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天下无贼》观后感
天下无贼,畅想天下,坐拥无贼,世界真的需要一种感性的东西,就像傻根,就像刘若英演艺的王丽,就像转变的王薄,没有必要去谈论冯小刚这次的拍摄,相信事实会说话,并且说的是真话。
我相信一种宿命论,也许最后的结局是那样的不合情理又有必然性,道,是个抓人生命的字,一旦入道就要进行到底,不管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于是天下和谐的发展,和谐不仅仅是指平安健全,还有那种添加意味的不安,譬如贼的出现。
虔诚的拜佛,于是有心中的真情实感的流露,在我的思想里怀疑是一种永恒的东西,应该说是一种意念,某时某刻会说“放心”,但真正放心的时候不是那么正常的存在,总有出现特别状况的时候,就像葛优在剧中说这次出来是为了锻炼队伍,考察新人,有时候我是在锻炼自己那颗心,困惑的和快乐的,在王丽最后只是流出一滴眼泪的时候,我的感情是继续生活的坚定,前面是绝路,但希望总会在转角出现,于是生活终将继续。
对于有贼无贼之说只是在表达一种意念,一种天下太平的意念,在众人看来这是一种搞笑占主体的电影,但我感觉生命中的纯真似乎更重要,不管是为了生活沦为贼,还是为了某种欲望,加深了一种认识,心灵永远不会毁灭。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自己一命在常人看来似乎是别人做的,但这种错误的认识在于完全忽视了自己这个生命的主宰者,良心有时候需要发现,重要的不仅仅是为了发现尔发现,在平心静气时候人总是会有一大通道理,比如葛优的道上的规矩,不留情的断了他人的手指,最后在被金钱迷糊的时候6万块钱竟然超过了命,丧失了最好的机会,并不是说希望他顺利逃脱,在这里面可以看出利欲熏心的时候思想的堕落,范伟在抢劫的时候要众人的各种卡,甚至要IQ,难道他不懂吗?不仅仅是为了让大家的笑语,因为那一时刻他已经被一种可怕的意念腐化了,没有了IQ,于是只有像其他人要,是要,不应该是抢,毕竟他已经在胡思乱想了,或者说没有了思考。没有思考是可怕的。
我本将心照明月,
怎奈明月照沟渠?
不应该把这句话当作一句笑话,哲理永远存在其中,慢慢品位,就像一种茶,需要品。
天下无贼是一种类似于天下大同的意念,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管是为了票房还是为了其他的利益,相信会有人理解,至少我从其中懂了一些,不完整,但在渐渐学习。
学习是一种无止境的东西,贼的本领也是经过千锤百炼,生死惊险,贼思想中对生命的理解比普通人更加深刻,毕竟她们经历了我们未经的经历,虽说其中不乏损人的行动,不是为她们辩解,因为生活本身决定了我们一些想法必须要改变。变则通。
天下无贼,贼在天下。
理解,在天下需要,在任何一个世界都需要,有贼的无贼的世界。
需要温暖,因为爱。
相信缘分,因为相信生活。
哭泣,一种情感。
笑语,一种感情。
在某一刻,也许有人会说,天下有情又无情,天下有贼又无贼,会说,一切已晚,会说,相信宿命,会说,继续活在人间。
出来是为了锻炼,
生活是为了和自己共勉。
无贼,我不相信,
但我相信贼不都是坏的,坏,这个很难说出口的字,又说出了,因为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在世间尊贵的不仅仅是人才,还有温暖。
篇二:《天下无贼》观后感
《天下无贼》是一部不错的电影,讲述了在现实生活中人和人之间一些事情。
在故事中,傻根用纯洁的心灵和天下无贼的梦感化了王丽,王丽对王薄说她怀了他的孩子,迫使王薄协助她保护傻根。最后,王薄为了傻根的梦,被黎叔杀死,王丽则成功逃走,傻根平平安安地回到家。黎叔等人因贪婪而落网。
这虽然是一部电影,但它却类似于我们的现实生活,它明确的将人们分为两种,一种是像傻根那样心灵纯洁的人,另一种则是和之相反的黎叔一干人等,许多人认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命运,贼就是贼,不可能成为天使,《天下无贼》却截然不同,使贼变成了天使,为了一个傻根,不惜被杀死。
我们再来看看现在,会发现这里也有许多共同的例子。比如一些黑道上的人,杀人无数,双手沾满鲜血,但最后也因良心发现,改邪归正。另外,还有更多:小偷偷盗后又将物品悄悄归还。一抢匪在警方捕捉时,用一位孕妇作为人质,但此时孕妇却开始生育了,可周围没有医生,怎么办呢?抢匪便告诉大家,他原职为医生,于是他为了这个小生命,用了很长时间,终于成功了,令大家十分感动……还有n个这类的故事,我们中国正在升华,用一件件事呼唤别人的良知,美好的未来正在向我们招手,展现出它的诱人和可贵。
啊,中国,我美好的家,你正在向世界展现自己。用自己的淳朴和无暇,开辟出新的天地!啊,祖国!
篇三:《天下无贼》观后感
看电影本来是好事,但观看完了之后老师又要写一篇观后感,我好烦啊!
一个贼公和一个贼婆娘在打一个没头发的大胖子,大胖子很委屈的样子。我有一点儿不明白,大胖子看起来那么笨,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车,我这么聪明,却没有,真不公平。
贼公长得很帅,他冲门卫喊的时候特别酷,他说:好车里坐的就一定是好人吗?我看他不像贼,倒像我们老师,总是喋喋不休的,他后来还教训那个傻子,说要让他知道社会很复杂。笨!谁不知道社会复杂啊。
贼公和贼婆偷到车后,就一路开到西藏,贼婆说不干了,和贼公吵架,贼公把贼婆一个人扔在路上,贼婆遇到了傻子傻根。他真傻!上火车时候大叫自己有六万块钱,还问有没有贼啊,真逗,哪有这样的人啊。老师说这里是用象征手法,是表达人相信美好不相信邪恶的愿望。
啊,我看到葛大叔了,不管他怎么化装,他化成灰我也认识,呵呵,真逗,他总在那喋喋不休强调组织纪律性,跟咱们老师差不多。
贼公一开始还惦记着傻根的钱。我记得每次我和爸爸妈妈出远门的时候爸爸都要把一些零钱放在桌子上,我问爸爸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不怕小偷摸进家来,就怕贼走空,回头还惦记,放点儿钱意思意思,免得他发脾气,把家里东西砸了。
到后面,我就不怎么看得明白了,最厉害的贼原来是那个便衣公安,他算好了准备好了一叠死人钱,来换傻根的六万块钱。到最后,最厉害的成了他了,当帅帅的贼公死了的时候,我忍不住“扑哧”一声乐了,老师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看到她眼眶红红的,好像进了沙子。
终于看完了,散场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出了电影院。我看到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我跳过去,拍他的肩:“老头,别装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看了这片子,我看谁都像贼了。
篇四:天下无贼观后感
电影“天下无贼”中的老乡“傻根”给我们讲了他老家的一个故事,大意是说,在他们那个山村,如果你在山上看见一堆牛粪,但没有带工具,你可以划一个圈把牛粪圈起来,表示牛粪是你的,就不会再有人动它,过两天来拾,牛粪还在那,象动物用尿圈划自己的领地一样原始和自然。
这个故事想告诉我们一个结论,他们村的民风很淳朴,电影院观众的反应也是这样,但也会听到不少嘘嘘声和笑声,这笑声分明是在说:“无法相信”。
信其有还是信其无,其实都有道理。到底有多少人信其有,多少人信其无,是农村人信其有,城里人信其有,没办法知道。
信其有的观众认为,那里的村民没有出过门,对外面的世界不了解,对城里的生活没有
信其无的观众认为,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事,纯粹是傻!这也是影片所以给人物取名“傻根”的理由,很有代表性。
我只知道城里人的观点,不知到村民们的观后感。如果他们也把故事当成一种笑料,这些村民基本已经城市化。如果只是恨那些专业的、高水平的、来自于城里的贼,就是根本和城市不搭界,应该是未开化的,是淳朴的。
信其有是一个静态的概念,信其无则是一个动态的思路。用淳朴和奸诈形容一个个体可以很准确,但去形容一个地区的群体,本来就是一个统计规律。比如说,五成以上的老乡比较淳朴,这容易让人接受。
这里只是借用了影片的画面,其实,淳朴和奸诈,和城里人和乡下人没有任何关系,城里人有淳朴的,乡下人也有奸诈的。
在国人的概念里,一般用淳朴来形容老乡、孩子、学生,也听到过有人用淳朴来形容北欧这些高度发达地区的人。
老乡、孩子、学生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没有见过世面,知识面也比较窄,没有经历过经济社会的压力和辛苦,对社会的险恶面没有太多的了解,这是以关心、谅解、教育为基础的评价,是评价者对被评价者爱心的体现,表明了评价者勇于承担的教育责任。这种评价往往会以另外一个面目出现,就是“他们还傻着呢”。
当他们受骗上当的时候,过来人会很关心的劝导:“吃一堑长一智”吧。这种劝导一方面体现了过来人的关心,但另一方面也炫耀了过来人的精明,实际上也表现出了过来人的“奸诈”。
说北欧等高度发达地区的人淳朴,基于诚信的成份比较多,认为他们傻的成份比较少,在这一点上,国人不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过来人过分强调“无商不奸”,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吃亏,家长们常常向孩子们宣传社会的黑暗面,小小的年纪,就有了一个扭曲的心灵,“所有的陌生人都可能是坏蛋”,一出门就有可能被强*、被拐骗。这样的教育,很容易培养出“奸诈”的人才,由于父母定位的偏差,后代对社会的认识会产生更大的偏差,这是用高昂的代价买了一个无理头的保险,有一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感觉。
用矛盾论的观点去看,淳朴和奸诈是矛盾的两个对立面,要消除这个矛盾,我们的社会必须建立高度的信用体系,呼唤淳朴、呼唤诚信,这是人们的共同心声,建立诚实信用的社会体系才是过来人真正的责任。
靠爸爸发家的年轻人认为,生就一个好爸爸是自己的命,好爸爸就是自己的资源。靠肉体发财的妓*认为,生就一付好色相是自己的命,好身材是自己的资源。靠溜须拍马挣得一官半职的小人认为,能和领导搞好关系,那是我精通人际关系学、精通现代管理学,也是我的本事和能力。他们不认为自己和奸诈有任何关系。
他们在享受自己的成果时,在陌生人面前时,显示出得意、自豪,在内心深处、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年轻人始终不能抹掉花花公子的脓包形象,妓*永远挥不去肮脏下*的心理阴影,小人要不断投入时间、金钱,挖空心思,闻辩主人的屁味,吠咬同仁,小心翼翼的维持自己的利益。
如果把淳朴和奸诈放在一条线上,从某一点开始,越往右边越淳朴,越往左边越奸诈,那么淳朴和奸诈就只是两个极端,现代社会上的人,大多数界于两者之间。如果更多的偏于淳朴,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有诚信的社会,如果更多的偏于奸诈,这个社会的诚信就需要大加树立。
如果把淳朴和奸诈放在知识和年龄组成的坐标系里,分四种情况,知识少年纪小,这样的淳朴是真傻,这时的奸诈是纸老虎,属于小儿科类,需要正确引导,发展成为真淳朴。知识多年纪大,这样的淳朴是真淳朴,这时的奸诈是真奸诈,要么是大俗大雅,可以放心使用的人,要么就是黑心坏透,属于要坚决放弃、最多限制性使用的人。知识少年纪大,这样的淳朴是偏傻,这时的奸诈也偏傻,属于小聪明大笨蛋类,只能有限使用。知识多年纪小,只能说是成熟早,属于可造就类,要不断增长知识。
聪明和奸诈有时很难区分,有一个区分的办法,就是分析其行为的目的。比如,明知道公司某岗位缺乏人才,现有领导借口阻挠同岗位或低一个级别的岗位引进新的人才,或者同一个级别的人才经常有辞职现象,或者同一岗位经常引进一些不合用的人才,或者经常不能招入人才,可能就是现有岗位的领导为保住自己的位置而耍的小聪明、做了手脚,上一级领导一定要冷静观察和分析。
区分聪明和奸诈的关键,在于评判人自己的水平。一般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这个人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或者“这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是分析一个人淳朴和奸诈的底线。通常年纪大的人,若基本判断是淳朴,多数可以信赖,所谓的真淳朴。年轻人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往往对上级表现出惟命是从式的淳朴,会降低判断者的分辨率,若基本判断是淳朴,还要看其行为的目的有没有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或者观察其行为有无退避责任的心态。
做官为民做主,医生救死扶伤,职工以厂为家,这是判断一个人淳朴和奸诈的基本规则,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不为病人考虑,怕承担责任,有任何一点把柄,都可以判定这个人属于奸诈之徒,至少可以判他个为官不清,或者水平低劣。
穷山恶水出刁民,那是因为财富还不够多,被逼失去淳朴。如果一个叫花子坐在马路边上,翻开自己的裤腰做虱子,过路的人不会惊讶,一个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人,没有时间考虑其他需求和风险,洗澡、新衣服、脸面等等都是别人的事情。如果一个小姐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翻开自己的裙腰做虱子,过路的人一定会万分惊讶,不惊讶的人一定认为那是一个傻子,而不是一个小姐。
知识越多越反动,是因为知识还不够多,是小聪明真傻。所以做出过激的行为,是在为其缺乏知识付出代价,是为了增长知识而交的学费,这和傻根的行为没有任何区别。人在江湖,有时需要为五斗米折腰,在强大的敌人和自然灾害面前,做无谓的挣扎,还不如念一声“阿弥陀佛”寻求心灵的安慰来得有效,这样会牺牲的更加无畏和轻松,难得糊涂,勉强算得上淳朴。
无知的淳朴就是傻,不值得赞扬。有知的淳朴是真淳朴,值得信赖!
篇五:《天下无贼》观后感
今天是《天下无贼》在山西公映的第二天,趁着出去办事的机会,下午买张票先睹为快了。影片和以往冯导的片子有些不一样的东西,自己在这里暂且写写观后感吧。
影片给我的感觉首先还是情节好。主线是围绕一个外地打工者的六万元展开的,以刘德华和刘若英的情侣盗贼和葛优为首的盗贼集团的斗智、斗技的故事。影片揭示了不少盗贼手段,是主要看点之一!当然,其中不乏喜剧成分,但这个成分已经不是这个片子的主旨了。下面就稍微罗嗦地说一说。(由于有些角色名字没有记牢,使用演员名字说明。)
一、盗贼手段让你目不暇接
整个影片的情节大部分都是盗贼们表现的,自然是盗贼的手段贯穿始终。开始时候,就上演了一出利用现在某些有钱就乱搞的人实施的敲诈。在寺庙,李冰冰扮演的女贼盗窃技术让你感觉这盗窃的技术达到一定程度时候,也就象是一种表演艺术了。那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手法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在火车上,盗贼交手时候美工刀和单刃剔须刀片的较量,更让人觉得这不是盗贼在交手,而是武侠小说中的高手在过招。此外还有一些盗贼工具,实在是不可思议。那个特殊的打火机或者是香烟就实在是想不到,还有那个特殊的刀,一下就割破两层毛衣,要知道这毛衣比其他面料的衣服都不容易用刀破坏啊!除了技术表演外,心理上的表达手法也很精彩。精彩片段一:刘德华假说刘若英身患不治之症,骗取那个叫傻根的人的同情。说流泪就流泪,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当时我看这段时候都觉得确实如刘所说了(前面穿插了刘若英身体不适的若干镜头),幸好刘德华在那傻根不注意时候流露出另外的表情,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诈骗。精彩片段二:葛优放话要和刘德华一局定输赢的对决中,葛优借助了注意力过度集中的心理以及注意力分散的心理赢得了这个比赛。当时由于前面跟刘德华交手的都是该团伙的主要成员,而且这次又是大头领亲自出马,使得刘德华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们身上,忽略了“这个团伙原本是化装成旅游团,而其他成员此时可能会出招”。正因为这样的注意力集中,在刘走过葛之后,其他成员就上演了一个失手落杯砸小孩的吸引刘注意力的情节,这个时候正是所有的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放松警惕的时候。也正是此时,刘输掉了。此外,在火车顶的心理战和技术战的表演也很有看头,不过相比上面两个情节稍微逊色,就不多说了。
附带说:注意力过度集中的问题在其他报刊的文章上有过说明。就是那个关于5张牌的游戏,无论你选择哪一张,下回出来的花色全部都变掉了,你选择的花色就总是不会出现,还以为是这个游戏真有魔力。其实,只是一个骗局。这就是利用注意力过度集中设的圈套。
二、魔高还是道高?
在两拨贼交手的主线后面,是反扒高手的更高。这个更高的基础大致有两个:一、两拨贼或是自认为水平很高,少有失手。或是由于注意力都在对方身上,忽略了便衣存在。二、可能是贼的行规限定,不允许他们更换掉钱。
在他们的对抗中,高手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真钱换成了冥币,是贼们都没有想到的。由刘的口中,说出了这个为了冥币的斗争仿佛毫无意义。但在高手的口中,或者是我这个观者的眼中,他们之间的争斗已经不是为了钱,而是其他的东西。我觉得这是良心的争斗,尤其是刘德华个人心理的冲突。
而在接近片尾,葛再一次的逃跑又是说明了放松警惕的后果。当大家都以为葛绝对不可能跑掉的时候,葛的外套扣子是一个万能**,打开了手铐,并且将六万元窃走。稍微的疏忽几乎酿成后祸。要不是刘的舍生,不仅六万元回不到傻根手里,连葛这个大盗贼也会跑掉。
魔高还是道高?我实在不知道!反正成语里面两边都有高的时候,凡事还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影片中的其他情节
开篇时候,由付彪扮演的富商表现出的那种见色不要命,是当今社会一部分人的一个影子。象这样的人受到了敲诈,在法律之外的百姓眼中,肯定是说他活该的!想想,倘若那不是贼,而是真的老师,岂不是就被无端侮辱了么?
当二刘驾驶宝马轿车驶进那个小区时候,刘德华对那个保安的训斥,也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写照。驾驶豪华轿车的未必是好人,那种以表看人的保安确实是失职,连登记都不用,只会敬礼……唉,也难怪某些小区发生被盗窃的事情了。
关于傻根的情节:
他是一个很朴实、很天真的人。对其他人没有戒心,在火车站大声说自己带了六万元。他的同乡告戒他不能说时候,他的一句话比较值得深思——连狼都不咬我,难道人还会欺骗我么?原话记不大清楚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这样的批判很深啊!现代人真的连具有野性的、会吃人的狼都不如么?但愿不是如此。
他由于小时侯生活的村子路不拾遗,就相信天下无贼,但现实并非如此。当二刘和警察帮助他实现这个信念时候,给我们留下的,还是那个——有些真相还是不能让怀有希望的,而且不能承受这种真相的人所了解的。给人们留下希望,才有可能去改变这些丑恶。
抢劫笑料的断想:
当盗贼的交手基本完毕,冒出来的抢劫确实有些笑料或者是电影在此时需要一个情节将盗贼抓捕的过度。范伟一如既往演了一个傻冒儿,被警贼一起耍。在冯导的喜剧片中的套路在这里得到一个体现。
这个情节中,刘德华耍笑范伟引得满车厢人大笑,仿佛这已经不是抢劫,只是一场精彩的小品表演。而范伟的气急败坏和他的口吃,更是在紧张情节之后的一阵轻松。
不足:
有一点可能是我没观察清楚的缘故。当后来二刘逃跑时候,掀开列车顶,背后已经没有空间了。但在最后表现刘德华和葛优的最终对决时候,刘的背后又有了很长的空间。实在是匪夷所思啊!
还有就是照常规情况,火车进入隧道时候,车内的灯会亮起来。但在葛刘的一眼决胜负的情节里面,车进了隧道但灯没有亮。这个有些想不通。也不知道原著小说就是这么写的,还是电影为了营造气氛而改的。不合情理啊!
篇六:《天下无贼》观后感
岛城的天空扬扬洒洒的飘着雪花,2004年的第一场大雪,给人们带来了温馨和浪漫。夜色中的大街上纤细如沙的雪粒不时打在行人的脸面上,带来些许寒意。霓虹闪烁的商店、饭店从车窗外慢慢经过,公交车站上三三两两晚行的人们仰着头在看天上的雪花,也有一些不畏寒冷的男男女女在雪地里踏雪而行。应网友之约到雪地里踏雪,边走边感受雪花飘在脸上的浪漫。于是,便弃车沿街步行,雪层在脚下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声音,人家的灯光映射着飘飞的雪花,轻舞飞扬,世界一派温柔。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影院附近,恰好上演《天下无贼》。好久没有在影院里看电影了,临时决定看看。雪夜的影院人并不多,大约十几个人的样子,近似专场上映。
《天下无贼》是冯小刚献给2005年春节的大片,故事梗概是:王丽(刘若英)在一栋豪华洋房里,给一个事业非常有成的大款当家教。不久,这个大款打发走了妻子和外地小保姆,对家教动手动脚,结果被“敲”走一辆宝马,原因是藏在浴盆里的男贼王薄(刘德华)拿着DV在偷拍。
在去大西北销赃的路上,两人产生分歧,王丽想从此洗手,王薄却不情愿。在藏传佛教的寺庙里,王丽许愿改过,但是王薄却贼心不死。王丽不得已要了自己的那份钱,下车徒步前行,在坚持不住的时候,路经身边的修庙的河北农民傻根捎带她来到镇上,交谈中王丽深感傻根憨厚淳朴。在镇上,和王薄又相会了,此时车已经出手,两人决定回到内地。
傻根坚持要将自己在外务工的工资六万元随身携带回老家盖房结婚,在上车前,工友劝他小心有贼,傻根不信,并连声喊自己有钱,引来一批贼的注意。他上火车时遇到王丽两人,王丽决计暗中保护他。王薄对王丽的行动不理解,有意试试傻根的品行,结果证明王丽的判断不错,在交谈中王薄也为傻根的善良所感动,良心似有发现。
车上,大西北的老贼黎叔(葛优)率领一批人马想洗劫列车,尤其想把傻根的钱弄到手,不想被王薄屡屡阻拦。老贼决定试试身手,降服王薄并收其入伙,一场斗智斗勇的贼人大战开始了。
王薄身单力薄,孤军奋战,不是老贼等人的对手,在傻根去献血的途中,钱被窃了。正当王薄懊悔之际,老贼却来说他玩弄阴谋:钱是假的。王薄明白:车上还有高人!
疑惑间,一批蒙面人上车打劫,劫车的傻瓜(范伟)打劫王丽旁边的女子,女子让他摸腰间,傻瓜楞住了,是一把手*,女子抽出枪来大喝:警察!不许动!车厢里一片欢腾。
原来警察一路追踪王丽和老贼两拨疑犯,早就怀疑他们的身份,故随车伺机抓捕,傻根的钱就是警察掉包的。在包厢里,王薄两人看望因献血而晕血的傻根,追踪的警察对王薄夫妻表明身份,并问他们为什么要保护傻根,王丽回答说自己已经怀孕,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也成为贼,而且傻根那么善良,不想让他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贼。
黎叔估计不好脱身,让身边的女贼小叶(李冰冰)假扮警察到下一站押送自己下车伺机脱逃,不想女贼自首将他告发,老贼趁警察不在时将手拷打开由车顶窗出逃,顺便将傻根的现金偷窃,不想遇见同样不想让警察抓捕而出逃的王薄夫妻两人。王薄让王丽跳车,自己答应她将老贼盗窃的傻根的钱物归原主,于是一场残烈的争斗在王薄和老贼间展开了……
下车的老贼在站台上被警察抓获。卧铺车厢里傻根正在熟睡,车厢顶上,已把六万现金放回他身边的王薄一动不动。
五个月后,在一间餐厅,警察找到正狼吞虎咽的王丽,告诉她王薄走了,并让她把这件事情告诉未来的孩子,他爸不丢人。
王薄手机上最后一条短信是:傻根的事已办好,等着我。
…………
综观《天下无贼》,影片的叙事结构是完整的,演员的表演也基本到位,尽管刘德华在香港影片中出演过不少黑社*角色,但毕竟是第一次扮演内地贼人,还好,基本上没有走形,刘若英的表演也比较成功,为这部商业影片在未来的华人圈打开销路奠定了基础,可以期待这部影片将有较好的票房表现。
影片的故事是虚构的、浪漫的、不可能的,但是虚构不意味着虚幻,人们都期待天下安宁,也期待着浪子回头,邪佞减少。《天下无贼》能把这样一个“大概念”落到实处,故事朴实,人物丰满,可谓是成功的建构了一个梦想,它能让每个人对世界恢复美好的期待。宝马开出门去的时候,王薄还要倒一下车,对毕恭毕敬的门卫进行阶级教育,那时的贼是多么嚣张。等最后王薄以命赎罪的时候,观众便彻底净化了心灵,一边掉几颗眼泪,一边发现自己良心未泯。
《天下无贼》让浮躁的人们仿佛从心灵深处跟“傻根”拉近了距离,跟“傻根”拉近了距离就等于靠近美好,靠近失去的自己。大家都是被现实戳破的人,“傻根”那一点可笑放在银幕上就是“出淤泥而不染”,让我们忍不住想去守护,不让他(或者曾经的我们)从天下无贼的美梦中醒来,面对世界的真相。
《天下无贼》在视觉方面首次呈现出冯氏大片的真实面貌,在镜头调度上平实却不失大气,特别是影片开始部分,两位主角的汽车在下雪的黄昏驶过甘南荒原,苍凉壮美,那一刻的镜头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其后刘若英在拉卜楞寺长跪祈愿时的镜头场面恢宏,色彩变化引人。
《天下无贼》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其一,它最成功的地方在于情感,冯小刚第一次将人和人之间的情感表述得如此成功。第二,“冯氏妙语”不断,葛优、范伟妙语如珠,什么“有组织,无纪律”“IC、IP卡的密码”“后果很严重”之类的名句等等,在演员的嘴里成为引发笑声的锐利武器。冯导最大的优势在于肚子里有很多生活,随便就能“拎出”几个活生生的人来,在荧屏上出彩。其三,小偷斗法花样纷繁,煞是好看。李冰冰美艳的造型也为影片增色不少。
当然,作为冯导的转型之作,影片里还有疏漏。结尾处,警察的出现和他的言语令人感到了他的无情,使警察成为让人不喜欢的角色,确实是一个败笔。另一个瑕疵是冯远征和范伟出场打劫的那场戏,虽然有幽默效果,但略显突兀,破坏了剧情的连贯性,不过这也正是冯氏喜剧的印记。
走出影院,已近午夜,又回到雪花飘飘的洁白世界,繁忙的城市此时几乎一派静寂,大部分人们可能已经进入甜蜜的梦境,行走在这平安的世界里,真心期盼————天下无贼!
篇七:天下无贼观后感
没有经过反思的人生不值得活。——苏格拉底
《天下无贼》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显然也获得了大家的共鸣,所以我们全力争取做这部电影。张艺谋这部以轻喜剧形式反映沉重的主题,从贼的把戏深入到人性的探索和不同生活背景的人的`思想的差异。深入人心,发人深思,即使电影已近结尾,闭上眼,脑海里满是那个眼神——是纯真而不是失真,是忏悔而不是后悔,是希望而不是欲望。
这部电影刻画出了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人类各种各样的欲望。为了这些欲望,不惜出卖自己的自尊,良知,人格,甚至肉体。在电影开头,刘总因为脑中的色*而妄想占王丽假扮的教师的便宜,反而被威胁,这不顾自尊的行为导致他名誉扫地,损失了钱财。王薄王丽夫妇是一对技术纯熟的“猎人”,为了贪欲,完全忘掉人类良知的两人干了很多不法勾当,却还面不改色心不跳。值得一提的是那帮黎叔为首的职业盗贼,为了钱财已经抛弃了做人的资格,苟且偷生,卑鄙且丝毫无反悔之心。小叶为了得到黎叔的信任,不惜出卖自己最宝贵的身体,真是可笑又可怕。我嘲笑:他们内心装有欲望的天枰已颠覆了他们对人格的认知么?
不完全是。
潘多拉魔盒里还装有希望。傻根虽是个人物角色,我认为他暗喻人类心中最柔软,最易感染的那块良知。傻根说过一句搞笑的话:“俺家住在大山里,在俺村,有人在山道上看滩牛粪,么带粪筐,就捡了个石头片儿,围着牛粪画了个圈儿,过几天想去捡,那牛粪还在。”不知怎么,我听了却哭了。这个被称为“傻子”的孩子,在我眼里却是头顶着光圈的可爱样子。真得很震惊,很想哭。在麻木的追名逐利的压力下,很少这么震撼过。想想我一个人在爆发着大笑的电影院中哭得稀里哗啦,真是很奇特的场面。
同时,王丽的怀孕换回了她对母性对人性的认知。她决定为了孩子行善。于是尽全力,甚至拼上了性命想要帮助傻根巩固他心中“天下无贼”的想法,她不忍心破坏一个单纯的孩子一直以来的美好憧憬。傻根把相信别人当作生活的中流砥柱,如果打碎了这美丽的梦境,不知会带给这个孩子多大的失望和打击。或许,就永久消沉下去了。确实,她心软了。王丽王薄开始帮助这陌生的孩子,于是在火车上和黎叔他们打了一场热火朝天的拉锯战。途中,王薄拒绝了黎叔拉他入伙的要求,也避开了小叶的色*,一路死心塌地的保护傻根那6万块钱。这可能是他第一次“处心积虑”的“防盗”,而不是去“盗窃”,他尽心了,尽了全心,最后连身体也搭上了。
到了电影的高-潮部分,王薄和黎叔的生死决斗。经一番斗争,黎叔明显占了上峰,此时我认为王薄定会放弃傻根的钱,因为他已经尽力了。没想到的是……他在弥留时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拼尽全力把钱还给傻根。黎叔曾好言相劝过:“我们都是贼,没必要这么做。”王薄回答他的是那种挥之不去的眼神——是纯真而不是失真,是忏悔而不是后悔,是希望而不是欲望。坚定不变,一直到死,都不曾包含一丝后悔。画面定格在王薄坚硬在那儿的身体,和凌厉的眼神……我捂住脸不想看。这是确确实实的本性的回归!一切又归回那般静谧的美好。
结局是冷酷的,也是温馨的。黎叔等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薄虽死,但他的死也为王丽和他们的孩子赎了罪。同时也让傻根的“天下无贼”的单纯想法可以延续下去。看着王丽可以想正常孕妇一样,不必再过东躲西-藏的日子,心想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吧。以后孩子出生,王丽可以自豪的告诉孩子,他爸爸为了保护别人而牺牲。真是令人可喜的下一代。
希望这电影可以警示并指引那些陷在丑陋欲望中不可自拔的人:越来越高的智商不是为了处心积虑榨取钱财,而是为了给人类塑造一个更适合居住的环境。人可能因穷途末路而误入歧途,切记要经常反剩正如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说:“没有经过反思的人生不值得活。”相信我们定会把“天下无贼”这个憧憬变成事实。
篇八:《天下无贼》观后感
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化身,人生难免会在某一阶段,某一件事情上面上犯错误。
在很早以前就和一群朋友一起看过《天下无贼》这部影片,当时的我们都沉浸在傻根可笑的“笨”上面,最近又重新温故了一遍,看过后却有过和第一次看不一样的心情,不一样的思考,这部影片以喜剧的形式反映了沉重的主题,看着像是两个偷窃团伙的对抗,但是却更深一层次的反映了人性的美丽,以及善良内心的感染力,“人之初,性本善”即使是偷窃惯了的贼,也有善良的一面,也会被善良的心唤醒内心深处的良知。
这部电影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在一列火车上发生的,而在这列可以横跨中国的长途列车中,形形色色的人扮演者不同的角色,把世间百态完完全全的呈现在我们面前,不管是热心肠还是坏心肠的人们都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这部影片从表面上开看,刻画出了在当今社会中,人类各种各样的欲望,并为了这些欲望,不惜出卖自己的自尊,良知,人格,甚至灵魂,例如,在电影开头,刘总因为脑中的色*而妄想占王丽假扮的教师的便宜,反而被威胁,这不顾自尊的行为导致他名誉扫地,损失了钱财。王薄王丽夫妇是一对技术纯熟的“猎人”,为了贪欲,完全忘掉人类良知的两人干了很多不法勾当,却还面不改色心不跳。还有那帮黎叔为首的职业盗贼,为了钱财已经抛弃了做人的资格,苟且偷生,卑鄙且丝毫无反悔之心。有这样一句话“电影是现实生活的缩影”,那么电影如此,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多多少少也会存在的,看了这些,我不仅想,他们内心的欲望已经颠覆了他们对人格的认知吗?
其实也不完全是,一件事情,有好便有坏,一个社会也如此,连潘多拉的魔盒里还装有希望呢,电影中的傻根虽然单纯善良的傻,但是正因为他的那股傻劲儿感染了世人心里最柔软的那块良知,傻根说过这样一句话“俺家住在大山里,在俺村,有人在山道上看滩牛粪,么带粪筐,就捡了个石头片儿,围着牛粪画了个圈儿,过几天想去捡,那牛粪还在。”,傻根的“傻话”道出了人们之间最需要的信任,想想在现在这个麻木的追名逐利的社会下,还会存在一个石头片就能圈住的信任吗?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虽然“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单单只靠一个人的善良是很难再这个社会中生存的,就去男主角说“说他善良?难倒就因为善良就不应该被伤害吗?他傻?你为什么要让他傻到底?生活要求他必要聪明起来。作为一个人,你不让他知道生活的真相,那就是欺骗。什么大恶?欺骗就是大恶!”“人之,本善”,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的,比如丑恶和美好。社会的美好是需要每个人的努力,而不是个别人的美好愿望!傻根的愿望是美好的,却也是不现实的。他的单纯是可敬的,却也有些悲哀的味道,因为在这个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的时代,傻根的善良无疑只能让自己受到伤害。就像王博说的那样,也许他们善意的欺骗只能让傻根继续生活在自己想象的美好里,永远不会对世人有所防范,而这样的后果也是悲哀的。人只有在不断地经历中才能长,傻根他是应该接受一些伤害,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学会真正的认知这个世界,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虽然剧中很多人为了他的善良,全了他“天下无贼”的梦想,可他以后的路还很长,并不是每次都能幸运的遇可以保护自己的人,所以,他终究还是要残忍的去接受伤害!其实我们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一样,我们可以善良,也应该善良,但社会一些丑恶并不是因为我们不为而别人也不去为,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正所谓“人心险恶”,我们还是应该有一些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让自己的善良为别人可欺的资本,更不应该让自己的善良为伤害自己的利刃!人生就是一场磨难的经历,我们也只有在这一次次的经历中才能逐渐坚强,逐步自我完善!
“未经过反思的人生不值得活”,影片中,男女主角,通过傻根的单纯,善良和“天下无贼”的梦想,在漫长的途中一直的反思,不停的改变,甚至王薄用生命帮助傻根完成了“天下无贼”的梦想。
“天下无贼”并非你我之力可以达到,可以完成的,只有我们整个社会从内心深处的善良、信任才能完成,也希望早日达到“天下无贼”这一善良的社会。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1
我最初听说“东野圭吾”这个作家,是从老妈迷恋他的著作《白夜行》开始。老妈很难特别喜欢某一个作家的著作,目前我只发现她特别喜欢刘墉,还有一个就是东野圭吾。
我开始试着看老妈书橱里的东野圭吾的书。老妈刚开始当然不同意,但她越不同意,我越想看。那次,我在老妈的书橱里找到了一本精装本的还没开封的《嫌疑人X的献身》。就是它了,我想。
老妈肯定以为我看不懂吧,其实我看得很透彻。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起命案,与丈夫富笺慎二离婚了并独自抚养上初中的女儿的花冈靖子在一家叫“玛丽安”的酒廊工作,后来为了躲避前夫的纠缠,搬家来到了江户川,并在一家便当店打工。隔壁的高中数学老师石神经常为了看靖子一眼而到该便当店买便当。没想到,穷追不舍的前夫富笺竟然追到了江户川,问靖子要钱并且逼她复婚。靖子的女儿美里忍无可忍,用花瓶击中了富笺的头部。靖子也早已痛恨富笺,于是用暖桌的电线勒死了富笺。事后她们才发觉事态严重,靖子认为应该自首,但又不想牵连女儿美里。隔壁的老师石神决定帮这对母女一把,于是精心设计了一出骗局,一步步诱骗警察上钩,让矛头远离靖子和美里......但是石神的大学同学——物理天才汤川看透了石神的骗局并用比喻来劝石神自首,石神情急之下制造出许多假证据,把罪责都往自己身上引。他不想牵连靖子母女。没想到,之前一直在酒廊和靖子混得很熟的企业家工藤从中插手,打乱了石神的计划......最终的真相居然是:石神为了掩盖这起命案,制造出了另一起命案!只不过石神杀的是个流浪汉,根本没人在意。真正的富笺尸体已经被抛进江底了......
这是我看过最好的悬疑小说。其实你一开始就知道真相是什么,但最终的真相却又不是这个。这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吸引人的地方。但现实生活中绝不会有这样的人,为了掩盖一起命案制造出另一起命案。石神不是同情靖子,而是感激靖子,靖子重新给了他生活的希望。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2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人。——《嫌疑人X的献身》
这是我第一次,在读完一本书后,迫切的想把心中的思绪给写下来,算作是第一次真正的写书评吧。读书我会挑着读,有目的性地汲取书中的精华,但这一次,予我的不仅是精华,更是让我,对世界,对人生,对爱,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原来爱一个人可以到这种程度。
东野圭吾前辈想必很多人对他并不陌生,他笔下出的书籍更是令人拍案叫绝。回想很久之前,我曾看过电影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但记忆早已模糊。
前些日子无意在书箱中翻到了这本书,便用后来的几天时间读完了。在最后合上书本的那一刻,鼻子不由地发酸,似乎是自己与书中的人物产生共鸣,借用星爷的一句话:“我猜到了故事的开头,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也许会接上一句话“他好像条狗...”但石神不是一条狗,相反,我觉得他是一名伟人——最起码在他们的世界里是一位英雄。
起初,大多数读者会和我一样只是认为他转动着天才的大脑,为母女俩掩盖罪名,完全出于她们不知道他对她们的爱。他精心计划、设计的套路,就像身为数学家的他在边解题边出题一样,把自己设为了X,如何让考生不那么容易直接的求出X呢?正如他对他的学生们出的数学题一样:“这看似是几何问题,实则是函数问题,一开始他们就错了,于是浪费许多时间却无法得到结果...”要是有人一开始就对了呢?或者说一开始错了,但后来发现错误又走向对的路呢?无疑结果是求出了X,身为天才数学家的石神先生不可能不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当要求出X的`时候他不得不亮出自己的王牌——自首。
在他认为,为了掩盖母女俩错手杀人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制造一起杀人案,他留下给警察的线索与母女俩会有必要的联系,也有着不必要的关系——这至少可以保住他们。
直到故事末尾我才知道,原来是他在准备结束自己的一生时,恰好被隔壁新搬来的母女俩所救,一直在黑暗浑浑沉沉的他,在这一刻仿佛迎来了圣光般的沐浴。也许那母女俩并不晓得,他要“报恩”,他不畏辛苦,精心谋划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他对她的爱,这是立足于男女恋情间更深层的爱,这爱伴随着“报恩”,一股不平常的爱,甚至到最后可以牺牲自己的爱。
他图什么?他是个明白人。他知道靖子不会看上他——如果非要说图,那就是要那对母女俩平安无事,无论做什么,一步步走下去,直到最后去自首也看不出他有一丝悔意。这份爱,超越了生命,超越了信仰,超越了精神与物质世界里的一切。用自己的牺牲,去换在乎的人平安无事。
但结局却来了180°的逆转——靖子自首了。靖子从石神的老友汤川先生的口中得知所有的真相后,在后悔、震惊、恐慌、懊恼和犹豫中挣脱出来,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她选择赎罪。这不得不让人试想如果汤川先生没有跟她说明实情呢?结果会怎样?她是否会照石神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上所说的,与工藤先生结婚?她会予石神先生的自首而置之不理吗?不,她不会,这是她最好的选择,也是她想要的结果,自首,感恩他,忏悔自己。
石神先生算是个得体的人,在张小娴的《相逢》中有这么一句话:“所谓得体,就是有些话不必说尽,有些事不必做尽。”在石神这里,打从一开始下定决心说,下定决心做,所有的不相关的东西都已经抛之脑后。
正如他所说:“这是我所能想到至为纯粹的爱情,绝好的诡计。”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3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经沦为社会这个始终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现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与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读完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和《白夜行》之后,一直很想搜罗到他其他的书来看,但一直都没有实现。读《嫌疑人x的献身》这本书很大程度上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被苏有朋拍成电影,炒的十分火热罢了。其实这本书从开篇就吸引到我,有想让人一口气读完的冲动。开篇以为就了解了真相,后来才发现,真相从未被揭开。真正领略到这本书的玄妙是在书要接近尾声,真正的真相被一点点揭开。同时也向众人揭开绝顶聪明的石神悲壮、沉痛的爱。看完这本书似乎更加能够理解《白夜行》的主题: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太阳,如果失去了太阳,即使白昼,也是像黑夜那般黑暗,且永恒。
在事件真相的背后承载了太多,石神是百年难遇的天才,却屈服于现实,只悄然无息的做一名数学老师。在最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遇见了能够带给她美好的靖子。靖子的出现无疑是给了他新的生命,这应该也是他最后为了帮靖子而义无反顾的原因吧。他从一开始就没有退路,为了让靖子洗脱嫌疑而制造了另一起,却为了不让靖子有负担而选择对她隐瞒真相。如果没有另一个物理天才汤川的出现,或许事情会按照石神的计划顺利实施。在汤川一点点揭露案件真相的同时,我想他内心一定也是难忍的,这意味着他失去了一个势均力敌的朋友,然而我想他也许更不愿看见老友背负这本该不属于自己的罪名。
“石神继续嘶吼,草薙觉得他仿佛正呕出灵魂”
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没有多余的情节。当靖子终于明白石神对她的爱后,一切都已经无法回头。石神的绝望与混乱,靖子的内疚与崩溃,汤川的无奈与悲惋······才终于揭开了真正的真相。往往我们看到的都是表面的,真正的真相仍需要挖掘。
这无疑是“最精彩的悬疑与最真挚的爱情”!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4
现在看来,自己接触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远比想象中的要早,第一本书,就是《嫌疑人X的献身》,只是当时的我不知道罢了。记得那是在学校的一个晚上,舍友要上影视鉴赏选修课,不想上自习的我去蹭了他的课,那天正好放韩版的这部影片,看完只是觉得不可思议般的感触,却也没了下文。今天真正看完原版小说,再一次被作者缜密的思维以及无限的想象震撼了,还有一点我特别钦佩的,就是这部电影,虽然是韩国翻拍,但电影的整体情节差不多完全遵循了小说内容,想想有些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电影,本来抱着很强的兴致去看,结果让人大跌眼镜,以致失望至极,除了人名是小说中提到的以外,一点都找不到小说的影子,这样不尊重小说的做法,经常让人倍感无奈。
说了这么多,现在就说说小说情节吧,因为刚开始就知道结局,所以重新看起来多多少少会带点点遗憾,主角的做法,让人看着都心疼,一个为数学着魔的孤单学者,最后却用心思缜密的头脑为了爱情而献身,这里说句题外话,我看小说的时候喜欢听歌,当播放到钟无艳这首歌时,我突然意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主角虽然做了那么多,却也难逃钟无艳似的备胎命运,这也许是最悲哀的一点吧。虽然后来女主角醒悟去认了罪,可还是无法扭转结局,因为主角为了爱情,早已不计后果,他断了自己的后路,为了保全自己心爱的人。
真的是感慨太多,才会说这么多的话,再次感谢东野圭吾先生写出这么优秀的作品,让读者倍感欣慰。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5
通常读完一本书后,多多少少会有些感悟或想法,但读完《嫌疑人X的献身》却没有过多的可写。小说名称初看起来不明所以,甚至有种读不通的感觉,看完后才发现是完美的贴切。
读完后,呼出一口气,轻松了不少。是为了婧子终于知道了石神的良苦用心,如果真的让她对真相一无所知地去拥有幸福,哪怕这是石神真切的希望也是他的一厢情愿,我还是觉得于心不忍。
一个秉性善良的人是不可能在深藏阴暗秘密的情况下,真正安然地去享受幸福的。
石神的爱至纯至简,深沉而无私,对于前半生历经苦难的婧子来说,何其可贵,然而就像她所想的,“这么多如此爱我的人,为何我还是得不到幸福?”
不想去谈论有着高智商的石神这么做到底值不值得可不可惜,也不想去感叹作案逻辑何其完美缜密。只想说,若在一开始,婧子就对前夫的第一次混蛋行为激烈反抗,而不是一忍再忍一让再让,警察也在收到婧子的报警电话时采取保护措施,那么怎会有前夫的为所欲为与女儿美里的忍无可忍的冲动行为,她才那么小,是受了多大的恐惧积攒了多少恨才会在那一瞬间果敢地砸起反抗的一击?
多少残忍案情的背后藏着弱者深深地无奈与绝望,再高超的破案能力也比不上前期的防患于未然。
只是很悲痛,那样一个混蛋竟然连带毁灭了多少人平静又平凡的生活,这才是最不值得的吧。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6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人。
《嫌疑人X的献身》,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推理类型的小说,东野圭吾很厉害,通过详细的细节描写,生动的人物刻画,写了这样一个出乎人意料的故事。
石神深爱着婧子,或许是在那天他正感到生活了无生意而选择自杀的时候,住在隔壁的婧子敲响的门铃,他望着母女两那澄澈的大眼睛,顿时心中升起了希望,她们两就是他从此以后要保护的人,石神每天都去婧子工作的牟天庭买便当(当然婧子请假的时候不去)他会以她的自行车为参照,在背后默默的关注她,而这单单只是为了见她一面,听一听她的声音,在9号那一天晚上,他听到了对面婧子房间发出的大声响,或许石神的心中已经预测到了发生了什么,他敲了一下门,问婧子发生了什么,只扫视了一眼就能够发现婧子房间中的暖桌有蹊跷,于是他巧妙的告诉她,他会帮她,就那么一瞬间,石神陷入了万劫不复,石神帮婧子为她前夫的命案做了一系列的推理论证,也不惜自己去杀掉另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而隐瞒婧子母女的罪行,他把犯案时间由九号晚上转移到了十号晚上,那些警察都被石神欺骗了,他们远远没有想到,一个人为了救另一个人,竟然会不惜在杀一个人隐瞒罪行,到最后石神自首不惜沦为变态追踪狂,他还是希望婧子能够幸福,但是,石神的朋友却却发现了石神为婧子所做的种种,他把真相告诉了婧子,婧子虽然之前有点犹豫,但是女儿割腕自杀后顿时想通,最后终于去自首,石神痛彻心扉。
这真的是一部描写细致入微的推理小说,很值得看,一般都会忽略掉九日和十日这两个时间点,结局真的很引人入胜。
看完之后去看最新出的电影,期待。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7
《嫌疑人X的献身》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它是日本推理小说界鲜有的“五冠王”。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直被前夫纠缠不休的靖子与女儿美里失手杀害了前夫富悭。而暗恋靖子,又是靖子邻居的天才数学家石神,在发现此事后,给警方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从而让靖子母女二人得以摆脱嫌疑。
但在这部小说的结尾,由于石神好友汤川的出现,使得整个故事更加精彩、生动、感人。汤川推理出了事情的真相,而石神为了维护靖子母女,甘愿自我牺牲,把自己包装成了“杀人犯”。靖子在得知实情后,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人性的光辉还是战胜了心底的黑心,靖子自首了!
虽然在看到靖子自首的那一刹那,石神感到了撕心裂肺,但实际上对于他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解脱。事实上,从他决定包庇靖子、实施犯罪的那一刻起,他的心中已经充满了黑暗,若不是汤川找出了真相,若不是靖子心底的人性光辉,石神这辈子可能都会生活在黑暗中,无法自拔。
东野圭吾在签售会上曾对这本小说作了自我评价,他说:“这是我能想到至为纯粹的爱情,绝好的诡计。”读了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任何建立在犯罪和包庇上的感情都是不牢靠的,都不能称之为纯粹!石神的包庇袒护、甚至是犯罪,看似合情合理、有情有义,但其本质是阴暗而浑浊的;靖子最后的“自我救赎”,表面上是辜负了石神的情感,但其实是拯救了他,成就了公平正义!在看似连串诡计、扭曲情感的背后,还是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人性光辉。
这部发人深省的推理小说,直击读者内心,揭露了人性的两面,丑恶、黑暗,善良、光辉,幸而最终还是回归了人类的本性,非常值得一看!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8
读东野先生的书《嫌疑人X的献身》最后惊叹我的都不是小说中犯罪的手法或者案件的架构,萦绕心头的都是水落石出那一刻展露的人性,之前看过一句话,永远不要轻易的评判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人性也是这般复杂的,他赤裸裸的被展现出来,我们会惊叹会诧异会惋惜会痛苦会谴责……无论什么反应,我们都应该学着去看的平淡,因为我们不是他。
爱一个人真的是很美好也很奇妙的事情,我们就那么不可思议的陷了进去,无法自拔,倾尽所有。我一个人的爱情,一个人的义无反顾,像极了爱情啊,我爱你是我的事,我开心也好痛苦也好,与你相关但与你无关。
我还记得第二次补考考场上,石神让学生们写下了对数学的思考,不知道他看了没有?有没有对这群学生或者对数学有了其他的感悟?
活在这个世界上,每天经历着种种,我也常常在思考,我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意义?但活着本身就是意义啊!活着真的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也不复杂。书中的那句我们活着本身对其他人而言就是一种意义真的很温暖,我们要好好的生活呀。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9
在清明节的假期里,我一口气读完了《嫌疑人X的献身》。在这之前,东野圭吾的作品,我已经读了《解忧杂货铺》和《白夜行》。如果按我不太成熟的观点,这些作品都是很能深入人心的,虽然你可能不认同作者的一些看法态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确实引发了你的思考。
神石是一个单纯的人,的确,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就不管不顾一定要完成。就像他对数学的热爱,对靖子的爱情一样。
抛开作者精妙的情节安排,细致入微的人物刻画,对人物内心独到的体察,我却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人物的爱情上。
开始,我被石神暗恋的美好动心,悄悄希望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看到杀人的转折,我似乎预见了悲伤的继续,所以石神为靖子掩护,我丝毫不会惊奇。
可是工藤出现后,我为靖子的背叛生气,甚至一度认为石神会放手或报复,可是我低估了石神爱情的伟大。他选择了成全靖子的爱情。
结局大家都知道了,虽然出人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原来杀人凶手有两个,原来可以爱的这么深沉。
在我看来,石神虽然牺牲了自己,但也是自己的选择。他听从心的呼唤,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成全了自己,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嫌疑人X的献身的读书笔记10
《嫌疑人X的献身》是一个关于爱和奉献的杀人案件,当然在富坚和齿轮技师来看并非如此。
对于内容不再赘述,仅仅说一下我的感受。
一个人竟能爱一个人到如此地步,放弃自由也在所不惜。或者说在石神看来终生监禁并不可怕因为他有数学做陪伴。他对敬子的爱不是出于道德绑架,只是希望她幸福,这种人少见,所以当我看到这种人时也为之感动。
但敬子终究没能像石神希望的那样生活,或许是良心谴责吧,如果不做声的继续生活就会陷入永无止境的痛苦之中,或许她这么做是自私的,可谁不是呢?
美里的自杀也是因为承载着太多压力而她只是个孩子。
汤川与石神的关系说来也让人羡慕,是对手也是知己,毕竟高处不胜寒,能理解石神的也就只有这个人了,可以感到他也是痛苦的,面对真相究竟该怎么选择即便是天才也很为难。
总的来说故事就是故事,正因为在现实中见不到才让人感动。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犯罪是要付出代价的,包括白夜行的故事结尾亮司的死和本书两个凶手双双被捕,都在警示我们,再聪明的人也会犯错。
书名中的X应该是石神也是靖子,作者从题目就已经暗示,而我却到最后才发现。
总之看过杂货店白夜行再看X,我已完全路转粉。看过此书之后我很感动。
书籍简介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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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主要内容
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作品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深刻反映了歌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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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者简介
《百年孤独》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José de la Concordia García Márquez,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是哥伦比亚的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名家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描写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还有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的兴盛和衰败。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以及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完美的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华丽的虚拟世界,使这本书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该本书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也使得马尔克斯被人们称为“二十世纪文学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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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1
我是在一个下午读完这本书的,仿若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孤独岁月,恍惚间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生的时光,经历了那一场又一场的或痛苦或波折或感悟的“闹剧”。
我不知道我是否读懂了它,或者说我不知道我从中深深感触到的那些所谓的情感,是否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情感,也许我需要再重新回味细品它一遍,到那时候,肯定又会有另一番别样的感触了吧。
但就这第一次的浅显阅读,我对“孤独”的理解好像有些不同以往了……
也许,孤独会教会我们好多东西,指引人们阅读、思考、在不甚艰难的人生里独自坚持,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亦或者是短暂,把握每个人的命运。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在我看来,是因为它向我们娓娓道来了如何沉闷地活着。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前提。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所谓的活着,一个生活在地球角落里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中上下求索,忙忙碌碌……
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一个悲剧,我相信,虽然经历过这数不尽的无论是种种情爱的纠缠折磨,还是梦想追寻的茫然,又或者是繁杂错乱的现实,但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东西,他们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甚至死去。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常规,选择了一条别具一格的属于自己的生存之路。他们在路途中探索生命,享受孤独,经历梦境一样玄妙的人生……我相信,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他们的孤独,令我仰慕,令我钦佩。
《百年孤独》读后感2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3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4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5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是世界文学史上迷幻现实主义代表作,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对三个字的感悟非常深刻——想象力。马尔克斯给主人公设置了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用文字讲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在战乱的年代里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历经风雨和岁月,故事还融入了神话传说、宗教以及民间故事等素材,丰富多彩。
百年孤独是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展开的,第一代布恩迪亚人的传奇生活经历就让我感到惊奇。布恩迪亚与乌尔苏拉结婚却害怕长出尾巴于是穿着紧身衣,被大家嘲笑,之后在斗鸡比赛中胜出后杀了讥笑自己的同村村民。之后又收到村民鬼混的搅扰,痛苦凄凉的眼神让他不得安睡,于是决定逃离这个村子。经过两年的迁移,他们来到一片被大沼泽地围绕的小镇马孔多,在梦的指引下定居此地。他很聪明,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从吉普赛人带来的文明中发现了获得了很多知识,并有了新的发现,因此对科学文明十分向往,整天研究自己的科学实验,最后因精神失常而死去,家里的重担落在了妻子乌尔苏拉身上。
以上便是百年孤独中第一代人的故事,读过之后,你是否被作者的想象力而震惊了?通过阅读这本书的后续故事,你会发现乌尔苏拉活了110多岁,见证了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而在这段历史里,发生了几十次内战,战争的残酷让底层人民生活艰难。
百年孤独深刻的揭示了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的残酷和普通民众的愚昧和盲目,让我们感慨万千!
《百年孤独》读后感7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后感8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9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10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百年孤独》读后感11
带着“久远了人变了应该会有不一样的读书心境”的想法,多年以来第三次翻开这本书,才终于读完。
手头的这本书购于94年,出版于浙江文艺,91年版,定价6.80元。书页已经泛浅黄,散发着一种陈年旧书的味道。如果再久远再久远一点,就和书名更相符了。
读所有外国小说带给我的感觉都总是大体一致,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文风的问题。即使的一部轻松的民俗小说,我也感到一股浓郁久酿的散不开的风情。这位拉丁美洲的作家给我的感觉尤为突出但也迥然不同。
马贡多那与大地浑然一体的原始、未经开化的纯粹,仿佛让我看到了最初傍河而居的人类部落。那个时候他们是团结的,是大胆的,是赤诚的,也是智慧的。而后的故事就可以简单归结为外族和殖民者的入侵。马贡多的居民一步步由“愚昧”走向“文明”的长征中,历经了一次次冲击,精神的物质的,在蜕变为文明人之前,马贡多连同它的居民在飓风中消失了,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
布恩地亚家族的七代人历史就是整个马贡多历史的缩写。他们在与外界的侵扰抗争中,从愚昧无知到广泛猎奇最后回到愚昧。乌苏拉第一代就在担心自己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而到第七代布恩地亚家族终于还是出了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时间在奔跑,而人类的本性却始终停留在原点。
虽然《百年孤独》已被划上了反之反帝反封建反独裁的标签,但我仍想谈谈这之外的东西。在这个没有伦理,鲜有道德感的家族,是什么维持了它七代人的延续?女人。从乌苏拉·伊瓜朗到圣塔索菲娅到阿玛兰塔到菲南达再到阿玛兰塔·乌苏拉,甚至是贯穿全书的庇拉·特内拉。这些女人在那个几经摧残的老屋内生养了那些个或封闭或穷奢极欲或好战好斗或愚钝的男人,在最艰难的时刻守护着这个家。男人和她们在感情上是分离的,没有沟通的,而她们之间也是分离的,缺少体谅的。这就构成了孤独的一个个元素。
我看着这些被我写在纸上的名字,无非是翻来覆去是那几个,雷同是本书一大亮点,不仅姓名,还有性格。这些雷同告诉我的是,历史是惊人的相似,这个家族的命运翻来覆去也不外乎那些。你以为时间在往前走就改变了一切,其实时间的长河在顺势而下,你却站在河中央低头数着脚丫。
我能感受到孤独笼罩着这个家族的人们,却也找不出解救这孤独的办法。是他们的麻木不仁?是他们缺少爱的滋养?是他们被外界的新奇与不堪蒙蔽了眼睛?如同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面是团结。而试想,我们原始愚昧尚未开眼看世界的祖先在遭到外部的引诱或侵略时,个个被眼花缭乱的事物迷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怎么会还记得抱作一团共同御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是敌是友他们真的一时难以分清。所以他们注定了孤独,在经历这些动荡和变迁中,无人可以倾诉无人可以依靠。于是,雷蓓卡坐在摇椅上吃土,数年之后阿玛兰塔坐在同一把椅子上日日编织裹尸布。
今天刚好是哥伦比亚独立的纪念日,看完了这本书也聊以为此纪念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2
先是两件关于这本书的事情:
深圳一个朋友说:“我们学校图书馆的那本《百年孤独》,前十页被密密麻麻的线占满,乃至还有读书笔记,可后米娜,干净得像新的,看起来很爽。”
前几天,邻班一个同学向我借《百年孤独》,看了大概一个星期还给了我。我高兴地问他“你读完了?”他说“没有,读到一半太难受了,读不下去了。”
它对我而言是这样一本书: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三年没读一本闲书了,忽然很恐慌。随手从家里的书橱上拿下一本来,便是它。读完第一篇,觉得不甚精彩,却又有说不出的感觉。又是忽然有一天,看到它,有种再读一遍的冲动,便拿起来,再读。这种冲动有了好几次,待我觉得它精彩时,已经读过六遍。也许这就是一些书的魅力所在。后来我听说马尔克斯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想:原来得奖的可以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书啊。也许那种东西,“艺术”?它离我们很近,只是我们不自知。
墨尔基阿德斯
“他背对着百叶窗坐着,阳光从他身后流泻出来,他的声音启迪着人们心中最愚昧的角落。”
我很喜欢墨尔基阿德斯,喜欢这句描写。我喜欢想象他背对阳光坐着,平静的呼吸和话语搅动着尘埃,而这些话语又是如此柔软,使人得到启示。我向往那种氛围,每一个奥雷良诺,静静地坐在炼金室里,望着那个一半是现实,一半是祖辈记忆的睿智老人,讲述着什么,让人心灵宁静。尽管布恩地亚的族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可他一直在那儿,背对着百叶窗坐着。我也想坐在那儿,聆听他的言语,发誓绝不像奥雷良诺们一样沉沦在酒色世界和自己的孤独里……可惜,只有自己能启迪自己。
奥雷良诺·布恩地亚 上校
“原来我们发动这战争,只是为了不把房子刷成蓝色。”
不知为什么,我和这个人,这个被乌苏拉称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有着深深的共鸣。他的愤怒,冷漠,执着令我莫名熟悉。我仿佛可以看到他的眼睛,相貌,听到那种说话的口气。甚至当他最后一次,因政府在养老金问题上背弃信诺,找到马尔克斯上校,请求重新牵动那根链条时,我觉得我心中竟有一种相似的愤怒,还有无奈。可他是悲哀的,在荣誉的垃圾堆里滚了一圈,最终在制作小金鱼中得到了平静,孤独的平静。虽然他曾经轰轰烈烈,躲过了二十次暗杀,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但他一事无成,转了一圈回到原地,连他父亲都不如——至少他父亲建立了马贡多。
阿玛兰塔
“你要步入教堂的门,就要才在我的尸体上过去。”
阿玛兰塔是这样的人:当克雷斯庇与雷蓓卡在一起时她誓死阻止他们结合,而当克雷斯庇爱上她时,她却回答“我这辈子都不会和你结婚的。”最后,马尔克斯上校耐心地等着,直到被处死,也没有等到什么。
她对雷蓓卡的`仇恨是漫长的,却在时间洗涤下成为一朵纯净的仇恨之花。她先是为雷蓓卡,后为自己编织着裹尸布,在漫长的孤独中老去。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仇恨能使人变质,痛苦,然后灭亡。为了爱一个人,去恨一个人,不值得。
时间
“奥雷良诺?那只不过是一条街的名字,很多家的小孩以那条街命名。”
“你真的不相信奥雷良诺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的事?”
“那只是个传说罢了。”
明明上校还在眼前,转眼间他的故事被人遗忘。这就是时间,洗涤一切的时间。似乎布恩地亚家族的每个人,自从出生起,就被时间打下了烙印。一个个人成长,老去,在遗忘中被人遗忘,除了墨尔基阿德斯。就这样在时间的流淌中孤独,平静,死去。
“他们家族第一个人从远方来,最后一个人正在死去。”
马贡多
“镇中心竖起一块牌子:上帝存在。”
马贡多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养满了百灵鸟的小镇,是一个吉卜赛人推销新发明的地方,是被外国人冲击得满目苍夷的地方,是一片废墟。
在这个从头至尾又回到原点的训话那种,似乎让人明白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呢?我不清楚,我只大概知道,我更喜欢那个马贡多,那个养着百灵鸟的原始的马贡多。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
“这很简单,因为我疯了。”
他身上有的,便是它遗传给阿卡迪奥们的激情。他建立马贡多,迷上炼金术。虽然无数次失败,可他的激情从未熄灭。他为了把马贡多建立得更好而付出终生,直至被绑在树下。他疯了吗?我不知道,也许只是知道的太多,像墨尔基阿德斯,他亲爱的老师一样,逃不过死神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3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孤独》读后感14
今年6月,在台北,几十家国际媒体的亚洲特派员在一起吃早餐,和一家危地马拉报纸的首席记者聊天。老头已经五十多岁了,黑色的胡子和头发,夹杂这一些学究气的花白,还有典型的拉丁人鼻子。带一副亨利基辛格式的眼镜儿。说起英语来带着些许口音,语速不急不缓。
老头是个自由派,我跟他聊切·格瓦拉——我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我知道这是个符号——他跟我说切·格瓦拉并没那么受欢迎,或许喜欢卡斯特罗的人更多一些,但他不能确定。然后是莫拉莱斯和查韦斯这对活宝。老头说,查韦斯是个愚蠢的经济管理者和外交家,但他的social project确实卓有成效,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必须重视他。我喜欢这种balance的调调,老记者的职业本能已经渗透进了日常谈话。
再然后我说起我对百年孤独的热爱——我不知道百年孤独的英文名字,但我能蹩脚地尝试发出cien anos de soledad的音,还有garcia marquez。老头微微低头,从镜片上方又看了我一眼,平静的眼神亮了一下。
接下来的三天中,只要我还能在早餐餐厅中找到他,我就端着盘子坐在他身边,听他讲那过去的故事——老头年轻的时候是马尔克斯的粉丝,曾经采访过他本人,对他的所有故事了如指掌。
我也顺便介绍马尔克斯对中国,以及对我本人的影响。我说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才15岁,在高中宿舍的被窝里,从下午六点到晚上两点一口气读完。我说,拉丁美洲是一片有故事的土地,就像中国。老头儿一边往面包上涂黄油,一边微微点头。最后一天分手的时候他说,欢迎来危地马拉。
中国和拉丁美洲,这两片土地在过去的300年里有着太多相似的故事。
但中国人没有把这些故事写出来,至少没有写得这么彻底。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百年孤独读一辈子。
《百年孤独》读后感15
这本书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起买的,当时刚上高中,军训的时候花了七天的时间看完它,那个时候没把它当名著来着,因为可读性非常的强,完全被迷住了。就是一个劲的往下看,名字啊什么的,都仔仔细细记着,因为看之前,先读了编者按,里面有这方面的提醒。
所以我看得也很轻松。
当时里面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乌苏拉,还有有点小白倾向的俏姑娘蕾梅笞斯。
有很多地方看完了,都还吃吃的笑起来。
现在看来的话,才知道这叫阅读的快感。
有很多章节想起来的时候就拿起来反复的看。思想啊,内涵什么的都没有深刻的去想。
在我看来,它就是一部老祖母絮絮叨叨讲述的一个引人入胜的童话故事。
《百年孤独》读后感16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读后感17
前几天在地摊上买到了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也算是个小小的意外之喜,毕竟以前跑了不少旧书店也没买到,而且由于版权问题这个译本不会再版了。花两天时间加班加点把新买到的这本旧书看完后,脑子已经被书里的一群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绕晕了。《百年孤独》也看过三四遍了,但我还没能完全捋清书里的人物关系。
这回读完《百年孤独》,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本小说《白鹿原》。以前没想过这两本书有什么关联,细细一琢磨,《白鹿原》在很多方面都和《百年孤独》颇有相似之处。本想就此写篇小文章,打开电脑一搜,已经有几个人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而且比我考虑的更为全面更为独到,陈忠实自己也说创作《白鹿原》受马尔克斯影响最大。小说作者都这么说了,只好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是愚者千虑之一得,不过独立思考所得虽非首创,读书能有点心得什么的也值得高兴,看书的乐趣也就在于此。
《白鹿原》的朱先生曾意味深长地说,白鹿原成了一个鏊子,暗示历史在轮回重复中缓慢前进。《百年孤独》里也不断说出历史在不断重复。在不少书里看到过类似的看法,比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的后记中就说自己认为历史是一个螺旋形状,即前进中有重复,重复里有更新;周作人在民国时期写的社论里也曾略带揶揄地建议当时的时评作者快去翻《资治通鉴》,笑称未来的发展变化早在千年前就由司马光写好了。
这么一想,读史应该也是个挺有趣的事情。《资治通鉴》早就买回来了可还没细读过,以后有时间多翻翻,肯定很是有意思。
《百年孤独》读后感18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
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读后感19
记得初中毕业的暑假,在同学家疯狂借书看:张爱玲、三毛、外国的小说……就在这时,看到了那本影响了我整个成长历程的书,伟大的癫狂的诱惑的书——百年孤独。我不知道在外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只觉得这个译名苍凉而深有玄机。翻开了,一个一个重复的名字,血统的迷宫,热带的奇异生活,在另一片大陆上的人们奇怪而又恰如其分的哲学。奇怪的人,难以形容的热情和绝望,没有目的,没有意志,命运在时间中兜兜转转,多少无谓的生命在世界上什么都留不下,记忆或是足迹。有个俄罗斯的读者,将这本书从头到尾抄写了一遍,她的原话是:我要看看究竟是作者疯了,还是我自己。
夏天的下午,坐在屋顶上,低头,一页一页地欲罢不能地读。一遍又一遍,始终不会厌倦,那些经典的句子,熟到可以背出,七代人每一个名字,迷宫般的血统都能以一张谱系表来区分。我一直惊异于作者想象力的无边无际,后来,看到一段话,说是每一个作者都只能描摹自己或者周围人的生活。我就在想,哥伦比亚,那个遥远的国度,究竟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会不会有人,拥有像奥雷良诺上校一样的孤独神情?在大雨后,那轮新鲜的、砖末一样的红日,真的在大地上升起过么?
真正的爱与了解,真的存在么?奥雷良诺上校在心底拼命搜寻,却找不到与母亲之间真正的情感纽带,终于还是在孤独的硬壳中高傲的死去。他至死都披着毛毯,难以解脱的孤独和没有前途的高傲。高傲激起怒气,怒气让他去反抗,只是最终,他也没有学会,怎样去表达爱。
喜欢雷蓓卡,这个被乌苏拉称为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女人,在婚事被一再耽搁后,终于抛弃了虚荣,选择了踏实自在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欲望所指的生活。花边和玩具,只是爱情的幻想而已。少女时代的爱情,都是可以为心爱的人退化吃土的。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在地球的另一端,精美的漆皮靴踩在潮湿的石径上,每一步都踩在爱人的心上。一个悲剧,这个怯懦的男人的两次爱情,最后只能以死结束。
阿玛兰塔,家族历史上的最温柔最深沉的女人,却没有勇气去承受自己和另外任何人的命运;没有勇气去尝试接受爱的羞耻和绝望。一直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接受克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为什么她明明爱着,却不能迈出那一步?直到后来的后来,才了解爱情的羞耻与绝望。才明白,原来那种不明所以的恐惧和怯懦真的存在。终于明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伸出手去采摘的是什么。
《百年孤独》读后感20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百年孤独》读后感21
这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明白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正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22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向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向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因此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十分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一样,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读后感23
我常常自矜自我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我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教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礼貌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读后感24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百年孤独》读后感25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如书中乌苏拉在十分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
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向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最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应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取,就是选取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向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期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感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能够将一个昔日以前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好处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此刻读来仍有它的好处,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百年孤独》读后感26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务必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务必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理解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刻。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一样的明白与不一样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十分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一样的人以不一样的解释获得不一样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状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好处,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善。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但是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应对过去,此刻,或是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27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多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多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28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多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读后感29
百年孤独,书读过半,孤独之感,力透纸背。
先说说第一代人物,马孔多的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知是才智超人,还是不应该生在那个年代,这位天才人物最后被人们认为疯了,绑在栗树下,用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和自己对话,孤单影只数十年。接近生命终点时,家人把他抬进家里,可次日清晨,床上不见踪影,他又回到了“孤独”的栗树下。他死后,有这么一段意境精美的文字“木匠开始为他量身打造棺材,他们透过窗户,看见无数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花雨在镇上落了一整夜……如此多的花朵自天而降,天亮时大街小巷都覆上了一层绵密的花毯,人们得用铲子耙子清理出通道才能出殡”。不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栗树下几十年是否真的孤独,不过去往天堂的路上他一定不孤独。
再来说说两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也是一对情敌。
丽贝卡天生丽质,热情奔放,但自小缺乏安全感,有吃泥土和石灰墙皮的习惯。丈夫死后,独自居住,从不出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去世。但其实并没有,当有人再看到她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铰链因锈蚀而断裂,门板靠成团的蛛蛛网勉强支撑,窗框受潮卡死,地面长满杂草野花,其间裂缝成为蜥蜴和各种爬虫的巢穴,一切似乎都证明这里至少有半个世纪没人居住过……她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光秃的头顶上稀疏几根黄发,一双大眼睛仍残存着昔日的美丽,只是最后的希望之光已在其间熄灭,脸上的皮肤因孤寂而干裂……”。前书还是美少女,再现已是枯槁妪,其情其景,震慑人心。就是这样的孤独,当乌尔苏拉要接她回家时,丽贝卡断然拒绝,不愿放弃她的孤独特权。
阿玛兰妲是一个思想和行动十分矛盾的人。她和丽贝卡都爱上了钢琴调音师克里斯皮,为了阻止他们结婚,甚至给丽贝卡下毒,结果误杀了已怀双胞胎的嫂子蕾梅黛丝。而当丽贝卡放弃了克里斯皮,阿玛兰妲又拒绝克里斯皮的求婚,导致其绝望自杀。小说关于阿玛兰妲的死亡过程也是动人心魄的。死之前,她见过死神。死神告诉她开始为自己缝制寿衣,并说她会死在寿衣完工的当天晚上。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死在丽贝卡之后,她织了拆,拆了织,耗费了四年时间还没有缝制完寿衣。但后来意识到,要将活计拖到丽贝卡死后是不可能的,于是反而加快了进度。完成寿衣最后一针后,她以最平常的口气宣告自己将死于当晚。在四年多为死亡准备的漫长而孤独的过程中,她获得了这样的领悟:“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平静地唤回傍晚时皮埃特罗·克里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源自孤独中的深切理解。
最后说说乌尔苏拉,小说的灵魂人物,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她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正直、实干、睿智、富有活力等等。晚年后,她眼睛几乎失明,在黑暗的孤独中,她透过了表象,看清了本质,获得了非凡的洞察力。她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妻子蕾梅黛丝和一夜风流后随即从他生命中消失的无数女人,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最终她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对于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发现她才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温柔的女人,她对丽贝卡和情人的报复折磨,不是出于怨毒,而是无法战胜的胆怯与恐惧;对于丽贝卡,乌尔苏拉意识到,虽然她流淌的是陌生人的血液,从未喝过自己的奶水,但她所拥有的冲动心性、炽热情欲、无畏勇气,正是乌尔苏拉的,也是乌尔苏拉希望自己后代具备的品质。
孤独之词,听之戚戚,实则有静心思考,深度反思之意,当珍惜尊崇。最后引用叔本华的一句箴言作为结语一起分享: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就不可能有内心的平和。
《百年孤独》读后感30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透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明白,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构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爱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正因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期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