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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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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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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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苏轼《定风波》教学设计 篇1
【教材依据】
课题见《唐诗宋词选读》(“‘新天下耳目’东坡词”第71页)
【设计思路】
1、鉴赏唐诗宋词是一个用心灵去探寻美的历程,需要用心灵去贴近它,去感觉它艺术境界的美妙。苏轼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直臣,也是旷世罕见的艺术天才。他给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文学遗产,也成为后人心目中理想人格的典范。他赢得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的普遍喜爱,他的魅力似乎是无穷的。他的这首词是通过对出行遇雨这一件小事的描写,表现了词人旷达超逸的胸襟,并表达了词人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而我行我素、不畏坎坷的超然情怀。
2、学情分析:大部分学生比较喜欢苏轼,如果诱导得当学生应该是参与积极的。以前也学过许多苏轼的诗、词、文,对他有一定的了解,基本能把所至他豪放的词风。想念通过平时的诗词鉴赏训练,学生能抓住关键句进行理解的。
3、设计理念与整体思路:根据忧思探究教学论,改变传统教学过于注重传授知识的倾向,通过老师的诱导,计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以实现其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这首次的意境应通过学生反复读来体会,老师设置一系列的诱导性的问题,实现对词人的理解及词的鉴赏。
【教学目标】
1、理解苏轼豁达的心胸及其思想的根源。
2、学习苏轼开阔旷达的胸襟,明了面对人生中的坎坷起伏,我们应有的心态。
3、把握诗歌鉴赏的角度,试出鉴赏题。
【教学重点】
1、从词中理解苏轼豁达的心胸:
2、了解苏轼,明了面对人生中的坎坷起伏,我们应有的心态。
【教学难点】
苏轼豁达的思想根源。
【教学过程】
一、导入《定风波》这首词
1、导语:站在讲台前,我突然就想到一句话:人生就是一堂课的工夫;加一个字,人生就是上一堂课的工夫。类推一下:人生就是一场雨的工夫,人生就是躲(淋)一场雨的工夫。一场雨,躲一场雨。有什么寓意呢?板书:雨
明确:前者寓意:偶然;短暂;不幸;客观存在;……后者多了层如何面对的意思,有了动词“躲”字,主观意愿,行动过程,生命痕迹,……
2、苏轼是怎么看的?一起来学习《定风波》。
二、整体感知
1、示范读,配背景音乐,结合导入进提出的问题。问:东坡会怎么回答?(明确:他没躲雨;他说风雨皆无;他淡化弱化了甚至无视了所有的风雨。)
2、问:听这首词,苏轼给你们的最大印象是什么?(齐读一遍,然后从词中找一下答案。)(明确:沉着;豪迈;随意而安;通达。)
三、背景穿插
(结全以前所学及查资料获知)
明确:苏轼的生平经历证明了,他一生都在仕途上。22岁中进士,先是当判官,然后出任,先后知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疲贬黄州,职位团练副使,出来之后,又先后知登州,一度高升翰林学士,后又出知杭州、颖州、扬州、定州,最后被逐惠州、儋州,节度使副使别驾。
四、朗读指导
生再读这首词,指生一一品读并评价。
(点拨:──有点苏子行吟的味道。“何妨──平生”,应该读得从容点,潇洒点,豁达点。豁达怎么读:不温不火,不包不躁,这是节拍。调子呢?不扬不抑。
“竹杖芒鞋轻胜马”有点喜悦和豪迈在里面,可以调子略高点。能不能读成“大江东去”那种?语言风格不一样,这首词更随意、更朴拙点,豪放在骨子里,在不经意间。
“料峭……微冷,相迎”应读出对人生阴晴不定、捉摸不定的复杂情绪。……
五、重点探究、拓展
1、结全自己的理解,再自由读一遍。
问:看看这首短短的词,作者的情感有没有变化?如果抓重点,你会抓哪两句来看?大家互相讨论一下。
明确:上片重点:“谁怕?──蓑烟雨任平生”。“任”这个字最关键。有风雨,但任风雨漫天,任乱云飞渡,我自岿然不动。潇洒镇静中,有几倔强、几分抗争的心。有点笑傲江湖的味道。板书:任(“徐行”)下片关键:“归去,也无风雨晴”。一切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本无风雨,何来晴明。板书:无(“回首”)
师小结:联想到五祖的两个北子的话:“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还有一位说:“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佑处惹尘埃。”无一物、无风雨,颇相似,有点穿蒙之感,禅意很浓了。
2、问:如果把全词浓缩到一个字上,会想到哪个字?为什么?(生讨论)
作者不怕任何风雨,孔洞在乎风雨阴晴多变,一心渴望退隐,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情。”颇有点超凡拔俗的味道。这也是归。
回首。实指刚刚遇雨之处,虚指自己平生经历过的宦海风波的感悟和反思,反思的结果是归去。)
3、这让你们想到谁?(生各抒已见)
明确:──庄子《逍遥游》御风而行,泠然善者。一死生,齐彭殇。
──陶潜《归去来兮》“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4、问:他和庄子、陶潜能划等号吗?(生探究)
明确:不能,苏轼人生态度是入世而非出世。他宦海沉浮一辈子,他从业没抛弃过世俗生活和仕途生活,他是大儒,但又通佛通道,儒释道在他身上矛盾又统一。
5、苏360首词中,归字出现10多次。他要往哪归?
点拨:看他另外几首词。(师投影)
定风波
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吾乡何在?在心安处)
和子由渑池怀旧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跳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人生像什么?飞鸿踏雪。一切皆为偶然、虚幻,无夜工经功名利禄,还是痛苦灾难,所以还有什么可以悲喜的呢。故欢乐不过必过于欣喜,痛苦可以在内心化解,世事沧桑实属过眼烟云,求得本心清静便是解脱。和悲喜不形于色还不同,不形于色,心里有,他是化了悲与喜。这就直接导向了对社会共认的价值系统的否定,和对苦难现实漠然之的态度。)
自题金山画像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
(就其政治事业而言,这言发然是自嘲。但对文学家的苏轼来说,例子的盖世功业确实是在屡遭贬逐的逆境中建立的,一个身处逆境仍能作出事来的豁达者。)
东栏梨花
“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惆怅东栏一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
(这是他和李白的不同。李白一辈子也不明白这个社会是怎么回事,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通透。)
6、问:词人想归哪儿?
明确:归于心。不同于曹操的天下归心,而是自归于心
师小结:提到东坡为何不躲雨,因为他知道“前方亦雨”,人生就是一场雨,无边无际,无可躲藏。最好的避风港就是自己的心灵了。心灵驿站,心灵家园,心灵归所,这是一种宁静和通达。他从来就没有像陶渊明那样“归隐”,是因为没有必要。他不需要躲避官场,逃离尘嚣,而是廊庙江湖,对于苏轼来说均均是“外部世界”,本无区别。他最后的归宿只能是自己的“内心世界”。所谓的“也无风雨也无晴”和“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就是词人希望获得精神解脱一种象征。所以苏轼的潇洒里面有人生的穿漠和心灵的超脱!
六、温故知新
问:以前读苏轼的东西是不是都是这个感觉?不是。举点例子。(生思考讨论)
师投影:
浣溪沙
“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春雨子规啼。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
(人生可以再少,青春可以永驻,大可不必为日月变迁,人生衰老而叹息。表现了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江城子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平冈。欲报倾城随太宁,亲射虎,看鼻郞。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身天狼。”
(渴望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
念奴妖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以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郞赤壁。乱石穿穿,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壮志难酬)
《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美好祝愿,人间情怀)
师小结:“任”也好,“无”也好,有风雨才有归意。
七、个性阅读
1、问:是不是在座的都喜欢苏轼?不是。那请联系本词来说说。
归纳持否定态度的学生的观点:风雨本客观存在,他却视而不见,羽“出无风雨也无晴”,这是一种自我欺骗、自我慰藉。如果命运强加给他的这种风雨是不合理、不公正的,他就应该愤怒,应该抗争,这才是真性情。高兴了你就喊,痛苦了你就哭。这才是人的本性,正常人,俗人。
2、师推荐网上一篇文章,类比一下。
像苏轼这样的好官却最终落了个“贬谪琼崖”的下场,是不正常的,而苏轼最终能够对这一结果接受并心平气和那就更不正常了。在这种不正常的背景下,完美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理念其实只是“随遇而安”的另一种富于欺骗性的表达。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旷达”实则是一种无奈,“突围”其实是一种逃跑。在人格的坚硬性上,苏轼不足以和中国历史上那些坚持真理而不怕杀头的人比肩而立!把这种“纯正的窝囊”演变成了一种“虚假的完美”,因而,他就是“罪莫大焉”。
问:你们认为人生之雨来临时,到底是假装没看见,就当不存在,还是主动去躲避或抗争呢?(同学们各抒已见)
师总结:听大家这么说,我突然感觉到人生的复杂和多元了。在人生的穿林打叶声中,你到底选择一种什么样的姿态,是你自己的事,只要对得起人生这一场雨的工分,对得起容纳我们的这个世界就行了。
八、学习评价
1、鉴赏中很重要一条就是评价,用一句话说说他人或他的词。
“苏东坡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乐天派,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一个百姓的朋友,一个大文豪,大书法家,创新的画家,造酒实验家,一个工程师,一个假道学的憎恨者,一位瑜珈术修行者,佛教徒,巨儒政治家,一个皇帝的秘书,酒仙,心肠慈悲的法官,一个政治上的坚持己者,一个月夜的漫步者,一个诗人,一个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林语堂《苏东坡传》)
“中国古代最高贵,最亲切,最有魅力的文人”(余秋雨《文明的碎片苏东坡突围》)
“他的全部作品展现了一个可供人们感知、思索和效仿的活生生的真实人生,影响了无数后继者的人生模式的先择和文化性格的自我设计,从而使他与后世的读者,建立了一种异乎寻常的亲切动人的关系。”(王水照复旦教授,唐宋文学权威)
“东坡先生非醉心于音律者,偶而作歌,指出向上一路,新天下耳目,弄笔者始知自振。”王灼云(《碧鸡漫志》)(课本单元标题语)
2、带着我们对风雨的理解、对东坡的理解我们再读一遍。
九、出题训练
点拨:围绕“雨”说了这么多,原文的“雨”既是自然风雨,又是政治风雨、人生风雨,这么说诗中的“风雨”用了什么手法?(隐喻义,双关。这很可能成为考点。)
1、最后来做一件入世之事:给这首词拟几道赏析题。(投影学生出的题目)
“一蓑……”刻画了苏轼什么样的形象?
(重点强调:抓抒情主人公的形象,常常是重点)
“归去……”苏轼要往哪归?结合苏轼生平谈谈苏轼的人生态度。
(点评:聪明,把上课内容变成题了)
“轻”怎么理解?竹杖芒鞋行于泥地真比马轻?“迎”在词中的作用是什么?(重点强调:抓字词来解读,很符合出题常规)
本单元标题语说东坡词“新天下耳目”,怎么理解,请举例说明。
(点评:题目大,可作专题写成随笔了。我干脆也加一个大题:课后练习三。)
2、布置作业,就选其中两小题:
全文悟语:心有东坡词,人生无难题。人生再多的雨,经过东坡的过滤,都变成一片晴空了。苏轼为我们撑起了一把伞,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愿我们活得像他一样明亮,一样豁达。如果做不到,再多读读他的文字吧。
【教学反思】
学会理性思辨、笑对人生挑战。
苏轼《定风波》教学设计 篇2
一、导入
请问在座的女同学,有这么一个人,他少年得志,学识广博,才华横溢,文诗词书画无所不通,而且还精于烹饪,他发明的东坡肉、东坡羹,到现在还是我国菜谱中的保留曲目,可谓是一个世所罕见的通才。那么这样一个通才,是否符合你们心中的“好男人”的标准?
(可以说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这样一个大家心目中的标准好男人,他的人生经历是否又如他的才华般流光溢彩恣意飞扬。?他又会给我们怎样的人生启示?接下来就请大家跟我一起走进苏轼的《定风波》,感受其跳动的人生脉搏。
二、诵读,体会风格
首先请大家一起朗读这首词
Q:根据我们以往所学,判断一下这首词应该属于什么流派。
A:没错,豪放不仅体现在景色的壮阔中,也体现在豁达的心境里。那么既然是豪放的,自然要读出豪迈旷达的气势,请大家听录音
1、听录音
找出与我门自己朗读的区别?节奏重音轻重缓急
2、请一位同学读,师生点评(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感情丰沛,节奏到位,停而不断)
三、讨论意象
我们看,这首词主要记叙了苏轼出游时途中遇雨的一件小事,描写了春风、山头斜照等雨后天晴的平常自然之景,字数不多描述简朴,但又于简朴中见深意。那么这些深意又是通过什么体现出来?这里我就要来讨论讨论其中的意象
通过以往的诗词学习,我们已经了解到诗词的意象就是作者把所要表达的情感通过物象呈现出来,比如冰雪儿代表人格的高洁折柳以表惜别。那么首先请大家找一找,这首词里包含了哪些意象?(分别找出)整首诗呈现出一种什么意境?集思广益开动脑筋。
明确:
四复述大意
结合以上意象,相信大家已经对该词的意境和含义有了一定的掌握,那么有没有人能给大家把这首词的基本意思以讲故事的形式说一说?可以采用第一人称,把你自己想象成穿越版的苏轼,把这一段经历何感想给大家说道说道。
明确、不必去理会那敲打树叶的雨声,不妨一边吟诗长啸,一边悠然自在地前行。手持着竹杖,脚穿草鞋,比骑马还要轻快,有什么可怕的呢!有一领蓑衣就足以对付一生的风雨侵袭了。
料峭的春风将我的酒意吹醒了,我感到有些寒冷;恰在这时,山头初晴的斜阳好像是在有意迎接我一样。回头望一眼走过来的地方,虽然曾经遭受过残酷的风吹雨打,但是信步归去,好像既无所谓风雨,也无所谓天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五写作背景
描述的很棒啊,从他的描述中,我们先感受到苏轼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一个人又有着怎么样的人生?这样的人生在它的词中有怎样的投射,我们先从它的写作背景谈起。那么我们转回头解读小序,首先请大家找找,这个小序告诉我们了哪些信息?
时间:三月七日;地点:沙湖道中;天气:先雨后晴;人物:雨具(借代拿伞的仆人),同行,余作词的缘由;
大家看注释,这首词于元丰五年三月七日作于黄州。黄州是个什么地方?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提到苏轼人生最大的风雨了苏轼的才学地位我们自不必多说,治国安邦定会有独特的,他太正直太富有诗人气质了,禁不住有感便发,不平则鸣,结果总是得罪人。这里他就大大得罪了一位。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发现新发弊端,反对新法,有人故意
把他的诗句扭曲,说他做事讽刺新法,因而被捕,几欲人头落地,史称“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而这首词也正是他于被贬黄州后三年所作。被贬黄州前他曾是浙江湖州太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从人上人变为阶下囚,面对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他该如何看待。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六分析探讨
俗话,一滴水也能反射太阳的光芒,同样的,一首词也能也能反映出词人的人生感受。根据本词,
1、面对人生的风雨,苏轼的态度是怎样的?你从哪里看出来?请说明你的理由(找关键字词)大家也可以自己设置相关问题向我提问,也可以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来着手
我们想像一下苏轼一生的坎坷遭遇,就能掂出这句话的分量。他的诗文名冠一时,却不见容于当权者。他一生四十多年的做官生涯中,被一贬再贬,在一地居住从来不满三年。我们可以看见,在那交通不便的时代,他携家带眷,风尘仆仆,跋涉在荒野古道上,向着新的谪居地进发的情景。他在晚年曾用这样一首诗概括自己的一生(多媒体展示):
自题金山画像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
问汝平生事业,黄州、惠州、儋州。
同学们知道这三个地名并列意味着什么吗?
生:应该是苏轼的三个被贬之地。
师:对,我们看,短短四句,多少坎坷,多少忧愤,尽含其中,却以自嘲的语气平淡地说出,这足以看出苏轼的豁达。
2、全词你最喜欢哪一句?请说一说你的理由。(给大家简单鉴赏一下)
通过讨论,我们得出了苏轼的人生态度,那这样的态度对我们又没有一些启示呢?3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讨论:这三句是此篇的画龙点睛之笔,道出了词人在大自然微妙的一瞬所获得的顿悟和启示,请谈谈是怎样的一种顿悟和启示?大家可以先从风雨和晴的深层意义谈起(阳光总在风雨后)
明确:面对这样的大雨,同行皆狼狈,只有苏轼还是信步闲行吟诗长啸,对他来说,拄着竹杖,穿着草鞋,比骑马还要来的轻便,竹杖芒鞋都是步行的闲人所用,所以1竹杖芒鞋应该代表什么样的生活?
(一种江湖闲散的生活)。对,苏轼在两年后离开黄州时曾有诗云:“芒鞋青竹杖,自挂百钱游”。
那么对应的2马又能代表什么样的生活?
(官场奔波)。没错,所谓“行人路上马蹄忙”。而“轻胜马”自然也传达出一种搏击风雨、笑傲人生的轻松。(轻装上阵,无官一身轻)
面对这样的天气,他亦发出“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感慨,虽然只有一件蓑衣,任凭一生风雨都不在意
3烟雨即人生的风雨,用暗喻的手法(文天祥《过零丁洋》身世浮沉雨打萍)
4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带着寒意的春风将我的醉意吹醒了,微微感到点冷,雨后放晴,前面山头上的夕阳普照,好似在招手欢迎我。
双关,眼前景——预测未来,阳光总在风雨后。
斜照——驱散寒意,带来温暖。迎来雨过天晴的喜悦,乐观。逆境中曙光。
5、不管是风吹雨打还是阳光普照
风雨,晴——指代官场沉浮政治多变
雨骤风狂——穿林打叶声。雨点穿林打叶发出声响,是客观存在,作者却说“莫听”,也表达了一种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不为外力左右
面对这样的疾风骤雨,苏轼又是怎样的表现(找出相应字词)?表现出他怎样的心态?在小序中我们看到,同行皆狼狈,苏轼却表现为:吟啸,徐行,轻。一边吟诗长啸,一边缓步徐行,更显得从容洒脱,心态闲适坦然。
2、竹杖芒鞋轻胜马
而这种闲适坦然又在下一句中进一步体现出来。而“轻胜马”自然也传达出一种搏击风雨、笑傲人生的轻松。
3、怎样理解“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这句话?
这雨有什么可怕?虽然只有一件蓑衣,任凭一生风雨都不在意。
一个“任”表现出其坦然面对风雨的信心与决心,而“谁怕”,用反诘的语气突出强调了“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宣言。
T:我们想像一下苏轼一生的坎坷遭遇,就能掂出这句话的分量。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带着寒意的春风将我的醉意吹醒了,微微感到点冷,雨后放晴,前面山头上的夕阳普照,好似在招手欢迎我)
刚才还是瓢泼大雨,现在却山头斜照,想~想,这里除了写自然界忽晴忽雨,变化不定外,还有什么言外之意吗?
(政治上的晴雨不定)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诗人此时的心态是怎样的?又能给我们怎样的'人生启示?
对未来的乐观。阳光总在风雨后,生活中总是充满着乐观和希望。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
表层:回头看狂风骤雨的情形,一切都归于平静。
深层:虚指自己对自己平生宦海风波的反思。反思的结果——归去。(张志和《渔父词》斜风细雨不须归)
也无风雨也无晴
讨论:这三句是此篇的画龙点睛之笔,道出了词人在大自然微妙的一瞬所获得的顿悟和启示,请谈谈是怎样的一种顿悟和启示?大家可以先从风雨和晴的深层意义谈起。
A“风雨”比喻词人生中的逆境,如各种政治打击和人生险途。“晴”比喻春风得意的顺境。B人生有顺逆,有成败,有荣辱,有福祸。但无论处于何种境地,我们都要以坦然而超脱的心态去对待,胜不骄,败不馁,福不喜,祸不悲,这样才能完成自己的人格修养。风雨改变不了苏东坡,也改变不了我们。
八再次诵读
通过探讨,相信你们对这首词已经有了深入的理解,那么请大家再次诵读该词,看看能不能对出其中的人生体验和感受。
七小结
心有东坡词,人生无难题。人生再多的风雨,经过东坡的过滤,也都变成一片晴空了,愿我们活得像他一样明亮,一样豁达。如果做不到,就多读读他的文字吧。
八拓展练习
将《定风波》改写成一篇散文。
苏轼《定风波》教学设计 篇3
一、复习、交流、检查
检查背诵《念奴娇·赤壁怀古》(指名背诵)
二、设置情境,导入新课
李白有言:“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正是政治生涯中的挫折与打击,正是不幸的人生阅历与体验,成就了一代文豪苏东坡。在出世入世之间,在“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理想指引下,他用如花妙笔,为我们书写了不少励志警醒的名句名篇,成为我们跌入人生低谷、无路可走时的座右铭。今天,我们再来学习他被贬黄州时的另外一首词《定风波》。
三、放录音,交流初读印象
1、请翻译前面的“小序”,了解这首词的写作缘由。
2、请学生交流预习阅读本词的“初步感受”,或者提出疑问。
四、自由朗读词作,并结合注释了解词意、内容
【明确】词的上阕写冒雨徐行的心境;下阕写雨后天晴的景色和感受。
五、鉴赏分析,探究交流
1、小序中的“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能够体现出作者对途中突然遇雨这件事怎样的态度?
【明确】面对突然的变故,毫不在意、坦然处之的潇洒、平静、旷达、超脱。
2、词的上阕中,哪些词语和句子能够体现出作者的这种态度?
【明确】“莫听”“何妨”“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3、词的下阕结句“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仅仅是对雨过天晴之后自然现象的一种概括吗?请结合苏轼的人生经历和写作背景,谈谈你对这句词的理解,它包含着怎样的人生哲理?表达出作者怎样的人生态度?
【明确】不是。这是一句饱含人生哲理意味的点睛之笔,道出了词人在大自然微妙的一瞬所获得的顿悟和启示:自然界的风雨既属寻常,社会人生中的政治风云、荣辱得失又何足挂齿?句中“萧瑟”二句,意为风雨之声,与上阕的“穿林打叶声”相应和。“风雨”二字,一语双关,既野外途中所遇风雨,又暗指几乎将他置于死地的政治风雨和人生险途。“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不管是风吹雨打,不是阳光普照,一旦过去都成了虚无。这反映了苏轼不以物喜不以物悲的旷达胸襟,也反映了他超凡脱俗的人生态度。
4、学生自由讨论:你自己有过这样的体验吗?这首词对你有何启迪?
【明确】从内容与写作方法两方面去谈。
写作方法方面:由生活小事阐发人生哲理。
学生练习:江城子·密州出猎【答案】
1、江城子密州出猎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2、描写,太守率众会猎的壮阔宏大场面,形象的动作描写,挽弓劲射的英雄,
抗击外敌、保家卫国,狂,豪放派。
3、婉约派,诗人对亡妻深沉的思念,细节描写,对昔日那种和睦融洽、幸福美满的夫妻生活的追忆和向往,此时无声胜有声,移情入景,凄清哀伤。
4、提示:
(1)思想感情方面:
《江城子·密州出猎》一词,上阕描绘了太守会猎时千骑奔驰如潮、倾城围观如堵的壮阔场面,再现诗人“聊发少年狂”的情景。下阕写诗人“少年狂”的胸怀,抒发他由打猎激发出来的卫国杀敌的爱国热忱。情感基调激昂狂放。
《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一词,是为悼念原配妻子王弗而写的悼亡词,表现了诗人对亡妻深势的怀念之情。感情深挚细腻,哀婉缠绵。
(2)表现手法及意境营造方面:
《江城子·密州出猎》主要通过描绘阔大壮观的场面、刻画具体的人物形象、借助典故以及直抒胸臆等手法,营造出“狂放豪迈”的意境。
《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主要通过直接抒情、融情入景、摹写生活细节、白描等手法,渲染出一种“凄清哀伤”的意境。
(3)语言风格方面:
《江城子·密州出猎》语言豪迈狂放、洒脱不羁,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又以凝练厚重的典故,使词作内容丰富、思想深刻。
《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语言平淡朴实,处处如诉家常,字字吐自肺腑,自然而又极为觉悟,平淡中寄寓着真淳。
六、布置作业
1、背诵《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2、完成相关练习。
七、板书设计
定风波苏轼
事:苏轼遇雨
怀:遇事要泰然从容、乐观、旷达
坦然接受和面对人生中的挫折、磨难、逆境
表现手法:比喻、一语双关、以小见大
课后反思
人生就是一场雨,无边无际,无可躲藏。已经活在世上,谁又能脱身人生这个大罗网呢?所以无论是人间天上,还是庙堂江湖,对于苏轼来说均是“外部世界”,本无区别。他最后的归宿只能是自己的“内心世界”。最好的避风港就是自己的心灵了。心灵驿站,心灵家园,心灵归所,这是一种宁静和通达。所谓的“也无风雨也无晴”词人希望获得精神解脱的一种象征,所以苏轼的潇洒里面有人生的空漠和心灵的超脱!“一蓑烟雨任平生”道尽了千古真理,让人懂得用开朗、宽容、豁达的心态去面对一切。让人知道用感激、豁达的心境去挑战人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道路难免坎坷曲折。汪国真有诗,“心晴的时候,雨也是晴,心雨的时候,晴也是雨。”环境可以影响心境,心境也同样也可以影响环境。当我们身处逆境时,我们应该像苏轼那样做到洒脱,且行且歌。心有东坡词,人生无难题。人生再多的雨,经过东坡的过滤,都变成一片晴空了。苏轼为我们撑起了一把伞,撑出了一片晴朗的天空,愿我们活得像他一样明亮,一样豁达。
苏轼《定风波》教学设计 篇4
教学目标:
1、多次诵读,把握词人的情感态度。
2、解析探讨,欣赏词的写作特色。
3、结合资料,体会豪放派的特征。
教学方法:
1、通过诵读感悟法、默读咀嚼法,品味本词“言”之味,“意”之美。
2、通过自主鉴赏、合作交流,探究豪放词派的主要特征。
教学重点:
鉴赏关键字词所包含的情感态度,探究豪放派词作的写作特色。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介绍苏轼。
二一读定基调,感知大意
1、小序
请学生朗读这首词的小序部分,归纳小序交代的信息。
明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2、感情基调
根据本词写作背景,联系苏轼在这段时间里的其它作品,奠定感情基调。
请学生一读定基调。
3、感知大意
请学生归纳词的上阙和下阙各侧重写的内容。
疏通文意,明确:上阙写途中遇雨的情景,下阙写雨过天晴后的心理感受。
三二读明态度、赏析内容
1、请学生进行合作探究,讨论词中有哪些语句最能体现作者的情感态度。
明确:“莫听、何妨、轻、任、迎、也无”等词所体现的作者的情感态度。
2、探究本词所包含的人生哲理。
明确:“一蓑烟雨任平生”等句所包含的人生哲理。
3、提问本词给学生的启发。
4、归纳苏轼词的写作特色。
明确:以小见大。
请学生二读明态度。
四三读懂豪放,理解风格
1、请学生阅读辛弃疾的作品,进一步体会豪放词派的特点。
太常引辛弃疾
建康中秋夜,为吕叔潜赋
一轮秋影转金波。飞镜又重磨。把酒问嫦娥:被白发欺人奈何?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斫去桂婆娑,人道是清光更多。
斫:zhuó,砍。婆娑:pósuō枝叶茂盛的样子。
明确:从内容、情感、写景等入手,鉴赏本词。
2、结合苏轼和辛弃疾的作品,总结豪放派的诗歌的特点。
明确:课本57页:豪放词题材较广泛,抒怀言志,关注社会现实,涉及人生重大主题。格调相对高昂,较多慷慨悲壮之音,颇具阳刚之美。
请学生三读懂豪放。
五结束语
以苏轼作品中脍炙人口的名句做结束语,请学生在朗读中结束。
定风波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苏轼《定风波》教学设计 篇5
学习目的
1、理解作品的思想内容,体会旷达渺远的意境和作者豁达的胸怀。
2、体会诗歌中包含的人生哲理。
学习重点
词所抒发的感情。
课时安排:
1课时
一、新课导入
同学们,听听这些词句是谁写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对,是苏轼的名句。苏轼,我们并不陌生,他是宋朝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今天,我们再一次来感受他词中阔达渺远的意境和豁达的胸襟。
二、了解作者,知晓背景(点击投影)
《定风波》是一首记事抒怀之作。这首词作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此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谪黄州已近三年。在这遭受严重政治迫害后的几年里,苏轼内心当然有愤懑和痛苦的一面,但他却始终能以超人的旷达心态泰然处之。这首《定风波》就表现了苏轼当时“泰然处之”的心境。
《东坡志林》说:“黄州东南三十里为沙湖,亦曰螺师店,予买田其间,因往相田。”而这首《定风波》的小序则说:“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事实上,这首词及小序虽然着力表现了吟啸徐行、任凭雨打的超然自得的人生境界。但实际上潇潇春雨和料峭春风是使苏轼得了一场病的。但苏轼不提病事,而直抒胸襟,借“道中遇雨”一事,来抒写作者当时“余独不觉”的心境。这“余独不觉”不就是“泰然处之”吗?
三、朗读感知
1、学生朗读(读准字音)
同行(xíng)吟(yín)啸(xiào)一蓑(suō)
2、教师范读读出节奏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3、齐读
4、尝试背诵
四、结合“文意”和“灵犀一点”理解诗意
1、上片写雨中的情景和心境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这两句明写诗人道中遇雨时置风雨于不顾、吟啸徐行的镇定态度,暗示他在政坛风雨中遭贬后仍泰然处之的心态。“莫听”有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何妨”见俏皮的挑战色彩。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这两句似乎是说穿着草鞋、拄着竹杖在雨中走得很轻松,胜过骑马,风雨有什么可怕的呢?实际上是以“竹杖芒鞋”喻指闲散江湖,以“马”喻指奔波官场,通过两者对比,隐喻闲散江湖胜过奔波官场,远离宦海险恶反觉一身轻松。穿着草鞋走泥泞之路是不可能轻松的,故而它的实质用意只能是“无官一身轻”。“一蓑烟雨任平生”一句不是写眼前景,而是想心中事,因为“雨具先去”,当时并无蓑衣,而“烟雨”则是江湖上烟波浩渺、斜风细雨的景象,故而这一句是表达了苏轼想退隐江湖、自在地度过一生的心愿。“任”字含放任自由之意。
2、下片写雨后的情景和心境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这三句写雨过天晴、寒风吹拂、斜阳晚照的眼前景象,但也隐隐地透露出作者在这几年的劫后余生中,余悸尚未完全消尽、政治风雨令人更加清醒、晚境或尚有望等既达观又复杂的心情。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三句表面上似乎是说,回到住处,再看路经之地,既不是风雨交加,也不是朗朗晴空;实际上,“萧瑟处”隐喻宦途风雨,“归去”是用陶渊明的“归隐”之意,而“也无风雨也无晴”则是说,有了归隐之心也就无所谓什么宦海的风雨或晴天了。显然,这里的主要心态是旷达,主要意向是隐逸。
全词上片写雨中,下片写雨后;上片落笔镇定心态,意归闲散江湖,下片落笔欣慰心态,意归飘然世外。写眼前景,想心中事,景物层次、意绪走向都十分清晰。
3、内容述评
这首词展现了苏轼被贬谪黄州时的基本心境:一是泰然自若、旷达处之;二是意存归隐、宽慰自解。
“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这就是身处危难之中仍泰然自若的鲜明写照。他曾在给李之仪的书信中说:“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遭迫害,受贬谪,被人推搡谩骂,无人识其是官,竟觉得这是可喜之事;由此种奇异心态可以体味到,苏轼当时的心胸旷达到何种程度。
意存归隐是这首词的主要情感倾向。上片情怀,指向“一蓑烟雨任平生”,下片情怀,收在陶渊明的“归去”,上下一致,心意之所归都是隐逸江湖。上片说“竹杖芒鞋轻胜马”,下片说“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意理相承,都表现出对官场险恶的厌弃,这无疑是作者意欲归隐的动因。而过片中的“醒”字,则隐含着诗人历经政治磨难而终于醒悟的意味。其《临江仙》中“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这一名句,就产生在这首《定风波》之前不久,可见在被贬黄州这段时期内,归隐的意向确实在苏轼的思想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五、品味语言,鉴赏形象
1、讨论:“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刻画了怎样的抒情主体形象?加点的词语表现了词人怎样的精神?(点击投影)
明确:这几句话描写了一个穿着草鞋,拄着竹杖,迎着疾风骤雨,缓缓而行,时而吟唱时而又长啸的潇洒旷达的抒情主体形象,“莫听”、“何妨”、“谁怕”是关键词,写出了词人在“同行皆狼狈”,其“独不觉”,欣然前行的独立人格精神。
2、思考:“一蓑烟雨任平生”表现了怎样的品质?(点击投影)
明确:自己平生任由各种各样的风吹雨打都是无所畏惧的,表现了词人无惧苦难、勇敢前行的意志品质。
六、再次朗读,读出豁达情感
七、课后题,三选一
不忘初心作文 篇1
世间江海湖泊万千,我偏爱山间一弯涓涓细流,只因它活泼而静谧;天空骄阳云霞绚烂,我独爱傍晚一抹落落余晖,只因这最后一缕金黄带给我别样的温暖;林间绿色摇曳生姿,我却最爱秋日那一片片灼灼红叶,只因眷恋它“人生有限,故知足而乐天”的深意。漫漫人生,我愿跟随最真的初心,追寻最想要的生活,做真正的自己。
做真正的自己,说来简单,做到却并非易事。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甚至从未思考过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渴望的生活,他们以为大多数人想要的便是自己的追求,最终将他人的人生复制,茫然度过一生。当然,也有的人在出发时信心满满,对自己喜欢的生活了然于胸,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光阴改变了容颜,现实磨灭了梦想,不断被身边人同化,终于弄丢了自己。
古往今来,随波逐流大有人在,亦不乏有识之士排除万难、坚持自我。“竹林七贤”的嵇康对当时乌烟瘴气、尔谀我诈的官场仕途深恶痛绝,他宁愿在洛阳城外做一个默默无闻而自由自在的打铁匠,如痴如醉地追求着他心中崇高的人生境界;宋代苏轼,若随波逐流大可免于灾祸、安享富贵,他却坚持自己的为官之道,不与别人同流合污,气节清高,体恤百姓,最终流芳百世;少年时代的周恩来在他人纷纷“为名利而读书”、“为做官而读书”之时,便许下响亮的誓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个远大的志向,激励着我们敬爱的总理为之奋斗了一生。
在相似的人生追求和轨迹下,很多的灵魂都在迷失,在彷徨,在焦躁,在苦闷。我们真的需要静下心来思考,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不忘初心、不失自己!生命便不会随波逐流,定会显现自我的价值!
不忘初心作文 篇2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小时候,总是对着星空许愿:“我一定要成为一个好学生!”至今依旧是妈妈所说的那句话:“即使路在坎坷,即使有再多风浪,记得你最初的决心,奋力拼搏,就算是失败,也要漂漂亮亮地下台!”
长大以后,现实泯灭了童真,梦想逐渐被抛在脑后,不知不觉当中,我与梦想背道而驰,直到了那一天,翻开幼师的笔记本,用幼稚的字体写下的梦想和母亲的话语,我猛然醒悟,我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
第二天,到了学校,考试的试卷安安静静的躺在桌面上,不及格的分数令我大脑一阵空白,我已经堕落成这个样子了吗?我心中暗想。“大家来看啊,他又是不及格,只会拖班平均的废物!”是啊是啊,从开学到现在基本没及格过。”“这种人留在学校干什么?直接去捡垃圾算了。”……一句句话像尖刀般撕扯开我的心房,血流不止,算了,不是早就习惯了么,我苦笑。“你就甘心堕落吗?”老师略微有些严肃。我想起了妈妈的话,我怎能甘于堕落?我还有理想,我还有决心!“我……我……我会加油的!”一咬牙,我这样说。“嗯,我期待你的表现。”老师笑了笑。后来的日子里,我每日熬夜恶补以前的知识,已经堕落了一次,我又怎么再次忘怀最初的决心?考试成绩公布的那天,我终于第一次及格了,用决心拿回来属于我的荣耀,终于觉得了一些成就。妈妈的话,依旧被我牢记在心底,在放松懈怠时,给我警醒;在我沾沾自喜时,给予警报;在我失败丧气时,给予鼓励……
不忘初心,我又怎能忘却最初的决心?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要畏惧,不要退缩,路上有荆棘,我们便劈荆斩棘。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要尽全力拼搏,即使是输!不忘初心,成功,永远是留给有决心的人!
不忘初心作文 篇3
小时候,总想着长大,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大人的世界那么复杂。幼时的天真已不复存在,曾经的青涩逐渐变得成熟。我在这条通往成功的道路上迷了路,我不是悲伤,也不是难过,我只是随着年华的逝去而一起失去了什么。
还记得刚上小学时的我们,怀揣着一份纯真和梦想,入眼的都是迷人的风光,听到的都是动人的乐章,我们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慢慢走向我们的梦想。那一双双眼睛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求,未来的向往以及对梦想的执着。我们在最初的时候许下的诺言,就是我们所渴望抵达的境界,他们给与我们无限的动力,给予我们积极进取的力量,让我们找到人生的方向,坚定前行。那些迎着清晨第一缕晨光的读书声,那些深夜里依然怀揣着梦想的刻苦,那些反复练习无数遍的基本功,像一粒粒不起眼的尘土,伴随着我们走过一个个春夏秋冬,在流逝的岁月中慢慢堆砌出梦想的雏形。
我们厌倦了这样周而复始的生活,我们开始反抗,我们开始沦陷。在这条道路上,太多太多的人迷了路,我看到他们因为一点挫折而放弃,我看到他们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却无力阻止。我再也看不到他们对梦想的执着,再也看不到他们当初的那份激情。是美好的东西不复存在,还是我们失去了美好的心?
很多时候,我宁愿满身伤痕,也不愿在日后回首往事时感叹唏嘘,因为我知道那不过只是一个失败者背弃了初心的悔悟,没有半份的实际意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世上哪一样成功不是汗水和血泪筑成的丰碑?哪怕是一棵小草破土而出的韧力,都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
青春是一场振奋人生的大戏,在曲终人散的那一刻,同样是另一段人生的起点,希望我们能一同带着这份坚持和这份祝福,怀着坚定的心志和毅力出发,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忘初心作文 篇4
初心是最初的信念,陪伴我们走过风风雨雨,坚定着我们的信念,让我们有足够力量走向远方。
我有一棵茂盛的吊兰,初见它时,几片细长的叶子舒展开来,倔强地向上延伸。碧油油的绿如同磁铁般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窗台,生怕弄断它纤细的腰肢,看到它在清风中摇曳的可爱模样,我心里好生喜欢。
那时正临近期末考试,教室里少了同学们嬉笑打闹的声音,大家都在紧张地复习着。我皱眉看着枯燥无味的课本,作业多的让我快忘记最初的心。还记得小时候,我一直想成为一名老师,教书育人,还时常让好朋友扮演我自己的学生,每当听到他们稚气地叫我“老师”时,我是多么自豪!可现在的我开始质疑自己,这样我,可以实现愿望吗?真的要坚持下去吗?我陷入了沉思。
“叮铃铃”上课铃声拉回了我的思绪,老师拿着一叠厚厚的试卷,她推了一下眼镜说:“下面开始发试卷”。起初,老师是微笑着发试卷的,但随着试卷的减少,老师的笑容也逐渐消失,到最后是黑着脸的。我忐忑不安地从老师手里接过试卷,鲜红的分数映入眼帘,那出乎意料的低分,让我的心情瞬间跌入谷底。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了家。
我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忽然,余光瞥见一片浓绿,是那棵被遗忘的吊兰,十几天未浇水的吊兰依然如初,6月的天,热得如同一个蒸笼,可它仍朝气蓬勃,顽强地活着。我被深深地震撼到了,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吊兰一扫我沮丧的心情,使我重新振作,一次失败算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吊兰能在逆境中绽放生命的绚烂,我为什么不能?
于是我重拾信心,努力地查缺补漏,我如饥似渴地在书海里畅游……“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忘初心作文 篇5
当他用旋转的画笔在纸上飞舞,连绵的浓墨在纸上氤氲,香醇的墨水早已无言的滋润杨家三代的心田,他们用画笔描绘着全家的艺术梦想,用梦想之笔书写着异道家风的正能量,心系丹青,妙笔传承。
在现在这个社会里,几代人坚持去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艺术事业,我很敬佩他们,他们传承的就是第十三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老人杨启发,历经无数坎坷,用丹青妙笔和一颗执着的心让自己的坚持在时间中静静流淌,给麦子似的孩子降下甘霖,这雨中不仅有老人对后辈的亲情,还有对后代的传承与期盼。
但现代人被太多的杂念扰了心,竟忘了自己的初心和执念,失去了那一份坚持与信仰。杨家杨柳之很简单的一个理由:喜欢画画。便值得付出,不为其他,只为了自己的初心。因此,他能感到幸福。
而反观现在生活中的大学生,要考虑怎么好就业,怎么能安定,与最初的信仰与执念背道而驰。其实最终的安定还是那颗无暇的初心。“富贵的人不一定快乐,快乐的人一定很富贵。”起初看到这句话,我很疑惑,但我后来明悟了,一个富贵指的物质,一个富贵指的心理。能坚守自己的初心,并能让它不蒙尘的人,一定是快乐幸福的人。
无论是激情还是辉煌,淡泊还是明静,不也只求一份心灵的安适与舒畅吗?
曾经那个乌烟瘴气的惨淡天幕下,战乱不断的年代,无数人舍生忘死,用鲜血浸透了褐色的大地,可就算这样,也阻止不了他们追求天空的梦和踏破大地的心,宛若一束阳光,刺破了惨淡的阴云,黑暗的风尘,勾起了最初的梦,最美的心愿,启发我们去寻找心灵的源头,那便是最初的渴望与坚持。
不忘初心作文 篇6
一天,我走在路上,在前面有一个穿着厚厚的棉服,浑身水泥灰的叔叔……突然,我看见了前方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哭着走在马路中央,远处一辆如闪电般的小汽车快速地驶来,我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想喊她躲开,可是却怎么也喊不出来。我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过了一会儿,好像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我慢慢地打开自己的手,以为我的面前会出现一幅血淋淋的画面。幸好!我看到了那位叔叔抱着小女孩倒在地上,小汽车就停在叔叔的脚边,叔叔的手臂流血了,小女孩愣愣地看着叔叔,她看起来并没有受伤。在那危险的时刻,是这位叔叔冲过来救了小女孩,小汽车的驾驶员也紧急刹车,还好没有造成事故。小女孩的妈妈从商店里跑了出来,抱过她,不停地向叔叔说谢谢,说让叔叔到医院检查一下。叔叔说:“不用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回家擦一擦药就没事了,以后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了,带她去医院看看有没有受伤吧。”原来是小女孩的妈妈在商店买东西,没注意到小女孩自己溜出来了。叔叔说完就走了。
我看着走远的叔叔,也看着小女孩的妈妈紧紧地抱着小女孩,耳朵听着周围的人在谈论,心想:“现在就算是有人倒在路上,都没有人愿意去扶,生怕会被人赖上。而这一位叔叔,为了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冒着被车撞的危险去救她,自己受伤了,也没有向小女孩的妈妈狮子大开口。”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世上还是好人多呀!孩子,不管世界怎么变化,我们都要做个善良的人,不忘初心!”听着妈妈的话,我点了点头。
不忘初心作文 篇7
不忘初心是让我们做最初的自己,放下繁文缛节,放下偏见与芥蒂,用一颗赤子之心感受生活。
生命在时光中流动成风,凝结在心里的最珍贵的东西是否也随风而去了呢?最初的最初,可还曾记得?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可什么又是“初心”呢?
初心是颗认知的心,就像初识世界的孩童一般,对世界充满着好奇,愿意去探索、去发现、去认真对待。然而在时光的浪潮里,你会慢慢发现新奇的事物不再新奇,对事物的认知形成了刻板的套路,思想被禁锢,形成默守成规的状态,那颗认知的初心找不到了。活在当下,放下过去所经历的每一天,这样即将开始的一天就会是崭新的一天,保持认知的初心重新出发,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初心是一颗善良的心。人之初,性本善。人来到世上的时候,本性皆是善良的,但伴随着成长和环境的变化,每个人的习性就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差异,其实,人际关系本来是简单的,只是我们自己把这种简单的关系复杂化了,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相互提防。每天的心只会感到疲惫,善良的心是让我们做最初的自己,放下繁文缛节,放下偏见与芥蒂,用一颗赤子之心感受生活。
初心是一颗追逐梦想的心,最初,我们出发,心怀理想。为了实现理想我们苦苦追逐,在人生的路上经历了孤独、痛苦和挫折、诱惑,有人被牵绊,有人被同化,最后,大多数被现实打败,被自己打败。那颗深怀理想的心哪去了?遇到困难阻碍或走的太久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应该停下来,好好回想当初立志的时候那份努力,那份决不轻言放弃的心。最初的梦想,就握在我们的手里,坚持住,不要止步。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最初的你想起来了么......
不忘初心作文 篇8
小学六年,却如白驹过隙,回首往事,忆同学少年,趣味良多。
清晨,空气中泛点着一些雨丝,但却掺杂着一丝咸味。毕业树,你象征着对美好的校园生活的回忆,但又因为你的出现,我们要告别母校,各奔东西。
在毕业树下,看这那棵似乎弱不经风的莞香树,真难以想象它是如何能长成参天大树,但心中相信,它绝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这不和我们的校园生活一样吗?不由我想起那件事。
有一次,因为不留神,我被一名在奔跑的同学撞到,是小谢,因为帮老师做事而碰巧路过。他急忙掀开我的裤子,一看,流血!他急忙问我: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还痛不痛?语气中有些担心。我说:不痛,一些小伤,不足挂齿。我挤出一丝机械的笑容。小谢一直扶我到校医那儿,为了帮我连午饭也没吃。
小小莞香,扎根东华,初心同在,共创辉煌!小小的莞香,已经入土、浇水、培植。
主持人铿锵有力地说:请全体师生齐唱少先队队歌!
刹那间,悠静的校园,便成了充满了音符的教室。在歌声中,我又听到了,入队时那发自内心充满稚气的宣誓。
坐在大厅会议室里,我满怀一身期待。脖子上戴着一个歪七扭八的红领巾,但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系红领巾。听着校长的讲话,我成功加入少先队。
又听到了万校长的声音,那简单而又有用的讲话,不偏不倚地铭记在我心中。是呀!小小莞香,却蕴含更大潜力,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话吗?
今天,我们栽下梦想树,记忆瓶里装满了每个人的初心。
小学六年,人生的起点,梦想的开始,今回首往事,泪光点点。
不忘初心作文 篇9
我是一名小志愿者,参加过许多公益活动。但令我最难忘的是一次慰问老兵的活动了。
这天,我和同学们相约乘车来到了慰问老兵的地方。我们先为老兵们献上了我们买来的鲜花,送给他们水果食品。接着,就是慰问表演。这时,有位阿姨说:“谁来为老兵爷爷唱首歌?”全场一下鸦雀无声,我也不敢出声,其实也不是我不会唱,而是我胆子小不敢唱。突然,坐在我背后的同学推了我一下,并说:“洪铭想唱”。我顿时脸红了,回过头去狠狠地盯了他一眼,他却抿着嘴笑。我低着头,还是不敢上去。可是台下传来了阵阵掌声。我不得不硬着头皮走上台去为老兵们唱了一首歌——《天上的布达拉》。一开始,我还有点紧张,但到后来看见老兵爷爷微笑看着我,我也渐渐放开了,胆子也就大起来了。随之,歌声越来越响亮,终于唱完了,我才松了口气。此时,台下又一次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想这掌声是对我最好的认可。看见我上去表演,我们班的同学也一个个为老兵爷爷唱歌、跳舞,有的吹乐器,还有的讲笑话。个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老兵爷爷们都开心地笑了。
看着老兵爷爷们那花白的头发,还有那饱经沧桑的脸,我仿佛看见了他们浴血沙场,保卫家园的情景,对这几位老兵爷爷产生了由衷的敬意。
我想:是老兵爷爷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珍惜啊!
评语:小作者做过很多公益活动,在众多的公益活动中,最难忘的是慰问老兵。因为这个活动是她用自己的歌声和笑声,为老兵带去了爱,温暖了老兵的心。并在这次活动中也悟出了“是老兵爷爷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珍惜啊”的道理。是的,我们都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不忘初心作文 篇10
人生有几个季节。有必须忍耐的冬天,也有在明丽的阳光下,像小树一样茁壮成长的春天。特别是二十几岁前后的青年,全身充满了知识的养分,转眼间就会崭露头角。
青春是人生的鲜花,是年轻生命的闪耀,是纯真的结晶。激流般的热情、幻梦般的憧憬、绝不妥协的坚贞青春充满了魅力,充满了光辉,包含着无限的未来。青春开放的花朵,将铺就你人生的道路。青春是宝贵的。诸君要珍惜这宝贵的时光,不可虚度,更不要误入歧途。
必须给与他们与青春相称的希望与梦想。领袖必须倾注全部的智慧,以便他们为自己未来的建设竭尽全力。在年轻人已经完全掌握主导权的领域,要毫不迟疑地把火炬递交给他们。
向着未来前进吧。那里肯定会有希望。无限的可能性在你的身上隐藏。愉快地生活吧,为了自己的青春,也为了周围年轻的朋友。那里肯定充满了欢乐。鼓起勇气,顽强生活。在那里,道路自然会展现在你的面前。
我们在虚荣中生活,但不要被虚荣蒙住眼睛。诚实地度过实实在在的人生是最可贵、最坚强的。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迈开坚实的青春脚步。
青春,是人生打基础的时代。如果基础不牢,上面不管建什么都要倒坍。意识到这是为了将来开放出绚丽的花朵而打基础的时代,那么学习、工作,一切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害怕失败的人将一事无成。过去所有名人都经受了一个又一个的失败。但是,他们在失败的时候不是沮丧气馁,而是不屈的拼搏,最后取得了胜利。青春时代的真正失败,毋宁说是逃避艰苦的斗争,没有目标,懦弱潦倒。艰苦奋斗后的失败,是人生的宝贵财富。希望你们不要害怕失败,勇敢地度过青春,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作文 篇11
青春气贯长虹,勇锐盖过怯弱,进取压倒苟安。如此锐气,二十后生有之,我们所到之处岂有不披靡之理?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唐必致灵魂。忧烦、惶恐、丧失自信,定使心灵扭曲,意气如灰。
我们明白花有开有落,人有离有合;我们也懂得只有得失两忘的人,才会执着追求,风雨兼程;只有宠辱不惊的人,才能得失两忘,勇往直前。于是我们坦然地面对成功和失败,坦然地面对眼泪和笑容,因为我们已经走进了青春。青春,这个火一样的雨季啊!失败和险阻又能奈我何?
青春年少的我们,脚踏大地,头顶青天;青春年少的我们,仰望明月,追赶太阳;青春年少的我们,不畏艰难,不畏险阻,敢踏出荆棘泥泞;青春年少的我们,倾热血为江,以信心筑船,证明自己便是远方的航标灯。
青春的诗,写不完;青春的歌,唱不够;青春的梦,做不醒;青春的路,走不尽。青春的每道风景,都有不同的意境;青春的每一个季节,都有不同的色彩。谁说往事不堪回首,青春萌动的心情在记忆的册子中才是最璀璨的诗篇,然而青春只有一次,不好好把握,就会转瞬即逝。
没有嫣然绽开的花蕾,便没有四季宜人的温馨;没有温暖怡人的微笑,便没有美好人生的峋烂;没有青春的活力,便没有亮彩的旅途。朋友们!为岁月赐给我们的臂膀和这腔热情,伸出你年轻的双手吧!让自己的心湖蓄满青春,让自己的青春从此激扬,让自己在年轻中展现精彩的自己吧!那么洒向世界的定是缕缕明丽的阳光,我们要记得最初的梦想。
不忘初心作文 篇12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题记
芸芸众生,浮世三千,敢问初心该当何物?敢问初心可曾坚守?
宋代抗金名将岳飞,带着母亲亲手刺上的四个大字“精忠报国”驰骋沙场,亦是心怀保家卫国之初心名扬天下,不惧奸臣小人的阴险狡诈奋勇杀敌,供后世所景仰。初心,带来了义无反顾之英勇。
国家科学院士袁隆平在面对泱泱大国饱受饥饿困苦时,怀揣一颗报效祖国的初心,不分昼夜地苦心专研,最终研制了拯救上亿人口温饱问题的粒型杂交水稻。可是他的脚步却未停止,而是更坚定地踏上了科学大道继续前行,掌声和鲜花在这位有着深邃眼瞳的老者面前显得微不足道。只有初心的坚守,才使得他依旧在烈日炎炎下的田野中绽放出如少年般意气风发的笑容。初心,亦带走了岁月的考验。
在看当今中国,亦是坚守着一颗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心而鼎力前行,坚持以公有制位主体,多种经济制度共同发展的智慧之树在脚下生根发芽,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是为那颗有着远大抱怨的初心而熠熠生辉。丝绸之路的重新扬帆起航,为了古老中国华夏民族的崛起也未曾有过一刻懈怠。无论距离唐朝的开元盛世有多久的时光隧道,中国从未有过一刻忘记她的初心所在。
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一条长长的地隧道,这期间我们或许会因为鲜花与掌声而迷失自我,或许会因为那物质的需求和现实的考验而颓废陷落,可无论如何,生活在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水马龙的街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冲出隧道,在这之前,请问问自己:想想当初因为什么而出发?
带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节,带着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在前行之路上鼎力前行,不畏风雨,无论成败。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行,不失此缘,不负勇往。
不忘初心作文 篇13
光阴如梭,白马过隙间,这两个月就悄然流去了。再一晃也过了月考,有人得意洋洋,有人伤心失落,有人心存侥幸,有人自怨自艾……
为了让年级部的同学们再次振奋起来,打起
不得不说,这次表彰大会中看到同学们展现自己的风采,心中的仰慕之情油然而生,歌曲串烧和展现自我的舞蹈,个个都充满着生机勃勃的青春活力。要是我能在小时候也学会些才艺就好了呢。
大会临终之际,由老师发表
是呀,表彰大会不仅仅只是为得奖的学生而开,而是为了激励我们砥砺前行,不忘初心,我们要敢想敢做。或许下一次你就是单科状元;我们要活在当下,“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基础不好可以补,才艺不会可以学,只要不放弃,没有什么是不可能。
不忘初心作文 篇14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小草希望成为一片绿茵,于是它便努力地生长;溪水希望成为浩瀚的海洋,于是它便努力地奔跑;我希望成为一名律师,于是我便努力地学习。在我看来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矢志不渝地奋斗。
但是实现梦想的道路并没有那么顺利。我们会遇到挫折,遇到困难,但这并不能阻拦我们前进的脚步。就像汪国真所说,“既然选择了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有背影;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能风雨兼程”。
在追梦的旅途中,我们痛,我们哭,我们累,我们笑,我们无所畏惧,因为我们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灌篮高手科比曾一度成为篮球界的神话,众人都只知道科比极高的命中率,却极少有人知道科比辛苦的付出。科比从小就有一个篮球梦,刚开始科比的天赋还没有完全显现,但他努力训练,在别人酣睡之时,哈佛大学的篮球场上就响起一阵阵拍球声。科比每天都要投篮1000次,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即使成为了灌篮高手。世界是不会辜负每个勤奋的人的梦想的,朝心之所向努力追梦吧!不忘初心,才会方得始终。
草根明星阿宝是一个执着追梦的人,他虽然出身农村,但他从小就有成为歌手的梦想。他努力地追梦,参加过很多比赛,也碰过多次壁,遭受过许多人的嘲笑。但是他从未放弃,从没忘记自己的梦想,不断尝试,最后在星光大道的舞台上崭露头角。
在北大清华等高校,旁听生数以万计,从二十岁出头到年过花甲,他们倔强地坚守自己的梦想。我佩服他们同时也要告诉他们,佛说,“爱不重不生婆娑”是情执,我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念执,愿你们在追梦途中坚持不懈,最终获得成功。
不忘初心作文 篇15
九月三十号那天,我们全班师生来到陵园参观。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踏着音乐走进陵园,我立刻被这展现在眼前的一切所惊呆了。陵园里有绿油油的松树和鲜艳夺目的一串红,整个陵园给人的感觉是景色庄严而美丽,到了那里我们的表情都变得严肃起来。
走进陵园,首先看到一面五星红旗飘扬在空中,迎面而立的是一座高大的石碑,正面刻着“革命英烈永垂不朽”八个金色大字,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的内心都感到十分的震憾!陵园,它建于己于1954年,安葬着为解放而牺牲的1525名。各各都是为祖国效力而牺牲的,它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是我们奋斗的目标,长大以后我们也要像他们这样勇于牺牲,为祖国效力的精神!我们要有自己的理想,确定好理想才能为祖国贡献力量。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小学教师,当老师,可以与学生们嬉戏欢闹,也可以与学生们谈心,教他们知识、道理、知识、教育同学,让全世界都变成一个文化的世界,当然,当老师还能得到不少的好处,比如说:可以学习那种简朴的品质,可以让人尊敬等等,当老师,职业虽然卑微,但却同样伟大。古时的人说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也是为祖国效力的一种方法。我们确定好目标就是为祖国效力的目标!
今天,在革命陵园中,我和同学们上了一节生动深刻的爱国教育课,明白了今天我们自由、幸福的生活是谁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幸福,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我们少先队员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做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不忘初心作文 篇16
一本书,千人阅;一辆车,千人骑。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共享资源正在渐渐融入我们的生活,同时也在逐渐改变着我们长期以来保持的思想理念和生活理念。
当共享资源最初出现在中国各个地区时,它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为了人们之间口口相传,闲谈时的热门话题,一时间争议四起,几乎“爆红”。
那么,共享资源是否为我们带来了利?
当然,这是不置可否的,它的`存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帮助。以共享单车为例,当你一个人不知所措地站在某条街上时,似乎唯一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只有高科技“傍身”的它,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不,不是的,共享资源的到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有它的利,还有它存在的弊端。
在这个“科技横行”的时代里,原本只需要短短的一句询问便可以解决的事情,我们却宁愿将自己所在只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对别人的关心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更不懂得如何去和别人友好地交谈,我们逐渐丧失了社交的能力,也错过一次与人交往的机会。
共享单车,共享书店,共享篮球,越来越多的共享资源与我们的生活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它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改变了我们的思想理念,使我们似乎成为了只能依靠科技维持生活的人。
时代在进步,科学也在发展,但似乎只有我们还在停滞不前,甚至后退。
不忘初心,放得始终。
共享资源它原本存在的意义似乎被我们强行扭曲,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而失去了我们原有的能力。
如果,这种现状还不能够得到改变,那么这原本为人类带来便捷的共享资源也终会沦为“世俗”。
不忘初心作文 篇17
华夏文明,是多么的丰富和神奇,富饶的神州大地又孕育出了多少美好?
中华上下五千年,每个时代的年轻人都有着不同的时代任务。回看,作为往事的旁观者总有所发现,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转怀激烈。每次读到这些语句都不由得一番回味。这味道,就像是在辣椒外面裹了一层巧克力,先甜后苦最后的就是辣。在战乱纷飞,叛乱四起的时代,岳飞的时代
继承和发扬
用知识武装头脑,用
不忘初心作文 篇18
里约奥运会结束了,许多为国争光的金牌得主,我们都叫不出名字。但有一个女运动员却令很多人印象深刻。那就是傅园慧。今年二十岁的她靠着一组丰富的表情包及雷人的“洪荒之力”站在了点击率头榜。尽管拿的不是金牌却被各大媒体吹捧。这叫那些勇夺冠军的国家功臣情何以堪。
傅园慧天真可爱。刚从泳池中走出来的傅园慧从记者口中得知了自己的成绩,原本表情淡定的她瞬间张大嘴巴,像小孩子一样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副被吓到的表情。他对记者说自己已经用了洪荒之力了,对成绩很满意。当记者追问:“是不是对明天的决赛也充满希望”时。她还没有从激动中回过神来,眯着眼笑着摇头:“没有,我已经很满意了。”说完一路尖叫的跑开了。
傅园慧在8月27日收到了英国探险家《荒野求生密计》的主持人贝尔下的战帖,邀请他参加大陆的探险真人
秀。当媒体报道她已经确认将于今年九月参与录制大型自然探险节目《越野千里》时,我为他的教练感到惋惜。多年的训练就在她将要迎来丰硕战果的时候,分心娱乐。就像农民看着自己亲手载的果树开了花,将要结果时,被艺术家雕刻成了展览品。
现在的媒体为了收视率不顾一切,探险节目的主角完全可以在娱乐圈找啊!非得背后拖国家队的后腿,整日八卦明星的隐私,有时间为什么不去拍拍祖国的大好河山,歌颂些丰功伟绩呢?
傅园慧没有过高的演技,只凭着大家猜对她的新鲜感,她在娱乐圈只能是昙花一现,倒不如把所有的精力用在自己的强项,坚定自己最初的理想。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忘初心作文 篇19
人生之路,正如我们穿衣服扣扣子,一步错,步步错。
哈伯特曾说,“对于一艘盲行的船来说,所有的风都是逆风。”人生,如诗,如画,也如风。要想成功到达彼岸,就不要偏航,逆风而上。人生,也如哆啦A梦的时光机,能将你带向繁花似锦的未来,也能带你陷入无限深渊的末日。因此,人生路上需走好最初的第一步,第一步走好了,那便是你的“未来”;第一步没走好,那将是你的“末日”。
在华盛顿小的时候,他砍掉了他父亲无比喜爱的一棵樱桃树。他父亲回来了,非常生气。他暗自思量“如果我查明是谁砍了我的树,我要狠狠揍他一顿”。华盛顿明白自己闯了祸,仅犹豫了片刻,便和盘托出。华盛顿的话音刚落,他父亲满脸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并称赞华盛顿“诚实的行为胜过一千棵樱桃树的价值”。“诚实”也成了这位美国国父为人的写照。也因此为他赢得了“未来”。而德国阿道夫·希特勒在小的时候,因为与父亲的一次冲突,而导致他思想观念的错误,从此让他荒废了学业,心中埋下了一个“恶果”,最终成为了一个日耳曼民族主义和纳粹党的总裁。最后,他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祸国殃民,也因此让他走向了“末路”。
倘若我们能做出正确的抉择,并朝着这个目标努力,那我们必定会像哥伦布那样,在绝望或是生命的最后关头得到上帝的垂青;也会像19世纪,法国作家儒勒·凡的第一部作品《气球上的星期五》一连投了15家出版社,第十六次投稿才被接受,他一直坚守着最初的梦想不放弃,最终功成名就;也会像居里夫人、贝多芬不管困难有多大也从不迷失方向,最终被人们所称赞。
人生就像奕棋,一步失误,全盘皆输。走好人生的第一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不忘初心作文 篇20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初心故,二者皆可抛。一一题记
初心是什么?
元稹伫立坟前,告诉我初心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矢志不渝。
梅妃倚立宫门,告诉我初心是“长门日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的宁缺毋滥。
初心是苏武牧羊的追求,是缇萦救父的决心。初心是茶叶不因沸水的蒸腾而浮浮沉沉,开花后归于沉寂的坚守,是蝴蝶不因外界的干扰而忘却内心,喧扰后飞过沧海的本真。
然而,在这万般千态的浮世绘中,在这错乱复杂的名利场里,初心往往被我们遗忘。正如纪伯伦所说:“我们已经走的太远,以至于忘了为什么出发。”
因为忘记了初心,我们少了琴棋书画诗酒花的浪漫,多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奔波。因为忘记了初心,我们少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棱角,多了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圆滑。
我们暗示自己,一切都是情非得已,身不由己,人之常情,是现实教会我们虚与委蛇,却忘了自己也曾唱到:“我如果对自己妥协,如果对自己说谎,即使别人原谅我也不能原谅。”
时光荏苒,失去初心的我们也许会如纳兰容若般慨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却不过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与其浑噩一生后悔不当初,不如从一开始就坚守本真。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所以于谦一生清风两袖朝天去,哪怕粉身碎骨也浑不怕,只求留清白在人间,而免得闾阎话短长。
所以《悟空传》中的小猴子放纵不羁,说道,“这个世界,我来过,我爱过,我战斗过,我不后悔”。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只有像汪国真这样不忘初心,才方得始终,让一切在意料之中。
不忘初心作文 篇21
忘了痛苦,不忘快乐——题记
人的一生,常常是坎坷的。完全的一帆风顺?我们得不到老天这样的垂青,但是正是因为如此,老天却给了我们另外的五彩斑斓,有兴奋、有快乐,有失望、有痛苦。有了这么多的“调味品”,我们才有了自己的“选择权”,而这种选择的权力就是欲望。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他们所需要的也是不同的。有的人执着于仇恨,他们所选择的是报复。其实,仇恨与痛苦就好像是山路上的一些石头,你若把它们当作绊脚石,那么前面的绊脚石还会有很多,直到把你折磨得筋疲力尽,你若认为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跨过去,不久你便可以达到顶峰。
一切究竟都会不会过去,能不能忘记,我们不讨论。我只是说:“把欲望留给那永远无法忘记的快乐吧!”
其实,“快乐”的定义是宽泛的,该选择哪种快乐就该是我们讨论的问题!
马拉多纳因吸食大量一诱发了心脏病,昔日驰骋绿荫场的“新球王”现在却变成了一个体态臃肿的老胖子。这就是他那一时的欲望,他选择的只是那短暂的一。
庞涓恃才,学业未精就出山助魏,因为嫉才挖去了孙膑的髌骨,正是他一时的名利欲,导致他提前出山,放弃了长久的快乐。
而孙膑则不然,潜心修业,饱读《孙子兵法》,虽双腿致残,但是他忘记了这一切的痛苦,沉浸在自己“兵法修列”的快乐之中,而其所著的《孙膑兵法》也广泛地流传于后世。
欲望往往有心而生,你心中所要的就代表着欲望。欲望可以促使你奋起前进,也可以让你醉生梦死;可以让你永远快乐,也可以让你生活在无尽的痛苦中。
朋友,你会如何使用你心中这一份选择的权力呢?
把欲望留给那永远不忘的快乐吧!可别让他为那褪迹的痛苦着上色彩喔!
不忘初心作文 篇22
祖辈,父母亲的爱,祖国,人民的爱都是无疆的大爱。
可是我们许多同学都不知道。你相信吗,如果不相信,我就讲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故事给大家听:
有一个读中学的学生中段考的成绩,考得不好,他的妈妈就说,你怎么搞的,考得这么差,那个同学漫不经心地回答,妈妈我太马虎了,没什么。妈妈听了说:“孩子,如果妈妈像你这样马虎的话,就不能拿到钱了,咱们吃饭,家里的生活开支,你的学习费用及没有了,你知道吗?你怎么能这样呢”。 那个学生听了很生气,马上离家出走,到了深夜,又冷又饿,走到一个大排档,看着那热腾腾面条,直流口水。这时,老板好像看出这个学生没有钱,就拿一碗面条给他吃,他狼吞虎咽,一下就吃完了,把碗还给老板时,扑通地跪下说:“谢谢你,你比我父母亲还好,你是我的恩人,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老板听了说:“孩子我们从不相识,我就给你一碗面,你就说我是你的恩人,比你父母亲好,可是,你知道吗,你父母亲从你出生到现在,给你的有多少,你知道吗?,我也是知道你会这样说,我的那一碗面还真不该给你吃。,你现在赶快回家,别让你的家人担心。”那个学生听了恍然大悟,大声说:谢谢你的教诲。飞也似的回家去。 回到家一看,妈妈浑身无力地坐在地上,一家人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那个学生立刻抱起地上的妈妈,大声哭着说,妈妈我错了,请你原谅我,妈妈看见孩子回来了,高兴得摸着孩子头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原来就在他离家出走的时候,发动全家人包括亲朋好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有找着,所以看见他回来了,大家都很高兴。
同学们,世上只有妈妈好,这个歌我们都会唱,可有多少人真正理解。
不忘初心作文 篇23
奖学金,是对学习的一种奖励和鼓舞。某学校因“一元钱的奖学金”而引起一场风波,同学们对此也议论纷纷,大多数同学对此金额感到不满意,都认为金额太少,不足以回报他们的努力。
但是我认为学校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奖学金只是一种鼓励方式,而不是赚钱方式,学生不应该嫌弃它太少,也不能对学校进行道德绑架。有的学生甚至认为“奖学金才一元钱,还不如不拼搏了。”首先,该学生的价值观就有待提高,我们到学校学习知识的,不是为了获得奖学金,而是为了学会做人学会做事,也就是说,学生不应该因为奖学金的多少而影响努力的程度,不应该“以获得奖学金多少”作为学习的目标。
学生努力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知识,是为了有更好的将来。但是在这个年纪,我们的学习并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奖学金,所以我们不能把钱、把奖学金当作奋斗目标和学习动力,我们应该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一元钱的奖学金不单单只是代表钱财,而更多的是代表着一种荣誉,一种奋笔疾书的努力后的回报。学校将奖学金改成象征性的一元钱,能更好地提醒学生:什么才是他们更应该追求的。
学校把取消的奖学金总额转到了“扶贫助学基金”的账户上,这样一来能让学生明确他们的学习目标,去享受读书的乐趣,享受收获知识的愉悦。另一方面又能把属于学生们的荣誉分享、奉献给他人,这样做既可以让学生的学习得到更大的进步,又可以让贫困的学生得到学习知识的机会,改善他们的生活。
身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认准自己的位置,明确学习的目标,不能唯利是图。我们应该保留着自己的初心,为了提高自己而去学习,为了变成最想要成为的那个自己而勇敢地去跑、去追,因为只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忘初心作文 篇24
二十年春华秋实,二十年风雨沧桑,二十年同舟共济,二十年我们共创辉煌。我爱您,蓬私!
——题记
盼星星,盼月亮,我总算把蓬街私立中学20周年校庆给盼来了。我们小学部也有幸参加这次校庆文艺汇演。
校庆在蓬街私立中学田径场隆重举行,开幕式在庄严而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顿时彩旗飘扬、鼓乐喧天,礼炮齐鸣。
九点半校庆开始,主席台上坐满了嘉宾和领导。首先,刘文龙校长上台致开幕辞。刘校长祝学校再创辉煌,共展未来。
精彩的节目在高中生表演的《同舟共济》中拉开帷幕。他们表演的场面真是精彩绝伦,仿佛真的在海面上行驶一样,乘风破浪,扬帆而行,看得我们赞不绝口。
接下来的节目是我们五年级的《弟子规》。大家知道《弟子规》是童蒙养正,教育子弟敦伦尽分、闲邪存诚、养成忠厚家风、规范和对照自我的经典之作,然而这样的经典之作,让我们自己来演绎又是怎样一番情景呢?情景表演和吟诵的孩子们摇头晃脑,声情并茂地吟诵着,唱和着《弟子规》。而伴舞的同学则用优美的舞姿为这个节目增添色彩。所有参演《弟子规》的小演员们都用心地去感受字里行间所包含的人生哲理。
不过,最令我震撼的是三年级小朋友朗诵的“少年新,则国新;少年强,则国强!”这一声声震撼而有力、发自内心深处的诵读,把校庆推向了高潮。
俗话说:“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一个个令人无比赞叹的节目,不都来自刻苦的“台下功”吗?
时间过得真快,校庆在一个个精彩的节目中渐渐落幕,最后在一阵阵排山倒海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不忘初心,筑梦前行。蓬私更好的明天,在于下一个二十年,在于下下个二十年!
不忘初心作文 篇25
人生路难免有酸甜苦辣,既然如此,我们不如镇定地面对,遇上挫折就不要一根筋到底,而要学会多多变通,所谓“变则通,通则久”。罗曼·罗兰在《名人传》中也说过:“一团火焰熄灭了,另一团火焰燃起。”
心想着那写下《梦李白》的杜子美。尽管“舍南舍北皆春水”,你的心却早已飞向贫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你最诚挚的呼唤。面对“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景象,你“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当听到朝廷收复家乡之时,你便急不可耐地规划着“即从巴山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在你的心中,只有天下和黎明百姓,唯独没有自己。
盼着那被皇帝美名其曰“赐金放还”之后还能潇洒依然的李太白。虽然他也有“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的愤激之语,但总体上的心态是昂扬的。他倾力写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所谓“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虽然未实现“立功”,却实现了“立言”而不朽。
十分欣赏韩信的能屈能伸。在街市上,他被一个屠夫故意羞辱,要他钻胯。韩信一言不发,匍匐下七尺之身,老老实实地钻了过去,惹得一集市的人哄然大笑。谁能想到多年,这个受胯下之辱的人犹如一团火焰,率百万之兵烧遍疆,笑傲诸侯?韩信用事实证明,巧避无谓的锋芒,认对遇味的蛮横,才是智者。
生活正是有舍才会有得,正如一首乐曲须宫、商、角、徽、羽的曲折变化才会动听、吸引人。我们不妨学一学诗仙的笑对人生,学一学子美的心系天下之宽广,学一学韩信的忍辱负重,如此,生活中的小插曲,反而能蜕变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生活虐我千百遍,你却不能辜负自己,你应活出自己,才可不负年华。
我有美曲,君听否?
不忘初心作文 篇26
人总归是物质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渐渐迷失方向,忘了自己本来的目的,直到伤痕累累时才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愚蠢。而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不愿成为那样的人,我要坚持自己的初心,对人生负责。
古文里有这样的一篇名为《鱼我所欲也》大抵也讲了和初心有关的一些内容。当鱼和熊掌你都想要时,你更倾爱于哪一个;当生与义与死摆在你面前时你又会选择什么?“舍鱼而取熊掌也,舍生而取义者也”古文中给了我们答案,可如今我却想问,这你所最后得到的真的就是你的初心么?鱼你不想要,生难道你也不在乎吗?我虽疑问却也不得不承认,有时候选择确实难做,当“A”和“B”摆在你面前时你却希望会有“C”,亦或是其实这就是你的初心,我无解。
闲人无己,圣人无名,神人无功,初心又是为何?然而,无论你的初心是什么,初心对你而言都是重要的。不应随意改变。
爱迪生,这个我们所熟知的科学家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能够坚持自己初心的人。在他数不尽的伟大发明之中,我最偏爱的最是灯泡。因为这教会了我一种叫做执着的精神。据说他在真正将灯泡发明之前曾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然而这并不是他放弃的理由,也没有使他改变什么,反而使他坚持自己为科学而奋斗的初心,越挫越勇,最终成功发明了灯泡,照亮了全世界,而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的初心不改。
然而,现实的生活中总有人经受不住诱惑,失其本心,从而造成了自己人生的失败。这就告诫我们要不忘初心,保持最初的目的。
坚定我们的初心吧,想想前方的路,想想曾流下的汗水,你还会受诱惑而改变么?
用最初的心,走最远的路,用不悔迎接未来的那片春暖花开!
不忘初心作文 篇27
在纷扰嘈杂的生活中,我难以坚守那始终如一的远方,甚至曾经忘记在风雨中毫不妥协砥砺前行的意义。斑驳流年中,我痴迷于一路美景,似是昨世的邂逅,可阳光静好只是一刹,云淡风轻也只是一瞬,犹如青春披着月光,蹑手蹑脚的走过我的窗前,只将留下那淡然而落寞的背影。珍贵,却从不轻易为我停留。
时光来亦匆匆,去也匆匆,而非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合眼冥想,数载夙兴夜寐的日子还历历在目,而今,不思进取、贪图安逸的生活已然使我向一种家喻户晓的知名生物靠近。余不忍为此态也!
在通往既定目标的路上,我放弃了坚持,忘记了动力,失去了信念。浑浑噩噩的活着,这本不是我的期望。我真切的感受到自己停滞的步伐,这给我带来一种恐惧感,我怕我的灵魂会由衷的瞧不起自己,我怕不久后将会寻觅不到正确的方向。这样无所事事的生活过了多久我自己毫无概念。只是突然觉得从前的自己有些幼稚而不切实际。这样的状态阻挡了过往,阻挡了方向。好在,这一次的顿悟与苏醒,让我的心,再次沉润在了顽强与较量之中。目光,因此变得简单而澄澈,理想,也一改它的遥不可及。
既然选择好了要走的路,就一定不能让自己失望,不能总是沉浸在回忆里。“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取而代之的应该是这样一种精神。“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我不愿成为这样的“后人”而步人后尘,自甘堕落,死于安乐。
清醒了吗?觉悟了吗?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没有理想,不知拼搏,只是行尸走肉尔耳。我不愿疏懒地活过,我也想信守初心,风雨兼程。
不忘初心作文 篇28
我们小的时候都听过小猫钓鱼的故事,小猫在钓鱼时看到了蝴蝶,它放下了鱼竿跑去追蝴蝶,回到了岸边后又看见了蜻蜓,它又跑去追蜻蜓,最后,太阳落山了,它只能看着空空的蓝子,带着“咕咕”叫的肚子沮丧的回家。如果它在蝴蝶和蜻蜓飞来的时候不去追逐,只是专心的钓鱼,结果又会怎样呢?
小猫三心二意,所以没有吃到鱼,这仅仅是一个童话故事吗?不,我想它向我们表达了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坚持本心才能达到初始目的的态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坚持初心的例子,车洪才耗尽一生编写一本词典使国家受益;屠呦呦在做过上百次实验后研制出了青蒿素;中国女排在12年的失望与刻苦训练中迎来了又一次冠军……
但如果他们在中途放弃了呢?如果车洪才在中途受不了枯燥的工作也去追逐“蝴蝶”和“蜻蜓”了呢?如果屠呦呦在中途因为太烦琐了而研究其他了呢?如果女排队员们受不了一次次的失败,忍不了日复一日的艰苦训练,而放弃了呢?如果……
我想,车洪才不会实现使国家受益的理想,屠呦呦不会获得诺贝尔奖,中国女排也不会再一次取得奥运冠军……
正因为他们有着不忘初心的执着,才能在最后获得成功。我们一定要坚持在事情一开始所抱持的信念,就算在世时没有获得成功,那么当我们离去后也一定会成功。
著名的画家梵高在世时,他的画作一直不被人们所接受,直到他离世多年后他的画作才被人们所欣赏,他才获得了成功。
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本心,要有不畏艰难险阻的精神,只要我们的目标是有意义的,就算我们的行为不被现世人所理解,那么在后世我们也会取得成功。
在做事、做人时我们一定要谨记一句八字箴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忘初心作文 篇29
窗外阴雨绵绵。
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桌前,望着那一张打满红叉的数学试卷,焦虑和疲惫如同窗外的梅雨,密密地织,裹住我脆弱、紧张的心灵。
“算了,就这样吧。”只听雨中一个声音呼唤着我。
“不,不能这样,你忘了你的初心吗?”一个强大的声音仿佛要冲破我内心的束缚,喷涌而出。
记忆的车轮吱呀呀的碾过我纷乱的思绪,过去的一幕幕在我眼前展开……
冬日的暖阳下,一个小毛孩正趴在地板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钱学森传》,看到钱学森用他精湛的火箭学识报效祖国,不禁发出啧啧的赞叹。从此,电脑前少了一个玩游戏的小孩,而书桌前多了一个奋笔疾书的学生。他立志要学好数学,学好物理,造福社会。在他眼里,那一堆艰难晦涩的数学书就是通向梦想的阶梯。
时光飞逝,一眨眼,那个小毛孩迎来了小升初的挑战。
拥挤的奥数课堂里,他总是坐在第一排,每次作业,他都认真完成,总是第一个交,每场考试,他也名列前茅。那时的他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升入重点初中。
抬起头,现在的他正坐在书桌前,焦虑、浮躁,面临着中考的压力和学习的重负,他已经失去了昔日的梦想与激情,只剩下麻木的大脑和颓废的心灵。
“不,不能这样!”我一拍桌子,只感觉内心有一团火,烧穿了一切束缚着我的失望颓废。拿起笔,翻开书,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拿下中考,再创辉煌。
褪去曾经的急躁,安静地努力,安静地前行。
窗外雨渐渐停了。
依稀看见远方,一朵被阴雨打得残破不堪的小花正静静地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