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
阿甘正传观后感600字1
通过观赏这部影片,我明白了四个道理。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一,生命起伏不断,不要刻意地去改变。人的生命有喜有悲,有苦有乐,只有顺其自然才是真理。如果刻意去修改它,那么你的生命就是残缺的。就像阿甘的母亲所说,人生就像各式各样的朱古力,你不知道你将拿到哪一颗。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二,当面临绝望时要坚强。阿甘的上司丹中校在战斗中失去了双腿,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坐上轮椅,还是那么的自信、坚强。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它让丹中校失去了双腿,也给了他巨大的财富—丹中校成为了阿甘虾船的大副,他们一起捕获很多的虾,成为了百万富翁。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三,信守承诺。在影片中,阿甘一直扮演着一个愚蠢,又有些可爱的角色,但是他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信守承诺。他的战友布巴牺牲后,阿甘并没有忘记之前对布巴的承诺—共同在海上捕虾。于是阿甘花了一大笔买了一艘虾船,但那时候海上已经有了太多太多的虾船。很多人笑话他,但他毫不在意,坚持自己的原则:傻人做傻事。坚持不懈,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四,永不气馁。阿甘小时候腿脚有残疾,走路都是一瘸一拐,但后来他居然成为了跑得最快的橄榄球运动员。后来,阿甘遭受了一次感情的打击,他开始跑步,跑出了绿茵镇,跑过了加州,穿越了整个美国,跑到了大洋的彼岸,再折回,跑到了另一个大洋的彼岸,再折回。。。就这样,阿甘一直跑了三年。阿甘毅力激励了无数人,使他们重新充满了对生活的信心。一个从小残疾的儿童,长大后能够做出如此惊人的壮举,这是因为阿甘有坚强的意志,永不气馁的精神。
阿甘正传观后感600字2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很经典的电影——《阿甘正传》。
阿甘小时候是一个智力低下还无法正常走路的孩子。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长大后却成为了全美橄榄球全明星队的一员,参加了越战,加入了乒乓球国家队,成为了捕虾公司的老板,成为了全美闻名的跑步达人。
不可否认,阿甘是一个幸运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老天将馅饼砸到了他头上,但是,老天为什么选中了他呢?
我想,是因为阿甘与其他人不同。这种不同不是身体上的,更不是智力上的,而是内心中的。阿甘在别的孩子拿石块砸他的时候,没有对他们生出一丝怨恨;在上尉对阿甘的救命之恩没有感激反而是恶语相向时,他只是低着头道歉;在珍妮对他的爱无动于衷时,她依然义无反顾地对伤害珍妮的人挥起拳头。
无论这个世界怎样伤害他,他永远对这个世界怀抱着一份爱意。这,就是阿甘的不同。 反观其他人,身体智力都无残疾,却整日怨无尤人,将人生浪费在碌碌无为和怨恨中。以为自己深谙处世之道,认为这个世界复杂无比,绝不可将真心示人,对阿甘这样的“傻瓜”不屑一顾,但是他们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
其实这个世界复杂与否,皆在一念之间。认为复杂的人,总能在满山鲜花中一眼看到石头。而阿甘这样的人,却能在石头中开出花来。有时候不明白,掌握这个世界的,到底是那些圆滑世故、职场规则,还是真诚、宽容与爱?
看了这个电影,我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事物,莫过于“爱”了。就是“爱”,支撑着阿甘在乱石的攻击下,跑掉了沉重的铁鞋;就是“爱”,让阿甘在枪林弹雨中,无所畏惧地挽救了整队战友的生命。
阿甘的世界如此简单,简单到只剩下“爱”。但是这样的世界,才是上帝创世之初,这个世界本来的样子。
阿甘正传观后感600字3
人生就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
第一次看时,单纯的我认为这是一个低智商的人在讲近似半个人生的介绍,里面就有点兄弟情、夫妻情而已吗?可当我仔细理解这句话以后,再看一遍时,我开始感受深刻,令我既高兴又为阿甘而悲伤。
开始时一根羽毛飘飘然的落下,随即又一次被风吹起来,让羽毛多次飘起而又落下,经风一波三折之后落在了主人翁的身边,主人翁从地上拾起,放进了画册,这时来了一位女士随意靠椅而坐,阿甘单纯的,执着的,为他椅子旁的人讲述着自己的人生。
虽然,中途换了好几个人挨他而坐,但他的故事并未停止,从一个智商低进入正常学校,一个半残疾到跑得飞一般的时候,从小学一直到大学,从橄榄球星到乒乓球星,从一穷二白到亿万富翁,再掉钓一只虾到一船虾,不能不说里面带有运气的成分,但改变他的除了运气,便是他的好友、亲人的帮助,连他亿万身价都是和好友共同奋斗的。
所以,我又从那句开始分析,上帝是仁慈的,当你在吃甜的时,上帝让你的下一颗是苦的,苦吃久了,上帝就会再给你一块甜的,甜吃多了,苦吃多了,人生就出现了酸甜苦辣咸的一个人生。
你看到别人品味香甜时的美好,却不知别人背后嚼着苦巧克力的那份坚持,所以别说上帝偏心,别人提高时你不动,别人下降时你也不往上升,两者永远都是相等的,只是分布在不同的时间而已,你多吃一次苦,那在你人生的那枚巧克力荡出的回香会更加浸润你的生命!
在剧结尾时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同一个人,这根羽毛带着他的希望飘向远方。
阿甘正传观后感600字4
1994年是上帝想看看电影的一年,于是有了阿甘,肖申克的人们,变相怪杰的陪伴。这么优秀的电影到了将近20年的年岁我才看到,是我深深的遗憾。
我想,感染奥斯卡评委们的阿甘,不仅是代表美国一个时代的见证人,更由于他比别人少了5分的IQ测试结果但却直率得善良无比的人格。中国俗语说,傻人有傻福,阿甘的便是最合适的解释了。他相信珍妮,永远都那么相信她,不断的跑,让他逃脱了伙伴的恶意追赶,避开死亡的子弹威胁,感染了整个美国的信念。他的直率得善良,不愿违背诺言,看似傻傻的坚持,却为他赢得比人得不到的财富与荣誉。成为富豪的他仍然住在妈妈的老房子里,他心里并不为金钱荣耀所绊,心里是纯净的,于是他等到了珍妮,等到了期盼的生活。他的一生,不单能用传奇来形容。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阿甘觉得自己想跑步,就开始来回地往返美国东西海岸,他是纯粹地想跑步,可人们都急切地想知道他奔跑的原因,是否有着某种高尚的意义。在这有追求才可以被理解的社会,纯粹好像只能被嘲笑。你说你喜欢跳舞,人家会说,跳舞有什么用,就能有饭吃有房子住吗?功利的社会不会理解什么是纯粹,干净。一切都得有利可图才可以开始,否则坚持就是没有意义。
他是个信守诺言的人,试问现在有多少人会坚持完成对一个死人而且是无趣又不现实的承诺。他就是个纯真的孩童,妈妈的教导铭记在心,答应了别人就一定要做到。最初的失败也没有影响他的`信念。还能感染消极的丹上尉,让他重新有爱生活爱生命的希望。
阿甘的故事,就是让人看到希望与信念的光,每一个受他影响的人都重新振作,有着美丽人生。如果我有这样的朋友该多么幸福,他就是满满的正能量,不会丢失的前进的希望和力量。
阿甘正传观后感600字5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七十五分而不得进入特别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爱是阿甘人生的重要一部分。他妈妈对他的爱,使他并没有放弃,以至于拥有了一个如此传奇的人生,他对珍妮的那份爱使他坚持奔跑直至跑遍美国。我承认,对珍妮我是不喜欢的,不管她是因为怎样的背景造就了她的性格,我对她自暴自弃这点是极不赞同的,我认为一个人有怎样的明天取决于你拥有怎样的今天,所以我对她是怀有一种同情但不怜惜她的心情的。但是,其实看到最后,对珍妮,也是已经释怀了的。她最后还是没有继续放逐自己,这点还是值得怜悯的。
阿甘爱珍妮。珍妮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但是她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也许珍妮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的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
珍妮她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
阿甘爱他的孩子。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可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珍妮那样的小天使。
在阿甘的眼里,在身边的人都是天使,可是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
我也懂得这世界上最好的爱是什么样子的。
翻开这本书读到的第一句话,就对这本书产生了好感……
“即使我们可以使机器屈服于人类,比如,可以在关键时刻关掉电源,然而作为一个物种,我们也应当感到极大的敬畏。——阿兰·图灵”
这句话放在几年前,恐怕有太多人是不认同的',但是今日,人工智能已经走进每个人的生活,它似乎不止可以帮助人类,甚至要替代人类,这让大家不禁开始恐慌,当机器有了人的思想,世界将会怎样?
翻开这本厚重的书,我们可以从技术、产业、战略、法律、伦理、治理、未来,7个篇章中了解人工智能,可以说这事一本在人工智能上及其全面的书,它带着我从了解人工智能,解释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误区,介绍人工智能的过去现在未来,到人工智能的产业,众所周知的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还有在这些背后的一些问题,比如法律问题,当AI犯法,应该由谁负责,如何负责?等等等等……
作为一个外行,在人工智能刚刚进入大家的视野时,我们注意到的恐怕只有AI机器人、自动驾驶、智能家居……这些看似对生活产生便利的方面,但是读了这本书,我再次体会了,对于机器,要产生敬畏,同时,国家也一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日,必须要把那些妄想利用AI犯罪逃脱法网犯罪分子扼杀在摇篮里。
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可以因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而庆幸。
天龙八部是金庸的一部经典的武侠小说,金庸给了我们描写一个侠义世界,精彩纷呈,下面是三篇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读后感范例【1】
每个人都哭泣过,不论是豪迈悲壮的热泪,还是若隐若现的泪花,酸甜苦辣,五味俱全,天龙八部读后感4篇。“天龙八部”俯瞰着大干世界,芸芸众生,看着每一颗泪珠,在脸颊上流淌。每个人的泪都不一样,因为它饱含着自己独特的情感。就像故事中的三个主角,他们在《天龙八部》这波澜壮阔的画卷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段誉的泪夹杂着年少轻狂时内心深处春情萌动的刹那芳华。没有风花雪夜,没有花前月下,只是酸甜的梦一场,在武林中的爱恨情仇中悄然而生。这也标志着当年自己阴阳差错的奇遇,更代表着自己迈入成熟的步伐。长大了,回首曾经的岁月,虽然觉得傻里傻气,可那真情的流露,更加熟悉了自己,铭记了青春。
虚竹的泪流淌着佛家的慈悲。一个在少林寺里默默无闻的小僧初涉江湖,不仅让他感受到了奔走四方的刺激,还让他懂得了人心的险恶,才真正明白自己该用什么眼光,什么心态面对这个风云莫测的世界,而不是一遇到困难就敲着木鱼请求佛徂的庇佑。每一滴泪,都令自己变得坚强、变得坚毅。
萧峰的泪,蕴含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气概。人在山顶处,只觉得空气中弥漫的都是孤独。身为丐帮帮主,面对各种小人、各种陷阱、各种意外,身经百战的他也会不知所措,一辈子就困在了这个“仇”字里。为国家,为人民,为亲人兄弟,为做人的尊严一……
萧峰是一个英雄!他生前的最后一滴泪,是辛酸的。他欣喜自己为世界带来了和平,不白之冤终被洗脱;他悲痛的是自己曾经在身世的蒙蔽下为中原杀了不计其数的契丹人,到后来才知都是自己的同胞。萧峰无法忍受犯下的过错,尽管他拯救了苍生,感动了天下,可为了一个自己的“义”,萧峰毅然用冰冷的长矛刺进自己火热的胸膛。
这世上,需要一笔勾销的不是仇,是义!
三个人的故事成就了这部著作,三个人的泪化成了书的精华。它让我们摸透了人性、颖悟了社会。这世上,有些事被熟记,有些事,被铭记!
天龙八部读后感范例【2】
读完小说,像看完一出戏。余音绕梁,好大一盘棋。
这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部金庸的小说。不论江湖是什么样子,这部书里所描绘的,就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江湖:快意和残忍。只浅浅读过一遍的我不敢对整部作品做什么草率的评价,就挑几处最震撼的地方一一评说。
我庆幸金庸没有把萧峰塑造成一个在闯荡江湖归辽去,致力于“维护新型民族关系”的典型。于萧峰而言,我看到的是领袖的气魄,和一个悲苦身世造就的英雄。我更愿意接受“乔帮主”这样一个角色的设定,他平息内讧,威震八方。现实一点讲,作为一个领导者,他兼具胜人的.能力和服人的气度。重情义而不失威严,依法度而不伤和气,别看只是一个“草根式”的丐帮,这套精准的管理体系,放到今天都让人为之叹服。这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纯爷们儿。大概他平生动过唯一一次情就是对阿朱,以至于对阿朱的嘱托时时都挂念在心上。我一直不觉得阿紫有多好,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存在,我会对她恨之入骨。然而萧峰救了她帮了她,宠着她由着她。如果没有阿紫,萧峰的后半生也许不会那么惨,甚至他会不会以悲剧收场,都不好说。然而阿紫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记恨却不可或缺的人物,是萧峰必须要完成的承诺,是好汉的真性情的鲜活的载体。所以说,萧峰的形象是完整的,而且是伟大的。
真正的好汉不会因为见惯了血雨腥风就失去了内心深处的柔情,能成事者,一定能对苍生保留一颗悲悯之心。就像杀人不眨眼的萧峰,面对宋辽边境的惨状而有的不忍和悲痛;就像次次大难不死的段誉不论被逼到什么地步,杀了人都觉得昧了良心。无情,能让人爬上江湖的高点,却也更加容易跌入无底深渊。最后萧峰自杀了,我心里虽痛,却也不得不承认那是这个汉子人生最好的归宿。他无处可去,无处可依。他心中有大宋,可大宋从未认可他;他所期待的边疆的和平,是那个时代不可能达到的“理想共产主义”。他的境界有点像曾经任何一个时代的天才——
看起来,似乎所有的天才,都有着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一面,又或许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他们超凡的智力,也剥夺了他们正常生活的权力。与时代洪流的背离,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触碰到世界目力所及的尽头,他们的眼睛,看到了我们看不见的光。他们所处的高度,亦给了他们无尽的孤独。(节选自
是现实把他逼上进退两难的绝路。当复仇结束,身世之谜解开,父亲皈依佛门,国仇家恨注定难以两全的时候,他的内心应该是空虚和迷茫的。如同用尽全身的力气为了一个目标放弃了一切,到头来发现这些放弃与付出是矛盾的,那种痛苦远大于复仇其本身的快感。江湖的残忍,也由此可见了。
我只是忽然想到了,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用来概括他悲情之外的洒脱,是再好不过。
又说,江湖上的人不论性格如何,总给人一种自然的感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论是快意恩仇还是勾心斗角,你都会觉得,他们“本该如此”。不应该凭对一个人粗浅的认识就下定论,一如四大恶人没有谁是性本恶的。先入为主的论断,总是轻易地略过了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也缺乏对一个人最基本的尊重。
我喜欢段誉的真诚和“傻气”,虽然他的主角光环的确是很刺眼,大难不死的金身和用不完的桃花运——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有理由的,都是他应得的。他没有富家公子的矫情,有的只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别人对他好他恨不得把整颗心都挖出来送给他的真性情。他是一个被江湖养大的孩子,然而万幸的,是他没有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失去本心,读后感《天龙八部读后感4篇》。
我痛心慕容最后的疯癫。我不觉得他复燕有什么错,虽然那不是正道,虽然在他的身上没有什么“义气”可讲,可是这样一个在旁人看来荒诞到可笑的梦想,对他来说可能是几代人的热望。他不配“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号,可我心疼的是他太执着,最后钻进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并一无所有。
这大概是他的选择和他的幸福。段誉也这么想。
在书里,喜欢的人有很多,讨厌的人有很多,憎恨的人有很多。我喜欢这样一个江湖,让人可以放宽了心去爱恨。我不喜欢把江湖上升到社会的高度,不是因为它没有现实意义,而是它本该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理想国,哪怕是全书终了,也在每个人的心里,留有完美的逗号,和独特的、待续的结局。
壮歌千里,待与君说。快意,江湖本色。
天龙八部读后感范例【3】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殊不知,初读那本书,我竟有些许的伤感:伤感萧峰与慕容复,一个为了忠诚,一个为了理想,都走向了人生的不归路……这本书便是在首段十四字中的“天”——《天龙八部》。
在这部小说中,最有侠气的人莫过于是萧峰。无论是他功成名就时与段誉拜把;或是多次蒙冤,无处伸张;还是虽被逐出丐帮却仍尽力挽回丐帮名声,都令我肃然起敬。
萧峰在他还是丐帮帮主时,曾与段誉拼过酒量,当时二位一口气喝了四十大碗烈酒。只是段誉那时是用六脉神剑将酒从指尖逼出,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而萧峰却全凭真实本领,连尽四十多碗,兀自面不改色,略无半分酒意。真可谓是:剧饮千杯男儿事。
萧峰本名乔峰,是契丹人。可当时汉人可把外族人看得猪狗不如,就连萧峰自己也常常称契丹人为辽狗。可真相被揭露后,他起先是满腹疑窦的,怀疑是否有人陷害他。后来发现是千真万确后,便也心灰意冷了,连名字也改回本名了,见人便自称:契丹人萧峰。此后他便对忠于哪一方纠结不堪。他最后是忠于丐帮多代表的大宋还是忠于大辽,作者并没有交代,我自然也并不清楚。我只知道他陷入无限纠结后自尽时,契丹皇帝耶律洪基说了一段话:
“他到底是与我大辽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与我结义为兄弟,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绝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甚么?”
为了甚么?汉人就一定高尚,契丹人就一定猪狗不如吗?难道在契丹人眼中,汉人也不是最底层的吗?这便是民族分裂造成的惨重后果!我认为,他是为了,民族的统一与团结而自尽的!
胡汉恩仇,须倾英雄泪!
反观慕容复,金老先生渲染了大半本书的“北乔峰,南慕容。”但之前慕容复一直没出场,等到出场却也令人大跌眼镜。
慕容复一心想着复国,下定决心要分裂出一个鲜卑族燕国来。他其实不算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他是有目标的,他是有梦想的,可惜他还拥有的一样不必要的东西——他还有,过人的自傲与自信。
在丐帮脸面丢尽时,萧峰是及时赶来并一声怒吼:“谁说星宿派武功胜过了丐帮的降龙十八掌?”而此时慕容复却想着乘人之危,先拉拢人心,由于星宿派杂人甚多,拉拢来光复燕国有用。可他与萧峰平生并无交集,甚至还是与其齐名的。他也只得以萧峰是外族人为由向其挑战,使得萧峰处于以一敌三的境地。怪不得后来萧峰冷笑:
“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
可最后,这一切不过是臆想罢了,富贵梦越做越深,直至发了颠。小说的结尾告诉我们:慕容复坐在一座土坟之上,头戴高高的纸冠,神色俨然,并让孩子向他跪拜才给他们糖吃。凭借着空想来满足自己心中的虚荣,自己根本不切实际的分裂民族、复国之梦!
想到这里,我不禁庆幸如今党的民族政策,提倡民族团结一家亲,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与歧视行为。的确,人人生来平等,五十六个民族就应该团结友爱,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只是因为那本书,现在的我却少了几分伤感,另一些感慨、惋惜却陡然而生:每当想起慕容复那一幕心中还是不免一颤——
用那红眼睛幽幽地望着纸糊的孤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