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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昆仑的战斗观后感整理96条

时间:2019-08-28 12:12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今天,我出于好奇,翻了翻妈妈给我买的《黑马阅读》,忽然我看到了目录上一篇阅读——《奶奶的手》。我想:“这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呢?”强大的好奇心带我读完了这篇阅读。

文中的奶奶为了帮自己的儿子分担工作任务,便上山挖野菜,拣完野菜就到了后半夜,在东方渐渐露出鱼白肚皮的时候,奶奶就去卖菜,生意清淡的日子最多。每次帮奶奶拣菜的时候,经常把“我”的指甲染黑,“我”讨厌这种黑色,洗也洗不掉。有一次,老师叫同学们明天把家长带到学校里来,因父母都要上班,所以能陪“我”去学校的只有奶奶。回到家后,“我”把老师的要求告诉奶奶后便睡觉了,“我”不想让老师看到奶奶手上的黑色。第二天,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进了屋,看见了奶奶。“我”看了一下奶奶的手:整个手掌肿得很大,有许多红色伤痕!原来,奶奶很清楚自己的孙女在羞愧自己手上的黑色,于是整个早晨,她老人家都在用剽白剂不停洗手,还用铁屑抹布擦手,想去掉手上的黑色!手背上裂开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血从里面流了出来。读到这里,我在那一刹那间,泪水迷糊了我的眼,一位老人家,竟为了自己的孙女,想把指甲上的黑色洗掉,她明明知道这种黑色洗不掉,可还是在不停地搓洗,直到流出了血.......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这样一个对我很好的奶奶,如果我在老家,别人给奶奶吃的东西,奶奶就会带回家来给我吃,如果我在武汉,奶奶便会放着,等我回去吃,或者吃完了后,觉得好吃,就在给我买一模一样的给我吃。无论什么奶奶总是把认为很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吃,我也会给奶奶吃…….

那一刻,泪已悄然落下落下………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一打乐事。

我景仰那些博群书的饱学之士,感慨他们傲视一切的气度、妙笔生花的功力,还有高深莫测的思想境界。

于是,读书城成了我接近她们的唯一途径。总是习惯于夜阑人静时,扭开台灯,倒杯浓茶,执根铅笔,捧读夜书,与书中人物秉烛夜游。

书的种类自然不必深究:《三国》、《水浒》固然好极了,散文随笔又何尝不可?《封神演义》堪称中国式《神曲》;《红楼梦》背影重重,内涵深远;《巴黎圣母院》包含美丑哲学;《双城记》故事曲折,扣人心弦。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境。

据此衡量,我不过才第一境。

在书中,我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体会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在书中我参与了重大决策的谋划,目击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在书中,我参悟了佛学禅机,感受人生哲学;在书中,我兴奋过,怨恨过,愤怒过,畅想过……

书的内涵绝非几页或几十页纸所能包涵,也绝非在下的几笔所能勾勒。

在漫长的流浪中可以将书中的神奇自然化,有可以洞书中的平淡神奇化。总之书中的世界奥妙无穷。它以其“魔力”创造着神话,传播着知识,令人神往,使人痴迷,我情愿做一个书痴,用毕生去破译那永远解不开的迷。

我盼望有一天能踏上流浪之路,去山清水秀的桂林,去向山黑水的兴安岭没,去百草丰茂牛羊成群的呼伦贝尔,去巍峨高耸的喀喇昆仑山……

我盼望着……

坐拥书城,其乐融融……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星期五晚上,我开着台灯,马不停蹄的消灭着作业;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只剩下《阅读登记本》这个庞然大物没有消灭了。我不停的翻着《倾听鸟语》这本书,其中《妈妈哭泣的那一天》令我十分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苦的家庭的母亲,为了家庭,去干了一份打字的工作,可她发现自己的打字速度根本跟不上,反而很吃力;她知道这个工作干不久,与是自己就辞职办了一个日托幼儿园,很受人们爱戴。可就算上双亲购置的小旅馆也不够供我和姐上学,卖了旅馆后买了一台打字机,母亲天天在练,后来在电台工作,但自己依旧跟不上。只好辞职回家,在一个酬劳较高的办公室工作,并把我供了出来。我做了记者,初试受挫,想起了母亲一边卖成衣,一边学打字的样子,就变得坚强。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觉故事里的母亲是一个伟大的人,她不会像一个寄身虫一样,赖在一个地方不走,而是不停的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如果唤作别人,肯定就是赖着不走了,哪个没事干就跳槽啊!

她为了让孩子能够上大学,不顾惜知己的身体,早上去管幼儿园,晚上还要学打字这得多幸苦啊!后来还去电台工作,无疑是累上加累。可后来自己不能够胜任,跳槽了。

之后她有找到了一份纺织成品售货员,虽然工资只有电台的一半,但她毫无怨言,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孩子。

几年后,母亲62岁大寿,我请求母亲把打字机送给我

但条件是永远不能修它,应为它给了我们家可贵的帮助。之所以不修它,是因为它让我学会了自强不息。

我们出生于条件较好的家庭,可我们却不懂的珍惜,理解和体谅父母,趁现在他们还在,请你珍惜你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了解他们的行为,体谅他们的幸苦吧! 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我看完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感触很深,于是,我立志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一心为国,乐于助人,节约,大方的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向雷锋学习,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很美好。

书中有的片段让我高兴地唱起了儿歌,如:一天雷锋和他的朋友一起去公园,一个小朋友来找雷锋玩,雷锋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雷锋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又是玩拍手,又是跳舞,还和他们唱起了歌,还教他们做纸飞机。在一起又唱又跳,多快活。我如同也到了他们身边,和他们一起玩。

有的让我泪如雨下。如:一天,外面下了大雨,水已经到人的小腿了。去看病的雷锋,在路上看到了一位老奶奶和她的孙子,要到医院反方向的20里外的儿子家里去,雷锋见了忙说自己顺路。帮他们赶路,路上有许多土堆,下了大雨,土堆十分难爬,雷锋双手抓着地,背着小朋友,推着老奶奶,上了一个又一个土堆,后来连水也没有喝就离开了老奶奶的儿子家。我看到这十分感动,我就好像老奶奶一样,热泪盈盈。

有的让我笑掉了大门牙。比如:雷锋在节假日去工地参加劳动,为了借车,把衣服拿来做抵压,结果他的精神带动了所有的工人,在一天内完成了三天的任务。为此,工地的人很感谢他,看车的大爷在雷锋的衣服里看到了雷锋衣服里替同事接的信,把雷锋同事的单位名字写了下来,给工人们看。结果,工地的人张锣打鼓地把感谢信给了雷锋的.同事,别人看了都笑了,那个同事,脸红得像个红苹果。不好意思地跑回了房子里。工人们也糊涂了。

让我最吃惊的是那么年轻的雷锋因为出了车祸牺牲了。雷锋是个多么好的人呀,怎么就这么……唉。

我要学习雷锋,讲文明,懂礼貌,一心为国,乐于助人,节约、大方的好品质,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人。

这就是我读《雷锋的故事》的读后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道哪儿去了……”這优美的旋律久久在我耳边萦绕。读着抗日小英雄王二小的故事,我的眼眶湿润了,王二小的英雄形象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回放:

抗日战争时期,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的抗日根据地,日本鬼子经常來“扫荡”.王二小是儿童团员,祂常常一边在山坡尙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一九四二年秋的一天,日本鬼子又來“扫荡”,走山口迷了路,正在這时,祂们看了正在山坡尙放牛的王二小,便叫祂带路。聪明机智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们,假装听话的样子,走在敌人的前面,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当四面八方响起枪声时,敌人才知道尙了当,就气急败坏地用刺刀挑死了王二小。突然,八路军从山尙冲下來,消灭了全部的敌人。

就這样,十三岁的王二小,惨死在敌人的刺刀下,祂用年轻而宝贵的生命换來了乡亲们的平安,自己却躺在冰冷的山间,脸尙带着微笑,血染红了天边的云彩。

在我国,爱国小英雄又何止王二小一茖?你看,还侑机智勇敢的小雨來,敢于和敌人斗争底的小兵张嘎,冒着生命危险送鸡毛信的海娃……祂们都是为了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不顾茖人安危的英雄。祂们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奋勇前进,面对敌人的枪口毫不畏惧、视死如归;祂们凭着顽强的意志,抱着与敌人拼搏底的精神,宁死不屈,祂们的這颗爱国之心总是令敌人心惊胆战、闻风丧胆。

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没侑硝烟,没侑战争。可是,這样的年代是靠千千万万茖英雄用祂们的鲜血换來的,這样的生活來之不易啊!作为一茖光荣的少先队员,一茖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难道不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吗?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难道不应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吗?国家兴亡,匹夫侑责。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尙,促А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长大后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议论性散文具有抒情性、形象性和哲理性的特点,优秀的散文更能给读者一种富于理性的形象和情感。给大家分享了优秀议论性的散文,欢迎借鉴!

优秀议论性散文篇一

《今世的五百次回眸》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顿生气馁,这辈子是没的指望了,和谁路遇和谁接踵,和谁相亲和谁反目,都是命定,挣扎不出。特别想到我今世从医,和无数病患咫尺对视。若干垂危之人,我手经治,每日查房问询,执腕把脉,相互间凝望的频率更是不可胜数,如有来世,将必定与他们相逢,赖不脱躲不掉的。于是这一部分只有作罢,认了就是。但尚余一部分,却留了可以掌握的机缘。一些愿望,如果今生屡屡瞩目,就埋了一个下辈子擦肩而过的伏笔,待到日后便可再接再厉地追索和厮守。

今世,我将用余生五百次眺望高山。我始终认为高山是地球上最无遮掩的奇迹。一个浑圆的球,有不屈的坚硬的骨骼隆起,离太阳更近,离平原更远,它是这颗星球最勇敢最孤独的犄角。它经历了最残酷的折叠,也赢得了最高耸的荣誉。它有诞生也有消亡,它将被飓风抚平,它将被酸雨冲刷,它将把溃败的肌体化做肥沃的土地,它将在柔和的平坦中温习伟大。我不喜欢任何关于征服高山的言论,以为那是人的菲薄和短视。真正的高山不可能被征服的,它只是在某一个瞬间,宽容地接纳了登山者,让你在它头顶歇息片刻,给你一窥真颜的恩赐。如同一只鸟在树梢啼叫,它敢说自己把大树征服了吗?山的存在,让我们永保谦逊和恭敬的姿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物必须仰视。

今生,我将用余生一千次不倦地凝望绿色。我少年戍边,有10年的时间面对的是皑皑冰雪,看到绿色的时间已经比他人少了许多。若是因为这份不属于我选择的怠慢,罚我下辈子少见绿色,岂不冤枉死了?记得在千百个与绿色隔绝的日子之后,我下了喀喇昆仑山,在新疆叶城突然看到辽阔的幽深绿色之后,第一反应竟是悚然,震惊中紧闭了双眼,如同看到密集的闪电。眼神荒疏了忘却了这人间最滋润的色彩,以为是虚妄的梦境。就在那一瞬,我皈依了绿色。这是最美丽的归宿,有了它,生命才得以繁衍和兴旺。常常听到说地球上的绿地到了××年就全部沙化了,那是多么恐怖的期限。为了人类的常盛不衰,我以目光持久地祷告。

今生,我将一万次目不转睛地注视人群。如果有来生,我期望还将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动物或是植物。尽管我知道人类有那么多可怕的弱点和缺陷,我还是为这个物种的智慧和勇敢而赞叹。我做过一次人类了,我知道了怎样才能更好地做人,做人是一门长久的功课,当我们刚刚学会了最初的运算,教科书就被合上。卷子才答了一半,抢卷的铃声就响了,岂不遗憾?

把自己喜欢的事一一想来,我还要看海看花,看健美的运动员,看睿智的科学家,看慈祥的老人和欢快的少女,当然还有无邪的小童,突然就笑了。想我这余生,也不用干其他的事了,每天就在窗前屋后呆呆地看山看树看人群吧,以求个来世的擦肩而过。这样一路地看下去,来世的愿望不知能否得逞,今生的时光可就白白荒废了。于是决定,从此不再东张西望,只心定如水,把握当前。

不为虚缈的擦肩而过,而把余生定格在回眸之中。喜欢山所表达的精神,就游历和瞻仰山的英拔和广博,期望自己也变得如许坚强。喜欢绿色和生命,喜爱人的丰饶和宝贵,就爱惜资源,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

优秀议论性散文篇二

《敬畏生命》

那是一个夏天长的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 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像棉花似的,有些飘到草地上,有些飘入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是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吹动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但造物者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优秀议论性散文篇三

瑕之美

徜徉于芳林之中,采红撷绿,每见枯枝败叶,却无触目萧索之感,反觉新陈代谢,生机盎然。文艺创作中也有类似情形。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往往因作家恰到好处地写出其外形和内心的某种“缺陷”,而别具魅力。

《水浒传》里,黑旋风李逵憨直忠勇,却又鲁莽得可爱;拼命三郎石秀是一个精细人,狠劲上来,其尖利歹毒,叫人刻骨铭心。《红楼梦》中,聪明、活泼的史湘云偏是个“咬舌子”,把“二”说成“爱”;还有林黛玉的“小心眼”,晴雯的“使性子”……一个个人物无不跃然纸上,呼之欲出。古往今来,大凡成功的艺术形象,恰恰由于若隐若现的微瑕,而显出璞玉浑金的天然光彩。这就是美学家所称的“缺陷美”。

我想,“缺陷”之所以为美,在于它的真实。谚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水浒传》《红楼梦》的例子,正是作家基于真实的艺术的.生命这一着眼点,才在“完美”的面庞上点出“缺陷”的痦子。即使作家主观上有某种“神化”的理念,只要他尚能依据生活进行创作,最终仍不得不归于“人化”的描写。鲁迅批评《三国演义》作者“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笔者认为,欲显长厚,是作家或可揣摩的意愿,似伪则是“七实三虚”的描写所以产生的客观效果,至今民间仍流传着“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的歇后语,可见似伪的一面却是刘备这一形象深入人心的缘由之一。即使作为智慧化身的诸葛亮,作家在绝对化的描写中,也还有着被姜维识破计谋的千虑一失以及在先帝托孤时刻的惶恐心理等笔墨。

“缺陷”愈真实可信,就愈有生命力,于是就愈美,“美是生活!”“ 缺陷”之成为美,还在于它的独特和恰如其分。外形的“缺陷”是千人千般,万人万种的。美人长有痦子,或者浮现在嘴角,或者隐匿于颈后,绝不相同;内心的“缺陷”更有千差万别,任何分类精密的批评家也无法归纳出几条几款,让人按图索骥,抑或对号入座。这是“缺陷”的独特。所谓“恰如其分”,指的是“缺陷”不过是缺陷而已,既非外形的丑态,也非内心的恶德。这样,“缺陷”便在真实的基础上产生了特殊的韵致,使人物又各具风采,艺术魅力由此而生。正如捧心西施独特的却又风情十足的“缺陷”竟使东施起而“效颦”一样,憨湘云醉眠芍药茵,呆香菱情解石榴裙,都是她们各自独特的“不检点”的行为,相信《红楼梦》的读者不会据此认为这样的艺术形象是丑陋的。或问,难道只要“缺陷”都是美,无缺陷的“完好”不是美吗?无缺陷的“美好”当然是美,我们能说镜中花、水中月不美吗?然而这种美却难以捉摸。从文艺创作来说,塑造美的人物形象,并不排斥对其“缺陷”的描写。这里,还须再次说明,笔者所称的“缺陷”是有条件的,即:“缺陷”只是局部,而非整体。

整体的美不但可以容纳而且必须包容局部的“缺陷”,不是有“爱屋及乌”的成语和“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俗语吗?艺术的逻辑和生活的逻辑一致。至于身心俱丑的人物,已经不是什么“缺陷”了,鞭挞这样的人物,也不是在表现“缺陷”。

一言以蔽之,瑕不掩瑜,瑕之美,在于真实与韵致。

瑕之美,在于真实与韵致。何止文学作品如此,人亦然。

鬼吹灯读后感1

那天从班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看,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一口气用了五把书看完了,这本书写得太好了,里面讲了很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一些人文,历史,地理等等。

还述说了很多一些关于动植物方面的知识,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虽然主人翁是一个盗墓贼,但是他所见所闻,所经历的很多东西都让我很是向往,每每跟着主人翁的思路我的思维也渐渐开朗,仿佛置身于书中一般,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也有了一种想去冒险的冲动,而且自从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每次看到一些坟地或者墓地我都忍不住的在想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说的大量的古董,总是让我有种想撬开墓碑打开来看看的冲动。所以我要努力的读书,考上好大学,做一个考古学家,到处挖墓。

书中所写,涉众多层面,引人入胜,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

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这篇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引入,讲述三位当代校尉,为解开部族消失的千古之谜,利用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一处处失落在大地深处的龙楼宝殿。

鬼吹灯读后感2

“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的四大盗墓门派之一“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传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例。

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班,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此套书一共有四部《鬼吹灯之精绝古城》、《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云南虫谷》、《鬼吹灯之昆仑神宫》。

这是《鬼吹灯》的官方介绍,也是封底的文字。但看过一套四本书后的感受远比介绍来的强烈。有朋友让我推荐过哪些书比较有意思,我想现在是时候推荐这套书了,虽然是去年的作品,但现在“红学”已经跟不上时代了,“灯学”正流行。阅读的早晚并不成问题,关键在于这确实是一套好书。

喜欢《鬼吹灯》,源于EBC5恐怖频道的讲述,房主丰帆那很有张力的声音。所以我觉得有些时候,对于现代人来讲,声音确实是比文字更好的载体,只是可能我还是古板的不可救药吧,喜欢广播胜于电影,喜欢书籍胜于广播。因为,那毕竟可以留给我们更多想象的空间。

看一本书,无论外界对其评价如何,无论作者怎样,首先希望它能给自己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比如有时自己沉迷一项事物的时候,真的可以废寝忘食的,那才是我们本能的热爱。

看《鬼吹灯》,除了盗墓者的诡异经历,还很喜欢那些天星风水的描述和历史与地理知识的沉积。摸金倒斗的行当,虽然不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职业,但那需要技术,需要勇气,需要智慧。很庆幸最后的结局,灯灭人不散,只是觉得男女主人公的结合太突然了一些,甚至他们从未有过甜言蜜语,但又有哪一种感情,能够像他们所经历的那般超越生死呢?

总之,觉得这套书不错,记录下来一些零星感受,开心地继续阅读。

鬼吹灯读后感3

你看过《鬼吹灯》吗?我看过一点点,他不是什么儿童文学,我只看了一本,因为他好看,但是我又没看完,因为内容好吓人!这是一部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或者会有人觉得盗墓不是好事,但是把盗墓的故事说出来,那是相当的惊险刺激!

第一次看到这套小说是在姑姑家。姑姑说这书原本只在发表在作者的博客里,后来实在是太火了,就出版成册了。这还是她几年前收集的,算算时间,这书发表的时候我还是个念大班的小不点,谁知道几年后也能分享这读书的乐趣。

言归正传,让我来告诉你《鬼吹灯》为什么好看:

第一个故事叫《精绝古城》。传说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古代的西域曾有一个精绝国,首都精绝城曾经的繁荣华美,鼎盛时期,在西域罕有匹敌。他们的女王是一位美艳绝伦的女子,拥有着非凡的力量,后来国中发生了一场灾难,从此这座古城便消失不见了。昔日的光荣被黄沙掩埋,只能从一些古老的文献的零星记载中,依然告诉后人它曾经存在过。

我们的主人公深信精绝古城的存在,誓要找到精绝女王的陵墓,于是根据那些零星的记载,和一群考古专家领着一几十头骆驼向无人沙漠中走去……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肆虐的狂沙、四处的断壁残垣几千年来堆积了无数的尸骨、沙漠里的行军蚁像潮水一样围攻,在损兵折将地一名队员被毒蛇咬死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那精绝城女王陵墓的入口……女王的陵墓里那大量精美的壁画活生生地证明了精绝古城真的存在过,但是,古墓是同样是十分危险的:大批大批的毒蛇在黑暗的空间中悄悄地向活人涌来、无数要人命的机关、毒气,阵阵的阴风穿梭在空荡荡的墓室里,令人毛孔竖起,分不清究竟是风声还是鬼啸,而最最恐怖的是在女王的棺椁被悬空吊了起来,而在那棺木上,长着一朵奇异的叫做“魔芋”的花,这种花只生在棺材旁边,能够蛊惑人心,令人产生幻觉,差点让主人公一行人全军覆灭。

我带着又害怕又好奇的心思看完了第一部,却怎么没敢再去翻开第二本,我知道那些故事一定更精彩。虽然我弄不明白,究竟那些神啊、鬼啊是否真存在于这个世上,但是故事就故事,《西游记》也神话,一样广为流传,不是吗。

鬼吹灯读后感4

《鬼吹灯》是一部悬疑、恐怖惊悚的盗墓历险的小说,作者在整部书当中时时处处设置悬念的写作手法,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且其架构比较宏大,想象非常丰富,描写十分生动,剧情也很曲折。《鬼吹灯》不仅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还讲述了70年代的中国,以文革为大背景,可谓是反应了一代民风。

书中并没有向读者叙述那种老套路的鬼故事,可以说书中基本就没出现过鬼魂,当然除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遇到的那个女鬼之外,而大多是古灵精怪的描写,作者天下霸唱的文笔很是让人欣赏,他把气氛渲染得很诡异,让人觉得只不过是些怪物在作祟没什么新奇的。

全书以三位当代“摸金校尉”(盗墓贼)——“胡八一”和“胖子”还有那个“Shirley杨”为主角,人物个性生动鲜明,描写了他们利用胡八一家祖传的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的离奇经历。

作者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折服,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塔,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这些种种绝难见到的离奇事物,在书中主角足迹遍布沙漠、雪山、森林、峡谷、急流、草原等等时一一呈现了出来。因此,可以说,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

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可想而知作者的知识面,阅读面得有多么广,也算是作者文化背景的一种显示吧。这倒是可以作为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的一种激励,想想只有知识面广才能或者说有可能“吹得起来”,亦或者说为“吹”提供一种可能性。

《鬼吹灯》给我最深的启示有四点:

一、泄天机者,天地诛之。不要自认为聪明,天机不可泄露。泄露天机者,天地诛之。为什么算命的却算不了自己的命,为什么算命的那么多瞎的人,这就是这句话最好的证明。所以,不要自以为是,人类的认识能力是很有限的,即使哪个高人开了天眼,也不要说出来,即使要说出来,也不要说得那样直白。可以用隐喻或暗示来指点别人,至于那个求签占卜能领会多少就是他的造化了。所以有些话,有些事,即使是看得很明白了也不要点透,更也不要直接说出来图个嘴上痛快。

二、世界既是一个平衡的世界,又是一个混沌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平稳态的世界,阴克阳,阳又克阴,没有白就没有黑,没有悲哀哪来的快乐?一物克一物,相克相生,都是自然规律使然。人们不能认知时,愿意视为其神秘。这个世界又是混沌的`世界,阴与阳,黑与白都是存在的必要条件。正是这种混沌才形成一平衡,混沌是维持一种平衡必要的条件。如果这个世界只是单一的阳,而没了阴的影响,世界就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了。

所以不要对社会的反面和反对你的人,包括痛苦、失恋、绝望、贫穷、丑恶等看得太可怕,因为没有痛苦哪来的欢乐?没有失恋哪能感觉爱情的美好?没有绝望就没有希望?没有贫穷何来的富贵?没有丑恶哪来的善良?所有这一切都是你的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部分。有时这种所谓人的肉身不愿意忍受的情感,却是走向成熟的重要条件。

三、人类的认知程度是很有限的。自己不能辨别的事物,未必就不存在。所以人类要在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上要不断的探索,这才是人类在认识上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律。人在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上,不要急功近利,每一个重大的发现前充满了荆棘、坎坷甚至是流血和牺牲,不过这都是认识事物本来面貌必要的学费,只不过有时显得太昂贵了。

四、古老的中华文明正在消失。从一系列的盗墓经历来看,中国有多少辉煌的文明,太多匪夷所思的东西,其实都是存在的,只不过这种技术或方法随着岁月老去与风尘的加厚而深埋地下了。又是几个盗墓的人和所谓考古的人才能发现和证明的?古老巫术是存在的,巫山也是存在的,可惜都掩埋在岁月的长河中。纵有那几千年不灭的长明灯,果真守住死者的亡灵吗?那些穷其一生为自己建造奢华的墓葬的又果真能享受过去的美人和长歌吗?

鬼吹灯读后感5

“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鬼吹灯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了。

《鬼吹灯》是一套盗墓小说,而我今天所写的是第六部(南海归墟)。

相传在南海深处有一个地方,叫“恨天之国”则为“归墟”。那个神秘国也神神秘秘的消失了。那个地方被称为南海海眼,那海眼像极了精绝城里的鬼洞,众人大惊。他们为了“秦王照骨镜”来到那里,但更为了那的南珠。不惜下海寻那玛丽仙奴号,玛丽仙奴号唯一幸存者说那有阴火,实则龙灯。众人海上寻宝,惊险万分。先是去瘟纸船,惊天的海啸,黑潮浮棺,闹鬼等等。

(鬼吹灯6南海归墟)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不像(盗墓笔记)那样的情节复杂,(盗墓笔记)虽比《鬼吹灯》的文字更加紧凑细腻,但大结局太过复杂,看了几遍都不懂。而《鬼吹灯》虽松散,但我总之是看得懂的。

《鬼吹灯》是一部探险小说,而我只看到了(南海归墟),如果单看简介,我觉得(怒晴湘西)会比(南海归墟)更精彩,更清楚。

胡八一和王胖子,当然还有shirley杨是雷打不动的三个人。从美国治病回来的陈教授借举行家宴之机,请求胡八一去寻国宝秦王照骨镜,这面镜子的失落之地正是南海的珊瑚螺旋。众人商议过后,决定去南海寻觅失落的宝物,顺便做些“采蛋”的生意——采捞南海明珠。

—艘无人驾驶的幽灵血船出没于白雾茫茫的海面:天空中下起了鱼雨,海面上出现了一堵巨大的水墙,难道是传说中的“龙上水”?还没接近珊瑚螺旋,匪夷所思的怪事接连出现。这时,座船底舱的夹层中不时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密谋着什么,要将这帮探险者置于死地……

《鬼吹灯》还是很不错滴!作为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我要动手点个赞。希望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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