带给我的感悟,并鞭策自己,前行的道路中,如他一般“忠于信仰、敏于行动”!
第14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致加西亚的信》故事很短很简单很明了。看完它的简单介绍后我本以为这本162页的书里面应该包含着送信给加西亚将军时的困境和危险,在历经各种险境后得到成功,在波澜起伏起起落落的情节让我们懂得各种道理。
结果在看完书后发现实在是颠覆预先想好的情景,或者说比较惊讶这本书的布局。主故事:罗文,接受命令,送信,回国受奖。好,故事结束了!细微的看了看,这主故事用了53页即全本书的三分之一,剩下的都是一些名人对这个故事的评价以及表达出从这个故事中显露的品质。不过回想起来,物极生反,越简单就可能越不简单,生活中很多很简单的东西也未必做得好。这大概就是这本书需要用三分之二的篇幅来诠释这个故事的品质的原因吧。
读完主故事的53页后,也就是还当我没看后面别人的评价前,我自己本身在脑海里浮现的就是军人,执行力以及勇敢。故事虽短但还是会有许多细节让读者好好品味。第一,也就是最开端最令我佩服的地方,简短的说就是政府告诉罗文这个私密的送信任务,他可能会死而且国家不会有所帮助毕竟有关情报。罗文当下立刻答应并产生了一股军人的荣誉感。第二,简短的说就是身为情报员潜入敌军的勇气,要知道被发现是会没命的。中途被两个西班牙的卧底发现果断解决!这些细节没写得天花乱坠,甚至只是一段话,一行字。但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品质,是的,就如军人一样,不需要形象生动的描绘。
打后的篇幅是一些名人对罗文的思考,证明了我的语文水平还是有的,不过还能对这个故事的品质有所补充。第一:执行力。要知道罗文接到任务没有过多的乱七八糟的询问,他只有服从,执行,忠诚地执行。在这种品质还衍生出责任,自己的责任,国家的责任,对责任的稳扎稳打,对责任的稳抗在肩。第二:勇敢与智慧。光有思想意念远远不够,还需要方法。故事中罗文对目的的清晰,对行动的果断,对机会的把握,对自身的自信,这都是让罗文在艰巨任务中成功的必要因素。这里惭愧自己还是没有从故事中看出这些因素。
那么回到现代。作为一个大学生,的确能从罗文学到挺多。现代大学生被无数人所诟病,存在即有理由,拖延症,眼高手低,高分低能等等各种词儿在大学生中出现。那么,我们能不能学习下罗文的执行力呢?能不能学习下罗文的行动智慧呢?空谈梦想,缺少行动,没有目标,没有计划,那么就能从罗文中展现出来的品质去杜绝。落实到我而言,一个工科理科生,更需要实实在在的动手能力执行能力。读后感·保持对自己的驱动力,要做的立马去做规划去做,那么“加西亚的信”,我们也能送出。
那在最近,我成为敏视的实习生,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必须了解到自己的责任义务,做到罗文的忠诚和服从。被数次问到我的心态,我清晰地表达出向往积极进取的生活,向往一步步前进的步伐。那么更应该学习罗文的自信与方法,勇敢迈出步伐。从事软件工程师的职业,本心而论是兴趣使然,那么抓紧这个绝好的机会,培养兴趣,培养能力。在参观完公司产品整套流程后,更是发现产品每一步都至关重要,本着责任,本着荣誉,本着集体,要让自己变得优秀,期望自己的“那一步”能够顺利,能够优秀,能够出色而大方光彩。
最后,明确了自己态度,融入集体,用功使之有形,用心使之无形。我也去送“加西亚的信”吧,相信一句话:真的想做一件事,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第15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一些书短到令人吃惊的程度,而它所发挥的作用却并不小。美国作家阿尔伯特·哈伯雷的《致加西亚的信》,就是这样一本书。
什么东西使这本书充满了魅力呢一看之下,情节简单到了极点: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军人——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罗文正是通过他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完成了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任务,也正像许多公司的那些孜孜不倦,埋头苦干的领导人和员工一样,他们的敬业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事业的进步。企业需要能“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那些积极主动,坚忍不拔,积极和坚决完成任务的人,那些值得信赖,具有崇高使命感,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并不一定要像罗文一样具备军事知识,但一定要具备罗文一样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品质正是国家,企业和一个人事业成功的有力支柱。罗文般的敬业精神应该作为我们每个人自身的敬业标准,对于工作任务不计得失,不怕困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工作,高效地完成任务。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畅销不衰,风靡世界,正是它倡导了这种理念:对工作的忠诚与信念。现在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都不满意,所谓的“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别人的工作比自己好,而等自己真的失去目前的工作时,才发觉自己原先的工作有多好。我想每一个职业都有它自身的优缺点,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别,而且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收获总是和付出成正比的,我为什么说“收获”而没用“收入”因为“收入”仅仅是“收获”当中的一部分,正如书中所说:“不要为薪水而工作,因为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面对微薄的薪水,你应当懂得,雇主支付给你的工作报酬固然是金钱,但你在工作中给予自己的报酬,乃是珍贵的经验,良好的训练,才能的表现和品格的建立。这些东西与金钱相比,其价值要高出千万倍。”这段话对我的心灵有很大的触动,在当今这个快餐时代,人们越来越急功近利,而忽视了一份工作对于人内在品质和素养的深远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书中还提到了一种观点:“每天多做一点”。现在很多人工作时往往是抱着应付的态度,即把老板或领导规定必须做的事情做完就行了。这样的话,只会使自己永远处在被动的局面,换句话说,这样无法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书中给出了这样一个例子,艾伦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球赛,多做了点事情,结果不仅为自己增加了1000美元的现金收入,而且为自己带来了一个比以前更重要,收入更高的职务。艾伦并不是速记员,他也没有义务留下来帮那个律师做速记,可他还是留下来帮了律师的忙。他能这么做,反映出他具有助人为乐的内在品质,正是这种良好的品质,使他获得了现金收入和更好的职务。每天多做一点,并不会占用自己太多的时间,却可以让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何乐而不为
当然罗文的优秀是不言而喻的,而麦金莱的举重若轻,瓦格纳的知人善任,格瓦西奥,里奥等人的团结协作以及双方的共同价值目标,也同样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这些优秀的品质和精神都是一个企业,一个领导,一个员工必不可少的。
读过一本好书,精神得到了一次升华,愿我们将书中所体现的精神落实到我们的本职工作中,原则做事,本色做人。
第16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在我的书桌上,十多年来一直摆放着一本薄薄的书——《致加西亚的信》,讲述的是一个叫罗文的人送信的故事。
在美西战争爆发期间,美国需要与西班牙的起义军联合起来,所以必须与起义军的首领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然而此时的加西亚将军隐藏在古巴辽阔的崇山峻岭中,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想与他取得联系几无可能。情报局长阿瑟向总统推荐了罗文,并说道:“如果有人能找到加西亚将军,那个人一定就是罗文。”于是罗文奉命接受了送信的任务,历经千辛万苦,冲破重重险阻,终于将信交到了加西亚将军的手上。
结局当然是美好的,当然,这也不是这个故事的重点。重点是罗文接到这封信后,明知任务异常艰巨,却并没有推诿,也没有询问“加西亚在哪里”、“怎么送信”等诸如此类的话,而是很坚定地转身就踏上了前往古巴的征程,最终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这个故事虽短,但影响却很深远,它以一种足以让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罗文精神”:主动、担当、责任、敬业……
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需要“罗文”这样的人,不问缘由,明确目标后坚定的执行,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利用各种条件并自我创造条件去达成目标。在我看来,“罗文精神”强调的就是执行力。
在管理学领域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三分战略,七分执行。可见执行力是何等的重要。计划订得再好,如果不去具体有效的执行,最终的结果要不与目标相去甚远,要不根本就无法实现。
那么如何提高个人的执行力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中国有句俗语:“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无止境,我们不能固步自封,要主动学习,接受新知识、新思维、新方法,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弥补自身的不足,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与时俱进。
二、肩负责任,勇于担当。二战时间,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办公室门上贴着这样的一个标语:Buketsstophere,其意为麻烦到此为止,彰显的就是一种担当和责任的态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待这些问题又会有两种选择,一是不怕问题,主动亮剑,迎难而上。另一种则是一味回避,不思进取,强调困难。很显然,这两种态度会导致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经常听到“打造狼性团队”的口号,如果一个人都不敢去担当,又如何谈狼性?
三、制定计划,先谋后动。古人早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可见计划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当然,计划一定要务实,具有可行性,不可过于“高瞻远瞩”而脱离实际。每一步需要做什么、可以做什么都要考虑清楚,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这样才能有效的完成预定目标。
四、坚定信念,交流沟通。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热度是不行的,遇到一点困难便想着打退堂鼓,那是不可取的。困难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我们必须要坚定信念并持之以恒,要有一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气势,积极、主动,不达目的绝不罢休。除此之外,良好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前期制定计划还是在执行过程中,沟通始终是常态,多与领导、同事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往往能让你获益匪浅。
五、利用条件,事半功倍。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对此我们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切莫狂妄自大。遇到自己不能单独解决的问题,不妨虚心一点进行“场外求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罗文能将信安全的送给加西亚将军,同样也是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
执行力强的人在哪里都会受到欢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正如当初那位情报局长在推荐罗文时的那么高度肯定:“如果有人能找到加西亚将军,那个人一定就是罗文。”总书记也在报告中明确指出:“年轻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我们在立志中要有决心,实干中要有担当,务实中要有创新,提升综合执行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属于你的舞台,终究会是你的舞台。你,准备好了吗?
第17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一种职业的责任感和对事业高度的忠诚一旦养成,会让你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昨天下午,我看了《致加西亚的信》一书,今天,我一翻开之后便再也不忍释手,不由地一口气读完,从中得到了不少的启示。
《致加西亚的信》中的故事,差不多人尽皆知。作者讲述这个小故事的目的,是试图通过罗文中尉身上所展现的忠诚信念和敬业精神,来震撼久已麻木的世人。
正常送信本来是一个简单不过的工作,但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罗文中尉的忠诚和敬业显示出了他的难能可贵。随着《致加西亚的信》的广泛流传,如今罗文的送信行为,已经提高到:象征忠于职守、信守承诺、敬业服从、勤奋努力、不甘平庸的代言词。它向我阐明了深刻的道理:忠诚与敬业不仅仅有益单位和领导,最大的受益者是员工本人,是整个社会。它是实现单位发展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
对于单位本身而言,这本书无疑是教育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勤奋的最好教材,它所倡导的是员工对岗位、单位的忠诚,是对制度、规则、任务的遵守和执行。
事业要想持续发展,必须拥有更多的“罗文式”员工。一个想有所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的员工,应该充分发挥自已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潜能,而不被困难所吓倒,满怀信心去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不是过多去问为什么,而是全心全意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罗文式的敬业精神应该作为我以后个人做好工作,做好事业的标准:工作中脚踏实地,不计得失、全心全意、积极行动,高效率地完成任务;面对困难和挫折,不逃避,不推托,迎难而上、坚忍不拔而又兴致勃勃,以阳光般的心态迎接一切!
可是环顾现实生活,真正能送信给加西亚的人又有多少呢?“敬业、忠诚、勤奋”本是人性中最光辉的亮点,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价值观的多元化,这种光辉却不知不觉变得暗淡。可喜的是,总有一些罗文式的人物,能从多数的平庸者中脱颖而出,凭自己的忠诚、信用与敬业而被委以重任,成长为业界甚至时代的精英。当你的上司信任你,你的同事信任你的时候,你就值得被委以重任,你的前途就会一片光明。
“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付出才有回报。”我们与其为明日的“奶酪”而忧心忡忡,还不如今天开始,争取做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第18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把信送给加西亚》讲述的是罗文中尉是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他送的不仅仅是一封信,而是美利坚的命运,整个民族的希望。这个送信的传奇故事已在全世界广为流传100多年,主要是他倡导了对工作的勤勉敬业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推动单位和社会的发展。
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那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本书以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极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我深刻感悟到“罗文”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了工作的质量,要看一个人做事的效率,就要看他的工作精神和态度。
书中罗文中尉是在孤身一人,不知道加西亚将军具体在哪,长什么样,又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从美国出发秘密登陆当时已被西班牙军队控制的古巴岛,最后成功地把信交到了加西亚将军手中并带回了非常宝贵的资料。整个送信过程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但在罗文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试想,如果罗文一味抱怨领导交给的工作难度大,对领导的决定似是而非,没有敬业精神,他就不会积极主动去把信送给加西亚。
自信是战胜一切困难,达到成功彼岸的源泉。如果罗文没有足够的信心,他根本没有勇气接受麦金莱总统交给他的重托。如果没有足够的信心,这个年轻的上尉也许在送信的路途中就放弃了信念,最终也不成完成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伟大使命。正是凭着这种英勇自信、沉着机智才使他完成任务。
自信是做事业最重、最可靠的资本。它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各种阻碍,排除各种艰难,最终抵达胜利的终点。有人说“即使我只是一块泥土,那么,我也只准备留给勇敢者践踏”。这是多么自信呀!“破釜沉舟”这个成语同样也是自信的表现,永不退却的信念。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树立信心,都要勇往直前,努力克服任何困难和障碍,永不后退,做到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读了《致加西亚的信》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工作的信心,更加明确了工作的目的,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坚信了热爱工作,工作需要我的信念。让我们一起把信送给加西亚吧!
第19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读完《致加西亚的信》,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情澎湃,感慨万分,因为书中所表达的精神我都懂,也经常经意不经意地这样做,于是它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将这种精神明朗化,系统化,并辅以例子为佐证,让我感触较深的不是书的内容,也不是书中提倡的精神,而是读书的人。服从本是下属该做的事,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像子女要赡养父母,吃完饭要洗碗一样天经地义的事,却要值得如此大力的推行,竟有如此多的读者,从侧面说明了这是一个严重的人性问题,如果从这一点来说倒是让我感慨万分了。
如今像罗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呢?真正的原因并不是大家不想做事情,不想把事情做好,而是思想上存有“瓶颈”。主管给他的任务有一个,他的疑问却有十几个,“我忙,没空”“人少,没办法做到”“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不要太理想化了”“我的下属理念太差,我也没办法”“让某某做可能会更好”等等堂而皇之的,而他提出这些问题不外乎有以下几种目的:
(1)摆困难,让你降低要求;
(2)摆完困难,让你觉得让别人做会更好,那么他就可以偷闲了;
(3)有言在先,万一事情没办妥,不能完全怪他,你会体谅他的;
(4)希望你帮他解决困难。
或许这时候有人要问:难道上司给我们下达任务的时候我们只能说:“没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能问吗?诚然不是,假如主管让你到A城市送材料,而你不知如何到达A城市,顺便问一下主管A城市在哪里,如何搭车,省得到处找到处问,如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可是如果连主管也不知道怎么办呢,一切都得自己解决。如果你不能帮助主管解决一些难题的话,那要你何用?
我们一直都在推崇罗文——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却忽略了两个重要人物:派罗文去送信的人——美国总统麦金莱和推荐罗文的人——情报局长阿瑟。瓦格纳上校。千里马不多,伯乐更少,如果没有阿瑟。瓦格纳和麦金莱的信任,慧眼识英才,也不可能派罗文去送信,因此,美西战争从侧面反映了用人的重要性,而我们的企业是不是也该清楚每个主管,员工的优劣,让每个人去做他最合适的,能发挥最大优势的工作。
第20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如果你读过《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相信你会和我有同感:故事情节太简单了,没什么看头。书中无非就是说一个叫做罗文的人去给一个叫做加西亚的将军送信。如果一定要详细点,那就是: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国总统麦金莱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正在古巴作战的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但是没人知道他具体在什么地方。这个重要的艰巨任务军事情报局推荐了安德鲁。罗文去完成。罗文,不讲究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成功把信交给加西亚。
可是读完之后仔细想了想,我不禁为罗文的敬业精神和优良道德品质所感动了。
罗文是一个军人,军人的职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保卫国家和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罗文彻底的维护了一个军人的形象,当美国总统将信交给罗文时,罗文并没有问:“他在哪里?”“我有什么支持/危险?”“我完成任务了有什么奖励回报?”……之类的问题,而是本着一种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和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顺利的完成了任务。
在我们的工作中,正是需要这样的一种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才能推动工作的发展。试想,如果我们没有了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比如教师,他的学生学完一个学期之后回到家,名字不会写;1,2,3,……不会算;A,B,C……不会读;one,two,three…不会说;作为老师,今天想上课就上课,不想上课我就睡懒觉,要不我去逛街、玩电脑……学生们你们就在教室里自习吧!我们学校还能坚持办下去吗?我们的孩子还有明天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罗文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毫无疑问,是必须的;但是我们更要意识到,他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的杰出的军事才能,为是在于它优良的道德品质。一个有着优良品质的人,他将是高尚的人,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一个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罗文的道德情操可谓高啊,在送信的过程中,他孤身一人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可他没有临阵逃脱,最终完成了任务。但是这样的艰险的经历,他却谦虚的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
我们作为各个行业的工作者,并不一定要像罗文一样具备军事知识,但是一定要具备罗文一样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品质正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有力支柱。我们除了要尽心尽责的做好日常本职工作之外,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积极主动及时解决并向领导汇报;如果无法解决,则要第一时间向上反映情况以寻求解决方法。切不可随意将问题丢一边,熟视无睹,甚至有意隐瞒或蓄意破坏。
最后要提一下,派罗文去送信的美国总统和军事情报局,在这里不得不赞扬一下他们的伯乐精神。正是他们的慧眼识才和绝对的信任,给罗文的成功送信提供了无可替代的精神动力。诚然,社会是现实的,人类也不是只求付出不要回报就可以活在世上。在完成任务之后,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她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罗文冒着生命危险的工作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总之,读完《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之后,我觉得受益匪浅,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将会时时鼓励我尽心尽责,努力向上。
第21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通过阅读《致加西亚的信》使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敬业,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责任;它在流传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服务和荣誉的象征,一种想从自身找到文中主人公罗文的影子的反思。
故事讲的是:在美西战争期间,主人公罗文经历艰难险阻终于把信送给加西亚,完成了上级托付自己任务的故事。本文使送信变成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变成了敬业和忠诚的象征。罗文能够把信送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他的敬业精神。
敬业“这个经济社会永恒的词语当中,既包含了个人对事业的执着,又有对事业舞台——公司的忠诚!一个人的能力,技术可以通过学习,实践等方法来不断的提高和自我完善,而一个人的敬业精神,责任心,才决定了他是否可以把工作更好的完成,没有责任心的人即使他有能力也不可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对公司不忠诚的人不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让公司看到自己的成绩和能力,肯定自己的工作。只要你优秀,突出,总是会发现的。如果,一个企业不优待重视那些敬业,工作出色,成绩卓着的员工,那是和自己过不去!
有些人说敬业是老板剥削员工的手段,忠诚是管理者愚弄下属的工具,而我则认为敬业和忠诚不仅仅有益于公司和老板,更有益于我们自己,只有公司发展了,我们才会得到实惠,才能双赢。也有些人说送信这个过程是困难的、痛苦的,我则认为通过个人努力,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的,痛苦则会把人磨练的更加成熟。如果有人让我给加西亚送信,我想我能送到,因为我有信心,有能力,这不是自大,而是自信,如果一个人做事情连必要的信心都没有,那他只有失败,有了信心还要努力,不然就会前功尽弃,一事无成。每个人都渴望事业的发展和成功,那就让我们努力的提高自己!一种对事业高度的责任感和忠诚感一旦养成之后,会让你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这种人永远不会失业。
可以从这本书中深切体会出来的还有:应该珍惜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只有热爱它,才能为它奉献,也正是在奉献的过程中,自己会有很大的收获。
总之,通过这本书让我更好体会到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还很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罗文精神为榜样,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力求完美、高效。
第22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句简单的承诺,罗文中尉毫不犹豫地接受使命,冒着生命危险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读罢《致加西亚的信》我不禁掩卷沉思,我深深的被主人翁那颗坚毅而勇敢的心所折服。
成功总是眷恋那些有着坚定信念的人,那些忠于使命的人,罗文中尉正是这样一个人。他用行动证明即使过去100年后,成功仍然离不开“坚毅的人格品质”。坚毅源于忠诚,忠诚源于信念,如果不是对美国总统所赋予的使命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认同,罗文中尉又怎能无所畏惧,始终忠于职守。“如果一个人能将公司的利益放在心中,他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如果能将国家的利益放在心中,就是国家总统,如果能将世界的利益放在心中,就是上帝。”不同的时代,共同的音符,在“格林豪泰”的日子里我更是加深了对公司组织目标、愿景的认同和理解。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何尝不是会有不可完成的任务呢?然而,又有多少任务是因为我们没有坚定的使命感而失败的呢?答案不言而喻,工作没有贵贱,岗位不分高低,一切服从安排、一切忠于使命,才能创造出更大的自我价值,进而为公司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前景。
成功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罗文中尉从一开始不知道任务的内容到毫不犹豫的接受和圆满完成任务,他表现得既机智勇敢又沉着冷静。试问,在面对一项等同于生死抉择的任务时有多少人能做到迎难而上呢?当罗文并没有问“加西亚在哪里”,就直接接受任务时,我相信他早已把个人生死放在一边,做好准备面对最严峻的生死挑战,不难想象如果罗文中尉要想推脱送信那会有很多个理由可以说出口,但是他一句都没说。心底无私者天地宽,只有在任务面前放弃个人的私心杂念考虑,专注于任务的解决方案本身,才可以获得积极乐观的工作激情。在格林豪泰有这样一句格言“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没有白干的活”,正是罗文中尉平日里看不起眼的磨练成就了他送信行动的成功。
没有一颗“勇敢的心”你将无法到达成功的彼岸。“他们随时都可能把我当作一个间谍长,一旦被发现就意味着死亡。面对咆哮的大海,我在想,成功永远不是一次航行”在罗文中尉经历的长达20天的长途跋涉,敌人的威胁、大自然的折难一个接着一个,是退缩还是前进这个问题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罗文的勇气,这时候想是没有用的,要想成功就必须勇敢的行动,罗文中尉正是这样做的。如果在工作中怀着“勇敢的心”,我们就能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当我们每一个员工都能与“勇敢的心”为伴,那我们的团队就会是如同橡树一样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凝聚力了。
“勇敢的心”也是睿智的心,勇敢的行为不退缩更不冒进。“加西亚将军就在巴亚莫,我急于与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于是建议夜行,但是我的建议没有被采纳。”罗文中尉在即将见到加西亚将军的关键时刻也没有让冒进取代睿智,他知道送信行动需要团队的统一协调而不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行为。认识了这时的罗文,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失败者倒在了曾经触手可及的成功面前。勇敢的心不乏睿智,睿智源于内心的自省,或许勇敢的面对自己才是“勇敢的心”的起点。
100年来,《致加西亚的信》一书在全世界广为流传,书中的敬业、忠诚、勤奋的理念激励着众多读者。我们在探索成功的路上可能会遇上太多不可预见的磨难,而我能给你的除了祝福还有一颗“勇敢的心”,朋友。
第23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读完给加西亚的一封信后,故事情节在美西战争期间,美国必须立即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而加西亚正在古巴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所以无法写信或打电话给他。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获得他的合作。这时,有人说:“有一个叫罗文的人,他有办法找到加西亚。”当罗文从总统手中接过信之后,并没有问:“他在什么地方?怎么去找?”他经过千辛万苦,在几个星期后,把信交给了加西亚。
整个故事给人的方针是不怕苦,克服重重困难,不畏艰险而完成任务,在服务业中正是需要这种精神,转化成一个公司的敬业精神。我想书中的作者真是为了让我们学习的是罗文的精神,那种锲而不舍,不畏艰险的精神。学习工作中也许会遇上很多困难,我们不能试都不试就说自己不行,放弃了锻炼自己的机会,放弃了挑战自己的机会。
如今我站在航服这个服务的平台也有2年之久,这两年来何尝不是拥有这样的精神,才能坚持完成每一项任务。然而我对工作的敬业精神却有所下降,书中阐述为了一封信,而困难重重地去完成,深深体会到自己不及罗文精神的一半,自己必须提高自身的敬业标准,对于工作任务不计得失、不怕困难、积极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工作,高效地完成任务,将这种敬业精神渗透于每一项任务当中,这样我们航服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才有更好的明天!
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敬业精神,在前台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来提高国门形象。服务化深入旅客心里,在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锻炼自己锲而不舍的精神,不管以后面临怎么样的工作岗位,让自己养成一个敬业的好员工,成为一个敬业的好领导!
第24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简单但有深厚意义的小故事,美西战争中,罗文中尉为完成上司交给的任务,在根本无法预知环境恶劣程度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冒着生命危险完成了使命,把一封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无数次学习讨论的热潮。为什么?我想,这本书所揭示出的敬业、忠诚、勤奋的精神,正是人性中光辉的一面。我从来未像现在这样深刻的理解“忠诚、敬业”的含义。看过这本书你会发现,在许多时候,许多情况下,简单与复杂、局部与全部、平凡与崇高,竟是如此的接近。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能够履行承诺而获得他人的信任。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民的传家宝,它激励着炎黄子孙一代又一代的成长;诚实是做人之本,守信是立事之根;诚信是一道风景。它如洞庭湖烟波浩渺,气象万千;如扬子江汹涌澎湃,势不可当。市场经济时代,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源泉。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诚信是一切道德之基础,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德行。诚实守信,对自己,是一种心灵的开放,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对他人,是一种交往的道德,是气魄和自信。在学习中要对老师布置的任务守信守诺,忠实于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对同学要以诚相待,相互协作,共同在知识的海洋里追求着自己的目标。我们每个人的学习能力有大有小,知识面有宽有窄。而一个人最重要的态度之一就是诚信,你一定要让人信得过你,而不要让人时事事提防你。当周围的人都信任你的时候,你就真正具有了诚信的口碑,那么就值得被委以重任。
在读《给加西亚的一封信》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文明,就是孜孜不倦的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长久过程。”古往今来,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主动力,就是来自当那些对事业忠诚、执着、负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正是他们推动了社会进步,开创了未来。在他们身上,你找不到消极、听不到牢骚抱怨,你能看到的只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积极热情地为每位客人服务,态度决定一切,相信自己的实力,做事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我相信我能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第25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致加西亚的一封信》这篇文章质朴的文字里传达出一种关于忠诚、服从、敬业的理念和行为准则,所推崇的更是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如文中接受任务的罗文中尉,就显示出他对上级、对自己国家的绝对忠诚,上级的信任来自于对罗文中尉品质的肯定,也是对他能力的认可,这是他平时的品行为他“赢”得了这次机会。忠诚就是我们判断和选择的立足点与理由,只要在脚踏实地就有立足点与理由,在生活中忠诚能为我们赢得信任,在工作中忠诚给我们带来事业上的发展机遇,可见忠诚作为精神装备的核心力量,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忠诚?“忠”就是要心居正中,做事不偏不倚;“诚”就是强调“言必行”,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个人而言,恪守商业机密顾全大局,这都是忠诚于事业的表现。
罗文中尉做为一名军人,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在接受任务的时候是军人的服从,让他无任何的疑问和犹豫,就接受了充满危险的任务,并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全心全意的去完成任务。
服从受到他人或者规范的压力,个体发生符合他人的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叫做服从。服从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上学期间服从老师,参加工作后服从单位的领导者……
所以说,服从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员工要学会服从领导,忠诚于公司,主动克服困难,直至完成任务,这就是个人需要服从的理由。一项工作要干就干好,干到问心无愧,只有像罗文中尉那样有忠诚、服从和敬业精神的人才能表现较为充分的展示自我,而一个人的这些表现就是一个人社会价值,一个人就越是有忠诚、服从和敬业精神,他获得就会越多,占有的也越多,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26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敬业,是《致加西亚的信》一书中彰显的可贵美德。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为了工薪而工作,丧失从工作中获得精神营养的机会。他们怨天尤人,抱怨工作环境,抱怨工薪太低,抱怨住宿不妥……他们有太多太多藏不稳、掖不住的对工作的不满,在暗地里还可能像批评一个满是缺点的小孩似的数落他们的老板。
相反,还有一群人,他们热忱于自己的工作。工作并不是养家糊口的工具,工作也不是获得一点薪水的来源。工作是他们从课本上的知识的又一次社会体验。所以,他们是面带微笑地去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的。
那么,老板会选择哪一种人来成为自己的左右臂呢?
也许,作为小学生的我们,离踏入社会还很远,事实的确如此。但是,敬业的美德适用于任何人。我们是学生,那么就把这种美德用在学习当中。
学习有一个诀窍:要有一种对学习的热爱并产生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精神,也就是敬业精神。敬业精神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不懂的知识,并如鲁迅先生所说,善于挤出时间学习,不要认为学习只是应付考试……这样,在无垠的学之田,你才会更轻松的走下去。
“学海无涯”,你的学习就如一座桥,一座要日日夜夜修下去的桥,一座永远不竣工的桥。要想修好这座“桥”,就要认识到:考试只是里程碑,而不是终点。修“桥”用的材料也很重要,必须添加一种精于敬于学习的分子才稳固。只要做好了这两点,“桥”才会越修越稳,越修越好。
试问,我们与许许多多的人都拥有了这种美德,成为对自己、对社会、对国家都有宜的精英,那么,离中国梦从平面到立体,从虚拟到现实,从脑海到眼前还会远吗?
做拥有敬业美德的少年少女,迎瑰丽中华的再次腾飞。
第27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致加西亚的信》上面是这么说的:“如果你为一个人工作,以上帝的名义:为他干。如果他付给你薪水,让你得以温饱,为他工作--称赞他、感激他、支持他的立场,和他所代表的机构站在一起”。我比较喜欢这段话,深刻的阐述了忠诚的意义,使我受益匪浅,每次再有那样想法的时候,我都在不停的问自己,我忠诚了吗?我付出全部了吗?都投入到工作中了吗?它将要一直影响我以后的人生。
如果说,生命使人奋勇向前,合作精神能使人变的宽容,那么忠诚和敬业能使人感到踏实和值得信赖。年轻人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仅仅是聆听他人的种种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的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
我们现在是新人,年轻人,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要走的路也很长,我们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无论什么工作环境,无论层次的高低,都能学到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学习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每个人都要不停的学习,更何况我们什么都不懂。活到老,学到老是永恒的真理。
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有主动性的,做事情是积极的,但是读了《致加西亚的信》后发觉,自己的那些所谓主动性根本不止一提,可以这么说:是自己一直以来都在欺骗着自己,自己在给自己找的借口,为的是让自己不做事情,自己心里面也觉得理所当然。
什么是主动性,主动性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且出色地做好自己的事情。我离这样的距离还有多远,不要欺骗自己,我还要付出多大的努力,真正做到它有多么的不容易呀!但是我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朝那个方向一直努力。
自己在很多方面是不足的,遇到事情容易冲动,不会真正的用自己的大脑思考,做事情还是凭自己的意气,可以说不经过大脑,这是非常危险的,杰出无须证明,证明自己杰出的最有力证据是能够忍辱,自我克制。自己性格属于那种容易冲动的类型,在很多方面大大咧咧,有些不是自己存心的,但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些冲动的做法伤害到别人,自己还什么都不知道。
要是你在一个公司、企业中工作,就不要诽谤它、贬损它,事实上,当你贬损它时,就等于在贬损你自己。如果你对其他人说你自己公司老板是一个刻薄的人,那么也就表明你自己也是,如果你对他人说自己公司的制度无可救药,那么也就说明你也同样无可救药。
请相信你自己的老大,相信公司的所有同事,等企业、公司已经有了很好的效益了,你会很穷吗?哪个老板愿意背上那种见利忘义的坏名声?既然你选择了在他的公司做事情,就好好干吧!努力干吧!团结公司的所有职员,这个社会不是我一个人的,我一个人在社会上也是微不足道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努力让自己真正成为公司的一部分,让公司的人接纳你,你将赢得更多的机会,将来一起努力共同建立一个比较和谐的企业大家庭。
第28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读完了《致加西亚的信》以后,我很感动,心里也有一丝震撼,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向我们阐明了当今社会人们所需要的忠诚、敬业、服从、信用,现在的社会拥有这些的有几个人?
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年轻人以投机取巧为荣,工作上懒散、消极、怀疑、抱怨……这样的情绪曾经在我的身体里面蔓延,甚至到了无法消除的地步,还好《致加西亚的信》及时的来到了我的身边,让我真正找到自我,找到我当前真正要做的工作以及我未来的人生目标。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消极、怀疑、抱怨的态度在生活,曾经也因为自己的待遇薪水、生活的种种压力、自己还养活不了自己等等一系列问题而烦恼,总感觉自己那么忠诚的为他一心一意的做事,得到的却是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的待遇,感觉自己是受害者,上当受骗,总是不去思考的去怀疑、抱怨我的老大,整天胡思乱想,是不是当初不该留下,是不是选择工作上的一个大错误,在不停的后悔与挣扎中苦熬着,最终,不停的抱怨让自己生活变得越来越紧张、枯燥乏味,自己的神经每天都在不停的跳动,失去了生活本来应该具有的色彩,失去了很多本来应该是我的机会,让我一度陷入迷茫、痛苦之中。
第29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很多人满足于平庸的现状,也有人自强不息。一个人正在走向成功是因为这个人下定决心要成功。他可以选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也可以选择一个完美的生活。做出决定,然后采取行动,成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如果自己已经对成功充满信心,那么这个人就一定能行!如果有人告诉我,我终身都不会取得成就,我不相信这些谎言。对于我来说,别人告诉我的消极事情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在做出决定之后,我是否采取了必要的行动。成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如果你付出行动,你就能做到。
假如有人让我给加西亚送信,我想我能。也许你会认为我太狂妄或者说是太遥远,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狂妄,也不遥远,而是自信加期待。我只知道如果你递给我一封信并且说“把它送给加西亚”。把信送给加西亚,我准备好了。我也想让你把信送给加西亚,而且要做得最好!
敬业。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最基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敬重所做的每一项工作,才能获得工作上的成功。为完成任务和达到既定目标,可以付出各种的努力,我绝不抱怨现时的条件和遇到的各种困难。我认为,同一种你我他都从未接触过的工作,你能做到,他能做到,我也能做到。我相信没有原本的天才,我更相信,加西亚也从不认为谁就是唯一的天才。能力的倍出是因为他在工作中得予经历的案例多而获得的经验的总纳。只是在时间上有所悬殊而已。
在战后的日本(据史献资料获悉),全国都处于废墟之中,百废待举。为了兴办教育,全国紧衣缩食,从并不宽裕的财政中拨出专用资金,拿出最好的食物和校舍。因为达不到相应的目标,很多分管教育的官员纷纷以死谢罪。其实,能够取得那样的成果已经是不错的了。但他们却认为是自己没有将事情做好、愧对民众,极度的敬业和自责,使他们选择死亡。经过全国上下几十年的努力,现时日本的教育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科技实力和经济实力更是为世人瞩目,成为仅排在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号资本主义强国。他们认为:“世上无难事,只怕工作狂。”一个争当工作狂的民族,无怪乎能在各方面取得与其他世界强国相抗衡的实力。除了感叹和敬佩,更需要的是奋起直追,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努力并取得成绩,不断超越。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只有自己首先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自信的源泉来自对自我的全面认识,关键是对自己能力的认识。随着自信的不断提升,个人能力也随之得到相应提高。有实力,人也会更加有自信,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才会在各自的领域获得更好的成就。韩国人凭借着极端的自信、极端的自尊,敢于在科技、经济、文化、体育与美、日、欧叫板,并且赢得了世人的尊敬。我们有理由相信:韩国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就因为国人的开放的眼光、踏实的行动和自信的胸怀。
责任。人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意味着不同的责任。只有每个人各安其位,各负其责,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转。在现实中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人格上的差别。对喜欢做和必须做的事情都一样努力的人,做任何事都会成功。无论身在何种位置,都得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因为工作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人存在的价值。不管这个人处在什么位置,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最贴切他的一种动力或鼓励,而不是靠督促来实施。我们都肩负着公司的使命,作为公司的每一成员,都必须团结并进,而不是一味的互相蔑视。假如你是公司某部门的带头人,你更应该身先士卒,雷厉风行,下属才会以你作为榜样,作为中心点,才会有一种积极上向的工作态度。
荣誉。生活在集体中,需要每个成员的付出,取得的荣誉是属于集体的,也是属于个人的。只有将同心协力,将共同事业的蛋糕做大、做好。只有对共同的目标有着强烈的荣誉感,为其实现付出过汗水和智慧,方能分享其带来的无上荣耀。只有真正付出过,才能感觉到其中的荣誉来之不易,才会更加珍惜集体的名声和荣誉,也才会为了集体的荣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第30篇:《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致加西亚的信》这本小册子内容简短平实,却成为了风靡全球、畅销不衰的励志经典,在于它倡导了一种伟大的精神:信用、勤奋、敬业,这也是现代社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细细品来,对我们今天取得成功有着很大借鉴意义。
首先,“人无信则不立”。上级命令的结果是下级的坚决服从,背后却是上级的绝对信任,他们的信任来自于对他品质的肯定也是对他能力的间接认可,是他平素的品行为他“赢”得了这次机会,罗文凭这坚强的意志,历尽艰险,不负众望地完成了任务,这正是他的所立之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的,那就不知道他还能做些什么了,的确,不守诚信能很难为他赢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生活中诚信能为我们赢得友谊甚至爱情,工作中诚信给我们带来合作甚至事业上的发展机遇,诚信守用是为人处世的基本素养,也是人际交往的根本。在现代商业社会里,经济关系复杂,合作竞争无时无刻不在,信用就是一种资源,一笔无形的财富,就能为企业空手套来一大笔定单,轻松实现资金高效化、利益最大化,也能赢的老百姓购物认同感,他们花钱买的不光是商品,买的是信誉是放心,有时候还是承诺,终身免费服务等。这都是所谓的“品牌效应”,“靠质量求生存,靠信誉求发展”成为很多企业发展企业文化的另一大主题,信用是一个人、一个企业发展的根本。
其次,“一勤天下无难事”。罗文深知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完成这项使命困难重重,但却没有挑三拣四,推诿扯皮什么,甚至没有问怎么把信送给加西亚,这仅仅是职责所在吗,这更是他忠于职守,敬业爱岗精神的体现,态度已经决定了一切,这是他成功的最大砝码。对于我们每一位员工,企业的发展也关系自我发展的好坏,我们也不能停留在对企业抱怨上,待遇不好,工作环境太差,得不到领导重视,管理落后等,首先应扪心自问我们对工作的态度,我们是否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呢。我们都是企业的发展环节中的一个元素,我们每个员工的态度和努力关系着整个企业机体的良性运转,要积极树立我们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我们的责任心,敬业爱岗,也许我们没有机会做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但我们每个人所做的一切都关系着企业的荣誉,甚至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一个人的微小工作失误可能引起整个系统的不稳定,甚至导致整个工程的失败这就是有名的蝴蝶效应。具体到我们年轻人,思维活跃,对新鲜事物理解接受能力强,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内外环境的不均衡,曾经的豪言壮语显现得苍白无力,一味嗟叹和彷徨,我们是否考虑也象罗文那样敬业,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累经验,为自己赢得一个又一个为加西亚送信的机会,逐步完善自己呢,一个人的经历往往成就一个人的能力,今天的认真与执着就是我们明天腾飞的支点。
的确,一盎司的忠诚等于一磅的智慧,对于一个企业尤为如此。员工的忠诚度责任心可以促进技改技措的实施,节约重复投资,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避免技术流失断层、甚至培养竞争对手等,还有利于团结一致,在商业竞争立于不败之地。但我们培养、要求员工的忠诚度,敬业爱岗精神不能仅仅停留在“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口头宣传上,也不能只是强化“奉献高于一切”的精神催眠上,更不能强调一切听从组织,是命令就要服从上,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是提高效率,而效率就是企业人的物化。市场经济下奉献要与索取并举,我们也要给予其相当的待遇,多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鼓励其积极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等。坚固的堡垒总是最先从内部瓦解的,适当得引入竞争机制,使整个企业的每个细胞活跃起来,整个企业才有生机,以人为本,这也正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能够给加西亚送信的人,这也是我们企业管理者经营企业应该思考借鉴的地方。
只有涌现更多能给加西亚送信的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才更有希望,才能更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也是二战后日本迅速崛起的原因,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这本小册子中得到启示,诚信守用、勤奋敬业,做一个现代的罗文。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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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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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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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