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TAJ1001—2015)在北京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由我国安全防护用品行业专家、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历时近两年时间制定完成,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我国PM2.5防护口罩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山寨”PM2.5防护口罩充斥市场;另一方面,工业防尘口罩被大量误用,存在巨大的健康隐患。造成这一乱象的原因是我国一直没有民用PM2.5防护口罩的相关标准,只有工业用防尘口罩(GB2626-2006)和医用口罩的标准,还有一些口罩执行的是以N95等开头的美国标准,或是FFP开头的欧洲标准。需要指出的是,工业防尘口罩有着严格的佩戴条件限定,使用时间超过4小时后容易造成头晕等身体不适状况。因此,亟需制定普通民众适用的PM2.5防护口罩标准。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会长李建华在发布《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时说,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从2014年初开始,组织安全防护用品行业资深专家、主要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组成起草委员会,开始研究制定《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经过历时近两年的努力,在广泛听取行业各方面专家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起草委员会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TAJ1001-2015)。该标准是我国第一个正式向社会发布的可以有效防护雾霾危害的口罩标准。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的郑煜铭博士介绍说,PM2.5防护口罩除了注重防护效果(高的拦截过滤效率),也需要更良好的.舒适性(低的呼吸气阻力)。另外,PM2.5防护口罩与人的口鼻直接接触,需要考虑微生物和pH值指标,现行GB2626-2006标准对这些指标都没有提出要求。新发布的《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不仅兼顾了以上要求,还将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纳入考核指标,可以有效保障佩戴符合该标准口罩的普通群众的身体健康。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和9月分别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指出,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的措施是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国家鼓励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已于日前发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不过标准明确标称“不适用于儿童用口罩”。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儿童口罩在北京市场有极大的份额,品牌众多价格不等,但并无生产标准,多是成人口罩的缩小版。参与起草标准的专家透露,儿童口罩的标准未纳入新规,主要是儿童身体差异比较大,数据采集难,下一步会考虑制定。
政策
口罩新规分四级 儿童标准未纳入
每当雾霾天里,儿童的健康更易受到影响,不少家长即便自己没有佩戴口罩的习惯,也会给孩子戴上。市民王女士的女儿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但是口罩对于她和班上的其他小同学来说并不陌生,这几天送孩子上学路上,几乎每个学生都戴着各式各样的口罩,“棉布的、带呼吸阀的比较常见,也有家长就给孩子戴普通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
北京东区儿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冯国仿表示,从临床来看,在雾霾天,儿童气管炎、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等均有上升趋势。冯国仿介绍,除了人们所熟知的PM2.5之外,还有甚至比PM0.5更细小的颗粒,这些颗粒可以随空气进入气管、支气管、肺泡。“儿童因为皮肤黏膜,包括气道、鼻腔的黏膜,咽喉部黏膜及气管内膜,肺泡表面等部位更加娇嫩,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进行户外活动要戴口罩”。
从11月1日起,国家标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根据《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防护级别根据空气污染情况由低到高分为D级、C级、B级和A级,分别适用于中度及以下污染、重度及以下污染、严重及以下污染、严重污染,各级对应的防护效果分别为不低于65%、75%、85%、90%。
不过,随着雾霾天气频繁出现,受雾霾影响最大的儿童群体,其适配的口罩却没纳入到新修订的标准中。作为雾霾天更容易受到影响的人群,标准却明确标称“不适用于儿童用口罩”。
调查
儿童防霾口罩多为成人“缩小版” 防护效果不理想
雾霾天最简单的防护手段就是戴口罩,现在儿童口罩也占领了半边口罩市场,不少超市、药妆店、药店的口罩柜台,儿童口罩都被摆在了显眼的位置。儿童口罩品牌多样,样式也各不相同,常见国产品牌的价格在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进口品牌单只口罩则要上百元。
昨天,北青报记者来到位于青年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口罩被单独陈列在一个货架上,其中儿童口罩共有伊藤良品和绿盾两个品牌,分别是可换过滤片的防护性口罩和一次性的无纺口罩,都写明可防护PM2.5。伊藤良品的口罩为S号,注明“适合5-12岁儿童使用”,绿盾的包括XS号和S号,分别适用于3-6岁和7-12岁儿童,另有一种绿盾儿童无纺口罩则是均码。北青报记者查验发现,两个品牌的口罩在产品包装上都标明了执行标准、产品类型、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保质期等信息,而未找到“防护效果级别”。另一家药妆店售卖的台湾进口滴露牌的S码儿童口罩则标明防护级别为“KN95”。三个品牌的口罩售价从15元到30元左右不等。而在网络上,还有totobobo和Vogmask两个进口品牌的儿童口罩,售价都在百元。
一位国内知名口罩生产商的销售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儿童口罩与成人的材质完全相同,只是成人的“缩小版”,是为了照顾儿童的脸型,以求能达到更好的密闭性和贴合性。不过,北青报记者将几个国产品牌的口罩拆封试戴发现,虽然是儿童款的口罩,但成人佩戴也完全可以,且几种可换滤片的口罩戴在成人的脸上都并不能做到完全贴合脸型,脸颊处依然有缝隙。
市民刘女士也给刚刚上幼儿园的孩子买过儿童口罩,但尝试了三四种之后都因为尺寸不合适而放弃了。“对于5岁的孩子来说,即便是儿童款,也还是太大了,3M有一款最小号的呼吸阀口罩,给孩子收紧松紧带之后又有些憋气。”刘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专家介绍如果口罩密闭性不好,戴了防护效果也不理想,所以也就索性不再给孩子戴口罩了,如果雾霾天太严重就直接在家休息了。
对话
儿童未纳入新规 缘于身体差异大 数据采集难
对话人:首个民用口罩国标的牵头起草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高级工程师赵瑾瑜
北青报:《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明确指出,该标准“不适用于儿童用口罩”。为什么把“儿童口罩”排除在该国标之外?
赵瑾瑜:本标准未涉及儿童用防护型口罩,主要是因为现阶段我国少年儿童身体特征差异性较大,针对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验数据积累还有待完善,比如分析呼吸阻力对儿童成长影响的医学数据等。
北青报:市面上很多标称“儿童口罩”,材质和成人口罩一样,可以说是成人口罩的缩小版,这样的生产标准科学吗?
赵瑾瑜:真正的儿童口罩其实不应当是成人口罩的缩小版。目前国内没有针对儿童口罩的统一标准,有些生产企业内部的标准也比较简单,涵盖的项目比较少,严格来说不能用“成人口罩缩小版”来处理儿童口罩。下一步会考虑制定儿童口罩的标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深度调研,努力推动适合儿童佩戴的日常防护型口罩的标准化的制定工作。主要的'难点是一些技术资料不完善,针对儿童口罩使用的监测数据也不完整。
北青报:按照将实行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目前市面上的哪些口罩会被淘汰?
赵瑾瑜:实际上在《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中,没有对口罩的面料和滤材等作单一化规定,重点在于明确防护效力方面的标准。这是因为如果对材料局限太多,不利于口罩技术的创新发展。也就是说,这个标准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不针对某个产品或某类型进行淘汰,而是给企业提供一个技术规范,便于消费者更加精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口罩。比如有无呼吸阀,有些口罩加上呼吸阀以减轻呼吸阻力,有些则没有,但可能随着技术进步,不带呼吸阀的口罩也能在低呼吸阻力的基础上有很好的防护效果,因此不作这方面的约束和制约。
企业
部分儿童产品材料没那么厚
昨天,国内知名口罩品牌“绿盾”的生产企业,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丹青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绿盾儿童口罩执行的是该公司的“抗菌防霾”标准,与同系列的成人口罩相比,材料不那么厚实,呼吸阻力相对较小。“材料不厚不代表过滤效果差,综合口罩形态等,还是可以满足过滤需求的”。
对于即将实行的新标准,赵丹青表示,绿盾口罩的部分产品将执行国标,部分产品则继续执行企业标准,“因为我们企业产品标准在国标基础上增加了抗菌防流感功效,以达到防两细的效果,所以会保留部分企业标准的产品”。此外,各款口罩都不会因为新标准的实施而涨价。
1甲醛
甲醛是挥发性物质,对人体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其指标值参照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A类产品(婴幼儿纺织产品的规定要符合A类要求)的指标值设定,也就是甲醛含量≤20 mg/kg。甲醛测试按GB/T 2912.1规定执行。
2pH值
口罩佩戴时与人体面部直接接触,需要考虑其pH值以免对人体皮肤造成刺激。根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其pH值指标为4.0~8.5,测试按GB/T 7573规定执行。
3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
部分口罩含有染色或印花用于设计不同颜色和图案,以满足人们对口罩美观的需求。为避免染料可能对佩戴者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本标准将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纳入考核指标,按GB18401-2010要求,即不得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燃料。测试按GB/T17592和GB/T23344规定执行。
4微生物
口罩作为与人体口鼻直接接触的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需要保证出厂及运输过程中口罩必须满足必要的卫生要求。按照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设置了大肠杆菌(不得检出)、致病性化脓菌(不得检出)、真菌菌落总数(≤100 cfu/g)和细菌菌落总数(≤200 cfu/g)共四项微生物考核指标。测试按GB 15979规定执行。
5过滤效率与呼吸气阻力
过滤效率是口罩防护性能重要指标,过滤效率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保证民众在大气环境受到污染时佩戴口罩得到有效防护。本标准规定的过滤效率分为两个级别,分别是过滤效率≥95%的F95级和过滤效率≥90%的F90级,这里未遵循GB2626标准的分级方式是考虑即使空气严重污染时,空气中的粒子浓度一般也小于1mg/m3,F95级的口罩已能满足防护要求。
呼、吸阻力是口罩舒适性的重要指标。人们佩戴口罩呼吸时,口罩对空气流动具有一定的阻挡作用,吸气阻力过大,人会感到头晕、胸闷等不适。为使民众佩戴口罩防护污染时享有相对的舒适性,呼吸阻力作为考核指标项是非常必要的。对比吸气和呼气阻力,以呼气阻力意义大,因为感觉憋不憋气主要决定于呼气阻力,这是由于在呼吸时,吸气是主动的,呼气是被动的,所以防护口罩的呼气阻力应对比吸气阻力小。本标准规定,F95级PM2.5防护口罩吸气阻力不超过150Pa,呼气阻力不超过120 Pa;F90级PM2.5防护口罩吸气阻力为≤120Pa,呼气阻力≤100 Pa;另外,考虑口罩使用过程中,随使用时间延长,污染物颗粒附着在口罩上会增大阻力值,规定了口罩的加载30mg细颗粒物后的吸气阻力≤230 Pa;加载30mg细颗粒物后的`呼气阻力≤200 Pa。
6总泄漏率
口罩总泄漏率包括口罩滤材泄漏率以及口罩周边、呼吸阀和各部件连接处的泄露率。口罩佩戴过程中,只有过滤效率高以及口罩结构设计与人体面部结合的密合性好,才能充分起到防护作用,总泄漏率大小决定了口罩的实际防护性能。在GB 2626-2006等专业口罩标准中也对泄漏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本标准对泄漏率的规定沿用GB2626-2006标准,规定F95级PM2.5防护口罩的总泄漏率小于8%,F90级PM2.5防护口罩的总泄漏率小于10%,10个受试者中至少有8个人的总泄漏率符合规定才能达到标准。本标准此规定相当于日本、英国等国当前的要求水平。总泄漏率的测试方法与GB 2626-2006、GB 19083-2010中泄漏率(适合因数)测试方法相同。
7口罩系带与主体连接力
为保证PM2.5防护口罩使用者佩戴,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系带及其与口罩主体连接处的断裂强力。口罩系带在承受顺轴向拉力为10N,持续时间为10s时,不应出现滑脱或断裂现象。检测按照GB2626-2006规定执行。
8死腔
人体的鼻孔、咽腔、气管、支气管存留的空气,不参与肺气交换,这一区域体积称为呼吸器官死腔或解剖死腔,其容积约为150~180 ml。人佩戴口罩后,口罩与人脸部表面之间的空隙体积称为结构几何死腔,简称死腔。人戴上口罩进行呼吸时,几何死腔内的部分腔体阻留呼出气并使之再次被吸入,影响肺气交换率。本标准规定PM2.5防护口罩的死腔以吸入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分数表示时,结果平均值应不大于1%。本标准要求略严于日本、英国的标准要求。检测按照GB2626-2006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