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1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2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3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4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在远方读后感5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浓浓乡愁,荡漾在字里行间,晕成青涩而灵动的光圈,美得沉郁而绚烂。
时常忆起,外公抱着我,一遍又一遍地述说着:“孩子啊,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叫做安福。为什么叫安福呢?那是因为日本鬼子扫荡的时候,差两里路就到这儿了,所以才有了这么一个吉利的名字。安福呐,就是我们的故乡!故乡呢,有条河,叫泸水河;还有座山,叫蒙岗岭……”
又至秋天,这引起无限忧愁与伤感的季节,我的心正如这淡漠的秋,暗淌着萧索苍凉。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有我从未见过的川流不息的车流,有我从未感受过的寒气彻骨的秋风,有我从未体验过的接踵而来的迷茫。我的故乡,變了么?故乡的山水,还是那样的美么?
两年了!两年前的秋天,我离开了生我养我、生活了13年的故乡。别了故乡的漫天星河,来到了这样一个灯光亮过星光的大都市。我钻进风干的记忆中,疯寻着秋瑟中的那一丝温存……
小时候,我经常和伙伴们在河边的草地上大喊大叫,疯跑着,柔和的阳光轻轻地洒下,笼在我们粉嘟嘟的小脸上,又随着我们的节奏跳动着。跑累了,我们坐在岸边的青草地上,脱掉鞋子,小脚丫伸进河里,轻轻地摇晃,看着平静的河面被我们荡起小小的水波纹。这些小小的波纹排成队向我们跑来,我伸出手准备迎接它们,眼看要跑到我的脚下,却又被小筏挽留,只在我们面前绽开朵朵小浪花,转身走了。我失望地嘟着小嘴。接着前面又跑过来整齐的一排。我惊奇地发现,这次的波纹换了装,是太阳给它们披上了金衣。不禁抬头看太阳,却又发现了一团团棉花糖似的云朵。我欢快地叫道:“快看呐!你们快看!是棉花糖!”我们欢笑,指着云朵:“这是我的`!那才是你的!”“不对,这是我的!”我们都认了自己的云,并将童年所有的美好和愿望,告诉了云朵……
小脚丫们荡漾的地方,叫做泸水河。
如今所处的都市,车水马龙,喧闹嘈杂;学校中的激烈竞争,逼迫着我,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告诉天上的星星,可是苦于它们无奈的隐藏;我想告诉江水,可是苦于它冷冽的拒绝。我只能望着远方,茫然中,眼前浮现那一抹绿……
我漫步于山径之中,伴着牛毛细雨。细雨飘飘,像淡的雾,像薄的烟,把那一片鲜明的绿染得朦朦胧胧,细雨融化了山中满目的绿,把雨幕都染绿了,萦绕着,蔓延着,一片空灵!一片透彻的清新!故乡的山,就像是一缸发酵的酒糟,而这场雨,就是打开缸子的手。到处都弥漫着故乡的气息!我大口大口地吸吮着这乳汁般的空气,我拼命地吸,也伴随着大口大口的呼气,我企图吸尽这清新,却又怎么都吸不光。所有的烦恼,随着这呼吸吐纳,被释放,又被净化。我沐浴着细雨,缓缓地走在石阶上。这石阶,经过雨的这番洗礼,也變得格外分明,脚踏在上面,发出阵阵清脆的声音。树,只是静静地站立在山里的每一个角落,聆听着雨的顽皮,虫的密语,我的脚步,我的释放。这静谧,这祥和,让我痴,让我迷,让我醉,让我后退两步又前进三步。这山,只是静静地躺着,包容着一切……
洗礼心灵的归宿,叫做蒙岗岭。
我在山里大喊:“我要走了!”山里飘荡着我的回声,回声,似乎化成席慕容的诗: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
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
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惆怅的模糊
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
离别后
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
永不老去
这诗一落,那回音似乎變成了“我会回来的!”
天边的绿色渐渐消散了,仍然是一幢幢高楼大厦,秋风仍旧暗淌着萧索苍凉,只是那诗,催浓了我的思念,催疾了我的归心,催出了我的思乡泪。又抬头看看天,拭去眼角的泪水,刹那间,我看到了漫天的星光、那河、那山!……那回声,从遥远的故乡飘来,飘进我的心中,就这样回荡着……
我离故乡,很远、很远……
又离故乡,很近、很近……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