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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女孩观后感150字总汇96句

时间:2021-01-10 03:03

恶童

记得年轻的时候,不愿意错过任何场景,尤其是有人跟你讲:哈雷彗星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哟,或者狮子座流行雨要十二年才光顾地球一次哟。诸如此类这样的话立刻就会勾起我们心里的浪漫元素,然后就屁颠屁颠去找一个暗恋或已经勾搭上的对象,唱着“陪你去看流星雨”借一个车去郊区约会了。后来,除了冻得半死也没看见过什么,甚至有社会新闻讲小女生在夜里看流星被强暴的故事。这就是现实的大嘴巴抽打。所以,现在的我们只会冷哼一声:就算一辈子都看不见哈雷彗星,关我什么事。是的,我们慢慢的认识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可,那又怎么样?只要不死,就要继续活下去。无论是活得多么花团锦簇,还是拖着身上无数明显和隐形的巨大伤口,总是要活下去的,并且,在外表上,你看不出什么迹象。你不知道你的同事你的客户你的伴侣曾经经历过多么巨大的惊涛骇浪。当然,即使你知道,也于事无补。那些所有阴影和黑暗都刻成了一张流传于江湖的藏宝图,只有缺心眼儿的人才会去苦苦探寻。我桌子上有一本书——《恶童日记》。这是一本相当黑暗的著作。一座被外国军队占领的城市,由于粮食短缺,人民生活艰难困苦,一位年轻妇女只好带着双胞胎儿子们投靠住在乡间的母亲。这位“外婆”不仅不识字、

恶童日记观后感第2篇

《恶童日记》是匈牙利作家雅歌塔·克里斯多夫在1981—1991年所作的三部曲。

分别是《恶童日记》(1986)《二人证据》(1988)《第三谎言》(1991)。很久以前曾读过第一部,印象还是很深,作家雅歌塔以其独特的简单、冰冷、不带任何感情的语言,精准表达出两个孩童用顽强的毅力和无畏的精神和面对现实的残酷困境的冷酷态度。

作家雅歌塔是从自己孩子的习作本取得灵感的,她发现12岁女儿写作业用的简单句式、结构很适合用来表现她的小说主题。这种手法后来成了读者与评论家讨论的重心,甚至被视为小说写作的经典范例。她用两个小孩的童稚言语,勾勒出在战争中被腐蚀的变异的孩童纯真的世界。阅读小说时,感觉更像是穿越噩梦的一次惊险之旅,让人在深受震动之余,久久不能忘怀。

如今,第一部被拍成了电影,搬上了银幕。当然要一睹为快。看得出,电影拍的非常用心,非常努力地贴近原著,最大限度上的还原了原著的精髓。精心选取的场景,两个“恶童”的扮演者,服饰,影片的色调,都是经过了精心刻意的营造。

其实,无论当时看小说和现如今看电影,我都不觉得这对双胞胎有“恶”的因素,甚至,还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善的一面。他们“恶”,是因为当时恶劣严酷的环境造成的,战争,离乱,贫穷,缺少父母的爱,两个原本纯真的孩子被母亲带到乡间,投靠他们的外婆。

这位“外婆”粗鄙,肮脏、吝啬、凶恶,小气,外婆把“小杂种”天天挂在嘴上,对他们呼来喝去,让他们干重活脏话,两兄弟在每天打打骂骂,干的多吃的少的困苦的的环境中捱着一天又一天,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坚强更经得起考验,两人每天以互相殴打对方、绝食等各种方式锻炼生存本领。他们练习心灵之痛,是因为外婆和别人经常辱骂他们,他们希望能“快快适应这些辱骂和伤人的字眼”。同样地,通过这种练习,他们以“适应环境”的、理性的名义,把感情降至最低限度。至于那些“温柔的话语”,对于母爱的回忆,他们则“不断地重复这些话,让这些字眼逐渐丧失它们的意义”。同时,他们将每天发生的事情仔细记载在一本大笔记本中,那些他们所经历的,他们内心深处的仇恨和忧伤,统统倾吐发泻在每天的日记中。

战争的残酷,让人性变异,变得扭曲,丑陋,贪婪。在乡下外婆间的这段时间里,他们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邻居长着兔唇的丑陋女孩,为了换取一天吃的,可以去偷去抢,甚至不惜和神父做性交易;有同性恋倾向的纳粹军官对他们不怀好意;生性风流浪荡的女仆对他们的勾引,当然还有暴虐的外婆。在这样严酷的生存环境中,两兄弟从震惊到害怕,慢慢地适应了。恶童们是早熟的,残酷的生活教会他们近乎本能、不惜一切地保护自己。

电影的色调刻意的偏冷,外景的暗绿,屋内的暗棕,阴郁,灰蒙蒙的,像蒙着一层雾。两兄弟的脸一直是脏兮兮的,头发乱糟糟,但一双眼睛却异常炯炯有神,还有倔强地抿着的嘴角,象征他们对抗生活,对抗环境的毅力和不服输。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他们也在磨练中成长了,变得坚强,不易摧毁,甚至和巫婆一样的外婆建立了感情,以至他们的找了新老公的妈妈回来找他们,要带他们走,他们都不愿意,两个孩子紧紧地依偎着胖胖的外婆,妈妈哭着过来拉他们,他们都不愿离开外婆的家,最后妈妈和怀中的婴儿(她和新欢所生)不幸被炸弹炸死,就死在两兄弟和外婆的面前。

他们只是震惊了一小下,然后平静地把他们的妈妈给埋了,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导演处理这几段情节时,都展现的非常犀利,比如那突然爆炸而冲天的火花,孩子们惊恐的脸,肥腻的外婆的笨拙的身体,不遗余力的展现出来战争的无情,扭曲异化了人性,两兄弟也变得冷漠无情,甚至后来,他们的父亲回来找他们,他们也毫无激动开心的表现,视父亲如同陌生人,直至让父亲做人肉铺垫,用父亲被埋伏的炸弹炸死,为自己铺开逃亡的道路。这已经是到这部影片(也是书的)结尾了,兄弟两各奔东西,挥手告别,第一部曲结束。没有任何的煽情的配乐,反而更有力度,压抑到底。

想来,他们威胁邮差,去杂货店偷窃;他们勒索神父,把捡来的子弹混入柴火杀死女仆;在故事最后,他们甚至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但其实他们的“恶”都是有据可查,有理可依:也算是另一种形式上的以暴制暴,以这样的方式回应残酷的对待他们的外部世界:他们威胁邮差,是因为邮差藏匿了他们母亲寄来的信和钱;他们勒索神父,是因为神父和小兔子间的性丑闻;他们杀死女仆,只因为女仆用面包调戏了饥饿的士兵;他们害死父亲,是因为只有这样他们中的一人才可能通过边界——他们自身却在一种“以恶制恶”的逻辑里,

的确,是战争年代的大环境把理性“恶”意推到了极致。看完电影后很压抑,一如当年看施隆多夫的《铁皮鼓》、哈内克的《白丝带》,都是这样类似的题材,战争的残酷,是如何扭曲人心,把一个个原本应该在这个年纪天真纯洁孩童

孩子,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

恶童日记观后感第3篇

基於對原作小說有超過十年以上的震撼回憶,我姑且算是自以為老屁股的屁孩粉絲吧。看電影的《惡童日記》,總會拋不開小說的《惡童三部曲》,用愈

對於

但,這還是個很棒的電影。

電影有電影的三幕劇節奏,對改編物的剪裁無可厚非;節奏的公式本身並不

當然誰都知道「去蕪存菁」的道理。只是甚麼部分

一言以蔽之《惡童日記》,就是

在匈牙利前後遭遇德俄占領的時期,兩個來外婆家逃難的雙胞胎,一面收著

當戰爭結束,父母與雙胞胎重逢時,惡童與價值觀正常的雙親,已經出現了強烈的對比,分隔兩者的那層代溝,就是戰爭在匈牙利劃下的,另一道無形的占領線。

《惡童》小說的文字是童言童語的,因為文本上假設這是篇寫給孩子的日紀。給孩子看,並不等於騙小孩,我認為小說的文字之所以這麼成功,也就是作者把握了這最

善與惡的二分法,在孩子與大人的標地中

電影語言當然不能全照小說去跑。

電影開頭加入了一段原創的劇情,雙胞胎在老家尚未離開前,從父親手上收下空白的一本日記,要雙胞胎把自己在逃難時期的遭遇一一紀

這改編,當然是為了讓「視覺」介入故事,好發揮的媒介。電影中的日記不限文字,也能用昆蟲標本與手

這樣的改編能不能盡如人意?我沒有甚麼想法,因為這純粹是出於兩種藝術媒介

電影語言依靠鏡頭,小說語言仰賴文字,當一本刻意玩弄無所不在的文字敘述體「日紀」建

電影幾個較大的劇情取捨點,有:

一,配角群的出場

在原作中匆促出場的配角刪剪到僅僅與主角有正面接

二,小兔子的

被軍人輪暴至死,是不是被視為劇情的禁忌?不得而知。在少女小兔子的結局上,電影非常隱晦,甚至沒有暗示是輪暴還是過失殺人。看電影,再回頭把小說重讀,對作者安排小兔子這麼一個啟智兒四處丟晃的定位認識的比當年清楚了許多。小兔子就是有別於低齡的惡童們,將性話題呈現而出的象徵者。修女雖然也反應過她戀童還替小孩口交的惡行,但卻不如無職又弱智,毫無保護自己能力的如此妙齡少女,要更能刺激加害者的惡

前前後後,我大概料想得到,

在活下去面前,人能拋

結局中,一個惡童逃出了匈牙利國界,抵

這樣的劇情觀點,就是

我不喜歡劇情的眾生面相被大幅度修改的想法。

在我讀來,《惡童日記》雖看似

不過,這也是無從避免的就是了。

就像前文提及,電影有電影的三幕劇節奏,對改編物的剪裁無可厚非;節奏的公式本身並不

這仍是個有將道德灰暗地帶呈現而出的精彩故事。只是這筆精彩

我覺得

仔細看全片,雙胞胎的出入,都只有「一個人」代表發言,在兩人

恶童日记观后感第4篇

《恶童日记》描写的是在一次战争后双胞胎兄弟两人被母亲送到外婆家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在第一部中,作者还尚未给两个主角起名字。

双胞胎兄弟的外婆曾经用毒药毒死了自己的丈夫,文中描述则用:外面都流传着外婆毒死自己丈夫的事情。(这让我想起别人讲的写作技巧—他人视角。所谓这个人很好,不要“我”来叙述,而由别人叙述,“我”来转述。)外婆天天骂双胞胎兄弟”狗崽子“之类的东西,对两人不加管束,进而促发了后来的故事进程。

双胞胎兄弟为了在挨外婆打时可以忍受皮肉之苦,学着自虐,像是互相殴打;为了忍受饥饿,则模仿苦行僧来使自己饥肠辘辘,他们还去行乞,但把得之不易的食物和水果再扔掉。当然他们的生活还不至于太无聊,他们认识了一个外号称作”小兔子“的女孩,小兔子为了换取食物,在神父那里忍受了很多猥亵,成人世界过早的介入小兔子的生活,使她性早熟,把自己的身体换做交易的介质,后来小兔子就死了。“性”在这篇小说里隐晦而多量,像是女仆和传令兵的的情事和表姐和她男朋友的情事被双胞胎兄弟偷窥,女仆对双胞胎兄弟的猥亵······,似乎是战争让“性”变得随机和任性,每个人都把握时机参与了进来。双胞胎兄弟还去偷窃,体会牢狱之灾。

战争快要结束时,双胞胎兄弟的母亲带着自己的情夫和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决定私奔他国,但遭到双胞胎和外婆的反对,母亲和双胞胎兄弟同母异父的妹妹死于家门前炸弹的爆炸。情夫走了,而双胞胎的父亲还在牢笼之中。外婆后来也死了,后来双胞胎决定逃离国境,在父亲出狱后,他们三个走向了边境线上。兄弟两人决定让父亲先走过去,目的只有一个,而后来的结局为这一行为提供了解答——父亲被边境线埋藏的炸弹炸的片甲不留。兄弟两个决定一个出离此地,一个决定留在原处,将来再见面。现在小兔子、爸爸、妈妈、外婆都去世了。

【二】

《二人证据》讲述的是留在故园的路卡斯的单线故事,路卡斯遇到了一个女孩雅斯蜜娜,雅斯蜜娜勾引他父亲生下一个残疾小孩玛迪阿斯(畸形驼子),这是雅斯米娜为了防止别人发现,在怀孕期间紧缚腹部导致的恶果。雅斯米娜带着这个孩子留在了路卡斯的家里,路卡斯和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决定要养活这三口之家,路卡斯15岁了。路卡斯在酒吧表演,来争取家庭日常开销,在这期间,路卡斯认识了一个图书馆馆员,30多岁的少妇克萝拉,因为丈夫汤玛斯是一名作家,并被战争后占领的当局定为“叛国罪”而被吊死,路卡斯觉得克萝拉长得像自己去世的母亲而对克萝拉迷恋不已,尽管他们之间发生了性事,但克萝拉一直怀念着自己的丈夫。雅斯米娜后来离开了,死在某地,这是在很久之后了。马迪阿斯上学了,但受到很多排挤和欺凌,后来马迪阿斯自杀了。

在这一部中还有几个主要人物,如文具店老板维多,他喜欢观察文具店对面失眠者的情形,他的梦想是能写一本小说,他酗酒,酒精中毒导致的妄想症让他杀害了他的姐姐,并在杀死他姐姐的瞬间完成射精 ,维多与他姐姐在儿时还曾发生过性关系。彼得是一个党组书记之类的官员,年轻帅气,他给与了路卡斯无私的帮助,那是一个风声鹤唳的年代,他后来的命运与双胞胎兄弟无法剥离,他爱上了路卡斯,但是毫无结果,曾经有一次路卡斯在彼得家避难,路卡斯向彼得伸出了

【三】

《第三谎言》的情节迷离难清,比如逃离家乡的克劳斯后来回到故乡,被告知此地没有路卡斯,但在另一个说法的版本中,当路卡斯发现马迪阿斯把自己吊死后就离开了,他的家被官方收回,他盘下的文具店交给了挚爱路卡斯的彼得照管,而路卡斯爱上的克萝拉也在彼得的照顾下,但那时,克萝拉很可能已经神志不清了,她还在幻想她被吊死的丈夫已经回来了,但那却是路卡斯的双胞胎兄弟克劳斯。

吊诡的是第三部推翻了先前的各种结局,比如他的父亲母亲并没有死,父亲出轨和一女人安登尼雅生了孩子,而父亲被母亲开枪射击而亡,在这过程中,路卡斯被射中背部而住院,克劳斯则被父亲的情妇安登尼雅照管着。显然这还不够迷幻心智,逃离国境的是路卡斯,他去找寻自己的克劳斯兄弟,结果发现克劳斯并不承认有兄弟路卡斯的存在,或者说他的兄弟路卡斯已经死了,于是他用克劳斯·路卡斯的名字来写作,这导致路卡斯绝望的离开。

克劳斯后来回到自己母亲身边,在克劳斯与他父亲的情妇安登尼雅相处时,他爱上了自己父亲与其情妇安登尼雅所生的女儿莎拉,遭到了情妇的拒绝,双胞胎的母亲不停的念及路卡斯,而克劳斯在路卡斯找上门来时,却决绝的不与其相认,并使用药物让自己的母亲入眠来阻止路卡斯和母亲的重逢。后来克劳斯又遇见了那个小妹妹莎拉(克劳斯曾哭泣着抱着自己的妹妹莎拉,腿脚缠绵,而达到性高潮,被安登尼雅发现后导致了克劳斯的离开)。见面正是尴尬时刻,小妹妹莎拉依然爱着克劳斯,克劳斯却没有回应······

路卡斯的死亡是三部曲告别的最后时刻,他的墓被安放在父亲的坟墓旁边。他们将会生活在一起。

在《第三谎言》中真真假假难辨难分,比如到底父亲死于国境线上的爆炸还是母亲的枪击,比如母亲死于和情夫逃离的爆炸还是活了下来,比如妈妈出轨还是爸爸出轨,比如路卡斯还是克劳斯离开了故园后又返回,比如路卡斯(或者克劳斯)见到还是没有见到克劳斯(路卡斯)。你愿意相信哪一个故事呢?

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文章吧:他们经历了人生,结果一无所获。

这个杀手不太冷观后感【篇一】

在一个慵倦而无所事事的下午,一部影片洞穿了我。无论它是叫《这个杀手不太冷》,或是《终极追辑令》,还是《杀手列昂》,影片中那种极度张扬的力度已经完全令我忽略了这些细节。我感到心脏怦怦跳起来,已经淹没在太多平庸和繁琐的生活背后的情感像火把被刹那点燃,已经为太多细碎空洞的影片变得麻木的审美能力忽然尖锐起来,敏感起来,像是其上布满了神经末梢的一根钉子,深深地楔入到灵魂深处。

当我们习惯于把“杀手”简单地定义为“坏人”之际,我们失去了杀手的细节。就在我们的眉睫之前,卢贝松还原了一个超级杀手列昂。杀手并非杀人狂,对于列昂,杀手只意味着一份职业,一份他别无选择、非此不可的职业。影片只用了5分钟就让我们明白,冷酷无情、无所畏惧的里昂是一位天生做杀手的不二人选。

他甚至不是为了钱。当他走进那家咖啡馆,突然变得害臊起来,向老板托尼嗫嚅着说起钱的时候,我为他感到无比的心痛:10次卖命得来的报酬,他甚至连见都没见过。所有的酬金都保存在可疑的托尼那里。哪怕被托尼出卖了之后,里昂还叮嘱玛迪达去托尼那儿享受这笔不知其数的“血钱”。

在里昂身上,我感受到杀手的魅力。杀手具有一种在暗处的魅力,他在暗处保持着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像上帝一般,在暗处,在高处,在不可见之处,悬在每个人的头顶,昭示着生命的脆弱与虚无。

里昂是个冷静的杀手。他的信条是“永远保持最佳状态。永远保持清醒”。每晚,他戴着墨镜,手里拿枪,坐在沙发上睡觉。他的房间里永远那么简单,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具有一种简单的力量、简单的美。在一个杀手的生命里,他必须拒绝柔情和矫饰,否则,他将狠不下心射出一颗颗掠夺性命的子弹。唯一能暗示列昂的内心生活的,只有那盆茂盛的兰花。他似乎把它当成自己的灵魂来培育,在任何时刻都不会舍弃的灵魂之绿。

里昂也是一个寂寞的男人。他干脆利落地完成那单生意,回到家,取下所有的装备,开始淋浴。那一刻,我看到了他赤裸的无助与疲惫。随后,他细心地熨衣服、喷花肥,一个人到空荡荡地影院津津有味地看歌舞片,渗透着中年男人的落寞与孤寂。

如果没有玛迪达的闯入,他会活得更好吗?

无疑,他完全可能活得更长久、更安全。他的手不会因柔情而发抖,谈生意不会因难舍而迟到,杀人不会因牵挂而受伤。

当玛迪达的全家被杀,玛迪达捧着牛奶到他门口求他开门的时候,他的杀手生涯也就即将结束了。从来得不到温情与呵护、满嘴谎言的问题女孩玛迪达无依无助地闯进了他的生活。夜间,他忽然跳起身,装上消声器,将枪口对准玛迪达睡梦中的头颅。

他必须推开她。杀手的世界容不下一点溶化。他能成为超级杀手的原因就在于他没有弱点,只有杀气。他必须推开她,否则就只有沉堕和泯灭。

然而,命中注定,玛迪达闯进了他的生活。玛迪达具有超乎年龄的成熟与冷酷,而卖弄风情的外表却又掩不住她天真的双眸。

两颗冷透了的心在相互接近中发出了微弱的光芒,互相温暖、互相救赎。他成了她的信仰,她却成了他的弱点。“与子弹跳舞”的杀手列昂开门时渗出的血迹寓示着杀气的消减,因为心中那点柔情与牵挂,他极为少有地受伤了。

一个人的力量究竟有多强?为了复仇他们能走到多远?

为了替玛迪达复仇,他碰上了有生以来最强大也最不可战胜的敌人:比黑社会更黑的警署反贪组。他的悲剧是注定的,这么多全副武装的人以正义的名义来歼灭他时,他哪里有路可逃?那个边谈贝多芬边杀人的反贪组“老大”,已经完全泯灭了人性,连小孩和女人都杀,却因为占据了权力位置而以合法的身份为所欲为。

在那场血战中,对方用上了所有的武器,而他用上了一个杀手所有的极限生存智慧。可他终究还是逃不掉,当他满面血污地走向咫尺之隔的大门时,一只手枪跟在他的后脑勺。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主观镜头:逐渐倾斜的地面宣告了他的死亡。他死了。一切都该结束了。一个杀手的时代结束了。他对玛迪达说:“你不会失去了。我刚尝到人生的喜悦。”可他已经死了。

我沉浸在一片不能自拔的愤怒与伤痛之中。“老大”将逍遥法外了。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将永远逃出惩罚。我喘不过气来。

可一切并没有结束。轰隆隆的爆炸声以一种两败俱伤的方式毁灭了一切。杀手与“老大”,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残忍,一同在巨大的火光中化为灰烬。感谢卢贝松的理想主义,也许在现实生活中,“老大”将永远占据上风,可卢贝松却让我们获得了暂时的满足。

玛迪达走进了正常的生活。

她回到学校,把那株无根的兰花种到了大地之上。这株无根的兰花,和《阿飞正传》中那只无脚鸟可谓殊途同归,都是对杀手的隐喻。

可是,经过了那样的惨烈、那样的同生共死,玛迪达真的能够回归到正常的、平淡的生活之中吗?

这个杀手不太冷观后感【篇二】

喝了些酒,光线很暗。最喜欢趁着这时候写东西,畅快淋漓。放着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想起那个变态恶人说的:“贝多芬的开场很好,让我感觉非常爽,但是到后来,它就开始他妈的无聊。——知道我现在还不杀你的原因了么?”话说完,一阵乱扫之后,硕大的身躯倒地。一次屠杀完成。

《Leon》的每一个角色都出乎意料的精彩出色。它没有很多高深的思索,却又太能让人琢磨。做为职业杀手的Leon,他的生活是单纯的——单纯的甚至像旧时代的手艺人,早出晚归,为生计而奔波,一次又一次的训练,完成任务,因为危险的职业他连睡觉也要坐着,面对爱情和可能的闲适生活,也要保持克制提醒自己。他与其说是一个杀手,莫不如说已成了一种生活本身——他代表着男人最极端的一面——对待强大残暴的敌手冷酷无情,对待温顺的女人和娇弱的儿童时却必须保持规则——不伤害他们,甚至妥协,而温情甚至是他们的阿迦琉斯之踵,最后以生命为代价去报答。“一行有一行的规则。不杀女人,不杀小孩。”这个规则和禁忌的背后,印照的是他渴望又欲求不得的爱情和亲情。麻痹很多年后一个小女孩的意外闯入又令他把这些遗忘给想起,就像想起他儿时的故事。老头子说:“你刚来这个国家的时候,乱七八糟,被女人弄的一塌糊涂。现在,却是一个优秀的杀手。”人的强大和冷酷,是在痛苦和摧毁的土壤上生出的根,却注定成了杀手手中精心照料却开不出花结不出果的植物。玛婷达的出现成了他一生的.光亮,也成了她的自己的毁灭和新生和救赎。就像他在面对她家人被血洗之后惊慌无措时刻的那一瞬的开门,光亮照亮了她的脸也照亮的自己的人生。他被她改变,而他,成了她的热爱和新生。痛苦人生的一切至此完成颠覆。

我一直为结尾的情节猜测不已。大多数人认为,杀手走向门的时候,是向往着新的生活——那个生活里,屠杀和警惕将不复存在,有的只有他的玛婷达,和那株不开花不结果的他的心爱。他脸上希冀的眼神和迷茫又向往的表情出卖了他的情感,却令他丧失了杀手的本能——一只手枪跟在后面,他竟然全无察觉,最后,枪响,杀手死在了暗黑的走廊尽头,离光亮的门口只差一步。但我却隐隐倾向于认为,杀手知道后面的手枪,他在寻找他遍寻不得的梦,那个梦连着长廊与出口,也连接着现世的痛苦与来生的梦幻——它是死亡。他一人斗百人,最后已经没有手枪,无法为玛婷达报仇,唯一和希望,是和那个变态同归于尽。更重要的是,他出去了,又能怎样呢?有他的玛婷达,更好还是更坏?依然和他在一起,小女孩的生活恐怕还是在仇恨中度过,没有新生,一切重新归回到旧的轨道——练习,杀人,执行任务,生活像尖利的刀寒光闪闪。他选择了死亡,倒下后的最后一刻,将炸弹拉环送到变态恶人的手中,几乎深情款款,柔和的仿佛是临终的嘱托:“这是——来自——玛婷达——”炸弹引爆,报仇完成,杀手已死。

纵使他权倾天下可以翻云覆雨,纵使他身登九五能够唯我独尊,也有他永远无法触及的人,无法挽回的心。

第一次看《东宫》时,我真的很恨李承鄞,小枫那么单纯可爱的女子,他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她,她付出真爱,却国破家亡,她跳下忘川,却又还要和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当我看到最后李承鄞记忆找回的时候,感受他震惊、悔恨、遗憾的的心情时,我的心真是痛并快乐着。。。

第二次看《东宫》,我不再那么着急的去知道这个结局,我发现其实李承鄞也不再那么令我痛恨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看看他的身世,他身上背负着弑母之仇、背负着身为储君要担负起的责任与风险,他确实很不容易。

我想他是爱她的,就算他杀白眼狼王是为了接近她,就算他狠心的灭掉突厥害她国破家亡,当他随她一起跳进忘川的时候,我相信他是真的爱她的。他说“和你一起忘”,我相信他是悔恨的,他对不起她,他也想忘掉那些让他们万劫不复的过往。

三年后,他还是那个腹黑的太子,即使他已忘记,他的潜意识里还是记得那段情,那个她的。所以当她被顾剑将计就计的绑走,他放下那些狠话,折箭起誓,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放火烧承天门,他害怕从此失去她。他以为顾剑就是顾小五,他求她忘记他。他为了那个“情敌”精心部署,他以为他死了就可以留住她。

他们还是爱着对方的,当她拿刀架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蹙眉在梦中呓语“和你一起忘”的时候,她的金错刀掉在地上的`时候,我知道,他其实还是有残存的记忆的,她其实还是深爱着他的,他们都还是不舍的。

当她跳下玉门关,当她拿刀捅向自己的胸口,她已为他上了一把枷锁,这把枷锁牢牢禁锢祝他们的回忆,禁锢他的一生,他注定再也忘不掉她,却终生寻不回了。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虽然真爱已去,真情难舍,但李承鄞终究要成为一国之君,终究要肩负起整个天下大业。但我相信,这份痛彻心扉的感觉、这种永失我爱的情绪,这段抱憾终生的爱情就像一把尖刀,一刀一刀戳在他的心上,直至生命的终结!网名昵称

三年前。

他是顾小五。

他与她相遇在西凉美丽的沙漠上。他的笑容简明耀眼,“姑娘,你的东西掉了。”他为她杀掉白眼狼王,他为她射下百只蝙蝠,他为她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他。他们在大漠上举行了婚礼。婚礼上,他们交换腰带。却戛然而止。敌人来犯。

顾小五动作爽利,翻身上马,回眸浅笑,一去不返。

三年后。

他是李承鄞。

他与她结下政治姻亲。他讨厌她,三年来见面就是争吵。他说,“西凉的女子都是这般没皮没脸的么?”他不相信她,侮辱她,他爱的是他的妾。

他为她挡下致命一刀,命悬一线。她爱上了他。

他为她火烧承天门,只为保证她的安全。他也爱上了她。

三年前,东宫太子李承鄞隐藏身份潜入西域,与月氏族里应外合灭掉突厥。他为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取得信任和利用。他成功了。

突厥是她第二故乡。李承鄞杀了她的阿翁,杀了阿翁二十万全族,逼死了她母亲。

西凉小公主,本就是要嫁给东宫太子的。他以她父兄的性命要挟,她不得不嫁给他。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她决绝的从万尺高崖上一跃而下,“今生今世,我都要忘记你!”他毫不迟疑的跟着她跳下,眼神痛楚声音坚定,“我和你一起忘!”

于是,他们都忘记了彼此,忘记了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于是,命中注定要爱上的人,又重新再爱上了一次。

李承鄞,就是顾小五。只不过,他不记得了。而她却在爱上了李承鄞后,记起了一切。

她哭着对他说,“你拆散了我和顾小五!你杀死了他。他比你好一千倍!好一万倍!”他心如刀绞,“我会好好对你,你把顾小五忘了,好不好?”她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顾小五!他就是比你好!”

天知道,这一刻,他们都是多么多么深刻的,绝望。

顾小五,是那个相遇于西凉苍茫的月色下的中原茶贩,笑容灿烂一心一意只为她的御风少年。

李承鄞,却是那相遇于尸横遍野西凉王宫中的东宫太子,城府极深猜不透要看不穿的冷血男子。

她的顾小五死了,死在他们的婚礼上。

她的顾小五死了,被李承鄞杀死了。

她的顾小五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她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笑容凄美哀绝。他求她跟他回去,她说,“李承鄞,你为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死心塌地的跟你回去。”

——“顾小五,你为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死心塌地的嫁给你。”这样相似的一句话,谁对他说过?他脸上的茫然惊怔告诉她,他是真的忘了。

忘川之水,只让她忘了三年,却让他忘了一辈子。

而这次,她是真的要忘了。

在她纵身而下的一瞬间,她轻笑,“我要忘记你,顾小五。”所有的壁垒顷刻崩塌,他疯了一般的喊道:“我是顾小五!!!”他仍想随她跳下,可是——他已经不是顾小五了。他是李承鄞,他是东宫太子,他要天下。

她闭上眼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她的顾小五。他扬着明媚的笑容策马向她奔来,要带她,去捉一百只萤火虫……

顾小五是每个女孩心中的那个可以也值得托付终生的良人。他有着可安天下的雄才大略,却只心向娇妻。

李承鄞是每个男人心中的那个驰骋天下的英雄梦想。他韬光养晦运筹帷幄,他城府极深帝王之才。却唯独辜负了他的妻。

好男儿不要逞英雄,英雄总善始不善终,天下事自有天去愁。

只盼君能收起战台,断头换不来。不想最后无能为力,尸遍满地,故人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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