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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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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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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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
《千与千寻》观后感1
今天,我看了一部名叫《千与千寻》的电影,非常感人。
电影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来到一个古怪的公园,误闯“神明”之家。父母吃了贡给鬼神的食物后变成了猪。千寻决定留下来救父母。她到汤婆婆那里打工,汤婆婆将千寻的名字改为“干”。千寻在工作的过程中帮助了在外面淋着雨的无脸男孩;洗净了河神身上的脏物;救活了受伤的白龙,所以才有许多人愿意帮助千寻。最后千寻救出了父母。
影片中反应千寻勇敢的事情有很多,如:当爸爸妈妈变成猪后,千寻并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想办法救出父母;勇敢地去找锅炉爷爷帮忙;从胆小到她不怕“神明”之家的妖魔鬼怪,战胜了邪恶的汤婆婆给她的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从千寻的一个个勇敢的事例中,我想起一个同学,他向千寻一样勇敢。在一次激烈的运动会比赛中他的脚扭了,但他仍然坚持着继续向前跑,最终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班级争了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放弃,要向千寻那样坚持到底,勇敢自信,拥有一颗勇敢、善良的的心,那么,我们就会成功。
《千与千寻》观后感2
除了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不是还有一个奇特的世界?这个问题大家可能都想过。人类就曾凭着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去用不同的方式给他赋予着新的定义。
今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必须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后来,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面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面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通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集体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千与千寻》观后感3
早就听别人说《千与千寻》这部动漫很经典,暑假期间我特意看了一下,起初没什么大的感觉,当我在课堂上再次观看时感触颇深。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去往新家途中误入了神灵世界,千寻的父母因为吃了街上店铺中的食物变成了猪,千寻历经千辛万苦救父母的故事。
千寻在这次不寻常的经历中,可以说是发生了蜕变,刚开始的怯懦不懂礼貌与后来的勇敢懂得感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只有经历了事情之后才会成长才会变得成熟。千寻刚开始遇事会哭,对待别人的帮助不懂感激,但在经历了众多事情之后,她学会了勇敢的去面对一切解决一切,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也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千寻在这个拜金主义的世界中,洁身自好,面对她曾经帮助过的无脸男给她的大把金锭,无动于衷。
并劝诫无脸男放弃贪欲,回到自己的家,同时还大方的将能救她父母的河神给的丸子喂给了无脸男吃,帮助他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千寻对人的友善也得到了回报,在为河神洗澡时,无脸男就曾为她偷了药牌,在去找钱婆婆的时候,无脸男也一直陪伴着她。可见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只有先付出才会有回报,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互帮互助才能走向成功。
在千寻最终救回父母回到现实世界的过程中,除了别人的帮助,最缺少不了的就是她自己的坚持了,没有她的坚持,顽强,她也走不到最后。最难忘记她飞奔在管道上的那刻,为了救小白龙,她竟无惧生死,坚持前往汤婆婆那里搭救白龙。这对于一个10岁的女孩来说真的难能可贵。千寻本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只不过在过多的物质影响和父母的庇护中失去了真实,在这次奇特的经历中,她不仅没有失去自我,反而寻回了自我的钥匙,获得了宝贵的人生财富。
《千与千寻》观后感4
我不是一个动漫迷,也不喜欢日本动漫,但有次上网,无意间搜到了这部动漫电影——《千寻与寻》,这让我对日本动漫有了新的了解。
《千寻与寻》是宫崎骏爷爷在2001年出版的电影。这里面主要讲了隧道的另一端有想象之外的幻境,所有不可能发生的事都是这个城镇的理所当然,它和人界毗邻而居,但人类的双眼永远不能捕捉到它的存在。因为有治愈百病的温泉,幻境里聚集了无数神仙精灵。迷路的10岁少女千寻,无意间掉入了这个人类的禁地。为了在幻境中生存,千寻被魔女汤婆婆把名字改成千,彻底脱离人界的生活;她还成为汤婆婆手下的工人,在这个专横的魔女所控制的温泉浴池里不停劳动。千寻从釜爷爷、铃铛姐姐和神秘美少年小白的鼓励里得到生存下去的勇气,在温泉拼命工作避免沦为动物。渐渐地,在她身上沉寂已久的“生命力”被冷酷的生活唤醒了,原来人可以实际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千寻第一次有了这样的体验。
有人说宫崎骏创造这部剧是根据现实来创造的。确实,千寻一家在幻境里迷路了。她的父母出生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对金钱物质有强烈的向往和控制欲,他们在幻境里触犯规则而变成了猪。这说明了什么,当今年代有谁不是现实的,都对钱有很大的占有率。有些人甚至可以为了钱去犯法,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报应的,就像。千寻的爸爸妈妈一样。
剧中还有个人物——河神,他刚来时,满身脏兮兮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腐烂神,但在千的清洗下,他变回了龙样,后给了千一个河神丸子后,黯然离去了。这个角色被认为具有象征意义,表达了宫崎骏对当今环境污染的忧虑。
这个电影给我感悟最深的还是千寻那种精神,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到一个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不怕的一个坚强的千寻,改变真的很大。我想,人就要有这种锻炼。现在的小孩子实在太辛福了。连我妈妈都常说:“你现在太幸福了,不想我小时候。”是啊,时代在变,而人也都在变。爸爸妈妈都知道去呵护自己的小孩,不让小孩受半点的委屈,但是,小孩可以去照顾一辈子的吗?总有一天会长大的,总有一天要去锻炼自己的。就像电影里的千寻一样,学会锻炼自己,从小孩子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比如还有像汤婆婆的孙子宝宝一样。
这部电影,相信有很多大人不会去看,但我觉得一定要去看,这虽然是部动画电影,但它和现实是结合起来的,和当今的社会很有关联,看了一定会像我一样感触很深。《千与千寻》不仅仅是一个动画电影,还是一个具有哲理性的动画电影。《千与千寻》是我14年来看过最好看的动画电影。
《千与千寻》观后感5
“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被败坏了”——《圣经—罗西书》之所以将标题称为“读……”,只因个人认为,宫崎骏——这个日本电影人中的怪才、动画界的奇葩所指导的每一部作品,都不足以用“看”、“观赏”这些字眼来形容,他的作品,是用来读的,如同一本本富有深邃内涵、凝练且厚重的书,将无数百态画面如文字般铺陈在每一位受众眼前,用真情、真心、真爱敲击着呼唤着你我一颗颗日渐麻木的心灵……
曾在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话:“如果一个成年人喜欢看卡—通与动画,那么他一定不愿长大。”——然而,恰恰相反的是,当你我真正融入宫崎骏的动画王国,猝然发现,他的所有影片没有一部是拍给孩童的,其蕴涵的或隐晦或直白的哲理性甚至连我等成年人都望其项背,反而会觉得自己尚未成熟与长大,尚未了解的、需要反思的还有太多太多……而这,正是宫崎骏及其作品的最伟大之处。
《千与千寻》,这部拍摄于2001年的大型动画,可以说是宫崎骏及其“吉卜力”班底最为人津津乐道也同样最被称赞的宫氏作品之一,直至今日,提及于此,仍旧会耳闻众多誉美之辞。的确,再次回顾,依旧被影片丰满的、值得深思的内在“容量”所深深折服与动容……
影片日文原名是《千与千寻的神隐》,在日语中,神隐一词,指“若隐若现消失的神秘事物”。似乎在片名中,拍摄者就已向众人透露了在影片中将隐藏着诸多需要揭开的秘密与隐情……
从少女千寻随其父母出游的迷路,以及途径深山老林中一座座诡异的建筑及石像,影片一开始便营造出了一种略带“恐怖”气氛的前奏,似乎预示着某种不详。而当到达那空城死域般神秘叵测的城寨、爸爸妈妈被无人看守的美食所吸引、大快朵颐之后瞬间变化为两头巨猪之时,画面和情节将影片倏时带入高潮。
从此刻起,千寻便进入了一个鬼魅妖魔主宰的“人间地狱”般的世界,它们控制着被下了符咒的、或变为猪猡或成为奴隶的人类们。以控制者的“理由”——只因人类的无休止的贪婪与欲望犯了“天庭”——也就是妖魔们的众怒,便要终生服役与任“人”宰割于此。
其实千寻的爸妈本是善良的,只是因了“人类”的恶名且误入了歧途,被连带卷进了策划者的阴谋,成为了这异域之地的牺牲品。而极尽讽刺的是,妖魔们的世界并非“和谐、美好、团结”,这些打着“贪婪制裁者”旗号的牛鬼蛇神们似乎比人类的贪欲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变本加厉——这又何尝不是写实着现实人间某些写照?——主人公小千寻的千里之寻便在这样充满胆寒与惊悚的氛围内展开……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了人类“七宗罪”,它们分别是: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以及傲慢,当年好莱坞曾拍摄过同名电影,而《千与千寻》的出现,我们大可解读成动画版的《七宗罪》,这些恶行,在片中众妖魔身上“活灵活现”般展露得一览无余!
为实现解救父母于危难这一目标的少女千寻,“无间道”般打入了“敌军”核心内部——鬼魅城中心的所谓“娱乐中心”,以她与鬼怪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机智、善良、勇敢、纯真,通过险象环生的次次探索,与各色鬼神、变异物种的接触、周旋与斗争,渐渐深入了这“金玉其表,败絮其内”的妖魔王国,一层层剥丝抽茧,揭开一幕幕充满了扭曲的内部真—相,暴露了“鬼”世界中充满罪孽的纭纭众生之脸谱。
宫氏动画的精华之处,在于总能透过非人之物来展现现实中人类的真正本质。那一袭袭黑衣的面具人,你看不到任何一张面孔,似乎面具下隐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内心阴暗角落,而这些面具人,不正刻画着现实中人类虚伪、伪善的面孔么?那永远吞噬不满其胃口、甚至连“活人”都吃进肚子的大胃王,不正是人间饕餮者的写照?另人作呕的腐烂神,难道不是直接揭露了毁坏摧残着自身与外界的人类必将面对的精神肉体的双重腐烂?那汤婆婆巨人般的大头娃娃儿子,正象征着封闭的、病态的、被欺骗与愚昧禁锢着的人们;以及那些似人非人、似物非物、青蛙蛤—蟆虫豸般的魑魅魍魉,更“过目不忘”的冲击且刺激着观者的感官神经。这一幅幅肮脏、颓败、委靡的末世图景,不啻为一幅人类未来的警视卷轴!
但是,在宫崎骏的影片中,决非一味揭露罪恶与邪祟,鬼斧神工般对影片的雕琢,总能让观者在绝望之后看到希望与曙光。在片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许多友善的或仍保有心底良知的面孔:这里有与千寻数次并肩战斗,并帮助其寻找父母、寻找真—相、寻找真理的白龙;还有给予热情关爱的工头小玲、锅炉爷爷;连那两位最具复杂意味的角色——那吝啬、暴躁的汤婆婆及其复仇心作祟使自己变得性格扭曲的姐姐钱婆婆都有她们最后良心发现回归“人”性的率真可爱一面;甚至,那吃人黑衣魔王的残忍,却在千寻的纯真、善良面前不堪一击而转变为温和顺祥的另一形象……这些鲜活的多层次的角色,正告戒着人们,希望还存在,希望不在别处,它在你我手中、心中……
同时,随着剧情的铺开,众多细微之处的暗喻,成为点缀影片的精妙绝笔。比如那根被千寻拔除后使腐烂神成仙升—天的毒刺,正象征着拔出人类灵魂中被欲望主宰的心灵魔鬼;那从其体内排泄而出的垃圾糟粕,不也正是我们需要抛弃的一切“腌杂之物”吗?美少男白龙的化龙腾飞一跃,也升腾起希冀与展望;而在宫崎骏影片中屡屡出现的`列车与铁轨,似乎正承载着憧憬奔向光明……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美好的,千寻感动了也改变了周遭的一切,让这鬼魅城池不再鬼魅,让“人间地狱”回归充满生机的乐园……她找到了自己的父母,也帮助这里的“人们”丢弃掉罪恶与贪婪,找到了、找回了在欲望之船上被晃动得昏头转向的他们曾有的、却早已被丢弃、遗忘的那些心灵的宝贵财富……
“不要忘记你自己的名字,否则,你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是爱!是爱!是爱改变了这一切!”
这两句台词甚为值得一提,也许正点出了本片所要表达的核心理念。
是的,是千寻用善良、真诚与爱在感动、改变着鬼魅之城的一切,反观人类社会,那托起人类繁衍的生生不熄之火,不正是爱吗?
影片的点睛之笔不在任何画面上,而是小主人公千寻的名字,细心的观者想必能初见端倪:千寻,代表着人类千万次、千万年、千万里的追寻、找寻,寻觅那生命生存生活的真理与本质,寻觅内心中最真的那个自己……也代表着影片制作者通过少女千寻,愿带领所有观看此片者一同寻觅的良苦用心。
然而,欢喜结局的背后,不由得隐忧了起来——这找寻是沉重的,关于此片,我的着笔也是沉重的,可我们何曾不愿看到,这沉重有一天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真正的轻松与快乐。
追寻,千寻,直到找到答案!
《千与千寻》观后感6
《千与千寻》这部片子主要讲的是小女孩千寻和父母在搬家期间,因好奇而进入一条神秘隧道,在另一方是另外一个世界。不安的千寻想快速离开,无奈父母在一食店里疯狂偷食。千寻唯有独自一人游荡。这时渐黑的小镇上亮起了灯火,而且一下子多了许多样子古怪、半透明的人。
千寻大吃一惊,要去通知父母时,却发现它们变成了大肥猪!千寻逃走,发现自己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快要消失。此时,一个叫白的男孩出现并救了她,更告诉她这地方人类不许进入,若要生存,必须为掌管镇中大浴场的魔女汤婆婆工作,并且要被她剥夺名字,千寻被夺去一字,成为千。一天,千发现一条受了重伤的白龙,原来是白的化身,他为了到汤婆婆的死对头钱婆婆那里偷宝物而受袭,汤婆婆的儿子及佣人变成老鼠和小鸟。
千为了救白,竟和汤婆婆交易——救回其儿子,条件是让她父母变回人并返回原来的世界……最后,千通过一件事帮助白龙找回了他的名字;也和父母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小女孩千寻。她原本只是一个文质弱小的女孩,但她为了救她的父母亲,勇气和智慧都达到了一般人难以达到的程度。这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目标,就有潜质,潜质很难激发,但一激发就会有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达到目标就会容易些。
《千与千寻》观后感7
《千与千寻》一直是一部广为人知动漫电影,它是日本国宝动画巨匠宫崎骏勇夺奥斯卡的杰作。从2001年在日本本土上映以来,《千与千寻》一直受到广泛好评,被称百看不厌。
从很早之前就知道有一部这样的动漫,可是真正第一次观看还是在这个暑假。故事很富有戏剧性与童话的感觉,从悠长古老的隧道、奇怪的石雕到“会说话的房子”,影片的开头给人的是一种可怖的感觉。千寻他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小镇,小镇没有人,但是有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爸爸妈妈不顾千寻的阻挠,未经允许就吃起了无人看管的食物。千寻无奈之余只好绕着小镇走走,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快到天黑的时候,千寻意外的看见了电车,兴奋之余又被一个叫做白龙的少年呵斥着往回赶。影片中千寻与灯的赛跑很值得回味,而千寻无助的叫喊从侧面又体现了人类的弱小。
后来千寻知道自己的父母变成了猪,而自己却不得不呆在“汤屋”打工。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与千寻为难:汤婆婆恐吓千寻,要把她变成猪;“汤屋”的管事特意刁难千寻,也不给千寻药浴的牌子。影片中“汤屋”管事与千寻周旋的那一段也很值得品味,对待千寻的声色俱厉,转眼对待客人又喜笑颜开,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这样鲜明的对比正映照了我们人的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献媚、表里不一的小人。
之后无脸男帮助千寻拿到了药浴的牌子,这时的无脸男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后来由于呆在“汤屋”久了,无脸男也被周围的环境渲染了,变得邪恶、不知足、贪婪起来了。这里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社会上又怎么会少了像无脸男这样被环境所带坏的人呢?
河神算是《千与千寻》中比较令人惊奇的人物了,谁也没有想到那样恶心、邋遢的腐烂神的真身竟然是河神。河神身上的那根刺更能启发我们,刺代表甚么呢?从千寻他们拉出来的那些东西我们了解到,刺就是生活中不良的,不干净的,不利于我们生存的事物;那就不仅仅是垃圾那么简单了。
接近尾声时宫崎骏又创造了一个对比明显的人物——钱婆婆,她是汤婆婆的孪生姐姐,人人开始都以为她的性情和汤婆婆一样恶毒。但她在片中的表现大大颠覆了这种感受,我一直把她认为是汤婆婆的另一个侧面——好的一面。我想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人的双面性吧。
故事的最后,千寻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汤屋”的人都被千寻的善良所感染了,连一直以来令人厌恶的汤婆婆也露出了她善良的一面。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
这部电影中有一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了,就再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了”,它警醒着我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千与千寻》观后感8
这部电影是闫推荐给看的,就和《哈尔和他的移动城堡》(至今未看)一样,自己曾经打开过很多次,都是没看够1分钟就切掉,今天静下心来看它,感触颇深,直到现在,内心依旧回荡着一种甜甜的喜悦……多少天的压抑都在电影结束之后消散。
故事的开头十分平淡,只是千寻与他的父母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千寻仍然在怀念过去的同学……这部电影开始吸引我是从他们误入一片森林,又发现一条古老的通道,走过那阴森通道的时候,千寻内心的那种小小的胆怯,便体现了出来,隧道的另一边是蓝蓝的天空,葱郁的草地和清新的风,在一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千寻的父母被好吃的食物所诱惑,一直吃呀吃。千寻看着她的父母,无力阻止,却令她内心很是不安,她的不安是对的,他们来到的这个小镇,是鬼魂才来的地方,这里有可以治百病的温泉,这里聚集着成群的精灵,什么“蛤蟆仙人”啦,“人参大叔”啦……这里是不欢迎人类的,远离了人世间,在一个叫白龙的少年(钱婆婆亲口说白龙是小千的男朋友)的帮助下,千寻迫不得已在汤婆婆手下打工,签订契约,名字被夺去一个字,只留下千,因为在这里不工作就会被变成煤球或者变成猪(千寻的父母就因为白吃白喝被变成了猪),这里每天都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千寻也结识了好多朋友,白龙,6只手的锅炉爷爷,搬运煤块的小煤球,小玲姐姐,还有妖怪无脸男(我好喜欢他)……
影片中很突出的一个画面是浑身散发着臭气,流着绿色汁液,被误认为是腐烂神的河神的出现,汤婆婆千方百计刁难千寻,而千寻在无脸男和小玲姐姐,锅炉爷爷的帮助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河神洗好,河神很感激千寻,给了她一颗神奇的药丸,这枚药丸最后一半救了无脸男,一半救了白龙……其间贪婪的人与千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让我感到温馨的片段是千寻,无脸男还有小宝宝和小乌鸦去钱婆婆的家里,钱婆婆的家里布置很朴实,她不需要魔法,她说:“手动织出来的线比魔法变出来的要强很多……”而这一切,与汤婆婆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千寻在没有这段奇幻经历之前和我们大多数孩子一样,懒惰,胆小,冷漠,但是在那期间和在那之后,她变的更加的勇敢,例如她第一次走汤屋外面的悬梯时是那样的恐惧,再后来她为了救白龙而奋不顾身地在裂开的管道上奔跑……尽管结局让我有些遗憾,千寻没能和白龙在一起,但是宫崎骏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特别是千寻最后看着神秘的洞口渐渐消失在视野……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那么一方净土(当初读桃花源记时是第一次感受,今天第二次感受……),承载着我们太多的想象,尽管我们越来越大(眼看就奔二了),越来越现实,但那片净土永远在我们心中,当我们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中抽出一点时间,回到那里,抛开忧虑……看完《千与千寻》,自己仿佛走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忧伤、兴奋、害怕、感动……
《千与千寻》观后感9
无意中听到了一首钢琴的纯音乐,乐曲欢快中带着忧伤,是一首可以让脑子产生无限遐想的曲子。曲子是一部日本动画电影的主题曲,名字叫做《千与千寻》。从名字上来看,我不明白这部电影究竟讲的是什么内容,曾经看到过介绍这部电影,却只记得里面的主人公是个很平凡的小女孩,细节却没有深究。
某日,在优酷中搜到了这首曲子的原版,是女式美声唱法,感觉跟钢琴差异很大,但是各有千秋。曲子很美,歌词也很美。有共鸣!
下了决心看一下电影!
电影简介就不想再多讲了,百度已经介绍得相当详细生动了。
千与千寻,在不同世界的不同名字。人人都想当千寻,因为那是最真实的自我,不管这个自我有多少缺点。可是大多数时候,却变成了千,为了生活,妥协,不得已从千寻变成了千。
白龙告诉千,别忘了自己叫做千寻,把这份记忆放在自己心灵的最深处,这样才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千寻记住了白龙的话,没有忘记自己变成了千是为了什么,靠着这份不忘却,千寻救回了父母,也救了白龙。
物欲横流,现实,理想,脑海里不断交措。
回归现实,不忘理想。
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观后感10
看了《千与千寻》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名叫千寻的小女孩,因搬家而同父母误入了给神明洗澡的地方—汤屋。父母因贪吃而不幸变成了猪,千寻必须让父母恢复原状并安然返回人类世界,在此遭遇中,她不仅独自应付了臭气熏天、满身泥垢连汤婆婆也束手无策的河神;引导了险些误入歧途、变得贪得无厌的无脸男。
千寻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她没有要无面人的金子。爸爸妈妈吃了那里的东西变成了猪。她没有抛弃他们,而是想办法努力地把他们救回来。
千寻逃出的时候,一个叫小白的人救了她,并告诉她要去找炉火爷爷和汤婆婆要一份工作。才能不被魔法变成别的东西。千寻成功地在浴池找到了一份工作。她成功的招待了河神。认识了对她好的无面人。
我体会到当千寻受到陌生的白龙相助时,让我学到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建立信任的。
当千寻再一次设身处地帮无脸男,无脸男却处处为千寻着想时,让我学到了别人的滴水之恩是要当涌泉相报的;当小玲骂千寻笨手笨脚,后来却赞千寻帮助她时,让我学到了只要努力,想要证明自己行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只要我们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再难的事也能办好。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1
灰太狼,《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反派主人公。是一只被公认的大坏蛋……观众总是把光环给了喜羊羊,把冷言冷语给了灰太狼,可是在我的眼里,那可就不一样了,我常常为灰太狼叫冤,我甚至觉的,灰太狼机智、勇敢﹑也算是个大英雄。
众所周知,狼抓羊,是为了填饱肚子,狼是食肉动物,要是让灰太狼不对肥美温顺的不感兴趣,那岂不违反了自然规律,还叫什么弱肉强食?况且,他饿了没事,他还有老婆,孩子。他咋能让自己的老婆孩子挨饿,他是个好丈夫,好爸爸,所以他抓羊,是合情合理的。况且假如没有了灰太狼,小羊们的体重会迅速的增加,也会失去警觉性,从而变的好吃懒做……
发明大王灰太狼,他为了一家能过上好日子,千方百计的想攻破羊村的围栏,一次又一次的苦心研发出威力强大的武器,这种刻苦钻研一心向上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每当他抓到羊后他总会想到和家人共同分享,从不自私自利,这样认真负责为家人奉献自己的劳动成果多么值得表扬!为了家人的温饱,他没日没夜的研发试验,孤军赴战的勇气多么值得敬佩!
每次在他屡战屡败时,红太狼不是打就是骂,但是他从不还手,他敢作敢当,毫无怨言的接受着家人精神打击,他反而屡败屡战,越战越猛,这种坚持不懈不轻易服输的精神是多么可贵,他从没有向困难低头,任劳任怨把男子汉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每次我都看得叹为观止,为红太狼对灰太狼的打击打抱不平……
也许像我这样支持灰太狼的还大有人在,就像《要嫁就嫁灰太狼》这首歌曲的歌词﹕(要嫁就嫁灰太狼,这样的男人是榜样)一样,那就是专门写灰太狼好的是优秀的。从《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我觉得,所有的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不能只看正面,不看反面,我们要正反一起看才能看请事物的真像……由此可见灰太狼并不坏,至少我认为灰太狼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你认为呢?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2
放假后,我终于看了盼望已久的电影--《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兔年顶呱呱》,电影《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兔年顶呱呱》观后感(许诺)。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月球是个糖果城,它的主人是月亮女王。突然,一天苦瓜大王带领着十万瓜兵来侵略月球,想把糖果城苦化。为了拯救月球,月亮女王的弟弟小乐开着糖果飞船来到了青青草原找到带有圣物的喜羊羊,让他去拯救月球。于是喜羊羊带着羊村朋友和灰太狼一家来到了月球,他们和超瓜战队斗智斗勇,最终打败了苦瓜大王,阻止了月球苦化。
看了影片后,我好向往月球上的糖果城啊!那里有棒棒糖草地,风一吹就会发出叮叮当当十分悦耳的响声;有彩虹糖连成的瀑布,有香浓的巧克力钟乳石,还有布丁山、冰淇凌屋和啫喱路…这一切都让我看得垂涎三尺,怪不得懒羊羊一头栽进布丁山里,不肯出来了。他像挖土机一样在里面大口大口地消灭布丁,不一会儿就把整座布丁山给吃完了。吃完后还直嚷嚷要把羊村搬到糖果城来。我也好想去糖果城呆上一天,尽情享用那甜美的糖果,那该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啊!
影片中灰太狼一不小心吃下红太郎做的飞满苍蝇的蛋炒饭时的可笑场面;红太郎带领众羊练习平底锅功德热闹场面;苦瓜大王被打败,让别人叫他"小甜甜"的搞怪场面,都引得我们在座的观众哈哈大笑,这真是一部好笑的影片。
影片的最后慢羊羊说了一句很意味深长的话:"甜有甜的好,苦也有苦的好处,我们的生活就应该充满酸甜苦辣,这才是完美的人生啊!"妈妈听了后告诉我:"是呀,我们的生活中有苦有甜,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积极面对,做个乐观、向上、快乐的人。"我想原来动画片中也会蕴藏着大道理啊!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3
你瞧,迎春花吹起了那黄色的小喇叭,把柳树唤醒;这不就是一喜一悲吗。前几天,我在看电视,突然想上厕所,我随手拿了一本书,想看看。老爸经常加虾仁,葱末,肉丁,香油......把味调得香喷喷的,好吃极了?让孩子喘不过气来。要是里面还有十多个小转盘,那我不是又多了几样玩具吗。
最近,我又迷上了《喜羊羊与灰太狼》这部国产动画片,里面有聪明的喜羊羊、做事莽撞的沸羊羊、美丽的美羊羊、一到晚只知道睡觉的懒羊羊、善良的暖羊羊,可爱的小灰灰……他们想出的计谋都是我从来没想过的。
这部动画片的一些情节,让我不得不捧腹大笑。比如:灰太狼夫妇被炸弹炸到弯弯的月亮上,灰太狼夫妇抓住了月亮的一个角,他们掉下来了,月亮也被抓掉落了一个角……
还有一些镜头让我拿起手背,眼泪擦了又擦:灰太狼误会了蕉太狼,按照狼族的规定要处死蕉太狼。暖羊羊不顾一切去救蕉太狼,要不是喜羊羊他们及时赶到,暖羊羊就要被吃了。
这动画片里的一些情节太夸张了,让我心生狐疑。这些羊非常有爱心,哪怕他们的敌人受了伤,也要去救他们,就算是一个阴谋也在所不惜。是不是有些飞蛾扑火的味道啊?
灰太狼是个坏蛋,但不是十足的坏蛋,最多只能是九足的吧。他时刻不忘抓羊吃羊,给羊族制造了许多麻烦。但他也可爱,他身上有很多优点是很让人羡慕的:他幽默乐观,勤奋勇敢,善于发明。最令人惊讶的是他对老婆红太狼无限忠诚,天天被骂也不还嘴,夜夜捱打也不还手,还时刻关心老婆,犯错了马上真心
我好喜欢这部动画片,因为主人公品质好,情节生动有趣,新鲜感十足。
我认为它是国产动画片里最好看的!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4
《喜羊羊与灰太狼》大家可能都看过,我更是对它情有独钟。所以,这部片子每年出的贺岁版(包括系列之牛气冲天,虎虎生威,还有今年的兔年顶呱呱,以及羊羊运动会),我都会到电影院看。
这部片子里面融入了许多卡通形象,搞笑幽默,也给了我们许多启迪,如灰太狼坚持不懈的精神,喜羊羊用到危险的时候临危不乱、机智勇敢,还有暖羊羊班长,教会我们要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在带来欢乐的同时,让人受益匪浅。
《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贺岁电影我更加喜欢看,它每年都给了我许多快乐和许多感动。今年也是一样。
《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兔年顶呱呱》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狼羊大战持续了数千年,但一直都是羊族赢,狼族输。灰太狼被狼族除去了狼籍,搬走了他家的房子。而喜羊羊,因多次带领羊族打败狼族,村长命他为下一任村长。但是那一天天象突变,月球中心发黑,质态日益恶化,三天后就会出现月食,青青草原也会受到牵连。
也就在这时,从月球飞来了一个小兔子乐乐,他是来求救的。原来喜羊羊脖子上的事超能铃铛,是他爸爸妈妈留给他的。所以他们就向月球出发了。月球上的糖果城里有各种各样的糖:布丁糖、棒棒糖、棉花糖、巧克力糖、彩虹糖、颗粒糖、啫喱糖……但苦瓜大王一心想得到喜洋洋的超能铃铛,让超瓜战队(南瓜、西瓜、蜜瓜、南瓜)把灰太狼一家还有美羊羊、暖羊羊、懒羊羊,抓到了苦瓜基地。并让灰太狼帮他偷铃铛。喜羊羊与小乐见到了月亮女王,月亮女把喜羊羊的父母给他留的电子手帐交给了喜羊羊,只要把超能铃铛融入甜甜树,月球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
经过层层难关,他终于找到了甜甜树,但灰太狼的眼泪再度将月球苦化了。但因为小灰灰,灰太狼笑着哭出来的眼泪。最终还是拯救了月球。苦瓜大王也变成了甜瓜大王。宇宙恢复了和平。
通过看这个电影,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共度难关,邪恶永远也战胜不了正义。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5
寒假期间,爸爸和我一起观看了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电影之《兔年顶呱呱》。
因为之前我已经看过了这部系列电影的第一部和第二部,它们在带给我欢乐的同时,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和做事的道理,所以对《兔年顶呱呱》我更是充满了期盼。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月球是一个甜蜜世界,到处是甜蜜的糖果,这个美丽的地方却被苦爪大王占领,而且它要在月食之日,月球能量减弱之时把月球“苦化”。月亮女王派自己的弟弟小乐去青青草原邀请喜羊羊和伙伴们去拯救月球,阴差阳错,灰太狼一家也尾随而至被带到了月球。喜羊羊他们开始了拯救月球的行动,可除了喜羊羊、灰太狼和小乐,包括月亮女王在内的其他人全部被瓜兵抓住。为了救出伙伴,保护月球,喜羊羊按照爸爸智羊羊让他“坚定信念”的要求,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甜甜树的种子,打败了苦爪大王,完成了拯救月球的使命。
电影中许多搞笑的场景不时让我捧腹大笑,如:人气组合小灰灰和懒羊羊月球相遇,“难兄难弟”再次联手出击,让人啼笑皆非。诸多经典的台词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战胜苦瓜大王后,喜羊羊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只有先尝到苦,才能尝到甜”。让我懂得了只有先有艰苦的付出,才能有甜美的收获。但最触动我心底的却是月球即将被苦化的时刻,让我心里始终沉甸甸的。因为它让我想起了近几年来我们居住的家园——地球出现的许多异常的现象:地震、海啸、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频发,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正如电影中的月球一样,我们的地球也在不断地被“苦化”。追究原因,无限制地开采资源让地球日趋枯竭,肆意排放废水、废气等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乱砍乱伐造成地沙化面积的不断扩大等等,地球在不断地向我们发出警告,如果长此以往不加节制,地球的最终命运也许就是被毁灭。所以我们要象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去珍爱我们的地球家园,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让地球“苦化”,让它永远绿意盎然,充满甜蜜。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6
电影主要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传说,有一个龙世界,里面住着三个家族:羊、狼、龙。但好景不长,一头凶猛的'机械龙破坏了安宁。龙世界陷入一片混乱,也时青青草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于是小羊们决定拯救龙世界!
羊羊们到达龙世界时,不敢相信眼前这片废墟,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和平的乐园。就在他们问东问西时,就被打黑龙的手下抓走了。在情急之下,功夫龙就出了羊羊们,并教会了他们“功夫”。就在这时,慢羊羊带着一些防身盔甲来到了他们的面前,把盔甲发给了每一个人。在路途中,他们遇到了可怜的小蓝龙。小蓝龙很热心的帮助了他们。
在第一关,沸羊羊被困在了水晶里,最后小蓝龙告诉他:要敲打出一首好听的曲子,才可以过关。可是沸羊羊想起了在青青草原上,他一唱歌,所有的羊羊们都跑了,这是他的心情很低落。可是经过朋友们的鼓励,他想起了以前他最爱听的一首歌,就敲打了出来。最后,他们成功破解了这关卡。
他们很顺利地通过了第二、三个关卡。就在小蓝龙组装完龙笛时,大黑龙的手下把小蓝龙抓走了。
喜羊羊和其他的羊羊们,下定决心要把小蓝龙就出来。在他们的团结下,他们找到了龙笛,打败了机械黑龙。最后终于真相大白:机械龙就是那只小蓝龙操纵的,而小蓝龙其实是一只小黑龙。小黑龙的真实目的就是想为他爸爸讨回公道。他爸爸是一个玩具发明家,结果他发明的玩具,得被羊羊们抛弃。所以小黑龙很生气,想给爸爸报仇,于是才发明出了残暴的机械龙······
我们这些21世纪的孩子,只会打游戏。而没有一点童真。我希望我们这些孩子,能有童真。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7
每一次打开电视,我的心思总是花费在喜羊羊与灰太狼这个动画片里。
里面愚蠢又怕老婆的灰太狼总是被机智勇敢的羊羊们捉弄,但是灰太狼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里面灰太狼的儿子小灰灰,很喜欢和小羊做朋友,灰太狼就靠小灰灰混进羊村,不过羊羊们也应付了种种困难。里面的红太狼,最喜欢打灰太狼,最喜欢用的武器是平底锅。
灰太狼坏事做尽,比如有一次,灰太狼使用爆炸纸做武器,用它来炸小肥羊,第一次他把爆炸纸折成纸飞机往羊村飞,结果不料,有一股风把爆炸纸吹回来了,灰太狼被炸飞了。第二次,灰太狼把爆炸纸做成一些小玩具,不料,美羊羊买了这些玩具,美羊羊被炸晕了,灰太狼急忙把小肥羊抱回家,喜羊羊们出来,一看就看到了玩具车,懒羊羊急忙跑上去,拿了一个玩具,结果被炸的头发都竖起来了,喜羊羊推测是灰太狼抓去了,于是喜羊羊想了一个好办法,就是用灰太狼的爆炸纸来对付他,灰太狼急忙赶回家,美羊羊哭着要回家,灰太狼没办法,看见前面有一个箱子,他把美羊羊放进去了,过了一会儿,天上掉下了无数张爆炸纸,灰太狼认为下雪了,他左三右闪,看见前面有一个树洞,他躲进了树洞,喜羊羊们拿着弹弓把爆炸纸射进了树洞里,灰太狼被炸得,跑出了树洞,他急忙把装在箱子里的美羊羊拿了出来,自己躲进了箱子里,喜羊羊连忙把美羊羊解救了出来,羊羊们把箱子弄了一个洞,把爆炸纸丢进了那个箱子里,灰太狼在箱子里被炸得只喊不要,有人敲了狼堡的门,红太狼一看,原来是一个箱子,他打开箱子一看,灰太狼被爆炸纸冲上了天空。
《喜羊羊与灰太狼》这个动画片照亮了我的童年!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8
今天下午六点半,我和哥哥在大爷的带领下,到范阳影城去看了电影《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虎虎生威》。我和哥哥买了一袋爆米花,又各自买了一包零食,就进入了影厅。影厅很大,我和哥哥坐在第八排,电影效果也非常好。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在过去狼族祖先武大狼发明了一种吃法,就是涮着吃。但羊族也不善罢甘休,发明了大白菜,所以就不用出去找吃的,更不用担心被狼抓了。渐渐,这个传说一直流传到现在。今天就是狼族涮羊肉吃法一千周年,也是羊族白菜节一千周年,羊羊们都在庆祝。正在羊羊们庆祝的时候,灰太狼来了,羊羊们四处逃散。就在灰太狼要把羊羊们一网打尽的时候,一个高大的机器人站立在它身后,灰太狼吓呆了,只能逃跑了。这个机器人是一只大老虎,叫虎霸王。这时,从虎霸王里出来了三只动物,一只是老虎,一只是豹子,还有一只小蟋蟀,这三只动物的领袖是老虎,它叫虎威太岁。它们准备把青青草原建设成游乐园。等到建设完后,羊羊们以为这里还是羊村,它们刚要坐上过山车,那三只动物异口同声的说:"谁让你玩了,你以为你们是谁呀,你们可是清洁工呀,还不快去清扫!"羊羊们很失望。有一天,那三只动物不知不觉走到了灰太狼家,还说要把这里建设成公共厕所。这可把灰太狼气坏了。但又不敢顶嘴,不然虎威太岁会把它运到沙漠里去,只好和老婆孩子一起去清扫游乐园。在哪里的生活是多么艰苦,而那三只动物就在旁边大吃大喝真悠闲。过了一段时间,羊羊们和灰太狼夫妇实在忍受不住了,想逃离这里,他们历尽千难万险,踏遍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了传说中天下无敌的图腾。喜羊羊和灰太狼用图腾打败了三只动物。最后,大家和好了,像一家人一样。
通过看这部电影,我明白了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我们全世界的人都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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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9
这部电影讲的是喜羊羊和伙伴们被月亮女王的弟弟小乐邀请到月球拯救月球,谁知,灰太狼一家尾随而至。月球是一个甜蜜世界,到处是甜蜜的糖果,但苦瓜大王带着自己的部队和飞船想把月球,甚至全宇宙都变成苦的。于是喜羊羊他们开始了拯救月球的行动,可除了喜羊羊,灰太狼和小乐,其他人,包括月亮女王全部被瓜兵抓祝为了将其救出,它们三个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甜甜树。在危急时刻,甜甜树终于爆发,苦瓜大王也金盆洗手,不再作恶,并爱上了甜味儿。
战胜苦瓜大王后,喜羊羊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只有先尝到苦,才能尝到甜”。学习不也是如此吗?如果不努力地、刻苦地学习,能取得优秀的成绩吗?
苦瓜大王改邪归正后,也说了一句受益匪浅的话:“忘掉那些痛苦的、不快乐的事情吧!”是啊,我们干嘛要记住那些不开心的事儿呢?多想想那些高兴的事儿吧!痛苦的事情令人烦躁、苦恼,快乐的事令人笑逐颜开。你是愿意烦躁、苦恼还是愿意笑逐颜开呢?我想每个人都愿意后一种,那么,忘掉那些痛苦的、不快乐的事情吧!
前几部电影没有出现喜羊羊的爸爸妈妈,而这部电影描写了喜羊羊和他的爸爸妈妈相聚的场面,当他们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我从没想过月亮上会有这么多好吃的,如像花园一样的布盯像风铃一样的棒棒糖、还有用巧克力做的山洞……我真想飞到月亮上狂吃一顿。
苦瓜大王竟然变成了小甜甜,真是太神奇了!他是怎样变成小甜甜的呢?原来甜甜树把苦瓜大王的飞船包围了,苦瓜大王好不容易才爬出飞船,他吃了一口棉花糖,结果脸上的苦字马上就变成了甜字,他就变成了小甜甜。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片段就是羊与狼和谐相处,互相帮助的场景。在苦瓜大王的监狱里,羊儿们为了让怀着宝宝的红太狼和儿子小灰灰逃出监狱,不顾自己的安危假扮成很多红太狼和小灰灰,引开瓜兵,让红太狼和小灰灰逃跑。虽然还是没成功,但受狼欺负的羊们能帮助狼,令我很惊讶,也很敬佩羊儿们广阔的胸怀。
《喜羊羊与灰太狼》观后感10
这部动画片讲述的是,一群永远能用智慧战胜危险的羊,与一头永远在叫嚣吃羊却又永远吃不到的狼,既引人入胜又幽默诙谐的斗智斗勇的一系列小故事。剧情幽默搞笑,通俗易懂。片中角色众多,各有特色,可爱至极!如:喜羊羊:机智、勇敢、乐观,永远带着微笑,跑得最快,每次都识破灰太狼的阴谋诡计、拯救羊羊族群的生命,是羊氏部落的小英雄;懒羊羊:最聪明的一只小肥羊,干活、读书都比别的羊快,很爱睡觉,不爱运动,但聪明机智,临危不乱,一派大智若愚、举重若轻气度;慢羊羊:羊族中的长者,博览群书,是个乌龙发明家。因为年纪老,每个行地动都慢吞吞,把身旁的羊急死。灰太狼:一个奸诈但又愚蠢的笨坏蛋,一有机会就去骚扰羊羊,永远想偷羊吃,永远被喜羊羊识破打败,但依然不屈不挠。
我最喜欢懒羊羊了,他很聪明,只是不肯动脑筋,还有点好吃懒做而已。尽管他懒惰、贪吃,还很依赖别人,而且爱占小便宜,会做一些小坏事,还常常引来大的麻烦。但他也不时地用小聪明来拯救大家。可见他的心地还是非常善良的。我经常听大人唱歌说,做人就要做懒羊羊,嫁人就要嫁灰太狼。其实灰太狼不算坏,虽然有时候有点喜欢欺凌弱小,自以为是,甚至说话不算话,但是对老婆却是百分百的忠心的。捉了羊第一个给老婆吃,虽然,老婆打他,但是却始终对老婆很好。灰太狼也不太笨,你看,他发明了那么多的捉羊的东西呢,虽然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我也很喜欢灰太狼,觉得他很可爱
在《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是邪恶势力的代表,喜羊羊是正义的化身。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邪不胜正,谁立身正义,谁就掌握着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