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霓虹灯,因为它很漂亮。
我喜欢霓虹灯,因为它真的很漂亮。
曾经,我家还在顺义的时候,村口前的马路边便有一排长长的对称的霓虹灯。它们早上默默无闻,可一旦接近傍晚,它们便可以把整个世界变得绚丽多彩。
冬天的傍晚,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总要经过那排满霓虹灯的街道,每当这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到我身上时,我都会感到分外开心。它让我远离黑暗,走进光芒。
我慢慢的走,慢慢的看,数着灯的颜色和个数。
红色的灯,蓝色的灯,会亮的灯,不会亮的灯,我都喜欢。
年少的我认为这是美丽,这是我值得拥有的。
当天起渐渐变得暖和起来,我吃完饭后,常常一人来到街边溜达,偶尔常坐不起,偶尔散步散心,只要来到这条被霓虹灯打亮的街道,我的心情总会莫名的变好。
记得那日的天气异常糟糕,如我的心情一般。
阴沉的天空压着整个城市,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烦闷。春风瑟瑟绕过霓虹灯的.街道拍打着我的脸颊,我隐约嗅出一丝欢乐的味道。
吃过晚饭后,我不听家人的阻止,来到街旁,静静瞻望,灯光和雨水一同打到我的脸庞。虽说天有不测风云,我被淋也是请之以理,但我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这又是为何呢?
我站在商店门口,等待着母亲的到来。目光却一直流连在街边的霓虹灯身上。他正在接受大雨送它的洗礼。
雨中的霓虹灯,甚是光彩夺目,可没有人愿意抬眸看它一眼,也只有我这个傻瓜愿意施舍给它一点目光吧。既然无人瞻仰它的美,那它的存在又是为何?不如拆了。
我被我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又望向街道两旁的灯盏,那灯火阑珊处多了道蹒跚前进的身影,是妈妈啊!
她进了商店,便向我走来。我刚想抱怨我的不满时,才发现,脱掉雨衣的妈妈连外衣都已湿透,脸色微微发白,嘴唇不停地打颤,可手中没停下拿着毛巾擦拭我头发以及脸颊的动作,嘴中含蓄不清的嘟囔:“傻孩子,自己出来淋雨干嘛!”
我心底最后一丝防线崩塌,泪水泪水夺眶而出,满心的愧疚无从发泄,最终只汇成了一句话:“妈妈,对不起。”那时,我好似懂了什么。
我和妈妈迎着暴雨走在霓虹灯的灯光下,我忍不住又红了眼眶,只是此时忙着帮我打雨伞的妈妈没有发现罢了。
翌日,上学之时,我又经过那条排满霓虹灯的街道,经过雨的洗礼后,没有绚丽的灯光的霓虹灯也分外惹眼。我想起无数个夜晚,我在这里宣泄我的不满与忧愁,却从未留下过欢声笑语。霓虹灯却总把欢喜带给我,我呢,也应请之以理的回馈它。我扬起明媚的笑容,启程了。
霓虹灯,是灯,它没有感情,无法发泄自己的不满。当它奋尽全力显示自己最绚丽的一面是,无人观赏它的美丽时,它会不甘、会流泪,只是它用灯光掩盖了所有。当它经受风之痛吻、雨之洗礼时,它会痛,会流泪,只是这酸涩的泪水早已随雨点流的消失殆尽。霓虹灯,你多么会隐藏,总是那么美丽,那么伤。
霓虹灯看着那道美丽远去的背影,欣慰的笑了笑,它说:“我会痛,会哭,但我不想让她看到。那个爱我的小姑娘,她总喜欢来到我的身边陪我度过孤独的时光,我不舍得她难过,所以我掩藏了自己所有的失落和难过。我多想用我的所有换她嘴角那一丝浅浅的微笑,那,便是我的晴天了。我希望她懂得,快乐就是让爱你的人感到幸福,感受到你给予的爱。她幸福了,你便知足了。”
霓虹灯,谢谢你,把所有的欢乐都给予了我。我要当你的晴天,妈妈的晴天!所有爱我的人的晴天!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讲述了贝多芬生活上的种种困苦——贫穷,爱情的幻灭,及对音乐家而言致命的耳聋,也讲述了贝多芬对革命的热情,对美好的坚定不移的追求以及坚韧不屈的乐观。但这次,我想说说贝多芬激烈的情感,黑白分明的性格。
作为令人敬佩的艺术家,贝多芬激情澎湃,至情至性,令人尊敬。正如他的作品笔记和书信中表现的那样。因为艺术家本身就需要倾注于大量的情感到作品上,也只有这样的作品才算得上是优秀的甚至是伟大的,所以便也造就了情感色彩非常浓烈的贝多芬。我很欣赏这样的激情澎湃,正因他的激情,世界才会被绘出如此绚丽的颜色。这是一种值得欣赏的率真的人生态度。但他的至情至性、和暴躁,使得与他不相熟的人皆以为他是孤傲、粗鲁、阴郁。当他的保护人和朋友们死的死,被捕的被捕时,他就再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了。因此他的晚景凄凉是必然的。
贝多芬的`至情至性让我想起一部小说里和他截然不同的一位男主角。这个男主角他一生中没几句话是由心而发的。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官场老油条,玩诡计时毫不避忌阴狠的手段。但是他死死地维护住了家庭的富贵平静和温馨。
这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一种是至情至性的;而另一种是违心的,为家庭利益的。但是我们不能说贝多芬愚蠢,也不能说那位男主角虚伪。因为他们只是坚持的东西不同,利益的出发点不同罢了。像贝多芬他喜欢热爱音乐性格坚韧,所以哪怕他在贫病交加中死去,在他看来只要能与音乐相伴,与命运做了抗争,他就是幸福的。而在那位男主角看来,只要能看着自己的家庭温馨快乐和睦就是幸福,因此他不在乎用什么样的手段去守护它。所谓人各有志,道不同不相为谋,便也如此。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长腿叔叔》这本书被誉为最美好、最浪漫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茱蒂,茱蒂对孤儿院的生活十分讨厌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由于茱蒂自己写了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的一名匿名理事的资助,才上了大学,可是茱蒂从来没有见过这位理事,只是偶尔看见了理事瘦长的身影,所以茱蒂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就是让茱蒂每个月给这位素未谋面的理事写一封信,但并不回信。
于是茱蒂就用幽默风趣的笔调,开始写她心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杰维少爷时,她的“长腿叔叔”就成为了茱蒂的倾诉对象。茱蒂正要跟杰维少爷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出现了。
做人就像蜡烛一样,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我们急于成长,却又丢了自己。一路上得到的不一定会长久,路上失去的未必不会再拥有。重要的是,让心,让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在幸福中学会谦卑,微笑着去迎接美好。珍惜友谊的纯洁,别涂抹功利色彩;珍惜爱情的平等,别掺伴个人主义;珍惜快乐的生活,别夹杂忧郁征兆;珍惜生命的可贵,别忘记照顾自己。朋友,学会珍惜,学会幸福的生活。 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不要让她离你越来越远,到那个时候千万被后悔。
有时候付出多了反而会被看不起,不是谁都识得“珍惜”这两个字。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近日,我又重读了一遍《巴黎圣母院》,感触颇深。
这部小说是法国著名文学家雨果的作品,雨果又是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以浪漫为主,但不缺激情,想象,夸张和渲染。
雨果写的作品很多源于生活,充满着向非正义宣战的浪漫主义感情。雨果的一生可谓是起伏不定,起初他的作品是保守的,而后转向浪漫主义,这是由于生活发生了改变,从一开始他从事政治活动到后来19年的流浪生活等。
《巴黎圣母院》的创作是雨果早期的文学作品,这部小说中有三个主人公,美丽而善良的爱斯梅丝,英俊且卑鄙的弗比斯,长像丑陋但心地善良的卡西莫多。
因为弗比斯长的英俊,所以爱斯梅斯爱上了他,当爱斯梅斯被当做女巫被抓了起来,弗比斯不但抛弃了她而且有了新欢。从这里可以看出弗比斯风流劣性,而后弗比斯带领箭队去追捕她,更看出他是多么的卑鄙无耻!
爱斯梅丝在得知甘果瓦将被处死时,不在乎名誉的帮助这个素不相识的人,这看出她她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
卡莫西多在认清了弗罗洛的阴谋后,在圣母院的顶楼看到爱斯梅拉达被吊上绞架,弗罗洛发出得意的狂笑后把他从钟楼顶上推下摔死,这体现了他嫉恶如仇,有恩必报。
这部小说对我感悟很深,弗罗洛的人格分裂使我深思,是基于当时的社会环境还是人性的悲哀,他就像个笑面虎在我心中。爱斯梅拉达有着包容万物的博大胸襟,而且还有一种感人肺腑的美好心灵。卡西莫多则与当今社会很多人何其相同,外表丑陋而心地善良,而多少人都是道貌岸然。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在假期里我读了马来西亚著名作家许友彬的小说—————《七天》。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白荷、健云、晓玲、君须和欧叔五个同学在上放学途中乘车时不幸翻入了一个不知名的大山洞。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平常看不到的景物:有被人们认为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有直冲云霄的大荷花,还有比人还大的巨蜻蜓。在那里他们还惊喜地发现了一个老婆婆—————君顺失散多年的祖母。后来他们通过自己的智慧都分别获救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头怦然一震。合上书心里感慨万千,这几个和我差不多年龄,还有比我小的孩子在没有父母也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竟然能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整整生活七天!七天,在平时看来也许只是短短的一周时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可是在这些孩子看来,这每一天都像是一年。这七天,他们不知遭遇了多少磨难,这七天,他们几乎每天都在想念自己的父母;这七天,他们多少次在绝望中挣扎,多少次想要放弃,又多少次站起来勇敢地面对现实。我真佩服他们,他们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纯洁的友谊,什么是团队精神,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具备友谊、担当,还要有责任感!虽然君顺比较自私,吃的喝的他都争着多一份,而且还挑这挑那,但是善良的白荷处处让着他,最终用自己的行动感化了他。“我们一定能出去”这句话伴着他们艰难地度过了不平凡的七天,他们同甘共苦,誓不分离的精神让他们在危难中得救,我要向他们坚起大拇指。
《七天》这本书,作者用他特有的生动语言带我们飞到那片神秘的土地,让我成为白荷他们中的一员,在经历一连串艰难险阻之后,把回忆深深地留在我心中!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寒假期间,我读了曹文轩的一部作品《黑痴白痴》。故事主要讲了一户人家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叫丁丁。但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傻子。为了能让有一个人去照顾他,几年之后,这户人家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当当。但是,后来发现这个儿子也是一个傻子。于是他们就被村里人称为“傻子兄弟”。这两个傻孩子无忧无虑地成长着。由于他们的妈妈对他们太失望,于是便离家出走了。不久,爸爸也在一次烧砖时的意外事故中离开了他们。最后,就只剩下年迈奶奶照顾他们了。一天,在奶奶带他们去赶集时,当当走丢了。丁丁也为了去找当当不见了。只留下了伤心的奶奶不停的寻找他们……
读了这本书,我渐渐喜欢上了这对可爱兄弟。村里人都说他们很傻,但我却觉得他们很有爱心。一次,丁丁把邻居家的鸭子放了出来,结果把秧苗吃了个精光。但丁丁是因为内心喜欢小动物才把鸭子放出来的。并不是恶意地去破坏。而且,丁丁和当当还比那些不傻的孩子更懂事、更孝顺。由于爸爸整天在窑上忙碌,没工夫回家吃饭。兄弟俩就用一根竹竿抬着篮子,小心翼翼地去送饭。这表现出了兄弟俩对父亲的爱。丁丁当当的奶奶也是一位坚强的老人,在爸爸妈妈走后,奶奶并没有被打垮,而是坚强地一个人支撑着整个家庭。奶奶为了丁丁和当当各买了一只铃铛。这样,只要铃铛一响,就能知道没有走多远。我觉得她是一位又坚强又聪明的奶奶。读完了这本书,我为丁丁和当当一家的遭遇感到难过,也更加感觉到应该珍惜我现在的幸福生活。我希望丁丁最后能够找到当当,并顺利地回到奶奶身边,让奶奶不再担心,并且能永远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篇一:老天会爱笨小孩的读书记录
最近,我看了这本书。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黄金鑫的“笨蛋”转学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人”的班级。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科目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过的去,可是其他科目就不行了,所以所有人都说他是无药可救的“笨小孩”。但“笨小孩”并不灰心,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赶上其他同学,在专家的鼓励下,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笨小孩”终于成功赶上其他同学,不再是个“笨小孩”了。
人们常说: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才成功的,所有成功的人都是靠自己不懈的努力和坚强的自信取得成功的。像“笨小孩”这样的同学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更努力,要有足够的韧性,这是成为天才的开始。不会就要学,落后就要追。
看了这本书我也深有体会,在学习上我缺少拼劲,不够刻苦,我应该像黄金鑫一样努力学习。
好词:
叮嘱、温暖、紧张、失口、尴尬、严厉、打量、感慨、突然、耻辱、欢呼、歉疚、忍不住、乱糟糟、乱哄哄、笑吟吟、伤脑筋、 恶狠狠、死脑筋、怪不得、异口同声、血口喷人、老老实实、莫名其妙、津津有味、振振有辞、焕然大悟、不知好歹、义愤填膺
好句/好段:
·“光是有钱并不代表成功”。
·心里真不是滋味!
·“你就是浮躁!”
·“笨鸟先飞”的意思是说,笨的人要比别人起得早,比别人勤奋, 比别人多花些力气才是。
·我想说,因为我没有一颗聪明脑袋,所以我就只有死用功了。 ·“我只想让你知道,不是每个人的话都是真的。”
篇二:老天会爱笨小孩
寒假,我读啦一本书,是作家伍美珍的作品,读完后让我受益匪浅。
有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里,刚转学的黄金鑫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笨小孩,他不仅反应慢,而且动作也慢。在所有的功课中,也只有 “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他的父母和同学都说他是一个十足的笨蛋。
黄金鑫的同桌华汪德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孩,但他成绩不怎么样。华汪德见黄金鑫背英语不仅慢,而且方法也很笨。于是就将自己聪明的背单词法传授给黄金鑫。不过,黄金鑫觉得华汪德的方法有好处,但也有坏处,于是就没有用华汪德的办法。
华汪德以为黄金鑫不信任他,于是就对黄金鑫越来越冷漠了。
虽然是这样,蛋黄金鑫始终相信笨有笨的好处笨的好处。自从听啦俞洪敏教授的演讲后,发现俞洪敏教授的演讲后,觉个俞洪敏的经历和他是一样的,于是就更加确定笨不是件坏事了!
为了做一个和别人智力一样的人,黄金鑫笨鸟先飞,废寝忘食的读、背、写。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黄金鑫终于成了一个与别人智力相同的人了。就像鲁迅说的:“哪里有天才?真正的天才就是把别人休息的功夫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其实,笨的人并不比聪明的人笨多少,聪明的人也不比笨的人聪明多少。不是所有的笨蛋都是无药可救的只要笨的人稍微努力一把就会变成聪明人,并不是所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笨蛋或人精,笨不笨就看你以后努不努力了。
从中的主角黄金鑫告诉我们:其实笨也有笨的好处。这一句话我非常赞同。在工作学习中优秀的人,大部分都不是聪明的人。笨的人感觉自己笨,所以努力。而那些自以为是的聪明人,感觉自己聪明,所以就不努力了。其实真实的聪明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与努力。
读完这本书后,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不一定所有优秀的人都是聪明人,所有聪明的人都不一定是优秀的人。只要你努力,做一个笨鸟先飞的人,就一定会成功的!
篇三:读老天会爱笨小孩有感
老天会爱笨小孩吗?我想老天会爱,为什么呢?因为我就是阳光姐姐笔下的小孩。
十二岁的黄金鑫在父母的眼里是一个被让人骗去卖,还帮人数钱的傻孩子。因此爸爸花了一笔巨款让他转到一所著名的学校。在新学校认识了班主任胡老师。热心同桌华汪德和他最崇拜的秦超逸。可是他总是认为自己笨。在一次去听著名俞洪敏的报告会,才知道老天会让笨小孩更有才!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少数人是天才,大多数人都是“笨蛋”,只要你肯拼搏,你就会是天才。
篇四:老天会爱笨小孩
书的世界真奇妙。在过去的日子里,我读过不少好书。最近我对“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特别感兴趣。在寒假里,我读了她的作品,感受尤其深刻。
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转校生的校园生活。故事是这样的:一位转校生叫黄金鑫,他是个脑袋迟钝、智商低下的人。在新的环境里,他认识了为人师表的胡胡老师、风风火火的华汪德、老实忠厚的秦超逸和一些性格怪异的同学。黄金鑫在他们的帮助下,渐渐变得自信多了。最后,黄金鑫听了一位大学教授的讲座后,终于明白“世上没有天生的笨蛋,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生活中,也有许多像黄金鑫那样所谓的差生。我们不应该取笑他们,而要热情、真诚地帮助他们。差生也不条,也有自己的主见,经过努力,也是可以成功的。如果我们就此无视他们的存在,是不是对他们不公平了呢?就我看来,在学校这个大家庭里,同学们应该关注弱者,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歧视,和他们一起快乐学习,共同成长。
篇五:老天会爱笨小孩读后感
以前,我读过一本书,它在我脑海的印象还不浅:有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但是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笨小孩可以成为天才,俗话说得好: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成功的。
人与人之间虽然智力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大多数人的智力是差不多的。只要自强不息,加倍努力,那些被认为所谓有点笨的来说,采取笨鸟先飞的精神,一分努力一分收获,终究会取得成功。其实,笨小孩不比聪明的笨多少,那些聪明的也不比笨小孩聪明多少,决不是不可救药的笨蛋,也决不应该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聪明的稍不努力会变为笨小孩,笨小孩稍加努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也会成为聪明的人。
我们周围踏踏实实、工作出色、事业有成的人,大多是智力平平,他们之间,少有聪明的人。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仗着有聪明做资本,就不肯吃苦用功了;而那些自认为自己笨的人,则投入比别人更多的精力去奋斗打拼。
我认为一个人笨,反而是件好事。希望每个人都能有笨鸟先飞的精神,一飞冲天,实现自己的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