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考降分录取政策2021年
在教育部公布的`《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2021年确定参加“三大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高校要求则可以降分录取。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主要为以下三种渠道:
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1)招生对象: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2)招生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它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2、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家计划(国家专项计划)
(1)招生对象:主要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招生学校: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3、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1)招生对象:主要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2)招生学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这三大专项计划,已经实行多年。目前国家正致力于脱贫攻坚,所以每年的招生数量都在逐渐增长。因此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要成绩达标,就可以享受高校降分录取的政策。
二、高考有哪些途径可降分录取?
上文中,我们提到了2021年高考降分录取政策——国家三大专项计划,主要都是针对农村考生、贫困考生的。若不属于三大专项计划内的招生对象,想要高考能够被降分录取,可以选择以下两种特招方式(同样适用于农村、贫困考生):
1、强基计划
该计划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该计划从2020年开始实行,教育部汲取了2020年一些经验,将会在2021年优化强基计划招生形式和方法,并优化考核的内容。
(1)招生专业:包括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哲学和古文字学等;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份,考生需要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考核及录取:在6月公布高考成绩后,高校需要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并在7月初举行考核和录取;
注:强基计划招生的对象为高考成绩优异、学科竞赛银牌+高考成绩良好、学科竞赛奖项+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包括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对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1)招生专业:为高校重点专业、热门专业;
(2)招生流程:2021年3月到5月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到5月进行报名;5月底公布初审名单;6月初高考;6月到7月高校进行校测并公布名单,最后进行录取;
注:招生对象为全面发展且综合成绩优异学生、竞赛类学生、语文/外语优秀类学生、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学生。
自主招生是什么意思?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由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在高考的基础上通过院校的综合评价体系(笔试、面试考核),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最终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院校标准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有一定的`投档及专业录取优惠。
在此说明,自主招生是正常高考的辅助手段,是对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并不是高考的另外招生。目前全国共有90多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各院校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开展自主招生,大致可分为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综合评价三类。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是目前高校开展招生的主要形式,该类招生由高校拿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进行。
考生可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入选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高校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
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5-20分,最多不超过60分的录取政策优惠,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也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该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是国家为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之一。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部分省份实行的综合评价模式,每年有新的高校参与这种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
做好通知 篇1
各学院(系、部、教研室):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0xx版)与《关于认真做好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入答辩阶段。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向学院(系)提出答辩申请,学院(系)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申请延长学制者;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不合格者;3.论文或成果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二、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遴选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学院领导组成(5-7人);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秘书(不含在3人小组内)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具体规定请参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应重视答辩会场的设计和布置,尽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各学院请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的电子版(请见附件1)于6月5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2081571905@qq.com 。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各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交叉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和答辩小组评语,应针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对于多名学生评语雷同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请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内容,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和论文格式。为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抽查部分论文进行网上评阅查重,希望指导教师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的论文提交。
四、校级答辩安排
学校将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答辩学生名单参加校级答辩。各学院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含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20xx年6月16日全部结束,学校同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
各学院答辩开始后,届时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评定五级记分制,各专业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
六、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和存档工作,学校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该学院年终考核指标中。各学院应准确地统计各类数据(见附件2),认真撰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20xx年6月26日前将上述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办公室(行政2号楼306室),电子版请发至2081571905@qq.com 。
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今年学校将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的抽查力度,扩大学位论文抽查的比例和数量,其中所有申请优秀的论文都将进行查重。各学院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院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本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不进行名额分配,学院可从院级优秀中择优推选。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需按分配名额申报,具体申报预分配名额见附件3。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在院、系或专业进行大组答辩,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后择优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本人申请,经院、系推荐同意情况下申报。相关申请书请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进行文档下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xx年6月26日前交送教学办公室(行政2号楼306室),电子版请发至2081571905@qq.com 。
教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
八、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
各学院暑假前必须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准备工作(归档要求见附件4),并于20xx年9月底前将毕业设计资料袋、交接表和承诺表全部移交教学档案馆统一管理。具体归档时间由档案馆会同各学院协商确定。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20xx年5月19日
做好通知 篇2
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工作统一部署、《襄阳市开展教育信息化区域试点实施方案》及《区教体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当前教育信息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大全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现就近期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校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专班。全区各高中、初中、完小以上学校组建教育技术中心,选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心主任,给予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同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导主任、各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学校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教师培训、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教育信息化条件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等。
二、加快网络宽带接入升级改造
区教体局已与中国移动xx分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已有区四中、区实小、张湾街道办中心学校签订了扩容协议。全区各镇(办)初中、中心小学及普通高中、区四中、区实小共计35所,近期务必与网络运营商签订扩容协议,完成升级改造,确保XX年1月1日开通使用,为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供保障。
三、购置“优课”摄制设备
积极配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除完成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外,区电教站及全区12个中心学校、区四中、区实小和4所普通高中各自购一套摄像设备,成立优课摄制专班,用于流动录课。基本配置为:摄像机2台,切换机1台,录制用笔记本电脑1台,高清视频采集盒1台及辅助线材若干。要求画质至少达到720p,全套价格3万元以内。区教体局将对购置摄像设备实行以奖代补。
四、建立网络教研室
区电教站、区教研室积极向上级争取,尽快构建认定区级网络教研室,各镇(办)中心学校、各中小学也应建立网络教研室,确保网络教研正常开展。
五、加强组织培训
区继教中心继续组织区级信息技术培训,并积极支持骨干教师、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区级以上信息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六、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
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下达XX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XX〕17号)文件精神,各校应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维修、保养和损坏更新,确保教育信息化设备正常使用。
做好通知 篇3
各学院辅导室:
20xx届毕业生离校之际,也是迎接20xx级新生准备工作的开始。对照20xx年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录取人数,通过初步梳理,目前理论上缺少床位290多个,因此,学校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床位问题。
请各学院在保持整体布局稳定的前提下,从维护学校大局出发,待毕业生离校后,努力将本学院的部分未住满寝室进行适当的规整,尽最大可能,保证本院20xx级新生相对集中住宿。
请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将规整方案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联系,我们共同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87**2(6372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