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看到这本书的名字了吗?它就是金雨滴。
我被这本书彩色的封面和诱人的标题给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新书,虽然有些厚,但图文并茂,似乎很容易读完。
我快速地阅读着,从前五章来看,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老张是一位自行车爱好者,小时候家里很穷,老板送了他一辆自行车。他把自行车一直当作伙伴,向她诉说心事。有一天,他像往日一样栓好自行车就去睡觉了。第二天一早,他意外地发现车子消失了!他无比失落,再去寻找自行车的路中,认识了一个叫春树的年轻人。他带老张去他的公司找自行车。准确地来说不是公司,而是像失物招领处的大楼,专门回收自行车。第一天,老张没有成功找到自行车,强忍着泪水奔波在回家的路上……
虽然我只看了一小半,但我却读懂了人生的.一大半:老张热爱自行车,我和他一样对故事书爱不释手。自行车是他的伙伴,书就是我的小老师,它并不擅长讲话,但它的内心是充满善意的,乐于助人的——它能帮助我写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1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离奇的案件、侦探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如果有人问你知道哪些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时,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当你回忆起那些经典的案件时,就想把这本书再拿出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柯南道尔精心编制的,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让我觉得他聪慧无比,十分钦佩他!特别是福尔摩斯不可思议的观察力竟然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等各种信息。就因为这样,福尔摩斯长时间与狡猾的罪犯做着斗争,成了家喻户晓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很惭愧。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我却根本不能与他比拟。每当我出去游玩时,或许有一些名胜古迹、著名的建筑物等等,这些就值得我们去观察;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人或事物值得我们去观察。可我却没有做到,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能给社会较大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2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3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4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可因。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身份案》,有《蓝宝石案》,有《斑点带子案》……其中我最喜欢《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这篇故事,它向读者们诉说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案子并在这一宗普通的案子里看出许多疑点,然后设下圈套,抓捕凶手,不料等来的竟是一位老婆婆,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断定这位老婆婆是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假扮的。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努力下,终于将凶手抓住,而凶手却告诉了福尔摩斯等人一个感人的故事……
许多年来,福尔摩斯这个神话般的人物一直被广大的读者(包括我)深深地崇拜着。从这个案子里,我们可以看出他观察各种事物都很仔细,所以才会在案子里发现这么多的线索;他博学多才,才能推断出各种各样的案情、才会想到这么多点子来抓捕凶手;他有一往无前的胆识,才能机智地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
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向他学习,要仔细观察,要勇往直前,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整个世界作贡献!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6
世界上有侦探吗?我是不知道有没有但我觉得阿·柯南道尔的生活中有一个无所不在的一位。
他就是在阿·柯南道尔手中出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人,凶顽当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还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我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住了我的心,不,不是扣住了和我同龄孩子们的心。
华生:年轻的医学博士话说被英国政府派往前线做了一名军医,在阿富汗他不幸负伤,不久患了伤寒,于是被送回英国,后来,他因房子的事,而认识了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第一次使出他的神功的时候是他和华生握手认识的一瞬之间:他知道了华生的一切比华生更了解自己。
而且,在这本书里将一种观察法,这种观察法就是:演绎法,生活中有一根巨大链条。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都能显示出职业……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仔细的观察,探索就会发现,与别人不知道的一些事和世间万物。
听了我的说法你不如也去看看这本书吧,你也会跟我一样的,让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的心灵的雨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8
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嘴里吸着香烟,手里拄着拐杖;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他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十分喜欢与他有关他的书籍。
近些日子,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文章相当精彩。我最喜欢看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那件事。主要讲了在花园街3号有具男尸,身上无伤痕,福尔摩斯断定是被毒死的。警察栾斯回忆着当晚发生的事。于是在那拾到的一枚戒指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打起了失物招领,他认为领戒指的人是凶手,谁知竟是一位老人,福尔摩斯开始跟踪坐在马车里的老人,到达目的地时,人已没有了踪影。福尔摩斯后来凭借自己的智慧抓住了凶手侯波,他说了一段十分感人的经历。
我对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感受。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不可思议的案件,在福尔摩斯调查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当他第一次调查陷入僵局时,他让流浪儿们去帮他打听消息,后来让马夫侯波上楼与他一起搬箱子,这时逮住了他。他那招“回溯推理”法让我惊叹不已,福尔摩斯可以根据一些痕迹以及特征来推测出答案。往往一些脚印、一个词语都会使他研究起来。他调查案子时,十分细心、谨慎。他对死者从不放过他身上的蛛丝马迹。另外,福尔摩斯也十分顽固,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他就难以入睡。
文章告诉我们探案这件事一定要细心才能完成,倘若鲁莽行事,时间再多,你也不会知道凶手是谁。
文中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不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这句话使我想起邻居家的小孩,他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电视,学习一塌糊涂。当别人家带着小孩去他家玩时,男孩的妈妈与其他人闲谈起来:“我们的小孩学习太差了,天天看电视,你让他学习总是不愿意,但是只要一谈到电视剧的事,他立刻精神百倍,你看呢,又去看电视了!我可以大胆的说‘他的脑子里只有一小部分用在学习上。’唉”那个男孩转吧没用的东西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而学习却一屑不顾。
我同时也因福尔摩斯联想到中国古代探案家包拯这个人,他从小就聪明,勤学好问。从小就耳濡目染,学会了许多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他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长大以后更是断案入神,神机妙算。
总之一句话,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善于思考与发现,事情再难也会迎刃而解!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自信是启动聪明才智的马达,自信是成功的秘诀。只有一个充满自信的人才能够战胜困难的无穷力量。一个人应该有不可征服的信心,坚韧不拔的意志,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所以我们要自信,要相信自己:我可以!
通过学习《做一个最好的你》以后,我知道了想要自信,首先要做一个最好的你,一个独一无二的你,相信自己的你。之后,从一些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
在我们班里有大部分人都这样对自己没信心。首先,我就是。在每一次考试时,我都会很紧张,生怕考不好,直到卷子发下来才停止这紧张的心情。这是为什么呢?的确,正是缺乏自信。我们班的班长却和我相反,她从一进考场就一种平静的心态,并不紧张,就跟平常一样。
所以说,做一个最好的你,这篇课文也一样,同样是告诉我们要自信。其实美和丑并不在于一个人的本来面貌如何,更在于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
其实呢,自信是登上顶峰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失去了,它就永远失去了,只有相信自己,从新做一个比原来更好的自己!
一定要记住,做一个最好的你并不在于你的面貌,有时候甚至不在于你的能力,而在于你是否充满信心的面对眼前的事物,在人生的路上不一定要成为伟人,只要对自己有自信,那么你就是“最好的你!”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童年,好像就是牵着爸爸的手走过的快乐时光。
夏琦爷爷的作品,充满了童趣,常常使我想起了那些温暖的亲情,也会使我想起小时候爸爸抱我的时刻。爸爸在慢慢变老,我在慢慢地长大,每当想起这些我就笑中含泪。
《亲爱的爸爸》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漫画,可里面的每一幅画,每一个细节,都是一个珍贵的故事。书中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坐在爸爸自行车上飞奔的惬意;从爸爸那里学来吃小笼包的步骤;从弄堂晾晒的衣物下走过的担心;每天回家必走的那条又长又黑的亭子间楼梯的恐惧;热时一个人在电扇前大喊,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如果我们也在亭子间里生活,一定会被书中所写的事情打动。
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我”和爸爸的影子,“爸爸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可我从来没见过它们吃虫。”“爸爸说小朋友钻裤裆会长不高。”“请给我一个娃娃雪糕。”“爸爸,脚踩进水里就算输哦。”“爸爸,太聪明了,能说出这里所有鱼的名字。”“外国人造的楼为什么那么高?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大鼻子,容易碰到天花板”……这些话,听起来很耳熟。我曾经也这样说过、问过、好奇过。爸爸也这样答过、教过、厉害过。
回家的路上,爸爸说:“如果我们是两条金鱼,那我们只能记住对方7秒钟。但我想,我一定能记住我是你的爸爸。”这句话多么经典,多么让人感动,每当读到这句话,眼眶里便都是泪水。
读完这本书,我好似领悟到了爸爸的辛苦,爸爸的一些苦衷,同时也想起“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这句歌词。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拾馒头的父亲》这篇文章,我被它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故事主要讲一个从乡村来的一个小男孩,他的父亲在县城里养猪,所以他的父亲天天在小男孩的学校拾馒头、剩饭来喂猪,可同学们看他穿的不好,就给他的父亲起了一些外号。那个小男孩很害怕别人知道那是他的父亲,就千方百计躲避他的父亲。 终于有一次那个小男孩对父亲说:“你别再拾馒头了。”父亲听了沉默了很久说:“只要我不跟你讲话。”到了期末小男孩考得很好,可他不让他的父亲来。后来他终于明白了把父亲请来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我平常最顾忌别人对我的嗤笑,由于这样,使我很难再把精神用于学习。不过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别人的嗤笑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自己的学习学好,我不再去听别人的嗤笑,我每天都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那些流言。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父亲的话:一个人不能自卑,只要你能心平气和地去面对那些挫折,才能取得成就,不能因小失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相信吗?这世界上有一种人能把你失去的东西统统找回来,这种有魔力的家伙就叫做----失物招领员!
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人叫金敬礼的小男孩。他捡到过平淡无奇的琐碎物品,也捡到过闪闪发光的稀罕宝贝。他为什么要捡垃圾呢?因为金敬礼同学是四年一班的“失物招领员”.
向佐老师来到样样垫底的四年一班。为了给学生们鼓劲,他突发灵感,让班级成为高度自治岛。让人人都有了不起的岗位。于是,班长成了机长一号,还有新闻发言人,超级领座员,维各警察等等一大串。最后“失物招领员”个角色落在了胆小的金敬礼身上,他开始守着一堆奇怪的发夹、缺角小碗,单只鞋子……就这样他竟变成了同学们眼里那个什么都是能找到的能人,让好多人体验到了失而复得的惊喜。爱心拍卖会上,他把很多没人领的东西拿出来拍卖。原来拍卖会上丢丢竟然找到自己丢失的东西。丢丢为此非常自责,但他又对这东西爱不释手。
拥有一样东西的时候,就好好珍惜吧,不要轻易放弃。要学会爱护和保管自己的东西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又是写读后感,现在想想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在写着各种各样的读后感,不过这次也有许多不同,活着读后感。这次是少有的写一整本书的读后感,书名叫做活着。读这本书我用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你可能会想一本书用一礼拜的时间很是正常,不过对于我这样一个读书很慢又经常半途而废的人来说,可以称作是个小小的奇迹了!
不得不说,这奇迹的发生是有据可寻的。自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不论是去饭堂还是晚饭后的休息时间我都会将它带着,随时翻看上那么几页。文章的情节时时牵动着我的心,不知何时,我们用餐时的话题也变为了书中的种种画面......
书中的主任公叫做福贵,一整本书写的都是他的一生的故事。文章以讲述的方式将老人沧桑且充满了磨难的人生呈现在了读者的面前。老人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可以说他的'一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说只是讲述了福贵与他的家人,但文章无时不刻让读者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文革对人们的沉痛影响和一个阴暗的时代。那个时代人们变成了疯子,他们毫无人性,为了救活县长的妻子,不禁将一个活生生的小男孩的血抽干;那也是个贫苦的时代,农民们几个月都吃不上米,喝一次稀粥都是无比幸福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段历史,应该时时刻刻的记住它给过去人民带来的痛苦,不让历史在重演。
福贵是令人敬佩的,虽然年轻时的他贪玩让自己从一个公子哥落魄成一个普通农民,但他也很快清醒了过来,珍惜起身边的人。但在那个苦难的背景下,他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母,妻子,孩子一个个从身边离去。他的心在滴血,流泪,但他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坦然的面对他的人生。生死对他来说早已没有的恐惧,有的只是他对人生的那一份淡然与豁达。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中,人们何尝不正是缺少像福贵这样一个对人生的淡然态度么?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这些在福贵身上的美好品德不也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么?这些也许正是作者想通过文章要告诉我们的吧。
什么是苦?那个时代才是苦,面对现在生活中的一切挫折与苦难,再想想在痛苦年代中生活的福贵的淡然与豁达,就知道我们应该怎样做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当我读完了《永远的西瓜小丑》这本书后,我深有感悟,从这里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可以为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献身”。这个人就是西瓜小丑,他可以放弃所有一切,来救自己的绿鹦鹉,这样的人怎能不令我敬佩呢?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马戏团因为觉得是西瓜小丑夺走了他们的孩子,让孩子们不来看他们的马戏,所以决定赶走西瓜小丑。但是西瓜小丑却丝毫没有放弃自己的马戏,他帮笑猫们一起排练节目,例如,三宝蹦“球”(球就是球球老老鼠)。二丫“飞树”,以及小白与菲娜的华尔兹……一系列节目让孩子们倍感喜欢,却让那些马戏团的人们恨之入骨。所以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让西瓜小丑离开翠湖公园。他们把绿鹦鹉给抓住了,让西瓜小丑
去救绿鹦鹉,然后用自己换取绿鹦鹉。光这样还不够,并且还与西瓜小丑打官司,最后因为西瓜小丑是自己辨护,没能成功,就这样被法官判了“勾魂罪”和“罪”, 还让西瓜小丑永远都不能出现在有孩子的地方,让西瓜小丑沦落到了一个小岛上。因为楠木林已经没有人了,所以马戏团的人就开始大肆破坏楠木林,不让任何孩子去那里了。
正因为西瓜小丑不再出现在孩子们的眼里,所以孩子们的儿童节过的是极其不好。就在这时,绿毛龟拯救了大家,它是一个有法力的龟,它令笑猫去把孩子们引到那个西瓜小丑现在居住的小岛上,经过他们的努力,孩子们又看见了西瓜小丑的表演,这是他们暑假最高兴的一天,他们最后把西瓜小丑谁的都领上了表演台,为他们那些精彩的表演而发奖。这时的那些马戏团的人肯定十分痛心,因为他们罪有应得!
像西瓜小丑这种的人,我是倍感敬佩啊!他们是多么的爱自己的朋友,尽管自己受到了伤害,他也永不放弃自己的朋友与自己的理想,最后站上了属于自己以及孩子们的领奖台,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是啊,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快乐分享给其他人,那么你一定会得到别人的祝福,伤害你的人也就会得到报应,所以我们要明白给予,因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