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见字如面第一季观后感1
1950年,黄永玉和曹禺第一次见面是因为萧乾。当时,黄永玉从香港来到北京探望沈从文,正逢巴金到北京开会,萧乾就约着巴金、曹禺、沈从文等一行人到北海喝茶,黄永玉一同参加。
1987年,张国立因主演话剧《朱莉小姐》获得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当时给他颁奖的就是曹禺曹公。对于这台剧目,曹公非常喜欢,之后还特意邀请张国立到他的家里畅叙戏剧艺术表演。那次,曹禺为张国立题写一幅条幅:“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另一颗心宽容“。
张国立得以在《见字如面》的舞台上再续与曹公的前缘,朗读他回黄永玉的信。因为他的精彩演绎,又得以被邀请到黄永玉家中做客,并又被大师赠与画作。一见到张国立,黄老就一迭声地说:“你特别像萧乾,无论是动作、神态、声音都特别像。”他还嘱咐张国立,不要浪费这先天条件,有机会一定要演下萧乾。
在黄老脱口而出“你特别像萧乾”时,冥冥中一个甲子的缘分闭合成了一个圆。这是这个节目无意中促成的特别美好的机缘,毫不刻意,又神来之笔水到渠成。导演和表演嘉宾都是娱乐市场大潮中善于停下来思考的人,谢谢他们,如此纯粹地诠释人们心中对人文关怀的日常需求,不鼓吹小众,不营销卖惨。是呀,在或远或近的时空中,寻找历史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本来就是人们应有的主流需求。市场不光要有尽兴的娱乐,也可以有温柔细语的感怀、有对文化本身的沉静思索。
喜欢这个岁末年初的美好相遇,见字如面,纸短情长。
见字如面第一季观后感2
我上一次写长信大约是在高三的时候,也就是八年前了,那时候被限制用手机,书信里还保留着最后的情感记忆。情动的,茫然的,争执的,琐碎的,每每翻起,见字如晤。而现在,我们都退化到不费心思的只发微信短句寒暄聊天了。
好可惜,那些很真挚情感的表达方式仿佛在文化中断层了。接着我们会发现不知如何写信,快速的生活反而让人变得迟钝。白岩松说,你有多久没谈心了?现代网络中,各种朋友圈,你可以跟很多人聊天,但却找不到人谈心。其实是一样的,谈心就像写信,只是不同时代为了真挚的交流采取的'不同方式罢了。但我们逐渐摒弃了这些。因为我们节奏快,因为我们不愿等待。那样太可怕了。我记得看《最好的时光》时候,最打动我的不是张震跑了好多个地方去找舒淇,而是最初他要去当兵前,到舒淇打工的台球室,对她欲言又止,直到店打烊他走了,不出一会又回来敲门板,对她说“我写信给你”。那种辗转,犹豫,情动的一刻,就是最好的时光。虽然放在今天用微信表白心动依然是会存在,但今天可能拒绝更快,因为缺乏等待。当然也不仅限于情信,只做一比方,我们需要反思。
今天看了第一期《见字如面》,节目想法很好,请来几个名家念信,信念出来是对的,有的信婉转隽秀,有的信铿锵有力,有的信诙谐风趣,也有的信饱含深情。黄永玉写给曹禺的信文采斐然,良工不示人以朴,王耀庆演绎也堪称本期最佳。就情感而言,更触动于萧红的信,如果能让汤唯来读或许更好,萧红写这封信时的年龄也都是与汤唯现在相仿的。感念于那句“因为你也是他们之中的一个,于是我就把你给忘了”,还有那句“中国有你们,中国是不会亡的”,萧红的一生很短暂,充满了寒冷、苦闷与饥饿,但她的文字总是柔和、坚定也饱含希望,是她的伟大之处。
节目缺点是对信的解读太浮于表面,首先女主持人的功力不行,功课也没做足,其次女教授虽然学富五车,但俨然疏于揣测作者内心用意,解读略有偏颇。
现在为止,一共看了四集格林。
只有四集而已,不过感觉算是比较千篇一律。总感觉比较像魔幻的lie to me。Nick在他们情绪激动的时候,总能看到他们真正的面孔和伪装。
比起Nick我更爱狼人Eddie,虽说是狼人,有的时候也不能抑制自己的本性,但是= =
真的真的是灰常可爱的角色。连带着我对Mitchell都及其爱。啊哈哈!!
我记得我看过很多小片段的黑童话。
现在列举。
1.小美人鱼
王子在海边遇上她,她美丽的头发如同瀑布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她的双腿柔软无力的垂落在沙滩上。
王子想起,人们常说这片海域有人鱼的存在。她们美艳绝伦,她们长着长长的鱼尾。只有在遇到心爱的人时,她们才会祈求海中的巫婆把自己的鱼尾变**的双腿,用她们一世甜美的嗓音作为交换。
王子就是听着这样的童话长大的,王子看不上国中任何一个少女,他坚定的等待着有一天,在海边邂逅他的小美人鱼。
他问她:“你就是小美人鱼么?”
她坚定的点点头,用手指在沙滩上写上“是的”。
王子微笑:“很快我就能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了。”
王子见过太多的谎言,许多爱慕荣华富贵的女孩子试图利用这个接近他,都被他一一识破了。王子坚信,他终有一天会遇上真正的,美人鱼。
王子命人把女孩放入水中,这个最好的方法辨明女孩是不是美人鱼化身。令王子想不到的是,女孩没有挣扎,在水中如同一条鱼一样自由的游动沉浮。甚至,可以在水中潜行数十个小时。
“你果然是我的小美人鱼!!”王子激动的与女孩紧紧相拥,很快迎娶了女孩。
新的王子妃温柔优雅,笑不露齿,连吃饭都抿着嘴。
三个月后,宫中总是有人莫名其妙的失踪。国王命人四处查问,却都无功而返。
直到有一天,王子的贴身卫士也离奇失踪。王子慌了,他开始担心起王子妃,那个柔弱美好的小美人鱼。
王子急忙赶到王子妃的寝宫,却看见王子妃背对着自己,看着窗外夜幕中的大海。
王子妃转过来,看见了王子,向王子打着手语:
“多美啊……我曾经做梦都想站在这里,看一看星空下的大海。……当我,还是一条小鲨鱼的时候。”
王子妃向王子微微一笑,没有遮掩,王子看见了她的嘴里,满是尖刀一样的牙齿。
2、灰姑娘
后母和两位姐姐走后,辛德瑞拉穿上仙女给予她的美丽衣裙,踏着水晶鞋,乘坐着南瓜马车来到了王宫。
舞会开始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那个天仙般的身影所吸引,那个女孩叫,辛德瑞拉。
王子走上前,眼中是无法抹的温柔与倾慕:“美丽的女孩,我能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辛德瑞拉优雅的舞步征服了在场所有的人,包括王子。王子觉得,他已经深深陷入女孩的美丽与优雅中,无法自拔。眼前这位不知名的女孩,已经成了他心中王子妃的不二人选。
12点的钟声敲起,辛德瑞拉想起仙女的话,匆匆忙忙的跑,仓促间遗落下一直水晶鞋。
一个月后,大臣戴着两个托着天鹅绒垫的侍卫敲开了辛德瑞拉家的大门,垫子上,正是辛德瑞拉遗落的那只水晶鞋。
“这就是王子殿下看上的那位姑娘丢失的水晶鞋,按照国王的指示,我等在全城内搜寻鞋子的主人,与王子完婚。”
看着两个姐姐争先恐后的试穿水晶鞋,辛德瑞拉优雅的笑了,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最后的幸福将会属于自己。当两个姐姐垂头丧气的离开时,辛德瑞拉自信的走上前,轻轻一套,就穿上了水晶鞋,不大不小,不胖不瘦。
大臣不可置信的看看辛德瑞拉年轻天真的脸庞,欲言又止,终于正色道:“原来这位姑娘就是王子朝思暮想的女孩,那么请随我来。”在两个姐姐嫉妒的目光下,辛德瑞拉坐上了往王宫的马车。
到了王宫,辛德瑞拉没有见到王子。
“请在这里等待。”大臣将辛德瑞拉带进一个宫殿,然后告退。
辛德瑞拉独自一人在空旷的大殿上,还没来得及幻想和王子相遇时应该说什么,突然听到殿门外一阵低沉的声音:“王子殿下因为过度思念那个在舞会上偶遇的少女,已经思念成疾,于三天前世了。王子殿下临走前还念念不忘那个女孩,国王陛下让我们一定要找到那个女孩子。”
王子死了?辛德瑞拉突然一个激灵,殿外传来一声高呼:“婚礼开始!”一阵可怕的寂静后,辛德瑞拉闻到了火焰的烟味。
殉葬!!辛德瑞拉恍然明白过来自己的处境,拼命的跑到殿门前,用力敲打着殿门。
可是,殿门锁死了。
3、小红帽
妈妈把蛋糕交给小红帽。
“不要偷吃哦。”妈妈的笑容有些不自然。
才不会呢,小红帽知道,妈妈为了遗产,在外婆的蛋糕里放了毒药。
不要紧,小红帽从小就听妈妈说,外婆死了,她们就会得到好多好多的钱。爸爸被坏女人勾走后,她们母女一直过着清贫的日子。如果外婆死了,她们的日子就会好过许多,同学也不会因为她从小到大只有一顶小红帽而欺负她了。
小红帽和妈妈没有看到,一道黑影从她们的窗户下闪过。
外婆家,小红帽看到外婆躺在床上,被子蒙着头,似乎是病了。
“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外婆的声音,更加嘶哑了。
“外婆,为什么你指甲那么长?”
“为了更好的抱住你,亲爱的,不让你从我的指尖溜走。”
“外婆,为什么你的眼睛那么大?”
“为了更好的看清那些丑陋的人。”
“外婆,为什么你的嘴巴那么大?”
“为了能咬断你的喉咙!”被子掀开,一条黑色的狼扑了过来。
“嘭!”一声枪响。猎人约翰从窗外探过头来:“真是危险啊,还好我赶到及时。”
黑狼倒在地上,没人看到它滴下的一滴眼泪,还是,还是没有救下那个老太太。它最后看到的,是小红帽快乐的把外婆从床下扶出来,微笑着从篮子里拿出蛋糕。它只恨自己不会说人的语言,不然它一定会喊出来:不要吃……
三年前:
“可怜的小狼崽子,你也掉进约翰的陷阱里了吗?”老太太吃力的弯下腰,轻轻地抚摸着唧唧乱叫的小狼崽。
“算了,还那么小,我想约翰是不会在乎的。”老太太用力掰开捕兽夹,小狼崽一瘸一拐的跑进了树林,突然停在树林的边缘,回头望着老太太,好像要永远记住她似的。
4、阿拉丁
集市上,一个黑瘦的男孩迅速的抓起一个几个苹果,趁着肥胖的水果贩子转身的一瞬间,抛给了同伴。
“阿拉丁,我就知道,你的身手是最敏捷的。”墙角里,几个衣衫褴褛的男孩一面啃着苹果,一面赞叹道。
“我们是最棒的,我们的配合,谁也抓不到我们。”阿拉丁得意的说,
这些伙伴都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他们的友谊和默契是他们能在这个社会的底层挣扎求活的唯一资本。
那天之后,伙伴们就没有再见过阿拉丁,他在傍晚的时候说要散散步,可是再也没有回来。伙伴们像疯了一样找他,可是,毫无下落。
一个月后,在集市上游荡的伙伴们被一群士兵驱赶,大街上一时间鸡飞狗跳。逃窜到人群中的伙伴们看到,一群侍卫护送着一个锦衣华服,骑着白色骏马的年轻人走向王宫。
“唉!那个据说是邻国的王子,家财万贯,富可敌国!”路人甲小声议论。
“可不是吗,难怪国王要把公主许配给他。”路人乙附和道。
“那不是阿拉丁吗?”一个眼尖的伙伴小声叫了出来,却引得路人纷纷白眼。
“确实是他!”伙伴们不顾路人的鄙视,纷纷挤到人群前面。可是,队伍走得太快了,他们只来得及看到阿拉丁远的背影。不过,阿拉丁似乎看到了他们,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的的笑意。
三天后的夜晚,贴身侍卫来找到驸马阿拉丁,低声说:“殿下,都办好了。”
“很好,这个赏给你。”阿拉丁褪下手指上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交给侍卫。
“亲爱的,在干什么呢?”侍卫退下后,公主来到阿拉丁身旁,微笑着问道。这位出身高贵的驸马,俨然是未来国王的不二人选。
“没什么,亲爱的。”阿拉丁俯下身子,吻了吻公主花瓣般的嘴唇。
而此时集市上一个黑暗的角落,伙伴们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死不瞑目……
5、美女与野兽
野兽把贝尔抓到了城堡里,可怜的贝尔吓坏了。但是很快她就了解到,原来野兽曾经是一个英俊高贵的`王子,受到了女巫的诅咒才变成野兽。
原来,英俊的王子也需要美女的拯救。贝尔的同情心开始泛滥,她想,我要用真诚和爱让他恢复原来的样子。
也许是贝尔的温婉与善良唤醒了变成野兽的王子,野兽的眼中慢慢有了柔情,举止也文雅很多。与贝尔已经可以友好相处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它就可以变回王子的样子。贝尔幻想着野兽变回王子的时刻,他该是多么英俊多么温柔,他会迎娶她,这个在黑暗的日子里唤醒他心灵的姑娘。贝尔这么想着,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野兽。
那一年,饥荒来袭,饿殍遍野。野兽和贝尔的城堡也陷入了一片死寂,贝尔一直发愁的是,在哪里给野兽弄到更多的食物。她已经陷入绝望,突然,一个念头在她脑海里闪过。
“主啊,请饶恕我,我是为了拯救野兽的灵魂。”贝尔祈祷之后,悄悄拿着剪刀的走进女佣的房间,出来时,剪刀上沾满血迹。
那天,野兽的餐桌上多了一道烹饪得很美味可口的肉,野兽问:“这是什么的肉?”
“山鸡的。”贝尔微笑着回答。
不过,饥荒终于过。野兽的城堡已经一个仆人也不剩下了。
当然,贝尔也不见了。
当最后一个仆人被吃完后,饿极了的野兽咬断了她的喉咙,依靠她,野兽度过了饥荒最后的日子。
6、豌豆公主
“对不起,我能在这里借宿吗?”
城堡的大门打开,门外的狂风暴雨中站着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少女。
管家将少女带见城堡的女主人,少女说,她是邻国的公主,今天偷着跑出来玩,却不想遇到了暴风雨。一时间没法回,只想在城堡中借宿一宿。
“公主吗?这可不是能冒充的哦。”女主人说:“请跟我来吧,带你来你的房间。”
富丽堂皇的床上,十二床天鹅绒的被子,柔软温暖。
“做个好梦。”女主人微微笑道,关上了门。
第二天,少女穿戴整齐,来感谢女主人。
“昨晚上睡觉舒服吗?”女主人开口就问。
“……”少女面露难色:“一切都好,只是……床上似乎有什么东西硌着我,让我整夜睡不着觉。”
女主人听后,面露谄媚的喜色:“那是我在你垫子下放的豌豆。连一颗小小的豌豆都能感觉出来,只有公主才能有这么娇嫩的肌肤。我的小儿子今天刚从外面回来,公主有兴趣认识他吗?”
公主端庄的笑了,点点头。
晚餐很美味。
女主人把装着肉的盘子递给儿子。
“吃吧,好孩子。你总是嫌妈妈给你做的烤肉太老,妈妈终于给你弄到最娇嫩的肉了。”
儿子把盘中的肉吃的干干净净,露出獠牙轻轻一笑:“妈妈,这就是那个躺在十二床天鹅绒被子上都能感觉到豌豆的公主吗?果然比那些农夫好吃。”
7、最后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
夜幕下的寒风刺骨,雪已经可以没过脚踝了。
小女孩还在街上慢慢的走着,已经很晚了,她卖不完篮子里的火柴,不敢回家面对爸爸愤怒的目光。
妈妈死了,没有人再替她挡下爸爸的拳脚。
小女孩穿着单薄的衣衫,脸和手已经冻得没有血色,街上灯火通明,窗口里温暖的灯光照不亮外面的飞雪。
休息一下吧,实在太冷了。
小女孩坐在墙角,拿出三根火柴。今天是圣诞节,这个就当是给自己的礼物吧。
“呲。”火柴在风中微微闪耀了一下,摇晃着微弱的光。
“好困……”小女孩在火光中看到了妈妈慈祥的笑脸,还有,她只在梦里见过的美味佳肴。“真漂亮啊……”小女孩的声音在风中散,眼皮也合了起来,她看见妈妈在向自己招手。
这样睡,就能见到妈妈了吧?
“醒醒,嘿!醒醒!”耳边传来一阵细小的声音。
“诶?”小女孩揉揉眼睛,风依旧刺骨,没有妈妈,自己的肩膀上,多了一只小燕子。
“这个给你。”燕子说完,松开一只蜷缩的小爪子,有什么东西掉到小女孩的掌心。
小女孩摊开手掌,一颗小小的红宝石在手心中闪闪发光。
“这个是……?”小女孩有些不解。
“嘻嘻,这个是圣诞礼物哦。快回家吧,越来越冷了,我也要回到快乐王子那里了。”燕子扑扑翅膀,飞走了。
小女孩看着燕子远的背影,突然想起,广场上新建了一尊快乐王子的塑像,几天之间,身上的宝石金甲全都不翼而飞了。
“原来是这样啊……”小女孩捧着宝石,往家里走。
广场上。
“我回来了。”燕子停在快乐王子雕像的肩膀上,蹭了蹭冰冷的脸颊。“我把你的礼物带给她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的。”快乐王子雕像说:“那个小姑娘每次路过这里,都会抬头冲我们微笑,那么可爱的小女孩,怎么能让她过一个没有礼物的圣诞节呢?”
就算世间都是寒冬般冰冷,我们也会用掌心的温度温暖彼此。希望就像黑夜里的一丝烛火,永不熄灭。
每次看都属于汗毛战栗的小快感,看吧,不是说童话都是完美的。有缺憾的黑童话多可爱。
但是吧。
格林绝对不算是好的黑童话。
真正的黑童话应该是Julie是巫女。
Hank是狼人。
Aunt是骗子。
除了他,恩,都够黑才行。
可惜这部戏真的不够黑呢。每集绝对都是黑 灰,最终到白。
在影片的最后,总是白的透彻。
这个是黑童话好么!!!
大哥。
别这样逗我。。
伤不起好不好。。
四十分钟的戏你总是前半段都没线索好不好!!
典型虎头蛇尾!!
这一集讲述了一个街角的乞丐Migg捡到了男主角Gerry的钱包,通过给他还钱包,进而住进了他们的家。男主角Gerry因为听从了乞丐Migg的怂恿,与妻子Gerry吵架,一步步地变得懒惰,辞掉了小学语文老师的工作,每天什么也不做,只在家写作,最后变成了一个乞丐,而那个曾经的乞丐乞丐Migg,则利用着Gerry的资源,一步步地找到了工作。在Tom达到了人生最低谷的时候,Gerry出现了,告诉他那个乞丐只是他想象出来对付现实的“精神分裂人格”,必须将他赶出大脑,正视现实。在Gerry的帮助下,Tom把“乞丐”杀死,重拾自己的生活。而这时,同事来找他,告诉他Gerry其实已经死了,他是因为爱妻的世,而倍受打击,渐渐堕落,Gerry才是他幻想出来的“人格”。
对于这部29分钟的短剧中,到底谁才是“人格分裂”出来的,我不打算细究,倒是想针对里面的每一个象征意义做一些分析。
首先是乞丐。
很明显,乞丐是恶魔的化身。在男主角Tom邀请他进来的时候,作业本上的涂鸦就是一个恶魔。
这个恶魔并不会吸你的血,或者让你变得疯狂,他代表了一个人内心的堕落。这种堕落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在一个正常人身上出现。短片中的主角,之所以堕落,是基于两个情况,一个是现实的工作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另一个就是他妻子的世对他带来的打击。
当男主角Tom说,他的本职工作——语文老师——需要不断地给学生打分写评语,对于他来说枯燥无味,毫无意义的时候,那个恶魔便来摁门铃了。 因为英国人典型的爱面子,语文老师一步步地让步,最后让乞丐Migg住进了自己的家。与其说是乞丐,不如说是恶魔,这个恶魔看清你心中的欲望与惰性,它看准了你的心软,看准了你爱面子不愿意明说,就鞋子也不脱,身子也不洗地踏进你干净的房屋,坐在你整洁的沙发上。那个门槛,其实就是你最后的底线:一旦它踏了进来,你就很难再把它请出;一旦你允许了这个乞丐的肮脏不堪,你就会继续让他捣乱下。
Migg一边喝酒一边跟他谈工作:你的工作一定工资很高吧?语文老师说是的,还不错,但不是我真正想做的。他想做一个作家,而他最欣赏的作家,则是很碰巧的乞丐出身。而语文老师接受这位乞丐开始的第一步,就是因为他认识这个作家。一旦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一旦他与你的梦想有了联系的时候,他就开始变得高尚,可以接受。因为他欣赏的作家也曾经是乞丐,所以他认为这种堕落或许是达到梦想的一种捷径。
这个Migg让Tom做出改变的第一步,就是让他放弃做一些必须做的事情,例如弥补错误——他上班迟到了,Migg劝他不要那么辛苦再赶过,而是干脆请病假。然后陪他玩游戏,喝酒,什么轻松的事情都做,无止尽地玩游戏,无止尽地放松。删掉所有的留言,所有工作邀请,所有人的关心,所有与亲人、朋友的联系。然后让他辞职,不再做那份“幼稚、不能展现他的能力”的小学语文老师工作,留在家躺在床上天天写
如果我们将Migg看成那个心中堕落的恶魔,你就会发现,当一个人选择堕落的时候,会不知不觉的放弃很多东西,而在放弃的同时,自己也迷失在生活中,不知道生活的意义,最终变得和乞丐一样,一无所有。
而于此同时,那个乞丐Migg,通过“寄居”在他的家,救济站找到了工作,慢慢的一天天日子变得好起来。tom看到自己与他的对比,心里非常不平衡,讽刺他刚到他家时还是一个身上的脏物都要洗掉三层的臭乞丐。Migg狠狠地瞪着他:“你不能批判我,你没有权利批判我。”无非是讽刺,这样的生活状态,不管你在身份上是否是乞丐,其实都与乞丐无异。
最糟的时候,他的房间堆满了酒瓶和垃圾,拒绝了朋友的任何邀请,而且由于欠了电费,所以在寒冷的冬天里彻底断了电。此时,他的生活和乞丐米格完全做了个交换,衣着光鲜的曾经的乞丐Migg,如今已经找到了收入可观的新工作。他把20镑给tom,就好像当初tom可怜他是个乞丐给了他40镑一样。这时候他的妻子走了进来,告诉他:“这里根本没有什么Migg,他只是你幻想出来对抗现实的存在。”而唯一能对抗这个恶魔的办法就是,彻底把他杀死,赶出你的大脑。
其次是妻子。
他的妻子,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努力的人,能够认清自己的天赋,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演员,但是愿意演绎默默无闻的小剧本。所以,妻子这个角色,其实是正能量和努力的化身。
而这也是一开始Tom所不齿的,一直到他彻底堕落之前,他都不是非常看得起妻子的那一份工作,他认为那个默默无闻的工作,就与他那份小学老师的工作一样,毫无营养,不是梦想。
在惊悚的结局中,Tom把“恶魔”杀死了,靠着自己对妻子的信念,重拾了自己的面貌面对生活。也就说明,能够让人回到正轨的,只有是一点点从小事努力起来的正能量。
不管“乞丐”或是“妻子”,哪一个是他想象出来的,我宁愿相信的是,一旦一直支撑着你的人不在了,你的灵魂就很容易被恶魔趁虚而入。我记得一个比喻,就是哈利波特里的摄魂怪,摄魂怪会挑那些心灵脆弱、正在经历着磨难的人,吸食其灵魂,将其变为一个麻木的、无法自理的生活废人。这个时候唯一能战胜摄魂怪的办法,就是召唤心里的那头守护神——牡鹿。
最后是那位作家。
作家代表了Tom的梦想。他想成为作家,而由默默无闻然后大名鼎鼎的作家让他觉得梦想充满了戏剧性。而Migg与作家的互相认识,让他觉得什么也不做的堕落或许是通往梦想的捷径。
我想后来那位语文老师一定很想问自己,为什么他欣赏的作家能够从乞丐一步步地成为作家,而自己堕落为乞丐以后却永远也无法成为作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