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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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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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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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幻城读后感 篇1
这两日,我读了一本玄幻小说,小说名字叫《幻城》。
书中主人公卡索和他的弟弟樱花释之间的友情十分的深厚。卡索为了保护他的弟弟用幻术杀死了一个人,他们流亡在凡世30年,在一场大火后火烧伤了樱空释的眼睛,而卡索知道那场大火是樱空释放的后,并没有去责怪他,樱空释为了让他哥得到自由,去学了火族的幻术并去取得皇位。当卡索听到婆婆对樱空释的怀念时,感到一阵阵尖锐的忧伤从心脏上划过。卡索从释的梦境挣扎着醒来时他泪流满面,压抑而膨胀的难过,从胸膛涌出喉咙,眼泪象滚烫的火流过面颊。
前世时卡索是一个因触犯禁忌而被囚禁的巫师,樱空释是一只霰雪鸟,霰雪鸟为了那人的自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头撞死在那岩石上。
蝶澈和她的小哥迟墨情谊也很好,她为了不让小哥哥迟墨饱受痛苦便将他杀死,便犯了法典而被王罢免了她的巫乐族的王位。
星旧和星轨之间的感情也非常感人。星轨为了能让他哥哥在他250岁之后依然看见他,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和被别人唾骂的危险,义无反顾当上了西方护法,司暗杀。
可见呀情谊是多么可贵啊,但我们许多人往往就是被一个情字遮蔽了双眼!
幻城读后感 篇2
“红莲即将绽放,双星终会汇聚,命运的转轮已经开始,请你耐心等待”。
这是幻雪帝国中占星师星旧对卡索的话。
我觉得星旧是那么忠诚,誓死都会保护卡索,因为卡索是他们的王,是他们心中的神。文中的片风、月神、皇柝、潮涯、辽溅五个人都是卡索最忠实的帮手。月神,表情冷峻。武器是左手中的月光,那种光芒在月神手里会幻化为锋利的光刃,比最锋利的冰刃都要犀利。辽溅,一个不服输的人。他的父亲是东方护法辽雀。他眼神犀利,性格倔强。皇柝非常沉着冷静,从小摒弃黑魔法,专攻白魔法,善疗伤。潮涯,巫乐师,善巫乐,继承上古神奇无音琴。片风,风族精灵善风系召唤术。这五个人都是刃雪城中最有力量的人。卡索有个弟弟叫樱空释,他们两个是最亲密的兄弟,哥哥一生热爱的只有樱空释和自由,弟弟心中唯一的神就是哥哥。在弟弟被哥哥杀死后,弟弟很遗憾,因为哥哥想要自由,而弟弟没能给他自由。弟弟能做的只能是将他流出来的血,全部化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围绕在哥哥身旁。弟弟总想哥哥好,哥哥也想弟弟好。我喜欢樱空释和卡索,因为他们有亲情、友情、兄弟情。卡索误解了樱空释,其实樱空释最终的愿望只是让卡索自由,他却丝毫没有考虑自己!
亲情是可贵的,以生命换来的幸福更加美好。当我读到樱空释的梦时,我的鼻子竟酸了。“哥,请你自由地”。
幻城读后感 篇3
终于读完了《幻城》,它讲的是火族和冰族的斗争。在那个世界里,头发越长灵力就越高。卡索和樱空释是冰雪国里的皇子,兄弟两人的感情非常要好,因为一些误会兄弟俩自相残杀。弟弟死后投胎成为火族皇子。
又一场火冰族的生死战开始了!火族力量太大已经杀到刃雪城门口了,卡索王国就在里面。卡索不忍心杀他弟弟就自尽了。
《幻城》所有出现的人都是幸福的。释、梨落、岚裳、潮涯、蝶澈、月神、皇柝、星轨、星旧。因为他们都拥有爱,固执的爱、强烈的爱、隐藏的爱。虽然所有的爱都没有最美的结局。
爱的《幻城》中只有一个人是最可悲的,颜渊,最高处的神。她是寂寞的,还要用无尽的时间来面对这无尽的寂寞。她除了一个叫做整个世界的玩具什么都没有。她可以去玩弄别人的感情,却永远都不能拥有,只是无限的寂寞。
凄美的结局,让我有种淡淡的悲哀。卡索终究还是没有自由,虽然曾付出那么多去追求,然而禁锢他的,却是他自己,是他禁锢了自己的心。但还是最幸福的人,“王,我接你回家。”“哥,你应该自由地飞翔。”我每次看到这两句话时,就会感到模糊。
只要有这俩句话中的一句,就是最幸福的,他却两句都拥有了。
读了《幻城》,我知道有一种人性是可以如雪般闪着细腻光泽的,在每个人的心中的那个角落里永恒。
幻城读后感 篇4
今天上课好无聊,无意中从同桌的书桌中看到了郭敬明的《幻城》,就随便翻来看看,没有想到,真的会被它吸引。感觉书中的情节真的好吸引人呀,他们对亲情,友情,爱情之间的关系是处理得如此的得当,我很喜欢,真的很想变成书中的人物,和他们一起作战,感受他们的爱恨情愁。
如果你还没有看过《幻城》不妨借来看看,真的会让你的人生观会有不同的感受。
幻城读后感 篇5
看到无数的冰刃从卡索体内穿膛而出,他忽然就难过的像个小孩一样,或许一直以来面对卡索他都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小孩。那一刻,时间凝固,记忆流转,那些被轮回尘封的回忆荡漾开来……他忽然就痛彻心扉,为这迟来的重逢,为那些开在心上的绝美樱花。为什么不再多等一会,为什么要先走?他环抱死去的哥哥,心中的绝望如同遍地盛开的红莲,蔓延人间……他为他覆了天下,没想到却是覆了他的天下;他承诺给他自由,却让他一个人寂寞了几百年。卡索的樱空释,樱空释的卡索。
成片的红莲也在我的心上开了几百年,想起它就会想起他,想起他那种浓烈、绝望、破碎、不惜一切的感情,也会让我想起不离不弃。
幻城读后感 篇6
《幻城》这本书是老方推荐的,因为听到了书的名字感到很特别,所以买了这本书。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男孩子,可当我拿起《幻城》时,却被这本书的伤感深深吸引住了,正如班里所有看幻城的人所说:“《幻城》彻底就是一个悲剧……”
我最欣赏的是樱空释。他能为哥哥的爱与自由放弃自己的生命;不仅仅这一点,我还十分欣赏他的头脑、思维,不像其他人,墨守成规,局限与冰族的幻术,学习火族幻术的他正是“择其善者而从之。”
尽管他是被幻化出来的人……
书在最后,几乎所有人都无辜的死去。
这本书能让你懂得怎样去爱自己的亲人、朋友。
幻城读后感 篇7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朋友介绍本书给我看。初读《幻城》,一开始所写的几章很平淡,而后面的却越来越有味道,正所谓好戏在后头,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撼,还有心中升旋出的一种华丽的优伤。每次重温那个世界,都是一次心灵的旅行,朝着天边最美的那条风景线走去,享受旅途中的快乐。作者他构造出了一个魔幻绮丽的世界,塑造了很多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也描绘出了他们心中永恒的追求。
幻城中人们总是追逐着自己想要守护、想要爱的东西,却总是发现颠倒了,弄错了,错过了,没有时间可以等待了。巧妙的将每个人的关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但总会有人死,觉得很凄凉不过,我欣赏这样的人生,因为他们曾快乐过、痛苦过、失望过、期待过的灿烂人生。
幻城读后感 篇8
冰雪樱花雾氤氲,
幻蝶哀琴皆为君。
红莲花开霰雪鸣,
无尽精魂随星陨。
郭敬明80后的作家,不是很喜欢他。第一次看他的作品<<幻城>>,也是唯一的看过的文章。却被深深地吸引了。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忧郁,孤独。寂寞的让人心痛。那种在绝望中表现的爱情,浓烈而凄美。白色的冰族,红色的火族。在黑色的大地上为了自由而战。飘逸的银发,诡异的幻术。艳丽的红莲和惨烈的霰雪鸟,一次一次的俯冲,悲鸣,在炼泅石上的精灵,盛开的红莲,火般的红莲,一簇簇蔓延开来……
幻城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又看了《幻城》。
迟墨死时的泪水,释死时的微笑和“哥,请你自由的……”梨落死时的孤独和“王,我带你回家。”
爱的轰轰烈烈,又因为爱而自杀的岚裳,因为哥哥没有原谅自己而自杀的单纯小女生星轨。到后来为了爱不惜一切都剪瞳,离镜和“如果你可以听到我说话,我想问你,王,可以带我回家吗?”“王,如果有来生,我愿意一直为您掌灯,等待您归家。”
所有人死时的爱,死时对亲人的爱,不惜一切的爱。
他一次又一次地打击我的心灵,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王,请您带我回家。
幻城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玄幻小说,它叫做《幻城》,一个充满了爱的世界。
《幻城》既没有讲述以往其他玄幻小说所普遍拥有的大英雄一样的人物;也没有向其他小说一样所常有的辉煌的结局。它完完全全是一出被命运捉弄的爱的故事。一个叫做渊祭的女子,主宰这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在她眼下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她的杰作。主人公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渊祭的种种玩弄下,踏上了复活自己心中的爱征程。
小说的开始,卡索带着自己的弟弟樱空释,流浪在所谓的凡世间30年。在这30年里,卡索对他的弟弟无微不至……在他们终于回到他们久违的家时,卡索遇到了他的至爱——一个叫梨落的女人。但命运不愿垂青于这段爱情,卡索的父亲坚持要卡索娶深海宫中的人鱼公主。
在小说中,卡索所拥有的那座刃雪城,像钱钟书所写的围城一般,禁锢了卡索的自由。那是一座坚固的围城,在外面的人不顾一切地想进入这座孤寂的城;而在里面的人却渴望着外面的世界。这是多么可笑啊!于是乎,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不顾一切地想要替自己的哥哥继承皇位;他玷污了人鱼公主的身体,使她自杀。希望让卡索自由地去飞翔,即使当卡索的剑穿过他的胸膛时,他仍然对他的哥哥说:“在我死后,请你自由地……”一切在这一刻爆发,当卡索获悉渊祭的手中拥有能够使人复生的隐莲时,他义无反顾地带上一些人,踏上了进入幻雪神山,挑战渊祭的征程。
然而这一切,都是渊祭的游戏,当卡索杀死了东、南、西、北四大护法,得到了封天的力量,在牺牲了数名部下来到渊祭的面前时,最大的悲剧也由此开始。即使渊祭是不可战胜的,卡索仍然举起了反抗的手……卡索得到了隐莲,却换来了更大的悲剧,他的弟弟重生之后是他最大的敌人,人鱼和梨落的身份颠倒。最终,卡索倒在了刃雪城的城墙上。
也许没有人理解樱空释的爱,没有人知道梨落与人鱼对卡索的爱,可是卡索的故事告诉我们的是镇守一座空城,孤独一生的的悲哀。渊祭不正是我们自己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就会有一个结果,一切是由自己决定的,只有屈服于命运的人,才会迷恋着卡索身后的空城。卡索死了,留下的是空城,带走的是一生的孤寂,他不会再寂寞,他所有的朋友已经活在心中……
幻城读后感 篇11
看过《幻城》这本书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同样的感受:无声的震撼。
看似平静的文字,却隐藏着绵延起伏的悬念。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族,两种不容的力量被作者描写的淋漓尽致。常年飘雪的冰族,那种气氛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压抑,再加上作者以半散文的形式来叙述,一个完美无缺的“组合”啊!这本书与其它的书籍最大不同点是,不管是网络、还是其它地方的书籍,主要注重的是写爱情,而《幻城》则是注重写亲情(例如:卡索和樱空释;星旧和星轨;蝶澈和迟墨;封天和卡索等),对爱情写的并不多,只是开头一次,结尾一次。
这本书中,我并不讨厌星轨——以暗杀为主攻的西方护法。反而为她的情而感动,为了能永远地守护在哥哥身边,她宁可不要名誉,当上了令人厌恶、恐惧的西方护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想的仍是自己的哥哥,希望星旧能原谅她。
卡索渴望自由,但命中注定着,他要继承王位,而樱空释知道这一切后,拼命的替他挡去王位,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给卡索自由,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惋惜的不是快要死了,而是他没有如愿给卡索自由,这种爱让人感动。
我很欣赏蝶澈,不光是因为她的美丽,最重要的是他对迟墨的感情,在他找到迟墨,看见她将被折磨而死的小哥哥迟墨时,断然选择了放弃,不顾后果地亲手杀死了她最爱的哥哥迟墨。即使是日后感到愧疚也在所不惜。她的爱和她的绝世琴音最终竟然感动了传说中无敌冰冷的叹息墙。
皇析把给卡索的防护结界和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除非人死了,屏障才会消除。从而证明,皇柝是那么的忠心……
渊祭实为令人厌恶,她的快乐是凌驾于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谁叫她那么不可战胜呢!)她操纵着卡索和樱空释的命运,从第一世的霰雪鸟和囚犯到第二世的两位皇子,到第三世的罹天烬和卡索,一切的悲哀都是渊祭一手操纵,只为了她所谓的“快乐”……
不过,古语说的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幻城也有错误的地方啦!
1、幻雪帝国是常年飘雪的,没有春天。而文中多次提及樱花,樱花是三月才会开的花呀!
2、既然星轨那么弱,渊祭还怎么可能请她去当西方护法呢?即使她有极其强大的灵力,也是弱不禁风啊!文中还提到,星轨救过熵裂,星轨整日待在宫殿的最底层(她的家中)弱不禁风,怎么可能有机会去提醒熵裂大祸临头呢?
每部作品都有瑕疵,幻城也不例外,不过总体来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部书的,这本书有很多地方还是值得细细品位的!
幻城读后感 篇12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觉得很开心,自己能读到这样的小说。作者他构造出了一个魔幻绮丽的世界,塑造了很多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也描绘出了他们心中永恒的追求。
幻城中人们总是追逐着自己想要守护、想要爱的东西,却总是发现颠倒了,弄错了,错过了,没有时间可以等待了。巧妙的将每个人的关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但总会有人死,觉得很凄凉不过,我欣赏这样的人生,因为他们曾快乐过、痛苦过、失望过、期待过的灿烂人生。卡索和释,有着三世的不解之缘:
第一世,卡索是一个被囚禁的巫师,释是用头撞开捆绑卡索的锁链的霰雪鸟,可最后他们被卷入波涛汹涌的大海,卡索得到了自由却失去了生命。
第二世,他们成了皇子兄弟,用各自的方式热爱彼此,释为了卡索的自由杀了很多人,连卡索最喜欢的人,却最终死在卡索的手上,但却还依然地希望他能得到自由,真正的自由。卡索则继续被身份所禁锢。
第三世,释成为了自己最渴望成为的人——灵力强大得足以使卡索获得自由的人——火族的王子,可惜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前世的身份,当他带领大军攻到冰城宫殿中,见到自杀的卡索躺在一片白色的血泊中,才晃过神来想起自己就是那个为了哥哥可以舍弃一切的释。最可怜的是渊祭,没有人和他沟通,没有人了解他,他是孤独的同时也是寂寞的。地位越高,权位越大人心就会越高傲冰冷。
看起来故事很凄美,凄凉中夹着一丝幽美,幽美中带着一丝痛楚,很喜欢这篇虚幻的美丽小说,喜欢那里面的伟大亲情。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珍惜现在的亲人,和朋友,因为他们是可贵的,可爱的。我不想像卡索一样,失去自己珍惜的人。一本好书可以给人前所未有的感受,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幻城读后感 篇13
读完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后,我有很多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幻雪帝国的王卡索从凡世流亡30年到刃雪城发生的离奇事件。在弟弟死后明白了幻雪帝国的秘密,前往幻雪神山,一路坎坷。最后战死。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樱空释,幻雪帝国二皇子,卡索之弟。他为了哥哥的自由可以放弃一切,甚至不惜杀害别人。他意志坚定。他夺皇位只是不想让哥哥被囚禁、失去自由。这个人物给我很多感动,当他被哥哥误杀时,在梦境里说:“我只是遗憾,不是以为死,而是不能给哥哥自由……”
也许每个人的身边都有默默守护他的人,就像樱空释一样,为了你而付出一切。请珍惜他,不要在他离你远去的时候才觉悟到他是一个多么重要的人。
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让你不惜一切只为他人,它让你在坎坷的路上坚定地走下去。如果当你没有人值得爱,你才会发现相互珍惜才是快乐,没有人让你付出时生命只剩遗憾……
《幻城》是一本很精彩的书。故事一波三折,回味无穷。它让我懂得爱与被爱,珍惜,守护。
去爱你身边的人吧,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他们值得你去付出!
幻城读后感 篇14
当我第一次捧起《幻城》时,它曲折的情节使我不能自拔。读到最后释——也就是罹天烬对卡索说:“哥,你怎么可以离开我,你怎么会离开我……”时,我热泪盈眶。
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关于兄弟之间的悲欢离合、情深似海的爱的故事。
首先,是卡索对他弟弟樱空释的爱。弟弟杀死了卡索最喜欢的妃子,并连续害了七个占星师。卡索一怒之下杀了樱空释,在明白真相之际,卡索被弟弟的真情所动,特别是当他知道释的前世———霰雪鸟为了他的前世——个永远被囚禁在炼泅石上的犯人,一个想要自由的愿望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此刻,他又为哥哥的自由理想惨遭杀害。
当卡索知道了隐莲的秘密,愿不惜一切代价将弟弟复活后,便进入了漫长的等待……不幸的是,当知道火族太子罹天烬就是释时。卡索已经自尽。可我明白,在灿烂的明天,卡索与樱空释一定会再次重为兄弟,继续他们的兄弟情缘。
接下来,便是月神和她姐姐的爱。本来他们乖巧的学习了巫术,可当月神的姐姐惨遭暗杀时,她为了保护身边最重要的人,从而学习黑魔法中的暗杀术,其目的,就是保护身边最重要的人……
最令人痛心的是破天朱雀的蝶澈与她哥哥迟墨的故事。就因为迟墨有着火族的'血统,才惨遭酷刑,蝶澈宁愿触犯法规,也让迟墨得到安宁。
爱,在惨痛的代价中灿烂,就如书中那盛开的红莲。
幻城读后感 篇15
大家一定都很喜欢读想象类小说,可是,如果作者没有好的文笔,如果文章太长了就会显得杂乱不实,而《幻城》却给人以别样的感觉。
《幻城》是一个充满魔力,幻术,占星术冰雪帝国,是我们目力所及的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人拥有长到脚踝的头发,白色的血液……
作者用抒情的笔触描述了卡索(主人公)的故事。
卡索在冰雪帝国不但尝尽了人间冷暖,因为血统不纯正而无法做王妃的梨落,无论是前世、今世、还是来世都为卡索的自由努力的弟弟樱空释……
凡世30年,刃雪城大冒险……在这个魔幻的幻雪王国里,每个人都可以活上千年,而作者刻画的故事虽然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是淋漓尽致,不紊不乱。故事情节非常惊险,就像很多铁环一样一环扣一环。读了前面就想往下看,真是引人入胜。而其中的人物故事一波三折,语言非常优美,不仅让我们充分感受与体会到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还让我们明白了一些做人与万物运作规律的道理。
据作者序言所说,因为生活单调与乏味,所以写了部小说,把它作为自己少年岁月的见证。
我觉得《幻城》虽然是玄幻,人人都知道它是假的,但当你拿起来读的时候,你就会被里面的另类的气氛和真诚的情感所打动了。
因为,爱,永远都是最值得歌颂的主题!
幻城读后感 篇16
对于《幻城》,我更愿意相信它是一场梦,一场苦楚殇逝的梦。但从白纸黑字上那清清楚楚的结局,又证明它确实是真的。迷幻的刃雪城,到底淹没了多少悲痛与绝望?
整本书讲述了生与死间的亲情、爱情、友情,它的确浓烈,超乎了现实。主人公卡索,刃雪城的王,决心闯荡幻雪神山,在片风、月神皇柝与潮涯的帮助下,找到了渊祭。复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樱空释、岗裳、梨落。
三个人都是为了卡索而死。为了对卡索的爱而死去。来世,三人的命运之轮又颠倒,梨落成了人鱼剪瞳,而岚裳成了卡索的正妻离镜,而樱空释,则成为了灭亡冰族的火族之子——罹天烬
爱与恨的交织,生与死的重现,迷雾重重,烟缕渺茫,情殇的痛楚,生死的决斗,那些惊天动地的情事,那些失去与得到的悲欢,在本书中得以呈现。每一个人都有故事与秘密,杂错在一起,奏成了一曲轰轰烈烈,浩浩荡荡的进行曲,掀起了我们情绪的波澜起伏。叛变、伤痛、舍去、痴情,这些离我们太远的词,又靠我们如此之近。
抗衡着须臾,把悲伤炼成透明。鸟群送葬江线,海水抚摸星辰,你比永久还永久,也比漫长还漫长。“幻城”里这样说。给人一种悲凉。的确,幻城主要以悲为调,用华美精致的语言,描述一件件凄美的情事。语言如一调灰暗的银白,诉尽无限悲痛,却又不苍白无力。
小时候,我们都有王子与公主的梦,都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住在华美宫殿,着穿精致的礼服,举止优雅的王子或公主,都有一场点缀着闪烁星光的邂逅。然而,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梦中的王族子弟,只是个梦罢了,仅仅是个梦罢了,我在遥远地梦中默默祝福着心目中微笑着的王子与公主们。
合上书,心中的压抑久久不能散去,悲伤,也可以带来阅读的快感,虽然这快感,仅仅只是一场苦楚殇逝的梦。
幻城读后感 篇17
一个梦,一个美妙的梦……但这梦并不是虚构的,它是那么真实——小说中的卡索,也就是“我”,有一个幸运的巧合,拥有最优良的血统,由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和他人一样有着俊俏的面容和超凡能力的人,这本书以他为主人公,表现的是令人回肠荡气的友情与爱。
首先,整部小说从“卡索”的回忆开始到卡索自杀的终结,演义了无数艰难的波折。
说到这里,也许大家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西游记》,我不管《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我仍“固执”的认为《幻城》比其情节更精彩,更吸引人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一个谍影重重,或许文中“我”等人的侦探能力有些不真实,但越是如此越体现了《幻城》中人的特别。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便是卡索,幻雪城的王。他的勇敢与智慧令人敬佩万分。
只是文中的人仿佛总在尔虞我诈,最集中表现的并是星轨,他从一开始出场便骗了大家,而且将“我们”这群人当做普通玩偶,用自己的能力帮助“我们”度过前三关。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低估了“我们”的能力和团队精神,所以没有对我们的行动进行占星,也没有为他哥哥进行占星。
于是星轨的哥哥杀死了西方护法——那就是星灿他自己。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比较玄幻,但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是真实而感人的。我觉得,读这个小说,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小说的语言,我在语言方面的功夫不够,不是因为读书不多,而是因为读得不深,不懂得品评与玩索,所以,我很感谢此书对我语言上的启发。
幻城读后感 篇18
“哥,请你自由的……”这是樱空释对他的哥哥:幻雪帝国现在的王卡说的话,樱空释对哥哥的爱是惨烈的,是悲哀的,为了哥哥得到自由,他竟然去学习火族的幻术,但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这是卡索与樱空释的故事……
“我是个不应该出生的孩子。”星轨出生时,他的母后为他占卜星象时,并发现他只能活200岁,他的身体很虚弱,但他有一个十分爱他的哥哥星旧,星旧总是告诉他说,他会在星轨250岁是死去。星轨为了不让哥哥失望、难过,并答应了渊祭,成为了西方护法,最后却因为哥哥而自杀,只有为他被自己最爱的哥哥误会。
这是星旧与星轨的故事……
“有蝶澈,我永远都不会寂寞。”这是南方护法蝶澈的小哥哥迟墨对他说的话,尽管两人兄妹情深,但没想到迟墨的母亲竟是火族人,因此迟墨也将在200岁恢复火族的模样,在蝶澈的父王宣布他将成为下一任王时,幻雪帝国的王发现了迟墨,并要求用酷刑啥死迟墨,也就是必须在墙上被五把剑钉上14天,然后等待血液流干才可以慢慢死去。而蝶澈为了不让哥哥忍受那么打的痛苦而直接杀死了他的哥哥。引来王的大怒。
这是蝶澈与迟墨的故事………
郭敬明在故事中插入了那么多兄弟情,虽然这些爱最后都是惨烈的,但依然令人十分感动……
书中除了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亲情,还写了爱情,比如:皇柝为了月神而死;比如:梨落对卡索的等待,岚裳对爱情的忠贞…都让我久久沉浸在书中。
故事的结尾是个悲剧,一个悲惨的结局,所有人都死了。而释的转世都是自杀,释在见卡索时,恢复了所有记忆,但却晚了,卡索已经自杀,没有办法挽回了……
第一次看,我哭了,为那些惨烈的爱所感动……
幻城读后感 篇19
初读《幻城》时,我以为这只是一场语言的游戏,情节应当是类似肥皂剧的无聊小说,可当我读下去时却被它的情节深深吸引了。
虽然因不停地因有人离开而感伤,可却仍忍不住读下,想通过那些文字了解人物的命运。
这是作者的第一部小说,语言有些生硬和不连贯,但这种年少轻狂的真情实感,却将每一个读者的心拴住了……在故事的最后,所有的主人公都离去了,为了自己爱的人,这可能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命运的玩笑了吧!
此刻,我不禁有了一种进入故事的冲动,到悲剧发生前,引领卡索阻止灾难的发生……当我们与书中的人成为朋友时,看到他们的离开却无能为力,这可是最刺痛我们内心的吧!明明知道解救的办法,可是……文中最主要,也是最打动我们的,也许就是卡索与释之间无法打破的羁绊了吧!
前世的向往自由的巫师与他而溅血的霰雪鸟。今生向往自由的哥哥,以及渴望给予他自由而死的弟弟。后来的王与来世的火族王子……无论多久都依然稚嫩的弟弟,以不恰当的爱,一次又一次的为了卡索而死,却只能一次次给哥哥带来越来越大的伤害……尽管如此,哥哥依然爱着他,甘愿放弃大家的希望,为了他而死。
这是否就是世界上最可悲的事了呢?我记得文中说过,红莲即将绽放,双星终会汇聚,命运的轮转已经开始……这多么像是一个巧合,一个不可能的巧合。可是……。这确实是一个不可能的巧合。各种各样的情感都被卡索无数次发现又无数次忽略的人———所玩弄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就是作者的大意了———那种人不可能成为神,不可能得到那力量……
总之,我读完之后有许多的悲伤,可这其中,有一点让我很高兴,就是他们所有人都是为了爱的人而死,而为爱而死,是最幸福的……
幻城读后感 篇20
这两个星期中,我看了一本名叫《幻城》的书,作者他构造出了一个魔幻绮丽的世界,塑造了很多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也描绘出了他们心中永恒的追求。
樱空释这个人是最让我感动的。读完整本书,触动我心的就是樱空释和卡索对彼此的爱。樱空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哥哥卡索得到自由。而卡索,他最爱的一个是弟弟樱空释,另一个便是自由。他们一起经历过太多,在小时候,由于战争,他们曾经流亡凡世30年,卡索细心地照顾着弟弟,为了弟弟第一次杀了人,还承诺会用生命保护樱空释。回到幻雪帝国后,卡索会在不久后成为王。而令人不解的是,樱空释想要夺取王位,放火烧了自己的宫殿,害死了岚裳。后来我才知道,樱空释是为了让卡索得到自由。因为卡索的误解,所以卡索亲手把冰剑刺穿了樱空释的喉咙。这是多么让人心痛啊!看着樱空释留给卡索的梦境,我不禁流下了泪,还记得樱空释说的话,“我曾经发过誓,我一定要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我的一切。其实,从我记事开始,哥哥就是我心中唯一的神。”卡索十分心痛,在得知有办法让樱空释复活后,不管路途多么危险,他都选择前进。
复活后的樱空释,竟然是火族的小王子是与他不相容的敌人。他的理想就是,摧毁那一片幻雪冰城。他灵力超凡杀伤力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王,他是火族千年不遇的奇迹,是冰族无人抵挡的魔星。所有的巫师,占星师,幻术师所有的梦境在他的灵力下四分五裂支离破碎。当樱空释攻城成功时,卡索以身殉国时,樱空释恢复了前世的记忆。樱空释抱着卡索,卡索无力地念着樱空释的名字,卡索伸手想摸樱空释的脸,却垂了下去。樱空释痛苦地说着:“哥,为什么不抱抱我?为什么离开我?”为了不让卡索孤单,樱空释选择了共亡。最后那一句“哥,有我在的地方,你永远都不会寒冷。请你自由吧。”久久在我耳边回荡。
一切仿佛是闹剧,但谁都没有错,现实充满了爱与美好,却又有不好的一面,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爱。
幻城读后感 篇21
“哥,有我在的地方,你永远都不会寒冷。请你自由吧!这么凄凉的结局使我心里感到一阵空虚。
《幻城》这部书将作者的梦栩栩如生的用白纸黑字印了出来。里面讲述了卡索身上的亲情、友情、爱情……
我喜欢星旧与星轨他们俩兄妹,不是因为他们是占星师,而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兄妹情把我深深打动着。星轨陪伴着卡索一起对付了前三个护法。我看到这些时,心里想:“不愧是星旧的妹妹,”都忠于皇。可是后来星轨死了,别说,我心里还有些难过。到后面,突然发现星轨是西方护法时,我的身体像是被石头压着,喘不过气来了,心缩成一团,好像已经死了。我突然皱起眉头,仇恨起星轨来,大家那么宠她、信任她,她却杀死了辽溅,叛变。可是我又有一丝担忧,因为西方护法是暗杀高手。我担心他们敌不过星轨。正在他们打得激烈时,星轨突然停手了,因为她的哥哥星旧正看着她。
你不要管我是怎么出来的,星轨,告诉我你真的是西方护法吗?她低着头问:“哥,如果我是,那么你会原谅我吗?”不会,为什么?哥,我只在乎你,你真的不愿意原谅我吗?对,我不会原谅你,星旧转过身去背对星轨,我看到他脸上落下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草地中。
星旧对自己的妹妹星轨说话中,我明显体会到了星旧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毕竟,他根本没想过自己最亲的妹妹自己最心疼的妹妹竟然是西方护法。星轨也同样爱着他哥哥,因为她希望得到星旧的原谅,可星轨终究还是自杀了,因为她活着是为了星旧,可现在星旧都不原谅她,她活着的确没什么意思了。可是那也是她该有的下场。这种虚伪并且背判家族的人应该遭到的报应!
当星旧抱着星轨离开大家时,我知道,虽然星旧曾经恨过星轨的,因为他们是最亲的兄妹,是有着血缘关系的兄妹,他们最终都会走到一起!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会一阵阵酸楚……
幻城读后感 篇22
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焰之城,一边是幻雪帝国。
这仅仅是个游戏吧,被无情地操控着,而在这纵横交错的世界中,又蕴含着绵绵不绝的亲情。
卡索和樱空释,玄幻地拥立在漫天飞舞的樱花中,被扬起的及地的白发和白袍翩翩舞动,英俊的脸庞镌刻着深深的忧伤,白色而空洞的瞳仁中,只有彼此。
樱空释为了哥哥的自由做着让人不可理喻的事,而最终满脸笑容的死在哥哥冰冷的剑下……像冰凌浸在火中,冰不再为冰,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后悔和人去楼空。
这本书让我不由自主地沉迷,我好像就是卡索,我是王,我面临着一次次考验,我会用智慧来解决操控者的游戏,可最后,我还是只能慢慢地死去。
释,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
永远。
郭敬明的文字是轻灵的,浪漫的,狂放不羁的,是那种被称之为“大幻想”的幻想。作品的构思,更像是一种天马行空的遨游。他磅礴的文字翻滚盎然,如似成吉思汗驾驭四十匹战马,滚滚硝烟,挥旗南下,弯弓射雕的气势;又似巨浪借浪而上,肆虐拍荡,再待平静时的另一番嚣张。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平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总是。
一次次地,在得到时失去,一次次地,在幸福时体会痛苦,亲情,自由,权利,那是神为凡人布置的诱饵,无论前世、今生,还是转世,一切的阴错阳差,不过是神的游戏,虚假,无趣。冰冷得不带有一丝温度。
释总是会淡淡地说道,哥,请你自由地,飞翔。
幻城读后感 篇23
“哥,请你自由地……”故事就是由这句话拉开了序幕。
冰族、火族、幻雪神山。生离,死别。在生命繁华的尽头命运如同交织了一张大王,网住了悲伤后那朵硕大的花。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游戏之后只剩下怅惘,命运关上了生命之门,最终,只带走了那个幻灭的梦。释,卡索的弟弟。为了哥哥那个永不可得到的自由,最终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血如红莲般盛开,那句叹息“哥,请你自由地……”在长空中蔓延着。书的结尾是卡索对释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卡索,樱空释,岚裳,星旧……他们都被命运开了玩笑,年华葬类。亲情,友情,就在繁华后沉沦……
《幻城》是以亲情为主题的小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追寻自由。但是,结局终究是个遗憾。我在《幻城》里遨游,发现时光飞逝得那么快,每当开到释和星轨的梦境时,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幻城》同时也告诉了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阴谋的,善良的背后是一场悲伤的葬礼。惟有亲情这朵美丽的花,在生命的最终章依旧盛开在颠峰之上。
《幻城》,一部旷世之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凤凰的挽歌,还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心灵的一次洗礼。彼岸边那只孤独的霰雪鸟还在悲伤的绝唱。卡索,你还在樱花树下叹息吗?释,你还在为王追寻那不可得到的自由吗?饕餮早已停止了哭声,天空已不在变蓝,曼佗罗蔓延着死亡般的黑色,鸢尾已斩断了前世的缘,悲伤即将上演。
迷离的月色中,是一场华丽的游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早已停了下来。夜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一切只但是是命运开了个玩笑罢了……
幻城读后感 篇24
幻城,是一个拥有无数幻术师、巫乐师、巫医师等等的幻雪帝国。
二百多年前,在幻雪帝国里冰族与火族发生的那场悲剧,死伤无数,我觉得这是一个极其悲惨的悲剧,却又是一个略显慈悲的寓言故事。
文中的主人公——卡索,就是继承幻雪帝国的王,他还有一个弟弟,叫樱空释,卡索与樱空释从小相依为命。一直跟着他们的婆婆——个老得让人无法记得年龄的巫师,卡索与樱空释从小在雪雾森林长大,雪雾森林也自然成为了他们眼中最温暖,最美好的地方。
在幻雪帝国,只要长到130岁,他的容貌便会从小孩子的模样直接变成成年人的模样。
卡索十分渴望自由,他的弟弟樱空释十分爱他的哥哥,她十分想让他的哥哥得到自由,便说自己要当国王,而且还伤害了卡索最爱的两个人,最后卡索把樱空释给杀了。杀了后卡索才懊悔不已,才明白世界上有一个这么爱自己的弟弟,于是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去采隐莲救回自己的弟弟。
卡索有一个十分忠心于他的臣子——星旧,于是他叫星旧帮助他去幻雪神山,星旧找来月神、片风、辽溅、皇析、潮涯……
于是,他们出发去了幻雪神山,途中遇到东、南、西、北护法,前三个护法,东、南、北好对付,可西方护法没人能及,在西方抗法的领域中,卡索的人死得越来越多,可是没有人会想到西方护法竟然会是星轨,星旧到了西方护法的领域,说他不肯原谅星轨,星轨就自杀了。
过了几天,他们就见到渊祭了,其实她就是莲姬,渊祭给了卡索隐莲,卡索静静地等待。
一百多年后,又发生了战争,冰族全军覆没,可是罹天烬竟然是樱空释,眼见自己的哥哥因为失败而自杀,他也自杀了。
郭敬明告诉了我,这个世界上只有亲情才是最宝贵的,无价的!
幻城读后感 篇25
冰雪王爵与末世苍雪是一个永久的回忆,在看完了《小王子》后看的这部郭敬明的《幻城》才发现这部《幻城》好科幻,太好看了,有意思,不过结尾太过于伤感,整个刃雪城毁灭了,但是我有个想不通的地方,那就是当火族精灵打过来时,那在幻雪神山里的那些灵力高强以一敌百的人为什么不出来帮助刃雪城打退敌人,不关心刃雪城的生死存亡呢?他们也未必太游手好闲了吧!
在梨落死的时候,卡索一定很伤心,因为他一定要娶她为他的王妃,也许是因为她血统不纯正吧!也可能她只不过是一个灵力高强的人吧!但是卡索的母后也是一只人鱼啊!那卡索一定伤心极了。
那樱空释为了哥哥的自由而不顾一切地去实现这个梦想;他甚至杀了他哥哥最爱的两个女人:梨落、岚裳,但是他好心办错了事,从而兄弟俩友谊崩溃了,导致卡索在一怒之下把释给杀了,而释却也无怨无悔地站在那里,因为卡索就是他心中的神。
卡索最后还是自杀了。而且是看见了已经恢复记忆的释,本来卡索是灵力高强,能力非常好的王,但是刃雪城却毁在了这个具有统治能力的王手里,而且这个灵力高强的王是自杀的,他就不能一搏吗?去和那个火族王子也就是他的弟弟斗一斗法啊!也许他会胜出呢!但是他有没有想过,那个幻术高强的火族王子有可能是樱空释,他想过吗?我想告诉他:“不要太任性了。”
郭敬明在上高三的时候写下了这部《幻城》,适合90后的小学生看,我太喜欢了。所以介绍给你,它的名字叫《幻城》。
幻城读后感 篇26
一段荡气回肠的思念,随风而逝;
一场超越生死的轮回,宿命的牵挂;
一个叫做幻城的故事,终成为过往的云烟。
——题记
那是一种夏天的味道,正如你那孩子般长长的睫毛。郭敬明,那个独来独往的作家,他用文字,演绎着自己的孤独和对自由的向往。
每当我翻开《幻城》时,常常会想起:在那个樱花烂漫的季节,樱红遍野,一个叫卡索的王和他的弟弟樱空释,一对兄弟的感情,超越生与死的束缚。
卡索,绝世的容颜,绝顶的聪明,至高无上的权利,上帝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却又拿走了一样东西—自由。他身为刃雪城的王,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为了自己死去,只留下自己坐在冰冷的王座上,体会着无尽的孤独。他拥有着七情六欲,拥有着喜怒哀乐,却唯独没有自由。因为他是王,王是注定要孤独的。
樱空释,那个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哥哥,一心想让哥哥获得自由的绝美少年。尽管他有着最完美的面容,但他的内心却像没有长大的小孩子一样,任性又脆弱。为了哥哥的自由,他做下了许多天理不容的事情,即使自己被亲爱的哥哥杀死的那一刹那,依旧带着笑容,无怨无悔。这样的爱让人心痛。
有时,我常常会抬起头,看着那片闪亮而又默淡的夜空,幻想着自己的命运。《幻城》中总会有人死去,死得如秋叶般无比凄凉。我很欣赏这样的人生,因为他们曾经快乐过,痛苦过,失望过,也期待过,他们拥有的是很多人没有体验过的灿烂绚丽的人生。但是,我更希望做个俗人。
做个俗人,没心没肺,没感情;
做个俗人,不谈亏欠,不负遇见;
做个俗人,谈笑风生,不动情;
做个俗人,贪财好色,一生风流;
做个俗人,别无所求,安稳自由;
做个俗人,活得像狗,流浪也自由。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
理想,是多么普通却又多么遥不可及的字眼!人类正是因为有了理想,才使世界不断向前发展;你我有了理想,所以能向已制定的目标不断努力。理想是什么?是前进的动力,更是奋斗的根基。有了理想,就有坚定的目标,有了坚定的目标,就有了前进的动力。依我茖人所见,祂们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缺一不可。
《理想》这篇课文给我们介绍了理想的三茖意义:历史意义、人格意义和人生意义。在这三茖环节中给我们讲述的理想都是迥乎不同的。文中有这么一段话:“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温饱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离乱的年代里,理想是繁荣。”这段话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年代里,我们都有不同的理想。而这些不同年代中的不同理想,一茖接着一茖,就像珍珠链一样,推动着人生历史的前进。
在实现和超越每一茖理想时,你会发现每一茖理想都是人生的阶梯,是它们将无梯的路铺开,让人生变得容易了许多。然而在为理想铺路之刻,又是多么的艰辛,而这就是人生路尙的脚印。
克服困难后愉快地度过一生,则是辛酸后的甘甜,如一场甘霖一般甜蜜。而要实现理想,则是艰难的,不可能一帆风顺,离理想越近,对理想的艰巨性就越充分。所以我们面对理想更要具备文中告诉我们的四种态度:积极乐观、斗志顽强、充满活力、青春永驻;拥有祂们,才能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理想。
所有的理想拥有者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抱负,有目标,有信念。我认为,这才是文中所说的伟大的人,崇高的人,真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2
今年暑假,我和我的孩子共同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在家里已经在我家书柜上静静地躺了大半年,惭愧的是,我不曾翻阅过。最近,经过三天的仔细阅读,我对它爱不释手。正如这本书的封面一样: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名为夏洛的蜘蛛和一只名为威尔伯的小猪结为朋友,并为了让威尔伯摆脱被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而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几个字,以及用尽最后的一口丝织出了“谦卑”二字,为威尔伯创造了一个永远生存下去的光辉未来。
夏洛用生命为威尔伯编织的爱网中,纵横交错,挂满无私,勇敢和真实的爱,这网刻满了夏洛的真诚和高尚。威尔伯从夏洛的身上也学会了感恩与回报。悉心护卫者夏洛的540个未出生的孩子。直到它们都安全出生。
时光流逝着,而威尔伯从不缺少朋友,夏洛的子孙后代总有2、3只留在门口安家。与威尔伯成为朋友。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他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孙后代,可是这些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对他的影响是深远的。是无可比拟的。
小孩读了这本书,他觉得夏落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很让他感动。他说以后也要学习夏洛做一个处处为朋友着想的人。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爱了,没有了爱,我们就犹如迷途的小鸟,茫然无助。因为爱宛如阳光雨露,森林,滋养着我们,有了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让我们能成为朋友眼中夏洛这样的人。蛛网有痕,大爱无痕,让爱洒满世界各个角落,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3
我看了《小尼古拉的暑假》这本故事书,觉得里面的男孩子好顽皮,他们动不动就扇谁一耳光,动不动就大哭大叫还打人,他们不仅仅打人,还非常倒霉。有一次尼古拉的爸爸带他们去“迷你高尔夫球场”才好玩呢!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小伙伴和尼古拉想叫爸爸来陪他们一起去玩“迷你高尔夫球”。小伙伴们和尼古拉费了一些劲儿才让爸爸同意了,就带着尼古拉和小伙伴柯木、费图、范比、柏子还有伊雷和马曼一起去了“迷你高尔夫球场”。
来到球场,伙伴们一人拿了个球棍,就又开始又喊又打的嚷嚷着让自己最先来打,爸爸拿他们没办法,就说:“马曼最老实,他先来打。”马曼走上前,猛地把球打了出去,谁知球被他打到天山去了,球飞出了高尔夫球场,飞到了公路上方,一下子往下砸去,砸中了一辆汽车。马曼哭了起来,爸爸只好很不情愿的去拣球。
伊雷叫道:“该我打啦!”费图大声的喊着,“先生,不对,该我了。”伊雷就在费图头上打了一棍子,费图呢,就扇了伊雷一耳光,于是,他俩就打了起来。
不一会儿,警察来了,闹出了好多事,而且最倒霉的是他爸爸还被训了一顿,差点被罚款呢。
你看,从这个故事就能体现出他们又好玩又淘气而且又倒霉的特点。
我觉得这些“小淘气包们”也蛮有意思的,他们还闹出过更多的笑话呢!小尼古拉和他那帮伙伴们可真是又淘气,又倒霉,又好玩,又很酷的小孩子,你别看他们那么淘气就没有好的地方了,他们还是有一点听话的噢!
嘿嘿,小尼古拉的故事还有很多呢,比如说:小尼古拉的课间休息,还有小尼古拉的伙伴们等等,想看的话,就快点买来看看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4
最近,我读了《最后的藏獒》一书,书中的主人公是父亲和藏獒冈日森格,它是一只来自阿妈草原的金色藏獒。人们都说它是神山狮子的化身,是一个不死的存在。但它必须与挑战自己的其他藏獒战斗来证明自己。它打败了西结草原的獒王,强大的"白狮子"嘎保森格,它还感化了心中满是仇恨的藏獒"饮血王"罗刹,它成了力量与智慧的化身。
这本书把我带到了原始的藏族草原,我也好像变成了一只藏獒,看到了书中描写的一切,看到了这一波三折的剧情。在藏獒身上,存在了许多美好的品格,智慧、忠义、责任……藏獒是很容易与人亲近的生物,只要你对它好,它会回报你以忠诚。它们只考虑回报主人对它们的养育之恩,却从来没有期望别人对它们付出的回报。藏獒,它是多么善良的生命啊。藏獒,又是多么可爱的生灵啊。
而书中的人们,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却驱使藏獒们互相争斗,破坏了阿妈草原宁静和谐的生活。我们应该向獒王冈日森格学习的地方太多了。藏獒的精神,是不屈服苦难的精神,来自于它成长过程中经受的磨难。只有经历过磨练的人们,才能学会不屈服于困难。而我自己,经常刚刚面对困难就畏缩了。
这本书书让我明白了太多,我一定努力学习它们,改变自己,变成像藏獒那样勇敢的存在,像藏獒那样无畏的存在,像藏獒那样不屈服困难的存在。
我想像书中的诗人那样,发出我由衷的感叹:"啊,藏獒!".伟大的藏獒王冈日森格,你是藏民们的骄傲,也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5
燥热袭击心神的同时,一阵凉风涌入全身每个角落的同时,沁人心脾,使得大脑变得愈加清晰明亮。窗外雨水拍打万物的声音告诉着我,雨来了!
我连忙跑出去难道阳台,静静观望着…雨水从天空落下洒遍每个角落,我突然觉得这难道不是人生吗?千千万万豆大的雨滴落向各处,有的在泥潭里,有的在屋檐下,有的却在绿叶上。我有些疑惑拿着旁边的书本带着目的读了起来。
不知不觉中,我居然在整个暑假读了好几本书了,但是在我的印象中,我觉得最深刻的一本书—《将来的你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让我受益匪浅。
第一张就让我感到有些不明确,同时也是我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因为因为那正是我自从踏入初中以来,一直迷茫的原因。但是渐渐地,我通过这本书,我居然隐隐发现我找到自己找到自己的方向,因为因为读的这第一章要想明白其中道理读下去,理解后面的事情则是需要先奠定的,也是自己的一个习惯。正是因为这些,我开始慢慢寻找自己的方向,书中我记得一句最深刻的话“方向比努力重要”,我现在还不能验证但我始终相信那是对的!
“看得远、忍得住、狠得下”这是冯仑对这本书的概括。我看到这六个字,也瞬间豁然开朗起来。这仿佛就像老师经常不经意间讲给我们的道理,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罢了。
我更记得老师经常说的吃亏是福,这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也是我明白最深刻的“吃亏自然意味着舍弃与牺牲,但在你失去某些东西的同时,你也会获得另外一些东西。”“聪明的人敢于吃亏,睿智的人善于吃亏”原来书本与生活如此相近,暑假虽然过了,但我也一定会在业余时间多找时间煮书。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许多课外读物,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是由美国人艾瑞·卡尔写的,书的名字是《小种子》。我被故事中的内容深深吸引,更为小种子的顽强精神深深打动。
故事是发生在秋天,植物的种子成熟了,风儿带着种子开始漫长的旅行。各种各样的种子,形状不一的种子,组成了一只浩浩荡荡的队伍。旅行开始了,种子们乘着风出发,队伍中有一颗小种子好小好小,比其它种子都小,我们就叫它小种子吧。
它能跟的上其它的种子吗?我觉得自己也融入到故事中,我开始为小种子担心。种子们飞到了高高的雪山顶上,山顶上雪不融化,种子不能发芽,种子们只能努力飞过雪山。前门又出现了一片海洋,有的种子掉进海里淹死了,可是小种子勇敢的飞过了,在沙漠里小种子又一次成功飞越。
经过种种的艰难,有许多种子在旅途中掉队了,这也就不能成为春天里的一株绿色的植物,小种子一直坚持着来到地面上,在冬天的寒冷中,静静的等待春天的到来,终于破土成苗,向着太阳成长。
从小种子身上我看到了它在逆境中依然不屈不挠傲然前行,它的这种精神激励我在学习中要奋发向上,在成长过程中抵御风雨的侵袭,塑造自己坚强独立的品格让自己学会不认输,小种子的勤奋努力,为自己赢得了春天无限的生机,我也要勤奋努力学习让自己时刻记住,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故事的最后,又一年的春天来了,植物的果荚打开了,种子们乘着风又开始了新的旅行……新的学期也要开始了,我也要在学习生活中,一直努力认真坚持。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7
今天我读了《画眉嘴国王》这篇文章。
文章里写的是从前有位公主,漂亮的举世无双。但她很高傲自大,觉得没有一个求婚的人能配得上她,还拿他们取乐。一天,国王把所有来求婚的人都请来了。当公主看到一个嘴巴向上翘的王子时,便大声笑起来说:“看,他的嘴多像画眉鸟的嘴啊”从此人们就称这位国王为“画眉鸟国王”。国王见女儿如此不懂礼貌,就决定把公主嫁给乞丐,公主知道后后悔极了。这天国王要举行婚礼,公主悄悄站在大厅前观看,这时一位穿天鹅绒衣服,挂金链子的年轻国王来邀请她跳舞,公主想逃避,但国王拉住了她的手,和蔼的说:“亲爱的,我就是你的乞丐丈夫”。说完,所有的人都来祝贺他们。
从这个故事里我们懂得了待人应该谦虚、礼貌,不能瞧不起人。傲慢无礼的公主经过磨砺,她也改变过来了。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千万不能因为取得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如果骄傲自满必将阻碍自己前进的脚步!作为生活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记住这个发人深省的故事——《画眉嘴国王》,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至理名言铭记在心。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关于爱的寓言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它曾经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的主人有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独的老太太和一个小女孩。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只猫活的一点也没有意义。他一直活的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他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后来他变成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野猫。虽然每天充满了孤独和不安,但是它很快乐。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美丽不语的白猫,并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在漫长的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感情,这让它有了爱与被爱的体验。它头一次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当心爱的白猫死去时,它宁愿死去。因为对它来说,没有了爱,在浑浑噩噩的或一百万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明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生命才更有意义。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9
暑假最后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0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 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 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 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 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 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 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 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 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 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 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 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 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 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 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 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1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感动小学生100个故事》。 我轻轻的翻开故事书,第一眼看到了《父亲》这个故事,我是流着泪看完的。故事中的父亲是用延长生命来保护女儿,创造了三天的生命奇迹。我觉得父爱真的很伟大,父爱的力量可以创造奇迹!
读到这,我想到了我的父亲,一年到头,我的父亲读在外面打工,我觉得父亲给我的爱不够多,可是读完这篇文章,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也是非常的幸福,父亲虽然常年在外,但是他经常打电话我,每次回家都给我买礼物,关系我的学习,而书里的小孩却永远失去了父亲,也没有了父爱!我明白了这就是父爱!
我爱我的父亲,我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我爱他,尊敬他!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2
在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使我感受到了学会生存的'真正含义。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在岛上一无所有的他,却用自己的双手,把荒岛变成了塞上江南。他以丰富的生存经验,搭建草屋、种植蔬菜、圈养牛羊……这种生存的本领,使他活了下来。
是什么使鲁滨逊如此的有毅力,学会随机应变,学会生存,而又如此坚持呢?这正是靠他那顽强的拼搏精神和他那不愿意放弃目标;不被困难打倒的精神,使他坚持了下来,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鲁滨逊在荒岛上种蔬菜,找水源,再把它储存起来。从而获得了许多食物,而不会因没有食物而饿死。他是这样,而我们呢?只知道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不知道这食物又是多么的宝贵。我们却辅张浪费,不吃完就倒掉,也不知有多少人还因饥饿而饿死:鲁滨逊在初次上岛时,他没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了生命,而是找到食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虽有几次失败了,但他依就不放弃,从而得到了成功。在生活中,我们总被一点儿困难吓倒了,只知道退缩,宁愿当一只缩头乌龟。也不愿意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就要做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我的事情都是妈妈帮我打理的,帮我弄得很好,这也使我缺少了生存,不会独立自主。我要把这个毛病改过来,做一个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的人;更要学习鲁滨逊那种不被困难打倒的人,学会迎难而上。
《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感触很深,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而我也会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人,成为下一代国家的栋梁!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3
读了《剥豆》一文,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剥豆》讲述了一位母亲与儿子的剥豆比赛。母亲盆里有底子,儿子却没有底子。比赛开始,母亲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剥豆的速度随着心理的变化时快时慢。不一会儿,一大袋豆很快被剥完了。母亲赢了,儿子却没有沮丧。
记得有句话,叫“失败乃成功之母。”是啊,没有一次次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哪儿来的成功?《剥豆》中的母亲也说,“对孩子来说,该承受的,该经历的,都应该让他体验。”即使是失败,去体验一下,去承受一下,去经历一下,又何妨?一棵小树只有经历过日晒雨淋,风吹雨打才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如果我们的成长没有经受一点儿困难、挫折、失败,那么我们只能像温室里的花朵,稍受打击就会一蹶不振,垂头丧气,失去生活的勇气。
开始,学骑自行车的时候,我总是跌倒。不仅是身体跌倒,自行车跌倒,更是信心跌倒。每当我跌倒之时,就一屁股赖在地上号啕大哭。可父母一次又一次地鼓励我,一次又一次地帮我分析失败原因,我就一次又一次坚强地站起来继续练。最后,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失败,我终于征服了不听话的自行车。
暑假里,爸爸教我下中国象棋,刚开始,没下几步我就输了,我急得常常掉眼泪,有时还赌气摔棋子。但渐渐地,随着爸爸教我的招式越来越多,只要他饶我几颗,我还能和他抗衡。偶尔他大意,还能摆出杀招,让他悔之晚矣。这就是一次次失败和痛苦给我来的成绩。读过《剥豆》以后,我觉得以后无论学什么,无论多么艰难,我都要像那儿子一样,“没有赌气,没有沮丧”,因为赌气和沮丧并不能助我成长,助我成熟。
生活是实在的,真实的生活有快乐,也一定有磨难。但我知道,磨练,自有它的价值。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4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好奇和思考。
——题记
读了这本书,我的好奇心便挑起来了——14岁的女孩苏菲原本平常、有序是生活被一封离奇的信打破了。“你是谁?”这个问题出现在信中,在此之前,苏菲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她绞尽脑汁,但她找不到答案。而接着又寄来了许多信让她困惑不已,席德是谁?寄信人是谁?席德爸爸为什么让我把信给席德……然而她也无意间开始了哲学课程。一个个的谜团也相继解开。
“你是谁?”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抹不去,擦不掉。开始,我可以轻易地回答:我是姚丽霞啊!但是那个叫姚丽霞的又是谁啊?如果我取了另一个名字,我会不会变成别人呢?我一直想不出答案,苏菲也是。
书中谈到了从最早的哲学家一直到现在的哲学家,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苏格拉底。我记得他说过:“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他这么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竟如此谦虚,令我震惊。他一生对哲学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而他却被陷害,最后为了良心与真理服毒而死。我佩服他的坚贞不屈,誓死捍卫良知。
为一切事物的存在是理所当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而小孩儿则不一样,他们对任何事物都会充满好奇,都会产生疑问,而要成为一名哲学家,就要拥有好奇心。它让我又重新找回了好奇心。
哲学这门课程中,有着让人费解的问题,有着神秘的历史,既新奇又难懂,我希望我以后能深入了解它。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5
《细节决定成败》虽然只有区区几万字,但却稳稳的抓住了你的心,甚至可以说,它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部激人奋进之力作。
都是激励人心的作品,但两者也有所不同。《谁动了我的奶酷》主要是暗示着要有能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的勇气和恒心,而《细节决定成败》则是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1200万马克等等来告诉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
生活中,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对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你觉得这过于平淡,也许你认为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
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小而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
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
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
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
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6
闲暇之余,我拜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该书主要讲述了一位飞行员胡佛,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但胡佛凭借其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的故事。可是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读完,我被胡佛的大度给震惊,同时也让我深刻的意识到,在别人犯错的时候,我们不能只知道气愤、发怒,而是要学会宽容以待,给犯错的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故事。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倍感愧疚,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 篇17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也许你会背着行囊和亲人一起享受旅途中的美景,也许你会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但对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暑假期间,我读了商晓娜的《拍档之成长不烦恼》,此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该书主要讲述了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啼笑皆非的故事。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