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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从美国来亲情观后感摘录90句

时间:2020-12-31 23:11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 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2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3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4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5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6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

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剩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不过,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

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择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面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活着读后感8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主人公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总之,通过读《活着》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9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10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野性的呼唤》优秀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优秀读后感2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优秀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优秀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野性的呼唤》优秀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

水是时间吧?时间无情,正如流水之无情。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感慨中有多少“时不我待”的无奈?“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无论是谁——圣人或凡人,英雄或平民,都阻止不了时间的脚步,脱不了黑发变白首最终化为一抔黄土的“宿命”。时间无限而生命有涯,于是有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感悟和“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警戒。

水是德吧?德之高下,正如水之深浅。

“深水不响,响水不深。”欢呼叫嚣的必是浅溪,低吼沉吟的才是江海。“圣人韬光,贤人遁世。”德高之人甘于平淡,耐得住寂寞。追名逐利、吵新闻爆丑闻的必是寡德浅薄之辈。一块石头就能让小溪开一朵炫耀之花,一座大山也改变不了江海的沉稳。小人为自己唱赞歌,君子让别人去评说。

水是心灵吧?心灵之明晦,正如水之清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的澄澈来自于活水不断的水源,心灵的澄明来自于善于纳新的心胸。水之澄澈能映出天光云影,心灵之澄明能包容世间万象。

水就是人吧?

水结而为冰,冰是人棱角鲜明的性格;冰融而为水,水是人或激扬澎湃或缠缠绵绵的情感;水化而为气,气是什么呢?气是陶渊明篱下长开不败的菊花,是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忧天下,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抱负,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是充沛于天地之间,亘贯于历史古今的浩然正气,是多少人穷其一生追求的人生真谛。

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中国的水墨山水画世界独一无二,墨色与宣纸的幻化中千山万壑一笔呼出。蒋勋对这一门黑白的艺术说过这样的话:“全世界都在用颜色画画,我想中国人有一天一定要解答,为什么我们大胆到不用颜色只用水墨来画。我想其原因在于:彩色的东西比如彩色的照片常常是当下的,黑白的照片给人的感觉是回忆的。因为繁华去尽之后,在回忆中,生命有一个安静下来的力量来看山、看水、看自己……”这种安静的力量只有智者与仁者才能拥有,他们懂得:万物静观皆自得,他们懂得在万籁俱寂之中修炼儒雅、修炼智慧、修炼仁德,因而他们才能在一动一静中拥有乐于寿。

对于“知者乐水,仁者乐山”我们既可以分开来解释,也可以理解为“智者”与“仁者”是同爱山水的。我更认同第二种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深重浓厚的山水情怀呢?我想,最直白的原因是华夏大地山河壮丽,山川秀美,大河滔滔,峰峦迤逦,无论古人走到哪里,俯仰之间尽是碧水黛山,诗意的情怀便喷薄而出。再者,山水附着着中国人太多敏感的心灵和微妙的哲学:深山中的寺庙满院禅意芬芳;竹篁中的陋室主人弹琴长啸;仁人智者“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山水与仁人智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仁人智者也在山水之间悠然闲适地享受生活,释放着生命最沉静的光芒。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

暑假里,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不禁备受启迪。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饱尝人间疾苦,二十岁参加了共产党员,因积劳成疾导致全身瘫痪,后双目失明,辗转病榻长达九年,然而卧病期间,在令人难以想象的困境中,他并没有心灰意冷,而是把笔作为武器,把文学创作当作自己新的工作岗位,开始新的奋斗,并以惊人的毅力写出了这部不朽的名著。

文中,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同样也鼓舞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保尔·柯察金——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人,在重重的人生道路障碍前,凭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及亲友的鼓舞,勇敢地与疾病搏斗,终于创作了《暴风雨利索诞生的》这部著作。

我被保尔的坚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试想一下,一个人若双目失明,他便看不到周围的朋友,看不到这个多彩的世界。他,只能靠耳朵来生存,一个意志平凡的人怎么可能做到?。更何况保尔双腿瘫痪,且左手不能动弹?!

保尔是正直的,十几岁的他,因为正义,敢出手教训市里的无赖;

保尔是机灵的,身处牢中的他,能抓住机会,轻而易举地使愚昧的敌人中计而躲过魔爪;

保尔是勇敢的,刚参军的他,纵马挥刀地向前猛冲,完全进入奋不顾身和忘我杀敌的精神境界;

保尔是坚强的,作战的他,在头部严重烧伤后,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支持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以继续抗战;

保尔是伟大的,他几次与死神进行生死搏斗,最终以胜利而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战友的身边;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3

就像我们的生命需要营养一样,人们的成长也需要友情的滋润。然而我们不能朋友,交友不慎,将抱憾终身。这个道理,杨红樱阿姨在她的新书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中告诉了我们。

书的主角永远是笑猫——一只可以像人一样会笑的猫。笑猫有一个老鼠朋友,这只老鼠不算是好老鼠,也不算是坏老鼠,不知活了多少年,所以成了一个哲学家。为了营救朋友断了尾巴,一只万年龟将他变成了一个球,所以又被叫做球球老老鼠。

笑猫有三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一天,他们住的地方——翠湖公园举行了一场交友会。三只小猫分别交到了自己的朋友。可过了不久,他们又和各自的朋友绝交了。胖头的朋友一天到晚就知道带着胖头胡吃海喝,其他的什么也不干,胖头和他在一起,消耗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收获的只是脂肪。二丫的朋友虚荣、做作、臭美、傲慢,二丫受她的影响,把自己原本漂亮的虎皮毛色染成了黑色,把走路姿势、说话声音、名字都改了。三宝的朋友初看很不错,做事果敢,有勇有谋,有气魄,有闯劲。可交往久了,却发现他原来是一只没有孝心的小猫。三个孩子初次交友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甚至失去了继续交朋友的信心。

通过爸爸笑猫的开导,三宝决定踏上寻找黑骑士的道路。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在汶川地震中尽职尽责,救了很多人。三宝在那时与他相识,成为好朋友,和他一起救人。后来在一次搜救中黑骑士被砸下来的水泥板压断了一条腿,从此与三宝失去了联系。还有一只名叫公爵的的搜救犬,在搜救的行动中肚子被钢筋划破,英勇牺牲。三宝和他们在一起时,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在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认识各种类型的人、猫、狗,也在一次次寻找中思考着,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样的朋友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最后,三宝找到了做了导盲犬的黑骑士,体会到黑骑士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宝和黑骑士做朋友,他将受益终生,黑骑士身上的美德,将成为三宝人生的指路明灯。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胖头和二丫之所以学到坏毛病,和他们所交的朋友有莫大的关系。不能不交朋友,也不能朋友,这便是杨红樱阿姨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们的一生。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4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己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助,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这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名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一品红顶商人”。

可以说,王炽的成功不仅在于其独特的行商之道,更少不了诸多好友亲朋的肝胆相照,但家人亲朋的顶力相助源自于他以诚待人的处世之则。因此他的成功是环环相扣的,并最终回归落实在了诚信这二字之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5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童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爱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幸福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幸福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幸福,在40岁那年,幸福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快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幸福。最后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后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后,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6

今天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么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成长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成长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成长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己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一定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一定要用我仅有的能力,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但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天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但是,我一直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这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爸爸……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7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孩子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孩子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孩子,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面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己。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孩子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希望孩子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孩子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己,因此无法分辨谁才是自己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己。假使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因此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一定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因此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因此想要超越自己的人,一定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己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己,只会让自己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曾经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己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为什么我们真正要超越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己,那必定能为自己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己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达到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8

暑期学校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读懂孩子》。

看完之后,其中的很多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发现值得学习的东西也很多!

我觉得这些故事都是从教师的身边出发,由一些常见的现象、普遍的观点及颇具争议的问题入手,独具观点,总能道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对我的教学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从中,我感受到了拥有自己的精神空间对教师来说是多么重要;认识到了赞美的神奇作用;体会到了思索的快乐;知道了宽容也是一种精神。书中的一些精辟的理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会去调整自己的心态,享受生活,适当地放松自己对每一个教师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遇到困难,如果我们退缩?我们将不仅放弃了人生难得的体验,更是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力。如果我们正视困难??每位教师都可以在解决困难中获得自己意想不到的机会,你越是往前,你的机会就越多。”的确,只有将困难视为机会,才能从解决困难的过程中获得事业的成功感。

书中说到:“教师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充满爱心的去思考问题。作为一名小学教师,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孩子,但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孩子?他们当中的每一个孩子都同样需要得到尊重,得到关爱!面对任何一个孩子的忽略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可弥补的,甚至是终身的损伤!”教师读书学习不仅能提高自身的修养,还能给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一本好书将会终身受益。

以前总感觉思考着是痛苦的、孤独的,甚至是茫然的,但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这种感觉变了,当你冥思苦想,而眼前豁然开朗时,心中是何等的喜悦、快乐呀,才突然发觉思索着让人充实、快乐、自信。同时我明白了学校要求教师写读后感的良苦用心。

其实要求老师写读后感并不是为了*教师们读书,而是要让每一位教师认真思考,因为读而不思是写不出感想来的,更不可能从中获得提高。只有经过认真思考才能有所感悟,让我“想说话”、“有话可说”,也希望我能不负重望真正变得“会说话”。使我的教学生涯变得更幸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9

风轻轻掠过,摇曳过风铃的腰际至发梢,那清脆玲珑的旋律,有节奏的舞步,幻化成妙龄少女的发丝与风的嬉戏,也婀娜地融化在林清玄那首如歌如梦的《风铃》里……

这篇三百余字的小散文,没有多余的修饰,很随意的笔法,文采拼不及《荷塘月色》,情感深不过《荷叶母亲》,逻辑性强不如《葡萄月令》,感染力远不超《少年中国说》……它如同风铃般,没有浓妆艳抹,没有惺惺作态,没有故作深沉,更不去招蜂引蝶。

可这偏偏使得我对此情有独钟,深深迷恋。

我迷恋于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我同样迷恋于文中那分哲理和韵味。“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发此联想,其实人生就像一趟旅程,不在乎最后的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作者不也说:“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高至心心为民的帝王将相,到战死沙场的忠烈战士,那些劫贫济富的江湖侠客,下至乐于助人的平民百姓,他们有的走进土地里,有的火化飘散在风中,但,他们始终是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路上,在史书上,在后代的心上。

就这样清淡淡的书香气,水灵灵的心细眼,深浓浓的哲理味,成就了我情有独钟,深深迷恋的林清玄这首如歌如梦的《风铃》,它教会我要做个“有了心的风铃”,因为,“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印,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0

最近项目部下发一本书名为《复盘》的书籍,要求管理人员熟读并提交个人读后感。于是带着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对该书进行了品嚼和阅读。

刚接触复盘二字,脑海里无法产生二字的定义,后来查阅相关资料及跟作者的介绍,原来复盘首先是围棋里面的一个术语,是指棋手在下完一盘棋后,要在棋盘上重新摆一遍,看看哪里下得好,哪里下得不好。下得好的要秉持,下得不好的,要在重新摆得过程中研究进而从中加强认识和印象,避免发生第一次出现的类似失误。

通读《复盘》后,我对该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主要基于这本书可以作为教科书和工具书使用,因为它确实可以给我们生活或者工作提供文德思考方向,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之至提高生活的质量,提高工作的效率。

什么是复盘?这不是简单问题的疑问解答题。由复盘二字所赋予的含义也好,信息量也罢,是极其庞大的。正如复盘这本书籍厚厚的章节给我们呈现定向的逻辑思考,带给我们一扇全新的知识之门,是如此的宽广。

我们家乡有一句俗语“上半夜想他人,后半夜才想自己。屋檐滴水、点点滴滴”。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正常的人要把生活过得好,以及处理与周边人群的人际关系,在休息躺在床上,就应该首先想想他人给了自己哪些帮助,或者自己的言行对他人哪些方面可能已经造成伤害,要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过一遍。通过如此对白天事情的再现,

达到不断地照镜子,洗涤沾染在良心和道德上的尘土,从而让自己尽量接近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屋檐的滴水不是经常有的,但伴随时间和不可忽视的作用,滴水虽小,就一定能穿石。

复盘告诉我们的道理其实也简单,解决问题首先要考虑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利因素,哪怕就是最坏的结果,我们通过事后再次冷静的分析存在的不足,在失败的基础上,制定出可以有胜算的对策,哪怕第二次依然与结果有距离,但起码离结果更加接近。

复盘确实是一本好书,实用于每个年龄段,不同的人群。虽然说某种程度,他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工作也好,或是做某一件事,我们在实施之前尽可能考虑周全,做好过程跟踪,事后以复盘形势总结和分析,我们一定会明白命运是由人、有我们自己决定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1

当我第一眼看到《复盘》这本书的时候,感觉这个名字怪怪的,什么是复盘?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带着好奇心的我拜读了这本书,原来复盘是围棋术语,主要讲的是对弈之后,还原与对手的对弈过程,并从中研究对手的思路、手段以及与之比较自己的不足,取长补短最后获得启发并最后赢得对手的一种方法论。用到现在的企业管理中就是从过去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经验、梳理过程控制的不足,实现个人能力提升最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复盘中提到三个关键词:亲身经历、过去、学习,这三个词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论,囊括了复盘的精髓。

首先是亲身经历

自从我们开始认知这个世界,接触社会,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但是亲身经历是能带给我们最牢固记忆的一种方法,无论经历多少岁月变迁、时间过得多么久远,亲身经历过得事情始终会深深的刻在我们的脑海记忆当中,亲身经历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中心环节,正如一句话所言,要想知道梨子甜不甜,只有自己尝了才能知道,听别人讲、看别人做都不如自己亲自尝试。

第二是过去

用现代汉语讲的就是从前的意思,过去是指现在我们所处时刻的之前的任意时间段或任意时刻,但是大多数是指一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惯性想法,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无所谓了,其实不然,过去是对现在以及将来某些事情的对比,是我们溯源和反思过去事情的好坏、对错的参照物,以及将来同样事情发生时引起我们重视和提高警惕的风向标,是能够解决类似事情发生的一种方法。

第三是学习

学习是获得一些启发,见解,提升自己的见识和能力,从而提高个人的有效行动能力,学习让我更加明白应该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停止做什么?什么事情如何做符合规定的标准,怎样做才能减少失败和提高成功率,以谋求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以前的某些措施在现在的项目运营中是否继续有效,怎么做才能更好的更加有效的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复盘》一书的阅读使我学会了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整合优化、降本增效、风险管控、提高团队综合智商、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核心力,同时让我更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直面过去的一些错误、不全面的做法,做到防微杜渐,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2

前段时间出了一本火遍整个中国的好书——《立秋》,它改编的话剧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讲的内容主要是晋商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晋商成功的经验。其中晋商的成功总结起来就两句话“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晋商能做到票号遍中国,成就了中国银行业的雏形,其实跟能做到这两句话是分不开的。

“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其实说起来我们每一个人或大或小都有自己的理想,都想自己能创造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成就动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为生存而被动的工作而已,忘却了我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自己的事业的。于是我们浑浑噩噩,虚度光阴,还为工作累苦抱怨不休。想想晋商我们该感到惭愧,他们为了成功为了事业为了信誉能够倾家荡产赔付客户,然而最后他们最后还能重新赢回客户的信任赢回财富赢回成功。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工作当事业来看,不计较金钱的得失,因为他们知道事业是自己的理想结晶,既然把理想寄予事业之中,我们期望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还得有成功时的喜悦与自豪。而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把我们的工作当作一份挣钱糊口的活计,缺乏“成就动机”,那我们永远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们没有把教育当做事业去做。既然不用心又岂能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成功呢?“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要一日三省,时刻反思提醒自己今天自己有没有偷懒。只有把每一天该做的事情完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才能有最终的成功。我们很多时候一天忙到晚觉得累得很,晚上躺在床上安静的时候该想一想,我这一天虽然忙得很累得很,但就是对理想对事业的勤吗?也许我们得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抱怨,在绕弯路、做无用功。奥运期间中国篮球队对阵美国队的时候,著名运动员姚明就曾经讲:“我们只有把整个队伍抗在肩上全力去拼搏,才有取胜的可能,只有集体的胜利,个人的价值才能有所体现”。所以只有勤劳的去做好每一件关于集体关于事业的事情,时刻忠于集体忠于理想,我们才有可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3

今天我读了《买椟还珠》的故事。

有一个珠宝商人,去郑国卖宝珠,他请来了手艺最好的木匠雕刻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洒上名贵的香水,里面放上宝珠,又找了一个好日子在郑国最好的地方卖。果然,有很多人去买。其中一个人用高价买了去,回到家,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宝珠。于是,留下盒子把宝珠给珠宝商人送了回去。

这个郑国人,只看重了装宝珠的盒子,却不知道里面的宝珠更珍贵。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看事情不能只看它华丽的外表。

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字是买椟还珠。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得到了一颗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就用木兰香木做了一个匣子,楚国个带着匣子高高兴兴地去了市常

有一个郑国人看见了,便花了许多的钱买下了这个木匣子。他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最后打开木匣取出珍珠,把珍珠还给了卖主。

这个郑国人真是没有眼力,他把外表漂亮的东西拿去了,却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真是舍本逐末。外表不漂亮的东西不一定没价值,外表漂亮的东西不一定都有价值。我们要学分辩,不要被事物的外表迷惑。

读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可笑。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己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来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从前有个叫小小的人。想卖一个收藏十万年的珍珠。因为想买的快一点,所以小小用一个木盒子,上面插了一朵花,装饰了一些玉(假的),喷了一些香水……把珍珠放了进去。走着走着,遇到了一个叫小豆芽的人,他想买这个东西。小小为他介绍珍珠怎么好啊,怎么值钱。小小出了价,小豆芽把珍珠还给了小小,自己拿着盒子离开了。

故事中小小为了买珠子,把盒子装饰好,而小豆芽却知欣赏外表,却不欣赏内在。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像小豆芽一样只欣赏外表,不欣赏内在,会终身后悔的。

一定要欣赏内在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4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后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后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后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后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后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猫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快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快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但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但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己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5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6

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狄狄和他的妹妹美狄寻找传说中的青鸟的故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在一页上停留许久。一个仙女拜托狄狄帮她找到青鸟治好她的孩子,并给狄狄了一个镶有钻石的帽子。然而狄狄因为帽子的缘故使周围的一切都赋有了生命力,成了一个个活动的人。但是,这是有代价的——等到孩子们找到青鸟,他们就必须死去。狗对主人很好,但是猫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想拖延孩子们找到青鸟来延长自己和别的同伴的生命。于是,狄狄的旅行就开始了……第一个寻找青鸟的地点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家?!

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我没有说一句话。在仙女的宫殿里狗的热情不禁让我对狗有了好感。然而猫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恶心,皱眉。后来听笑着的妈妈说,我当时读书的表情可以去比赛了……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性格,然而这本书就将他们深刻的描写了出来。不仅是生动,而且还有别的元素。

在读狄狄趴在窗前看着对面富有孩子的晚会的时候,我对狄狄对妹妹的态度有点什么来着……讨厌?毕竟是嘛,占着自己年纪比妹妹大就开始数落妹妹,而且还有些暴躁。不过我觉得他们对富有人家的景物没有产生嫉妒之心,就像仙女所说的。如果是我们的话……早就闯进他们家乱抢东西了,眼红嘛~

很奇怪,仙女在普通人看来只是一个拄着拐杖、走路歪歪扭扭,面有皱纹的老奶奶。要不是我之前模模糊糊看过一边,我绝对是不会相信她是仙女的。难道仙女不知道,第一印象很重要吗?哈哈。

看到了狄狄的爷爷奶奶家里时,我还是被感动了一下,尽管我看过很多遍。没有多少语言在描写爷爷奶奶看见自己的孙子孙女时的激动,但是没有人会嫌描写的少,这已经非常够了。而且只要狄狄想他们,他们就会见到狄狄。这时,狄狄看见了老家中的布谷鸟。他意外的发现了那只鸟是青的!然而光明让他在8点钟之前到仙女的宫殿。于是狄狄抓起青鸟就想走,但是爷爷奶奶留住了他们在这里吃饭。狄狄和美狄吃完饭,向爷爷奶奶告别后抓起青鸟就和美狄走了回去……

于是我就读到了这里。

好期待中段的部分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7

世有“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读完《攘鸡》,不少人都会鄙视甚至讨厌攘鸡者,骂他知错不改,“恶”莫大焉。如此评价,实在是千年奇冤,晚年错案也。我要为攘鸡者喊冤,要为他喝彩,大声地喝彩。

为攘鸡者对待错误的态度喝彩吧!起码,攘鸡者能承认并正视自己的错误,要不然怎么会说“请损之”,“以待来年,然后已”呢?单凭这种认错的勇气、态度,就应该大力赞扬。可不是吗?比起那种明明是自己决策失误,却说是客观条件限制的领导,比起那种明明是故意做假帐以中饱私囊,却说是一时笔误的干部,比起那种明明是蓄意谋杀,却说是一时糊涂的罪犯……比起那些连错误都不敢承认却整日干着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来,攘鸡者那敢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不是好多了吗?难道不值得为其喝彩吗?

为攘鸡者改错的方法喝彩吧!也许他改错的方法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从“月攘一鸡”到“以待来年,然后已”,这种方法有错吗?没有。逼人认为只有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一旦养成,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若想在一朝一夕之内使一个常犯错误的人不再犯错,那才叫“异想天开”。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改错之事也非一时之功,只有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方可改邪归正,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吸了几十年烟的“瘾君子”在一天之内戒烟,这可能吗?倒不如让他减少吸烟的数量,每星期减少7支,即每天少吸1支,几个星期后再减少1支,如此下去,到最后既戒了烟,而人有没有什么不适,不是挺好的吗?那些发誓当天改正错误可第二天又接着犯的人,真是应该好好学学攘鸡者了。攘鸡者的这种改错方法,难道不值得学习、借鉴并推广吗?难道不值得我们为他喝彩吗?

的确,也许攘鸡者有着并不辉煌的过去,也许他犯过不少错误,也许他曾经不是一个好人,但只要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不照样是好同志,不照样可以为别人谋幸福吗?

来吧,让我们大声地为“攘鸡者”喝彩吧!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8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9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天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希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孩子居然靠自己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终于他的大学梦实现了,但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面是他的一些名言,一起共勉。年轻人一定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可以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0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1

《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他用朴实的笔墨描写了在油麻地生活着的孩子们的感人故事。

文章的第一篇讲的是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同学们称他为“秃鹤”。同学们经常戏弄他,使他感到了一丝的自卑,用不上学的理由逃避了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在家里用生姜擦头,希望长出头发。秃鹤为了报复同学们对他的轻蔑,在“广播操”比赛中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上空,喜迎了全校师生的目光,导致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是,在文艺演出之际,因缺少扮演秃子的角色,得知此事的秃鹤便站了出来,从而获得了第一名。这让我懂得了每一个孩子的心灵又是单纯的。

在这本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的家庭是全村的首富。当女同学需要三十根红头绳和三十朵白绒花,全班仅凑了十几根时杜小康统统从家里搬了出来。杜小康还有所有人都渴望的自行车。虽然杜小康的家是多么的富有。但是飞来横祸是不可避免的。

杜小康和他的父亲一起以放鸭还债,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有因误放到别人家的渔塘,把鱼吃光了,才不得把鸭扣留了下来。父亲已失去了最后一线的希望,但杜小康却勇敢地站了起来,在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细马是谁,他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养回来的孩子,是一个说话让同学和老师听不懂的人,是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使细马成为放羊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又一次,邱二爷和邱二妈决定把细马送回家,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细马推迟了走的时间。真是这一场暴雨,把邱二爷和邱二妈的家冲毁了。邱二爷觉得把细马留下来会让他吃苦,于是决定送细马回家。

在途中,细马却下了车,邱二爷知道细马不愿回家时,便努力赚钱,给细马盖一座好房子。谁知,在这年冬天,邱二爷生病去世了。细马为了给邱二妈盖一座房子,用二十棵树换来的钱买了五十只羊,在细马的努力下,已有了一百多只了,细马卖了七十只,给 邱二妈盖了一座大房子。从这两个人物中,让我感受到了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于面对,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我应该永远记住这本书,直到永远……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2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

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么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太阳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己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来的沙漠。

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可以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希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己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

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积极,向上……

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己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

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己,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希望大家可以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3

一听《小战马》这个名字,大家一开始都会以为故事讲述的是有关于马的故事,可是西顿爷爷可没有这么老套,他报销战马这个充满斗志的名字安在了长腿兔身上,让人好奇这究竟是为什么,这又让人怀疑这故事中间是否还有另一个主人公。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神秘的动物小说。小战马是一只认识许多狗的兔子。因为小战马实在是太能跑太能跳了,。许多的狗都想和它比是一番。可每只小狗基本都被小战马甩的远远的。有一只狗是小战马最害怕的,它总是能把小战马逼入绝境。

小战马为了有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那时候,它的敌人很少,藏起来也很容易。但在冬天的某个清晨,它在一个开着紫色花朵的苜蓿旁逗留了很长时间,正在穿过那片开阔的雪地,准备去它最喜欢的地方,却突然遇到了那条灰狗,坏运气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这只灰狗正在城外巡游。地上都是雪,而且天已经很亮,躲藏的机会是没有了,除了在这片空地上奔跑以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天气又这么冷,雪地还那么软——突然,这只兔子跌了一跤,可能是因为它吃了太多苜蓿花的缘故。

这匹小战马聚集所有力量,不是跑向北边的栅栏,而是冲向东边的空旷草地。灰狗跟了上去,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小战马突然躲开了灰狗,准备挫败它凶猛的追逐者。然后它又继续向东跑去。就这样飞跑着,躲闪着,它向下一个农家跑去,那里也有一个又高又宽的篱笆,篱笆上还有一个让鸡进出的洞。

小战马躲到洞里,把鸡群闹得沸腾起来,守护鸡仔们的黑狗就是小战马最怕的的狗。俩狗果然打起来了。结果怎么样,小战马也不知道喽。

小战马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兔子,它不怕困难,在最后关头,也不怕敌人,而且总能想出逃生的方法。所以我很佩服它。

小战马有许多朋友,在关键时刻朋友也能起到十分大的用处。

小战马还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会利用敌人的弱点去战胜敌人,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战马》是一本十分值得阅读的小说,而且也是一本充满冒险的小说。只要你认真看,仔细品,相信你也会被这只兔子所震撼!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4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叫沙吉的女孩,因为父母工作上的忙碌,所以被送到了云婆婆家,沙吉一到,就开始对那两扇门感兴趣,正因为小沙吉的天真 还曾把它们认为是妖门。在腰门门缝中,他认识了水,但也是在腰门里沙吉看见了水的离去;走出这腰门,沙吉碰到了青柳,好景不长,不久,青柳就离开了她;后来,沙吉又和巧巧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沙铜在意此事故中再也没回来,苇林姐也走了。

沙吉六岁来的,十三岁离开这个村庄。 在这分分离离的事件中,小沙吉从原来天真,无知,到懂事,活泼,快乐的少年,沙吉在这里一点一点长大、成熟。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惊恐有疑惑七年后,沙吉已经十三岁了,父母来接她时,云婆婆家又住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叫边边,只有两岁。沙吉看见边边站在腰门后,想起了自己在腰门进进出出,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七年快乐的童年时光。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叫“水”的十二三岁的哑巴男孩,不会说话,由于缺乏营养、身体瘦弱、单薄,没有人照料,自己却要照顾多病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卖水维持生活但只要能把水卖出去,不管在累、不管在苦,他照旧是开朗的、活泼的、乐观的。当有一天大家都用上了自来水,没人再买他的水的时候,他和奶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只好铤而走险,把水管撬掉,被抓进了派出所。当他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时,他最亲爱的奶奶却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更加的孤苦伶仃了,无依无靠了,只能告别沙吉,四处去流浪了……

合上书,想想自己小时候吧。在春天,折了七八只小船,选一个一个雨后的晴天,把船放在一个小水洼里,看哪只船划得快。在夏天,一边吃生日蛋糕,一边打着激烈的奶油大战,在看着对方小花猫似的脸,哈哈大笑。在冬天,如果下雪,我会和妈妈一起堆雪人,天气太冷,妈妈让我回家,我又哭又闹还要玩雪,妈妈只好把雪装在一个大盆子里,拿回家来给我玩……自己是多么幸福,无忧无虑啊。

宠爱我的妈妈就像书中的云婆婆一样,让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那一段闪着银光的回忆,就像天上的银河,永远地悬挂在我记忆的夜空里。沙吉是幸福的,而我更是幸福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5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终于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后来,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己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爸爸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己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达到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6

杰克。伦敦是美国19世纪的知名小说家。他一生阅历丰富,创造了许多题材广阔的经典小说,成为世界文坛上一颗闪光的星星。《海狼》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杰克。伦敦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将他对社会的理想与对当时适者生存、强者必胜观念的否定写进了这部海上题材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亨甫莱。凡。卫登是个对生活毫无经验,却有一副文学头脑的批评家,关于分析。在一次坐船看望朋友的途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遇难,凡。卫登在漂流了不知多长时间后,被魔鬼号船长“海狼”拉森拖上了船,而此刻从前的凡。卫登先生已沦为厨房中的奴隶。这是一艘毫无仁爱可言的船,凡。卫登受尽海狼的折磨,一个精神与智力的强者在这里敌不过“海狼”这个坚持“强者必胜”的力量上的强者。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凡。卫登头脑中的文学想法与他的分析能力及文学知识使他受到海狼的赏识。这时,美国另一头的莫德也因为海难漂到了“魔鬼号”上,两人互相认出后,一见如故,两人策划了逃离魔鬼号的计划,趁海狼头痛病发作后,逃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努力岛,靠打海豹过活,后来遇到落魄的海狼,他们为垂死的船长举行葬礼,乘坐海上巡逻队的船回到了故乡。海狼认为,人生来就要做强者,要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利用别人,使自己更加强大,也正是这种世界观,使他最终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而凡。卫登和莫德正与他相反,在船上,他们用仁慈与宽容为自己取得了生存的空间。

海狼拉森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强者,一个充满残忍与邪恶的人兽,而亨甫莱与莫德则是追求理想、追求美、探寻生命与世界的真正意义的哲学家。作者在这里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残暴与贪婪,赞扬了理想主义的崇高的意义。当然,在身边的生活中,个人主义的另一种方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自私自利,不乐于帮助别人,对同伴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态度冷淡,而没有乐于给予,团结友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杜绝的。美好的品质与崇高的理想终究是胜得过个人导致的自私与不团结的。这本书的意义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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