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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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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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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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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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
“我们新疆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我们美丽的田园,我们可爱的家乡。”这首优美动听的新疆民歌《新疆好》描写的就是我的家乡——美丽的新疆。
新疆是我们伟大祖国西部边陲一块美丽富饶的宝地,那里物产丰富,风景优美,民俗风情独特。我的父母都出生在新疆,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深圳,但是我们都非常热爱我的家乡。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第一次带我回新疆,虽然那个时候我很小,但是我还是被新疆的美丽所吸引和震撼了。那一望无际的草原,美丽和能歌善舞的维吾尔族姑娘和小伙,五花八门的小吃和甘甜美味的水果,看得我眼花缭乱,欣喜若狂。
有一天,我们驱车前往著名的天池风景区。天池又叫瑶池,是古代神话传说中西王母沐浴和宴请周穆王的地方。山谷中有个小湖泊叫小天池,据说是王母娘娘洗脚的地方,湖面平静如镜,十分静谧。山顶上,群山环抱着玉般的天池。天池湖面海拔1980米,是一座200多万年以前冰川活动形成的高山湖,池的东南面是雄伟的博格达主峰,山峰顶的冰川积雪,闪烁着皑皑的银光。池右边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巨大的塔松云杉拔地而起,耸入云端,林间的草地点缀着绚丽殷红的小花。池的左边有几座灰褐色的山峰,气势如虹。池的出入口处竖立一块2米多高的刻石,上面刻着苍劲有力的“天池”两字,专供游人照相留念,我还换上了维吾尔族漂亮的裙子,骑马留念,好开心啊。
那次回家乡,我还去了南疆的喀什,看到了宏伟气派的清真寺,参观了闻名的香妃墓,还和当地的维吾尔族人家聚在葡萄架下赏歌舞,品瓜果。新疆,我美丽的家乡,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啊。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
美丽的花儿,在草原上奔跑的马儿,清澈见底的小溪……一想起新疆,那淡淡的青草味便散发在空中,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天山上的小溪真清澈,一眼就能看到在水里嬉戏的小鱼,还有那静静躺在水里的鹅卵石……这不,旁边正有渔民在捕鱼呢!我渴了,捧起一点溪水,“咕噜咕噜”地喝下去,这里的水真甜啊!真好喝!
小溪旁有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时不时总有一两匹马或羊跑过来,这些奔跑的马儿、羊儿给草原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牧民也忙着赶牛放羊,没有人是闲着的。最让我羡慕的是,这里的孩子都有着一匹属于自己的马。来到骑马场后,看着这些骑着马到处飞奔的人,我也迫不及待地骑上去,骑在马上果然可以望得更高,更远。马儿奔跑的速度可真快,感觉都要被甩出去了!再加上迎面而来的凉丝丝的风,我更加享受这里了。
骑完马儿,我们都累了,我铺了张毯子躺了下来,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闻着远处飘来的花香,这真舒服呀!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蓝的天空,再看那蓝天上的的朵朵白云,真像棉花糖啊,我恨不得咬一口,再洒点晚霞的余晖,那味道一定好吃极了。
顺着花香,我又来到了一片花的海洋,没想到,这里还会时不时地跑来几只小动物,有羊,有鹿,有兔子……我感受着阳光的温暖,闻着花的香气,看着活泼的动物,仿佛来到了人间仙境一样美!
新疆的天山真美呀!当我站在草原上吹着凉丝丝的风时,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感受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我知道,我爱上了新疆,爱上了它花草的香味,爱上了在那草原上奔跑的马儿……
什么时候,才能再去一次美丽的天山呢?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3
一年的新疆之旅,让我结识了一位隐藏于山野间的人,但它不是羞涩的,而是清爽的。
本来要坐飞机,但大家都想多看些风景,我们便临时决定越野离开乌鲁木齐,前往伊犁的途中游玩赛里木。一路上颠簸不平,车轮下的土地也十分泥泞。没几个小时,我便暗喃:“这个该死的破烂地方,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没多久,一个很大的湖从车窗外映入眼帘,曹叔叔说着就是我们要游玩的赛里木湖,而且赛里木湖是一个完全由雪水积成的湖,湖水非常纯净,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我半信半疑的下了车,“哇!”我不由得把嘴巴张的老大叫出声来,感觉自己活像个乡巴佬,“想不到这破烂地方还有个这么漂亮的湖呀!”湖边是一条雪白鹅卵石铺成的窄道,在四周绿草的陪衬下显得很清新,我们一行人都脱了鞋袜,下到了鹅卵石路右边的游人戏水区(这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来给游人戏水区清除杂质,更换净水),尽管是阳光刺眼的盛夏,但湖水却冰凉凉的,透彻心扉,踏着雪白的鹅卵石,沿着湖岸走了一会儿,身心放松了许多,略加清凉的风时不时地迎面吹来,长发飘扬在风中,清爽极了,“啊,谁呀!”
有人朝我眼睛上泼了几滴冰凉的湖水,“是我!咱俩泼水玩吧,给娱乐了又凉快了,一举两得嘛!”“还挺有道理的嘛!”我梦罗泼起水来,溅起的水珠晶莹剔透,给这个酷热的夏日增添了几丝清爽。玩儿了一会,我和梦罗坐在鹅卵石小路上休息,我便盯着赛里木神秘的面纱瞧了又瞧。这下,我还看出名堂来了呢!湖水有好多颜色,最远处是深蓝色,近一点是蔚蓝,再近些时淡蓝与天空相衬,近处湖水不是蓝色的了,而是一条细线般的嫩绿色,嫩绿的纽带联结的另一端是金黄色的,有一块游泳池大小的湖水还呈橘红色,边上陪衬的零星蒲公英还有些很飘零的感觉,向湖中绿色的小岛望去,顶端还有一个屋顶是棕红色的建筑,在云雾的缭绕下若隐若现,可望不可即。
天有不测风云,没多久就变天了,我们这一行人不得不再越野前进了!但我记住了这份来自于山野的清爽,也记住了这个隐于山野、清新脱俗、一尘不染的娇媚赛里木。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4
这个暑假,妈妈带我来到了新疆这个“怪”地方,也完全打破了我对新疆的看法,下面,请让我介绍我的新疆之行。
我们乘坐的飞机飞往新疆的省会——乌鲁木齐,下了飞机,一股热干风迎面袭来,因此,在乌鲁木齐宾馆里度过的两个夜晚并不好受,因为又干又热,一致我的鼻子上差了两次“大葱”,干和热是新疆给我的第一印象。
当天下午,导游带我们到乌鲁木齐比较有名的贸易中心“大巴扎”去采购新疆特产,一进到店铺里面,各种奇怪的物品琳琅满目的摆在我们的眼前,导游耐心的给我们介绍,那里有民族乐器、特色食品、还有少数民族各种各样的服装,说到这里,新疆有一“怪”,“男人爱把绿帽戴”——少数民族戴的帽子一般为菱形,以绿色为主,他们认为绿色代表着“生机”,读到这里,你是不是也对新疆感兴趣了呢?晚上,我们在二道桥观看了歌舞表演,通过曼妙的舞姿和刚柔混合之美,演绎了十三个少数民族在新疆这片沃土上繁衍生息的过程,新疆历史的画卷正向我们慢慢展开。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不仅尝到了正宗的囊、哈密瓜、葡萄干、奶疙瘩等,还感受到了牧民们的盛情,再毡房中,仿佛也能感受到四季的存在,同样也感受到了游牧民族的辛苦。
在高高兴兴的旅途中,我们又将揭开新疆一层神秘的面纱,因为此次要去的地方因湖怪而著名,不说你们也可能想到了!没错,那就是喀纳斯,8月份,炎炎的时候当北京的天气还是在烈日炎炎的时候,我们早已穿上了秋裤和棉袄。在景区外我们就拿起相机乱照一通,哪怕是一个角落,都有令你意想不到的奇特景观,进入景区,我们在途中乘区间车,发现云雾和山水,形成了一幅自然的风景画,在这里,我才发觉大自然是多么的伟大,爬过1068级台阶,登上观鱼台,俯瞰喀纳斯,好似用绿色的森林做线,碧蓝的湖水做珠,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雕刻成一串珍珠项链,这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礼物。
虽然还有好多没和大家一起分享,但是相信你们一定被大自然的巧妙所折服,有茂密的森林,还有寸草不生的雅丹地貌,又有寒冷刺骨而又神秘的喀纳斯,还有热浪翻滚的火焰山。大自然的神奇当然不能用只字片语所来表达,在这次旅途中,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对新疆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5
这些年,爸爸妈妈带着我走过中国不少的地方,游览过不少的风景名胜。这些风景名胜都有各自的特.氛。今年署假,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去外面增长一点见识,特意带我去了一趟遥远的新疆。
有人说:不到新疆就不知道中国有多大。这话还真是不假。新疆确实很大,更是有很多好看好玩的地方,我们一家人在新疆马不停蹄地跑了十三天,都还没有跑遍新疆的一个角落。今天,我就给大家简要地介绍新疆几个有代表性的景点吧。
我先来介绍新疆的哈纳斯湖—哈纳斯湖位于新疆最北部的阿勒泰地区。它的东南部距离阿勒泰市还有100多公里。海拔1370米的哈纳斯湖隐蔽在重峦叠嶂、万项林海之间。属于典型的冰绩湖。哈纳斯,蒙古语意为“美丽富饶、神秘莫测”之意。湖边为水草鲜美的牧场,湖中常有很多天鹅和野鸭在快乐地嬉戏。据说,很久以前,人们发现湖中常有响声和突起的水柱。以为这里有“水怪”出现。近年来,有人认为这不是水怪,而是大红鱼。
但至今尚无科学的定论。
讲完哈纳斯湖,我还要介绍另一个著名的赛里木湖—赛里木湖位于伊宁北部,它的面积很大很大,据说它要比天池大上100倍左右,达457平方公里。是天山山脉里最大的高山湖。赛里木湖湖水湛蓝,雪山倒映,非常的美丽。据导游说,在每年公历的7月13日至15日,在赛里木湖畔都要举行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这一天,很多哈萨克和维吾尔族的软民和商人都会来这里凑热闹助兴。人们在这里玩赛马、叼羊、摔跤、姑娘追、射箭、弹唱、跳舞等传统活动,各种娱乐活动非常的热闹!给美丽的赛里木湖增添了无限的风光,从而吸引全国各地很多的游客来这里观光。
介绍完了这两个湖,该说说新疆的火焰山了—在新疆的吐鲁番盆地中部,有一条绵延近百公里的丘陵,扰如大海中浮起的巨鲸。这就是著名的火焰山。当地人称之为克孜尔山。在天气晴好、骄阳当空的时候,你远远望去,整个山上仿佛烈焰腾腾。((西游记》中描写孙悟空过火焰山、斗铁扇公主的神话故事,就是以这里为背景的。
新疆好玩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数也数不尽,说也说不完。我只能感叹:中国真大,新疆真美!新疆是个好地方!欢迎同学们有机会也去新疆看看,保证会让你们流连忘返!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6
新疆是我向往的地方,那里风景优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新疆处处都有美丽或奇异的地方,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美丽又奇异的地方叫:那拉提大草原。绿油油的小草一望无尽。那里的湖光月色更是美得惊人。博斯腾湖的芦苇丛生,荷花开放出自己最美丽的笑脸,小鱼儿跨出水面跳起舞来。瑰丽无比。新疆的沙漠就像一堆沙子在太阳的照射下这些金子在闪闪发光。新疆有许多多姿多彩的舞蹈。有一些圆舞曲,左转右转,真好看。所以新疆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歌舞之乡”。新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瓜果之乡”。你看葡萄挂在藤上,真让人垂涎欲滴的葡萄颜色也有很多:红的、白的、紫的。好看极了。
啊!这就是我向往的新疆,我以后一定要去新疆。
今天是到新疆的第二天 ,今天的旅程是游赛里木湖,听陪同的叔叔说赛里木湖在海拔二千多米的高山上。
当汽车翻过一座座大山时,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明镜般的巨大湖泊,它静静的躺在群山的怀抱中。一下汽车,清新空气扑鼻而来。一眼望去,蓝天映着湖水,白云衬着草地。在阳光的照射下,清莹碧蓝的湖水不停变换着迷人的色彩,想一条条彩带在舞动,阵阵轻风吹过,整个湖面波光粼粼,银光闪闪,美极了!远处一座座连绵起伏的雪山,仿佛是一位位白衣仙女。湖边绿茵茵的草地上到处开满了野花,有紫色的,有黄色的,有粉色的,还有蓝色的,争奇斗艳,娇艳无比,散发出阵阵清香。三三两两的牛、羊、马悠闲地吃着肥美的鲜草,还有的懒懒地躺在草地上,享受着阳光。这一片景象,仿佛是到了人间仙境。
到了离开的时候了,我依依不舍的看着赛里木湖,希望把它深深地映在脑海里。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7
火焰山温度很高,我一到就被蒸得大汗淋漓。山前的土滩透红,上面找不出一点杂物、石头、裂纹。好热呀,有多少度呢?我掏出手机一看,哇!有43。6度!
再往山前走,红土滩开始变得满是裂纹,天气越来越热,我有些退缩了,没精打采的我,开始闭着眼睛,像海豚一样,一边养神一边走,突然脚尖碰到了什么东西,我睁眼一看,到火焰山了!心里涌着胜利的欢喜。
我们到江布拉克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那片夕阳渲染出了大片大片麦田的金黄。夕阳那即将消失的锋芒给了大地一片叹为观止的美丽。近处麦穗迎风飘荡,在夕阳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摇曳多姿,引人注目。远处绿色的树木整齐地镶嵌在一片金黄里,像是一条条绿色的绸带蜿蜒在麦田里。
我们往前走了一段,金黄的麦田变成了墨绿的灌木,像给大地铺了一层地毯。在地平线那里,一排巍峨的雪山依稀可见。
我们又绕过了一个山头,只见太阳公共涨红了脸,给周围的云彩绣上一层金边。最后,太阳公公拥入了群山的怀抱。我随手捧起一把蒲公英吹出去,它们带着我的梦想飞向远方。
最后,让我们来尝尝新疆的葡萄吧。这里的葡萄是浅绿色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犹如一颗颗绿色的翡翠。无数颗葡萄聚在一起,就挤成了葡萄串,一大串一大串地结在绿树成荫的葡萄藤上。我在绿油油的葡萄下行走,抬头一望,一串串葡萄映入我的眼帘。葡萄串形状各式各样,有的像数字1,有的像数字7,还有的像字母T。我像是被葡萄拥抱着。我忍不住偷偷摘了一颗放在嘴里,葡萄那甜甜的蜜汁立刻在我舌尖流泻,比蜂蜜还甜,让人忘记了一切的烦恼。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8
“我们新疆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瓜果飘香,牛羊壮……昔日荒滩变良田……”许多人都很熟悉这首歌,每当这首赞扬新疆的歌在耳边响起时,我就会激情满怀,兴奋无比。
她是历史上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三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我暑假里,也去她那儿领略了一番。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许多的叔叔阿姨们来到了神秘的天池,哇,天池真美啊!这是我来天池想说的第一句话,那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还没让我从天池有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还没让我从天池的`美景的感叹中醒过来时又去了另一个人间仙境——喀纳斯。喀纳斯可谓是人间天堂,梦中仙境。迎面而来的是两边灿烂金色热情似火的高山松林与白桦树林的拥抱,雪山上皑皑白雪闪耀着人的眼睛,傍着车窗晃过的蓝天白云,神仙湾那飘逸的薄雾让我们惊呼而起,仿佛神仙真的已经降临我们身旁,这瞬息万变的美景岂是画家能记录的了?只有我的手中的摄像机能把此美妙的景物记下,几秒钟的时间就拍到了十几张不同的美景,我的白雾,我的神仙湾,哈哈!真是投影家的天堂……
她的子民一个个都是热情好客的,并且十分大方,只要你去做客,他们会热情地把你请进屋子,并端上他们风靡全国的一名菜——烤全羊,再配着别致的各类抓饭,一大盘一大盘,毫不吝啬。更奇特的是他们能把羊奶、牛奶的制成许多奶制品,这些奶制品不但有纯天然的浓郁奶味,而且营养价值相当高。
她那里的景色,美丽迷人;那里的美食,让人乐不思蜀;那里的人民,热情大方。我爱她的美丽富饶啊!我爱新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9
2019年的暑假我们一家四口坐了五个小时的飞机来到了新疆。
新疆是一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地方,这里连碧空如洗的天空也能给你留下难忘的印象。
沿着312国道驱车前往乌鲁木齐,我们突然发现一片似火焰一般红土地,一股热浪袭来,红土地似乎也在热浪中翻滚起来,让人喘不过气——这就是传说中孙悟空三借芭蕉扇的火焰山了。驾车继续前行片刻,突然车窗外又突然变成了一片绿洲,树木郁郁葱葱,青翠欲滴。一阵凉风拂面,清爽怡人,这一定是著名的葡萄沟了。一架架、一片片铺天盖地葡萄挂满枝头,剔透如水晶,红艳似玛瑙,碧绿如翡翠,实在令人垂涎欲滴。
从乌鲁木齐出发,驱车一路向北,汽车在如画般的美景中驰骋两日,我们终于到达了北疆最具盛名的喀纳斯!云海、变色湖、浮木堤、湖水怪、友谊峰、重叠障让你目不暇接!每至秋季,这里万木争辉:金黄、殷红、墨绿从山顶铺到山脚。朽木、枯藤、茂叶、山花、野草、点缀其间,简直就是一副色彩斑斓的油画。
草原上,放牧的哈萨克族人撑起的白色毡房在夕阳的照耀下,像一座座孤独的小小城堡,上面那华丽的花纹让原本朴素的毡房变得多姿多彩。远处,一匹匹骏马在草原上肆意地奔跑;眼前,成群的牛羊在草地上悠闲的散步、吃草,微风吹过,真是一片“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啊!
新疆的美食也让人难以忘怀!烤架上“滋啦滋啦”的羊肉串令人垂涎欲滴;刚出炉的烤包子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欢快的音乐、动人的舞蹈和香喷喷的新疆美食,再配上一杯鲜美的瓜果汁,简直完美!
亲爱的垚垚老师,您动心了吗?有空来新疆玩一玩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0
我在高山之颠,遥望那美丽动人的天池,欣赏那犹如仙境的喀纳斯,还有那牛羊成群的伊犁大草原,虽然我是在前年来的新疆,但是在我的脑子里还有着深刻的印象。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许多的叔叔阿姨们来到了神谜的天池,哇,天池真美啊!这是我来到天池想说的第一句话,那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海拔2194米的山上有着长约4。85公里,东西宽约3。35公里,面积约9。82平方公里,周长约为13。1公里的湖泊。在天池我领略到了什么是美。
还没让我从对天池的美景的感叹中醒过来时,我们一行人又去了另一个人间仙境——喀纳斯,据说那儿有湖怪,我在路上一直想着,湖怪到底长的什么样子或者根本没有这传说中的湖怪,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大概是凌晨1点吧。虽然人已经很疲倦了,但是我还是睡不着,特别兴奋,第二天,我们坐着公车来到了喀纳斯湖,我的脑子很乱,胡思乱想着,希望着湖怪能出现但是我又希望它不要出现。因为我害怕。那儿水很清,很凉。而且景色十分的秀丽。到现在我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儿的美景,更是让我永生不能忘记。
接着我们来到了伊犁大草原,伊犁草原是被评为中国最美六大草原之一。绿色的草原、蓝色的河流、白色的冰川、雄伟的天山,刚直不阿的青松,着成了非常优美的自然景观,黄昏,看着那让人垂怜的美景,引起我无穷的遐想。
你说新疆美不美?真是人间仙境啊!还不赶快行动,来新疆吧!这儿有美景,能让人流连忘返。快来吧!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快来感受一下新疆的美景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1
所谓红山,不过一个小块凸起的黄土堆而已。也有些树木花草,假山溪流,无奈人工痕迹煞是明显,比不起辽阔旷野,高山大川。
泰山何其高,远在山东;壶口何其湍,遥在山西。有歌也唱到,“遥远的温柔解不了近愁”,此地此情,也唯有此山可以暂时消暑。
以往游记,好多都特意提到和某某一起,可见不仅记风景之美,也记友谊之情。甚至,相跟的人不同,感觉不同。
一番繁琐的手续办下来,真如三毛说的,想死的心都有。好在有秋爽和琼茜在,百度地图,卫星定位用的那么好,否则,又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
一路找站牌,当我都几近绝望,想效仿阮稽末路而哭的时候,琼茜反复说就在前面不远。坚持走了好久,才柳暗花明,藤顺瓜现。
新疆的正午,可以晒葡萄干的正午。我们三个辗转往来,不顾前日缺觉之困。有人说,和你一起,做什么都是幸福的。今日所经过的一切都如梦幻,临红山以观乌市,方圆之地尽收眼底。山颠一条凳,心依而坐,除你我外无它物,暑气自然而消。
活的太投入也许并不太好,有时会不能随时全身而退,常常顾此失彼。是我太健忘,还是太投入,为何许多事木有丝毫印象,许多事又历历在目。
有人发现,我喜欢闭眼睛。唱歌的时候,吃饭的时候,背书的时候……我也不止一次的提到过,闭上眼,心外无一物,谁人又可解?
身体上的感觉算不得什么,休息一下,一切如初。心里的感觉,涟漪似浪,何日消退?
曹昔日所临冬之竭石,想必不过红山大小。其心早已如临泰山,天下皆小。心如龙,大可鏖兵赤壁,小可短刀刺董。
传说林则徐也曾到过红山,所题之词,单单拿出来看,还以为题的泰山呢。
林之心,曹之心,当时已化身为龙,腾入九天。
我的心,此时也已蠢蠢欲动。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2
晚上,我在窗前做作业,突然窗前闪过一道银光,“啪啪”有人在敲打窗户,我抬头一看,凯蒂骑着她的小飞马停在我的窗前,凯蒂微笑着向我招了招手,我纵身跳出窗外,正好落在马上,小飞马带着我们在无边无际的深蓝色的星空中飞翔。
有许多流星在我们脚下划过,就象一个个调皮的孩子在追打着玩。清凉的晚风吹在我的脸上、身上,凉嗖嗖的,真舒服。我问凯蒂:“我们到哪里去?”“你说呢?”“我很想再到新疆去玩。”“好吧!”小飞马好象听懂了我们的话似的,“嗖”的一声,飞上云端,飞到彩虹桥边停了下来,凯蒂用手一指,“跨过这座彩虹桥,前面就是新疆了,”我好激动,我又可以回到魂牵梦萦的新疆了。我走在彩虹桥上,五色云彩在我的脚边绕来绕去,桥底下开满了金色的荷花,发出一道道耀眼的光芒,照亮了前进的道路。我走到了彩虹的尽头,眼前仅然是一片冰天雪地的世界,晶莹透剔的树枝上挂满了紫色的葡萄,绿色的西瓜,黄色的哈蜜瓜,我忍不住用手去摘,手一碰,紫葡萄变成了冰葡萄,真倒霉!前面有一座红色的山,那大概就是火焰山了。我纵身一跳,飞上了火焰山。山顶上开满了雪莲花,我在红色的冰山上飞快地向下滑行,风在耳边呼呼地响,山下是一条宽宽的大河,结了厚厚的冰,许多孩子穿着鲜艳的滑雪衣,在那儿溜冰,冰面上飘着孩子们的歌声和笑声。
我兴奋极了,在冰面上欢快地滑来滑去,觉得自己就象一只快乐的老鼠,想不到自己会溜冰,还溜得这么棒,我好得意,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怪不得这么冷,原来被子掉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3
期待已久的新疆之行开始了,新疆的美丽让人无限向往,让我给大家韶韶:
赛里木湖到了!这是一个新疆的西部湖泊,是天山博乐霍洛山脉的断隔湖。它海拔2,073公尺,面积454平方公里,水深85公尺。
现在正值夏季,一眼望去,只见它像一颗璀璨的“蓝宝石”高悬于西天山之间的断陷盆地中,湖中群山环绕,天水相映。真是美不胜收啊!而湖畔广阔的草地上,茵茵牧草,配上成群的牛羊和白色的毡房,构成一幅如诗如梦的画卷。
听导游姐姐说这里12下旬封冻,次年5月解冻。到了冬天,这里瑞雪飞舞,银装素裹,成了白色的世界,而湖畔边葱萃的苍松与洁白的雪花交相辉映,又将这里变成了北国林海雪原的壮阔景色。虽然看不到这美景,但听了介绍后,不禁让我无限遐想。
导游姐姐还给我们介绍了“赛里木湖十景”,这是最近几年有人总结出来的,即“金缎镶边”、“净海七彩”、“赛湖跃金”、“绿海珍珠”、“科山观松”、“湖心情侣”、“激浪拥堤”、“乌孙古家”、“富士东峙”和“松头雾瀑”。虽然因为修路这里未全部开放,我们不能一一欣赏到这些美景,有点遗憾,但只有留下点遗憾,才会有下次更多的期待。
另外,这里还有它的神秘传说。盛传着湖怪、湖心风洞、旋涡与湖底磁场等传说,给美丽的赛里木湖又蒙上了一层极富想象力的神秘面纱,让我的思绪不禁又飞到另一个世界中。
哇!美丽的赛里木湖,在这里我们一边可以感受回归自然的浪漫情怀,一边可以领略塞外独特的民族文化,一边还因它的神秘而浮想联翩,真是让人流连往返,无限惬意啊!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4
大家好,我的家乡是新疆!那里山清水秀,还有许多物资。
我们那里有宽阔的草原, 草原上有牧人`骏马`牛羊等牲畜.马儿们都在奔跑着,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像是在嬉戏。它们玩得多么开心啊!马儿们`羊儿们正在吃草,还有的正在嬉戏,嬉戏的牧羊们跑渴了便到河边喝水,跑累了就在草地上歇息,跑饿了就去啃食青草,喝好`吃好`歇息好的又都会加入到嬉戏的队伍里。牧人们骑着骏马在奔驰,看上去很帅气。蓝蓝的天,青青的草,静静流淌的河水,再加上这么美丽又俊俏的动物们真像一幅引人入胜的图画!
天池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你一定要去哦。那是个美丽又迷人的湖泊,在它的周围分布着高高矮矮的山脉。湖泊的旁边长着各种各样的野花,非常的美丽,离湖稍远的地方有成片的树林,炎热时动物们都跑到树林里面去凉快呢,湖里面有很多鱼,有些游人会在那里钓鱼,而且或多或少都有收获呢!你还可以在那儿游泳,但一定要小心鱼来“吃”你的肉。介绍了这么多美景,肯定还有特产,下面我就带大家去见见吧。
哈密瓜和马葡萄是我们那里的特产,只要你在它们成熟的时候去吃上一口会让你忘不掉它们,那个香甜,那个清凉,能让你再也感觉不到口渴。哈密瓜有黄皮的,也有青皮的,黄的软,青的脆;葡萄有无籽的,是青的,还有有籽的,有紫红的和青的,酸酸甜甜的很好吃,当然要数马葡萄是我的最爱,你还可以把它们晒成葡萄干拿来卖。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来,那就要赶快噢!因为九月正是最好的时候哦!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5
“我走过多少地方,最美的还是我们新疆,搏格达峰遮不住金波银浪,塔里木的石油新城灯火辉煌 ,亚欧彩虹伸向那天空海洋 ,一块宝地吸引了世界的目光……” 正如这首歌中所说的,我觉得新疆是最美的地方。新疆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山川壮丽。既有一泄千里的河流、万顷碧波的草原,又有光怪陆离的戈壁幻境,神秘莫测的沙漠奇观,其中最美最神秘的要数“人间仙境”的喀纳斯湖了。
喀纳斯是蒙古语,意为“美丽富饶、神秘莫测”,喀纳斯湖是一个坐落在阿尔泰深山密林中的高山湖泊,那里碧波万顷,群峰倒影,与雪山、草原、白桦林组成的一幅美丽的画卷,犹如“人间净土”。喀纳斯湖水的颜色很丰富:有深绿的、淡青的、乳白的。湖水颜色非常多变,一年四季不同时间的湖水的颜色也不一样。
早晨山里的气温很低,山里笼罩着一层薄雾,看起来朦朦胧胧。山上有很多毡房,牧民正在做早餐。薄雾和炊烟萦绕,草地、远山及一幢幢房屋,犹如置身在“仙境”的感觉,美轮美奂。
乘区间车前行,来到了“卧龙湾”,因为湖水中间的小岛酷似恐龙,所以叫卧龙湾。卧龙湾水很清,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湖水四周的山上森林茂密,有白桦,云杉,红松,听说还有许多珍贵的动物,有:雪豹、雪兔、棕熊。
从“卧龙湾”继续走,你会在峡谷中看到一蓝色月牙形湖湾,那就是美丽静谧月亮湾。月亮湾会随喀纳斯湖水变化而变化,是镶在喀纳斯河的一颗明珠。
这里天空湛蓝,绿草茵茵,湖水、雪山,好像一副美丽的油画。
我爱美丽的喀纳斯,我爱美丽的新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6
大家听说过古尔邦节吗?我把我看到的在温州过的古尔邦节告诉你们吧!
在新疆,古尔邦节就相当于我们的春节,在那天家家户户便会忙碌起来准备过节。我们温州中学新疆部当然也不例外了。
一大早上,学校大屏幕上就写着:祝温州中学新疆部的老师和同学们古尔邦节快乐!新疆部的哥哥姐姐们换下了校服,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在校园里拍照、游戏;下午,在欢乐地气氛中,学校的大会堂举行了古尔邦节文艺汇演,他们个个都拿出了独特的才艺表演,让古尔邦节增添了笑意!
到了晚上,烧菜的叔叔阿姨早早就已经把饭厅布置得非常有节日气氛了。一进门,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个五颜六色的气球,屋顶上挂满了一条条闪着金光的彩带,在正中间绽放着一朵重重叠叠开放的“花”。开始吃饭,大饭厅里顿时热闹起来,菜可真是丰富:有新疆特色的牛肉拉面、美味的大盘鸡、香喷喷的羊肉……学校的领导叔叔和老师们都忙碌地向同学们祝福!哥哥姐姐们有说有笑,他们还在互相祝贺节日快乐,有的还请别人喝可乐呢!
吃过晚饭,学生们就各自回到班级里过节了,我一上楼就听到了一曲曲美妙的音乐,看到了一个个美丽的大姐姐和帅气的大哥哥,他们在一起唱歌、跳舞,展示才华,有的人在黑板上写下了“欢度古尔邦节”几个大字,他们还热情地邀请我表演节目,我给大家唱了一首儿歌《春晓》来助兴嘞!
一直到晚上休息时间,新疆部才渐渐安静下来。来自新疆的哥哥姐姐们在温州也一样度过了这美好的节日。祝他们开心、快乐!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7
我的家乡在新疆,乌鲁木齐的伊犁区,大部分时间是在草原上度过的,那里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白皑皑的雪山不分日夜的发着蓝色的光。
入秋的草原是由绿与黄夹杂的,喀入秋的草原是由绿与黄夹杂的,喀什河奔腾不息的河水分隔了草原和森林,草有高有低,有的枯黄,有的墨绿,有的深不可测,有的尽收眼底。
什河奔腾不息的河水分隔了草原和森林,草有高有低,有的枯黄,有的墨绿,有的深不可测,有的尽收眼底。草原是高低不平的,有无数起伏的草坡,还有连绵起伏的高山,山上,百花争奇斗艳,在草丛中,一脚下去,会从中飞出蚂蚱还有蝈蝈,头顶,湛蓝的天空辽阔无垠,蜻蜓在蓝天与大地之间飞舞着,远处的草地上,一群黄牛悠闲地吃草,不时有被惊起的蝴蝶慌乱的拍打着翅膀,飞远了。
远处,山脚下,洁白的蒙古包在绿草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醒目,而蒙古包的背面就是迷宫般的森林了。
森林神秘莫测,参天大树的枝叶遮住了耀眼的阳光,偶尔风吹过,才有被枝叶分割的七零八落的阳光散落下来,散落在森林中的草地上,扒开草丛,可能还会看见蘑菇,一丛一丛的,像珊瑚一样。
好运气的话,可以见到在小溪中嬉戏的野鸭子,“嘎嘎嘎嘎”的叫个不停地向下流游去,如果有兴趣,还可以从河中钓鱼,不过可得手的机会较少,因为鱼也很狡猾的,特别是鳕鱼,它们在雪水中,因雪水冰冷刺骨,水流揣急,所以,要钓到它,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奔腾不息的喀什河,连绵起伏的山岭,成群的牛羊,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与绵羊,还有散落在草地上的,洁白的蒙古包,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我美丽的故乡!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8
新疆,是个神奇而又美丽的地方,我向往这有机会去看一看,终于机会来了。前几天,妈妈告诉我:“快收拾好东西,我们不久将乘飞机去新疆广州。”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得一蹦三尺,几个晚上都兴奋得合不上眼。今天,我6:00就醒了,早早地和妈妈一起来到广州白云机场,准备出发了。远远的我,就看到了许许多多架飞新疆,是个神奇而又美丽的地方,我向往着有机会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开心。4岁时,我也坐过飞机,可能是太小,记忆已是模糊。现在很想看看坐飞机时天空是什么样子的……
飞机准备启动了,我连忙寄好安全带,透过窗户看外面。飞机开始由慢到快地动了,速度越来越快,像一个跳远运动员先助跑,再像跳一样“蹭”地升起来了,越升越高!慢慢地,广州的美景尽收眼底。一幢幢高楼像堆的积木一样矮小,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像排着队的甲壳虫在爬行,那么,人就小得像个蚂蚁似的……
飞机很快进入了云层,一望无际的云海,好似童话般的仙境。云朵婀娜多姿:有的像纯白的棉絮,有的像雪白的棉广州,有的像身披长长的龟壳的“鳄鱼”,它瞪着眼睛,显得很威风。飞机升到云层的上方,又是一片蓝天白云,我可以清楚的看到飞机下面白得发亮的云朵,密密麻麻,连绵起伏,看不到一点儿空隙,像一群可爱的小绵羊。有时天空有稀疏的云,轻轻地在空中飘,像纱巾。有时云朵矗立着,像堵墙,但它却那么光滑。我陶醉了,我仿佛是一位仙女,踩在绵绵的云朵上,用手托着快乐的星球。飞机上方的蓝天显得更蓝,白云显得更干净。飞机在云中穿梭着,天空的白云千姿百态……
由于广州到新疆要飞行五个小时,我看到了美丽的空景,更喜爱蓝天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9
第一次见到馕,我还以为是大饼,呵呵。它确实和我们上海的大饼挺像的。馕的形状大多是圆圆的,中间凹下去,周围凸起,就像没有馅的皮萨。它摸起来有点粗糙,饼上面还有花纹和芝麻。
我觉得馕的味道就一个字—香!它有点咸又好像有点甜,还因为有了芝麻而变得更香。尤其是刚刚出炉的馕,香气扑鼻,周围一圈松松软软,中间有点脆脆的,非常有嚼劲。
馕是怎么制作的呢?第一步:先将5克酵母粉放入100g温牛奶中,静置5分钟。第二步:将鸡蛋和牛奶倒入面粉里,简单揉一会儿。第三步:将25g牛奶分次加入,这次是可以揉成团的,揉到三光状态就好啦。第四步:将面团放温暖处进行发酵,概一个小时面团发至两倍大,用手戳一个洞,洞不回缩就说明发好了。第五步:发到两倍大的时候,取出排气,分割成三份,滚圆,静置10分钟。用手将面团轻轻压扁,整形成外层有个厚边。第六步:用馕针在整形好的面饼上印出漂亮的花纹。再刷一层色拉油,撒上芝麻。第七步:放入烤炉里烘烤。
馕是新疆维吾尔族人的主食,它在新疆有悠久的历史。我在网上查到,在两千多年前,吐鲁番人就会做精细美味的馕了。馕,古代称"胡饼"、"炉饼"。我国历史上许多著名诗人在他们的诗篇中还描写过馕。白居易在《寄胡饼与杨万州》这首诗中说:"胡麻饼样学京都,面脆油香出新炉。寄予饥馋杨大使,尝看得以辅兴无。"
由于它比较干,所以便于携带和保存。现在,馕不仅是维吾尔族喜爱的主要食品之一,也成为其他很多民族喜爱的食品。你也来尝尝美味的馕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0
新疆位于中国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这次我们用半个月的时间,游玩了新疆以天山为分界的北部地区,从这次游玩中间,我真真正正地体会出了新疆就是一个字“大!”
我们先从它的土地面积说起。成都常见的高速路,大部分单边是三车道(不包括应急车道),可是新疆那边的高速路,经常看到单边五车道及以上(不包括应急车道)。每当我们的车在新疆的高速路上行驶时,就会感到特别的畅通。
大家都有在馆子里吃过面条吧?常人吃的一般都是二两,可是在新疆,连吃的最少的人起码是三两以上,甚至还可以免费加面。在新疆,装菜的盘子起码是成都的两到三倍。显然这次出去旅游我们没有经验,第一餐,我们按成都的量点新疆的菜,当我们看到一份菜的分量时,全都瞠目结舌!我们异口同声:“这是一份菜吗?我们吃得完吗?”在菜还没上齐的时候,点菜的王叔叔赶快到厨房去,把还没上的菜全都退了。退了之后,我们都还是吃不完。老板惊叹道:“这点菜还不够我一个人塞牙缝呢。你们真的吃饱了吗?”说到新疆的美食,一定要提羊肉串。成都的一串羊肉串一块肉大概只有一个弯曲的小拇指这么大,而且还要卖得不便宜。可是新疆的羊肉串是成都的四五倍那么大,才五元钱,我真的是吃爽了!
新疆还有个“大”让我刻骨铭心,就是早晚温差大。早上,只有五至十度,可是中午,室外温度足足有四十度,到了晚上,必须要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才能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除了这些,还有风大,能把树吹得歪歪斜斜;牲口大,不仅个儿高,还很壮;人高大、馕宽大、馍厚大……
新疆就是一个字:“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1
老早我就听那些老前辈说,新疆是个很美很美的地方,那儿的草原一碧千里,那儿的沙漠一望无垠,那儿的牛羊膘肥体壮,那儿的人们热情好客。在这个暑假里,我将有幸去那儿领略异族风光。新疆我来了!
还没等到出发,我就没了耐心。这不,下午,我拿着购物袋,打算想做好旅游的准备,走喽!超市去喽!
大该是夏天,在工作岗位上的人都有了空,逛超市的人还真够多,冷饮柜挤着好些大妈,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一些先生在酒架前拿着酒,好好看上一阵子,又小心翼翼的放回去,还皱着眉头说,太贵了。
我刚一进超市就冲进饮料柜,新疆缺水,补水分的饮料说什么也少不了。我又冲进零食柜,那些杂七杂八的薯片,奥利奥,趣多多,虾条,巧克力,果冻······在那么快乐又劳累的旅途中是必不可少的。
新疆缺水,饮料可以补充体内的,那体外的就拿防晒霜,湿巾来吧。我顺手就拿了1瓶防晒霜,5包湿巾。呵呵,这下干燥的问题就解决了。
挑好了这些,我折回去找妈妈,看见一边的货架上放着真空包装的萨拉咪,馋得直流口水,于是毫不留情的拿下了5包。这时妈妈恰好从后面走上来,说道:“依依,在新疆萨拉咪之类的食品有的是,特别是羊肉串,味道可是顶呱呱的好。”“为了吃到美味的羊肉串,萨拉咪,只好牺牲你了哦!”刚想结账,妈妈想起飞机起飞和下降时,耳朵会痛,于是又买了瓶口香糖,可以咬咬。
我们回到家,那些各式各样的零食就装了一袋子,我们把衣服放在了另一个旅游包里,那些清凉片,包里放也放不下了。
真的好期待好期待这次新疆之旅!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2
新疆不仅有兵团文化的熏陶与多民族的友谊,感情,还有的,就是这个地方的悠久历史了。从定远侯张骞到银枪将军苏定方,儒将裴行俭,他们开创了这千年基业,虽然是汉武帝打下的,但是这还得从唐代说起……
唐朝:丝绸之路石河驿
唐朝的丝绸之路要从长安(即陕西西安)一直到玉门关外(玉门关在新疆),那些客商走这条路,就会在石河驿(吐鲁番地区)休息。如果在玉门关以外地区的驿使有情报要传回,必定会从石河驿换马休息,然后再经过玉门关,回到长安。总的来说这个地方还是有它的作用的。之后我们将去再相隔六百年的元朝一探究竟,这里的地位开始变得尊贵了,因为是一个汗国的发源地。
元朝:两大汗国发源地
到了元朝,成吉思汗铁木真的长子术赤因不被父汗所喜爱而被发配至新疆,在这里,他开创了钦察汗国,旗下有白帐汗国,金帐汗国,蓝帐汗国等大小汗国,虽然因为抑郁而亡,但是众兄弟之中,术赤汗是战功最显赫的一个。
再后来,他的兄弟察合台的后裔在钦察汗国附近察合台原来的领土上建立起了四大汗国之察合台汗国,新疆的位置从此一跃而起,但又在七百余年后变的命运多难,满清来了。
满清:伊犁将军护领土
在之后的清朝,因为与沙俄的交战,我们割了51万大小水草丰美的土地给沙俄,总督左宗棠提议在惠远城池设伊犁将军,以统治手下民众,土地与士兵。最终他们派遣了皇亲国戚明瑞(虽是皇亲国戚,但是还是有真才实学)成为第一代的伊犁将军。经过几代伊犁将军的励精图治,新疆恢复了生机,但是却因为革命而灰飞烟灭。
新疆的历史真可谓是拥有传奇色彩的一笔啊!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3
新疆是个既神秘又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美丽的葡萄沟,神秘的罗布人村寨,炎热的火焰山,寸草不生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神秘的天山大峡谷。
走进天山大峡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在山壁上刻着的“鬼斧神工”四个朱红大字。谷中红色的山岩十分粗糙,摸一摸还刺手呢!山顶皑皑白雪映衬着阳光,仿佛在赭红的山脉与蔚蓝的天空交界处镶了一道银边。
我们走着走着,两块仿佛半开的门扉般的巨石挡住了我的去路,我见中间有一个夹缝,便从中间挤了过去。这时,导游走过来,指着巨石说:“这是侧身岩,想过此路必须侧身,如果太胖只有翻越那边的石墙了。”怪不得我刚才不得不侧身呢!
我们继续前进,细心地我忽然发现,不远处有许多小洞,这就应该是传说中的藏宝洞了,相传这里曾是寻宝的好地方,大家你挖挖,我挖挖,最后就留下了这些小洞,至于最后到底挖没挖到宝藏,那就不得而知了。若不是跟着导游走,我还真想挖两下呢!
我们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我眼前一亮,一股清泉展现在我的眼前,我正渴着呢,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即痛饮了起来,我正大呼痛快之际,导游笑嘻嘻地指着泉水说:“大家快看,传说这口泉喝上三口就能生孩子!”我一听大惊失色,我至少喝了十几口,那还了得!一路上我忍不住老去瞅我的肚子,不过还好,总算还没什么变化。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天山大峡谷之行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大家都已坐上了车,等待返回。至于我嘛,还在烤羊肉摊前“涎水直流三千尺”,非要一解馋瘾不可。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4
在我国西部边陲,有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新疆。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新疆是一块荒蛮之地,我也曾这么认为。可等我真正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错了,原来它竟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神奇。
新疆,拥有享誉“天山明珠”的天池。那里的湖水又清又蓝,好似一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天池四周是群山环抱,绿草如茵、繁花似锦。云杉、塔松等各种树木漫山遍野。抬起头向天山那边望去,顶峰的冰山和积雪,闪烁着银光,倒映在这清澈见底的湖水中,好似一幅绰约多姿的山水画。就连大文豪郭沫若先生也陶醉其中,写下了一首传神的诗篇。
新疆,最美的是拥有“人类最后一块净土”之称的喀纳斯。喀纳斯是一个座落在阿尔泰深山密林中的高山湖泊。那里不但具有北国风光之雄浑,而且具有江南山水之娇秀。湖周层峦叠翠,山林好似画屏。每当秋天到来之际,金黄、殷红、墨绿,把山坡打扮得五颜六色。喀纳斯的湖水像只变色龙,一会儿似一池翡翠,一会儿似蓝宝石,一会儿似五彩的飘带,令人惊叹。每当烟雾缭绕,青山绿水若隐若现,好似仙境,令人称绝。
听导游说,新疆还有博斯腾湖、库车大峡谷、火焰山等名胜,各种少数民族,香甜的瓜果,各式各样的和田玉。还有世界第二大的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那里蕴藏着丰富的油气与矿产。若让我一一的介绍,估计写几本书多说不完。
新疆土地富饶又美丽,广袤又神奇:新疆的人民热情又豪爽、淳朴又善良:这里是诗人的王国,画家的宝库,史学的天堂,旅游的乐园!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5
我在高山之颠,遥望那美丽动人的天池,欣赏那犹如仙境的喀纳斯,还有那牛羊成群的伊犁大草原,虽然我是在前年来的新疆,但是在我的脑子里还有着深刻的印象。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许多的叔叔阿姨们来到了神谜的天池,哇,天池真美啊!这是我来到天池想说的第一句话,那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海拔2194米的山上有着长约4.85公里,东西宽约3.35公里,面积约9.82平方公里,周长约为13.1公里的湖泊。在天池我领略到了什么是美。
还没让我从对天池的美景的感叹中醒过来时,我们一行人又去了另一个人间仙境——喀纳斯,据说那儿有湖怪,我在路上一直想着,湖怪到底长的什么样子或者根本没有这传说中的湖怪,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大概是凌晨1点吧。虽然人已经很疲倦了,但是我还是睡不着,特别兴奋,第二天,我们坐着公车来到了喀纳斯湖,我的脑子很乱,胡思乱想着,希望着湖怪能出现但是我又希望它不要出现。因为我害怕。那儿水很清,很凉。而且景色十分的秀丽。到现在我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儿的美景,更是让我永生不能忘记。
接着我们来到了伊犁大草原,伊犁草原是被评为中国最美六大草原之一。绿色的草原、蓝色的河流、白色的冰川、雄伟的天山,刚直不阿的青松,着成了非常优美的自然景观,黄昏,看着那让人垂怜的美景,引起我无穷的遐想。
你说新疆美不美?真是人间仙境啊!还不赶快行动,来新疆吧!这儿有美景,能让人流连忘返。快来吧!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快来感受一下新疆的美景吧!
一、创作背景
作者是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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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史铁生(1951~2010)男,汉族,1951年生于北京。1969年赴延安插队,1972年双腿瘫痪回到北京。1974年始在某街道工厂做工,七年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
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著有中短篇小说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礼拜日》、《命若琴弦》、《往事》等;散文随笔集《自言自语》、《我与地坛》、《病隙碎笔》等;长篇小说《务虚笔记》以及《史铁生作品集》。曾先后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多种全国文学刊物奖。一些作品被译成英、法、日等文字,单篇或结集在海外出版。
2002年,史铁生荣获华语文学传播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同年,《病隙碎笔》(之六)获首届“老舍散文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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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作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地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地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死,从容地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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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在 2002年5月发行的图书,作者为史铁生。
篇1:我与地坛读后感600字
苦难给予人的不仅仅是痛苦,对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来说,苦难有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具有独特的价值。
几乎每个人都会受到挫折。因为对意义的寻求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由受挫之感。所以,承受苦难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又该怎样看待生命的苦难呢?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能力,他的生命是否还有意义呢?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及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即使一个人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它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既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生命的苦难。 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造就的,命运的造就也就决定了角色的分配和承担的方式,在苦难中默默的忍受命运的重压正如作者史铁生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的,而母亲却用碱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为所爱的人承受一切苦难,为所爱的人献出了一切,坚定的生活下去。母亲对待苦难的态度,母亲对儿子的爱,让作者明白了面对苦难应该怎样活下去。
就命运而言,我们无法去论公道。这是一个音克难而充满着差别的世界,如果你被选择去充任那苦难的角色,那么你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来度过你的人生呢?看来只好接受苦难,这样看来事情似乎变得非常绝望了,但实际不然,我们接受苦难并不代表我们要做苦难的牺牲品。如果我们像是铁生那样弄明白生死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人活着就应顺应自然,苦难是人生中要遇到的,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就能获得顽强活下去的信心,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幸福之路。
如果允许选择,人们宁愿要平安的生活,但克难的确是人生必含的内容,一旦遭遇。他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的某些特质,唯有借此机会才能得以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也就不会轻易丧失。
篇2: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在九月的必读书目中,我最喜欢《我与地坛》。
书的作者叫史铁生,是个一双腿截瘫的人,文章写了作者在一座古园中度过的十五年的生活。作者二十一岁便失去了双腿,那时的他找不到工作,也看不到希望。他就这样走进了地坛,从中汲取生活的勇气和奋斗的力量。
在史铁生瘫痪后,他妈妈想尽一切办法,盼望史铁生能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所以除了古老的地坛,还有时刻呵护着他的母亲。母亲总是悄悄地来看他,又不让他发觉,然后又悄悄地离开。
等他母亲去世后,他才懂得那坚韧的意志和无私的爱。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留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后,他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豪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史铁生在经历了绝望过后,找到了上帝留给他的另一扇窗。他终于明白,虽然双脚不能动了,但还有双手!最终,他靠着超人的意志力,彻底走出了阴影,这是何等的勇敢和坚韧。
我发现史铁生对生死的见解深刻而独特。作者在苦难的磨砺下,给了生死一个简单的定义:生与死都是命中注定,都是事实。
是的,对生死不必有太多的追究。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想想“怎样活下去”“怎么活得更好”。“好”没有明确的定义,全是人们的主观感受,现实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全是痛苦,幸福与痛苦之间,也许就是看待事情的角度的差异。
作者经常在地坛公园看到:小小的蜜蜂、微不足道的蚂蚁、不起眼的瓢虫、一丁点的蝉、小小的露水、令人不屑一顾的小草……它们都在追求生命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凡是自然界的事物,从不因为自己的渺小而销声匿迹,从不因为别人不重视而自我轻视,从而放弃生活的信念。而身为“人”的我们,又怎能因一个挫折就轻易地放弃自我?
即使生命只是昙花一现,我们也要把美丽的瞬间留下。所以,我们应该积极乐观地生活,不因挫折而自弃。
崇高母爱之美 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宿命的味道。但是命运的神秘与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一切本是如此,不必多想!
其实,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得真切,来得美好。
篇3:我与地坛读后感2000字
近日,我常常在阳光大好的午后,细心品读《我与地坛》这本书。一向不喜欢读散文类书籍的我,竟然真真切切的把《我与地坛》这本书看在了心里,而且看的那么如痴如醉。这是史铁生真实的人生经历,是他在经历瘫痪后的所思所想,我想正因史铁生这样的另类人生,才能足够吸引每一位读者,以致使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它。
年轻的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的残废了双腿”,这对于他自然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他失望,他愤恨,他变得“暴怒无常”。“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是史铁生残疾后的抱怨,他埋怨着命运的不公,想着凭什么在他本应奋斗的年纪承受着这样的厄运。其实,我们本不应奢望人生有绝对的公平,公平就如天平的两端,一端付出,另一端才能承载更多的希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上天选择用这样痛苦的事情来锻炼他的意志,必是知道他有能力担当大任。
如果说双腿瘫痪是上帝对史铁生的考验,那上帝同时又不忍心让这样一位少年去承受如此严峻的考验,她早在400多年前就派来地坛默默守护着史铁生,“我常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地坛从此成为了史铁生的一个重要的朋友,虽无形无声,但却给了史铁生创作的源泉,并为他治愈心灵,悄无声息的一直陪伴在他左右。我想这就是史铁生心灵的栖息地吧。
在与地坛相识的十五年中,史先生见证了地坛四季的变换,并由此常感恩自己的命运(尽管史的命运如此多舛),还相识了风雨无阻坚持来园中的一对夫妇,一位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饮者老头……这些曾在园中出现过的人们引发了史铁生对他们人生的思索,更加深了对逆境人生的理解。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存在差距,既然“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大家终点一样,那么在人生的旅途中,不一样的路线只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那安静,如今想来,是由于四周和心中的荒旷。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生命的起点。”作者常常会独自一人沉静的思索,想着从插队到现如今的各种事情,想着自己曾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想着病友们的千姿百态,想着朋友们真实的看望,这使得他在饱受病痛折磨的同时不至于太过消沉,甚至还会讨论起自己的梦想——喜欢体育与写作,愿来生有个好身体,以至于会延伸到对自己下辈子的好运设计,写出《好运设计》一文。但谈来谈去终究还是觉得太过容易得来的幸福会遭到贬值,必要的痛苦和磨难会让我们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一切,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生命的意义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当我读到这儿时,会情不自禁的点头,表示我对作者的完全同意。最终,在《好运设计》一文中,作者经过一系列的推想,会忽地发现,自己现在或许就是命运的宠儿,也许自己太多的遗憾正是很有分寸的遗憾。这又是多么明智的一句话啊。其实,在我看来,大多数人总会太过矫情,总是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然而一旦环境改变又会感叹起经自己美化包装后的过去,终于使自己闷闷不乐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让自己无忧无虑,正如庄子所云,活在当下。这才是最重要的。
细细想来,这世上并不只有史铁生一人在饱受折磨,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品尝着病痛、残疾、贫穷、衰老等等各种各样的人生滋味,这其中也包含着史铁生的母亲。看着双腿瘫痪的儿子,母亲的心无疑是最痛的,但是她却用一颗坚强的心为儿子撑起了一片天地。当看到儿子行动不便却执意要去那荒芜的地坛公园,母亲怎能不担心,可又能怎样呢,史先生的母亲毕竟不是那种愿意支配儿子命运的人,此刻的她,只能坐在房间里干等。
她知道,儿子去散散心也好,可是她又坐立不安,又只得默默的去公园守候着儿子,但又生怕儿子会发现。哦,这是一位多么慈爱的母亲啊。只可惜当时的史先生陷在痛苦的泥潭里太深,竟在没有发现母亲的爱。只得在母亲去世后才写下这样的话,“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我想,史先生最后悔的事应该就是不曾好好珍惜母亲的爱了吧。人生总是这样。再平衡的过程中总会让你拥有了这件,然后失去了那件。当史铁生渐渐从痛苦中觉醒,却发现母亲早已不在身边。
这一状况跟作家三毛的境遇又是何曾的相似,荷西的意外身亡让三毛终日失魂落魄,竟没有发现父母在那一时间也苍老了许多。或许,经历过悲惨遭遇的人在冷静下来时才能发现亲情的难能可贵吧。但是我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我常常想如果史铁生不发生这样悲惨的事情,他的命运又该会是怎样的。他会在工厂里做一名小职工,娶妻生子,然后为各种生活琐事所烦心忘记了生命的本真么?如果真是这样,想必又少不了抱怨。可是我知道凡事没有如果,而人生也不过是张单程票,所有走过的经历的,都会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承受它所带来的后果,无论是史先生本人还是他身边的人。
人生漫漫,往事烟云如歌,也只能存在记忆的光盘中,而未来的时光,又如一条无声的河流,在浩浩荡荡地义无反顾向身后延伸。当年那个烦闷的史铁生已变成自信冷静的大作家。
他的人生也无疑堪称最美,起起伏伏方可构成优美的曲线,也终能发出这样的感悟“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缕缕诱惑怀疑:我在地坛么?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限,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卢梭曾经说过,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史铁生一样能够有些时间来完成对心灵的扣问,那我们也将会拥有最美人生!
篇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希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达到的前提下才成立呢”?“希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X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后平静接受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能力,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况,像他这样的情况,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其实这幸运,未尝不是取决于自己。这生,值得死来敬畏。这生,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拷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dong,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6: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8: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生活又一次点起希望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想起了她周末时还不辞辛劳外出工作,想起了她四处奔波为我买回参考书……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最近,母亲对我说他的心脏有些不好,我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大的吃了一惊,连忙让她多多保重身体。母亲还年轻呀,不会有事的,我暗暗地安慰自己,但是看到母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日益增多的白发,我还是明白了——她把自己最宝贵的精力都献给了她的儿子呀!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篇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篇1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只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老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老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么开始有能力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来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这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来总期望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被自己占有,而现在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1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在读到第一、二节的时候,为作者和他的母亲所感动。看到作者的莫大悔恨与痛苦,领悟到平凡的文字中所饱含的深情。我被崇高而伟大的母亲、母爱所折服,同时也不禁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仿佛许多相似的情节荡漾在脑海里,同样刻骨铭心地悔恨浮起在心中,仿佛作者心中的每一点波痕都能够与我产生共鸣,好像作者的每一点细微的思索都曾在自己的脑海中闪现过,平凡而朴实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一幅幅图画、一幕幕情节。
在第三、四、五这三节里,作者统筹了十五年的光阴与时间,仿佛十五年这漫长、寂寞、充满了痛苦与迷茫的时间只是一个片断,在作者仿佛大彻大悟的平铺直叙下,哀伤更见哀伤、消魂更显消魂,十五年的寂寞的思索与最终的大彻大悟一同融入我的思想,让我悲痛、忧伤、为作者伤心。或许“我比作者更愤怒”,不是因为我没有漫长的时间来悟透这哀伤的平凡的事,而是我无法用平静的心去听作者用平静的心所讲出的故事。我可能永远无法注意到很多事,错过了很多美丽的故事,只我因为没有一颗平静的心,或是没有时间造就一颗平静的心。总之,作者十五的时光造就的感悟是无法被我完整地理解的,它给我的如潮水一样涌上全身的触觉是我无法描摹、无法道得出的。
在第六、七节里,作者叩问内心,对死与生作了艰难而又深遂地思考,作者想活,因为欲望,却非要给他一个理由,作者想要写作,却非要给写作一个理由,因为这理由,他又陷入苦闷与没有出路的思考,思考的最终,他却淡泊了这一切思考,决定随欲而行。作者发现他一直想要摆脱的东西就是——想要给一切找个合理的理由,以便让欲望实行“这思想本身,他终于知道他以往的思考,结果早就定下了,便是他的欲望。而其思索,只是为了让欲望在一个合乎逻辑的、自己能够认可的理由下得以实现的过程!即如此,何必陷入思考的循环,只需坦诚面对内心,面对自己的欲望便可,不需要在自己的内心前寻找掩饰物。
这篇文章的内涵非常深遂,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地去理解,但那埋藏的心底的余蕴,会在哪一天里被我突然发现,现在,我只能盼望它早日发芽。
篇1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1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贪官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1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15: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儿子说需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16: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17: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为《我与地坛》的散文,作者是史铁生。对于史铁生,我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但读了《我与地坛》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的不幸和艰辛。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己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己出生,又等到自己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后来,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么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己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非常痛苦。她知道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返回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己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终于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后来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1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了他与地坛的故事。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了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 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了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 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了母亲对儿子的在乎。 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了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了。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
篇19:我与地坛读后感
优良的家风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家风好似雄鹰的双翅,使其能勇敢地搏击长空;家风好似春日和煦的阳光,照耀小苗茁壮成长;家风好似一面明镜,能从你的言行举止中反射出你的个人修养。从某种程度上讲,优良的家风造就崇高的品质。
有许多在优良家风中成就崇高品质的名人的例子(删),林则徐就是其中的一例。林则徐从小就有较高的天赋,其父林宾日便把四岁的林则徐带到塾馆,抱在膝上开始进行启蒙教育。林宾日不但教学极有耐心,而且特别注重身教,据林则徐回忆,他小时从未受过父亲打骂,连大声呵斥都绝少。正是在这样优良的家风的熏陶下,成就了林则徐,使他认清了鸦片对中国国民的危害,发动了虎门销烟,也使它因此成为了民族英雄,林则徐的事迹也就深深地烙刻在了中华儿女的心中。优良的家风造就了林则徐崇高的品质。
吉鸿昌25岁时,父亲病重,即将离开人世。父亲临死时对吉鸿昌说:“当官要清白谦(廉)正,多为天下穷人着想,做官就不许发财。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眠。”吉鸿昌含泪答应。父亲病逝后,他把“做官不许发财”六字写在瓷碗上,要陶瓷厂仿照成批烧制,把瓷碗分发给所有官兵,并请他们监督。吉鸿昌言行一致,一生清白谦(廉)正,处处为民众。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反对蒋介石的投降政策,奋起抗日。遭反动派杀害,牺牲时年仅39岁。是什么使吉鸿昌一身正气,两袖春风,最终为了自己的祖国而光荣牺牲?是他受到的良好的家风,铸就了吉鸿昌廉洁爱国的崇高品质。
是什么滋润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是他受到的家风。史铁生19岁无法行走,只能在轮椅上度过自己的余生,他几次想自尽,但他的母亲用乐观的人生态度鼓励史铁生要活出自己的精彩,这使史铁生“站”了起来,创作了《我与地坛》等脍炙人口的佳作,合欢树茁壮地成长起来,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史铁生受到的良好家教,使他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斗争。
费尔巴哈曾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是啊,家风能够影响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让我们继承家族优良家风,养成好的习惯,造就崇高品质吧!
篇20: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一个阴天里,和学生一起读《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
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时不时的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
我渐渐的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的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颗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时脸上的焦急神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妻,一位唱歌的青年,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想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的去玩弄什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是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同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们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暖和呵护,珍惜现在。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你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太阳熄灭着走下山去,余辉散满了傍晚的西天。你在朦胧幽静的沉沉暮色中,在野草荒藤肆意蔓延的古园中,看见了自己的心魂,看见了敬仰的园神。
你曾经在轮椅上失魂落魄狼狈不堪,你为着躲避一个世界,而来到另一个世界,古园在沉寂中等待你。
你来到这荒芜的园子里寻觅自己,你在老树下荒草边颓墙旁,静坐观想,窥看自己的心魂。
你在思考人生,思考死亡。对于为何被抛于这世界上来,你曾经疑惑不解,恐慌一圈一圈捆绑了你整颗心。
末了,你终于彻悟: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你的生命由生死组成,一半是生,一半是死。
从你呱呱坠地的一刻起,你开始向死亡迈进。你说了,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你所有的时间,都是从你的生命中剥夺而来,得到多少,也就失去了多少。活过一刻便死去一刻。
人,都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慢慢死去。
你知道,生死有别。死是一段路,生是一座桥。上了桥,始终会下桥;下了桥,始终会上路。
你看见园子中自己的车辙旁,竟都是母亲不张扬的脚印。你深知你的母亲爱你,可她猝然上了路时,你心中满是痛悔。
你的长跑家朋友一圈一圈一年一年周而复始地努力,眼见成功就在面前却无法触及,你望他绝望的身影,你是在为命运而叹息吗?
你看到那哥哥照顾着智障的美丽妹妹,你是在感慨生命。她满裙的小灯笼花洒落了一地呀,你的心碎了吗?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
你亦清楚,生死无异。想生是欲,想死是望。
你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那么,用你的欲去控制你的望,在那个园子里偷偷地写吧。把激情幻化成文字,以笔杆为武器,任你的心魂在自由的天穹下,畅快地吸取生命的养分,用你的欲去战胜你的望。
做个勇敢的人质,做个激情的演员,做个精明的观众。
园神看到的,是你自己用对生的向往救了自己。你还活着,你赢了。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福址
生死来来往往,岁月依旧。
你记得又忘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我亦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园神啊,这原来也是我的罪孽与福址。
篇21:我与地坛读后感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这是《我与地坛》的开始。这本书是史铁生的著作,讲述了史铁生在那园子里(地坛)所发生的事、所想的东西,以及对生活的感悟……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刻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刻国破碎面成片断。“这又是一句《我与地坛》里的话,在轻轻的、淡淡的笔墨中,它似乎轻如鸿毛,又似乎重于泰山。这一句句普通、简短的话语,好像不值得一提,可它们诉说了一个人的故事,一个悲伤中透着欢乐的故事,把它们串在一齐就成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简单却艰难的一生。
“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孤独,那里有孤独,也有期望,史铁生也幻想过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和我们一样有不可完成的心愿,就像一个瘫痪了的人突然站起来,开始跑步那样荒谬。但这个心愿从来没有破灭过,史铁生用自己的著作“走路”,他的成就足以让他“飞”上蓝天,看着人间的一事、一物。
“我期望即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好处的灵魂,前者能够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务必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正因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这是简单又朴素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一,我的梦想和史铁生一样当一个作家,感悟人生,为孩子们写出最美的故事,领着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对于有些人来说,梦想是一个不足一提的事,在他们眼里梦想只是一个梦,一个不会实现的虚幻的梦。你们可曾想过,没有目标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在它身后发奋、奋斗,即使梦想最终没有实现,但你也成功了,回过头看去,在你流过的汗水、洒下血痕的地方,是否有你的成就?
《我与地坛》讲述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平凡的人生。在字里行间中透着忧伤,在忧伤中有着另一种感情——欢乐。在它的指引下我们会向着梦想前行,过我们这简单而复杂的一生。
篇22:我与地坛读后感
每次看史铁生的文字总是不能自已地泪如雨下。也许是他对生命和生活的淡然处之打动了我,也许是他在撕心裂肺的绝望后燃起生生不息的希望感染了我,也许是他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深地震撼了我…… 史铁生,他的存在,总有一处渲染到我的生命。
看他的文章,就像是面对面地在听他在倾诉,很平淡无奇的语气,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很久远的老故事。看着眼前的文字,似乎就像是看到他那张从容淡然的脸一样,内心平静却又无法平静地汹涌澎湃。他用平淡无奇的语气把我带进他的回忆里,又用戏谑动情轻松的把人从他的故事里牵引出来。然而,我却一次又一次地陷进他的过往里,难以走出。在他身上,我总是容易想到这样一句话“当我在抱怨我的鞋子不够漂亮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街角的小女孩没有脚。”看吧,这样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备受上帝宠爱的。可是这样愚昧的自我安慰往往不能满足我贪婪的内心。我也想像他那样成功闪耀;我也想像他那样内心平和波澜不惊;我也想像他那样能用文字打动人,激励人……然,这些我都做不到,是不是太失败太不幸。这样的问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答案。因为我还有爱我的母亲,她还能看着我闹,听着我笑。不管我有多糟糕,她依然不会否认我半句。她也一直是希望我能安然过生活,仅此而已。就像史铁生的母亲从来不指望他有多成功一样,只要他好好活着,所有的苦难她来承担。我常常想,比起他的病痛,他最大的遗憾,悔恨,悲痛,便是他母亲的突然离开。
他在很多文章里提到他的母亲。《我与地坛》、《合欢树》、《秋天的怀念》......那么多的文字里,除了描述他那不安分的内心,暴躁的脾气,虔诚的祈祷,安然地接受或不甘地挣扎,更多的就是对母亲的追悔。生病初期,他把对人生无望的茫然;对生命无常的绝望;对上帝不公的控诉变本加厉地把气撒在母亲身上。以至于母亲的突然离开让他更悲伤无措。他肯定恨极了他的母亲。因为她走得太早;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淡然对母亲说话对她笑;还没来得及骄傲地对她说一句:看,我虽然没有了双腿,可我依然为自己碰撞出来一条路。他肯定也恨极了自己,为什么觉悟那么迟。为什么没有好好对她。为什么不能早一些让她看到自己可以好好活着。
尽管有那么多的悔恨,那么多的不甘,那么多的祈祷,他却不会再宣泄不满了。他学会了在被命运玩弄这一出戏里,反转演出,跟命运玩闹得很好。在他的《好运设计》里,他用诙谐的语句把人生设计得一帆风顺。健康的体魄,聪明的头脑,姣好的容貌,学业事业风生水起。这是不是我们所有人想要的美好人生。这样的幸福会不会使自己心灵安定。不能吧。因为不能,他又设计了种种小痛苦或小困难,克服之后,才有了苦尽甜来的踏实的幸福感。生活里是不是顺顺利利得到自己想要的才会有幸福感呢。很显然,并不是。在他能淡然接受这样的困顿之后,还能以这种积极乐观的诙谐来引导我们好好生活,好好看待挫败,不公,生活,生命。
“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像是在他的文字里得到了重生一样,我又在绝望的内心里生燃起了新的力量。我想这也是自己为什么那么留恋他的原因。
篇2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一部平和而又富有哲理的散文集,这里面,有他对地坛细致入微的观察,有对母亲深切的怀念,有对芸芸众生的记录,也有对于生死的思考与感悟。“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在生与死的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透彻,无须纠结,无须着急。我们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却能从他的文字里不断汲取积极向上的力量。不管过去如何,前路如何,试着活下去。
史铁生的身世,相对是比较坎坷的,他生于1951年,1972年双腿瘫痪,1981年患肾病,1998年被确认为尿毒症,2010年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上帝仿佛跟他打了个赌,不断地试探着他能不能更坚强地活下去。他自己也说,“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最终他告诉自己,“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件必然会降临的节目。”这些话,饱含着常人所不可及的智慧。生不容辩驳,那就无须纠结;死必会降临,那就无须着急。在生与死面前,上帝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人。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评价,就说以烧水来打比方,普通人可能也会去思考生命,但他们只能烧到五、六十度,顶多到七、八十度,而有那么多缺失性体验的史铁生,把这壶水烧开了,他烧到了一百度。但生死这个问题太大了,也太难以捉摸,感同身受是做不到的,仅靠想象也不可以。可能真的是,唯有真正走到那一步,才会有这样的思考,所谓“不平而鸣”、“发愤著书”,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而我们,只能用自己浅薄的语言来讴歌我们所能看到的史铁生的伟大。
人们喜欢用"向死而生"这个词来形容他,说一个人的身体若无法行走,那他的灵魂一定走得很远。但如果仔细读一读他的文章,看看他的经历,就知道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他只是用很平和很平淡的语言来记录生命,心里却也憋着一股劲,也在心底与生命作着抗争。但命运对于他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好说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他却劝说着自己接受苦难: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每次读到这句话,心里就会“砰”地触动一下。很难从某种意义上对这句话做个阐释,但却总在冥冥之中从中得到一些鼓舞的力量。不是“算了吧”,而是“再拼一把吧”。生命的起点如何,已经摆在面前,我们无法改变,我们能做的,就是“怎么活”。至于要怎么活,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也需要我们自己来给出一个结尾。
曾经看过一个小故事,我以前只把它当做鸡汤文。一位年轻人去找一位老人算命运,老人一一指出他手中的生命线、爱情线、智慧线、命运线,接着让他握紧了手,并问年轻人:你的命运在哪里?年轻人不以自主地回答:我手里握着啊。老人笑而不语,年轻人顿悟而去。以前总把它当做一篇鸡汤文来看,但日复一日,对这个故事的敬佩却越来越多。以后的我们,可能并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遇到我们目前想象不到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在短暂的情绪失控后坦然去面对。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赚的,为什么不好好地再活一活,为什么不精彩地过呢?
每读一次,便又获得全新的力量。
篇2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25: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
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26: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27: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
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28:我与地坛读后感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29: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的黄金时代很幸运的读到了史铁生的书,在我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有过他的文章,可当时毕竟年少,没有读懂。此刻的我处于一个不懂愁却强说着愁的年纪,天天忧郁着,但偶然之间读到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猝不及防地被他深沉的情感所淹没。
翻开《我与地坛》,我对自我说好好看吧。看看那些被时光所剥蚀的浮夸的琉璃,看看那些被风霜所淡褪的朱红,看看那些依旧苍幽的古柏……他的文字是如此的干净,而他的思想又是如此的坦荡,就像他所说的:“可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散烈烈朝晖之时。”
命运虽然是如此的不公,却没有击跨强者。我本无法想象,他怎能如此坦荡回望“生”的事实,又磊落地应对“死”的结果。而我又似乎明白,也许经历命运不公的打击,才能够变得坚强不屈吧。
我们谁不是带着一颗脆弱的心来到了这个世界呢,此刻的我们看一切都是完美的,经历了懵懂无知的少年,我们正处于热血的青年,在象牙塔中的我们不谙世事,读后感.看外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春般的花红柳绿。当我们走出塔去,才发现命运的不公。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残酷,命运反复无常,人生路漫漫,荆棘密布,人生终会走向孤独,与命运抗争,你不必须干过上帝。可是我们不与命运抗争就会成为命运的奴隶。
与命运抗争,做一个斗士吧。正如史铁生所说的:“若这路不能再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这是属于他的抗争,我们也应当像一个斗士一样,不甘于平凡,不向绝望低头,追求人生的至真,追求超脱命运的梦想,就像我自我一样,种种原因来到了一个荒芜的沙丘,不甘于被风沙掩埋,所以去反抗命运让沙丘变成一个绿洲。不甘于命运,与命运斗争,或许仅有那些正在反抗的心灵才会明白,何谓斗士的意义。
向死而生,爱这个世界吧。不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我们始终要爱这个世界一切完美的事物。爱这并不完美的人生,不论未来的路通往何方,珍惜当下,活在当下欢乐幸福也好,痛苦折磨也罢,认真享受这个属于你我的世界,拼命抓住生命那道微弱的亮光。
黄金时代的你我,幸运的生活在当下,我们青春韶华,我们经得住命运的磨砺,用我们的真诚和坦然去应对命运吧,至少我们行走在这世间,不畏黑暗,不觉羞愧。
篇3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仅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教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教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样开始有本事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先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那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先总期望所有完美的事物都被自我占有,而此刻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31: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读《我与地坛》时,我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倾听一位知己细细地讲述他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这篇散文给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母亲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痛苦的。“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是加倍的。”她应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突然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在期待,期待自我的儿子能从困境中走出来,期待自我的儿子能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她甚至为了自我的儿子在心灵上能有一份宽慰与自由,她不惜自我忍受心灵与肉体上的双倍痛苦。她对儿子的爱,也仅有天底下的母亲能够体会。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期望能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心满意足了。可是,她却不在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这让史铁生的心里是何等的失落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的东西叫幸福,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一向在你的身边。有的人认为幸福是荣誉,是金钱,是权力,而我认为,幸福是母亲对你深深的爱。
经过阅读《我与地坛》,我也深深的反思了自我对***种种不对。写作业时,妈妈让我身体要挺直,肩膀不要一高一低,我总是会反驳一句: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暑假里,我每一天都吃冰条,妈妈说,女孩子冰条吃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可我还是趁您上班了,偷偷吃。我还记得许多这类的事,可是在做过之后没有勇气对您说对不起。妈妈,我爱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充满爱与奇迹的世界;是您在我身边不断的督促,鼓励我去勇敢地放飞自我的梦想;是您给我自信,让我微笑着去应对生活。
篇32: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激信,他试图经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我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能够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我,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能够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那里,那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能够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能够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我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此刻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此刻,作者有了自我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我手中。
篇3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34: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35: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36: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37: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3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3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4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1: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篇4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亲情的歌颂。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我想到母亲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
很多东西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但有时已经晚了。对待自己的父母更是如此。父母在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狼有反哺之事,何况人呢?父母在乎的也不是你对他们多好,而是希望你过得好。文中作者多次问到:“我为什么要活着?”我在自己内心深处回答的是: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
篇4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篇47: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48: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来源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读了这篇《我与地坛》的文章,我才有了答案。
21 岁那年,正值青春焕发,阳光四射的年龄,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不能站立,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跑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行动自如,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样的变故让他暴躁不安,经常想自寻死路,整日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母亲在这片似乎贫瘠的荒凉的土地上播下了生命的种子,然后,是一对老人,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个弱智的妹妹和他的哥哥,一个饮者,一个长跑者……是他们让这个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是写作让他的这片荒凉的土地变得百花盛开,百草丰茂,生机勃勃,又是他自己细心呵护这片花园,使自己重燃对生命的渴望……
人生难免有挫折,可能是天灾也可能是人祸。生活中有无数遇到挫折困苦的人,因为意志的薄弱结束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留给亲人无数的痛楚。但我要说,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会盛开,太阳落下去了,明早还是光芒四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去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价值。当自己站在自己理想的山峰上时,我们是多么骄傲、自豪和快乐。海伦。 凯勒虽然失明依然写出了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可是依然谱出了最美妙的音乐,还有张海迪、霍金等等。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是依然对生命充满了向往,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个个困难。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对生的希望。
正如高尔基所说: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者能够有生活的信心也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史铁生的母亲是慈爱的,是坚强的,是伟大的。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牺牲自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付出一切,。或许不仅是史铁生的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爱,这种爱无私伟大,这种爱柔情似水。生病时,守在你身旁,为你操劳,遇到挫折时,她给你安慰,犯了错误时,她严厉批评,乖巧听话时,她又给你温暖的微笑,在我们眼里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可却并不知道,为了我们她付出了多么大代价与痛苦……
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关爱着我们:亲人、老师、朋友、同学…… 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生活的力量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坚强,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知道了生命的宝贵。让我们珍惜时光,为了明天拼搏努力!
篇49:我与地坛读后感
江南的高温天悄然而至。街上行人似乎少了些,连楼下乘凉的居民们也不见了踪影。在盛夏的午后,翻开《我与地坛》,去寻一处清凉。
深蓝色的封面,给人以心旷神怡。手指触摸着封面上微微凸起的书名,觉出它对往事的述说。
书中讲述着史老先生的人生旅途。刚开篇,就出现了一座废弃的古园。这座古园历尽四百余年的沧桑,注视着史老先生的成长。也是在这里,他完成了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领悟,对未来的期待。
史老 先生的青年时期,因为一场病,双腿残疾。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史老先生却失去走路的机会,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有抱怨,有不甘心,有失魂落魄。这样的时期,我们需要独处。于是史老先生找了一个宁静的去处,独自思考。正如他所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他在这个僻静的地方静静思考各种事情。
一开始,他觉得整日呆在这样的地方是逃避,是为了把自己的世界与外界隔绝。他在这里一连几年,看书、写作,确实好受一些。渐渐地他会一连好几小时地想关于死亡的事。终于,他弄明白了,一个人的出生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则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那一天迟早会到来。除了生与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所以,史老先生用了一生去诠释“如何活”。从双腿残疾到住院治疗、与死神垂死挣扎再到母亲的离世,最后他开始追逐梦想。他理解了“生与死”之后,便从病的阴影里走出来,活出了一片色彩。
他一生的经历归结为四个字“零度生命”,这就是他这一生精彩所在。生命本无意义,从零开始。但生命的到来并非平白无故,生命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要求意义。我们应该活出意义,有意义的生命才有色彩。生命的开端确为零度,在生命中也常有零度。每前行一段,我们需要回头看看,是否偏离了梦想的轨迹。这样的每一次回头就是走回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走。正如一叶孤舟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上行驶,漫漫长路,我们需要指南针的指引,一旦迷失方向,将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在人生路上,每一次零度的重温就是航海的指南针。即使我们走的每一步都很渺小,但每一次重回零度后再继续前进,就将离目标更近一步。
这是史老先生的人生。他用了一生的时间去感悟,这就是他生命意义的体现。
每个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历史上,成吉思汗的统一女真,秦始皇的统一中国,康熙、乾隆的“康乾盛世”;当今社会,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见义勇为,最美司机吴斌的恪尽职守,最美乡村教师吉思妞的无私奉献。甚至是植物、动物。每一草,每一木都为了生命的色彩而存在。毋庸置疑的是,每一个生命都从零点开始,又在无数次的回归零度中升华,去体现它的意义,描绘它的色彩。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辰,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平凡人,没错,但再渺小的生命也有它的意义。
唯一不变的,是“回归零度” 。
篇50: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讲述了作者在双腿瘫痪后,由于内心苦闷而逃到地坛思索。地坛里万物的竞相生长,地坛里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各种景象,以及常来地坛的人们给了他许多启迪。让他进一步理解了生与死的问题。整篇文章十分有文采,更可贵的是赋有深刻的哲理。
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因此他突然间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什么都找不到了。也许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比他幸运得多,至少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同样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然这段了翅膀——梦想的翅膀。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历高考的大浪淘沙,成为遗落在沙滩上最最普通的贝壳。虽然也同样来到另一个天地,见到另一个世界,可那毕竟不是贝壳的梦想。它多想成为上乘装饰品的原材料!我们失望、犹豫、踌躇。这条离梦想越来越远的道路应该怎样走下去呢?这大概类似史铁生所说的知道了“人不必急于求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并非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个世界太浮躁,身边的人都在尘世琐事中忙忙碌碌,看似充实,实则意义甚微。我们诚然不想坠入那个庸俗的深渊,却又时刻感到力不从心,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前兆!我们开始不知道怎样填平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样继续下去?我于是想到史铁生所说的几句话“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成长的本身需要它”。所以当上帝偶然地选择我们为那承受“不幸”的主题时,不需要愤愤不平,更不能够止步不前。勇敢地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朝着原先希冀的方向继续下去。“你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哪怕偶尔你觉得自己像一个人质,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尽管演好你的戏就行,“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我们仍需要想到的是那双两双永远关切着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双亲一直与我们同在,不管我们是幸福还是不幸!正如史铁生所说“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而在这个世界上,有过我们奋斗历程的地方,也都有我们父母的关怀和担心。史铁生曾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承受了命运巨大的打击而痛苦不堪时,我们的至亲一定比我们更痛苦。我们要去理解他们的苦难与伟大。“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们是否也应该有这种心态,承担起这份责任?
当明白了所有这一切后,大可不再悲观徘徊,再次拾起梦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吧!
史铁生说“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年”于是“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他第一次走进了地坛,他相信在那“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于是他推开耳边的嘈杂,窥见了自己的心魂!我们其实也应该在自己的心中保留一个古园,时时查看自己的心魂,成为人生大道上的一位勇者和智者!
篇51:我与地坛读后感
读到最后一篇,眼前倏尔出现儿时经常见到的一位年约二三十的叔叔,双手努力摇着轮椅的,我总是呆立原地望着他从远处来又去向远处。从未好奇他坐上轮椅的原由。
原由不过是下一过程的开始。想起小学好友的爸爸,意气风发时出了车祸,后来拄着双拐,迟缓地日复一日地独自压了近二十年马路。每次见到他,会凑上去陪着走几步,寒暄几句,但因为不知他成天胡思乱想些什么,找不到话题,匆匆告别。
史铁生若是还能走,也许宁愿用拐杖。幸运的是,他为胡思乱想找了个出口:写作。这个成天胡思乱想的人,周身都是敏感的隐形触角,皮肉之躯中藏着千回百转的真诚。置身于地坛中感受万物之存在,肉身之局限,生命之轮回,从缤纷的谜面慢慢思索到谜底:人生虚无。虚无的思考中出现了母亲小心来寻的身影,生出了尘世的羁绊。扶轮问路,在虚无的人生中寻一些趣味。
说来奇怪,今年看的所有影音书籍或多或少涉及命运,此前我完全不思考命运二字。
也许是人一旦发生点身心都触动不已的事,就会想到命运吧。臣服于强烈的命运感,反而会得到宽慰。这本散文集时不时透着对命运至此的臣服后爆发的生命力。有一篇看起来畅快至极,群山响遍回声,今夕何年?生死无忌。
篇52:我与地坛读后感
午后,有些阳光,也有一丝阴郁。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人民文学纪念版,喜欢这样的封面,淡雅的素描,干净的书名。其实,读了之后发现这正是书中文字的风格。
史铁生的文字就如印象中家乡的那条小河,静静的流淌着,它的欢乐、痛苦,在时间的长河中,既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
对无私母爱的回忆“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
读来催人落泪,还有对生命的思索,曾是多么痛苦的生死拷问,在他的笔尖流露出来的,却静静的,还带着一丝淡淡的诙谐,但自有一种安静的力量在,让人肃然起敬。
关于写作,“写,真是个办法,油然地通向着安静。写,这形式,注定是个人的,容易撞见诚实,容易被诚实揪住不放,容易在市场之外遭遇心中的阴暗,在自以为是时回归零度。把一切污浊、畸形、歧路,重新放回到那儿去检查,勿使伪劣的心魂流布。”
斯人已去,“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现在我看虚空中便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经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
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 !。。
史铁生,一个静穆、丰厚的生命。
篇5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只是粗略的读一遍就妄图对此书做以评论是不负责任的,看似作者只是在叙事在怀旧,但是平淡的行文间却不乏真理,这些真理是作者用数次与死神的照面、无数次的痛苦的挣扎中慢慢的悟出来的。对于这些我们只需要慢慢的领悟慢慢的消化,常读常新。所以,第一遍,不敢评论,只摘抄。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些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让我惊叹的是作者思考的高度。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里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任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篇5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55: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5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5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58: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5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6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6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62: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3: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4: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66: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7: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8: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7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有着作者对死亡的剖析,最终得出“死亡只是一个必将到来的节日,那么就安心来迎接”的结论;有着对亲情的讴歌,为母爱的无私奉献而赞美,因为母爱唤醒了他沉睡的心;有着对生命的向往:那一个永远无法得到荣誉的长跑女孩,那一对从中年相伴直至步入老年的夫妻,那一个对妹妹无比爱护的哥哥……一个个在地坛的故事是如此的美好与纯真让人向往。
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史铁生在地坛孤寂的思考死的事情,和他的没落与悲愤。是啊,一个人在青春的大好年华中折断双腿,只可以在轮椅上生活,这对一个有理想有梦想的人是多大的打击呢!但是在细细的思考中,他明白了很多。在母亲的关注下,他在一次次用心灵与死神的搏斗中,他放弃了死亡与没落,向着文坛进发,成功的成为一名作者。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正是一次次的挫折,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乐趣。没有故事的世界是呆板的,所以,我认为,挫折即成长,《我与地坛》一书,正是对挫折与成长的诠释。
篇7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 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 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死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 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死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 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篇72: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4:我与地坛读后感
那天听老师讲史铁生《我与地坛》,我觉得史铁生生命力很顽强,文章也写得很美。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史铁生母亲对他的关怀与鼓励,他母亲对她肯定很重要。由此,我在不由的想在我生命中谁对我很重要,我想到了很多:双亲,兄弟姐妹,朋友,物质,但我更想起了毕淑敏的《我很重要》。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我是从亿万颗细胞中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代表,它们牺牲自我选择了我,它们把它们的重任和所有的美好都交给了我,我要代替它们活着,做它们渴望却不能实现的事,完成它们的一切使命和愿望。
我是也仅仅是一个人,也许我对社会或者对谁都没有贡献。但我肯定的是,我对社会对某些人产生影响。我的花费对社会经济起了丁点促进作用,有人因我来到世界而快乐。对有些人来说,谁也不能代替我。世上只有一个我。哈哈,我该快乐,我对别人也是也用的。
因为有太多能说明我很重要,我不打算啰嗦下去,反正谁也不能否认最起码我对自己很重要。我大胆勇敢地说:我不伟大,但我很重要。
篇75:我与地坛读后感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感触极深。史铁生在最有希望,也最有活力的年龄被病魔夺走了双脚行动的能力,每一个内心怀有梦想、冲动的人在变成一个残疾人时,内心都会崩溃而进入极端状态。
在作者的世界都呈现灰暗的时候,他遇到了好似在等待他的地坛。他在这里思考一切他不明白的东西,比如“生与死”,像“活着的意义”。在这里,他回忆以前,回忆年轻时不曾去想的东西,如“母亲的辛苦”像“对母亲的视若无睹后的痛悔”。坐在地坛,进行思想的升华,进行对于生命的重生,用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启。
其中很长一段对于母亲的描写,在淡如水的言语中透露着对母亲的留恋。当我看到这句“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招她回去。”这句话既是作者对母亲逝世潜意识里的愧疚,也可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惭愧的一丝宽慰。
地坛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散步的场所,仅供娱乐,可对于史铁生来说这是一个等待了他多年的老者,是一个可以倾述十五年的友人,这里给了史铁生重生的机会,给了他对于生命认知的升华。这里不仅是一座荒芜的古园,也同时是怀有史铁生浓厚情感的载体。
篇76: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77:我与地坛读后感
人为何生而为人,却不是其他动物,这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但当我读完史铁生先生写的《我与地坛》后,似乎懂了。人就是一种即使再逆境中也会拼命活的精彩的生物,这就是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
史铁生先生在朝夕之间,从人间掉到了地狱,他也曾经对未来迷茫过,对人生失望过,日日思索人生的最终归途。“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豁达的人生观,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在困境中,即使是无神论者,谁又能真正做到心中无喜无悲无怨。而此时神变成为内心的寄托。如书中所言“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忽略着科学,向虚暝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虔敬的期盼。”确实如此,有神无神又有什么要紧,人活一世,总要有一份寄托。
人在逆境之中,总要一份精神支柱。总有一个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她总在你背后,她就是母亲。“女子本弱,为母则钢”,在史先生遭遇巨大的人生变故之后,他的母亲总是默默站在他身后,不放过一丝可以治好儿子的病的机会。在史先生内心世界崩塌的那段时间里,他总是像个炸药桶一样,莫名其妙的发作,而母亲则默默承受他的暴躁,怒气。母亲总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哭泣,不是因为自己的委屈,而是她太理解儿子的委屈。但在史先生写作略有成绩之时,他的母亲已经不能同喜,因为母亲离去已有好几年。
他坐着轮椅坐过很多地方,而他的母亲走过来他轮子划过的所有地方。这就让我理解何谓“父母在,人生尚有归途;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来处。”
我总以为人生是很深奥的,幸福是很难得的,梦想总是与现实背道而驰……但我现在明白了一点有关人生的道理。我们实在没必要将未来过于刻画,将死亡故意丑化。无论你过着怎样的人生,死亡都是你人生的节点,待万物归于烟土之时,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只要过程,过程就是我们的财富,我们的与众不同。
虽然这个在地坛玩耍的“孩子”永远的走了,但他的地坛也将会成为所有人的地坛。
篇78:我与地坛读后感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篇79: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篇80: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作者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作者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作者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作者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篇8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深受启发。
起初,“我”认为上天对“我”不公平,将怨恨发泄在母亲身上。后来,母亲离开了人世,使“我”没了生活的依靠,慢慢体会到了母亲的用心良苦和无私的母爱。从此,“我”不再自暴自弃,而是选择了另外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最后,“我”发奋图强,写出了《我与地坛》、《法学教授及其夫人》、《一个谜语的几种简单猜法》等许多名著,然后对残疾和疾病有了新的看法,对世界充满了热爱,不再认为残疾人就是废人。
人的一生很短暂,会遭遇许多不幸与坎坷。不管你是否身心健康,只要勇与面对,勇敢克服,所有困难都是不足为惧的。史铁生的才华让人佩服,那热爱生命的精神更让人折服。
我觉得我所知晓的那些名人,没有一个的生活经历是一帆风顺的。这让我懂得了生活是无奈的,但同时是精彩的。我只想鼓励自己面对困难时会抬起头,只有坚强才会成功。
篇8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作品,是史铁生花十五年的结果,文章中作者写了对人生的感悟,在文字中作者有了很省的感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因为腿疼来到了北京的一个大医院,从此以后,史铁生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他在人生的最重要、最狂妄的时候不幸失去了双腿,这个疼痛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这个惨痛中,是他的母亲唤醒了他的意志,在这里史铁生有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下去。
然而,他打败了困难的挫折,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生都一帆风顺的,会遇到种种不可磨灭挫折,种种的抗拒不了困难,只要我们愿意去挑战、去克服。就不可能会有做不成的事。
《我与地坛》史铁生的文章中让我学会了坚强的意志,让我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解。
篇83:我与地坛读后感
总体来说,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给人感觉像淡淡地小雏菊的香,完全是安宁而沉静的,没有想象中的自怨自艾以及冗长的感慨,像秋天的下午,让人的心霎时间平静了,而那淡淡若有若无地伤感更美的令人心痛。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不必急,也不必恐慌。该来,就来了。史铁生眼里,死亡并不是一个沉重地话题。既然来时无法阻挡,不来是便不必慌乱。
也许是因为这场灾难,史铁生的内心变得非常细腻,敏锐。从被太阳晒干的蚯蚓到阶下的果皮,阶上被坐皱的报纸。感觉像草丛里初绽的小野花,清新而温暖。
一边看《我与地坛》一边写,恍惚间仿佛到了那野草荒芜都自在坦荡的地坛,看到那个用一支温暖的笔书写生活的史铁生——
不觉那份宁静早住进我心里。
篇8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作者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眼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会似寻常老楼大门般尖锐却不刺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会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续——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续。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精彩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生命就是这样不断轮回,无穷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会突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 …… 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我想,在作者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作者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篇85: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86: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8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88: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8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篇90: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发现,这作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作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