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评语 > 同等学力推荐书评语聚集70句

同等学力推荐书评语聚集70句

时间:2020-10-14 07:07

博士学位申请书范文【1】

学 号 申 请 人 所在院系 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 中 国 地 质 大 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内容力求详尽,字迹务必清楚,如栏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 表中有关合计数与统计结果要与所填内容一致。

3. 表中发表论文、专著、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情况:应填写在学期间所发表和获得的情况。

4. “作者、获奖者、获专利者列表”栏和发表论文“作者列表”栏:作者、获奖者、获专利者排名在前5名的情况下填写此栏。

5.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如为补考或重修成绩,请在学位课程名称后用*号注明。

6. 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如为补考或重修成绩,请在课程名称后用*号注明。

7.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中文摘要限1000字以内。

8. 学位论文英文摘要:英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直译。

9. 本表格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 学 期 间 以 第一 作 者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刊物类型填:A-SCI、ISTP、EI收录论文;B-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 国外期刊论文;D-国内一般期刊论文;E-国际会议交流论文;F-国内会议交流论文。刊物类型请勿重复填写,如: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国外期刊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者,只填“A”。(可另附页)

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可填写或附成绩单原件)

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博士学位论文英文摘要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及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

送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审核表

说明:论文全文送审评阅要求是同行专家或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家3~5位,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2位,校外专家至少1位。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

说明:

1.答辩委员会应由5或7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和博导都至少2名。

2.主席由博士生导师担任,指导教师只能作一般成员且只允许1位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

3.评议员与论文评阅人不能重复,且评议员校外至少1名。

4.答辩委员会秘书,由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职称的教员担任。

博士学位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学号:

申请人姓名:

导 师 姓 名:

申请学科、专业:

院( 系 ):

浙 江 大 学 学 位 办 公 室 制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作者填写部分必须通过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从系统中直接打印出学位申请表; 2. 表中所涉及的签名都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笔,亲笔签名,不可以打印代替;

3. 表中“博士学位论文主要研究成果的发表或获奖情况”的填写必须规范,应按序填写作

者署名、成果题名、发表刊物名称/评奖部门、卷期号、发表/获奖时间、刊物级别或奖励级别、对应博士学位论文的章节等等;

4. 学位论文编号和评阅意见书编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填写; 5. 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6. 校外申请者,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密封送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博士学位申请书范文【3】

XX大学学位委员会:

我是法律专业自考生xxx。我于xxxx年x月取得法律专业自考博士毕业证书。我在博士阶段平均成绩为xx分。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并于xxxx年x月通过天津市学位英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申请博士学位流程说明

1、预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查同意,学生向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申请预答辩权力下放。教学秘书登录研究生办公系统(简称“系统”),为学生下放预答辩权力及学位信息录入权力,学生登录系统逐项录入学位信息,同时还应维护本人的学籍信息,填写并下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导师填写对申请预答辩的意见。博士生携带经导师审阅认可的学位论文及发表论文原件,请分委会主席签署审查意见并审查确认博士生发表文章情况。分委会审查通过后,博士生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预答辩通过后,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分委会审查(包括格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论文送审申请。

2、论文评审

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便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查。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doc”。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论文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学位办:

(1)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份。

(2)匿名处理的博士学位论文2册。删除学位论文中博士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及其相关信息;删除论文中致谢和个人

(3)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直接相关的已发表或已正式录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文章1篇(一式两份,匿名处理,双面打印或复印)。

(4)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以及发表论文原件或论文检索证明(会议论文必须携带检索证明)。

(5)匿名评审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2份,在网上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学生需打印“评审意见”封面及内页中的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和所属学科,论文编号和送审日期由研究生院负责填写。

(6)持“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交费单”(网上下载,网址同)到校财务处缴纳匿名评审费980元,收据送交学位办核实。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保密处出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定密通知单》及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两位推荐专家名单。

学位办在每周二、周四受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事宜。由于各高校寒暑假起止日期不同,

3、申请答辩

博士生到分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博士研究生成绩单》2份(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匿名评审意见全部收回且评审结果符合答辩要求后,答辩秘书进入研究生系统(博士生录入学位相关信息时一定要录入答辩秘书成员编号,否则秘书无法工作),录入专家评审意见各分项结果、答辩日期,并录入评审意见汇总材料相关信息。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查学生学位信息,录入对该学生学位论文的评语及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系统中导师审查确认后,学生只能查看无权修信息,故请学生在导师审查前仔细检查,保证其学位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博士生从系统中输出答辩系列用表。

为保证各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请答辩委员会秘书于正式答辩一周之前(特殊情况至少需在正式答辩三天前)到校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核手续,并于论文答辩一周之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校学位办审核须携带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有博士生本人签字的答辩申请书(2份);

(2)有教学秘书、院系及研究生院盖章确认的课程成绩单(2份);

(3)有导师、学科负责人、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

(4)有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2份);

(5)有导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发表学术论文清单(2份);

(6)有导师、分委会主席签字审核的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

(7)博士学位情况表(1份);

(8)专家匿名评审意见(2份)

(9)博士学位论文(1册)

校学位办审查批准,发给投票,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审查情况,同时在网上公告博士生答辩信息。系统中学位办审查通过后,导师、学生均只能查看无权修改,故请在学位办审查前将学生的学位审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4、答辩

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5、整理材料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输出答辩情况表,将答辩系列用表装入材料袋,交相关分委员会秘书;博士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整理论文,按分委员会要求装订若干册交分委员会秘书,待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

注:为保证校学位会、各分委会的学位审核工作,学位办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后各一周内停止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手续。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分数线

第三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学校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school.ustc.edu.cn)上公布。

第四条: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各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学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

第五条:达到所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复试形式必须包含面试,其中包含5分钟左右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必须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各学科一般应加试专业课笔试、实验或上机考试,具体要求在本单位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应与初试的两门专业课在内容上不重复,内容应涵盖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主要专业课的基本内容。各单位要以此原则作为出题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需按照报考院系要求体检。

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指导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各院系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研究生导师,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第十一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十二条:各院系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各院系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第十四条:面试由各院系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各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复试小组须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现场独立评分,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要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十五条:复试成绩原则上应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研招办予以统一公示。

第十六条:复试工作要注重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在面试前,复试小组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笔试部分须注意安全保密,其命题、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招生考试自命题部分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单位负责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第十八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招生院系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过程。

第十九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巡视,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调剂

第二十条: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生源短缺的院系提出调剂申请,且须达到其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未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未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二十一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二十二条: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其它

第二十三条: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和目录中所列的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结束前完成,不参加本章程规定的复试。

第二十五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各单位要对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妥善保存,对拟录取的该类考生,须在向研招办报拟录取名单时一并附书面材料备案。

XX大学学位委员会:

我是法律专业自考生xxx。我于xxxx年x月取得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我在本科阶段平均成绩为xx分。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并于xxxx年x月通过天津市学位英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博士学位流程说明

1、预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查同意,学生向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申请预答辩权力下放。教学秘书登录研究生办公系统(简称“系统”),为学生下放预答辩权力及学位信息录入权力,学生登录系统逐项录入学位信息,同时还应维护本人的学籍信息,填写并下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导师填写对申请预答辩的意见。博士生携带经导师审阅认可的学位论文及发表论文原件,请分委会主席签署审查意见并审查确认博士生发表文章情况。分委会审查通过后,博士生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预答辩通过后,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分委会审查(包括格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论文送审申请。

2、论文评审

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便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查。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doc”。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论文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学位办:

(1)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份。

(2)匿名处理的博士学位论文2册。删除学位论文中博士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及其相关信息;删除论文中致谢和个人

(3)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直接相关的已发表或已正式录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文章1篇(一式两份,匿名处理,双面打印或复印)。

(4)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以及发表论文原件或论文检索证明(会议论文必须携带检索证明)。

(5)匿名评审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2份,在网上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学生需打印“评审意见”封面及内页中的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和所属学科,论文编号和送审日期由研究生院负责填写。

(6)持“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交费单”(网上下载,网址同)到校财务处缴纳匿名评审费980元,收据送交学位办核实。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保密处出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定密通知单》及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两位推荐专家名单。

学位办在每周二、周四受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事宜。由于各高校寒暑假起止日期不同,

3、申请答辩

博士生到分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博士研究生成绩单》2份(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匿名评审意见全部收回且评审结果符合答辩要求后,答辩秘书进入研究生系统(博士生录入学位相关信息时一定要录入答辩秘书成员编号,否则秘书无法工作),录入专家评审意见各分项结果、答辩日期,并录入评审意见汇总材料相关信息。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查学生学位信息,录入对该学生学位论文的评语及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系统中导师审查确认后,学生只能查看无权修信息,故请学生在导师审查前仔细检查,保证其学位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博士生从系统中输出答辩系列用表。

为保证各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请答辩委员会秘书于正式答辩一周之前(特殊情况至少需在正式答辩三天前)到校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核手续,并于论文答辩一周之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校学位办审核须携带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有博士生本人签字的答辩申请书(2份);

(2)有教学秘书、院系及研究生院盖章确认的课程成绩单(2份);

(3)有导师、学科负责人、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

(4)有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2份);

(5)有导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发表学术论文清单(2份);

(6)有导师、分委会主席签字审核的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

(7)博士学位情况表(1份);

(8)专家匿名评审意见(2份)

(9)博士学位论文(1册)

校学位办审查批准,发给投票,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审查情况,同时在网上公告博士生答辩信息。系统中学位办审查通过后,导师、学生均只能查看无权修改,故请在学位办审查前将学生的学位审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4、答辩

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5、整理材料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输出答辩情况表,将答辩系列用表装入材料袋,交相关分委员会秘书;博士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整理论文,按分委员会要求装订若干册交分委员会秘书,待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

注:为保证校学位会、各分委会的学位审核工作,学位办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后各一周内停止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手续。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

2.

3.

4.

5.

6.

7.

8.

9.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