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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城市新加坡观后感汇集80条

时间:2019-03-12 09:09

关于《我和我的家乡》的观后感1

我和我的家乡,非常棒,十一推荐给所有人看,无论是一家人还是远在异地打拼的人们,相信每个人都会对这电影有些许共鸣。这部电影值得[赞]我在影院又哭又笑,笑中带哭,哭中带笑,眼泪都还没来得及抹,却又笑出了声。整部电影五个单元的衔接非常自然,展示了近几十年来社会的进步,家乡巨大的发展变化,想着我们要去哪儿,也不能忘了自己从哪儿来。感觉这部电影可能会引发一起回乡潮。个人排序:神笔马亮>最后一课>北京好人>回乡之路=UFO。刘昊然真的很帅哈哈哈哈

关于《我和我的家乡》的观后感2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两位阿姨漫步在家乡的小路上,望着沐浴有夕阳中美丽的家乡,我们不约而同感叹到:“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呀!”

我的家乡在龙池,我很喜欢家乡。妈妈对两位阿姨说:“龙池是秀山县重要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包括文化、政治和经济,是整体的一部分。龙池镇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浓缩着秀山的文化、政治和经济的沧桑巨变。”

记得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家乡都还贫穷落后。一条崎岖不平的羊肠小道,一到下雨天就变得泥泞不堪,走不了几步,鞋底就会沾满泥土。车子一开过,更是飞溅得一身水。下雨天上学都是妈妈穿筒靴送我一段路程,然后又换一双鞋走路。到了冬天,一下雪,小路就变得很滑,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摔跤。道路两旁是光秃秃的,只有几棵垂头丧气的小树,把头伸出在地面,胆怯地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房子前后的垃圾随处可见;腐烂的废物散发出阵阵臭气……街道上也没有超市,想买点反季节的新鲜东西就要到县城才能买到。

可是现在不同了,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家乡人民的辛勤劳动下,家乡变了。一条条宽阔的水泥马路代替了原来的泥泞的小路,火车、铁路线经过龙池镇,昔日破旧的房子变成了一幢幢的楼房。公路两旁便是挺拔的桦树,就像守卫边疆的士兵。龙池街有几家超市了,柜台前,人们排着队伍交钱,售货员满面笑容迎接顾客。现在每家每户都有彩电、电话,都用上了自来水。是的,是改革开放给农民们插上了翅膀,生活一天比一天好多了。

昔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伴着家乡的变化节奏走向致富的道路。我们家乡的人们,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

妈妈说她深深地感到:“改革春风吹大地,家乡旧貌换新颜。”与过去比较,我发现家乡确实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少年朋友们,火车的鸣笛已经在我家乡吹响,她将架起不同地域、不同语言、不同性别、不同思想的友谊之桥。让我们家乡的人们不只有家乡意识,也有秀山意识、重庆意识、国家意识、未来意识……一路上有你、有我,让大家共同努力,用知识和才能为我们添上有力的翅膀,去创造美好未来。共同编织秀山别具特色的未来画卷。

关于《我和我的家乡》的观后感3

我的家乡沈阳,她虽然没有美国纽约的繁华;也没有水上海港——威尼斯的绚丽与多姿;也没有法国巴黎那么声名在外;更没有日本东京的古朴与典雅。但我却爱她,爱家乡这些勇于创新与探索,勤劳质朴的人。

我的家乡——沈阳,是一座文明古都,她拥有着

我的家乡沈阳,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我们可以在北陵公园放风筝,去棋盘山郊游,看那春天的花儿万紫千红,生机勃勃;听那鸟儿在树枝上唱着那美妙而又动听的歌曲。我在春天的时候,还要在正在茁长成长的小树上做个记号,来年再与它比比身高。

夏天是个炎热的季节,我们可以去游泳。校园里的同学们一边扇着扇子,一边说“好热啊!”夏天人们都坐在树荫下乘凉,还有些不爱热闹的人在家吹着空调,吃着西瓜。到了晚上,火烧云上来了,映得人和街道红彤彤的,等到火烧云下去,夜市就开始了。夜市里有卖烤肉串的,有卖拌土豆丝的,有卖可爱玩具的……但最吸引人的还是卖烤肉串的。烤肉串的人放着劲爆的音乐,一边跟着音乐节奏扭动着身体,一边烤着羊肉串,还喊道:“烤羊肉串嘞!烤羊肉串嘞!一块一串,好吃不贵!”路过的人也跟着音乐一起舞动,吃的人一直说着:“真好吃。”我也想和音乐一起舞动,看着那又大又香的肉串,馋得我差一点流口水……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农民伯伯正忙着收粮食,大树上的叶子越来越少,同学们欢快地捡着落叶。

冬天是个寒冷的季节。我喜欢冬天的'奇妙世界,冰天雪地,大雪纷飞,我们可以一起打雪仗,堆雪人,还可以去棋盘山滑雪,溜冰。

这就是我的家乡,沈阳的一年四季,每一天都是那么美丽动人。我爱四季,我爱我的家乡。

关于《我和我的家乡》的观后感4

界石镇是我的家乡,它风景优美、物产丰富。这里有重庆市最大的花木基地和物流基地,这里还盛产柑橘和大米。但是界石的交通和居住环境的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假如我是界石镇长,我会把界石建设得更美好、更漂亮,让外地游客流连忘返、啧啧称赞,就算老外来到界石也会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Good,Good!”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因为界石的交通很不方便,只有一条快速路通往外界,经常发生堵车,界石距离火车站和飞机场也很远,所以我要是成了界石镇长,首先,我会带领大家发明一种“高空列车”。这种列车采用现代磁悬浮列车的装置,并且安装上师昌绪爷爷发明的涡轮叶片,它能在空中透明的能源轨道上飞驰,既像列车又像飞机。它的运行速度非常快,以前坐公交车到解放碑需要一个小时,但“高空列车”只需要两分钟。人们坐在列车上感觉很舒适,还可欣赏优美的音乐,透过透明的车体,一切美景尽收眼底。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家家户户都住上了楼房、电梯房,但我感觉人们生活的品质还不够高:有的住房拥挤;有的环境脏乱,所以我想设计一种“移动房屋”,这种房子十分宽敞明亮,每一幢房子的门上安装上一个旋钮,上面有红、黄、蓝、绿、紫几种颜色。如果你旋转到红色,你的房子会变成沙漠,那里遍地是仙人掌和金色的沙丘,尤其适合人们去探险。如果你旋转到黄色,你会发现你身处一个充满阳光、温馨、宁静的西班牙风情小镇,这里最适合度假,相信你郁闷的心情一定会很快好起来。如果你旋转到蓝色,你会发现你来到了海边,一望无际的海岸线在脚下延伸,细柔的沙滩,雪白的浪花,这一切叫人心旷神怡!如果你旋转到绿色,你的眼前自然会是茫茫的大草原,在成片的绿色中还夹杂着各色的小花,啊,这里让你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气息。誒,还有紫色,它会带你进入一个梦幻的世界,这里简直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人们过着朴实、安乐、和谐的生活。这不正是大城市的人们向往的境地吗?

假如我是界石镇长,我还要把界石建设成像香港那样经济发达,像新加坡那样街道整洁,像巴黎那样时尚繁荣的现代化大都市,到那时,我和我的家乡人民欢迎您来做客!

关于《我和我的家乡》的观后感5

我的家乡是一个偏远的小镇,很不起眼,但是我的家乡一年四季景色迷人,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快乐成长的!

家乡的春天,万物复苏、春意盎然。天空上怎么是五颜六色的,使人眼花缭乱呢?哦,原来是孩子们在暖洋洋的春风中尽情地放风筝呀,在阳光的照耀下各式各样的风筝自由自在地飘舞着犹如一架架歼击机在天空翱翔。小河边一朵朵鲜花,一个个都在争谁最美。这真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高兴无比的景象呀!我就喜欢和大一些的伙伴去爬山,在山里采金银花。据说金银花自古被誉为清热解毒的良药,它性甘寒气芳香,甘寒清热而不伤胃,芳香透达又可祛邪。金银花既能宣散风热,还善清解血毒,用于各种热性病呢!

夏天的脚步近了,各种野花的盛开了,红的、紫的、绿的、粉的、黄的一块一块的像一张五颜六色的大地毯;一只只蜜蜂在花丛中飞舞,无拘无束地采着甜蜜。马路上只要一有汽车驶过,旁边的小草就低着头,我想这大概是对外来客的欢迎吧!在夏天,大家都爱光着脚丫在水中游戏,不知谁扑通一声跳入水中,笑声一阵阵,水珠像快乐调皮的小精灵四处飞舞。孩子们笑着、闹着,快乐地在唱歌。夏天不怕感冒,水枪便是我们必备的玩具,你喷我一枪,我喷你一枪,回家就是一只只落汤鸡,虽然少不了爸爸妈妈的责怪,但还是缺不了我们的快乐。

夏天过了,秋姑娘带来了果实累累、欣欣向荣的景象,到处都能听见欢声笑语。树上的苹果笑红了脸,高粱像喝醉了的酒似的,果园里的果子正在和小朋友们捉迷藏,现在藏不住只好从叶子中显露出来。农民伯伯们高兴地收获自己辛辛苦苦栽种的粮食。小动物也跑了出来,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嬉戏着呢!

冬天是我家乡最欢乐、最热闹的季节。屋顶、汽车、公路、树上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仿佛让我进入了一个童话似的冰雪世界。正当我陶醉在我的冰雪世界里时,从我右耳边闪来一个枣大似的雪团,还好我身手敏捷躲过了雪团的攻击。当时我还正纳闷呢,怎么有雪团来攻击我?仔细一看才明白,原来是小伙伴们开始打雪仗了。大人们也纷纷走出门来和我们一起嬉戏。自从冬天到来时,给了我一种清爽的感觉;给了我一种朦胧的感觉;给了我一种怀念的感觉,记得上一个冬天,那时我的感觉却是那么的轻松快乐;那么的逍遥自在。上个冬天,一个个雪精灵飘着飘着,可爱极了,轻轻拿起来,他们总是微笑的看着我,我仿佛融化在哪冰天雪地的季节里,沉浸在那暖暖的冬天里……我那时才知道,我已经被陶醉在那样的气息里了。

我爱家乡,爱它的山,爱它的水,爱它的草木,爱那里的人们。无论我走到天之崖,海之角,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哺育我成长的、带给我美好回忆的家乡——大同镇。

关于《我和我的家乡》的观后感6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依稀还记得,老家那一排又一排紧挨着黄泥屋,这种屋子并不结实,承受不了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且构造非常简单,中间是庭院,两边分别一个小屋子,只能够勉强遮风挡雨。小的时候,就爱在小屋的墙壁上抠几块泥土下来,捏得粉碎玩过家家。幼年时,便生活在这个小屋里,度过了令我一生难忘的童年。

离家不远的地方是一片十分空旷的场地,我们除了待在家里,就是四五个伙伴约在一起做游戏。

在这片空旷场地的一角,有一个又大又丑的垃圾房,说是垃圾房,其实也够不上,只是用了几块残砖剩瓦零零散散地将垃圾堆拢在了一起而已。垃圾房的上空,绿头苍蝇“嗡嗡嗡”地飞来飞去,路过的人都掩鼻避之。到了收获的季节,家家户户都想在这占有一席之地,好晾晒农作物。只要是艳阳高照,这片空地就被芝麻杆、稻谷给占领了。过往的人都必须踮着脚尖从这家的席子与那家的席子的缝隙中间走过去。

转眼,我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父母把我带到了镇上读书,自然也就很少回去。

而今,当我又回到老家的时候,老家日新月异的变化令我大吃一惊:原来的旧屋子已经进行了拆建,看起来整齐划一,很是舒服。而那片空地已经用水泥重新砌了一遍,并装上了两个焕然一新的篮球架与护栏,“垃圾房”消失的无影无踪,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操场。老人们摇着蒲扇坐在小溪边聊天,年轻的小伙子们正进行着激烈的球赛,孩子们在追逐游戏,构成了一幅美好的画面。

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打开灯,原本昏暗的小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抬头一看,以前那根锈迹斑斑的自来水管已经统一换上了崭新的乳白色的便于拆装的新水管。

啊,这才多久,家乡便有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外公说,不久以后,村里修建的游泳池将

《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读后感1

于旅行中翻开的这本读物,读书的过程很舒服,一页一页,不紧不慢,随着毕书敏老师细腻的文字在脑海中猜想那些自己从未见过甚至可能此生也不会谋面的风景,也在期待自己旅程中会有哪些惊喜和奇遇。

以前读过一些游记,多半是年轻人书写,字里行间看到的是新鲜、希望、好奇和乐趣,是一颗颗澎湃的心对世界的窥探和感慨,读毕淑敏老师的游记却是全然不同的感受,像一个安静的长者在讲故事,娓娓道来,告诉你她眼前风景的来龙去脉,告诉你她的所看、所想,笔触温柔,心境平和。她的游记有点不像游记,思绪常常跳跃,内容也远超出眼前风景,历史、地理、社会、心理学知识轮翻上阵,让人着实敬佩这样一个知识广博的人。

读罢此书,觉得好像是跟一个长者出门游历了一番,看她那个年代人眼里的风景,听她讲这景对她的意义,而同样的景,换我自己去欣赏,赏出来的味道肯定也跟书里的不一样。至于是否真的在这本书里找到了触及心灵的感觉,答案当然是没有的,因为我并不期待从任何一本他人的游记中看到触及灵魂的风景,我相信毕老师取这个名字也绝无此意。触及灵魂的旅行从来都只在我们自己脚下,在我们自己眼里和我们自己的思想里。

《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读后感2

趁现在繁花还未曾凋谢,

趁现在还年轻,

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

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

一定要,走遍这个世界。

哪怕没有,也要有一颗旅行的心。

我会喜欢黑夜的北京,喜欢高楼大厦霓虹闪烁,远远地看像彩虹的天堂,在这座大都市里寻找那么一刻的,迷失自我。拿着单反拍下穿行的车流,让他们在照片上留下流星般的滑行光线。在黑夜的北京的地铁站,看一双双步伐或急促或凌乱的脚,穿行在一双双步伐或缓慢或蹒跚的脚旁。一家家地看过地铁站里的餐厅,闭上眼睛辨识它们的味道,也许我会一无所获,这样的餐厅属于那些匆匆走出2号地铁,寻找一份早餐,再快速回到公司的都市丽人。

我会喜欢任何一个季节的夏威夷,也许它属于永远温暖的夏季。把背靠在栅栏上,慢慢地仰下去仰下去。头发在海风里飘,看到天空中的云朵以优美的姿势大片大片地蔓延过城市。在这座美丽的岛上,不寻找什么,感受寂寞。

我会去日本看一场樱花的盛开。看着风把窗外大樱花树的花瓣吹进来,飘落在翻开的书页中。阳光闪烁在粉白花瓣上,用手指拈起它,看着樱花清香的汁液沿着皮肤的纹理在渗透。是那样的,温暖寂静的春日阳光,透过绿色的树叶樱花的花瓣,水一样倾泻下来。

我会去美国看望思念已久的人。或许他已不记得我,或者从未记得我,只把我当做借宿的中国留学生。煮了咖啡,选了一张莫扎特的唱片,窗外雷声大作,在树叶上打出哗哗的声音。坐在他的床上看书,他看资料,不知不觉到了十点多。我们可能拥有友谊,又或者再次擦肩而过,在人海茫茫永不相遇。

我要住在三十年代的法国公寓楼。我猜想里面有点破旧,但是很美丽。像梦里一样露台上有生锈的铁栅栏,还有蔓延的浓郁的爬藤植物,开着白色花朵。

我会享受新加坡阳光灿烂的下午。从窗口望去,能看见绿色的河和黄色鸭子。

我也许会在印度。黑暗中听到风和云层掠过城市天空。

我会在冰岛。在常常被人遗忘的北欧五国,看破碎汹涌的大海。

我会去巴西。感知热带雨林的潮湿清凉,听每一棵树说他们的自由自在。

我想环游的世界,有足以记录温暖回忆的信物,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空气清新得透明。寻找那些曾出现在梦境中的路径、山峦和原野。

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现在繁花还未曾凋谢,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为它美丽多久,为它流浪多久。

《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读后感3

每个人的心底,都潜藏着一个远方的梦。每个人都不可能永远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因为在这地里生活了一定时间后,就会觉得已经了解所要了解的一切,觉得自己已经无所不知,从而生出盲目的自信,无知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无知一般与傲慢同行,无知和傲慢,终将摧毁一个人。所以我们需要旅行,需要带上心灵的旅行,在旅行中学习谦逊,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知道夕阳西下可以有很多种方式。人的知识永远是不完备的,他无法知道一个地区或是一个时代是否就是空间和时间的全部。旅行就是让我们所认知的时间和空间的尺度拉的更长一点,即使我们还是无法知道全部,但是我们的生活得以升华。

旅行的终点并不是重点,在旅途中走走停停,见识车窗外的.风景,领略当地风土民情,感悟人生的真谛,开阔视野才是旅行真正的意义。旅行让你的世界变得更加广袤,让你开阔视野,通晓古今。让你知道有那么多奇花异草和珍禽猛兽,在你一己的生活方式之外,还有无数种形态绵延不绝地繁衍着,一切皆有可能。高山大川江河湖海,让你从此不惧生死襟怀豁达。让你爱好和平痛恨战争,让你与万物和谐相处与宇宙相通。

旅行的意义,需要我们带上心灵去寻找。

《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读后感4

灵魂命令我们对这星球的美一见倾心。

人不能一味走下去,要驻扎在行程的空隙中,和灵魂会合。

“我是渐渐老迈的汽车,油料所剩已然不多。我要精打细算,小心翼翼地驱动它赶路。生命本是宇宙中的一瓣微薄的睡莲,终有偃旗息鼓闭合的那一天。”

很少会在游记中见到这样的句子,苍凉中不失豁达。与其说这是一本旅游类书籍,毋宁说它是一部泛着淡淡悲伤和哲理的生命笔记。

有时我们选择改变,并非经过深思熟虑,而更像是听见了天地间冥冥中的呼唤,呼唤你前往另一个地方,过上另一种生活。《晋书》中说,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肆意至此,真是天地任我行般的洒脱。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有此放诞不羁的做法,并不为过。让我惊奇的是,毕淑敏亦有同样的爱好,《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中她说自己应邀到国外访问,活动完结后,主人请她挑选娱乐项目,她提出了“乘坐火车或是长途汽车旅行”的要求,主办方问她:目的地是哪里?她说:“没有目的地,不到哪里去。坐着车在土地上行走,就是目的,就是一切了。”她认为只有这样才会最好地了解一个国家,同时也更深地了解自己。

这是只属于她的冷静和理智。

也许是多年从医经历的历练,她对生死看得比寻常人更为豁达。她说:“生为夏虫是我们的宿命,但不是我们的过错。我们可以和命运做一个商量,尽可能地把这口井掘得口径大一些。就算最终不可能看到冰,夏虫也力所能及地面对无瑕的水和渐渐刺骨的秋风,想象一下冰的透明清澈与痛彻心肺的寒冻。”

有这样的感慨打底,无怪书中会出现许多带有禅意的画面:“那一天,正是北极圈内最黑暗的时分,天上出现了美丽的极光,是淡绿色的,横跨整个天穹,好像一匹无与伦比的绸缎,妖娆得令人恐怖。好在两个人在一起,什么都不怕了。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分手的时候,彼此恋恋不舍。”这些叙述与我们熟悉的那个春风化雨的毕淑敏老师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绚丽,如此缠绵。据说古老的印第安人有个习惯,当他们的身体移动得太快的时候,会停下脚步,安营扎寨,耐心等待自己的灵魂前来追赶。我们在这本书里跟着毕淑敏做环球旅行,其实也是怀着一份准备离开的心情去寻找自己在尘世上奔波的灵魂,在北欧的幽深暮色中与灵魂面对面坐下,喝酒,谈谈那些新鲜的景色给你的震撼,以及它们是如何牵动你心中柔软的部分,你们一起分享对这个美丽世界的不舍,抱头痛哭,然后,且歌且行,一路寻访明媚春光。

《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读后感5

好久不曾去旅行了。

不,准确地说,是我几乎没有真正地旅行过——曾经每年假期的外出只是旅游而已。

旅游与旅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虽只一字之差,意义却谬之千里。旅游重在消遣与消费,而旅行重在体验与感悟。

之前并不懂得这份区别,只是看到有些朋友外出行走上瘾,热情高涨,而我对此的兴致却日渐消落时,才倍感疑惑。并在经历过旅游的各类索然无味后,开始停下脚步。与其在各类风光宜人之地快餐式地奔跑劳累,不如窝在家里睡觉看书,一切怡然自得。

停下脚步的时候,我爱上读书。因为,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与灵魂总有一个要走在路上。不好旅行,那就读书吧。

家里的书已经到处都是了,一有时间便是读书。专业书籍,文学书籍,心理学书籍,工具类书籍我都看,这几月看得特别多。

为推动自己有效读书,加入了土著民读书会。读书会推的第一本书《额尔古纳河右岸》很喜欢,钟情于迟子建意蕴深厚、娓娓道来的语言风格,沉醉于跌宕起伏却又如流水般缓缓而来的故事情节,读完了,还想读第二遍。

第二本书——毕淑敏的《人生终要有一场触及灵魂的旅行》。一看主题便知是旅行散文,因已不好旅行,故对此类书兴致不高,书也被搁置一边,有空便捧着其他书在啃。但土著民读书交流会渐至,自己又被指定为发言者,迫不得已,前两日捧起了这本书。

只是没料到,我是如此之快地爱上了这本书。

才读到第二篇《带上灵魂去旅行》时,忽然涌起冲动:回家收拾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的确,我们每个人都是囿困的井蛙,不可语海,都是可怜的夏虫,不可语冰。那我们就如此安于宿命,不再延展生命的宽度与深度了吗?

为何不趁着时间正有盈余,家境并非拮据,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身体尚处康健,抬脚便能走,爬高下低,风餐露宿都不成问题时,赶紧出发呢?

在毕淑敏朴实自然的文字里,我内心久封的旅行之愿被唤醒,脑海中忽然蹦出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的无际广袤、撒哈拉沙漠的金色无垠、三亚大海的蔚蓝凉意、布达拉宫的雄伟神圣、周庄的清雅恬静……这才惊觉心里还蕴藏着这么多美好的地方,它们一直在静静地呆在心的一隅,在静静等待,等我在心境最美好时,走进它们。

在毕淑敏朴实四处行走的足迹中,在她不同视角的旅行中,我也忽然懂得了朋友旅行上瘾的原因,旅行让他们的生命焕发出无尽的光彩。

在毕淑敏的游记文字里,我还找到了一样旅行必备,一定不能落下的东西——自己的灵魂。

在印第安人的世界里,人若步履太匆忙,一定要停下来安营扎寨,等一等自己灵魂。而我的灵魂,此刻,应该是它在等我了,我已经停下休憩许久了,它一定在静静等待,待我重焕生命力,陪我一起走向天涯海角,一起去旅行。

还有,我会带上最爱的书,让身体与灵魂都走在路上。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1

张嘉佳从小说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开始的,不过自此之后,张嘉佳可谓销声匿迹良久,五年磨一剑,张嘉佳带着他的长篇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全新回归,为我们再一次的奉上欢笑和感动,希望和悲伤。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2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3

你叫刘十三,在保险公司试用了三个多月,没有卖出过一份保单。你极具突破性,连续度过各家公司的试用期,没有获得一次转正的机会。你也不是没有努力过,可就如从前一样,你没有得到回报。

你的母亲在你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去了她心目中的远方。你的外婆叫王莺莺,你向来不叫她外婆,只是叫王莺莺。你出生在云边镇,家中有个小卖部,叫做莺莺小卖部。你的母亲希望你去清华北大。你便发了疯一般努力,刻苦奋强,但还是只上了京口科技大学。

大学期间,你有一个好看的女朋友,你为她拼搏,在心中不断描绘着你和她的未来。你就那样痴痴地幻想。刘十三,你看见她戴在手上的戒指了吗?她是你两年的女朋友,却在两年的许多清晨才回到学校,彻夜未归。你却自欺欺人的认为她在勤工俭学。在她生日那天,她对你说,分手吧。她要去南京了,和另一个男孩子。天空中仿佛有一万滴眼泪坠落,说,再见。

从前的从前,也有一个很美好很美好的女孩子,她叫程霜,她也很好看,像个霸王一样,堵在上学途经的桥前,向你要早餐。后来的后来,她走了,你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你知道,医生说她活不了多久。你看见她给你留的纸条,她说,下一次,如果遇见,她做你女朋友。过了好久的好久,你还是记得那个夏天,那个女孩眸中的闪烁。

你闷头喝酒,喝醉了,像个孩子一样念着王莺莺。她开了好久好久的拖拉机来见你,又开了好久好久的拖拉机把你绑回家。她一边哄着你,一边心酸的落泪。

后来,你再次遇见了程霜,那个你以为去世的女孩,她笑得那样明媚,只是你心中全是你的前女友。你的上司,换成了你前女友的男友。他嘲弄着你,炫耀着他和她的如今。你立下一个梦,要卖出一千零一份保单。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说,她会陪着你,一起卖保单。就像过去的你,一直陪着她,为她带早餐那样。

再后来,你发现你的昔日玩伴早已混得风生水起。你去见他,却被冷脸相见,你也只是苦笑。你帮他出主意,帮他追到了他的她。望见他们终于排除万难在一起。刘十三,你会不会想起那个她?

半年前的五月份,那个在你眼中会一直陪着你的王莺莺去了一趟第一人民医院。恶性肿瘤,肝癌晚期。老太太只有半年了,她决定谁也不通知。“如果刘十三知道她生病,恐怕要哭昏过去,她这个哭包,做起事绵绵软软,让他做决定,还不如自己来。”70岁的她跌跌撞撞地寻找外孙,那个晚上的拖拉机背后,是她心中对你放不下的眷恋。她的泪水和汗水滑过了皱纹。

你与王莺莺告别了,在腊月二十三。“祖祖辈辈葬在这里,才叫故乡。”你守着她,没有掉下一滴眼泪。程霜就那样陪着你,和你一起见证你的悲伤,然后一起守着老太太的灵堂。

恍惚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你问她“王莺莺,为什么天空那么高?”老太太回答:“你看到云没有?那些都是天空的翅膀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或许是你的命运注定悲惨吧。那个始终陪着你的女孩子,自小有绝症,撑了二十多年,她要去做手术了。她这一辈子,就出了三次医院,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一次就是现在。“真好啊,每次都可以遇见你。”

她给你留了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下次相见,我们就结婚吧。”

你用力点头,脑海中满是她笑容满面,伸手比画,双臂张开的样子。

但是后来,你没再见过她。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你来到了新加坡。那是程霜父母住的地方。你按下门铃,就像每个男孩子第一次上女朋友家里那样,对开门的中年妇女紧张地说:“阿姨好,我叫刘十三,程霜的朋友,想给她过生日。”

那个中年妇女轻轻柔柔地说:“你就是她生前一直提起的刘十三啊。”她眼中泪光闪烁,“你不听话哦,她不是让你别找她吗?我跟她打赌,你一定会来,看来我赢了。”

你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那个温柔了你的岁月,惊艳了你的时光的人,也像老太太那样,离开你了。

她离开你之前,笑着对你说:“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她给你留了一幅画,画名叫《一缕光》。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你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告别,看见过了太多太多的眼泪。刘十三呀,那个女孩曾披着满身灿烂,对你说:“你是我的一缕光。”她又何尝不是你的一缕光。你是否会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回想起你的女孩。

你告别了许多人,却仍戒不掉心中的诗和远方。一千零一份保单,不再遥远。可过去那段艰难的时光里,始终陪着你的两个人,却钻进了岁月里,消失了痕迹。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文字的背后是悲伤、希望与告别。总有些人会在你的脑海中留下印记,挥之不去。你可能会绝望,但路上总有一束光,带着你去见你心中的山和海。你总会与它告别,然后去追另一束光,同时回想你的曾经。

人生是一列向前开的火车,到站了,总有人要下车,你无法挽留,只好挥手说再见。或许再见,是再也不见。

“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告别了过去,他相信总有一天,会重新遇见。他是江南里走来的白衣少年,却敌不过她的告别……

在遥远的远方,有一个小卖部,里面有一个少年,叫刘十三。他告别了许多人,也与好多人告别。他在等,等一个早已与他告别的女孩子与老太太……

向光而行,告别曾经。

他被迫告别,笑得苦涩。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4

最早听闻这本书是从一位大学同学那里得知的,他当时对这本书特别推崇,他当时告诉我的时候是他第三次读这本书了。他当时还介绍了他的另一个同学,对于读这本书,他显得格外热衷,笔记记了一本,还买了一本作为珍藏。

那时我听闻后,便对这本书有了浓厚的兴趣。二话不说,立马就在淘宝上就将其买了下来。当书入手的时候,我便对这个幅面所吸引。随着对内容的深入,我的情感渐渐由最初的好笑转变为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悲伤。因为我遇见了或者说感受到了亲人离我而去的,那种撕肺般的心痛。

1.刘十三

书中的刘十三,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由于小的时候妈妈的离去,导致他对母爱特别的痴迷。他的妈妈给他留下了一份留言:别贪玩,努力学习。长大了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幸福生活。刘十三很听妈妈的话,他为自己制定了计划:背所有的课文,背不出来拼命背。学会做应用题,提前阅读初中课本,期末考进前十。但让我很感伤的是,尽管他那样努力了,但仍没有达到。这或许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为情节所做的准备。但我从中看出的是努力的迷茫,是永远得不到结果的,永远都失败的。

2.程霜

但刘十三却又是幸运的,他拥有一个始终爱他的程霜。程霜,虽从小得了艾滋病,但她确是特别乐观的。脑海中至今还记得程霜来到乡村学校的那一个下午,她手里拿着一个棍子,边挥舞棍子边大声叫喊:“打劫”。正是这次,建立了刘十三与程霜的深厚友谊,也在这以后,程霜主动去帮助在失意的刘十三,尽管那时他是有女朋友的,亦或是没有喜欢她了。爱一个人的最高境界不正是这样吗?不在乎自己的得失,而去努力关注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悲欢离合。

当我们学累时,不妨仔细品味一下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让我们疲惫的心灵得到慰藉,让我们因学习而躁动的心情从新平复下来,继续踏上学习的旅途。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5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6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7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8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9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10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11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优秀读后感 篇12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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