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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真精彩观后感1500汇聚96句

时间:2020-05-14 08:08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

大学的第一年就这样结束了。在这一年当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不仅仅是书上的知识,还有许多实际生活中该有的态度等等,反正对我来说受益匪浅。

漫长的暑假我该干什么呢?我经常这样问自己。而刚好学校给我们下发了这样一个任务,要求我们在暑假里读好书写读后感。我想:读几本有意义的书,既可以增长我的知识又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我的确也看了几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最主要的代表作之一。它通过女主人公安娜追求爱情而失败的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十九世纪俄罗斯的上流社会里,高层首长卡列宁之妻安娜艳冠群芳,在火车上她邂逅了风流倜傥的伯爵渥伦斯基。渥伦斯基的热情唤醒了安娜沉睡已久的爱情,二人产生了真爱,在当时社会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不顾一切地私奔,他们的爱情悲剧就此展开。虽然安娜勇敢地告诉自己的丈夫一切实情,希望能离婚,但看重社会地位的卡列宁,难以忍受夺妻的耻辱,以安娜最心爱的儿子做威胁,此刻,安娜已离家与渥伦斯基同居,怀了他的孩子,却不幸流产,得了后遗症,又对酒与药物有了依赖性,经过重重困难波折后,安娜的精神压力变得非常大。后来,渥伦斯基承受不了社会压力开始对她表示冷淡,安娜付出了失去家庭、儿子和社会地位的高昂代价,而现在所谓真挚自由的爱情也开始要被遗弃,她内心无法获得满足和平衡拒绝和安娜离婚并逼她放弃儿子。最后安娜身着一袭黑天鹅绒长裙,在火车站的铁轨前,让呼啸而过的火车结束了自己无望的爱情和生命。

安娜是一个具有资产阶级个性解放思想的贵族妇女。她不满于封建婚姻,追求真挚自由的爱情。但作为贵族社会思想道德的叛逆者,安娜追求的虽然只是个人的爱情自由,采用的也只是个人反抗的方式,但她勇于面对整个上流社会,誓死不做虚伪的社会道德的俘虏。在冲破封建束缚,反抗社会压迫方面,她做到了处在她那个地位和环境中所可能做到的一切。这对当时的贵族资产阶级社会,具有深刻的批判揭露意义。

这是我读过最好的一部小说。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多么残酷啊!她容纳不了安娜,很难说现在的社会能容纳这样的女人。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最绚丽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我不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正如安娜,她始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柔弱的身躯,我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可人真的脆弱的不是ròutǐ,而是灵魂。

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因为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因为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

因为爱而对所爱的人产生猜疑或嫉妒等,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在生活中保持一份警惕和小心亦不为过,关键是要能妥善把握好猜疑的尺度。从这个角度来说,爱情的能力,严格来说是经营爱情的能力,并不是人人都与生俱来的,必须后天认真学习才能熟练掌握。于是我想,许多生活中的爱情失败者会不会是由于他们自身缺乏爱情能力的培养造成的呢?在爱情和婚姻中最最可怕的就是以猜疑为依据,既不求证,也不给机会解释或改正,便开始实施不可逆转的报复,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有人说:安娜的悲剧也是内涵丰富的社会悲剧。是啊,我们都期盼着理想、宽容、仁慈,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身边发生。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这个社会,这一则悲剧带给人们的启示,更是深刻且恒久的。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2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啦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啦人性的丑恶,赞扬啦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啦。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啦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啦就是破碎啦,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啦的地方。”瑞德叹啦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啦。”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啦。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啦。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啦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啦。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啦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啦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啦。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啦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白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啦。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啦,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啦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啦。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啦。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啦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啦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啦,艾希礼走啦,瑞德走啦,邦尼和媚兰也都死啦。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啦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啦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啦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啦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啦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啦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啦许多道理,学到啦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啦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3

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我坐在书桌前,眺望着远方,沉思着,想在记忆长河里寻找答案。回忆像电影一幕幕的放映,唯一印象深刻的,竟然是《西游记》这本书。一本神话小说我现在居然把它定义为“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这看似有点荒唐的答案,其实不以为然,因为记忆中它是伴随着我告别青涩的童年,懵懂的少年,以至到了现在已上大学的我,还会重新翻下这本书。

谈到《西游记》,作为一本老少皆宜的书籍,几乎人尽皆知。它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深刻、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给我们创造出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孩提时候,翻开《西游记》,常常情迷于里面各种离奇的人物,丰富的人物性格,特别是那超现实的故事情节,每每翻看,竟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置身于那生动有趣的神话故事里,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而跌宕起伏,悲喜交加。

作为故事的主角—孙悟空,无疑是孩子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敢与一切困难作斗争,决不退却低头。在小孩纯真,懵懂的年代里,《西游记》里唐僧的慈悲为怀胆小弱偌,孙悟空的天真烂漫勤奋聪慧率性而为,猪八戒的好吃懒做私心杂念,沙和尚的憨厚老实一心为主,伴着我度过那青涩的童年生活。是《西游记》开启了我的文学之旅,是他让幼童时的我对于生活会有纯真的期盼,期盼是否一心向善就能像唐僧一样处处化险为夷,,期盼着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大雄拥有哆啦一样拥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孙悟空,期盼着……

长大后,看多了古人清幽淡雅之趣,听老杜的春夜吟哦,小杜清明问路,易安居士的绿肥红瘦,楚大夫的江畔沉吟;读多了居里夫人“成功不是用泪水而是用鲜血铸成”的坚忍,阿拉法特“我们是高山,绝不会被狂风撼动”的壮志,可是放在心底深处的文学情怀还是《西游记》。然而现在再翻看这本书,却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书读多了,事看多了,我也明白了所有的神话只是人们通过幻想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自然力的征服,而《西游记》也只是吴承恩用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来勾绘的一本神魔小说。孩童时候只是知道《西游记》里形形色色新鲜的人物,丰富而新奇,现在也明白了他幽默中带的讽刺意味。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变幻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

《西游记》的投影下是现实的社会。魑魅魍魉的故事里竟折射出了世态炎凉的社会现状,甚至有人说“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呜呼哀哉,越长大,童年纯真的城堡越被现实摧毁的体无完肤。面对纷繁社会,人们多了几分尔虞我诈矫揉造作,少了几分原则坚持;面对权威,人们对了几分唯诺接受,少了几分批判指正。根本就无法像小时那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坚持正确的答案,本末永远无法倒置。

所以,对于现在的人们,我认为《西游记》带给我们更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他教给我们冲破约束、敢于挑战陈规旧俗的魄力和勇气。作为故事的核心人物孙悟空,他不仅天真烂漫勤奋聪慧率性而为,而且身上有着鲜明的反叛色彩,他不满意自身的处境并懂得争取。他直言不讳,毫不顾忌权威的脸面,取经途中,不管哪路神仙做法错误惹怒了他,他也敢大声指责。我们从他身上应该学到这种敢于批判、敢于指正、敢于言说的精神。

有首歌唱到“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看着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在纷繁的世界里,我不希望每个人越长大,越失去童真。当我们的童真泯灭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的时候希望还能保留住心中的一份净土,可以让我们在上面如孩童般自由的想象和纯真的期盼;能像孩子一样执着的追求坚持自己所言,所思,所见,不要将自己迷失在纷乱的世界中。

一部《西游记》,告诉了我人生百态。

一部《西游记》,让我品味百态人生。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4

清末,有一“鬼狐居士”,其《聊斋志异》流传于后世,谓之蒲松龄。松龄怪异,喜以鬼狐为记,故得名。鬼、狐、精、怪,在人看来是不及人的,那么松龄为什么要用它们做为素材呢?人往往看不到自我,然而只要是别的“东西”,便一目了然。待他们将这些“东西”嘲笑一番,却恍然大悟:哦,原先这就是我们自我。

以比较幼稚的分法,鬼狐精怪也就分那么两类:要么是好的,要么是不好的;要么是奸诈的,要么是真诚的;要么是深邃的,要么是无知的。它们的分类的确比较明显,人可就不一样了。

人有时看狐,觉得狐比人好;而狐看人,又觉得狐不如人。在人看来,鬼狐自由;在鬼狐看来,人活得踏实。在人看来,鬼狐法力无边;在鬼狐看来,平凡是福。于是,人认为鬼狐没有要“成人”的理由,然而,鬼狐们却为此而绞尽脑汁。

鬼狐之中,道行高的,此志不渝;道行不足的,前仆后继。不少的鬼狐有着悲惨的下场,或是魂飞魄散,或是含恨而终。对于它们来讲,成人的道路是那样的崎岖,那样的艰险。多少得道高僧,多少降妖术士,他们本着“狐是狐,人是人”的“公理天命”,狠狠地挡在了鬼狐们成人成仙的路上。但是鬼狐们屡败屡战,就算尸骨无存,也在所不惜。人们看来,鬼狐们是那样值得同情的主角,那些所谓降魔服妖的道士和尚又是那样的多管闲事、冷血无情。尽管如此,人们却仍是对鬼狐们敬而远之,他们怕它们那种追求时的顽固,追求时的阴险,追求时的不惜一切。鬼狐们的追逐已经不是能够轻易放下的欲望,而仿佛有这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支配着它们。那种不知名的成人或是成仙的欲望,逐渐集结成了一种盲目而可怕的追求。在它们的心中,就有这么的一个信念: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人”字,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或是投之以情,或是杀之以暴。然后,鬼狐们得以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

而活在尘世中的人,却为了得到鬼狐所抛弃的长生不老,千辛万苦。为了得到鬼狐所不屑一顾的高超法力,不惜上刀山、下油锅。

有时候觉得,要是两者能够一开始便将主角对换,那也许就没有了不必要的杯具。其实,即便将他们的主角对调,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因为两者都会追逐对方的主角。

在没有鬼狐的现实社会中,人却有着同样的追逐。只要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的平等,那么这种追逐便无休无止。过着幸福小日子的老百姓们,都期望有朝一日能够升官加禄。而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在心底却向往着平凡的日子。于是,在这两者之间,便是一种思想追求上的循环。穷人一旦变成了富人,便会怀念穷人的生活;富人若不幸变成了穷人,也自然会回想那富人的生活。当然,在这之前,有一段艰苦的追逐,甚至有痛苦的杯具。

其实这种无谓的追逐也不只是存在于像穷人和富人这样有着明显差距的两者之中。人,总是这样的观念:别人的东西总是比自我的好。就是两样完全相同的东西,在一个人看来,也会觉得对方的比较好。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总是期望得到别人的东西,甚至是性格。在寻觅之中,他们看不见原先的自我。他们将别人的优点看成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却将自我的亮点一味地抹杀。有朝一日,当他们真正地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也许就只会对着往昔的日记问到:陌生人,你到底是谁?

就像《聊斋志异》中的鬼狐精怪,追逐的低手,却是遗忘的高手。

倘若鬼狐安心做它们活得如浮萍一样的鬼狐,人安心做他们平凡甚至于庸俗的人,世上当然是能太平些许。但那停歇了的追求,那所谓的安宁,却会使尘世不但少了些引人的故事,更是没有了进步的光彩。现实之中,亦当如此。

再读了《聊斋》,再得后感。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道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5

很早之前就看过《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第一次看或许仅仅只是因为它面茅盾文学奖的头衔,三部的小说看下来着实花了不少时间。理科出身的人,看书或许就是要慢一点,而我,不仅仅是看书慢,有时候,一章的内容会往往复复不停的来回,而有的章节,却因为是自己的情感里不愿意接受作者这样的安排,逃避似的直接翻过去。工作后,时间比做学生要多一些,于是在校图书馆里看到它,又把它借了回来,好的书应该是值得人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的。

太多的人物,太多的情节,我不能所有都记住。可是一遍看下来,脑子里却又不由自主的给定下了我认为的几个最。最令人痛惜:田晓霞;最令人自豪:孙兰香;最让人恨作者:秀莲;最不满意他的结局:孙少平;最幸福也最痛苦:孙少安;最让人理解不了:田润叶、暂时就这几个最吧,我的心里已经开始悲愤了,因为想到我们可爱的晓霞,想到少平与她那样纯粹的爱恋,我不敢相信路遥是这样的残忍,竟以这样的一个结局来给我们答案。我一直在猜,一直在想,究竟他们的结局会是怎样,很想很想翻开书页的最后几页,去看一看究竟作者给了他们怎样的生活,可是却又不想错过他们精彩的过程,于是我想,耐着性子等下去吧,这样美好的感情,难道真的要因为世俗而断裂,或者他们的生活又会发生怎样的阴差阳错呢。

我知道世间有太多的残酷与不完美,我可以接受他们不能在一起,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那样年轻那样有朝气那样有生活激情的晓霞竟然死了!或者我不该用这样直接的字眼,可是她的的确确的是死了,就像孙少平无法接受这个消息一样,我开始有点怨恨路遥,为何要这样安排,你不敢面对这些现实吗?不愿意让他们因为世俗而分开,就这样剥夺一个年轻的生命。逃避啊,是吧,也是就像大多人一样,最爱选择的仍旧是逃避。好吧,我们的孙少平,不是一个一蹶不振的人,即使失去的最爱的人,他仍旧是在努力的好好活下去。可是,人不该是朝高处走吗?为何最终要留在那漆黑的煤矿,为何就这样定死自己的生活,即使我仍旧相信他的一生会因他的勤劳,他的付出而有所不同,可是我开始怜惜少平,甚至有些讨厌那个惠英。好吧,我努力地接受这样的少平。我相信少平仍是少平,他的生命力永不枯萎。

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有秀莲,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跟在他身后,接受他,支持他,搀扶他,人生有这样的伴侣,还有什么值的遗憾!看到少安的砖厂越来越大,进帐越来越多时,我无比的欣慰,孙少安的人生一路走的非常的稳,即使在他很小时就要承担家庭的重任,即使他受过很多很多的苦,即使他曾失去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但是,在年轻时,有资本有能力去承受的时候,你受再多的苦又怎样呢。老天爷在你的后面的日子里会补偿你的,于是少安的砖厂以膨胀的速度扩大,用日子越来越好都有些鄙视他的成绩。我内心为少安为秀莲充满了喜悦,也为这个受尽了苦难的家而感到高兴,可惜,为什么不让生活圆满,少平已经失去了他的爱人,为何还要再让少安受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秀莲得了肺癌,她的生命到了末期,我都无法想象没有秀莲在身边的少安会是怎样,更何况其他人呢?无论生活多痛苦,两人行总好过单人行,孤独是可以侵蚀一个人灵魂的,我只希望少安可以像少平一样的勇敢,勇敢的走下去。

我应该是一个较感性的人,看到这结不愿看到的结局时,我也会选择逃避,关上书页,好些天不去碰它,或者只翻到自己愿意看到的那几页,来来回回,我欣慰还有一个兰香,幸福的兰香,令人骄傲自豪的兰香,她的未来应该会是一片光明与美好的。年少时的苦难是你生命中永远的财富,只要不被击倒,苦难终究会过去。

勤劳与善良是一个人最不能缺少的优秀品质,守着这些标准自我不断要求,一个人会不断强大,我祝福少平少安,也希望兰香永远幸福,但愿我的一生中,可以永远记住这样的一句话:“生活有多痛苦,我就有多坚强”永远永远,不放弃,不抛弃!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6

这些天,历史课正学着中国复杂而落寞的近代史,课余在读着老舍先生的《茶馆》和《龙须沟》,夜里偷空躲在被窝里看易中天的《读城记》。于是不知不觉中,这三者串联起来,让我看到了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体会到了北京平民的善良、儒雅和悲苦,感受到了老北京的文化内涵。

相比曾经读过的莎士比亚的经典剧作,以及曹禺的引人入胜的话剧《雷雨》,老舍先生的这两部作品并没有明显的戏剧冲突和复杂纠结的人物关系,甚至并没有一个像样的主角。《茶馆》中唯一贯穿全剧的,恐怕只有王利发、常四爷、松二爷和那一直没有取消的“莫谈国事”的标语。

戊戌时期的这里,卖茶、也卖简单的点心和菜饭,玩鸟的人们,每天在遛够了画眉、黄鸟等后,要到这里歇歇腿、喝喝茶,并使鸟儿表演歌唱。老北京的生活是诗意的、艺术的。然而这时候,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已经签订,这诗意与艺术中亦存在着老人、乡妇、康六这样的贫农,生活窘困不说,还受着狠毒官僚的欺压。

军阀统治时期的这里,曾经的古意已经消失殆尽了,老北京曾经的那种逍遥也渐渐被警惕取而代之,经济萧条之于,更显得惶惶不安。

解放以前的这里,越来越暗淡无光,甚至到最后,干脆取消了茶馆,再没有了昔日老北京的情调,只剩下了越来越嚣张的官僚和一派浮躁的乌烟瘴气的歌舞厅。

“这种大茶馆现在已经不见了。”开篇平平淡淡的这句话在读完全剧后再次映入眼帘,不免显得有些触目惊心。茶馆不在了,老北京人平静安详、宽和礼让、恬淡闲散、诙谐幽默,他们在茶馆里听戏,在园子里会鸟,在皇城根儿溜弯,在大槐树下纳凉,在四合院里话家常,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这样一种诗意的生活是不是也不在了?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本国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我第一次体会到历史课本上这些被我们用来应付考试的句子这样的沉重,它们背后是中国老百姓所承受的长达一个世纪的苦难与辛酸,是康六卖女儿的无奈,是常四爷的反感和不甘,是松二爷的胆怯和懦弱,亦是庞太监的卑鄙、刘麻子的狗仗人势……

茶馆中“莫谈国事”的纸条越来越多,贴在越来越显眼的位置。老舍先生一次次用这样的布景提醒我们他所描写的老北京平民的特点——他们大都是顺民,没什么大的野心,与其说不愿关心国事,不如说是不敢关心国事怕惹火烧身,正如王利发自己所说:“我呢,作了一辈子顺民,见谁都请安,鞠躬,作揖,我只盼着呀,孩子们有出息,冻不着,饿不着,没灾没病”;他们固然也爱国,但谁都明白他们没有能力扭转这个国家的命运,只有听之任之,只有逆来顺受;他们心眼都不坏,却不爱替人出头,绝不会为了帮谁而让自己吃亏,对他们而言人生最大的哲学就是敷衍和圆滑,老以为“按着父亲遗留下的老办法,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大岔子”。

也许,这就是北京平民最致命的伤,正如易中天说的,他们要求的只是过得去就行,凡事秉承“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殊不知一再的退让终于导致的终结。

《龙须沟》的时间,正巧是接着《茶馆》来的,于是不难从《龙须沟》中发现茶馆的结局——小刘麻子、沈处长被推翻了,人民翻身当了主人;然而,茶馆却消失了。没有了老实、厚道的商人,没有了提着鸟笼的松二爷,没有了这样淳朴的民风,纵然迎来了北京的现代化,我们却也怅然,因为速度与新生的代价正是无法挽回的消逝,我们逐渐丢失了属于我们的文化。

终于懂得,这个故事的主角原来就是茶馆,老舍先生写茶馆的兴衰,与其说是想用王利发的死颠覆旧社会迎接新社会,不如说是在为老北京唱一曲挽歌,或许,这段黯然神圣的哭泣可以为老北京留下些许疼痛的记忆;或许,我们在努力向前走的时候也真该回头看看了。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7

我坚信,于是我等待见到阳光为我驻足的那一刻!放学时,一出校门你就闪的没影了。我微笑过,我朴素过,我真诚过。提着金鱼我们又来到了菜园?直到第二年又能看到那坚强而有魅力的牵牛花。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有着优雅的文明举止。春天我们漫步在百花丛中观赏嫣红的牡丹、纯洁妩媚的芍药?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它虽然只是一只石猴,但却能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它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终于在菩提老祖处习得七十二变化,得长生不老之术。后来只因贪图炫耀自己本领。被师父逐出师门。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以后虽三番四次经历磨难,也遵师命不说出师父之名。后大闹天宫,只为报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遇唐三藏救助,逃出生天,为报大恩,它保护唐三藏西天取经。虽有顽性,但忠心不改,历次遭贬,却又重新回到唐三藏身边。当唐三藏遇到危险,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它走三山,访四海,遍寻各路神仙,直到救出师父。其心可彰日日,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二人虽有离隙,却始终不离不弃,终成大果。它的忠心可见一斑。

唐僧我觉得他是个迂腐者,老好人,但他又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宗教信徒,他品行端正,不怕千刀万剐,有毅力,一有空就打座念经,是一个虔诚善良而柔弱坚强的和尚。 沙僧是一个憨厚老实、心地善良、和唐僧一样的老好人。虽说沙僧没有多大本事,但他很勤快,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愿当后勤。

再来说说猪八戒,八戒形象的生动不亚于次于孙悟空,但他在书中的形象与孙悟空截然不同。八戒与沙僧一样,憨厚、老实,虽然本事没有孙悟空大,但是他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可是,八戒身上有不少的小毛病,比如,贪心,好色,懒惰等。他的贪婪自私最令人可恶了,一遇到好事总是不让自己吃亏,遇到困难先想着自己该怎么逃走。 《西游记》这本书文字幽默诙谐,灵动流利,吴承恩不仅塑造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而且,为我们描绘出了各种奇幻的场面。这本书描写了当时的黑暗社会,而孙悟空等人则代表了那群顽强、不屈不挠的人民,表达了吴承恩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顽强意志。

孙悟空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了自己,细细想来,父母不就是自己的师父,而我不就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吗?父母生我养我,不正是师父助悟空脱离苦海吗?细细想来,父母的每一次帮助都是一份爱,助我成功。每一次的帮助都是发自肺腑的,每一次的提醒都是源自内心的。我也才曾有几分感激,但更多的是认为这只是他们应该做的,很少真正的感恩,但小时候的有些事令我今生难忘:

那是一个风雨夜,我突发高烧,妈妈抱我拦下一辆三轮车,我当时全身发热,唯独脸被风吹的冷,妈妈把我放在坐垫上,用身体挡住风,到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完这些事把她也累坏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看在心里,胸中那颗感恩的心也在跳动。那时的我小,胸中满腔感动写不出,现在的我大了,我要用手中的笔写出我的心声,父母的爱感动着我,也呵护着我。父母不管何时那灿烂的笑容,是我最感动的。他们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如何正视挫折。让我敢于面对,敢于承担,使我开心快乐度过每一天。细细想来,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帮助过我的人,我也应该要感谢他们。

《西游记》是一部让我学会感恩的书,我感谢吴承恩写了这部书。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西游记》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想:我们不仅要学习他们团结合作的精神,还要在生活中敢于克服困难。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9

“西游记是一篇神魔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西游记的序文中这样描述到。

在我还不会自己看书的时候,倒是通过动画片了解到了这些故事的大概,还记得当时动画片中的孙悟空最厉害,似懂非懂的看个热闹。读小学后,奶奶给我买的第一批书中就有这本书,爸爸妈妈似乎担心我还看不懂并不急着让我看,直到二年级的时候,每晚妈妈才会陪着我读一到两个章节,我才发现文字的描述更有趣,因为可以让我展开无限的遐想。

就像序文里写的那样,《西游记》这本书的人物太生动了,每次看书时觉得书本中仿佛会跃出孙大圣的灵动、猪八戒的憨态、唐僧的善良,就像观看一场场无比生动的话剧一样,我想这是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并让中华子孙为之自豪的原因吧!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三章:龙宫喜得宝、第十七章:偷吃人参果、第十八章:三打白骨精和最后一章:功德中圆满。

金箍棒是个神奇的助手,之所以我觉得它是助手,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个武器,它有自己的灵性,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可是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岂料被孙猴子撒泼打赖就无奈的被降走了!我认为像金箍棒这样的神器当然得配得上的主人拥有它,仅仅埋没在海底就太可惜了。我也很想拥有一个,妈妈提醒我,这只能是我的一个梦而已,哈哈……

师徒一行来到五庄观后,唐僧有幸得庄主款待品尝人参果,阴差阳错的却生出了一场打果、伐树的闹剧!哎,这次孙悟空确实是做错了,猴子脾气耍起来连自己也控制不了,闯了大祸的孙悟空最终只能在观音菩萨的帮助下才得以化解这场危机,我想这泼猴确实应该自此多收敛收敛,不要贪一时之气,坏了取经的大任。

白骨精的出现,让唐僧和大徒弟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会!唐僧的善良、悟空的鲁莽,让狡猾的白骨精有了离间师徒的机会!为了能够赶走有着火眼金睛的孙悟空,白骨精幻化成人,取得唐僧的同情;悟空护师心切,却不想还遭到师傅的责骂和咒语,被贬回了花果山。读到这个章节的时候,我却急坏了,生怕他们真的闹翻,那唐僧剩下的取经之路少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该怎么办?妈妈告诉我,这个只是他们之间的误会,后续孙悟空会为了再救师傅而重新回到师傅身边的。妈妈还说最近电影院中还放过一部很火的电影《三打白骨精》,影片就是依据这个章节改编而来的。为了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不建议我先看电影,因为还是有部分的细节跟原著不同的。等我深入这个故事以后,再去影院看电影,就能感受不一样的故事讲法,体验场面的震撼。

就像很多童话书一样,结局都是圆满的,这本也不例外。最后当然是师徒一心、克服一切困难取得了真经,返回了大唐。我想如果有幸能看看他们取得的真经是什么样子那就好了!

整本书中,唐僧师傅历经了层层磨难,千辛万苦,才修得了功能圆满。妈妈告诉我,真经取得虽然不容易,但是这一路路途遥远,其中磨难后的师徒之间的真情也是非常珍贵的。风雨中,我们看到的是互相搀扶,互拧湿衣;阳光下,我们看到的是互递茶水,互遮烈日白光;你救我于五行山下,我救你于虎口深渊;误会过后是相拥而泣,嬉笑之间是真情流露!无论是怎么样的长路漫漫,有了这份真情,就有了勇敢面对困难的坚韧,还有什么是可怕的吗?

和这些比起来,生活和学习中碰到的小困难,就都不是问题了。老师的无私奉献和悉心教导,同学的打气鼓励和友爱互助,家人间的浓浓亲情和包容理解,都成了解决困难的法宝,有了这些我就不羡慕孙悟空有金箍棒了!面对困难我就有了勇气,坚韧不懈的迎接困难,而不是自私和逃避,这是我和妈妈一起读完这本书后总结的!这些总结对于日后我的成长将会有莫大的帮助!

阅读不止,学习无尽!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0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利用假期与学生共读一本书——《西游记》的契机,我开启了经典阅读之旅。已是2021年年2月24日了,终究还是没有读完最后一页。大功虽未告成,但是阅读一本《西游记》,来一场心灵之旅却已初步成型。

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西游记》故事,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要取得的真经,早已不是那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经书,但每一个人都可以侃侃而谈西游所记叙的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八十一难,九九归真的精彩生命历程。

一部《西游记》,一部成长史。最喜欢最佩服的孙悟空从顽石脱胎为猴继而变成了人,又从人历练成佛。一路走来他告诉我们“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的道理。初读故事感觉这貌似一个喜剧,因为凡人世界教会了悟空人情世故,教会了悟空忠孝仁义,他终于不是那么与众不同格格不入,他终于成了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人。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个悲剧,因为悟空学会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忠孝仁义,他再也不是那么格格不入野性十足,他终于还是脱却个性与神性,落入凡间和我们一样成为红尘滚滚中的俗人。

悲剧也好,喜剧也好,值得庆幸的是,终于还是没有什么可以消磨他的嫉恶如仇、抱打不平的本性。

还记得路阻观音禅院,悟空寻袈裟未果回到寺中,三藏劈头就问“袈裟如何”,悟空却是先问众僧“可曾有好茶饭与我师父吃?可曾有好草料喂马?”。还记得有多少次悟空因唐僧遇难而痛哭不已,又有多少次为救唐僧而屈尊求人,又有多少次欲救唐僧而深受委屈有苦难言……这一切的承受起初或许还是因为紧箍咒,但久而久之早已成为了习惯。天不怕地不怕、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齐天大圣美猴王心中有了挂碍,棒下已不再无情,这也许就是他总遇到难以战胜的妖魔鬼怪的原因之一吧。(当然,作者是聪明的,孙悟空不是万能的,因为天地万物原本就是相生相克的,此乃其一;其二,可以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都不是对手,可见取经之路是何其难哉,同时也可窥见生性高傲急躁的悟空的改变与成长,要知道猴子原本是没有耐心的;其三,亦可看到作者对所谓神仙们的辛辣讽刺。)是喜?是悲?读者心中自有方寸。

《西游记》传诵至今经历了无数的改编,借助了各种形式,如今日益兴盛的影视业更让它长演不衰。现代影视对于悟空深度的多面性开发挖掘,于我个人而言,完全是持赞同欣赏的态度,我觉得既然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也应该允许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西游梦。原著八十八回有一偈“道不须臾离,可离非道也”,今再狗尾续貂一句“经典不可逾,可逾非经典也”,而所谓的经典只是为大多数人所习惯而已。毕竟社会在不断进步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人的思想是越来越进步开放的,对于某些问题的表达我们可能会比古人表达得更清楚,更全面,更高阶。因此只要是在原著内在精神的基础之上加以延伸、填充、挖掘都是可行的,这也是对这些古典财富批判性接受真正的传承。

一部《西游记》,一部真经。真经的内涵自然而然融入了师徒每人所经历的点点滴滴的生命历程中。师徒每走一步就是一页经书,真经就是这一路以来的修行。若非如此,如来为何不让观音或悟空或其他什么人直接把大乘佛法送往南赡部州?真经即修行。所以真正的成功不是最终得到了什么,而是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获得了什么。

原著九十回“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真是振聋发聩:神师不慎即成怪狮,吾之为师者,当慎之又慎。凝结取经团队的除了那份共同坚守的信念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那就是爱。信念是坚守自己,爱则是维系团队,所以无论是管理一个班级还是领导一个团队,爱是永远的规则。

《西游记》最初的创作本意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那些就留给西学研究者去探讨吧),重要的是我们这些后来人从中看到了什么。见此书本,读可释厄也!若读《西游记》厄仍不可释,岂不辜负了一本《西游记》好经典么?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1

在俺念小学的时候就拜读了《西游记》,印象中最深的就是猴哥。他曾经是俺的偶像,直到如今,他仍然是俺的偶像。猴哥的果敢、耿直、嫉恶如仇、玩世不恭,敢于向最高统治者挑战的精神归纳为一个字:勇。

猴哥在花果山跟众猴终日游山玩水,日子过得逍遥快活。但并不玩物丧志,一想到自个是否能长生不老的问题,立马就去仙山拜师学艺。学艺期间相当刻苦,如果不是仙师提早赶他下山,猴哥还是肯用心学它十年八年的。

回到花果山后,猴哥也不忘昼夜练兵,以提高众猴的武艺。想是猴哥看出了世道的艰难并预知世事险恶,于是总听他喊道:“孩儿们,操练起来!”

猴哥敢作敢为,自封为齐天大圣,这个封号终于惊动了玉帝,按今天的话说“帅的惊动了党中央”。玉帝马上派太白金星前来打探。

玉帝唯恐猴哥闹事,逐封个管马的官给猴哥,太白金星欺负猴哥不识官衔品从,骗他是个相当大的官,率真的猴哥也就信以为真,其实也就图个新鲜,因为根本不知做官为何物。猴哥任职期间也相当的尽职尽责,不但把马养得肥大壮硕,而且在天庭还结识了不少神仙哥们。只怪猴子太有上进心,一听玉帝老儿给的官如此卑微不由心头火起,逐下凡回他的花果山去了。

猴哥到底是个妖猴,只知日食三餐,夜眠一榻,无事牵萦,自由自在。闲时会友游宫,交朋结义。今日东游,明日西游,云去云来,行踪不定。反而天上诸仙看了不舒服,怕他又生事端,逐奏明玉帝,与猴子执事,免生事端。这次又由太白金星出面,谗言好语把个猴哥骗上天庭,让其管那蟠桃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猴哥逐答应了。

猴子是改不了本性的,你让他规规矩矩的安分守着那蟠桃园,那得付出点代价,这代价就是猴哥可以任意的吃遍园中的桃子,只为尝个鲜。一朝,王母娘娘设宴,准备大开宝阁邀请诸仙到瑶池中做“蟠桃盛会”,即命那七个如花似玉的仙女去蟠桃园摘桃建会。七仙女来到桃园遇到猴哥,猴哥自然要问:“王母开阁设宴,请的是谁?”七仙女洋洋自得的说出各路神仙的尊号,猴哥心里掂量着有没自己的份,必竟猴子掌管这蟠桃园理应有一席之位呀。当得到七仙女肯定的答复:“齐天大圣,没听说过。”随之而来的是嘲笑之声,把个猴哥气得嘶牙咧嘴地把七仙女定在了空中,逐骂道:“好你个玉帝,三番四次骗俺上山却戏弄于俺,看俺怎么收拾了你这蟠桃宴”。于是把个蟠桃宴搞得是乌烟瘴气,过后又误闯入太上老君的兜率宫偷吃了炼丹房里的金丹,终于触怒了玉帝,违犯了天条。

真是:天产猴王变化多,偷丹偷酒乐山窝。

只因搅乱蟠桃会,十万天兵布网罗。

花果山被天兵天将围得个水泄不通。好猴哥,闻天兵天将来此捉拿他,公然不理道:“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门前是与非!”话音刚落,一小猴来报:“众神泼言恶语,在门前骂战嘿!”猴哥笑道:“莫睬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嘿,这猴子还有点文化,只怕是作者吴承恩吧。说犹未了,又一小猴来报:“爷爷!那九个凶神已把门打破了,杀将进来也!”此时猴哥勃然大怒:“这泼神,老大无礼!本来不与他们计较,三番四次的欺负于俺,忍无可忍,待俺杀将出去,好让那毛神领教领教我老孙的金箍棒。”即命独角鬼王,领着七十二洞妖王出阵。顿时与诸神战得是天昏地暗,杀得那空中无鸟过,山内虎狼奔。这一场混杀直到日落西山。一山还有一山高,猴哥终是神力有限,败下阵来。猴哥给玉帝捉回天庭,严刑拷打却始终保持乐观的个性,实在是精神可嘉。当太上老君把猴哥塞进炼丹炉,他还只管在里头喊叫:“好舒服,好凉快,老头你把火烧旺点。”看到此我会心一笑,感叹世间哪去妥如此一猴。

到了后来,猴哥被如来佛祖翻掌一扑,推出西天门外,将五指化作金、木、水、火、土五座联山,唤名“五行山”,轻轻的把他压住,一压就是五百年。后遇东土大唐僧人解救逐随其去西天取经,脑门上多了个“紧箍咒”。如不是这“紧箍咒”,任肉眼凡胎的唐僧如何能把他怎地,这也叫一物降一物,岂能叫你反了朝纲不成。

好个猴子,取经就取经,在迢迢的西方途上和穷山恶水作斗争,历经了千难万险及形象幻化为妖魔鬼怪的八十一难并降妖服怪,一路排除艰难,护送唐僧直达那西天极乐世界。

他的战斗精神是一曲人类战胜自然的凯歌。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2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阅读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书,比如:漫画书啦,故事书啦,名著啦……但是,最令我喜欢的书是一部经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西游记》是一部绚丽多彩的神魔小说,是我国古代神魔小说中成就最高,最受群众喜爱的一部。此书的主人公是沙僧、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师徒四人。主要讲师徒四人从大唐出发,前往西天取真经。在这次艰难的路途中,他们经历了各种可怕阴险的.妖魔鬼怪,那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嫩滑的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一心想要吃了唐僧,便策划出数不胜数的圈套让唐僧往里钻,可是那些妖魔鬼怪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见到妖魔鬼怪没有惊慌失措、惶惶不安,而是从容不迫的想妙招对付妖魔鬼怪,把妖魔鬼怪打的魂飞魄散,齐心协力保护了唐僧。师徒四人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在西天取经的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他们终于能够如愿以偿,取得了宝贵的真经。这本书的故事热闹非凡,将师徒四人的性格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西游记》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滑稽搞笑的语言,塑造了一座独具特色、与众不同、如梦境般优美的《西游记》艺术宫殿。

这些人物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有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不屈不挠的唐僧;有天资聪敏、机智灵活、火眼金睛、疾恶如仇、聪明大胆的孙悟空;有憨态可掬、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耍小聪明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的沙僧。

在这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着无穷无尽的强大的本领,所谓是‘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但是也有个爱听恭维话的缺点,喜欢别人阿谀奉承、拍马屁。他机智勇敢又幽默诙谐。而他最闪烁的特点就是敢战斗,在‘大闹天宫’的故事情节中,他大胆地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战斗,唱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当唐僧人妖不分,被欺骗的时候,是他用火眼金睛,将妖魔鬼怪打的烟消云散、跪地求饶,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鬼怪。这就是机智灵活、疾恶如仇的孙悟空,他是一个光彩夺目、名副其实的神话英雄。

我还喜欢猪八戒,虽然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差了十万八千里,也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是他憨态可掬,浑身力气,也与孙悟空一样,能无谓地与妖魔鬼怪斗争。但他浑身也布满了毛病: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知难而退,还经常打退堂鼓,心中老惦记着美女;他有时也爱撒谎,可笨嘴拙腮的说不圆;有时还想挑拨离间,想让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自己却幸灾乐祸;他甚至还藏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从不让别人发现。虽然他的毛病不计其数,但他却让人们感到真实可爱、憨态可掬,让人们无比的喜欢。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也让我有了很深得感悟:师徒四人在取经的路途中,那种执着、不屈不挠、锲而不舍、知难而进的精神,令人敬佩、羡慕。我想:而我们却恰好缺少这种难能可贵的宝贵精神。我们总是在遇到困难的时时,打退堂鼓、半途而废、知难而退。想到这里,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愧地低下头来,又左思右想:为什么我不能和他们一样,拥有这种难得可贵的精神呢?为什么我做事情不能坚持到底呢?是啊,我们都应该拥有坚持不解、持之以恒的精神,因为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就是成功。对于我们来说,任何事只要努力了,不管是成功或是失败,我们都成功了,因为,我们有努力做到极点。

每当我打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体会和心情,它总是能勉励着我:做事不要讲究成功与失败,只要努力了就好,但也不能半途而废,要做到坚持不懈。如同歌德说的“大自然把人们困在黑暗之中,迫使人们永远向往光明。”让我们一同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吧,一同看《西游记》这部五光十色的神魔小说吧!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3

一部西游记,传承了多少年,其中的故事让多少人神迷,孩子们喜欢看,大人们也乐于接受,几十集的电视剧,翻来覆去几个电视台轮着播,年年播,却还是观众不减,有人看了好几遍,甚至十来遍还不厌倦,小孩子更是在暑假里一个台一个台地轮着看,前后看得都能倒背如流了,也还是不觉乏味。大人们若是看上一会儿西游记也不会觉着不舒服,倒是感觉很温馨和舒坦。

是什么原因呢?有人说,是因为这部作品里面饱含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实现了人们的理想,把现实中不可能做到的如飞来飞去、上天入地等都变成了可能,而且每次都体现了惩恶扬善的特点,符合人们的心理,这样曲折的、又是圆满的、又带喜剧性色彩的作品自然受人欢迎了。孩子们喜欢看更是因为它符合了孩子大胆的想像的要求,富于幻想和神奇是它的特点。它能满足人们猎奇的需要,也能体现中国神话的传统文化,更是人性美的体现。

但西游记同时也是一部叛逆宣言,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喜爱它,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它,也接受了叛逆。它让人愉悦的是它实现了现实中人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它让人快乐的是它体现了弱者对强者的胜利,它让人激动不已的是正义得到伸张、罪恶得到惩罚,它令人向往的是自由自在、无所不能的神通,以及在战胜邪恶时的痛快淋漓。所有这些,都是它的叛逆的体现。

纵观整部西游记,我们不难发现:大部分妖孽似乎都与菩萨或佛有关,有的是他们身边的一样小东西下凡危害人间,有的是他们管理疏漏而酿下的祸根。比如太上老君的坐骑就因为仙童打瞌睡,逃到下界为妖,一直要到孙悟空上天质问才被发现,才去降服。像嫦娥的玉兔也会下界祸害公主,甚至要逼唐僧成亲。就连观音菩萨身边也有下界祸害百姓的孽畜。这些高高在上的神仙们,是三界众生的仰慕者,也即是神话世界里的统治者,都是得道者,乃以清明自居,而今下界为害的大多是他们惹出来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即便他们不是怂恿者,却也有管理不当之罪,孙悟空多次与妖孽斗争的过程,其实也是与当今的统治者们的爪牙的斗争。

孙悟空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他天不怕,也不怕,有一身玉皇老儿都奈何不得的本事,他在与众神、众妖的斗争过程中,反而不断地增强了自己的本事,磨砺了自己的意志,变得愈来愈强大。他的每一举动,都凝聚了人们心中的愿望。人们内心里都希望真善美的存在,歹毒凶狠的消亡,但现实中往往好人都斗不过坏人,得道的大都是心底并不善的人,于是,他们寄希望于这样的文艺作品,孙悟空帮人们实现了这一梦想。他杀妖魔真是酣畅淋漓、痛快不已,那种嫉恶如仇的态度着实令人振奋,他有这颗心,又有这个能力,这就让除恶变得富于游戏性,观赏起来也更惬意,而无压力感了。

不过,光是孙悟空还不足以反映叛逆的鲜明特征,它要加上唐僧这个卫道士来捧场。唐僧起到了一个靶子的作用,没有他,叛逆也就没了太多的意义,说他是阻碍也可,说他是动力也可,说他是对象也可,总之,他让孙悟空的叛逆有了一种依托。唐僧的善良让人想到愚蠢,也警示人们善未必就是正确的,人还是要分时间场合而行善的。因他的存在才会有各种阻碍的发生,也才引来了各路妖怪,让孙悟空有了施展的空间。同时,他的紧箍咒也可以看作是社会上层套在像孙悟空这样的人身上的制约,尽管如此,孙悟空该出手时还是出手了,也体现了他一向来的不屈的个性。

尽管这是一部叛逆宣言,但里面却还是刻画了许多的无奈。孙悟空法力再大,也逃不出如来的手心,最后,还得听命于如来,还很高兴地受封成“战斗胜佛”。这里,其实像社会一样,它是有制度在的,整个都有规矩,告诉我们叛逆还只是小范围的,个别的,而非动摇整个根基。其实,我们看到如来手下的佛在让唐僧进入之前就索要贿赂,拿了唐僧的金钵,在佛前还一脸虔诚,作品之所以要这样展示,无非告诉我们即使是天庭,即使是佛界,也是不纯的,各种不正当竞争仍然存在,各种关系依然会有。

我觉得西游记就是一部叛逆宣言。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4

法国当代比较文学家艾登堡说过“没读过《西游记》,正像没读过托尔斯泰一样,这种人奢谈小说,可谓大胆”。自古以来,神话小说多如牛毛,就思想的深刻,幻想的神奇、形象的生动、语言的严谨、构思的精巧来言,没有一个神话小说能与之比较。我不是理论家,但在看西游记时也有新的发现。出神入化天马行空的梦幻故事,情节神奇莫测是西游记的特点。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过《西游记》后我对这话更是有了新的感受。西游记在写作上可说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其中隐含的深意少有人知。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西游记是神话小说,它确实有很多神话成分。但是,西游记里的神魔可不是作者随意写就的,里面大有讲究。需要熟悉中国神话传说与民间信仰和古老的星象学,甚至奇门遁甲。

大家知道孙悟空武艺超群,神通广大。但在取经路上遇见的妖精几乎都不比他差,无形中让人愤愤不平。抢走朱紫国王后的金毛吼是观音菩萨的代步工具,法力高强,尤其是他的宝贝紫金铃更是厉害。若不是行者偷了,根本就近不得他身,仔细一看才明白,他是《封神演义》里通天教主的徒弟----金光仙。乌鸡国里的假国王青毛狮子是文殊菩萨的坐骑,这狮子也是通天教主的徒弟虬首仙。他不思悔改又到狮陀国与白象精一起算计吃唐僧,而白象是普贤菩萨的坐骑。也是封神演义里的大仙----灵牙仙,这些妖魔实际上是孙悟空的前辈。当年若不是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帮忙,这些菩萨也收服不了他们,也就难怪大圣降妖的时候总被妖精打的抹眼泪了。

近来很走红的猪八戒,乃天蓬元帅临凡,手里拿的是上宝逊金耙。他的来历十分了得!天蓬是北斗七星中的太微星,是道教神祗里显赫的“四圣元帅”之首。真武大帝以前也是他的手下,可见其在天上的地位十分高。可为什么天蓬元帅在西游记里是掌管天河的水神?记得《五行大义》中说,“一宫,其神太一,其星天蓬,其卦坎,其行水”,也就是说天蓬星五行属水,所以天蓬元帅被写成天河水神也就正常了。有人说玉皇大帝残忍,仅仅因为调戏嫦娥就把他贬的“身如畜类”,我不相信这样一个显赫的神灵会错投猪胎。世界上第一个测量子午线的僧一行,年幼时经常受到邻居的接济,他后来受到唐玄宗的宠遇。这时邻居的儿子杀人被判死刑,就去求一行搭救。一行让他在某天某时某地抓了七只猪,并封到一个大瓮里,这时天上的北斗七星便不见了。古人是讲究天人合一的,玄宗皇帝为此惶恐万分,于是一行趁机劝他大赦天下。邻居的孩子被大赦后一行把猪放了出来,天上的北斗七星才又出现。该故事记载于《明皇杂录》里。这个传说隐含着北斗七星曾下凡化身为猪,而作为北斗星之一的天蓬元帅自然也不例外。可见吴承恩综合了道教神抵、五行八卦、民间传说等最终写出了形象生动受人喜爱的猪八戒。

天蓬元帅的出身让我们吃惊,更不用说那孙悟空了。胡适认为孙悟空是印度神话里的猴王哈奴曼,我觉得这过于扯不上边。倒是宋朝就有了本《取经诗话》里面有个猴行者,自称是“花果山,紫云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猕猴王”。有意思的是孙悟空简直无处不在。他在另一本奇书《南游记》里竟然有了个女儿——孛月星。齐天大圣的女儿真是英雄了得!是她帮助父亲孙悟空打败了华光菩萨。迫使华光与父亲结拜为兄弟。而华光菩萨是佛祖的灯芯。在《东游记》里孙大圣又帮八仙抗拒天兵的抓捕,而奉命去抓八仙的人居然是卷帘大将,他后来的沙师弟。

在这里我们已经能看出,吴承恩绝非为了情节的发展而凭空臆想编造出书里的人物。相反,他通过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纷杂博大的中国神话体系。让我大开眼界,长了不少见识。真是开卷有益!拿起一本书阅读,不能只看热闹,应该细心体味作者的真意。同时还要与其他相关书籍互相参证,这样才能看的透彻,读起来也会更有滋味。

而我在这样的阅读里,又有了意外的收获。《西游记》不是简单的神话小说,艾登堡也仅仅是看到了它在小说技艺上的优点,我甚至觉得不能拿它当小说来读,至于个中滋味,待我再慢慢道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5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日不变的是那种真情流露和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西游记》时都会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又不服天上各个神仙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自称为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舒坦,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向往自由的生活。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在这个剧本中,我始终一如既往的支持孙悟空这个角色,虽然这个只是一个角色,在生活中我们也很少遇到这种现状几乎没有,但是孙悟空那不懈的精神还是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因为他有一颗不服输,不认输,忠心耿耿的心将我们的心联系在一起。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的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当我翻开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故事时,立刻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颗积极向上,永不腐败的精神支撑着未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6

西游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既然是四大名著,那一定有着它不同凡响的东西,读了《西游记》,我发现了它许多的秘密!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一路上,总是因为唐僧太心软,或妖怪有什么厉害的宝贝,唐僧总是难逃“妖”手,哎,谁叫他是金蝉子的转世呢!幸亏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在,不然唐僧可能连第一难也过不了。而且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很好,心慈手软,固执己见的唐僧;神通广大,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猪八戒;身强力壮,成熟稳重的沙和尚;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的白龙马。一个个都好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的心理描写也很出众:比如在一集里,孙悟空让猪八戒去巡山,因为猪八戒懒惰,所以就偷偷睡觉去了,但还不忘记想着要怎样编一个谎言才好让唐僧相信,让我皱紧眉头,又让我笑个不停。还有一点,里面的故事情节也很有趣:我们知道,一个家庭中,都是女人生孩子,但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因为不小心喝了子母河的水,因为水有魔力,喝了可以让人生孩子,所以唐僧和猪八戒都肚子疼得厉害,可有趣了!

西游记中的人物每个都各有自己的特点,而且都是缺一不可的,就算是猪八戒,也是有优点的,那么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各个人物吧!

唐僧:又名唐三藏,玄奘,而且他还是金蝉子的转世。唐僧之所以要来西天取经,是奉唐太宗之命去西天取得真经,带回来为东土百姓造福的。在途中,因为是出家人,他先解救了孙悟空,又相继点化了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于是这四个徒弟,一路上都尽力保送唐僧,只是有时唐僧总是黑白颠倒,不分是非,明明是妖怪孙悟空都说了还不相信,总是说要“慈悲为怀”,真是太固执了!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徒弟中的大师兄。人们都经常说:“你干嘛呀,猴急猴急的。”孙悟空本身就是猴子,自然也是毛毛躁躁的,从来不想后果,特别容易冲动;但四个徒弟里,武功也属他最厉害,七十二变,火眼金睛,钢筋铁骨,本领高强着呢;不过,虽说有点毛毛躁躁,但一般猴子还带个特点——鬼点子特多,还是与众不同的鬼点子:比如在女儿国,因为女儿国没男人,所以女王见唐僧来了就一定要他做皇帝,还好孙悟空鬼点子多,让唐僧假装同意,并说让徒弟去取真经,换好通关文碟,最后借机找个理由出去,自己用定身法定住他们,就可以脱身了。你说他的鬼点子是不是很有趣?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呆子,徒弟中的二师兄。在西游记中,我最不喜欢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事都帮倒忙。但猪八戒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对师傅很忠诚,而且很憨,也很可爱,有点小孩的味道。但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里,而白骨精因为变了样,迷惑唐僧,但后来孙悟空发现并打了她一棒,但妖怪逃走了,最后只留下尸体,让师傅不开心,可猪八戒还添油加醋,说是孙悟空自己变的,这样一共三次。看完三次,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骂猪八戒一顿,想必你也有同感吧!

沙和尚:又名沙僧,沙悟净,徒弟中的三师兄。他是徒弟中最稳重的了,所以他经常在许多事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沙和尚也是最能吃苦的人,西天取经一路上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行李,都归他一人挑,而且任劳任怨,而按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优秀干部”。总之,我心目中沙和尚的代名词有这么几个:沉稳,忠诚,和事佬,任劳任怨。

白龙马:虽说白龙马也是一个徒弟,但他好像早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潜意识里他就是一匹坐骑,而不是唐僧的徒弟,但确实,他在西游记里出现得很少,但还是在仅有的一次出场中表现得很好:而那一次正好“白骨精风波”后孙悟空回花果山去了,结果唐僧又正巧遇见一个很厉害的妖怪,因为没了孙悟空,沙僧、白龙马和猪八戒去救师傅,连沙僧和白龙马也被捉了。那一次白龙马也使出了全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也看出了白龙马的忠诚和那种意志,都看得出他在无声地向大家说明:我也是唐僧的徒弟!

看了西游记,我深刻感受到了四大名著的不同凡响,以及人物的心态,作家的思想,并能让人为书中的人物焦急,伤心,喜悦,打抱不平。

好书,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读上千千万万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 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2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3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4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5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6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

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剩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不过,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

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择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面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活着读后感8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主人公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总之,通过读《活着》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9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10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1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2

现如今似乎已经很少有人去掂量‘活着’这个词的份量了!人们大都逐之以金钱名利、悦之以声色犬马,死死盯着与生命本身关系不大、与欲海情壑紧密相连的东西,使很多人都不再去思考活着的真正意义了!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世上仍有无数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他们心中所谓的幸福、爱情、金钱、做官!有的人觉得自己改变不了命运,对前途不抱有任何希望;有的人,碰到困难,就选择了后退,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

在《活着》一书中,主人公福贵也许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他也许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经历一下世间的酸甜苦辣,也许活着在他的心里真的就是如此简单。福贵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但由于自己没有思想和信仰,年轻的他无情地对待家珍,愚昧地赌完了家产,残酷地在一夜之间让自己殷实的家庭走向生活的底层。到后来,福贵还清了所有的赌债,他也因此变得一无所有,也不再赌了,也懂得了怜爱与珍惜家人,然而,生活是残酷无情的,现实没有因为福贵幡然悔悟历经沧桑就给予他平静和安宁的日子,他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最后他一贫如洗、无依无靠,只能与老牛为伴。也不由得让我对他由当初的憎恶转而变成了同情。在这里《活着》就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告诉我们公子哥式的品行只会让人走向失败,余华写《活着》的初衷,也许也正基于这个原因吧。

其实福贵不过是当时广大中国农民中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的身上,除了曾经的疯狂和为所欲为,还是遗存了不少的优良品德:比如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在苦难的背景下,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时,他的心其实在滴血!但他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直面自己的人生,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觉得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他曾经伤心哭泣、痛苦挣扎,但他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在他的脸上,你看不到他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他对世道有多少的厌倦,看不到一丝的沮丧,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然而我们有的人遇到轻微的挫折就意志消沉、痛苦流涕,感叹工作的辛劳与生活的不易,感叹命运的不公,有的人选择了“混”,其实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我们所遇到的挫折就失去信心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不能!可是我们中间经常有人犹豫、彷徨、滞步不前!然而,我们生长的时代与福贵那个物质匮乏、荒唐无知的时代相比,是多么地幸福,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生活,理性的生活,要懂得如何勇于承受困难解决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其实即使在那样的时代里,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勇士,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有意义的事情,他们勇于面对困难勇往直前,他们是社会进步的真正勇士,他们是中国革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一样都是源于农村的,是与农村老百姓密不可分的!当初正是因为及时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勇敢地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神奇般的胜利!当初的中国正是因为有着无数像福贵春生这样的百姓,正是他们坚强地活着并因此忍受了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磨难!

福贵老人成长在解放前期,他一生的写照其实就是现代中国的一部精彩的演变史,让我们真实地见证人生的无情与战争的残酷。然而,即使福贵一生的故事是这样一幕人生苦难经历的人生悲剧,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但是在余华的笔下,他还是在向我们展示高尚!那一刻在余华的笔下,活着就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他通过福贵的口,告诉我们人应该如何去承受苦难;告诉我们绝望之中总是会有希望;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福贵牵着老牛渐渐远去,“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路粗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像风一样飘扬……从这样的文字里我们可以读出:他所叙述福贵的经历和感受,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同情和帮助!

当今社会,虽然有一部分人仍然一味地崇尚金钱与权力,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也以金钱与权力作为标准!这些都会使有些人的价值取向迷蒙也促使有人想一夜暴富,但是,我们仍然要选择坚强地活着,并且勇敢地从自身做起,勇于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爱他人、培养后代,我们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压力,凭着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即使生活再艰难困苦,我们在很好地活着的同时,还可以了无遗憾地对世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也许这也是人活着的意义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和书中青年时期的福贵又有什么区别呢?!因而,对于读到这本书的我们来说应该算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赋予了太多的内涵,读着它是一种享受,让我们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让我们知道应该了解并牢记中国的每一段历史,因为“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活着》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这样的文字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活着》不畏权贵,一切凭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用自己的文字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着心中的人和事。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3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

——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4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5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6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7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8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以前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我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最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向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一样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我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个性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此刻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下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我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我恐怕不一样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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