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是否有权力去决定他人的命运,即使你是正义而对方是犯罪的人?
伊达是个从小受到精神刺激的孩子,亲眼目睹了父母惨遭杀害,他拿起刀刺向了杀手,却因此险些入狱,是一个老警察救了他,也正是这个警察把他引入了那个地下组织,对法律无法审判的罪犯进行私刑,并非击毙而是送到一个无名的小岛永久囚禁,伊达也很矛盾,这到底是正义还是非正义,但每当他想起儿时的那一幕,想到受害人会因此得到些安慰,他又不断地动摇着一切按法律惩处解决之道。
但是,我虽不认同却也并不反感或者厌恶伊达,他其实是个正义感和能力都很强的检察官,他每次所经办的案子都能够找到答案,却又会由于法律上的漏洞及证据上的缺失而不得不无力地看着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他只会去惩处那些法律管不了的犯人,他认为自己及其组织是在做着一项有意义和价值的事。伊达其实也明白,人无权决定他人的命运,不能超越法律去制裁他人,即使对方是罪犯,在矛盾的挣扎中,他的'经历他的认知决定了他最终走上了这条所谓“神隐者”的不归路,如何回头已无法成为他所能控制的了。后来进入这个刑侦小组的宫城为了她哥哥的案子也参与到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她也发现了伊达的另一身份,她说:我会用法律去保护那些受害的人!
伊达及他所在的组织已经逾越了法律的界限,用私刑这一地下方式似乎在挽救受害者的家庭,却在一定程度上藐视了法律的尊严。法律的设立,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与人身不被侵害,如果每个人都用这种方式去惩处坏人,那么法律又将处于何种位置?法律的不完善,还是应该通过正当渠道去促使其健全。
伊达每次对他人的审判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审判,对他人的制裁也是对自己内心的制裁,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他一直是满面笑容而被称为“活佛伊达”,而当夜晚对他人进行惩罚之时内心却一直充满着痛苦的纠结,在反反复复中得不到解脱,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执法者变成了犯法者,这也不能不说是司法的悲剧。
杨克勤检察长您好:
我怀着对吉林省检察院党组织的高度信任,相信吉林省检察院在发布信息中的承诺,耐心地等待吉林省检察院对许惠军及家属反映问题的复查结果,可是,时至今日(从2013年1月22日至2014年7月24日)已经复查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办结?实质是对许惠军举报的违法违纪干警予以包庇。请求吉林省检察院依法复查许惠军涉嫌徇私枉法一案,对违法违纪干警不要予以包庇。尽快给许惠军复查结果,对违法违纪干警迅速作出处理。
下面是吉林省检察院对许惠军及家属反映问题的发布信息,。
关于吉林省德惠市万宝镇派出所原所长许惠军徇私枉法案的信息发布
对吉林省德惠市万宝镇派出所所长许惠军在《申请书--致杨克勤检察长的一封信》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为确保案件公正办理,已指定长春市(德惠市在长春市辖区内)以外检察院异地复查。目前,许惠军徇私枉法案件的复查工作已近尾声,复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告知许惠军本人,并视情况在网上发布。
对许惠军反映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我院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我们将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查处,如确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诚恳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吉林省检察院工作。举报监督电话:87082003、87082004
2014年2月23日发布
吉林省检察院违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34条,即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吉林省检察院从2014年2月发布信息至今已5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办结,与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相违背。请求杨克勤检察长督办。
许惠军
2014年7月24日
邹碧华——人民的公仆
都说好人邹碧华,其实我非常不愿意把人定义为好人和坏人。好人的帽子,戴不起!在生命的终点,被总结为好人,邹院长是戴得起这顶帽子的!他一生正直无私,精专低调,有担当有责任有爱心。好人的评价用在他身上,不觉得虚伪,反而加深了我对好人的理解。
近日,我有幸观赏了电影《邹碧华》。影片中,邹碧华院长几经修改,受到跳水比赛的灵感,增加权重系数,敲定司法改革方案。可以说,员额制的目的是实现检察官法官精英化,让入员额的人真正到办案一线去。
片中,有的行政岗位上的同志,担心人员分类后成了二等公民,再就是老同志
邹院长说,法官职业生涯中办理的案子数不胜数,但是老百姓或许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有冤假错案,他就会恨人民法院。因而,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邹院长力挽狂澜,推行司法改革。最后司法改革办公室的康达同志却因为多年从事信访工作,没有办案子,而未入额。
联想到我们车辆分公司近来推行的维修部管理改革,我想或许在实行过程中也有不少困难和阻力。正如邹院长说的,所有的改革都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但是,只要认准大方向,我们就要迎难而上。
有人说,邹碧华太累了,人无论如何要懂得体恤自己的身体!话不错,邹院长有那么多事那么多牵挂,对于一个有使命感的人,怎么可能放下。最后,邹碧华院长倒在了他所热爱的岗位上,这带给了我们无限的遗憾。
片头,邹院长上班前,对儿子说了声,生日快乐。儿子略显生分地笑了笑。虽然在儿子的记忆中,父亲的印象不多,但是儿子理解父亲的事业。可能,不是每一个英雄人物都能做到忠孝两全,我们也无从苛责。在这部片子中,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有点浪漫的认真的邹碧华院长。
把简单的事情做好,把本职工作做好,就是我们要树立的信念。邹碧华院长是这么教育法官同志们的`,他也是这么践行这个承诺于自身工作中的。我相信只要坚定这个信念,每个人都能从平凡的岗位中获得尊重和认同。
人们不讲道理、思想谬误、自我中心,无论如何,总是要爱他们;
你所做的善事明天就被遗忘,无论如何,总是要做善事;
诚实和坦率使你易受伤害,无论如何,总是要诚实和坦率……
——泰蕾莎修女
不忘初心,坚守使命
看完《邹碧华》我内心感受颇多,集中国司法改革的“燃灯者”,中国优秀的法官于一身的共产党人为自己的事业鞠躬尽瘁,处处为人民,处处为司法的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离开了我们。剧中值得我们思考和回味的地方有很多,下面请听我一一道来。
算来我入党的时间已经有3年了,记得我刚成为预备党员之前,学校党组织召开了党员转正大会,党支部书记会问我:你为什么入党?我记得我当时说:因为我要为人民服务,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仔细想想现在我算做到了么?答案是肯定的,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无偿帮助残疾人家庭子女辅导功课,在校认真学习,在单位中认真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选择退缩,这不和电影中饰演陈阳一角的法官刚开始的桥段如出一辙么。邹院长和陈阳的一段对话中更是点醒了陈阳,意思大致为:不忘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选择逃避退缩。因为逃避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电影中,有不少感人至深的地方,比如有一位老伯家因为火灾
起诉物业公司一案败诉后一再上访,邹院长知晓情况后,来到当事人家中实地查看,黑漆漆的墙壁,凌乱的家具,可见大火肆虐后的痕迹。聋哑的老人用手语像邹院长阐述内心的失落,而当邹碧华说出他会帮助他们的时候,老人痛哭不止。他们的眼泪触动了每一位在电影院观看电影的观众的心。
法官能力有多大,身上的责任就会有多重!每一名法官都要办无数个案子,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一件案子就影响他们一生。认真负责,为民办案是邹院长始终坚守的原则。法律不仅仅是严酷的,更是有温度的。在有一幕邹院长和老人拥抱哭泣的场面中可以看出,法官不是冰冷的司法机器,而是为民谋公正的司法武器。
法官陈阳在跑步机上挥洒汗水的身影让人不免同情,我们也得知了法官在现实生活中不但要承担无数的案件带来的压力,更要经受网络暴力所带来的困扰。在经过邹院长的一番入党初心之话的点拨之后我们又看到了一个依靠智慧完美化解困局的法官。她的经历告诉了我们,生活本来不完美,但正因为它的不完美才需要我们更加努力的去面对生活,遇到困难绝对不要退缩,用智慧去化解困难,追梦路上荆棘遍布,但我们要坚信我们可以到达终点。
《邹碧华》电影中的贺老师在工作中恪尽职守,认真踏实的工作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资料收发室工作的他会仔细核对每一封信件,校验信件的地址、信息等等,一年查阅数万件,纠错查出数百件的信件,为法院节省一定的资金费用。就像邹院长所说的,虽然这笔钱对于法院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贺老师的工作态度却是我们每一位共产党人需要学习的无价之宝。
即使你是友善的,人们可能还是会说你自私和动机不良,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友善;即使你是诚实的和率直的,人们可能还是会欺骗你,不管怎样,你还是要诚实和率直;你今天做的善事,人们往往明天就会忘记,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做善事;人都会同情弱者,却只是追随赢家,不管怎样,还是要为弱者奋斗......这是邹院长在同事生日上对大家表演的一段诗句。这样的一首诗,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反思,要时常问问自己有没有做到,有没有牢记在心。
邹碧华为思想改革和事业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这部影片给我们带来了内心的触动,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要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坚持做正确的事情,不被困难所打倒。不忘初心,坚守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