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题作文"往事怎能如烟"素材运用
【2017年中考作文备
往事如烟,承托诗意童年;往事如梦,唤起曾经的美好;往事如花,始终盛开在我们的记忆深处……请以"往事怎能如烟"为题目写一篇作文。立意自定,体裁不限,字数600字左右。
【名师题解】
题目要求写美好的往事,而且要求写印象深刻的、一直被我们铭记的往事。围绕这一要求作文,才能做到不跑题,不偏题。由题目可以看出,本文可选取的题材十分宽泛、自由,每个人的生活中肯定会有几件挥之不去的往事,会感觉有很多话可以写,有很多事例可以举,因此写起来不会感到吃力。"怎能如烟"其实就是"并不能如烟",作为题目的谓语,陈述说明"往事"虽然已成过去但并没有如烟般消散,而是留下些什么,让我们品味和感悟。
在题材的选取上,可以写个人生活,回首往事,追忆童年,抒发对友人、对亲人或者对长辈的感念;可以写名人轶事,阅览明星,解读贤者,抒写对偶像、对榜样的膜拜与沉思;可以追溯历史,以历史人物的'人性光芒为火炬,照耀自己在求索的巷道中前行……作文重在抒情,可以写:往事教我们珍惜眼前人,眼前事;往事无论痛苦还是幸福,都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往事是生命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在往事的陪伴下,让我们走好未来的路。作文重在说理,可以写:我们可以从往事中总结
【推荐素材】
素材一:他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风和日丽的夏日正午,阳光从翠绿层叠的高枝上洒下来,森林中有着一层绿玉般的光影,照在每一条曲折的小径上。地上开满了野花,鸟鸣带着怡人的尾音,美丽的森林安详宁静地包围着我们。
--席慕蓉《胡凡小姐的故事》
素材点拨:这段文字写得非常细腻。我们在写作时,尤其在写这类以叙事或者抒情为主要部分的文章时,最好能把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当事人的语言、表情、动作,周围的景色细腻地表达出来,一则为了文章的意境美,二则能够凸显往事留给我们的印象之深刻。一张明信片、一叶丹枫、一阙
素材二:1997年,美国一个叫克里斯托弗·琼斯的5岁小男孩在游泳时差点溺水身亡,一位叫做普雷的警察及时将他从水中救上岸。时隔19年,琼斯辗转多方找到普雷,专程向他道谢。警局特地为他俩安排了一次惊喜会面。见面后普雷自然是又惊讶又感动:"我从未想过19年后,有人会因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回来感谢我。"同时,他也表示执法的工作真的非常有意义,琼斯的到来正是他们工作最好的回报。"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受到普雷的启发,琼斯也开始考虑从事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
素材点拨:为了感恩,为了纪念,更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琼斯决定从事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把乐于助人、回馈社会的理想传递下去。我们可以从自身的改变说起,再以回忆的方式说出改变的理由。如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善良无私品德的养成、高雅兴趣爱好的养成是受了哪个人、哪件事的影响。从生活小事写起,以小见大,能写出感人至深的文章。
素材三:足球一定要用脚踢吗?不一定。孟加拉国小伙大腿以下截肢,但学会用残肢踢球,像健康人一样享受着足球的乐趣。阿卜杜拉现年22岁,7岁时在一场火车事故中失去大腿以下部分,遭家人遗弃。阿卜杜拉曾流浪乞讨,幸运的是在9岁时得到一家公益机构救助。在机构内一名足球教练的鼓励下,阿卜杜拉开始学习踢足球。他开始以手当脚,后来在残肢末端绑上鞋踢。如今,阿卜杜拉经常去体育场踢球,在场上飞跑踢球的灵活劲不输同伴,他也梦想有一天成为一名职业球员。
素材点拨:阿卜杜拉小时候的遭遇对他来说,是不堪回首的往事。一连串的打击并没有击垮他,他选择了坚强地活下去。他有着一个伟大的理想,而且他正在逐步实现他的梦想。不堪的往事并不可怕,主要我们有一颗勇敢的心。
【佳作示例】
往事怎能如烟
王 言
天又微微雨,难见双飞燕。
此刻我在城市一隅,坐在由钢筋和混凝土砌成的楼房里,恍然觉得,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燕子了。
听支老师上《太阳》一课,真使人有清风扑面,耳目一新之感。窃以为这种“新”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时新的素质教育要求
素质教育的主战场在课堂,在学科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最主要的就是要面向全体,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其最近发展区内得到发展”。在这两节课中,学生自始至终都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进行学习,主体地位得到了实现,主体精神得到了发扬,主体意识得到了增强。这充分地表现在如下方面:
1、全员参与。素质教育不是精英教育,而是全民教育,因而教育十分注重让学生人人动脑动口动手,全员参与训练。如上课伊始个个边默读边动笔勾画。这“大兵团作战”的方式,使得人人都有语言实践的机会。此外,在两节课中进行“单兵作战”的说话、朗读、辩论、板书、板演的学生有近百人次。支老师还特别关照那些没有发过言的学生,用征询的口气请他们先举手,请已发过言的或板写过的学生把机会“让”给他们。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在这两节课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
2、全程参与。学生全员参与的语言训练不仅仅停留在某一两个时段,而是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如开始时人人“三读”课文,个个勾画语句;而后多人次的概说和板书内容要点、上黑板标序号;后半段的众人争相说、读、议、辩、写等。学生自始至终都在兴趣盎然地、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则以“主持人”的身份时而点拨、时而设疑、时而导引,既相伴又导行。
3、主动参与。支老师特别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引发学生主动参与。如读课文时,让学生想读站起来就读;讨论问题时,想说站起来就说;在参与板书时,想写跑上来就写。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主动精神得到了充分的拓展。教者还注意运用“商疑”、“存疑”的方法激发学生主动参与。如在确定“没有太阳就没有可爱美丽的世界”这句话在“系统表”中的位置时,老师让学生自由辩论,各说各理。学生兴致高涨,“情不自禁”地主动参与了进来。他们弄清了这句话在“系统表”中的位置,实际上是认识了它在文章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认识的同时,还进行了由简单到复杂的关联词语说话训练。如果没有这们的教学环境,只是单单拿出一个这么复杂的多重复句让学生造句,我想,学生是无论如何完成不了的。
二、“自主发展~点拨启导”——全新的阅读课堂教学模式
支老师在教学实践中总结摸索出“自主发展—点拨启导”的阅读教学方式(见本书附录)。这一方式的实质是为了进一步地改善教与学的关系,让学生能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进而积极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太阳》一课的教学,可以说是对“自主发展—点拨启导”教学方式的最佳诠释,其新意着重表现在如下方面:
1、令人耳目一新的“群书堂”。曾几何时,课堂上的板书可以说是老师的专利学生的禁区。“板书”是老师设计、板写出来,学生只是有时可以抄一抄(不管它有用没用)。而在支老师的这两节课中,教师打破常规,别出新意地让学生到黑板上把自己读明白了的内容要点写出来,而后又标出序号,最后又排列组合成一个“系统表”。在这三个过程中,就有30多人次上台板写。当然,这种“谁想好了就上来写”的“自由式”板书,又是在老师的导引下按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的。这两节课是实实在在地把教师的“一书堂”变成了学生的“群书堂”。在我们
2、十分富于新意的形象比喻。比喻,是运用形象手段描述抽象内容的修辞方式。在认识句、段、篇、题的逻辑关系时,支老师没有使用惯常的“总分”这样的概念,而是形象地用“少先队员”、“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辅导员”来作比喻,用“建立领导关系”来表示它们的内在联系。学生听起来新颖,有趣,而且感到贴身亲切,便于学习理解。如果不用这种“少先队序列”,而是采用更加“正规”的“总分说,”倒真的是非常复杂的;太阳的“一般情况”相对于“太阳”,是“总中之分”;而相对于“远”、“大”、“热”,则又是三个“分”之“总”。如此“总分”、“分总”,真的使学生坠入了“关系网”。而采用学生十分熟悉的“少先队系统”,则各层次间的领、属关系就一目了然了。
三、科学地选准训练点——语言文字训练的新视角
进行语言文字训练是语文课堂教学的必然,而进行这种训练的具体内容及方式又应因课文而异。这篇课文生词不多,用语明白,一读就懂。那么,语言文字训练该训练什么呢?训练说明的方法?然而,本课中的数字说明法和举例比较法,在第七册《蝙蝠和雷达》、《新型玻璃》两篇课文中已经学过。在本课的教学中,只能作为复习巩固性训练而非训练重点。支老师依据本文特点,把语言训练重点落在了说明的顺序和层次上(实际是对学生进行逻辑思维的训练)。这是教者经过深思熟虑所决定的。这一训练重点主要通过多人多次的发言和板写完成。学生就这样在“无形”之中,接受了扎实的训练。支老师没有着力进行段落划分和层次分析的训练,但学生对课文层次结构的认识却十分明晰。这就是上述“无形”训练的'“无形”成果;这可能就是支老师常说的“不为而为之”——不去刻意地做什么,实际上却已经做了。
读、说、写结合,也是本课语言训练的特色之一。学生“三读”课文后,老师先让学生说出自己读明白的内容,然后再在黑板上写出经过提炼的内容要点(说是口语,要写出来成为书面语言,必然要进行概括)。在学生由读到说,由说到写的过程中,教师多次提示学生“再简练些”、“把话说通”、“声音高点,叫人听得舒服”。学生就是这样,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了读书、学习了说话,学习了书写书面语言,真正展现了语言文字训练的升华提高过程。
此外,支老师的“引说”和课文的“三读”亦是颇具特色的,这些训练方式的指向都非常明确。如通过“引说”,让辩论的双方最后都“英雄所见略同”地统一了意见。“三读”课文时,初读声音响亮,要求读通读顺;再读,强调主动、竞争,读得流畅有情;三读,无声默读,眼看心想手画,意在找出内容要点。
支玉恒老师是我国小语界颇具影响的特级教师,他当年在四川成都“下”的《第一场雪》开了我国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以读代讲”之风。今天《太阳》一课展现出的清新的素质教育的时代性、全新的阅读课堂教学模式、新颖精湛的教学艺术,同样令众多的小学教师们关注、思考、吸纳、借鉴、出新。“第一场雪”后的“太阳”将更加光明和灿烂。
上级行政机关征地批复不可诉
【案情简介】
2006年11月,因工程扩建急需征用集体土地,某区人民政府致函要求对该项目用地予以审批。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同意征用该区集体土地,并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后区政府依批复实施了征地补偿等行为。
2007年1月,农民李某认为区政府依据市政府的批复而作出了征地补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遂以市政府作出的批复行为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市政府作出的《关于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的'行为违法。
2007年3月,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起诉对象是市政府发给其下级行政机关的批复,因该批复对其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李某与该批复行为没有直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所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律师点评】
一、行政机关的批复不可诉
批复是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内部公文,属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作出的内部指示。批复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与作出批复的机关之间不具有直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是下级机关根据上级机关批复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非该批复行为。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二、本案处理
本案市政府作出的《关于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仅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内部指示及答复,不具有对外效力。而李某土地的征用补偿最终系由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所为,与市政府批复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