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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花怒放观后感2000字细选100条

时间:2018-05-23 21:09

于情深处——读季羡林的《清塘荷韵》

五月草长莺飞,窗外的春天盛大而暧昧。这样的春日,适合捧一本丰沛的大书在阳光下闲览。季羡林的《清塘荷韵》,正是手边一种:清淡的素色封面,一株水墨荷花迎风而立,书内夹有同样的书签,季羡林的题款颇有古荷风姿。

《清塘荷韵》是季羡林的散文名篇,写他无意在楼前清塘中投几颗莲子,竟得满塘风荷举。荷花是季老的爱恋所在,用它作书名,有以荷喻人,以荷喻文的用意,正所谓“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也。张中行在序言中说,季先生一身具有三种难能:一是学问精深,二是为人朴厚,三是有深情。这三个词,用于荷花也适合。在我看来,季先生学贯中外,兼容百家,既博且专,所通梵巴语、吐火罗语,均属国内绝学,是公认的学界泰斗,其精深与朴厚,均可想见,恰如荷花灼灼其华,却“出淤泥而不染,

大学问家长于散文随笔者多的是,季羡林先生算不得最好,但用心之多、用情之深,过之者寥寥。这情,一是对散文写作的迷恋,书中所收文章,最近的二篇,《清华梦忆》写于2000年11月7日,《九十述怀》写于同年12月20日——步趋期颐之年尚笔耕散文不辍,应该寄托着无限的生命情绪吧;二是季老表达的对世事人生的深情,全书共十辑,“寻根齐鲁”,“魂断德国”,“清华梦忆”,“燕园春秋”,“拥抱自然”,“

季先生是学问家里少见的多情之人,甚至可以说多愁善感,他的散文,悲情远大于欢意。他喜爱动物花草,“经常为一些小猫小狗小花小草惹起万

说来也怪,季先生深情如斯,却几乎不提自己的情感纠葛。前些日子

文章最后说,有好事者被这段爱情故事所感动,专程到哥廷根遍寻伊姆加德的下落,最后终于找到了她。结果出人意料之外:伊姆加德小姐终身未婚,独身至今,而那台老式的打字机依然静静地放在桌子上。

好一对深情人。可惜了。这是题外话。季羡林先生文章一片真情,有口皆碑。对于他的高深学问,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只有景仰,抑或淡漠,而对他表达的情感世界,却可以品味,甚至妄加揣测。季羡林在谈到散文创作时曾写道: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这二字也可以分开来讲:真,就是真实,不能像小说那样生编硬造;情,就是要有抒情的成份。即使是叙述文,也必须有点抒情的意味。这是他的为文之道,亦是为人之道,散文人生,此之谓也。学问无大小,人生无贵贱,文章无高低,情感却有真假浓淡深浅——算是这个春天我读季老文章的一大收获吧。

清塘之荷 生命之韵——季羡林《清塘荷韵》赏读

《清塘荷韵》是季羡林先生于八十六岁高龄时完成的一篇上乘佳作,它清新俊逸,脱尽浮华,行文平易晓畅,直白中蕴蓄着哲理,情感朴素真挚。细加品读,如同品尝陈年佳酿,芳香四溢,韵味悠长,让人回味,令人叹服。

一、恋荷之情韵

荷花是季老的爱恋所在。作者在文章一开头就流露了对荷花的极其喜爱之情,面对楼前“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的数亩清塘,努力寻找30多年前残存在记忆里的荷花“碎影”,心里总觉得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因此,每次看到清清池塘“总觉得是一块心病”。清波荡漾,绿柳拂水,荷叶田田,莲花迎风,这是季先生对楼前数亩清塘的殷切期盼。这种期盼之情便十分自然地转化为“种荷”的举动。作者生怕“千年不烂”的洪湖莲子不发芽,就用铁锤在莲子上砸开一条缝。种了莲子,每天多了一件工作,到池塘边上去看上几次,一位

二、绘荷之风韵

荷花是“花之君子”, “出淤泥而不染、

三、显荷之神韵

荷,清新自然,淡雅出俗。而这篇文章语言朴实凝练、自然清新,可谓深得荷之神韵。在描写月下荷塘的情景时,作者“静静地吸吮荷花和荷叶的清香”,看“风乍起,一片莲瓣堕入水中”。动静结合,细致入微,给读者呈现了一幅宁静、安详、柔和、清新的画画。这里没有刻意地修饰,也没有过分地夸张,就在信手描写中十分自然地展现了大自然的宁静之美。再看文章最后对残荷的描写:“连日来,天气突然变寒,好像一下子从夏天转入了秋天”。“再过一两个月,池水一结冰,连残荷也将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时荷花大

《季羡林谈读书治学》读后感

应当说,谈读书论学问,是读书人永远感兴趣的话题。怎样读书做学问是因人而异的,没有一定之规与模式,但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的科学方式与方法,尤其是大师们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是值得学习与借鉴的。当代中国出版社新近出版了一本《季羡林谈读书治学》的小册子,是季羡林先生专门谈论自己读书、治学体会的文章汇集,其中还介绍了诸如陈寅恪、胡适等学术界前辈的治学经验。拜读后感受很多,也深受启发。

季先生是学术大师。他读了一辈子书,研究了一辈子学问,在许多学术领域都取得了重大成就,仅专著就有100多部。由他谈读书治学论学问,是当之无愧的;他在长期的读书生涯中,摸索、积累与总结出的一些做学问的经验与做法,是值得我们后人学习、汲取与借鉴的。季羡林早年就读于德国一所大学,并获得瓦尔德施米特著名教授的博士学位。德国教授在大学里是至高无上的,不肯轻易收博士生,一旦收留,对博士生的论文要求又高又严。季羡林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待论文写成后,他又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完成了一篇很长的绪论,自我感觉良好。当他把绪论交给教授时,不但没有得到夸奖,反而被退了回来,彻底给否定掉了。教授对他说:“你的文章(绪论)费劲很大,引书不少。但都是别人的意见,根本没有你自己的创见。看上去面面俱到,实际毫无价值。”在这剧烈的打击面前,他悟出了这样的道理:“没有创见,不要写文章。”从沉痛的教训中总结出的这一真理,成为日后季先生写文章的信条,并坚持了一辈子。收集在这本小册子中的近40篇文章,可以说篇篇都有着新意与见解。与此同时,他的学问之道也颇见特色。

在一般人眼中,像季羡林这样的大师级学者,做学问会有一套独特的办法,一定很神圣、很神秘。其实,季先生读书治学的做法也很平常,使用的是笨办法,是从基础做起的。通常情况下,他“是用比较大张的纸,把材料写上。有时候随便看书,忽然发现有用的材料,往往顺手拿一些手边能拿到的东西,比如通知、请柬、信封、小纸片之类,把材料写上,再分类保存。”他顺便介绍道:向达先生在做学问时亦是采用这种办法,即“把材料写在香烟盒上。”而陈寅恪先生采用的办法则是,把有关资料用眉批的形式写下来:“今天写上一点,明天写上一点,积之既久,资料多到能够写成一篇了,就从眉批移到纸上,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

他们的这些做法虽各有不同,但则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既动脑又动手,扎扎实实从一点一滴做起,认真积累资料,在吃透材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问题,再科学运用材料。写出的文章(出手的成果),才有见地,有说服力,更有价值。这使我联想到,在电脑早已普及的今天,还用得着这种手工作业吗?回答是否定的。电脑里储存的资料固然应有尽是,但那是人家的,并未转化成自己有用的材料。再说,电脑里的资料太多太杂,往往使人眼花

季先生在他的大半生中,既教学又搞科研,有一阵子还担任大学主要领导,社会活动肯定少不了,哪来得那么多时间著书立说,写下那么多文章?让人难以理解,这里固然有其“秘诀”。他在书中写道:“我既然没有完整的时间(写文章),就挖空心思利用时间的‘边角废料’。”在会前、会后,甚至在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有不少会,讲话空话废话居多,传递的信息量却不大……在这时候,我往往只是用一个耳朵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量,而把剩下的一个耳朵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当然,在飞机上、火车上、汽车上,甚至自行车上,特别是在步行的时候,我脑海里更是思考不停。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在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这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追求,是一种本事,更是一种精神与境界。

在我看来,不论在何种环境下,只要勇于确立这种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明确方向与目标,并持久以恒,坚定的走下去,胜利的“果实”就会频频向你招手。

在我熟悉的一些知识圈里的人,当年的确才华出众,亦立过大志,曾亦轰轰烈烈拼搏过一阵。然而,热度过后,就凉在一边了,久而久之,学业上大都平平。还有一种情况,研究学问,写文章,像狗熊掰棒子,一个题目(问题)做完了,一篇文章写成了,便转移了视线,不再问津了。这样一个研究问题、做学问的态度与方式,很难在学术领域,在专业上,有所见树,有所作为,即便有,也是蜻蜓点水。大师则不然,他是始终持这样一种态度与做法:抓住一个题目,得出了结论,写成了文章后,并不把它置诸脑后,而是念念不忘,甚至终生不放。1947年他发表过一篇论文《浮屠与佛》,限于当时的条件,文中有几个问题勉强得到解决,后心里总是不踏实,时常挂在心上。直到1989年,季先生获得了新的材料,便又写了一篇论文,解决了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季羡林先生对此反复强调:“学术问题,有时候一时难以下结论,必须锲而不舍,终生以之,才可能得到越来越精确可*的结论。”时代在发展,情况在变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还会出现,学无止境,真理的探寻没有终结。在学术上,只有孜孜以求,永不满足,才能不断有新的收获,有所发现,有所前进。

细节的力量读后感1

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离不开细节的点点滴滴,一个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细节是决定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很多失败的事例告诉我们,你忽略了一小点,就会失去一大步甚至全盘皆输,美国航天局“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的失败,就是一个非常鲜明的例子,由于一小块脱落的泡沫导致了整个航天飞机的燃烧毁灭,还赔上7条宝贵的生命。

昨天看一节目,是采访广州一个靠养鳄鱼而成功鱼致富的商人。他从幼苗的抚养到最后的成活和繁殖再培育,经历了许多次的挫折和失败,然而他却始终保持着一份坚持的信念,最终走向成功。天气的突然聚冷,给鳄鱼的生长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他在河塘的周围燃起煤炭为鳄鱼度寒。数百吨的煤炭烧尽了,小鳄鱼依然没有躲过这场灾害,大片的鳄鱼冻死在河滩上,给他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在痛心的同时他没有慌乱,而是通过仔细分析和考察,发现了生活在深处河塘里的鳄鱼没有被冻死。原来水的。温度是从表面开始逐渐下降的,深度越深处相应的温度就会越高。因此冻死的那些都是生活在相对较浅的河塘里的。于是他请来大型的挖掘机作业,将所有的河塘都进行了深挖掘。到了鳄鱼的繁殖产蛋季节,有许多引进的优秀品种却没有产蛋,后来发现是由于饲料供给的良好,让它们长得过于肥胖而不产蛋。于是想出了每天减少一次食物供应量,并调整相应的设施让鳄鱼多运动,来帮助它们减肥而达到最终产蛋的效果。在每一次的困难面前,他都能做到细致分析检查,找出被自己忽视了的细节问题加以改正,来帮助自己跨越一个又一个的困难而到达成功的彼岸。

又比如,上海地铁一号线和二号线。德国工程师建造的一号线,在入口处都设计了三级台阶而出口处都有一个转弯。设计二号线的中国设计师就没有这样做,导致一下雨二号线就濒临被淹的危险。出口处加设的转弯减少了地铁内温度的流失,而达到节省能量的作用。中国设计师由于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问题,导致二号的运营成本远远高于一号线,至今尚未实现收支平衡。

老子说“天下大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精辟的告诉我们,从事任何工作都必须从简单处做起,从细微处入手。“一树一菩提,一沙一世界”生活的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

工作中我们应该不断地检验自己,锻炼自己。在明确了方向同时,抓住小的细节错误不放过,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路。正所谓“问题无大小,工作无小事”。当我们本着沉静稳重的态度,用扎实代替浮躁,认真细致用心的对待每一个环节里的工作,才能保证在工作中少出差错,不出差错。我们的仓库工作是和数字及数量打交道的,一个小数字的忽略,有可能导致几十,几百,甚至几千,几万元的缺失。因此认真,细致,用心,是我们必须具备的能力,义务,和责任。细节决定成败,成就一番大事离不开细节的力量。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认真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握好我们的这份小细节,东联这条大船才能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细节的力量读后感2

为了向全世界郑重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庆祝这个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的诞生,中共中央拟于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隆重举行开国大典。

中共中央对开国大典的筹备工作十分重视。1949年7月1日纪念党的第二十八个生日后,就成立了开国大典筹备委员会,周总理任主任,彭真、林伯渠、聂荣臻、李维汉任副主任。经过充分讨论研究,拟定开国大典由三大议程组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2)中国人民解放军阅兵式;(3)人民群众游行。

9月21日至30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的全过程自始至终充满了极其民主而和谐的气氛。从《共同纲领》、政府组成,到国名、国旗、国歌、国徽,无不是经过反复的讨论,按会议程序表决通过的。

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中原本提出的是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直到最后一天的讨论,清华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张奚若提出质疑。他和几位老先生都觉得这名字太长,不如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何况,“民主”一词democracy来自希腊文,原义与“人民”相同。于是,经过讨论和表决,终于采纳了这个提议,确定新中国的国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不能简称“中华民国”呢?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因为新政协筹备会第三小组在起草《共同纲领》时,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的表述方式。周总理对此作过解释,说主要是考虑到“中华民国”已经叫了38年,一下子取消,怕有人不能接受。对“中华民国”这一简称的使用,大家有不同看法。考虑到这个问题的敏感性,周总理和林伯渠极为慎重,联名设午宴邀请30位辛亥革命时期的前辈征求意见。这些都是追随过孙中山先生的老人。反复交换意见以后,大家终于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中华民国只能代表旧民主主义,二者不能混淆,因此不能用其作简称。

这样,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所有大会文件中,统统去掉了“(简称中华民国)”几个字。

细节的力量读后感3

在开国大典筹委会确定的三项议程中,无论哪一项,首要的问题都是选定场地。最初选择场地时,曾考虑到天安门广场和西苑机场两处。经过周密对比研究,最后选定了天安门广场。

天安门广场原本是皇家专用的一块禁地,是不许老百姓通过的。开国大典前的天安门广场,就是中华北门及其东西两道南北走向的红墙之间,直到金水桥前凹形的空场,其南北长百余米,东西宽七八十米,远没有现在这么宽大。

8月9日至14日,北平市举行第一届市民代表会议,会上作出整修天安门广场的决议。遵照这个决议,北平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制定了天安门广场整修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项:一是,整修广场场地供群众集会用;二是,修补东西长安街道路供游行的群众队伍和阅兵式军队通过用;三是,粉刷天安门城楼;四是,在天安门广场最适合的位置设计并修建与天安门城楼顶一样高的旗杆,供大典时升国旗用。四项任务中的第四项为重中之重。全部整修工程必须在9月完成。

整修天安门广场场地,主要是靠北平市各界群众义务劳动实现的。共青团北平市委筹委会和北平市学联,要求各校在9月10日星期六下午组织4300名学生到天安门广场义务劳动。消息在报上和各学校一公布,两天时间内,就有18000人报名。各校只好采取抽签办法决定谁能参加。9月10日15点,劳动开始。在广大学生的影响下,北平市各界群众纷纷来到广场,参加义务劳动,广场很快就旧貌换新颜了。

修建旗杆是整修广场工程四项任务中的重点,完全由专业人员承担。市建设局相关技术人员主持这项工程。当时提出要求:国旗自动升降,升旗时间要同国歌演奏时间相协调,国歌奏完,旗升到顶,并自动停止。原来,设想旗杆要与天安门城楼顶等高,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和时间紧迫,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作些变更。

技术人员到自来水公司选了四根直径不同的自来水用钢管,套起来焊接到一起,只能做到22.5米高,报经上级批准后,按这个修建。施工人员日夜加班,靠搭脚手架,把22.5米高的旗杆树起来,在底座上固定牢,同时安好了自动升降装置。在装上旗杆前,对这套装置进行了仔细认真的调试,基本做到了正常运行,时间上也符合要求。

为了能在天安门城楼上操纵升旗开关,他们又在修补天安门前东西长安街道路时,预埋了一根横穿马路的钢管,导线通过钢管横穿马路,沿金水桥越过金水河,从城楼东南角引到城楼中央,在那里接上一个开关按钮。经过多次试验,确认自动装置运行正常了,施工人员才撤除了旗杆四周的脚手架。

9月30日,在正式启用前,技术人员作最后一次试验。没想到的是,旗子升到顶了,马达还在转动,结果旗子绞到杆顶的滑轮里撕破了,卡在里面退不下来。这时,脚手架已经拆除,无法修理了。

这下,可急坏了大家,马上向建设局领导报告。很快,调来了组建不久的消防队。可消防队架起的云梯比旗杆顶还低好几米,根本够不着。这时,有人急中生智,提议找来两位善攀高、颇有些名气的搭彩棚的高手。他们到现场一看,二话没说,冒着危险从云梯爬过去,再攀到杆顶,把旗子从滑轮里取了下来。

技术人员又连夜进行多次试验,直到10月1日凌晨,终于有把握保证升降装置正常运行了。但是,他们还是怕“万一”再有意外。经报请大典指挥部批准,又准备了一套保障措施,即:开会时,让一个人守在旗杆下,万一再发生旗子升到顶自动装置不停的情况,便立即手动切断电源使升降装置停下来;另一个人守在天安门城楼安装开关电钮的三脚架边上,以便从技术上保障升旗顺利完成。

细节的力量读后感4

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开国大典,标志着伟大的中国革命的胜利,新的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为举世所瞩目是理所当然的。

为了这一盛典,各项准备工作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训练参加阅兵仪式的各兵种部队,准备好要放的礼炮、礼花,城楼和广场的会场布置,保证第一面五星红旗的顺利升起,以及组织30万群众参加有条不紊地参加庆祝,所有这些都自上而下层层有专人负责,而且不断检查。直到10月1日天蒙蒙亮时,周总理还亲自登上天安门城楼作最后的检查,然后又来到广场审视了整个布局。

这一天,天安门城楼上悬挂着八盏宫灯,八面巨大的红旗迎风飘扬,使古老的城楼焕发出媚人的青春。当时还没有电梯,登上城楼,得一步一步迈上那古老的台阶。每一个登上城楼的人,都是那么意气风发,心花怒放。

1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庆祝大会”正式开始。广场上军乐队奏起了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响彻云霄。毛主席按动电钮,升起了第一面国旗——五星红旗。与此同时,鸣礼炮二十八响。接着,毛主席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所有这一切,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现场直播传遍了神州大地。这还是新中国第一次进行这样的现场直播,担任播音的是当时最优秀的播音员齐越和丁一岚。如今,重放当年的录音,还能听到丁一岚那清脆悦耳的声音:“国旗已经上升到旗杆的顶尖,开始在人民首都的晴空迎风招展。她象征着中国的历史已经走入一个新的时代,我们的国旗——五星红旗将永远飘扬在人民祖国的大地上。”

细节的力量读后感5

密林般飘扬在高空的红旗,无数红色的五星灯、圆灯、各种兵器与镰刀斧头,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央人民政府万岁”、“毛主席万岁”的巨幅标语下标志出人们一致的强烈愿望:要巩固自己的祖国与人民政府。所以,在朱总司令检阅人民的海陆空军部队与这些部队在会场中心举行分列时,群众中涌起了同样狂热的欢呼。整整两个半钟头的检阅,许多人连坐也没坐一下。电影机、照相机、望远镜和几十万双眼睛,一直集中凝结在受检阅的部队身上,生怕看不清或漏过任何一个可以看得到的武器与战士。

人民的武装部队两个半小时的检阅,给予人民的是更加坚固的胜利信心。我国年轻的海军部队与空军部队,第一次公开地列队出现在人民领袖和广大人民的面前了。海军陆战队整齐的步伐、焕发的精神,使人坚信他们既然从无变成有,必将从小变成大。随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鼎盛,我们会建设起一支强大的海军。空军成列成队地飞过会场的上空,人丛中帽子飞舞起来,手巾挥舞起来,手里拿着的报纸和其他物件都飞舞起来。人们随着军乐队奏出的《解放军进行曲》的响亮节奏拍着手,合着拍子,发出这样那样的声音,几十万的脉搏同速地跳动。

步兵部队、炮兵部队、战车部队与骑兵部队以等距离、等速度整连整团整师地稳步行进,是检阅中历时最长的一段,一直顶到太阳西下。但是,人们不厌其多,不厌其久;人们互相询问着:“这是什么炮呀?”“这是什么人呀!”每个人都把别人当成全知者,想更多地得到对自己部队的知识。指挥台上久经战阵的军官们向身旁的非部队人员不断地解答着:“头两辆并排的小吉普车是指挥员和政委,后两辆是参谋长和政治主任,后面一辆是旗兵,这队野炮是日式九零野炮,能打三十华里,这是美国的十五生的'大榴弹炮,这是中型坦克,这是装甲车营,……”所有摩托车与战车、炮车……都是油漆了的,装了红星与八一字样,轮子一圈白,颜色壮美而一致。这是人民的战士们加意装饰了的。

往西长安街看,不知部队已走出多少里;往东长安街看,不知还有多少里长的部队准备走进会场来,人们越看越振奋,觉得自己祖国的武装力量已是如此地强大。骑兵部队的许多连队最后以极整齐的五马并跑经过主席台前时,激起多次的热烈鼓掌。不仅跑的齐,而且马的颜色也是以各个连队为单位,要白全白,要红全红。最后一队骑兵跑过去的时候,天安门紫壁上的太阳灯、各色灯光在黄昏里开始发亮,人丛里的灯笼火把都点着了火,全场一片火光红浪;爆花筒向高空成群成群地放出红色、绿色、雪白色火球,拉着无数美艳的火丝,回头下降,劈劈啪啪响成一片。东西长安街上夹道的人群,开始围观提灯游行的漫长行列,交互地喊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央人民政府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欢声。

历史,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细节的力量读后感6

1949年10月1日15点,毛主席以他那浓重的湖南口音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这声音传遍天涯海角,震撼神州大地。从此,一个崭新的时代就此拉开了序幕。李颖所著《细节的力量:新中国的伟大实践》讲述的就是从1949年10月1日这天起,新中国70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以独特视角深刻剖析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历尽千难万险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成功密码。

首先,《细节的力量:新中国的伟大实践》一书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反映新中国70年,特别是新时代的伟大成就。70年沧桑巨变,新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历史事件。但有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奋力前行,实现了从封闭落后迈向开放进步,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从积贫积弱迈向繁荣富强,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一个又一个伟大奇迹,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书中,作者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站在新时代的高度,着力打造一部政治站位高、质量过硬、经得起推敲的新中国史,特别注重反映新时代的历史。现在我们的党史课程中,内容重点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而该书重点再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很切合“新中国的伟大实践”的副书名,为大家今天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读本。

其次,《细节的力量:新中国的伟大实践》是一部通俗易懂的简明新中国史。当下的中国传媒流行的是“短平快”的传播方式,年轻人常用的微博、微信,采用的都是简短通俗、轻松易懂、图文并茂的传播手段。《细节的力量:新中国的伟大实践》一书将读者人群定位为普通党员群众,预期效果是让普通大众爱读、喜读,愿意翻、拿得起、看得进,这样才能取得传播正能量的实效。在此定位下,作者用精炼的语言将复杂的历史写出来,再配以图片说明,以“大事件”串联新中国历史,以鲜为人知的“小细节”解析中国共产党的成功之道。如开国大典,披露了新中国国名的讨论详情、广场旗杆修建的波折等;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白描式介绍了“两个思考的集体”的“应运而生”,以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后引发的激烈交锋;北京奥运,是“鸟巢”9万余观众为创造新的世界纪录的博尔特齐唱“祝你生日快乐”的震撼,是德国举重选手施泰纳眼含热泪把亡妻苏珊的照片和奥运金牌高高举起的感动,是美国花样游泳队在“水立方”入场时用英文打出“谢谢你,中国”巨大条幅的真诚。

再次,《细节的力量:新中国的伟大实践》一书精选大事要事,立足一手资料,注重综合平衡。该书精心选取对新中国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重要推动作用的45个“大事件”,避免了“文山会海”。在选题上考虑了全面性和平衡性,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队和国防、“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在每一个方面,选择最具特色、最富代表性的事件,以点带面。对跨时段较长的历史事件,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脱贫攻坚战”等,采取“瞻前顾后”、适当“打包”的方式,以便给读者一个整体的观感和纵向的了解。全书在梳理大量史料的基础上,重细节、重考证,在书中,能够看到大量当时的报纸报道、很多当事人的口述,书稿史实准确,表述生动,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人的斗志昂扬和智慧。

最后,《细节的力量:新中国的伟大实践》一书力图展现最新历史,采用最新数据。党史、新中国史主题出版物必须做到政治站位高,学术质量高,内容经得起推敲,采用的数据也要是权威的、最新的。在书中可以看到,作者尽量采用了可以拿到的最新数据,如《打铁必须自身硬》采用了20xx年6月30日中组部公布的最新全国党员人数和基层党组织数量;《“一带一路”》采用的是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求是》20xx年第9期发表文章中提到的最新权威统计,等等,为读者展现了最新历史。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作文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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