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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救狗记作文评语总汇96条

时间:2021-04-23 21:09

那些被忽略的流浪犬初三

我承认我不是特别“圣母”的人,可当我看到这段视频,我还是忍不住内心的愤怒与酸涩,愤恨这人性的残酷,同情这流浪犬的遭遇。 走在马路和街道上,我们不乏会看到几只流浪犬,或大或小,或脏或丑,在垃圾箱旁,在人们随手丢弃的零食包间,埋头嗅着食物香气的来源,沿路寻找着人们吃剩下的星星点点的食物残渣,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错的只是选错了主人。

我的家里人,爸爸和我最爱狗,原来住的老家,是小农村,里面几乎每户都养有一只小土狗,这些犬都不被铁链所束缚,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无论路到谁家门前,遇到正在吃饭的人家,总是能混上几口饭吃,明明都是土狗,相比之下,这里的狗幸福多了,而流浪在街头不知所从的流浪犬,却愈发凄凉了. 记得有次去公园中散步,买一支烤肠,却见一只小狗跟着我一路走好远,我看着他,它却看着我手中的烤肠,我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将烤肠递到它嘴边,它警惕地向后走开几步,我就又向前走了几步,仍把东西放在它嘴边,它已经禁不住香气流下了口水,却还是犹豫着不肯吃,最后,不知是经不住诱惑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它终于狼吞虎咽地吃下了烤肠,好似已多日没有吃东西了,吃完后,它向我摇起尾巴,这是犬类高兴及感激的表现,谁说动物没有感情,只是说这话的人心血太硬,没有感受过罢了。

在当今的世界,吃喝已不成问题,甚至已有买奢侈东西,过奢侈生活的资本了,那为何不愿把这些浪费掉的钱分出来一点,投资到流浪动物的拯救工作中去呢?那些被忽略了流浪犬一直等待被拯救,被温暖,让我们大家一起献爱心拯救这些无家可归的流浪犬吧。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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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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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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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淘气包马小跳》是作家杨红樱创作的儿童文学系列小说,首次开始出版于2003年7月,截止到2019年已有2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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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贪玩老爸》:如果世界上有关于玩的比赛,马小跳不得冠军至少也能得个亚军。马小跳不仅爱玩,而且会玩,能玩得花样百出,能玩出聪明与机智。马小跳的老爸也爱玩,他不仅有童心、有爱心能理解马小跳,而且还能和马小跳玩到一块,甚至两个人比着玩。“贪玩老爸”玩出了许多发明创造,成了大名鼎鼎的玩具设计师。马小跳居然要和他的“贪玩老爸”互换角色,让爸爸当儿子他当爸爸。

《轰隆隆老师》:轰隆隆老师是马小跳最崇拜的老师,因为他会变魔术,他总是穿着有许多口袋的衣服,每个口袋都装得鼓鼓的;他还喜欢穿一双大皮鞋,走起路来咚咚直响。马小跳居然去刺探轰隆隆老师变魔术的秘密。马小跳最喜欢的老师是美术老师,他认为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老师,所以他最喜欢上美术课。一天,马小跳肚子痛,在秦老师的办公室休息,这时进来一个“贼”,马小跳用尽办法,最后抓住了这个“贼”,没想到闹了个乌龙,把轰隆隆老师当成“贼”。体育课上,老师要大家跳木马,结果马小跳吹了个大泡泡糖,直接从木马上面飘了过去。

《笨女孩安琪儿》:安琪儿是马小跳门对门的邻居,也是马小跳的同班女同学。她长着塌鼻子,厚嘴唇,同学们都不大喜欢她,马小跳也不怎么喜欢她,可如果有人欺负她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她的。安琪儿以前崇拜表哥林子聪,后来却开始崇拜马小跳。大家都认为安琪儿是个笨女孩,安琪儿自己也觉得自己比较笨,但在做脑筋急转弯考题时,安琪儿却能对答如流,还堵得路曼曼哑口无言。

《四个调皮蛋》:淘气包马小跳有三个“铁哥们”,他们是河马张达、猿猴毛超、企鹅唐飞。张达嘴巴大,所以大家都叫他“河马张达”,他奉行“君子动手不动口”,吵架会输,打架会赢。毛超像猴子一样瘦,也像猴子一样机灵,但猴子不说废话,毛超的废话却多得十箩筐话里就有九箩筐废话。唐飞挺出来的肚子像企鹅,走路的姿势像企鹅,他居然带“钢珠”到学校来吃。四个“调皮蛋”各怀绝技,后来居然都成了“小英雄”,却又在报告会上为一件小事再起了冲突。 管着马小跳。马小跳却不喜欢路曼曼总管着他,他们之间永远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是中队长,她要竞选大队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马小跳居然到处鼓动伙伴投票选路曼曼。路曼曼病了,马小跳代表全班的同学去看她,马小跳一到,路曼曼的病就奇迹地好了。

《暑假奇遇》:在城里上学的时候,马小跳总嫌时间过得太慢太慢;到山区爷爷奶奶家度暑假时,马小跳却总嫌时间过得太快太快,因为还没有玩够,天就黑了。马小跳与小伙伴们教黑猪学拉车、学滑冰,和大黄狗捉迷藏,玩得可疯了。在那里马小跳还见识了穿山甲、娃娃鱼、果子狸等许多珍稀动物。一群猴子喜欢在景区抢游客的相机、背包,拉女游客的花裙子,马小跳灵机一动,想出“杀鸡儆猴”的办法,制服了那些坏猴子。

《天真妈妈》:马小跳的最爱是“宝贝儿妈妈”,谁要是说马小跳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马小跳的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故意把榴莲倒进厕所,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马小跳对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节就要到了,天真的马小跳竟然安排他和妈妈去肯德基吃,去游乐园玩。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又一个人照顾妈妈,为妈妈买骨头汤,陪着妈妈出门。

《漂亮女孩夏林果》:马小跳最喜欢的女生是夏林果,夏林果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成绩好,有许多许多的优点。马小跳很想和她同桌,但班主任秦老师认为他的思想有问题,班上其他同学觉得他是“癞蛤蟆”,是“黄鼠狼”。马小跳不明白,别人总把他想得那么坏。马小跳不能和夏林果同桌,下课后,放学后他们俩却常在一块,马小跳感到很开心,但关于他和夏林果的谣言却开始流传,传到秦老师那里时,竟然完全变成了另一件事。

《丁克舅舅》:丁克舅舅与众不同;他把头发染来染去,头上常常是五彩缤纷;他手里常提个笔记本电脑,有空就捣鼓几下;他上班的地方也和别人不一样,他是在咖啡馆里上班。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对马小跳来说,他就是一个谜。丁克舅舅喜欢玩蹦极、玩赛车,还喜欢泡吧,什么书吧、球吧、水吧、陶吧、布吧他都爱去。而且,丁克舅舅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可把外公外婆愁坏了。于是,马小跳决定给自己找一个舅妈。

《宠物集中营》:一个偶然的机会,马小跳认识了麦冬娜姐姐和她的西施狗“丑八怪”。马小跳软磨硬缠,硬是说服麦冬娜姐姐送患眼病的西施狗去宠物医院看病。在宠物医院,他们遇到了吓人的斗牛狗“拉登”、受伤的博美狗、生小狗的小型狗吉娃娃。后来患肥胖症的德国牧羊犬“海盗”、法国鬈毛狗“雪儿”也相继来到麦冬娜姐姐家,麦冬娜姐姐居然帮宠物狗们设计服装,大家开心极了,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

《小大人丁文涛》:丁文涛号称“成语大王”,他一张嘴便是一串成语。马小跳最烦他说成语了。丁文涛在班队活动课上搞了一场辩论会,大家都觉得他是稳操胜券,结果谁也没有料到,马小跳和毛超、张达居然胜了丁文涛和路曼曼、夏林果。丁文涛在班上开“积善银行”,轰动了学校,不仅报纸对他的事迹作了报道,而且电视台的记者也来采访他,但面对记者的提问,丁文涛却答不上话来。

《疯丫头杜真子》:马小跳最不喜欢的女生,一个是同桌路曼曼,一个是表妹杜真子。在学校有路曼曼管他,回到家里有杜真子气他。杜真子的爸爸妈妈出国了,她就住在马小跳家。杜真子不仅强占了马小跳的房间,可怜的马小跳晚上只好睡在大厅的沙发上,而且动不动就咋咋呼呼地指责马小跳,甚至连她的猫也欺负马小跳。马小跳的生活一下子全乱套了。马小跳向他的三个好朋友求助,结果唐飞等人直接倒向杜真子。

《寻找大熊猫》:暑假到来时,闲来无事的马小跳打听到:唐飞要去藏龙山熊猫自然保护区,他的舅舅叶朗博士在那里工作,据说有个叫马歇尔的美国摄影家要去那里拍摄熊猫,他的女儿温迪也要来过暑假。马小跳心里痒痒的,好机会不可错过。他死缠烂打,拼命说服唐飞,让他也一起去。在藏龙山,马小跳、唐飞他们真的找到了大熊猫,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巨人的城堡》:马小跳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有一座房子,门很高,窗户也很高,整天关着门窗,好像没人住。好奇的马小跳一行人带了望远镜去侦察,他们发现,那居然是个巨人的城堡。巨人叫阿空,身高二米四九,比篮球明星姚明还要高。他们偷偷潜入城堡,后来与阿空成为朋友,还带杜真子、夏林果来玩。最后,众人带阿空离开了那座令他伤心的城堡。

《超级市长》:马小跳要去竞选“超级市长”,神童林子聪觉得这本来是凤凰的游戏,鸡却跑来搅和;丁文涛则认为,“一定要把大象和蚂蚁放到一起,大象只会踩死蚂蚁”;唐飞、张达、毛超也感觉马小跳没戏。但是,评委因为马小跳的八十张民意调查,而初战告捷。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马小跳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后成为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的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的市长提了三个愿望。 [18]

《跳跳电视台》:没有人会想到,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等几个人会建立一个“跳跳电视台”;更没有人会料到,“跳跳电视台”拍摄的作品连续两个晚上被播放出来。成为“风云人物”的马小跳接下来却感到了郁闷:他们拍摄的又一个非常精彩的DV新作品被电视台的导演“枪毙”了,班主任秦老师要让路曼曼来接任“跳跳电视台”的台长,唐飞和马小跳“决裂”,“跳跳电视台”面临了关停的困境。为了解决这些困境,寻找新闻的安琪儿又开始活跃起来,杜真子更是加入了节目的拍摄。

《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个铁哥们又迟到了,这让班主任秦老师非常生气,而更让秦老师生气的是,他们居然“说谎”,说什么在路上遇到了一位开甲壳虫车、戴珍珠项链的阿姨,她的车没油了,开不动了,于是他们帮她把车推到加油站。秦老师说:“你们就编吧。”马小跳弄不明白,秦老师总不相信他们。而更意外的是,秦老师居然要求校长把他们四个人分开到四个班,这下马小跳是真的急坏了。

《名叫牛皮的插班生》:马小跳向他的铁哥们透露,班上要来一个插班生,是一个美国男孩,个头和张达一般高,眼睛像两颗绿色的玻璃弹球,鼻子像悬在脸蛋中间的惊叹号,他的名字叫本。唐飞忍不住就笑了,怎么会有人叫“笨”,真是奇怪。更奇怪的是,本给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叫“牛皮”。牛皮和丁文涛总说不到一块,和马小跳、唐飞也想的不一样。牛皮邀请马小跳和他的铁哥们去雪山过元旦。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雪崩。

《侦探小组在行动》:黄菊的爸爸出车祸了,马小跳是在周末从安琪儿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他马上打电话给唐飞、张达、毛超,让他们到他家集合。四个铁哥们一拍即合,马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并且立即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他们发誓要找到车祸肇事者,要让车祸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在“侦查”的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盟到他们的侦探小组,还帮助黄菊的爸爸住院治疗,这让马小跳他们非常感动。最后,侦探小组终于破案了,但结果却出乎大家的预料。

《小英雄和芭蕾公主》:地动山摇,大地震爆发,好几天了,住在乡下的爷爷奶奶还杳无音信,马小跳心急如焚。一天,报纸上报道一位小学生在大地震中勇救同学的感人事迹,马小跳惊奇地发现,这个名叫马天宝的小英雄,居然就是自己在乡下爷爷奶奶家见过的小伙伴“小非洲”……爷爷奶奶有消息了,小非洲却失去了父母,马小跳要把受伤了的小非洲接到家里来住,还要求秦老师安排他们俩同桌。还有那个被锯掉了一条腿的小女孩,马小跳等人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加入了一场慈善晚会。

《忠诚的流浪狗》:一只狗被摩托车撞伤了,肇事的人逃走后马小跳四人却被诬赖为撞了狗,但他们仍然将狗送去救治,并拿出全部的压岁钱救治狗狗。后来真相大白,原来这只狗狗是因为生病惨遭主人遗弃的。马小跳和小伙伴们爱这只名叫金子的大狗,和它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故事的最后,狗狗被流浪狗收容所收留了。

《白雪公主小剧团》:首届校园戏剧节开幕,马小跳班上自编自导自演童话剧《白雪公主》,还成立了白雪公主小剧团,热心的马小跳当上了团长。这个团长可不是好当的,马小跳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不合适演“白雪公主”的路曼曼一心想演“白雪公主”,最合适演“白雪公主”的夏林果却不愿演“白雪公主”;自私的丁文涛中途突然宣布辞演“王子”一角;唐飞要演好彪悍的“猎人”,必须在短时间内瘦身;说话结巴的张达却要用戏剧的语言来塑造魔镜这个睿智犀利的形象;秦老师也在关键时刻要撤换导演牛皮。身兼数职的马小跳忙得焦头烂额,经历这么多的风波,《白雪公主》才在戏剧节上演出了。

《孔雀屎咖啡》:马小跳家附近新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老板为了谋取暴利,宣称店里卖的是孔雀屎咖啡,并弄虚作假,甚至不惜伤害珍贵动物孔雀。马小跳和小伙伴唐飞、毛超等人利用自己的胆量和才智,勇敢地揭穿了咖啡店老板的阴谋,并在丁克舅舅的协助下,让可怜的孔雀以及“孔雀女孩”小妍顺利地逃离了咖啡店老板的魔掌。

《奔跑的放牛班》:说话结巴的张达居然进了合唱团,还成了领唱。这个不可思议的事件缘起于夏林果的一个梦:她梦见张达唱歌不结巴了。没想到,张达在洗澡的时候唱歌还真不结巴,要多动听有多动听。于是,夏林果把张达带到了少年宫合唱团的慕容老师面前。刚从音乐学院毕业的慕容老师,一直梦想能组建一个出色的男童合唱团,马小跳他们身上难能可贵的团队精神,让她看到了闪闪的希望。为了慕容老师和夏林果的梦想,更为了领悟真正的合唱团精神,马小跳和伙伴们在慕容老师的带领下,乘着歌声的翅膀开启了一段无与伦比的音乐之旅。

《唐家小仙妹》:这几天,唐飞有点“神经兮兮”的,他已经不是原来的唐飞了:他目光呆滞,六神无主,偶尔,脸上还会闪过一丝万念俱灰的冷笑。马小跳他们死缠烂打用尽各种招数,终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唐飞家从天而降了一个小婴儿。唐飞一开始有点儿接受不了,因为爸爸和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一直瞒着他。作为弥补,爸爸妈妈答应唐飞,妹妹的名字由他来取。取名这件事怎么能少得了马小跳他们,在马小跳看到婴儿的第一眼,就脱口而出称她为——唐小仙。这个人如其名、像个从天而降的小仙女般的唐小仙,为唐飞家中带来了新气象。

《和鹦鹉对话的人》:马小跳被一个直播视频所吸引,视频中的主人公美蓝不是一般的网红,而是一只会唱摇滚歌曲、会背诵诗歌、会模仿人说话,特别是会跟人对话的鹦鹉。这个视频让马小跳一家惊叹不已,但更吸引马小跳的,是视频中那个和鹦鹉对话却一直没有露面的小女孩——准确地说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小女孩真的是驯养鹦鹉的人吗,她是怎么做到小小年纪就训练出那么聪明的鹦鹉的?马小跳好奇极了,他叫上小伙伴们,根据视频中的线索,踏上了寻找和鹦鹉对话的人的解谜之路。

《樱桃小镇》:马小跳和她的伙伴们来到了一个属于孩子们的“世外桃源”樱桃小镇。樱桃小镇是专为孩子而建的世界,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受邀来到小镇,管理这里的图书馆、餐厅、银行、城堡等等地方。最具领导力的马小跳当仁不让成为了镇长,杜真子如愿以偿有了自己的厨房,才艺出色的张达主持着“樱桃小剧场”,爱幻想的安琪儿成为“云朵上的学校”的校长,就连最爱管马小跳的路曼曼也有了新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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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马小跳读书笔记

《淘气包马小跳》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有很多册,例如:天真妈妈,巨人的城堡,暑假奇遇,等。

下面我来介绍我最喜欢的一册吧,它是,暑假奇遇,里面讲的是,天真的马小跳,再次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家。

马小跳到了奶奶家后,看见了一只老白鹅,便好奇地问奶奶:“以前不是大黄狗吗?怎么变成了白鹅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黄狗怀孕了,马小跳的奶奶家,还有好多动物,鹦鹉,大黑猫,还有一只猪,你们肯定会想到猪不就是成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动物吗?可是,这是一只有理想的猪,它的名字叫做黑旋风,它每天清晨跑到公路的山上,太阳下来它又回来,马小跳还带了滑板,他把滑板放到黑旋风面前,还给它做示范,后来,黑旋风竟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滑板,还会刹车,转弯,后来马小跳又让黑旋风当马,猪拉车,它还真会,拉的又稳又快,还有旱冰,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小非洲把自己的旱冰鞋脱下来给黑旋风穿,黑旋风买右前脚,左后脚,再次学会了旱冰。

还有感人的宠物集中营,有一位老爷爷来到了宠物医院,告诉大家,他每次要买早餐,就把钱装到袋子里,他的狗狗帮他去买早餐,如果要1根油条,就伸1根手指,如果要2根油条,就伸2根手指,后来,他的狗狗也老了,他请求兽医给他的狗安乐死,最后,兽医没有答应。

《淘气包马小跳》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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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

今天,我读后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天真妈妈》,觉的很好意思。

天真妈妈,她也和马小跳的爸爸一样,童心未泯,拥有一些小孩子的“本领”,只要马小跳稍微做一些感动他的事,她就会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哭起来。像不像小孩?一次,母亲节的时候,马小跳特意为宝贝儿妈妈专心致志地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使宝贝儿妈妈感动不已,便把贪玩老爸的金奖杯给扔在地上,把三明治放进去,使贪玩老爸哭笑不得。

话说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非常的顽皮,一天夜里,我把自己的裤子上出现洞想隐瞒,看电视看到了9点半,才脱校服睡了。这时,妈妈发现我裤子有个洞了,纸里包不住火,我的秘密被妈妈发现了。那个洞是我白天爬树时扎破的。妈妈疑惑的拿起裤子问:“文青,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洞?”我脸红了,把头埋进被子里说:“我……摘梨,才……”我的声音越来越轻了。妈妈和蔼地说:“以后小心点,今天晚上我给你补一下吧!”我并不在乎那条裤子,爬起来说:“妈,别补了,让它去吧!”妈妈语气很重地说:“难道上学可以不穿校服吗?老师没教你珍惜任何东西吗?”话慢慢缓和了,她拿着裤子,走到缝纫机前。她的脸显得非常平静,眼睛注视着那个洞,双脚踏着缝纫机的踏板,“喀噔喀噔”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响开了,打破了夜晚的宁静。5分钟,10分钟,15分钟,妈妈仍在继续着,她脚不停地踏着踏板,一边看着机针一起一落,一边向前推着裤子。我模模糊糊地睡去了,等我醒过来,爬起来一看钟都已经10点了,妈妈还在埋头缝着,她为什么不困呢?哦,我明白了……过了一会儿,妈妈拖着疲惫的身子,轻轻地走妻我床前,把裤子放在床头,就走开了。

妈妈那份爱每个人都拥有过,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报答妈妈!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

在读《淘气包马小跳》之前,看到封面上上窜下跳的马小跳,我就知道,马小跳一定够淘气。看完书后,我却喜欢上了这个“淘气王”和他们的伙伴。在老师眼里,马小跳和他的饿死党各个长得“歪瓜裂枣”,其貌不扬,而且调皮捣蛋、招惹是非、是不听老师言的“害群之马”。但偏偏就是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捣蛋鬼”、“调皮精”、“淘气包”,使大家的生活五彩缤纷。

因为淘气包们他们不仅淘气,他们更是一群充满爱心、诚实善良、心胸开阔、孝敬父母的孩子。他们的太阳每时每刻都是新的,太阳底下随时随地都是新鲜事:马小跳和“哥们儿”毛超打架了,俩人抱抱又和好了;马小跳生病了,不顾身体去学校去上美术课;同桌冤家——路曼曼生病了,马小跳买了蛋糕去看望路曼曼;夏林果妈妈要将她的小猫送人,马小跳帮忙救出来;马小跳为妈妈洗脚,没加冷水,妈妈脚烫坏了,马小跳伤心得要命,信誓旦旦地说长大后要为妈妈买一双水晶鞋;妈妈脚扭了,马小跳为妈妈熬棒子骨汤,马小跳上学没法照顾妈妈,用荧光笔在纸上写:请帮帮我的妈妈,谢谢!把纸贴在妈妈背上……

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更比不上经典名著的精彩段语。而同学们却感到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是啊,一本书似镜子,映射当代儿童的生活现实与心理现实,一部书似利剑,割断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之间的隔膜误区,一部书似桥,架起了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理解、沟通,一部书似路,通往、探索着儿童纯洁、美妙的心理。

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多姿多彩,快乐每一天!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

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谁总是“每天一小错,两天一大错”?他当然就是——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丛书有时会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也有时会让我们深受感动。

我最喜欢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名叫《小英雄与芭蕾公主》。它讲述了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位男孩儿挽救了两个同学的生命,被誉为“小英雄”,但没想到他是马小跳在乡下时的玩伴——“小非洲”。又因此遇到了一个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一条腿的残疾女孩,她被誉为“废墟上的百灵鸟”。所有人都认为她爱唱歌,其实她只是不让自己睡着才这样做的。她被大家称呼为“芭蕾公主”。

在这几天里,马小跳的性格变化很大。他不再像以前一样顽皮了,他变得懂事、善解人意、会照顾人了。 秦老师在给马小跳写期末评语时,不知不觉地在“优点格”里写了一大段。她暗自心想:马小跳真的长大了!

马小跳这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等精神感染了我。我发现,做到这几点就能成为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的人。靠努力,靠自己,一定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要相信:“我可以改变历史!”

这套书让我们看到杨红樱阿姨对孩子的尊重,对孩子的理解,对孩子的理解,对孩子的关注。我想对她说:“你是一个很贴心的玩伴,做你的晚辈一定很幸福;你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作家,做你的书迷很荣幸!”

我认为这套书很精彩,引人入胜,令我爱不释手……好了好了,不说成语了,因为我可不想当像“小大人丁文涛”那样的“成语大王”!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

我有全套的《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喜欢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它以我们生活当中再平常不过的人用来去作背景,来进行描写,让人觉得亲近自然;第二,它描写的事情都是我们每天经历的,而且马小跳跟我差不多大,都有一样的烦恼和爱好,马小跳让人有回到童年的感觉和魔力。

我喜欢对马小跳时好时坏的《贪玩老爸》,喜欢马小跳的“偶像”《轰隆隆老师》,喜欢马小跳的笨邻居《笨女孩安琪儿》,喜欢监督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喜欢马小跳在爷爷奶奶家的发生的《暑假奇遇》,喜欢马小跳最爱的《天真妈妈》,喜欢马小跳那从5岁就开始练芭蕾的同学《漂亮女孩夏林果》,喜欢马小跳的“新新人类”舅舅,《丁克舅舅》等等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和《名叫牛皮的插班生》(先写《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它主要写了马小跳他们学校的老校长退休了,新来的欧阳校长决心“捍卫童年”,正在这时秦老师病倒,校长亲自代课,又决定进行“徒步运动”。

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秦老师对马小跳他们4个人的不断批评,都是因为对他们的爱才让她做出以至于过激的行为。再想想我们现实生活,景老师也是一样,我能理解老师们对我那深沉的爱。我对不起你们,我敬爱的老师们啊,我对不起你们那深沉的爱,我做出过那么多让你们伤心的事,请原谅我老师!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

我很喜欢杨红樱阿姨写的故事,她的作品有很多很多,比如:《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男生日记》等。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她的作品之一《“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我可喜欢看了。

平时,听到“淘气包”这个词,是不是会觉得只有差生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呢?但当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这么认为了。因为马小跳是一个幽默、淘气、诚实、勇敢、快乐的小男孩。

在《天真妈妈》这本书中,还让我感受到马小跳另外一面,那就是对妈妈的爱。马小跳有一位可爱漂亮的橱窗设计师妈妈。她有一头像海藻一样弯曲的长发,爱哭也爱笑,爱吃奇臭无比的臭豆腐和榴莲,还有着小女孩一样的好奇心。在马小跳爸爸出差期间,马小跳拿出了他的小男子汉气概,帮助爸爸照顾扭伤了脚的妈妈,还给妈妈熬棒子骨汤喝;在母亲节时,他又拿出了小小爱心,不仅给妈妈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还带着有些粗心确有着一片真心去为妈妈洗脚……这些感人的情节都充分体会到了“淘气包”马小跳具有爱心的一面。

杨红樱阿姨写得是普普通通的人,平平淡淡的事,带给人的却是震撼!一群普通得再普通的人,他们心理却是那样多彩,平平常常的事,现在看来却是那么美妙!杨红樱阿姨认为“淘气包”们比那些聪明漂亮的出色孩子更具有魅力!

我虽是一名女生,有时候认为自己算得上是一个懂事的乖孩子,看了《天真妈妈》后,发现自己有些地方做的并不是很好。我也从来没有像马小跳那样去照顾过自己的爸爸妈妈呢。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

我几乎一口气读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一本《同桌冤家》,故事生动有趣,仿佛就在我身边。

马小跳来了新同桌,中队长路曼曼。马小跳幼儿园时喜欢过路曼曼,但现在不喜欢她了,他喜欢的是夏林果。路曼曼当然不是来讨好马小跳的,她喜欢的是学习委员丁文涛,她成为马小跳同桌是因为秦老师的一项任务;管好这个“淘气包”,并用一个本子记录马小跳的一切不良行为。淘气的马小跳当然“不肯就范”,“战争”不可避免:马小跳会在路曼曼站起回答老师提问时悄悄踢走她的椅子,让她摔跤;在老师要求路曼曼总结课文中心思想时说“背课文”让她“当堂出丑”。路曼曼自然“以牙还牙”,不仅严厉管着他,一笔一笔记录他的不良行为,还在知道马小跳抄她答案时故意写错让他“丢丑”并被罚得“天昏地暗”。当然他们也有合作的时候:路曼曼竟选大队委时马小跳就出钱出力帮她拉选票,不是为了让她“升官”而是认为当上“大官”的她就会没时间管自己;野炊活动他们也合作为他们小组拿到了班级第一。故事生动有趣,常常让我捧腹大笑;故事贴近生活,仿佛就在我身边,让我思绪万千:童年是快乐而美好的,虽然有繁重的学习、争强好胜的冲动、被误解的苦恼、但童年依旧是快乐而美好的。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7

在这一阳光明媚的几天中,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的书,全部来自于杨红樱写的著名小说专集。我读了之后,我就一直想成为马小跳的亲弟弟,这样就可以和马小跳一起幸福快乐的生活了,那样我就是做梦也会笑的。而其中就有“丁克舅舅”,在我看来,丁克舅舅非常迷人,他那七彩的头发,穿着有洞洞的空调裤,上班时他穿着西装,染黑头发,周末他每天和同事黄老鸟看动画片,玩游戏,玩电子宠物。

马小跳和丁克舅舅之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马小跳的爷爷奶奶想了解丁克舅舅的工作,又无人能管这高级白领(丁克),就派出马小跳去调查。马小跳的同学毛超、唐飞和张达也对丁克舅舅产生了兴趣,一个人软件工程师,每天不去工作,反而挣许多钱,谁不对他产生兴趣呢?

马小跳天生就爱捣蛋,爷爷奶奶愁丁克舅舅三十岁都不结婚,又派马小跳去给丁克找女友,要知道,马小跳最爱林老师了,他巴不得林老师做他的舅妈。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黄老鸟,丁克舅舅又喜欢有缺陷美,帮马小跳补英语的老师正符合标准,丁克舅舅就和miss张(英语老师)谈上了关系。马小跳是一个调皮、敢做敢当的孩子。他总会有闹不完的笑话,几乎在学校里的每一堂课都会让大家笑一笑。

我喜欢丁克舅舅的一颗童心,他流行时尚,爱玩游戏,爱一直当小孩,而且非常的迷人,让人琢磨不透,我喜欢这种人。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8

今天,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的《四个调皮蛋》。

事情的内容是这样的:马小跳有三个铁哥们,一个嘴巴像河马的张达,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吵架他会输,打架他会赢。一个是挺着肚子走路像企鹅的唐飞,他贪吃,整天懒洋洋的,头脑却像他当董事长的爸爸一样精明。一个是说十箩筐话,有九筐都是废话的毛超。

这三个形影不离的铁哥们,都是调皮蛋,常常做出让老师生气的事,但在植物园里,他们勇敢面对偷兰花草的坏人,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和三个马小跳的铁哥们十分有趣,所以我书架上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总是成套的。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9

我上幼儿园时就酷爱读书,因为我那时不认识字,所以我就看图话。当我上学了,认识字了就读《天方夜谭》,《鲁滨逊漂流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等等。不过,我最喜欢读的还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学习成绩及差,而且丑陋的一个男孩马小跳,他可是学校里一个“著名”的捣蛋鬼!经常被老师请进办公室谈话。

在《超级市长》那集故事中,马小跳要去竞选“超级市长”,出人意料的是马小跳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后成为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的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的市长提了三个愿望。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活泼快乐敢说敢做的马小跳。我也要向马小跳一样把身边的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的人。

虽然马小跳调皮,可他心地善良,他虽然成绩差,可他诚实,他用一颗诚实守信的心,来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的!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会用书中的那句口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来,一起让我们把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0

最近,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里的《天真妈妈》,这套系列是杨红樱所著。

精彩片段一:有一次,马小跳的妈妈迷上了名侦探柯楠的小说,她把自己当成柯楠。她喜欢吃臭豆腐和榴莲,马小跳和他爸爸受不了这味,特别是马小跳。妈妈每一次吃了点榴莲,如果剩下的话,她就会把剩下的榴莲放进冰箱,冰箱里的水果就都会变臭,这使马小跳忍无可忍。当晚,马小跳穿着他爸爸的鞋子走进客厅,打开冰箱,把榴莲扔进卫生间的马桶里,一转眼,榴莲不见了。第二天,妈妈发现榴莲不见了。她看见了地上的脚印,也发现了冰箱上的指纹是马小跳的,所以断定是马小跳把榴莲丢到马桶里去了。马小跳承认了,还夸妈妈都快成名侦探柯楠了!

精彩片段二:三八妇女节那天。马小跳为妈妈做了一个十三层的三明治,有一尺多高,妈妈大吃一惊,万分激动,抱着马小跳大哭一场,哭完之后,把十三层的三明治放进陈列柜里,把马小跳的爸爸得到的金奖杯拿了出来,这时,马小跳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在马小跳系列里,我羡慕马小跳有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我敬佩马小跳的人格,他是个有孝心、知错就改的孩子。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1

文章讲的是马小跳在学校可笑的装病的故事。学校流行感冒,连老师也感冒了。马小跳问生病的同学马超:“感冒的感觉好吗?”马超说:“很好,你要什么大人就给你买什么。”于是,马小跳开始装病。结果爸爸说: “你生病了,不能喝饮料,而且也不能看足球赛了。”最后,马小跳什么也没得到。

我觉得马小跳做得不对,因为他不该撒谎。他本来想吃东西和看球赛,可是,没有吃到东西,也没有看成球赛,却吃了很多的药,自讨苦吃。我想学习也该如此,假如有问题不懂,应该多问老师。如果不懂装懂,将来就会吃亏。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2

马小跳他奶奶家所在的望龙山发生地震了。那时马小跳的好朋友小非洲正在学校学习,突然像火山爆发一般,地面开始撼抖,同学们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赶紧下楼往外跑,可是地面太抖了,站都站不起来。只有几个同学跑了出来,那时小非洲在学校里救了两个人,急急忙忙地出去了,刚刚才出去,学校的房子就塌了。小非洲上了新闻,还上了报纸呢,他因为救人失去了一只右手和右脚,在马小跳的强烈要求下,小非洲住进了马小跳的家,跟马小跳成了同班同学。在学校里,马小跳和同学们帮助一个热爱条芭蕾舞,但在大地震中失去一条腿的女孩,走出抑郁的阴影,在舞台上实现了她的芭蕾梦,成为光彩照人的芭蕾公主。

我想我们应该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或者是有困难的人,让他们觉得温暖。只要你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我希望每个人都有一颗帮助人的心。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3

之前,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同桌冤家,让我感触很深,现在还回味无穷呢。

有个片段讲到:马小跳的同桌冤家路曼曼生病请假了,老师就让丁文涛,夏林果和马小跳去探望路曼曼,原本路曼曼还病怏怏的躺在床上,见马小跳来了,就不理会自己的病情,滔滔不绝地管起马小跳来,整个下午,马小跳就在批评中度过,而路曼曼,也被马小跳气得病好了,路曼曼的妈妈自然,也高兴地留下马小跳吃饭。

其实,路曼曼和马小跳之前,存在的,不是仇恨,而是深深地友谊!虽然,路曼曼每天都会说马小跳,但是,马小跳需要帮助,路曼曼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而路曼曼不高兴了,马小跳也会做鬼脸,讲笑话,逗路曼曼高兴。这,就是友谊!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我以前的同桌。

有一次,同桌责备我,我伤心极了,同桌见了,就不忍心责备我了,还是反过来安慰我,让我继续加油,这就是友谊啊!

只要你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友谊无处不在!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开甲壳虫的女校长》,是由杨红樱写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四个铁哥们又迟到了,这让班主任秦老师非常生气,而更让秦老师生气的是,他们居然“说谎”,说什么在路上遇到了一位开甲壳虫、戴珍珠项链的阿姨,她的车没有油了,开不动了,于是他们帮她把车推到加油站……秦老师说:“你们就编吧!”因为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都是班里的捣蛋鬼,所以秦老师不相信他们,而且要求欧阳校长把他们四个分到四个班去。马小跳他们去找校长,竟发现新校长就是开甲壳虫的阿姨!在校长建议下,他们帮学校把一台台饮水机送到各个班级。于是秦老师不生气了,后来,在马小跳等同学的组织下,在徒步打行动里他们班级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如果一个人没有毅力,没有意志,别说干大事,就是小事也干不了。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5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讲述的是:有一个叫马小跳的男孩,有三个好朋友,分别是河马张达、猿猴毛超、企鹅唐飞。因为张达的嘴巴大,所以大家叫他“河马张达”,而且带点儿结巴,毛超像猴子一样,又像猴子一样机灵,但猴子不会说话,毛超却废话连篇,唐飞挺出来的肚子像企鹅,走路的姿势像企鹅,他居然带“钢珠”到学校吃……这四个“调皮蛋”个个身怀绝技,最后都成了“小英雄”。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四个“调皮蛋”乐观和助人为乐的精神。比如:四个“调皮蛋”帮助了患了肥胖症的德国牧羊犬“海盗”、患了肠胃炎的斗牛犬“拉登”……

我太喜欢看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了!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6

前几天,我读完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同桌冤家,里面的路曼曼和夏林果我比较喜欢,因为路曼曼是中队长,夏林果是大队委,所以我喜欢路曼曼和夏林果,要说最喜欢的那得算是夏林果。

我看到有一集里说了路曼曼和夏林果到马小跳家去,因为马小跳把教室里的地球仪给弄坏了,所以老师让路曼曼和夏林果到马小跳家去告诉他的家长马天笑先生,让他知道他们家的马小跳把教室里的地球仪弄坏了,需要赔偿。路曼曼和夏林果到马小跳家去,可左等右等都等不回来马小跳的家张马天笑先生,因为爸爸在加班,妈妈在健美室。于是,马小跳把自己最喜欢的水晶果冻拿来给夏林果吃结果夏林果没有吃,因为她在学芭蕾舞,不能吃甜的,吃了就会发胖。可路曼曼一个接一个的把马小跳拿来的水晶果冻吃了个精光,马小跳可心疼了,他每天只让自己吃两个水晶果冻,结果被路曼曼吃了个精光。他可后悔了,早知道夏林果不吃他就不拿这么多。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7

在学期末及前部分暑假内,我阅读了《淘气包马小跳》(全套升级版)。可以说,这本书是一本被浓浓的童年所覆盖的一本书。

先说主人公马小跳吧,他是一个乐观开朗,敢做敢当,善良的男孩,虽然在平时他淘气无比,在老师眼里算不上是好学生,但是,以实际来说,马小跳的综合素质是很高的。整本书都是围绕“童心”来写的,而马小跳就是童年的形象代言人。

接下来是马小跳的铁哥们儿唐飞、毛超及张达。他们每天形影不离,友谊也是更不用说了,有时吵架,有时又在一起疯玩,玩得花样百出。他们四个也是头号调皮蛋,可他们各有所长,谋长节短,合作起来也相当完美,可是,有时也得不到老师的信任,这点我也挺懊恼的。

路曼曼,马小跳前同桌(在最后一本里改为小非洲),是有名的“太平洋的警察”,爱管马小跳,也是马小跳的烦恼之一。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她的,以较真的性格、中队长的权利,总是咄咄逼人,两人也常常吵架。路曼曼也是许多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之一,表面与老师彬彬有礼,其实对马小跳性格暴躁,也常打小报告,又叫“小官迷”。(在《跳跳电视台中》,唐飞偷拍路曼曼对待马小跳时的样子。)

最后是班主任秦老师(人物太多,暂时不介绍。)看好丁文涛,路曼曼及夏林果这样的好学生,不太信任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用杨红樱的话来说,秦老师自始至终是个好老师,不过对学生造成了伤害,所以对她有善意的讽刺的。我也不多说什么,希望她能理解学生,对学生的平等也固然重要。

(我只是挑个别人说说,不然憋得难受,希望多多谅解)现在好多孩子都没有童年,在小学阶段应给孩子一个快乐童年,是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是,各位家长你们曾想过没有,孩子在学习中有没有产生了兴趣和快乐?现在许多孩子没有自由,即使假期里也被兴趣班压得满满的,没时间出去玩,因此失去了童年。所以各位家长,请多陪陪孩子,常出去玩玩,给孩子一个快乐童年。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8

只要说起调皮蛋,大家都会想起“差生”。“落后生”……用来形容不求上进的孩子,在我没有看这本书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我看完《淘气包马小 跳》系列之后,对“调皮蛋”又有了新的认识。

马小跳虽然是个淘气包,可是他却心地善良,善于动脑,对于犯下的错误勇于承认,却又常常受到冤枉,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慢慢变成了淘气包。淘气包也不止是他一 个,还有三个和他形影不离的铁哥们,别看他们淘气,他们却做过许多在别人眼里他们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例如:抓小偷。放生野生动物等等。几乎每本书中都有他 们的“丰功伟绩”凡是有马小跳的地方,就有他不平凡的“杰作”。每次都与众不同,正是这种不同,才吸引我把每册都一一看完,书中有贪玩的老爸,会变魔术的 麦隆隆老师,马小跳的邻居安琪儿,漂亮的夏林果,爱缺陷美的丁克舅舅,成语大王丁文涛,还有猫眼猫嘴的表妹杜真子……总之,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个 人,每一天都与众不同。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像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也有很多,有时,我还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我想他们应该更需要朋友,更需要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与呵护,同时,我们不 应该忽视这些调皮蛋,因为,也许这就是他们可爱的地方吧!

让我们去呵护和帮助这些调皮蛋和淘气包吧!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19

我刚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之贪玩老爸》。

这本书讲了:马小跳的爸爸是一个很贪玩的人,马小跳还没出生时他爸爸只是一个吊儿郎当的玩具设计师厂长一见到他从头到脚都是气,他设计的玩具一点也不好 玩,自从马小跳一出生就改变了他的人生。马小跳出生时不叫马小跳,叫马下骥,他在妈妈的肚子里一待就是十一个月也不出来,最后手术把他取出来,他很愤怒, 他要跳,他一跳不仅跳出了马小跳这个名字,还给了爸爸一个灵感“跳娃娃”。跳娃娃一出售就占领了中国市场,马小跳才三个月就改变了爸爸的人生……

我放不下书,好羡慕马小跳有个这样的爸爸,不重视分数,虽然分数也很重要,考大学拿文凭做一个为国家做贡献的人,但你看郑渊洁,不用考大学就当了作家。分 数就是捆绑人类童年时光的铁锁。学习固然重要,但没文凭真的代表学习不好吗?我们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天赋。比如,我的哥哥擅长写作文,写的文章每次都得 优,但他的爸爸让他学英语,把他的天赋扼杀在了摇篮里。但有些家长看孩子喜欢学啥就让他学啥,可这种家长只占百分之五。如果每个人按别人安排的话肯定很落 后,但按自己的天赋来学的话,肯定能把自己的国家变成最发达的国家!

希望家长都让孩子按自己喜欢的来学习吧!给我们自由吧!给我们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事吧!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0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淘气包马小跳》。故事讲得很精彩。这篇故事讲的是有一次,马小跳他们在下面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房子,那个房子非常漂亮。他们进去以后发现了一个巨人,他叫阿空,他还有一只瘫痪的小狗,名字叫拖拖,它的两只后腿没有了知觉,巨人阿空在汽车城工作。马小跳他们和巨人交上了朋友,巨人让马小跳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但是马小跳还是告诉了别人。他告诉了社真子、路曼曼,她们俩都是女孩子,她们也跟阿空交上了朋友。

有一天,马小跳他们去巨人阿空家,听见了震耳欲聋的哭声,他们走进屋里发现巨人阿空在哭,就问怎么回事。阿空说:“人们都讨厌我,把我赶走。”马小跳想让巨人高兴,于是马小跳想把拖拖治好。马小跳想了一个办法,给拖拖装了一个车,它刚好能坐进去,只要拍一下车就会跑。为了庆祝拖拖能跑,马小跳的朋友张达让阿空去自己家,到了张达家,马小跳看见了张达的爷爷奶奶。张达的奶奶要举行一个桃子会,举行完以后就要庆祝奶奶70岁大寿。阿空让张达的爷爷奶奶坐着他的车去庆祝大寿,张达的奶奶让阿空做她的孙子。阿空有奶奶疼爱他了,他很高兴,最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阿空的心地很善良,爱帮助人,我觉得马小跳也很不错,阿空难过的时候他帮助阿空治好了拖拖,找到奶奶,让阿空感受到了幸福。我们也要向马小跳学习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1

今天,我读完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全套书一共20本,初看到杨红樱老师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有很大的兴趣,想看看马小跳到底是一个怎样调皮的孩子,也想通过这本书去了解孩子们的心理。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的故事,告诉人们要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笑又好玩的故事。

马 小跳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每天都是快乐的。在这本书中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儿童报纸的记者到马小跳班来调查他们的童 年是不是快乐,结果,从交上去的调查表上统计出,全班近一半的学生不快乐。作为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非常惊讶,于是她就做了表示心情的三张卡片,一张红 色的,一张绿色的,一张黄色的,红色表示快乐的心情,绿色表示你今天不快乐,而黄色则表示你今天心情一般。班级里的同学如果带了绿色或黄色,就会被秦老师 留下来,反反复复地问他们为什么不快乐,并要把不快乐的事情讲出来。很多同学都怕麻烦,于是带上了红色的心情卡。秦老师每次走进课堂,看到的都是一群看似 快乐的孩子。

我 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孩子,但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他每天都能够专心地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这难道不是 我们那令人向往的童心嘛!当班级里的学生需要帮助时,马小跳总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们,这怎能不说他是那么有爱心呢!他的童年让我向往,那是一个多 么无忧无虑的年龄。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2

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全册,我知道了宝贝儿妈妈就像小孩子一样,特别爱哭,她可以说是永远长不大的女孩,她高兴时哭,生气时也哭。比如:“《天真妈 妈》里的是谁过节日,马小跳只是做了一张母亲节卡片和带妈妈出去玩而已,这哪抵得上妈妈养育马小跳呀!再说了,宝贝儿在他想吃饭的店里停住了,可马小跳没 有停住,为什么偏偏在肯德基、麦当劳门前停住了呢?那是因为他根本不在乎宝贝儿妈妈想吃的东西,只在乎自己想吃的东西。”

马小跳是一个淘气、又有爱心的一个男孩。记得有一回,马小跳竟然把路曼曼的一条价值五百四十元的花边裙子剪破了,结果,让马天笑先生又买了一条回来,还有一 次,路曼曼生病了,马小跳以为这是一个天大的机会,可以告诉秦老师,让秦老师好好批评路曼曼,可秦老师却说,她生病啦!马小跳计划失败。可是,马小跳心里 总是不舒服,他心想:“路曼曼虽然是我的同坐冤家,可是人家是千真万确的生病呀!”马小跳向秦老师磨破嘴皮地说,秦老师终于同意了!就这样,马小跳代表全 校同学去看路曼曼,丁文涛代表全校中队委去看路曼曼,夏林果代表全校大队委去看路曼曼。夏林果有三元钱,马小跳有六元钱,丁文涛有一百元钱。夏林果给路曼 曼买了一束蓝色的小菊花,马小跳给路曼曼买了一个巧克力蛋糕,可丁文涛什么都没有买,他很小气,明明自己带了钱,还说没有带钱。

到了路曼曼的家,马小跳和夏林果献上自己的礼物。路曼曼明明更喜欢马小跳的巧克力蛋糕,不喜欢夏林果的小菊花,可她却说:“呀!好漂亮好漂亮的花呀!怪不 得美人送美花呢!”她又对马小跳说:“谢谢你的一番好意,但是我敢保证,你的巧克力蛋糕肯定难吃!!”

说了这么多,你也了解这本书了吧!其实后面有更精彩的哦!你也可以读一读呀!真的很有趣!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3

“马小跳”已在我们班红得快爆炸了,好学生都在模仿路曼曼,坏学生更是“猖狂”:“人家马小跳那般调皮还这么受欢迎,我也要学他!”

我特喜欢很多人,我喜欢马小跳的活泼可爱,羡慕他有对他爱恨交加的贪玩老爸,天真妈妈;我喜欢漂亮的夏林果,她不仅漂亮,还是学校的大队委呢;我喜欢张达的勇气,喜欢唐飞的可爱;喜欢毛超的机灵……但是,我最不喜欢的人是路曼曼。一天,我在《四个调皮蛋》上看到:马小跳带鸡蛋到学校吃,想练在脑门上敲鸡蛋的本领,路曼曼就把这件事当做他的坏表现记载在小本子上,然后报告秦老师。

原来我特别不喜欢读书,现在读了淘气包马小跳后,我就喜欢上了书这个伙伴。读完这些书我终于明白,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你不会孤独,这些书让我认识了很多的人,知道了很多原来不知道的事,体会到了书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4

淘气包马小跳出新书了,是《跳跳电视台》,我迫不及待的把它买了回来。翻开美丽的封面,我又看见了调皮可爱的马小跳和他的铁哥们:胖胖的唐飞、跑起来跟汽车一样快又结巴的张达、废话一箩筐的毛超,还有他的同学:高傲的“公主”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故事正式开始了,跳跳电视台是马小跳办的电视台,他和他的朋友们到处找新闻,写得十分生动有趣。我特别喜欢的有两个:红黄绿三色饭球和虐猫事件。三色饭球是马小跳的表妹厨艺高手杜真子的杰作,她把红米苋、鸡蛋、黄瓜和米饭放在一起,结果,就把米饭染成了红、黄、绿,做成了三色饭球。我觉得一定很好吃的!

虐猫事件是三个他们学校二年级的小女生竟然往流浪的小猫嘴里灌辣椒水,还给小猫打耳环。马小跳问他们:“是不是我们没发现,你们还要继续做下去?”他们竟然说是!恐怖,我越看越激动,越看越气愤。可后来我才知道她们也很可怜,有一个是父母离婚得不到爱,还有两个和她的遭遇相似。马小跳到她们的班主任那里汇报,班主任根本不信,就因为她们学习好,天哪!最后马小跳把拍的录象拿出来,班主任才信。不知道大家看了会不会同情这可怜的小猫。我们应该爱护动物,不应该伤害它们。

《淘气包马小跳》还有很多内容,都是那么的好看。大家也去欣赏这本迷人的书吧!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5

我是一个在同学眼中公认的书呆子,在某一天,我在同学的手中遇到了它——《淘气包马小跳》,它的到来,带给我许多欢乐,许多遐想……

在淘气包马小跳的世界里,我有着无穷无尽的遐想,一会儿,我在惊叹:笨女孩安琪儿连老师的问题都回答不出来,竟然在做脑筋急转弯的时候,能对答如流;她长得是那样丑,却能去拍电视剧!一会儿,我在好奇:世界上真的有巨人阿空吗?真的有像城堡一样、里面全是乌龟的房子吗?一串串问号萦绕着我……

在《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暑假奇遇》了,它介绍了马小跳在城里上学的时候,总嫌时间过得太慢太慢。便想到山区爷爷奶奶家度暑假,没想到,这个愿望真的实现了,这时马小跳却总嫌时间过得太快太快,因为还没有玩够,天就黑了。马小跳与小伙伴们教黑猪学拉车、学滑冰,和大黄狗捉迷藏,玩得可疯了。在那里马小跳还见识了、娃娃鱼、果子狸等许多珍稀动物……一群猴子喜欢在景区抢游客的相机、背包,拉女游客的花裙子,马小跳看不惯了,便开始了一系列的“驱猴活动”……

《暑假奇遇》这本书里,让我明白了个道理: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抛弃自己善良的本性,去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但这些人是没有好下场的。相反,像一些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而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却能在“火海”中死里逃生,这让我想到了宫崎骏先生的作品——《风之谷》,风之谷中的娜乌西卡,不是最后感化了王虫,获得新生吗?总而言之,《暑假奇遇》带给我很多很多……

虽然马小跳调皮,可他心地善良,他虽然成绩差,可他诚实,他用一颗诚实守信的心,来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的!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会用书中的那句口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来,一起让我们把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6

我借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最走红最热门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写的校园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感触很深。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回忆我的童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孩子们贴的更近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这套书。只要你去回想、去发现……

初看到杨红樱老师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有很大的兴趣,想看看马小跳到底是一个怎样调皮的孩子,也想通过这本书去了解孩子们的心理。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的故事,告诉人们要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笑又好玩的故事。

马小跳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每天都是快乐的。在这本书中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儿童报纸的记者到马小跳班来调查他们的童年是不是快乐,结果,从交上去的调查表上统计出,全班近一半的学生不快乐。作为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非常惊讶,于是她就做了表示心情的三张卡片,一张红色的,一张绿色的,一张黄色的,红色表示快乐的心情,绿色表示你今天不快乐,而黄色则表示你今天心情一般。班级里的同学如果带了绿色或黄色,就会被秦老师留下来,反反复复地问他们为什么不快乐,并要把不快乐的事情讲出来。很多同学都怕麻烦,于是带上了红色的心情卡。秦老师每次走进课堂,看到的都是一群看似快乐的孩子。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我们的教学,周一来到学校,看到的总是孩子们那有点略微疲倦的神态,很多老师反映,周一的学习效果是最差的,孩子们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来。而周五下午上课,是同学们最不安定的时候,因为要拥有两天的自由时间了!从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对学校并不是我们老师认为的那样向往。想想现在的孩子,每天都背着几十斤重的书包,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作业,还有的周末还要上父母报的兴趣小组,他们能有这么多的精力去做吗?希望真的能够做到让孩子快乐地学习,快乐地成长!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孩子,但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在他的世界里,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他每天都能够专心地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这难道不是孩子那令人向往的童心嘛!当班级里的学生需要帮助时,马小跳总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们,这怎能不说他是那么有爱心呢!他的童年让我非常的向往,那是一个多么无忧无虑的年龄啊,他能让我静静地去回忆我童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孩子们更加的贴近。

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我们用童心去和孩子们去面对,去交流,我相信我们能够得到孩子们更多的快乐!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7

马小跳是杨红樱虚构的一个艺术形象,但任何一个被广泛认同的艺术形象能在显示生活中找到他的影子,它就像生活在你身边的一个同学或一个朋友。马小跳这个人物形象,实际上是一个大众,人人都熟悉的男孩性格集体,作者在马小跳身上表现出的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天性,所以马小跳能走进千家万户,能跳进孩子们的心里,就因为他是真正的孩子。

马小跳在书中是一个淘气包,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每天错误不断,但他诚实,勇敢,快乐,有爱心,还有幽默感。

在《淘气包马小跳》这么多本书中,而我最喜欢《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

这本书的内容是讲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人又迟到了,这三个人都是马小跳的铁哥们,都是那种天真可爱的类型。他们还常出祸,这次他们迟到让班主任很生气,让老师更生气的是,他们居然“说谎”,说什么路上遇到一位开甲壳虫车,戴珍珠项链的阿姨,她车没油,开不动,于是他们帮她推车到加油站……最后他们跑去找旧校长,这位旧校长对他们很好,他们到了校长室,发现不是以前的校长,而是那个开甲壳虫车的女人。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这四个淘气包与这位女校长的事。

马小跳的3个好朋友,口中的“铁哥们”,都是天真,与马小跳一样的小孩。

唐飞,身形很肥,贪吃的家伙。

张达,口吃,但人善良,运动神经很好,经常跑步上学。

毛超,这个超爱说话的人,米兹说话都是十问有九问都是废话,很爱表现自己。

这本书含着孩子们的天真可爱,表现了孩子每年的童趣,适合小朋友们看。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8

看了《马小跳》这本书,我觉得他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小男孩。

《把猫寄养在谁家里》这一章,主要写的是夏林果家里养了一只猫,那只猫是夏林果在路上捡的,是夏林果的最心爱的宝贝。可是他的爸爸要去美国做学者访问,要去半年,妈妈每天早出晚归,连做饭的时间都没有,怎么给猫做饭呢?夏林果求助了很多人,都没有寄养,张达怕猫,唐飞害怕自己家的猫咬伤夏林果的猫,丁文涛又觉得半年时间太长,不愿寄养。夏林果急得哭了,因为他不想自己心爱的宝贝变回原来的样子,流落街头,那样它会很可怜!正当夏林果一筹莫展的时候,马小跳主动提出收养他家的猫,夏林果开心的笑了!

马小跳虽然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但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能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们要像他学习,要有一颗爱的心,用行动来体现自身的美!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29

友情的力量是无限大的。读了《马小跳》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这“友情”一词像火花一样,闪耀在我的心中。

友情,这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字眼;书中的马小跳和他的朋友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才让他完成了一场艰难的比赛。这就是有了友情,才是他们能共同完成比赛。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也曾有不愉快的事情不和对方玩了,可后来他们认识到了错误,也认识到了“友情”使他们又重新和好了。

对“友情”我也深深的体会。我有个同学叫乐乐,我两非常要好,他比我大一点点,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别人说我比他聪明,平时在考试之前复习,我总是比他提前复习完,复习完便把书一扔,就算完事了。乐乐却直到彻底背熟为止,可我还比他考试的分数高。有一次,他竟然比我考的分数高了;我却说“只是我这次没复习罢了,让你考高分了。”他说:“才不是呢。”因为这件事让我们俩不在一起玩了,后来我才明白真正“友情”是不能计较一点小事的得失,应该互相鼓励学习,认识到错误后,我主动和乐乐合好如初。

友情是很重要的,大家肯定也有一份友情,珍惜友情吧!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0

在这一阳光明媚的几天中,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的书,全部来自于杨红樱写的著名小说专集。我读了之后,我就一直想成为马小跳的亲弟弟,这样就可以和马小跳一起幸福快乐的生活了,那样我就是做梦也会笑的。而其中就有“丁克舅舅”,在我看来,丁克舅舅非常迷人,他那七彩的头发,穿着有洞洞的空调裤,上班时他穿着西装,染黑头发,周末他每天和同事黄老鸟看动画片,玩游戏,玩电子宠物。

马小跳和丁克舅舅之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马小跳的爷爷奶奶想了解丁克舅舅的工作,又无人能管这高级白领(丁克),就派出马小跳去调查。马小跳的同学毛超、唐飞和张达也对丁克舅舅产生了兴趣,一个人软件工程师,每天不去工作,反而挣许多钱,谁不对他产生兴趣呢?

马小跳天生就爱捣蛋,爷爷奶奶愁丁克舅舅三十岁都不结婚,又派马小跳去给丁克找女友,要知道,马小跳最爱林老师了,他巴不得林老师做他的舅妈。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黄老鸟,丁克舅舅又喜欢有缺陷美,帮马小跳补英语的老师正符合标准,丁克舅舅就和miss张(英语老师)谈上了关系。马小跳是一个调皮、敢做敢当的孩子。他总会有闹不完的笑话,几乎在学校里的每一堂课都会让大家笑一笑。

我喜欢丁克舅舅的一颗童心,他流行时尚,爱玩游戏,爱一直当小孩,而且非常的迷人,让人琢磨不透,我喜欢这种人。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1

《淘 气包马小跳之漂亮女孩夏林果》这本书最受我的喜爱,作者把夏林果描述的很美,她的背永远挺得笔直;她的眼睛永远平视前方,不看两边;她的下巴永远抬得老 高;她的脚尖永远向外成八字,走起路来,膝盖永远不弯……作者把夏林果写的像公主般美,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杨红樱作者用的好词好句虽然不多,但是 写得那么好,那么受孩子的喜爱,真的是很与众不同的作者。

夏林果的学习成绩和性格都很好,她的学习成绩总是在一百分上,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她的性格特别温柔,爱帮助同学,同时也很文静,这些方面我要向她多 学习,夏林果还有很多的崇拜者和粉丝,许多男孩都争着喜欢她,我真想和她一样优秀。

夏林果也有一些缺点,她有些胆小,还嫉妒比自己好的人,这些缺点我要避免,做个比她更好的女孩,长大我要写一本《漂亮女孩小爱魔》!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2

大家都有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这一本书,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从前有一只黄颜色的狗,它的名字叫金子。有一天,唐飞和马小跳他们一起去骑车,结果他们看见一辆摩托车撞了这只狗,然后他们一起把金子给拉了回去,把它送进了医院。那一只狗的主人找到了他们的学校说:金子是被他们撞的,路曼曼也一起诬陷马小跳。那只狗在医院查出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马小跳他们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拿了出来给那只狗治病,结果这些钱还不够,还好那个宠物医生跟他们认识,给了他们药,那些钱先欠着,以后1。3。5马小跳他们两个人给金子送药,2。4。6唐飞他们两个人喂药,星期天唐飞的表妹来喂。有一次唐飞奔跑去喂药,喂好奔跑去上学大便都急死了。在马小跳他们的细心照顾一百天后,金子的病终于好了,它又可以像以前功尽弃一样奔跑了。它每天放学都到马小跳学校去踢球,那个金子可是一个很好的足球防守,不管马小跳他们怎么踢,金子都可以把那些球给接住。有一次马小跳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了,可金子不知道,就一直在学校门口等,马小跳他们四个人下了车,天已经很黑很黑了,可他们还一直在跑,终于跑到了,他们叫金子回山洞,还有一次金子一直没有来,马小跳他们知道金子肯定出事了,结果金子被送进了养老院。

这就是我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3

一天,同学送给我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我一看就把我吸引住了,于是,从送给我这本书到读完以后就不知不觉的爱不释手了。我反复体会着马小跳的喜、怒、哀、乐。

喜:喜的是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工厂的厂长。他自己发明玩具不仅自己玩,还带着马小跳一起玩。

怒:怒的是马小跳的同桌和他过意不去,可是秦老师却最喜欢她,她每天把马小跳的不良习惯记下来,然后报告给秦老师。她一生病秦老师一管严马小跳,她的病立刻就会好。她犯了错误,马小跳跟秦老师报告,秦老师硬说她没错是马小跳的错。马小跳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哀:哀的是马小跳很调皮,每次犯错就被叫进办公室。进办公室时垂头丧气,出办公室时却欢天喜地。不过,一会儿他又进办公室了哦!

乐:乐的是杜真子自从把她的猫放在马小跳的家后,杜真子发现马小跳身上有许多优点:爱护动物、对朋友讲信用。

我喜欢马小跳的调皮,喜欢杜真子的善于挖掘被人的优点。更喜欢这本是。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4

我最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名叫安琪儿的女孩又丑又笨,同学们都不太喜欢她,但马小跳却和她相处很好,如果有人欺负安琪儿,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助她。她想长的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珍藏着签满足球明星名字的足球,她洗球时却把上面的名字全洗掉了;奇怪的是比赛脑筋急转弯的题,她全答对了;她虽然不聪明,但是她很天真、善良。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我非常喜欢马小跳,因为他诚实,勇敢,助人为乐。也喜欢安琪儿天真,单纯、善良。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5

今天下午我看了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疯丫头杜真子》。

我想你一听就知道主角是头杜真子。头杜真子是马小跳他姨妈的女儿,是他表妹,比他三个月。头杜真子的爸爸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开始说访问一年,到现在已经访问了三年,还不回来,说要把一个尖端的课题研究完了再回来。结果姨妈隔三差五地往美国跑,把杜真子杜真子一会儿寄放在她奶奶家,一会儿寄放在她外婆家。这会是放在了马小跳家。就这样发生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马小跳最不喜欢的两个女生是谁?——一个是同桌路曼曼,另一个是杜真子!在学校里有路曼曼管他,回到家有杜真子气他。杜真子不仅强占了马小跳的房间(可怜的马小跳晚上只好睡在大厅的沙发上),而且动不动就 指责马小跳,马小跳的生活一下乱套了。

后来马小跳的姨妈把杜真子带走了,马小跳很怀念杜真子在他家的日子。

我非常喜欢着本书他们的故事很真实,他们的语言很幽默常让我开怀大笑。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6

都好几个星期了,我才把《淘气包马小跳全集》读完。

从这套书中可以看出马小跳是一个既淘气又善良还天真可爱的一个小男孩,他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是一个玩具厂里的玩具设计师,他的妈妈是一个美得像天仙似的橱窗设计师,另外,他还有一个“新新人类”的舅舅。

马小跳有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张达。毛超。唐飞。有时候,他们也会闹别扭,大多数的时候,他们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

马小跳还有一个傻乎乎的对门安琪儿,她虽说有点儿傻,但是论脑筋急转弯,就比路曼曼还厉害,路曼曼 就是和马小跳称为“同桌冤家”的一个十分聪明的小女孩,她有一个超强的对手夏林果,夏林果是一个令人喜欢的漂亮女孩……

马小跳还有许多惊险的故事,其中他和他的伙伴们拯救大熊猫。放生娃娃鱼。调查穿山甲……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7

马小跳是班上最淘气、最调皮的人。而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同学。

夏林果个子高高的,走着芭蕾舞的步伐,下巴抬得高高的,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因为夏林果的样子,马小跳喜欢上了夏林果。于是,马小跳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和夏林果同桌。但是,秦老师怕影响马小跳的学习,就坚决不把马小跳和夏林果同桌。让马小跳和路曼曼同桌,路曼曼有记下马小跳不良表现的小本子即系马小跳的不良表现。

夏林果对马小跳的印象也不太好,只要夏林果和马小跳能说上几句话,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直到有一天……

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是一个玩具设计师,以为马小跳一出生就会跳,所以马天笑先生就给马小跳去了这个名字,还按照马小跳设计了“跳跳娃”,“跳跳娃”一出版,小孩子人手一个“跳跳娃”,因为“跳跳娃”马天笑先生成为了玩具生产厂的厂长和著名的玩具设计师。

马天笑先生买了一套“芭比娃娃”,想:为什么“芭比娃娃”这么风靡全球?这时,马小跳过去,说:“我们班的夏林果同学比’芭比娃娃‘好看多了 ,你可以按他设计一个中国娃娃。”马天笑先生变答应了马小跳。

路曼曼知道了,说要和夏林果一起去,千求万求终于可以去了,但是马天笑先生尽然对路曼曼感兴趣了。第二次才对夏林果感兴趣。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这本书里有一个很让我难忘的故事,讲述的是:丁文涛要举办猪和狼的辩论赛,讨论猪和狼哪一种动物对人类的贡献大。马小跳决定和丁文涛辩论,信心满满的马小跳却遭受打击,他抽签抽到了狼。大家明白狼输定了,可马小跳却毫不气馁,细心查阅狼的资料,找出狼的资料,找出狼的优点,朋友们还积极帮助他。最终,丁文涛以为猪赢定了,毫无准备,马小跳终于获得了胜利!

人不要骄傲自大,也不要妄自菲薄,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8

妈妈从图书馆帮我借了一本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

主人公马小跳是个非常淘气的小孩,不爱做作业,爱惹事,但是鬼点子特别多,马小跳的爸爸是个玩具设计师,他也非常爱玩,有时候马小跳做了坏事,他的爸爸就像小孩子一样的被老师训斥。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橱窗设计师,她设计的橱窗都是非常漂亮,精美的。她心地非常善良,但是胆子非常小,因为她怕马小跳的老师说她,所以每次马小跳惹了祸,都是爸爸去老师那里。

马小跳他很调皮,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一个孩子,但他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一个人,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在他的眼中,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当班里的同学需要帮助时,他总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们,这样怎么能不说他那么有爱心呢?

这本书写了马小跳等许多小孩子的快乐生活和他们的家长、老师、同学们的好玩的故事,让大人们给小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一个童年。

小孩子总能够活泼开朗,虽然有些调皮,但是他们总是那么的可爱。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39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一翻开这本书它的内容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便马上专心致志的读了起来,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马小跳、唐飞、张达和毛超永远能玩得花样翻新。这一次,他们又喜欢玩最炫最酷的越野型平衡车,四个小伙伴相约去“试驾”,却亲眼目击了一场车祸,一只金毛犬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伤了,肇事者逃跑了。四个小伙伴把被遗弃在路边的狗狗送回了家,狗的主人认定是他们撞伤的,背负重重质疑和深深的冤屈。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勇敢担负起了救治狗狗的责任,拿出了自己全部的压岁钱,这只名叫金子的流浪狗终于恢复了健康,和四个小伙伴相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最后,真相大白,洗清了他们的冤屈,使老师和同学重新认识了他们,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金子也被流浪狗收容所收留了,四个小伙伴在经历了这件事情后,也悄然长大,淘气的马小跳有情有义,越来越有男子汉的担当;自私自利的唐飞在奉献中收获快乐;粗犷的张达在照顾金子的过程中也变得细心起来;小肚鸡肠的毛超也变得慷慨大方。

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被金子和四个小伙伴之间的深厚友谊感动了,也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做一个勇敢、有爱心、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动物,关爱动物。不要遗弃他们,学会与他们和睦相处,动物也能成为人类最忠诚好朋友。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0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其中一册,那就是《疯丫头杜真子》。

杜真子是马小跳的.表妹,这是一个外表泼辣,内心孤独的女孩,她心灵手巧,特别喜欢厨艺,会做土豆沙拉,她可厉害了,好像会魔法,可以把男生们指挥得团团转。马小跳的好朋友都很喜欢杜真子,尤其是唐飞,他喜欢杜真子,那是有理由的,因为杜真子做的饭最好吃,唐飞对吃最感兴趣,马小跳有点怕杜真子,因为她有一只心爱的猫,这只猫会用笑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当妈萧条和杜贞子吵架的时候,这只猫就会冲着马小跳冷笑,让马小跳非常害怕。杜真子对马小跳特别凶,动不动就训斥马小跳,和路曼曼一样,爱管人,当马小跳对杜真子反驳的时候,就会想起那只会笑的猫,这才不反驳。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女孩子不该这么凶,应该文文静静的,待人友好。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1

我喜欢杨红樱阿姨写《淘气包马小跳》书了,我已经读完了好几本,每本都让我爱不释手,不过我最喜欢《同桌冤家》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马小跳和路曼曼是同桌冤家,他两个永远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是好学生,马小跳是淘气包,所以秦老师让路曼曼和他同桌去管他。老师给路曼曼本子,专记马小跳不良表现,路曼曼管马小跳,可是马小跳不让她管。所以路曼曼和马小跳几乎每天都要发生战争!

我喜欢两个人的战争那段。数学老师天天都要布置100道口算题,错一罚十。连续几天,马小跳都有错题,但路曼曼从来不会错。于是,马小跳在做口算和路曼曼对答案。这天,马小跳竟然破天荒地一道题都没错,得到老师的表扬。路曼曼知道马小跳和自己对答案,但没证据于是有一天,路曼曼先写上错误的答案,等马小跳偷看完,再写上正确的答案。这次自作聪明的马小跳可栽在路曼曼的手上。马小跳错了53题,被老师训了晕头转向。

看完这本书后,我还要像马小跳那样快乐学习,真是太有意思了,我才体会到,以后我一定要看书!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2

《淘气包马小跳》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之一,它是由杨红樱阿姨写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笨女孩安琪儿和淘气的马小跳。安琪儿从小到大除了她的爸爸妈妈还有马小跳会跟她玩,其他的人都不和安琪儿玩。因为安琪儿三岁还不会讲话,看见人就傻乎乎地笑。她的两只眼睛分得很开,塌鼻子,厚嘴唇,是个笨女孩的长相。马小跳很淘气,他总是会让爸爸妈妈操心、生气。马小跳的爸爸妈妈和安琪儿的爸爸妈妈不让他们俩一起玩,于是他们等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就到公园去玩荡秋千、滑滑梯……

马小跳和安琪儿真是淘气的孩子,他们不应该不听爸爸妈妈的话,要做到不让爸爸妈妈操心。

我觉得这本书可好看了,如果你们喜欢,就去看一看吧。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3

主要讲的内容是,有一天,马小跳的爸爸带他去高尔夫球场玩。马小跳去捡球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座城堡,告诉她的小伙伴说,发现了一个城堡,奇怪的是他 们自己去看个究竟,等于说是自己破案。

第2天早晨,他们神神秘秘的来到这里,最后发现这个城堡里住的是巨人。巨人的名字叫阿空可是,阿空不想让他们把自己的事告诉别人,但是,还是告诉了3个女 孩,有一个女孩会做土豆沙拉,阿空也很喜欢吃土豆,于是,又种了一片土豆地,还有一个女孩会跳芭蕾舞,阿空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阿空有一只瘫痪的狗,经过 了种种困难,这只狗最后还是跑起来了,张达的外婆有个桃园,正准备找工人过来帮忙摘桃子,阿空就把这些活干了,阿空说;“他想在外婆这里住。”外婆以为是 开玩笑实际上,阿空是真心的。到了最后,外公和外婆结了一次金婚,最后过上幸福的生活。

马小跳虽然很淘气,但是我觉得马小跳还是很有爱心的。马小跳最后能不能变的不淘气呢?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4

妈妈从图书馆帮我借了一本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

主人公马小跳是个非常淘气的小孩,不爱做作业,爱惹事,但是鬼点子特别多,马小跳的爸爸是个玩具设计师,他也非常爱玩,有时候马小跳做了坏事,他的爸爸就像小孩子一样的被老师训斥。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橱窗设计师,她设计的橱窗都是非常漂亮,精美的。她心地非常善良,但是胆子非常小,因为她怕马小跳的老师说她,所以每次马小跳惹了祸,都是爸爸去老师那里。

马小跳他很调皮,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一个孩子,但他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一个人,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在他的眼中,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当班里的同学需要帮助时,他总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助他们,这样怎么能不说他那么有爱心呢?

这本书写了马小跳等许多小孩子的快乐生活和他们的家长、老师、同学们的好玩的故事,让大人们给小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一个童年。

小孩子总能够活泼开朗,虽然有些调皮,但是他们总是那么的可爱。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5

在暑假中,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之暑假奇遇》。

里面讲了马小跳去他奶奶家,看见了看门的老白鹅;会说话鸟;痴情的大黑猫;一头有理想的黑猪和捉老鼠的大黄狗。

马小跳和小伙伴小非洲一起把黑猪当成马骑,给黑猪穿上溜冰鞋,给鹅的两只脚也穿上溜冰鞋,用杀鸡吓猴的方法吓退了偷玉米的坏猴子,去野味餐厅将野生动物全部放生。发现一间小黑屋里面有一头已经被关了十一年的黑熊……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

看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人们有的开野味餐厅把野生动物烧给其他人吃,有的为了金钱而捕捉大黑熊而提取胆汁,还有的人乱扔白色垃圾袋,使母鹿吃了之后胃塞住而饿死。难道人们只管自己的生命不去关注一下野生动物们的生命吗?

动物们是人类的朋友,请大家不要在捕杀野生动物了,是世界变得更美好!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6

我十分爱读杨红樱阿姨写的书,因为她写的书都赋有灵性,这股灵性通常把你牵进书的海洋。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之暑假奇遇》。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送马小跳去他爷爷家,马小跳发现老白鹅取代了大黄狗看门的位置,大黄狗取代了大黑猫抓老鼠的位置,大黑猫则专心地谈恋爱去了。黑旋风是一头很特别的猪,任何事都可以无师自通,马小跳奶奶家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写到了人们的贪婪对动物所造成的伤害。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许多事人类都只是嘴上说说保护环境,但是实际做到的都是极少的,而且人们在财富的利益驱使下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杨红樱写的书都会有一种奇思妙想,又感觉十分真实。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7

暑假期间,自从跟妈妈到中心书城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后,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是马小跳,那该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啊!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不知天高地厚,无忧无虑的男孩子。他总有闹不完的笑话,虽然有没完没了的批评围绕着他,但我真的很想变成他!

我想当马小跳,并不是在学习上向他看齐,而是羡慕他不用上那些没完没了的培训班。而我就不一样,就拿去年来说吧,每周末上两堂英语课再加其他,弄得我是筋疲力尽连气都喘不过来!而马小跳就像快乐的小鸟,自由自在,开心无比!

其实很多学习的道理我都懂,可是爱玩是我们的天性!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又想学得踏实又想玩得痛快,看来不管是马小跳还是我都难两全其美啊!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8

上学期,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淘气包马小跳》。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马小跳的小朋友的有趣生活。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很多知识。

现代社会中,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习惯,不能像故事中的马小跳那样耍赖皮,不然长大后就会成为一个不讲信用、不守规矩的人,只有从小养成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懂礼仪的人。

马小跳声称自己最喜欢在妈妈的肚子里。他说只有在妈妈的肚子里才能感受到安全。现在的社会每个小朋友都害怕受到伤害,而伤害却无处不在,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克服面临的困难,对自己要充满信心,只有这样我们长大后才能肩负起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我们要从小做起,做一个懂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做一个勇往直前的好孩子,这是《淘气包马小跳》给我的启示。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49

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所有书后,最喜欢看的一本是《四个调皮蛋》。

四个调皮蛋!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肯定是马小跳和他的铁哥儿们: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含含糊糊,跑得像汽车一样飞快,吵架他会输,打架他会赢的河马张达;胖乎乎,家里挺有钱,怕别人问他要吃的竟带“钢珠”来学校吃的企鹅唐飞;瘦得像竹竿,说了十筐话,有八九筐是废话的猴子毛超。他们经常在一起“制造麻烦”,搞得秦老师头晕脑胀,但也有见义为勇的时候。

一次,他们在植物园是,马小跳发现了一个正在偷兰草的小偷,他们一起并肩作战,把小偷赶跑了,保护了兰草。

这系列的书让我感到了马小跳等人的快乐和勇敢,还有童年的美好。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0

最近,同学给我推荐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书,书名叫《淘气马小跳》。这本书深受大家的喜欢,也让我着迷!

主人公也是一个小学生,名字叫马小跳,他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他却不理睬重重阻拦,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整天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一会儿帮助卖花的小女孩,一会儿解救一头即将被吃了的小羊,一会儿和他的玩伴野猪旋风去探险。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羡慕里面的马小跳,我真想一头钻进书里和马小跳一起去探险玩耍。我想那一定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我盼望着这一天快点到来,我觉得和马小跳相比,简直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没有自由,生活都安排在大人的手中,我知道家长都有一颗同样的心态,那就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一点我是可以接受的。家长都希望我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们也要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总是把我们管得那么紧,让我们也慢慢地学会独立生活,说不定能够取得比家长希望的成绩更好!我要大声地对家长说:“让我们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吧”!我们真想快点变成大人。

我希望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小孩看,大人比我们更需要。我们坚信大人们看了就会理解我们,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不会被那巨大的“作业山”压得透不过气来了。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1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杨红樱这个名字听说过吗?也许大家都听说过。她是当今最走红最热门的儿童文学作家,她写的校园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感触很深。

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书中的马小跳是个纯粹而又天真的孩子。马小跳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和行为总是出人意料,却又总能够给我带来欢笑、快乐,他更是我们在课间所津津乐道的。比如在《同桌冤家》中有这么一段故事:数学老师天天都要布置几道数学题口算,错一罚十。连续几天,马小跳都有错题,但路曼曼从来不会错。于是,马小跳就在做口算时偷看。这天,马小跳竟然破天荒地一道题都没有错,得到了老师大大的表扬。但有一天马小跳又故伎重演,但路曼曼先写上错误的答案,等马小跳偷看完了,再写上正确的答案。但这次自作聪明的马小跳可栽在路曼曼的手上了。今天马小跳错了五十三题,被老师训了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

我们现在的孩子,都好像蒙上了一层阴影。老师、大人天天在耳边念叨,学习才是最重要的,要认真读书似乎只有中队长路曼曼、成语大王丁文涛、神童林子聪才是好孩子,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儿童的天性在我们身上已经所剩无几了。

大人们都说童年是金色的,可是我要说,童年是沉重的,因为每天的书包就是最好的答案。马小跳虽然虽然是个淘气包,可是在我苦恼时,他能让我开心;在我百无聊赖时,他能让我充实;在我迷茫时,我又从马小跳身上找到答案。因为在他的身上,最能体现出一个孩子的天性、特质,身上洋溢着儿童的气息。在所有的《淘气包马小跳》中,哪本不是写马小跳的可爱、天真呀?我们孩子是应该得到自由的,马小跳就有一句宣言:理直气壮做孩子!

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浪漫、最有趣的时期,我们所有的孩子都应该有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但愿我们的大人们能够少一点约束,多一些宽容,使我们孩子的生活更精彩。只要你是一个孩子,就要理直气壮做孩子!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2

书本里的主人公马小跳,表面上调皮捣蛋、惹是生非,又不太遵守纪律,是被老师和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又建立了“宠物集中营”照顾被遗忘或生病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每次读到这地方,我便会去想,同样每天都会惹老师生气,为什么马小跳可以被读者们接受,甚至喜欢他,而我们对待自己的“后进生”却是一头雾水,对于怎么教育,怎么去转化,感觉前途一片迷茫呢?他们应该有闪光点,他们也应该被老师接受,接受他的天真调皮。相信他,他会渐渐转变。

马小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书里所写的那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马小跳周围,有开朗的爸爸,有讲义气的张达,还有永远也长不大的丁克舅舅。他的生活因为这样而丰富多彩,马小跳是真正理直气壮地做孩子。我想:“调皮是他身上的细菌,我们应该避而远之,严防感染。那么,他对生活的热情,快乐的心境,是我们要用心去感悟和追求的。在家里帮爸爸妈妈多干点家务活,在学校里帮老师同学多做点事,多给爷爷奶奶捶捶背,多给外公外婆讲讲笑话……这些都是快乐。其实,快乐俯首皆是,只在于内心的选择。

这套书好玩有趣。疯丫头杜真子,漂亮女孩夏林果,想当模特儿的安琪儿,小大人丁文涛,废话连篇的毛超……这些任务在杨红樱的笔下变得更加生动而可爱了。这套书真实反映了儿童的心理现实,张扬了孩子的天性,舒展了童心,童趣,让孩子们拥有了一个健康和谐而又完美的童年。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3

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最新出版《淘气马小跳系列〈超级市长〉》这本书,在看这本书时我一直沉浸在兴奋、快乐之中。有时我看着看着就会开怀大笑,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的是淘气的马小跳要参加模拟城市的“超级市长”的竞选,安琪儿的表哥,也就是大家公认的“神童”;马小跳的同学是班上的学习委员,也就是“成语大王”,也要参加竞选。在校长、秦老师、路曼曼和许多同学的眼中,马小跳根本不应该去参加,真是丢人现眼。“成语大王”丁文涛把马小跳比做蚂蚁,把自己比做大象。“神童”林子聪把马小跳比做鸡,把自己比做凤凰。但想象力丰富、有创意的马小跳仍然坚持参加竞选,他并没有向林子聪和丁文涛那样死记硬背施政纲领,却和他的铁哥们唐飞、张杰、毛超的帮助下,搞了八十份民意调查。在秦老师眼里“一派胡言”的马小跳,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后成为了“超级市长”。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马小跳身上虽然有很多缺点,但他诚实、勇敢、有爱心、有责任心、有幽默感。他遇到困难可以在生活中寻找答案,并不会像丁文涛和林子聪那样死记硬背施政纲领。

因此,我们要快快乐乐、轻轻松松地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的快乐时光,要学好课本上的知识,同时也要在生活中和大自然中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5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的故事书。

安琪儿妈妈怀孕时,听说年纪大的女人生孩子,生出来的孩子不是四肢不全,就是智商不高。妈妈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安琪儿”。妈妈希望安琪儿像小天使一样美丽聪明,可她却又丑又笨。

安琪儿想像树一样长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凉水;她爸爸珍藏着一个签满足球明星的足球,安琪儿洗球时却把上面的明星名字全洗掉了;马小跳帮她办了一张银行卡,她却告诉别人说密码是她的生日。奇怪的是,比赛做脑筋急转弯的题,安琪儿却打败了她的妈妈。

安琪儿非常善良,她因为善良而可爱,成了人见人爱的美丽小天使。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外表美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才是美。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6

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了,今天看书的时候,有很多感受。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和同桌路漫漫每天都吵架,而每次发起挑战的却是马小跳。我最喜欢马小跳了,他淘气,机智,勇敢。还有不服输的精神。每次吵架输了的时候,他还会再次挑战。别说,他还真赢过几次呢!

除了马小跳,我还喜欢夏林果。她是大队委,温柔,漂亮,善良,性格与路曼曼不同,是马小跳的崇拜对象。每一次马小跳和路漫漫吵架时,都是夏林果来和解,劝阻路漫漫不要乱发脾气,告诉马小跳不要淘气,总是想着让他们和解。

这里面最听话的是安琪儿,她虽是女生但狂热崇拜马小跳,总是帮他干活,有些活安琪儿要是不帮忙,还真完成不了呢!她是脑筋急转弯高手,路曼曼还比不过她呢!

这本书真好看!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7

《淘气包马小跳》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之一,它是由杨红樱阿姨写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笨女孩安琪儿和淘气的马小跳。安琪儿从小到大除了她的爸爸妈妈还有马小跳会跟她玩,其他的人都不和安琪儿玩。因为安琪儿三岁还不会讲话,看见人就傻乎乎地笑。她的两只眼睛分得很开,塌鼻子,厚嘴唇,是个笨女孩的长相。马小跳很淘气,他总是会让爸爸妈妈操心、生气。马小跳的爸爸妈妈和安琪儿的爸爸妈妈不让他们俩一起玩,于是他们等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就到公园去玩荡秋千、滑滑梯……

马小跳和安琪儿真是淘气的孩子,他们不应该不听爸爸妈妈的话,要做到不让爸爸妈妈操心。

我觉得这本书可好看了,如果你们喜欢,就去看一看吧。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8

暑假里,我从王义翔同学那里借了一本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马小跳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他的爸爸马天笑先生和他的宝贝儿妈妈也是非常有童心的大人。马小跳还有形影不离的铁哥们:一个是嘴巴大的像河马的张达,他说话结巴,吵架会输,打架会赢,是个体育全才,还爱跟汽车赛跑;一个是挺着肚子的唐飞,他贪吃,整日懒洋洋的,头脑却像他当董事长的爸爸一样精明;还有一个是说十箩筐有九箩筐都是废话的毛超。这三个形影不离的铁哥们,经常做一些让秦老师头疼的事,但是面对困难时,他们却可以团结一心,想出办法解决。

我很喜欢马小跳,因为我渴望能有他这样的父母,渴望能像他一样保持童心。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59

《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缨阿姨的得意作品,它描述一个叫马小跳的男孩在班内的事,利用优美的语句把一个天真可爱的男孩刻画下来,我非常喜欢它呢!

童真的马小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认为马小跳是孩子的代表,是孩子应该做的样子——不是天天坐在书桌边死读书,而是该玩时玩,该学时学,放松身体。

我还记得一些小片,先来讲一个《同桌冤家》:马小跳是学校著名的淘气包,路曼曼是全班最乖的乖宝宝,班主任秦老师没有两双眼睛,她就把路曼曼叫过来,问:“路曼曼,你愿意和马小跳同桌吗?”路曼曼想和丁文涛同桌,但如果是秦老师让她和马小跳同桌,她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于是,路曼曼坚定不移地说:“老师,我愿意!”……

啊!《淘气包马小跳》太有趣了,我愿它接着发展,再创辉煌!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0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里的《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这一本书,里面写了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和欧阳校长的故事。

其中捍卫童年这个故事我记得很牢,记者采访了欧阳校长这样一个问题:作为学校的领导者,你认为学生的成绩分数重要,还是快乐重要?欧阳校长是这样回答的:我认为快乐重要,有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判断教育方法是否正确的标准是孩子是否快乐,如果我们的孩子不快乐,那证明我们的教育是失败的。从这本书上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哦!最棒的一个就是友谊很重要!

我的童年很快乐,我觉得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是让我更快乐!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1

我已经认真读过《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窗边的小豆豆》三本书。

在《笑猫日记》中,我认识了主角笑猫和青蛙团长、球球老老鼠、小音符、蛙坚强。讲的是人类大量建设工厂,破坏了青蛙的生存环境,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带领着青蛙去苹果商场,让人们知道这件事。

在《淘气包马小跳》中,我认识了马小跳、巨人阿空、毛超、张达和唐飞。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在打高尔夫球的时候发现了一座高房子,里面住着巨人阿空,他们在里面发现了各种各样好玩的东西

在《窗边的小豆豆》中,一个小女孩和窗边的一个小豆豆是其中的两个主要角色,这个故事讲的是那个小女孩每天都在变化,而且她把整个教室搞的乱七八糟,有一位老师一直在找机会把这个小女孩赶出去。

这就是我读过的几本书。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2

书,是人类必须的物品,从古到今以来,有多少人渴望读书啊!高尔基曾说过:“书是面包,我趴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趴在面包上。”我读《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如久旱逢甘露,畅快极了。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并不大引人注意,但在我心中,它却像是一位朋友。我遇见它纯属偶然,但却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记得暑假,我去书店买书,无意间被《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贪玩老爸》的封面吸引,便把它拿了过来。当我打开第一页的时候,我就完全被这本书所吸引。

马小跳,他是本书的主角,他整天调皮捣蛋,却助人为乐。他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困难,但他从不放弃。他诚实、勇敢、有爱心。他有一群好朋友:河马张达、猿猴毛超、企鹅唐飞。他们个个其貌不扬,而且过于调皮捣蛋而被老师骂,但他们和马小跳一样有爱心,善于幻想,是一群快乐的小少年。

书中我最佩服的是马小跳的善良、宽容。记得有一次,马小跳发现有三个二年级学习好的女生在虐待一只小猫。给猫灌辣椒水,给猫戴耳环,并且发现马小跳的时候还对他破口大骂。马小跳竟然都没有告诉老师和家长,还说了许多道理,最终她们在马小跳的说服下把猫带去兽医院并把病治好了。这一点让我很震惊,我从心里佩服马小跳。他虽然成绩不优秀却品德高尚。这使我想到我班的李盼同学,他成绩不理想,可他喜欢帮助学生。哪个值日生没来他便主动去替代打扫卫生。看了马小跳的行为,更增添了我对李盼的敬意。我在想,作为小学生我们不能仅仅只追求学习成绩,还要有颗正义善良的心。

在《超级市长》那个故事中,马小跳去竞选“超级市长”,出人意料的是马小跳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终成为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孩子在电视上向市长提了三个愿望。在这里我看到一个活泼快乐、敢作敢为的马小跳。我在想我们每个小学生要是能像马小跳那样勇敢自信,敢于朝着目标不断奋斗,有爱心和责任心。那么我们也能像马小跳那样美梦成真。并能拥有一个金色、快乐的童年。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让人回味无穷,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像白开水一样的生活增添了许多甜蜜,我的生活也有了五彩的颜色。我决定要像马小跳那样正义勇敢、善良幽默、并快快乐乐地学习生活,做一个乐观小少年。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3

提起杨红樱,相信第一秒在脑海飘过的一定是这几个人物:马小跳、张达、毛超、唐飞、米兰等。

我们来做几个推断。《淘气包马小跳》中,我们把女生去掉,在男生中选一个最好的,和最差的。人选当然会丁文涛和马小跳。我们来思考:到底谁是这个班级里男生中最棒的。丁文涛,说说优点:知识丰富,做事认真。缺点:容易小看人,说成语不知不觉地刹不出车。马小跳,优点:思维活跃,有责任心。缺点:省略到底睡更棒?丁文涛只会死看书,不会多去尝试,所以他缺少的,是马小跳拥有的好奇心。马小跳,我们不看缺点,他热爱生活,什么都尝试,所有他有了孩子必须有的乐于助人和童真。我们可以得出:马小跳是真正的孩子。

杨红樱写书带着目的,这也是我们写作需要的。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4

星期天,天天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抱回了一大堆书,都是杨红樱的,有十几本,如《男生》《女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天天兴奋地对俺说:我把杨红樱老师的书全部买齐了!

天天以前买的杨红樱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一共大约也有十几本呢,俺只是翻了翻,并没有认真地读,虽然如此,俺依然觉得她的书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充其量只能说在某一个方面反映出了现在小学生的现状而已。可是,天天因为班主任老师的推荐而对杨红樱的书倍加喜欢。俺很开明的,既然喜欢,那就随他去读吧!

俺以为:在精致的阅读或许缺失的时代,孩子们没有兴趣阅读,这和现在要求标准答案的语文教育有关。兴趣是最好的阅读,阅读要有快感,能安慰心灵,这样的阅读才是真正的阅读。

俺可不要求天天读什么,俺觉得要培养阅读兴趣,要看这个阶段他能接受什么。所以,既然天天喜欢,俺也就随他去了。

曾在网上看到:有一个中学生,在小学时曾经疯狂地喜欢杨红樱的作品,到了中学却觉得杨红樱写的东西别扭,这是因为他长大了。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喜欢一个作家。有时对一个作家感兴趣,会找来他的作品系统地来读。阅读是心情需要,是因为他们有郁闷、有烦恼,书安慰了他们的心灵。

所以,阅读不见得是所谓名着,只要能安慰心灵就可以。可是,现在真正能让孩子们阅读的好书并不多,杨红樱的书算是好的了,真希望童书作家们能写出让孩子接触阅读时便感觉到阅读的快乐,体验到阅读是有趣的、美好的,能让他们终生受益的好书。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5

5月份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

主要讲了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天真、无邪、诚实、快乐、勇敢。而且有爱心、有责任心、互相帮助、乐于助人。是四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一次,马小跳给安琪儿变魔术,马小跳把一把扇子放在左手上,右手里没东西。再把扇子挪到右手,左手里也没有东西。然后大喊一声,用扇子扇右手。突然,纸屑满天飞。安琪儿惊奇的大叫一声:“哇!”原来因为扇子的伴儿上绑着一个小纸包,马小跳大叫一声,分散安琪儿的注意力,马小跳趁机捏碎小纸包,纸屑就被扇子扇的满天飞舞了。还有一次马小跳肚子疼,秦老师让马小跳去办公室休息,这时,有一个头发卷卷的卷毛走了进来,他拿了秦老师的班费,突然冒出个马小跳,吓得他魂飞魄散,百元大钞掉了一地。卷毛对马小跳说:“快帮我拾起来!”马小跳在桌子底下拾起了最后一张,突然转身,用一根细长的皮筋把卷毛的脚绑起来……

马小跳的故事丰富多彩,希望大家以后多看看《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6

只要人们提到调皮鬼就会想到那些学习成绩很差,整天只知道真玩的孩子。我呢,原来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可当我翻开这本书读起来时,我开始觉得调皮鬼也有调皮鬼的优点,也使我不再觉得它们笨了,不是那么令人讨厌了。

我觉得故事中的马小跳的确淘气到一般的淘气包所不能淘气的,但是他却心地善良,爱动脑筋,最突出的是他的乐于助人。在一次故事中是这样写的,他们那发生了一场大地震,所有同学都成功的逃到了操场上,最后只有马小跳不在队伍里,原来马小跳的班主任还没出来。就在同学们为他焦急的时候,马小跳奋力把晕倒的班主任从抬阶上拖了下来,拯救了他们的老师,看到这时就觉得马小跳这个淘皮包不简单啊!在这一集故事里,马小跳和他的三个铁哥们一起为了一位断腿的小姑娘完成了芭蕾舞梦想——芭蕾舞王子和她跳舞,助力为乐的精神真让人佩服。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还有许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我想,他们更需要朋友、更需要老师,需要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关心,不能再嘲笑他们了,让他们接受到更多亲人的爱。

这本书抓住孩子幽默、好玩的性格,把孩子的天性毫无保留的展现了出来,能让我们在笑声中接受了教育。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调皮蛋,因为这也许是他们最可爱的地方呢!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7

《会走路的鞋子》,里面想象力极其丰富。内容是:最近发明家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最近又发明了一种鞋子,里面放了思想芯片。人们平常走路累的时候,鞋就会自动走起来,减轻人们的负担。可有一天早上,马天笑先生一家发现自己的鞋子竟然跑掉了。马天笑推开洗澡厅的门,发现浴缸竟然都是泡沫,原来,是因为马天笑先生的脚太臭了,它的鞋子弄了一大些肥皂洗澡呢!马天笑先生十分生气,带着孩子马小跳一起关着脚丫追鞋子,他们被街上的景色惊呆了。有一个爱占小便宜的人看见了一双鞋子,就毫不犹豫地脱了自己的鞋,刚想把脚放进去,那双鞋子把自己的思想芯片复制到他本来的鞋子里,两双鞋子都跑了。

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人们都组成了一个追鞋子队,这个队伍越来越长,连马小跳他们也都参与了进去。不过大部分人也都是因为爱占小便宜,才加入的。追了一段时间,马小跳的鞋子看着小主人的脚磨破了水泡,心疼极了,它想:我要履行我的职责,就乖乖地套上了马小跳的脚,而马天笑先生还在追那只“臭”鞋子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爱占小便宜,我还想:也不知道马天笑先生的“臭”鞋子到底找到了没呢?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8

今天,我又去了被我誉有“世界书屋”的新华书店,因为我看完了《笑猫日记》,所以我在杨红樱专辑里找到了这本《淘气包子马小跳》的系列丛书。我看了第一本也就是《淘气包子马小跳之贪玩老爸》。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杨红樱阿姨生于1962年,她是儿童文学的作家,是一个成都人,她从18岁开始当小学老师,19岁开始童话创作。她做过7年的幼儿园老师,在这7年里面她写了儿童读物编辑,现为成都某某杂志社副编审。

《淘气包子马小跳之贪玩老爸》讲了:如果世界上有关于玩的比赛,马小跳不得冠军至少也能得个亚军。马小跳不仅十分爱玩,而且会玩,能玩得花样百出,玩出聪明,玩出机智。马小跳的老爸马天笑先生也十分爱玩,他不仅有童心、有爱心,还能理解马小跳,而且还能和马小跳玩到一块,甚至两个人比着玩,对别人来看他们就像一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贪玩老爸”玩出了许多发明创造,成了大名鼎鼎的玩具设计师……马小跳居然要和他的“贪玩老爸”互换角色,让爸爸当儿子他当爸爸…… 就这样一系列让你爆笑不断的倒霉事件就发生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要给孩子们一个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就像宇艳说的那样,快乐永远比学习还要重要一百倍……一千倍……甚至一亿倍……让我们永远记住快乐最重要。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69

在同学的推荐下,我认识了一套好书――《淘气包马小跳》。书中围绕主人公马小跳讲述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贴近我们的生活:有的是校园生活的缩影,有的是社会的翻版,有的写出了我们的心声。总之,在杨红樱阿姨写的书里,我们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籍以后,马小跳那诚实、勇敢、有骨气、敢作敢当的优秀品质和活泼、幽默、很自信、乐于助人的爽朗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如此,我还很羡慕马小跳,羡慕他有无忧无虑的童年,羡慕他有一个“贪玩老爸”和一个“天真妈妈”守在身边;羡慕他可以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简直就是一个宝贝蛋嘛!

在羡慕的同时,更令我着迷的是这套书就像一个万花筒,给了我无尽的快乐,让我看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为我白开水一般的生活增添了调料,使我的生活有了五彩的颜色。每当我厌烦做作业时,我都会想起马小跳那活泼的身影,他仿佛在告诉我这点困难不算什么,顿时我会觉得天是那么蓝,世界是多么的美好,一下子变得开心起来。在我考试不理想,心情烦躁时,是马小跳来安慰我;在我情绪低落时,是马小跳来鼓励我;在我和朋友闹矛盾时,他又出现在我的周围教我解决的办法。

这就是人见人爱的《淘气包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70

《淘气包马小跳》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之一,它是由杨红樱阿姨写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笨女孩安琪儿和淘气的马小跳。安琪儿从小到大除了她的爸爸妈妈还有马小跳会跟她玩,其他的人都不和安琪儿玩。因为安琪儿三岁还不会讲话,看见人就傻乎乎地笑。她的两只眼睛分得很开,塌鼻子,厚嘴唇,是个笨女孩的长相。马小跳很淘气,他总是会让爸爸妈妈操心、生气。马小跳的爸爸妈妈和安琪儿的爸爸妈妈不让他们俩一起玩,于是他们等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就到公园去玩荡秋千、滑滑梯……

马小跳和安琪儿真是淘气的孩子,他们不应该不听爸爸妈妈的话,要做到不让爸爸妈妈操心。

我觉得这本书可好看了,如果你们喜欢,就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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