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爱玲,一个从未消失于大众视野的名字,人们对她的争议也从未断过 。张爱玲是个什么人?有人知道,也有人不太知道。我说的不是不知道她这个人,而是不了解她这个人。而我对于这样一个传奇的女子,也只能用“矛盾”一词来形容对她的情感。
先简单介绍一下张爱玲。
张爱玲生于1920年9月30日,,卒于1995年(终年75岁),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原名张英。
张爱玲的祖父张佩纶原是清末的著名大臣,而她的祖母则是慈禧心腹中堂李鸿章之女。可到了她父母一代,家道已然完全败落。父亲属于遗少型的少爷,母亲则是一个时
张爱玲是一个天才儿童,6岁入私塾,在读诗背经的同时,就开始小说创作。如果说第一篇小说写一个家庭悲剧,可以看出家庭环境对她的影响,那么第二篇小说写一个女郎失恋自杀的故事,则充分显示了她的文学创造力。此外,她还写过一篇名为《快乐村》的类似乌托邦式的小说,寄托了她对未来的幻想。她曾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1944年,张爱玲与胡兰成结了婚。不幸的是,这次婚姻只维持了两年。
然而,张爱玲的辉煌转瞬即逝。抗战胜利后,因与汉奸胡兰成的关系而消沉,很少有作品问世。张爱玲在晚年长期闭门谢客,过着寂寞的隐居生活,1995年9月8日,被人发现孤独地死于洛杉矶家中。
有人评价张爱玲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作家,而她的身世本身也是一部苍凉而精彩动人的女性传奇。
那么,对于这样的她,我想从性格,情结及人性出发,对她进一步做出我的评价。
对于她的性格,我们可以从她的作品及生活中找到蛛丝马迹。
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悯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都很我行我素,独标孤高。
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口古井,淘不尽,挖不完,深不见底。是的,她惊艳而淡雅,华丽而脱俗;高傲又现实,神秘却不失亲切。我觉得她更像一杯苦酒。时间或许会滤去其中浓烈的部分,那淡淡的余香却永远令人回味。她笔下的人物是畸形的、变态的、复杂的;她所展现的社会,是纸醉金迷背后的凄楚,是高歌艳舞背后的哀声,读来似隔岸的渔火,又似窗外飘过的箫声,像考究的黑白照片,于光影之间,诉说意味深长的故事。
文字背后的张爱玲,20岁就透出了中年式的冷峻,到了中年,已有暮年的凉意,其人其文皆如此。乱世的凌光,
她没有鲁迅的尖锐,却在无形中更巧妙地揭示了人性的压抑;她没有庄子的潇洒,却在潜移默化中带给了读者一种对自由的向往。她无意于政治,却在作品中直指混乱的政坛带给人民的痛苦;她无意于金钱,却直斥金钱给人套上的黄金枷锁……正如《烬余录》中所谈她从那些“不相干的事中”“刮去一点浮皮”,亲眼看到“炸弹将文明炸成碎片,将人剥得只剩下本能”。她坚信“人去掉一切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与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不同,她还原了人的`世俗性,质疑一切神圣的价值,不论海誓山盟的爱情,青春勃发的热情,还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一切都是不可信的。从来都是一刹那刻骨铭心,没有地老天黄的相依相守。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她的各种所谓的情结。
她的第一种情结——上海
我们知道,张爱玲最主要的作品是在23岁到25岁之间完成的,在以后她虽然不断地在书写,但是所有的文学成就,都比不上她这三年,她所有的写作,她的经验就是她前二十年:她的前生。她以后的书写,她的作品,只是在不断地咀嚼、涂抹,反复地利用她的这个前生。张爱玲她写作的原乡,她生命的原乡就是上海,甚至于可以说就是上海她居住过的老房子。她离开了上海,她离开了她曾经居住过的上海的这些老房子,她的生命好像是断了水一样。我们可以看到,她在美国是写过很多文章,但那些文章,都是她作品的稀薄影子,越写越淡了,因为她远离了上海,她的生命源被切断了。
张爱玲在这儿出生,在这儿度过了她的童年,并且最后又把她的豆蔻年华埋葬在这里的。所以我们说张爱玲前二十年她全部的生活经历是她创作的一个生命的原乡,是她的前生,她日后所有的书写其实都是为了宣泄恋父情结的得不到回报,都是对自己自恋的那种特殊人格的一种自我安慰。
她的第二种情结——恋父,及对她的影响
张爱玲的第一任丈夫就是汉奸胡兰成。当时张爱玲认识这个汉奸胡兰成的时候,胡兰成还是有婚约在身的,那个时候张爱玲是23岁,胡兰成是38岁,非常符合只能和中年男子、只能和成熟男子交往的这样一个恋父情结的女性特征。而张爱玲渴望在胡兰成身上得到父爱,而胡兰成这个人虽然是一个中年男子,但是他没有父爱的情怀,所以这两个人在一起那就注定了张爱玲悲剧的人生,所以我们说悲凉、苍凉、残酷是张爱玲生命的底色,也是从头到尾她作品的底色。这是张爱玲的第一段婚姻。
张爱玲的第二段婚姻。因为她没有办法和胡兰成好下去,她就离开香港,去了美国。她到美国以后,她就在美国文艺营里面认识了赖雅,张爱玲遇到赖雅的时候是36岁,但是赖雅已经是60多岁了。像这样永远走不脱自己恋父情结的女人,她总是无可奈何地爱上中年男人,或者就是当她到中年的时候,她只能爱上老年男人。所以由于张爱玲的这种没有办法摆脱的恋父情结,既造就了她那种诡异的令后人不断地去改编的那些经典小说,也造就了她悲凉的,凄惨的人生。
她的第三种情结——自恋
张爱玲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要好得真是无话不说,并且总是同吃、同穿、同住的,但是有一次朋友就跟张爱玲说,你陪我回家,张爱玲就说,可以,我陪你回家,但是我回来的路费,你是要为我付的。这个听起来是很公平的,我陪你回家,对不对,我回来的时候,我的路费当然应该是你付了,听起来很公平,但是我们有没有在这样的公平里面,听到一种冷?
张爱玲她们的家族本身就遗传给她这种冷。她日后养成的那种自恋情结,使得她更加的自私,使得她更加的冷,因为她觉得自己一直被伤害,一直被抛弃,所以她总是用一种非常坚硬的,过分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这样一个小女子,一个弱女子,为什么会有这样极端的行为,还是要归到刚才说的她的心理情结,她的自恋情结是一种过度的自我保护。
下面我们再来从人性及做人方面出发。
60多年前,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华民族被推到了灭亡的边缘。成千上万的中华优秀儿女挺身而出,奋起抗战,用热血和生命捍卫祖国独立民族尊严。然而,也有一小
胡兰成何许人?一个文化汉奸。汪精卫叛国投敌后,胡被汪网罗到帐下,开始时充当汪的侍从秘书,后来又升任汪伪宣传部政务次长、汪伪中央执行委员,并兼汉奸报纸《中华日报》总主笔,成为汪的“文胆”。
但张爱玲居然毫不在意。直到抗战胜利,胡兰成以叛国罪遭国民政府通缉,她仍给胡以巨额资助30万。当时的30万是什么
只可惜,她的财富没有一分一毫用之于抗日救国,也没有一分一毫用之于扶危济困。
作为小说家的张爱玲是敏感细腻的,但她所敏感的决不是祖国的安危、民族的命运和人民的苦难,不仅不敏感,反而迟钝得无以复加,简直到了麻木不仁、冷若冰霜的程度。
运笔至此,不禁想到了郁达夫先生。郁达夫也有一颗敏感的灵魂,对情感的敏感、对命运的敏感、对人与社会的敏感,都体现在他的作品和日记当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郁达夫曾封闭于“小我”的圈子、沉
在国难当头、民族危亡的时候,受过高等教育的张爱玲,居然连这一点中国人应有的最起码的是非爱憎感都没有。
我想,正是这些才使得她及她的作品未曾淡出人们的视野,才得以塑造一个富有争议的矛盾的传奇女子。
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
时常发现,其实我们不比百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人聪明,他们说的那些事情,那些原因,那些问题……现在直到将来都会不断重复,只不过换了一个外壳而已。《乌合之众》对群体心理的洞悉,就是这样,我们都早已知道问题所在,但也只能遵循某种人类尚未理解的力量,不断再犯。“知道”与“做到”的差距,整个人类如此,何况个人。
不知为何,中文版书名《乌合之众》,直接有了如此明确的贬义,而英文的《TheCrowd》是明显中性的,虽然内容依然……全书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总体十分精彩,凭我短短的社会阅历,深感不能完全领会,直接摘录一些作者的观点,加上一些自己的想法,记录如下:
个体与群体,就好比细胞与生物体,生物体虽由细胞组成,但具有很多细胞没有的特性,而我们作为个体来研究群体,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无奈,是研究不清楚的。
个体融入群体之后,个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失,情感和思想会转向群体所有的公共方向,甚至和自己原有的相反。
群体冲动、易变、轻信、急躁、偏执、专横、感性、极端化、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存在,好比生物的低等状态……这与组成群体的个体素质无关,这时候其决定作用的是本能和情感,是一种“无意识”的层面,而不是理性,所以高端人士与凡夫俗子组成的群里,差别不大。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
时势造英雄,其实英雄只是一个被动的产物,英雄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具体是谁成了英雄,是偶然的。
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简化才能被群众接受,这和做产品很像,普适的产品一定是非常简单通用的。
群体的道德,会比个人的更好或更坏。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影响群体,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而是应该从情感层面施加影响。而且,想要让这种信念在群体中扎根,都需要把能导致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好比宗教的手法。
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群体的“上帝”从未消失,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够站住脚,是因为他们成功的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我们在用不同的词语代表相同的意义,用相同的词语代表不同的意义。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
当群体因为政治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比如把“地租”变成“土地税”。
群体有着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或者说个体无意识里有一种犯贱的需要。领袖需要特别的坚定,而他坚定的观点,是否正确并不关键。
领袖动员的手段——断言、重复、传染。领袖需要名望,名望的特点就是阻止我们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让我们的判断力彻底麻木。
种族的强大,在于一个民族普遍信念和情感,是十分稳定的,联想到中国历史上几次非汉族统治,本来是入侵,结果都是更多的被汉化。
群体在客观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人类社会一直都在以一种“感性”的方式进化。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经常受到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筋。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3】
本周书单为《乌合之众》,作者庞勒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这本讲大众心理的书也受到了另外一位心理学大牛弗洛伊德的盛赞。可能因为太学术的原因,加上又是碎片化的阅读场景,这本《乌合之众》看起来其实有点吃力。
一、群体无智慧VS群体智慧
其实从书名就可以反应作者要表达的观点:群体是无智慧的。乍一听与我们之前认同的群体智慧自相矛盾。但是看完书其实需要特别界定作者对于群体的定义:群体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和思想。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特点:1. 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2. 群体中的人的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我们通常所说的群体智慧其实和乌合之众提到的群体其实有点不同。个人觉得群体智慧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势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角度,这样对同一件事就能想出很多种解决办法,最后就可以选择一种更快更好的解决办法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在群体智慧里,每个个体是有个性的,并且这种个性还是促成群体智慧优势不可或缺的要素。
换句话说,群体智慧中,群体是个形容词,强调的是多个解决方案。而群体无智慧中的群体是个名词,指一群人聚在一起,关注同一件事情有同样情感,个性服从于共性的状态。叨逼这么久,估计把你绕晕了,总之记住一点就好:群体智慧和群体无智慧是不冲突的,两者的群体表示的含义不一样。
二、“人民群众”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这个观点,你是不是会吓一跳?说好的历史发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的呢?在作者看来,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很普通的智慧、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因为群体的思考和行动决策与个体在正常状态下是截然不同的。群体被以下3种因素所驱使:本能、传染和暗示。
激发一个人最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但是群体是无名氏,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群体中,曾经牢固地约束一个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只有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和宣泄。
群体情绪的相互传染,决定着群体行为选择的倾向。在群体中,任何一种不合常理的感情和行动都会很容易的传染开来,其程度之强,足以让一个人随时准备为另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作出牺牲。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来主宰。
群体中的人格是很脆弱的,他随时都会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自我自我人格消失了,但他的行动力还在。群体中的人理智的力量与自控的能力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而放大非理性的冲动能力却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强化。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三、群体中的人是野蛮的玩偶
当人的自我意识消失,思想和情感都会任由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转向同一个方向,于是暗示的观念就会在霎时转化为行动或者倾向。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有以下特点:
1. 自我人格消失
2. 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 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4. 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在群体状态下,一个有着明确的身份与性格的个人已经消失,融入集体后,他成为了而一个再也不受自己意愿控制与支配的玩偶。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
四、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
在群体中,众目睽睽下所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会变得面目全非,并在迅速的传说之中,呈现出多种怪异的版本。因为群体惯于把歪曲性的想象力与因为这种想象力所引发的幻觉同真实的事实混为一谈。群体因为用形象来思维,很容易引发幻觉现象,无法区别真实与幻觉,没有能力区别主观和客观。
五、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只有两类:时髦观念和基本观念。时髦观念因为环境而产生,非常容易让人着迷,然而来的快也去得快,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发挥持久的影响。基本观念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比如宗教观念,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无论为群体提供哪种观念,它们必须是绝对的,毫不妥协的,毋庸置疑的,简单明了的。因为群体是用形象来思维的,并且容易夸张,容易陷入极端,想要某一种观念对群体产生有效的影响,它就必须披上形象的外衣。
六、掌握群体的想象力
想要领导群体,需要在他们的想象力上下大功夫。不管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是什么,都必须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 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
2. 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够了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只有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结舌的惊人形象。
七、直捣人心,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
影响群体意见的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包括:民族性格、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对于这些间接因素,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一个长期过程累积下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
结语:
本书看完之后,对群体心理触动比较大,对于那些左右宗教狂热分子的力量也终于有所理解。能够对现有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应该是很多研究者追求的目标。不过整本书的基调还是蛮黑暗的,从人性的阴暗面去剖析群体,可能作者相信人性本恶吧。
最后也提出书中自相矛盾的一个点:作者提到历史是人民群众杜撰的,因为群体的证词多是对事实真相的背叛,我们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发生过的事情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作者自己却引用了很多历史典故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这是不是也说你的那些论点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呢?
余光中对李白的评价是:
最喜欢余光中先生对李白的评价,感觉就好像到了极致: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余光中的《寻李白》全文:
痛饮狂歌空度日 飞扬跋扈为谁雄
那一双傲慢的靴子至今还落在
高力士羞愤的手里,人却不见了
把满地的难民和伤兵
把胡马和羌笛交践的节奏
留给杜二去细细的苦吟
自从那年贺知章眼花了
认你做谪仙,便更加佯狂
用一只中了魔咒的小酒壶
把自己藏起来,连太太也寻不到你
怨长安城小而壶中天长
在所有的诗里你都预言
会突然水遁,或许就在明天
只扁舟破浪,乱发当风
树敌如林,世人皆欲杀
肝硬化怎杀得死你?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从开元到天宝,从洛阳到咸阳
冠盖满途车骑的嚣闹
不及千年后你的一首
水晶绝句轻叩我额头
当地一弹挑起的回音
一贬世上已经够落魄
再放夜郎毋乃太难堪
至今成谜是你的籍贯
陇西或山东,青莲乡或碎叶城
不如归去归哪个故乡
凡你醉处,你说过,皆非他乡
失踪,是天才唯一的下场
身后事,究竟你遁向何处
猿啼不住,杜二也苦劝你不住
一回头囚窗下竟已白头
七仙,五友,都救不了你了
匡山给雾锁了,无路可入
仍炉火未纯青,就半粒丹砂
怎追蹑葛洪袖里的流霞?
樽中月影,或许那才是你的故乡
常得你一生痴痴地仰望?
而无论出门向西哭,向东哭
长安却早已陷落
二十四万里的归程
也不必惊动大鹏了,也无须招鹤
只消把酒杯向半空一扔
便旋成一只霍霍的飞碟
诡绿的闪光愈转愈快
接你回传说里去
【评析】
《寻李白》是一首怀古咏史的自由体诗,选自余光中《隔水观音集》。开篇轰然而起,破空而来,拟人的“傲慢”与“羞愤”出人意外地加诸“靴子”和“手”之上,“至今还落在”与“人却不见了”似真似幻,不仅活画出李白傲岸不群的神采,而且有广阔的艺术时空供读者神游遐想。第二节关于李白及其作品的感人力量的描写,妙想奇情匪夷所思。在第三节“至今成谜是你的籍贯”,“不如归去归哪个故乡”的渲染和跌宕之后,第四节诗人更忽发奇想:“樽中月影,或许那才是你的故乡/常得你一生痴痴地仰望”。民间盛传李白在采石矶长江中捉月而死,而余光中的一阕“月光奏鸣曲”,为读者奏响的竟是一个想像飞腾的奇妙尾声。诗以李白的“失踪”起笔,在叙写诗人的'痛饮狂歌与坎坷遭遇之后,复以李白的乘风归去终篇,始终围绕“寻”字曲折成章,反复回旋,结构严谨有序,造句自由而舒展。李白诗的想像如行空天马,超逸绝然,而余光中诗作丰富而具有创作性的想像,确实也颇有“太白遗风”。
《寻李白》的语言,密度高而弹性大,炼字炼句具有“新鲜”与“新奇”的美学效果。如“和满地的难民和伤兵/把胡马与羌马交践的节奏/留给杜二去细细苦吟”一句,虚实互转,伸缩自如,凝炼而繁富,它不仅生动地表现了杜诗的内容和风格的特色,与李白诗作了美的对照,同时又概括了安史之乱与以后的回纥入侵,时空阔大而包举众端。又如“怨长安城小而壶中天长”,不仅是“小”与“长”运用了西方诗歌中常用的矛盾修辞法,而且“长安城小”与“壶中天长”又是无理而妙的反向的变形,加之一“怨”,更觉文字向内紧凝而含意多面地向外延展,义有多解,令人咀嚼。如“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是全诗最光彩照人的笔墨,“七分”,“三分”,“半个”等数量词运用各呈其妙,而“酿”,“啸”,“吐”这几个动词更可以说是诗中之眼,耐人寻味。
余光中简介
余光中,1928 年出生于南京,祖籍福建永春。母亲原籍江苏武进,故也自称"江南人"。
1952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1959年获美国爱荷华大学( LOWA )艺术硕士。先后任教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其间两度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国多家大学任客座教授。1972 年任台湾政治大学西语系教授兼主任。1974年至198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1985年至今,任台湾中山大学教授及讲座教授,其中有六年时间兼任文学院院长及外文研究所所长。
余光中一生从事诗歌、散文、评论、翻译,自称为自己写作的"四度空间"。至今驰骋文坛已逾半个世纪,涉猎广泛,被誉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者"。其文学生涯悠远、辽阔、深沉,为当代诗坛健将、散文重镇、著名批评家、优秀翻译家。现已出版诗集 21 种;散文集 11 种;评论集 5 种;翻译集 13 种;共 40 余种。代表作有《白玉苦瓜》(诗集)、《记忆像铁轨一样长》(散文集)及《分水岭上:余光中评论文集》(评论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