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篇二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觉得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的而是美好的。我认为,世界上没有最完美的事物,包括人类,任何东西都是有缺陷的,俗话说:人有喜怒哀乐,月有阴晴圆缺。这句话足以证明世间万物都不是完美的,包括曾被我认为是完美的动物——马。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跃;不会像鸟一样飞翔;不会像熊一样爬树;不会像蛇一缠蜒。它没有尖锐的牙齿,没有锐利爪子,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冠军。因为马不会为食物而互相打架,它们团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马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没有一种动物像马那样具有如此矫健完美的体态;没有一种动物像马一样拥有如此高贵潇洒的风度气质。
马还会舍弃自己的生命来保卫整个马群的安全,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捕食者追赶得疲惫时,马群中就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牺牲自己,成为捕食者的食物,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雌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关怀最少的老马则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生命,保卫整个马群安全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在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你总是默默无闻地为人类无私奉献,愿与主人共荣辱。一段故事,足以显现出马的忠诚来:故事发生在红军长征途中,那是一段艰苦的岁月,敌人前堵后追,几天就要打一次仗,还要爬雪山过草地,忍饥挨饿。除了行军、打仗,还缺吃的,野菜、马料甚至皮带都成了战士们充饥的粮食。一天,专门照看首长战马的小罗用铜元从藏民家里换来了一小袋青裸面。他用大锅把青裸面熬成粥,战士们每人盛了一碗蹲着吃。这时,饿的瘦骨嶙峋的战马低下头来,用鼻子嗅了嗅小罗碗里的稀粥。小罗把碗里的稀粥全喂给了战马。战马用脸颊蹭蹭小罗,从此与小罗形影不离。部队又出发了。在长征途中,为了安全,行军一般都在晚上。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部队沿悬崖边前进。在一个险峻地段,小罗失脚跌倒在地。眼看小罗就要滚下悬崖。这时,战马冲了上来,用身体挡住了小罗,而它自己却掉下悬崖摔死了。多么重情重义的战马啊!小罗和战友们失声痛哭起来。这是战士们在整个长征途中唯一一次流泪。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小罗已成了年逾古稀的罗爷爷,他常常对人说,他的生命是那匹战马换来的。战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主人的生命,它是多么的忠诚啊!
马,你是人类最忠诚、无言的朋友!
篇三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秦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作文1
狗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的确是呀,它会待在阳台上晒太阳,成天睡大觉,一声不坑。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每次我带它出去散步,它都会和别的狗玩一个下午呢?可是,遇见陌生人,它对主人又是那么忠诚,“汪汪”大叫,非把陌生人赶走不可!
如果它感到无聊,就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用舌头来舔你的手。如果你要出去逛逛,它一定会跟着你,生怕主人走丢了或受欺负。
有一次,妈妈让我到楼下小卖部买盐,狗狗就跟随我一起去。买完盐,我看看时间还早,就想趁机出去玩会儿,狗狗却一直监督我,我只能乖乖回家。忽然,我听到有人敲门,妈妈把门打开,狗狗见到是一位陌生人,便“汪汪”大叫,看他不走,它就去咬陌生人的裤腿,硬要把他拉出去,妈妈问清楚陌生人的来意,连忙制止狗,狗狗委屈地望着我,“呜呜”地低声叫唤着,可怜巴巴的,让人不忍责打它,它是为了保护主人,才会与陌生人较真的。
狗狗虽然调皮,但它老实、忠诚,是我最好的朋友。
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作文2
我想,只要一说到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想到狗狗吧!
他们一生很短暂,他们用一生来守护自己的主人。他们只对主人和主人的家人衷心。一旦有外来的人,如果主人对那人的态度不好的话,狗狗也会冲着那人一直吠叫。
我家里就有一只雪纳瑞。但是狗狗并不是十分的喜欢我,他只喜欢和姐姐在一块。因为,姐姐是他的主人。这只雪纳瑞的名字叫作‘球球’。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姐姐的房间找姐姐玩。我和姐姐坐在球球的两边,我的手里拿着火腿肠。我用食物诱惑球球到我这边来。出乎我的意料,球球理都没有理我。他直接跑到姐姐那边去了。或许从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就开始敬佩这只忠诚的狗狗了吧。果真,他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球球其实很可爱。他雪白雪白的毛皮,没有一丝杂毛。他的四只腿都特别的灵敏,就像飞毛腿一样。他的脸蛋看起来就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只可惜,姐姐不准我亲球球。说什么有细菌。
我好喜欢这只狗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就是球球这种狗狗吧!。球球,我真的好喜欢你。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
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作文1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作文2
雨,让我们学会了辛勤与劳作。
每个季节的雨都是那么的不同,他带给我们的总是那么多姿多彩。
夏天的雨会给我们带来凉爽,我和爷爷还在一片荒地上种地。我们原先种的菜快枯死了,趁着天色渐渐暗了下去,我和爷爷便拿了一个桶和一个锄头来到了地头,卸下肩上的工具,我们开始分工,我自告奋勇去提水,于是脚上那两只鞋子便在草丛间玩起了躲猫猫……
我顺着爷爷铺成的小路走了下去,到河边舀了大半桶水后,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那桶水提到了菜地,在倒下去之后,不仅冲倒了一小片菜苗,还有一小部分水又溜回了大河形成了一道道水痕。
大部分的水却被GAN燥的土地快速吸收了,于是我一直重复着这个动作,一直到我大汗淋漓之后才稍作休息。忽然看到地上有一条不知什么时候带上来的小鱼,在‘滋滋’的声响中奋力的挣扎着。当我发现那鱼肚发白时便赶快把它捡起又放回了河中,小鱼欢快地游着游着,不是还把它那洁白的小嘴露出水面……
一阵凉风吹过来,将我脸上的汗珠悄悄拭干,但我的衬衫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湿透了,贴在身上非常的不舒服,于是我干脆把衣服脱掉。就在我又去打水的时候,水面上泛起了微微的涟漪,就这样一场夏雨不期而至。我和爷爷来到一棵树下躲雨,但地里那些麦苗的身体却承受不住这么大的打击,这样的狂风暴雨在小麦苗的眼中这无疑是一场灾难……
夏天悄悄的逝去,连绵的秋雨又哗哗地下了起来,将树叶上的粉尘冲刷过后便又在地上汇聚在了一起,那水滴轻轻的推着蜗牛重重的壳,但蜗牛却如同泰山一般无动于衷,水滴只好悻悻的冲刷着柏油马路,秋天就在生生不息间悄然度过了,但是任何时候都少不了——雨。
秋天过去之后,冬天来了,人们逐渐把厚厚衣服都穿在了身上,一个个如同大熊一般胖重。最近几天的雪花,飘扬在我们的眼前,而那些承受不住的雪花的树枝就会重重的折断摔在地上。它结束了它的疼痛生长,安详的等待着有人将它拾起……
雪,一层一层的铺天盖地的散落在人间,构成了一幅美丽而又和谐的画卷,世间一片雪白,让人们不由自主的喜欢上的这里的一切,然而空气冷却了,等到上午太阳出来的时候,将冰雪融化,解除了一场又一场潜在的危机。我的手又恢复了原本的肤色。
春雨,无声的滋润着土地;夏雨,给人们带来了欢乐;秋雨,冲走一年的污垢,冬雪,给大地披上银装。雨,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作文3
狗是人类最友好、最无私、最忠诚的朋友,人与狗之间也曾发生过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当我看完由美国作家尤金·奥尼尔等作家所著的一本名叫《一只狗的遗嘱》的书后,就更加确信了这个结论。
书中讲述了6篇人与狗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由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写的一篇名叫《木木》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名叫盖打辛的哑巴仆人在河边泥潭里捡到了一只斑点狗,并给它取名为“木木”。但后来,这房子的女主人要求盖打辛把这条狗杀死,出于无奈之下,盖打辛将两块砖用绳子拴上,又打了一个死结,套在木木的脖子上,然后抱起木木,举到河面上,最后望了他一眼。然而,木木却不知所措,仍然信任地望着自己最亲近地亲人,不但没畏惧,还轻轻地摇着尾巴。他把脸转过去,痛苦的皱着眉头,放开了手,然而就在他放手的那一刻,以往跟木木的快乐回忆突然呈现在眼前······读到这里,我觉得盖打辛十分可怜,他跟木木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想必木木已经成为他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了,分开了肯定很舍不得,更不要说自己亲手把它杀死了,而且,那个女主人有太残忍了,怎么跟一只狗过不去呢,木木也没有她的事呀,反而还可以给她看看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盖打辛要那么听那个残忍额的女主人的话。
我家以前家里就有了一位好朋友——聪聪。它是一只公狗,是贵宾和博美的杂交犬。聪聪长着一身金黄的皮毛,两颗葡萄般大小的眼睛总是可怜巴巴的看着你,希望你给它点东西吃,你也会忍不住给它吃的,它也不管饱不饱,欣然接受。聪聪十分好动,只要你一有开门的声音,它准会高高兴兴地摇着尾巴来迎接我们。聪聪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应该在哪里“上厕所”还记不太清楚,不过聪聪的到来却给我们家添加了几分乐趣。
记得有一次,我家的聪聪在我的非常手段下,终于露出了它那“迷人”的笑容。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看见电脑里视屏上的一只狗自己会笑,于是我便突发奇想:要是聪聪也会笑那该多好啊!这时,我突然想到了聪聪的胡须,也许让聪聪笑起来也不怎么难。我把聪聪叫过来,让它按照人的姿势站好,然后我用双腿夹住聪聪,再用手把聪聪的脸摆正,然后快速的拉动聪聪的胡须,嘿嘿!功夫不负有心人哪,聪聪果然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豆豆终于笑了,虽然是皮笑肉不笑,但我依然十分开心!
但是在一年前,聪聪因为过马路不小心被车压死了,所以我现在有时还在想着以前和聪聪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读完《一只狗的遗嘱》后,我对狗的喜爱是越来越深。在书中,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个世界若是少了它们,将会变得多么孤寂和冷清啊!”现在想想,这句话说得是多么对啊!
狗永远是人类最友好、最无私、最忠诚的朋友!让我们一起珍惜好这个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