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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心灵鸡汤的评语集合70条

时间:2018-05-16 07:07

导语:写

"历史故事与人生哲理"短文20篇作文素材

砖儿何厚,瓦儿何薄

马德

林冲被高太尉陷害刺配沧州。在野猪林,董超和薛霸受陆虞侯的指使,要趁机结果了林冲的性命。就在薛霸举起水火棍,往林冲的脑袋劈下来的刹那,松树背后突然雷鸣似地喊了一声,一条禅杖飞了过来。随后,花和尚鲁智深便跳将出来,吓得董薛二人大气不敢出。鲁智深扯出戒刀,割断捆绑林冲的绳子之后,开口便是一句:“兄弟,洒家忧得你好苦。”

从世俗的层面讲,鲁智深根本犯不上冒死去救林冲。因为,他们不过是几面之缘。第一次见面,是鲁智深在大相国寺为一伙泼皮无赖们耍禅杖,被墙外的林冲看见,他不由得赞了一句:“端的使得好!”再后来,就是鲁智深陪着林冲喝过几回闷酒。也就是说,他们之间除了英雄间的惺惺相惜,根本谈不上交情。

倒是陆虞侯这厮,怎么也让人想不到他会害了林冲。他俩是什么交情呢?富安第一次向高衙内介绍时说:“陆虞侯陆谦,他和林冲最好。”那么,林冲怎么评价他们的关系呢?火烧草料场后,林冲一脚踏住陆虞侯的胸脯,一手拔出刀来,搁在他的脸上,骂道:“奸贼,我自幼与你相交,今日倒来害我!”你瞧瞧,原来,这陆虞侯打小就跟林冲好得一塌糊涂。

——最好的哥儿们,下了最狠的毒手。

再说说卢俊义。他被吴用诓骗到梁山,小住了一阵子。回来后,就被梁中书抓进了大牢。

管牢的节级(牢头)是一个叫蔡福的人,在打过卢俊义三十杀威棒之后,准备回家一趟。他刚出门,墙下转过一个人来,手里提着个饭罐,面带忧容,蔡福认得是浪子燕青。蔡福问:“燕小乙哥,你做什么?”燕青跪下,眼里噙着泪花,说:“节级哥哥,我家主人卢员外吃屈官司,这是小人在城外讨得半罐子饭,烦请节级哥哥做个方便,送饭与他吃。”

其时,卢俊义已众叛亲离。管家李固在官府那里告了他,说他投奔了梁山,不但趁机吞了他的万贯家产,而且还跟他的娘子贾氏做成了一路——也就是说,媳妇也背叛了他。唯有燕青不肯与他们“同流合污”,结果被赶了出来,流落街头,成了乞丐。

然而,在卢俊义人生最恓惶的时候,只有这个乞丐还想着他。

若论李固和燕青,卢俊义都有恩于他们。李固原本是东京人氏,来大名府投奔人不着,差点冻死,正是卢员外救了他。燕青呢,自幼父母双亡,是卢员外把他养大。当然了,卢俊义对李固最厚,让他当了整个大家族的总管。

所以,卢俊义从梁山回来的路上,当燕青把李固和他媳妇促成苟且一事讲出来后,卢俊义是一百个不相信。他“一脚踢倒燕青”,说“李固有几颗头,也不敢做恁般勾当”。

然而,人生常常开人生观的玩笑。你相信谁,有时候,最后就要害在谁手里。这还不算完,李固生怕卢俊义不死,先是买通了蔡福,希望在牢里就把卢俊义给结果了。事情没有成功,见卢俊义要刺配到沙门岛,李固又买通董超薛霸,希望在押解的路上杀了卢俊义。

如出一辙的是,还是在一处树林里,薛霸举起水火棍,往卢员外的脑门上就劈下来。就在这时,一支快箭射来,正中薛霸心窝,接着,又一支箭,射中了董超的脖项,要了两个贼差人的性命。你道救了卢俊义的是谁?又是燕青。卢俊义睁开眼,看到燕青之后说:“小乙(燕青),莫不是魂魄与你相见么?”一声“小乙”,泪如雨下。曾经前呼后拥声名显赫于河北大名府的大财主卢员外,到最后,身边冷清得,只剩下燕青燕小乙一个人了。

这个世界,最照得见冷暖的是人心。你得势的时候,哗啦啦身边聚着一帮人,你失势了之后,那些平素阿谀奉承嘘寒问暖的人,一下子便作鸟兽散。甚至,有的还要在你的身上踹上一脚。那个最亲近的人,你本以为最可靠,结果就是这个人靠不住。相反,那个离你远远的,平时有一搭无一搭的人,却在最关键的时候帮了你。

砖儿何厚,瓦儿何薄?问世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扑朔迷离的人心,不到落魄处,真是看不清。问题是,等你看透了看清了,当好人坏人水落石出,当人性美丑尘埃落定,你的人生已经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

为别人的过错道歉

清风慕竹

晏婴是春秋时著名政治家,可他在齐景公即位之初,并没有得到重用,只是派他去治理东阿。虽然来到的只是一个小地方,但晏婴很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工作起来十分卖力,起早贪黑,一干就是三年。没想到,有一天,齐景公突然召他入朝,拿出一大堆举报信,责备他说:“你看,我几乎天天接到反映你胡作非为的信,你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晏婴没有为自己辩解,上前谢罪说:“臣已经知道自己的过错了,请再给臣一次机会,让臣重新治理东阿,三年后臣保证让您听到赞誉的话。”

晏婴的态度让齐景公很满意,于是同意给他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三年之后,齐景公再次召见了晏婴,这回他的脸上布满了笑容,高兴地说:“我现在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对你的赞扬之声,知错能改,不失良臣。”说完,下令重赏晏婴。

然而,晏婴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奖赏。齐景公很奇怪,问他说:“有过则罚,有功则赏,奖赏是你应得的,为什么不肯接受呢?”

晏婴回答说:“臣三年前治理东阿,尽心竭力,秉公办事,得罪了许多达官贵人。这些反对臣的人一齐散布臣的谣言,大王听后自然对臣不满意。而后三年,臣便反其道而行之,那些原来说臣坏话的人,自然开始夸奖臣了。臣以为,前三年治理东阿,大王本应奖励臣,反而要惩罚臣;后三年大王应惩罚臣,结果却要奖励臣,所以臣实在不敢接受。”

齐景公一听,恍然大悟,知道是自己错怪了晏婴。晏婴进谏的方式,更让齐景公感叹,于是他把晏婴留在身边,用之为相,齐国由此大治。

北宋熙宁年间,名臣范仲淹的儿子范尧夫任职庆州(今甘肃庆阳)。

有一天,范尧夫坐轿在街上行走时,突然几个遭押解的囚犯拦轿喊冤,他很奇怪,就把他们带到了衙门。细问之下才知道,这几个都是羌人,曾在环州(今甘肃庆阳环县)种古手下做事,种古有违法之事,他们几个是知情人,为了避罪,种古来了个先下手为强,将他们以强盗罪名逮捕,判决后流放南方。

照理说范尧夫犯不上蹚这浑水,一来环州并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内,二来种古是名将种世衡的儿子,种世衡是他父亲范仲淹的老部下,两家可谓世交。然而正直的他还是向朝廷检举了此事。

种古闻讯大怒,立刻也举报范尧夫未经中央批准,私自开仓放粮,收买人心。果然,皇帝亲自下诏,派出御史坐镇宁州(今甘肃庆阳宁县),调查审理他们各自的问题。案子很快就审清,种古以诬陷罪流放远方,但范尧夫也遭到贬职,调往偏僻的地方。

范尧夫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登上宰相之位。因为有过去的梁子,人们都以为种古倒霉的日子到了,可令人们想不到的是,范尧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荐种古为永兴军路钤辖,并任隰州(今山西隰县)知州。

面对人们质疑的眼光,范纯仁解释说:“种古天性不错,当初他应当以他父亲的军功授官,他却推让给了弟弟,有‘小隐君’之称。种古也很有军事才能,在抵御羌族入侵中立有战功。他虽然犯过错误,但不能一棍子打死,应该给他改过的机会。至于他与我个人的恩怨,我时常反省自己,先辈与种氏上世有很深的情谊,如今引起种氏子孙讼告,是因为我不肖,哪儿用去讨论其中的是非曲直啊!”

后来,种古得知事情的原委,十分惭愧,写信向范纯仁道歉,范、种两家和好如初。

面对别人的误解,与其争辩,莫如道歉。与人发生冲突或摩擦时,要有一种“怪我咯”的心态,凡事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拿别人当借口。为别人的过错道歉,不仅是一种精神境界,更是一种人生智慧。

你曾多少次误解了他人?

逸茗

一天,颜回好不容易要到了一些白米煮饭,饭快煮熟时,孔子看到颜回掀起锅盖,抓些白饭往嘴里塞,孔子当时装作没看见,也不去责问。

饭煮好后,颜回请孔子进食,孔子假装若有所思地说:“我刚才梦到祖先来找我,我想把干净还没人吃过的米饭,先拿来祭祖先吧!”

颜回顿时慌张起来说:“不可以的,这锅饭我已先吃一口了,不可以祭祖先了。”

孔子问:为什么?

颜回涨红脸,嗫嗫地说:“刚才在煮饭时,不小心掉了些染灰在锅里,染灰的白饭丢了太可惜,只好抓起来先吃了,我不是故意把饭吃了。”

孔子听了,恍然大悟,对自己的观察错误,反而愧疚,抱歉地说:“我平常对颜回已最信任,但仍然还会怀疑他,可见我们内心是最难确定稳定的。弟子们大家记下这件事,要了解一个人,还真是不容易啊!”

所谓知人难,相知相惜更难。逢事必从上下、左右、前后各个角度来认识辨知,我们主观的了解观察,只是真相的千分之一,单一角度判断,是不能达到全方位的观照的!

当你要对一个人下结论的时候,想想:真的你所看到的才是事实吗?还是你只从一个面,一个点,去观察一个人呢?

大多数的人根本不了解对方的立场与困难的时候,就已经给了对方下评语了,更何况是在有利益冲突下的场合。

现今的人们拥有高学历高知识,却往往过度仰赖高知识,而忘了让自己在智慧上成长。

很多事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要客观地跳出成见,才有机会接近真相。

连孔圣人也会对自己最信任的弟子起疑心,更何况我们呢?

我们是不是也常常因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对他人产生了某种印象,从而为他人打上某种“标签”呢?

孔圣人可以当下就用智慧,轻易了解真相,消除误会,可是我们呢?

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亲眼所见”,从此耿耿于怀,甚至怀恨在心……可悲的是,到死都不知道,其实是自己“看错了”?!

两个人交流时,其实是6个人在交流:你以为的你,你以为的他,真正的你;他以为的他,他以为的你,真正的他。

你想,这里边会有多少误会,会有多少误解?

你总在和“你以为的他”交流,你知道“真正的他”的想法吗?

你曾经多少次误解了你的家人、朋友和同事?

节制是心灵的闸

寒青

生活中,我们常常打败别人,却很难战胜自己,也就是说,自己的那颗心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去了不该去、不能去的草原。心丢了,“我”也就不复存在了,成了形同虚设的行尸走肉。

那么,该怎样让自己拥有一颗积极、进取、乐观的心呢?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为心灵设置一个节制的闸。有了它,欲望和非分之想的洪水就能够被挡在心门之外,人才会变得宁静。只有心静了,我们才能有正确的想法和愿望,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没有节制,心往往盛了不该盛的东西,比如忌妒、贪婪、仇恨等,而这些正是噩运的种子。秦国的太医李醯自知医术不如扁鹊,于是派人杀了他。可是到现在,天下谈论诊脉的人还是遵从扁鹊的理论和实践。其实忌妒之心人人都有,如果李醯能化忌妒为动力,发愤提高自己,那么他就有可能迎头赶上甚至超过别人,从而真正地改变命运。

没有节制,常常丢了自己。晋献公想向虞国借路去讨伐虢国,荀息建议晋献公用最好的宝玉和良马贿赂虞国君主,向他要求借路。晋献公说:“假如他接受我的礼物又不借路,怎么办?”荀息说:“他不借路,必不敢接受我们的礼物。”晋献公说:“好吧。”就让荀息带着两样宝贝去贿赂虞公,向他借路。虞公见良马和宝玉如此大礼,大喜之余,就打算答应借路。宫之奇劝谏说:“不能答应。虞有虢,好比车两边有护木,护木依靠车子,车子也依靠护木,虞虢两国的地理形势正是这样。假如借路给他们,那么虢国早上灭亡,虞国晚上就要跟着灭亡了……”虞公不听,坚持借路给晋国。荀息讨伐虢国取得了胜利,三年后又发兵打败了虞国……可见,虞公心里没有设置节制这个闸,因此丢了自己和江山。

浅水大鱼不游,浅土大木不长。要想恰如其分地做到节制,就离不开很高的修养、渊博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我们才能很好地为心灵设置这个闸,让它挡住欲望、贪念、丑陋、邪恶……让心灵装满人间真情,装满人间美好。

听出来的亿万财富

黄顺

清同治十年,在南洋经商的张弼士参加了法国领事馆举办的一个酒会。当时,来了不少贵宾,工作人员端来了法兰西上等葡萄酒。张弼士拿起酒杯,轻轻啜了一小口,细细品味,香甜爽口,一股绵绵的习习酒香在口中久久不能散去。贵宾们端着酒杯,都久久不愿放下。

法国领事见状,说出了一段有趣的往事。

那是咸丰年间,他随英法联军进驻烟台,因无葡萄酒相伴,感觉分外枯燥无味。这时,有人来报告说,在附近的山中,发现了大片大片的野生葡萄林。士兵们欢呼雀跃,他们采回野生葡萄,并用自制的小型制酒机来榨汁酿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种用野生葡萄酿造的葡萄酒别有风味,令人陶醉。

法国领事讲这则逸事时,现场不少人听后只是笑笑而已。然而,张弼士却将法国领事的话牢牢记在心中,并且,一个宏大的构想逐渐清晰起来。张弼士来到烟台经过周密的考察和筹备后,张裕葡萄酒酿造公司便在烟台横空出世了。

如今,张裕葡萄酒的营业额已经高达数十亿元,名列中国葡萄酒业的榜首。烟台也被国际葡萄酒局列为中国唯一一座国际葡萄酒城。

有时,别人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话就会蕴含着巨大商机。如果,当时张弼士听后只是把它当成一句玩笑话并哈哈一笑,那么,我们今天就很难在烟台看到张裕葡萄酒的辉煌了。

扬汤止沸,莫若去薪

清风慕竹

齐景公很喜欢穿紫色衣服,宫人纷纷效仿,于是每天皇宫紫霞漫天。很快,紫色成为一种时尚,蔓延到了民间。上到士大夫下到平民百姓,举国上下都开始穿紫衣,结果导致紫色布料价格飞涨,一匹紫色布的价格超过五匹素色布的价格,紫衣成了一种奢侈消费。齐景公深以为忧,便发布了命令,禁止老百姓再穿紫色衣服,违者重罚。可一年下来,处罚的人倒是不少,但穿紫衣的风气丝毫不见扭转。

有一天,齐景公向贤相晏婴求教,晏婴说:“大王喜欢穿紫色衣服,下面自然有人效仿,怎么制止得住呢?如果大王您不穿紫衣,并且厌恶穿紫衣的人,不用制止,穿紫衣的人就会变少。”

第二天上朝,齐景公果然换上了素色的衣服,然后对群臣说:“我非常讨厌紫色染料的气味。”有一个大臣近前奏事,他挥手说:“离我远点!我讨厌紫色染料的臭气。”结果当天所有的大臣都不再穿紫色衣服,没多久,整个齐国也找不到一个穿紫衣的人了。

古人说:“扬汤止沸,莫若去薪。”有些事情看似困难,但如果找到事情的根源,对症下药,就能事半功倍。头疼医脚,看似不相干,有时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奇妙功效。

水可以飞

程刚

一位秀才几次参加科举

一天,大师路过秀才家,家人急忙请求大师对秀才加以劝慰,化解他那颗冰冷的心,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大师来到秀才的房间,见秀才坐在火炉旁边发呆。他走上前,对秀才说:“学生为何不愿再科考?”“我几次科举不第,早已心灰意冷。”秀才对大师说。大师无言,环顾四周看见一盆水,便端起水对秀才说:“施主,我用生命担保,如果你能让水飞起来,我定会助你科举中第。”秀才眼前一亮,问大师的话可否当真,大师当场表示不是玩笑,秀才立即对大师说,明天告诉他最佳答案。

大师走后,秀才看着那盆水,思考整夜得到了几个答案。

第二天,大师又来,问秀才何以让水飞起来。秀才端起水盆洒向空中,水便飞了起来,可大师不认可这个答案。秀才又说把水装进水袋,然后挂在风筝上水便可飞起来……大师对这些答案都不满意,认为这些答案都不妥,水很快会掉下来。秀才彻底失望了,对大师说找不到最佳答案。

大师拉着他的手进到屋内,拿起水壶装了些水,然后钩旺炉火把水壶放在上面。不一会儿,水壶里的水开了起来,看着腾腾上升的水汽,大师笑着对秀才说:“学生你看,水已经飞起来了。”秀才顿时愣在了那里。

“对你来说,水飞起来是奇迹。但这个奇迹的发生,是有条件的,它的内心必须滚烫发热。你的科考之路也一样,必须始终保持一股热度,保持一颗滚烫的心,奇迹才能发生。”大师对秀才说。

秀才顿时明白了一切。

疏不间亲

南怀瑾

《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刘表的原配太太死了,大儿子叫刘琦,后娘对他不好,准备让自己的儿子继位。刘琦急死了,就请教他的叔叔刘备,刘备很高明,他说你问我们军师诸葛亮吧。

刘琦就问诸葛亮,诸葛亮听到就不答话,故意岔开,刘琦总讲不上话。后来刘琦就告诉诸葛亮,他说我有本绝版的好书,先生要不要看?我这是译述,差不多是这个意思。诸葛亮也是喜欢搞学问的,就跟他到楼上,诸葛亮一上去,刘琦就把楼梯抽掉,诸葛亮下不去了。刘琦立刻跪下,先生啊!这个时候一个外人都没有,你非教我不可。诸葛亮没有办法,他逃不了。但是,古人说的“疏不间亲”,夫妻吵架,兄弟之间有纷争,第三者绝不能讲话,讲话是最笨的事。

我有一个

诸葛亮说,刘公子啊,你何苦逼我呢?疏不间亲,我没有办法。刘琦说,如今只有军师可以救我了。诸葛亮就讲历史上太子申生的事。春秋战国的典故你不知道吗?你向你父亲请求带兵外调嘛!部队归你掌握,又守了边疆,跟后娘离得远远的,不起冲突。等你父亲一过世,军权在你手里,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诸葛亮只好讲历史故事,刘琦就懂了。

我昨天讲一个同学,“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常常看到年轻人,有人把公司里的事跟他一谈,他出了很多主意,这就是没有受过好的教育的缘故,你又不是那个公司里的职员,不知道内情,又不曾参与过。譬如刚才有人提出来,我们楼上有大法会,方丈亲自主持,很庄严肃穆,但是你晓得吗,昨天夜里,他们为了布置这个会场,到早晨六点钟才睡觉。你没有参与过就不晓得多么辛苦,就不知道内情。所以由这个道理就要推及天下一切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绝对不随便讲话,因为你不懂别人的辛苦,固然你是好意,但这是做人做事的分寸。

600年前的琴和600年后的花瓶

金沙滩

600多年前,军事家、政治家刘伯温写了一篇寓言,名字叫《工之侨为琴》。

文章的大意是:工之侨得到了一块上好的桐木,制作了一把琴,装上琴弦后弹奏起来,声音宛如金玉,悦耳动听。他认为这是天底下最好的琴,就把它献给了主管礼乐的官府。乐官让最有名的乐师鉴定,乐师说:“这琴不古老。”官府不要,就把琴退还了回来。

回到家,工之侨让漆匠把琴身漆上残缺不全的花纹,让刻工在琴上雕刻上古代款式的图案,然后装进匣子埋进土里。一年后,工之侨把琴挖了出来,抱着到了集市上卖。有个路过的大官看到了这琴,用100两黄金买下,献给了朝廷。乐官们传递着观赏,一个个赞不绝口:“这琴真是稀世珍宝啊!”

琴还是那把琴,只不过做了些手脚,乐官就是非不辨了。

600多年后的今天,工之侨的故事还在延续。

在某瓷都,陶瓷艺人制作了一些仿古花瓶对外出售。花瓶虽然制作精良,造型美观,但却很少有人问津。一个买家对陶瓷艺人说:“你这些玩意儿是仿品,不是古董,若是古董就值钱了。”

听了买家的话,陶瓷艺人动起了心思。此后,他专门研究“做旧”,就是经过几道工序,把刚出炉的瓷器做得像几百甚至千年之前的“古董”一样。结果,价格飙升,每件都卖到了几十万上百万元不等。

前后不同的是,600年前的工之侨,面对乐官的是非不辨,他选择了悲愤离去,隐入山林,不知所终;600年后的那个陶瓷艺人仍然乐此不疲,制假造假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土里埋的,海底沉的,都能做得惟妙惟肖。

假象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假象迷惑和蒙蔽,不辨真伪。把假的当成真的,那就可悲了。不仅是个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借用工之侨的话说:“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这话的寓意值得人们深思。

孙权的备胎智慧

赵炎

人这一辈子,均难逃被备胎的命运——孙权都称帝了,还是有很多人把他当备胎。

辛弃疾有词曰:“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而曹操根本不让孙权参与“调胎”。原因很清楚,在曹操的心目中,孙权被备胎了。实际上,在《三国演义》中,除了曹操外,把孙权当备胎的,还大有人在。

诸葛亮在《隆中对》里说道:“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可以为“援”的,不是备胎又是什么?真佩服诸葛亮那么年轻就认识到孙权的备胎价值。

鲁肃也算一个。周瑜去请他之前,曾对孙权说:“其(鲁肃)友刘子扬欲约彼往巢湖投郑宝,肃尚踌躇未往。今主公可速召之。”待周瑜登门,鲁肃的说法变成了“近刘子扬约某往巢湖,某将就之”。周瑜稍一劝说,鲁肃随即又“从其言,遂同周瑜来见孙权”。这种故作矜持、半推半就的做派,分明是早把孙权当备胎了。

孙权曾被许多人备胎,他也是心甘情愿的,表现出了很好的修养。他深谋远虑,做了许多事,“乘北方多务,剿除黄祖,进伐刘表”,使得东吴最终一战定乾坤,完成了“竟长江所极而据守之,然后建号帝王,以图天下”的战略。

被备胎,是命运;有备胎,却是智慧。孙权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在《十七史商榷》里,清代史学家王鸣盛这么形容孙权:“称臣事魏已久,及黄武元年春大破蜀,刘备奔走,势愈强盛,则魏欲与盟而不受,九月魏兵来征,又卑辞上书求自改悔,乞寄命交州乃随,又改年临江拒守,彼此互有杀伤,不分胜负。十二月又通聘于蜀,乃既和于蜀,又不绝于魏,且业已改元而仍称吴王。五年令曰北虏缩窜,方外无事,乃益务农亩,称帝之举,直隐忍以至魏明帝太和三年,而后发,反覆倾危,惟利是视,用柔胜刚,阴谋狡猾,史评以勾践相比,非虚语也。”

一觉醒来,天下人都成了孙权的备胎,随用随取,随用随弃。

赤壁之战前,孙权从周瑜荐,接纳了鲁肃,遂有了用鲁肃替代周瑜的意思。经过彻夜长谈,他更倾向于鲁肃所主张的“缓图”,而周瑜恰恰就是一位不惜壮士断腕的急图分子,得有备胎才安全。曹操带兵几十万,破荆州,下江陵,所向披靡,势如破竹。他派鲁肃去联合刘备,“共治曹操”。在周瑜当夜请战时,孙权说:“已选三万人,船、粮、战具俱办。”原来他早有准备,选了三万个备胎在那放着呢!

孙权在举贤任能方面非常具有备胎智慧。他不像孙策那样好逞个人英雄,且长期倚重张昭和周瑜;他会根据局势的变化及时换人“调胎”,如周瑜、鲁肃、吕蒙和陆逊之间的互相替补,都发挥了不错的时效性。

赤壁之战后,曹操约孙权夹攻关羽以夺荆州,孙权采纳诸葛瑾的建议,派人去荆州说媒,欲聘关羽的女儿做儿媳。孙权的考虑是:“若云长肯许,即与云长计议共破曹操;若云长不肯,然后助曹取荆州。”关二爷非常荣幸地被孙权备胎。

诸葛亮也被孙权当作备胎。他拼了老命,多次出祁山与曹魏打得天昏地暗,而孙权拥有几十万大军却坐观诸葛成败,连近在咫尺的淮南也没有认真组织过几次进攻。司马懿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因此他对魏明帝说不需防吴,只需防蜀。

孙权的备胎与被备胎,就好比我们今天去喝咖啡,或是被人请,或是请别人,均无法改变咖啡本来的苦味儿,想要味觉上甜一点,得自己动手加些方糖。这就有了主动经营的意思,而最好的经营是经营自己。有备胎,是经营自己的短处,有备才无患,从而实现自己的增值;被备胎,是经营自己的长处。没有不合格的备胎,只有不合格的思想。人在旅途,犹如车行路上,不能学曹操的心黑和刘备的脸厚,但可学孙权的备胎智慧。

算命不如修德

傅佩荣

《庄子·外物》有一则寓言,讲的是宋元君与白龟的故事,最后还让孔子上场做了个评论:

宋元君半夜梦到有人披头散发,在侧门边窥视,并且说:“我来自名为宰路的深渊,被清江之神派往河伯那里去,但是渔夫余且捉住了我。”元君醒来,叫人占卜此梦,卜者说:“这是神龟啊。”元君说:“有叫余且的渔夫吗?”左右的人说:“有。”国君说:“命令余且来朝见。”第二天,余且入朝。元君问:“你捕到了什么?”余且说:“我网住了一只白龟,直径有五尺长。”元君说:“把你的龟献上来。”

白龟献上之后,元君又想杀它,又想养它,心中犹豫不决,叫人来占卜,卜者说:“杀龟用来占卜,吉利。”于是,元君命人挖去龟肉,用龟甲占卜,七十二次都没有失误。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就说:“神龟能够托梦给宋元君,却不能避开余且的渔网。它的智巧能够占卜七十二次没有失误,却不能避开挖肉的祸患。这样看来,智巧有穷尽之时,神妙有不及之处。即使有最高的智巧,也避不开万人的谋害……”

孔子的评论中,让人闻之心惊的是“虽有至知,万人谋之”一语。武侠小说中,没有人可以独自对付武林同盟的人海战术。不论你如何聪明,“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是万人共同对付你?若想躲过这样的灾难,显然需要大智巧。

所谓大智巧,至少要从提高自我修养着手。《庄子·徐无鬼》记载了一只灵巧猴子的故事,可以作为借鉴:

吴王一行人渡过长江,登上一座猴山。群猴看见人来,都惊慌地跑开,逃到丛林中。这时,有一只猴子,从容地攀着树枝跳跃,在吴王面前卖弄灵巧的身手。吴王射它,它敏捷地接住来箭。吴王命令左右军士一起迅速连发数箭,它就中箭摔下树而死。吴王回头对他的朋友颜不疑说:“这只猴子自以为灵巧,仗着身手敏捷来傲视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要引以为戒啊!不要以骄傲的态度对待人啊!”颜不疑就去拜董梧为师,去除骄傲的态度,摒弃享乐,谢绝荣华,三年之后,国人都称赞他。

以上这段故事中的猴子,确实本领高强,但是奈何万箭齐发,无所遁逃,以致死于非命。猴子只有小智巧,那么人呢?吴王最后对颜不疑说的话,显然有警示意味,而颜不疑也立即决定消解自己骄傲的态度,拜师修炼去了。

古代国家设有卜人,是专门负责占卜的官。占卜的方法之一是使用《周易》占卜。《周易》以六十四卦与三百八十四爻来代表人间的各种复杂处境,并且为每一个卦与爻写下卦辞、爻辞,说明其吉凶悔吝。这一套占卦系统有其灵验之处,但是归结其原理则是强调修德的重要。理由是:有欲望,才会有得失;有得失,才会有吉凶。如果降低欲望,就可以消解得失之心,然后也就不会受制于吉凶之说了。”

譬如,“止谤莫如自修”就是一句很好的话。修养到了一定程度时,自然可以逢凶化吉,正如“谦”卦代表谦虚,其六爻“非吉则利”。反之,若无任何修养,则难免招来别人的图谋与敌视,此时命运就不堪设想了。

小大之辩

鲍鹏山

《逍遥游》一开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开篇即给我们说“大”。接下来,大鹏(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冥灵(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大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彭祖(以久特闻),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连绵出场,都是大人大物大境界,弄得我们滚滚红尘中的小人物目眩神迷,妒羡不已。

可能是为了安慰我们,也可能是为了让渺小的我们也能找到自己的群体,与之相对,庄子也给我们展示了一系列“小”的人物:蜩与学鸠,狠命一跃才能飞上檀树和榆树树梢;斥鴳,攒足力量拼命一搏也不过飞上数仞之高。朝生暮死的菌,春生夏死的虫,还有,那些因为博取了富贵而自视甚高的人。

并且,有意思的是,这些“小”东西,无一不沾沾自喜,无一不自以为是地去嘲弄“大”。

于是,庄子感叹道: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就是小大之辩啊!

文章写到这个层次,很心灵鸡汤。但庄子显然不是鸡汤大厨。因为我们知道,在庄子的观念里,世界上没有小大之别,他“并有无修短白黑而一之,以大归于‘混沌’”,他“‘不谴是非’‘外死生’‘无终始’”(鲁迅《汉文学史纲要》),在《齐物论》里,他甚至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在他的意识里,哪里又有什么“小大之辩”呢?

可是,他在此明白地说了“此小大之辩也”,还明白地说了“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先来看看那些“小东西”是如何评价自己的“小”的:

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开口即是赫然的“我”字,以自己的标准判断大鹏:我如此,他何必如彼?

斥鴳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还是“我”,我在此,他何必在彼?更可笑的是,甚至把自己在蓬蒿之间的飞翔当作飞翔的极致。

再看《秋水》篇中的河伯。秋水时至之时,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还是斤斤于一“己”之在。与斥鴳相似,它也以为天下的境界都在它的河里。

问题是,一只鸟在飞翔,但飞翔不在一只鸟那里;蓬蒿之间是空间,但空间不在蓬蒿之间;河里是水,但水不在一条河里;天地之间有井,但天地不在一口井里。

蜩啊学鸠啊斥鴳啊河伯啊,你们小并不可笑,可笑的是你们张口闭口即是我如何我如何天下之大唯我独在!何时你们才可以“吾丧我”?

一个牙签,我们不会嘲笑它的小,人们用它剔牙时我们也不会笑。但是——当我们看到某人手执一根牙签,和手执大刀长矛的人对峙时,我们会掩口胡卢而笑。

我们是在笑那个使用牙签的人。

“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秋水》)这不是嘲笑管锥,是在嘲笑我们使用管锥的方式:管锥不能用于囊括天地。

所以,庄子不是在嘲笑“小”,而是在嘲笑用有限的“小”去判断无限的世界,嘲笑的不是“小之体”,而是“小之用”。庄子不会嘲笑我们知识的有限,但当他看到我们拿自己有限的知识去判别世界时,如同看到一个人拿着牙签自信地走上战场——庄子仁慈,他一定是无法忍住,才笑出声来的。

我们的错误,不是由于我们的无知,而是源于我们的已知;让我们迷失方向的,不是我们不知的东西,而是我们已知的东西;让我们失败的,不是那些被我们遗忘的东西,而是那些被我们当成成功法宝坚执不放的东西。

绊倒我们的,不是地面上“无”的`东西,而是那些“有”的东西。

6秒钟后再做决定

余小倩

我国古籍《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一个故事:楚国边境城邑卑梁和吴国接壤。一天,吴国姑娘采桑叶时不小心踩了卑梁姑娘的脚。卑梁姑娘的家人随后来评理,吴国人非但没有好言赔礼,反而出言不逊:“小孩子做游戏受了点伤,你们还想来讹我们吗?”卑梁人很生气,争执之下打死了吴国人,吴国人纠集几十号人,杀了卑梁的那家人。卑梁的守城官大怒,发兵杀光吴国边境的老幼。吴王夷昧震怒,发兵把卑梁夷为平地。吴楚两国因此发生大战,后来吴国攻入了楚国都城郢都,将楚国灭亡。

这个真实可叹的历史悲剧说明一个道理:不经过大脑的冲动言行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这就是如今我们常说的“蝴蝶效应”。所以,《管子?形势解》告诫我们“择可言而后言,择可行而后行”,一言一行都要深思熟虑。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脑中最古老的边缘系统主管情绪,而最晚进化来的大脑皮层主管认知。任何事情发生后,边缘系统会第一时间产生情绪反应,如恐惧、愤怒、喜悦等,约6秒钟后,大脑皮层才能做出认知处理。也就是说,冲动是原始人的行为,深思熟虑才是文明人该做的。原始和文明、冲动与理智之间只隔着6秒钟。因此,遇到让我们生气的事情,想发脾气或动手时,一定要控制住冲动,深呼吸6秒钟后,再选择应对之策,往往会得到更加理智和正确的决策。

每一句话都仔细思考之后再说,每一个行为都仔细权衡后再做,我们就会减少很多失误、后悔,也更加值得别人信赖。

旷达者

黄永武

中国人一向对“旷达者”推举得很高,什么是旷达呢?它的真涵义,一直不会了了。就字面上看:旷是器宇宽大,这是通晓事理,好像只要有学识、有器量的人就是旷达者啦,那就太浮泛。

最近我忽然想到:所谓旷达者,就是通晓事物人情在时间中的因果,把现在和将来合在一起看,或把现在和过去合在一起看。一般人见花开了就开心,见花谢了就皱眉,分成二景看。而旷达者是见到花开就想到花谢,合在一起看,就不生悲喜之心了。一般人见起高楼就来祝贺,见楼塌了就来慰吊,分成得失看。而旷达者是在废墟瓦砾上就想到当年楼台的华丽热闹,合成一幕看,就不生羡恶。所谓“才下手便想到究竟处”,把因果祸福叠映在一起,统为一观,这才是旷达。

从前有一位宰相,刚接下相印,一时贺客盈门。贵振天下,但他却在馆壁间题了两句诗:“霜松雪竹钟山寺,投老归欤寄此生!”在上台的时分就想着下台,在炙热的关头就想到雪淡。近年来也有一位“部长”,上任时不肯搬进豪华的“部长”公馆,仍住在他原来的小屋,别人都劝他乔迁。他却说:“搬进去的时候,前来主动帮忙的人簇拥着,固然神气,等下任要搬出来的时候,那冷清孤零的滋味不好受!”他真想得通。就像桃李芳浓的季节,多少游蜂,不必你召集都聚拢来了,等到花落的时候,也不必你遣散早就飞光哆!人的荣悴和花的开谢一样,能把现在和将来合在一起看透,那就很旷达了。

从前魏国有一位东门吴,他的独子死了,却不忧伤,旁人看不过去,责询他道:“你的爱子,天下不会有第二个,现在死了,却不忧苦,太没道理吧!”东门吴回答说:“我从前也没有儿子,那时候并不忧苦呀,现在儿子死了,不过回复到从前没儿子的时代一样。为什么要忧苦呢?”他是把现在和过去合在一道看透。所以也很旷达。

把时间延长,将因果祸福合叠在一起来透视,就可以看见一般人见不到的景象。塞翁失马是家喻户晓的典故,塞翁知道马失掉不一定是祸,马归来不一定是福,孩子骑马摔断腿又不一定是祸,等到战争戕害了许多从军的青少年,那摔断腿的孩子反而活着,竟成了福气。因此旷达的人,总有先见之明,不同于凡俗。许鲁斋有首诗说:“花谢花开,时去时来,福方慰眼,祸已成胎!”花谢的零落,是下一季芳浓的前奏;福气快眼的年代。大祸已经珠胎暗结啦!盈虚消长,祸福相倚,所以“得”不足慕,“失”不必哀,而陈抟所说“落便宜是得便宜”的哲学,就是从这道理中证明出来的。

庄子病危将死的时候,弟子刘之哭得很厉害,庄子告诉他说:“我现在死,虽然是比你先走,但百年后再生的时分,你却在我后头啦!得失难说,何必只贪跟前这片刻的便宜呢?”看破了生死关,庄子真是千古中最旷达的人了。

不妨“不求完美”

李伟明

到某个地方做客,当地朋友少不了领着你参观这风景那名胜。末了,你要告辞,朋友却热情挽留,直说还有许多好地方没看完呢。你只好说:“留点遗憾,下次再来。”

确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要留点遗憾的。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XX是“遗憾的艺术”。这个主语,可以替换很多词,比如摄影,比如影视,比如建筑等等,甚至可以说人生。“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事情总是难以十全十美,遗憾总是在所难免。

既然如此,我倒觉得,很多事情,在过程中尽管应当高标准去追求、去努力,但对于最终结果,不妨给一点“不求完美”的宽容。

写过文章的人都知道,一篇文章可以反复修改无数次。但无论怎么改,都没有真正完美的文章。文从句顺,逻辑说得通,观点站得住脚,让人读得下去,就不错了,至于“篇篇锦绣,字字珠玑”是很难的。做文反复推敲,做事反复思量,只要超过了“度”,都未必是好事,结果反而贻误时机,影响效果。世事瞬息万变,哪里能把什么都想遍了?

还有的人,看到什么都想学,希望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做个“通才”,成为完美的全能者。于是,每天满怀激情,看到什么就学什么,整日忙得不亦乐乎。最后,多半是成了“万金油”。古往今来,从来就没有哪个人什么都懂,能够一个人包打天下。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仅不可能什么都懂,也没必要什么都懂。“一招鲜,吃遍天”,与其致力于做个全能者,不如把时间和精力集中起来,在某几个方面甚至一个方面钻研得更深。

完美主义者,其实更容易导致更大的不完美。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化,现实当中,没有百分之百的完美。《淮南子》里有一句话:“夫待騕袅、飞兔而驾之,则世莫乘车;待西施、毛嫱而为配,则终身不家矣。”意思说的是,如果非要等到騕袅、飞兔这样的良马才来驾车,那世上的人就没车可坐了;如果非要等到西施、毛嫱这样的美女才来结婚,那就一辈子别想成家了。事实就是如此,脱离实际,把要求定得太高,最后多半是一事无成,失去了很多。

多一点对“不求完美”的宽容,反而能在同等的时间内多思考几个问题,多干几件实事。所以,追求“百分百”是好的,但也不妨把目标设定得更具体可行。这样的人生,或许会有更高的效率、更大的收获、更理想的结果。

不要站在地上向楼上吐口水

若水

在北宋时期,柳永词可以说是“天下咏之”。皇帝,宰相,和尚,太监,青楼女子,平民中都有他的粉丝。宋仁宗就是其中一个重量级的粉丝,每次喝酒总要听着柳永词,要不就觉得这酒喝得不尽兴。还有个开元寺的和尚法明,“每饮至大醉,惟唱柳永词”,十几年从未间断。

那个时代,人们虽然很喜欢柳永词,私下里经常读词、唱词,但从心里瞧不起词,觉得词和正统的诗文相比,低级庸俗,无非是卿卿我我,终归难登大雅之堂。于是,经常有人对柳永词冷嘲热讽。

一日,当时的诗人刘岑在京城相国寺聚餐,当着众人嘲笑柳永词。这时候,一个太监听到了,偏偏他是柳永词的骨灰级粉丝。他不声不响地走上前,递上笔墨纸砚,说:“既然阁下说柳永词如此不好,那就请你写一首好的吧。”刘岑顿时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著名作家亦舒的一句话:“不要站在地上向25楼吐口水。有些长期站在地上,得不到提拔又怨天尤人的人,看到别人比自己优秀,就心生嫉妒,继而不平,于是站在地上,抬起头,直骂25楼住客,结果往往是没玷污到别人,口水却落到了自己脸上。”

《世说新语》记载,桓温年轻时与殷浩齐名,常常有竞争之心。一日,桓温问:“你与我相比,如何?”殷浩答:“我和自己打交道已经很久,宁愿做我。”面对比自己优秀的人,只有让自己更优秀,才能做最好的自己。

做那只专注的犀牛

刘炯

孔子周游列国,在去楚国的路上,他看见树林里有个驼背老人正用竿子粘蝉,一粘一个准儿,就仿佛从地上拾取一样。孔子感到很奇怪,就向那个驼背老人请教其中的秘诀。驼背老人告诉孔子说,自己是通过在竿头累放丸子不坠落的方法来练习的。当竿头叠起五个丸子而不坠落,粘蝉也就像在地面上拾取一样容易了。驼背老人坦言,虽然天地很大,万物满目,但自己一心只注意蝉的翅膀,从不思前想后、左顾右盼,决不因纷繁的万物而改变对蝉翼的关注,因而粘蝉屡屡成功。孔子对其赞叹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

这就是《庄子·达生》中记载的那个“佝偻者承蜩”的故事。庄子用故事告诉我们,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就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

这不免让人想起斯各特·亚历山大的《犀牛的成功》一书。书中非常幽默地将成功比作培养犀牛的特性,因为“犀牛总是朝着一个目标义无反顾地向前冲”。作者风趣地写道:设想一下,如果全力追捕猎物的犀牛的注意力被突然分散,或者失去了明确的猎获目标,那么它就失去了速度和方向,猎物也会趁机逃掉,它就只能饿肚子了。

急事可慢待

王崇风

急躁必然乱心,从容才能生智。

遇到事情是应该急还是慢,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在外游乐的齐景公听说晏婴病重,危在旦夕,于是立刻下令急速返回。齐景公心急如焚,先是夺过车夫手里的缰绳亲自驾驭,可还是嫌马儿跑得太慢,后来干脆跳下车徒步向前奔跑,结果只能是欲速不达,成为笑谈。

曾国藩一生中也屡有急中失智走向极端的例子。据曾国藩弟子黎庶昌编著的《曾国藩年谱》以及《曾文正公全集》、《湘军志》等权威资料记载,曾国藩因与太平军作战受挫曾有五次自杀的经历。

不论是前世明君,还是后朝栋梁,都难逃急中失措的“俗套”。人的一生,遇急遇险在所难免,因此必须学会静下心来,坦然面对。急事、险境虽然多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法选择回避,但是遇急不急、泰然处之这倒是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和全面修养做到的。曾国藩从急于事功而屡尝败绩,进而屡求一死了之,再到静下心来深刻反省寻求对策,屡败屡战而决不气馁,最终彻底改掉了急躁冒失的痼疾,成为一代中兴名臣。

急躁必然乱心,从容才能生智。有位富商为避战乱,化装成百姓,将一幅价值连城的名画藏在一把旧雨伞的伞柄里带回乡野老家。不料,途中在一个村庄歇息时雨伞不翼而飞。此时,富商不慌不忙,静下心来作了一番细察之后,发现随身携带的包裹依然完好无损,因此断定拿雨伞之人不是掌握伞柄秘密的专业盗贼,而是当地爱占小便宜的一介乡民。他于是决定在当地租住下来,做换伞生意:以旧换新,一文不添。果然,那把魂牵梦萦的旧伞很快送上门来了。富商的名画失而复得,靠的不是“急”,而是“智”,而这“智”则完全来自于冷静之后的“慢”思考。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一日千里,个个争先,唯恐失去任何出人头地的机会。大家都习惯了“急”,也认同了“急”,更是积极参与了“急”,唯独忽视了“慢”。可这“急”中没生出多少智慧,倒是生出了不少后悔。李开复被查出罹患淋巴癌之后表示:“在以往的职业生涯里,我坚持每天努力挤出3小时时间工作,和人比赛‘谁的睡眠更少’、‘谁能在凌晨里及时回复邮件’……现在冷静下来反思:这种以健康为代价的坚持,不一定是对的。”后悔莫及之情溢于言表。

当然,急中生智的情况还是有的,但它的前提是要有灵动的个性、淡定的心态和丰厚的积淀。急中生智之所以为人所津津乐道,就是因为它是灵感乍现、积累超常爆发所致,属于可遇不可求的幸运。

急中生智是超常态,急中失措才是常态,所以说很多事情都急不得,遇到急事应当慢下来。佛家早就告诉我们:静生慧,慧生觉,觉生定。遇事不急,处世不躁,智慧地面对困难、拥抱生活,这应当是人生永远的必修课。

君子之交淡如水

赵宽宏

“王爷,那送酒的家伙胆子太大了,竟然以水充酒,欺骗王爷,请王爷重重罚他!”被称为王爷的姓薛名仁贵,他让属下打开一坛一位故交送来的“美酒”后,那属下如此惊呼道。薛仁贵一看乐了,当即饮下三大碗,还说,味道好极了!

送“酒”的这位故交名叫王茂生。以前薛仁贵在穷得连衣食都无着落的时候,经常得到王茂生的接济。后来薛仁贵参军,在平辽时立下战功,被皇帝封为“平辽王”。封王后薛仁贵那可就是身价百倍了,前往王府来送礼的人络绎不绝,可这些礼都被薛仁贵一一谢绝了,他唯一收下的就是故友王茂生送来的“美酒”。

王茂生送的“美酒”实为清水,薛仁贵不但不恼,反倒很高兴,因为他知道王茂生是寒士一个,以水代酒实在也是一番美意,水中蕴含着浓浓的故情友谊,因此他感慨地说:“这就叫君子之交淡如水!”

“君子之交淡如水”出自《庄子·山木》:“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真正的朋友就像水一样透明清澈,真正的友谊没有任何的杂质。世事繁杂,人心浮沉,你得意时不要被门庭若市的假象所迷惑,因为阿谀谄媚者有之,虚伪赞颂者有之。得意时的门庭若市,往往会被失意时的门可罗雀所代替,因为小人以利交之,利尽则散。所以真正的友谊,不在你得意时赶热闹,也不在你失意时冷场。君子之交淡如水,可那份情谊,却如春风拂面,温暖人心。

君子之交淡如水,在巴金和沈从文的友谊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两人从相识到相知,一生一直保持着深厚的友谊。他们两人的出身、经历、气质以及艺术见解都迥然有异,在文坛上也分别有着不同的“圈子”。巴金崇敬鲁迅,而沈从文与鲁迅之间却有误解;沈从文与胡适、徐志摩、周作人等人有交谊,而巴金对这些人却是敬而远之;巴金曾写小说讽刺周作人,沈从文却写长文与他争论。这种现象一句古语可以解释:君子和而不同。正因为这两位是君子,他们不想也不会从对方处获取什么利益,所以他们的友谊才能像水一样源远流长,善始善终,让后人津津乐道。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以利益为链接的时代,种种的诱惑让人们走到了一起,但真正的君子,双方都能保持一定的距离,讲求原则,以义交之。这样,双方的心灵才会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对方又被对方吸引,友谊看似淡若水,实则深似海。

君子之交淡如水,真好!

以山为师

夏俊山

古人说,“仁者乐山”,我不敢以“仁者”自居,但出生后取名就含有“山”字,冥冥之中,山与我,似乎有着割不断的情缘。

我总觉得,人与自然在本质上是血脉相通的。遥想两千多年前,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便觉山是人类的老师,它教人开阔眼界,神游八荒。试想,置身于秀山峻岭,侧耳有虫鸣鸟唱,松风阵阵,举目是浓绿滴翠,雾岚戏风。到得山顶,又觉天高地迥,万里风来,群峰皆伏于下,于是陶然悠然,顿生逸兴飞扬之感——山,可谓人的怡情之师。

时至秦朝,面对无情的逐客令,丞相李斯写道:“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山,告诉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它正是这样,既接纳每一块奇石,也接纳平凡的泥土;既接纳参天大树,也接纳歪树残枝;既接纳百鸟歌唱,也接纳虎啸狼嚎。只要你来,山都无所嫌弃,平等相待,给你生存的空间,居住的自由。它兼容并包,厚德载物,拥有一个博大而宽厚的心,同时也成就了自己耸入云霄的雄姿——山,可谓人的智慧之师。

到了宋代,一座褒禅山,让王安石更坚定了变法的决心:“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故非有志者不能至焉。”“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登山之路,崎岖难行,荆榛挡道,乱石嶙峋,高崖峭壁,横入苍暝。经千难,历万险,到得高处,蓦然云开日现,光芒万道,照彻雾海云天,“无限风光在险峰”的

游山之后,苏东坡把墨迹留在庐山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其实,观山所得,还因内容而有别。试问,谁能说得清,千百年来,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寄情于山,有多少英雄豪杰曾经驻足于岭?他们或留下高雅的情致,或谱写血染的浩歌。欣赏他们笔走龙蛇的诗文,可感知其心迹志趣。察看他们残缺斑驳的遗迹,可以体悟历史的深远厚重——山,可谓人的博学之师。

南宋诗人杨万里写道:“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喜欢。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下山,翻过一座山梁,迎接我们的依然是山。伟人年轻时就倡导“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登高山,入森林,可以强健体魄。行走山中,观猴猿竞攀岩,兔走狐追,鸦雀争食,人亦可萌生野性,欲大吼奔跑,展脚伸拳,摆脱平日里身心受到的种种束缚、压抑、扭曲,这时,清新有力的血液灌流全身,平日的委琐也随风而去。——山,可谓人的强身之师。

杨万里还写道:“却有一峰忽然长,方知不动是真山。”无论你的地位多高、名望多大,山决不会俯仰于你的地位和名望;你赞颂它也好,辱骂它也罢,山受赞誉不喜,临诽谤不戚,遭辱骂不怒,任凭风吹雨打,静看云卷云舒,一身正气,高挺身躯,用嶙峋的风骨,撑起一片蓝天。多少占山为王的英雄,如今在哪里?多少称雄一时的风流人物,如今在哪里?只有山,永远横空立世,昂然矗立,挺拔于天地之间,高标逸韵,卓尔不群,巍然独存!——山,还是人的刚毅稳重之师。

和山相比,人是何等渺小,人生又是何等短促啊!看山思人,以山为师,在与山的对话和交流中,我愿不断净化躁动的灵魂,感悟人生的真谛,让自己的生命如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如果没了书就不能进步,不能进步就不能成长。由此证明人类是离不开书的,书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哟。

在我看过的书中有让我欢乐的故事,也有让我愤怒的故事,今天我就给你们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给你们推荐这本书呢,这还要从一个故事说起。

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妈妈,生了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然后,她不辞辛苦的照顾孩子。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最后那个孩子有没有给他妈妈一个拥抱。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只要一直坚持着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成功。然后,我就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突然进来了,可我还浑然不觉。妹妹问我:“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呀?”我回答说:“《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可是,她却说:“当然可以啦!”听完她说的话之后,我大笑不止。原来她把《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误以为是我在问:我可不可以抱她。后来,我告诉她:“《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一本书的书名,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一本书。

著名的大学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营养,没了营养就长不高。同时,书也一样,人也要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心灵才能成长。可是如果你不读书的话,你的心灵就获取不到营养,你就不能健康的成长。所以,书和营养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我体会到的写作方法是: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在我看来,书中的知识的价值可比黄金屋、颜如玉的价值还要高一万、一亿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4

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习。有的同学会说“学习太苦了”。但你不是通过学习,学会了说话、吃饭,学会了游戏、写字……这些不都是你通过学习掌握的吗?如何让学习轻松快乐又充满挑战?打开《我能考第一》这本书,秘诀全在里面。它告诉我们,学习的过程就像啃苹果一样,不张大嘴巴把它一口一口咬下来,你怎么知道它香甜的滋味呢?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5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7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9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0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鲁智深好打抱不平,宋江为人仗义,林冲敢爱敢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他很讲义气,从不言而无信,而且他为人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蔡京一怒之下,下令追捕他们。何涛在郓城县恰好遇到了宋江,向他泄露了抓捕晁盖的计划。宋江毫不犹豫地飞马赶到石碣村,将消息告诉了晁盖。就这样,晁盖等人安全地撤退到了石碣村阮家。我想,如果宋江不讲义气的话,晁盖等人早就被一网打尽了。

书里的内容也十分精彩,叫人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鲁智深和禁军教头林冲是生死之交,可林冲却被高衙内陷害,被发配到沧州。鲁智深担心林冲遇害,便悄悄地一路跟随。果然,狠毒的高衙内指使随行的两个差役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及时出手相救,林冲这才死里逃生。

这本古典名著里还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三打祝家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故事写得扣人心弦,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试问谁不爱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2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6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7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杀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杀!”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8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9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名人传,它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著的。“这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这一句句的至理名言,无一不向人们揭示着书籍对于人类成长的重要性。正如我们所熟识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写作能力,达到内外兼修的目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的传》。这几位作家最令我敬佩的是贝多芬。《贝多芬传》叙述了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不平凡的一生,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和饱含激情的文字,向人们描绘着贝多芬的成才之路。贝多芬一生不幸,自幼家境贫寒,过早辍学并挑起家庭重担。刚在乐坛崭露头角,耳朵又开始失聪,感情生活也充满了凄苦和遗憾。磨难却是他变得更加坚强,他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扫空忧郁,扼住命运的咽喉,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极具感染力的音乐作品。孤独、贫穷、残疾、不曾享受过欢乐的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这本书作者罗曼?罗兰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1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16年,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19年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2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这本书。刚看几页,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故事中的真挚友情所感动。这本书是所有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夏洛的网》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朱克曼家谷仓里小动物们间的一个感人故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一对好朋友。当听说威尔伯要被主人杀死,做成熏肉火腿时,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坚信自己能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等文字。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不但挽救了他的生命也让他能安享天年。可是最终蜘蛛夏洛却因织网透支体力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读这本书时,我为小猪威尔伯憨态可掬的动作和语言而大笑过,更被蜘蛛夏洛对威尔伯的友谊和真情而感动过。这本书告诉我生命中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多少金钱也不买到的。人的一生如果没有朋友,没有友谊,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怕和孤独。

我非常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我要把这本充满了生命、友情、爱心的好书推荐给所有人。我希望每个人心中都能种下爱心和友情的种子并把它带到世界每个角落去生根、发芽。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会像夏洛一样也去织成一张大网,那将会是一张写满爱字的大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3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4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5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死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6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7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8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9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0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1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2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3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令我深受感动,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这样的伟大。也是从这开始让我开始对路遥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有很多激励人的句子:“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命运往往就是如此——有的人事事不顺,有的人一顺百顺”……这不是与我们很多人平凡的生活都相似的吗?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4

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人的一生。有一本书博大精深,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影响了我的人生观。她就是记载着中华民族兴衰史的《资治通鉴》。

划过历史的天空,追溯到那统一了六国的秦朝。千古一帝,功过参半的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每当读到此处,我便心潮澎湃,有着“海到尽头天为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仿佛自己也站在历史的最高处,有着他那样的功绩,俯视着祖国山河。然而焚书坑儒,六十花甲子,不死就活埋的滔天罪行使他的双手沾满血腥。此时的我不禁万分惊悚,战栗不已,为那些无辜的生命而悲伤。穿过历史的长廊向汉朝走去,我看到了一位风姿绰约,踽踽前行的女子,她才华横溢,孤独地弹奏着“胡家十八拍”。命运多舛,出自书香门第的她身处乱世被胡人掠去。听着这凄美的曲调我潸然泪下。透过这琴音,我听到了哀怨,听到了无奈,也听到了对命运的抗争。我突然感到生活在现代的女子与蔡文姬相比是多么的幸福。穿过历史的长河继续前行,我看到了一副男耕女织,路不拾遗的和谐景象。原来我走进了北魏太武帝统治的时期。他屡下诏令“宜宽租赋,与民休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他马踏柔然,击败南朝,消灭了中原割据的势力。我随他一起纵横沙场,任那刀光剑影在眼前闪过,我随着他长帆过海,豪情满怀,英雄气概,在心间回荡。

《资治通鉴》让我与所有历史人物一起浮沉,与他们一起体验悲欢离合。每当是国力繁荣或是惩治了奸臣时总是激动不已又兴奋异常,每当奸臣当道,忠臣倍受打击,诸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我总是气愤恼怒,为那些奸臣的行为愤慨。它引导我勤奋学习,立志上报效国家,下造福人民。它影响了我的一生,丰富了我的生活,激励我奋发向上,陪伴我一同前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5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6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7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8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上学的时候,迟了一分钟要被罚迟到;出门旅游的时候,迟了一分钟,火车、飞机便不再等人;对父母的爱,迟说一分钟,可能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憾……在“一分钟”的距离里,有规则、有态度、有后悔、有成长……

请以“迟了一分钟”为题目写一篇文章。要求:文体自选(

北大中文系原主任温儒敏:

贴近实际但学生不易发挥

这个题主要是要求写记叙文,学生根据自己的经历选择写一篇自己觉得遗憾或者印象深刻的事,考学生的记叙表达能力。应该说是贴近学生实际的,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历作为素材写作,这是好的一方面。

但这个题目有个遗憾,规定性过于窄小、过严。选拔性的

这么多年的中考,都是抒情记叙文为主,我建议适当可以有一些议论文。

中山大学教授董上德:

不易跑题但写好难度不小

这个题目本身很小,写起来不容易跑题,但想写好难度也不小。

对于考生来讲,在切题时,多数考生可能首先联想到自己的体验,“迟了一分钟”这种情况出现在自己身上,出现在周围人身上的都有,能否写好主要看考生体验的深浅。

另一方面,作文也可以写成杂文。一分钟对平常人而言可能微不足道,而对科学家、运动员来说大得不得了,这要看考生对时间的理解,在短时间内组织好材料,对考生的知识面和日常积累都有很高的要求。

省作协副主席谢有顺:

题目不错想象空间比较大

题目不错,对于初中生而言难度不大,题目没有更多的限定材料,每个考生都能充分发挥想象力,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题目的想象方向是多种的,既可是遗憾的、悲伤的,也可以是高兴的、成功的。考生完全可以把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融入到其中,不需要太多的空想,不会想当然往人生哲理、心灵鸡汤方面去靠。

文章可以写得非常真实,有感而发,反映这个年龄段学生对生活的.真实感受。难度不大,比较好写,考生可以发挥各自所长,既可以议论也可以记叙,发挥的空间比较大,想象的空间比较大,是一个不错的题目。

执信中学

若写议论文要有充足论据

从审题角度来说,“迟了一分钟”这种情况在学生生活中经常有,无论上课或做其他事情时都有可能发生,此次作文题目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有话可说,有事可写,审题难度不大。

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若是不良习惯导致上课迟了一分钟,则是违反纪律的体现,这“迟了一分钟”的习惯可能会影响其以后的成长道路;但若是其他原因如助人为乐而迟了一分钟,则是一种积极人生态度的体现,虽“迟了一分钟”但极有价值。

从文体上来说,记叙文较容易把握,若写议论文,则需要对不同情况的迟到作出不同的分析,同时需要有充足论据。

从构思上来说,记叙文的写作需要创设“迟了一分钟”的具体情境,点明什么原因,造成了什么结果,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文中个人对“迟了一分钟”的思考评价。此次作文想要得高分,除了故事本身要切题之外,还要看细节描写以及考生的思考评价能力。

范文:迟到一分钟

丁零零,闹钟响了。元元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心想:再睡一分钟 吧,就一分钟,不会迟到的。

过了一分钟,元元起来了。他很快地洗了脸,吃了早点,就背着书包上学去了。走到十字路口,他看见前面是绿灯,刚想走过去,红

灯亮了。他叹了口气,说:“要是早一分钟就好了。”

他等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十字路口。他向停在车站的公共汽车跑去,眼看就要跑到车站了,车子开了,他又叹了口气,说:“要是早

一分钟就好了。”

他等啊等,一直不见汽车的影子,元元决定走到学校去。

到了学校,已经上课了。元元红着脸,低着头,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李老师看了看手表,说:“元元,今天你迟到了20分钟。”

元元非常后悔。

范文:迟了一分钟

众所周知,这是个效率的社会,我们因为守时而获得了更多的文明进步,我们也因为准时而获得了更多的物质回报。但同时,现代都市人也会因为过多的压力而变得情绪突变,常常会因为在愤怒和冲动时酿成难以挽回的大错,以至事后追悔莫及。

一怒之下踢石头,只会痛着脚趾头。这是伊索寓言中的

在这一分钟里,它不但能分离你的注意力,转移和弱化你的怒火,更重要的是,如果每逢冲动时,你静待一分钟,你把怒火推迟一分钟,那你会渐渐学会,你终于能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了,你能换个角度看世界了,你能在冷静和从容中找到解决的办法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迟到的一分钟,它能把你引导到积极的情绪中去,它能让你慢慢学习利用把坏事变成好事,让你利用时机和客观条件,重新寻觅出事情的转机。

当愤怒和冲动来临,请你推迟一分钟,请你用一分钟的时间来深呼吸,静下心来,静静想一想,重新权衡得失和利弊,重新获得准确的方向。

这一分钟,看上去是迟了的一分钟,而其实那是早到的一分钟,因为这一分钟,它让你更快摆脱了不理智甚至失控;因为这迟到的一分钟,它让你重新懂得了抉择和前进,你能说,这是迟了的一分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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