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评语 > 民事案件庭审评语汇聚90条

民事案件庭审评语汇聚90条

时间:2017-09-17 00:12

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同事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该生综合素质较好,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能和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该学生在我院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

工作主动,踏实,肯干,和老师同事关系处理的很好,耐心学习不断的努力工作,以提高技术的自身,受到大家好评,望今后发扬成绩。

xxx同志在xx-xx年8月x日至8月x日期间在我庭实习,该同志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本庭所交办的工作任务,达到了实习所应有的效果。

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际问题。

在实习期间,该同志能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自觉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该同志理论基础扎实,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为人谦虚谨慎、勤学好问,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通过实习基本掌握了民事审判工作规律、庭审规则和审判程序,能独立担任书记员完成庭审记录工作,且记录质量能达到庭审记录的要求,积极协助审判人员拟写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且拟写裁判文书质量较好,积极参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及内勤工作,对庭内审判人员交办的工作任务能认真负责并及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高,领悟能力强,对xx同志的实践能力 我庭给予充分肯定。

一颗闪亮的螺丝钉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胡文静 先进个人典型材料 胡文静,女,1980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鄂前旗公安局秘书、鄂前旗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办公室秘书、民一庭助理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几年来,她的工作岗位换几个,但是她始终像一颗闪亮的螺丝钉,用勤奋努力、无私奉献、兢兢业业的工作,留下了闪光的足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

2009年她通过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从公安队伍考进了法院,在进入新的岗位的同时,她也将公安干警肯吃苦敢打硬仗品格和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也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

她在执行局工作的第一年,正是“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紧锣密鼓开展的一年,这一年里她不仅一个人做六名执行法官的书记员,出具各种文书,跟随法官到看守所、被执行人家里做笔录,还负责所有新、旧案卷的整理、补正、装订、网上录入,常常一天就要装订十几个案卷。一年里她一人装订的案卷、录入的案件信息有500多件,但是她始终秉持认真负责、追求零差错的态度,无论报表和案卷都是错漏最少的。同时,她还积极将执行工作的开展过程,通过各大媒体和简报、信息,宣传出去。她的付出没有白费,2009年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效显著,269件执行积案

全部清理完毕,并通过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司法氛围,受到了中院和自治区高院的表彰。

因为工作表现突出,2010年她被调整到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的工作琐碎而庞杂,她把一位优秀的知识女性所具有的吃苦耐劳、做事认真细致、乐于奉献、甘为人梯的优良品德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人员短缺,政治部和纪检督察室只有一名主任,手下无兵,为此她没有跟领导讲半句怨言,一个人承担了原本三个人工作都感到吃力的办公室秘书和政治部干事和纪检干事工作。她总是脚步匆匆,马不停蹄地来往穿梭于楼上楼下和相关部门和办公室之间。为了尽快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一接到到工作,哪怕是十天后才要的材料、报表,她也马上就去做,从不让工作在自己这里耽搁、误事。她每天早来晚走,每天都比别人多干出一两个小时的工作,单位的值班人老曹是最了解的,每天锁门前都要看看“小胡”走了吗?他甚至开玩笑说:“小胡,我看你是单位最忙的人了吧!"。

她深深理解法官把握时机处理案件的心情,从来都积极配合审判法院、执行法官的工作需要,从无怨言。下班后、周六日、假日里再回到单位帮法官在调解书、判决书、执行文书上盖公章,对她来说已经成为生活的常态,而她年幼的儿子从几个月起也常常开始了和妈妈一同再回单位的旅程,很多次即使年幼的儿子万分不愿意,但是她仍拖着哭泣的儿

子回到办公室,为的就是在法律文书上盖上那个鲜红的印章,从来没有因为私事推脱,影响法官办案。

“人民法官为人民”、“警示教育”、“创先争优”、 “精神文明”“创城”、“创卫”、党建工作、政务管理,每项工作的开展都凝结着她的心血。为了如期完成好各项考核任务,考核前一两周中午加班、晚上加班,对她来说已经是习惯了,因此才不过三十几岁的年纪,她已经有颈椎疼痛的毛病,她常常安慰自己,忙完这几天,休息一下,就好了,可是忙完了这件,还有新的工作接踵而来。因为放心不下工作,她始终是单位请假最少的'。在近几年的旗委考核和市中院相关考评中,她的工作每次都获得了赞赏和表扬,在人代会上,她写的报告因为精炼务实,获得了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三年多来,她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50余篇,其中国家级就发表14篇,对此,她真心的高兴,她告诉自己:“无论在那个岗位上,我都要做那颗闪亮的螺丝钉”。

她也想做一名优秀的法官,所以她主动请缨到民一庭做助理审判员,在民一庭的工作中,她虚心向老法官学习,认真研读法律法规,耐心做当事人的调解、说服工作。2012年纪某某诉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虽然表面看来是借贷纠纷,但其实是合伙纠纷,双方当事人,因为入股、分红等问题,已经打过4场官司了。让人头痛的第五场官司她是审判员,如果判决,这个案件可能引起连环诉讼、新的缠诉。

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她先后三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通过努力劝服了原告的女儿、女婿帮助做工作使原告撤诉,这一缠诉4年多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进入法院工作几年来,无论哪个岗位上,她始终坚持秉公司法的理念,没吃过当事人一顿请,收过一份礼,以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

她的忘我工作,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因此,每年的评先、评优,她都毫无争议地当选。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洒一路汗水,添缕缕阳光,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感人肺腑的事迹,她只是法院大厦中的一颗螺丝,但她用敬业精神、无私奉献擦亮了这颗小螺丝,不耀眼但始终闪亮。

经过历时两年的论证起草和5次审委会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制定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月4日起正式施行。

“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后最高法便着手制定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并确立了‘搞批发,不搞零售’的思路,即对1992年发布实施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全面修订,以便于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查阅与适用。”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说,《民诉法司法解释》分23章,共552条,最高法在起草过程中召开各类座谈会共150多场,使得这部司法解释成为内容最为丰富、参加起草部门和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

保障诉权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规范撤诉行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护起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民诉法司法解释》还依法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一审、二审、再审各个阶段申请撤诉行为,增加规定反诉构成的要件,明确规定因重复起诉不予受理的判断标准,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作出细化规定。”杜万华说。

法庭纪律

未经许可现场传播审判信息,法院可强制删除

近年来,随着现代科技和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和利用邮件、博客、微博客、微信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现象;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冲击、哄闹法庭,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对方当事人,辱骂法官的现象,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审判公开是实现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民诉法司法解释》严格执行开庭审理规定,对二审、再审程序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予以限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定了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

“作为与《民诉法司法解释》配套的成果,我们正在制定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全面梳理、规范民事诉讼涉及的法律文书,制定可操作性规则,以此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最高法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佑海说。

电子证据

明确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作证据

证据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要求,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对此,《民诉法司法解释》增加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对逾期举证及其后果作出了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增加关于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的规定,指引和规范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活动;增加关于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公开对证据审查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也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诚信原则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纳入“黑名单”

“近年来,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虚假调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予以严厉制裁。”杜万华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在分则部分增加了禁止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规定,并修改提高了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上限,加大了制裁力度。

为促进诉讼诚信,《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不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需有公益受损初步证据

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但仅有一个条文规定。该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规范公益诉讼有序进行,《民诉法司法解释》按照立法原意,结合有关审判实践,细化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明确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

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小额诉讼

明确物业、电信服务合同等小额诉讼一审终审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根据此规定,我国确立了小额诉讼程序,而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了细化。

《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明确,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等九类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以及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你可能感兴趣:

1.

2.

3.

4.

5.

6.

7.

8.

9.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