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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界中国观后感1000摘录90句

时间:2019-05-29 06:06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10.旧的不去,新的不来;11.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1、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2、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3、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4、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1.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句子】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侮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4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5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是九月,秋意渐浓。

——题记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

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

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6

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终究还是覆灭了,只留下宝玉出家和宝钗作寡的悲惨结局供世人哀叹,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兴盛了几十年的大家族的衰亡?

纵观红楼历史,贾史王薛的衰败是必然。封建统治者有意的削弱了四大家族的权力,同时,四大家族内部的腐朽也是导致这种结局的必要因素。

荣国府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等级分明的“社会封建阶层”,“统治者”的独裁转职,追名逐利的争斗陷害,攀比虚荣的腐朽心理……

要说《红楼梦》中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恐怕就是那些丫鬟们了。她们是为主子服务的直接下属,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主子。有的费尽心思为主子铺路,为的就是“一荣俱荣”;有的则想方设法地迎合“上位者”,以求更大的利益;更有甚者,爬上主子们的床,以求更高的身份……

当然,有能耐再加上运气,一跃成为贾府丫鬟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峰也不是不可能的,金铃儿就是一个典型,可这种人毕竟在少数,剩下的人,无非是一级压一级罢了,得势的去压迫那些失势的,大丫鬟们去压迫小丫鬟们,压迫者趾高气昂,被压迫者有的苦不堪言,不堪侮辱,于是自尽在这肮脏的贾府,成为了一缕亡魂;有的怀恨在心,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择手段的向上攀爬,为的就是一朝得势,报仇雪恨,可这又陷入了不断重复的恶心循环之中了……

贾府中的真正“统治者”是谁,细细想来,不是贾赦,贾政,更不是贾敬,而是年长的贾母,在“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这个答案不足为奇,贾母偏向谁,荣国府的恩宠就指向谁,贾母忽视谁,荣国府的矛头就对准谁。

贾赦与贾政的差别待遇就是一鲜明的例子,继承了荣国府的贾赦成了贾府名义上的主人,然而他住的不是贾府的正房,反倒是深受贾母喜爱的贾政住在了正房之中,贾赦长子贾琏的周岁宴甚至比不上二房次子贾宝玉的满月宴,这都从侧面说明了贾母的地位和对贾政二房的宠爱。

红楼之中,贾府是个纯消费性的“组织”,上到王公贵族打交道,下到街头小贩买物品,都要花钱,而贾府的钱来自于哪里?贾府本身经营并不太好,收入有限,更多的是上头下来的赏赐,还有祖上积累的财富。王熙凤管理贾府财政时,不仅自己补贴了很多钱,为了补贴贾府的赤字,她甚至去放了高贷,这恰恰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一个重大罪证。

再说说林黛玉吧,人们都戏称林黛玉实为零待遇,事实的确如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虽然清正廉洁,但林家身为大家,毕竟也是有几分财富的,然而,在林黛玉扶棺回贾府之后,林家的财产不知所踪,事实上是被贾府王氏所瓜分,即便如此,贾府人待林黛玉并不好。贾母与林黛玉总是带了点亲疏的,无“亲”可依的黛玉身体不好,贾府的丫鬟们总是对林黛玉“用药昂贵”说三道四,心爱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也是纠纠缠缠不清,让她不由心中郁结,充满寄人篱下之感。

此外,贾府妻妾之间的争斗,丫鬟之间的陷害,还有贾府凭借权势,坑害他人,或使犯罪者逍遥法外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大抵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原因了吧。

大青朝四王八公的灭亡,意味着那个时代封建王权的加强,更意味着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暗示着这封建王朝也将如这贾府一般灭亡,正所谓,盛极必衰的道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7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曾经对《红楼梦》的认识仅限于宝玉,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爱情,也曾为过他们的爱情而叹息,可惜。现在重读一遍,就像品尝浓郁的茶一样,觉得爱情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元素罢了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

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开头曲《枉凝眉》中这样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曹雪芹运用了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种艺术手法,诠释了这样一部笑着含泪的悲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8

人生有许多事都是冥冥中早已注定,比如那一梦红楼,梦魂中是多少人生的恩恩怨怨,悲欢离合。或许世上有太多的繁华,衬托着有些人的落魄,命运是公平,或许下一秒钟繁华就灰飞烟灭,随之而来的是有些人继而来之的富有,可谁又知这不是一场循环,环着每个人的命运?

《红楼梦》中就是这种联系的真实写照,这里面的人,都太贪恋人间烟火。在众人物之中,林黛玉最是不食人间烟火,而她错就错在太清高,让谁看得都难受,或许还有种说法,就是林黛玉清高了许多年,最后却贪恋红尘,以至于亡命,是因为她把一切都看得和她一般清高,殊不知身边的人有谁可以对人间烟火无动于衷?这两种说法我都不算赞同,事实上一切都早有安排,金陵十二钗的结局,在那一场太虚幻境中便已明了。因为贾府太繁荣,繁荣得让人看着眼红,而她们,贾府里那些姑娘却并不适合享受这种繁荣,在繁华面前,她们的一颦一笑都要受人约束,可却在约束中荣华富贵,享受仙境般的待遇,更可见想要得到的得到了,可另一件东西却会被取走。她们更适合在乡间纺织,和普通少女一样逛集市、采山花。可惜她们生的太美,太不平凡,在命运面前她们真的无动于衷,她们受命运的摆布,却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

我曾经喜欢过一句话:信命,但不认命。命运是受人指控的,如果贾府没有当年的那气派繁华,也不会衬托着被抄家之后的失魂落魄,或许我们再举一个例子,王熙凤机关算尽,最后却因病而终,谁知道这不是忽然的变化造成的?这就像传说中的冰火两重天,刚经历过寒冰刺骨的人,怎能再经得起烈火焚烧?也就是昔日的人儿太跋扈,落魄之后回想起昔日,才会难受。《红楼梦》里的人,病死的那些,估计大多都是心病,才会没人能医治。

或许《红楼》只有一次,有些人含冤而死却无怨,有些人伤心至死却无恨,有些人熬过了落魄的时候寿终正寝,有些人本就平凡所以有属于自己安乐的一生。最终一切结局,都归在“红尘烟火”这四个字上,贾府像《收尾·飞鸟各投林》中的那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样由盛而衰,和人对红尘烟火的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最终落幕,有些人贪恋钱财,因而不得善终;有些人因贪恋红尘,死得让人心疼;有些人看破世间烟火,才会出家为僧;有些人则不食人间烟火,却因清高和高调死去……

人世间的繁华,终究还是要靠每个人贪恋烟火的程度而决定的,或许这也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对于烟火,节制的人不会善终,贪心的人却只得一晌贪欢。世间烟火,或许不需要太多的束缚,可却不能太自主,烟火不得不食,可却不能贪心不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9

一直对曹翁的红楼梦怀有敬佩之意,然繁重的课业,无缘一窥,今日偶得空闲才有幸拜读,幸也!幸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第一回中曹公近乎于自传的呐喊。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后人专门为他建一门学问,一个是莎士比亚,莎翁写下无数感人的作品,另一个是曹雪芹,曹公只有一部红楼梦,或者说只有八十回,引来无数文人墨士前赴后继。

作为一个悲秋伤月的小女子,我自然是喜欢黛玉的,然而自身性格所限我还是对黛玉的做法不敢苟同,性格影响人生,在我看来即使黛玉嫁给贾宝玉,她也不能接受宝玉的风流,黛玉能与袭人安然的共侍一夫?答案是不可能的。与其在婚后无止境的猜疑与争吵中耗尽两人的爱情与青春,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黛玉在自己最美好的时候逝去,于宝黛而言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喜欢红楼里那些诗词,最爱莫过于葬花吟,黛玉在花下自怜自爱的情节,落花时节缤纷的花瓣伴随娇俏的美人,如果再来一支舞,或者一段琴声萧语,便是小女孩心中最理想的遇见王子的场面,好一个才子佳人的初遇,然而黛玉却看到了伤悲,想到自己的身世,还有宝玉颇多波折的爱情,“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如同身受的哀痛,就像你我在深夜的无由来的伤感,或者说黛玉就是每个人心底那抹哀伤的影子,美丽娇弱的少女,坚强而又哀伤的活在这个浊世中,盼望有一个人,能把她收藏,免她哀伤,免她哀哭,免她流离,这是一个女人的梦,然而宝玉却非良人,纵使他爱黛玉,却也爱别人,他的一切是建立在贾府的基础上,没有贾府宝玉什么都不是,私心里认为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与宝钗生下孩子,上京赶考。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他给不了黛玉一个依靠,死成了黛玉唯一的选择。

红楼梦是体现了传统的天命,和因果轮回,宝玉真身是石头纵然化为宝玉,也不过表象,而黛玉作为一个下届报恩的绛珠仙草也流尽一生的眼泪实现自己的诺言。因果循环天理昭昭,贾家的败落是必然,宝黛钗只是其中的催化剂或者说只是借贾府这个大环境完成自己的历练,文中处处出现的疯疯癫癫道士或和尚的预言,也只有最后才揭示他们的正确。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就其中味?”一首千古流传的诗词吟诵来,拉开了《红楼梦》这部千古巨作的华丽帷幔。——题记

《红楼梦》,我见过比它架构庞大的,见过比它华丽宏伟的,但是,它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人们去一遍遍品读一遍遍揣摩。是了,是曹雪芹倾心刻画的人物形象使这本古典名著魅力无穷。

飘飘洒洒落下漫天花瓣,一个纤小的人影拿着花锄正进行着她认为无比神圣却哀戚的仪式——葬花,那便是林黛玉。黛玉纤弱而敏感,是个痴情悲观的人儿,先天的身体虚弱造就了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的忧郁气质。她一直爱恋着宝玉,却是敢爱不敢说,总是把心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为爱情而死去。

宝玉,一个痴心多情的少年,他平时看似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用情却是一往情深。他一直喜欢着黛玉,却中了凤姐的计策稀里糊涂地与宝钗成亲,最后遁悟空门,随两位仙人而去。

还有那娴静端庄大方温婉的宝钗,狠厉泼辣的王熙凤,具有叛逆性格的晴雯……一个个人都刻画得如此生动、性格鲜明,这正是《红楼梦》最为精妙之处啊。

这本书不但人物刻画精妙,那庞大而华丽的架构也令人为之震撼——《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细致地描写了贾府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这儿到处都是琪花瑶草,金玉遍地,丫鬟小厮到处可见,华丽的布局看得读者们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为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深深感叹,完美地契合了题目,“红楼梦”啊,华丽的朱楼梦境般的富贵生活啊。

当我们沉浸在书中精妙的词藻构造之时,是否早已忘却了书的作者,那位饱经风霜生活潦倒的明代文豪曹雪芹。这样一个曹雪芹——一个洞悉社会、冷眼看世的人;一个怀着惊天纬地之才却被黑暗现实埋没的人,他或许饱尝世态炎凉,却拥有满腔热血;他或许消极避世,却又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不仅是《红楼梦》的开篇诗,更诠释了曹雪芹对艺术与爱情的执着追求。“荒唐言”,小说的本身是荒唐的,给人非现实之感,那《好了歌》讲的便是这个意思;而作者要写这部小说的选择也是荒唐至极的。当时人们认为小说不过都是些虚浮琐屑的言论,庄子曾说过:“饰小说以干县令,于大达再远矣。”但曹雪芹还是执着地选择了艺术,一心去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与爱情。

“说道心酸处,荒唐愈可悲。因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有始便有终,还是一首渺渺虚浮的诗在悠悠回荡,《红楼梦》的故事终了,谁解其中味?还有多少味儿可解?只待你去细细品味慢慢琢磨,《红楼梦》是一部永远品不尽读不完的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1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2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4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

读完红楼后,我觉得有无奈和悲伤,为黛玉而伤,为宝钗而悲。她们的悲和伤,看上去似乎都是宝玉造成的,但谁又能说不是当时的社会间接造成的呢!倘若没有世俗羁绊,黛玉又岂会在无数个夜晚哭泣?黛玉内心所有的伤,所有的不安,都是为了这段情。

倘若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宝钗怎会被一段金玉良缘所负,误了一生。在袭人拜托湘云做鞋子,宝钗知道湘云银子少,所以将哥哥铺里的螃蟹拿给湘云请客。这些无不能看出宝钗心思之细腻令人不得不服。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大家伙行令时,黛玉只顾怕罚把《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句子说了出来。事后宝钗找黛玉谈话,表示理解她,从此宝黛成了知心姐妹。再有就是尖酸刻薄的赵姨娘因为宝钗送了些东西,都称赞她,人好又大方,会做人。所以说,她本不应是依靠谁而活着的女子,是封建礼教迫害她一步步成为了有私心的人。尽管如此,她也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情,她只是明哲保身。所以不论别人如何黑化她,我都坚持认为她仍是那个在大观园中豁达大度、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

一部红楼,浩浩荡荡成百上千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忘不了功名富贵,忘不了爱恨情仇,正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嚷。”

红楼中令我浸湿眼眶的是,黛玉形容憔悴,躺在潇湘馆的病榻上,万念俱灰时,留下一句不完整的遗言“宝玉、宝玉,你好……”之后,浑身冷汗,气若游丝,最后一点余温亦消失殆尽。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的恨离开的人世,她不恨宝钗不恨贾母,只是恨宝玉没有遵守承诺。又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昔日的山盟海誓去往的天国。“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也许她已经预感到了一切。但不管怎样,她的离开并没有引起轰动,说是悄悄的也不为过。我心痛,却无能无力,也许黛玉之死,是一种解脱。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曹雪芹在小说开篇便说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真的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看完这本书,感觉像是一场梦,但这场梦太真实,似乎我经历过那些恍如昨日的故事,也似乎懂得那些岁月里的谈笑。红楼人物之多,像是浓缩了世上每个人的影子,总能在这或者那里看到自己,那里有人间百态,世间万象。

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给人看。所以,《红楼梦》的悲剧美,才会在一旁观看的我们感到震撼与悲痛,和无法自拔的深深陷入。(谢淑明)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5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6

假期,我读了《红楼梦》一书。翻开书,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副对联映入眼帘时,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住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红楼梦》里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得感情丰富、纯洁无瑕,超过了一般人的感情描写,长长的人物描写让我一点也不感到厌倦,好像被一种魔力所吸引,不能自拔。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天资聪慧、博学浏览,跟林黛玉比起来,虽然林黛玉也很聪明,但她没有薛宝钗宽厚、大度。林黛玉一生气就会使“小性子”,还经常讥笑、戒备薛宝钗,但薛宝钗一点也不在乎,在林黛玉生病的时候,还带药给她,表现的很有教养。薛宝钗的优秀品质,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

《红楼梦》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好诗,每一首诗都非常动听,非常有吸引力:无天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干年。此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做奇传?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梦》讲诉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林黛玉本是天上的仙草,而贾宝玉是天上浇灌她的使者,为了报答贾宝玉的灌溉之恩,于是林黛玉跟随贾宝玉也投胎人间。贾宝玉一出生,口中就含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玉”,但从小就喜欢女孩的东西,说话也非常奇怪,这时林黛玉来了,他们一见面,就觉得非常面熟,玩得非常开心。林黛玉聪明伶俐、非常乖巧,可就是心眼太小,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贾宝玉闹矛盾、使性子,让大家都很不开心。

有一次,薛宝钗过生日,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又宽宏大量,贾母非常喜欢她。于是,薛宝钗的生日会就比林黛玉的要热闹、要好,林黛玉就很不高兴,薛宝钗呢,一点也不在乎,选戏的时候照样体贴地选了贾母喜欢的戏,这让贾母更加喜欢她。

因为林黛玉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又看了《西厢记》,他们非常希望能像书中人物那样,可以天天在一起看书、写诗。随着他们渐渐长大,贾宝玉该结婚了,由于贾母非常喜欢薛宝钗,就想让贾宝玉和她结婚,可又怕贾宝玉不同意,左右为难。王熙凤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让薛宝钗假扮林黛玉做新娘,嫁给贾宝玉,正欢天喜地的贾宝玉一看,不是林妹妹,于是就大哭起来。林黛玉听说贾宝玉结婚了,可新娘不是自己,伤心欲绝,吐血身亡了。贾母也从那天起,一病不起,最后也死去了。不久,家也被抄了,整个家就此灭亡了。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小性子的人不可能干成大事,如果林黛玉可以像薛宝钗那样宽宏大量,不那么老使性子,说不定她和贾宝玉就可以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7

你说暗香浮动,刹那光芒;后来玉殒琼碎,疏影横窗。

宝黛初遇,冥冥中应了前世的约定,两人惊异对方那熟悉的面容,却不知,伊是何人?黛玉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而宝玉,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混世魔王。精致的飞檐,在风中优雅地翘着,刻着绮丽的花纹,无言倾听尘世那无休无止的纠葛与喧嚣;古典的青瓦静静卧在空中,没有琉璃那么华丽的色彩,却在月光下折射出柔软的质感,等雨滑过时那细腻的视觉。府门口的两个石狮蹲坐着,凛冽地在无形中制造出气场,属于贾家,属于荣、宁二府永久的威严。府宇间雕梁画栋,院里园里更是一片花海。贾家这般奢华,宝玉黛玉都被贾母所宠爱,而府内各人都平平安安,快乐幸福,宝黛二人的这条路就是宽阔的大路,看上去没有任何险阻与艰辛。

你说窗外海棠,锦屏鸳鸯;后来庭院春深,咫尺画堂。

宝钗或许是宝玉黛玉的羁绊,黛玉葬花,“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句诗不知哭痴了多少人,为黛玉的悲情;宝玉传帕,“横也丝来竖也丝”,这两条半新不旧的手帕,包含的只有思念,是宝玉的深情。宝玉黛玉这一路如此坎坷,路上,陪的人也是走的走,散的散。元旦探亲落寞,因贾政满脑子的荣华富贵,垂泪见过亲人而别。金钢含恨跳井,因王夫人落后的封建思想,不堪羞辱而化作冤魂。鸳鸯抗婚阴影,因贾郝三妻四妾的腐败观念,心理受到沉重阴霾。迎春误嫁委屈,因贾郝虚荣慕利而又贪财,从此被丈夫打骂。败俗的封建社会思想已害了不少人,贾府开始由盛转衰,宝黛身边的人也渐渐失散,或许这条路的尽头,是家破人亡。

你说彼岸灯火,心之所向;后来渔舟唱晚,烟雨彷徨。

从宝玉丢玉那一刻起,宝黛二人就即将分离。宝玉开始变得痴狂,而黛玉则是一病不起。宝玉成亲,贾府放出风声新粮是黛玉,可敏感多疑的黛玉怎会被蒙蔽,一个丫头告诉她,宝二爷迎娶宝姑娘,黛玉回到潇湘馆后,几日下来气息奄奄,焚了诗稿,看着它们渐渐化作灰烬,最终喊出了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宝玉成亲,黛玉归天。他们是被封建社会拆散、分离,梁祝最后化作彩蝶,比翼双飞,宝黛却是阴阳两隔,杳无音信。后来,贾府被抄,曾经兴盛的贾家已经衰落,那标志着封建社会思想的沦亡。最终贾母归天,宝玉中了举人后出家,看透了红尘。一曲终了,躲不过的悲局。宝玉不再是宝玉,他是仙家的僧人;而黛玉,她是天上的妃子,潇湘。

你说霞染天光,陌上开花与谁享;

后来烟笼柳暗,湖心水动影无双。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8

当红楼梦醒时分,恍如折翼的天鹅,不复洁白的飘逸;当红楼梦醒时分,好似断芯的红烛,永无明艳的堂皇。短促的人生真似划破夜空的流星,绚烂中途却终会平复。难道这只会留下美好却空无的祝福?

落幕似乎是终究的结果,但是在落幕前我们又可以怎样表演呢?只是像黛玉葬花似的,感伤惆怅不顺,最终把自己困在旅途中的一座“潇湘馆”中?还是像宝玉一样,不羁,无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敢爱,敢恨,敢抗争。我,作为这枯死,又复苏,在这满园中普通得再也不能更普通的杂草,特有自己的看法。说“杂”是由于并无人刻意栽培,只道是自我求生走自己的“野草”式的英雄路。见证过此起彼伏,明日又不知谁主沉浮的,总会感慨万分——眼前一切的功名财富成就终会成为土灰,永远保值的只有自己,自己的能力、实力。依赖外在扶持的,永远只能是这园中的昙花,美不美?很美,只是灿烂来得快消散得更快,快得容不得你收起得意的笑容。当然,另一种结果就似园中最不起眼的铁树,辛勤终身,汲取日月之精华、天地之灵气。在绽放前,人们不会在意,但绽放后却会让人们大感惊异:“喔,那还是它吗?我为何从未想到它会如此美丽。”是的,同样是短暂的,但仿佛带来的惊喜更持久,也更会被人们所铭记。

那生命终究应像昙花还是铁树呢?是凭借沃土、清波、暖阳早早地绽放,绚烂得太容易,颓败得太迅速?还是只身一人,独揽所遇的悲苦心酸,努力积蓄力量,绽放得太刻骨,幸福得很长久?我会选铁树作为楷模,不是只因为自己是草本植物。还有,作为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我能在土壤深层感受到于铁树心灵的沟通,耳熏目染,崇敬于它甘于在成功前忍受常人难忍受的寂寞,数十年磨砺只为出鞘时似惊雷划破长空。

在铁树坚硬芒刺似乎无法接近的内心中,又有几人知道埋藏一颗坚守者美丽的打动诗人的红心,在野草柔弱弱不禁风无人问津的情况下,又有谁知孕育着用自己的努力绿遍江南岸的雄心?

对,蝉虫在黑暗中努力数十年也可“金蝉脱壳”换回一个夏天,让世间芸芸众生倾听它的歌。每个弱者都有自己的逐鹿中原的一个英雄梦,每个沉默者都在等待一鸣惊人的好机会,每个奋斗者都知道要用自己的力量去改换天地。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何我能不被烈火所摧?有一根直伸地心的根茎。遇烈火,逢暴雪,惨败中难免。但是烈火会平息、暴雪会消停,但是草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坚持着,再次积蓄实力。春天,我及同道的你都会再次冲破泥土束缚,重新拥抱阳光、蓝天下的任驰骋的大地。

终于,驱散红楼上未消的富丽堂皇的外在依靠,落得个闲云野鹤,自相努力向苍穹。唤醒陶醉于花花世界的沉睡的灵魂,勇当个鹏程万里的好人才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9

想必《红楼梦》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富贵人家曹雪芹的著作,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在四大名著中,它就是“大哥”有人说,曹雪芹写出这本书,就是要来诉说自己的身世,确实,书中的贾府也就是当时社会中曹雪芹的家,因为曹雪芹跟林黛玉的身世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如果色彩斑澜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顶峰,俯视万物。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儒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执,被执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颗颗被泯灭的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一张张被抹杀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在我看来,第七十回为最妙,主要为我们叙述了“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尔填柳絮词”。其中最精彩的一段必属丫头们与众人放风筝的事,没过多长时间,众人们的风筝都纷纷飞上了蓝天,可宝玉的美人儿风筝总是放不起来,宝玉急得直出汗,遭到众人的取笑,可他更气更急了,气得将风筝恨地掷在地上,对众人说:“要不是个美人儿,我一顿脚跺个稀烂。”从这段趣味十足的语句中,我感受到了宝玉的天真,率直,纯洁的性格特点,后来宝玉经过那泼辣能干的探春的指点儿,换了顶线儿,美人越飞越高,直至不见踪影。次要的内容便是宝玉与众人结社赋诗。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柳绿花红,莺飞燕舞,在这美好的季节,少不了组织一项活动,宝玉将散了一年多的诗社重新组织起来,请众人写诗......

这本经典文学著作深刻地体现出了当时社会,朝庭,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考试,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制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以一个婉转动听的故事讲述了当时老百姓惨不忍睹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体现出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感,作者的远大抱负。令人感同身受。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感动了每一个人,内容真实,《红楼梦》才得以一代代流传至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0

一本红楼梦,一部旷世奇书,使多少痴情儿女因情而醉,因多少断肠人因感而伤。一个大家族的荣辱兴衰,一对痴情儿女的悲欢离合。在这“假来真去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轻轻切切,皆使我步入红楼。

红楼的夜,皆融在了阑珊的灯火里,一轮醉月在冷凝出悬吟,片片浮萍碎成摇曳的翡翠。溶溶的明月在淡淡的晚风中亦真亦幻,我却一眼望到了潇湘馆,望到了那细细的龙吟,森森的凤尾;望到了它那“一带粉坦,里面数楹修舍。”通过窗棂,我望见了黛玉,她这时散着发,卧在榻上,静静地看着那些诗与纸在盈盈的火光中化为点点灰烬。

最终,纤弱的手将一对儿旧帕也送入了火里,她的手颤抖着,深切的眸子里平静地倒映着火光,随后便将眼里蒸得水汽朦胧。她终是闭上了眼,嘴里念着:“宝玉,你好……你好……”终是静声,那位女子,如烟花,芳华刹那。

黛玉,你在那人生的最后几瞬时,在想些什么?

尘世里的初相见,他是贾府的嫡孙,你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他无忧无虑像一尾活泼的鱼,你心灰意冷像一头受惊的鹿。你们的相遇,像紫藤花与风的相见。紫藤花开,轻轻地放着香,随后一阵风来,吹过了花的心,也沾了一身花的香气。

你们也曾书生意气去,挥斥方遒;也曾嬉戏欢笑,温言软语。是他让你从葬花的伤中走出,将贾府真正当成自己的家;他也曾在挨打之后送你一双旧手帕,你机敏聪慧,又怎会不知他的情意。你们男欢女爱,他不读,不考,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与你骨子里都有一种叛逆。

你在贾府极端奢侈的生活中感到了一种不安,但你与他得这一生,只有那半生的缘分,你们彼此心心相印,是一对诗人,也是一对知己,你们追寻自由恋爱,你对他的爱冰洁透明,爱得一尘不染,但你们的爱在那个封建的时代终究是一场悲剧。

黛玉,你悔否?我想你不悔。你在最美的时光与他相遇,周身越是污秽不堪,他便越发得晶莹剔透,只不过明媚姣好的日子逐渐被封建的矛戳得千疮百孔。

丁立梅曾说:“最好的爱情,原不是长厢厮守,而是爱而不得,怅然相望,无法牵手。是把彼此嵌进灵魂里,用一辈子去想、去念、去追忆。”这样的爱情很遗憾、很凄美,却也因此变得恒久,永生永世占据心头,开出一簇不败的相思花。

所以宝玉在知黛玉死后,一身僧袍离开了家,削发为僧,了却尘缘,重振家业,最后和一僧一道出走。

爱像水墨青花,尘缘相误,流年偷换,谁是谁的劫,这也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君生我亦生,君去我心亦归去。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1

容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

——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是袅娜的潇湘妃子,曹雪芹将她比拟为西施式的清瘦之美。她是黛玉,优雅若清水芙蓉,娴静似娇花映水,圣洁如空谷幽兰。她素淡雅静,不以脂粉和珠翠加以装饰。黛玉,削肩细腰,身材修长,却偏偏患有“不足之症”,弱不禁风,病态柔弱。

黛玉的母亲早逝,因家道衰落,自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黛玉天性自云守拙、多愁善感,保持着忧愁哀伤之态。她喜聚不喜散,不善交际也不会奉承,她就是这样落拓孤傲的女子,却被他人说成“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所以她不及宝钗那般深得人心,面对他人的非议,她只能哑然作罢,然后顾影自怜。黛玉是悲观主义者,她伤情葬花、抑郁惊梦、悲痛绝食、焚诗断情、含泪归天……一幕幕情节,浸染了她多少伤心泪,在那座金雕玉砌、富丽堂皇的大观园里,她终日郁郁寡欢。而她的泪,只落给宝玉一人,唯有宝玉懂她那缱绻的哀伤。黛玉是含着怨恨、无奈、悲痛、绝望的泪水亡逝的,她在世间徒留了太多遗憾和不甘,死后也没能释然。

黛玉的苦,是天性所使,让万千读者感伤落泪。她用凄美的爱情,演绎了悲惨的命运。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是妩媚的蘅芜君,曹雪芹将她比拟为杨贵妃式的丰艳之美。她是宝钗,清逸婉丽,温柔飘逸,文雅静肃,被誉为“群芳之冠”。她肌骨丰泽莹润,举止端庄娴雅,且没有黛玉那份娇弱的病态,与杨贵妃的风韵不差毫分。

宝钗出生在豪奢富裕的薛府,这使她做人处事都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她随分从时,品格端方。曹雪芹说她有着“豁达的胸襟,超出常人的涵养”,她的温和与沉稳是贾府上下有目共睹的。宝钗不会为了小事而斤斤计较,也不会同黛玉那般爱争风吃醋,所以十分能笼络人心,最能圆滑世故,贾母和王夫人对她更是疼爱有加。宝钗恪守封建妇德,传统安分,对长辈言听计从,并痛恨伤风败俗之人。所以纵然自己深爱着宝玉,也要把情感压抑在心底。阴差阳错。黛玉、宝玉的相爱得不到长辈的成全,宝钗嫁给了宝玉。他们成亲那晚,黛玉泪尽归天了。自此,宝玉终日闷闷不乐,失魂落魄。宝钗最为愁苦,本以为能有一段美丽的爱情。不料,宝玉对自己冷若冰霜,对黛玉念念不忘。宝钗终究守不住宝玉,宝玉还是离去了,一走了之,杳无音信。

宝钗的苦,是社会所使,让万千读者扼腕叹息。她用华丽的婚姻,谱写了不幸的一生。

大观园里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她们都被情所伤,为爱受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们都是令人怜惜和疼爱的女子,在红楼中梦一场。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尾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2

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国内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巨作,我仔细阅读一番后,果然名不虚传。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当时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和封建制度下人物的悲惨命运。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上至朝廷下至市井的人情世故和社会风俗,并运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描写贵族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与社交,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一部《红楼梦》,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看似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实则矛盾重重: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之间的矛盾,主仆之间的矛盾,上层奴仆和下层奴仆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嫡庶之间的矛盾……在全书中,贾宝玉挨打和抄检大观园是全书中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薛宝钗藏愚守拙,王熙凤机关算尽,李纨如“死灰槁木”一般,迎春是“有气的死人”,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每个人物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而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玉衔玉而生,聪明灵秀,是贾家寄予厚望的人物。他的思想叛逆而前卫。在他心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蔑视假道学的夫子,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爱惜女孩子,认为女儿家都是水做的骨肉,清新可人,是钟灵毓秀所在。后来,贾府遭遇了一系列变故,历经革职抄家,祖母和元春逝世,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妙玉遭劫……特别是被偷梁换柱与宝钗结婚致使黛玉魂归离恨天,使贾宝玉遭到了极大的精神重创。生离死别,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人间冷暖,使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4

《红楼梦》,一篇流传于世的动人奇缘,一场璞玉与仙草的奇妙邂逅,一支玉与锁的爱世奇歌。

低吟着《枉凝眉》,我仿佛又回到了红楼之中。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看见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独自挽着锄头,漫步在花瓣飘零的桃花园中,走至一棵桃树下,风吹,花落,她看着那满院的残花落瓣,轻轻地捧起,放在丝质的手绢中,小心翼翼地包裹好,流着泪将它埋进无尽的“深渊”中,向那冰冷的泥土诉说着哀伤。黛玉葬的是什么花?她坐在凉亭内,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心中升的忧伤如那飘零的桃花,永远挥不去,抹不尽。无言的相思泪滑过面庞,望着那缥缈的天空,无边无尽,无声无息的风吹着多多白云,划过那有情亦无情的天空。那双宿双飞的比翼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自己却像一只金丝雀一样被锁在这冰冷的金笼中。寄人篱下,无法言出心中的忧,叹出心中的悲,道出心中的伤,她的一生是何等的凄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中月,镜中花”

花凋残了,月还是依旧阴晴圆缺,切不会因为花的凋残而绽放不出那皎洁的光。

“美玉无暇”——贾宝玉。他,本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一颗顽石,被弃在了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却偏偏又通了灵性,成了人,有了感觉,有了情义,有了灵魂,享受到了人间诸诸美好,也吃尽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他是封建家长眼中的叛逆者,史湘云眼中的“爱哥哥”,绛珠仙草眼中的神瑛侍者,黛玉唯一永远的知己,他对黛玉“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宝玉放荡不羁,鄙视世俗,不束缚于封建礼教,不拜倒于功名利禄。他随心所欲,向往自由,想做一个无拘无束的小鸟,在蓝天中自由翱翔。

化看世间事,愁断肠,离人泪,哀多伤;笑看世间事,君王殇,红颜泪,洒天下,世人常叹:“笑看世间痴人万千,怎叫得一个“痴”字?

漫溯古今,曹雪芹写《红楼梦》,无不在于批判。批判抑制人思想的封建王朝,批判腐败黑暗的封建社会,批判束缚人自由的无情统治者。他,向往自由,向往美丽,向往一切美好的事物,只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从红楼中走出来,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不禁感叹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的自由,多么的美好!今天的努力就能决定明天的结果,而不是天生注定身份的尊贵与低贱,也不是生死就在于别人的一句话。想着想着,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向往自由,发奋努力,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活法。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5

我最喜欢的名著是《红楼梦》,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示了贾府的由兴到衰,更妙的是故事的开始以一个美好的神话为首,为这部古典名著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

这部古典名著在华丽的文字下,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曲《枉凝眉》唱尽了人间悲欢。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尤其是黛玉葬花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林黛玉有着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世俗之人难以理解她的心思,“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红楼梦》不愧是经典名著,读后让人久久不能平静,感人至深。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6

风飒飒,嫣红的蔷薇跌花落瓣。辗转间又忆及你娇花照水的容颜,你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爱屋及乌,我想我最爱的,还是《红楼梦》。

唱一声如花美眷音多惨,接一句似水流年意更柔,是一曲属于你唱不完的爱恋。

关于你,我想我承载了太多太多的情愫。少时,便接触了《红楼梦》,亦不幸又有幸。那时的童心未泯,倏然消匿得无影无踪。那时你的音容也每每缭绕于心间抑或梦镜。

初读红楼,混沌未开,只觉颦儿悲戚难懂。再品《红楼梦》,已是初露锋芒了,也懵懵懂懂了解她在寄人篱下情薄如纸的情况下的真实。犹记颦儿最让我铭记的一句:一朝红颜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细细品味,原以为是颦儿怜惜这些落花,倒也罢了,但此后便愈熟稔她的性情。一回回的看罢,多少次轻叩你凄苦的心扉,多少次探问你愤懑的内心,多少次闪现你秀丽的面容,多少个生命的年轮也无法改变你身处封建王朝的境地,多少次无声地啜泣对于你无法和心爱着的宝玉不能完成所谓的“金玉良缘”也是于事无补。贾母曾说道:“惟有我这两个玉儿最可恶!”虽说是这样,但她可以容忍宝玉的叛逆痴狂,却无法谅解你——黛玉的多愁善感。那时我便早已深深铭记这个缜密的颦儿: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绝美的你。

仍记得那夜辗转反侧,窗外被树叶筛洒下来的月色流泻进屋内,湿润了一地银晃晃的忧伤,陡增凄怆之意。白日读毕红楼,悲戚万分乃至蜷袖兀自啜泣。耳边萦绕黛玉香消玉殒,遗恨而去时的一句:“宝玉,宝玉,你好……”夫叹可怜“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可恨“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那日的泪水破堤绵延,延续到今夕都不曾忘怀当时的缅怀。憎恨宝玉的薄情寡义,悲叹人世的悲欢离合,可泣黛玉的欲罢不能。

世人哂笑你的锱铢必较,揶揄你的吃醋拈酸,不屑你的多愁善感,厌恶你的悲春伤秋。而有些人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儿八经的黛迷喜欢着你,却同浴讥裸,把你当做偶像剧女主角或琼瑶剧女主角一样顶礼膜拜,也着实虚伪得让人难过。我只是单纯的欣赏,你天生丽质。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才华横溢,堪怜道韫咏絮才,清照婉辞比不如。你就像是一种境界,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是存在于理想或者仙境之中。世俗之人,难免为各种东西所羁绊,不能达到你的那种高度,那种对爱的真情,如茶似酒,愈酿愈浓。

后记:

你完美的落幕,在我心中灼灼其华,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你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理想的存在,选择靠近只因向往;选择远望,只因我明了这不能亵玩。只有全心全意的人,才可靠近这玻璃般透明的美,若不能呵护于手心一辈子,就莫让脆弱如烟花般的美消逝。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7

在假期,我同爷爷奶奶共读了一本好书。我想大家对它并不陌生,它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以前,我看了不少被压缩改编过的“少儿版”,不觉得它有多好看,但这次,我真真正正“品读”了原著,真真正正感受到了老人们口中常说的不可逾越的巅峰之作。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如:贾宝玉的鄙视功名、珍重感情;薛宝钗的善解人意、处事沉稳、善于笼络人心;王熙凤的爽快泼辣、口齿伶俐、虚伪狡诈、见风使舵、善于阿谀奉承;史湘云的心直口快、开朗豪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小时候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还没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都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她。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吗?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梦,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当了和尚?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有评论家这样说:几千年中国文学史,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8

子鹃在床头哭得厉害,而此刻的你,已然奄奄一息。墙的那边,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贾宝玉,面对的是戴着红盖头的宝钗姐姐。黛玉啊,你若知道自己今日是这样的结局,当初,你还会进贾府吗?

那年你16岁,母亲突然因病去世,从小体弱多病的你,则能经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你也重重的病了一场。于是父亲林如海把你送进贾府。你的命运由此发生了改变。

连王熙凤都直夸没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贾宝玉见了你,忙说:“这位妹妹好像在哪见过。”而你,对贾宝玉也是一见如故,顿生爱慕之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罕的东西,哪能人人都有?”于是贾宝玉抓起项上的玉,就往地上砸去,说:“妹妹没有的东西,可见不是什么好的东西,我也不要有。”病榻上的你,可还依稀记得,当晚你为了自己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掉了许多眼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躺在地上不干净,须得埋进土里才行。于是每当落花之期,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在埋进土里,还不免伤感的哭一场。如今,花犹在,但它的主人却再也不能用它来葬花了。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寄居贾府,虽说衣食无忧,但总免不了悲伤。贾府里的很多人都各怀鬼胎,尔苏我炸,勾心斗角,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该用多大的勇气去消除那些忧愁啊。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由谁怜?”你不停的咳嗽着,还吐了很多血。在贾宝玉掀开盖头的那一刻,你疲惫的闭上了眼。

黛玉啊,我无法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只是的拿着你的香帕——那上的血,该有多少你在贾府流的眼泪啊?来生,你还会进贾府吗?

但你进或不进贾府,注定你必须舍弃某些东西。然而这世的你在成长中学会舍弃,从而导致你最后全都失去了。人的成长充满了各种诱惑,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中善于舍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和熊掌都能得到,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往往世最小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鱼和熊掌中做出选择。即使仅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哪一个都不愿舍弃,盲目的追求鱼和熊掌“二者得见”,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那才是悲剧。

舍弃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如果你本来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再的坚持,总想将弱势变成优势,就很有可能一事无成。舍弃自己的短项,是为强化自己的长项,从而让自己跟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征途中有迂回曲折的坎坷i,也有峰回路转的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需要你慎重思考,该舍弃时就舍弃,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了一片森林。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9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题记

在那本陈旧的《红楼梦》里,我遇到了你——林黛玉。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印象中,你总是杏眼含泪,提着那红帕子,不断拭着眼泪。多愁善感,恰似你。十五岁丧母,你独自一人去荣国府。这路途是何等漫长啊,你坐在似晃似摇的船摆,望着渐行渐远的轮渡,西边的夕阳将余晖撒在你的侧脸,嘴边勾起的,是无尽的哀愁。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感时伤泪的女子。你性情冷淡,不讨人喜。别人都说你刻薄,我却看到了你温柔细腻的情怀。花飞花谢,满树杏花凋零。在这如仙境般美丽的花海中,只有你怜惜花的命运:“花飞花谢花满天,红俏香断有谁怜?”你手握锄头,将那瓣瓣花埋下,泪洒在花冢里,溅湿了朵朵红尘。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痴情的女子。你与宝玉相痴,却终究抵不过一纸婚约,做了一世的梦,却在那一刻无情的说:“该醒了”。还记得你们第一眼对视时惊艳与娇羞的目光;还记得你们一起在杏花树下一起许下的山盟海誓;还记得你们曾扯着帕子漫步在春天的花园里,一切的回忆是多么美好啊!但天地无情,将你在无助中打回原形。一声长叹,你在痛苦中西辞,红尘万丈,最终只是一阙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软弱女子背后的坚强。从一个家世丰厚的小姐,到无依无靠的孤儿,你经历了多少故事,走过多少辛酸。但你在一次次泪的交错下站起,即使风再大,也逆风而行。初至荣国府,你举目无亲,步步小心谨慎,但还会因别人的一两句戏语,躲在帐后偷偷抹泪。泪洒了,情疏了,该面对的依旧得面对。你像是夏日里的向日葵,外表娇美动人,而心却始终向着太阳。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大家庭从繁荣到衰败的过程。当年的荣国府是何等的风光呀!从重臣之家到皇亲国戚,他们一路走来受到了多少的艳羡与梦想,可华盛与璨然总是那么短暂,家道衰败,人离鸟散,最终的繁华却只剩下那些空荡荡的院子和“荣国府”这三个大字。命运总是始料不及,还未触碰,却已消散。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被世俗尘蒙的朝代。衣服的漂亮,终究是掩盖不过内在的丑陋。当清朝正沉迷于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它的内心却向低谷走去。国似华,实切虚。没有其他,只留那苦寂的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遍了人间冷暖,让我学会了珍惜,你的故事,真的值得一品。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0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样的女子有着水样的情愫,黛玉,你把所有的哀怨凝聚于眉宇间,泪光点点。三月,所有的花朵都在争艳,你却用锄,将一片片桃花,轻轻放入锦囊中,将一瓣瓣青春的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儿,一起埋入土中。你轻轻吟唱,你的诗句总是美丽的背后藏着丝丝缕缕的哀愁,淡淡的,却悲伤到了骨子里,化不开,剪不断。

前世情

红楼一梦,是你今世的伤。

前世的你是一株绛珠仙草,徘徊在死亡的交界线,因神瑛侍者的浇灌得以久延岁月,当他准备去人世间走一遭时,你也毅然幻化女身跟随。世人笑你傻,笑你痴,但谁又知道那浇灌于你的露水早已沁入你的心,成为你沉重的诺言,意味着一辈子的偿还,一生一世的守候……

今世缘

遇见他是世界上最美的巧合。那一相见枉若与他相识了千年。

你离开了平静的生活,翩然走进那极尽奢华的大园。锦衣玉食,珍器重宝,都无法抚平你那多愁善感的心。黛玉,你追求悠远宁静,如同潇湘馆的竹影,在这个充满了世俗气息的深府里,你显得那样格格不入。但也就是在这个园子里,你遇见了这一世的他,这一瞥仿若隔着千年的思恋,心中缠绕的是不知名的情绪。或许情根就是那一瞬间在这一世种下。深情一眼存万年,几度轮回绕心弦。

梦往忆

往事的花瓣纷纷飘落,随流飘走的是你的心,而满藏的是你对他的爱。

他走进了你的生活,让你孤寂的心海上多了一艘令你牵挂的船,波荡起你的心海。他欣赏你的清香孤傲,他理解你的情愁多泪,他成了你在幽暗徘徊中指路的那一缕阳光,而你成了他不可或缺的那一根肋骨。从此,在这个豪华的大园子里,有一颗心能与你紧紧相依,你们一起吟诗,一起作画,一起嬉戏,一起在花树下品读西厢。

你的爱如清泉一般,无一丝的污染,但面对世俗,面对封建势力,你却只能焚稿断痴情,流尽你的泪。屋外的笑语唤来的是你内心的冰凉,红色布满这无情之地,也撕裂了你内心仅存的温暖,你的傻,你的痴换来的是什么?你恐你惧你怕,到最后的心欲死。红尘中那一头的线已断,你还在犹豫什么?焚旧稿,烧不灭你与他的记忆。断痴情,断不了你手上紧握的情丝。到最后呢?只剩下……求速死,流尽你的泪却洗不尽内心的情。当你逝去时,呢喃着“宝玉,宝玉,你好……”

黛玉,你的生命演绎着最凄美的伤感。落叶一般随风而上,飘忽盘旋,然后不见。你在用一生一世的泪水偿还了前世的甘露恩情后,选择了带走回忆而留下牵挂。春花飘落有人葬,枯叶落尽无人收。

情牵红楼一场梦,用泪还尽前世情,往事一梦若千年,玉碎泪尽惊梦醒,人散魂破情已裂。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1

金陵十二钗中林黛玉和薛宝钗可谓是大放异彩的二人了,但最后也都是以悲剧收尾。从“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首诗开始就注定了林黛玉、薛宝钗的悲惨命运。“玉带林中挂”预示了林黛玉孑然一生,孤单飘零, “金簪雪里埋”注定了薛宝钗一辈子葬送在封建社会中,不得其所。

一个是潇湘无暇,一个是蘅芜仙葩。

在人们眼中,林黛玉是一个这样的人:两湾似蹙非蹙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皎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弱女子,病美人,可怜可爱。而薛宝钗“"头上挽着漆黑有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面若银盆,眼如水杏,安分随时,自守云拙。标准贤妻良母的形象,是大家闺秀,气态不凡,更是封建社会中男性的择偶标准。也许因为如此,令后来贾母更喜欢宝钗而非黛玉。黛玉像个瓷娃娃,让整个贾府疼着、惜着;宝钗就像一个翡翠,高贵得体,她的雍容华贵、细心聪明能为贾家撑起半边天。论外貌两人都是绝世佳人,但论气质,则黛玉活出真性情孤高自傲。宝叙则处世圆滑,言行举止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中,无疑宝钗的性子更胜一筹。

一个芙蓉傲岸,一个牡丹雍容。

芙蓉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扑鼻的芳香,那般的清高,那般的孤傲。牡丹则是富贵的象征。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的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富贵人家都爱上了这群芳之首——牡丹。黛玉如芙蓉,宝钗如牡丹,是再适合不过了。看《红楼梦》的人皆知,林黛玉说话只随性子,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容他人说一点不是,动不动就闹得梨花带雨。相比之下,宝钗为人随和,稳重和平,就像王夫人逼死金钏儿一事上,宝钗不仅为王夫人解托,还想出了用财物打发金钏儿家人一法子,宝钗将她圆滑的处事手段展露无遗,平时对待下人也是松紧有度,既不过亲也不过疏, 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她们一个观看人情世道,春月秋风,一个却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命途多舛谁能异?

黛玉与宝玉是青梅竹马,朝夕相处,暗生情愫,但最终不能相守。最终成为宝二奶奶的是比黛玉迟来且关系更疏的宝钗。命运总是如此难测,偏偏让她们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局,落得个泣前尘叹无缘,魂散销香的下场。她们的缘起缘灭都因一个宝玉。宿命依旧是宿命,躲不过,逃不过。

黛玉和宝钗都是封建齿轮下的牺牲品,牺牲的是幽魂,葬送的是幸福。她们就是一个悲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2

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3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吾曰:“一书一世界,一卷一乾坤。”

——题记

儿时阅书,是因贪恋墨香,钟情文字。深深的,我眷上了文字,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书。鲁达无酒肉不欢,而我则无书不欢。如今的我不为颜如玉,不为黄金屋,更不为千锺栗,只在书中寻觅独属我的一方净土,寻觅心灵的慰藉!

古有圣贤人说:“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诚然,不信你看---

是谁在轻吟“花开花谢满天,红消香断为谁怜?”手拥《红楼梦》,仿若看到一位素衣女子向我缓缓走来: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便是你---林黛玉。在我的眼中,你是娇如文雅的林妹妹。初读《红楼梦》,我以为是你那涟涟的的泪水害了你,让你红颜消陨,是你悲悲切切的性格才人让你早逝。再读《红楼梦》,我才释然---年幼丧母,寄人篱下,虽然贾母对你厚爱无比,但仍不能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这样的小心翼翼,表明你聪慧无比。在那个金碧辉煌、满眼琉璃的大观园内,你如一朵空谷幽兰,孤芳自赏,顾影自怜。我惊叹你的清高孤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我明白了,柔弱的表面下有一颗圣洁的灵魂。我由衷地敬佩你!

读《红楼梦》,我明白了,再往后人生之中,要坚守自己的灵魂,这,是一个清婉的世界。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交明白玲珑地……此花不与群花比。”手指一卷易安的诗词,便觉“清气满乾坤”,踏入这个诗意的世界,便到处是易安少女时代“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的美好意境。翻阅下去,却又进入了“风住尘香花已尽,月晚眷梳头,无视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凄苦之境。令人感慨之余,微风一卷,又将我带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爱国豪情。

读易安的词,我明白了就算道路骤变,我要应理想不变。这,是一个豪情的世界。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喜欢林微因的作品,跟多的是喜欢林微因其人,带着欣赏一代才女的情怀欣赏她的作品。品味的不仅是“人间四月天”的清新宛丽,更多感受到的是轻盈、空灵、优雅,她所见的景、身经的情,化成

读林微因的诗,我明白了生活,不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更应有“一树一树花开”的诗意人生。这,是一个诗意的世界。

沉醉于书的世界,真好!

在午后无人之时,饮一杯名茗,让世界从指尖缓缓流过……

——后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4

我恨生前未积缘,诗山书海伴流年无端坠入诗书梦,阅却三千烦恼文。

——题记

曾有人说过,将一本书,搁于小窗,任清风翻阅,亦是流年中的浓醉,醇香而清洒,而于我,独坐有风的幽窗畔,静心闲翻,亦是铭在岁月中的惊艳。

世人俱赞《红楼梦》中诗词皆佳,然而又有多少人,入心地读过,入骨地思过,清浅地访过曹雪芹的心呢?惟有细细品来,才会显出别样的韵味。

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黛玉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被多少读者奉为绝唱,此诗之风骨,三分柔情七分愁,字字叩心,仿佛那一株白海棠就在那里,素白如雪,又凝了淡淡的幽怨,仿佛林黛玉也就在那里,如芙蓉含露,眉宇间是化不开的忧愁。反观咏絮之词,薛宝钗词尾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短短十个字,却是字字珠玑,完美概括了薛宝钗的人物心性。人曰:“以我手,写我心。”然而曹雪芹,一生筑一梦,“以我手,写众心。”却亦能有“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境界。纵有“增删五次,批阅十载”的用心,却更因曹雪芹广览群书,无论身处何种境地,书,都是他的“掌上花,心头好”,所以,这一梦,才会穿越百年,令多少人沉于梦中,再难醒转。

再读《红楼梦》,又是一番别样的风景。

《牡丹亭》杜丽娘词云:“如花美眷,抵不过似水流年。”多少人为红楼女儿的悲苦拿去扼腕叹息,清灵美玉陷泥淖,如一场戏,猜得着开头,却猜不到结尾。

看似这不是命——若是真正坚强有才,就应当在府中变故之际明哲保身,免受泥淖之污。

然实则这确是命——在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们仅会吟风弄月,多愁善感,在家族靡溃之际,所能做的,仅是耳耳,有的流浪四方,无处为家,有的香消玉殒,魂归离根,锦绣年华付与断壁残垣……

有多少人,沉醉于这一梦中,就这样眷了一生,念了一生,反却韶华空落,生了那满腹愁肠。只有书读百遍,其义方得“犹抱琵琶半掩面”,多少人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信手翻书,浅吟而铭的,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那么,请托起一本书,无惧于波涛汹涌,自有山水相迎,读书,缘何?不过个中冷暖君自知,若有至淳、至真的气质与作为,便可在菲薄的流年,给自己找一方憩息的天地。

潇湘馆联云:“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也不知林黛玉独坐潇湘幽窗是一种怎样的心境,然而我不必去想,在暖暖的落阳下,只是独坐一方角落,“幽窗读罢心已静。”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5

读红楼梦最开始还是在高三上学期的时候。一次,我的同桌拿出一本《红楼梦》推荐让我看。因为我之前看过《三国演义》,对四大名著也颇有兴趣。所以就毫无犹豫地看起《红楼梦》来了。

高三这一次看《红楼梦》我一直看到八十回才放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高三学习紧张,不能因为看《红楼梦》而影响学习;二是看到七十多回,有晴雯受冤而死,迎春误嫁中山狼,已经够心酸,不忍再往下看。

我们那个教语文的班主任也经常在课堂上讲起《红楼梦》,说《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小说巅峰之作,里面含有大量的古诗词,甚至连里面的药方都可以治病。于是也勾起了我们班很多同学兴趣,就有旁边的同学经常问我:“《红楼梦》主要是讲什么啊?”由于当时只看了八十回的我也只会肤浅的回答,说:“主要讲的就是贾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在一起玩闹,一起吟诗作赋,还有贾府里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也难说得清。”最后还是我那同学一脸失望而去:“哎,同学,解释得不给力啊!”

看完《红楼梦》之后,而我现在的回答是:“《红楼梦》主要讲的是女娲补天是遗留下来灵石下凡经历一段红尘之事,感受爱情、亲情、友情之甜苦的事。

先说贾宝玉。谁说那块玉不假,却还是那甄宝玉真。在小说中贾宝玉是个尊重女性从不像那些须眉浊物一样热衷‘仕途经济’独特的人。正是因为林黛玉也从不劝宝玉走‘仕途经济’的路,所以宝玉和黛玉很是知己。而薛宝钗是封建深灰典型的淑女,她认为作为男子,就应出仕当官。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宝玉才更喜欢黛玉。可是悲剧的是,宝玉和宝钗最终结为了夫妻,黛玉却魂归离恨天,最后是中乡魁宝玉却红尘,是得宝钗年纪轻轻的是就得独守空房。我要说的是宝玉的对女性的尊重固然是好的,但他的不热衷于仕途的品质我却不怎么赞同。给《红楼梦》作序的舒芜说宝玉是封建社会的“新人类”。没错,宝玉确实是一个独特的人,他的独特的品质是得他再封建社会的须眉男子中闪闪发光。但我更喜欢甄宝玉,他也尊重女性,但他也热衷于仕途,绝对是宝钗眼中的好男人,可惜宝钗没有嫁给甄宝玉。如果同情他俩再一起,宝玉和黛玉在一起就一定是幸福的两对。

《红楼梦》及时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这是舒芜说的。的确,颂歌是因为小说中充分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而女性的悲剧则是因小说中众多女主角均是悲剧的结果。从贾府里的小姐迎春、黛玉、宝钗、惜春等到丫鬟晴雯、金钏儿、鸳鸯、司棋等,那个有个好的结果。

且说黛玉临死前说的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在这儿就给读者很大的遐想空间。可以是你好狠心、你好好保重……可怜的林黛玉真的是怜黛玉啊。

总的来说,《红楼梦》真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小说中有两首诗,说的非常好。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6

杜鹃在床头痛哭,你现在要死了。在墙的另一边,锣鼓响亮,灯光五彩缤纷。不太忙!贾宝玉正对着头戴红帽的宝钗姐姐。黛玉,如果你知道你是今天的结束,在开始的时候,你还会去贾家吗?

你16岁的时候,你妈妈因病突然去世了。你这个瘦弱多病的人,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你也病得很重。所以我父亲林如海把你送到贾家。你的命运改变了。

就连王熙凤也吹嘘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贾宝玉看到你,连忙说:“这个姐姐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你,对贾宝玉来说也是一样的老,爱的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有的。怎么每个人都有呢?”于是贾宝玉抓起头上的玉石扔在地上,说:“我姐姐没有的,不是好事。“我也不想要。”你躺在病床上还依稀记得,那天晚上你流了很多眼泪,是为了让宝玉扔玉。

“埋花的人是个傻瓜。他埋花的时候认识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地上不干净。你得把它们埋在土里。所以每次落花的时候,你都会小心地收集花瓣,然后把它们埋在土里。你忍不住哭了。现在,这朵花仍然存在,但它的主人不能再用它来埋花了。

“花落水红。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住在贾家,虽然不愁衣食,但总有悲伤。贾府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鬼魂。在这样的环境下,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勇气来消除这些烦恼。

“花开花落,花开满天。谁怜惜红纱的芬芳?”你不停地咳嗽和吐血。就在贾宝玉打开封面的那一刻,你闭上眼睛累了。

黛玉,我不能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刚拿了你的手帕——上面的血,你应该在贾家流多少眼泪?下辈子,你会去贾家吗?

但不管你进不进家福,你注定要放弃一些东西。然而,当你在这个世界上长大,你会学会放弃,这最终会导致你的损失。人的成长充满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在选择中放弃。

“鱼,我想要什么,熊掌,我想要什么。你不能两者都有。你不能放弃鱼而去抓熊掌。”鱼和熊掌都可以得到,这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性往往是世界上最小的。一般来说,你需要在鱼和熊掌之间做出选择。即使我们只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放弃,盲目追求鱼和熊掌的“两个看得见”,最后一无所获,那就是悲剧。

放弃需要勇气和智慧。如果你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次又一次地坚持下去,总想把劣势变成优势,你很可能一事无成。放弃短期,就是强化长期,使自己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的征程中有曲折的我,也有机会峰回路转。面对挑战和机遇,你需要仔细思考。当你应该放弃的时候,你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一片森林。

一、书籍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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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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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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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土中国》读后感30篇

第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第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第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与预期(采风、实践之作)有不小出入,实际体验看更接近《中国乡土观察》。费孝通对基层单位的研究停留在观测、概括现象的浅层面,故有好些根本错误,如认为差序格局在个体之私,然宗族之聚合效用,明显被无视。能自圆其说,深度不及梁漱溟。

费孝通实际上人为制造了隔阂,把宗族宗部(B团结性社群)中的个体(A差序社会),强行割裂出来。可能是受到美式社区的启发,作此区隔。方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总感觉把有利于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归A,不利的放在B。逻辑上成了A与非A(非A=B),即机械辩证法:永远正确,但永远是正确的废话。

《无讼》章的观察比较深刻,王奇生《革命和反革命》与之交相应。诉讼破坏了作为习惯法的宗族法,却未能建立新制度,至今仍是如此。好的制度反而使坏人得利的倒灌现象,是一种反动。

第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第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第1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1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第1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第1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第1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第1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第1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第2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第2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第2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第2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第2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第2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第3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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