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却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记忆中很少读法国作家的作品吧,这两周抽时间读完了杜拉斯的《情人》一书,虽不甚明白,但终究还是稍有
我已经老了。
简单的'开头,却不知承载了多少岁月的沧桑,世事的煎熬,容颜的摧残;又不知有多少的自悦自喜,心醉神迷,流连忘返,恐怕只有杜拉斯自己能够明白其中的滋味吧。
冷漠的母亲,贪婪的大哥,懦弱的小哥,绝望是那么的彻底。
然而,终有一天,她遇见了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清楚到底存不存在爱情的情人,只是知道,她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她。当白日已尽,他们在一起相互取暖,相互慰藉;有时,她会莫名觉得眼前这人像是自己的父亲,但就是这样他们彼此拥有。
可是后来,他们不能在一起。
港口消失了,接着,陆地也消失了。航船横越大洋,她最后还是走了。
再后来,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最后,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她一听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
后来他不知道和她再说什么。
故事到此为止,仅此而已,你不知还会发生什么,但那不重要了,是吧?毕竟往事已成追忆。
总体来说,小说大多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观念。
没有爱的爱情,爱的对象便变成了“物”。
“继而引出极度的痛苦,深可悲戚的情景,而运笔又偏于枯冷,激情潜于其下,悲剧内容既十分沉重又弥漫全篇,很是低沉悲伤。” ——王道乾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说实话,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这本带有浓厚自传色彩的小说,并没有看的太懂,情人
若不那样,一味的满足读者,那会使文学向媚俗的文学堕落。比如现在流行的许多网络小说。完全是为了赢得读者群而写。文字粗糙,语法杂乱。当然,不能否认,那些作者的确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稿费——那也许是许多大文豪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但是,那些小说并不能称其为文学,过不了多久就会湮没在时代的洪流里。说这些,当然,不能排除有些酸葡萄心理。我曾尝试过也那种很流行的小说,但是终究不能继续下去。因为找不到写作的目的,只为了卖钱么?那很难作为我写作的动力。所以,我愿一直当文学中的孔乙己。说了这些废话,现在言归正传,就小说本身而谈谈感想。上面说过了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个住在法国殖民地印度的十五岁的白人少女,‘我’的母亲是个小学的'校长。‘我’有两个哥哥,大哥哥是个流氓无赖,赌博吸毒,并且偷家里的钱;而小哥哥则是个懦弱胆小的人,经常受到大哥哥的欺负,最后似乎(小说并没有说明死因)是被大哥哥害死了。但是我们的母亲却最喜爱大哥哥,包容他的一切。这一家是个很贫穷的家庭,遇到过很多的不幸。
‘我’的父亲死了,我们买的土地是块盐碱地,并且经常受到海水的侵蚀。浸泡在如此不幸之中的我,心理扭曲,但却极度渴望着爱,就是这样的‘我’命中注定,也是绝对会,在一艘渡船上遇了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从此开始了充满了***的恋爱,但是这份爱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因为种族、贫富差距的原因,我们分开了,最后‘我’回到了法国,而那个少爷娶了家中定下的家乡抚顺的未婚妻。故事的最后,是许多年之后了,‘我’收到中国少爷的信,信中说他最爱的一直是我。小说虽然整体上感觉很杂乱,但是人物却塑造的很丰满,复杂的性格跃然纸上,读后感《情人 读后感》。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言情小说中纯情的女主角,是个很真实的女孩。因为贫穷、并且得不到爱使心理极度的扭曲变形。十几岁的女孩子却是个极端的悲观主义者。异常的现实,却充满了矛盾。
她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知道当机遇来临的时候该怎么做。她是个白人的女孩,在印度支那本来是高人一等的,但是却又是贫穷的,以致于她永远戴着可笑的男式的帽子,和有金条的;凉鞋。她渴望摆脱这些。就在这时,机遇来了。那个男人,那个家里有漂亮蓝琉璃瓦屋顶的富有的中国男人来到她的身边。当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个男人要什么,像是一切都是注定,只是迫不得已的发生。她只个小球,只能顺着已经规定好的轨道前进。
她同意了男人送她去学校,和男人坐着那辆黑色的汽车去了个陌生的房间,和那个男人从彼此的身体上得到慰藉。最后和她永远的再见。这一切她都是知道的。当然,她并非只是为了钱,她爱了,但是她爱的只是爱情本身。她渴望爱情,爱情来了,她就欣然接受,那个男人只是个附属品而已。谁都可以的,只是遇到的是他而已,所以就在一起了。分开,是一定的,她知道。因为她是白人,他是富人。不知道她有没有怨恨过,我想应该有吧。小说里,‘我’很清楚的表达过我厌恶战争的情感。那个女孩是不幸的,是的,也许她可能会是很天真的小姑娘。她的不幸,放远了看,应该是战争很种族的歧视,贫富差距造成的。
她曾经说过,她是个充满***的女人,这一点在她很小就已经显露出来了。或许,这些也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谁不渴望着被爱呢?既然得不到爱,那么也只能从***上寻求些许的安慰,来欺骗自己。另一个人物那个中国的少爷,也是个很成功的形象。他也是很怯懦的一个人,没有担当。听凭父亲的摆布,爱那个白人女孩却因父命不能娶她。他也是个可怜人,除了钱他什么都没有。他和那个女孩虽然截然不同,却又是如此的相似。都渴望着爱人和被爱。他反复的说他最爱的是那个白人的女孩,但是我却认为,他只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让他能撕开那密不透风的网,让他有些许的自由。所以他疯狂的爱着那个女孩,抛弃礼教道德。
就算是一次也好,执起撒旦的魔杖毁灭世界上被公认为对的事情。他想,他很想,但是他却怕。怕得在船上搭讪白人少女时双手发抖,因为他是黄种人。怕得在做完爱后,放声哭泣,因为他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对于这部小说,我的理解就只能到这里了。这部小说总的来说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部小说曾被拍成电影,是梁家辉和一个法国女明星演的。梁家辉演的很好,将那个中国少爷心中的矛盾演绎得很完美,但是这部小说***成分太多,就算是看删节版还是很难接受,所以没有看完。其实没必要这样的,虽然小说里也有写到这些,但只是以此为手段表达主人公的心理痛苦罢了。这并不是一部猎奇***的小说。最后还有一点,作为一个中国人看这部小说,心理其实是很复杂的。那个中国少爷如此无能实在是让人面上无光。并且不知作者是有心还是无意,她的一些话,我认为是侮辱了中国,污蔑了中国人。这让人看着很是气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