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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野天空的少年观后感集合86条

时间:2017-07-29 16:04

最美少年作文 篇1

“从小,妈妈就是一句句教我说话的,我不管用多长时间,教妈妈多少次,一定要让妈妈开口说话!”根据“最美孝心少年”徐煜岑的事迹改编的情景剧《加油,妈妈》,生动再现了小煜岑在妈妈患病丧失语言能力后,从吐字发音开始,一步步帮助妈妈重新开口说话的过程。

12位“最美孝心少年”的事迹,让现场观众频频抹泪。今年10岁的王荠悦,从小就是父母的眼睛。4岁时她就学会了乘坐公交车,6岁时就学会了洗衣服、做家务。小手牵大手,一家人在坎坷的生活道路上收获了别样的风景。一双眼睛,带给三个人光明。大个子男孩王帅康患有“马凡氏综合征”,虽然备受疾病折磨,却是爷爷奶奶的贴心棉袄,不仅洗衣做饭很在行,视力有限的他,还得帮助爷爷捡瓶子,给奶奶喂药、洗脚、按摩。他相信,只要能和家人相互支撑,苦难就一定会过去。

面对人生的阴霾,“最美孝心少年”们没有选择退缩到大人的羽翼下,而是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孝心”,更用坚强意志诠释了什么是“最美”。艰辛的生活锤炼了他们的品格,也让他们的生活绽放出别样的光彩。

歌手平安演唱以“陪伴不孤单”为主题的歌曲《星星不眨眼》,现场屏幕配上以“父母养育与子女反哺”主题的沙画表演,让人感动不已。这些少年完全褪去了同龄人身上的娇气和稚气,也许他们的语言还稍显稚嫩,他们的身体还不强壮,但他们的担当远远超出同龄人。

颁奖典礼朴实无华,但又高潮迭起,整场晚会完全是用“最美孝心少年”的事迹来打动人心。如今,为了收视率,有的电视节目在制作包装上苦心经营,一些选秀节目不惜虚构故事来博取眼球,时间一长,难免被观众看出底细,受到诟病。其实,真实本身最有力量。现场“最美孝心少年”的事迹时时激荡着观众的灵魂,这是向壁虚构的故事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观众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电视节目?我们应该如何引导观众?这台晚会给广大电视工作者带来了很多启示。

最美少年作文 篇2

孝心,不分大小,不分远近。今天,老师让我们观看了《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是我内心深受启发。本次颁奖典礼一共评选了十位最美孝心少年,他们都有一段感人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位,他们分别是黄凤和吴林香。黄凤,六岁时父亲瘫痪,母亲离开家,家里还有双目失明的奶奶,黄凤每天除了照顾爸爸以外,还要照顾奶奶,那是对于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可想而知会具有什么样的压力。但是黄风却毅然的选择撑起这个家庭的重任,后来他听说上海的医疗技术有可能治好父亲的病,黄凤找来村里的焊工,为爸爸焊了一张铁床,推着爸爸便走去了上海。但是上海的专家也对爸爸的病没有办法,小黄凤仍然没有放弃,依然照顾着爸爸。她坚信,只要自己努力,就会发生奇迹。吴林香,父亲去世,母亲患有重病,家中还有年迈的姥姥,她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一边照顾妈妈和姥姥,同时还要照顾弟弟,也要上学,但是她也没有因此退缩,也选择了要把母亲照顾好,现在,母亲却永远离开了小林香,在为小林香颁奖的时候,主持人问她想不想再看一眼妈妈的照片,小林香说想,当看到妈妈照片的那一刻,小林香留下了眼泪,在那一刻,感动了全场的所有人。

面对种种的不幸,她们却能坚强的面对,始终把自己的母亲放在第一位,为了母亲自己愿意付出一切。在这些最美孝心少年中,她们有和我们同一年龄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他们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看看他们,想想自己,我觉得自己还是挺幸福的,有妈妈亲手为我们做可口的饭菜,穿着妈妈亲手给我们洗的衣服,同时还能无忧无虑的读书,多幸福啊!但是我们却忽视了对父母以及对亲人的关心,对他们的爱。父母把自己美丽的青春献给了我们,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去回报他们。孝心不分大小,不分远近,让我们马上行动起来吧。

最美少年作文 篇3

星期五晚上20:00,我们全家总动员观看“寻找最美孝心少年”。

这次活动选出了10位“最美孝心少年”,有黄凤、赵文龙、吴林香、徐沁烨、林章羽姐弟、高雨欣、路玉婷、龙花、邵帅、王芹秀。看了这10个少年的故事,我的心一次又一次被震动了,他们在那种处境那样坚强,他们对父母真的做到“孝”这个字了!

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是那样感人,都使我感动,最让我感动是黄凤。

电视上第一个播的就是她的故事,这个故事深深地震撼了我!

黄凤,现在是一个16岁的女生,在她六岁那年,父亲因病变成高位截瘫,妈妈和爸爸离了婚,家里唯一的顶梁柱成了6岁的小黄凤。当别的孩子依偎在父母的怀里时,年幼的她已经懂事了,她每天都做着繁重的家务活。11岁时,她找电焊工,焊了一张铁板,她就用铁板车推着爸爸,带着双目失明的奶奶踏上了500公里的上海求医之路。

在这一路上,有很多好心人帮助她,有司机免费载她和爸爸、奶奶,还有人给她们塞钱,帮助她。可是在上海找了好几家医院,都治不好她爸爸,只好从上海返回老家。连续10年,她独自照顾爸爸,给他喂饭、按摩、换尿片……每晚每隔2小时便起床给爸爸翻身,逐渐已变成习惯。风雨中,她总是那样坚强。她说:“再委屈,看见爸爸的微笑就不觉得了。”

看完黄凤的故事,我潸然泪下,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地落下。在逆境中也能崛起,也能笑着面对生活。这是人的光芒!

6岁起便担起重任,10年来悉心照顾爸爸和奶奶,我们有多少孩子能像她一样呢?我们是温室里的花儿,享受着父母对我们的爱,无忧无虑,但我们还有时让父母烦恼,还抱怨父母。而这些少年是在苦难汇总存活的野花,向父母倾注着自己的爱,他们从不抱怨父母,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家人,孝顺着父母。

看了这个节目,我深有感触,我们应该以“最美孝心少年”们为榜样,应孝顺父母,应学会在逆境中崛起!

最美少年作文 篇4

今天,我们观看了寻找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有好多同学都哭了,我也被感动了。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龙花姐姐,她的妈妈离世了,她们一家就靠妈妈留下的茶树和玉米地来养活自己,还有年老的爷爷和瘫痪的奶奶。有时候,在收割玉米时,弟弟都会从姐姐的筐里拿出几个玉米。在回来的路上,姐姐又故意让弟弟走在前面,在弟弟的框里拿出几个玉米。还有每天,他们都要背上几十斤的东西到城里卖,卖的钱也不给自己花,而给奶奶买药。

我也向他们学习,因为他们很孝顺,而且会做很多事情,他们会做的我们都不会做。所以,有这样的孩子,祖国大地一定能开出忠孝之花。

今天周老师放了最美孝心少年给我们看,看到他们阳光向上,不怕苦不怕累,我的心里感觉很愧疚,和他们比起来,我真是太失败了。平时妈妈唠叨我学习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妈妈好烦,一天到晚就知道要我好好学习。12岁的赵文龙,一个小男孩挑起了家里的重担,他几乎会做所有的家常菜。除了在校的时间,大部分时间都陪着妈妈去医院做透析。因为妈妈患有脊椎裂和尿毒症,这么多年,他几乎从未有过玩的时间,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生日那天去趟八一公园。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初一学生,每天却要承担一般学生父母双倍的责任。他住的地方虽然简单,却收拾的干干净净。

我和他比起来,我真是太幸福了,可是我还经常惹妈妈生气,每到礼拜天或是放假的时候,还经常闹妈妈带我去公园玩。生日的时候妈妈不送礼物给我,我还生气。我吃的好,用的好,住的好,什么都比赵文龙好,我还不知道珍惜。我再不好好学习,就是太对不住妈妈了,我以后再也不惹妈妈生气了。我要做个听话,懂事,孝顺的孩子,古话不是有句百善孝为先吗?

最美少年作文 篇5

百善孝慈若晴天……"孝心是对长辈孝敬的心意,是中国孝道文化的核心,是祖先崇拜的文化内涵。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那么他的为人就可想而知了。今天,我们观看了《最美孝心少年》,令我感触很深。

孝心并不是泛泛其谈,而是行动上的感恩。王帅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父亲英年早逝,母亲改嫁他乡,爷爷外出赚钱,从6岁起,他就承担起了照顾患心肺病的奶奶的重任。不幸的是,他又被检查出患了"马凡氏综合征",不仅有先天性心脏病,视力也逐渐下降,身高还抑制不住地超常增长,视力只有0.1.但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改变他对生活的态度,对爷爷奶奶的.孝心。那天,记者采访他时,他正在麦田里拔草。他俯着腰,双手不停的在拔草,他首先在不断靠近着那些稻苗和杂草交替的地方,然后摸索着,艰难的找到杂草,再用力地拔着,在拔的过程中他的手受伤了,流出了殷殷的鲜血,但他仍咬着牙继续拔草,记者担心他,便问他:"你没事吧?"他抬起头,朝记者笑了笑:"疼,但我得忍着,不然爷爷也得疼,我要给爷爷分担点疼。"他又说:"我现在仍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带爷爷奶奶去城里转转。"看到这里时,我的眼角湿润了,是啊,孝不在于多,也不在于少,有你真心待人,真心待己,这就是莫大的尽孝了。

孝是一种行动上的关爱,用行动表示你爱他们;孝是一种语言上的关爱,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爱他们;孝是一种谦让,学会理解,他们幸福你也幸福;孝是一种无微不至的照顾,因为他们以前也这样照顾过你;孝是一种大爱,一种大公无私的大爱,是一种可以融化雪山上的坚冰的一种大爱,这种爱值得我们代代相传。

最美少年作文 篇6

“孝”字,老在上,子在下,这个字表示做儿女的都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孝敬自己的长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的祖先一代一代的传下来的品德。“孝”这个字虽然很容易写,但是做起来就很难了。

在《寻找最美孝心少年》中,组委会选出了十位最美孝心少年,二十位特别关注孝心少年。在孝心少年中,赵文龙就是其中一个,赵文龙还不大,却承受了父母离异的悲痛。但是他为了照顾患有尿毒症的妈妈,放弃了父亲那边宽裕的生活,做起了家里的顶梁柱。尤其是那段视频,赵文龙炸了几个肉丸子,他自己只吃了一两个,其它的他都给了他的父母,母子两人在互相给对方肉丸的“争夺”中,让人不禁潸然泪下!还有奔跑女孩路玉婷,他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用钱,她只有每天送票卖钱,别人都是与时间赛跑,她却在与母亲的生命赛跑!还有邵帅为了不让妈妈死去,捐出自己的骨髓。尤其是那句“妈妈你看我一眼”那句话让人感到感动!林章羽,吴林香,徐沁烨等等。他们每个人都是以实际行动来给我们展示“孝”这个字该怎么写,该怎么做。

的确,“孝”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的,因为那时要用很长的时间来维护,但是“孝”已经被我们的祖先延续了五千多年才把这个传统美德传到这里,我们有义务去把这个传统传下去。“乌鸦反哺,羊跪乳”连动物都知道的品行,为何连我们都不知道,连动物都做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人类却做不出来呢?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一切物质都在上升,科技发达了,可是我们传承了五千年的传统美德,非但没有发扬,还有人根本就不当回事。现在的人把孝行看成是一个笑话,别说去做连说都不想说,难道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在我们这一代就没有了吗?

不,我们不能再要这样的思想萌生,应该好好的教育下一代,让我们中华民族的有五千年历史的传统“孝”继续发扬光大。

最美少年作文 篇7

十名最美孝心少年,都用行动表达着对父母执着的爱。面对困难,他们用笑容面对;他们的愿望,大多是:渴望学习,感恩社会。看着,感动着,紧紧地搂着身边的孩子,感恩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感动孝心少年的坚强毅力。

在磨难中成长的孩子,似乎都非常懂事。一个微笑,力所能及地做家务,与家长分享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学会倾听……,这都是孝的表达方式。我们珍惜当下,做好现在。让孝心在幸福生活中开花、绽放!我想那会更美好!

看了这个视频后,我非常感动。这些少年,他们的家境都不太好,大部分都住在大山里。他们都尽以自己最大的能力孝顺父母。“古圣先贤孝为宗,万善之门孝为基。”这是《跪羊图》中说的。“孝”这个字,先老后小,小辈要尊敬长辈,孝顺长辈,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靠,不再孤独、寂寞。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母子俩卖烤串的那个女孩,环境是非常的艰苦,为了帮妈妈多买一点钱。烧烤时稚嫩的小手一不小心就会被烫伤,妈妈还患有疾病。这个小女孩卖的时候很低调,害怕被同学看见嘲笑她们。为了维持生计,她依然每天帮妈妈做烤串、卖出……烤串香喷喷的十分诱人,但为了那三毛钱的利润,她至始至终没有吃过一个。她的这份孝心,在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那个叫邵帅的男孩更令我感动,他从小父母离异,自己住在徐州。听说自己的妈妈患了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便不远千里的去见她,然后献出了自己的骨髓救妈妈,一个人走在漆黑的路上,因为害怕,所以编歌为自己壮胆,不禁让我潸然泪下。

这些孝心少年的故事,将永远铭刻在了人们的心中。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现在,他们再也不用受穷困的干扰,再也不用怕病痛的折磨,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们为父母付出了那么多,收获的应该是人间的亲情,社会的关爱!他们的孝心、善行将是我们前行的明灯。

最美少年作文 篇8

美是什么?什么算美?当你遇到困难时,别人伸出友爱之手是美;当你伤心时,报以一个关心的微笑是美······在老师眼里,她是一个好学生;在家长眼里,她是一个乖孩子;在同学眼里,她是一个好班长。她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整天嘻嘻哈哈,似乎永远没有烦恼。永远捧着一颗快乐的心。

她品学兼优,智、德、体、美、劳样样精通,她是个刻苦努力的女孩。用自己辛勤的汗水灌溉除了属于自己的胜利果实。她不仅是个刻苦努力的女孩,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天高云淡,天空一碧如洗。刚刚走过夏的炎热,如今步入秋的高远。我们一行人打算去文化宫游玩。

我们开心的度过了一个上午。刚到下午,虽说已步入秋天,可仍有一丝余热。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们鬼使神差地到了天宁寺,望着那屹立在城市中心的宝塔,我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突然发现天宁寺周边有许多乞丐,他们每个人都穿得破破烂烂。可是那些路过的人们,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们似的。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怜悯,觉得世态淡凉。

猛然,我看到她将口袋里一伸,拿出几枚硬币。虽然只有仅仅的几枚硬币,却带有了她的善良。我的心一揪,她与那些路人比起来,就宛如黑夜中的一颗辰心。

我想,虽然那只是区区几枚硬币,但应该能温暖那些被帮助者寒冷的心。那一刻,我看到了她的善良,她的美······她就是最美少年——董佳佳!

美是什么?美就是善良,美就是面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及时给予帮助,哪怕就是仅仅的几枚带有温度的硬币。美,其实就在身边,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只要你有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让我们怀着善良的心,做最美少年!

最美少年作文 篇9

人世间最美的是什么?是绚丽多姿的彩虹?是争芳夺艳的鲜花?是波澜浩瀚的大海?宇宙间的每一个事物都在找寻这个答案。

冬天已经逝去,春天悄悄来临,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深埋在土里多日的种子们总算忍不住萌发向上,从松软的土壤中兴奋地钻了出来,仰望这期盼以久的天空,欣欣然为这崭新的初春增添一丝绿意,它们是新生的希望,对这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朝气蓬勃地向上生长,期望看到一片更广阔的大地,它们在用自己的生命歌颂着:青春是一种蓬勃的生机。

羽毛还未丰满的雏鸟们在温暖的鸟巢里跃跃欲试,儿时的淘气调皮已一去不返,他们已不再贪恋已有的安乐,他们想要拥抱蓝天,想要眺望大地,想要抨击蔚蓝的苍穹,想要领略沧桑的原野,这种心情澎湃汹涌,他们满怀希望展翅飞翔,但无情的暴风雨最终把他们驱回,这时他们才知道自己的微不足道,但他们没有放弃,又一次向天空进发,他们相信:宁可在暴风雨中被毁灭,也决不能轻易被打败,他们用拼搏唱着一首打不垮的勇敢者的赞歌,他们用激情告诉我们:青春是一种不畏的拼搏。

告别童年快乐悠闲的我们,步入学业繁忙的中学。崭新的课堂、崭新的校园、崭新的知识,可更多的却是接踵而来的压力和辛酸,人生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荆棘之路,每走一步,就有可能感到伤痛,有时也许会灰心丧气,但总有一个声音在我们的内心呼喊着:不要放弃。也许是本能的呼唤,它激励我们在不断的跌倒中爬起来,在无数的困难中披荆斩浪,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始终坚信,即使这条道路再艰辛,我们也要坚强地走下去。我们用奋斗告诉自己:青春是一种不屈的坚强。

正因为此,世界美丽的事物虽有千千万万,但我认为最美的不过少年青春时。

最美少年作文 篇10

在历史的记载中,书写着不计其数的最美教工,最美少年,最美司机等。如今在我们磐安又涌现出了最美好少年陈炳南、潘艳红,让我们学习他们,以他们为榜样争做一个美好少年。

12岁的“奔跑男孩”陈炳南义无返顾的承担了照顾母亲的重任。一次突如其来的变故中,母亲中风了。陈炳南的姐姐知道后,连忙把母亲送入医院救治,父亲也从武汉赶回来看望妻子。两个星期后,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只好把母亲接回家里疗养。当时姐姐回到杭州读书,爸爸为了还债又到湖南打工,家里只剩下陈炳南和他的妈妈。为了让胃口不好的妈妈吃好饭,他一直苦练厨艺,学会了蒸馒头、烧饭、炒菜,无微不至的照顾母亲的生活。为了让母亲早日恢复健康,陈炳南每天坚持帮母亲按摩一小时。在学校里,同学们从未见他喝过一口水,记者问他:“为什么不喝水?”他说:“喝了水,就要上厕所,很浪费时间,所以我不喝水。”读书、照顾母亲,他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所以他必须节省时间。他最爱打篮球,但每次都不超过1小时。他在成长记录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人生的困难,只是一种磨练。”同学们问他:“你现在的年龄正是父母照顾我们的时候,你怎么照顾起你母亲来了?”陈炳南却说:“这没什么,我只是比你们早一些得到了锻炼罢了。”今年四川雅安发生大地震时,陈炳南和母亲商量后,毫不犹豫的向灾区捐赠了两百元,现场的人们为了他这种举动感激万分。

这就是最美少年陈炳南,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子弟。因为母亲中风,让他学会了很多,而且从不抱怨。让我们一起向陈炳南学习,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最美少年作文 篇11

我们沐浴着爱的阳光长大,我们滋润着人间的真情成长,多少次带着幸福的感觉进入梦乡,多少回含着感动的泪花畅想未来。

我几月看了《最美孝心少年》,一颗感恩之心,一腔感激之情永驻心间。常怀感恩之心的人是最幸福的,常怀感激之情的生活是最甜美的,学会感激――感激我的父母,因为他们给了我宝贵的生命,学会感激――感激我周围的一切,因为他们给了我和谐健康的成长空间,不要忘记说声――“多谢”。

有一个词语最亲切,有一声呼唤最动听,有一个人最要感谢,有一个人最应感恩,它就是――“妈妈”。

让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让我们没有忧虑地成长,是所有父母的心愿,如果说母爱是船,载着我们从少年走向成熟;那么父爱就是一片海,给了我们一个幸福的港湾。如果母亲的真情,点燃了我们心中的期望;那么父亲的厚爱,将是鼓起我们远航的风帆。拿什么来感谢你,我的父母!父母的爱说不完、道不尽,所有的恩情我们铭记于心。

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光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的挂念。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情绪。你就永远无以言孝。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能够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吧。

最美少年作文 篇12

人们都说,屹立于悬崖边上的鲜花最美;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小草最美;清澈见底的漓江水最美。但我要说,山美、水美,人才是最美。

她,出生于贫困的农村家庭,父母相继离她而去,生病的爷爷、有腿疾的奶奶、年幼不懂事的弟弟,只有15岁的她必须承担家庭的一切。

她的双手是最美的。烈日当空,一顶草帽、一把锄刀,面对那广阔的稻田,他用自己的双手拼过来了。回到家,却又要劈柴、煮米饭、熬爷爷的药……被太阳晒得通红的小脸蛋此时变得无比苍白,弱小的身子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挂倒。

她的心灵是最美的。天空慢慢泛白,随着鸡鸣,新的早晨到来了。匆匆跑起床,洗漱完毕后她重复的做着以往做的事。奶奶实在看不惯,想上前帮忙,却被制止:“奶奶,你就别来添乱了,还是回屋睡觉去吧,等会又伤了脚,没钱给你付医药费了。”虽然是在责备奶奶,但她的语气中听不出一丝抱怨,反而充满了浓浓的关心。

她的笑容是最美的。拿着斧头,背着箩筐上山砍柴了,踏上这早已熟悉的山路,就算被荆棘划伤;就算被顽石磕破膝盖;就算被藤蔓绊倒,她也始终坚强着,笑容无时无刻都挂在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蛋上。阳光的照耀下,那抹笑容此刻显得熠熠生辉,连路边开得正旺的鲜花看了都惭愧的低下头。

上天注定她人生会像那条山路一般曲曲折折,但是“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终有一天,她的努力会感动大家,感动全世界;她的奋斗会迎来生命中最耀眼的阳光;她的笑容是高尚的、是独一无二的……

最美少年作文 篇13

孟子说得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啊!今天我看到了“最美孝心少年”的颁奖晚会。这里面的十多位孝心少年的亲身经历,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灵,感动的让我潸然泪下。特别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高雨欣。

高雨欣,今年十一岁,她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是一位从小挑水背柴十分能干的女孩。她八岁那年,爸爸离开了人世,妈妈的手有残疾,她就背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白天抓紧时间学习,一分钟也不浪费。晚上又要帮妈妈卖烧烤挣生活费。由于烧烤摊只是一辆简易三轮车,上面架起一个煤炭炉子。她每天都被烟熏火燎,每天都要被蚊虫叮咬。那身上全被咬得一个个绿豆大的包,她都无暇理会。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学习成绩依然保持全班第一,这次她居然以总分400分的好成绩考到全省第一,妈妈为了奖励她,特意烤了根她烤了无数次却从来没舍得尝一口的香肠。这时的高雨欣却吃不下去了,还是省下来卖钱吧,好给妹妹和自己交学费。

看到这,我泪珠不停的在眼睛周围打转。看到这里我脑海里浮现出自己的一幕幕,在吃的方面我真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家里一切好吃的,都是以我为中心。我想吃什么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什么。有的时候我还不意足。想想高雨欣,我感觉出了自己的任性,感觉出了自己的不懂事,我真是自愧不如啊,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哇!

通过这件事,我也有这样的感受:因为我写作业总是很慢,妈妈就催促着我,我要是不高兴,还要顶上两句嘴,使妈妈不高兴。是啊!我有着这样的幸福之家,怎么不知珍惜这蜜的甘甜呢?孝心必有善报,孝心是用行动来表现的,高雨欣你是亿万少年儿童学习的榜样。

最美少年作文 篇14

爱的指引,带我们众里寻你;孝的承诺,暖和了你我的心。

一段怀念一点忧伤,一点违心一笑一段分手往事,狂妄的病魔无清地撕咬着人姓,痛楚祢茫,时时牵绊着几十个天真的儿童。人们都说孝心会打动天和地,无知的我以为止增笑耳,千里寻你让我看见了人姓中的那一束光辉,那深深的源于内心的震撼。

黄凤、吴林香、邵帅、龙花、徐沁烨、赵文龙、路玉婷、高雨欣、林章羽和何秀巡姐弟、王芹秀是这次颁奖的主人公。他们用单纯、仁慈的孝行诠释着血浓于水的亲清,关于在蜜汁里生活的我们有何言对他们品头论足?只不过是“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母仪垂则辉彤管,婺宿沉芒寂夜台。”的一种全新的担当,无论我们如何的领会,不变的让然是那可望而不可及的孝道。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隋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欲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完满的诠氏缢溢于言表的孝道,我也知道我们在如今的生活中也做不到这些惊天动地的事,无非是在早上向他们困恭敬敬得道声早安,无他耳。

我们要孝敬的太多太多,只想通知我们自己,选择孝敬,不要让祢雾遮住双眼,让污垢蒙蔽心灵,为老人,为自己,捧一颗清纯、孝敬之心。一颗清纯的,圣洁的心……

有人治疗老人,千金散尽;有人奉养老人,不惜重金。有人信仰“百善孝为先”;有人遵守“一闯孝义生死关”。有人选择善待老人,有人选择回绝赡老。美与丑,善与恶,全在一念之间,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系于一瞬。

最美孝心少年,带来的不是几个精彩的片段,而是灵魂的洗濯……

最美少年作文 篇15

“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一路上有你苦一点也愿意,就算这辈子注定要和你分离,一路上苦一点也愿意,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就算是只能在梦里拥抱你。”

他们就是林章羽、何秀巡两姐弟,母亲在他们小时候就离去了,父亲也早早的外出打工。他们两姐弟就成了家中仅有的劳动力。他们赚钱给奶奶买药,即使扛着很重的背篓,即使肩膀勒出红印,他们也不说一点累,为奶奶买到药时,他们开心的笑笑,为了多拿一分钱,讨价还价,只为能让家人过得好点。而我们呢,每个星期都有很多的零花钱,但一块钱在我们眼中算得上什么呢?

“妈妈,您知道吗?姐姐对我非常好,他上了高中,我真为她高兴。妈妈,您放心,我会做个男子汉,永远撑起这个家,让你们过上好生活……”林章羽正悄悄地给远在天堂的妈妈写了一封信。他们是命运多舛的姐弟,但他们是懂事的孩子。在妈妈去世前的几个月,他们用自己攒下的钱给妈妈买了一个蛋糕,妈妈嘴上虽责备他们,但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是妈妈第一次吃蛋糕,也是最后一次。”林章羽微微苦涩的笑笑。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和他们相比,我无一是一朵温室里的小花,捧在手中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娇生惯养。父母为不打扰我们学习,家务活从不让我们沾手,正所谓“十指不沾阳春水”。零花钱一个月就几百元,而他们呢,姐姐为了能让弟弟读书,竟然放弃读书,若是我们,你能做到吗?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把我们抚养成大……让我们和他们自强不息,用双手撑起这个温暖的家,让我们和他们一样乐观,积极,阳光少年正成长。

最美少年作文 篇16

墙角的野草总能从石缝中钻出,那是刚毅;每一片竹叶都会垂下头,那是谦虚;蚂蚁齐心协力搬动比自己身体大上几倍的东西,那是团结。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现在想起,还真是这样。

穷人家的孩子很主动,每当家里哪里不干净了,就会拿起扫把扫干净;穷人家的孩子很乖,每当父母叫唤着让他们去干这干那的,他们从不喊累;穷人家的孩子很辛苦,每天要照管几个孩子,还要陪父母去种田,这可不是一个好差事。

而我们呢?坐在家里,等着父母来帮你做一系列小事。每天早晨上学,就等着父母来帮我们整理书包,穿好衣服,让父亲做专职司机?我们难道是一个公主王子吗?穷人家的孩子生活的大山,家庭的担子也过早地、沉重地压在他们尚且稚嫩的肩上。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在懵懂中学会坚强,在撒娇中学会感恩?

可能我们还会为父母所炒的菜,不合口味,大喊大叫;还会为父母不给我们买一些心爱的小玩具而不依不饶。那是因为我们还不知道父母所对我们的好,并且早以习惯了这种关爱,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渐渐会忘了感恩,忘了说声“谢谢”。

当爸爸在灯光下为我们检查作业时,当妈妈清晨六七点给我们做好早餐时,当姥姥在严寒下为我们清洗衣服时,我们一个甜美的微笑,一个温暖的怀抱,一句小小的感谢,这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

我们早应该在幼稚中学会坚强,做泥流中顽强不屈的石柱,险滩中的石块,面对让人畏惧的计时跑,我们绝不退缩;面对家人给予我的“爱”,我要用我毕生的精力去学会“感恩”,同样用爱去报答他们。

长大的道路,也许曲折,但依旧光明!

最美少年作文 篇17

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疑惑吧:谁是最美少年呢?那我可要告诉你:是--我,一个平凡的六年级学生——

尽管我个子矮矮的,可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其貌不扬,衣着朴素,都很正常,切不可以貌取人,衣着靓丽,却包藏祸心,终只是一个衣冠禽兽,重要的是品德与节操。不是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方面我还是很有信心的。不信?让我给你作个介绍,你就会心服口服了。

我这个人呢,打小性格内敛,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活泼开朗,直到现在,我才逐渐融入集体,爱与同学交流。课堂上的我,勤学好思,竖起的手常常举个不停。我兴趣爱好广泛,如下棋、羽毛球等等,但我最爱的还是阅读,甚至到了嗜书成癖的程度。什么《水浒传》《西游记》《三国志》等古典名著,我都读了十来遍不在话下,而且见解独到,深刻精辟。闲暇时间,我常常一个人独自坐在一处,静静地走进作者的心灵。

我平时博览群书,老师经常夸赞我,由此老师推荐我去参加泰州市汉字听写大会。为了参加训练,我放弃了期末考试复习阶段的时间、以及暑假准备出去旅游的计划。还好我历经千辛万苦突围到了最后关头,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主力队员。

在赛场上,面对三支敌队,我毫无惧色,轻松迎敌。但是“好手不敌双拳,双拳难敌四手。”怎奈我的队友都已连续淘汰,我一人难敌十几人,众寡悬殊,我抱憾离场,但我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我问心无愧。

虽然我并不完美,但是我相信我在未来的路上,一定会越走越远,成为真正的“最美少年”。

最美少年作文 篇18

百善孝为先。在观看了今天的最美孝心少年的颁奖典礼后我深有此感。

今年11岁的王帅康,过早地经历了生活的不幸和磨难。2009年秋天,王帅康的爸爸患了严重的心脏病,两次手术无力回天,最终撒手人寰。在沉重的精神打击下,奶奶患上了严重的心肺综合征,医生下了多次病危通知书。因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妈妈含泪改嫁他乡。他还患有严重近视。王帅康上小学一年级时,被医生确诊为马凡氏综合征。

生活如此坎坷,王帅康一次次经受磨难,但他丝毫没有退缩。他要苍天知道自己不认输。他每天捡废弃瓶,卖出去。赚了一点钱。他不顾自己的身体,每次都先想到爷爷奶奶。吃的,穿的。他用自己的的双手撑起一片家。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孝字。家人给了他生命,所以他心中就时时刻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任何困难和疾病都不能战胜的。他用自己的双手诠释了孝,诠释了生命的伟大。

我觉得生活中也应该时时刻刻懂得孝道,哪怕一点点小事,有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孩,因为父亲母亲在节日那天没有给他买礼物,感到伤心。一个老人告诉他,你的父母给了你很多。他们给了你一双明亮的眼睛,灵活的腿脚,和一个聪明的头脑。给了我们这美好的世界。

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要给予回报,总有一天,他们会变老,我们要保护爱护他们。

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让我们时刻心怀感恩,让爱洒满人间。

最美少年作文 篇19

伴随着掌声与赞叹,夹杂着眼泪与感动,一个个灿烂的笑容绝对令你长久不望。

那是一群活泼的孩子,他们的家庭非常贫穷,但从他们脸上永远看到的是笑容;他们的生活如此艰辛,却从来没有一句抱怨。即使自己的亲生父母身患重病,也不被打倒……他们,就是这次”最美孝心少年”的得主。

一对姐弟俩,都身体瘦长,有跳拉丁舞的爱好。他们只住在一间矮小的平房,家里还有一位行动不便的母亲需要照顾。姐弟俩天天要上学,学舞蹈,剩余时间都要照顾妈妈。他们说,只要妈妈不累,他们就算承受一百倍也无所谓。妈妈也说,看着两个小家伙如此的疲惫,劳累,她也是十分心疼。姐弟俩还说,他们有一个愿望,就是让妈妈看他们在舞台上跳一次舞。再节目现场,他们终于完成了这个心愿。相信每一个人都会衷心的祝福他们。

后来,有一个男孩令我印象深刻。他也不大,只有十来岁,跟我们一样,本该是上五年级,却待在家中,教妈妈说话,写字。在他五岁时,妈妈一不小心从二楼摔了下来,摔中了后脑,经过医生诊断,本该成为植物人的妈妈,被他几十天的呼唤给唤苏醒了。他就一步步的教妈妈说话,一句简简单单的“我要喝水”却教了整整三年。他没有气馁,继续这样教着妈妈。现在,妈妈已经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男孩说这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在这些他们嘴中,都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能当着他们哭,这样他们会伤心的。看似平淡的一句话,让许多人都因他们的懂事而泪落如珠。

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他们在这样的境遇里,都如此顽强,奋发向上,我们条件很好,难道还不该用功学习,珍惜一个完整的家吗?

最美少年作文 篇20

今天在学校我看了最美孝心少年的颁奖典礼,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们用自己的孝心打动了全中国每一个人。

开始,孩子们拿着向日葵伴随着动听的歌声走出来,每一朵向日葵仿佛就代表着一张笑脸,每一张笑脸仿佛都在跟我们讲述背后一件件动人的故事。

看了他们的孝心故事,让我最感动的是来自西藏的姑娘次旦拉姆,她在冰冷的水里洗着那条厚重的毛毯,妈妈要帮忙,她把妈妈的手推开,不让妈妈干活,因为她的妈妈患有严重的关节炎,站一小会,腿就会非常疼。小小的次旦拉姆忙了整整一个下午,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回了家,她急匆匆的往家里赶,因为他知道家里还有好多的事情等着她,要帮妈妈去做。拉姆心里知道,能让妈妈最开心的是自己能好好学习,除了帮助妈妈做事以外,她还是一个学习勤奋的孩子,每天他都会第一个开始早读,笔记也是办理最最整齐的。

这一天的周末和往常一样,她和妈妈去批发市场进货,到了市场,拉姆先把背疼的妈妈安顿好,然后自己按照妈妈交代的一样一样的采购,小大人似的拉姆在大家眼里早已是熟客,商铺的的叔叔、阿姨都很喜欢她,也乐意给她便宜的价格。从第一次和妈妈到市场只敢躲在妈妈身后到自己能一个人去帮妈妈采购物品,这都是她经受生活磨练的结果,生活的磨练让拉姆变得坚强,变得懂事,让自己弱小的身躯和妈妈一起撑起这个家。

看了拉姆的事迹,让我感想万千,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拉姆能够有这么坚强的意志和品格,还能坚持好好学习,那我们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城市里,我们更应该像她这样,学习她的品格和意志,好好学习。

《八佰》电影观后感1

管虎导演的《八佰》上映后,我一直密切关注着,近日有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观影活动,也算圆了观看《八佰》的心愿。

电影讲述的是淞沪会战末期,中日双方激战已持续三个月,上海濒临沦陷。第88师262旅524团团附谢晋元率四百二十余人,孤军坚守最后的防线,留守在上海四行仓库。“五人为伍,百人为卒”,于是影名《八佰》。

伴随着灯光的关闭,电影开始:一支保安团穿梭在杂草丛生的荒原,几个人嘴里念叨着湖北方言,“迅速打扫战场,秋收前回家收庄稼”。怀着疑惑的想法随着镜头一拉,不远处便是黑烟滚滚、断壁残桓、满目苍夷的上海城,心里一窒,他们此去必凶多吉少。镜头一转,保安团被日军发现,没有组织起有效的反击,不得以以逃兵的身份误打误撞被编入了四行仓库的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师五二四团。

随着镜头一暗,一条苏州小河分隔了四行仓库与英法租界地,一面是天堂,一面是地狱,形成强烈对比,南岸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北岸炮火连天、尸横遍野,给人印象深刻。

影片中战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日军组队扛着钢板阵冲到最薄弱的西墙下,爆破楼体,我方手榴弹又不起作用,在这最万分危急的时刻,一个从电影一开始就没出现的小角色却让我记住了他的名字—陈树生。

他脖子上挂上两捆手榴弹,冲向被日军炸开的墙口,拉开弦又身中数枪,毅然决然的纵身跳了下去。嘭!接着一个又一个战士捆着手榴弹跳了下去,听到那声“娘,孩儿不孝了!”我已经控制不住眼泪,握紧的的拳头一直没松开过,正所谓“我以我血荐轩辕”。

国难当头之际,看赌场的小刀哥、台上的戏子、女童子军、没了工作的老师,都成为了英雄的化身。恰恰是这样一群卑微的普通人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顽强的抗战,宁死守护国旗不倒。

这部电影观看完,我迟迟不能从悲伤中缓解过来。可以说电影中的许多片段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生命的脆弱。还有来自民族苦难的同情,也来自同胞向死而生的勇气,小人物在家国大义面前的舍生取义。

电影之中的那匹大白马,在如此混乱的战争环境中,通体雪白、长鬃飞扬,它代表的是希望和未来,也是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无畏不屈精神的延续。历史虽然过去了,但是我们要牢记历史,要努力变得更加强大,才不会让历史重演。

向逝去的先烈们,致敬!

《八佰》电影观后感2

如果说《1917》是偏向于个人英雄主义,凭借着一个人的英勇排除万难、坚持到底,传达了正确的消息。那么《八佰》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力量、民族力量,这种力量更有震撼力,也更能触动人心。

抗战中的上海,已经几乎沦陷,被困在四行仓库中的四佰多名中国士兵是这个城市最后的防线,如果他们失守,上海便真正的沦陷了。

隔着一座桥对岸的租界是另外一番景象,有歌舞升平,是美好的天堂。同时也有很多心怀国家危亡的各界人士,他们心中有着无奈、有着失望,更有着对中国士兵的期许。

日军扬言三小时之内攻下四行仓库,想要击溃这上海的最后一丝反抗,当日军试图通过工事摧毁墙体,让仓库中的中国士兵失去作战的阵地。紧要关头,有人身体上绑了炸弹,开启了自我牺牲式的爆破,去摧毁日军的工事。紧接着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士兵排成队,身体都绑了炸弹,只留下自己的姓名,然后就为国献身了。

不禁让人发出感叹,国人皆如此,倭寇何敢。

天空中的飞机中有各国的观察员,为了向其他国家表明中国的立场,冒着挑衅敌军的危险,中国士兵决定升旗,护旗手被机枪扫射,旗杆将倒之际,中国士兵用身体继续护旗,不顾生命的成为旗杆下的水泥桩。

战斗机中的士兵对这种举动甚是惊讶,飞机的玻璃时不时被中国士兵打中,展示了我们的决心和大无畏的精神。

最后为了保存实力,去唤醒更多的中国人,四佰名士兵决定冲过桥的对面,冲到安全区。明知道会被机枪扫射,但是这是我们必须的选择,就好像那几个冒死将电话线送到仓库的英雄一样,多活一个就是多一分希望。

危难之际,我们能看到同胞之情,安全区的教授也会拿出自己的枪,不愿再忍受别人的欺负,混血后代也会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因为身体里流着一半中国人的血。无数的人们拿出最珍贵的物资,为的就是争一口气。

战争是万恶的,和平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吾辈不应忘记这血的教训,当以自强不息去敬慰先驱。这种近似残暴,令人发指的场面希望不要再有,那一幕幕血肉模糊,那一帧帧生离死别带来的只有痛心与沉重。

记录不去忘记,是我们最大的尊重。珍惜好好生活,也是先驱们当初最真挚的期望。

《八佰》电影观后感3

今天,妈妈带着我来到了电影院,看了电影《八佰》。

这是一部抗日片,根据保护上海四行仓库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电影刚开始的时候介绍了上海四行仓库,由420位官兵来守护。

刚开始日本兵来攻打的时候,中国士兵用伏击战把日本兵给打了回去,把尸体扔到楼房外的水里。为了锻炼新兵,长官让几个新兵近距离将日本的俘虏给击毙,新兵们吓得都不敢拿枪,战争的残酷,鲜血使他们心里崩溃,但是没有办法避免。日本人的武器比中国先进得多,开着防弹车和一个大型机器拆掉三个窗户,企图强攻,然后呢,中国士兵无奈之下,背着炸药包,然后从楼上跳下去,每跳一个人,都会高喊着:“我叫xxx”,随之与装甲车同归于尽。看到这个场面,观众们无不流泪,我们的战士,就是这样,用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对抗日军的先进武器,把日本军打得魂飞魄散。记住吧,每一位英灵的名字,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忘记他们,那一个个名字写进了历史,刻在我们心上。

为了死守上海最后一块阵地,只有420人的第一营,号称“800”人,虽然失败了,但还是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吸引日军注意,掩护主力撤退的效果。

升旗那个场面,同样让我们泪流满面,同时热血沸腾,在明知道升旗会引起日本人疯狂的报复和更激烈的攻击,为了唤醒每一个中国人,他们用血肉之躯,把旗子高高升起。一边流血奋战,一边却歌舞升平,当时的民众,还没有意识到战争的危险和民族的危机。

耳边至今还响起团长谢晋元说的话:“虽然我这场战斗注定是失败的,但是我要用自己的鲜血唤醒全国四万万同胞的觉醒。”

英国租界同意说让中国士兵从租界撤离,本来是中国自己的土地,却变成英租界,冒着枪林弹雨过了桥,却被迫被解除了武装,这是多么耻辱!后来,撤离了的士兵们大多结局悲惨。

在电影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湖北,小湖北还是个小孩,他很害怕战争,但是随着他在老兵的带领下,越来越不害怕了,奋勇杀敌,在战争中成长,在血的洗礼下勇敢。

看完这个电影后,我知道了,我们的今天来之不易,无数的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今天的中国,少年强则国强,我们应该努力向上,不能做平庸之辈,让中国强大,傲立于世界。

《八佰》电影观后感4

电影开场就布局了两个场景,充满和平和喧嚣的苏州河对岸以及形成强烈鲜明的宛如废墟,荒无人烟的四行仓库。很明显,河的一端是充满希望和繁华的“天堂”,而另一端则是遍布残缺楼房,荒凉的“地狱”。

我想,影片中贯穿全程的一个线索,就是白马。白马的出现,是四行仓库人们心中的一道光,照亮了人们心中的希望。白马的白,新,亮和四行仓库的黑,破,旧产生了鲜明的对比,象征着在四行仓库这种黑暗,破旧,充满绝望的逆境中有了一丝照入的希望。这也象征着人们内心开始从对死亡的畏惧转换成不惧艰险,奋勇向前的决心。而最后,纯亮雪白的白马,身上染上了鲜血,在路上奔驰,这难道不是人们用献血染成的希望吗?希望从头到尾都没有消失过,反而因为人们的英勇奋战,不惧艰险更加熠熠发光,重燃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唤起人们心中的家国情怀!

影片从开始到结束,展现了我军几百个人防守四行仓库四天的经过,见证了士兵们从刚进来的稚嫩敏感到了成熟勇敢的蜕变。或许每个人心里都有害怕死亡的那一面,但是当家国破碎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时候,所有害怕都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满腔热血。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团附谢晋元在面对坚持防守两天和升起国旗面对日军更加猛烈的进攻时,毅然决然选择了后者。显然,在谢晋元眼中民族荣誉感和唤起民族危亡意识比单纯的防御更有效。而之后用鲜血护住不倒的国旗,也正向河对岸展示了正如何香凝先生所说:国人皆如此,倭寇何敢的壮言。

而影片最后,接到了撤退命令后,在日军的猛烈射击下,四行仓库的士兵撤离到对岸的途中,我们也看到了对岸人民密切注视着民族同胞的生死存亡,纷纷献出自己的努力,这一过程也是唤醒民族同胞同仇敌忾,团结对外的高潮。尽管看似并不成功的撤退,却带来了最成功的结局。士兵们所展现的精神给中华民族的病打了一剂良药,只要有活着的士兵冲出重围,就能唤起部分中华民族的精神意识,而在人民群众的推动下,这种意识势必是大势所趋,也势必会带来最终的胜利!

《八佰》电影观后感5

最近上映的电影《八佰》票房已经突破20亿,点燃了刚刚重启的国内电影市场,同样也收获了许多好评。电影的上映也引发了网络上关于那段惨痛历史的热议,故事原型发生地上海四行仓库遗址纪念馆也随着电影的上映引来了大批市民前来参观。

《八佰》是什么?

电影从1937年淞沪会战的最后一役开始,讲述在谢晋元团长的指挥下,中国国民革命军第三战区88师524团“八百壮士”坚守上海四行仓库,以少敌多顽强抵抗日军进攻达四天四夜的英勇事迹,呈现出抗日战争的艰苦卓绝和八百壮士的英勇形象。《八佰》是这群勇士共同的名字;是一条河间隔出天堂与地狱的战争史奇观;更是抗日战争中千千万万的英雄缩影。

电影里中国军人坚守仓库英勇抵抗与一河之隔的租界里的歌舞升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事实的确如此。1937年的大部分国人并没有觉醒,他们不认为这个国家的战争跟他们有任何关系。很多人认为保家卫国流血牺牲那是军人的事情,就算日本人已经轰炸了上海,摧毁了这个城市,也依旧炸不醒租界里的人们。在他们看来,日本人是不敢进入英国租界的,生意继续做,大戏继续听,日子一切如常。就连支援淞沪会战的地方保安团的民兵,都琢磨着赶紧溜号回家,好把家里的那几亩麦子给收了。

四行仓库保卫战让租界的国人看到了什么是战争,什么是舍生取义,仓库对岸的芸芸众生也最终完成了从麻木到奋起抗争的转变。

在收获好评的同时,电影《八佰》的热映也引来了网络上的不同看法,认为影片夸大了真实的战况,美化了国民革命军队,掩盖了主力军队溃败撤退的事实。这些批评大多是基于对抗战初期国民革命军抵抗不利的不满情绪。不过,也许对于这部电影大可不必如此苛刻,以电影的形式还原历史,本身就需要不少的艺术加工。更何况在《八佰》之前,许多人并不了解淞沪会战这段惨烈的历史,这部电影起码让人们知道了四行仓库,也知道了上海晋元中学是为了纪念哪位民族英雄。这难道不是《八佰》最大的意义么?

《八佰》电影观后感6

今天上完了周末补习班,妈妈答应我的要求,带我去看新上映的电影《八佰》。

电影开始之前的氛围让我震撼,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盯着屏幕,现场气氛安静,虽然还没有开始,甚至屏幕还没有亮,大家都非常期待,因为中国军人值得被期待。随着安静的氛围,电影开始了,片头的故事就非常激烈,被冲散的队伍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休息,可是却看到了日本人对中国军人处刑,刑法恶劣,不忍直视,被发现后也没能逃躲毒掌。

仅有的400军人在四号仓库,意味着中国军人要面对四万日本军人,他们为什么要选择留在仓库,就是为了身后的平民,为了他们中国军人没有退缩,勇敢抵抗。四意味着死,中国军人也有家,有妻有儿,可是他们肩负重任,在他们眼里只有国家,把生命于不顾,把身体当作一张纸,一个抗日工具。

一河之隔,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原本的农民也逐渐大胆,拿起枪对准敌人,拉起坂口。谁都会期盼天堂,就如现在的我们,没有中国军人的守护,我们可以在中国生活的舒舒坦坦吗?不可能的。军人也不想死,但是他们死了,死的人就会更多。中国军人在那么小的仓库里面对敌人的百万大军,日本人用车,用芥子毒气,用战斗机……可是中国军人只有一把枪,一副精疲力竭的身体,但是却可以守住好多天。电影中有一个小男孩叫小湖北,年纪可能和我差不多,甚至更小,可是他并不害怕,他的那一句话让我触动:老子不怕——一个正直上学堂的孩子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他原本可以在家里好好学习,可是天有不测风,日本的侵略导致他们无论可退,只好为了国家做点什么。诸子长大成人,仍以为军,为父报仇,为国尽忠,让我子孙后代,再不受此耻辱。

《八佰》是一段真实的历史故事,是属于历史的每一个人的故事,也是现在我们所要铭记的的历史。通过观看这部电影,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更要发奋图强,好好学习,报效祖国,报效先烈,让先烈们知道,中国不但保住了,而且更强大,无论是经济还是军事,我们中国都走在了世界的最前面。

《八佰》电影观后感7

这个周末我看了《八佰》这部影片,让所有人都铭记了四行仓库的历史。

四行仓库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整部电影就讲了193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一场由谢晋元带领的432名战士在四行仓库与日本人对抗的故事,但他们却向外宣称八百壮士,这就是为什么叫《八佰》的原因了。

影片开头,大部队进了四行仓库住了一道道防御工事,埋了许多地雷。小湖北是被收留的,在这里他结交了一个伙伴小七月。第二天早上日本大军攻来了,许多人冲进仓库,但他们中计了,全部身亡。门外还有很多的日本人,他们停下进攻商量对策,仓库内战士们把日本人的武器装备全部收集起来开始训练,突然无数个介子毒气弹砸进仓库,大家手忙脚乱带上防毒面具,没有的就尿湿毛巾捂住口鼻,整个仓库叫声一片空气中弥漫着橙色毒气。团长大喊:“打开排风扇!快!”毒气从仓库南面散了出去,而南面就是租界是英国人的地盘,租借的人纷纷向中心跑去,河边空无一人。过了半天,好多日本人从水道溜进仓库,嘴里衔着刀,就这样一场在仓库内的战争开始。一个小时后,我方损失好多士兵,但获取大量刀器,这么一场一场的战斗打了四天,最后所有士兵在英国的帮助下快速过桥,影片结束。

整部影片里有许多令人震撼又感动的片段。我对陈树生身捆手榴弹跳楼,与敌人同归于尽的片段最有感触。当日本人用钢板顶在头顶时,大家朝下扔手榴弹,可总会被弹开,于是一名叫陈树生的把十几个手榴弹用线串起,捆在自己身上,走到墙边缺口,英勇地拉下了所有引线,跳了下去,嘴里还喊着:“娘,是孩儿不孝了!”说完,纵身一跃,用身体砸开了日本鬼子的盾阵,手榴弹爆炸了,顿时破坏了鬼子的阵型。陈树生舍身杀敌令我感慨万千,他只有21岁却能做出这么英勇的决定,我想一定是因为他心中想着国家,不顾个人安危。而且他肯定想着如果我不跟着跳下去就没办法阻止日本人,就会让他们把墙打穿,我们也就失败了。这正如“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所说的一样,我们都要有陈树生的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

《八佰》是一部令人震撼,又令人感触的影片,我真心推荐大家去看看,牢记历史不忘历史!

《八佰》电影观后感8

在烈日炎炎的八月,我观看了一部由真实历史改编的大型战争电影《八佰》。看完后心情既沉重又感动。

这部电影讲的是中国国民革命军第三战区88师524团四百多人由团长谢晋元带领在苏州河畔的四行仓库顽强抵御日军进攻的故事。

在战争中,死亡是司空见惯的,但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死亡离我是遥远的,绝不是我每天要面对的事。所以我对于片中人物的死亡,是不习惯的,心情压抑的。

战争的残酷可能远超出我的想象。只是简单的交火,在短暂的时间内就会有大量的伤亡,战士们在这短暂的时间内结束了短暂的生命。死神盘旋在战场上每个人的头顶,不论年龄。这让我想起故事的主角端午和小湖北,他们年纪轻轻却要直面大量的死亡,如果不是战争,死亡离他们是遥远的。但是没有如果,战争无情,或者说是侵略者无情,在这样的环境下死亡之神离他们是如此的近。

正是这种民族团结凝聚的精神让我感动。毕竟每个人的思想都不一样。就像面对战争,有人冲锋陷阵,有人临阵脱逃。但在危难之际,大多数人的心都在一起:中华民族不亡。这样自发的凝聚力让我感动。

不止于此,每一位在战争中尽职尽责的将士都值得我的敬佩。正如片中所说:你们是英雄。他们在保护着我们。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罢了。抗日战争最终的胜利,离不开他们的牺牲。从短期来看,他们的牺牲毫无意义,国军连走麦城,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但从长期来看,到了抗战胜利,便就有了意义。没有他们的坚持付出,就没有后来的胜利。后来的后来,也许都不一样了。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人。

战争早已结束,电影也已结束,但斗争还没结束,国际上依然不宁静。美国带头制裁抹黑中国屡见不鲜。弱小不一定挨打,但被打了就一定打不过。只有强大起来,才能尽可能地保护自己,予以还击。

中国的发展有目共睹,希望我能见证新时代的到来。

《八佰》电影观后感9

今天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观看了一部振奋人心,令人动容的电影《八佰》。

这部电影中的每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不畏牺牲的英雄。它主要讲述了淞沪会战时期,国民革命军第88师524团留守上海四行仓库,与英租界只有一河之隔,孤军奋战四个日夜,誓死保卫祖国防线的事情。整个过程扣人心弦,还有许多情节让我们不由的流下了泪水。

这一段是最让我振奋的——当时四行仓库已被日军包围,而且到处都是激烈的轰炸声,然而驻守仓库的国军就连一面国旗都没有,这时河对岸有人把国旗绑在自己的身上,冒着生命危险把它交给到了战士手中,国军英雄不惧牺牲把国旗在四行仓库的顶层高高升起,民众们也为此而感到振奋,他们在不停地欢呼,每个人都咬着牙,含着泪!

这时日军也发动了更加疯狂,残暴的进攻。为了应对日军的进攻,英雄们也组织了敢死队,他们把炸药绑在自己的身躯上,前仆后继,用自己的血肉之身阻挡了日军的一次次进攻。对岸的民众看到此景都愤怒的攥紧了拳头,真想冲上去同他们一起战斗,此时的人们心中是多么的愤怒,多么的悲痛!而我们的英雄又是多么的英勇,多么的无畏!

日军眼看久攻不下,又开始用轰炸机对仓库狂轰乱炸,他们的目的就是想炸掉我们的国旗,摧毁我们的意志,而我们的军人毫不退缩,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保住了旗帜,他们也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全世界:中国不会倒,中国不会亡。

影片结束时,我的心一直是激动的,愤怒的,拳头也是紧握的!

最后我想说:同学们,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父母、老师把最好的都给了我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珍惜当下,努力学习,懂得感恩,报效国家!向为了和平而流血牺牲的先烈致敬!

《八佰》电影观后感10

周一晚上,妈妈公司又组织员工去看电影。妈妈说这是一部爱国主义题材的电影,于是我又屁颠屁颠跟着妈妈去了。

这部电影叙述了当时日军进攻上海的真实战况,1937年8月日军进攻上海市,为了掩护大部队转移,第88师524团在副团长谢晋元指挥下,奉命据守苏州河北岸的四行仓库,继续阻击敌人。谢晋元所部约四五百人,为了迷惑敌人,对外宣称八百壮士。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战士们一个个背着炸药跳下楼,与敌人同归于尽。还有影片最后战士们像潮水般冲过桥,我都数不清他们流了多少血,但不管流多少血都阻挡不了他们为国捐躯、一往无前的脚步,还有战士们舍命护国旗的决心。这就是我们

仅仅是一河之隔,一边是炮火纷飞,一边是歌舞升平。一边是地狱,一边是天堂。妈妈和她公司的老板娘坐在我身边哭得稀里哗啦,眼泪都停不下来。

电影结束后,妈妈告诉我:国不太平,何以为家?妈妈说,现在的太平盛世,我应该感恩,更不能忘记历史。我一定会记住妈妈的话。

《八佰》电影观后感11

当我成尘时,你必能看见我的微笑。

——题记

有句话说得好:“天堂离地狱只有一步之距。”电影里的800壮士也正是如此。在第一次看这部电影之前,我也听说过一些关于800壮士的故事,但看完电影之后还是会忍不住落泪。1937年,抗日时期,中国在淞沪战争最后只留下了一个师的军力去打后卫,抵抗上海日军,最后却零零散散只剩了几百人。他们只有400多人,对外却宣称有800人,而他们的勇气和力量也远远不止800人。日军用尽了一切非人的手段,但他们一次次的扛了下来,用行动告诉世界,中国人还没有放弃!

四行仓库在苏州河的一岸,而另一岸是租界。开头,我看到了那些租界里的国人如鲁迅先生笔下一般的麻木不仁:夜晚的租界依然灯火通明,仿佛对岸的战争不存在一般,有些人竟然还在赌博,这也是将诗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表现的淋漓尽致啊。

电影中,端午和小湖北都是孩子,他们在影片的最后都“醒了”,成了当时的勇士,他们的举动与影片中的老算盘和一个老头形成了鲜明对比。前者心中刚开始还在各种纠结,最后也为国家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后者为了自己活命,想尽办法逃离战场。最后一战时老算盘看到对岸的战况,他下了车,也去岸边望着,虽然只有一个镜头,但忍不住让我产生遐想,他是不是后悔了?他是不是也想回到对岸,帮助他们去击退日军?他是不是也“醒了”?

电影中还有一个情节:日本人准备摆好钢板阵,向四行仓库进行攻击,于是那里的战士个个都绑上炸弹,跳到日本人的阵形里,才使日本人撤退,爆炸声响彻天际,对岸租借的人也是十分惊讶,日本人说好的三小时攻下四行仓库也不了了之。

他们跳下楼时我十分惊叹,世界上真的有不怕死的吗?没有,他们也怕但他们却有舍己为人、前仆后继、奔赴战场的精神,这是最可贵的。

前年暑假,我和家人一起去了上海旅游,自然也去到了四行仓库的遗址。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依然很清晰破烂不堪的墙体,上面有一堆又一堆被于弹打了凹陷的印子,黑一块白一块完全无法想象当时战况究竟有多激烈。

狼烟四起,枪声余音缭绕;待到破晓,奔赴战场怀抱,挚友已故,精神终究未倒;故土燃烧,保卫者奔向风暴:无憾与你相遥,幸而留下微笑!

“勿忘国耻!爱我中华!”

《八佰》电影观后感12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烧结厂的同事们一起观看了《八佰》,感谢公司,感谢阚总给予我们这次特殊的观影机会。

电影刚开始的几分钟,感觉很压抑,透不过气。同事说我,这是最基础的战争题材,你连这个都看不了?看完整部电影,在我看来这不是战争题材,这是一部民族主义历史沉淀片。引起了我们强烈的共情:当他们在自己身上绑上炸药喊

四行仓库与租界隔河而望,形成了鲜烈的对比,一线天堂,一线地狱。连接租界和四行仓库的桥叫浙江路桥,也叫老垃圾桥,长59.741米。影片的最后是生的希望,而这生的希望就是穿越这59.741米,许多人留在了这59.741米上。

观影后觉得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实在是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当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压力。许多人在夜晚跨越白昼的时间无法自处。或许这是社会现状,形成这样的原因是我们不够强大,对社会的认知不够多。和《八佰》里面的战士一样,有了民族信仰,有了对自由的向往,就不会再有崩溃的时刻。

我们没有生在战争时代,我们的今天是祖祖辈辈为我们创造的。当我们有了梦想,有了要努力的方向,就要去拼搏。为我们美丽的特钢,我们的德龙集团贡献出一份力量!要把每一分每一秒都用在努力上,学习上。努力学习自己没有接触过的知识,学之所用在阚总的带领下会建设出一个更美好的新特钢!在厂

《八佰》电影观后感13

看完《八佰》这部电影,战争的炮火、硝烟和血腥以及爱国战士们熊熊燃烧的爱国之情,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八佰》主要讲述的是1937年淞沪会战末期,中日双方激战已持续三个月,上海濒临沦陷。国民

《八佰》中的四行仓库与租界一河之隔,却一半天堂,一半地狱。当河的这边战争打响,血雨腥风之时,河的那边却还在打麻将,玩乐,连物资也不舍得捐赠。甚至还有人荒唐地寻问着:“有人买望远镜吗?可以把对面看得清楚一些。”由此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当时的

但幸运的是当时的中华民族最终还是清醒了起来,团结了起来,反抗了起来。从最初的漠不关心,到后来举起了枪向敌人射击,河两岸的人民终于联合了起来,一同守护祖国疆土,着实令人感动。如今的我们也应向前辈们学习,勇于出手,敢于帮助。

另一个让我感到震撼的场面是机枪连排队跳楼去炸厚钢板的场面。一个个的报上名字和家乡,义无反顾地冲在最前线,以血肉之躯去博取一丝胜利的希望,怎不令人泪下呢?当好不容易炸开一个口的钢板阵正缓缓愈合之时,大家紧张着,盼望着,一名战士毅然站在楼边,随着一声带着浓浓陕西腔的“娘,孩儿不孝了!”后为国捐躯,这是多么大的决心和信念啊!这段直接将整段的情感推向了高潮。在感动的同时,也引起了我的深思,每一个,不仅是国家的希望,更是家庭的支柱,一位位身后,便是一个个家庭,向致敬,向家庭致敬。

影片结束,电影画面一幕幕闪过,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庆幸自己活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庆幸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庆幸自己被那么多人保护着。此时,我们正当少年,满怀希望,满腔热血,寄托着先祖们强国和平的希望,砥砺前行吧,纵使荆天棘地,也不负此行!

已故,战魂不灭,各尽其责,共护和平。

《八佰》电影观后感14

电影《八佰》“轰炸式”的宣传让我的心蠢蠢欲动,昨日,我和妈妈终于一起去看了这部最近很火的国产抗日片,看完后心里对那些抗日牺牲的英雄们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敬佩。

这部影片是从1937年10月底“淞沪会战”的尾声战役改编而成的,主要讲了“八佰壮士”奉命坚守上海四行仓库,以少敌多顽强抵抗四天四夜,最后成功突围到租界的故事,场面非常的震撼。

当然影片中也有很多让人泪崩的地方,触动我的泪点是一位战士把炸弹绑在身上,然后拉开引线往楼下跳,因为当时日军要用炸弹炸楼,如果一旦成功爆炸,那么四行仓库就全没了,然而日军他们有盾牌举在上面,手榴弹根本扔不下去,所以战士们只能这样从高空跳下去,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战士牺牲,且在跳楼前还报了自己的名字,一句“娘,孩儿不孝了!”彻底让我忍不住了大哭了起来,他们也是有爸有妈的孩子啊!但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他们奋不顾身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部电影淋漓尽致地诠释了中国军人的精神,我为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感到自豪,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是和平年代,但我们那份爱国的精神和那颗爱国心是一成不变,是一直长存的。同时,我们更不要忘记那些为国捐躯的先烈们,是他们用鲜血换来了现在繁荣昌盛的祖国!

看完这影片,我的眼睛哭肿了,迟迟都缓不过来,能让我哭得这么厉害的电影,这是第一部,等长大了我一定要去四行仓库看看,一定要记住这些先烈们,勿忘国耻!

《八佰》电影观后感15

整场电影看完,心情无比沉重,久久不能平复。

回想小时候,爷爷跟我讲述他们在战场上的悲烈,奶奶跟我说白洋淀百姓在日军侵略时对枪炮声的恐惧。至今还记得他们最喜欢看电视剧是《长征》。

电影《八佰》场景高度还原历史,代入感非常强烈,给人一种置身苏州河对岸的真实感。四行仓库保卫战是淞沪战役的最后一役,留下的是以谢晋元为首的第八十八师524团,坚守四行仓库,他们这四天的生生死死就是《八佰》。

四行仓库,一个特殊的战场,苏州河两岸,一边是灯火辉煌的英美租界,光怪陆离,歌舞升平;一边是浴血奋战的四百战士,血肉横飞,硝烟弥漫。一边“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一边“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是一场历史直播战役,通过电影形象描述了当时历史背景下,战士们保家卫国,壮怀激烈的决心,电影中微观战场的刻画,击爆无数人泪点,蝼蚁尚且贪生,影片中就连老鼠也要求生,有人却在赴死,为抵挡日军进攻,陈树生抱着两捆炸药包,纵身一跃,留下血书:“舍生取义,儿所愿也”,在他之后,一个个战士拉响身上的炸药包,大喊着自己的姓名,跳下仓库。“护旗手”坚毅的守护旗帜,整个过程,就像是接力赛,那面飘扬的旗帜却更显悲壮。

电影的燃点与泪点太多,战士们保护的不是旗帜,而是民族尊严,战士们激发的是整个民族的血性!这场电影用历史警醒我辈,勿忘国耻,奋勇前进。

《八佰》电影观后感16

当我看完电影八佰的时候,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和

瓜怂~谈女人,你可以打仗,你不行,然而战斗改变了你,你从瓜怂变成英雄,你的家人为你骄傲!

羊拐~你是老兵,却不是并由字,你嗜烟如命,愿你每吸一根烟,就消灭一个鬼子,兄弟向前冲,愿有美女看上你这英雄!

《八佰》电影观后感17

电影《八佰》取材于一九三七年淞沪会战的最后一役,讲述了日军攻打上海时,“八百壮士”坚守四行仓库的抗日历史故事。实际上只有四百二十人参加了战斗,为了壮大声势,谢晋元副团长对外号称有八百人,此即“八百壮士”的由来,就是这“八百壮士”用智慧和勇气抵抗日军四天四夜进攻的故事。

随着一声警报声响起,一支来自民间的保安团的队伍从田地里走出,到达上海。这时狂风肆虐、暴雨如注,上海的闸北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电影开始了,战斗也打响了。

四行仓库的一边是富丽堂皇、声色霓虹的“天堂”租界,另一边是战火纷飞、一片狼藉的“地狱”战场,中间隔着苏州河,一座桥把两边连了起来。

在战斗中,日军为了寻求突破口,在坦克的掩护下,拼命的挖掘墙洞,企图在墙内安装炸药把墙炸开进入四行仓库。战士们集中火力,猛烈的向日军开火,还是无法让日军的坦克停止,四行仓库瞬间危在旦夕。陈树生发现如此危险的境况,为了阻止日军爆破墙壁,他把手榴弹绑在自己的身上,从楼上纵身一跃跳下与敌人同归于尽。“舍生取义,儿所愿也。”这就是陈树生留给母亲的最后的话。后面的战士也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他们保卫了四行仓库的第一步入口处,他们用生命来守卫着四行仓库,为祖国而战。

在租界的人们看到了一幕一幕英雄们勇敢战斗的场面,被战士们的勇敢、忠诚而折服,他们把家里的很多东西都送入四行仓库,药物、食品等源源不断的送来。

伴随着太阳从东方升起,一面崭新的旗帜在四行仓库楼顶上屹立。勇士们矗立着,面向迎风飘扬的旗帜,敬着军礼。突然,日军的战斗机从南岸飞来,疯狂的向楼顶扫射,日军的目标就是想把旗帜打到,但是四行仓库的战士们拼死守住旗帜。前一排的战士倒下了,后一排的战士前仆后继,无论是生还是死他们紧紧地握住旗帜不放,要让旗帜屹立东方。旗帜就是军魂,旗帜就是民族的希望。

电影结束了,电影院里传出哽咽的声音,包含着我的眼泪。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八百壮士”为了民族,为了国家,他们拼尽全力,英勇抵抗。正是这种保家卫国的顽强斗争,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年代。我们是未来和平的守护者,更要铭记战乱纷飞的过去,和平来之不易。时刻提醒自己,勿忘壮士,铭记英雄,勿忘历史,共铸和平。

《八佰》电影观后感18

今天我和爸爸去电影院观看了刚上映的电影八佰,这部影片讲述的是抗日战争中发生于上海的四行仓库保卫战,此战为淞沪会战末期,国民革命军第88师524团留守四行仓库,与租界一河之隔孤军奋战4昼夜,造就了罕见的被围观的战争!

这部电影最让我感动的是战士们背着炸药包往下跳的场景,再想一想他们也是有血有肉有父母有妻儿的人,那时候他们真的很让人敬佩!那时日本侵略我国,他们的武器装备都比我国先进,但今时不同往日,我国现在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强国,已经可以横扫任何来犯的敌人!

《八佰》电影观后感19

八佰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在八佰中有一个叫老算盘的人。在战争中老算盘逃到了法租界。他看到了自己的队友勇往直前不怕生死,老算盘自己拿着枪也去打日本人。老算盘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人。

八佰里还有一个叫小湖北的小朋友。他的哥哥为了保护国旗牺牲了。因为国旗是军人们最后的尊严。

电影里那些战士是值得尊敬的。

《八佰》电影观后感20

周末我去电影院看了《八佰》这部电影,看完之后我的内心十分沉重,里面既有贪生怕死,又有英雄视死如归。

我心想这些英雄为什么不怕牺牲呢?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怎么敢背着手榴弹与日军同归于尽,一定是有一种强大的

这让我感受到新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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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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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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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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