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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评语一句话精练100条

时间:2018-11-05 16:04

《水浒传》读后感1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主要讲得是惊心动魄的农民反抗封建王朝的斗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

足智多谋的吴用,救弱济贫的林冲,抱打不平的鲁智深,仗义耿直的李逵……都令我敬佩。

但其中我最喜欢武艺高强的武松,武松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景阳冈经常有老虎出没,危害百姓。一天夜晚,武松来到景岗山,喝了十几碗酒,只身上了景阳冈。过了一会儿,果然一只大老虎跳出来,武松看了,就与老虎打了起来,他抓住老虎的头,往黄泥坑里一按,举起铁锤般的拳头,使出平生力气打了六七十拳,老虎最终死了。武松这一壮举,显示出武松的英雄气概。

从武松打虎这个故事中,我感觉武松勇猛过人,他那敢于挑战,为民除害的精神,让人们永远记住他。

《水浒传》读后感2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水浒传上晁盖、宋江、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与我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

现在,就让我来简单为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书中主要讲了梁上泊好汉的故事,如武松打虎,真假黑旋风,大破连环马等。

在这边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协力破青州”。里面大概的内容是孔明和孔亮进攻青州,可是在战争中孔明被活抓了,孔亮见势不妙,就去找宋江帮忙,宋江答应出手相助,于是人马会合把青州围的水泄不通。青州知府非常害怕告诉了呼延灼,于是呼延灼领了人马,出城摆开阵势,但最终还是被活捉了,呼延灼见情况不妙就加入了梁上泊阵营,这段故事告诉了我们只有团结,才能成功。

在这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吴用先生,因为在梁上泊的很多战域中是靠他的足智多谋才打胜的,他就是个智多星。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也要广学知识做个有用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3

恍惚中,我看见一个壮汉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衣着像古人,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像是搞服装秀的。我问他是不是搞服装秀的,他没有回答。

突然,我听到一阵低吼,马上后退了几步,只见一只斑纹吊睛猛虎从树丛后面向那壮汉扑来!那壮汉立刻一闪,躲过这一扑。之后,那老虎往后一掀,掀起壮汉所在的大石头,尾巴一扫,仍然没有碰到那壮汉。紧接着,壮汉的铁棍向老虎打去,却打到了树上,断成两半。壮汉急了,直接骑到老虎背上,碗大的拳头像雨点一般落在老虎的头上、脸上,终于,老虎不动了。终于我认出他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武松!

武松从老虎背上下来,一脚把老虎路踢得眼睛、鼻子、嘴巴都流出血来,老虎再也动弹不得。之后,武松向我走来,目露凶光,我害怕地揉揉眼睛,眼前的武松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敞开的书——《水浒传》。

《水浒传》是明朝的施耐庵写的,讲的是北宋时期奸臣遍布,很多人遭受奸臣高俅的陷害,落草为寇,渐渐形成了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大聚义。但是,好景不长,这一群人被朝廷安排征战反贼方腊,纷纷战死沙场,只有二十五人活到了最后。

我觉得,北宋时期奸臣当道,英雄无用武之地,林冲武艺高强,人又谦和,却被高俅骗入白虎节堂,判了重罪。宋江酒后写了一首诗,黄文炳说它是反诗,于是宋江被打入死牢,梁山好汉把他救了出来。这些人都有相同怀才不遇的经历,才会一起落草为寇,而现在,只要有才华的人就会崭露头角,例如,心怀天下的可以当总统,喜欢天文的可以当天文学家,写作好的可以当作家……我们真是遇到了一个好时代!

《水浒传》既是好汉们的赞歌,也是好汉们的悲歌,为什么是赞歌呢,因为他们行侠仗义,兄弟情深。为什么是悲歌呢,因为他们一百零八人都以悲剧收场。我希望《水浒传》这样的故事不要在现实中发生。

《水浒传》读后感4

《水浒传》故事情节,事态的变化常常让人意想不到。认真品读《水浒传》,才能感受到梁山好汉的“忠孝义”。孝:梁山英雄身上不缺乏对父母的孝。

李逵思母心切,便回家背老母,没想到母亲却被老虎给吃了,李逵怒杀四虎。这是危险呀,是对母亲的孝给了他力量。还有当武松得知武大郎是被潘金莲毒害的,为了替哥哥报仇,于是就割下潘金莲的狗头,掏出其五脏六腑;杀了西门庆;获罪被流放孟州,也在所不惜。忠:他们有对国家社会忠心。宋江宁愿死也不愿意让李逵造反,李逵几次想起兵造反,都被他阻止了。宁可朝廷负他,他忠心不负朝廷。这“忠”还有林冲的妻子被高俅的儿子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义:为了朋友兄弟,赴汤蹈火,舍命相助、同生共死。何其伟大的“义”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于登天。而梁山好汉个个义胆包天。《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文学名著。

《水浒传》读后感5

我的《水浒传》已经变得皱巴巴的了,因为看的次数太多了。书里的故事,什么闹华山、曾头市、计赚卢俊义、大名府、李逵下山……个个都很精彩,更好看的是人物,有力大如牛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有为名除害的武松,醉打蒋门神;还有粗鲁的李逵,还当了官……数不胜数,他们都加入了梁山,当了好汉,每次看我都想进去和他们一起,除了奸臣,为名除害。我觉得武松打虎最精彩,武松喝了十八碗酒才上冈,还真有老虎,武松几下就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厉害,老虎被他打的只剩一口气了。水浒传真引人入胜,不过只有多读多看才能领悟到‘精髓’,不能只看故事,这样才能看到好汉们,嫉恶如仇的内心!

我喜欢史进,他武功很高,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我还崇拜他有个不普通的师父,很特别,他的师父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史进是个好心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很受启发。书中描写的是宋朝时期水泊梁山108位好汉的故事。很多英雄人物个性鲜明,讲情讲义,本领高强,英勇善战,让人印像太深刻了,比如林冲、鲁智深、武松等。

林冲本领高强,是当朝八十万大军的总教头,但受尽了小人高太慰的陷害,开始虽忍辱负重,但最终还是反了朝庭上梁山当了好汉。

花和尚鲁智深力大无比,能图手拔起高大的杨柳树,感觉他很粗鲁,但他可是个粗中有细,足智多谋的人。当街打死了坏人郑关西,说人家是装死,不紧不慢的扬场而去,化解了自己当街被抓送官的危机。可见他遇事多么的从容镇定,换作一般人早吓死了。

还有打虎英雄武松,真是胆大包天,一人上了景阳岗,遭遇了大老虎,他奋力搏击,赤手空拳把吃了很多人的大老虎打死了,替当地老百姓除了一大害。

小说中英雄人物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也很多,总体来说,告诉我们为人处事要善恶分明,有情有义,做个有血有肉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7

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个个是英雄,个个是好汉,个个充满义气,他们的情谊,是谁也不能拆散、分裂的。这就是施耐庵写的《水浒传》。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写了腐败的官吏们欺压百姓,人民叫苦不迭,以宋江等人为首的一百零八的好汉齐聚梁山泊,拯救百姓,消灭叛军,但最后被小人谋害的故事。这本书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他们有的神机妙算、智慧超群,有的攻无不克、鲁莽冲动,有的仗义疏财、公平公正,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特点——讲义气。

他们的一起可不像我们,有时候兄弟作业不会做,第一时间帮忙,而梁山泊的好汉们之间的义气,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帮助兄弟。例如宋江被打入死牢,在执行死刑那天,李逵手持双斧杀了数十人,把宋江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自己却受了伤。还有一次宋江被清风寨正知寨刘高逮住了,当时身为副知寨的花容不顾生命和官职,救了宋江。

《水浒传》中能学习的有很多,机智勇敢、忠心耿耿、知错就改等等。可我认为,最要学的,是梁山好汉的那种义气。我们不需要想梁山好汉那样为兄弟、朋友付出生命,也无需在考试时给别人抄答案,我们只要在别人有困难、需要帮忙时帮助他,讲义气这件事其实很小,例如在同学生病时,帮他送去作业;朋友碰到了难题,为他耐心讲解;下雨时,有人没带伞,和他一起用伞……

不止梁山好汉,“义”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也很常见,抗日期间,我们中国出了多少讲义气胜过生命的子女呀!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掩护大部队转移,英勇跳崖;杨靖宇,孤身战斗,忍着饥饿,顶着寒风,最终牺牲,敌人剖开他的胃,发现他的胃被饿得变形,里面只有棉絮和草根;赵一曼,忍受酷刑,坚决不出卖组织。这是多么令人惊叹的义气呀!

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后代,我们是炎黄的子孙,我们要继承上一代这种讲义气的精神。《水浒传》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记录梁山好汉的义气传,希望我们能把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水浒传》读后感8

一个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英雄;一个见义勇为、打抱不平的好汉;一个力大无穷的勇人……鲁智深就是一个这样的人!看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我才真正的领略到这位英雄的侠肝义胆!

他是经略府的提辖官。官虽不大,可人却长得壮实、魁梧!他生得身长八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头裹芝麻罗万字顶头巾,脑后两个太原府纽丝金环,上穿一领鹦哥绿丝战袍,腰系一条文武双股鸦青绦,足穿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这几句话,就把这位大英雄的形象描写的栩栩如生!

他爱替人打抱不平。正如书中那样:他因为看不惯镇关西对待金家父女的无礼,便故意去他的肉铺刁难,后来又因镇关西的一次顶嘴从而引发了两人的“战争”。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充分表现了他见义勇为、嫉恶如仇的人品!第一、二拳也许是因为他实在看不过去镇关西欺负人的表现,所以这两拳纯粹是为了金家父女和那些受过镇关西欺负的人打抱不平;可第三拳就完全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感爆发了!

因为他的三拳打死了镇关西——郑屠。因为要逃命,所以剃发为僧。可他却不守寺中规矩,一心向往寺外的安宁生活,所以依然私底下背着长老喝得酩酊大醉。因受不了寺内的吃斋念佛而偷偷跑下山去——大口喝酒吃肉!这充分说明了他向往自由,向往山下自由生活的心!

因不守寺规,而被长老罚看守果园。又结识了一群小泼皮。因为野餐碰上乌鸦,泼皮们正准备搬梯上树掏鸟蛋,忽见鲁智深两手抱树,把柳树连根拔起!这不得不说明他力大神勇!

做朋友最重要的就是一个“义”字,自从林冲吃了官司,他就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林冲会经过野猪林,后来又帮助林冲安然无恙的被押送到地方!这不正说明了他为朋友两肋插刀吗?

鲁智深的品质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水浒传》读后感9

这个下午,太阳惶惶的,风掀开踱着暖橘色的窗帘的一角,在不经意间惊扰了婆娑的树叶,我仰起头,只感到欣欣的辉光里流淌着低缓的弦歌;我沉浸在《水浒传》营造的权谋世界里,随着发展,仿佛我也是书里的一部分。

《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和它的缘分跨越了十多年,它伴随着我一路成长,给我了很多感悟。

在我幼儿时,每天晚上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水浒传》的故事。那是我一天最期待的时刻。我穿着睡衣,躺在床上,伴着昏黄慵懒的床头灯,嗅着妈妈头发茉莉花淡淡的味道,听着妈妈柔柔的语调中演绎的一个又个曲折离奇的故事。我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我的面部表情随着故事情节不断变化着。

听到宋江怒杀阎婆惜,便连连叫好;可后来他畏罪潜逃途中还组织清风寨人马打青州、杀死百姓无数、以毒计逼迫秦明反叛,又组织大批人马逼上梁山,便觉得是个市侩性子。

那时候读水浒传,不过是如同跟着主人公打怪升级一般的故事,甚是有趣,在我小小的心灵里种下一颗嫉恶如仇的种子,培养了对文学的兴趣。但是没有细读,遂当坊间传说一笑置之。

在上小学时,读到了《水浒传》里的精彩章节“宋公明私放晁天王”:晁盖打劫了生辰纲以后,官府四处捉拿嫌犯,白胜由于撑不过受刑而供出了晁盖等人,官府准备立刻去捉拿晁盖,宋江得知后,及时报告给晁盖,晁盖才得以做好准备,逃脱官府的缉捕。

那时候粗略一读,觉得他十分得讲义气,果然是仗义疏财的典范,便添了一点好感。自那之后我才悟到了《水浒传》的精彩之处:领略到了人物形象的生动迷人。

比如在那时候眼里的宋江就是一个济弱扶贫的英雄。我暗暗对他的讲义气的性格而心生向往。

与此同时我在读《水浒传》的同时也产生了疑惑:为何在武松在同等待遇之下,会选择投奔宋江麾下;宋江与卢俊义生来敌对,而又为何倏地交好?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转眼间上了初一,而《水浒传》成了必读书目,必须细细品味。这时候随着阅历的丰富,对原著中的宋代末年的风土人情、工具器皿有了浓厚的兴趣,这些收获都不是儿时能领悟的,我想这也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奥妙之处。

比如我在读《水浒传》的过程中又产生了几点疑惑:明明宋江一开始心怀起义的抱负,后来却轻易地被招安;晁盖临终时为何弃宋江这种谋略人士,反而想扶卢俊义为大当家?

这一系列的疑问迫使我从书中得到了一个与童年英雄形象截然不同的一个结论:骨子里他却是个自我评价极高、极为高傲的人。逢人便拜只是他以退为进的权谋之术,与兄弟结义同上梁山,其目的不过是只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先聚集自己的精兵强将,再依靠他们为朝廷效忠。宋江对于其目标的坚持,是一以贯之的,一直都没有动摇过。这一点可从“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里体现。

所以晁盖不愿选宋江当下一任大当家,很可惜的是他的兄弟们终负了他的心愿。

在这段时期,我眼中的《水浒传》是变成了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里面有很多内容都影射了社会现实,讽刺了朝廷统治。《水浒传》在初中的时候给我带来最大的影响就是让我具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夜幕降临,整个天空像蒙了-层轻薄的黑纱,万物在这样的夜色下有了一种朦胧美。透过窗子,看见小区外的饭馆儿里拥挤着熙熙攘攘的人,谈论着俗世的家长里短,过着烟火气的生活。我静静地合上书,伸展下脊背。把《水浒传》放回书架,感慨着:书,常读常新。不同时候读,会读出不同的内容。

水浒,悲剧的开始与结束,却洋溢着那个时代的一腔热血,是千百年来不灭的灵魂,代代相传,如果可以,我也想做那一百单八将之一……

《水浒传》读后感10

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也成了莎士比亚一句家喻户晓的名句。读书,就像每天吃饭一样重要,那么,我现在给你推荐一本好书吧!

我读过的书并不少,但是对于元末明初作家施耐庵所描写的一部关于官迫民的小说《水浒传》尤其欣赏。这是一部章回小说,写的是以宋江为主的一百零八为英雄好汉奋力抵抗官压迫人民的一场运动,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

文中着力描写了林冲,武松,鲁智深等角色,作者写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写了一百零八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感觉比《荡寇志》好看多了。很喜欢文中性格鲜明的人物,看着简单粗暴的鲁智深,正直的武松以及活跃的时迁……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武松,从故事中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勇敢,正直,爱憎分明,敢作敢当,有恩必报的人。在文中还有很多像武松一样品质的人,他们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水浒传》,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像宋江一样助人为乐讲义气,还要学习梁上英雄们惩恶扬善的精神。

怎么样?听完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了解这本书呢?

《水浒传》读后感11

今天,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有很多比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小李广花荣、智多星吴用、还有公孙策。

我十分佩服里面的小李广花荣,他箭法是一级的棒,几乎是百发百中,我要能有这样的本领那就好了啊,还有豹子头林冲他的枪法很厉害,宋江他为人善良帮助平民百姓,除掉恶官,吴用他才华智商很高,计策多多,所以才得到了智多星的号称,公孙策精通法术,打过了许多会法术的恶霸。水浒传真是太精彩了,有梁山伯108英雄好汉为民除害,为百姓造福,各个武艺高强,里面有潘金莲和西门庆害死了武大郎,武二郎——武松,杀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为武大郎报了仇。我也不多说了,要想更加了解108位英雄好汉,你也来看一看《水浒传》吧!

《水浒传》读后感12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又被我看完了一遍。这回我慢慢地读,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及时雨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鲁莽粗野的李逵,这厮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分青红皂白,总是说骂打在一块儿,结果还差点不是傻笑就是大笑,可是他却又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这一点尤其佩服。

试想,假如让他们来到我们身边,相信没有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么魁梧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那就是他在那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点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都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少不更事的时候,经常肆无忌惮的到邻居家吃东西,没有礼节,没有拘束,仅有欢乐。邻居家的小弟弟此刻此刻和我的感情和原先一样好。只可是由于我们家搬家了,所以此刻中间那对于小弟弟来说很长的路,就像一条河,让我和原先的邻居的感情隔在了河的两岸。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地少了一份爱,一份极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只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到木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却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13

这个疫情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主要讲述的是宋朝年间,一心想被朝廷招揽的宋江带领着其他107个梁山好汉先征田虎、再征王庆,后征方天定,虽然取得胜利却损失惨重,最终皇帝给他们封官进爵,但是因为宦官奸臣当道,他们下毒害死卢俊义,宋江、李逵也惨遭毒手,好汉们有的辞官回乡,有的甚至自杀身亡,结局惨淡!

里面人物形象众多,每一个好汉都是“义”字当头,侠肝义胆。里面有神箭手花荣、足智多谋的吴用、飞石打人的张清、擅长水性的张顺、擅用钩镰枪的徐宁、打虎英雄武松……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公孙胜,因为他会法术,金木水火土五行均是他所擅长的。他有一次与乔道清斗法,乔道清擅长水性,与五行均擅长的公孙胜相差甚远,最终公孙胜毫无悬念地取得胜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受到做人要讲义气,但是我并不认同宋江的做法,因为朝廷奸臣宦官当道,一心想要投靠这个腐败的朝廷,导致兄弟们死的死,伤的伤,归山的归山,终归是白忙活一场,还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他的方向出了问题,所以我们在选择目标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确,正确的目标才能引导我们做正确的事情。

《水浒传》读后感14

一页页发黄的纸,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记录了大宋王朝时期宋江一伙的故事!

在一百单八个好汉当中,我喜欢李逵的耿直、入云龙公孙胜的神通广大、宋江的仁义、小李广华荣的神箭,还有义勇的大刀关胜、飞檐走壁时迁、托塔天王晁……但我最爱他们的精神--忠义。

国家有难的时候他们冰释前嫌、不顾一切地冲在前线。在征服河北田虎的战争中,李逵、鲁智深众人被乔道清抓获后。乔道清试图将他们劝降,但他们誓死不从!这就是一条热血好汉对国家的“忠”。兄弟有难时,不惜一切解救兄弟。朱仝义释宋公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就是情如股肱的兄弟之间的“义”。梁山好汉用行动证明,他们顶得起“忠义”二字!

梁山好汉还有另一种品质:打抱不平。虽然他们经历了炮弹,箭矢,也被奸官、污吏的暗算过,但怎么也打消不了那一颗赤子之心。鲁智深为金翠莲父女打抱不平,李逵听说宋江夺了刘太公的女儿,一气之下回到山寨砍断杏黄旗...因为他们对处于水深火热的普通百姓有一种亲近、怜悯的心情,他们为全天下的百姓打抱不平!

《水浒传》中的好汉们虽然到后来结果不同,但他们的心相同,都有一种情怀,一种忠义情怀!

《水浒传》读后感15

暑假里老师布置我们必须读完三本书,其中一篇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以前我看过四大名著的《三国演义》、《西游记》,我最讨厌看《红楼梦》,总觉得这是女孩看的,也不太喜欢看《水浒传》,总觉得里面的人物都是一些草莽之辈。经过了半个暑假,我终于把《水浒传》啃完了,好辛苦!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令我的看法有了一个大改观。《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他们却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如今的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出一种正义感,面对不良现象要勇于站出来指出。还有,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其实我们如今的社会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16

《水浒传》是靠搜集了北宋末期以及时雨—宋江为首的108大将受官府所逼,都被逼上梁山,成为梁山的108大将,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

这本书写的特别好,好在哪呢?这本书写了许许多多那些胸怀大志却被官府所逼的人,“人生是不公平的,凭什么官府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我们却只能被他们冷嘲热讽,我要上梁山,去做一个拥有自己命运的人。”

这本书还有一个好,性格好,每个人物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性格,比如说:李逵,特别好战,宋江,特别沉稳,武松,特别勇敢,林冲:嫉恶如仇,充满了正义感。每个人的外貌都描写的栩栩如生,让人看了心里就能浮现出他们的身影。这些人物的奇可不止这么一点点儿,梁山有108大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绰号,“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每个人的绰号都代表着自己的个性,梁山的108好汉,都是被官府所逼的走投无路才聚集在一起的。

作者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说明那个朝代的黑暗,官府们只想着权势,几乎都没有人性了。

好了,听了我说这么多,那就快点去阅读吧!它比你想象的更精彩。

《水浒传》读后感17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最好的诠释。

《水浒传》是一本好书,它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它深刻地反映出哪里有欺压哪里就会有反抗。

《水浒传》读后感18

《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结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义”字当头;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义”字当头。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水浒传》英雄中:李逵。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李逵这一角色的刻画,长相黝黑粗鲁,小名铁牛,江湖人称“黑旋风”,排梁山英雄第二十二位,是梁山步军第五位头领。宋江被发配江州,吴用写信让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宗照应。李逵这时正是戴宗手下做看守的一名小兵,就和宋江认识。

戴宗传梁山假书被识破,和宋江两人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率先挥动一双板斧打去,逢人便杀,勇猛无比。上梁山后,思母心切,就回沂州接老母,翻越沂岭时老母被老虎吃了,李逵生气杀了四虎。招安时,李逵不愿受招安,大闹东京城,扯了皇帝诏书,要杀钦差,还砍倒梁山泊杏黄旗,要反攻到东京,为宋江夺皇帝位子,多次被宋江制止。

李逵受招安后被封为镇江润州都统制。宋江饮高俅送来的毒酒中毒后,想到自己死后李逵肯定要聚众造反,怕坏了梁山泊的忠义名声,便让李逵也喝了毒酒一块儿被毒死了

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虽然已经没有了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水浒传》读后感19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并且有很大成就的长篇小说。在中国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它的作者分别是施耐淹和罗贯中。

这洪太尉独自一个,行了一回,盘坡转径,揽葛攀藤,大约走了数十个山头,三二多里路,脚酸腿软,正走不动,口里不说,心里却在想道:“我是朝廷贵官公子,在京师时重茵而卧,列鼎而食,何来穿草鞋,走这般山路!只他天师在那里,却叫下官受这般苦!”又过了一会,只见山凹里起一阵风,风过处,想那松树背后奔雷也似吼一声,扑地跳出一个吊睛白额锦毛大虫来,只见大虫望着洪太尉左盘右旋咆哮了一回,就往山下跑去了,这时洪太尉叫到:“皇帝御限,差俺来那里,叫我受这般惊恐!”当我看完这一回的时候,我感觉到洪太尉的性格,就在这一段被作者表达的如此完美,洪太尉他的性格暴躁,没有耐心。

在我看来没有耐心是成不了事的,反而还会惹祸,在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耐心和平静。耐心会让人觉得你这个人十分地会去包容别人,体谅别人!平静会让人觉的你是一个镇静的人,在最慌乱的时候不会慌忙,是一个让人感觉很有安全感的人。反而洪太尉在这个故事中给人的感觉恰恰相反。

读了水浒传第一回我明白了,做人千万不要急切,太过于急切反而无事可成!

《水浒传》读后感20

《水浒传》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吸引我急不可待地去探寻、汲取、欣赏、感悟他的魅力。

听爸爸说,初次与《水浒传》见面,我只有九个多月,我和他可以说不打不相识,一见面就狂啃狂撕,那“吱~吱~吱”的撕纸声,逗着我笑个不停,只要一看到《水浒传》,我更哭闹着啃撕,非把他五马分尸不可,爸爸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把《水浒传》藏了起来,不让我们见面了。

直到我5岁时,看见爸爸在闲暇之余手不离《水浒传》,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便缠着爸爸讲《水浒传》。“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那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降伏了我,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捧着《水浒传》要求家人读给我听,为了练武松的铁砂掌,我每天跑去米缸里猛戳小手,指头戳破了直流血,爸爸只好把《水浒传》又藏了起来,不让我们见面。

今年的暑期,我在家中的书柜里发现了他,打开《水浒传》,一百零八个好汉各具特色,栩栩如生,看看李逵的外貌描写:“不搽煤墨浑身黑,似着朱砂两眼红。力如牛猛坚如铁,撼地摇天黑旋风。”一个凶神恶煞般的黑大汉已经站立在我眼前,再看看公孙胜:头绾两枚胡松双丫髻,身穿一领巴山短褐袍,腰系杂色彩丝绦,背上纹古铜剑。白肉鞋衬着多耳麻鞋,绵囊手拿着鳖壳扇子。八字眉,一双杏子眼;四方口,一部络腮胡。精彩的人物描写增添许多神韵,更让我回味无穷,只要一看《水浒传》,更忘了时间、忘了吃饭、忘了睡觉……

《水浒传》穿越漫漫的历史长河,至今依旧闪耀着光芒,这就《水浒传》神奇所在。

《水浒传》读后感21

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奸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秽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水浒传》读后感22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童回小说。里面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比如武松、宋江、卢俊义、吴用、关胜……他们都有自己绰号,例如双枪将董平、赤发鬼刘唐、黑旋风李逵、九纹龙史进、船火儿张横……

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黑旋风沂岭山杀四虎》这篇文章。

黑旋风李逵和母亲回转梁山,走了许久,母亲口渴了,要李逵打点儿水喝。李逵安顿好母亲后,去庙里找了个香炉,洗干净,打了水,回去,一看,惊讶了;看见一团血。还有几只骨头,他拿着刀,来到一个洞口,看见几只老虎,正在吃母亲的肉,李逵大怒,一下子杀死了那几只老虎,两只大虎出来,看见李逵,急忙扑了上去,搏斗了几回合,李逵又杀死了两只大虎,为母亲报了仇。我觉的李逵是一位孝顺的人,虽然他杀人不眨眼,但他有一颗孝心。

知识无止尽,探索无修止。让我们一起去读更多的书,充满更多的知识,用心去感受书中每一位人物。

《水浒传》读后感23

天下(事)莫易于说鬼,而莫难于说虎。无他,鬼无伦次,虎有性情也。说鬼到说不来处,可以意为补接;若说虎到说不来时,真是大段着力不得。所以《水浒》一书,断不肯以一字犯着鬼怪,而写虎则不惟一篇而已,至于再,至于三。盖亦易能之事薄之不为,而难能之事便乐此不疲也。

写虎能写活虎,写活虎能写其搏人,写虎搏人又能写其三搏不中。此皆是异样过人笔力。

吾尝论世人才不才之相去,真非十里、二十里之可计。即如写虎要写活虎,写活虎要写正搏人时,此即聚千人,运千心,伸千手,执千笔,而无一字是虎,则亦终无一字是虎也。独今耐庵乃以一人,一心,一手,一笔,而盈尺之幅,费墨无多,不惟写一虎,兼又写一人,不惟双写一虎一人,且又夹写许多风沙树石,而人是神人,虎是怒虎,风沙树石是真正虎林。此虽令我读之,尚犹目眩心乱,安望令我作之耶!

读打虎一篇,而叹人是神人,虎是怒虎,固已妙不容说矣。乃其尤妙者,则又如读庙门榜文后,欲待转身回来一段:风过虎来时,叫声“阿呀”,翻下青石来一段;大虫第一扑,从半空里撺将下来时,被那一惊,酒都做冷汗出了一段;寻思要拖死虎下去,原来使尽气力,手脚都苏软了,正提不动一段;青石上又坐半歇一段;天色看看黑了,惟恐再跳一只出来,且挣扎下冈子去一段;下冈子走不到半路,枯草丛中钻出两只大虫,叫声“阿呀,今番罢了”一段。皆是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遂与后来沂岭杀虎一篇,更无一笔相犯也。

但是我却和金圣叹有不同的看法。

金圣叹的这篇颂扬文字,把施耐庵吹得太响、捧得太高了,不但言过其实,而且逻辑混乱。他说:世界上的事情,最容易说的就是鬼,最难说的就是虎。因为鬼谁也没见过,可以信口开河,而老虎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有其突出的性格形状,不能瞎说。所以《水浒传》中从来不写鬼,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写打虎(武松打虎、李逵杀虎、解珍解宝捕虎)。而且三次打虎,各有特色,都不雷同。

其实,这是偷换了大前提的诡辩术。你想啊,鬼虽然谁也没见过,难道老虎就是人人都看见过的么?宋元时代,老百姓还没有动物园可进,除了猎人和偶然遇见老虎伤人的旁观者、幸存者,谁又能看见活老虎吃活人呢?那时候,就是做成标本的死老虎,也不是人人都能够看见的。尽管施耐庵先生曾经在杭州当官,后来终生定居苏北,我估计他很可能连标本也没看见过,更不用说是活老虎吃活人了。

我小时候听老师说:施耐庵写武松打虎,是先请一个画家画一只老虎,挂在墙上,天天琢磨老虎吃人的神态,所以写得这样生动。这话我就不相信。画家如果没有看见过老虎吃人,能画得活龙活现么?就算他看见过老虎吃人,也画出来了,但那既不是动画,更不是电影,施耐庵看见的,依旧是静态的死老虎。

这种凭想象画出来的死老虎,和凭想象画出来的鬼怪有什么不一样?施耐庵既然没见过老虎怎样吃人,凭想象写的老虎抓人,还不是根据主观想象和感受写的?这和凭想象描写妖魔鬼怪有什么不一样?再说了,他这样说,不是分明贬低了专写妖魔鬼怪的吴承恩么?

《水浒传》读后感24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智深。他在整本书中是一个富有正义感、勇猛,却有些莽撞粗鲁的形象。

鲁智深在渭州的一个小酒楼内与朋友饮酒聊天。突然听到有人在哭泣,闻声走过去。原来是一对父女正在哭泣,赶忙上前询问。一个叫镇关西郑大官人欺负了他们。一打听,他是一个卖肉屠夫。鲁提辖怎能袖手旁观呢?

只见花和尚“按”“踢”“踏”“提”一阵乱打,竟然把镇关西打死了!他当时都没有考虑后果就打上去,我觉得他这件事办的比较鲁莽。他大大小小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发生这种事情后对他自己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身为提辖,他并没有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义气行事。这样就不利于官府来管理老百姓。从大的方面来说,他没有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从小的方面来说,他没有对自己负责。他是否考虑过杀了人,进了监狱,自己的将来怎么办?我认为他的做法不够成熟,有些欠妥。

他应该利用自己的职权、运用法律来维护金翠莲父女。

鲁智深身上有许多特征,有优点也有缺点。书中还有许多和他有关的故事,都十分丰富精彩。情节一波三折,刻画人物惟妙惟肖,拿起书你一定会爱不释手。读完后你一定会收获不少,快去读一读吧!

《水浒传》读后感25

这几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这是一本有趣的书,讲述了梁山好汉怎样走到一起,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度过了多少春秋,又怎样与腐败无能的官府周旋,最后归顺了朝廷,有为朝廷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却被奸臣杀害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时林冲被发配沧州,差点被两个衙役结果了性命,最后多亏鲁智深一路跟踪,拔刀相助,救出林冲。本以为很平安,可奸臣又让林冲看管沧州城外的山神庙,陆虞侯等也暗自跟踪过来。在山神庙,当时天下着大雪,刮着大风,林冲要去买酒,保暖身体,回来的路上,偶尔听见陆虞侯和富安设计圈套害自己,最终林冲被逼杀他们。

读完《水浒传》,令人回味无穷!

《水浒传》读后感26

快乐的暑假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里,我最大的收获是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读完了。

在《水浒传》中共有108位了不起的英雄好汉,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令人热血沸腾的传奇故事。其中有三拳打死镇关西的鲁智深、打虎英雄武松、黑旋风李逵、浪里白条张顺……

可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智深。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鲁智深不光有一身好武艺,还有遇到不平事就拔刀相助的英雄豪气。在《水浒传》第二回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中,鲁智深为搭救软弱无助的金家父女,一个人来到镇关西郑屠的肉铺里。鲁智深先是戏耍了郑屠一番,最后三拳将欺负金家父女的镇关西郑屠打死,从此踏上了一条打抱不平的侠义之路。

我十分喜欢读《水浒传》,因为它让我认识了许多名扬四海的英雄豪杰。

《水浒传》读后感27

《水浒传》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武松打虎》。

《武松打虎》讲的是:武松在景阳冈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之后,不听别人的劝告,还是上了景阳冈,在景阳冈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打老虎,大老虎想吃了武松,武松就用自己的铁拳头打死了老虎,为民除害。

在《水浒传》中描写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喜欢武松,武松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他敢不听别人的劝告,一个人独自上景阳冈是因为他有勇敢的性格和过人的本领,所谓艺高人胆大。在景阳冈上,他独自一人用自己的拳头打死一只老虎,这也能说明,他是一个力大无比,武艺高强的人,这更说明艺高人胆大。要是换了别人,别说打老虎了,老虎没吃他,他自己可能先被老虎吓死了。

艺高人胆大。一个人要想成功,要想做出一番大事,首先要用高超的本领。比如说,高空王子阿迪力,可以在几十米高的高空中走钢绳,还能在钢绳上做出倒立、劈叉、倒行等高难度的动作,他有那样的胆识,也是因为他从小就连就了高空行走的本事。

《武松打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艺高人胆大。

《水浒传》读后感28

自从《水浒传》问世以来,一直对宋江的评价褒贬不一。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的个四分五裂,这不免使人为他们鸣不平。在批判宋王朝腐败的同时,许多人也将矛头直指宋江——这个梁山泊的领军人物。他是《水浒传》中最复杂的人物形象,也是最经得起琢磨的一个人物形象。他是阴险奸诈,还是忠义两全?是道貌岸然,还是江湖好汉?

大学问家金圣叹对宋江贬得非常厉害,他说宋江这个人是“下下”。就是“定考下下”,下等里边的下等。当然我们评价人物不能只顾自己的好恶。我们可以从小说中对宋江的描写来加以分析。大家知道,《水浒传》里边的每一个英雄好汉,基本上只有一个绰号。宋江却有四个绰号,而他每一个绰号,都表现了他在这个方面的特点,也表现出了这个人物的复杂性。一个是黑宋江,因为他长得面黑,身体比较矮,这是就他的形体来讲的。孝义黑三郎主要是就他的家庭伦理道德来讲的。第18回就说他“于家大孝”,对待自己家里的父母亲的一个态度,突出的是“孝”。第二个绰号是及时雨,第18回也有介绍。说他仗义疏财,喜欢扶人之困,喜欢救济别人,所以就好像需要雨的时候,雨就下来了。所以就把他比喻成及时雨,第三个绰号就是呼保义。保义郎是宋代武官的名字,宋江以“自呼保义”来表示谦虚,意思是说,自己是最低等的人这是一种解释。另外一种解释呢,说保,就是保持的保,义就是忠义的义,保持忠义,呼,大家都那样叫他。那么“呼保义”这个词,大概就是说呼保义这个词实际上讲的是宋江对待国家的态度,对待朝廷的态度,对待皇帝的态度。

另外一点,我们应该如何评价宋江这个人的一生?大家的看法也不一样,一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水浒传》第18回宋江刚出场的时候,就对他有一个全面的介绍。他是世代务农,世世代代种地,守一些田园过活。自幼攻读经史,受到传统的文化教养。更主要的一点,就是他所从事的职业。他在县衙里边当一个押司。所以从他的家境出身以及所受的文化教养和所从事的职业,我们可以判断,他的家境出身使他有一定的正义感,他的职业养成他处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的习惯,也培养了他喜欢玩弄权术的手段。实际上“权术”这个词,我觉得它仅仅是处理问题的一个手段,喜欢玩弄权术,并不见得这个人就很坏。它不是他一个品格的表现,而是他一个处理问题的一个手段。

那么第二,宋江到底是仗义的英雄?还是国家的忠臣?我们可以从他上梁山之前和上梁山之后的几件事来分析一下。上梁山之前,他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并且为了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来说,我们可以说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义军的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

所以说无论我们以怎样的主观情感对宋江或褒或贬,或爱或恨,说他是打着仁义旗号的机会主义者,动机不纯的义军首领,出卖梁山投靠朝廷的投降派,还是具有革命者气质的农民领袖,都不能否认他是中国古典文学人物画廊里一个成功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读后感29

《水浒传》又名《忠义水浒传》由元末明初的著名文学家施耐庵创作,是我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

《水浒传》是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泊聚义的故事,展示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从觉醒到反抗的战斗过程,梁山泊里的108位好汉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真英雄真好汉啊!

书中塑造了众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小李广”花荣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吴用,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汴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10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真是让人佩服不已。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书中的108位好汉都有自己的特点,也有自己的缺点。在读的过程中,我常常想,要是我也有他们的优点,那该多好啊,当然我也要反思我有没有他们的陋习……

合上这本书,我仿佛来到了梁山泊,亲眼见到了众多英雄好汉……

《水浒传》读后感30

我利用这个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座巍然屹立的丰碑,又似世界文学宝库我国文学史上一颗夺目的明珠。

我读这本书之前看见有许许多多的人在买。《水浒传》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以及失败的整个过程,展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歌颂起义军英勇的反抗精神和梁山好汉行侠仗义的人格魅力。这里有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许多栩栩如生人格。梁山一共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好汉们像分布各地的河流回归大海一样,从各个地方奔向梁山泊,梁山义军也逐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在众多好汉中,武松是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醉打蒋门神”……都是来来回回写武松的。

现在,看了我的介绍,相信也一定喜欢上了这本书吧,找机会看一看吧!

《水浒传》读后感31

最近几天,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出名著作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以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笔者是施耐庵,元朝末期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他创编的《水浒传》则更是众所周知、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1部以反映农民举事为体裁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发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殷勤地咏赞了农民的革命斗争。它不止描写了一个个恶贯满盈,欺负压迫老百姓的害对人民犯下罪行的人,同时也描写了一个个劫富挤贫、冒险行动的好汉,它们被那一些大体积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圣上、高官显宦,下至恶棍地主、衙役鹰犬,逼得没有办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抵抗的.道路。经过阅览《水浒传》不止让我对封建社会形态有了更实质的理解,并且还让我知道得清楚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它们是多么让人心里向往啊!它们就好比刘备、诸葛亮、关羽、孙悟空……普通,是永恒生存在许多人心里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读后感32

这些天,我终于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有了深深的感受。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宋代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又接受招安的故事。书中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塑造了李逵、武松、鲁智深等108位英雄人物形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字就是——忠、义。

忠,就是对人民和国家很忠心。宋江不仅对梁山事业很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他大破辽兵,为国出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忠,也许大多数人都能做到,可义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水浒传》中的108个好汉却都做到了义,他们可以为别人上刀山、下火海,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住别人的生命都不以为然。而我们现在,谁又能做到以命换命呢?

记得鲁智深看到金氏父女受到欺负时,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说有些鲁莽,但这种为素不相识的人打抱不平的义气实在让人佩服。

《水浒传》里的108位好汉虽然是虚构的,但他们的忠心和正义将永远使我念念不忘。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故事,也爱故事中的英雄人物,但我更爱他们身上的忠义精神。以后,我也要像故事中的108位好汉一样,做到忠和义。

《水浒传》读后感33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知道了里面讲述了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他们从到受到朝廷招见,再到破辽兵,遭到谋害,从此失败的英雄故事。读完这本书,给我脑海里留下了两个字:忠,义。

忠是指好汉们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等尽心尽力。宋江在利诱,迫害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其中有一个例子:林冲被逼上梁山后,他的妻子对高俅之子的屈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就是忠。我们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做到了忠,但是,但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义。其中这个义字,包括了很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皆为兄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两面插刀,就只为了义,他们为人民除暴安良,消灭恶派也为一个义。由此可见,一个义,是先要有忠在会有义,况且要达到义有时要用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帮老人过马路几乎人人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义,可以想象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的人,就是一个高尚品德的人。古往今来有许多英雄好汉,舍生取义,舍己为人。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正义他们可以不顾生命,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消失,奋斗的激情已经被摧毁,只是他性格被一些丑恶的东西消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过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就是义。

一个人,必须要忠义相间,这才能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水浒传》读后感34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也是中国最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和施耐庵。它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故事,成功的塑造了一批聚集江湖、行侠万里的绿林好汉形象。一百零八位好汉,性格迥然不同。李逵的粗鲁莽撞,鲁达的粗中有细,武松的勇猛利落,林冲的忍让,宋江的谦恭。这本书还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与社会景观。

读了这本书,我很有感触,这真是一部历史巨作,不愧为四大名著,作者把文章里的人物写的写得惟妙惟肖,很生动,一共写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通过一些事情体现出那些好汉的性格特点。在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晁盖,因为他在被毒箭射中的一瞬间,还不停嘱咐宋江管好梁山,他很有英雄气节。而最可以令我们学习的是英雄们的忍让、勇敢、谦恭与智慧。我认为它成为四大名著的一项理由是把每个人物的相貌、性格与特点写得很真实。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故事里的英雄豪杰!

《水浒传》读后感35

是夜,灯火星星,思绪缥缈......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来的太晚的话,不那么痛快。

读书,亦是如此。

那是少年,意气飞扬,初读水浒,只觉穿越千年:铁马金戈、战火纷纷。那里,有可以实现的满腔抱复,有压不弯的傲骨;酒,痛快地喝,马,肆意地骑;风里、雨里、阳光里,皆是义气......

那时读水浒,李逵的孝是孝,鲁智深的痛快是痛快,林冲的武艺是武艺......现在重新捧起书,重走那条儿时走过的路,一切面目全非,李逵的孝不是孝,鲁智深的痛快不是痛快,林冲的武艺不是武艺......曾经的一切恍如雾里看花,看得那么不真切、那么不真实。

曾钦慕于那句“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何等的侠义、爽快,但现在看来如果生死之交可以这么轻易得赋予一碗薄酒,那么这生死怕是轻于鸿毛。

曾经钦佩林冲,那与洪教头一棒令人热血,但这么热血的人却是为了丢在地上的几两银子耍起武艺。“柴进心中只要林冲把出本事来,故意将银子丢在地下。”林教头不在顾忌,打断了洪教头的腿。呜呼,大丈夫如是,悲哉!

曾经钦慕于鲁智深给金家父女的五两银子,像鲁智深一样轻蔑于李忠的几钱碎银子,却忘却了那对于一个街头卖狗皮膏药的人来说,是不小的一笔积蓄。

曾经我也瞧不起李忠。那个不起眼的李忠,泯没于众人中,整本书属于他的笔墨也就几笔寥寥,一个卖狗皮膏药的,一个武艺不起眼的汉子。但就是这么一个平凡的人,因为和史进、石秀、陈达、杨春、薛永几个兄弟一起,宁愿被庞万春一伙乱箭射死也不会逃跑;即使一天收入微薄,也能把那点点血汗给那些需要帮助的手。拥有巨大财富的拿出一两千可能不是难事,但对于一个路边摆摊的这就是义气。不必对一个拼尽全力的苛责,“贵人多忘事”,那“不贵”的人,摸爬滚打的辛酸苦楚只有自己知道。我们大多都是没有本事、都是“不贵”的人,但这不会妨碍我们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好人。

也曾经叹服于李逵之孝,慕他富贵时不忘母,赞他背母百里路,怜他失声哭母。如今看来,当时的我也仅仅浮于表面。在那个昏暗的时代,彼带来万贯家财,亦可招致祸患,许多东西都曲笔写了,真正要表达的往往要拨开层层雾去看。且看李逵何时起意接母上山,实在宋江几人都接父母享受天伦之后,那时孝开始变质了。再看他还未创出天地时,在家乡出过祸事,是哥哥代他受罚,上梁山后也未记起这位兄长,都道长兄如父,一个不顾念手足之情的人谈笑未免太可笑。背母上梁山途中,母亲渴得想喝水,李逵只是让她忍着,这是自私。最可笑的是发现母亲被老虎咬死之后,李逵杀虎后找了寺庙竟是一夜好眠,第二日,呜呜大哭,埋葬母亲。如王路所言:“江湖好汉也是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任何一个深爱母亲的人,母亲死去后怎会好眠,又怎么忍心让母亲尸骨暴露于山野之中?这孝,荒诞至极。

这些“曾经”,在夜里飘飞,漆黑的夜深沉的像层雾,看不清,看不透......但那些走过的路,那些思索,那些遇到的人和事,足以成为星火,让我们得以透过雾,渐渐看清雾一样的人、雾一样的事......

心存曲直,胸有丘壑,眼观山海。

《水浒传》读后感36

这一章是说“病关索”杨雄与“拼命三郎”石秀的故事。引出这个故事的人是戴宗,而戴宗的出现是他奉命来寻找久不归梁山的公孙胜。

公孙胜不回梁山的原因只有公孙胜知道。

戴宗奉命寻找公孙胜,最终是没有找到,但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是这样,在途中,戴宗被一个人认了出来,这人是“锦豹子”杨林。杨林是个绿林中人,在江湖上乱,结识了公孙胜,公孙胜便给他指了一条活路,讲了许多梁山故事,要他投靠梁山。今日碰到戴宗,便认了出来,杨林就这样随了心愿。

通过杨林,戴宗又认识了饮马川的三个匪首,“铁面孔目”裴宣、“火眼狻猊”邓飞和“玉幡竿”孟康。戴宗又失时机的为梁山做了广告,为这三人入伙梁山做了铺垫。这是第二件。

戴宗、杨林离开饮马川,到蓟州城去找公孙胜,没有找着公孙胜,却见到了一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病关索”杨雄是蓟州两院押狱,是戴宗的同行,所不同的是他还是个行刑的刽子手。杨雄刚行完刑,得了许多彩头,遇着当地一霸“踢杀羊”张保,正带着一伙人拦住他,要劫财物。

这时,一个卖柴的大汉,打跑了张保这伙人,为杨雄解了围。

《水浒传》读后感37

水浒传第一回说的是“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史进也就是其中的九纹龙,这《水浒传》中第一位出场的好汉一出场便在舞刀弄枪,并且绣了一身的刺青,看见人客时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是什么人?敢来笑话我的本事?俺拜过了七八个师父,我不信还不如你!你敢和我比一比么?”就单单看这几行字,不论是动作、外貌还是语言都表现出他的自信、粗野和无礼。但比试过后,史进认赌服输,对王教头的礼让表现出对其的敬佩和拜师学艺的诚意。其前后态度的差异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又说明了史进虽然粗野,但做事爽快利落,绝对不会不痛不痒。

看过第一回后,我感觉其实《水浒传》也不像别人口中说的如此沉闷枯燥,故事的因果关系很明显,环环紧扣的情节令我相当感兴趣。《水浒传》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人们品味的小说!

《水浒传》读后感38

他们,有过梦想;他们,有过势力;他们,曾经更是离那个梦想是那么近,可最终却也难免化作了一百零八朵流行,划过历史的夜空。

当年,统治昏暗,为了一个英勇反抗的共同目标,他们走到了一起,势力也无可避免地十分壮大。在这个队伍中,曾经有过仗义疏财的“小旋风”,也有过箭无虚发的“小李广”;有过神机妙算的“智多星”,也有过那个敢爱敢恨、心粗胆大、率直忠诚的“黑旋风”。他们替天行道、匡扶正义,可在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之下,又能如何?想当年,一百零八位兄弟响亮的呼声震彻山谷,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反帝的旗帜、揭开了战斗的序幕。可最终,“招安”就那样无情地让起义走向了失败,也把英雄好汉一个个地引进了坟墓:毒酒、水银、上吊绳,就是这些沾上了罪恶气息的杀人工具,让一百零八位好汉生离死别;出家、隐退、迫害,让“替天行道”从此销声匿迹。他们的豪情与义气,也终于成为了一曲悲歌。

看到了这样的故事,任何人都难免心头一震,我也不例外。

他们替天行道,团结一心,可终究也难逃失败的命运,不是他们没有好的将领,相反地,他们有;难道是有叛徒?不。那就是他们懒惰了,安于现状?也不是。很大的程度上,梁山里的“招安”思想带领着他们走向了失败。出于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及对自身出路的绝望,众好汉聚义梁山。然而他们的“革命目的”并不明确。他们的起义宗旨也只不过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等最初级的反抗思想。由于农民阶级小生产者的意识和自身文化水平的低下,使得他们不能够形成一种“合力”。他们既不知道“跟谁走”,也不知道“怎样走”,这就使得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地主阶级能够“趁虚而入”,占据起义军的领导地位,并将他们一步步地带向了“招安”的不归路。

当时社会宣扬“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宋江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宋江还是郓城押司的时候,其父便苦劝他不要与梁山草寇来往,好好为官,处人头地以便光宗耀祖,宋江也答应了。如果不是因为阎婆惜命案,他根本不会投奔梁山。他一直称北宋的皇帝为“圣上”,可见在封建观念中的“天子”在他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俅到来他亲自下山迎接并在谈判中保护其不被梁山好汉追杀,以致气死林冲。他一直认为走与统治者的合作才是“正道”他鄙视自己和兄弟们“落草为寇”。最终为维护“兄弟们的名声”将苦心经营的水泊梁山交给朝廷,这便是他招安的源头之由,这也预示着起义的不战而败。

从梁山起义的失败就可以看出:思想,是具有着巨大力量的。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何尝不能用好的思想来改变自己?思想,可以导致巨大的灾难,如果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那也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完全有能力用积极的思想改变自己。

我相信,当一个人有了一个正确的思想目标并为之奋斗时,那他就会不可阻挡。思想的力量,让他学会了刻苦、坚韧、拥有了智慧与勇气。思想可以让他丢弃掉那个颓废的自我,让他不可避免地崛起。看看古今中外,思想催人成功的例子还少吗?俄国的彼得大帝有着发展革新的思想,俄国也就顺理成章的发展飞速,看看现在雄踞亚欧大陆的俄罗斯,谁能不说这里彼得大帝为这里做出了多少的丰功伟业?美国国父华盛顿,他的反抗殖民统治的思想引导了一代美国人的顽强抗争,而这种思想带来的变化不也是被世人看到了吗——美国如今的强大有目共睹;而我们的祖国,自古就有自强不息的民族思想精神,这种精神让我们历经沧桑而不衰,备经磨难而更强;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思想下,中国傲立在地球的东方。关羽的忠义思想,让他成为了千秋忠义的化身;岳飞的抗击思想,使他成为了一代英雄。思想的力量,可见一斑。既然是这样,我们何尝不能给予自己一种巨大的思想力量?

愿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用思想“控制”自己。

《水浒传》读后感39

前些天,我读了《水浒传》,水泊梁山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那一百零八将栩栩如生的性格长久的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冲,最可怜的就是宋江。

林冲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忍;二是狠。高衙内欺辱他的妻子,他忍了;诱他进白虎堂,判他去充军,他忍了;解差用开水烫他,甚至要杀他,他忍了;从八十万禁军教头到看守草料场,他忍了。他忍,是因为他对朝廷还存有幻想。当到了“风雪山神庙”时,幻想破灭了,他忍无可忍了,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六个人。投奔梁山,王伦不肯收留,他忍了,寄人篱下,当晁盖上山时,他又忍无可忍了,杀了王伦,体现了一个“狠”字。

在说宋江,他从来就是脚踩两只船,对朝廷充满幻想,总以“给兄弟们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聚义厅变成忠义堂,人人得而诛之奸臣高俅倒成了座上客,导致林冲气的吐血,他接受招安的日子,也是林冲吐血身亡的日子。接着,他又征讨同样是起义军的方腊,结果兄弟们是死的死、亡的亡。最后朝廷对他还是不放心,赐他自尽,他临死还带上李逵。可谓可怜、可悲,令人心生厌恶。因此,我喜欢豪爽、仗义、百折不回的武松、鲁达,以及对朝廷彻底死心的林冲。讨厌和宋江一路货色的吴用,卢俊义。

总之,我喜欢着本书,那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人将伴我同行,这就是我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受!

《水浒传》读后感40

外国有外国的名著,中国也有中国的名著。在我们中国有很多关于历史的名著,有: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水浒传······在这个酷热的暑假,看完了水浒传。这篇小说里景岗山打虎这则故事是我最喜欢,是讲武松要赶回清河县去见他哥哥,到阳谷县地面遇到一家“三碗不过岗”的酒店,到酒楼里喝完了酒,听说景阳冈老虎伤人,武松借着酒力把老虎打死了。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

《水浒传》读后感41

在温暖的书房里,我捧着《水浒传》看得津津有味,感受着梁山好汉的豪情义气,想象着那些威风凛凛、重义气的英雄、大侠们。

北宋年间,奸臣当道,民不聊生,许多英雄好汉不堪欺凌,奋起反抗,有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武松醉打蒋门神等充满英雄气概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的片段,鲁智深慷慨解囊,给父女俩一些盘缠让他们回家,并找镇关西理论失手将其打死,从中我能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正直、善良、爱打抱不平的人。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一百零八将齐聚梁山,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梁山好汉们接受朝廷招安,平西辽、征方腊。令人痛心的是,最后一百零八将死的死、走的走,而宋江、卢俊义、李逵等人最终也没有逃脱奸臣高俅、杨戬等人的的毒手,惨死在奸臣手中。

书中还有生动感人的细节值得我们学习,如李逵杀虎救母,李逵本想接母亲过去享福,途中母亲却被老虎吞食。李逵只能将失母之痛忍在心中,含泪杀虎,“自古道:云生从龙,风生从虎,那一阵风起处,星月光辉之下大吼一声,忽地跳出一只吊睛白额虎来,但见:一声吼叫轰霹雳,两眼圆睁闪电光。”李逵“趁着那大虫的势力,手起一刀,正中那大虫颌下”。这些描写生动体现了李逵“手执钢刀探虎穴,心如烈火报冤仇”的心情。

读到最后,我不禁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的结局而痛心,念英雄好汉气概,恨奸臣当道阴谋。梁山好汉为人仗义、豪爽,为穷苦百姓着想,他们的英雄事迹流传至今,家喻户晓。我不迷恋小鲜肉,我不追捧大明星,梁山好汉已经成为我心中的英雄,他们令我敬佩。

《水浒传》读后感42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本书主要写了梁山一百零八将好汉豪情壮义的故事。

《水浒传》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蔡京等一批像吸血鬼一样的统治者,具有反抗精神的黑旋风李逵,性格刚烈的武松,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等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武松。武松到了一个“三碗不过岗”的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当他付完钱要往岗上去的时候,店小二拦住他并好心告诉他岗上有一只老虎,武松并不听他的话,硬要往岗上走,当他走到了一个庙门时,看到了告示,上面还盖着红色大印,这才信那岗上真有虎,可回去又怕有失自己的颜面,便继续向上走。他的酒力发作,看到一块大青石,刚一躺下,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只老虎,武松想着着急也不是个办法,只好硬碰硬了。老虎张着饥饿的大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使出捉捕猎物的那三招:一扑、一掀、一剪。而武松却是机灵的躲过去了,老虎转过身来,武松拿起梢棒,猛地劈了下去,只听一声巨响,一棵枯树被劈断了,没想到老虎没打到,梢棒却断了,老虎凶性发起来,看着又饥饿又凶猛的老虎,我不禁为武松担忧,没想到武松大显身手,打死了老虎。

读完《武松打虎》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我们躲不过它,就要勇敢的去面对它。

《水浒传》读后感43

《水浒传》宋江是一个备受江湖好汉推崇的大哥,他走到哪里几乎都受到跪拜。的确,如武松所说:江湖上都道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做事有头有尾,有始有终。

确实,武松和宋江在柴进府相识后,宋江将出些银两,与武松做衣裳。而柴进知道,那里肯要他坏钱,自取出一箱段匹绸绢,做了三人的称体衣裳。而武松在宋江每日带挈他一处饮酒相陪,心情好了许多。

后来武松要去看望哥哥,柴进取出些金银送与武松,武松谢了柴进,缚了包裹,拴了梢棒要行,柴进又治酒食送路。武松穿了一领新衲红绸袄,戴着个白范阳毡笠儿,背上包裹,提了杆棒,相辞了便行。宋江道:“弟兄之情,贤弟少等一等。”回到自己房内,取了些银两,赶出到庄门前来,说道:“我送兄弟一程。”宋江和兄弟宋清两个送武松,待他辞了柴大官人,宋江也道:“大官人,暂别了便来。”

三个离了柴进东庄,行了五七里路,武松作别道:“尊兄,远了,请回。柴大官人必然专望。”宋江道:“何妨再送几步。”路上说下闲话,不觉又过了三二里。武松挽住宋江说道:“尊兄不必远送,常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宋江指着道:“容我再行几步。兀那官道上有个小酒店,我们吃三锺了作别。”三个来到酒店里,宋江上首坐了,武松倚了梢棒,下席坐了,宋清横头坐定。便叫酒保打酒来,且买些盘馔果品菜蔬之类,都搬来摆在桌子上。三个人饮了几杯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收放缠袋里。宋江取些碎银子,还了酒钱,武松拿了梢棒,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行不到五里路头,只见柴大官人骑着马,背后牵着两匹空马来接。宋江望见了大喜,一同上马回庄上来。下了马,请入后堂饮酒。宋江弟兄两个,自此只在柴大官人庄上。

这里宋江对待落难的武松帮助真是非常及时,当时武松在柴进庄上因为武松的性情刚烈让柴进有了怠慢,是宋江的到来给病中的武松送来温暖,后来在与宋江相处了日子里,柴进也对武松好了许多。等武松离开柴府时,宋江送了又送,这让武松甘心结拜义结金兰,真是情真意切及时雨宋公明!

《水浒传》读后感44

读了《水浒传》后,使我了解到水浒传里面有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都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英雄好汉。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但他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在我们和平年代社会中,有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事,比如,在公交车上,有一位老爷爷没有座位,这时,你可以让老爷爷坐。当在马路边上看见有位盲人要过马路时,我们可以扶他过马路。还有是同学之间可以互相帮助,这虽然是很平常的事,但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质。

读了《水浒传》后,那些英雄事迹深深地进入我的脑海,让我学习到很多知识。

《水浒传》读后感45

因为我很喜欢武侠打斗一类的书,在电视上看了几集水浒传,感觉很有意思,就买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

在还没开始看的时候,听别人说过水浒传,在一百零八将中,最让我佩服的是宋江,因为他不仅是老大,而且为人仗义,在兄弟们需要他的时候,总能及时赶到,并且心地善良,不管他认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他都会出手帮忙。

在读完水浒传之后,我感到很痛惜,因为宋江总想招安,虽然他是想让兄弟们生活的更好,远离和官府打打杀杀,并且可以精忠报国,但是皇上却是在利用宋江他们,并不相信他们,让宋江一行人去把各地区的农民起义全部消灭,在这个过程中,梁山好汉死的死,伤的伤,燕青和武松不愿再过这样的生活,离开了剩余的兄弟们。最后原来的一百零八个人中,只有二十七个人存活,回到了皇宫。

读完以后,我对宋江的喜欢从此破灭,如果他一心不想着招安,而是和其他的起义军一起起义,那结局还会是这么的凄惨吗?不会。让我对宋江好感全无的主要原因是,他用毒酒把对自己最忠心,最热爱的弟弟给毒死了,虽然他这样是为了怕他弟弟在自己被陷害死以后为他报仇而名誉受损,但也不能应此毒死他弟弟。所以,宋江的行为让我对他好感全无。

《水浒传》读后感46

读了《水浒传》已经七年过去了,当时的感觉现在还能说出来,就是一种痛快的感觉,是指前半部,人物:鲁智深,这个人疾恶如仇,自身又武艺高强,打死镇关西之前是提辖,后来他打死人,他的生活就是跟着感觉走了,就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当时连续很多天晚上读这本书,感觉生活中的那些烦心的琐事在心里的份量都减轻了。

当然书中的故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基本上没有可比性,比如说: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有家庭生活,有数的几个,比如说宋江、杨雄,都是老婆出轨,而宋与杨也由此成了杀人犯,亡命江湖,所以说书中的人物虽然看起来活得潇洒,实际上是以背叛整个社会体系作为代价的。

前半部读起来很过瘾的,给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怎么说呢?还是叫人勇敢,像鲁达那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那个时代总体还是鼓励这种行为和精神的,像鲁达、武松、杨志,都是杀了人,最后鲁达亡命天涯,根本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武松与杨志虽然被判了刑,最后都没有丢掉性命,尤其是杨志,甚至在服刑时还受到重用。

《水浒传》读后感47

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爷爷经常给我讲里面的故事,自己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末年政府衰败,皇帝无能、奸臣泛滥,由许多民间好汉和宋朝将领组成一支起义军,在梁山上聚义,渐渐壮大。最后被招安,虽立下汗马功劳,但还是被奸臣所害。

我为梁山好汉感到惋惜,尽管他们一直替天行道,辅佐朝廷。可是天子无能,听信奸臣,始终蒙在鼓里,让梁山好汉全军覆没。

我认为,群龙无首是不行的,但这个“主”必须得优秀。怎么才算优秀呢?并不是谁说的话都听,而是有自己的主见,有真才实学,爱惜人才。我认为宋江做到了,但是宋徽宗却差得远,因此北宋很快就灭亡了。

“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是有道理的。看了《水浒传》,我也有一种想大干一场的感觉。但我的真才实学还不够,因此要努力学习长知识,将来干出一番事业!

《水浒传》读后感48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以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生动描绘出一百零八个好汉,非常值得一读。

在这本书里,像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都人如其名,心怀正义,常常劫富济贫。书中的描写生动细致,每个人都个性鲜明,善、忠、谋、勇都清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一下子让我和这些好汉成了好朋友。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正义、勇敢、阴险和狡猾,并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在这么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了。

《拳打镇关西》讲的是鲁达在喝酒时,听到一个女子在哭泣,询问后得知郑屠仗势欺人,心中火冒三丈,三拳打死了他。文中想象力丰富,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就像是在旁边围观的其中一人一样。就拿第一拳来说吧,“只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一边,却便似开了个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起都淌出去。”单单这一段描写,鲁达的武艺高强、冲动便一下子跃然纸上,打出的鲜血,经这么一描写,也生动传神,好像真的各有味道似的。加上整篇描写,显现出了他正义的为人,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武松景阳冈打猛虎》也很引人入胜,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喝醉了酒,上山时遇到了猛虎。那老虎又饥又渴,又是抽又是扑,虽没打中武松,但武松的哨棒却在乱斗中打在树干上,断了。武松跳到它身后,抓住它头顶的皮,一顿乱打,打了五六十拳,老虎眼里、嘴里、鼻里、耳里都留着鲜血。武松杀死了老虎,成了打虎英雄。全文反差很大,一连串的动作很传神,武松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冷静地将自己化被动为主动,最终杀死老虎的精神也很值得学习。

《水浒传》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看完后,我真想成为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

《水浒传》读后感49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经久不息的阅读,终将施耐庵的水浒传读完了,深受古典名著的熏陶,使我步入古典文学的殿堂。

其实对《水浒传》中的不少故事我们早就知道,如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山东快书《武松打虎》,俗话说得好: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作者有超群的塑造人物的能力,把人物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鲁迅曾也说过,《水浒》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的。施耐庵的祖籍苏州,后来迁居苏北兴化白驹镇,是一名元末明初的杰出文学家。元至顺年间,他考中进士,在浙江杭州做了两年官,又因为看不惯官场的黑暗政治,不愿对当道权贵逢迎拍马,因此弃官回乡,从事论著。

王伦,这个人物,作者对于他的描写不多,不过两三回,连外貌和例来的附诗也没有,可他却是让我最有感触的人物。王伦,人送外号白衣秀士,一听就是花拳绣腿,文武不精。王伦还妒才、自私,见有人来,只会说山寨太小,房舍不够啦,小地方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他说来说去就是要你走。记得林冲进寨时,他就万般阻挡,万般暗示,最后还要林冲讨个投名状,实在是小心眼,没有绿林好汉的豪爽。当日林冲杀了他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不容人,这让我不胜感慨:有容人之量的人,方可成就大事。

在这点上,我觉得汉代刘邦最为出色。老刘自个儿啥都不行,但人家有优点,不耻下问。他没办法时,他旁边就会有一大群谋士上来说这说那,给他出上一大堆的主意,而他也能择其善者,从善如流。不会因为自己不行就妒忌别人。所以张良啊,陈平啊,萧何啊,韩信啊……那一时期最优秀的人才都乐意聚集在他身边,为他所用。可项羽就不同了,14岁就可举起一口大鼎,“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武艺超群,够厉害的吧。但到了最后怎么样,还是兵败垓下,自刎乌江,被无才的刘邦夺了霸业。这其中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刘邦有容人之量,项羽却刚愎自用,不能识人容人,最后连唯一的谋士范增也被赶跑了。

再看看王伦,这王伦的身上可就连“刚愎自用”都用不上了,文才武略样样疏。你说你没本事吧其实不要紧,刘邦不也啥都不会吗,宋江不也文不如人武不精吗,得会容人啊!守着偌大的山寨,自己无能还容不下人,这不输定了吗?最后被杀,真是咎由自取呀。

所以任何时代要想有所成就,不仅要自己有才,更是要能容别人的才,会用别人的才。因为海纳百川,有容则大!

《水浒传》读后感50

最近我在读《水浒传》,里面的108位英雄人物个个侠肝义胆,伸张正义。看的我是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打虎英雄武松,善良隐忍的豹子头林冲,孝顺直爽的黑旋风李逵,聪明机灵的浪子燕青……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力大无穷,勇猛无比,更是有一股嫉恶如仇的豪气。为了帮助可怜无助的金家父女,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三拳打死一条恶霸之犬。硬是给正义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人顿觉畅快淋漓!

只见鲁智深只身一人前往镇关西的肉铺,一会儿让他切瘦肉,一会儿让他切肥肉,着实狠狠地耍了他一番。让人看了心中舒畅!活该!你这个镇关西!镇关西终于被激怒了,与鲁智深打了起来,他一条小小的恶霸之犬哪是鲁智深的对手?鲁智深的第一拳已经让他头晕目眩,第二拳就开始求求饶,第三拳就已经一命呜呼。自知打死人的鲁智深毫无后悔之意,勇往直前,一路正义,走上梁山。

以后,我也要做像鲁智深一样正义的人!当然,老师父母都教育我不要打架,我会用自己正确的方式伸张正义!我似乎看见碧血丹心,侠肝义胆的我,在向我招手!

导语:写

"历史故事与人生哲理"短文20篇作文素材

砖儿何厚,瓦儿何薄

马德

林冲被高太尉陷害刺配沧州。在野猪林,董超和薛霸受陆虞侯的指使,要趁机结果了林冲的性命。就在薛霸举起水火棍,往林冲的脑袋劈下来的刹那,松树背后突然雷鸣似地喊了一声,一条禅杖飞了过来。随后,花和尚鲁智深便跳将出来,吓得董薛二人大气不敢出。鲁智深扯出戒刀,割断捆绑林冲的绳子之后,开口便是一句:“兄弟,洒家忧得你好苦。”

从世俗的层面讲,鲁智深根本犯不上冒死去救林冲。因为,他们不过是几面之缘。第一次见面,是鲁智深在大相国寺为一伙泼皮无赖们耍禅杖,被墙外的林冲看见,他不由得赞了一句:“端的使得好!”再后来,就是鲁智深陪着林冲喝过几回闷酒。也就是说,他们之间除了英雄间的惺惺相惜,根本谈不上交情。

倒是陆虞侯这厮,怎么也让人想不到他会害了林冲。他俩是什么交情呢?富安第一次向高衙内介绍时说:“陆虞侯陆谦,他和林冲最好。”那么,林冲怎么评价他们的关系呢?火烧草料场后,林冲一脚踏住陆虞侯的胸脯,一手拔出刀来,搁在他的脸上,骂道:“奸贼,我自幼与你相交,今日倒来害我!”你瞧瞧,原来,这陆虞侯打小就跟林冲好得一塌糊涂。

——最好的哥儿们,下了最狠的毒手。

再说说卢俊义。他被吴用诓骗到梁山,小住了一阵子。回来后,就被梁中书抓进了大牢。

管牢的节级(牢头)是一个叫蔡福的人,在打过卢俊义三十杀威棒之后,准备回家一趟。他刚出门,墙下转过一个人来,手里提着个饭罐,面带忧容,蔡福认得是浪子燕青。蔡福问:“燕小乙哥,你做什么?”燕青跪下,眼里噙着泪花,说:“节级哥哥,我家主人卢员外吃屈官司,这是小人在城外讨得半罐子饭,烦请节级哥哥做个方便,送饭与他吃。”

其时,卢俊义已众叛亲离。管家李固在官府那里告了他,说他投奔了梁山,不但趁机吞了他的万贯家产,而且还跟他的娘子贾氏做成了一路——也就是说,媳妇也背叛了他。唯有燕青不肯与他们“同流合污”,结果被赶了出来,流落街头,成了乞丐。

然而,在卢俊义人生最恓惶的时候,只有这个乞丐还想着他。

若论李固和燕青,卢俊义都有恩于他们。李固原本是东京人氏,来大名府投奔人不着,差点冻死,正是卢员外救了他。燕青呢,自幼父母双亡,是卢员外把他养大。当然了,卢俊义对李固最厚,让他当了整个大家族的总管。

所以,卢俊义从梁山回来的路上,当燕青把李固和他媳妇促成苟且一事讲出来后,卢俊义是一百个不相信。他“一脚踢倒燕青”,说“李固有几颗头,也不敢做恁般勾当”。

然而,人生常常开人生观的玩笑。你相信谁,有时候,最后就要害在谁手里。这还不算完,李固生怕卢俊义不死,先是买通了蔡福,希望在牢里就把卢俊义给结果了。事情没有成功,见卢俊义要刺配到沙门岛,李固又买通董超薛霸,希望在押解的路上杀了卢俊义。

如出一辙的是,还是在一处树林里,薛霸举起水火棍,往卢员外的脑门上就劈下来。就在这时,一支快箭射来,正中薛霸心窝,接着,又一支箭,射中了董超的脖项,要了两个贼差人的性命。你道救了卢俊义的是谁?又是燕青。卢俊义睁开眼,看到燕青之后说:“小乙(燕青),莫不是魂魄与你相见么?”一声“小乙”,泪如雨下。曾经前呼后拥声名显赫于河北大名府的大财主卢员外,到最后,身边冷清得,只剩下燕青燕小乙一个人了。

这个世界,最照得见冷暖的是人心。你得势的时候,哗啦啦身边聚着一帮人,你失势了之后,那些平素阿谀奉承嘘寒问暖的人,一下子便作鸟兽散。甚至,有的还要在你的身上踹上一脚。那个最亲近的人,你本以为最可靠,结果就是这个人靠不住。相反,那个离你远远的,平时有一搭无一搭的人,却在最关键的时候帮了你。

砖儿何厚,瓦儿何薄?问世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扑朔迷离的人心,不到落魄处,真是看不清。问题是,等你看透了看清了,当好人坏人水落石出,当人性美丑尘埃落定,你的人生已经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

为别人的过错道歉

清风慕竹

晏婴是春秋时著名政治家,可他在齐景公即位之初,并没有得到重用,只是派他去治理东阿。虽然来到的只是一个小地方,但晏婴很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工作起来十分卖力,起早贪黑,一干就是三年。没想到,有一天,齐景公突然召他入朝,拿出一大堆举报信,责备他说:“你看,我几乎天天接到反映你胡作非为的信,你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晏婴没有为自己辩解,上前谢罪说:“臣已经知道自己的过错了,请再给臣一次机会,让臣重新治理东阿,三年后臣保证让您听到赞誉的话。”

晏婴的态度让齐景公很满意,于是同意给他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三年之后,齐景公再次召见了晏婴,这回他的脸上布满了笑容,高兴地说:“我现在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对你的赞扬之声,知错能改,不失良臣。”说完,下令重赏晏婴。

然而,晏婴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奖赏。齐景公很奇怪,问他说:“有过则罚,有功则赏,奖赏是你应得的,为什么不肯接受呢?”

晏婴回答说:“臣三年前治理东阿,尽心竭力,秉公办事,得罪了许多达官贵人。这些反对臣的人一齐散布臣的谣言,大王听后自然对臣不满意。而后三年,臣便反其道而行之,那些原来说臣坏话的人,自然开始夸奖臣了。臣以为,前三年治理东阿,大王本应奖励臣,反而要惩罚臣;后三年大王应惩罚臣,结果却要奖励臣,所以臣实在不敢接受。”

齐景公一听,恍然大悟,知道是自己错怪了晏婴。晏婴进谏的方式,更让齐景公感叹,于是他把晏婴留在身边,用之为相,齐国由此大治。

北宋熙宁年间,名臣范仲淹的儿子范尧夫任职庆州(今甘肃庆阳)。

有一天,范尧夫坐轿在街上行走时,突然几个遭押解的囚犯拦轿喊冤,他很奇怪,就把他们带到了衙门。细问之下才知道,这几个都是羌人,曾在环州(今甘肃庆阳环县)种古手下做事,种古有违法之事,他们几个是知情人,为了避罪,种古来了个先下手为强,将他们以强盗罪名逮捕,判决后流放南方。

照理说范尧夫犯不上蹚这浑水,一来环州并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内,二来种古是名将种世衡的儿子,种世衡是他父亲范仲淹的老部下,两家可谓世交。然而正直的他还是向朝廷检举了此事。

种古闻讯大怒,立刻也举报范尧夫未经中央批准,私自开仓放粮,收买人心。果然,皇帝亲自下诏,派出御史坐镇宁州(今甘肃庆阳宁县),调查审理他们各自的问题。案子很快就审清,种古以诬陷罪流放远方,但范尧夫也遭到贬职,调往偏僻的地方。

范尧夫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登上宰相之位。因为有过去的梁子,人们都以为种古倒霉的日子到了,可令人们想不到的是,范尧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荐种古为永兴军路钤辖,并任隰州(今山西隰县)知州。

面对人们质疑的眼光,范纯仁解释说:“种古天性不错,当初他应当以他父亲的军功授官,他却推让给了弟弟,有‘小隐君’之称。种古也很有军事才能,在抵御羌族入侵中立有战功。他虽然犯过错误,但不能一棍子打死,应该给他改过的机会。至于他与我个人的恩怨,我时常反省自己,先辈与种氏上世有很深的情谊,如今引起种氏子孙讼告,是因为我不肖,哪儿用去讨论其中的是非曲直啊!”

后来,种古得知事情的原委,十分惭愧,写信向范纯仁道歉,范、种两家和好如初。

面对别人的误解,与其争辩,莫如道歉。与人发生冲突或摩擦时,要有一种“怪我咯”的心态,凡事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拿别人当借口。为别人的过错道歉,不仅是一种精神境界,更是一种人生智慧。

你曾多少次误解了他人?

逸茗

一天,颜回好不容易要到了一些白米煮饭,饭快煮熟时,孔子看到颜回掀起锅盖,抓些白饭往嘴里塞,孔子当时装作没看见,也不去责问。

饭煮好后,颜回请孔子进食,孔子假装若有所思地说:“我刚才梦到祖先来找我,我想把干净还没人吃过的米饭,先拿来祭祖先吧!”

颜回顿时慌张起来说:“不可以的,这锅饭我已先吃一口了,不可以祭祖先了。”

孔子问:为什么?

颜回涨红脸,嗫嗫地说:“刚才在煮饭时,不小心掉了些染灰在锅里,染灰的白饭丢了太可惜,只好抓起来先吃了,我不是故意把饭吃了。”

孔子听了,恍然大悟,对自己的观察错误,反而愧疚,抱歉地说:“我平常对颜回已最信任,但仍然还会怀疑他,可见我们内心是最难确定稳定的。弟子们大家记下这件事,要了解一个人,还真是不容易啊!”

所谓知人难,相知相惜更难。逢事必从上下、左右、前后各个角度来认识辨知,我们主观的了解观察,只是真相的千分之一,单一角度判断,是不能达到全方位的观照的!

当你要对一个人下结论的时候,想想:真的你所看到的才是事实吗?还是你只从一个面,一个点,去观察一个人呢?

大多数的人根本不了解对方的立场与困难的时候,就已经给了对方下评语了,更何况是在有利益冲突下的场合。

现今的人们拥有高学历高知识,却往往过度仰赖高知识,而忘了让自己在智慧上成长。

很多事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要客观地跳出成见,才有机会接近真相。

连孔圣人也会对自己最信任的弟子起疑心,更何况我们呢?

我们是不是也常常因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对他人产生了某种印象,从而为他人打上某种“标签”呢?

孔圣人可以当下就用智慧,轻易了解真相,消除误会,可是我们呢?

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亲眼所见”,从此耿耿于怀,甚至怀恨在心……可悲的是,到死都不知道,其实是自己“看错了”?!

两个人交流时,其实是6个人在交流:你以为的你,你以为的他,真正的你;他以为的他,他以为的你,真正的他。

你想,这里边会有多少误会,会有多少误解?

你总在和“你以为的他”交流,你知道“真正的他”的想法吗?

你曾经多少次误解了你的家人、朋友和同事?

节制是心灵的闸

寒青

生活中,我们常常打败别人,却很难战胜自己,也就是说,自己的那颗心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去了不该去、不能去的草原。心丢了,“我”也就不复存在了,成了形同虚设的行尸走肉。

那么,该怎样让自己拥有一颗积极、进取、乐观的心呢?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为心灵设置一个节制的闸。有了它,欲望和非分之想的洪水就能够被挡在心门之外,人才会变得宁静。只有心静了,我们才能有正确的想法和愿望,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没有节制,心往往盛了不该盛的东西,比如忌妒、贪婪、仇恨等,而这些正是噩运的种子。秦国的太医李醯自知医术不如扁鹊,于是派人杀了他。可是到现在,天下谈论诊脉的人还是遵从扁鹊的理论和实践。其实忌妒之心人人都有,如果李醯能化忌妒为动力,发愤提高自己,那么他就有可能迎头赶上甚至超过别人,从而真正地改变命运。

没有节制,常常丢了自己。晋献公想向虞国借路去讨伐虢国,荀息建议晋献公用最好的宝玉和良马贿赂虞国君主,向他要求借路。晋献公说:“假如他接受我的礼物又不借路,怎么办?”荀息说:“他不借路,必不敢接受我们的礼物。”晋献公说:“好吧。”就让荀息带着两样宝贝去贿赂虞公,向他借路。虞公见良马和宝玉如此大礼,大喜之余,就打算答应借路。宫之奇劝谏说:“不能答应。虞有虢,好比车两边有护木,护木依靠车子,车子也依靠护木,虞虢两国的地理形势正是这样。假如借路给他们,那么虢国早上灭亡,虞国晚上就要跟着灭亡了……”虞公不听,坚持借路给晋国。荀息讨伐虢国取得了胜利,三年后又发兵打败了虞国……可见,虞公心里没有设置节制这个闸,因此丢了自己和江山。

浅水大鱼不游,浅土大木不长。要想恰如其分地做到节制,就离不开很高的修养、渊博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我们才能很好地为心灵设置这个闸,让它挡住欲望、贪念、丑陋、邪恶……让心灵装满人间真情,装满人间美好。

听出来的亿万财富

黄顺

清同治十年,在南洋经商的张弼士参加了法国领事馆举办的一个酒会。当时,来了不少贵宾,工作人员端来了法兰西上等葡萄酒。张弼士拿起酒杯,轻轻啜了一小口,细细品味,香甜爽口,一股绵绵的习习酒香在口中久久不能散去。贵宾们端着酒杯,都久久不愿放下。

法国领事见状,说出了一段有趣的往事。

那是咸丰年间,他随英法联军进驻烟台,因无葡萄酒相伴,感觉分外枯燥无味。这时,有人来报告说,在附近的山中,发现了大片大片的野生葡萄林。士兵们欢呼雀跃,他们采回野生葡萄,并用自制的小型制酒机来榨汁酿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种用野生葡萄酿造的葡萄酒别有风味,令人陶醉。

法国领事讲这则逸事时,现场不少人听后只是笑笑而已。然而,张弼士却将法国领事的话牢牢记在心中,并且,一个宏大的构想逐渐清晰起来。张弼士来到烟台经过周密的考察和筹备后,张裕葡萄酒酿造公司便在烟台横空出世了。

如今,张裕葡萄酒的营业额已经高达数十亿元,名列中国葡萄酒业的榜首。烟台也被国际葡萄酒局列为中国唯一一座国际葡萄酒城。

有时,别人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话就会蕴含着巨大商机。如果,当时张弼士听后只是把它当成一句玩笑话并哈哈一笑,那么,我们今天就很难在烟台看到张裕葡萄酒的辉煌了。

扬汤止沸,莫若去薪

清风慕竹

齐景公很喜欢穿紫色衣服,宫人纷纷效仿,于是每天皇宫紫霞漫天。很快,紫色成为一种时尚,蔓延到了民间。上到士大夫下到平民百姓,举国上下都开始穿紫衣,结果导致紫色布料价格飞涨,一匹紫色布的价格超过五匹素色布的价格,紫衣成了一种奢侈消费。齐景公深以为忧,便发布了命令,禁止老百姓再穿紫色衣服,违者重罚。可一年下来,处罚的人倒是不少,但穿紫衣的风气丝毫不见扭转。

有一天,齐景公向贤相晏婴求教,晏婴说:“大王喜欢穿紫色衣服,下面自然有人效仿,怎么制止得住呢?如果大王您不穿紫衣,并且厌恶穿紫衣的人,不用制止,穿紫衣的人就会变少。”

第二天上朝,齐景公果然换上了素色的衣服,然后对群臣说:“我非常讨厌紫色染料的气味。”有一个大臣近前奏事,他挥手说:“离我远点!我讨厌紫色染料的臭气。”结果当天所有的大臣都不再穿紫色衣服,没多久,整个齐国也找不到一个穿紫衣的人了。

古人说:“扬汤止沸,莫若去薪。”有些事情看似困难,但如果找到事情的根源,对症下药,就能事半功倍。头疼医脚,看似不相干,有时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奇妙功效。

水可以飞

程刚

一位秀才几次参加科举

一天,大师路过秀才家,家人急忙请求大师对秀才加以劝慰,化解他那颗冰冷的心,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大师来到秀才的房间,见秀才坐在火炉旁边发呆。他走上前,对秀才说:“学生为何不愿再科考?”“我几次科举不第,早已心灰意冷。”秀才对大师说。大师无言,环顾四周看见一盆水,便端起水对秀才说:“施主,我用生命担保,如果你能让水飞起来,我定会助你科举中第。”秀才眼前一亮,问大师的话可否当真,大师当场表示不是玩笑,秀才立即对大师说,明天告诉他最佳答案。

大师走后,秀才看着那盆水,思考整夜得到了几个答案。

第二天,大师又来,问秀才何以让水飞起来。秀才端起水盆洒向空中,水便飞了起来,可大师不认可这个答案。秀才又说把水装进水袋,然后挂在风筝上水便可飞起来……大师对这些答案都不满意,认为这些答案都不妥,水很快会掉下来。秀才彻底失望了,对大师说找不到最佳答案。

大师拉着他的手进到屋内,拿起水壶装了些水,然后钩旺炉火把水壶放在上面。不一会儿,水壶里的水开了起来,看着腾腾上升的水汽,大师笑着对秀才说:“学生你看,水已经飞起来了。”秀才顿时愣在了那里。

“对你来说,水飞起来是奇迹。但这个奇迹的发生,是有条件的,它的内心必须滚烫发热。你的科考之路也一样,必须始终保持一股热度,保持一颗滚烫的心,奇迹才能发生。”大师对秀才说。

秀才顿时明白了一切。

疏不间亲

南怀瑾

《三国演义》第三十九回,刘表的原配太太死了,大儿子叫刘琦,后娘对他不好,准备让自己的儿子继位。刘琦急死了,就请教他的叔叔刘备,刘备很高明,他说你问我们军师诸葛亮吧。

刘琦就问诸葛亮,诸葛亮听到就不答话,故意岔开,刘琦总讲不上话。后来刘琦就告诉诸葛亮,他说我有本绝版的好书,先生要不要看?我这是译述,差不多是这个意思。诸葛亮也是喜欢搞学问的,就跟他到楼上,诸葛亮一上去,刘琦就把楼梯抽掉,诸葛亮下不去了。刘琦立刻跪下,先生啊!这个时候一个外人都没有,你非教我不可。诸葛亮没有办法,他逃不了。但是,古人说的“疏不间亲”,夫妻吵架,兄弟之间有纷争,第三者绝不能讲话,讲话是最笨的事。

我有一个

诸葛亮说,刘公子啊,你何苦逼我呢?疏不间亲,我没有办法。刘琦说,如今只有军师可以救我了。诸葛亮就讲历史上太子申生的事。春秋战国的典故你不知道吗?你向你父亲请求带兵外调嘛!部队归你掌握,又守了边疆,跟后娘离得远远的,不起冲突。等你父亲一过世,军权在你手里,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诸葛亮只好讲历史故事,刘琦就懂了。

我昨天讲一个同学,“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常常看到年轻人,有人把公司里的事跟他一谈,他出了很多主意,这就是没有受过好的教育的缘故,你又不是那个公司里的职员,不知道内情,又不曾参与过。譬如刚才有人提出来,我们楼上有大法会,方丈亲自主持,很庄严肃穆,但是你晓得吗,昨天夜里,他们为了布置这个会场,到早晨六点钟才睡觉。你没有参与过就不晓得多么辛苦,就不知道内情。所以由这个道理就要推及天下一切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绝对不随便讲话,因为你不懂别人的辛苦,固然你是好意,但这是做人做事的分寸。

600年前的琴和600年后的花瓶

金沙滩

600多年前,军事家、政治家刘伯温写了一篇寓言,名字叫《工之侨为琴》。

文章的大意是:工之侨得到了一块上好的桐木,制作了一把琴,装上琴弦后弹奏起来,声音宛如金玉,悦耳动听。他认为这是天底下最好的琴,就把它献给了主管礼乐的官府。乐官让最有名的乐师鉴定,乐师说:“这琴不古老。”官府不要,就把琴退还了回来。

回到家,工之侨让漆匠把琴身漆上残缺不全的花纹,让刻工在琴上雕刻上古代款式的图案,然后装进匣子埋进土里。一年后,工之侨把琴挖了出来,抱着到了集市上卖。有个路过的大官看到了这琴,用100两黄金买下,献给了朝廷。乐官们传递着观赏,一个个赞不绝口:“这琴真是稀世珍宝啊!”

琴还是那把琴,只不过做了些手脚,乐官就是非不辨了。

600多年后的今天,工之侨的故事还在延续。

在某瓷都,陶瓷艺人制作了一些仿古花瓶对外出售。花瓶虽然制作精良,造型美观,但却很少有人问津。一个买家对陶瓷艺人说:“你这些玩意儿是仿品,不是古董,若是古董就值钱了。”

听了买家的话,陶瓷艺人动起了心思。此后,他专门研究“做旧”,就是经过几道工序,把刚出炉的瓷器做得像几百甚至千年之前的“古董”一样。结果,价格飙升,每件都卖到了几十万上百万元不等。

前后不同的是,600年前的工之侨,面对乐官的是非不辨,他选择了悲愤离去,隐入山林,不知所终;600年后的那个陶瓷艺人仍然乐此不疲,制假造假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土里埋的,海底沉的,都能做得惟妙惟肖。

假象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假象迷惑和蒙蔽,不辨真伪。把假的当成真的,那就可悲了。不仅是个人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借用工之侨的话说:“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这话的寓意值得人们深思。

孙权的备胎智慧

赵炎

人这一辈子,均难逃被备胎的命运——孙权都称帝了,还是有很多人把他当备胎。

辛弃疾有词曰:“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而曹操根本不让孙权参与“调胎”。原因很清楚,在曹操的心目中,孙权被备胎了。实际上,在《三国演义》中,除了曹操外,把孙权当备胎的,还大有人在。

诸葛亮在《隆中对》里说道:“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可以为“援”的,不是备胎又是什么?真佩服诸葛亮那么年轻就认识到孙权的备胎价值。

鲁肃也算一个。周瑜去请他之前,曾对孙权说:“其(鲁肃)友刘子扬欲约彼往巢湖投郑宝,肃尚踌躇未往。今主公可速召之。”待周瑜登门,鲁肃的说法变成了“近刘子扬约某往巢湖,某将就之”。周瑜稍一劝说,鲁肃随即又“从其言,遂同周瑜来见孙权”。这种故作矜持、半推半就的做派,分明是早把孙权当备胎了。

孙权曾被许多人备胎,他也是心甘情愿的,表现出了很好的修养。他深谋远虑,做了许多事,“乘北方多务,剿除黄祖,进伐刘表”,使得东吴最终一战定乾坤,完成了“竟长江所极而据守之,然后建号帝王,以图天下”的战略。

被备胎,是命运;有备胎,却是智慧。孙权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在《十七史商榷》里,清代史学家王鸣盛这么形容孙权:“称臣事魏已久,及黄武元年春大破蜀,刘备奔走,势愈强盛,则魏欲与盟而不受,九月魏兵来征,又卑辞上书求自改悔,乞寄命交州乃随,又改年临江拒守,彼此互有杀伤,不分胜负。十二月又通聘于蜀,乃既和于蜀,又不绝于魏,且业已改元而仍称吴王。五年令曰北虏缩窜,方外无事,乃益务农亩,称帝之举,直隐忍以至魏明帝太和三年,而后发,反覆倾危,惟利是视,用柔胜刚,阴谋狡猾,史评以勾践相比,非虚语也。”

一觉醒来,天下人都成了孙权的备胎,随用随取,随用随弃。

赤壁之战前,孙权从周瑜荐,接纳了鲁肃,遂有了用鲁肃替代周瑜的意思。经过彻夜长谈,他更倾向于鲁肃所主张的“缓图”,而周瑜恰恰就是一位不惜壮士断腕的急图分子,得有备胎才安全。曹操带兵几十万,破荆州,下江陵,所向披靡,势如破竹。他派鲁肃去联合刘备,“共治曹操”。在周瑜当夜请战时,孙权说:“已选三万人,船、粮、战具俱办。”原来他早有准备,选了三万个备胎在那放着呢!

孙权在举贤任能方面非常具有备胎智慧。他不像孙策那样好逞个人英雄,且长期倚重张昭和周瑜;他会根据局势的变化及时换人“调胎”,如周瑜、鲁肃、吕蒙和陆逊之间的互相替补,都发挥了不错的时效性。

赤壁之战后,曹操约孙权夹攻关羽以夺荆州,孙权采纳诸葛瑾的建议,派人去荆州说媒,欲聘关羽的女儿做儿媳。孙权的考虑是:“若云长肯许,即与云长计议共破曹操;若云长不肯,然后助曹取荆州。”关二爷非常荣幸地被孙权备胎。

诸葛亮也被孙权当作备胎。他拼了老命,多次出祁山与曹魏打得天昏地暗,而孙权拥有几十万大军却坐观诸葛成败,连近在咫尺的淮南也没有认真组织过几次进攻。司马懿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因此他对魏明帝说不需防吴,只需防蜀。

孙权的备胎与被备胎,就好比我们今天去喝咖啡,或是被人请,或是请别人,均无法改变咖啡本来的苦味儿,想要味觉上甜一点,得自己动手加些方糖。这就有了主动经营的意思,而最好的经营是经营自己。有备胎,是经营自己的短处,有备才无患,从而实现自己的增值;被备胎,是经营自己的长处。没有不合格的备胎,只有不合格的思想。人在旅途,犹如车行路上,不能学曹操的心黑和刘备的脸厚,但可学孙权的备胎智慧。

算命不如修德

傅佩荣

《庄子·外物》有一则寓言,讲的是宋元君与白龟的故事,最后还让孔子上场做了个评论:

宋元君半夜梦到有人披头散发,在侧门边窥视,并且说:“我来自名为宰路的深渊,被清江之神派往河伯那里去,但是渔夫余且捉住了我。”元君醒来,叫人占卜此梦,卜者说:“这是神龟啊。”元君说:“有叫余且的渔夫吗?”左右的人说:“有。”国君说:“命令余且来朝见。”第二天,余且入朝。元君问:“你捕到了什么?”余且说:“我网住了一只白龟,直径有五尺长。”元君说:“把你的龟献上来。”

白龟献上之后,元君又想杀它,又想养它,心中犹豫不决,叫人来占卜,卜者说:“杀龟用来占卜,吉利。”于是,元君命人挖去龟肉,用龟甲占卜,七十二次都没有失误。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就说:“神龟能够托梦给宋元君,却不能避开余且的渔网。它的智巧能够占卜七十二次没有失误,却不能避开挖肉的祸患。这样看来,智巧有穷尽之时,神妙有不及之处。即使有最高的智巧,也避不开万人的谋害……”

孔子的评论中,让人闻之心惊的是“虽有至知,万人谋之”一语。武侠小说中,没有人可以独自对付武林同盟的人海战术。不论你如何聪明,“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是万人共同对付你?若想躲过这样的灾难,显然需要大智巧。

所谓大智巧,至少要从提高自我修养着手。《庄子·徐无鬼》记载了一只灵巧猴子的故事,可以作为借鉴:

吴王一行人渡过长江,登上一座猴山。群猴看见人来,都惊慌地跑开,逃到丛林中。这时,有一只猴子,从容地攀着树枝跳跃,在吴王面前卖弄灵巧的身手。吴王射它,它敏捷地接住来箭。吴王命令左右军士一起迅速连发数箭,它就中箭摔下树而死。吴王回头对他的朋友颜不疑说:“这只猴子自以为灵巧,仗着身手敏捷来傲视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要引以为戒啊!不要以骄傲的态度对待人啊!”颜不疑就去拜董梧为师,去除骄傲的态度,摒弃享乐,谢绝荣华,三年之后,国人都称赞他。

以上这段故事中的猴子,确实本领高强,但是奈何万箭齐发,无所遁逃,以致死于非命。猴子只有小智巧,那么人呢?吴王最后对颜不疑说的话,显然有警示意味,而颜不疑也立即决定消解自己骄傲的态度,拜师修炼去了。

古代国家设有卜人,是专门负责占卜的官。占卜的方法之一是使用《周易》占卜。《周易》以六十四卦与三百八十四爻来代表人间的各种复杂处境,并且为每一个卦与爻写下卦辞、爻辞,说明其吉凶悔吝。这一套占卦系统有其灵验之处,但是归结其原理则是强调修德的重要。理由是:有欲望,才会有得失;有得失,才会有吉凶。如果降低欲望,就可以消解得失之心,然后也就不会受制于吉凶之说了。”

譬如,“止谤莫如自修”就是一句很好的话。修养到了一定程度时,自然可以逢凶化吉,正如“谦”卦代表谦虚,其六爻“非吉则利”。反之,若无任何修养,则难免招来别人的图谋与敌视,此时命运就不堪设想了。

小大之辩

鲍鹏山

《逍遥游》一开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开篇即给我们说“大”。接下来,大鹏(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冥灵(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大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彭祖(以久特闻),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连绵出场,都是大人大物大境界,弄得我们滚滚红尘中的小人物目眩神迷,妒羡不已。

可能是为了安慰我们,也可能是为了让渺小的我们也能找到自己的群体,与之相对,庄子也给我们展示了一系列“小”的人物:蜩与学鸠,狠命一跃才能飞上檀树和榆树树梢;斥鴳,攒足力量拼命一搏也不过飞上数仞之高。朝生暮死的菌,春生夏死的虫,还有,那些因为博取了富贵而自视甚高的人。

并且,有意思的是,这些“小”东西,无一不沾沾自喜,无一不自以为是地去嘲弄“大”。

于是,庄子感叹道: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就是小大之辩啊!

文章写到这个层次,很心灵鸡汤。但庄子显然不是鸡汤大厨。因为我们知道,在庄子的观念里,世界上没有小大之别,他“并有无修短白黑而一之,以大归于‘混沌’”,他“‘不谴是非’‘外死生’‘无终始’”(鲁迅《汉文学史纲要》),在《齐物论》里,他甚至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在他的意识里,哪里又有什么“小大之辩”呢?

可是,他在此明白地说了“此小大之辩也”,还明白地说了“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先来看看那些“小东西”是如何评价自己的“小”的:

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开口即是赫然的“我”字,以自己的标准判断大鹏:我如此,他何必如彼?

斥鴳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还是“我”,我在此,他何必在彼?更可笑的是,甚至把自己在蓬蒿之间的飞翔当作飞翔的极致。

再看《秋水》篇中的河伯。秋水时至之时,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还是斤斤于一“己”之在。与斥鴳相似,它也以为天下的境界都在它的河里。

问题是,一只鸟在飞翔,但飞翔不在一只鸟那里;蓬蒿之间是空间,但空间不在蓬蒿之间;河里是水,但水不在一条河里;天地之间有井,但天地不在一口井里。

蜩啊学鸠啊斥鴳啊河伯啊,你们小并不可笑,可笑的是你们张口闭口即是我如何我如何天下之大唯我独在!何时你们才可以“吾丧我”?

一个牙签,我们不会嘲笑它的小,人们用它剔牙时我们也不会笑。但是——当我们看到某人手执一根牙签,和手执大刀长矛的人对峙时,我们会掩口胡卢而笑。

我们是在笑那个使用牙签的人。

“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秋水》)这不是嘲笑管锥,是在嘲笑我们使用管锥的方式:管锥不能用于囊括天地。

所以,庄子不是在嘲笑“小”,而是在嘲笑用有限的“小”去判断无限的世界,嘲笑的不是“小之体”,而是“小之用”。庄子不会嘲笑我们知识的有限,但当他看到我们拿自己有限的知识去判别世界时,如同看到一个人拿着牙签自信地走上战场——庄子仁慈,他一定是无法忍住,才笑出声来的。

我们的错误,不是由于我们的无知,而是源于我们的已知;让我们迷失方向的,不是我们不知的东西,而是我们已知的东西;让我们失败的,不是那些被我们遗忘的东西,而是那些被我们当成成功法宝坚执不放的东西。

绊倒我们的,不是地面上“无”的`东西,而是那些“有”的东西。

6秒钟后再做决定

余小倩

我国古籍《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一个故事:楚国边境城邑卑梁和吴国接壤。一天,吴国姑娘采桑叶时不小心踩了卑梁姑娘的脚。卑梁姑娘的家人随后来评理,吴国人非但没有好言赔礼,反而出言不逊:“小孩子做游戏受了点伤,你们还想来讹我们吗?”卑梁人很生气,争执之下打死了吴国人,吴国人纠集几十号人,杀了卑梁的那家人。卑梁的守城官大怒,发兵杀光吴国边境的老幼。吴王夷昧震怒,发兵把卑梁夷为平地。吴楚两国因此发生大战,后来吴国攻入了楚国都城郢都,将楚国灭亡。

这个真实可叹的历史悲剧说明一个道理:不经过大脑的冲动言行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这就是如今我们常说的“蝴蝶效应”。所以,《管子?形势解》告诫我们“择可言而后言,择可行而后行”,一言一行都要深思熟虑。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脑中最古老的边缘系统主管情绪,而最晚进化来的大脑皮层主管认知。任何事情发生后,边缘系统会第一时间产生情绪反应,如恐惧、愤怒、喜悦等,约6秒钟后,大脑皮层才能做出认知处理。也就是说,冲动是原始人的行为,深思熟虑才是文明人该做的。原始和文明、冲动与理智之间只隔着6秒钟。因此,遇到让我们生气的事情,想发脾气或动手时,一定要控制住冲动,深呼吸6秒钟后,再选择应对之策,往往会得到更加理智和正确的决策。

每一句话都仔细思考之后再说,每一个行为都仔细权衡后再做,我们就会减少很多失误、后悔,也更加值得别人信赖。

旷达者

黄永武

中国人一向对“旷达者”推举得很高,什么是旷达呢?它的真涵义,一直不会了了。就字面上看:旷是器宇宽大,这是通晓事理,好像只要有学识、有器量的人就是旷达者啦,那就太浮泛。

最近我忽然想到:所谓旷达者,就是通晓事物人情在时间中的因果,把现在和将来合在一起看,或把现在和过去合在一起看。一般人见花开了就开心,见花谢了就皱眉,分成二景看。而旷达者是见到花开就想到花谢,合在一起看,就不生悲喜之心了。一般人见起高楼就来祝贺,见楼塌了就来慰吊,分成得失看。而旷达者是在废墟瓦砾上就想到当年楼台的华丽热闹,合成一幕看,就不生羡恶。所谓“才下手便想到究竟处”,把因果祸福叠映在一起,统为一观,这才是旷达。

从前有一位宰相,刚接下相印,一时贺客盈门。贵振天下,但他却在馆壁间题了两句诗:“霜松雪竹钟山寺,投老归欤寄此生!”在上台的时分就想着下台,在炙热的关头就想到雪淡。近年来也有一位“部长”,上任时不肯搬进豪华的“部长”公馆,仍住在他原来的小屋,别人都劝他乔迁。他却说:“搬进去的时候,前来主动帮忙的人簇拥着,固然神气,等下任要搬出来的时候,那冷清孤零的滋味不好受!”他真想得通。就像桃李芳浓的季节,多少游蜂,不必你召集都聚拢来了,等到花落的时候,也不必你遣散早就飞光哆!人的荣悴和花的开谢一样,能把现在和将来合在一起看透,那就很旷达了。

从前魏国有一位东门吴,他的独子死了,却不忧伤,旁人看不过去,责询他道:“你的爱子,天下不会有第二个,现在死了,却不忧苦,太没道理吧!”东门吴回答说:“我从前也没有儿子,那时候并不忧苦呀,现在儿子死了,不过回复到从前没儿子的时代一样。为什么要忧苦呢?”他是把现在和过去合在一道看透。所以也很旷达。

把时间延长,将因果祸福合叠在一起来透视,就可以看见一般人见不到的景象。塞翁失马是家喻户晓的典故,塞翁知道马失掉不一定是祸,马归来不一定是福,孩子骑马摔断腿又不一定是祸,等到战争戕害了许多从军的青少年,那摔断腿的孩子反而活着,竟成了福气。因此旷达的人,总有先见之明,不同于凡俗。许鲁斋有首诗说:“花谢花开,时去时来,福方慰眼,祸已成胎!”花谢的零落,是下一季芳浓的前奏;福气快眼的年代。大祸已经珠胎暗结啦!盈虚消长,祸福相倚,所以“得”不足慕,“失”不必哀,而陈抟所说“落便宜是得便宜”的哲学,就是从这道理中证明出来的。

庄子病危将死的时候,弟子刘之哭得很厉害,庄子告诉他说:“我现在死,虽然是比你先走,但百年后再生的时分,你却在我后头啦!得失难说,何必只贪跟前这片刻的便宜呢?”看破了生死关,庄子真是千古中最旷达的人了。

不妨“不求完美”

李伟明

到某个地方做客,当地朋友少不了领着你参观这风景那名胜。末了,你要告辞,朋友却热情挽留,直说还有许多好地方没看完呢。你只好说:“留点遗憾,下次再来。”

确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要留点遗憾的。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XX是“遗憾的艺术”。这个主语,可以替换很多词,比如摄影,比如影视,比如建筑等等,甚至可以说人生。“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事情总是难以十全十美,遗憾总是在所难免。

既然如此,我倒觉得,很多事情,在过程中尽管应当高标准去追求、去努力,但对于最终结果,不妨给一点“不求完美”的宽容。

写过文章的人都知道,一篇文章可以反复修改无数次。但无论怎么改,都没有真正完美的文章。文从句顺,逻辑说得通,观点站得住脚,让人读得下去,就不错了,至于“篇篇锦绣,字字珠玑”是很难的。做文反复推敲,做事反复思量,只要超过了“度”,都未必是好事,结果反而贻误时机,影响效果。世事瞬息万变,哪里能把什么都想遍了?

还有的人,看到什么都想学,希望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做个“通才”,成为完美的全能者。于是,每天满怀激情,看到什么就学什么,整日忙得不亦乐乎。最后,多半是成了“万金油”。古往今来,从来就没有哪个人什么都懂,能够一个人包打天下。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仅不可能什么都懂,也没必要什么都懂。“一招鲜,吃遍天”,与其致力于做个全能者,不如把时间和精力集中起来,在某几个方面甚至一个方面钻研得更深。

完美主义者,其实更容易导致更大的不完美。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化,现实当中,没有百分之百的完美。《淮南子》里有一句话:“夫待騕袅、飞兔而驾之,则世莫乘车;待西施、毛嫱而为配,则终身不家矣。”意思说的是,如果非要等到騕袅、飞兔这样的良马才来驾车,那世上的人就没车可坐了;如果非要等到西施、毛嫱这样的美女才来结婚,那就一辈子别想成家了。事实就是如此,脱离实际,把要求定得太高,最后多半是一事无成,失去了很多。

多一点对“不求完美”的宽容,反而能在同等的时间内多思考几个问题,多干几件实事。所以,追求“百分百”是好的,但也不妨把目标设定得更具体可行。这样的人生,或许会有更高的效率、更大的收获、更理想的结果。

不要站在地上向楼上吐口水

若水

在北宋时期,柳永词可以说是“天下咏之”。皇帝,宰相,和尚,太监,青楼女子,平民中都有他的粉丝。宋仁宗就是其中一个重量级的粉丝,每次喝酒总要听着柳永词,要不就觉得这酒喝得不尽兴。还有个开元寺的和尚法明,“每饮至大醉,惟唱柳永词”,十几年从未间断。

那个时代,人们虽然很喜欢柳永词,私下里经常读词、唱词,但从心里瞧不起词,觉得词和正统的诗文相比,低级庸俗,无非是卿卿我我,终归难登大雅之堂。于是,经常有人对柳永词冷嘲热讽。

一日,当时的诗人刘岑在京城相国寺聚餐,当着众人嘲笑柳永词。这时候,一个太监听到了,偏偏他是柳永词的骨灰级粉丝。他不声不响地走上前,递上笔墨纸砚,说:“既然阁下说柳永词如此不好,那就请你写一首好的吧。”刘岑顿时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著名作家亦舒的一句话:“不要站在地上向25楼吐口水。有些长期站在地上,得不到提拔又怨天尤人的人,看到别人比自己优秀,就心生嫉妒,继而不平,于是站在地上,抬起头,直骂25楼住客,结果往往是没玷污到别人,口水却落到了自己脸上。”

《世说新语》记载,桓温年轻时与殷浩齐名,常常有竞争之心。一日,桓温问:“你与我相比,如何?”殷浩答:“我和自己打交道已经很久,宁愿做我。”面对比自己优秀的人,只有让自己更优秀,才能做最好的自己。

做那只专注的犀牛

刘炯

孔子周游列国,在去楚国的路上,他看见树林里有个驼背老人正用竿子粘蝉,一粘一个准儿,就仿佛从地上拾取一样。孔子感到很奇怪,就向那个驼背老人请教其中的秘诀。驼背老人告诉孔子说,自己是通过在竿头累放丸子不坠落的方法来练习的。当竿头叠起五个丸子而不坠落,粘蝉也就像在地面上拾取一样容易了。驼背老人坦言,虽然天地很大,万物满目,但自己一心只注意蝉的翅膀,从不思前想后、左顾右盼,决不因纷繁的万物而改变对蝉翼的关注,因而粘蝉屡屡成功。孔子对其赞叹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

这就是《庄子·达生》中记载的那个“佝偻者承蜩”的故事。庄子用故事告诉我们,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就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

这不免让人想起斯各特·亚历山大的《犀牛的成功》一书。书中非常幽默地将成功比作培养犀牛的特性,因为“犀牛总是朝着一个目标义无反顾地向前冲”。作者风趣地写道:设想一下,如果全力追捕猎物的犀牛的注意力被突然分散,或者失去了明确的猎获目标,那么它就失去了速度和方向,猎物也会趁机逃掉,它就只能饿肚子了。

急事可慢待

王崇风

急躁必然乱心,从容才能生智。

遇到事情是应该急还是慢,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在外游乐的齐景公听说晏婴病重,危在旦夕,于是立刻下令急速返回。齐景公心急如焚,先是夺过车夫手里的缰绳亲自驾驭,可还是嫌马儿跑得太慢,后来干脆跳下车徒步向前奔跑,结果只能是欲速不达,成为笑谈。

曾国藩一生中也屡有急中失智走向极端的例子。据曾国藩弟子黎庶昌编著的《曾国藩年谱》以及《曾文正公全集》、《湘军志》等权威资料记载,曾国藩因与太平军作战受挫曾有五次自杀的经历。

不论是前世明君,还是后朝栋梁,都难逃急中失措的“俗套”。人的一生,遇急遇险在所难免,因此必须学会静下心来,坦然面对。急事、险境虽然多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法选择回避,但是遇急不急、泰然处之这倒是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和全面修养做到的。曾国藩从急于事功而屡尝败绩,进而屡求一死了之,再到静下心来深刻反省寻求对策,屡败屡战而决不气馁,最终彻底改掉了急躁冒失的痼疾,成为一代中兴名臣。

急躁必然乱心,从容才能生智。有位富商为避战乱,化装成百姓,将一幅价值连城的名画藏在一把旧雨伞的伞柄里带回乡野老家。不料,途中在一个村庄歇息时雨伞不翼而飞。此时,富商不慌不忙,静下心来作了一番细察之后,发现随身携带的包裹依然完好无损,因此断定拿雨伞之人不是掌握伞柄秘密的专业盗贼,而是当地爱占小便宜的一介乡民。他于是决定在当地租住下来,做换伞生意:以旧换新,一文不添。果然,那把魂牵梦萦的旧伞很快送上门来了。富商的名画失而复得,靠的不是“急”,而是“智”,而这“智”则完全来自于冷静之后的“慢”思考。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一日千里,个个争先,唯恐失去任何出人头地的机会。大家都习惯了“急”,也认同了“急”,更是积极参与了“急”,唯独忽视了“慢”。可这“急”中没生出多少智慧,倒是生出了不少后悔。李开复被查出罹患淋巴癌之后表示:“在以往的职业生涯里,我坚持每天努力挤出3小时时间工作,和人比赛‘谁的睡眠更少’、‘谁能在凌晨里及时回复邮件’……现在冷静下来反思:这种以健康为代价的坚持,不一定是对的。”后悔莫及之情溢于言表。

当然,急中生智的情况还是有的,但它的前提是要有灵动的个性、淡定的心态和丰厚的积淀。急中生智之所以为人所津津乐道,就是因为它是灵感乍现、积累超常爆发所致,属于可遇不可求的幸运。

急中生智是超常态,急中失措才是常态,所以说很多事情都急不得,遇到急事应当慢下来。佛家早就告诉我们:静生慧,慧生觉,觉生定。遇事不急,处世不躁,智慧地面对困难、拥抱生活,这应当是人生永远的必修课。

君子之交淡如水

赵宽宏

“王爷,那送酒的家伙胆子太大了,竟然以水充酒,欺骗王爷,请王爷重重罚他!”被称为王爷的姓薛名仁贵,他让属下打开一坛一位故交送来的“美酒”后,那属下如此惊呼道。薛仁贵一看乐了,当即饮下三大碗,还说,味道好极了!

送“酒”的这位故交名叫王茂生。以前薛仁贵在穷得连衣食都无着落的时候,经常得到王茂生的接济。后来薛仁贵参军,在平辽时立下战功,被皇帝封为“平辽王”。封王后薛仁贵那可就是身价百倍了,前往王府来送礼的人络绎不绝,可这些礼都被薛仁贵一一谢绝了,他唯一收下的就是故友王茂生送来的“美酒”。

王茂生送的“美酒”实为清水,薛仁贵不但不恼,反倒很高兴,因为他知道王茂生是寒士一个,以水代酒实在也是一番美意,水中蕴含着浓浓的故情友谊,因此他感慨地说:“这就叫君子之交淡如水!”

“君子之交淡如水”出自《庄子·山木》:“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真正的朋友就像水一样透明清澈,真正的友谊没有任何的杂质。世事繁杂,人心浮沉,你得意时不要被门庭若市的假象所迷惑,因为阿谀谄媚者有之,虚伪赞颂者有之。得意时的门庭若市,往往会被失意时的门可罗雀所代替,因为小人以利交之,利尽则散。所以真正的友谊,不在你得意时赶热闹,也不在你失意时冷场。君子之交淡如水,可那份情谊,却如春风拂面,温暖人心。

君子之交淡如水,在巴金和沈从文的友谊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两人从相识到相知,一生一直保持着深厚的友谊。他们两人的出身、经历、气质以及艺术见解都迥然有异,在文坛上也分别有着不同的“圈子”。巴金崇敬鲁迅,而沈从文与鲁迅之间却有误解;沈从文与胡适、徐志摩、周作人等人有交谊,而巴金对这些人却是敬而远之;巴金曾写小说讽刺周作人,沈从文却写长文与他争论。这种现象一句古语可以解释:君子和而不同。正因为这两位是君子,他们不想也不会从对方处获取什么利益,所以他们的友谊才能像水一样源远流长,善始善终,让后人津津乐道。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以利益为链接的时代,种种的诱惑让人们走到了一起,但真正的君子,双方都能保持一定的距离,讲求原则,以义交之。这样,双方的心灵才会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对方又被对方吸引,友谊看似淡若水,实则深似海。

君子之交淡如水,真好!

以山为师

夏俊山

古人说,“仁者乐山”,我不敢以“仁者”自居,但出生后取名就含有“山”字,冥冥之中,山与我,似乎有着割不断的情缘。

我总觉得,人与自然在本质上是血脉相通的。遥想两千多年前,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便觉山是人类的老师,它教人开阔眼界,神游八荒。试想,置身于秀山峻岭,侧耳有虫鸣鸟唱,松风阵阵,举目是浓绿滴翠,雾岚戏风。到得山顶,又觉天高地迥,万里风来,群峰皆伏于下,于是陶然悠然,顿生逸兴飞扬之感——山,可谓人的怡情之师。

时至秦朝,面对无情的逐客令,丞相李斯写道:“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山,告诉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它正是这样,既接纳每一块奇石,也接纳平凡的泥土;既接纳参天大树,也接纳歪树残枝;既接纳百鸟歌唱,也接纳虎啸狼嚎。只要你来,山都无所嫌弃,平等相待,给你生存的空间,居住的自由。它兼容并包,厚德载物,拥有一个博大而宽厚的心,同时也成就了自己耸入云霄的雄姿——山,可谓人的智慧之师。

到了宋代,一座褒禅山,让王安石更坚定了变法的决心:“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故非有志者不能至焉。”“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登山之路,崎岖难行,荆榛挡道,乱石嶙峋,高崖峭壁,横入苍暝。经千难,历万险,到得高处,蓦然云开日现,光芒万道,照彻雾海云天,“无限风光在险峰”的

游山之后,苏东坡把墨迹留在庐山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其实,观山所得,还因内容而有别。试问,谁能说得清,千百年来,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寄情于山,有多少英雄豪杰曾经驻足于岭?他们或留下高雅的情致,或谱写血染的浩歌。欣赏他们笔走龙蛇的诗文,可感知其心迹志趣。察看他们残缺斑驳的遗迹,可以体悟历史的深远厚重——山,可谓人的博学之师。

南宋诗人杨万里写道:“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喜欢。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下山,翻过一座山梁,迎接我们的依然是山。伟人年轻时就倡导“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登高山,入森林,可以强健体魄。行走山中,观猴猿竞攀岩,兔走狐追,鸦雀争食,人亦可萌生野性,欲大吼奔跑,展脚伸拳,摆脱平日里身心受到的种种束缚、压抑、扭曲,这时,清新有力的血液灌流全身,平日的委琐也随风而去。——山,可谓人的强身之师。

杨万里还写道:“却有一峰忽然长,方知不动是真山。”无论你的地位多高、名望多大,山决不会俯仰于你的地位和名望;你赞颂它也好,辱骂它也罢,山受赞誉不喜,临诽谤不戚,遭辱骂不怒,任凭风吹雨打,静看云卷云舒,一身正气,高挺身躯,用嶙峋的风骨,撑起一片蓝天。多少占山为王的英雄,如今在哪里?多少称雄一时的风流人物,如今在哪里?只有山,永远横空立世,昂然矗立,挺拔于天地之间,高标逸韵,卓尔不群,巍然独存!——山,还是人的刚毅稳重之师。

和山相比,人是何等渺小,人生又是何等短促啊!看山思人,以山为师,在与山的对话和交流中,我愿不断净化躁动的灵魂,感悟人生的真谛,让自己的生命如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如果没了书就不能进步,不能进步就不能成长。由此证明人类是离不开书的,书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哟。

在我看过的书中有让我欢乐的故事,也有让我愤怒的故事,今天我就给你们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给你们推荐这本书呢,这还要从一个故事说起。

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妈妈,生了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然后,她不辞辛苦的照顾孩子。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最后那个孩子有没有给他妈妈一个拥抱。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只要一直坚持着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成功。然后,我就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突然进来了,可我还浑然不觉。妹妹问我:“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呀?”我回答说:“《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可是,她却说:“当然可以啦!”听完她说的话之后,我大笑不止。原来她把《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误以为是我在问:我可不可以抱她。后来,我告诉她:“《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一本书的书名,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一本书。

著名的大学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营养,没了营养就长不高。同时,书也一样,人也要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心灵才能成长。可是如果你不读书的话,你的心灵就获取不到营养,你就不能健康的成长。所以,书和营养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我体会到的写作方法是: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在我看来,书中的知识的价值可比黄金屋、颜如玉的价值还要高一万、一亿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4

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习。有的同学会说“学习太苦了”。但你不是通过学习,学会了说话、吃饭,学会了游戏、写字……这些不都是你通过学习掌握的吗?如何让学习轻松快乐又充满挑战?打开《我能考第一》这本书,秘诀全在里面。它告诉我们,学习的过程就像啃苹果一样,不张大嘴巴把它一口一口咬下来,你怎么知道它香甜的滋味呢?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5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7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9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0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鲁智深好打抱不平,宋江为人仗义,林冲敢爱敢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他很讲义气,从不言而无信,而且他为人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蔡京一怒之下,下令追捕他们。何涛在郓城县恰好遇到了宋江,向他泄露了抓捕晁盖的计划。宋江毫不犹豫地飞马赶到石碣村,将消息告诉了晁盖。就这样,晁盖等人安全地撤退到了石碣村阮家。我想,如果宋江不讲义气的话,晁盖等人早就被一网打尽了。

书里的内容也十分精彩,叫人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鲁智深和禁军教头林冲是生死之交,可林冲却被高衙内陷害,被发配到沧州。鲁智深担心林冲遇害,便悄悄地一路跟随。果然,狠毒的高衙内指使随行的两个差役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及时出手相救,林冲这才死里逃生。

这本古典名著里还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三打祝家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故事写得扣人心弦,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试问谁不爱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2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6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7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杀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杀!”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8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9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名人传,它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著的。“这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这一句句的至理名言,无一不向人们揭示着书籍对于人类成长的重要性。正如我们所熟识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写作能力,达到内外兼修的目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的传》。这几位作家最令我敬佩的是贝多芬。《贝多芬传》叙述了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不平凡的一生,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和饱含激情的文字,向人们描绘着贝多芬的成才之路。贝多芬一生不幸,自幼家境贫寒,过早辍学并挑起家庭重担。刚在乐坛崭露头角,耳朵又开始失聪,感情生活也充满了凄苦和遗憾。磨难却是他变得更加坚强,他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扫空忧郁,扼住命运的咽喉,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极具感染力的音乐作品。孤独、贫穷、残疾、不曾享受过欢乐的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这本书作者罗曼?罗兰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1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16年,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19年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2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这本书。刚看几页,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故事中的真挚友情所感动。这本书是所有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夏洛的网》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朱克曼家谷仓里小动物们间的一个感人故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一对好朋友。当听说威尔伯要被主人杀死,做成熏肉火腿时,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坚信自己能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等文字。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不但挽救了他的生命也让他能安享天年。可是最终蜘蛛夏洛却因织网透支体力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读这本书时,我为小猪威尔伯憨态可掬的动作和语言而大笑过,更被蜘蛛夏洛对威尔伯的友谊和真情而感动过。这本书告诉我生命中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多少金钱也不买到的。人的一生如果没有朋友,没有友谊,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怕和孤独。

我非常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我要把这本充满了生命、友情、爱心的好书推荐给所有人。我希望每个人心中都能种下爱心和友情的种子并把它带到世界每个角落去生根、发芽。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会像夏洛一样也去织成一张大网,那将会是一张写满爱字的大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3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4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5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死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6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7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8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9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0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1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2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3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令我深受感动,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这样的伟大。也是从这开始让我开始对路遥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有很多激励人的句子:“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命运往往就是如此——有的人事事不顺,有的人一顺百顺”……这不是与我们很多人平凡的生活都相似的吗?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4

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人的一生。有一本书博大精深,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影响了我的人生观。她就是记载着中华民族兴衰史的《资治通鉴》。

划过历史的天空,追溯到那统一了六国的秦朝。千古一帝,功过参半的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每当读到此处,我便心潮澎湃,有着“海到尽头天为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仿佛自己也站在历史的最高处,有着他那样的功绩,俯视着祖国山河。然而焚书坑儒,六十花甲子,不死就活埋的滔天罪行使他的双手沾满血腥。此时的我不禁万分惊悚,战栗不已,为那些无辜的生命而悲伤。穿过历史的长廊向汉朝走去,我看到了一位风姿绰约,踽踽前行的女子,她才华横溢,孤独地弹奏着“胡家十八拍”。命运多舛,出自书香门第的她身处乱世被胡人掠去。听着这凄美的曲调我潸然泪下。透过这琴音,我听到了哀怨,听到了无奈,也听到了对命运的抗争。我突然感到生活在现代的女子与蔡文姬相比是多么的幸福。穿过历史的长河继续前行,我看到了一副男耕女织,路不拾遗的和谐景象。原来我走进了北魏太武帝统治的时期。他屡下诏令“宜宽租赋,与民休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他马踏柔然,击败南朝,消灭了中原割据的势力。我随他一起纵横沙场,任那刀光剑影在眼前闪过,我随着他长帆过海,豪情满怀,英雄气概,在心间回荡。

《资治通鉴》让我与所有历史人物一起浮沉,与他们一起体验悲欢离合。每当是国力繁荣或是惩治了奸臣时总是激动不已又兴奋异常,每当奸臣当道,忠臣倍受打击,诸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我总是气愤恼怒,为那些奸臣的行为愤慨。它引导我勤奋学习,立志上报效国家,下造福人民。它影响了我的一生,丰富了我的生活,激励我奋发向上,陪伴我一同前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5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6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7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8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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