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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而又不矫情的评语汇总100条

时间:2020-07-05 23:11

【教学内容】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以“亲情”为主题,综合性学习中要

【教学准备】

思考回顾:学生回顾本单元课文《风筝》《散步》《诗两首》和《〈世说新语〉两则》等,理解亲情是人间最真挚而美好的感情之一,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摇篮,浓浓的亲情不只在作者笔下,更萦绕在每一位同学身边。

指导访谈:提前一周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情感体验和家庭实际状况在“老照片的故事”、“我家的一件珍品”和“妈妈的唠叨”三项活动中任选一项,作具体的访谈指导,让学生将访谈、聆听的亲情故事记录下来,在班里交流。

①选择“老照片的故事”和“我家的一件珍品”的同学,应在活动前与父母聊一聊相应的话题。可以和父母一起翻翻旧相册,听他们讲讲照片后面的故事;可以找一找家中的某一件你感兴趣的物品,问问父母它的来历。

②选择“妈妈的唠叨”的同学,应静下心来听听妈妈唠叨的内容,和爸爸谈一谈关于“妈妈的唠叨”的话题。

③尊重长辈,文明礼貌,与父母交流自己的内心感受。

歌曲赏悟:下载欣赏《让爱住我家》《感恩的心》《懂你》等歌曲,理解亲情可歌。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①围绕一事一物写一篇作文,具体生动,融入真情实感。

②培养口语交际能力,做到有条理、有中心地说话。

过程与方法目标:养成爱思考、爱探究的兴趣和习惯。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感悟亲情、尊敬亲人,养成热爱家庭的情感和对家庭的责任感。

【教学过程】(2课时)

一、我唱我家,亲情流淌

放歌曲《让爱住我家》,学生跟唱――唱着这首歌,看着这一家人,各个脸上洋溢着爱的喜悦,感觉非常熟悉和亲切。爱我们的家吧,每个人爱它,家就有光彩,每个人付出,家就不孤独,每个人珍惜,家就有甜蜜,每个人宽恕,家就有幸福,让爱天天住你家,让爱天天住我家,不分日夜秋冬春夏,让爱永远住我们的家。

(点击课件出示歌词,理解亲情可歌,让亲情在教室内流淌。)

二、感悟亲情,抛砖引玉。

谁家的影集里都有很多珍贵的照片,谁家都有一件值得永远保留的珍品,别看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东西,但是它们记录着生活,记录着我们的过去和现在,不管他是枯涩,亦或是甜蜜,都将是我们心中永远珍藏的记忆。(点击课件,展示照片)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朗读《我的家》这篇文章,了解照片背后的故事。(课前将中国人民大学附中赵晶晶同学的《我的家》这篇文章打印成稿发给学生)

我的家

我家三口人,爸爸、妈妈和我。

我家住六层顶楼,冬冷夏热,两间卧室一个小厅,厨房不大厕所很小。

爸爸很勤奋,总是见他伏案工作。可家里没人时,他也会偷懒看电视。

妈妈很懒惰,连备课也躺在床上,她嫌她的写字台光线不好,我和爸爸不敢说她,怕她惹急了不给我们做饭吃。

我最幸福,有单间儿,有写字台有书架有钢琴有床有床头柜有大笨熊。我最喜欢一边抱着熊,一边听音乐,一边吃冰淇凌,一边趴在床上看小说,可惜这只是我的生命狂想曲。

爸爸妈妈爱吵架,并以此为乐(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能吵20分钟。一般一天有这么几场:早上起来吵一架,晚上回家吵一架,厨房里面吵一架,饭桌上吵一架,茶余饭后再吵一架,晚上关灯睡觉之前还要吵一架,也许连做梦都要吵架。好在二人都是君子,只动口不动手,所以我家的家具器皿比较安全。但吵架归吵架,真要有谁病了,另一位则端茶倒水关怀备至。凭心而论,爸爸妈妈还算是一对模范夫妻。

我和爸爸平时是“铁哥们儿”,互相叫外号。我们惟一的冲突是在吃完饭决定谁刷碗的时候,都犯懒,就只好猜拳决定。我一向主张一局一胜,速战速决。而爸爸老玩五局三胜,还要玩三盘,很会给自己留后路,狡猾狡猾的。平常虽好得没话说,但我若真犯了错,爸爸也会严厉起来,狠狠批我一顿,丝毫不留情面,不讲“哥们儿”义气。

妈妈老对我唠唠叨叨,而且唠叨的范围极广。这两天她心血来潮看起了佛教书。每看完一章,都要发发感慨:“哎呀,佛说得真对!”饭桌上,经常引用佛的话教育我。可以总结为:“佛说了……”“佛又说……”“佛接着说……”“……佛还说……”“佛继续说……”“佛最后说……”“佛总结说……”“佛强调说……”“佛顺便说……”“佛补充说……”话虽有些多,但都能说到点子上,不乏精辟之语,令我大彻大悟。

三个人真是一个奇妙的组合。冤家间的互爱,“铁哥们儿”的斥责,唠叨碎语的教诲,组成了一个温暖而不乏幽默的家。

配乐朗读,讨论交流读后最感人最动情的语句或情节,研讨感人动情的原因。(学生讨论发言,各抒己见。)

(教师小结并点击课件)“说真话,诉真情”是文章的灵魂。

“说真话”(板书)在我们作文时极其重要,只有敢说真话,肯吐心声,真正做到像巴金所说的“把心交给读者”,即篇篇写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那样,才能使读者感到真诚,感到可信,才能使你写出的那些话产生巨大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我们写作时坚持“说真话”,实际上是把生活和写作,把做人和作文这二者真正和谐地统一在一起。它不仅对写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写作者个性的发展、完善,对其健全人格的培养、形成,也有着重大的影响。

“诉真情”(板书)也很要紧。“诉真情”才能使人感动,引起共鸣。人有七情(喜怒哀乐爱恶欲),这是先天的禀赋,不学而能。所以,情贵在真:发自天性,出于自然。从这一点说,虚情、矫情、煽情、造情等等,都是不可取的。写文章之所以一向都强调写“真情实感”,道理也正在这里。

三、我忆我家,真情写作

一周的访谈、观察、记录让我们发现生活中有很多的小事都能体现亲情的伟大,要是我们在写作时能尽可能地抓住真实、生动的细节进行定格放大,运用多种手法将细节写真实、写具体、写生动,用我们最美的语言将自己的对亲情的

下面,就请同学们用最真实、最感人的语言描叙“家”的故事,题目自拟,500字左右。

(点击课件,出示写作要求。写作的时间完全交给学生,教师不多说一句话。这段时间看似寂静,实际上是教师和学生的思维活动都高度紧张的时刻。)

四、互动评改,推荐展评

让学生细心阅读自己的作文,发现和修改错别字、病句,根据评分细则对自己的作文逐项评价,同桌互阅作文,订正错别字,共同商讨文中病句的修改,再四人一小组共同评点交流,评定成绩,最后大组评议,各大组选出讲评范文一篇及主讲人,准备朗读和评点交流。

(教师点击课件:提出评分细则和对学生自评、互评的具体要求,让学生对作文的基本原则、要求和写作技巧有切身的体会,自行完成本次作文评价,自己发现作文的优点和问题,促进作文水平的提高。)

学生以大组为单位选出讲评范文和主讲人之后,主讲人上台朗读并结合本次作文训练要点做讲评。(教师此时指导学生结合作文中的语句、段落进行评价,如“我觉得这编作文文从字顺,如‘……’一句就写得很美。”)各大组主讲人总评之后,教师适时组织和动员其他同学发表意见,补充讲评。最后,教师进行过程评价,着重对写作材料的准备过程和作文评改、讲评过程进行评价,肯定作文前的有效准备,表扬他们认真评改,对己、对人负责的处事态度。

五、结课拓展,悟道践行

家是温馨的港湾,当你受伤时,会想到它;家是心情的驿站,当你郁闷时,会记起它。家中有唠叨的母亲,严厉的父亲,当然还有一个调皮懂事的你。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从家庭中得到过深深的母爱,浓浓的.父爱,都从家中一点一滴的小事,小物品中感受过家庭的温馨,当然也有一些同学认为,家中也少不了烦恼的变奏曲,在家里每天都会发生普通而又感人的故事。课后,请同学们继续以“家”为话题,敞开心扉,谈谈对家庭的看法和新的认识,说说准备为家庭做些什么以表达对家庭的爱?回家后,写一封信给自己的爸爸妈妈,说说藏在心里很久却没有机会表达的爱与感激吧。

(课件出示写作要求:不写错别字,能正确使用标点;条理清晰,敢说真话,肯吐心声,有真情实感;交给父母阅读、点评反馈。)

最后,让我们走进“大家庭”宣读“感恩宣言”,唱首《感恩的心》,献给我们最亲最爱的人。(齐唱《感恩的心》结束,情感达到最高潮。)

【教学反思】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中的难点,一直以来,作文就是绝大多数学生最头疼的东西。一提起作文课,学生就会心生“厌烦”,对于上课也就没有了兴趣,一旦写起作文来,搜肠刮肚、东拼西凑,要么仿写范文、编织故事,使文章显得干巴巴的,缺乏真情实感。造成这样的原因是他们割裂了作文与无限广阔的生活的关系,没能很好的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在作文中表达出来,没能说真话,诉真情。本次作文指导训练,我按第五单元的综合性学习“我爱我家”这一主题而展开,由于“家”是活动的环境和感情的“载体”,跟学生密不可分,很易引导学生从生活中选择真实写作的材料,培养学生真情作文。为此,我把写作要有“真情实感”作为切入点,提前安排、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情感体验和家庭实际状况在“老照片的故事”、“我家的一件珍品”和“妈妈的唠叨”三项活动中任选一项进行访谈,聆听和记录亲情的故事。这样,既使学生认识到“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张扬自我、以心换心”,又培养了学生的交际能力。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我突出了写、议、评、改四个字,力求做到随着学生写作过程的发展,思维的训练也步步推进。上课伊始,先让学生欣赏跟唱《让爱住我家》,让学生感知真情以作文的必要,让亲情在教室内流淌。接下来的教学中,我充分创设情境,配乐让学生朗读范文,欣赏照片,鼓励学生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意见,抛砖引玉,激发写作欲望。

学生写作阶段,我没多说一句话,以“能交给学生的时间就交给学生,能让学生做的就让学生去做”为原则,另据新课程标准的写作评价建议,在学生完成作文后,我让学生对作文进行自评、互评,并在此基础上由学生推选代表讲评自选范文,我仅在各阶段进行指导和最终进行评价,真正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了学生修改文章的能力,使得学生在一个民主合作的氛围中,形成多向的信息的交换,把学生的作文训练引向高效健康的轨道上。最后的结课拓展,意在让学生走进“大家庭”,懂得感恩,懂得理解、关爱他人;课后训练让学生完成作品后,交由父母阅读、反馈,让家长们也参与到此次作文中来,品味一下自己孩子的文章,了解一下自己孩子对亲情的感悟。事实证明这一举措也是可行的,从许多家长评语中可以看出,他们被孩子的细心、懂事所感动,有的甚至没有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举动会对孩子有这样大的影响,这无疑拉近了他们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距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雄鹰向往搏击长空,鱼儿向往遨游浅底,百川向往汇聚大海,而我又向往什么呢?

我彷徨,我的心在寻找,我找到了!找到了!我看见了一位头戴斗笠,手抗锄头的农夫,正高兴的往家走,他很高兴,很满足。满足这里的纯洁,满足这里的闲适,满足这里的自由。清晨,看见这里云雾缭绕。傍晚夕阳西斜,日月争辉。晚上,在这苍穹之下,搬来一把藤椅,泡上一壶菊花茶,然后回味憧憬,最后,伴着月光沉入梦乡,“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口里吟诵着这首诗,心里早已向往这样的生活。

我的心在继续追寻,我看见一位豪侠,“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高声咏诵,似在诉说他的豪情壮志。他喜纵横,击剑为任俠,轻财而乐善好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他的豪情。他一副侠骨风范,不畏权贵,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嘴里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样的豪壮,这样的狂傲。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的激奋,多么的丰富多彩,刺激而富有挑战,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我的心回到了现在。我看了看周围,看了看我身边的人,我明白了我向往的生活,我说我希望我们都能快乐幸福和健康。老人尽享天伦,小孩备受呵护。我希望我们都能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环境下生活。处处是和谐,处处张扬着人性美。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私欲贪婪。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清风,我们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茁壮成长。

在草地上轻轻躺下,头枕手臂,嘴刁一根青草。遥望天空,看云舒云卷;听鸟儿鸣唱;想未来与挑战。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2

笼中之鸟向往飞翔蓝天的生活,小潭流水向往激高起伏的生活,我,向往那样的生活!

——题记

生活就如一幅空白的画卷,你用双手去绘画出其中的美景。其中的点点滴滴,记录着你的辛苦付出,收获的喜悦。我没有陶渊明那种高尚的清高,“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佳话被世人传颂。他隐居山林,与菊花作伴,与山间流水为友,但当今社会,这种“清高”真的可以吗?一味的退缩,逃避,个个都像他那样隐居山林,社会怎样发展。我向往这样的生活:努力拼搏,奋力向前,有一份豪情壮志。我最喜爱的主持人杨澜,正是他有自己的“野心”,奋力为未来打造,才有了她今天的成就。我向往这样的生活,“野心”是我奋力向前。打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勇于面对挑战。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活在现实中,勇于面对挑战。我没有李白的“浪漫主义”,虚幻永远是美好,李白的诗中太多的梦境,使人好像活在虚幻中,连他的死都是一个美丽的梦?,可我要的不是美梦,我想要的是苏轼的“现实主义”。纵变世间万物,应用平常心去看待每一件事物。我不愿生活在虚幻之中,因为我知道只有勇于面对现实,正视困难,才能去解决好事情,打造未来的梦。我相信“千古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向往这样现实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不被感情所绊倒,勇敢面对分离,感情的别离。我没有像李清照“怎一个愁字了得”的愁绪,也没有像柳永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无限思念。我有的是正确看到感情的创伤,可能是因为我的性格吧!我不喜欢太多的缠绵,太多的牵挂,缠绵、牵挂会使人永远活在过去,无法面对现实的残酷。我向往这样没有许多愁苦、快乐的生活。

蚕以为向往蓝天生活而忍痛破茧之苦,流水应为向往大海生活而勇往直前,不是艰难险阻,我因为向往充满“野心”、现实、没有太多的愁苦、快乐的生活而奋力拼搏!我向往这样的生活,因为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3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像嵇康那样的生活。

那兵荒马乱,政治黑暗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个水深火热的时期,却被后代的人们说成是风流、风度的时代。这是因为有了像嵇康、阮籍那样的哲人。

史书记载,嵇康因不满司马氏王朝的血腥统治而不愿做官,在洛阳城边开了个铁匠铺,他整日都过着平静而闲适的生活,他帮助他人打铁却从不收钱,若是别人买了酒邀请他一起喝,他便欣然共饮。

嵇康喜爱回归自然,不愿受到世人的打扰,一直以来只和有限的几个朋友往来,如阮籍、何秀、吕安等。因他在当时的名气很大,作为一代文豪,当然会有许多人想去拜会他。

有一次,朝里的贵公子,在当时也颇有声望的钟会想去拜访嵇康,钟会就率领了他的众多宾客骑着马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嵇康的铺面前,但嵇康并未看他们一眼,仍旧是手挥大锤,专心致志地打着铁,何秀在一旁拉着风箱。就这样相持了一些时候,钟会觉得嵇康并无交谈的意思,就招手示意车队返回,就在这时嵇康却开口问到:“何所闻来,何所见去?”钟会回答道:“闻所闻来,见所见去。”

虽然这件事惹怒了钟会,后来钟会怀恨在心唆使司马昭杀死了嵇康,但它将嵇康淡泊名利、高贵单纯的本性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就是嵇康式的活法,不颓废,不隐忍,不自卑,不作践自己,在黑暗中仰望光明,在肮脏中向往纯洁,坚守自己美好的信念。

阮籍也是如此,当他在找不着路的时候痛哭流涕,无所顾忌的发泄着内心的苦闷。有一位兵家女儿才貌双全,但不幸早逝,阮籍虽不识其父兄,仍到奠堂去痛哭,表达自己的悲痛,他的哭是单纯的,只为美好事物的逝去而痛哭。一颗高尚灵性,精神凸现无异。

嵇康代表了时代的高度,阮籍代表了时代的深度,哲人往往以一己的精神而提升了整个时代。

庄子曾写道“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在宁静与淡泊,单纯与高尚的精神世界中生活,是我向往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4

太多的压力、太多的烦恼压得我难以自由呼吸。难得的空暇让我有时间到自己的小天地放松思考,自己向往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这是没有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人们不再勾心斗角,不再为名利你争我夺因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今这个社会金钱的诱惑力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而这里,人们和谐相处,一家有难,大家帮忙。富人的钱不再用于享乐,而是用来帮助别人;穷人也不再贫穷,也不再因生活所迫而做出违法的事。这里不需要法律的约束,因为人人心中都有道德存在,这让他们时时记住,自己活着不能只是行尸走肉,更要让自己的精神长存,帮助了别人,灵魂也得以超脱。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家长们嘴里唠叨的不再是考试考了多少名、你今天怎么又不听话之类的话语,而是每天放学到家迎接我们的是关切的目光和朋友间的倾心交谈。让家长和我们之间的交谈不再是一种痛苦的折磨,不再有无休止的责备和不耐烦的顶嘴,有的只是和风细雨和一连串的笑声。

我还向往这样的生活:人们不再为污染烦恼,不会在噪音的干扰下学习、生活。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以人为本,满眼的绿色让我们呼吸到新鲜空气,鸟儿的叫声似乎也是最动听的乐章。这里也没有让人作呕的汽车尾气,有的只是最清洁的能源。公园里到处都有老人们锻炼身体的身影,人们的生活不再单调乏味,每一天的生活总让人觉得充实、有意义。

或许我向往的生活有点不切实际,但这真的就是我真实的想法。无数次的考试让我们提到分数就色变,好像活着就是为了应付这些考试,而我向往的生活,我会把它深埋在心底,待我疲惫时,再拿出来体验一下我热切盼望的生活。

所以我不再烦恼,因为我向往的就在我心中。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5

一、【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现实生活中,而现实生活往往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于是,我们每个人又生活在一定的理想生活中,这种理想的生活因人而异,带有鲜明的个性色彩对理想生活的向往,使我们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使我们感到生活的美好这种向往,也是人类发展的原动力之一那么,你生活中有怎样的缺憾?因而你向往什么样的生活呢?

读了上面的文字,请你以“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为话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文章。自拟题目,自定立意,自选文体。

二、【写作指导】

这个作文题一想考查学生的思想素质,是否关注生活,是否具有改善生活的能力,是否具有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二想考查学生的审题能力此题既有限制性又有开放性,二者要兼顾正是因为你生活中有缺憾,所以才有向往,所向往的也正是为了弥补你生活中的缺憾因此单纯地谈向往的生活,或者单纯地谈缺憾都是不全面的

在立意上,既可以从你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角度来建构你的生活:你可以谈由于外部世界的动荡,因而向往和平的生活;由于外部世界到处是对环境的掠夺和破坏,因而向往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也可以侧重个人内心世界的重建:由于外在环境充满了物欲,因而向往淡泊宁静的生活由于外在世界充满了奸诈、虚伪,因而提倡诚信的美德,等等

三、【优秀习作】

坐拥清风明月

细雨湿衣无言去,闲花落尽清梦来。

——题记

风儿吹动落叶漫天飞舞,而带着忧愁百转千回在落叶中的是我。

残阳映痛了我的脸,眼眸里尽是百般的无奈。渐渐的,夕阳西下。两行清泪无声地从脸上划过,如即逝的流星,划过月明星稀的夜。我独自躺卧在草坪上,望着苍穹,贪婪地嗅着那属于夜的清新气息。

有多久没有这般闲适了?被那学习的负担和父母的期望压抑得难以呼吸,可我的成绩却总让父母失望不已。我的悲和怨,又该向谁诉说?没错,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大多数人都关注你飞得高不高,只有少数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我苦笑,无可奈何。我们除了竞争,别无他法。赢,则生;败,则亡。这就是现实——一步错,满盘皆输的残酷现实。我讨厌这种充满了物欲的生活,向往那份淡泊宁静。

依稀记得当年,美术得了全班第一名,可当我满怀兴奋地将画卷递到妈妈面前时,妈妈却冷眼道,这些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不要下那么多功夫。过后,我大哭了一场。虽然我明白,不努力就会被别人给比下去,这是无法逃避的现实。

想象背上行囊,与王维寒宵兀坐松月下、花鸟间。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名与利藏匿,有的只是清泉白石,素手汲水;有的只是红妆扫雪,竹里飘烟。满地思绪,寄于明月,身处书香之中,远离尘世纷扰,忘了学业前程,忘了岁月蹉跎,遗落了沧桑,遗落了忧思。这种淡淡然的生活,我向往。

几回痴癫,含笑中告别花开花落的匆匆,多想在世界最美的`角落,憧憬那未知的流年。静静的,只为等待,等待那黄昏迟暮,等待那明月清风。此夜,如墨染,似绝美的画卷,清风寄情,为的不过是释怀一份情思罢了。多想这个梦就那么永远的沉睡下去,在自由与纵容满溢的大自然的怀抱……

一杯清茶、一简竹席、一筒竹箫、一轮明月,坐拥清风。或许,生活就该如此。

2、像雾像雨又像风

回身凝望这一路走来的点滴,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以为自己早已将昨日对生活的奢望收藏,却又不经意间被这清明时节的细雨触动心弦其实,我一直都在渴望着有一天远离这个充满无尽烦恼,沉重压力的世界,去追寻一种像雾像雨又像风般的生活

雾般的朦胧

早晨推开窗户,好一派迷茫之景,所有的有情或无情的东西都被这轻纱似的雾所环绕,虽然它让我难以寻找梦中的那片圣地,可泰戈尔说过:“雾如爱情一般在山峰的心上游戏,生出种种美丽的变幻。”我知道,这种美丽,是隐约之中的那点晨光,指引我在这朦胧中怀着希望走下去。

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不尽如人意,虽然一度用想象来骗自己这仅仅是个梦!可是现实却毫不遮掩地走到眼前,乐呵呵地告诉你:梦醒了!可是有了雾的生活该多么美好,一切的不顺都在雾中淡出了视线,虽然我知道有时我还要面对,但毕竟这雾般的生活让我在一片朦胧中怀着希望走过,至少我没有那么快被现实所伤害,至少在这个朦胧的世界中曾坚定地相信那些隐藏在雾中的失败早与我擦身而过。

雨般的轻快

梧桐叶上三更雨是一种美妙的境界我渴望生活如滴滴丝雨一般,那么轻快,那么凉爽!

竞争的大熔炉把我们烤得大汗淋漓,盼望着生活如雨一般送来及时的慰藉。即使是世人公认的陆放翁,他尚且能在南国小巷中感叹“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惬意,我们为何不可迎接雨的滋润?生活的轻松让我忘却了昨日的沉重,它让我在紧张不安的日子里比别人多了一份轻松与快乐。它洗刷了脚底厚厚的泥土,它送来了久违的阵阵花香,它让我在闷热中得以沉静,在不安中得以休憩……有雨冲刷的生活,似乎更轻了!

风般的平静

我并不渴望如风云人物一般留名尘世,并不渴望体验大起大落的人生快感,只渴望如同僧志南一般,体验“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平静与温暖

我们像是农人的鸭子一般,被成绩这支鞭赶来赶去,从一个考室转移到另一个考室,大起大落的日子似乎习以为常,以致于早已适应跌荡不平生活的我们面对这平静的风时,从中难免生发感叹,如果几次的升降能折合成这平静的坦然那也值了!

梦里想过许多的精彩生活,醒来才发现躺在床上疲备不堪的自己原来一直渴望这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日子,在朦胧中坚守着希望,在轻快中感受凉爽,在平静中感受真实,纵使这早已成为幻影,我依旧这么想着:过这样一种生活,像雾像雨又像风!

[点评]

俗话说“题好一半文”,文章标题引用电视剧剧名“像雾像雨又像风”,新颖夺目,令人顿生好感。

行文上紧扣标题中的“雾”“雨”“风”,形象而生动地表述自己向往的生活。

首段指出生活中的无尽烦恼和压力,正是有了这种缺憾,所以作者向往像雾像雨又像风般的生活。

中间部分采用小标题的形式分层次展开:由于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所以向往雾般朦胧,在朦胧中坚守希望;由于竞争的压力,所以向往雨般的轻快,在轻快中感受凉爽;由于生活中的大起大落,所以向往风般的平静,在平静中感受真实。

结尾部分照应标题以及第一段,总结全文。

文章结构严谨清晰。语言生动形象,富有诗意美,特别是比喻、引用等修辞的运用,使语言摇曳多姿。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作者感情真挚、朴实,道出了一个高中生发自肺腑的心声!

3、我所向往的生活

自拜读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后,我就向往着用双脚踏遍世界大江南北,用双眼验证我在书本中知晓的一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希冀着我的知识不再只存于书中。而是活生生的呈现在我眼前。待在小小的城市,我的心似乎也被城市刑囚着,无法展翅高飞,我盼望我能在游历世界之后,有些宏大的想法。

能够在学习之后,了解自己所学并非纸上谈兵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来到岳阳楼上,

敦煌莫高窟洋溢着浓厚的宗教色彩,一提及敦煌,似乎就已听到游人墨客的赞叹,而我是其中之一;印度恒河,是印度人心中崇高的信仰中心,赐予他们衣食。我将以诚敬的心于此沐浴,咀嚼印度人对它的感恩;我更要到南美洲的秘鲁,到马丘比丘,沉浸于古印加文化自兴盛至衰败、灭亡的辛酸血泪、笑语欢欣。都是我努力追求、向往的。

我所向往的生活,是将脚印留在世界每一片土地上,将回忆填满我的行囊,再朝下一个人文荟萃园地出发。我知道,无论脚底起了多少水泡、夜晚多么寒冷、肚子多么饥饿,我都将甘之如饴,因为它是我追求的生活。

〖评析〗

心随念转,笔随意走,珠玑绵情,跃然纸上。

生活最难过,也最容易过,但既是“最向往的”,则必须落实于现实生活层面,而非梦想,于现实生活中能涵融期许与盼望。

本文旨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章精练流畅,无冗词杂言。内容丰富,书中所学,即兴揽胜景,法古人之心,气势宏大,思维绵密。

在架构上,层层铺排,井然有序,意气贯联,跌宕有致,更能前呼后应,首尾相扣,对最向往的生活呈现无比追求的毅力,令人感动,实为美文一篇。

4、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边云卷云舒。这便是我向往的生活。

背倚郁郁葱葱的青山,面朝潺潺缓缓地小溪,头顶是一方明净的天,脚下是一方厚实的土。有清晨拂过枝丫的风,又日暮渐曳渐白的芦苇,远眺是暧暧的村庄,近赏是依依的炊烟。这,便是我向往的生活。

一架竹阁,几间木屋,数点雨露,满怀阳光。因为要拥抱自然,所以我要一片麦田;因为要陶冶身心,所以我想拥有万卷好书。因为要感受细草微风岸,所以我想拥有一只独木舟;因为要体会明月来相照,所以我想拥有一把古琴。这,便是我向往的生活。

有星星的夜晚,我要坐在高高的台上,读天的深邃与阔大;有细雨的黄昏,我要趴在镂花的窗沿上,品雨的细腻与婉约。有狂风旋着周围的尘土时,我要坐在桌前,心潮随风而波动;有雷声在苍穹轰鸣时,我要躺在床上,闭目而生出对自然的无限敬畏。这,便是我向往的生活。

我想要去江南,走过那些被古运河水濡湿的青石板路,想象那些如莲花般开了又落了地容颜;我想要去草原躺在那些最能传达自然之声的青草的怀里,阅读这最原始而纯朴的文字;我想要去北海道港,在夜半钟声时对远方缓缓漂动的渔火携满腔虔诚,品出这半明半昧中是怎样一种纯朴的民风。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我向往弘大的气魄,我向往童真的心灵,我向往能够静心的世界,我向往与喧嚣和繁闹隔绝的生活。我不喜欢你争我抢的聒噪,也不喜欢灰暗无光的消沉,我喜欢并不频繁的温和的笑容,我喜欢如静水流深般无语的自然。这,便是我向往的生活。

桃花潭水不必深千尺,荡涤心灵的尘埃足矣;莺啼映红,不必延千里,还我一段淳朴的民风足矣;飞流直下,不必落千丈,带给人们关于远古的回忆足矣;古树山田,不必叠千层,指引梦境拥抱自然足矣。听飞流直下溅起桃花潭水,看莺啼映红融入古树山田。这,便是我向往的生活。

我向往的生活,简单,温暖,绵长;就像山前的竹阁,麦田里的阳光,苇丛中的细流。我仿佛能够闻到自然的气息,听见梦的呢喃细语,看见一辆满载希望的火车轰隆隆地融进去,融进去……

亲爱的自然,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关心你。

【评语】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带着冥想与希望。美好而纯净的自然,简单而温暖的生活,是我们的一个可望但往往不能及的梦。

本文作者描绘了一幅幅田园牧歌式的生活画卷,意境优美、古朴;文字优美干净书馨四溢,荡涤心灵的尘埃。而“亲爱的自然,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关心你”更是满怀深情地点题,留给人类无限的遐思。

5、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山朦胧,水朦胧,风夏醉意浓。我向往这样宁静而悠闲的生活,我向往自己的生活里海棠日日红。

一、城市,灯光,霓虹

站在城市的邮筒旁,我们不知把孤单寄往何方。许多人也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灯光代替了皎洁的月亮,霓虹遮住了闪亮的星星。于是有人觉得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当快乐在城市里的定义就是掩饰住自己的悲壮对别人微笑时,当你站在窗前看黑夜寂寞得如梦魇一样吞噬你的孤独时,当你听着陌生的歌看这陌生的风景遗忘者昨天的昨天过着没有明天的明天时,你是否想过清泉石上流的宁静生活?城市的夜空下,孩子寂寞地敲打着栏杆,栏杆寂寞地敲打着夜空。

二、皎月,白云,鸣鸟

厌倦了城市的朝九晚五,厌倦了城市的嘈杂,我渴望宁静的生活,渴望学陶渊明种豆南山下悠然自得地过自己的生活,渴望在河边看老叟垂钓碧溪上莲娃深处采菱归,看嬉戏的孩子被顽皮的小溪舔得咯吱吱地笑,看炊烟一点点地飞进棉花糖般的云朵中。宁静的生活让我如此陶醉,捧一杯香茗,闻着杯中一圈圈晕开的恬静,听阳光突然把窗子撞响,我便被着阳光陶醉了。宁静的生活让人如此的舒适,何不坐下来,安静地过上一天,何必每天匆匆地走进匆匆。

三、何匆匆,月正浓

朝阳谢了夏雨,何匆匆?怎奈秋日寒雨早来风。过客谢了细雨,何匆匆?不知树下月正浓!何必让自己的生活奴役了自己,何必让自己的大门锁住了自己。我向往宁静的生活,我向往优雅的生活。何必每天在自己的春夏秋冬里匆匆地走过,何不停下脚步去欣赏春的妩媚,夏的热情,秋的深沉,冬的洁白?忙碌的人们,你还要错过什么才会看到自己眼前的宁静?

后记:一轮圆月高高地挂在树梢,茂密的树叶使寂静更浓,蜘蛛用它的丝线编织迷人的苍穹。在苍穹中,我宁静地坐在月光下看这天空微笑。我喜爱这宁静的生活。

6、我所向往的生活

沉浸在古典乐的广翰海洋中,微醉着;徜徉在文字的无垠苍穹中,飞翔着;让美用文字记录下来,浅尝晚景的温存,端看荷叶的娉婷,聆听鸢鹰的长啸。

我最向往的生活,是艺术的。

柔和的金光从窗户流泄进来,一天之始,我缓缓的起身,喝杯咖啡,在阳台上看旭日东升,听虫鸣鸟叫,啜一口香醇的咖啡,便是为美好的早晨划下完美的句点。

没有林立的水泥丛林,没有熙攘的匆忙人群,没有呼啸的急驶车辆,有的只是一片平畴绿野,一层出峦迭嶂,以及一片平静,无喧嚣的良景。

我最向往的生活,是平静的。

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敲打,屏幕上的文字早已行潦成川,正午,思绪泛滥,来不及阻挡,强势的思绪蔓延,为了疏洪,便将之写下,无奈澎湃的思绪泉涌,这一写,竟过了中餐时间,也罢,让文字翻腾吧!右手才正打着清晨的美好,抬头,窗外已是黄昏。

我最向往的生活,是随性的。

秋分才过,稻禾轻摆柔软的身形,一轮明月,伴我独酌,举杯欲邀之共饮,却又作罢,我没有李白的潇洒,只好轻声对月言说我的爱慕,却让她羞得躲藏云的背后,在三更时轻探我是否入睡,西风嘲笑我的痴,但是他又怎会明白自己的横行,却让秋枫落下绯红的泪?

我所向往的生活,是诗意的。

子时,月来敲门,开了扇窗,让她入内,万藾俱寂,她默默不语,让我记下她皎洁的容颜,一口咖啡,饮下一个不眠的夜,在这一日之末。

我不是画家,但我欣赏这自然的美;我不是摄影师,但美的事物在心中;我不是诗人,但写下不能言喻的美,是我最大的愿望。

这是我所向往的生活,充满了美,试图留住她的倩影,以后可追忆。

我最向往的生活,就是美,然而留下美,是我的工作。

7、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地心引力,摇下对流层的第一颗果实,伴着温润的春雨,扬帆,起航,这是一个时代大胆的追求,挣脱大地的束缚,去神秘的海洋挑战自我,辽阔、高远的视野,呐喊出压抑了18年的苦闷:自由,我终于和你见面!我的生活从此开始!

黑压压的乌云卷着天空的烦恼与狂躁降临,生命的寄体开始猛烈的摇晃,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执着的爬起暴风雨,难道你不知道我是高尔基笔下的海燕,你以为我会屈服于你吗?不!妈妈说,有信念,再大的困难也能抵挡住其实死亡是个必然降临的节日,我不怕被海洋吞噬,因为我以体验过获得自由的畅快感,即使那并不长终于,你畏惧了我的抗争,于是我将荣耀挂在船沿,让还让风都可以看见……

远方的小岛让我喜出望外,看来鲁宾逊的生活将在我的身上再现于当代想想,要是我还能活着回去,来一本女人版的当代漂流记,说不定也能火上几个世纪呢!

抛锚,登上这自由之岛,以我的名字命名它躺下,在沙滩,回想母亲领着我赤脚戏浪、玩转日光,此时的我又是另一种畅快,应该叫爽吧!海浪,依旧神往,欢快的拍打着细沙,搅乱了贝壳的家,抹去了旧时光中的哀叹……

徘徊,寻觅,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了不知名的花傍晚,重游,竟只剩下凋零的花瓣葬入大地花期很短,没时间寂寞,也许花的使命,就是在夕阳下洒下最美的一刻吧!不禁傻笑,难怪蝴蝶选择了朝生暮死,原来竟是那般热恋这花,以致为爱痴狂

夜幕带着凉意侵袭着我的周遭,躲进船舱倚坐窗前,静静地,无声的欣赏着夜的黑,安慰乘风破浪后孤寂的心家,心里千回万转的想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接着,毫无顾忌的撕心裂肺的嚎哭,开启了曾经那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伏案疾书后用酒精将自己带入梦乡……

清晨,让海水洗去朦胧的睡意和内心的空虚与惆怅,之后将昨晚写下的“自己”塞进被掏空的酒瓶,将“自己”放回大海,带着心中的秘密去旅行远去的漂流瓶,你的命运会怎样?兴许你被某条贪吃鱼活吞后在砧板上重见天日,兴许你随洋流飘荡到异国他乡被一个好奇人捡起命运天注定,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站到足够高的山丘仰视着天空的高度,幻想着能离它更近一些,再近一些,谁不想达到上帝的境界,号令群雄?谁不想拥有仙子的魔力,永葆青春?可在自己带着疲倦老去的那天,猛然忆起,自己也曾有过美丽的特写,何必凝咽,永恒,只不过是给时间加了个标记而已!

扬帆,在踏征途,再见了孤岛,再见了偶尔的相遇,尽管离别会让我的泪腺变得脆弱,但这已是必然,毕竟自己拥有一个善变的性格,讨厌束缚,讨厌永远呆在同样的框架中旋转,守护着一片早已缺少了新鲜感的游乐园!也许将来的某一天对你的思念在空气中弥漫,你的身影却开始模糊,我知道,是蓝色海和白色的云藏起了你粉红的容颜这是我想你的方式,把长短句画于纸上,在另一处用韵脚把它点燃,或者捧着你的石头,低头默念着对你的祝福,在甲板上将你抛入大海,沉没……

手扶危栏,过去的已不再留恋,海洋上的海鸥振翅而起,没入云霄,就让一切在此时此刻走向结束,继续我漂泊的生活。

尽管总和肚子吵嘴,尽管总和身体打架,但每天都畅快淋漓,精神被释放,灵魂已解脱自由!自由的喜怒哀乐!生活,仅此而已!

8、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曾经,我向往一种放荡不羁的文人生活,看庭前花开花落,观天上云卷云舒,用一枝生花妙笔,记录人间的点点滴滴;曾经,我向往闲云野鹤般的田园生活,采菊东篱,遥望南山,不为五斗米折腰,潇洒一生……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所真正向往的生活在心中渐渐明了——我要诗意、从容、平凡地生活!

诗意的生活,不矫情又不失一种浪漫。不要让心中积聚太多的不快与忧愁,如同那胸怀宽广的纳兰容若,即使被祖恨家仇浸渍,仍不忘诗意地生活,虽然只有短短的31载,但他——纳兰公子的翩翩形象与他不朽的《纳兰词》早已在人们心中播种、发芽,再也不会使人忘怀。只要自己过得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人,诗意的生活怎能不羡煞旁人?诗意的生活是一种陶冶情操的生活,这是我所向往的生活。

从容的生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若是总将自己陷在若得若失的心态下,生活是难以幸福和快乐的。不要让自己沉迷于世俗沉浮之中,从容一些,豁达一些,拒绝生活中琐琐碎碎、是是非非的羁绊,尤其是当这些羁绊已经形成一种桎梏的时候,你必须挣脱束缚自己心灵的枷锁,将心儿放飞云端。我最爱在旭日东升的初夏早晨,任身旁栖一傍清香的茉莉,看彩翼蜻蜒逆风滑行,从容恣意地生活。从容的生活可以使人的心若水清,这是我所向往的生活。

平凡的生活,随意而不随便,随缘而不随俗。平凡的生活可以带你远离争名夺利的世界,带你远离尔虞我诈的社会,还自己一片宁静而又祥和的小天地。但是,我所向往的平凡生活,并不是一辈子碌碌无为、平平庸庸,我要在平凡的生活中活出意义、活出自己的精彩,放飞出自己的梦想,塑造自己的成功人生。平凡的生活可以在默默无闻中谱写出动人的生命乐章,这是我所向往的生活。

诗意、从容、平凡的生活,是一种理想、一种境界、一种追求,这将是我毕生所向往的!

9、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我向往着宁静的大自然,我向往着朴实的山村,我向往着没有污染的城市,我向往着和平的世界,我向往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人与人之间再没有欺骗。人与人多一分理解,人类之间能够和谐相处,再也不存在像战争时期所发生的杀戮;家人之间多一份理解与信任,再也不要发生因误解对方而发生的争吵;商人之间互相信任依赖、商场中再也没有尔虞我诈的现象发生……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人类在开发自然资源、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多考虑一下环境的明天、人类的明天;人类在捕杀野生保护动物的同时,多考虑一下自然的平衡;人类在无节制的浪费由自然资源制成的物品时,多考虑一下这浪费的一点点意味着什么。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人们能够利用劳动多创造一些财富,少一些投机取巧,多一分勤劳朴实。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不论人的地位如何,他的内心还是一如既往的纯洁善良。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人们不再为物质生活而疲于奔命,而应该多为充实自己的精神社会而忙碌。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国家之间能够少一些摩擦、多一分理解与宽容.不要用武力去解决一切国际争端,而应该用事实和实际国情去实现双方互利!

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人与自然互相依存、社会多一分宽容、世界多一分宁静、地球上的一切多一分和谐。

突然之间,我发现,我所向往的无非是一份遵循客观规律的世界的运行状态!其实,我所向往的不过是更加和谐宁静的生活。

是的,我向往着这似乎很容易达到却又不易达到的生活。

我向往着我所向往的一切,我向往着这样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6

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题记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大部分人向往的生活,是房子车子兼备,有钱又有闲。可我,却无时无刻不梦想着一种宁静、淡泊的生活。

我向往的生活,也许不是锦衣玉食,金杯玉盏,但正如《陋室铭》中所言:“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只求一人独处,房屋不用大,但要简洁。家中陈设几样,不用金尊玉贵,但要独特。使人一进我室,便知其乃我室。住所旁,烟稀少,几片竹林,一条小溪,一弯明月相伴足矣。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是俞伯牙一曲高山流水的清高,是苏东坡参禅书墨的明透,是李白月下独饮的孤独。

人是群居的,不能没有朋友,但所谓“友”,亦分三六九等。所谓李白、杜甫,俞伯牙、钟子期这样的友,可遇不可求,却也不能人人可与我为伍。我非官场中人,故达官贵人不能与我为友;我非生于千金之家,故“王孙”、“官二代”不可入我室;我愿与真正学识渊博、高雅、淡泊名利之人为伍。曾子的理想,恰恰也是我愿去追寻的:“暮春时节,和几个老人,五六个孩子,一起去赏杏花,去沐浴,然后在春风中,一起唱着歌儿回来”。这也是一种幸福。

书,亦不可少。我爱书,如同商人爱金钱,官员爱权利。一日不可不读书,书令人口唇生香,只觉字字珠玑,不愿放下。我读“宛转蛾眉马前死,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凄凉;读“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思念;读“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迈。好书胜好友,伴我一生。

无数卷书,几个好友,一间小屋,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只要有了这样的生活,坚守着心中的淡泊高雅,使嫉妒、仇恨、恐惧和无边的欲望一直不得近身,人生亦别无所求。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7

时代像奔腾不息的河流,日夜不停地向前流淌......

人们的生活节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得越开越快。在前进的道路上。你可曾注意过路旁的风景?我想:很多人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会摇头。因为我们已经接受了每天“快节奏的生活”,忽略了身边的美景。

我向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想象一下:在深山野林里找一片平坦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搭一间小木屋。在屋前屋后种上几棵桃树。等到“落英缤纷”的时候,那该是一番怎样的美景?或到桃子成熟之时,就可以一饱口福。

在山下划出一片土地,自己在土地上种蔬菜,养牲畜,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我们每天即可以吃到新鲜的食物,又可以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每当夜幕降临,搬一只小凳子到木屋外,观星星,赏月亮。也许在现代生活中,很少人会做这种很惬意的事。一是城市的天空都灰蒙蒙的一片,没有什么好看的;二是人们的生活节奏太快是他们忘记抬头望望天空。

闲暇之余可以一捧清茗,手执卷书。与书交谈,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欢乐,而不像现在一样,在大街上,在公车上,随目一瞥都能见着低头玩手机的人。与书交谈,还自己一片宁静淡雅的时光。

陶渊明诗中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深深地吸引着我,那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我所向往的。现代快节奏的生活让我们忘记欣赏身边的一切,忘记了舒适与惬意。

时代不停地向前发展着,我多么希望发展的同时也依然能够保持一份宁静与惬意。我向往宁静惬意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8

生在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经历过饥寒的幸运儿。至少我们并不缺乏物质上的东西,可是,这都不是我们自己的,而是父母给的,是父母的。所以,即使再富有也并不值得骄傲,不需要炫耀;贫穷的也不必感到卑微,不要埋怨父母,人穷志不穷,正因为这样才应该更努力的学习,改变自己人生的道路,应该自立,自强。

我向往纯洁的友谊,无论是谁都应该坦诚相待,同学与同学之间应该是平等的,没有“地主”和“奴隶”。我们应该保持纯洁的友谊,而不是同学间互相猜疑,斤斤计较。对于有困难的同学,应该积极地尽我们所能地去帮助他,而不是袖手旁观。

我向往自力更生的生活,从小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吃穿不愁,要什么有什么,不懂父母赚钱的辛苦而拿父母的钱来挥霍。“80后”出现了许多的“啃老族”,而社会上对“90后”的评价更是褒贬不一。我向往独立的生活,不再依靠父母,自力更生,凭自己的能力赚钱,靠自己的双手吃饭,流泪流汗,也亲自感受一下生活的艰辛,因为有许多事必须要亲身经历了,才懂得珍惜。

我向往过平淡的生活,不为名利,不为钱财,只过我自己的生活,随心所欲,要活得精彩。我想同上班族一样,过着忙碌且充实的生活。做自己喜欢的工作,让自己能全身心投入。累了,倦了,回到家中,有香喷喷的饭菜,等候多时的父母。到那时,便不再厌倦父母的唠叨,有心而生的幸福铺满了屋子。到了假期,我想出去旅游,出去散心,邀上亲人朋友,到云南大理,游丽江;到广西桂林,看山水;到西藏拉萨,探布达拉宫……我想去异地度过假期,在异地感受不一样的生活,感受不一样的风俗习惯。随心所欲,人生就是要活得精彩。

我向往过闲适的生活,同陶渊明一样,能够在田园里种菜,呼吸新鲜空气,宁静而淡泊。

我向往过没有污染的生活,我希望抬头就可以看见蓝天白云,我希望能看到清澈的河流,小溪。

我向往充满爱的世界,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珍惜现在,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爱别人,也爱自己。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9

“一辆,两辆,三辆”,我不厌其烦地数着过往的车辆,像个小孩子似的,却用手捂住口鼻,不让汽车尾气进入我的呼吸道。

我抬头仰望天空,原本有着海水一样湛蓝的天空,飘来一片片黑云,放眼望去,高大耸立的烟囱正在不停地“喘息”着,不时吐出的黑烟使天空由湛蓝变成暗灰色。从高处犹如瀑布直下的建筑垃圾和泥泞不堪的道路使我大吃一惊。我不禁扪心自问:“这还是以前那个美丽的小区么?原本安谧清幽的小区消失了么?”

嘈杂的机器声损害着我的耳膜,我抬头看向树梢。有些诧异,原来的鸟儿呢?怎么没有听到他们婉转动听的歌喉了呢?回首再看,也是,家园被毁,扰人的噪音就像震荡超音速一样挑拨着人们的神经。就连鸟儿也经受不起噪音的折磨而选择“远走他乡”了吗?

我不禁感慨万千,这不是我所向往的生活。我向往宁静悠远的生活。我向往田园生活,安谧自在,无拘无束,更没有扰人的噪音。我希望有一片向日葵田,每天看着灿烂的向日葵迎着朝阳抬起它的脸。在向日葵田旁边,我并不想要带电梯的那种高档别墅,豪华高档自然昂贵。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愿意用这些钱去救助贫困的山区孩子,我只想要一个朴素淡雅的小木宅。木屋前面便是一条潺潺的小溪,溪水冲向棱角分明的岩石,拍打在岩石上的水花溅在了我的脸上,带着丝丝清凉,无比舒适。

我坐在河岸上,让溪水不停地拍打着我的双腿,看着不远处的柳树芽,清新雅观的绿色为田园生活平添了一份不一样的姿色。我想种一大片薰衣草,田间有一棵古树,树上吊着火红色的秋千。闲暇时我可以坐在秋千上看书来打发时间,也可以坐在古树上品尝泉水和花茶相结合,品尝着清新的花茶,更为美妙。我轻摇着一把竹扇,习着凉风,心中好不惬意。

我躺在藤椅上,渐渐步入梦乡,我依然能听见竹林里婉转动听的鸟鸣声,蝴蝶伴着鸟鸣声翩翩起舞,鱼儿似乎也想加入这曼妙的舞会中来。可惜,它却只能在水中展现它的姿色。夕阳斜映,映着田园里的一切。,犹如一副画卷,让大地镀上了一层金边。我再次抬头仰望天空,对,就是这种海一般的湛蓝,我不再失望叹息,这就是我所梦寐以求的生活。

我想过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当我欣赏彼岸带给我的美丽时,我告诉自己,这就是我所向往的生活!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作文10

海子曾经写道:“我希望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初次读到便被海子的理想所震撼,这是一个多么平凡的理想啊。没有要万贯家财,没有要高职……

我也同海子一样,希望拥有一所朝向大海的房子。但这并不是海子一样的无耐,而是我本身想要拥有的生活。每天,在潮汐的陪伴下,聆听大海的狂想曲。让自己的心也融于其中,感觉自己正置身于大海的怀抱。

或许,有人会奇怪,这海边的房子真有这么好吗?我会毫不犹豫地点头,但这并不是为大家点头。因为有海,海让我们感到自己的渺小,它让我们学会谦虚;海让我们看到它的辽阔,它让我们学会包融;海让我们收到它的馈赠,让我们学会奉献。

我还希望在这所房子里有我的亲人。爸爸,妈妈妹妹,因为爸爸妈妈长时与我和妹妹分开,没有时间让我们之间相互体会亲情,从而使交流变得贫乏无味,只是机械的话语,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所以,这最好的办法就是生活在这所房子里,让我们那曾经远离的心彼此贴近,感受那亲情带来的温暖。让那满足的笑容时刻挂在脸上。

我希望在房前还有一块沙滩。在日出时,一家人坐在沙滩上,让那海水亲吻着脚,等待红日跳出海面的那一刻。等待潮水退去,在沙滩这个大的展示台上,会留下许多大海的礼物。这礼物让我们的生活继续维持。然后父亲去用礼物交换物品,母亲打扫房子,我和妹妹在沙滩上画一个个快乐的图案,留下那一串串快乐的脚印。和谐而美好的生活。

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有大海见证成长。没有烦恼的日子,自由自在。犹如自由翱翔的鹰,没有障碍。在亲人之间,没有长时间的分离,没有隔阂。没有为生活下去的物资而烦恼。一切一切的不如意,都让大海从心中洗去。留下的是纯净而美好,不贪婪的心。

一所面朝大海的房子,房子里其乐融融的一家,体会美好生活的沙滩。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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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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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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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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