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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近人第六集观后感精练50句

时间:2018-03-31 00:12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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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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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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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一、西厢记

《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又称《王西厢》、《北西厢》)是元代王实甫创作杂剧,大约写于元贞、大德年间(1295~1307年)。

全剧叙写了书生张生(名珙字君瑞)与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仕女红娘的帮助下,冲破孙飞虎、崔母、郑恒等人的重重阻挠,终成眷属的故事。

该剧具有很浓的反封建礼教的色彩,作者写青年人对爱情的渴望,写情与欲的不可遏制与正当合理,写青年人自身的愿望与家长意志的冲突;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爱情观。全剧体制宏伟,用了五本二十一折连演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在古代杂剧中是罕见的。该剧情节引人入胜,形象鲜明生动,文采斐然,极具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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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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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王实甫(约1260-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杂剧作家。

杂剧《西厢记》的作者。天一阁本《录鬼簿》称他名德信。河北定兴人。诸本《录鬼簿》都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可能由金入元。据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序》,可知王实甫于泰定元年(1324年)前已去世。明贾仲明增补《录鬼簿》,有《凌波仙》词吊王实甫:“风月营密匝匝列旌旗,莺花寨明颩排剑戟,翠红乡雄赳赳施谋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风月营”、“莺花寨”、“翠红乡”,都代指元代官妓聚居的教坊、行院或上演杂剧的勾栏。显然,王实甫是熟悉这些官妓生活的,因此擅长于写“儿女风情”一类的戏。明陈所闻《北宫词纪》收《商调集贤宾·退隐》套曲,署为王实甫作,其中有“百年期六分甘到手,数支干周遍又从头”,可知其六十岁时已退隐不仕。但曲中又有“红尘黄阁昔年羞”、“高抄起经纶大手”,则其又曾在京城任高官,似与杂剧作家王实甫并非一人。

《北宫词纪》所收署名王实甫的散曲《商调·集贤宾》、《退隐》中写道:“想着那红尘黄阁昔年羞,到如今白发青衫此地游”,“人事远,老怀幽,志难酬,知机的王粲;梦无凭,见景的庄周”,“怕狼虎恶图谋,遇事休开口,逢人只点头,见香饵莫吞钩,高抄起经纶大手”,可知王实甫早年曾经为官,宦途不无坎坷,晚年退隐。曲中又有“且喜的身登中寿”,“百年期六分甘到手”,可以推断他至少活到60岁。这首散曲又见于《雍熙乐府》,未署名。因此,学术对它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看法。

《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的《西厢记》不仅是他的代表作,而且是元代杂剧创作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西厢记》结尾处,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的表达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的进步主张,鼓舞了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由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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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物介绍

崔莺莺

崔莺莺出身名门贵族,是个美丽而有才情的少女,父亲崔相国生前已将她许配给郑尚书的儿子。在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中,她内心强烈地追求着爱情和幸福。她和书生张君瑞在普救寺中相遇,张生的痴情和才华博得她的爱慕,但相国小姐的身分和她所受的教养,使她感到不能自由表达爱情的苦恼。张生解普救寺之围,本应与她结为夫妻,但老夫人的变卦,给她以沉重的打击,反抗的意识开始觉醒。她逐渐从犹豫动摇、怯弱和顾虑中解放出来,终于突破束缚,和张生美满结合。

张生(张君瑞)

张生先父官礼部尚书,可见他也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幼在此环境熏陶下,勤奋学习,学成满腹文章以求金榜题名。时运不济,造化弄人,多次应举,均名落孙山,因此“书剑飘零,游于四方”。由此可见,张生的愿望是:但求功名日,光宗耀祖时。但这位饱学之士在偶遇莺莺时,却将功名利禄抛向九霄云外,将23年的艰辛与努力置于十八层地狱,义无返顾地把追求自由爱情放在第一要务。于是经史子集却成了他追求爱情的幌子,在之后的岁月里他相思难寐,更别说读书学习了,在普救寺英雄救美,绞尽脑汁争取爱情,终于爱情有望,却遭崔夫人拒绝,以“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为由,张生迫不得已,只能赴京赶考,未料到自己的爱情却建立在功名的基础之上“得官啊,来见崔夫人;驳落啊,休来见崔夫人”的确,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未遇莺莺时,张君瑞“书剑飘零功名未遂,游于四方”,遇莺莺后,他胸有成竹,胜券在握,最终“一举及第,得了头名状元”。

红娘

红娘不仅仅是一个裨女,而且是剧里剧外的联络人,她作为作者代言人,直接体现了作者的意图,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加在了她的身上,她左右着剧情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红娘奔走于崔、张之间,周旋于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中,老夫人维护封建纲常和家族利益,维护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要打破它,就需要红娘这样具有大胆的反抗精神而又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侠气角色,她见义勇为,情缘反礼,愿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因此,她在剧中具有相当高的地位。

老夫人

老夫人是一个多苦多难的、已经衰败了的封建家庭的家长。丈夫刚刚去世,能够担负起家庭支柱的小儿子尚且年幼,显赫的相府之家转眼之间变得只剩“至亲三四口儿”,而客居萧寺,后面会遇到什么麻烦,她一无所知。老夫人的丧夫之痛和对未来世事难料的苦楚,不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莺莺小姐所能体会和理解的。老夫人是《崔莺莺待月西厢记》中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她的一段“子母孤霜途路穷”的唱词,反映了她对门前冷落、世态炎凉的感伤,这对老夫人性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于她痛感门庭冷落、处境凄凉,所以她特别想为女儿寻一段既可以维持崔家贵族之家的社会地位,又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的婚姻,因而,如张生这般之人断然不是老夫人的理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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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厢记读后感40篇

篇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篇2、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篇3、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的濡染,又有着对爱情生活的向往贵族小姐。她是一位具有时代叛逆性的女性形象,她在追求理想爱情时,能够与封建礼法进行抗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

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

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的心中,情始终是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至于功名利禄,是非荣辱,统统可以不管。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

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4、西厢记读后感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爱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悲剧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确,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天多望崔莺莺一眼。后来,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压退了孙飞虎。但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爱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助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将军杜确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诬陷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爱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爱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特别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篇5、西厢记读后感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也趁着明媚的阳光出去疯玩了一个春天。所以把读后感一拖再拖。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曾深深地激励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呼声,而是世世代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6、西厢记读后感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篇7、西厢记读后感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篇8、西厢记读后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篇9、西厢记读后感

还记得以前。不管是在语文课上,还是在历史课(文学史)上,都曾看见过、听过老师讲关于《西厢记》的文章或简介,所以,说实话,心里对《西厢记》还是存在一点好奇的,所以有种想看的冲动,可是,怎奈种种原因,这一想法被搁置了,可是,到了大学,古文老师正好说让我们每人都看《西厢记》,还真是那什么啊呵呵……

话说,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西厢记》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所感动,我知道,原本《莺莺传》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说起《西厢记》来,我最喜欢的不是那缠绵悱恻的男女主角,也不是那个比较古板的老夫人,而是那个娇俏的小丫鬟,红娘。

首先,在我看来,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可是她的反叛精神却表现得很明白。崔莺莺、张生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在今天的我们看来,红娘的行为更是深得人心的。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还能这样,不得不说,它有让人佩服的资本!

其次,她是正义的象征。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

另外,她是智慧的。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喜欢她的活泼,喜欢她的机智聪慧,喜欢她的冷静,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抢镜头啊!哈哈哈……

篇10、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古典爱情戏曲之一,为元代王实甫所作。先讲讲大致故事:张生对前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恰遇良机,致书信求援击退强寇,救崔氏一家于水火。得婚约,然敌退后崔夫人毁约,竟使张生莺莺以兄妹相交。张生郁郁寡欢,幸得红娘相助,与莺莺互通书信,制造巧遇,终使莺莺动心。又经跳东墙乌龙,莺莺一封书信至,终成好事。崔夫人怒不可遏,却只能允了。张生进京赶考,莺莺长亭送别。中状元,张生会见夫人,对质郑恒,一家共团圆。故事是圆满结局,皆大欢喜。

且就故事情节来看,一波三折。张生追求莺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若非得红娘助力,很有可能“折戟”。而夫人的阻挠,莺莺的“变脸”,郑恒的污蔑,一切都使这情节变得曲折动人。

从角色塑造来说,在挣脱礼教束缚的相国小姐崔莺莺,耽于爱情的痴心书生张珙,封建女性代表崔夫人和活泼可爱的婢女红娘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红娘。红娘在书中虽不是主角,但却是各个人物之间联系的交集。红娘是莺莺的贴身婢女,是张生追求莺莺的谋士,是崔夫人派来监视莺莺的探子。可以说,红娘联系了各个人物。而在红娘身上,作者赋予了更多心血。红娘善良可爱,活泼机灵。在她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她是美好的化身。不似莺莺仍受封建思想束缚,不似张生沉溺于情色忘却功名,不似崔夫人毁约失信,红娘在书中只是坚守自己的正义,做自己认为的正确的事。以卑微身份顶嘴崔夫人,帮助张生追求莺莺,成就莺莺张生姻缘,促进作者要表达的爱情喜剧主题达成,红娘拥有超越那个强调身份等级的封建时代的个人魅力。

我认为从爱情角度来看,《西厢记》讲述的是勇敢冲破封建束缚,追求纯粹美好的爱情的故事。特别是对于古代女性,这种举动更是难得。张生追求莺莺情感火热灼人,而莺莺回应张生更显珍贵。作为相府小姐,莺莺是知礼节的,矜持的大家闺秀,在崔母的阻挠下,她该是与张生一刀两断。然而她却听从了本心,在对张生有意后,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还是被病弱张生的炽热的情感俘获,主动送书信,成就好事。这是离经叛道之举,在当时可称为“不守妇道”,也背离了崔夫人的教育,但莺莺还是做了,为了纯洁的爱情。作者表达了那个压迫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属于人的真实合理的欲望,对挣脱封建礼教不合理束缚的渴望,对自然爱情的追求的欲望。相国小姐与穷酸书生的爱情故事令人感动。王实甫也为这段爱情写下了完美的结局。“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就语言来说,我真感叹于王实甫的文才。且不说化用诗句,就是其本身的韵脚便押韵的好。且看:“人间看波,玉容深锁绣帏中,怕有人搬弄。想嫦娥,西没东生谁与共?怨天公,裴航不作游仙梦。这云似我罗帏数重,只恐怕嫦娥心动,因此上围住广寒宫。”波、中、弄、共、公、重、动、宫,呈ong叠韵,读来音韵极强,显得活泼有趣。书中语言有典雅的诗句,也有偏向口语化的用词,实集大成。且不说各种曲牌名,单是书中随手拈来的典故便极具文采。听说《西厢记》最完整的注本的注释有2000处,也是难怪。

篇1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稹、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我读《西厢》的感受,也仅此而已。我只以我的观感把《西厢》这部惊世骇俗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而深而又深的意境,还是需要通过阅读文章去获得、去体味,去享受。

篇12、西厢记读后感

中国的戏曲文化是博大精深的,不但数量之多,经典之多,戏曲的作品也能体现出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思想境界。因此,在拜读完《牡丹亭》以后,我又马不停蹄的借来了《西厢记》进行研读。研读并不过半,却要写读书笔记了,害怕有些人看了之后又嘲笑说不过是应付任务,我还是解释一下,此篇读后感只是个人之拙见,还请见谅。

版本介绍:《西厢记》王实甫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北京第1版。这个版本是横排简体的版本,虽然可能缺乏竖排繁体的风韵和优雅,但是仍不能盖过经典饱经风霜的清香。

其实《西厢记》的故事雏形最早是出现在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里,而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以元稹自己的人生经历为题材提笔写下的。小说中的穷书生张生起先疯狂且热烈的追求着崔莺莺小姐,却在仕途利益面前低头,最终娶了另一高门下的女子,对崔莺莺始乱终弃。而在《西厢记》中,作者是以张生和莺莺的故事为主线,但是结局一改张生负心汉的形象,改为了两人得以终成眷属,这也体现出了王实甫内心中对爱情的期望和对未来生活和情感的希望和期盼。

《西厢记》的故事是围绕着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展开的。张生是一个赴京赶考的穷书生,而相较之下,崔莺莺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崔相国家的千金,本是门不当户不对,是一对连上天都不眷恋的男女。但是从张生开始,两个人都不甘屈于命运。两人一见钟情,张生看崔莺莺看的神魂颠倒,六神无主,不禁感慨“我死也!”;而崔莺莺在与张生吟诗对唱之后,心生情感,说道“昨宵个锦囊佳制勾引,今日个玉堂人物难亲近。这些时坐又不安,谁又不稳,我欲待登临又不快,闲行又闷,每日价情思睡昏昏。”但是现实总是残酷,本有一个机会若张生能够献策解孙飞虎之围,夫人便让张生娶莺莺为妻,但是夫人并没有兑现诺言,而是让两人以兄妹相称。两人伤心难过,但是情难却,每晚弹琴诉心意,最后竟两人或是神情恍惚,或是病卧在床。而莺莺的贴身女婢红娘为两人向夫人求情,最终夫人心软,答应若是张生赴京考取功名便成全两人。张生考取状元,但此时郑家少年郑恒来向莺莺求亲,并说谎说张生已经另娶高门。就在郑恒和莺莺就要拜堂之时,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迎娶莺莺,郑恒则灰溜溜离开,两人终成眷属。

在对于人物的刻画中,其实两人各有时代和人性的缺陷,并不如此完美。张生生来一个多情种,一开始看到莺莺时就不停称赞“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在面对莺莺的奴婢红娘的时候,竟也说“若共他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舍得他叠被铺床。”这样实在不妥。而莺莺其实也并不全然大家闺秀,她端着相国家千金的架子,喜欢张生不愿说出来,还虚伪假装的试图掩盖自己的情感,实在让人难以捉摸。

而在整篇《西厢记》看下来,作者试图在通过故事的娓娓道来,抒发出自己对封建等级制度和门当户对习俗的不满和控诉,用崔莺莺和张生两人向命运的反抗,最终两人在一起了的情节,和一开始就由于地位高低排斥张生的相国夫人作对比,由此更突出了对青年男女恋爱自由的追捧。而故事虽有诸多坎坷,但是能够看出来,张生最终考取状元,并与莺莺双宿双飞,作者其实是写出了自己的一种期望。无论是后世的《牡丹亭》还是《金瓶梅》,爱情总是一路的阻碍和荆棘,《金瓶梅》中,几个女人甚至为了对爱情和利益的欲望勾心斗角,丑陋不堪。而在王实甫的《西厢记》中,两人即使爱情被阻,仍能以琴声传情;即使张生病倒,两人还能够见面甚至幽会。所以我认为相较之下《西厢记》更能够体现出的是作者的希望和期盼。

至于我们,不要被一时的肾上腺激素冲昏了头脑,趋之若鹜根本不具任何理智,但青春何妨不该疯狂一把呢?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篇13、西厢记读后感

明代贾仲名说:“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最近总算是认认真真地再次读了王实甫的《西厢记》,这一古典戏曲宝库中的巨星。相信对于《西厢记》我们都不陌生,以往读西厢总是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与智慧。起初我接触的是《西厢记》的前身《莺莺传》,《莺莺传》这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曾赚取了我不少泪水,直到后来接触这追求自由爱情的《西厢记》之后便再也止不住对她的喜爱。《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情节的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的环环相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第一遍看她便觉得她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再看她时我便深深迷恋上了她曲白相生、雅俗共赏的语言。

元杂剧分为本色和文采两派,本色派以朴素自然为语言特色,文采派则以词句华丽、文采璀璨为特点,并十分注意修饰词语。而《西厢记》则是神奇的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成就了曲白相生、雅俗相间的语言特色。

我们看西厢记的第二本第三折:

[雁儿落]荆棘剌怎动那,死没腾无回豁,措支剌不对答,软兀剌难存坐!

作者用如此简单的一句话,便刻画出张生的震惊之态,无措全然表现出来。“荆棘剌怎动那”意为惊得我不能动弹,是当时的口语,高文秀在《黑旋风双献功》第一折中写道:“唬得荆棘律的胆战心惊。”“死没腾”也是当时的口语化词汇,意思是蒙住,痴呆无生气的样子,而“回豁”指的是回和,反映,王伯良曰:“回和,亦酬答之意。马东篱《黄粱梦》:‘禁声的休回和。’”无回和写出了当时张生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神色。一个回转“措支剌”写出了张生慌张失态,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到当时的张生的心情,退了贼兵之后,原本可以和心爱的莺莺小姐终成眷属,却不想毫无征兆的面对与心上人成为兄妹的事实,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令张生傻了眼,更是慌了神。王实甫选用了当时的.白话口语,描绘了当时紧张的宴会场景,使张生痴呆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这样不仅让读者有清晰的画面立体感,也是西厢记语言原滋原味的表现。剧中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王实甫总是可以写着简简单单的语言,却是将褒贬全融在幽默诙谐的情趣之中了。又如四本二折[斗鹤鹊][紫花儿序][金蕉叶][秃厮儿]等曲里,出现了好多成语“天长地久”、“戴月披星”、“巧语花言”、“行监坐守”、“燕侣莺俦”,同时插上了许多当时的口语谚语如“将没做有”、“牵头”、“胡行乱走”、“心意两相投”、“得好休,便好休”、“何必苦追求”、“女大不中留”等,这些都是流行与当时人们的口头俗语,既通俗浅白,有自然贴切。想我们写文章时往往注重优美华丽的词藻,没错美丽的语言是比较容易吸引读者,可是原滋原味也可以把平朴的语言烧出香味来。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说:“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他在《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一章中也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又说:“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所以说语言的质朴本色有着它自己无可替代的魅力。正是《西厢记》让我真正见识到了朴质的语言的震撼力。回想以往的自己总是在“咬文嚼字”,我的文章总像是用优美的语言堆砌起来的城堡,可是却是空空荡荡,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有种华而不实的感觉。

当然《西厢记》感染我的并不只是仅仅是自然的语言,也有着华丽的诗篇。明人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说:“王实甫之词如花间美人,铺叙委婉,深得骚人之趣。”郭沫若也曾经说过:“不但是‘杂剧中的杰作’,也是一部‘好诗’。”一语道破了《西厢记》的语言真谛,可以说它既是诗的语言,又是剧的语言,是文学性与戏曲性的高度统一。而《西厢记》“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是和剧中美不胜收的绮词丽语是分不开的。王实甫的戏曲语言以富于文采为特色,曲词之美,与剧作的故事之美、人物之美、意境之美和谐统一。不得不说王实甫是制作词曲的圣手,《西相记》善于汲取古典诗词的精华,形成自己秀美华丽的语言风格。这点在《长亭送别》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本折充分表现了王实甫“文采派”优美抒情的语言特色,它既熔铸了古典诗词的清词丽句,推陈出新,自然贴切,又吸收和提炼了民间口语,把两者融为一体,形成了清丽华美,生动活泼的独特语言风格。

如:〔端正好〕中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化用了范仲淹《苏幕遮》词中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并取其秋景凄凉的意境,以烘托送别的凄冷氛围。以疏淡几笔,描绘了一幅动人的长亭送别图:碧云密布,黄花遍地,西风凄紧,北雁南归…作品如椽之笔,由头顶之天至脚下之地,从耳边之风声写到眼中之归雁,大块设色,融情于景,只捕捉几样形象,稍加点染,就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清代梁廷楠《曲话》卷五云:“世传实甫作《西厢记》至‘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构想甚苦,思竭扑地,遂死。”曲坛上这一轶闻,正好说明作者呕心沥血之苦,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真是无风雨无以丽其姿,无严霜无以煊其色!又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两句是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转变过来的,改写得自然恰贴,不见斧痕。

如:〔朝天子〕中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引用苏轼《满庭芳》词原句,形象地表现了莺莺珍重爱情,轻视功名利禄的思想感情。再如:〔耍孩儿〕中的“未饮心先醉”之句,一字之易,更加夸张,语境更加沉重,表现了莺莺饯别时的极端愁苦。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一句则从李清照词《武陵春》中脱出。

相信没有人不感慨王实甫的文学功底,再读西厢时,我不自觉地想要背下其中经典的语句,可是我却发现句句经典,字字珠玑。

读过西厢,看过西厢,想着西厢,念着西厢,不如再遇西厢。

篇14、西厢记读后感

大凡读过西厢记的人都觉得这部剧作的语言文字很美,让人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走进神奇璀璨,异彩纷呈的艺术境界。作者用着如珠似玉的语言不着痕迹地将环境,人物,感情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剧中有雄浑豪放的曲词:“{油葫芦}九曲风涛何处显?这河带齐梁分燕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洞悉愧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见?却便似弯剑乍离弦。”

这里把九曲黄河写得何等气势磅礴,一泻千里。

当然也有绮丽婉转的小词:“风静帘闲,透纱窗麝兰香散,启朱扉摇响双环。绎台高,金荷小,银镇尤灿。比及将暖帐轻弹,先接起这梅红罗软帘偷看。”“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这里洋溢着美好幽深的诗一般的气氛。读来余香萦绕。

而在剧中情节有悲苦性质的场面里,作者的描写依然笼罩着诗般的气氛。比如第四本第三折“长亭送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其语言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离愁别绪的特有表现手法来加以渲染的,是以那种诗意的浅浅哀愁和无奈的色调来表现主人公离别时的悲苦的。

“文辞华丽”是《西厢记》语言艺术的特色,这种语言特色更表现在该作品语言的文采性。西厢记可谓是吸收了唐诗宋词的精美语言,这些绝妙好词在剧中俯拾皆是,真是美不胜收。

篇15、西厢记读后感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篇16、西厢记读后感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回顾觑末下。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篇17、西厢记读后感

“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似垂柳晚风前。”——《西厢记》

《西厢记》的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诗人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在时代长河总流传甚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将其改编成说唱和戏剧。《西厢记》全名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也是一部优美动人的戏剧,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不朽名著。

剧本讲述的是张生与崔莺莺这一对情人冲破困阻终成眷属的故事。全剧共五本二十折。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曲折,缠绵悱恻,跌宕起伏,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如同身临其境。

看见这些运用极其娴熟的传统技法的文字,我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一种潺潺的崇拜感。再看见这些刻画的细腻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好像再现了这个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

“爱骑一匹白战马,如彪虎。

使一柄大刀,冠绝今古。

扶社稷,清寰宇,宰天下,安邦国。

为主存忠,愿削平祸乱,开疆展土。”

——《西厢记》

在听完这一段简短小诗语的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想把文学家元稹的那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改为“不是文中偏爱汝,此诗消去更无诗”啊!

总之,人不能永远沉困在那暗无天日的等待当中,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物品或事件,去追求自己的那段缠绵的爱情,应该向《西厢记》当中记述的一样——与自己的另一半一起冲破困阻,追求自己的幸福。

篇18、西厢记读后感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或许也正缘于此,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流传:牛郎和织女的相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范喜良和孟姜女的悲剧,周郎与小乔的绝美,曹植对甄氏相思入骨,范蠡携西施泛舟江湖,以及梁祝化蝶、娥皇哭虞舜、神女会襄王、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苏小小风华残落历代伤……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篇19、西厢记读后感

元代著名戏剧家王实甫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戏曲作家之一,他的杂剧《西厢记》至到现地仍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杂剧之一。

《西厢记》重点刻划了张生,崔莺莺、红娘、老夫人形象,围绕“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展开故事情节,表达了对封建礼节的不满。

近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助人生摆脱苦海。但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因此,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通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己的孤女的,她是一个非常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己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特别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己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莺莺本是相国千金,从小就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虽说张生的父亲以前做过官,但50多岁就早逝了,家里积蓄肯定不多了。莺莺嫁过去后能象之前在家里过得一样吗?老夫人肯定会从客观物质方面为莺莺着想。逼张生上京也是为莺莺着想。在当时,张生作为一名读书人,却不上京赶考,在当时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的人。试想想,哪一位母亲愿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呢?归根到底,老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莺莺,如果不是因为爱她,她何必这么操心呢?可能读者会觉得奇怪,老夫人最后不是赖婚吗,她把莺莺嫁给自己的侄子郑恒,这难道也是爱女儿的表现?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老夫人。郑恒为了娶莺莺,谎称张生娶尚书之女,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还声称自己是目击见证人。老夫人一方面是气张生,一方面也没想到自己的侄子会吭她。因此,这件事也不能算在老夫人的身子了。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后是大团圆结局。但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后,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同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篇20、西厢记读后感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篇2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古典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崔莺莺与张生的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表现了两人为了爱情而敢于与命运,封建制度等抗争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崔相国死了,夫人郑氏携小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河北安平安葬,途中因故受阻,暂住河中府普救寺。崔莺莺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张生见到莺莺容貌俊俏,为能多见上几面,便住进西厢房。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他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叛将孙飞虎听说崔莺莺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便率领五千人马,将普救寺层层围住,限老夫人三日之内交出莺莺做他的“压寨夫人”。正当大家束手无策时,张生先用缓兵之计,稳住孙飞虎,然后写了一封书信给杜确,让他派兵前来,打退孙飞虎。但崔老夫人在酬谢席上以莺莺已许配郑恒为由,让张生与崔莺莺结拜为兄妹,使张生和莺莺都很痛苦。

自那日听琴之后,多日不见莺莺,张生害了相思病,趁红娘探病之机,托她捎信给莺莺,莺莺回信约张生月下相会。夜晚,莺莺在后花园弹琴。张生听到琴声,急欲与小姐相见,便而入,莺莺见他而入,反怪他行为下流,发誓再不见他,致使张生病情愈发严重。莺莺借探病为名,到张生房中与他幽会。

张生考得状元,写信向莺莺报喜。这时郑恒又一次来到普救寺,捏造谎言说张生已被卫尚书招为东床佳婿。于是崔夫人再次将小姐许给郑恒,并决定择吉日完婚。恰巧成亲之日,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征西大元帅杜确也来祝贺。真相大白,郑恒羞愧难言,含恨自尽,张生与莺莺终成眷属。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男女主人公那种为了爱情而奋不顾身地抗争精神印象深刻,他们勇敢地追求爱情,即使备受相思的煎熬也不放弃。他们是不幸的,生活在封建皇朝中,受到父母之命等摆布,无法自由追求爱情。但同时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对爱情坚定不移的追求,让他们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为夫妻。

篇22、西厢记读后感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友杜将军,退了孙飞虎之贼寇。崔老夫人摆下谢功宴,红娘去请张生。“请字不曾出声,去字连忙答应”,好一副急切之态。再听莺莺之语:若请张生,扶病也索走一遭。痴情小女子的可爱之情呼之欲出。两人饱尝相思之苦,“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两人窃以为可以终成眷属。不成想,好事多磨。崔老夫人以莺莺已许配给郑恒为由,让张生和莺莺结为兄妹。本来以为天涯咫尺,一瞬间却咫尺天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是夜,张生通过琴声向莺莺表白自己的相思之苦,莺莺也吐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正是“他那里思不穷,我这里意已通。他曲未终,我意转浓”。两人情感压抑到了极致,一触即发。

“云中谁寄锦书来”,红娘送来了莺莺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之约。张生欣喜赴约,莺莺反怪张生下流,生气离去。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过方知情重,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借探病为由,到张生房中与之幽会。长时间压抑的情感之火在一瞬间得到了彻底的释放,情之所至,万物无光。张生与莺莺在第三次正式见面时,终于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与肉完美地结合。一时间,满屋春色;一时间,流光飞扬。

之后的长亭送别,直至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皆由这前三顾而起。真可谓是:一见倾心,二顾愁,三次相见定终身。金圣叹曰:恸哭古人,留赠后人!

篇23、西厢记读后感

古往今来,最真实的是亲情,最深厚的是友情,最令人捉摸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于我们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的。但王实浦的《西厢记》让我理解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他们敢于同封建势力做斗争的行为令我敬佩万分。

初读《西厢记》时,只因一个虚名,元杂剧压轴之作。读了之后我便后悔了,觉的枯燥无味无心再读,于是我就把它弃掷一旁。后来我收拾书本时发现了它,一时兴起便有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我得出一个真理——什么是好书,就是耐读的书。

该书辞藻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精湛,令人爱不释手。长亭送别这一出是我最最喜欢的,该曲曲情凄婉缠绵,辞句清丽俊秀,声调婉转秀美。将莺莺的离愁别恨表现的淋漓尽致,使全文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和无法言说的哀愁。

该折主要描写莺莺为张生送别时的情景,以及分手后莺莺的伤别后忧虑的感受。该折不仅词句优美,还借用了大量的曲调。“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堪称为当中的压卷之作。.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的利用秋景来营造一种凄凉的气氛,侧面烘托了莺莺复杂的内心世界。后两句一问一答,使得景物深含离人的主观色彩,经霜树叶如痴如醉,其实那是离人的血染就的。这两句不仅说明时间季节,更是绘出莺莺的泪眼之情态,将离别之情描绘的更为凄切,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又何止一个崔莺莺,大家所熟知的梁山伯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以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她们不畏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因为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她们这种执着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自己的梦想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有到享受它的年龄。

篇24、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中,崔莺莺的形象得到了相当精细的刻画,她的性格显得更为明朗而又丰富。在作者笔下,莺莺始终渴望着自由的爱情,并且一直对张生抱有好感。她总是若进若退地试探获得爱情的可能,并常常在似乎是彼此矛盾的状态中行动,但是,她终于以大胆的私奔打破了疑惧和矛盾心理,显示人类的天性在抑制中反而会变得更强烈。作者以赞赏的眼光看待女性对爱情的主动追求。

红娘在《西厢记》中成为全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她在剧中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却又是剧中最活跃、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她机智聪明,热情泼辣,又富于同情心,常在崔、张的爱情处在困境的时候,以其特有的机警使矛盾获得解决。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这个人物形象固然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却又有一定的现实性。在她身上反映着市井社会的人生态度,而市井人物本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较少,他们对各种“道理”的取舍,也更多地是从实际利害上考虑的。

我觉得,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和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篇25、西厢记读后感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己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美好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但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爱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爱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悲剧观众显然更容易接受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希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美好爱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爱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爱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大概也只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篇26、西厢记读后感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篇27、西厢记读后感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 回顾觑末下。 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篇28、西厢记读后感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我又一次走过西厢,我看见王实甫在寨前紧皱眉头。他是在愤斥那些烦扰禁锢人们的封建礼教吗?我悄悄地向前,他笑了。我从他手里接过《西厢记》,我发现那既是一段完美的爱情故事,又是一篇辉煌的文学巨著。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恨,他的信念,他的思想。

《西厢记》这样一本不朽之作,难怪会纳入“六才子书”之列,难怪贾仲明评价:“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

篇29、西厢记读后感

高中的语文课本中,节选了《西厢记》中的长亭送别一出,描述了张君瑞和崔莺莺私情事发之后被迫离别进京赶考的情景,而对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没有详细的交代。对于这篇课文的教学,一般认为更加侧重于“杂剧”这种体裁的语言、韵律的分析以及情节的解读,而少有涉及本书思想层面的探究。

本人读完这本书之后发现,《西厢记》思想层面的突破和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还原也很有价值。《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提及过《西厢记》中的词句,其影响力可见一斑。明代汤显祖的著名杂剧《牡丹亭》中,女主人公杜丽娘甚至直接以张君瑞和崔莺莺的故事表达自己虚度青春难成佳配的孤寂心情,这也可以作为《西厢记》影响深远的佐证。

笔者认为,《西厢记》的主题思想的意义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描述,包括政治、民俗、婚姻观等,这构成了本书的广度和深度;第二点也是本书超越时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挑战,对儒家标榜的非礼勿动非礼勿听的“正人君子”形象的颠覆。

首先来说说《西厢记》保守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崔莺莺这个人物的身上。崔莺莺是崔相国的独女,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无不精通,作为当时女性的完美代表,她出身高贵,又有才学,最重要的是当时被认为是评判女性“才华”的女红,她也同样做的很出色。但封建社会下的对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普遍认同和纲常伦理上的严格约束,对崔莺莺的人格造成了不健康的影响,使得她非常的压抑。而崔相国的早逝,也造成了相国夫人对崔莺莺更加严格的管束,这使得封建社会的一些固有观念在她的思想中生根发芽。例如,在和张生的私情被发现之后,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劝诫张生早日进京赶考,挣揣一个功名回来,这样她和张生就可以做到“门当户对”,事情就可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再例如,虽然她在相国寺初见张君瑞就已经动了感情,但红娘帮助张生与她私会之时,她又俨然一副正人君子见到流氓地痞的姿态,说明此时她内心的强烈感情和冲动仍是敌不过三纲五常的束缚,可见封建礼教对她的影响之深。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的女性身上,突破口出现了。相对于张生这一离经叛道的形象,崔莺莺是矛盾的,是一个被紧缚但内在生命却不断冲撞寻求突破口的纠结体。书中的张君瑞一反古代儒雅君子的形象,显得“猥琐”、“下流”并不择手段,从相国寺偶遇崔莺莺那一刻起,就处处安排,处处打点设计,只为将崔莺莺追到手,而这样的一个人恰恰让剧情的发展变得合理,给崔莺莺的“大胆叛逆”提供了催化剂。说到底,张生的大胆表示与崔莺莺内心的情感是契合的,因此他们不顾传统“明媒正娶”、“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些观念,大胆地结合了。

《西厢记》对传统婚恋观念的挑战是大胆的,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因此,这本书在浩如烟海的古代著作中长期被封禁,被明令禁止。这和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能成为绵延不绝流传至今在现代中国人的思想中仍然根深蒂固的社会伦理观念,并不是因为这种思想是绝对的真理,而仅仅是因为它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换一种角度来说,这代表了国家的安定,王朝的稳固。

如果说单从恋爱观念和婚姻观的突破来看《西厢记》在人类思想解放意义上的成就,可能最多可以说是了不起,很不错。但是如果从动摇统治者统治的思想根基这个层面来看,这本书的威力无异于一颗“原子弹”。试想,如果任由这本“石破天惊”的小说在民间广为流传,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无数的平民百姓被书中的故事强烈震撼着,然后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大家都信封的“明媒正娶”、“门当户对”这种体面的婚俗居然可能有其它的版本,而那种鼓励遵从自己内心感受的力量又是那么令人着迷,那么让人无法抗拒。于是,他们混乱了,这是一种人生观层面的彻底颠覆,而统治者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被统治者有自由的思想,能够自由的思考,能够自发地判断是非,哪怕是一点点的动摇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因为那意味着绝对的服从从此被击碎,他们可能再也无法高枕无忧坐享其成,而民众的觉醒带来的连锁反应还远不止于此。

最后,说一说“红娘”这个形象。红娘虽然在书中仅仅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丫鬟,但是从全书的篇幅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完全打破常规的人物形象。她那种看似在单纯的动机之下撮合张生和莺莺的行为,细想却耐人寻味,她究竟只是单纯,还是说她才是思想最前卫的一个人物,我们无从分辨。从情节上来看,她不仅没有依照封建纲常阻挠张生崔莺莺二人的“不伦之恋”,反倒处处为二人私会出主意,在老夫人面前替他们说话,替他们遮掩,甚至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这是否是一种超脱和大智若愚呢。可以说,如果没有红娘,也就没有张生和崔莺莺的曲折故事,因此,她也是本书中的一个很大的突破。

综上,《西厢记》既描绘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也是作者本人思想上的一次艰难却意义非凡的突破,当然,在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篇30、西厢记读后感

月暗西厢,相思难耐,在王实甫的笔下描绘了一段曲折缠绵的爱情史诗。

《西厢记》在中国四大古典戏曲中,早已名声赫赫,然而长久以来大都只耳闻其名,未见其身。想来它的名声早已远远超过书中的内容。今终于有机会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很难想象薄薄的书页不足百,竟能让人们记住千百年,并且反复吟唱。

戏曲的部分,我是不懂的,在瞻仰这样一本名满天下的古书时,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的读者,品着在封建制度中顽强生长的爱情的甘露。我想,脱去戏曲这件外衣《西厢记》与其他的爱情著作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不过是古人一时情闷,无力挣脱现实的缩影罢了。在现在看来,尤其是对现代人来看,这样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更多的,我觉得这样的一本书是用来吊唁那一段不复存在的历史,那一种早已化尽烟尘的爱情。

终究,《西厢记》还是披着戏曲这件华丽的外衣,并且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美艳夺目,而这最为耀眼的部分,我觉得要属文字部分了。书中处处皆精华,妙语连珠,意境深沉,情思绵长,作者驾驭文字的才华,想来后来人见了无不孜孜称叹。突然觉得我们有些无知,因为生活在自由的新世纪里,就常常借着时代的标签去嘲笑那些古人的迂腐、愚昧,终日无所事,空有满腹诗论,却只为一朝得朝归来,光耀门楣。我们在指责这些人饱食终日的时候还不忘连带戏谑一番这千百年来害了不知多少人的八股、儒书,认为那些死理的书中除了唆人虚废光阴,抢夺功名外,究竟还能做些什么。然而,当人们真正打开历史行进的车轮时,却发现,历史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便有,但绝不是全部。因为饱读诗书,我们才看到有今日如《西厢记》一般的美文,因为功名难就,贤人们踌躇满志,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见的这许多的史诗。

就如书中的儒生一样,虽是饱读了诗书,却不图功名利禄,只想逍遥乐世,奈何放浪间,遇见美人,为得人心,寄情西厢,以读书为名,最后终为美人远赴求名,只为这状元身份能配得上相国之婿之称,好为写族谱的时候不至太寒碜。古人有古人的无奈,岂是现在的我们能轻易了解到的。不止是作者流畅的文笔,书中出现的更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冲破思想与时代的束缚所表现出的勇敢。相国之女莺莺虽对书生有倾慕之心,但传统的礼教却让她望而却步,即便是再有了口头的婚约之后,依旧碍于父母之命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心早已有了归属,又见书生害得相思病,百般不是滋味,在经过了漫长而纠结的内心挣扎后,莺莺终于冲出礼教、父母之命的束缚,投得心上人的怀抱,慰藉相思。幸而文章的结尾是大团圆的结局,为这对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时代就那样毫无情面的横亘在那里,要么随波逐流,被时代左右,要么打破它,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西厢房门,月满西楼,料得肠断处,唯有相思泪。

篇3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张生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那么当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西厢记这部对追求爱情自由的古代经典还有什么更多的社会意义可以为后人所解读呢?

就我看来,虽然之前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复存在,但所谓的现代人拥有的恋爱自由,是真正的恋爱自由吗?是从心理上得到的真的恋爱自由,还是在形式上拥有的恋爱自由权呢。

我们拥有古人所羡慕的自由,可以大胆牵手,大胆拥抱,大胆亲吻,和自己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感受爱情。我们闪婚闪离。享受这种自我权利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遵守这个隐藏在社会表层下的潜规则。那就是现实。现实的压力之下,真正的爱情存活的保质期会有多久。若是封建婚礼制度可以突破,那么在现代社会的大背景之下现实则是比封建婚礼制度更难突破的屏障。这屏障由太多太多的元素构成。随着年龄增长两人阅历增长速度的不一致,毕业之后工作单位的异地与个人发展的矛盾,父母的看法,家世背景,即使两人相爱,在一起的依然会存在这些难以避免会出现的问题。若是再禁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两人之间仅存的藕断丝连怕也是覆水难收了罢。于千万万人能与你相遇已是不易,能看上眼跨越汹涌人群握住你的手的几率更是小得可怜,克服重重阻碍携手暮年的又占了多少比例呢。常听人说,和你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小时候总觉着这怎么可能,可是身边的人似乎真的大多是这样,因为各种因素,错过了少年时那个最爱的TA,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催婚,自己也开始慢慢意识到衰老的节奏,开始希望稳定,于是开始相亲,开始学会说服自己将就,将就自己,将就他人。多年之后再回首过往,心中会不会闪过一丝丝的无奈。我爱的你已拥有了自己的和睦家庭,而我也早已嫁为人妇,过着单调而枯燥的柴米油盐。而当年我们之间的爱,成为了在闲暇时回忆年少时的茶余饭后。

即使是在恋爱自由的现在,我们的爱情依旧存在着这么这么多难以启齿的悲哀。希望,在我们还有能力用尽全力去爱的时候就不要害怕伤害。世界上有这么这么多的人,能够遇见你已是我今生莫大的幸运,若是上苍眷顾,某一天,你我暮年,笑谈流年。你宽大而温暖的手掌抚上我长满皱纹苍老的脸颊,夕阳下,你的眼神那么温润美好。

借用村上春树的话,如果相爱,便携手到老。如果错过,便护他安好。莺莺愿突破封建礼教与张生携手,我愿跨越屏障与你到老。

篇32、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要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今天崔张们自由结合的障碍早就不复存在造成他们当初离合悲欢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青年人为什么还要读《西厢记》呢?《西厢记》又凭什么去打动生活在今天这样一个物质极大丰富、两性结合空前自由的时代里的年轻人呢?

当然《西厢记》的故事曲折生动文辞优美华艳写景写情写人写事无不妙笔生花令人心旷神怡。我们读《西厢记》的确应该细细潜玩元曲文采派最杰出的代表王实甫的如“花间美人”般的绚丽词章但更应该充分调动自己的阅读经验和生活体验来揣摩体味曲词中人物的思想感情这种揣摩体味又会反过来丰富自己的阅读经验和强化自己的生活体验。这样阅读就同生活联系起来了就同人生和生命联结起来了阅读活动就在精神上、心灵上影响人、改变人。林黛玉读西厢时的所谓“词句警人满口余香”不是仅就《西厢记》的作者融化百家、文采斑斓的语言艺术来说的我的理解“警人”者乃是指它的思想意蕴“余香”者则是情到浓时氤氲飘香熏陶渐染怡情养性。

文学作品是写人的写人之情、人之性写人情之美、人性之真。《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情之美基于性之真。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两性相悦是世间最美好的感情是最值得追求和珍视的感情在她面前什么功名利禄什么仕途经济什么门第财产什么父母之命什么伦理道德均不足挂齿不值一文因为它们是作为一种外在力量强加于人的自然本性之上的东西。封建社会最大的罪恶就是摧残人性。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最大限度地摧毁人的自然本性?因为人性的本质是自由自由的人性对封建秩序构成严重的威胁动摇着封建大厦的根基。

篇33、西厢记读后感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篇34、西厢记读后感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感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有此刻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咱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因此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我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好处,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我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能够猜到的结尾,因此我不怎样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感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此刻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因此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之后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好江山的壮举,验证了感情史盲目的。在之后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此刻的父母一样有感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感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感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下感情,但是张生做到了鲜花面包都要,即使高中也没有抛弃崔莺莺这也很不容易,此刻很多人都在爆发后抛弃自我的发妻,我觉的《西厢记》中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这一段感情流传至今,可能是正因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完美感情一方净土吧!因此一向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感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让咱们在自我的心里回答吧!

篇35、西厢记读后感

闲来无事,翻开了慕之已久的《西厢记》。

少时对故事情节了解大概,甚是钦慕向往张生莺莺的自由爱情。

“待月西厢下,迎风半户开。

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西厢”仿若美好爱情的代名词。

而今翻开《西厢记》,却没有雾中看花时的向往。书中描写的张珙此人实在不能称之为君子,普救寺初见莺莺便为色所迷,所思所想也不过是窃玉偷香,和莺莺春风一度,虽有贾冯才,不过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话本标配需要罢了。而崔莺莺这一人物在《西厢记》的刻画中是空有美貌而毫无特点,话本中极尽其事描写其貌其才,看完之后对其也无甚印象(俗称“花瓶”)。唯有红娘,其形象跃然纸上,做自己愿做之事,不违本心,虽为奴仆,自有正义。凡书中红娘舌呛各人(张生、崔相国夫人、郑桓)处,无不精彩。

《西厢记》故事自唐元稹《莺莺传》后已日趋完善,各版本《西厢记》各有特点。《莺莺传》作为先版,虽结局令人唏嘘却是真实。无论是张生的狡辩“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还是莺莺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可从中窥见张生与莺莺心理,是残酷的现实造就,而后几版都是现实催生出的浪漫。董解元《西厢记》和王实甫《西厢记》故事情节均已完备,略有不同。董版张生与莺莺私奔投杜确寻帮助比王版郑桓羞愤撞树自杀更合情理。但王版《西厢记》红娘形象刻画最佳,且王版《西厢记》其文“一字一句均能抒情摹状、着色浸音。所胜者,辞也”。

一个故事经几朝发展,才子佳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友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的结局是世所愿见,纵观整个故事,但凡有一环出了差错,这样的结局便是奢望吧。

篇36、西厢记读后感

看过《西厢记》,很想去永济市旅游,去看一看,回忆普救古寺里那一段属于《西厢记》的记忆与往事。追寻古人的足迹。一座梨花深院,一幕惊艳、借厢、闹斋、请寓、赖婚、听琴、逾垣、拷红的戏剧场面。一处被张生跳过墙的地方,一棵被张生踩踏过的杏树,对映着的是前世情缘中的一份无奈。

时代变迁,古往今来人都一样,谁也征服不了世界,在困难面前,爱情也是那么脆弱。我恨故事主人公的不执著、恨他对爱情不够真诚,恨他在功名利禄前的浮华与虚荣。十多年的青梅竹马就此告别。既然双方都有付出,为何不终生厮守?难道被她爸爸妈妈看不起了从而便杳无音信吗?可为何结婚之后再苦苦寻找,可始终也没能找到……

小女子认为,与男人同患难终不可靠,青梅竹马的爱情也逃不过现实的生活。何况人心难测,与故事主人公一样,结了婚再找原点的那个人,只可惜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篇37、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篇38、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篇39、西厢记读后感

张生游普救寺,巧遇崔莺莺,一眼订终生,后有张生借西厢,千方百计与相识,张生在墙上曰:“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又莺莺曰:“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乃天作之合。

当叛军孙飞虎欲得美人归,千军万马包围普救寺之时,可笑一品诰命崔相国的夫人信口开河,“谁有能力退兵者,我欲把小女嫁于给他”

,张珙乃一介秀才书生,慷慨激昂地接受了使命,白马元帅杜确赏识张生的文采,所以他们也是比较要好的挚友,此时有难,张生就寄予书信告之,救兵一到,转危为安,当张生正在窃喜自己得了一位佳人之际,谁知崔老太出尔反尔,在酒席上胡说八道,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儿时婚姻,还无故来了一对兄妹的称呼,真是人间险恶啊。

但两人的心已经走在一起了,花前月下,两新人常常悄悄地相会,纸包不住火,崔母知道后,又道:张生若是能人者,考取前三功名必随即当婚,”

待到张生高中探花之时,不知官场黑暗,宦官挡道,能臣疏之,在众人地劝说下,张生也为了得一处职位,再来娶莺莺,不料却给尚书当了女婿,莺莺得知后,伤心不已,崔母也病重了,卧床不起,此时无所事事的郑恒却匆匆忙忙赶到了普救寺,想起与莺莺的婚姻,在崔母奄奄一息之时,希望两人能白头偕老,结伴终生。

世事难料,张生娶了尚书女兰芳不到几年,却出来一个长安歌舞姑娘,能歌善舞,能文能武,也不是一般女子所能媲美,她也爱慕张生之才华,张生也为之所打动,常常夜不归宿与之密会,皓月当空,吟诗对歌,好不快活,不料却让病危的妻子兰芳得知,气急败坏,一命呜呼,人游仙镜了。

莺莺这边也不好过,崔母逝世后,原本郑恒有一番作为,不知他天天花天酒地,肆赌成性,无所事事,莺莺也伤心不已,不久后郑恒也因重疾西游去了。

此时的张生失去了一位爱妻,得到一位佳人,却不知佳人命寡,也不知了去向。

(自结尾)然想起当年的莺莺小姐,张生匆匆赶到了博陵,千方百计点燃了小姐还残有的一点希望,终于与之长相思守,白头偕老到终生,成为后人了一代佳话!

封建的思想束缚了这段爱情的自由生长,才有了后面看似门当户的婚姻,却是更加深深地心灵囚禁,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秒,恨一个人也不难,爱与恨只隔一层窗户纸,两面都容易被捅破,可谓:“挂一人,喜怒哀乐全随之。念一人,自作多情愚钝之。失一人,肝肠寸断无救之。恨一人,苦思冥想义愤之。识一人,喜出望外细窃之。透一人,爱恨交加无措之。”仕途长远,路途有不同的风景,可逗留,但不可常驻,生命还再继续,生活就应该继续着。

篇40、西厢记读后感

似乎古人也爱推销,光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就推出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西厢记》。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被此书彻底地迷住了,感受着这其中动人的爱情故事,陶醉在其中。不光是她就连我也不例外。

那痴情书生张君瑞遇见了那崔莺莺是茶饭不思,堂堂读书之人却把书忘道九霄云外,念念地将那莺莺往心底搁着,久久不能忘怀。恰巧啊这当时贵族出生的崔莺莺被张君瑞这一表人才吸引了,也就两厢情愿。本想就这么订个亲事了结,不仅让他们能长相厮守,也能让读者欢心。可就是不如人愿,后面的一波三折就陆续来了。

崔莺莺大方、淑女、礼貌,颇会试问,而且有一副倾国倾城容貌,拥有无数追随者。可怜从小她就守着家庭的管教,这个不许,那个严禁,很有所谓的“家教”。自小她就在心中树立起这种尊强。再加上莺莺母亲的阻挠,这场婚姻迟迟没有实现。这事啊,游走出了个重量级人物——红娘。这个词想必大家十万分熟悉,今儿的媒婆就叫红娘,模仿此处的红娘牵红线的。我觉得这个红娘还是挺正义的,冒着被赶出崔家的危险帮这边递信,帮哪边传情的。当老太太准备违反婚姻的时候,她勇敢地站出来,好好地将老太太“批评”了一顿,使她无法反抗。这种尖利的语言带有一层薄薄的“逼意”。

老太太这个角色令我又爱又恨。这么好的因缘而且是成双成对,定会白头偕老,包他们幸福。但老太太再三阻挠与说谎,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恼羞成怒。但她也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以后日子是否幸福的长远考虑。张君瑞是个还没考取的穷书生,若把女儿嫁给他,可能会过穷酸的日子。但假如实行“门当户对”法,以后保准,吃得好,穿得暖。

中国的爱情小说都爱追求个团圆结尾。最终张君瑞考上了状元,和崔莺莺终成眷属。

此书激荡起伏的情节令人回味,优美动人的语言让我陶醉。西厢记,值得一看

《风之王》读后感 篇1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皇家马童阿格巴和一匹马“闪”的故事,他们来到英国,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实现了阿格巴对“闪”的诺言——等“闪”长大后成为风之王,让大家都敬仰你。“闪”也曾经遭遇了一些曲折的经历,如因为被一匹高贵的马(恶魔)冷落,“闪”便和它打了起来,然而却被伯爵赶出马房,并赶进了威肯沼泽。后因一匹高贵的母马罗珊娜出生的孩子和“闪”一模一样,而又回到了马房,处境因此也开始好了起来。

我们一定要和“闪”及阿格巴一样坚持不懈。如有些同学,一直很努力,一早起来就看书,晚上还在看书,终于他在期末考试中得了好成绩,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这种精神。

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本书吧,因为它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的。

《风之王》读后感 篇2

这一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

一匹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一生下来就是命运多舛。它身上的运命符文,分别代表着凶和吉——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一生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证明了它长大会是一匹快如疾风的良驹。于是总管留了它的命。可是,他一开始妈妈就死了。到最后,“闪”成了工作马,但一次比赛的机会,它得到了女王奖杯。“风之王”的称号也属于了“闪”。成为了一匹真正的良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努力,一切都会成功,这就是我读的一本书。

《风之王》读后感 篇3

读了《风之王》的前三章后,我知道了在加拿大的一个王国中有一个名字叫阿格巴的有责任感的马童。养了十匹马,其中有一匹是母马。总管对阿格巴说,晚上母马就要生小马了。晚上,阿格巴去吃饭了。回来时他发现母马舔着一只小马,阿格巴高兴地跳了起来。他给小马喂红糖水,给小马吃枣。过了一段时间,马儿好像把阿格巴当成了自己的小主人,它冷了就跑到阿格巴的被子里,寂寞了就去推阿格巴。阿格巴给小马起了个名字叫“闪”。闪就是太阳的意思。阿格巴许下诺言,一定会当世界的“风之王”。

阿格巴的爱心深深感动了我。我们也要像阿格巴一样有责任感,有爱心,关爱生命。

《风之王》读后感 篇4

我读了《风之王》后深有启发,书中描写一匹有阿拉伯高贵血统的马竟然没了血统证明书,流落街头,最后这匹骏马用实力来证明自己品质的高贵。小说中的主角是一匹马,马都能这样努力,人为什么不行?有些人小时候发奋图强,长大了成就为伟大的科学家,他们为什么能当科学家?他们是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

有些人非常想和那些科学家一样,有所成就,受到人们的敬爱,但为什么你不努力呢?你努力了,你自然会得到天赐于你的报酬,你不努力,你就永远做一个失败的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注定要不断努力的,不进则退,没有一个人总是一帆风顺。所以勤奋或努力就是一把钥匙,只要你努力了,钥匙就会出现,带你走进成功的大门。你不努力,钥匙就会消失,你只能走进痛苦的暗道。所以你努不努力,注定你将来的成败。

《风之王》读后感 篇5

《风之王》是一本外国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阿格巴的小男孩和一匹叫“闪”的马。

阿格巴是一个哑巴男孩,他曾经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阿格巴为他许下的这个诺言,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这是一篇爱与责任的故事,阿格巴和“闪”用心灵沟通,互相关心,互相鼓励,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与辉煌,让它的优良品种继续传承下去。最可贵的,还是阿格巴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闪”出生时,阿格巴就看到它的腹部有一道麦穗纹,表明“闪”的一生并非一帆风顺,但阿格巴却不畏艰辛,带着“闪”一步步走下去。

“闪”和阿格巴因为努力、坚持才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他们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发扬光大!

“闪”、阿格巴,你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也一定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努力学习,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最后证明给别人看,我才是最棒的,我并不比别人差!

《风之王》读后感 篇6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风之王》,虽然我看完它已经很多天了,但我的心里仍然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传奇,书中的主角“闪”是一匹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一匹骏马,负责照顾“闪”的阿格巴是一个不会说话的马童,“闪”身上有一好一坏的征兆:疾速的征兆和厄运的征兆。“闪”和阿格巴通过一次偶然的机遇来到了法国,由于一路上的饲料太差,“闪”消瘦了许多,因此没有被法国国王看中,成了一匹工作马,天天干粗活。终于有一天,“闪”和阿格巴来到了英国,可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们,“闪”这匹骏马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中。这一切都没有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地抗争中,“闪”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书读完后,我感触非常深,我们可以从阿格巴和“闪”的毅力,一般人如果经历和阿格巴一样的事,精神可能早就撑不住崩溃了,阿格巴就坚持下来了;我们还可以学习阿格巴和“闪”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阿格巴与“闪”之间的友情和互相之间的信任也令人感动。

通过读这本《风之王》,我懂得了在命运对你不公时,不要低头,要努力去抗争!

《风之王》读后感 篇7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善读书,读好书。最近,我就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风之王》。

《风之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两百多年前,在摩洛哥皇家马厩,一匹名叫“闪”的阿拉伯骏马出生了。它被命运捉弄,经多次辗转,来到了英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闪”丢失了血统证明书,淹没在喧嚣中。面对厄运,它坚持不懈地证明自己,终于在不断抗争中成就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风之王》中的主人公“闪”经历了一次次厄运,却一次次地站了起来,这份执着令我深深感动。要是我们在生活中也像“闪”一样坚持不懈,那么,曙光就会显现,黎明就会到来。其实,早已有人为我们做了先例。当富兰克林提出“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时,不知遭到了多少人的白眼,受到了多少人的嘲讽,可他并没有气馁,做了充足的准备,完成“风筝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理论。发明家爱迪生为发明电灯用了上千种材料进行反复试验,以不懈努力证明了自己的才华。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肩负着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坚持。

有一次,我参加了一个义卖会,我被分配做推销。因经验不足,半个小时快过去了,我们“柜台”上的东西依然纹丝不动。其它组跑来嘲笑我,连我们自己组的队员都对我冷嘲热讽。我嗓子都快喊哑了,累得气喘吁吁。看到大家讥讽的样子和藐视的眼神,我急得都快哭了,想要放弃。正当我准备离开时,眼前出现了“闪”挨打受骂、遭嫌弃、遭白眼却又忍辱负重,在逆境中顽强勇敢地站起来的画面。只要坚持到底,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

比起“闪”来,我的遭遇根本不算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有什么放弃的理由?想到这里,我便重拾信心,鼓足勇气,向诸位“成功人士”讨教经验。终于,我们的善款袋鼓起来了,“柜台”上的东西少了,我们激动得又蹦又跳。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卖完了所有的物品,共募集了两千多元的善款,比其他组更早完成任务。我望着空空如也的柜台,开心地笑了,因为我像“闪”一样,用坚持超越了对手,证明了自己。

著名作家徐坤说过,“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我认为,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是坚持。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坚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坚持,不向困难低头;坚持,就能证明自己,就能攀向成功的顶峰!

《风之王》读后感 篇8

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之前我忽略了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那种友谊是人们忘却的,但是那种友谊是人们无法想象的纯洁。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小男孩阿格巴在一匹金棕色的马——“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爸爸。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个诺言成就了这匹后腿上有一颗白点,前胸部纹路酷似麦穗,在阳光下,身体略显金色的小马的命运,使它成为了英国所有优秀马种的赛马之父。

阿格巴和闪不是一路顺风的走向成功。我们也一样,在人生中崎岖和坎坷只是“家常便饭”,有的人遇到了会很悲观,觉得自己不幸运,他们只会垂头丧气,不努力工作,最后困难积少成多,他们也就彻底失败了;而有些人则乐观的去面对困难,认真的去克服它,困难就会变的越来越简单。

有三个旅行者,他们来到山脚下,面对陡峭的山崖,第一个旅行者在山下就放弃了,他说:“山路不好走,我看大家还是算了吧!”第二个旅行者走到半山腰,叹了口气,说:“我还是下山吧,这是很明智的选择。”第三个旅行者磨破了鞋子和脚,但他遇到困难毫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使他收获了他应得的礼物——美丽的风光。

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顽强和永不言败的精神。

《风之王》读后感 篇9

在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有一匹迅疾如风的马——“闪”。照顾它的是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后,他许下诺言,说让闪一定成为风之王!

意外的机遇使闪和阿格巴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还去了沼泽生活。这一件件事中,闪和阿格巴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到了最后,阿格巴实现了他的诺言,闪成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阿格巴为了实现这庄严的许诺,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有一次闪被客栈老板娘关了起来,把阿格巴赶出了客栈,老板娘非常讨厌阿格巴,把他赶出去后就时时防备着不让他再进来。到了半夜,他偷偷翻墙进了客栈,他要救闪。他刚过墙,老板娘出来了,她看到阿格巴的黑影,便大叫起来,警察正好路过客栈,抓住了阿格巴,把他关到了监狱里,闪也被关了进来。幸好,最后警察查明了真相,才把他们给放了出来。

闪也为了自己有好的生活,和阿格巴在一起,当别人去骑它时,它就会瞎跑,只有阿格巴安慰它,它才平息一场风波,这证明闪有高贵的品质,高昂的气势。走过这些“苦路”后,它终于踏上了新的旅程……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风之王》读后感 篇10

《风之王》这本书讲的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的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在人生的道路上,肯定会遭遇到一些困难的,但我们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不要自暴自弃,要奋力抗争。要清楚一点,就是只要我们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我们也要知道,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只有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 篇11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很喜欢。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马“闪”的一生十分坎坷。它刚刚生下来,皇家马院的总管就差点杀了它,又把它的妈妈克死,要不是哑巴马童阿格巴淘来的骆驼奶,它很有可能就活不成。但“闪”虽然胸前有“麦穗儿”——厄运的象征,可是它的右腿上有一个白点—— 速度的象征。它的命运和注定的一样,十分坎坷:先是遇到了去法国的机会,又辗转到英国。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在嘈杂的市井里,竟然去干拉车的活,又被不实阿拉伯文的看守员撕了血统书。从此,“闪”没有了身份,但它的子子孙孙用自己的实力写出了一部新的血统书,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被称为“赛马之父”。可是厄运没有完结。小马“闪”被英国的格多分伯爵收留下来,并遇上了英国纯种骏马“罗珊娜小姐”之后,命运之星对它释放了光芒。它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它和自己的主人阿格巴还有朋友“老疯猫”一起被流放到了沼泽地里,那里有个小屋子,上面写着“别急,去任何地方都要5英里远”。直到它的儿子“板子”赢了比自己大几个月的小马之后,葛多芬伯爵才知道“闪”是一匹纯种阿拉伯马,把它们接回了家。

我很喜欢“闪”。虽然闪遭遇到了种种不幸,但是他不屈服,不害怕,勇敢的跟命运战斗,最终获得了胜利。正是闪用它的血液为它和它的后代重新书写了一张血统证明书,风之王的美称属于闪,也属于它的整个家族。这让我想起了《命运交响曲》的作者贝多芬,贝多芬35岁时已完全耳聋,他曾想过自杀,但他最终还是“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取得了胜利,创作了《命运交响曲》等许多乐曲。

这本书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不可以自暴自弃,碰到困难要勇于面对,不要退缩。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我们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屈服,那么困难就会向你低头。

《风之王》读后感 篇12

今年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书———《风之王》。《风之王》这本书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家玛格莉特。亨利所著。

“闪”一生下来,就缺爹少娘,身上带有代表凶兆的麦穗纹和代表着它是一匹优秀赛马的白色斑点。多亏了哑巴马童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将它喂养成一匹有幸被国王选中作为进贡给法国国王的`马。

“闪”的一生到处充满了荆棘与坎坷。 “闪”的麦穗纹既带给了它痛苦,也带给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当“闪”由赛马变为拉车的驽马,本以为“闪”的生命大可以这样草草的结束,但它用自己不屈不挠的精神重新书写了一张新的血统证明书。试着想想,在“闪”忍辱负重生活的背后,用自己的力量化解了麦穗纹的力量,需要的是怎样顽强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感触非常的深,风,万物阻挡不了的东西。“风之王”是我们的榜样。的确,“闪”这匹马,纯正的阿拉伯马,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是匹好马。它用它不朽的传奇向我们诠释了“坚强”的真正的含义。

《风之王》读后感 篇13

《风之王》是本让人百读不厌的书,我之前已经读了3遍,最近这段时间,我又把它看了一遍。

《风之王》主要讲了一匹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闪”和哑巴男孩阿恪巴之间催人泪下的故事。“闪”一生下来就命运多舛。它刚出生没几天,母亲便去世了,但是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了法国,长途的海上颠簸,忍饥挨饿,使“闪”到达法国时已经骨瘦如柴,只能被派到厨房拉车。之后又被厨房总管倒卖给一个马贩子,接着又被辗转卖给红狮客栈的老板。它干粗活、驮柴、挨打受骂、遭人白眼,被沦为卑微的工作马,但是,黎明总会来到,“闪”饱尝了辛酸以后,转机终于来了!原来是“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赛跑中以迅疾如风的速度得了冠军,人们意识到“闪”原来是一匹尊贵的皇家赛马,果然,“闪”的三个儿子都十分争气,为英国赛马项目增添了不少荣誉,一次又一次在赛马中获胜,还夺得了最高奖——女王奖杯。

“闪”在不断的抗争中,用实力证明自己是最优秀的赛马品种。它坎坷的一生,让人感慨良多,一匹马沦为拉车驽马,在它无数次被鞭打与欺凌之中,每一次的饥饿、负重都可能要了它的小命。它完全可以索性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完了,省得活着如此痛苦。然而它每一次都坚强地爬起,两眼虽饱含泪水,却勇敢地站立,这是多么顽强的意念啊!

看完这本书,让我不由地想起了夏洛蒂·勃朗特,著名作品《简·爱》的作者。她的人生不也像“闪”一样吗?她19岁就开始发表作品,可当时的社会鄙视女性,面对失败的夏洛蒂并没有向命运低头,由创作诗歌而改写小说,经过几年的辛苦奋斗,小说终于问世了,而且一发表便受到人们的热切关注,她用自己的成功改变了人们对女性的看法,可以说,她是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鲜花!

我想,每个人的人生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坎坷,我们要做的就是证明自己,用顽强不屈的意志克服这些困难,最终走上成功之路。“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你付出了,才会有回报,正如书中所说:“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

《风之王》读后感 篇14

前不久,我们班再一次举行了同读一本书活动,这次我们同读的是:美国玛格莉特·亨利的《风之王》,这本书曾经获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呢!

很快,我就把这本书给读完了。《风之王》这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名叫阿格巴的哑巴马童在皇家马厩里工作。有一天,他最喜欢的一匹母马生下了一匹小马,因为小马是在黎明太阳升起时出生的,并且在出生时头上有一个像太阳的圆圈,所以取名叫“闪”,,可在“闪”的身上,有一个白点和一条麦穗纹,这分别代表一凶一吉,别人都认为这匹小马肯定没什么好兆头,可阿格巴却并不这么认为,他坚信“闪”一定是与众不同的,他许诺要让“闪”成为“风之王”,历经重重困难,他们九死一生,终于,闪成功当上了“风之王”,阿格巴也梦想成真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阿格巴深深地感动了。因为你看,“闪”在成为“风之王”之前,曾三番五次的被迫卖到陌生的地方,与阿格巴生离死别,但阿格巴并没有放弃“闪”,即使忍饥挨饿、招人白眼,也依旧为“闪”付出着,每次都能将“闪”解救于水深火热之中,正是他的坚持,不求回报的付出,才能将“闪”推上了“风之王”的宝座。

读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想到了我们125班和我们的黄老师。

记得在三年前,在我们班执教的语文老师基本不会超过一年的时间,由于语文老师连续的更换,导致我们班的语文成绩很不好。记得有一次期中考试,我们班语文上90分的只有两个,最高分都只有91分,当时我们班的语文成绩是全年级最差的,老师们都不愿意到我们班上课,我们自己也认为我们的语文是学不好了,说起成绩,家长们都唉声叹气。

终于,在三年级的时候我们迎来了我们班的“阿格巴”——黄老师,她发现我们班的作文水平很差,阅读理解能力也十分欠缺,于是她重点开始抓我们班的这两方面,在写每篇作文前,她都会利用休息的时间,带我们去身临其境的感受,原来的作文对我们就像一只“拦路虎”,在黄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它成了一只“纸老虎”,我们不再惧怕写作文,她对我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原来是一周才有一篇作文,现在呢!一个星期有时候会有两三篇作文,每次我看到作文本上充满鼓励性的评语,我都暗自惊叹,一天下来,黄老师该要写多少啊!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黄老师默默的坚持付出下,我们班就像“闪”一样,赢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先是“流动红旗”,接着是“书香班级”,最后,在去年我们班获得了第一个“优秀班集体”的称号。我们全班和这张最珍贵的奖状合影留念,这时我发现给我们拍照的黄老师笑得多么灿烂啊!

在“闪”坎坷的一生中,它多么幸运,有阿格巴的陪伴和守护,终于成为“风之王”。我们也有我们的“阿格巴”,我们也要像“闪”一样,不怕困难,勇敢向前!

《风之王》读后感 篇15

书是打开世界的钥匙,是知识的源泉,是攀登理想的阶梯。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风之王》。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亨利所著,讲述了一匹阿拉伯种马,和一个叫阿格巴的无能小男孩的故事,一个200年前的传说。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小马出生的孩子在摩洛哥皇家马厩。这是谷仓的宠儿,它跑起来像一阵风,但它代表身体有坏运气和运气,小麦和白点。然后,它是阿巴带到法国和英国,厨房拉车买菜后,又给生活苦不堪言马贩子包的菜架车。从马的骄傲写,变得谦虚工作的马。在结束正在进行的斗争,它成为英国领先的赛马,和另一匹马也生了三个小马。

这是作为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男孩阿格巴对马的照顾和关爱是值得研究我们可以学习的。他为了这匹马付出了我国许多企业许多,即使自己付出没有生命,也心甘情愿。和他进行相比我差远了,如果我是荧火虫,他就是那皎洁的月亮。有时候,我缺少社会爱心,比如说:有一次,我同学有困难,我却没有能够帮助他,甚至幸灾乐祸。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像阿巴,因为这样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我想阿巴为例,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儿童。

《风之王》读后感 篇16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今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 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责任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责任,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助,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风之王》读后感 篇17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偶与忍辱重任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卧薪尝胆,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一匹马。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一匹小马出生了。它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和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明它的一生会很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表明它长大后将是一匹快如疾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厮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口。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言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地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的理由。这种对信念的执着,将使我们热泪盈盈。

《风之王》读后感 篇18

运动赛场上的小水滴,是那些为了胜利而一个个努力拼搏的身影;艺术舞台上的小水滴,是为了向世人展现自己的美丽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艰苦付出……顽强的小水滴无处不在,他们,都等待着厚积薄发。

——题记

书的扉页上,一匹身强体壮的马儿正撒开腿风驰电挚——那就是马儿“闪”。“闪”在成为风之王的道路上是艰辛的,它却从不放弃,与男孩一同化身为一颗坚韧不拔的小水滴,卧薪尝胆。终于,小水滴成功击穿大石头,获得了一世英名。

我愿成为那一颗小水滴,不断努力,不断积累,等待着厚积薄发的那一天。

而成为一颗小水滴的想法,要追溯到五年前了。回想当年,我仍是不能忘记那第一节毛笔课。

就像所有的书法一样,毛笔字的握笔姿势至关重要。我们的老师便把这重点放在了第一节课上。经过老师看似简单的讲解后,我带着几分轻蔑、不屑的心理,迫不及待地拿起了毛笔。但是,当我将背脊挺得笔直,左手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右手高高悬空,紧握着那一根细小的毛笔时,我承认我小看它了。

五分钟,十分钟,三十分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不敢相信这小小的练习毛笔字居然能给我带来如此痛苦——手臂上因为长时间悬在空中,酸痛一阵阵从我的肌肉开始传遍全身,侵袭着我那薄弱的意志。

此刻,我终于领会到了什么是“说说容易做做难”。在那一手秀气的字背后,谁会知道有人付出了多少汗水?

我的右手开始禁不住颤抖,一直乖乖放在桌上的左手也偷偷摸摸地做起了小动作。我回头瞥了一眼老师,看他还在后面检查其他同学,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将右手轻轻靠在桌面上歇一会儿。

“叮铃铃——”刺耳的铃声响起,呼,总算熬过了一节课。我在心里暗自庆幸。回家途中,我烦恼不已:是否该告诉爸爸,我实在是不想再学毛笔了。今天才只是开堂第一节课,以后的路不知道还要苦多少倍!这样下去只是活受罪,现在想来,知难而退好像也是什么明智之举。我可以重新换一条路,换一条简单而又轻松的路。但是,书中又有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那些做事半途而废的人终究没有好结果,最后,他们总会落到一事无成的地步……我,到底该怎么办?成功,还有希望吗?

最终,我还是动摇了。回到家中,我战战兢兢地说道:“爸爸,我实在无法继续学习毛笔字了,这么累,这么苦,我坚持不下去!”

刚才还是笑逐颜开的爸爸突然收敛住了笑容:“孩子,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一旦走上这条路,你就无法再退缩了。就像那小水滴,一旦选择了,就绝不回头,只要你坚持,坚持,再坚持,你就战胜困难,爸爸会永远在一旁默默支持你的。”

我怔住了。这件事竟有如此重要吗?一旦选择就无法更改?我惊讶而又疑惑地抬头,看到爸爸脸上分明挂着严肃的神情——这不是在开玩笑。我牙齿紧紧咬住嘴唇,内心备受煎熬。这条路,能走到底吗?这条路,能通向成功吗?我在心中不断思索。“爸爸都如此支持我了,作为他的掌上明珠,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呢?决定吧……”这么想着,我还是沉重地点了点头。我知道这沉重的点头,它代表着,假使只有一丝的决心,只有一线的希望,我都必须去闯一闯!

爸爸笑了,他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细心地将我写字所用的工具一样一样小心翼翼地在桌子上放好。看着爸爸的举动,心中仿佛又增添了一丝信心。绝对不能让爸爸失望!绝对不能!

我立刻将想法付诸于行动,每天晚上,不管作业写到多晚,爸爸都会陪在我身边,看着我练习。他总是那么微笑地望着我,眼神里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从握笔姿势起,我已经开始练习起一些简单的字。每写完一张纸,爸爸总要在一旁细细地盯着看好久,仿佛一位生物学家,在观察每一个小生命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那天晚上,爸爸竟然拿着我写的满满一张“人”,小心地指着其中的一个,破天荒地说道:“孩子,人要舒展开来,才会变得优雅、大方。让你的手再放松一些去写“人”吧,你也会变成一个优雅的女孩。”

对毛笔一窍不通的爸爸,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毛笔技巧?在我的紧紧追问下,爸爸才略显羞涩地答道:“为了陪你练习,每天等你睡了,我就在另一个房间打开电脑学习关于毛笔的小技巧。虽然不会写,但我也可以算是略知一二了。”

哦,爸爸为了自己竟然付出了那么多努力!仔细看看爸爸的眼睛,淡淡的黑眼圈还印在眼眶,皱纹也提早几年爬上了他的额头。突然发现爸爸是那么的苍老!他为自己付出了太多!打心底,我认为爸爸才是真正的智者,是一颗强大的小水滴。于是,我决定也要做一颗小水滴,不退缩,不害怕,一次次去面对,一次次去努力,哪怕是微小的步伐,那也是前进的道路。

就像马儿“闪”一样,我也正走在通往成功大道上。每一次的坎坷,每一次的磨难,我都将都化作一股勇气,一丝力量,激励我昂首挺胸地走下去!

《风之王》读后感 篇19

《风之王》中的“风之王”是指一匹马“闪”,但是资料却和题目不相贴合。资料是讲的哑巴阿格巴与阿拉伯骏马“闪”流浪的遭遇及胜利成为风之王的过程。“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双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再次的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没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因为“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句话使得阿格巴对“闪”不离不弃,同舟共济,因此,有了之后的流浪,分离,团聚等感人的情节。如果在遭遇寄人篱下,被迫做工,遭人斥骂的状况下,阿格巴把马给卖了,也许会得到一笔能够安稳过上两天的钱财,但是两天过后,阿格巴又得要流浪,而且伯乐的美名,及之后的一切荣华富贵都会拱手让人。这样做,等于号的两边还等吗?!如果阿格巴把“闪”给杀了吃了,可能会充饥几天,但是几天过后,阿格巴又得挨饿,阿格巴还要背上对自己的诺言不忠之名,伪诺;之后的一切也会成为幻影,只要阿格巴稍有良心,也会对这件事愧疚一辈子。

正是因为阿格巴忠诚地对待马儿“闪”,正因为阿格巴坚守自己的承诺,所以阿格巴才会兑现承诺,让“闪”成为了风之王。

《风之王》读后感 篇20

吃完晚饭和平常一样,我和妈妈交流一些琐事。妈妈说起上周把我的小书屋重新整理了一遍,闲来随机拿了去年给我买的一本《风之王》的书读了一遍,“儿子,这本书你看过还记得吗?”妈妈常常会考我。

“当然,那是美国儿童作家玛格莉特亨利的作品。”我暗自窃喜还好认真读了,而且受益匪浅啊,不然一下问住了可就尴尬了,我挺直了腰板像书塾的先生一样来回挪着步,头头是道开讲起来,“《风之王》这本书值得一看,主要讲了一匹出生在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它的名字叫‘闪’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生下来就命运多舛。它身上的麦穗纹,表明它的一生会很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是一匹快如疾风的骐骥。因为它的血统证明书被毁,沦落到拉车买菜、干粗活、驮劈柴、挨打受骂,成了卑微的工作马。在遭遇种种不幸后,它没有屈服也并不害怕,勇敢的与命运斗争,哑巴马童阿格巴历经艰难的悉心照料‘闪’,鼓励它像是在履行他的责任,在重重苦难下,他们始终不离不弃,阿格巴坚信‘闪’那纯正的高贵的血统。最终命运之星转向了,纯正的血统在它的后代中显示出了,它的孩子们傲视群骥,一次又一次的在赛马中获胜,“风之王”的美名属于了‘闪’。”

妈妈露出了恬静的微笑,点点头问:“‘闪’给你的启示是什么呢?”

“一定要证明自己,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一匹马,一头牲畜都可以向世人展现自己的发光点,命运给予它的几乎是九十九条死亡之路,它却在一线希望之中,成就了一片绿荫。很多人说风雨过后总有彩虹,但绝大多数人都在彩虹即将来临时失去了耐心和信心。但等到彩虹的人,却拥有了人生的辉煌,正如:巴金他等到了,比尔盖茨等到了……他们在你的眼里呈现的可能都是遥不可及的发光点,但背后的心酸,只有他们才能明白,才能承受。有一个名人说,今天是残酷的,明天也是残酷的,后天才是美好的,而大多数人都死在了明天的夜晚,风是无人可阻的,‘闪’的故事给了我的力量,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抬起头看到了妈妈眼里的认同。

她说:“其实我也是阿格巴,因为我的‘闪’自打出生的那天起,就担起了对‘闪’一生的责任,一辈子倾其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因为我也想证明‘闪’那高贵的血统。

妈妈问我:“你说我的愿望会实现吗?”

我内心哽咽眼,泪在眼里来回打转,但始终忍住没有掉下来,我扑向妈妈的怀抱在耳旁告诉她:“一定会的!”

《风之王》读后感 篇21

书是打开世界的钥匙,是获取知识的源泉,是登上理想高峰的阶梯。我很喜欢读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风之王》。这本书是由美国的玛格莉特亨利写的,讲述的是200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是一只阿拉伯骏马和一个不能讲话的小马童叫阿格巴的故事。

书中主要讲了小马童出生在摩洛哥的一间皇家马房。它是马房里的宠儿,它跑起来像一阵风,但它身上有着代表厄运和幸运的麦穗纹和小白点。然后,它被阿格巴带到法国和英国,历经了厨房拉车买菜,又给马贩子驮菜架车的悲惨生活。从骄傲的马,沦为卑微的工作马。在不断的抗争中,最终它成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还和另一匹马生下了三匹小马。

这是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男孩阿格巴对马的照顾和关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为了这匹马付出了许多许多,即使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和他相比我差远了,如果我是荧火虫,他就是那皎洁的月亮。有时候,我缺少爱心,比如说:有一次,我同学有困难,我却没有帮助他,甚至幸灾乐祸。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像阿格巴一样,做一个爱心、有责任的人。我要把阿格巴当做榜样,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孩子。

《风之王》读后感 篇2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获得国际大奖的一本书——风之王。

这个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一个人,而是让我们学会忠诚与坚守的一匹马儿。一匹普普通通的马儿却创造了这样的奇迹,它的名字叫作“闪”。

它的勇敢值得我们去欣赏、去体会。它经历过无数的挫折,却没有想过退缩,一直永往直前。阿格巴也一直没有半途而废。

旅途中,他们两个被许多人冤枉,也受过虐待。但是阿格巴一直拿“闪”当儿子看待,还说“闪”长大以后必定是风之王。阿格巴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什么是风之王,这就是风之王,有着风的速度,那就是一匹名叫“闪”的马。

这篇文章让我们懂得了忠诚与坚守,让我们知道,在以后的人生长河中,只有真正懂得了忠诚与坚守,才能让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让我们向文中的阿格巴和“闪”学习吧。

《风之王》读后感 篇23

“学会忠诚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这句活说的一点也没有错,文章中的主人公阿格巴可以证明这句话。

阿格巴原来是阿拉伯一名普普通通的马童,但生活过得很幸福,因为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出生了(这是另一名主人公)。“闪”,它有着一好一坏的预言,它越长越大,好的预言验灵——它奔跑如风的速度超过了马厩里所有的马。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先后到了法国和英国,又跟主人阿格巴不离不弃,流浪漂泊,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阿格巴天生是个哑巴,但他的行动不比正常人差,甚至超过了正常人,他很负责,所以很受重视。 而我却不像他那样负责任,正好相反。

可怜的“闪”刚出生,对外界事物感到好奇的时候,她的妈妈就死了,老天总是这么不公平。

“闪”在法国过着不定的日子,我真为他们担心,如果阿格巴不和马儿在一起,他的任务就失败了。如果路途中不遇到凶恶的人,他的日子会好过些。黎明前总是黑暗的,他们终于等到了黎明,找到了阿拉伯骏马的血统,也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中能展现。

《风之王》读后感 篇24

《风之王》是一本非常感人的文学小说,它讲述了一个聋哑男孩阿格巴和一匹纯种阿拉伯马闪离开家乡,漂泊异国的故事。艰难的路程中,他们受尽折磨,但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努力想证明自己。最终,闪成为了风之王。读了这个故事,我有许多感想。

为了一句承诺,阿格巴和闪相依相靠,不离不弃,坚强地度过每一个煎熬的日子,用努力换来了辉煌的一日。在聋哑男孩阿格巴身上,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的真情付出和坚守,是那样强烈,是那样真诚!他把自己的一切全部倾于闪,尽自己一切力量保护它。而闪呢,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答阿格巴,努力最终换来了闪高贵的血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有人这样表达过自己读后的感受:“证明自己,即使命运不公,也要抗争!”没错,逆境中,不能向命运屈服,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坚持不懈!

生活就是这样,生活的路总是不平坦,总会有挫折。当遇到挫折时人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困难实际上是对我们内心的磨炼。当遇到不如意时,一定不能失去战胜困难的决心,奋斗不止!

《风之王》读后感 篇25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忍辱负重与怀才不遇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人,而是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纯种马——闪。因为血统证明书的丢失,让它在一生旅途中饱受磨难,一生要用自己的血汗为自己重新书写一份血统证明,这是何等艰辛!

闪一出生就缺爹少妈,胸刻凶符,只是因为右后腿上有代表长大后疾如风雨的白色斑点才暂逃一劫。随着自己因为礼品而被带去法国起,闪迎来了他的恶梦!先是到厨房拉去卖菜,干粗活,驮柴,挨打挨骂,遭人白眼,转眼间闪就从皇家马厩的骄傲变为了卑微的工作马,再是血统证明书的失去,闪从此在世间被埋没了,闪找不到能够证明自己的机会…在奋斗中闪终于迎来了翻身之日。遇见葛多芬伯爵,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比赛中证明了自己高贵而又不向命运低头的秉性!“风之王”的美誉非它所有!

能否证明自己,如何证明自己。这也是人们生存的难题。闪虽然干粗活,受尽虐待,但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遥望远方,也许它心中就有这种信念——活着,就是为了找到机会来证明自己,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渴望,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努力去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只要你有才华,就要努力展现。人们现在努力地拼搏,为的不正是等到属于自己的季节吗?即使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面前更是没有退缩的理由。正是对信念的执着追求,让我们深深被它所震撼,所感动!

《风之王》读后感 篇26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书中的小小主人公阿格巴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爱与责任。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拥有尊贵血统的快如羚羊的马儿“闪”和一个哑巴马童阿格巴的故事。故事中的“闪”是一匹阿拉伯的骏马,一出生的时候腿上就有一个白点,这象征着急速。而它的胸膛上有一个麦穗纹,这在阿拉伯代表着厄运,而且整个马厩都会遭到牵连。马厩的总管想要杀掉它,多亏了阿格巴出手相助,“闪”才得以保命。阿格巴向闪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历经了各种磨难。而阿格巴一直信守着他的诺言,对闪不离不弃。终于,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闪证明了自己高贵的血统,成为了“风之王”。

阿格巴对闪的爱与责任,让我很受触动。父母对我们的爱与责任,让他们对我们付出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苏武对祖国的爱与责任,让他在匈奴历尽苦难,留居十九年持节不屈。米开朗基罗对艺术的爱与责任,让他历经四年之久完成了罗马西斯廷教堂里的巨幅壁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爱与责任。身为小学生的我,现在最主要的责任就是学习。以前的我,总也认识不到这一点,一逮到机会就玩,作业也不认真完成,总是把妈妈气得大发雷霆。看到阿格巴小小年纪就对闪肩负着责任,我意识到,我也应该对自己负责任,对家人负责任。

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不轻易退缩,就像阿格巴和闪一样,努力地抗争,用行动去证明自己!

《风之王》读后感 篇27

这是个发生在两百多年的故事,也是一个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

故事的序曲是讲述了一场赛马比赛,也是战神与巴顿爵士的比赛。加拿大安大略省温莎市所有的居民和数千民游客,几乎都来了,拥的水泄不通。比赛开始了,战神的骑手想让战神放慢速度,再冲刺,可是战神有别的想法,它赛跑是为了自己!骑手记起驯马师的话:“让大红尽量跑,别硬叫它放慢速度。”最后战神超越了所有的马儿,赢得了冠军!

第一章是讲,位于非洲西北的一块土地,也就是摩洛哥这个国家。马房中有名马童叫阿格巴,他负责十匹马,其中有一只母马快生小马了,阿格巴知道,现在是禁食期对母马很不好,让它大伤元气。于是他只好去拿玉米和大麦给母马吃。

第二章是讲,阿奇先生(马房总管)让阿格巴把母马传种母马马房里。让阿格巴在一旁照顾母马,他的心思好比转轮一般,他想起以前他和母马在一起见到了一只羚羊,他骑着母马,和羚羊并肩奔驰,而它竟然超越了那只羚羊。阿格巴聋拉这脑袋睡着了。

第三章与第四章是讲,小马出生后的事。阿奇先生知道后,来到马房弯低身子,好让自己看到小马的胸部,有凶兆——麦穗纹,但是又有个吉兆在右后腿上,是块杏仁大的白色斑点。小马的名字叫“闪”,用阿拉伯语是“太阳”。小马出生后几天闪的妈妈就去世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就当起了小马的爸爸。他要跑去拿骆驼奶给小马,真是亲如父子,铁如哥们。

我要向阿格巴学习,珍惜东西,不像我把虎虎生威的猎豹打手的玩具搞丢了。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道理。1珍惜东西,像它的朋友一样。2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风之王》读后感 篇28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人要有自尊,更要有目标。

人在慢慢的长大,人需要的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状态,在我们心情愉悦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切是美好的,在我们心情烦躁甚至是人生失意时,我们看到的是冷漠的拒绝和无情。我们的状态源于我们自己的感受。

故事则告诉我们,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我们的目标,我们的使命,胜利的取得需要的是勇气。我们要对我们的能力加以证明,在我们没有机会时,我们要等待,要积蓄能量。当机会真的到来时,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 篇29

昨天,我看了一本《风之王》的书。我还没有看完。虽然,只是看了一部份,但是,里面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让我也迫不急待地写了来。

故事讲了,有一个孤儿,他是个哑巴,名字叫“阿格达”。他从小就被送去了“伊丝梅达”的皇宫里做马童。皇宫里一共有一万匹吗。其中,阿格达一共养了10匹马。在这10匹马中,阿格达最喜欢的是一匹枣红色的母马。有一天,那批母马剩下一匹小马,它叫“闪”。小马的交后跟有一个白点,胸前有麦穗纹,那是预示着这小马是一匹多灾难的,但有是跑得最快的。过了几天,那匹母马死了,小马没有从组的奶水,怎么办呢?阿格达想了想,他把骆驼奶和蜂蜜喂给闪喝。过了几个月,闪渐渐地长大了,身子强壮了,它比每匹马都跑的快。因为,山的有点,被国王选中了,送给法国的国王------。

让人悲伤的是闪的妈妈死,闪的妈妈死了。我觉得闪一定很伤心。如果,我是闪,我一定不会离开妈妈的,而且,还要成为一匹伟大的马,不辜负妈妈的期望。在故事情节里,有一个令人感动的地方,就是闪能顽强地长大。在闪小的时候,人人都说闪就快死了。阿格达不信,想办法把闪养得健康。阿格达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一心一意地照顾好闪,和闪一块吃,一块睡,不但像朋友,又像妈妈。

这一部分的情节写得非常好,希望你们也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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