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口观,增强人口意识,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任务,变革理念,创新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企业新一轮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市、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基础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80%;
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
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
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
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重点工作
1.深化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培育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利用周二职工政治学习日进行广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计生办将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供各单位组织、辅导职工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要教育和引导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发展企业人口文化事业,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矿区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纵深。
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职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及满意程度作为评判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科学、规范、满意的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女工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当年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人性化管理。对育龄女工进行面对面服务,抓住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契机,向广大女工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要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家庭,落实好独生子女待遇,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兑现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开展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疾病等导致的困难家庭活动,为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
3、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花力气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继续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预警机制。有未婚青年的党支部,每季度要安排专人与未婚青年谈一次话,了解未婚青年的真实思想反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自觉遵守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将特殊人群的综合服务作为工作重点:①有再婚重新组合家庭的女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季度与再婚女工谈心交流一次。②对于不能正常出勤上班的各类育龄女工(包括休假、外出等)由其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范围内的,督促其参加每年两次的综合服务;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以外地区的,单位必须要求其每季度提交现居住地计生部门认可的孕情检查证明,每年返矿见面谈话一次,离岗、下岗的育龄女工由财资部、计生办负责督办。③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必须先由计生办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后,财资部才能与其结算。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求突破。当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仍然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体现出“管住现住地,服务一方人”的特点,按照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要求,形成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要结合我矿派遣工、探亲家属多的特点,在人员流入矿区时就严格审查其婚育证明,派遣工纳入我矿男工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走出去创业”战略的实施,外出创业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出的人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证明,支持外出创业。对整建制外出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帮助他们制定管理措施并提供服务,具备条件的,要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员,便于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4、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
坚持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独生子女当年不能函调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年内,将组织一次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函调,计生办要定期通报函调进展情况,对函调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全面推广和应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注意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职工群众关心的诸如放弃生育二胎的奖励,照顾生育二胎等热点问题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5、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齐抓共管,综合施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年底奖罚兑现,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单位和部门的奖罚,按《某某煤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承包合同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支部合同另签,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全额奖励,低于85分以下的单位不奖。嘉奖给计生委成员和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按有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执行计生宣传员每月10元的责任津贴,严格考核,奖罚有据,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纳入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
2、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内有关部门将根据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年的工作安排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分,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或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的单位,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单位党政工领导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3.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保证兼职计生宣传员有足够的时间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时间上保证,经济上倾斜。有条件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适当增加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分配比例,以充分调动和保护计生宣传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要通过全矿上下的共同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母婴保健工作的健康发展。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通知精神(莆城委办[2007]3号),坚持计生“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围绕计生“三为主”的工作目标,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行医,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制定了“关爱女孩行动”优惠措施项目,加强了医疗保健机构有关胎儿性别鉴定的超声等其他技术、以及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局领导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面小康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将计生工作同其它各项工作一同计划,一同布置,真正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年初,在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对计生工作进行动员,与区卫生系统各单位签订《城厢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把计划生育工作与领导年终业绩评定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责任目标。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需求选择的理念,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细化“关爱女孩行动”优惠措施项目,区医院、华亭卫生院、灵川卫生院、常太卫生院都开设了纯女户优先服务窗口,并免收挂号费;并为7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免收一切费用,形成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又有利于形成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我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及有关规定,领会精神,做好学习记录。同时加强了对社会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基层单位以《决定》、《规定》和《条例》为主要内容,针对不同的`对象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不同的方式,组织培训学习,使之较全面地掌握主要精神和基本内涵。充分利用广播、张贴宣传单、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了解出生人口性别失街的危害性及违反法律应承担的责任,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区医院常年开设卫生健康咨询台,设立健康处方,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卫生知识进行科学的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义诊咨询活动2次,发放健康处方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3、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效遏制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我局严格实施《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B超管理档案。对所属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B超型号、数量、使用场所、使用者姓名、职称、医师资格证书号、毕业院校、学历、联系方式等,进一步完善了B超管理档案。工作场所均在显眼处张贴《规定》及相关制度。下发了《城厢区禁止使用超声与染色体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对妇科医生人流、引产手术的管理制度。制定了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和手术管理制度、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同时加大了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工作的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大造舆论对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形成了上下监督结束机制。召开了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加强管理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抽调人员,密切配合市药监局、区计生局深入开展药品市场的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米非司酮等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密切配合区纪委、计生、公安等部门对涉嫌出生婴儿性别鉴定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来我区共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1例。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重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法律。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和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婴儿死亡报告制度,规范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表》和《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登记表》,及时向区计生局通报新生儿出生死亡信息,各镇卫生院都能依法出具新生儿死亡的证明。
4、精益求精,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环境,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加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三基培训,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确保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5、积极干预,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一是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知识竞答、宣传展板等形式,丰富了宣传的氛围。针对出生缺陷发生原因,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对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妇女进行补服叶酸,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促进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工作的落实;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出生低体重儿比例在3、2%,没有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先天畸形发生率在**‰,新生儿死亡率**‰。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二是抓好育龄妇女卫生保健工作,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所妇、儿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及时总结“两管”工作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率**%,高危住院分娩率**%,高危住院分娩管理率**%,纯母乳喂养率75、95%,母乳喂养率91、05%。
6、切实抓好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计生清理整顿工作,彻底摸清单位干部职工生育、节育底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解决违法超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机制,严格把好“三查”关,确保“三查”对象不漏查、不错查、不少查。加强对女职工请长假和外出进修的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逃避“三查”的行为。主动协调婚姻登记部门,及时准确掌握新婚对象,切实把新婚、再婚人群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和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超生问题。
二、存在问题
1、宣传舆论氛围不够浓厚。
2、社会医疗机构《规定》没有挂在醒目位置。
3、药品市场人流、引产药物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待人口性别比问题,掌握真实情况,狠抓落实。同时要尽快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法规赋予的职责。
2、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决定》、省《规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持人口正常性别比,关系人民群众和予孙后代的根本利益,对于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是极其重要的。
3、要突出重点,把好B超使用关。对所有B超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B超机操作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B超的检查及诊断项目;对B超机操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凡发现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的,除对当事人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鼓励群众监督的举报,严厉打击导致性别比失调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4、对药流药物实行签发及专人管理,对于需药流终止妊娠的,必须经过专人签字把关。
5、落实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把“关爱女孩行动”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农村纯女户家庭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女孩家庭的扶持力度,使关爱女孩成为一种新风尚弘扬开来。
为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中心任务,根据省、市《全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方案》,结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对象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二、方法
由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按评估内容和标准于12月5日前写出自评报告。县里根据掌握的有关工作数据,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各地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综合评估。评估采用100分制。
三、评估内容
(一)年度重点
1、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宣传(30分)。深入实施“关爱女孩行动”,组织开展抵制“两非”双向承诺签名、寻访“十佳幸福女儿家庭”活动和群众性文艺下乡等社会宣传活动,开展打击“两非”典型案例宣传,为治理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有利的'社会环境。
2、户外环境宣传(20分)。将人口计生宣教工作融入到城市社区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中,在交通要道及人流密集地设立醒目、温馨、美观的人口计生宣传牌,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亮化宣传环境。
(二)常规工作
1、信息宣传工作(30分)。加强重点工作宣传和先进典型宣传报道,不发生重大责任性新闻事件;及时向我局《人口计生工作简报》和县两办政务信息、《研究》等投递计生信息、稿件。
2、人口文化阵地建设(10分)。村(居、社区)有“三室一校”等宣教场所,有人口计生图书、报刊、杂志等宣传品,有经常性活动记录;有人口计生宣传栏(窗)、有新媒体宣传平;使用远程宣传教育平。
3、《当代家庭》、《优生代(农村版)》、《人口和计划生育墙报》等刊物、宣传资料的分发(10分)。及时把相关刊物和宣传资料分发到村,并做好登记、导读等相关工作。
四、结果应用
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占2分。各乡镇(街道)最后得分按本评估方案得分2%折算。被省、市抽查到的乡(镇、街道),视评估结果进行奖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