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通知 篇1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通知 篇2
北京市中小学日前陆续结束期末考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北京小学一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从“埋头答卷”改为“智力游戏”。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关减负文件的通知》,我们区全体65所小学,近两万名一、二年级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纸笔统一测试全部取消了。”北京市东城区教委副主任尤娜介绍,取而代之的考察方式是“乐考”。
尤娜介绍,“乐考”是把要考察的知识点融入丰富多彩的智力游戏中,让学生能够寓教于乐。例如,崇文小学把体育馆布置成一个缤纷的“游乐场”。学生拿着小篮子,在语文、数学、英语的“商品架”上自由选择。答完题目后根据“简单、中等、提高”等不同难度值获得不同数量的“星币戳”,还可以兑换奖品。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去年11月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禁止统考统测”,今年是这一要求提出后的首次期末考试。自20xx年起,北京多所学校陆续开始试点这种转变学生评价方式的实践,今年起将逐渐成为主流。
考试通知 篇3
根据《重庆20xx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安排》得知,重庆20xx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模块)60元。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保存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等待审核或确认,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模块)60元,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将自动确认。未 在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考试考点和日期由报考人员报名时选择,具体的时间和场次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确定,每次考试各考 点模块报满为止。
如缴费时提示当日考试模块数已满,请报考人员选择其他的考试日期或者考点报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 定进行。缴费完成后如需修改报考信息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修改,报考考点不能修改。
考试通知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xx年黄山市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成立考试领导组,考试院、体卫艺科、教科院、电教馆、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下设考务、仲裁、纪检、社会监督、医务、后勤、保卫等工作组。负责制定考试组织管理办法,确定考试办法、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对区县进行督查以及组织实施市直考生考试工作。其中考试院负责考试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汇总;体卫艺科、教科院、电教馆负责考试专业指导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组织社会监督、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三、考试对象与范围
凡参加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以下简称“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四、考试时间、地点
本年度市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同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xx年4月24日-28日(若天气原因需改期则另行通知)。考点设在屯溪五中,两项考试原则上按先实验后体育的顺序进行,且须在半天内进行完毕(具体考试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五、考试项目
1.理科实验操作: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个学科。每科均为6道题,每题4组卷,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科的一组实验完成考试,时间20分钟。
2.体育: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考试总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各15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20xx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为5个。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足球运球,考生任选两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个项目的考试每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考务手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顺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缓考于5月8日上午8时在屯溪五中进行。缓考的考试要求与正式考试相同。
六、考试实施流程
1.由市考试院根据学校报名参加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学生名单制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附件3)及《体育考试计分表》(附件4),考生使用统一测试号参加两项考试。考试院根据各校考生数进行随机编组,各相关学校提前半天到考试院领取已分组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和体育考试计分表。
2.考生所在学校根据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带到考点(安排在上午的首批考生须在7:30前到达考点,下午的首批考生1:30前到达考点;其余场次的考生均需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各校以计分表的顺序组织考生检录进行考试。考试顺序为: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后体育考试。
3.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检录处根据测试进程按考试院统一下发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分组编排入场顺序,每12名考生为一组,每批分4组同步进行。纪检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检录员带到理科实验操作待考区进行抽签。考生经抽签确定考试科目、考试题目、操作台号后由引导员带至物理(化学)考场,在考场监考教师安排下到相应操作台号就座做考前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每个考场内设6名监考教师和一名主考教师,每名监考教师考评不超过 4名学生。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姓名后将其测试号填写在《20xx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表》(与考题配套)中。考生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赋分、计分,记入评分表。考生如无疑问,由考生和监考教师共同签字后交给主考教师,并由主考教师汇总整理后誊入《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交考点考务组录入计算机。校对无误,将成绩登记表原件装袋。待半天结束将评分表及计分表汇总后交主考,由主考贴封条交由市考试院封存备查。
4.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结束之后,引导员带领该组考生到体育考试待考区,将学生和对应的体育考试计分表依次交给检录员,并将计分表中存根一栏撕下,检录员确认考生注明缓考情况后将考生交给体育测试区引导员。引导员再次确认考生姓名,带领学生进考场。按选考项目、长跑项目两个组别先后分别测试,测试成绩当场记录在成绩栏,并由监考教师签字,同时告知学生本场次测试成绩,要求学生记好,两组考试完全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如果考生无理由拒绝签字,视为同意裁判评分。如考生有疑议,可当场提出,监考教师无法解决可上报现场指挥进行处理。考试完毕后,考生由引导员带领离开考场,与考生所在学校带队教师交接。引导工作依次循环进行。
5.一组学生体育测试完成后,引导员将学生带出场外,将号码布交给检录员;将计分表交给现场指挥,经现场指挥确认后,由录入员2名各自将考生考试成绩录入电脑。校对无误,共同将成绩登记表原件装袋。待半天结束汇总交主考,由主考贴封条交由体卫艺科封存备查。
6.一所学校考试完毕后,电脑将一式四份打印出该校参加测试学生理科实验考试和体育考试成绩,1份现场公示,1份交学校备查,另2份报市考试院、体卫艺科存档。
考试通知 篇5
一、路口掉头要求
① 单车道进入路口掉头使用灯泡型掉头,或反P字型掉头。
② 多车道进入路口掉头时只能使用反P字型掉头,禁止使用借道掉头。
③ 厂区门口掉头时如压实线,虚线不作评判扣分。
④ 进入路口掉头,考试员统一发口令路口顺车掉头。
二、转向灯开关的使用及扣分情况
① 进入路口掉头时不开转向灯的(扣100分)
② 进入路口掉头时开过转向灯的因回方向时自动关闭的(不扣分)
③ 转弯、变更车道开好转向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三、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评判规定
① 路口右转弯进入慢车道时,先进入港湾式车道,过度后再进入慢车道
② 车辆靠边停车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③ 车辆出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注:此通知暂时是适用于上海的学员们
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们可以仅供参考下,顺便来说说你们这边的科三扣分标准吧~
考试通知 篇6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xx年前(含20xx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考试通知 篇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7日9:00—7月26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执业药师网(www.jxzyysxh.com)。
(二)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计划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考试通知 篇8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市2021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3月13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6日至3月27日补报名。
报名片区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
学籍所在校。
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报名对象
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3、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4、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满三年。2022年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四年,2023年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
(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
(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
(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公布。
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应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日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日后向考区招考中心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考区招考中心审核后报送市招考中心。
三、考试
全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科目由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
(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
(2)物理卷面成绩的90%;
(3)化学卷面成绩的60%;
(4)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
(5)历史卷面成绩的50%;
(6)地理卷面成绩的30%;
(7)生物卷面成绩的30%;
(8)体育与健康分值;
(9)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
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
A等级15%,
B等级30%,
C等级35%,
D、E等级共20%;
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考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校级考试科目时间:4月1日前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试方案,5月31日前确定成绩。
有关说明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2、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等级按照考生参加考试当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
4、2021届考试科目等级评为E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毕业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5、2020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1年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2021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成绩认定以实际考试成绩折算计入投档分。
6、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四、招生
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暂定高一年级在枋湖校区办学)、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国贸协和高中、华锐莱普顿学校以及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苏颂班”);厦门六中面向全市招收50名普通生(“博雅班”)。
4、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的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5、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需报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简章,组织招生。
招生类型及计划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保送生,以及特长特色类学生。普通高中的保送、特长特色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考生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定向生招生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厦门二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指标面向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滨海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指标(今后逐步增加至50%)面向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5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全部三所学校的普通生(学校的志愿顺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全部两所学校的普通生。
考生填报其他学校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该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5日至17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考中心,由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台生班招生
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自主招生
(1)保送生招生。
经批准,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多语种实验班、厦门二中英语实验班)、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内厝中学、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杏南中学、英才学校、松柏中学、乐安中学、国祺中学、湖滨中学、厦门十中的本校学籍且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符合本校保送条件的,可保送本校高中。
上述学校应制定本校保送生招生方案,明确保送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保送生的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公布。保送生的预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18日前公示三个工作日,5月24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2)特长特色类招生。
为推进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果,探索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招生办法,部分高中实行特长、特色类招生。
特长类招生
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及经批准的其他普通高中可自主招收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招生学校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特长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特色类招生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经批准可自主招收符合办学特色的学生。科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创新实验班”60人;厦门市音乐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实验班”60人;厦门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中国教科院英才计划班”(原“数字化实验班”)60人。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条件要求,可通过学校推荐、个人自荐、校长实名推荐等形式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参加测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前预录取。
报考特长、特色类招生的考生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特长、特色类招生的学校应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明确招生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特长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特长、特色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特长类招生测试结果和特色类招生预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18日前同时在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于5月24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五、志愿填报
志愿设置
不设录取批次,考生可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35个志愿,其中,至少填报5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填报条件
1、厦门一中(含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双十中学(含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二中、集美中学等7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两科达到A级或三科达到B级;
实验考试均合格。
2、科技中学(含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翔安一中、海沧中学、灌口中学等8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且至少三科达到C级;
实验考试均合格。
3、湖滨中学、厦门三中、杏南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同安实验中学等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
实验考试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其中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6、特长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7、在厦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本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中现役军人子女、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专业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进行调剂)。
考生报考厦门市音乐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等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学校时,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公布。
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和“志愿填报说明”,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投档程序
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确认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投档说明
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
(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
(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
①数学成绩;
②语文成绩;
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
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根据《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60分,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
照顾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另行公布。
录取工作说明
1、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事务由市招考中心负责。
2、投档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考中心核准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片区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要到其他设区市就读普通高中,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该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未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向应届生所在学校索取考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不得擅自承诺减免入学收费等办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本方案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各级文明校园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英语:计划20人。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一)考生具备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推荐保送生资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外语水平突出,学习成绩在所在中学名列前茅;(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https://gaokao.chsi.com.cn/gkxx/bss/201311/20131126/648458731.html)
(二)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注:我校英语专业2021年在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不限选考科目。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网站提示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保送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中学推荐表: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表》(见文末附件),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成绩信息应包含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与保送生推荐选拔名额确定有关的考试成绩。同一中学出具的成绩应当标准统一。
3.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
5.可以体现考生能力与素养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注:1.以上1-4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材料1、2、5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材料请以照片形式上传,内容需清晰可读。
2.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未入学的,取消考生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选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习成绩、专业兴趣、获奖情况、爱好特长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并参考中学推荐意见,遴选优秀考生参加校考。通过初选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初选结果及测试安排。
(二)校考
通过初选的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和英语综合能力面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英语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为英语朗读、理解、表达、综合素质考察及外语模拟发音等。我校将划定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笔试科目单科合格线。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英语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文化课笔试满分400分(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150分),英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300分。
(三)确定资格
我校将根据考生校考成绩确定预录名单。
(四)复审录取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21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防疫要求
考前:请考生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提醒特殊类型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点击查看),按时监测并填写附件中的健康监测登记表。
入校:所有考生须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健康监测登记表、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未见异常”(绿码),佩戴好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如遇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则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其他要求以测试安排为准。
六、测评及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三)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报考资格。
(四)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