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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观后感大全集锦60条

时间:2018-05-08 06:06

《离婚律师》剧情简介:

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罗鹂,情感线曲折,同为律师的池海东也遭遇妻子的背叛,二人均因情伤不再相信爱情,屡次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是最终两人在不知不觉中擦出爱情火花。

《离婚律师》

首先,这部电视剧以律师为题材,而姚晨以律政俏佳人的新形象跃入观众的视野,新题材,新话题,新故事,自然收视率频频上升,这些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此处不提。

让我比较感触的是电视剧中的各种离婚官司的题材,让我对婚姻和爱情有了全新的认知。这么多的离婚官司看下来,仿佛让人不再相信长久的爱情,不再相信婚姻。

谈恋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结婚生子,组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吗?本以为结婚能够一起白头偕老,从一而终,可是,一桩桩,一件件,仿佛离婚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难道,我所理解中的结婚,不是将爱人变成亲人的过程吗?都已经是融入骨血的亲人了,我们怎么可能离开?

90%的离婚和家庭问题都是因为小三的插足,我想问问这社会是怎么了?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小三的理由总是爱情是无理由的,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在开始爱情之前,为什么不想想,人家有家庭的,破坏人家庭是可耻的, 做人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呢?而这些女人大多年轻,貌美,当然不排除还有涉世未深,被人骗的。

看到董大海与苗锦绣最终又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哭了……在他们的离婚典礼上,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细节,让一个犟牛回了头,是啊,二十多年,一起携手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还有什么是不能度过的呢?

当看到汤美玉跟曹乾坤的婚姻生活出现危机的时候,我不明白了,老好人曹乾坤也受不了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吗?他们的`婚姻生活才刚刚开始,刚当上爸爸,家有娇妻,却拒绝不了美女的诱惑,一次次的背叛自己的妻子,背叛家庭。婚礼上的誓言犹在耳畔,深夜,坐在冷冷的小区楼下,有没有深深的自责感?而他们的第三者,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幸之后,却还来祸害别人,不管是因为忍受不了寂寞,还是因为当年对他存有感情,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最后,看到罗郦的爸爸因为感觉自己得了绝症,想独自离家出走的那一段,让我深深的感动。三十年的婚姻,他们依然如此相爱,在生离死别面前,所有的生活琐事都显得那么苍白,只有爱

到这里,需要总结下了,真正的爱情还是有的吧?像罗郦妈妈说的那样,俩个人要一起经历那么漫长的岁月,这期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需要俩个人一起面对,我们在把握自己的基础上,还要相信对方,一起慢慢变老是需要一起去努力的生活的,步调一致,一个人懒了,或者落后太多,会很容易被淘汰出局。尤其是女人,需要有这方面的觉悟。新时代的婚姻,并不是鼓励人们没事儿离个婚,而是教会人们对待婚姻也要有时常的保鲜。让婚姻生活更加圆美,更加快乐!

《离婚律师》观后感2篇

有人说爱情,是无数个命中注定的巧合串联。你也许不会在意,也许不会牢记,但如此多的回眸和擦肩,如此多的邂逅和相遇,将幻化成一幅幅模糊的图案,在你的记忆深处慢慢拼凑。当最后一块图案填补的刹那,你会心动,你会领悟,你会猛然发觉他早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再也不能抹去。

从好奇到了解,从愧疚到好感,从喜欢到深爱,从痛苦到幸福。池海东和罗鹂之间的爱情可以说是峰回路转,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作为看客的我们有开心、有失落、有陶醉、有心酸、有感动、也有释然。我们见证了一段起伏的爱情终得圆满,虽然意犹未尽,但已心满意足。

就如营养师在超市购物时总会下意识的分析食物的来源,成分含量和各种质量认证一样。作为离婚律师的罗鹂和池海东,也都对离婚一词倍加敏感,或者说婚姻格外重视。但区别是,遭到背叛的池海东已经成为惊弓之鸟,而罗鹂仍然憧憬坚持。

所以纠结,也就成为了必然。

被爱情欺骗的人,是可怜的;被爱情抛弃的人,是可悲的;而选择放弃爱情的人,是伤感的。面对爱情再次敲门,池海东却自我催眠的选择逃避。是他不够坚强?还是太过懦弱?

没有

我们都曾给过对方最好的愿望,我们都曾在彼此的年华里自由荡漾。每个人都憧憬爱情的五光十色、斑斓辉煌,但却都没有学会,如何从爱情的黑暗里逃脱出来。不是我们不够努力,只是孤单寂寞太过强大,包裹的所有人奄奄一息。

如果没有罗鹂的出现,池海东应该就如其他人一样,淹没在漫漫黑暗之中。他也许能够东山再起,功成名就,但不再相信感情的人,和行尸走肉有何区别?

所幸,罗鹂直视内心,选择了妥协。所幸,在生死轮回中,池海东终于醒悟。当尾戒戴在无名指的瞬间,他们紧握对方,流泪微笑,一切隔阂烟消云散。

有人说,在爱情的战役里,输赢不取决于结果,而取决于过程。如果太过执着,你也许能够取得胜利,但也将失去唯一的战利品。所以有时我们应该学会示弱,学会理解,学会守候,学会去怎样保护,这来之不易的爱情......

《离婚律师》观后感3篇

当离婚成为生活中的普遍事件时,已经足以引起影视圈的重视,浙江卫视正在播出的《离婚律师》即是对这一问题的深度解析。离婚对当事人来说是一场悲剧,但对他人来说却是一出肥皂剧,离婚往往是大舞台,把人性中的各种丑陋展现给观众看。然而,《离婚律师》是一部植根于现实生活的轻喜剧,从整体层面上来审视当下国人所面临的各种婚姻危机,即便是离婚更是需要专业人士帮助,律师的专业不在于冷冰冰而在于不外乎人情。

或许,相对于电视形象的细致刻画,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电视内容。《离婚律师》所关注的恰是当下最受公众关注的离婚现象,通过离婚律师来深入挖掘婚姻本身的各种危机与缺憾。毋庸讳言,当下中国仍然处在不断转型的过程中,而有关婚姻的变化一直是这种转型的风向标。《离婚律师》真实地再现了婚姻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也展现了人们处理婚姻危机的不同方式。

很多年前,大约在初中之时,对于美帝国主义有个很明确的知识点,那就是贵国律师比农民还要多,他们是赤裸裸的中产阶级和统治基础,他们为当事人服务,无所不用其极。相对来说,中国的律师行业始终未能发达起来,不过相对来说,《离婚律师》关注的热点确实很实际,无论是普通的中产阶层还是高大上的土豪,在面对离婚之时,搞不清的财产分割及情感纠缠都很有必要律师的参与,归根结底便是各种不专业导致。陈彤编剧、杨文军导演的《离婚律师》,目前正在浙江卫视播出,在一连串婚姻破裂之怪现状的铺陈下,观众发现中产代言人吴秀波、姚晨饰演的角色,也经常让自己成为当事人,且一样难以作壁上观一样冷静、客观和理性,这便是中国的现实之一种。

观众看《离婚律师》,毫无疑问会联想到美剧、日剧、港剧中的专业人士,好在雅痞大叔吴秀波和干练精英姚晨的登对演出,能够令观众相信浙江卫视荧幕上的故事靠谱。作为知识改变命运的新女性,或许最能说明这种特性的是罗鹂与池海东之间的经历,从最开始的意外到一起喝酒聊天,以至最后与“敌人”把酒言欢,内心充满了小女孩的天真任性、可爱单纯,一颗萝莉心惹人怜爱。在池海东赔她家具时,罗鹂快乐的如同初进商场的小姑娘,每件都觉得是新鲜的。或许,她自己并不知道,这才是她生命中的本然色彩,也是她的心渐渐向池海东靠拢的表现,即使每天遇到的都是各种不堪设想的离婚案,有些爱是不由不主的,在不经意间就生了根,等你发现时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

现代社会给予个体以高度自主性,但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诱惑。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感情破裂,很多时候是个体在诱惑之中迷失。《离婚律师》中最明显的莫过于董大海(赵亮)与苗锦绣(岳红),二十多年的婚姻却抵不住岁月对女人的侵蚀。从一穷二白到功成名就,老公成功了,但成功的老公也是别人的了。现实中升官发财换老婆的事例并不比电视中逊色,或许有些还会更加精彩刺激。相较而言,董大海还算厚道,还能够以所谓离婚后卖房逃税的借口来离婚,比曾经网上报道的大款将前妻扫地出门要强。当初的誓言在几十年的风吹日晒中早已经褪色,“差一天一个月一年都不是一辈子”,《霸王别姬》中这段台词从苗锦绣嘴里说出总让人感觉一种黑色幽默的味道。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1

思维其实是一道限制你的墙。

常人来看,富二代似乎就应该骄奢蛮横,杀害亲父便似乎也不足为怪。

忽略掉表面那层偏见,客观地来看,那么老人也似乎并没有动机撒谎。

可事实上,要从老人的角度去分析整个案件,才能够发现隐藏在暗处的真相。

很多时候,其实是思维影响了人的判断,所处的思维模式导致人看不清本质。想要看到真正的世界,绝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也不是用完全不带主观意识的眼光去看,而是用清辙眼睛去看天,用朦胧眼睛去看云,用飘逸眼睛去看风,而每次你都会发现一个新的世界,似是而非,一切陌生而熟悉

电影里还有一个情节,当一切证据证人都被推翻后,一直顽固地认为富二代有罪的3号眼神呆滞了几秒,随后愤怒地又回到了原点,说:”这么多的证据证人还不够吗?学校是让你我根据现有的证据去讨论,而不是让你们去证明这些证据都是错的!错的?“然后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

其实越接近真相,人们往往越不愿意承认,就像越发现宇宙的寥廓,人们才越发现自身的渺小轻微,这让狂妄自大的人类如何接受?思维的墙,说到底还是人类自己砌就的,不愿承认自己的愚昧无知,便砌成一道高高的墙将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然后就自以为安全了,可悲人的精神虽不属于物质,仍受限于物质。

所幸总有勇者哪怕竭其力量也要挣脱这桎梏。这才有了这场精彩绝伦的讨论,才不至于让真理湮灭在历史的烟尘中,无辜亡灵痛哭于阴暗角落。

只是这世上因捍卫真理便惨遭迫害的殉道者何尝少呢?近代科学的伟大先驱布鲁诺因坚持信奉“日心说”,便一生始终被人与”异端“联系在一起,为此颠沛流离,为此受了8年的牢狱之灾后被判用火活活烧死。但真正的勇士怎会屈服于淫威之下,当布鲁诺听完宣判后,仍面不改色地看着这伙凶残的刽子手,轻蔑地说:”你们宣读判决时的恐惧心理,比我走向火堆时还要大得多。“是的,即使身死,但他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将永不磨灭,他的精神早已超脱到物质之外,而不是苟同于一群恐惧到颤抖的蝼蚁。

因为思维的枷锁,人们常常理所当然地便否定掉真理,以理所当然地将自己奉为真理,而渐渐忽略了世界的本来面目和生命的意义。为何不推倒那堵思维的墙,去看看墙外的世界呢?学会尊重未知的存在,也是对自身的尊重。

而世界知道,少数比多数更多。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2

首先,从整体来看这部电影是是一部小成本电影。鉴于其实翻拍黑白片《十二怒汉》,无形中给演员们的难度增加了很多,没有华丽的场景,没有绚烂的爱情,有的只是一间宽敞而又压抑的上个世纪的车间,仿佛在诉说着我们曾经的那个纯真年代。影片的背景是某个政法大学,模拟法庭是现代的大学生,陪审团是那个年代的青年,这个时代的中坚力量。那个年代的大学生如八号陪审员一般富有探索精神,信仰事实,独立思考,这个年代的大学生亦像辩方律师一般浑浑噩噩,跟风浮夸,藐视生命。仿佛在斥诉着教育的沦落。大学没变,变的是里面的人。令人困惑的是,多年以后,人们依然只能从大学里的旧人那儿获取营养。

影片人物刻画细腻饱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演员都是影帝,感觉很真实,几乎感觉不到拖拉硬拽的做作。

一场简单的讨论会开始了,大家都觉得这是一场多余的讨论,举个手就完成了。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恰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莫大嘲讽,人性的冷漠在如今深入人的骨髓,抹杀我们的最后一点良知和判断,我想把它称为“人性的慢性死亡”。

一号陪审员,陪审团长。工作认真尽职,有自己的性格,典型的社会中坚力量。

二号陪审员,笑面佛,处事和事佬,有自己的想法,也深知自己的实力水平不高,小心谨慎,应该是一个大学老师或者政府官员。

三号陪审员,出租车司机,俗称车夫,本部影片的副主演。社会小人物的一个缩影,尊重传统,亦有几分封建。深受“一切奋斗为了家庭,为了后代”思想影响,忽视自己的个人追求,以及老婆孩子的个人想法。典型的“控制型教育”家长,忽视子女的主观意识。也折射出了现今开放式教育理念与传统教育之间的巨大矛盾。最终落了个妻离子散,然人唏嘘不已。本片中他七号的二人组让本片增添了许多喜剧色彩。不得不提,此人演技让人拍案叫绝。

四号陪审员,地产商,一个在现今社会备受争议的一个集体。有钱,有势,生活富足。三号的“资本家论”和7号的“花钱摆平事论”让他大为光火,同时也反应了现实严重的“仇富”现象。而这个集体本身也有许多道德争议,比如说“包大学生”。

五号陪审员,一个蹲过冤狱的社会青年。可以断定他是一个有别于蹲过狱的人,他依然坚守这自己的良知,尽管现实对他如此的不公,他依然坚毅,接受现实的挑战。

六号陪审员,一名医生。尊重生命,尊重事实,明白事理,社会的骨干力量。

七号陪审员,小商贩,俗称跑腿的,亦是社会小人物的一个缩影。渴望被尊重,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练就一身拍马功夫,尽管生活很艰辛,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底线,尊重追求事实的人,让人敬佩的辛酸。荧幕中滑稽诙谐的形象与严肃的讨论会形成鲜明对比,让沉闷的讨论显得生动色彩。

九号陪审员,建国初期的富家子弟,因为时代原因,受到巨大的心理创伤。一次好心人的帮助彻底改变了他的价值观,深知“雪中送炭”的真理。心理自卑,渴望获得别人的尊重,观察细致入微。 感觉这个大叔年轻时候应该炒鸡帅!^_^

十号陪审员,贫民区房东一枚。谈话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大声喧哗,打断别人讲话,说话不动脑子,完全不顾及他们感受,想到啥说啥;总有那么一些人当他一开口,你就想赶紧离开;总有那么一些人以偏概全搞一些“某类人”歧视;没错说的就是十号,开口就招人厌的主。还好他还是尊重事实的,不至于冥顽不化。个人觉得这个演员演的炒鸡好,甩扇子瞪眼大叫一声,然后就口若悬河根本停不下来。

十一号陪审员,保安一枚,质朴、纯真、善良、兢兢业业。曾多次在十号发言中躺枪,迫于无奈只能隐忍,有不错的主观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形象可爱,让人倍感亲近。

十二号陪审员,墙头草一枚, 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讨论,没有坚守的主观意见,跟风严重,是普通民众的一个缩影。十二号表演滑稽,言语朴实而不失诙谐,有很强的喜剧感染力。

至此,让我们返回本片的主角八号陪审员,一个重新审读案件,审读事实,审读人性的最后力量。让我们正视那些“不重要的细节”、被忽略的“小概率事件”。一个高龄老人的所闻,和一个近视眼女性在深夜的所见,将一个“富二代”少年推向了深渊。我们习惯性的将人分类,然后将他们贴上标签,习惯性的以为一切。事实可以给我们经验,但经验却让我们看不清事实。

就像《狩猎》中那样,偏见一旦形成了,对被偏见人来说就像跌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任凭如何的呐喊,依然苍白无力。感谢少部分像八号这样的力量,在我们都被扭曲的时候,将我们拉回了正轨。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3

电影《十二公民》讲述的是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他们组成西方模拟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他们在听取学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12名陪审员互不相识,但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在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舆论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好在8号陪审员提出了大胆的怀疑,让所有的线索都被逐一讨论,随着审判的进行,疑点出现,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也浮出水面,经过多方长时间角逐,最终十二个人达成一致意见,认定该富二代无罪。

影片虽短,但发人深思。我国虽没有像英美法国家那样的陪审团制度,但剧中陪审团的整个讨论过程还是能够给予我很大启发,特别是作为将来可能成为决定他人自由乃至生命的法官队伍中的一员,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一、对待证据要有吹毛求疵的态度。任何证据都要经过详实的推敲论证,形成证据链。案中关键证人有被害者楼下的老人以及窗户对面的女子。一个凭借“听觉”,一个凭借“视觉”让众人都坚信是富二代杀死了其父亲,但通过8号陪审员的推敲发现,其实作为上了年纪的老人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楼上经常有父子争吵声)断定死者就是富二代所杀,窗户对面的女子也是在没有戴眼镜的情况下只是根据模糊的音像而草率断定是富二代所为。他们在作证时也许并未想到,这种“言之凿凿”的证据如果被法官采信将意味着什么,这就告诫法官,在审查证据的时候,要多考虑证据可能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二、要用理性的思维对待案件。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对同一件事的评价就会存在差别。法官在裁判案件的时候应尽量做到凭借事实与法律判案,不受个人情感左右。剧中十二个人,每个人都从事不同的行业,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刚开始之所以有11个人都判定富二代有罪,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的感性认识,他们对证人的话毫无怀疑。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存在严重的仇富心理,他们认为富二代就是不学无术,特别是在一个父亲坐过牢,继父一夜暴富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更是什么事都可能做的出来。撇开证据不谈,他们内心就已经预存了偏见。作为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如果不能坚持理性判断,那么又会造成多少冤假错案。

三、任何一件错案对当事人的打击都是毁灭性的,应避免冤假错案。剧中给我震撼最深的莫过于五号陪审员的一句话:“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一个错案对他人来说可能无所谓,但对当事人来说那将是毁灭性的,即使有遭一日被平反,被冤者回到社会同样会遭到异样的眼光,也会严重消弱司法的公信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把水源破坏了。”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要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同时也要担起普法的重担,加大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让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4

写这篇观后感之前突然想起来以前帮同学写过一篇“心灵捕手”的影评,名字叫《青春的那棵稻草》,这篇文是我看了三遍还是四遍电影之后才写出来的,我想那会是真的深有感触吧!写影评真的是真正投入到情境中,才能写出自己对电影的真切的体会。但是这部电影我只看过一遍,我想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十二公民,这部电影早前同学就推荐过,说国产片,但看了挺不错的。我当时想,哦,国产片啊,不喜欢看。后来一直没当回事,但是前两天下下来存到了电脑里。今天就看了看。其实是刚刚看完。这是怎样一部片子呢,首先简单的布景,十二位公民,十二种身份,各行各业,各种人生。关于一件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与否展开的一次次激烈讨论。先不说讨论的内容吧,就说演员。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韩童生老师饰演的的士司机。这个案子的结论关乎儿子的.毕业论文,所以他作为陪审团来参与讨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穿着老布鞋,黄衫子,注重礼教,在各种人证物证下坚决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他有着暴脾气,很倔,坚持自己的观点。一开始看到这个人物—真的韩老师演得太好了—对,就是个市井小民,每日为了生活奔波,说话的腔调以及一些小动作还有喝水的杯子真的把一个的士司机演活了。其实这个人物刻画得很深刻,文中称他为3号陪审员。3号陪审员在讨论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叫父为子纲,君为臣纲。

其实这句话在这个人物的表达中很重要,是3号发表自己的观点的基础,他认为孩子对家长应该是言听计从的,应该是礼貌尊敬的。一个孩子,及时家长做得再不对,毕竟他是生你的父母,行为和语言上都不能有过激的表现。所以他对犯罪嫌疑人在证人的观点作证下坚持认定有罪。而且这样的人物在自己的生活环境下是很难改变自己的观点的。但是最后,他为什么改变,认为无罪了呢?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因为自己曾经犯的错,孩子就离家出走,六年未归家,六年没有打一个电话。这位父亲心里是有怨的啊!你凭什么不理我啊,你凭什么离家出走啊,你凭什么走了之后就再也没联系就再也没回家啊?!我是你爹啊,我再怎么也是生你养你的人啊!你凭什么这样!其实3号再怨自己的儿子,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啊,他爱,他心疼,到最后他终于原谅了儿子,终于解脱了内心。最后他认为那个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死者的亲生儿子无罪。电影在人物刻画上可谓是费尽了心力,无论人物衣着,行为,言语,以及场景都下足了功夫。看完影片,终于感觉中国电影还是有希望的。

这部电影反映了在案件面前十二个职业的人对整个定案的看法及观点,从一开始的几乎所有人都轻易相信证人的证言,而对嫌疑人表示肯定的犯罪动机,到最后通过辩论,怀疑,争执,尽量还原场景,以及对证人证言的验证,到最后全员否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整个过程是对案件的辩论,也是对人性,法律以及逻辑的辩论。在电影的最后,8号陪审员,也就是整个过程坚持认为嫌疑人无罪,对整个讨论的进行起推动作用的人物,回去拿起自己落下的检察官证。电影结束的时候有几行字:在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后,检察院依然维持存疑不起诉的决定,一个月后真凶落网。

在电影结束之后我们想想假设这位检察官也和别人一样,相信证人证言,相信物证,那么嫌疑人按照一系列法律程序就会被认定是有罪的,毫无疑问,有一件冤假错案出炉。是的,电影中有一位陪审员说了这样一段话,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被判八年,在一年半刑期的时候被告知我们判错了。当他在再次步入社会的时候,别人是怎么想的,我管你冤枉还是不冤枉,总之你都是蹲过大狱的人。是啊!就是因为整个案件审查程序的不严谨,就因为一些看上去小小的纰漏,造成了别人百分之百的伤害。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5

众所周知,中国司法体系与美国完全不同,《十二公民》是对11个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中国人的疑罪从无原则、陪审团制度以及公民的司法意识的科普,而从实质上说就是借西方陪审团制度的壳,表达对中国目前司法意识制度的思考。影片讲的是十二位家长为小孩的期末补考齐聚一堂,形成了模拟西方法庭的陪审团讨论“富二代弑父案”,这些家长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保安、教授、出租车司机、富商等,在听取学生审理后他们只有达成一致投票才能结束审判,在第一轮投票中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但随着不断的讨论模拟,案件的疑点开始浮出水面,经过不断争执推测,最终一致得出了无罪的结论。

公民是谁?从法律上讲,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相对应,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电影中的十二公民,不是十二个人,更多的是代表了来自中国不同阶层老百姓。

在对富二代弑父案的讨论中,大多数家长只求迅速得出最终判定,只有作为检察官的八号家长陆刚一致坚持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和还原案件。最初家长们对于陆刚的异议进行了围攻,“你是不是来挑事儿的?”道出了中国老百姓从骨子里的从众心理与公民意识淡薄。本片中一开场是所有人都认为是“富二代”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其原因除了本案的证人证词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目前中国社会固有的一种思维偏见。说起富二代,人们会不自觉的贴上“不负责任”、“不学无术”、“寻衅滋事”的标签,在这一固有思维模式下正如陆刚所说,连虚拟法庭上的被告人律师都已经在心里认定了自己的当事人是有罪的,那么谁来还原事实的真相?

仇富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冷漠也成为我们的武装。如果有一天中国司法真的引入了陪审团制度,请问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公民素质我们拿什么去维持一个客观公平的司法秩序?如何承担起对生命的生杀大权?借用《十二公民》中的一句话,“如果陪审团都交到这样的人手里,那才叫真正的不靠谱。”

偏见是一种无形的暴力,而若是有一天这种暴力成为常态将道德捆绑,甚至操控了司法审判,那么一言杀人就成为了可能。公民在获得权力的同时也应当清楚的意识到自己需要履行义务,不要让暴力成为了一种常态,学会尊重、学会倾听,谨言慎行。

影片中的陆刚是检察官,面对第一轮所有人所认为的有罪投票,陆刚放弃投票背对桌子,当时他在想些什么?面对生命,面对法律所有人的态度让陆刚的背影如此孤独。更为讽刺的是这个看似不合群、无聊、固执的人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检察官,“你一旦认定他有罪,他在你心里就死了”,中国只有刑事诉讼中采用了疑罪从无,而疑罪从无和西方的无罪推定原则是不同的,参加投票的家长把这次模拟当做游戏,对于追求真相的陆刚成为了“刺头”。检察官=刺头,这还不够讽刺吗?陆刚的身份设定无异于是中国司法与平民老百姓的一次变相的对话:这关乎人命的事儿难道都只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责任吗?本片间接描述了一个社会现象,那就是除了陆刚这样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以外,没有多少人会有那个法律知识和追求真相的勇气,那么,如果连司法人员也和大众一样选择沉默呢?

近年来许多旧案重提,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张辉、张高平叔侄杀冤案的重审、平反。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司法界的自我审视和变革,陆刚的问话言犹在耳:“你们为什么把小孩送到政法大学来读书?你们的态度或许就是将来他们面对法律的态度。”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曾经我们都是抱着满腔热血,当教师问,你们为什么选择法律?我们都有着基于正义公平的回答,可是四年过去了,自己越来越对这个职业产生怀疑,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制度,因为制度是人设的。所以无论是哪一种制度脱离了追求公平、正义的心,冤假错案随时可能发生。影片的结尾,所有家长都摒除了偏见将这个案件判为无罪,这部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种希望,正如这个世界有光明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黑暗,就算是知道追求真相的路是无休止的,我们依然要坚持。

随着时代的演变,司法制度和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时事,政府信息公开也越来越普遍,那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在享受司法所带来的权利的同时,履行责任义务更加理智,客观的监督司法公平维护司法正义。在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路上,请不要让陆刚这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人感到孤独。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6

一桩证据确凿的血案,一个法院存疑停审的决定,却正提供了一份机缘让十二个素不相识且身份各异的人共聚一堂,开展了一次关于凶手的讨论。

楼下老大爷的证词,街对面女人的目击,与被害者的复杂关系,蹩脚的不在场证明,一切似乎都将凶手指向了富二代,然而,真相真的是这样?

举手表决“富二代是否有罪”,十一个人赞成“有罪”,一人投”无罪“,到底是一个人的错误,还是十一个人的偏见?

答案总是毋庸置疑,真相却常常出人意料。

这世上有人风光无限,挥金如土,却也有人从来无人关怀与在意,还穿着胳肢窝处开线的衣服。所以当他第一次可以上电视时,一直夹着自己的手臂,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窘迫;第一次受人瞩目时,一直努力地使自己瘸了的腿显得不那么瘸,而别扭地走路;第一次自己的话受人重视,甚至要被人印到报纸上时,不自觉地便歪曲了本不是如此的事实,而坑害了一个无辜的孩子。

这世上的人们,同样的两只胳膊两条腿,同样的血肉,同样的灵魂,却似乎从来不存在平等之说,凭什么是河南人就天生狡诈多计,凭什么富人违法背德而不能勤劳致富,凭什么从牢狱中出来的人就都是罪大恶极而不可能是被冤入狱,在阴冷潮湿的狱中煎心日日复夜夜后终于得以释放,可迎来的却只有数不尽的白眼和唾骂,就好像一颗心被千刀万剐后还要扔进冰窟。

也许是这世上的人们都太忙太忙,A有他的店铺要开,B有他的房租要收,哪来的时间讨论什么真凶是谁呢?你看网上人人都那么说,你看证据证人都那样摆在那里了,你看那凶手是个富二代肯定从小就骄奢蛮横,这便是真相有什么好怀疑的呢?但世上根本不会有百分之百的事,而是人们理所当然地四舍五入,可真相往往在那些细枝末节中,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啊!劳碌而冷漠的人们怎会懂一个人在狱中用指甲盖划墙数着过日子,整整四百多个日日夜夜地煎熬后被告知自己是被冤枉时那种世界崩塌的感受,怎会懂一个人无辜被安上一个滔天罪名,万人唾骂,人人指责的绝望?几年前聂xx案,呼格案血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即使最后终于真相大白,但终究人死不能复生啊!

所幸正义总是存在,在八号先生的引导下,人们终于渐渐认识到此案的疑点重重,渐渐摒弃了个人偏见和彼此矛盾,团结在一起共同揭开了层层迷雾,最终以十二比零一致通过”富二代无罪“。法院最终也还了富二代一个清白。其实在一生最寒冷的际遇中,总会凝结出一些直入人心的温暖,冬季并不能将一切冻结,比如那些流淌的风,陡峭的树,比如那些充满爱的心。也像文革中那位可敬可爱的姑娘安慰老大爷所说,忍忍吧,会过去的,终究能迎来柳暗花明。

最后,真理属于人类,谬误属于时代。谬误难免,只希望人类可以用爱与希望融化冰雪,使得一切,为时不晚。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7

电影《十二公民》讲述的是12位政法大学毕业生的“亲属”,作为一场真实案件的陪审团进行案件分析审判的过程。电影一开shi一边倒11:1审判有罪,但是唯独8号对案件证词怀着非常多的疑点,并逐步与其他11位陪审员进行激烈的推理,推理期间交织着每位陪审员的个人感情、直觉、价值观、经验,辗转曲折,但最终秉着对生命的尊重以及对真理的执着,所有陪审员一致以无罪通过陪审裁决。通过电影有以下几点收获:

1、对生命权的敬畏: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生命是作为公民权利的主体而存在的前提,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面对生命权,人人都需要怀着敬畏去对待,这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

2、对待他人容易标签化:人们容易根据自己固有的感情、直觉、价值观、经验等,非常轻率地、绝对地根据他人的群体身份而下定论,使得认知与现实产生偏差,如电影中对“富二代”、“保安”、“干爹”、“店小贩”等固化认知。标签化容易造成对相关群体的误伤,扭曲社会认知,扩散负面情绪,同时也契合当今媒体的“眼球经济”需求。

3、理性思维非常重要:我们学习过数学推理过程都知道,每一步的结论dou依赖充分严格的公理、定理依据。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容易忽视这种推理化理性的思维,本质上是大脑的惯性是“节省能量”,因此容易用直觉进行判断。理性思维要求对事务进行观察、比较、分析,进行数据逻辑推理。在电影中8号陪审员带领大家不断用理性+数据+实践进行推论,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多怀着“算一本帐”的思路多学习理性思维的益处。

非常推荐大家看一看这部电影。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8

《十二公民》这部电影是个令人深思的好电影。它的演员班子和导演与其他电影的不一样,他的导演徐昂和演员何冰、韩童生等主要演员都是话剧界的老戏骨。他们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与表现更加深刻。

影片的主要内容是: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考试的学生补考。他们组成模拟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12位家长组成了陪审团,在听了学生的法庭审理之后,对本案作出最终判决。但按照规则,只有12位家长达成一致意见,审判才能结束。由此,他们开始激烈讨论。在这次讨论中经历大大小小的讨论12次,第一次与最后一次投票结果更是天差地别。最开始一个人认为富二代无罪,其他11个人都认为有罪,最后一次全部认为他无罪。在第一次投票的时候,3号陪审员问8好陪审员为什么投无罪,8号陪审员这样回答:我是觉得,这事我们不说清楚,想明白了,随随便便把手一举,就把这孩子推到了死路上,这样不行。我们为何对生命如此苛刻?因为我们总是去相信,或者是选择相信别人说的事实,而不做深入的思考,而不做质疑了?就因为如此,一条生命可能在无知的口水中淹死!10号陪审员说8号陪审员吹毛求疵,8号陪审员说:决定一个人的生命,这不该吹毛求疵?虽然这是令人震惊的弑父案,但是人们好像只顾得去跟随大众的观点,作为谈资,而忘了去关心事件中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相信既定的事实,而对真正的剖析却当作没事找事,都成了热情的陌生人。

12位陪审员素不相识,职业也十分广泛,有教授、出租车司机、房地厂商、保安等。在讨论的过程中,也都牵扯出很多人的伤心事。3号陪审员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离家出走的儿子、4号做一年半冤狱,7号卖东西被保安追赶……一件案件的讨论触发了如此多的个人不愿言说的事,而这些被引发出来的事有令人唏嘘感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楚呀!除此之外,讨论过程中还引发了地域歧视、冤假错案、xx女大学生等敏感话题,使这部影片提供给我们更深刻的思考。

在第12次投票时,坚持认为有罪的3号放下了个人的情感因素,投了无罪。谁也不能随随便便宣布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据确凿!这应该是我们看待事情的立场。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9

前天看完了电影《十二公民》,感觉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过这种能让人花时间思考的影片了,影片中,十二位陪审团的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有数学老师,有的士司机,有房地产的老板,有学校门口卖杂货的,有做保安的,这样一个群体,组成的陪审团,在辩论中,各自都从自己的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匝一看,应该是公正公平的判决方式。但是,电影一开始,就冾如现实中一样,表现出社会底层人员思考问题简单,对生命的冷漠,甚至把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当成儿戏,花一小时去辩论是浪费时间。辩论开始,是十一比一的这样一个局面,判定被告有罪。但是在8号陪审员抽丝剥剪的方式下,一条一条的将各种证据找出疑点,一条一条的反驳,最终以12票通过,判定被告无罪。

电影结束,留给观众的, 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从电影中我却感到一个更令人不安的想法,那就是这种西方式的大陪审团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首先,组成陪审团的人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文化层次,也是各不相同。那么,在陪审团辩论中,那些思考不严谨、想法不周全的陪审团人员,可以直接被驳倒,直至忽略。最后留下的,就只能听见社会精英的声音。在辩论当中,社会精英们可以指鹿为马,把白说成黑,因为剩下的人,根本不够成辩论桌上的对手。最后,那个被告,是否有罪,就成了某些社会精英的意识形态当中的观点,可以翻云覆雨。其次,那些暴戾的犯罪分子,在被社会精英们翻云覆雨的辩论后,重新走入社会,又成为了这个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但这却已经超出了社会精英考虑的范畴,社会精英们只是考虑辩论桌上的胜负。

这部电影,留给我的,想法很混乱,如何才能找到个正确的办法,毫无头绪。也许这正是导演们留给观影者的问题。

《十二公民》观后感 篇10

一、普通人断案不比精英断案差,英美法系的法庭陪审团制度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影片中,一群未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12个普通公民,就能判断刑事案件的事实,这就是英美法系的法庭陪审团制度。美国举世瞩目的黑人棒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案被判无罪,就是法庭陪审团认定的无罪。我国是法庭陪审员制度,虽然一字之差,但效果天壤之别。

我国的刑事案件的事实由法院(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精英或一二个法庭陪审员)认定,但仍然冤假错案不断,近几年涌现出来的呼格、赵作海等冤假错案即可证明这一点。

由此可见,精英断案比普通人(法庭陪审团)断案高明不到哪里去,有些案件凭普通人的良心就可以断案,正如影片中的8号法庭陪审员坚持无罪的观点为,就是他就认为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被判死刑,是不是要慎重些,再讨论讨论,这就是良心。断案方面,精英的良心不会比普通人的良心好到哪里去,甚至有些时候表现更差。

英美法系的法庭陪审团制度就是普通人断案,让更多有良心的人去判断案件事实,值得我国法庭陪审员制度去借鉴,一两个法庭陪审员太少,又摆脱不了陪而不审、陪衬的尴尬现实。

二、影片结尾处8号法庭陪审员回去取检察官证,立显检察官正义、求真的高大上形象,殊不知这与现实中的形象相去甚远。这实为画蛇添足的拍马之景。

三、影片中坐过冤狱的法庭陪审员一句话,印象深刻,送给现在的公检法人员铭刻于心,这句话是:“万分之一的错误,对于一个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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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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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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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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