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XXXXX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2、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业务创造更多机会和效益,受公司客户及合作企业好评,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能带动东区的给为同事积极工作,胜任东区大区经理工作;工作出色,业务熟悉,为我们成立起榜样。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与北区各位经理相处融洽,树立榜样,胜任北区大区经理工作;人品端正、做事塌实、行为规范、对待所负责区域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高度敬业,表现出色
4、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XXXXX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5、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6、在XX省标中,工作出色
7、工作态度端正,业绩比较突出
8、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创造好的企业效益
9、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服从整体安排,形象良好;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乐于助人,关心同事,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起带头作用
10、优秀的业务水平,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与同事相处和谐
1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
12、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到带头作用
13、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
对合作学习进行适当的评价与奖励,会更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相互协作的精神,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在合作学习的教学模式下如何进行适当的评价与奖励呢?经过对课堂教学以及学生合作学习的研究与探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提高合作学习的效率。
1、注重小组合作学习中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在学生合作学习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的进行评价,尤其是口头表扬,另外,适当的点拨,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2、制定适当的班级合作学习的评价机制。
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以及实施合作学习的现状,及时制定出班级合作学习的评价措施。特别是在课堂上的'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在各组进行成果展示的时候,应根据各学习小组合作探究的情况,及时给以量化打分,并建立得分榜及时记录,当堂评选出优胜小组。也可以给这些优秀小组以荣誉称号,比如:获得第一名的可以称为金牌小组,获得第二名的可以称为银牌小组,获得第三名的可以称为铜牌小组等。让各小组成员充满竞争意识,和集体意识。在小组的合作交流中,对小组中的每个成员一定要给以明确的分工,让每个组员都承担一定的角色,比如问题指挥官,任务控制者,纪录者,反思者等。其中问题指挥官和任务控制者主要有组长担任,他们主要负责合作学习讨论时不能偏离了主题,在讨论的过程中负责组织工作。纪录者,反思者、等角色可由其他人来担任。这样小组合作学习,相互间就形成了休戚相关、彼此依赖、互相帮助、分享资源的关系,每个成员都能负起学习的责任,都渴望在学习中有一定的表现,对合作学习能参与小组自我反省工作,进而提高小组学习的效率。教师在安排小组完成某一学习任务之前,经常需要给学生讲解如何提供建设性反馈意见,如何达成共识,如何吸引每个成员参与合作学习的技巧,并加以练习。在合作学习中要实施成员监控。各成员要监控本小组的学习进程和成员间的人际关系,以保证本小组高效地开展工作并及时掌握小组活动的情况。在进行评价的时候,可以考虑在相同角色下的评比。每堂课只要进行合作交流,就可以用这样的评价机制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课堂上的,主要以各小组探索问题的效果,完成目标的情况,教师在学生进行成果反馈的时候进行记分,以小组竞赛的形式给以评价。
3、对合作学习进行评价与奖励。
除了在课堂上进行小组竞赛,给予评比亮分外,还可以制定好自评与互评的得分细则,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自评与互评,让班委会成员具体分工,每周评选出优胜个人和优胜小组,对他们进行适当的表扬与奖励。
评价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即学生在小组合作学习中完成学习任务的态度是否积极主动;合作能力,在合作学习中合作探究的能力。协作精神,学生能否有愉快,积极主动进行协作的精神动力。交流情况,小组合作交流的进展、合作学习是否顺利。目标达成,对应学习目标,看实施情况。课堂检测,当堂检测的完成情况。作业完成,课堂作业的完成度、正确度。
4、评价方式:本着公正、公平、友爱、宽容、真诚、尊重的精神展开小组自评、最终进行组间评比,对优秀小组进行奖励。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小组进行评价:小组长的组织能力、合作学习的态度、相互协作合作能力、探索过程、成果展示情况、课堂检测情况、作业完成情况。
评价项目分为七项,前六项每项赋分15分,最后一项10分,总分100分。
评价完成后,有班委会成员分工统计,排出各小组成绩,会同自评的评价得分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优胜小组。奖励:连续三次得前三名的小组以及较上次有较大进步的小组进行奖励。
5、对合作学习进行评价与奖励的其他做法:
(1)、建立合作学习光荣榜,对合作学习的先进个人与先进小组及时进行表扬,也可以购买一些学习用品做奖品,对学生进行奖励。
(2)、每周都要评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且持之以恒,利用班会进行表彰。
(3)、可以考虑用多媒体在班会时间展示优胜小组和优秀个人的风采。
(4)、如果条件允许,师生在用网络交流的时候,可以对合作学习表现突出者进行鼓励。像我所教的班级,我建立了合作学习的qq群,交流起来非常方便。
总之,在合作学习中,评价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要注重团体评价。教师可以以小组成绩作为奖励、评价的依据。以此促进组间竞争,形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注重团体荣誉,重视团体评价,可以大面积提高教学效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籍由省、市、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宏观管理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建立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制定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式样,直接负责厅直属学校的学籍管理。
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籍,建立本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直接负责市直属学校的学籍管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所属普通高中学籍。
普通高中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整理与学生学籍相关的资料,并按年度分类整理,统一归档。
第四条:普通高中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学生档案应实事求是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学分修习等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的表现情况。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规定,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第六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有关证件,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学籍采用省教育厅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分主号和辅号,主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辅号由学校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更名。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有唯一的学籍辅号,严禁为普通高中学生办理双重学籍或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录取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学籍。
第三章:评价
第九条:评价要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建立每个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的,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考。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和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决定学生的升级、留级、毕业、结业。
第四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四条:学生学完本学年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且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升级。
第十五条:学生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可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留级。
学校应严格控制留级学生数量,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留级。
留级学生应随下一年级学生重新建立学籍辅号,原学籍辅号作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
第十七条: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继续休学。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第十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证明及时申请复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
第六章:转学与退学
第十九条:因正当理由确需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转学。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
转学学生的学籍辅号由转入学校重新编排。
第二十条:学生转出应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省辖市内跨县转学的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跨省辖市转学的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转学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
第二十一条:转入学生须持转学证明、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入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学生还须持有转出省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成绩证明。
第二十二条: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严禁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每学期应将转入学生和转出学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第二十五条:学生要求退学,应有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借读
第二十六条: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借读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方可借读。
第二十七条: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学籍。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学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以上(或合格)等级者,准予毕业,经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达不到规定毕业条件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毕业、结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式样由省教育厅统一设计),经原发证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后生效。
第三十条:借读学生由学籍注册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第九章: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一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予以表扬、表彰和奖励。获奖情况应及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极少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处分决定予以公布并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
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学生如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三十三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一般为半年时间。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撤销其处分。
第三十四条:凡受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应放入该生档案。处分撤销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及时从该生档案中撤销,学校应将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一并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河南省教育厅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