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评语 > 自主招生面试后评语聚集100句

自主招生面试后评语聚集100句

时间:2018-04-20 05:05

1、考生报名

6月25日-29日:网上报名

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条件回市区参加中考的苏州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登陆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jyksy.com)进入“苏州市区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选择相关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7月4日前:递交报名材料

到学籍所在区域(符合条件回市区参加中考的苏州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区域)实施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高中校或到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实施自主招生的五所高职校及技师学院递交打印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苏州中学亚明实验班可兼报。

2、材料审核

7月5日-11日:自主招生学校材料审核、上报

各自主招生学校在“苏州市区自主招生报名平台”中对报名名单和学生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符合条件的名单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审核,最终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名单。

7月16日起:面试名单公示

学校将最后确定的.自主招生面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初中等)在学校网站和醒目位置公示。

3、面试评价

自主招生学校的面试评价在中考结束后、中考分数公布之前按序进行,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试时间为7月17日,其他学校面试时间为7月20日。

7月20日

各自主招生学校面试(除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

7月17日

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试

4、审核录取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在符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学生中,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含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7月19日

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试结果公布

7月22日

其他自主招生学校面试结果公布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参加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在接到相关学校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7月25日12:00~7月26日12:00

被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录取学生报到

7月27日17:00之前

被其他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学生报到

有意向的考生,可关注各学校的官网和其他宣传平台,注意重要的时间节点!

自主招生是什么意思?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由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在高考的基础上通过院校的综合评价体系(笔试、面试考核),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最终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院校标准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有一定的`投档及专业录取优惠。

在此说明,自主招生是正常高考的辅助手段,是对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并不是高考的另外招生。目前全国共有90多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各院校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开展自主招生,大致可分为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综合评价三类。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是目前高校开展招生的主要形式,该类招生由高校拿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进行。

考生可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入选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高校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

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5-20分,最多不超过60分的录取政策优惠,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也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该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是国家为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之一。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部分省份实行的综合评价模式,每年有新的高校参与这种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改革为主要抓手,系统推进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工作,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招生录取改革的正面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科学育人观、评价观、选才观。坚持科学有效,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评价录取体系,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学段、不同学校特点,系统设计招生类别和录取机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

(三)改革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基本建成具有上海特

点、体现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整合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健全程序规范、保障有力、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培养,破除唯分数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兼顾各类型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进一步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二、主要内容

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类型。

(一)自主招生录取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招生学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1︰1进行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相较于当年度其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可适当增加。

各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计划,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后下达。各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水平和特色,确定综合评价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查程序和录取结果。

2.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主要招收技能水平高、职业倾向明显,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

中职校自主招生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等类别,各类别可同时兼报。

各中职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计划,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后下达。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具体包括两类: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考生可以填报1个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志愿和1个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

招考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排序,对达到“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查(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颁布)。招考机构将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合成总分。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

具备获得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资格的学校须为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填报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的'此类学校考生,须为其所毕业学校的在籍在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考生资格由毕业学校认定,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

1.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

委属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区教育资源分布、人口流动等情况协调统筹后下达。

2.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50%-65%,其中,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的90%-95%分配到外区,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进行分配;其余5%-10%分配到本区。

各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各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

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并上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经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后下达。

(三)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包括两类: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考生可填报15个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和1个征求志愿。

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并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经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后下达。

招考机构根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总成绩依次投档录取。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改革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考机构、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作为深化本市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本市中考改革的重要任务。按照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负责对各区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分布以及人口流动等实际情况,结合示范性学区或集团创建、初中强校工程、新优质学校建设等工作,制定本区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科学编制本区招生计划,落实本区名额分配工作;指导区内的相关高中制定自主招生及学校综合考查方案,并做好相关方案的公示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激发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活力。

(二)加强监督管理。依托市、区两级招生录取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管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为推进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有关说明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自2022年起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

(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分校或校区,原则上按照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以及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招生录取方式,以年度招生文件的形式公布。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