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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语汇总56句

时间:2020-12-19 18:06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现就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现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全面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根据县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本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两级安全监管体系,对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在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装备配置、经费保障、档案管理以及行业管理分线划片、包段定点,属地管理化整为零、分解包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基层监管网络。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各类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切实研究破解一线监管中的“七大难题”,即企业业主“不重视安全、不愿安全投入、不怕违法处罚”,一线操作员“不守法、不认真、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监管人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建设施工“不认真监管、不按规定设立安全防护设施、不断发生事故”,道路交通“不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不严格执行禁止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规定、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危险化学品“不按规定组织运输、不重视‘两重点一重大’、不实行登记建档管理”,新改扩建项目“不进行安全评价、不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不按规定在建成后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等7个难题,创新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基层工作经验。

要以依法严厉监管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确导向,强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办法,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三大机制”。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决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四个责任”,即企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责任”,其他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责任”。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纠正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一线操作层面,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我管理机制”。

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党委政府、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五级监管体系”的各自责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完善高效运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和鼓励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正面宣传,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三不”行为的曝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继续完善和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拓宽信息掌握渠道,兑现举报奖励,引导群众和社会广泛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突出“四个重点”,引领全域安全。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明确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电气通信管线、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学校、人员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安全监管重点,以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为抓手,灵活运用安全生产“十大监管方法”,全力以赴持续开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工作要求,要以消灭隐患为工作落脚点。

突出重点区域安全管理。镇政府全力协助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促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升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诊断分析辖区和行业事故易发重点区域、点位,制定针对性监管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突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针对全镇各类在建项目多,伤害多的情况,加强房建、路桥、水利等工程的过程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基础建设项目和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的审查和备案工作,注重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突出重要时期节点安全管理。在春节、汛期、国庆、两会等重要时期,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超前作好安排,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特殊时期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三个建设”,筑牢防范大堤。

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镇级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网络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网上软件系统填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镇级有关行业部门要定期登陆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所管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充分发挥该系统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逐步实现本质安全。全力督促镇内的9个企业按时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

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村(社区)、镇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将修订后的子预案报镇安办和镇应急办备案。配齐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工作需要。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预案并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坚守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和底线,安全生产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当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绝对服从安全生产。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负责人具体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发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抓安全生产,建立兼职队伍,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三)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督查问责力度。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度。由镇纪委目督办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肃问责追究,确保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八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第三十条 企业考评主体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时,应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评工作。

第三十一条 企业考评主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时,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上报的自评结果不一致时,应在责令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三十二条 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考评主体提交企业自评材料。

企业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业能够反映近3年来承建项目的建筑业统计报表、承建工程台帐及工程所在地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单位出具的考评结果;

(二)企业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结果;

(三)企业近3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四)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 企业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见附件4)。

第三十五条 企业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3个等级。“优良”等级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数量的10%。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符合下列条件3项以上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可考评为“优良”等级:

(一)企业近3年必须具有已竣工项目;

(二)企业近3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优良率超过50%且不得有不合格项目;

(三)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且每年自评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

(四)企业或所承担的项目近3年获得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同级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奖励4项以上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同级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奖励2项以上。

第三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不合格”等级: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

(二)企业近3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企业近3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3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

(四)企业未按时上报自评结果或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自评或动态监管日常考评中出现过1次不合格;

(六)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不属于“优良” 和“不合格”等级范围的,考评结果均为“合格”等级。

第三十九条 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

对跨地区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对该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第四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四十三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四十五条 在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核定时,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竣工核定分值不得高于70分;考评优良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竣工核定分值。

第四十六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铁运分公司针对走出去转型发展突显的安全管理和员工素质问题,深入开展以提升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为内容的“双标”考核管理,通过加强运输生产事前、事中、事后过程考核管理,有力促进了安全运输生产,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完善制度建设。该公司结合铁运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简称“双标”,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验收、考核和评定制度,将责任、考核分解细化到个人、班组、作业过程和生产现场,严格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专项考核。公司组织专业检查组,严格按照“双标”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和实施管理、外部行为评价、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五项内容对各生产单位进行考核评定,为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升安全管理、作业标准化和保持良好的现场安全作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强化动态监管。一是通过强化公司干部走动式管理考核力度,明确检查内容、路线、频出及质量;二是按照“双标”考核办法要求,对各生产单位自评情况进行验收评定,极大地促进了各生产单位管理干部盯现场,抓标准,岗位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班前安全提醒,加强作业过程监管,做好班后工作总结,确保了公司安全运输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在“11·28”纪念碑前,接受警示教育的所有人员神情庄重、静默肃立。该矿领导代表矿党政向遇难矿工敬献了花圈。在哀乐声中,全体人员为遇难矿工默哀、致敬。在安全警示碑前全体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安全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与决心。这是该矿安全警示教育的一部分。

教育内容丰富。该矿及时收集整理近期发生的案例视频,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观看、学习,切实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看待,深刻吸取教训,时刻引以为戒,抓好超前预防,坚决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随机现场提问。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做为日常检查重点,组织专人检查各单位事故案例学习签字情况,同时要求跟班安监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井下职工进行现场提问,重点提问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着力解决事故传达学习过程中的“肠梗阻”现象,督促各单位真传达、真贯彻,干部职工真学习、真了解,真正认清事故的本质和危害。

严格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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