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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媒介社会学出发的观后感聚集50条

时间:2017-11-16 08:08

一、书籍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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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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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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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土中国》读后感30篇

第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第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第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与预期(采风、实践之作)有不小出入,实际体验看更接近《中国乡土观察》。费孝通对基层单位的研究停留在观测、概括现象的浅层面,故有好些根本错误,如认为差序格局在个体之私,然宗族之聚合效用,明显被无视。能自圆其说,深度不及梁漱溟。

费孝通实际上人为制造了隔阂,把宗族宗部(B团结性社群)中的个体(A差序社会),强行割裂出来。可能是受到美式社区的启发,作此区隔。方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总感觉把有利于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归A,不利的放在B。逻辑上成了A与非A(非A=B),即机械辩证法:永远正确,但永远是正确的废话。

《无讼》章的观察比较深刻,王奇生《革命和反革命》与之交相应。诉讼破坏了作为习惯法的宗族法,却未能建立新制度,至今仍是如此。好的制度反而使坏人得利的倒灌现象,是一种反动。

第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第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第1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1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第1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第1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第1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第1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第1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第2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第2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第2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第2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第2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第2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第3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当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会有不少感想吧,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1

我们是搭上信息化便车的一代,是享受新兴媒介的一代,更是童年与成年边界模糊的一代。

发达的网络技术,信息传播媒介的变化,使儿童们接触了一些与年龄段不符的信息,逐渐成人化,也囿于网络游戏,童年生活方式变得单一,童年轨迹因此正悄无声息地发生变化。

(一)儿童享有的信息种类、质量与数量发生变化

尼尔·波茨曼在《童年的消逝》里指出,童年是一种环境的结果,3G、4G甚至是5G时代的来临,网速日新月异的同时,小孩子们也面临着他们的“信息危机”。

比起父母那一辈儿时不知网络为何物,我们这一代的儿童们,可说是运用网络运用得“得心应手”,“网络冲浪小能手”就是最贴切的比喻。而轻松、便捷地就能接触网络蕴含着潜在危机,或许在好奇心趋势下,点开打擦边球的小广告,或许是在儿童页游上看到留言板页面的不良信息……儿童们接触的信息走向多样化的同时,也走向危险化。理解这些网络形式不需要任何训练,无论是对头脑还是行为,网络都没有复杂的要求。儿童还没来得及树立正确的三观时,网络的负面信息,孩子们难以消化的信息,都让其思想受到侵蚀与迫害。

(二) 网络媒体环境下,儿童走向成人

前不久,《小戏骨》栏目下又推出一部新作——《少年包青天》。该栏目是以6-12岁童星演大人的方式,翻拍往日经典剧作。

虽然新作短短几集广受好评,我却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自20xx年《小戏骨》播出以来,收看率不断提升,小童星们的粉丝群体日益庞大,不少观众们与之前剧作进行对比,直呼“这也太像了吧”。直至今年的一部又一部翻拍则正是迎合市场需求,满足观众们的需要。不难看出,人们对儿童形象接受度越来越高,儿童与成人的边界也逐渐模糊。这种儿童反串儿童剧作,要求儿童们不断学习成人的仪态仪容,模仿成人的一举一动,久而久之一些特属于儿童的姿态会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成人化的模样,儿童过早成为大人。大众们对“成人化儿童”的宽容与接纳,更是助长了儿童这类偏离轨道的成长。

(三)选择大自然还是选择怀里的手机?

如果问起父母辈对于儿时的记忆,他们可能会说“田野挖红薯”“树上摘果子”“河边捉小鱼”。相比较这些生动的画面,我们这辈儿童们的童年记忆又是什么呢?会是换不完衣服的变装游戏呢,还是推塔胜利的欢呼?

在电子媒介的影响下,更为常见的是儿童们捧着手机玩游戏,我并不是全盘否认这类童年的存在形式,而是认为,如今的儿童可供选择童年方式更多,比起长时间对着电子屏幕,是不是可以迈出家门?去感受大自然,亲近花草,聆听虫鸣。

这些,比起游戏里的虚拟人物,更富有生命力与变化,更能带来美好的遐想。是选择大自然还是选择怀里的手机?孩子们不一定有这类意识,在这一点上,家长的引导与学校的教育更显重要。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2

本书共分两部分,分别是“童年的发明”和“童年的消逝”。作者提出了“什么是童年”,“童年是怎么产生的”和“童年是怎么逐步消逝”等问题,通过教育,阅读能力,家庭,羞耻心,媒介等几个方面来阐述童年的消逝。本书中波兹曼认为,童年理念存在主要取决于社会的大众媒介形式,印刷媒介有效地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相隔离,由此发明了童年;以电视为中心的媒介环境模糊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的界限,由此导致童年的消逝。

一、教育

作者指出,希腊人为我们预示了“童年”这个概念。虽然在希腊流传下来的塑像中,没有一尊是儿童的,希腊文学作提及儿童的部分几乎没有。由此可见,希腊人对儿童这个名词是没有什么概念的。但是,尽管这样,他们对教育的热心使得儿童这个角色具有了一点特殊色彩。

而罗马人借用了希腊的教育思想,它提出了童年定义的部分含义。他们发展出超越希腊思想的童年意识。他们开始把成长中的孩子同羞耻的概念联系起来,即宣传童年需要回避成人的秘密,尤其是性秘密。

在中世纪,由于社会条件,儿童的死亡率居高不下,这就让当时的很多成人不能对儿童投入过多的感情,所以在中世纪,童年的概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没有教育的观念,没有羞耻的观念,这些都导致了中世纪童年不存在。

二、阅读能力

在印刷时代,为了能够把自己的思想宣传出去,许许多多的人需要有读写能力,因此,未成年人必须通过学习识字、进入印刷排版的世界,才能变成成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必须接受。因此,欧洲文明重新创造了学校,从而使童年的概念也变成社会必需的了。正如书中所说“印刷创造了一个新的成年定义,即成年人是指有阅读能力的人;相对地便有了一个新的童年定义,即童年是指没有阅读能力的人”。然而电视等媒介出现后,虽然人们在电视上听的到语言,虽然语言有时也确实重要,但是图画在主宰观众的意识,传播才是最关键的意思。用一句最简单的话说,就是人们是在看电视。人们不阅读电视,也大会去听电视。

三、羞耻心

早在罗马时代,古罗马的修辞学家昆体良就写过一篇出色的探讨教育的文章,他谴责同辈们在罗马贵族儿童面前所表现的无耻行为。同时,他还说,羞耻的概念部分在于相信有秘密存在。所以当时,就有人提出了童年的部分定义,即宣传童年需要回避成人的秘密,尤其是性秘密。

在中世纪,没有识字文化,没有教育观念,没有羞耻的观念。“在中世纪人的心目中,玩弄儿童的生殖器官是一种广泛传播的传统,但是,在今天,这种传统可以让你做30年牢。”

在人类文明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就是羞耻心。但是,印刷强化了人们对头脑和身体的二元论的看法,从而助长了对身体的蔑视。印刷赋予了我们的是脱离躯壳的头脑,但是却留下了一个我们该如何控制身体的其余部分的问题。羞耻心正是这种控制得以实现的途径。但是,印刷为我们提供的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家长和学校仍可以通过控制儿童所读的内容来保持这种成年人与儿童之间的距离。直到现在,儿童与成年之间的一个重要的区别,还是成人拥有据信是儿童不易知道的信息。然后在儿童走向成年的过程中,我们分阶段向他们揭示成人的秘密(如性秘密),至“性启蒙”为结束。

但是,电子媒介的出现,尤其是电视,它使家长没法监督和控制孩子来获取信息。因为电视是不区分“成人”和“儿童”的;因为电视不能像书本一样,被藏在柜子里或者放在架子上束之高阁,让儿童够不着。电视的符号形式在认知方面是毫无神秘可言的。所以,我们可以断定,电视侵蚀了童年和成年的分界线。

四、家庭

随着童年的形态变得具体起来以后,现代家庭的形式也渐渐开始成形。家长的期望和责任变得越来越重大,而且含义也越累越丰富,因为父母演变成监护人、看管者、保护者、养育者、惩罚者、品德和品位的仲裁者。

成人之所以会被儿童崇拜,主要是因为他们是知识的主要来源。但是电视等媒介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微妙的平衡。电子媒体肆无忌惮地揭示一切文化秘密,它已经对成人权威和儿童的好奇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五、媒介

印刷术的出现,使得书本得以成为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当然语言也可以。这一媒介的出现,使得读书能力成为成年的必备条件,也成为了儿童与成年的区别之一。

后来,电报出现了。电报是第一个使信息的传播速度超越人体速度的传播媒介。电报面向的是全世界,而不是某个个人。但是不同于报纸,它的信息没有可以辨认的来源。因此,电报开始使信息变得无法控制。慢慢地,电报开始争夺原来属于家庭和学校的信息控制权。电报开始改变儿童所能享用的信息的种类、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信息的先后顺序以及体验信息的环境。

再后来,电视出现了。以前,由于儿童还没有掌握足够的“阅读态度”,所以学校在课程设置时,不同年级的儿童阅读不同等级的书。这造成的结果就是不仅在儿童和成年之间,甚至在年幼的儿童和青少年之间,也竖起了屏障。然而,电视的到来,使这个信息等级制度的基础崩溃了。儿童和成年人具备同等资格来感受电视所提供的一切。电视开始侵蚀童年和成年的分界线。

另外书中提到了一个现象——儿童的成人化和成人的儿童化。举个例子,“在过去的10年里,童装业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过去毫不含糊地被认作是‘儿童的’服装,现在已经基本上杳无踪影。12岁的男孩现在穿三件套的套装去参加生日聚会,而60岁的男人则穿牛仔服去参加生日聚会。11岁的女孩穿高跟鞋。……人们在纽约和旧金山的街头随处可见的、成人妇女穿着的小白袜子和仿儿童式的放口系带鞋。自16世纪来通过一招的方式来辨别儿童的方法已行不通了。随着儿童概念的减弱,童年的象征性标记也必然随之减弱。”因为媒体的发展,成人垄断信息的局面被打破,不加制约地将所有信息都强加给了所有人,童年不复存在,技术打破了儿童与成年人之间的界限,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换不仅带来了成人化的儿童,也催生了儿童化的成人。童年一些独有的东西已经商品化、品牌化,它的享有对象不再仅仅限于儿童。以“童话”的变化与发展为例,童话原本是儿童的读物,但是童话的传播和包装形式随着媒体的进步发生了改变,由此童话的性质也已经发生了改变。黑色童话和暗黑童话电影的产生就是很好的例证。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3

波兹曼的这本《童年的消逝》不算厚,读起来却是耐人寻味。我觉得引言中的一句话很有道理:“如果不能提出灾难发生的方法,那么也许可以退而求其次,试图理解灾难为什么会发生,那也是有用的。”无论面对人类大的生存环境还是个体局部的生活范围,当个体的力量十分微薄,无力扭转局面时试图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也算是一种”曲线救国“的方法吧。

作者结合美国的国情分析了加速童年消逝的各种原因,虽然在国情上中美两国有很多差异之处,但在这个共性问题上,两国还是有一些”通病“的,比如”一览无余的媒介“。书中提到印刷术的发明诱发了西方童年概念的产生,而如今的电子媒介却在日渐瓦解这个诞生不过几百年的成果,它将成人世界的秘密毫无保留的展现在儿童面前,如果没有了“秘密”,童年也会渐渐消逝。

以近日媒体报导的“儿童邪典片”就足以证明除电视以外,互联网更是牢牢抓住了儿童的身心。它以更加多样性、易于儿童理解的方式公开的向儿童展示成人世界的“秘密”。这类“儿童邪典片”以儿童熟知的动画人物“爱莎公主”“蜘蛛侠”“小猪佩琪”等为主角,制作成一系列涉及暴力、恐怖、软色情、吃污秽物等不适宜儿童观看的动画或真人短片,并冠之以“亲子、早教、母婴”等无公害的标签堂而皇之的在国内各大网站上肆意传播。虽然这一问题已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但从中不难看出互联网对儿童身心的侵害真是防不慎防,尤其是这种打着“光明正大”的 牌子,诱导尚未形成辨识力的儿童在欢快、轻松的音乐中了解成人世界那些不堪入目的一面。这是最卑鄙、最赤裸裸的毒害!谁能想到当两三岁的儿童看到被自己伤害的同伴痛苦的样子时却模仿邪典片里“爱莎公主”开心大笑,会让人多么的不寒而栗!正如报道中一位母亲所说她曾看见孩子模仿邪典片里主人公拽小伙伴的生殖器,为此那位母亲满怀愤恨,她愤恨邪典片对孩子身心的毒害,也愤恨自己的疏忽,没有及时察觉孩子观看的视频是否有害。

波兹曼指出“我们的孩子生活的这个社会,它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不强调成人和儿童的区别。当成人世界以一切可以想象的方式向儿童开放时,他们必然效仿成人的犯罪活动。”“儿童邪典片”事件充分佐证了这句话的真实性。电子媒介宣传的背后都是受利益的驱使,为了点击量的增加,为了产品的销售量、为了获取收视效益等等,自由竞争,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一些人却把道德底线的标尺一再降低,只为服从于眼前的盈利。

如果说这类互联网上的“有毒信息”所导致的犯罪活动是可见的,那么它对儿童心灵上的毒害则是不可见的,又是无法估量的。谁能判断年幼时被灌输的思想,引导的行为,会在哪一天彻底消失还是再次以某种形式再现呢!

我们无法改变媒体发展的趋势和进度,只能守护自己的这方小小天地,就像波兹曼说的“凡是有学校的地方,童年的概念就能迅速发展”。既然学校尚未消亡,真正的“儿童”在校园里也将永远存在。在教育这方最后的净土上,我们是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并号召家长和社会,指引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如何辨别虚拟与现实中的真真假假,明明暗暗。让儿童成为“儿童”,让“秘密”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形式被揭晓。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4

什么是儿童?读这本书之前,我只是有个大致的概念。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儿童范围是指0到18岁,而医学上是指0到14岁。不同的范畴对儿童范围的划定固然不同。然而这些数字无法帮助我们表达童年的概念。而在这本书中,作者从社会学和人类学出发,给儿童和成人划定了一个更容易被理解的界限。

作者用三个特点区分了童年和成人:1、生理上是否发育完全。 2、身体是否能完全服从于理性思维的支配。3、对于社会各方面的信息,是否具有阅读分析能力。

第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而第二点主要是指一个人是否具备能克服人类天性的能力。至于什么是人类天性?我是这样理解的:人的天性就是人作为动物的属性。虽然我们很不情愿承认自己是动物,但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我们只不过是动物里面很普通的一种。吸收和排泄,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需要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持生存,这是动物的天性。性欲,人类和其他动物皆有,这是我们赖以繁衍的手段。不过人类在这点上比其他动物特别的地方在于:人类把这种手段升华为生活的情趣,并把性欲衍生为权利欲,占有欲之类的一系列欲望(基督教朋友称之为原欲)。我觉得人类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它的社会属性(什么能制造并运用工具和能用语言交流之类的都可以归之为社会属性)。然而,人的天性除去了人的社会属性,所以说和其他动物的天性是一样的。第三点我们都是亲身

作者在书中的重心是分析当代社会如何通过把这三个概念混淆来消除儿童与成人之间的界限。

罪魁祸首还是电视。首先,电视每天24小时不断播报内容,使得其必须不断寻找话题。而高度的时效性和娱乐性使得电视不能在同一话题停留太久。于是乎,很多儿童不应该知道的东西被堂而皇之地公之于众。性话题,暴力,犯罪,政治阴谋等会使儿童接触后不知所措的“成人秘密”被大量地灌输给当代的儿童。这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儿童和成人之间生理上的界限。再者,电视作为“图像革命”和“电力革命”二者的完美结合,使儿童和成人都习惯于不假思索的信息获取。电视鼓励感性的思维而非理性的思考。褪去了理性光环后的成人的思维和儿童还有什么区别?在电视机面前人人平等,成人和小孩都习惯在电视面前哈哈大笑。

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我妈妈的同事有个儿子,才上初中的年纪,就懂得在大人面前卖弄成熟。他看见大人不会出现以往孩子的羞怯,反而在夸夸其谈自己如何懂得处理朋友关系,如何懂得利用身边的人来成就自己。他说:“朋友是身边最好的资源,要不时给好处他们,他们才会感激你,要多结交有钱有前途的朋友,这样对自己将来出去社会才会更有利。”我听到后简直心寒。一个十三四岁的儿童,就学会用这么功利的角度来看待朋友关系,小小年纪世界观就已经被严重的扭曲,很难想象他长大后会变成怎样。我稍微了解了一下他的家庭环境:衣食无忧,上贵族学校,父母没空陪在身边,天天看电视过日子。他的父母还挺有“眼光”,觉得动画片太幼稚,干脆给他看时事政治等成人的内容,还让他提前“了解”世界,他还“了解”得挺到位!

这些早熟的“伪成人”们可能真的知道自己所说的,所做的一切。但是经历过青春洗礼的人都会明白,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眼神中散发出来的目光永远是美丽而让人怀念的。而这些新一代的“伪成人”却似乎失去了怀念童年的机会。这就是社会发展的代价,一些无法用经济学解释的沉重的代价……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5

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作者主要表述“童年”这个概念的起源;具体地说,就是童年起初不需要存在,而后却发展成不可避免的存在,它们各自的传播条件是什么。而第二部分作者则将我们置身于现代时空,企图揭示从谷登堡(Gutenberg)的印刷世界转换到塞缪尔?莫尔斯(Samuel Morse)的电报密码世界,这个过程使童年作为一个社会结构已经难以为继,并且实际上已经没有意义。

这本书写得很通俗,作者在书中回顾了童年产生的历史,童年的发展和命运,最后揭示出这样的一个事实:童年在消逝。不是生理上童年的消逝,而是概念的消逝。

书中举出了很多例子,说明了印刷术、书籍和电视对童年所起的影响和作用。而电视,是使童年消逝的主要因素之一,电视是人发明的,发明的当初并没有预料到它所带来的影响。电视使孩子成人化,也使成人孩子化。在现在看来,这一现象似乎更明显。

而书中所显示的媒体对时代对儿童的限制和影响,对后现代文化进行了剖析和批判,在喧嚣的消费时代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在大众文化的批发复制链条上,儿童是被忽略的'一环。大众文化是拒绝启蒙、消解启蒙、对抗启蒙的文化。

所以我们我能有什么方法能让童年不消失呢?

答案就去慢慢的寻找去吧!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6

《童年的消逝》这本书是波兹曼继《娱乐至死》之后,又一部巨作。

在书中,作者讨论了“童年”的历史,阐述了“童年”的产生、发展以及日益走向消逝的过程。但与别的阐述“童年”消失的理论书籍不同的是,作者指出,这一过程是伴随着人类传播方式的变迁而完成的,信息与媒介与“童年”的起止相伴始终,文字、印刷、电视等都在“童年”的变迁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童年的消逝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命题。因此,波兹曼这这本书的主要贡献不在于断言童年正在消逝,而在于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释这种现象何以发生的理论。

《童年的消逝》这本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述童年这个概念的起源;也就是说,童年起初是不存在的,而后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童年成为了必然之趋势所存在。第二部分,作者将我们置身于现代时空,企图揭示从谷登堡的印刷世界转换到塞缪尔·莫尔斯的电报密码世界,这个过程使童年作为一个社会结构已经难以为继,并且实际上已经没有意义。 正像我前面说的那样,童年的消逝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命题。回望我们那个时代,我们曾经有过弹玻璃珠,滚铁圈,我们曾经有过丢沙包、踢毽子、捉迷藏。我们曾经与大自然是那样的亲近,打水漂、滚雪球,而现在碧水蓝天的大自然已经于我们渐行渐远了。在来看看处于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儿童的童年,有些儿童处于沉迷于电视剧,有些儿童沉迷于电子游戏,有些儿童沉迷于网络世界,还有就是几岁的儿童显得老成,急功近利。 这些悲剧的发生,是多种因素促成的,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环境造成了这样的悲剧。纵观我们现在的社会,到处充满着暴力,色情。儿童的世界消失了,大人的世界侵犯了儿童领地。 童年的消逝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我们能为童年的消逝做些什么?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波兹曼在此本书中没有给出解决的方法,他说:“我心里既轻松又沮丧。轻松是因为我不必背负教别人如何生活的包袱。在我以前写的书里,我都冒昧地指出较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的方法。我相信这是职业教育家应该做的事。事实上,承认人类解决问题的能力跟他们发现和理解问题的能力不相上下,竟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对此,却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童年的消逝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为题,不论我们的能力多么的有限,我们都应该为此做些事情。

虽然我不能提出有效的建设性意见,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儿童的心智还没有定性。开启心智,确定本性,不要用大人的逻辑去强求儿童,这是很重要的。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7

尼尔·波兹曼是世界著名的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著有《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技术垄断》、《教学:一种颠覆性的活动》等著作。近期阅读了《童年的消逝》一书,对即将走上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我来说,这本书的确激发了对信息技术教学的一些思考。

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我们不得不承认,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儿童已经完完全全变了模样。本书以批判的方式,阐述了技术和媒体对儿童本质上的侵蚀,但从辩证的角度来看,我并不能完全认同书中的观点。

书中就媒体和技术对儿童的影响,大多都指出的是消极的方面,采用的也是抛出问题引发读者思考,而后阐述自己观点的方式。书中大量的例子发人深省,让我不得不开始对信息化社会对不同人,尤其是儿童的影响产生多多少少的思考。的确,在成长过程中,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无法磨灭的,现在的儿童与过去的差距甚远,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环境的改变。

作为80后的我们,生活在城市的也还尚且对捉迷藏这样的游戏着迷。每天的盼望还是集中在放学的傍晚,能和院子里的小朋友相约玩玩类似的游戏,我们把小小的脑袋凑在一起,看蚂蚁搬家,玩过家家。生活在农村的也大抵对爬树、玩泥巴产生浓厚的兴趣。而如今,还在上小学的表弟竟开始玩起了**聊天及一些甚至连我们都很少接触的小型网络游戏,现在的孩子们在聊天中更是就网络游戏、动画视频等侃侃而谈,甚至是从他口中,我才知道了摩尔庄园、《海贼王》等。这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时代,我们也是截然不同的时代产物。

十分同意《童年的消逝》一书中所谈到的观点,童年与婴儿期不同,童年是社会产物,不属于生物学的范畴。的确,在怎样的时代和社会环境中,就会有怎样的童年。对此,我竟有种无奈感,毕竟,对于这种童年经历的变化,我们所能改变的也很少。人是社会的人,身处在社会环境中,被社会环境影响也是必然的,而社会环境是在一定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并非三两个人或者三两本书、三两天能够改变的。

当80后渐渐成长起来,对80后的看法,社会的声音从批判到怀疑再转到肯定。生于80末的我们的确是生长在信息时代的初期发展阶段中,生于非常尴尬的夹缝中,我们总是接触突如其来的新生事物,比如QQ的迅速兴起,3G手机的蔓延,网络论坛bbs,网络文学,玄幻小说,MP3、MP4、MP5等。我们享受了第一代彩色电视机,但我们至今还在回味那些养过的金鱼,种过的小花。小学毕业的时候,家里的电器渐渐地换了,没人再用录像机,都换VCD和DVD。我们是最后一代还听说过《水手》的人,也见证了QQ的泛滥,手机和网络游戏的泛滥,同样我们也见证了百度、阿里巴巴、谷歌等网络巨头的兴起…

如今的我们,每天习惯于依赖媒体的生活,网上聊天多余见面交流,网上购物取代了花大把的时间逛街。然而,每当回首童年,我们心心念念的还是那些类似嫦娥奔月的传说,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童话,我们怀念的依旧是童年里永远都玩不腻的躲猫猫,永远也爬不完的树。那么试想,如今的新一代真正逐渐成长起来之后,他们回忆的是什么呢?是媒体上无数堆叠的"很黄很暴力",还是他们整日整日沉迷的网络游戏,亦或是无数"凤姐"、"神马都是浮云"等这一时代的产物。这就是变化,现在的孩子不会再期待每晚父母在床边讲的童话,而是越来越多电脑前的消遣。

《童年的消逝》中说,十五岁的女儿和母亲同时出现,人们感叹母亲同女儿一样年轻,也感叹女儿同母亲一样成熟,究竟是成年的消逝还是童年的消逝只是提问方式的不同。对这个问题,我还是坚持童年成人化已婉然成为一种趋势,直接点讲,这就是童年的消逝。

媒体对于儿童的影响,对童年的消极作用已经显而易见了,作为教育技术大海里的一条小鱼,作为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的一线教师,我们不得不去省视媒体对当代儿童的影响力,媒体带给儿童的,究竟是不是儿童应该从媒体那里获得的。当部分教育技术人一味探索着技术的发展,强化技术在教育中的种种好处,夸大技术对教育教学的优势作用时,是否也是时候停下来,改变运用技术实施教育的方法了呢?当网络日益普及,网络资源日益强大,或者说网络信息的鱼目混杂,学习者,尤其是儿童,却并不能根据所需及时的从这庞大的信息空间中提取资源,甚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相反的影响。当我们的初衷适得其反,不能不说,这就是将技术应用于教育的悲哀。孩子们的童年被技术的发展所吞噬,这是儿童的莫大损失,更是时代留下的最大遗憾。

我不像书中作者那么决绝,一口认定媒体的存在就是让孩子们的童年渐渐消逝的唯一原因。然而不得不说,正是媒体对孩子们成长的负面影响,才让孩子们变得成人化,不再单纯可爱、浪漫天真。

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大抵概括了技术的特点。

教育技术学,就是研究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应用,信息技术课程,就是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信息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里定好自己的位置,对网络信息有所取舍。然而,对于孩子们童年的消逝,身在圈里的我们能做的又是什么呢?利用可利用的手段让孩子们的媒体学习环境变得单纯,让孩子们在技术的冲击下仍有纯真的童年。网络、技术、媒体都是我们需要的,但这些仅仅是工具,要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的手段,开拓孩子们的视野,让孩子们更加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更好的在学习中发挥自主性和研究性才是我们信息技术教学的真正目的。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8

一个没有儿童的时代是可悲的,没有儿童就意味着没有童年,儿童是一个人最宝贵的时代,也是一人最宝贵的记忆。而越发成人化的儿童无疑是令人担忧的,儿童的思维或者说其他方面越来越早熟,这点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我们都认为儿童应该是天真无邪的,以前我们都会有很多适合小孩玩的游戏,如捉迷藏,丢手绢……而即使是这样的小游戏,我们还是玩的不亦乐乎。

当然各方有各方不同文化,总之我们小时候是那样的。不像现在,由于信息越来越数字化,孩子们不再热衷于这类游戏,而是沉迷于电视网络,游戏或者其他的娱乐节目。而这些娱乐已经涉及到孩子的身上去了,年纪小小,穿很性感的衣服上电视台,其实也不单只是这些方面的体现,对于成人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包括性之类的东西。首先,据弗洛伊德声称,儿童有性能力,富有各种情结和本能的心理冲动。性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引火线。如果不对还处于性器官及其心理发育尚未完全的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加管教,而任其向坏处发展的话,就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犯罪。(当然,弗洛伊德是不赞成遏制人类的正常欲望的发展)我想这点也是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比率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也就是以往的儿童游戏言简意赅地说,已成为濒临灭绝的物种。而当一种社会产物行将被淘汰时,它就成为了人们怀旧和研究的对象。儿童游戏的品种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少,这也是童年的消逝的一种原因。但是有什么方法能够挽回呢,我想这点还是要依靠学校的等的教育帮助,学校一词在雅典的意思是“闲暇”,这也反映了一种典型的雅典式的信仰:他们认为闲暇时,一个文明人自然会花时间思考和学习。在这里应该要穿插儿童游戏进去,游戏有时候是益智的,也是必要的。而在探讨童年在在现代社会衰退的问题时,我们应该知道,没有高度发展的羞耻心,童年便不可能存在。而童年的消逝就有一下四点的表现,第一、人的读写能力的消失;第二、教育的消失;第三、羞耻心的消失,然后就引发了童年的消逝。

童年的消逝的事件是可以阻止的,一个没有童年的民族是容易成为高危险民族的,没有童年的人群,就好像是没有了翅膀的鸟儿,是残废的。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9

《童年的消逝》的作者尼尔波兹曼生前在纽约大学执教,他首创了传媒生态学专业,终身致力于传媒批评与后现代工业社会批判。这本书的新颖之处在于从童年的视角来探讨传播方式的变迁及社会后果。简单而言,尼尔认为古登堡印刷术的发明为人类引进童年的概念,而后现代工业社会中的电子媒介的横行正在反向摧毁人类的童年。

本书的书名立马就吸引住我先,一直以为“童年”这个名词如太阳东升西落般不具探讨性的,看了上篇“童年的发明”后,才发现,对童年的关注早在古希腊就已出现;印刷术诞生后,尤其在文艺复兴时期,关于童年的探讨热烈不绝。

童年的消逝,严格来说应该是童年概念的消逝,童年本质上是个时段概念,与生命一样是与生俱来的;但正如“天赋自由人权”等名词,童年并非一个排他性的独立概念。技术的发展、教育的程度、社会观念、制度与法制的建设直接影响着童年的长度与内容丰富性。

在印刷术发明前,文化与知识的传播以口口相传为主,古人了解与传播知识、文化的途径是一元的,在这样的社会化环境中,儿童没有自己独立的成长方式和生活特征,他们仅被视为“未成型的成人”。口播的传播方式还制造了一个严重的人文后果,即成人毫无区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的意识,以致尼尔言“没有高度发展的羞耻心,童年便不可能存在”。

看完本书的上篇,有两点感想。

一是“知识沟”的概念,它划分的不仅是人类的年龄阶段,更是社会等级的落差,后者与本书无关而被忽略,但其严重性是今天的传媒研究者所无法跨过的问题。媒体市场化在给我们带来传媒生态变革、消极自由滋长的同时,却也增大了知识沟的裂痕:中西部新闻源分配严重不均,困难群体被排挤在传媒视野之外、或是以异化的方式被呈现,社会各阶层接触信息的途径、成本、几率和质量严重不平衡——这些因素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的不公和贫富差距,强化“大者恒大,小者恒小”的发展规律。我虽不赞成新左派视商业化和消费文化倾向为敌,但我极力赞成在商业利润和社会责任之间必须有个合理的制横。

二是古登堡印刷术的发明。说到这个,咱中国人又可以自豪的说老祖先的印刷术比他们要早得多;但再回望比较印刷术问世后的东西方世界,我们不得不红着脸承认,我们错过了一次飞跃的时机,在此强调一下,这仅仅只是N 次遗憾中的一个擦身而过。加文孟席斯在《1421 中国发现世界》中提到,当中国的明朝皇帝用金刀银碟琼汁玉液款待各国前来朝贡的使者时,欧洲最富裕的商人的藏书量仅仅八本。

好的,让我们来看看八十年过去后,欧洲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们共印刷了800 多万本书,教育的蓬勃发展使欧洲人民的文化平均水平远远高于中国。我一直在想,中国与成为超级强国的机会一次次失之交臂,是不是和我们安宁从容的农业文明和天人和一的内敛文化传统直接相关,否则我真很难理解掌握先进航海技术和天文知识的明朝皇帝不去建立海外殖民地,而是无谓地挥霍国家钱财换取和平的近邻关系;为何突然闭关锁国,而将海上霸权拱手让于达珈玛的那几条破船……

《童年的消逝》读后感10

作者首先分析了童年的起源。其实童年的诞生并不是很久远的事情。在古代,童年并不作为一个概念。印刷术之前,儿童只是微型成人,是要早早去学徒,去干农活,去生养后代的。印刷术让识字教育成为必需,因为印刷术通过文字而不是语言来描述这个世界。于是迈向成年的道路,是一定要进学堂,通过思维、礼仪的包装,才能进入成人的秘密大花园。

文字和信息传播的方式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和生活方式。就像印刷术产生了童年的概念一样。新的媒体,从电报到电视到电脑,童年的概念正在消逝。

罪魁祸首是电视。首先,电视每天24小时不断播报内容,使得其必须不断寻找话题。而高度的时效性和娱乐性使得电视不能在同一话题停留太久。于是乎,很多儿童不应该知道的东西被堂而皇之地公之于众。性,暴力,犯罪,政治阴谋等使儿童接触后不知所措的“成人秘密”被大量地灌输给当代的儿童。这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儿童和成人之间生理上的界限。再者,电视作为“图像革命”和“电力革命”二者的完美结合,使儿童和成人都习惯于不假思索的信息获取。电视鼓励感性的思维而非理性的思考。褪去了理性光环后的成人的思维和儿童还有什么区别?在电视机面前人人平等,成人和小孩都习惯在电视面前哈哈大笑。

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儿童的天真无邪、可塑性和好奇心在逐渐退化,童年在提前消逝。“儿童之所以好奇,是因为他们还不知道将要知道的东西,成人之所以权威,主要是因为他们是知识的主要来源。”如今,成人的权威和光环在孩子眼中也失去了大部分,孩子的好奇被愤世嫉俗代替,然后演变为漠不关心,“当儿童有机会接触到从前密藏的成人信息的果实的时候,他们已经被逐出儿童这个乐园了。”

在中国,除了电视、电脑的强大攻势,家长们的望子成龙也在人为的“催熟”孩子。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奥数、珠心算……一步步侵占了孩子们正常成长的空间和时间,如今的孩子缺少玩伴,学业太重,压力过大,童真情趣在日渐远离,“捉迷藏”之类儿童游戏已成为濒临灭绝的物种,现在还有多少儿童玩抛石子、滚铁环、跳橡皮筋这样的游戏?儿童游戏的品种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少,这也是童年的消逝的一种原因。但是有什么方法挽回呢,我想这点是要需要学校的教育和帮助。

尤其是在幼儿园里,孩子们的活动多是通过游戏来进行的。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享有充分的自由,没有任何外在的压力和强迫,由于所反映的是孩子最感兴趣、印象最深的事物,所以孩子情绪稳定、愉快、积极。同时游戏也丰富和深化了孩子的情感,有的孩子还可以在游戏中抒发情感,排除消极情绪。同时,孩子需要在与同龄伙伴玩耍、打闹、博弈、友情、冲突甚至是恶作剧中锻炼自己。孩子在玩的时候,可以充分体验到各种情感,例如经历到被别人冷落了怎么办,被别人误解了怎么办,被别人欺骗了怎么办等等情感问题。使得孩子必须在各种情感纠葛之间做出自己的选择。所以我们应该多给孩子创设游戏的机会。让孩子与同龄、异龄,同性、**伙伴充分交往。

最后,我想到前段时间看过的一部国产电影《夜莺》,小女孩任幸生活在北京,生活优越,各方面条件出色,是大家眼中的优等生,但同样也具备了城里孩子的缺陷,就是依赖高科技,娇生惯养,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人情冷漠。一个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中国孩子形象就是这样的。但是当她和爷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投入大自然的怀抱时,一切都改变了。在乡野的竹林、山洞、梯田和流水之畔,老人和孩子才能够更自然的接触,孩子也可以撒娇就跑、兴之所至就上树,迷路的祖孙更加亲近,任幸了解了她们家族的过去,知道了爷爷奶奶的故事,后来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最爱的IPAD去换一只不值钱的画眉。一颗童心,在大自然里,才恢复了纯净。

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大自然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环境,在这里,儿童能找到许多同伴,能与树、草、家畜、昆虫谈话、游戏。然而,今天的孩子真是可怜。一方面他们从小远离自然,在他们的生活环境里,自然最多只剩下一点碎片。另一方面他们所处的文化环境也是非自然的,从小就被电视、电脑、游戏、教辅之类的产品包围,天性中的自然也遭到了封杀,童年正在逐渐消逝。

让儿童自由游戏,亲近自然吧!大人们不要再急功近利,不要再将自己未实现的愿望强加给孩子,请学会等待,努力保护孩子充满好奇、幻想、纯洁、烂漫的童年净土,让孩子自己成长!

《国富论》读后感1

寒假期间,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作为18世纪的经济学家,他的《国富论》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无论他说的是从谁的角度出发,对于现在的我看来,了解到了当时的很多经济因素和状况,使我也可以从历史背景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今天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矛盾。

只看了第一章的论分工,深受震撼!200多年前就对社会协作的规律及其意义有着深刻的洞悉,使我对西方国家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其原因是值得我们思考的。17世纪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了人类长期以来传统农业社会,步入了现代社会。其之前普遍是靠人的双手及简单的工具劳作,生产力非常极其低下,整个社会发展及生活节奏非常缓慢,而人的思想相对也是呆滞不前。第一次工业革命典型的代表就是蒸汽机,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不少先进工具。如火车,轮船,蒸汽抽水机等大幅度提高生产率,大批的工厂开始出现。至此世界的发展节奏明显加快,而人的思想也大踏步的进步,那个年代也出现了诸如牛顿这样的很多伟大人物。亚当—斯密提出的影响深远的思想就在这大背景下产生了,他的观点深受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影响,可谓生逢其时。

首先讲到的是分工,人与人之间需要合作,分工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我们可能不擅长某一方面,但我们可以用我们擅长的某一方面来换取别人擅长的那一方面的服务。这就是绝对优势理论。分工可以极大地增进劳动生产力,正因为人们有不同的擅长,而又有错综复杂的各样需求,所以就有了交换。交换提高了社会有效需求和社会福利,它就需要流通中更多的产品,而分工的原因,不用说,最有力的解释就是“制作扣针”的例子: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打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安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人员在操作。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做出来的数量远远高于每个人单独做完全部工序的数量。最后的精炼总结:分工就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但是在现代经济发展和科技革命浪潮下,这种思想是否还能适应如今的个性化需求尚待观察。

再接下来就是对货币和商品价格的探讨。经济学研究最多的是物品的边际效用,因为正是这个边际效用决定了商品的价格。不少有关经济的著作都会提到“馒头是最后一个才吃饱的”,在馒头并不缺乏的情况下,就是这最后一个馒头的价值决定了它的价格。价值中包含的是劳动,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它体现的就是商品的真实价格,产品一经生产,其真实价格就会一定,变化的只是我们现在的货币衡量。

《国富论》探讨的最终目的是增加国家财富和社会福利。增加国家财富就必须要走一条路,那就是增加实际的就业量和生产用机器设备,就是增加实体经济中的劳动者和劳动工具,这就需要资产投入,资产的投入和运营就是资产的积累和使用的过程。这对指导现在的国民经济任然有效。

通过这本书可以看出:技术可以提高生产力,思想也可以提高生产力。很有可能其影响力远远胜过技术,思想和技术应该是相互的,思想的进步都可以推动技术,反过来技术的发展也可以推动思想的进步。整篇文章通读下来,使我不由得对作者独特的见解和高深的学问敬佩不已,正是因为有了许多像亚当斯密这样的伟人,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国富论》读后感2

继上一次的《新卖桔者言》,这次我选择了读《国富论》。和《新卖桔者言》不同,这本书的内容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有一句话可以形容我刚开始看的感受:“这些字分开来我都认识,可是组合起来我就不认识了。”所以,我不得不一边看,一边上网查阅这些内容的意思。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我比较感兴趣的分工这部分。

分工是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进,以及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多的娴熟程度、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句话在《国富论》居于开篇之位,足可以让我们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

在书中,斯密为我们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个工人,如果没有受过制针这种职业的相当训练,也不知道怎样使用它的机械,那么即使再努力工作,一天也许也造不出一枚针,当然更不可能造出20枚针了。但是现代商业已经使这种工作成为专门职业,并且将这种工作非为若干工序,其中大多数也同样成为专门的职业。……有一个这种小工厂,只雇用十个工人,有几个工人担任二三种操作。一日也能成针48000枚,即一人一日可成针4800枚。”

如果他们不分工合作,不由每个人专门操作某道工序,那么不论他们怎样努力,一天也不可能造出20枚针,说不定连一枚也造不出来。

凡是能够分工的工作,一旦使用分工制,就能够相应地增加劳动的生产力。汽车生产商福特公司的创始人福特先生就是因为改传统的汽车生产车间模式为流水生产,从而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击败竞争对手,占据汽车市场的半壁江山。

上述的例子现在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比较遥远的,不能亲身体验那种分工的效果。就拿我们平时在家做饭来举个例吧。过节时家里都会做一顿丰盛的大餐,如果这个时候只由妈妈一个人负责煮饭做菜,那她大概就得从中午开始忙活,不然是不够时间煮大餐的,但是如果全家出动,妈妈负责炒菜,爸爸负责杀鸡,姐姐负责切菜,我负责洗菜,全家人分工合作,那么很快就可以煮出一顿美味的盛宴,而且所需时间也不多,可能只需要妈妈一个人工作时的四分之一的时间。这就是分工合作的高效率。

我们现在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是前人留下来的知识,而斯密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却是他从生活中工作中认真观察,分析研究出来的。在《国富论》一书中,斯密充分的展示了他站在时代前端的对各种经济现象的发现和体会认识。

《国富论》这本书中值得好好品味的内容还有很多很多,我现在只能看到很表面的一层。它不是我只读那么一遍就能深入了解的,在以后,我还会好好的再次研读这本书,希望有兴趣的各位同学,也去图书馆借来看看吧。

《国富论》读后感3

实话实说,初读《国富论》是由于它的声望,有人说,它是经济学领域的不朽巨著,有人说,它对人类幸福所作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作的贡献的总和。带着这些赞誉声,我翻开了这本书。

《国富论》于1776年在英国出版,他的作者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亚当·斯密。对经济学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亚当·斯密,一个引领时代经济发展的巨人,他的自由经济思想,一直沿用至今。读好一本书,必须先了解它问世的时代背景。在18世纪的西方,由于世界地理大发现,发现了新大陆,工业革命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进步,新兴资产阶级积极进取,。在这些新背景下,就需要有新的制度来维系。

《国富论》由此产生。总的来说,贯穿整本书的思想就是自由主义,围绕自由他谈了自由经济,自由市场,自由贸易。他在《国富论》中建立了以自由竞争为基石的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解决了财富来源的问题,斯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增加国民财富为主线,以资本主义社会3个阶级的收入理论为核心,总结出国民财富增长的两种途径,一是分工和劳动生产卒的提高,二是增加劳动者数量和资本积累。斯密的《国度论》系统的论述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共分为五个篇章,它不仅仅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的著作,还在思想学,社会学上发挥重要作用。

有位名人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知识水平,思想道德不近相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方式不一,自然就会有不同的观点。接下来,我就这本书中所涉及的内容谈谈我的观点。首先,我对斯密提出的自然权利与自由思想表示赞同。

自然权利是自然秩序赋予我们的权利,而自然自由作为一种经济自由,则是自然权利的一部分,为人们所享有。自然,是《国富论》中倡导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它的核心概念。但是,亚当·斯密将自由理解为完全自由,这是不对了,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里的自由也应该理解为相对自由,这也是今天在中国倡导发展的经济理念,当然,这是后话了。

其次,与自由秩序一致的理念还有平等观念。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始终把公平,平等,平等对待作为理想。他解释道:“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两个人,一个是哲学家,一个是医生,他们的差异,不是起因于天性,而是起因于习惯,风俗与教育。”他关于平等观的思想是超越了几个世纪,与当代所倡导的平等自由相呼应,我想这大概就是伟人的独特之处,他们永远快于时代的步伐,他们永远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国富论》读后感4

同时,让我不禁感叹,思想是自由的,只要你敢想,亚当在那个黑暗的,被宗教思想所控制的时代都敢想公平自由,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另外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并没有把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商业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同样具有道德价值。

他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够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商业的本质中也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习俗和道德风尚起到促进作用。我认为他的这种思想恰恰与“无奸不商”的说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符合我国的一句俗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由此可见《国富论》不仅仅是一本只供商人获得利息的指南,它还是一本具有思想内涵的书籍,在给予人经济学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

《国富论》读后感5

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达到优劣互补的效果,共同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自主经济、竞争经济、效益经济、服务经济、网络经济、开放经济等内容都能在《国富论》中找到源头。由此可见,一本著作的影响之大,影响之广,对今天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诚然,再好的东西也会有局限性,最完美的作品,也会有瑕疵,《国富论》的本质还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就长远来看,它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阅读,使人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人因有思想,会思考而伟大。

窗外下着雨,思维不用撑伞,早已飞到了天际。

《国富论》读后感6

《国富论》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其对经济学研究中的贡献可见一斑,上学时觉得亚当·斯密在书中提出的经济学论断成为经典沿用至今令人折服,工作后回顾觉得作者在经济学观点背后娓娓道来的人生道理其实更为受用。一本书就是这样,常读常新,在不同的阶段读同一本感触也有所不同,更别有一番“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乐趣。

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成年人从事着不同的职业所显现出来的十分不同的才能,在非常多的场合,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因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后果”在谈到劳动分工时,亚当·斯密标新立异,他不认为是人的特长决定了职业,而是所从事的职业造就了人的专长,这和我们现今推崇的工匠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旦选定行业就一门心思扎根下去,心无旁骛、精益求精,作为青年员工更要如此,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不断积累经验,更好的服务客户。

重视自我培养,提升职业素养。亚当·斯密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时把社会所有居民或者成员获得的有用才能看作是其中重要的一支,国民的受教育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了一国的发展。在我看来学习的形式很多,作为青年员工,不断学习新的业务技能,时时更新存款、理财、代销产品等多种产品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扩宽知识面、丰富自己的眼界,这些都是学习的体现,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同时运用到工作中运用到为客户服务中,才是真正的学有所成。

走出舒适范围,敢于挑战自我。通过亚当·斯密在书中列举的实例不难看出,不管是在城乡改革、贸易改革还是产业结构的改革过程中,都存在着巨大的阻力,阻力有时来源于既得利益团体,但更大的阻碍其实是既定路径对于人们思维的固化作用。线上金融服务在人们生活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顺应金融改革、运用大数据、着力推进手机银行的使用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课题。对于青年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专业技能、操作流程、服务理念要做到与时俱进,做到善于观察、勤于思考、敢于突破,勇于走出自己的舒适区域,去探索、去创造!

《国富论》读后感7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带给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带给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此刻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正因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礼貌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务必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礼貌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状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刻;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正因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因此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我劳动获得,一种透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我专心制作弓矢比自我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我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潜质即市场范围的制约。正因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我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正因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透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透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因此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此刻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我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能够满足自我的需求。他务必拿着自我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能够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主角,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代替。这是正因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透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必须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必须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务必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我(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一样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样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商品的自然价格就是一种商品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是按自然价格出售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是商品通常卖出的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上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正因这种需求使得商品的出售可能实现。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那种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求的数量,他们当中有些人,宁愿支付高价格也不愿意得不到商品。于是竞争便在有效需求者之间发现,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价格上升程度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和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的大小。反之,如果市场上的供售量超过了这种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其中的一部分务必卖给出价较低的人,市场价格于是低于自然价格。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卖方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易腐的物品比耐久性商品在卖方之间竞争更大。市场价格虽然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是却不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必然是工资,利润或者地租中某一方或全部都不能到达自然率。这样这三方肯定抽掉

一部分,使商品数量接近有效需要量,向自然价格靠近。自然竞争的市场价格一般都是卖方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垄断的市场价格都是有效需求者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关于劳动工资和利润,如果一个人透过劳动不能获取养活自我,那他务必透过坑蒙拐骗来获取他活下去的必需品。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时务必要让劳动者能养活全家人。最高工资不是出现最富裕的社会,而是出此刻最快富裕的社会,也就财富增加最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的社会资本具有较低的利润,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工资;在财富停滞的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较低的工资;在即将衰退的社会,资本具有最高的利润,最低的工资。

《国富论》读后感8

老子曾经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悔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自我自然。”老子理想中的政治是一种放任无为的政治,最好的政府(统治者)应是一个无为的政府,老百姓知道他的存在就可以了。好政府是很少发号施令的,但又能“功成事遂”。今天说的并不是老子,而是经济学之父誉称的亚当斯密,他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说法,至少300年内,人们都将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有人小人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推翻牛顿力学那样推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理论学家,他也为这种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与准确的数字,确定做到了“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的治学态度,而这种治学态度正是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缺少的态度。所以,熊彼得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国富论》研究的.对象是人与人交换时的经济行为,认为经济行为的出发点是利己的出发点是利己心,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人性的自然想象。茅于轼先生曾举《镜花园》里的君子国里的故事加以说明人的利己行为,小说第十一回里描述了君子国里的一名隶卒买物的情况:隶卒…手中拿着货物道:“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低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货人答道:“既承照顾,敢不低本,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了?况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俗云:“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令老兄不但不减,反要增加,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只听隶卒有说到:“老兄以高价讨贱价,反说小弟克己,岂不失了“忠怒之道”?凡事总要彼此无欺,放为公道。试问哪个腹中无算盘,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谈了许久,卖货人执意不增。隶卒赌气,照数讨价,拿了一半货物。刚要举步,卖货人哪里肯依,只说“价多货少”拦住不放。路旁过两老翁,作好作歹,从公评定,令隶卒照价拿了八折货物,这才交易而去。茅于轼先生讲完这个故事给我们两点思考。第一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都是各方偏袒自己利益引起的。因此,我们常常的错误认为,如果关心别人的利益胜于自己的利益,争论就不会发生。而君子国里发生的事情。恰恰说明了把关心别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样会有争论,我们同样得不到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在现实的商业交换中,买方和卖方通过讨价还价,最终会达成协议。而在君子国这个人人为他的社会里,讨价还价根本不可能存在。小说不得不借助两个过路的老翁来调解矛盾。这里包含着一个极重要的道理:以自利为目的谈判双方同意的均衡点,而以利他为目的谈判则不存在能使双方同意的均衡点。所以利己是可以达到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利他则是一个纠纷不断的社会。从动态的变化来看,它最终必定转变为“小人国”。因为君子国是最适合专门利己,毫不顾人的“小人”们生长繁殖的环境。当君子们吵的不可开交时,“小人”跑来用君子吃亏自己得利的办法解决了矛盾。长此以往,君子国将消失,被“小人”国替代。从这一点看,人是利己的生物实在是人类社会的大幸。第二,只要是交换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环境,使自己活得更舒服体面,如果没有这点动机我们为何要交换?我们有过交换经验的人都知道,交换的双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产生交换,而君子国有了市场,而通过市场的交换却是“利他”行为,这种动机显然是矛盾的。借用茅于轼先生有趣的例子,我们明白了亚当·斯密的理论为何是建立在人性自利基础之上了,只有人人自利,交易双方才能有均衡点,才能构件一个和谐的社会。

《国富论》读后感9

我对经济学的认识向来笼统而宽泛,咱们说《国富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不如说他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来的准确。通读《国富论》,斯密大致想告诉读者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致历史及其中的规律,并且告诉咱们要如何才能使得一个国家健康得走向富强。个人觉得,在《国富论》中是有一些贴合当时英国社会的问题,然而正如编者所说,这毕竟是3个多世纪前的作品了,毕竟会有一些对于现今世界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书中出现,然而读完《国富论》后,我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首先,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经济的繁荣,正因工人们能够更加熟练而专心地做某一件事情。然而斯密认为,人们在分工前,在各行业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是很小的,相反,practicemakesperfect,人们在社会分工才能上的不一样是分工的结果。因而我认为,从伦理学上说,不一样职业之间的歧视是不合理的,术业有专攻,要是在原始社会,不一样职业之间的差别也只是物物交换时交换的物品不一样罢了。另一方面,我本以为人们的天赋可能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比如有的人说我不钟爱学数学,不钟爱这个那个的,我分析个人经历及对周围人们行为的思考后认为,这些只但是是借口罢了。人们是不存在譬如“我学不好数学”的说法的。只但是是你在从事某项工作初期,是否有所成,是否得到褒奖,是否树立了足够的自信。当你得到认可后,一般状况下你会钟爱所从事的工作,从而更加多地练习,练习越多,越是精于之,渐渐地,便成为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是能手。反之则越发认为它枯燥无味,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渐渐便远离这一行了。卡耐基认为,人们在娱乐活动中和工作中都能得到乐趣,然而那些只能在娱乐中找到乐趣而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是可悲的,正因他将在生计中挣扎而并不愉悦。因此,whateveryoudo,doitwell。

斯密认为,社会要发展,市场就要广阔,市场要广阔,交通物流就必须要便利,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洞来填满人们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或者说分工程度与交换价值)。

第二,此书给了我关于货币的一个新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然而我却不由得对手中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纸币的存在感到惊叹。

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每个人都想拿来交换的东西(不得不说,每个人内心对黄金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确为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益处,且碰巧的是,黄金还很易于分割)。而纸币代替金银成为货币的方便之处在于纸币制造费用比铸币便宜且鉴别假币比鉴别黄金纯度简单。人们对纸币的信任,是建立在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上的,而这一信任的普遍达成从某方面说也是来之不易的。(参考资料:货币与信任——郑也夫)

第三,说到货币,咱们便不得不说财富。货币与财富是紧紧相关但却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财富是与消费这个动作紧密关联的,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也就是说,消费品,其实就是财富,一切能够被耗损成为垃圾的东西就是财富。换句话说,要是黄金除了当作货币没有任何作用(首饰饰品业)且不会耗损,那么采金业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是零。然而就算是纸币会被耗损,因而货币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消费品,一台汽车一样,国家要用它,因此造币业工人劳动生产的纸币可否认为是国家的消费品呢?但货币很定不是市场的消费品,因而货币只能代表购买力(在某种信任下),而不是财富。因此货币的价值,就应总是与国民生产的价值相匹配的,否则货币价值便会改变。

此外就是作者对发展国家的一些看法,物流通商业,做国内物流最能促进国家的发展,而帮其他国家做物流,商人只能得到的是资本利润,却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基于前应对财富的解释,咱们就应能够像这样明白,为什么像阿富汗,非洲,阿拉伯地区这样盛产钻石,金银以及石油的地方却很难发展为富足的国家,正因他们国内生产的可供消费的食物,布料是很有限的,国家超多收入来自少数产业,导致贫富悬殊大,社会总体进展缓慢,货物供不应求,超多依靠进口。

个人在书中的另一个体会是关于法律的,在说道法定最高利息时说道,制定过低的利息容易使大多数人作出违法行为,因而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保障大多数人的行为而限制少数人的行为。是故法律就应尊重客观规律制定才能有效执行。

书中一句话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在为自我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虽然他主观上是利己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必然会把资本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方面。”这是否意味着这也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地方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者对生产性劳动者明显有偏爱倾向,然而在现今社会,物质条件不断上升时服务也不失为另一种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因而我不认为女佣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她的服务对繁忙的商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它生产的价值也应用她的工资来衡量。(我很好奇GDP是怎样统计出来的,GDP与流通货币量是相匹配的吗?)

此时我发现,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是5门十分有关联的学科。

《国富论》博大精深,涉及政治经济学很多方面,很多部分我很难看懂,例子不足无法明白,故期望以后能在一些教材中对经济学有进一步的了解。那时再看国富论估计会明白更多其中对错。

《国富论》读后感10

看完《国富论》,价值论的概念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给我一些感触,这个理论曾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也出现过,可见他们两个人的远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仍具有时代先进性,也是一般人所不能意识到的,其实,这个理论,最早的提出者还是亚当—斯密,他是站在资本主义的角度,提出了利润是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说简单了就是剥削劳动力,只有这样,资本家才能不断的积累原始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循环往复,使得那些资本家越来越富有,同样,一个国家富有的资本家多了,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开始飞速发展,提高国民收入,整个国家就会积累大量财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资本多了,也就可以称霸世界了。

而马克思的价值论,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的,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上就是剥削劳动力,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使工人们的剩余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加班加点,使得资本家的腰包鼓了起来,而使工人们的利益越来越少,权利越来越小,马克思价值论的提出,主要就是为了让所有那些被资本家们压榨剥削的工人们,一致起来罢工反抗,改善这种不平等待遇,用无产阶级政权推翻这种资产阶级的恶习,让那些遭遇不平等待遇的工人们,重新获得应有的自由、权利和利益。

对于资本家过分剥削工人的无耻行为,历年来,都有人曾披露过,有记者采访过,有领导考察过,也有作家描述过。一方面,我很憎恨那些资本家,为了让自己积累更多的资本,就想方设法压榨工人,本来每个工人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结果资本家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就让工人们工作十八个小时,工作时间延长了,但是工资依旧不变,这种超负荷劳动,换了谁都受不了,但是,工人们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累死累活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感谢资本家,开办工厂,给许多无业游民,提供了就业岗位,不至于流落街头,饿死在荒山遍野。总的来说,资本家的出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有利又有弊,我们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考虑负面因素。我个人认为,资本家在追求自己利润的同时,也要考虑工人的感受,总不能压榨压榨,再压榨。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的经济理论,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有价值理论、公平理论、绝对优势理论、地租理论、货币理论、分配理论、公债理论、资本理论、赋税理论等等,一个人要想彻底搞懂这些理论,非花点时间不可,如果能活学活用,再好不过,要是能将亚当—斯密《国富论》当中的所有理论,能运用自如,并且运用在经济竞争中,可以在经济战场中百战不殆,财富越积越多。

《国富论》近百万字,要想一个字一个字的钻研,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本人时间有限,只是粗略的翻看过此书,文中的要点,有疑问的地方,还需要以后慢慢钻研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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