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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读者青春观后感摘录100句

时间:2019-02-17 12:12

《读者》读后感 篇1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这一个学期里读了两本必读书目了。在第两本书目中,虽然两本都非常精彩,但相对来说我觉得第二本书目也就是《读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本书分为五个大类分别是:谁是你的守护天使、我永远都会在你的身边、母爱是一条温暖的河、爱心永远不会老、美好的回忆。其中在第一大类的是谁给我的耳朵中,令我泪流满面,每当想起这一篇文章,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流下眼泪。这时我才知道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纯净的泉水,不存一点杂质。母亲为了儿子,不理自己的容貌,去捐耳朵给自己的耳朵给自己的儿子。这样一个举动世界上不是很多人会做到的。就是这一点令我很感动。

如果看了我这一篇读后感后,对这本书有兴趣的话,就可以买来看一看,它一定会令你流年忘返!

《读者》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读者》,其中有一段话让我沉思良久。

这是一段犯人和富商的对话。犯人说:“我妈妈小时候买了两双鞋子,一双布鞋、一双皮鞋。弟弟说要皮鞋,妈妈却对他说,好孩子要懂得谦让,我故意说要布鞋,妈妈表扬了我,还把皮鞋给了我。”富商也对他说:“我小时候也遇到和你类似的事,可是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通过比赛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物品。这看似简单的对话,却蕴含着多么大的奥秘啊!

其实成败有时只是一念之差,通过努力才能得到成功。努力得到的是正义的,是人们所向往的。却不是不择手段谋利。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上次我的妈妈去二期广场买东西,可这一片的小偷特别多,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孩看样子不像坏人,没想到他巨人是一个惯偷!手法高明,作案的时候一点都不紧张。他的手正拉开妈妈的钱包,一个好心人提醒了妈妈,那小孩一溜烟就跑了,商店的保安正跑来大喊:“抓住那个小偷!原来他刚才在商店偷了东西。后来他被抓住了。真是善者流芳百世,恶者遗臭万年啊!干了一件坏事,却断送了他的前程,这难道不和书中所说的犯人一样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我们要犯错误时,应该深思熟虑,才能减少错误发生。可不能因为一念之差鲁莽行事。这本书真让我收益啊!

《读者》读后感 篇3

一本好书能陪伴你的一生,我最近读的这本《读者》让我深深的感悟出了“情”、“爱”、“义”。

古人有云:“没有泉水浇灌的土地,注定会寸草不生,没有感动滋润的人,心灵注定是会干涸枯竭。”

也许,繁忙的生活节奏让我们的感情愈来愈麻木,愈来愈让人感觉你铁石心肠。当我们闭上眼睛可以看不见,我们堵上耳朵可以听不见,闭上嘴巴可以不发声,但我们的心灵总是有善良的一面,正可谓“人之初,性本善”。在这本书里,一个个震撼人心的真实故事的面前,我们能听见心中的天使和恶魔的争辩,因为总会有一份“情”、“爱”、“义”能感动你。

我认为,在人生中一个人最坏的处境,不是贫穷,不是厄运,而是当你的心不再受感动的时候。

朋友,如果你好久没有被感动过了,那就请你翻开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让你满面流泪。

《读者》读后感 篇4

看《读者》,其实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每次晚饭后随手翻阅,细读,总会无数个灵光一现的瞬间。于是,对于亲情,对于人生,对于生活,在那一个个一瞬间,都会有种种新的理解。它像长者,指引年轻人走好人生的旅途;它像哲学家,在侃侃而谈中给人以启迪,让人从中得到些许人生感悟。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它像一股清泉,净化着人们的心灵,它让你引发对大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让你懂得去关注亲情、珍惜友情。那一篇篇睿智的文章,给你鼓励,看那一些漫画或幽默故事,让你开心,启迪心灵,给人以爱心、正义、睿智、纯真的引导和熏陶,使我们充满了一颗感恩的心。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火车6年不到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哥哥和弟弟回家探亲的途中,弟弟刚下火车就被车撞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弟弟终于醒了。可是醒来后的弟弟却走不了路,记性也变差了。在医院里,弟弟却一直以为自己还在火车上,就快到家了。经常一便又一便问哥哥:“哥哥,还要多久才到家?”而哥哥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弟弟在“火车”上一住就是6年,而哥哥一如既往的在他身边陪着他。从哥哥25岁到现在,哥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全耗在了医院里。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泪留满面了。我为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感到震撼!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就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同时,它也像一位热心的邻居,为我端来暖暖的红茶,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打开《读者》,我真的有一种远离了浮躁和喧嚣世界的感觉,到了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它成了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仅小小一篇文章就足够美好和使我快乐。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

《读者》读后感 篇5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平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一杯温开水》中,我感受到了,一杯白开水都会蕴含着一份感动,蕴含着一份爱,它启示了我,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细小的事物,也许它看上去普普通通,其貌不扬,但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会成为一份盛满感动的小礼盒,让打开它的你流下幸福的眼泪。在《爱情的出口》中,我以一个特殊的视角见证了一段平凡却感人至深的凄美爱情,还记得那句话“因为有爱情,这世上,就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出口。”久久徘徊在我的耳畔,也许我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我明白了爱情并不是想象中的甜美可人,一段真正的感情需要悉心的呵护,更需要能够承担那份责任的决心。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也许,这本书并没有世界名著那么出名,那么深沉,那么伟大,但是它用朴实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感动世界。如果说世界名著是正餐,每日必须,那么这本书就是甜点,它会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再送上一份来自内心深处的甜。

《读者》读后感 篇6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本能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这是我仔仔细细地读完《读者》第23期后的第一个想法。的确,《读者》里的每一篇短文﹑故事都值得让人深思,其中《盲人的镜子》就是一篇。这片短文讲的是一位朋友患了白血病,需要治疗,但他不想忍受痛苦,而逃出了医院。幸亏他遇到了一位双目失明却又带着明镜的老人。他从老人那儿明白了生命是多么宝贵,从而捡回了一条命。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生命”——一个对我们来说既陌生有熟悉的词,一段既漫长又短暂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有人成了明星,赚了许多钱;有人当了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贡献;有人什么也没做成,整个一生都是平平淡淡,还有的人,很不幸的变成了残疾人。但是,不管是哪种人,他(她)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对于前三者来讲,他(她)们过得还算好,不太会“扔掉”自己的生命,但对于残疾人来说,活着,要忍受很大的痛楚,因此常常会有“一走了之”的想法。这时候,他(她)就像那个朋友一样,需要一位热爱生命的人来为他(她)指点迷津,找回自己的生命。当然,找回自己的生命并非易事,但也不难,只要有这个想法就行。正如那个朋友所说:“我现在拥有了人生米足珍贵的两件宝:一是乐观积极的心态,另一个便是屹立不倒的信念。是啊,我们只要有了良好的心态,坚定的信念,不管是否残疾,是否快乐,都能够顽强地活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各位,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每天都保持微笑,每天都充满自信吧,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生命吧!

《读者》读后感 篇7

我们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根栏杆,这根栏杆的名字叫贫穷,饥饿,灾难,或者生活中的其他种种不如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将它当成一根栏杆来跳,只要跳过去,你就成功了。

别让不好的家境当成你变成好孩子的阻力,而是要让它成为你的动力

父母不会站在原地等你。

因为时钟的滴答声而睡不着,这是一个缺乏安定感的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睡着,而不在乎时钟的声音,就等于与它合二为一,变为一体了。

当我们为奢侈的生活而疲于奔波的时候,幸福的生活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做学问要不知足。

唯有内外都柔软,没有预设立场的人,才能一心一境,情景交融,达到一体心的境界。

两手空空的时候,我们因为不怕失去,无畏的进取着,而一旦我们获得了某些果子,就变得怕失去,于是在享受安逸中变得慵懒,并渐渐失去创新的勇气。以至于,当安逸渐渐成为鸡肋,我们就会陷入食之无味,弃之难舍的尴尬境地。生活的意义不应该是对安逸的享受,而应该是,充满快乐,每一天都能燃烧着生命的激情。

当安逸成为鸡肋,舍弃安逸不只是勇气,更是一种睿智。

《读者》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读者》,有一篇文章叫《我是北大穷学生》,说的是一个农村学生考上北大成就的故事。我给深深地打动了。

在他1999年的高考中,他成了县里的文科状元,他既高兴,但又担忧。接着被北大中文系录取;他和自己的父亲在火车上整整挤了16个小时。

他读大二时,是靠每天的课余时间给别人家的孩子当家教,再加上父亲临走前给他的仅有的三百块钱来度过这个学期的。

他读到了大三时,一位央视的编导来中文系学生宿舍照兼职,他当时是班委,给这个编导介绍了几位学生,但是都不满意,就让他去试试。那是正好是北京在下大雪,所以是晚上的12点才到的。接下来,他就开始在几个栏目做文案。过了一久,他的写作水平就越来越高,现在还可以为妹妹交学费和生活费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读懂了这个大学生身上有一种坚韧和力量,一个人不会因为贫穷让自己止步不前。通过他自己的努力,在北京有了属于自己事业的一篇蓝天。

《读者》读后感 篇9

我是一个读者的忠实读者,从去年的11月起之至今,我已经看了2年的读者,为此,我想发表一些我的看法。

读者是一本很不错的杂志,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增加了我对阅读的兴趣,让我从一个不爱学习,阅读的小女孩到手不离卷的中学生,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到懂得人世间情感沧桑的少女。是《读者》陪我走过了春夏秋冬,是读者让我的作文水平一次次提高,在这,我要忠心的感谢读者。

我英语不好,曾经有几次我都想放弃,直到我看到读者的一篇文章—一为老伯年岁已高,却为了儿女乘飞机,渴了,向饭店要水,饿了,随便吃一点,自己的儿子在国外念书,这次,是想为儿子送土豆。

父爱多么伟大!想到这,不禁为自己想放弃而羞愧,想到这,不禁为自己的不用功而羞愧。于是,我抹掉眼泪,打起精神,翻开英语书,继续认真学习。终于,我在小学毕业时考了94分,我再一掉下了眼泪。

《读者》读后感 篇10

当我买回一本《读者》,我都会品味着“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不可缺少的,《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道理,让你不容易忘记。

请耐心地听我把这个故事讲一遍。光滑的墙壁上,一只蚂蚁在艰难的往上爬。爬到一大半,忽然滚落下来,这是它的第七次失败。然而过了一会儿,它又沿着墙角,一步步往上爬了……

第一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禁不住说:“一只小小的蚂蚁,这样执着顽强,真是百折不回啊!我现在遭到一点挫折,能气馁退缩吗?”他觉得自己应该振奋起来,来勇敢地面对他在生活中的那些困难。第二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也禁不住说:“可怜的蚂蚁,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方位,它就能很容易爬上去;可是,它就是不肯看一看,想一想……唉,可悲的蚂蚁!

一只小小的蚂蚁途径了7次失败都还不放弃,而让现在的我们呢?也许1次小小的挫折有可能会让我们放弃了以及整个人生,就比如一些高考失败的高中生吧!这是多么令人可悲的事啊。如果高考失败换做故事里的两个人的话,我相信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对人生放弃的,要么就去重考,要么就找工作,就从低层慢慢做起,再苦再累也会忍着。

这种精神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要心中有盏不灭的灯,生活就会展开新的出路和生机。

《读者》读后感 篇11

又是一本薄薄地《读者》看完了,还沉浸在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或一个个哲理故事当中。不知不觉,《读者》已经陪伴我十多年了,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读者》的,只记得第一次看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以后的岁月当中他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开心或失落的夜晚。

我喜欢《读者》中的每一篇故事,他虽然没有其他杂志的那种华丽或杂乱无章,显得那么朴实无华,平易近人,让每个人都能找到书中的自己。教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教我们在困难中怎样面对生活;还教我们在人生得意的时候怎样不骄不傲。是啊!他就是这种能让人可以找到他们想要找到东西的朋友!

我记得每次的《读者》中都有一些让我看了不禁流泪的文章,包括了亲情,友情,爱情,都能够在中间找到共鸣,让我看后久久不能释怀!那些寓意深刻的哲理故事每次看后都有一种偶然顿悟的感觉,让我变的成熟!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它会一直陪我走下去的,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会舍弃。

《读者》读后感 篇12

《读者》是本杂志,其中的文章包罗万象,也包罗了许多真正的道理和人与人之间的爱与宽容。

就好像读了《大地的耳朵》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可以以貌取人。读了《打翻了的油灯》让我知道了是生活中仔细观察,铸造“干洗大王”乔利·贝朗。读了《狼的另一面》之后,知道了狼与狼之间也有着爱,而狼们没有人们那么贪婪,他们只是捕杀可以供他们吃饱食物而已,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不能让我们比狼还贪心。读了《孩子的鱼》以后,我知道了要多让孩子自食其力,不要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朵!

其中还有好多文章,他教给我时间的珍贵和友谊的重要,而有时候,我又觉得它就是一位知心朋友,也是一位深不可测,知识渊博的老师,他教给了我许多人生道理。

读了这本杂志后,我觉得心胸开阔了许多,眼光放远了,懂得更多了。

《读者》读后感 篇13

今天除了读《看见》外,还翻了翻《读者》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明天,明天》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文章是这样的:度过的每一天,几乎都是那么空虚,那么懒散,那么毫无价值!它给自己留下的痕迹是多么少!这些一点钟又一点钟消逝了的时间,又是多么没有意义,多么糊里糊涂啊!

然而,人却要生存下去;他珍惜生命,他把希望寄托在生命,寄托在自己,寄托在未来上面……噢,他期待着将来什么样的幸福呀!

可是,他为什么没想,其它后来的日子,将不会同刚刚过去的这一天相似呢?

他就是没有料想到这一点。他向来不爱思索,他这做得很好。

“啊,明天,明天!”他安慰着自己,一直到这个“明天”把他送入坟墓。

好啦!一旦在坟墓里,你就不得不停止思索了。

这篇文章警示我们,要珍惜今天,不能把事情拖到明天,人这一生没有都少个明天让你去数。

《读者》读后感 篇14

今天在《读者》上读到了这么一段话,是这么写的:“……而那些”考不考大学,考什么大学,读什么专业,毕业找什么工作,让家人、学校,甚至社会替我们选择,搞得自己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对什么真的感兴趣“得学生是无趣得;那些”大学一毕业就攒钱、找父母要钱、借钱买房子,把自己变成一个不敢冒险、小心谨慎、天天想着供房供车,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勇气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机会和可能性“的学生是无趣的,那些评价人只会把兴奋点集中在财富和地位上,很少去真正感受一个人的精彩之处的人、媒体和社会是无趣的……”

这种想法与我自己的追求多样人生的生活信念是如何一致,然而我自己却做得不成功,似一只蜗牛一个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精彩世界却迟迟地没有行动。难道我也要成为这样一些无趣的人吗?我不甘心,我要改变,我要实现自己那些美丽的愿望。

《读者》读后感 篇15

今天是阴天,没有阳光,冷飕飕的。我总是有这种感觉,碰到这样的天气,心情不是很愉快,啥事也不想做。想起昨晚临睡觉时看的《读者》(2012-4)期上的一篇短文天气不好,没法工作。文章中写到:灰蒙蒙的天,简直让我什么都没有心思。人们的这种感觉是有科学根据的。原来,不只是我有这种感觉哦。

最近。加拿大亚伯达大学沃斯教授通过研究发现,很多天气因素,比如阳光、气温、气压、温度,都会直接影响人们的情绪和工作状态。刚问你句沃斯的研究,太阳出来暖洋洋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当阳光照射皮肤时,人体产生的维生素D,会促使大脑分泌一种名叫血清素的激素,从而让人们愉悦、放松。不过,如果太阳照射使温度过高,人们又会焦虑不安、疑神疑鬼。的那个气压太低、温度太高时,人们会难以集中精神,而且容易忧伤压抑、昏昏欲睡,甚至连自信心都会变得非常低落。有的人,会因为天气的变化而变得易怒、易紧张、嗜睡、精神难以集中。

看了上述原由,我了解了自己的情绪变化的根源,也能理解为什么有时候什么是都不想做,精神难以集中了。我觉得可以自己自给自己调适情绪,我也是这样做的,让自己保持天天快乐的心情。

第一,不想做的时候,就休息,什么也别做;

第二,打开电视,看看自己喜欢的节目;

第三,打开电脑音乐播放器,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甚至可以跟着音乐转上几圈,活动一下身体;

第四,打开身边的《读者》,看看散文,读一读短小的故事,欣赏插页上的漫画,笑一笑;

第五,乘公交车到商场逛一逛,人多的地方热闹,不买东西,看看商品,饱饱眼福也行。

试一试,我可就是这么调适的。

《读者》读后感 篇1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篇让我至今难忘。

故事大概是,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大草原上,生活着两种不一样的动物,一种是温顺的长颈鹿,另一种是凶猛的美洲豹。长颈鹿天生就是教育家,它教它的孩子任何生存技巧,而美洲豹却不怎样管刚出生的小豹,甚至丢弃它们。就算有别的动物吃小豹,母豹有时也不会管,小豹只能靠自己。但是,长颈鹿用千百次的告诫换来的仅仅只是基本生存,而美洲豹正因拥有痛苦的经验,成为了强者之中的强者。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想成为强者,就务必经过一番磨难。像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一生就像是为了演绎生命的杯具。他从小就被他的的父亲逼迫去学习音乐,长大后,他的耳朵也聋了。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妥协,而是向命运抗争,创作了惊世之曲--《命运交响曲》。

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一个农民的孩子,天生就是口吃,可他却立志当一名主持人。因此,他被所有的人耻笑,可他却没有认输,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向命运发出挑战。他将小石子放到嘴里含着,不停地练习发音。他的舌头不知被磨破了多少次,最终,他成功了。他就是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前都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因此命运是很公平的,他不会同情弱者,它使你悲痛,让你受挫折。是为了让你战胜命运,成为强者。困难固然能够打击我们,让我们内心受挫,可困难也能够锻炼我们,让我们变得坚强。

要坚信,当一切暴风雨过去之后,你的世界将变得很完美。

《读者》读后感 篇17

“风景秀丽,趣味无穷,多元文化,开拓眼界,人生启迪”,这便是我对《读者》一书的评价。让我们感受着熟悉的书香气息,翻开简单和谐的封面,走进《读者》的世界。

漫步于《读者》这片宁静的树林,我体会着温暖的陌生人所透露出的和谐的社会;感受着爱酒的史学大家在艰苦岁月中的乐观与坚强憎恶着战争甚至让一只鸟儿为了生命放弃自由;感叹着永远不会黯淡的真相;品味着简单却融入了浓浓亲情的外婆菜。我惊叹于经济学家堪比“詹姆斯·邦德”的计算能力;敬佩于霍华德·休斯用一次又一次冲击人生的信念与那敢于走出自己的路的勇气;好奇于一位“最熟悉中国的美国人”眼中的中国;惊异于小布什通过乐观所赢得的总统大选;陶醉于手中清风袅袅,暗香盈袖的茉莉花与“慢”的那份娴雅与静好;

真正感染我的是一篇外表并不光鲜出彩,语言并不并不深奥难懂,但内容却让人回味无穷的《父与子》。

在一位父与子的的演绎下,即使是迷信,依旧让人觉得那么美好,高尚;即使是谎言,依旧让人觉得感动,幸福。每位父亲各自用着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儿子的爱,德国的卜劳恩用自己的画笔,勾勒出一对幸福的父子,向儿子以及千千万万的父子传递温暖,即使面对死亡,他依旧带着父亲独特的微笑,让儿子乐观,快乐的生活下去,将最后的一点光芒洒向人间。父亲善意的谎言,儿子对于胜利的追求,父与子的相互信任,成就了一段用凄美的微笑,高尚的谎言所造就的童话,人生最大的恩典莫过于父亲用牺牲为儿子换来的美好童年。无论如何,人生是美好的!

合上这本带给我无数启迪的书,心中豁然开朗,面对以后的人生之路,我仿佛更有信心,远眺远处的美景,依然回味无穷。

《读者》读后感 篇18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读者》的杂志,感受匪浅。下面我就把我的体会和

《读者》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的道理,让我知道了更多的知识、开阔了视野、知道了做人的方法。其中又一

他从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熟期,有的快有的慢,不要为这件事而自卑。并且晚成熟的杏子比早成熟的更甜更好!

《读者》读后感 篇19

《读者》这本杂志我已经买了好多年了,我每一期都看,然后把这习惯留给我儿子,让他也每期去看。

我从<读者>这本杂志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它其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寓意深刻,教诲着你怎么去看事情,看人物,看现在,过去和将来的人生。

虽说是一篇篇的文章,但是它却让你打开思路,给你启迪,给你发现,给你回味,给你出人意料的想象。

《读者》我还会继续拥有下去,继续去关注它,希望读者能伴我走过一生的人生路。

《读者》读后感 篇20

浅蓝色的房子是美丽的,夜晚,在灯光的照射下被染成了蓝天的颜色。但是给习惯于夜晚迁徙的鸟儿带来了致命的麻烦。在旅顺就因为这个原因导致鸟儿大量的死亡。

自古以来,鸟儿是人类最要好的朋友,鸟儿为人类提供了悦耳的歌声、无穷的乐趣,甚至在人类最需要的时候被人类捕杀献出宝贵的生命。然而,当人类真正发展起来的时候,人类的一些建筑和发明影响了鸟儿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让它们送了生命。

高科技在给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破坏着自然环境,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有毒物质,严重影响地球上生物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变化。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其他生物的生命安全放在了脑后。才会导致类似与旅顺这样的大批鸟儿撞强的事情频频发生。其实在这样的事情上,人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地球上有了生命,生命就开始破坏地球。到现在,地球上的环境不断恶化,甚至出现生物事物链断层的现象。现在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垃圾,随处可以闻到带有异味的河流。环境污染也已经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疾病的状况。

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生活在同一地球上,在这个宇宙中没有发现第二个同地球一样的星球。其实,人类是孤独的,因为没有可以和人类相同的一族,同时人类又是幸运的,因为在地球上有许多的生物种群与之相伴,可惜的是人类不知道珍惜……

当我们在做发明或开发用地时请为同生活在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想一想。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爱护地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读者》读后感 篇21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分喜欢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地狱。可是,那里的人们在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的原因,最终得知那个贼就是好人汤姆。

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当自私自利,应当胸怀宽广,在别人有困难时献出自我的爱心诚心帮忙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到很佩服,她应对仇恨是另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烧了自我,却照亮了别人黑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到很佩服,他自我冒着危险,不怕自我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时间也看看吧。

《读者》读后感 篇22

今日在《读者》上读到了这么一段话,是这么写的:“……而那些”考不考大学,考什么大学,读什么专业,毕业找什么工作,让家人、学校,甚至社会替我们选择,搞得自我最终也不明白自我究竟喜欢什么,对什么真的感兴趣“得学生是无趣得;那些”大学一毕业就攒钱、找父母要钱、借钱买房子,把自我变成一个不敢冒险、细心谨慎、天天想着供房供车,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勇气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机会和可能性“的学生是无趣的,那些评价人只会把兴奋点集中在财富和地位上,很少去真正感受一个人的精彩之处的人、媒体和社会是无趣的……”

这种想法与我自我的追求多样人生的生活信念是如何一致,然而我自我却做得不成功,似一只蜗牛一个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精彩世界却迟迟地没有行动。难道我也要成为这样一些无趣的人吗我不甘心,我要改变,我要实现自我那些美丽的愿望。

《读者》读后感 篇23

曾在《读者》这本书上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我”每次在邮局取了稿费后,总要给在门口老乞丐一元钱。有一次我给他投钱的时候不小心把身份证一起投了进去。当我发现身份证不见后,就转身向邮局走去,我的身份证果然就在那老乞丐手里,我走过去后他埋怨我说:“叫你多少声你怎么连头都不回?”“我”一直行色匆匆,怎么会留心身后乞丐的呐喊呢?“我”刚想从他手里拿过身份证,他却把手向后扬了扬,说道:“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而他却说“我”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我”仔细一想,刚才在马路对面停了一辆小车,下来的是一位领导,他对我有恩,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我想也许,我潜意识地弯了腰。也许,在潜意识里,对谁弯腰对谁不弯腰,已成定势。 小荷

我想,这么一个故事,告诉我们讲了一个莫大的道理。无论是谁,尊严是一定有的。像文中的“我”一样,对老乞丐的做法实在不对,最重要的是“我”没有把这个老乞丐的尊严放在心上。为什么“我”不能够向老乞丐弯腰而向领导弯腰呢?然而“我”却没有发觉,这又说明了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没有发觉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也许就在某个人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是伤心,对你的人品、言行等一举一动都怀有另一种认识。

一个人的成就,不单单体现在物质基础上,生活中的言行、品质处处都可以体现。现在的社会,就像文中的“我”一样,摆脱不了世俗的观念。为了创建新的社会,让我们摆脱世俗的看法,去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吧!

《读者》读后感 篇24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杩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衡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瘭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隔分喜欢读。这篇文章主终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莆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桀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蒗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铼,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辟地狱。

但是,那里的人们在二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磁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佣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耙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慷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迭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娠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晷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二的原因,最后得知那个贼就纫是好人汤姆。17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该自私自茂利,应该胸怀宽广,在别人逑有困难时献出自己的爱心诚矬心帮助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夫到很佩服,她面对仇恨是另榱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梳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藻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保烧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黑注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叨到很佩服,他自己冒着危险筘,不怕自己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锼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云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占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姣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坻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鸸时间也看看吧。

《读者》读后感 篇25

《读者》就象一朵花,悄悄地开放,不需要别人去观赏或者赞美;《读者》又或者小巷里的女人,幽雅地立在那里,安静地做着自我的事情。总之,没有《读者》的日子,我不想她,她也不想我,就象两条平行的流水线。有一天,不经意间,又碰到了《读者》,娓娓读来,或清新淡雅、或奔放热烈;或阳春白雪、或下里巴人。

《读者》包罗万象,既有大家、专家之雅,也有小民、百姓之俗;既有科学经典,也有小品随笔。总之,《读者》是一本真正的打破了精英与草根,打破了雅俗的界限的杂志。之后,我每个月都会按时买回最新的《读者》,弥补自我因为上网过多,落下的阅读功课。最近的《读者》对我的思考有很大的启发,譬如对于中国大学教育扩招的.思考,譬如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凶手追究,譬如看待生活垃圾的角度等等,《读者》是一本比较适合这个时代的人们补充知识与精神财富的杂志。《读者》杂志与互联网也有莫大的关联。

首先,《读者》采用的读者推荐机制,很类似于今日互联网的dig机制,从这一点来说,《读者》的读者不仅仅是信息的消费者,也是信息的搜寻者,不仅仅是消费,也有劳动付出。

其次,《读者》是一本贴合博客精神的杂志,真正地做到了共享的理念,《读者》分享的是知识,是情感、是期望。再者,就是对广袤无垠的知识或者信息中,为网民或者读者寻找到最能满足读者(网民)需要的信息。很喜欢《读者》,没有太多的理由,就是喜欢。

我爱流泪,可是极少是悲痛的泪,更多的,是因为感动。以往把读者里一个少年自强,又担负着照料单亲妈妈的故事读给学生听。学生还睁着大眼专心地听着我读下去,我却哽咽着无法出声了。懂事的孩子立刻有人站起来自告奋勇地帮我往下读。那节课,整个教室教被一种感动所包围。有人说,《每一个感动都值得流泪》。文章中,有朋友聚会,要求每一个人说一件能感动他人的事,谁能让大家感动哭了,其他的人就要喝酒。于是,一个又一个故事讲完了,酒也一次次地一干而荆畅快!是的,所有的感动都缘于心灵深处的震撼,所有的感动都来自于灵魂深处,没有真情,哪儿来的感动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那善,那美,在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

我一向没弄明白《读者》为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了那么多的温床,在一张张慵懒的温床上它滋生蔓延,让双手捧着它的大中学生乃至于一部分小学生及小资们视为至宝,他们软绵绵地躺在床上沙发上或靠在公园的坐椅上,在午后的阳光中,在迷蒙的清茶的袅袅热气中,享受着比绅士还绅士的雅士的感觉,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一本《读者》,品读一本《读者》,言必谈《读者》,一切的一切,《读者》已经成了一个高雅的符号。

作为一本号称全国销售量第一文摘型刊物,它所选摘的文字,它所体现出来的风格,几乎没有烈度。在它的身上,我们见不到壮怀激烈的心胸,感受不到慷慨悲歌的境界,见不到充满阳刚之气的风骨。它是一壶温吞水。没有灼人的热度,更没有涌动的岩浆,让人活力澎湃,热血沸腾。它有的只是小温情,小脉脉,小情调,小感动,小哲理,小回味,小资料,小婉约,小隽永,小深沉,小风花,С月,流淌着似水柔情,象是在牛奶中洗过一样,又象是笼着青纱的梦;象是一杯牛奶加咖啡,更象是一块棉花糖,而以半月刊面目出现的它,更多的时候成了一块块口香糖。它没有重量,没有含量,没有厚度,没有博大的视野,没有深沉的思想,期期重复,资料虽不一,但调子大同小异。而十几年前的它,那时,它的名字叫《读者文摘》,形式虽然没有此刻的花哨,资料虽没有此刻的充实,广告虽没有此刻的繁杂而明星四射,可是,正是因为它的实实在在的含量,构建出了不少永恒的经典。它的九十年代的很多期刊,我此刻还保存着。

如今,它随波逐流滑入了市场经济的潮流,利益驱动成了它的主要目的之一,要想不流于世俗怎样可能呢它标榜自我高雅它就高雅吗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大浪淘沙,一切都将现形于时间的流程和历史的过程。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悯情怀,偶尔出现一点对弱者的同情心,也成了可怜兮兮的点缀。穷人的艰辛,弱者的呼号,冤者的哭泣,正义的蒙羞,良知的泯灭,官场的无耻,人生的义务与职责,民族的兴衰与进取,,在一期接一期的资料里,又能见到多少呢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它成为一个思想家,不能苛求它所选摘的作品成为思想家的著作,那样,对它的品读将有一种艰辛与苦涩了。我们很难以平静的心态理解的是,它的毫不客气地以读者身份出现的自我表扬,而它的自我检测自我剖析自我的客观的评判甚至自我找差距,我们却几乎没有看到。孩子是自我的好在所有的修改面前,他们的孩子《读者》,永远是最好的。他们的孩子,在为全国的众多的读者传道,受业,解惑。其实,作为一本通俗刊物,《读者》有很多的优点,它的资料,没有一些污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不言自明。我之所以谈出以上的看法,是针对着《读者》的自我标榜它把自我定位为人生的导师,高雅文学的范本;针对一种全民性的一边倒的阅读的心态,而这种阅读,充其量,只是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而已。

读完《读者》原创版之后,才发现平平淡淡才是真,所谓平淡,就是一种真实,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琐碎中不是缺少亮点,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一颗敏感的心。在《张爱玲的三朵玫瑰花》中,明白了,张爱玲,这位旷世才女,不单单是一个持才傲物的遁世形象,也是一个在生活中辗转挣扎的血肉之躯。从蓝色的妖姬中失亲的败落到母亲的背弃;至红玫瑰中青涩完美的初恋;到白玫瑰幸福温暖的婚姻,张爱玲的一生最终有了甜蜜,然后一切却来得太突然,11年的时光,丈夫赖雅的年老多病,在1958年患上了背痛疾病于1967年10月8日离逝。那年,张爱玲47岁,赖雅76岁。能够说,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没有完好的童年,也没有持久的婚姻,还要照顾丈夫的病情及自我的工作,忍受着尖酸的辛苦,张爱玲却还是一步一个坑地挺过来了。

有些悲凉,但很真实!张爱玲告诉我坚持不懈。

然而在刑世嘉德《总有一天》中,凡高这个人物赤裸裸展现了在我眼前。凡高爱画胜于生命,但人们的无知于诅骂,让凡高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他画那些色彩灰暗,造型凝重的作品,将生命与画笔融为一体。高兴的事,虽然父亲最终终止了对凡高的资助,但亲弟弟的资助却没有断过,然而,在这时,又出现了在凡高生命重要的一个人阿尔,两人很快穷投意合,无事不谈上帝终究是捉弄人的,正凡高在画第五幅《向日葵》时两人的艺术理念发生分歧,阿尔离凡高而后,凡高的人生顿时陷入阴霾。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怀疑,还有负担日重的弟弟,凡高在1890年选择自杀,那年她37岁。

凄凉而悲惨凡高告诉我追求梦想。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道理,要你去了解他,走近他并感受他。在《读者》原创版中的右下角有一个倾醒目的标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诗人海子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样芬芳的诗句,简单,完美。有人说,他的离去标志着那个纯真年代的终结;有人说,他死于孤独,江郎才尽。难怪,诗人海于期望做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所房子,能够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古代那些文人诗人也期望自我能够隐退江湖,告别哪所谓的世俗。

那个时代的我们,会受不了金钱;受不了离合;受不了背弃;受不了那些强压在我们身上的职责。这个时代的我们,却慢慢习惯,变得那些所谓的物质。

在看完《读者》原创版后感受到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在越来越迷茫中,灌输我们思想道德。

那些作品,教会我成长。那些人物,教会我爱。

《读者》读后感 篇26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进取参与了,我和大家一齐分享《读者》。

我一上初中,便定了《读者》这一本书。原是看到同学们都订,我也不好意思不定,所以才定的,但当我打开它的第一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个个深深的哲理,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聪明才智。

我有一个习惯,看一本书,总是会认真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十分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映像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不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丈夫也所以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儿子的学校。突然,她的病犯了,竟然在马路上手舞足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足观赏。儿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不由分说,抱住了妈妈,叫到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儿子不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儿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此刻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此刻日常生活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真的真的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间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不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兴奋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现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不起都没有,此刻想想我那时真是不懂事,此刻,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很多,让我明白了一个个大道理,了解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个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喜爱《读者》。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10.旧的不去,新的不来;11.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1、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2、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3、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4、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1.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句子】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

我认为,本书中人物性格最鲜明的是葛朗台。他贪婪、狡诈、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金子。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里手,常装口吃耳聋,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而自己稳操胜券。

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清水面包;弟弟破产他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他置之不理。最后也因为钱而咽气。与他相反的是他的女儿欧也妮,虽然在其父死后,她仍然保持简朴的生活,但她却是善良的:她把钱用到了慈善机构和教育上。

这在那个时代是相当难得的。可是,她却因为父亲的爱财而与其关系破裂,为了等待背叛自己的心上人消耗掉了宝贵的青春。欧也妮的悲剧形象则控诉了拜金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毒害,对于金钱左右着一切的社会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控诉,她是一个被金钱吞噬的无辜的牺牲品。

当我合上了这本书,心中感慨万千:为了金钱,人类可以做到对亲情的不顾。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2

《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写成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葛朗台精于算计,趁着当时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乱中发财,成为苏缪城的首富。他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虽然他有四五百万的家产,但生活却还不如普通人,常常把租户交来抵租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卖,把剩菜烂果子留在家里自己吃。不到规定的时间不准生火,不管天多冷都不能。晚上一家人都到一个房间做事,那样可以节约蜡烛。他把什么都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他最后将要死的那几天,总是叫女儿拿出一把黄金来洒在桌子上,还说:“我看见他们心里就热乎了。”脸上露出极为幸福的表情。

虽然我感到他很可恶,竟然这么冷酷无情,但他将要逝世的时候,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可惜:一生就这么过去了,每天脑子里只有钱,只有算计,这样他会快乐吗?对于他也许是的。但是想想,你有那么多金子,你渴望自己拥有这么多金子,但当你死去的时候,那钱是带不走的。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还是留给了你的后人(当然欧也妮很孝顺)。与其这么攒钱,倒不如好好的生活。这样,是亏了自己。他的人生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了吗?他脑中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吗?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要大方,不要太吝啬,不要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否则你的朋友都不会喜欢你。只有活得坦然,才会快乐!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3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欧也妮——欧也妮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整部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所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

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无私的爱换回的却是无情的背弃。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夏尔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遭受巨大打击的欧也妮独自承受痛苦,而且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并拿出巨款替夏尔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

当周围的人都陷没在金钱的魔沼中,并甘心被其吞噬整个生命时,欧也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尽管她所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但金钱对她来说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安慰。"她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只有一些圣洁的思想,不断地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对宗教的虔敬之情使她超越了个人的创痛,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过着节俭、朴素的生活。

巴尔扎克满怀同情与赞美之情塑造了欧也妮,使人们在这个为金钱遮蔽的黑暗世界里看到了一抹光亮。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4

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甚至还有比它更悲伤的,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令大家久读不厌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以真实事件为背景外,还因为小说作者将主人公塑造为有血有肉的人,更将读者引入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

闻名的吝啬鬼形象。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俄国贵妇韩斯卡夫人热恋时的产物。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众多的小说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是其创作的一次巨大飞跃。这部小说在人物塑造、环境描写、故事叙述等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它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在法兰西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魅力。

文章充分利用对比,将欧也妮的形象与其父亲进行对比,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但她注定会在这社会中消失。巴尔扎克的文章中也不乏抒情描写,那样浓郁、那样感人。读罢这篇小说,一种不明情绪涌上心头,让我反思良久……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5

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悲剧。箍桶匠葛朗台在他面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知道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爱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6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塑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正如他所言,《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在这个杂乱无章的社会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时代的洪流吧某些人推向浪峰,又使某些人沉入水底;金钱取代门第成为权力的象征,财富的多寡成为划分等级的新标准。一切以拜金主义为核心的具有本质意义的历史内容:人们“不在信仰上帝,只崇拜金犊”了,金钱成为整个社会的机制与杠杆。

葛朗台城府极深,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但是一心都扑在金钱上,文中有这样一处描写极为贴切,“他半夜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甚至于到他生命垂危之际,他全部生命力都退守到眼睛里,能够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光就立刻转到满屋财宝的密室门上,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的盯着,觉得这样心里才暖和。

葛朗台的吝啬也是“过人”的,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家财万贯,但依旧过着庄稼人的生活,喝的是坏酒,吃的是烂果子,住的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台阶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还怪其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女儿生日那天,有客人要来,也只不过比平时多点了一支蜡烛,招待的食物,叫仆人多打些乌鸦。

这种吝啬到骨子里的人,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因此,当得知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兼情人时,竟然发展到取消女儿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地步,将女儿软禁起来,每天只给清水和面包,逐渐造成了女儿的爱情悲剧。当女儿被迫放弃财产继承权时,他既是“感恩”,又是“开导”地说:“孩子,你给了我生路,我有命啦!不过这是你把欠我的还了我,我们两讫了。这才叫做公平交易。人生就是一场交易。”

如此,葛朗台已不是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了,葛朗台因为没有适时的把握好自己对金钱的欲望,反使得欲望来控制了他。在过分的欲望中浑浑噩噩的度过自己的一生,这个可悲的人就这样自食苦果。我们是否应选择性的放下些欲望,更好的把握转瞬即逝的人生?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7

经典的守财奴,莫不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老葛朗台。

本书主要讲了:欧也妮对前来投奔的表哥一见倾心,父亲却不喜欢他。他们俩交换了彼此最贵重的物品。葛朗台很生气,不肯原谅欧也妮。欧也妮的母亲因心情忧郁加上旧病复发而撒手人寰,葛朗台在死之前依旧想着他的钱。

葛朗台是个既可笑又可悲的守财奴,他一生都在和钱打交道,以致于他每天脑中都在想着如何赚钱,如何省钱,再省点。恨不得自己、老婆和孩子,一天都不开销。为此,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失去了妻子、女儿、侄子的情亲和朋友,没有一个真心的人。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吝啬,一个对他人、对家人、甚至对自己都一毛不拔的人,你还能去奢望他能为别人着想,以至于他不会也不可能有诚心相待的朋友。朋友之间,应坦诚相见,平等对待,互相帮助,用你的真心去捂热他人的心,亲情友谊自然就会悄然绽放。而这一切与葛朗台无关。

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漠,自私自利的时代,又会有多少人明白呢?这个阶级统治的世纪,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铜臭味,多数人被熏得失去了辨别事物最初的本质的能力。而和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甚至已经忘记了原来的意念。就像葛朗台刚来到小镇时,还是位穷光蛋。但是现如今他是家财万贯,这些真是他真正想要的吗?也许是吧?金钱财富是他一生梦寐以求的。但葛朗台并没有收获幸福的生活,他到死还没有明白人真正追求是什么,这就是葛朗台的悲哀。什么才是我们真正所需要的呢?

葛朗台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却是一个失败的人生。尽管他在商场上稳赢不亏,积累了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钱。但他却输掉了人生。葛朗台只会善于经营财富,却不会经营人生。所以葛朗台就是一位失败的商人。他至死前还没有醒悟,还惦记着他的金库,久久不肯安乐死。这让我想起了《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比起严监生,葛朗台可怜多了。在严监生临死前还有三姑六婆的亲戚来看望,而葛朗台只有他的女儿和家里的唯一仆人。

他永远不会体会的别人的爱,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自己和钱。除了这些,他活着在没有其他理由。即使活着,也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纵使他活着,但他不懂生活。生活是美好的,是享受的。可是他的眼中别人都是有目的的,肮脏的,世界是灰暗的,只有钱是闪亮的,最美好的。完美印证了一句古话“相由心生”。

记得书中有句话,是葛朗台死前最后一句话:“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真是可笑,死了之后还是不肯放手自己的钱财。活着只有它,死了还要被它禁锢。

守财奴真是可悲,失去一切,换不来自己想要的。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8

《欧也妮·葛朗台》是伟大的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巴尔扎克的作品。虽说《欧也妮·葛朗台》这部小说中不包含任何血腥或生离死别的场景,但它却是我读过的所有小说中最悲惨的一部。

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巴尔扎克用生动的文字塑造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葛朗台先生。我很难想象在现实社会中会存在像葛朗台先生这样的人,他耗尽毕生的精力去赚钱,但他却并不打算用这些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犒劳自己,而是将数不尽的金币囤积在仓库里,自己省吃俭用的同时也命令家人严守清贫的生活方式。《欧也妮·葛朗台》的主人公欧也妮是葛朗台先生的独生女,巴尔扎克用唯美甚至浪漫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欧也妮如何从一个单纯善良的少女一步步堕落成一个和他父亲一样刻板的人的过程。而更让人揪心的是,数十年的耳濡目染并未玷污欧也妮的纯洁灵魂,让她成为像他父亲那样的人,一段令她心碎的恋情却最终耗尽了她的天真本性。当得知自己深爱的人背叛自己之后,她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从多情善良的女孩变身为势利而又冷漠的女人,令人惋惜。

虽然《欧也妮·葛朗台》这部小说描述的是19世纪初的法国人生活,但它的情节将永远打动世人,它的故事永不会落伍,除非“金钱”这个东西彻底退出人类历史的舞台。

在现实生活中,像欧也妮和夏尔那样的人太多了,我们早已习以为常。我的室友平日里经常嚷着要傍大款,老师在课堂上教育女生以后要如何利用丈夫的金钱去享受,母亲从小就教育女儿:千万不要搭理那些一贫如洗的男人……像我这样一个自认为还算清高的人,有时候也不得不承认,在现实世界里金钱就是一切。环视身边的那些势利刻薄而又无情无义的人,与其说是人性本恶,倒不如说是现实残酷。

于是,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得以凸显。但是,对于生活在尘世中的人,信仰能为我们提供多大的帮助呢?其最大的帮助,或许就是在我们面临逼迫与诱惑时为我们增添一份理智和忍耐力吧?

《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太太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就像一只温顺谦卑的羊羔,用最大限度的宽容去面对丈夫的无情、狡诈和贪婪。她毫无怨言地忍受着平淡的生活,仿佛她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忍耐痛苦。“我可怜的女儿,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在进入天堂之前,我们要一直忍受痛苦”,这是她临死前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字字饱蘸对女儿的怜悯,让人潸然泪下。说实话我并不看好像葛朗台太太那样的人,因为她太过于死守宗教教条,对任何降临到她头上的苦难都逆来顺受,已丧失了判断力和尊严。但我认可她的那句遗言,那也是《欧也妮·葛朗台》中最让我难忘的一句话。

读完《欧也妮·葛朗台》之后,我情绪低落了一阵子。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重读《欧也妮·葛朗台》了,因为它不仅仅揭露了现实社会的残酷和人性的阴暗面,它还告诉你,即使是有信仰的人、至善的人,也不能脱离丑陋的世态,甚至不得不屈服于罪恶。还有什么比这更悲哀呢?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9

利用假期我把《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一气呵成地读完了。才知道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小说最大的成功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葛朗台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女儿生日那天,有客人来,只不过多点了一支蜡烛,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来了亲戚,他不让加菜,吩咐佃户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卧床不起,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葛朗台的吝啬渗透到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中。这种吝啬的可恶在于贪得无厌地赚钱。

小说中描写到葛朗台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吝啬鬼的特点。在小说中葛朗台似乎是个很勤劳能干的人,但他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对金钱的看法,我想假如有一天葛朗台失去了所有的积蓄,他面临的就会是精神的崩溃。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意思是绝对尊重财产私有权。然而他毫无顾忌地无偿占有旁人的劳动,毫无顾忌地把私人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家的土地上。他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可怜的女儿守着他的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捕围猎的对象!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0

接触巴尔扎克的这本代表作还是在刚刚过去的学期初,在大学正儿八经的第三个年头,理应忙到最不可开交的时候。或许起先自己的注意力仅仅是被这独特的、颇具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色彩的主人公名字吸引,又或是在烦闷之际企望借巴尔扎克这极富盛名的现实主义批判家笔下多愁善感的人物世界来排遣枯燥的学习之苦,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阅读过程中,与自己所有捉摸不定的小情绪一起带入最多的无疑是对——欧也妮,这个可以令人在有意无意间用想象的缤纷勾画出一个眉眼间充满了忧愁的姑娘的无尽幻想。

果不其然,这位功勋卓越的批评家为我们描画的的又是一副以现实悲剧为基底的卷轴,老葛朗台发自内心对金钱的欲望、贪婪是成就这部结局貌似不愠不火的惨剧的导火索,欧也妮作为全剧最为单纯、愿将善良本性呈现给小人物世界的、这场人间闹剧的主角,她的血肉在极尽细致的描写和与诸如夏尔、克罗旭等人的对比中饱满充实起来,道德、伦理、人性都丧失在对物质财富无限度的痴狂和执迷不悟中,没有令人讶异的传奇色彩,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一出上演在家庭内部的普通闹剧,成就了"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然而其惨烈程度绝不亚于航海史上泰坦尼克号的沉没,这么一部凭心而论平凡但绝对不平庸的文学艺术著作。

欧也妮自幼、乃至其悲惨一生都生活或者说困在索漠城,性格与她的母亲葛朗台太太一样懦弱,对父亲老葛朗台向来百依百顺。老葛朗台投机买卖成为索漠城的首富,受人"尊敬".在时代背景和利益的驱使下,索漠城中稍有头衔的富贵人家纷纷巴结葛朗台一家,争相娶欧也妮为妻。天真的欧也妮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倾尽积蓄力保查理周全,导致老葛朗台大怒之下对欧也妮施以非人的惩罚,葛朗台太太不忍心看女儿遭此困境逼迫,多般哀求无效之后承受不住撒手离去。多年后老葛朗台终究敌不过岁月摧残含恨而去,尚未婚配的欧也妮孤独继承巨额遗产,此时欧也妮的情人查理回到巴黎,但此时的查理却忘记所有誓言并狠狠辜负了曾救他于水深火热中的堂姐,为财迎娶了公爵的女儿为妻,悲痛欲绝的的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不幸如影随形,她在33岁时就成了最有钱的寡妇,自此幽居独处,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并"挟着一连串的善行义举向天国前进".

"大凡守财奴都不信来世。""……以正当和不正当手段,在现世就登上穷奢极欲和繁华享用的天堂,为了占有转瞬即逝的财富,不惜化心肝为铁石,磨砺血肉之躯,就像殉道者为了永恒的幸福不惜终身受难一样……"巴尔扎克实际上扮演了最阴险的角色,从读者拜读这本书,到无论是在感情还是待世态度上受到打击,留下创伤,全都源自他笔下这简洁切实的语言,寥寥数语就使得黯淡罪恶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和人性在利益驱使下像"殉道者"追求"幸福"似的"不惜终身受难"的凶相暴露无遗,责怪老葛朗台吝啬?唾弃查理背信弃义?他们固然难辞其咎,但透过反面人物那些令人不齿的种种恶行,索漠城作为一个小小的不知名的社会缩影,我们应该更深切地体会到19世纪的法国的精神建设究竟崩塌到了何种惨烈的程度。书中人与人之间的金钱交易关系完全渗透到了婚姻与感情生活里。对上流社会来说,每一桩婚姻都是一件互利公平的交易,每一次外遇都是一笔算计已久的买卖,没有爱情的婚姻处处可见,没有金钱的恋爱却如同见不得太阳的孤魂野鬼般难觅踪影。老葛朗台绝不让自己的女儿去爱破了产的查理,鲍塞昂子爵夫人两度被弃,都是因为金钱在作怪。

"到三十岁,欧也妮还没有尝到过一点人生的乐趣。她凄凉惨淡的童年是在一个得不到理解,老受欺侮,始终苦闷的母亲身边度过的。""欧也妮的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恋爱是她郁郁不欢的根源。""她耗尽心力扑向幸福,迄今却得不到补偿。精神生活和肉体生活一样,也有呼气,吸气:一个灵魂需要吸收另一个灵魂的感情,需要把这些感情化作为自己的感情,然后再把这些变得更丰富的感情,送还给另一个灵魂。没有这美妙的人际现象,也就没有心灵的生机;这时心灵由于缺少空气,就会难受,就会衰萎。"巴尔扎克的创作天赋没有限制和停留在准确无误地刻画守财奴的聚敛癖和偏执狂上,在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诱惑力的同时,用欧也妮的存在为读者阐明了一个普世真理,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对欧也妮来说,金钱既不被她需要,也没资格成为一种慰籍,她是黑暗污浊的利益社会中的一抹亮光;像老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做了金钱的主人,实际心甘情愿成了金钱的奴隶,终其一生为金钱奔忙,除了一种虚妄的满足感,一无所获。

纵然欧也妮对爱情的美好向往有一定的狭隘性和盲目性,但在腐败的、充满了铜腥臭气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毫无功利色彩的幻想却是对比拜金主义最好的引子,而她自己本身作为这个肮脏的金钱王国中独立特殊的存在,成为一名虔诚的信徒,凭遗产和一己之力兴办教育事业,以一颗慈爱宽容的内心善待着周遭的人和事,让我们在文末不禁为其作为牺牲者的命运感慨神伤不已。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1

吝啬鬼的眼睛里揉进的都是金子钱币,在独生女身上的父女情即将被这些金属挤的无处藏身。他利用着克罗肖和徳格拉桑家对女儿的垂涎让有钱有势的他们为自己办事,老吝啬鬼的事不过是赚钱、守财。

午后的阳光洒在萎黄的书面上,萎黄也依旧是萎黄。欧也妮·葛朗台落寞哀婉的眼光该是像极了这暗淡的书面,满屋的金子反射出的璀璨的光却燃亮不了她的眼睛,她圣洁纯真的灵魂不被冷漠的金钱所腐蚀,却被硬生生的吞噬了。

上帝向世人开了一个滑稽的玩笑,“将这成堆成堆的金子抛向了不被金子所动,反而因金子被囚禁的女人。”

老葛朗台是个十足的吝啬鬼,对人苛刻,包括他的家人,也包括他的独生女——欧也妮·葛朗台。他从不考虑早到的秋寒或是迟退的秋冻,家里的生火日期和熄火日期有严格的规定,也不准在屋里生火。他亲自分发女儿和佣人蜡烛及每天要吃的食物,一分一毫的开销都要经过他亲自过目许可。在老吝啬鬼的监督陪伴下,“千金小姐”欧也妮过着缩衣紧食的生活,她从不知道自己生在富有的家庭,不知道家里有多少钱,对于金钱的概念陌生遥远。她每天在这座暗淡、冷清、阴森的宅院中和母亲做着没玩没了的针线活,看着街边走过的路人,就这样过着单调却被“穿针引线”塞的满满的日子。

吝啬鬼的眼睛里揉进的都是金子钱币,在独生女身上的父女情即将被这些金属挤的无处藏身。他利用着克罗肖和徳格拉桑家对女儿的垂涎让有钱有势的他们为自己办事,老吝啬鬼的事不过是赚钱、守财。发现女儿的钱币不见了,他惩罚她只吃干面包喝白开水,在知道女儿在她母亲死后将会有法律上的权利继承他一半的家财时,他苦恼的要命,突然对孩子极度热情,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直至哄诱欧也妮在放弃财产继承文件上签字才心安。在老葛朗台的心中钱似乎更像他的孩子,他快要死了,欧也妮含泪央求道“父亲,为我祝福吧。”他却用尽了最后一丝气力叮嘱:“照管好这一切,到了那边你要向我汇报的。”

老葛朗台虽然没分给孩子太多的温情,却留给了她千万家财,以及那些簇拥金钱的人们。克罗肖和徳格拉桑依然觊觎那数不清的钱财,无时无刻不在梦想娶这位千万资财的女继承人。可是他们不知道纯真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恋爱了。她爱上了在她23岁生日的晚上风尘仆仆到访的堂弟。欧也妮的爱是多么热烈啊,她冒着被父亲惩罚的危险,为查理布置房间,准备食物。只要查理高兴了她便欢心了。看到堂弟为伯父死去悲伤,为破产忧心,她的心也跟着震颤着。她真是奋不顾身了,把自己所有的金币都给了查理,父亲可怕的审问惩罚这时都微不足道了,她的心中充溢着的是浓烈的爱恋。从没看过这么圣洁善良的女孩子,查理被打动了,他们相爱了。他的父亲怎么会同意呢,这时候查理只不过是个穷光蛋,他恨不得马上把他打发到印度,去哪都好,只要别在他的家里,花他的钱。查理走了,去印度赚钱去了。单为欧也妮在长椅上,在走廊里,留下了那一团山盟海誓的雾气。欧也妮将真挚的爱小心翼翼的包裹好,亲手装进了堂弟行囊里,可是他的堂弟带着她的爱却不知道抛向了航海途中的那朵浪花里了。

在之后的日子里,欧也妮所获得的最大的安慰莫过于她相信查理还记得那些凝固在长椅上的诺言,会像她爱着他一样的爱着她。这样的想法毕竟让她怀着裹藏着甜蜜爱情的心境,过了八年。直到查理回来,他不知道欧也妮很富有,为了贵族头衔要娶那个蓝鼻头的19岁小姐。欧也妮的爱被无形无状的一个头衔代替了。但是就算德欧布里翁侯爵夫人不带着那贵族的头衔,在查理的头顶晃来晃去,查理也不会和欧也妮联姻,他的心早与那些金属同化了,成为了可以花销的铜钱丢失在白种或黑种各种女人之间了。欧也妮的爱恋终究被成堆成堆的金子和轻飘飘的地位头衔一起压死了。

欧也妮.葛朗台嫁给了对“她”朝思慕想的庭长。

可是想拥抱欧也妮金子的庭长先死了,那些觊觎葛朗台钱财的人最后一个都没有得逞。金钱像是异性相吸般,紧紧粘着不为其所动的欧也妮。先是挤走了她的父爱,后来又压死了她的爱情,最后连最忠心最爱她的娜农都将被利欲熏心的人们所利用,一点点被支离开欧也妮的身边。

千万家财守着欧也妮·葛朗台,欧也妮·葛朗台守着自己那圣洁如玉的灵魂,她就这样过了这辈子,在别人的羡慕与烦狠中禁锢了自己一辈子。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2

读一本好书,就是同高尚的人谈话。一点不错,书承载着文字的精华,是从古到今多少人汗水的结晶。每一本书的时代背景、作者品格不同,每一本书的内容、思想固然也就不同。获得教养,从研读世界文学开始。

《欧叶妮·葛朗台》就是一本非常有名的世界文学作品,文中塑造的葛朗台成为四大吝啬鬼之一。这些足见作者——巴尔扎克的水平。小说是虚构的故事情节,却都需由一定的社会风气奠基,所以,小说是反映真实社会现实的镜子,是批判不良风气的利器。这两点在《欧叶妮·葛朗台》中就很鲜明地体现了出来。

欧叶妮和妈妈一点都不普通,——大财主的女儿和妻子,怎么会一般呢?而她们却过着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生活,因为老葛朗台的吝啬是出了名的,他不会把钱浪费在任何“无用”的事上,尽管他有着几乎用不完的钱。于是日子平常地过着,像没有涟漪的湖水。然而这平静终于还是被打破了,老葛朗台的哥哥破产了,他用一颗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儿子夏尔来葛朗台这儿借住。于是欧叶妮单调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她从没有见过如此完美的人,他的相貌、他的穿着、他的气质……一切都在欧叶妮心中久久徘徊,充斥着这没有见过世面的女孩的心,她爱上了自己的堂弟!过不多久,堂弟即将去印度开辟新的生路,而他此时几乎身无分文。欧叶妮便立即将父亲让自己好好收藏的无比珍贵的金币给他,让他换钱做为路费。欧叶妮事实上冒了无比巨大的风险,为了堂弟,她没有想过这些金币在父亲心中的价值,也没有想过失去这些金币后,她会被父亲如何责罚。

夏尔自然是万分感激,他把自己的父母画像交给堂姐保管,之后万分不舍地踏上印度的土地,做起了罪恶的生意。几年后他有了一笔钱,为了权利与地位,他娶了高官的女儿,自己便做了同样的职位,他把当年欠下的钱还给堂姐,并要求堂姐把父母画像还给他,算是他们两清了,不再亏欠了。

因金币而被父亲囚禁的欧叶妮,已经变得无比成熟了。在各界人士的帮助下,父亲为了自己的利益将欧叶妮放了出来,而此时母亲也已几乎病危。母亲死后,欧叶妮得到了一半的财产。在追悼母亲期间,葛朗台假惺惺的扶着女儿用餐,小心翼翼地伺候,想让女儿知道自己是多么爱他,并信誓旦旦地说,每个月给女儿100法郎,而出于对父亲的感激,欧叶妮让老葛朗台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所有的钱。老葛朗台不久后也死了,欧叶妮得到了全部遗产。父母离世后,她唯一在乎的就是堂弟了,而等来的却是如此的一封信。然而她却出人意料地很镇静地还回了画像,继续过起平凡的生活。

这个故事折射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受制于利益的驱使,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中,会不顾一切地遗弃自己的家人与感情,而妇女又是如此无奈,她们没有办法改变命运,只能一味地为男性服务,而当她们真正有了财产时,她们又没有能力合理利用,几乎无法处理,只能默默活在世上。这是一出令人无奈的人间悲剧。

痴情的欧叶妮,为了堂弟可以付出一切,倾尽所有,而换来的却是一个被利欲熏心极度虚伪的人的无情抛弃。等待堂弟的这些年,她失去过自由,失去了父母,也失去了自己的青春,令人叹惋,也让人反省——利益,这究竟是何等的罪恶!

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以史为鉴,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但愿不要再出现:年轻的女孩,失去了一切,望着自己身旁的最后一个人,凄楚却也无语——“只有你爱我”。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3

欧也妮的心再也容不下别人了,堂弟查理的音容笑貌已经刻在了心底,清秀的面庞,白嫩的皮肤,漂亮的卷发和那如大提琴般低沉悦耳的嗓音,这一切让她着迷不已,她已经沉溺在爱情的海洋里了。堂弟走之前的前一天,在昏暗的走廊尽头,那甜美的吻似乎还在唇边,不曾离去。那幸福的滋味一直在心底,不曾消散。

不得不说,葛朗台小姐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 徒,是一位纯洁高尚的人,她美丽端庄,朴实无华,同时又是一位富有的女继承人——这也正是她的可悲之处,她不为金子所动,却为金子所缚。这位富有女继承人的父亲——葛朗台老头,像狗嗅着气味寻找美食一样,无时无刻不再想着填饱自己的钱包、充实自己的金库。每当夜深人静,独自待在密室抚摸亲吻那些光闪闪的金子时,他才会露出最会心的笑,得到最大的宽慰。这个守财奴狡诈多疑,冷漠专断,金子才是他的生命,什么亲情,友情,爱情,通通见鬼去吧!他对自己的侄儿查理也不愿多花一个子儿。

查理本就是个花花公子,长期泡在巴黎上流社会的大染缸中,纸醉金迷就是生活极乐。每天不是惦记着朋友的钱包,就是投向情人的怀抱。父亲的破产让他从天堂跌回了现实。几年的漂洋过海外出打拼完全泯灭了他的天性,他意识到金钱比死鬼更重要,父亲的死再也勾不起他的悲痛了。

他唯一且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金子,为了金子不择手段,他贩卖黑人,中国人,也贩卖儿童。他无视人权,肆意践踏法律,唯利是图。堂姐在他的心中不再是纯洁美好的恋人,仅仅是一个六千法郎的债权人。当初甜美的爱情在他的心中没有留下丝毫痕迹,仿若未曾发生。可怜的欧也妮却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他的安危,回忆着他们的甜蜜,期盼着他的来信,守护着他们的爱情。那离别前的一吻,已经交付了她的心啊。

可是高贵的蔷薇怎能用肮脏的污水浇灌呢?崇高的心灵怎能忍受铜臭味的熏染呢?欧也妮对查理的背弃和他对叔父名誉的漠不关心,内心充满鄙视和愤懑。她最终选择嫁给克罗肖,但仍要求保持童贞,只因她看透了克罗肖的自私自利。

这个庭长在听到欧也妮答应嫁给他时,恨不得扑倒在她的面前。这场婚姻带来的不是甜甜的幸福,而是满满的金子啊!他费尽心机、玩弄法律终于谋得象征财富和地位的议员职位,却在几天之后离世魂归。看来连最仁慈的上帝也可怜欧也妮的遭遇,惩罚了克罗肖的无情。这个被金牛驱使的奴隶,终于由人间奔波到了阴界。

金子本身并不具有魔力,却让有的人为它癫狂,便如葛朗台;有的人为它迷失,便如查理;有的人为它堕落,便如克罗肖;但也有人因它而高尚,便如欧也妮。金灿灿的金子令人目眩神迷,赤裸裸的冷漠更令人胆战心惊,金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灵魂禁锢在金子铸造的锁链里!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4

欧也妮·葛朗台 --- 这本书以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为核心贯穿始终,老葛朗台无疑是其中性格最鲜明的人物。贪婪和吝啬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5

有人说金钱是万能的,有人却矢口否认,那么答案到底是什么呢?我早就听说葛朗台是个地道的吝啬鬼,终于,在书本中找到了答案。

葛朗台之前是个箍桶匠,阴险狡猾的老葛朗台利用各种手段弄到了一大笔财富,他始终把金钱当作自己的上帝,为了金钱,他对家人十分严苛,甚至不让他们买糖,欧也妮爱上了她的堂弟夏尔,因为父亲而破产的夏尔变得失魂落魄。天真无邪的欧也妮将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了夏尔。然而,这一举动却被她的父亲知道了,父亲把她软禁起来,更可恨的是,竟然每天只让23岁的欧也妮喝凉水和吃干面包!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当得知这个消息时,老葛朗台先想到的不是该怎么挽救自己的妻子,竟然想到请医生来一定会花很多钱!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妻子死去。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葛朗台最后的吝啬——临终前,他的生命仿佛全退守到眼睛里,一直看着堆放财宝的密室门,当欧也妮把金币拿出来的时,他一连就看了好几个小时,神父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嘴边,让他亲吻基督,葛朗台却用了一个吓人的动作抓住了那个镀金的十字架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看完这本书,欧也妮的一生让我叹惜,从小就缺少父爱,只有母亲给给予她最温暖的怀抱与安慰;自己久久坚守,等来的却是夏尔这个发财归来的负心汉;在这群阴险、狡猾、虚伪、丑陋的人群中,在这个尔虞我诈的时代晨,欧也妮的善良、宽容、慈爱、天真无邪也越来得珍贵。

所以,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我们应该学会理财,并合理运用钱财,不能像葛朗台那样,一生腰财万贯但却一分钱都舍不得用。如果你把金钱当作上帝,它便会像魔鬼一样折磨你。

金钱是给全活带来自由的,而不是一种权力。我们不仅要做金钱富有的人,还要做像欧也妮那样精神富有的人,拥有金子一般高贵的心,散发真诚与爱的光芒。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6

他的钱多的数不清,但他家的老房子却年久失修,墙垣残破,楼梯踩上去嘎吱作响;当他病倒在床,奄奄一息时,想的居然是让女儿在他死后料理好一切,到阴间向他报账;当神父把镀金的十字架凑近他的嘴层,让他最后吻一下基督像,他却丧心病狂地企图抓住十字架·····他就是葛朗台,一个被金钱异化的著名吝啬鬼。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十分不解,金钱就算再具诱惑力,也比不上亲情,而葛朗台却把金钱看成他生命的全部,妻子生病时,都舍不得为妻子看病,认为那是浪费钱。可是,金钱能买来昂贵的补品,却买不到最起码的健康;能买来美味可口的食物,却买不了胃口;能买来精致的钟表,却永远买不到宝贵的时间。

如果吝啬到连一点儿钱也不愿意花,宁愿做一个守着金库的守财奴,还不如做一个穷人。就像一个故事所讲的,有一个有钱人拥有数不清的金钱,但他整日提心吊胆、忧虑重重,生怕自己的金钱被小偷盯上,而且他重来不交朋友,他认为那些人都是为了他的金钱才与他交朋友。这个有钱人就在这种忐忑不安的生活中病倒了。而他的邻居是一个穷人,整天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但穷人的家中总是传出欢歌笑语,而且因为穷人十分热心,他有不少知心的好朋友。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拥有金钱的人不一定拥有幸福和快乐,相反,有时穷人反而往往会比有钱人要快乐,他们不需想要那么多,只用健康快了地活着。

其实,有些穷人比有钱人拥有更多的财富,比如亲情、友情、健康和快乐。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7

独罢这部小说,不得不说,若只论小说的情节与叙述,《欧也尼·葛朗台》不过是平平。用亲情和爱情来烘托物欲社会的冷酷,此等作品古往今来比比皆是。若再论其笔法,其对夸张的运用也不及喜剧《吝啬鬼》。可又是什么使之在文学史上屹立不倒?

有人说,“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我想却不然。“金钱买不来幸福”是多少幼童都明白的道理。再而,要论对幸福的湮灭,不如看看《红字》锋锐的笔触。

阅读全书时,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却无果。而在再次阅读前言时恍然大悟——一直以来,我忽略了小说一个重要因素,它的历史背景。

纵然,我知此书意在揭露法国社会中的鄙陋,却忽略巴尔扎克演绎的是一个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法国。他站在历史的高度来审视当时的法国,批判、剖析整个社会,使得这本书站在了文坛的高峰,正如他自己,站在了时代的制高点。

当读者为夏尔与欧也妮的爱情唏嘘时,却时常会忘记夏尔的家庭背景——巴黎的贵族子弟。而欧也妮呢?索漠的富豪之女。二人恰好分别代表着当时法国的两大集团,一为封建主义下的贵族集团,一为新资本主义下的资产阶级集团。当夏尔初至索漠城时,德·格拉桑太太、银行家等一系列曾整日奉承葛朗台的人,便瞬间拓宽了视角,将夏尔捧上了天。这些人对贵族阶级与资产阶级,有着同样的“敬仰”与“尊崇”。当后来,夏尔的父亲开枪自杀,身后欠债累累时,人们的目光便再次全部集中在了葛朗台老头的身上。夏尔的家破人亡,不仅代表着一个家庭的覆灭,也是象征着曾经辉煌一时的贵族阶级渐渐走下历史的舞台,而随着法国大革命而产生的第一批资产阶级逐渐占据了历史的上风。随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不论是有关爱情还是亲情,也不仅仅局限于葛朗台这个家族中了。第一批资产阶级在初次面对社会与时代浪潮时的不知所措,只得盲目地死守着金钱才是故事中的主要矛盾。一个新兴集团的登场,为时代,也为小说添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然,资产阶级与贵族阶级间的相互适应,相互融合,也未随着小说的结束而得到解决。问题在继续,历史在继续。卷土重来的夏尔娶了贵族小姐德·奥勃里翁。心如死灰的欧也妮嫁给了德·蓬风院长先生。两个集团依旧在历史的舞台上同台演出,同台竞技,而又是谁会最终胜出?巴尔扎克在此画了一个省略号……

整部小说中,巴尔扎克一直以怀疑的眼光与批判的态度看待故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情节,每一段历史。甚至连描写单纯的欧也妮时也看似无意地带过一笔“这是她第一次反抗”。在母亲死后,作者还“狠心”地让欧也妮变成和父亲一般的吝啬。他也没选择在资产阶级还是贵族阶级中的任何一方站位,而是以客观的审判者的角度来思考这个社会。

巴尔扎克笔下的爱情不只是爱情,他笔下的金钱也不只是金钱,他笔下的悭吝人也不只是悭吝人。

他的笔下,是一段耐人寻味的历史。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8

早在五年前,我的书架上就有一本《欧也妮·葛朗台》。当我得知这是一本关于“吝啬鬼”的书后,就没再翻过。因为我在这之前已读过一本叫《悭吝人》的书,领教了阿巴公。今年寒假,我偶然地翻开了它,就再也没轻易合上。

阿巴公是个贪婪至极的人。如果葛朗台仅仅是贪婪,那也不会写出什么深刻的东西,我也就不会如此感兴趣。重要的是,葛朗台的形象概括了整整一段历史,他的吝啬也含有特定的历史内容。

葛朗台老人是位法国大革命前后的人物。从书的开头我们便可看出他具备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一切特点,没有多少文化,却精于盘算。他的每笔投机从没失败过,至使财富不断膨胀。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深地感受到了葛朗台本人的性格——吝啬。尽管家财万贯,却几乎无消费。我们甚至不能说他“爱钱如命,”因为在他眼里,钱比命重要。“把死人看得比钱重就叫做没出息”。把兄弟的死讯告诉侄儿没让他犯难,可要说出“你一点家产都没有了”倒让他感到难于启齿,因为这句话“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苦难。”

在事故中,我更看到了葛朗台老头的“朋友”,个个都是唯利是图的人。很显然,这是当时社会的悲剧。在拜金主义横行的世道上,一切权利的中心就是金钱,金钱是万能的,它使人的灵魂扭曲变形。巴尔扎克正是捕捉到了这一点,才写下了发人深省的《欧也妮·葛朗台》。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欧也妮的爱情。而在这样的家庭中的爱情必然是苦涩的。欧也妮爱上了夏尔,却受不了来自各方包括父亲葛朗台的反对。夏尔由于家中破产,被迫与欧也妮分手。这一切的祸根就是金钱与迷恋它的人们。以至于当葛朗台死后,可怜欧也妮守着他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逐围猎的对象。

写到这里,在我脑海中已不仅仅是葛朗台老头的吝啬与欧也妮的纯真,这简直是一个悲剧。而且是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悲剧。它平凡而其惨烈程度却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一切的是命运;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则是金钱。

我曾反复地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我甚至想写一篇续文论改变欧也妮的命运。我想过,这有时代的因素在内。法国革命后,日益膨胀的资产阶级中势必会出现拜金主义,这同封建社会出现人剥削人的道理是一样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人的贪婪导致了这样的一场悲剧。不看从前,就拿现在的人来说,难道没有一个人跟葛朗台有相似点。我们扪心自问,自己就从来没有像葛朗台相似的经历吗?不是,我们有。现在的人并不强于以前的人多少,只是社会强于以前的社会。人,似乎总是这样,自己取得了多少,就想得到比这更多的;自己失去或将要失去多少,就想失去更少的。难怪比尔·盖茨还在不断地积累自己的财富,也难怪他会为几美元的停车费而嫌贵了呢!这——就是人的贪婪。可怕,但挥之不去。

也许有一天,一本名为《大方人》的书会成为世界名著,与《欧也妮·葛朗台》、《悭吝人》同名。但也许这不可能,因为人的贪欲还在。或许随着社会的进步它会减少,但不会消亡。或许还会有许多未上演的悲剧已经彩排好了。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19

《欧也妮葛朗台》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所著有关现实主义题材的小说,小说主要围绕金钱至上,泯灭人性的吝啬鬼父亲进行描写,进而影响了主人公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故事情节层层推进,吝啬鬼父亲的吝啬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这是暑期断断续续读完了20xx年的第一本书,完成了自己计划中的一小部分,完成这本书大部分的阅读时间是在高铁上。高铁,火车和飞机上离开电子产品的阅读时间让人平静而投入。在那段时间里,我读到了欧也妮葛朗台父亲谋划掠夺女儿的遗产,在妻子身体不适且近乎离世之前,这个只在意金钱而冷血的吝啬鬼,为了遗产,装出一副温情的模样,开始努力照顾好妻子,又在妻子离世后利用女儿的不谙世事和单纯,诓骗女儿,为自己争取到女儿的遗产。终其一生,这个吝啬鬼吝于享受,对于金钱看重,对亲情冷漠,这样一个刻板形象,就这样跃然纸上。

欧也妮葛朗台是出生在葛朗台家的唯一女儿,即使家中家财万贯,欧也妮仍然衣衫褴褛,日复一日同母亲坐着针线活,活得像穷苦人家的女儿。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男权,金钱,权力支配的社会里,母亲即使是有资产的一方,嫁给了葛朗台以后,仍然低声下气,在葛朗台的呵斥下就瑟瑟发抖,母女二人对父亲是惧怕和无条件的顺从。只是,堂弟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面,欧也妮开始因为爱情而勇敢,母亲也开始为了女儿而勇敢。葛朗台在两个角色的衬托下显得不近人情又无比冷血。葛朗台开始反抗,反抗的结果是被父亲关在没有壁炉取暖的屋子里,吃的是没有营养的食物,母亲也因此生病......即便后来葛朗台离世,仍然给欧也妮带来不小的影响。所幸欧也妮是个十分善良的主人公,结尾处,尽管她的爱情,婚姻,生活不美满,她仍竭尽所能地帮助其他困难,穷苦的人们,捐献资助建设学校,图书馆,基金会,这个善良的人,让人为之动容,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她还能遇到一个单纯地爱着她而不是她的资产的人吗?我不禁怀疑。

追逐爱情,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小时候看偶像剧,也以为自己能有一天遇见真爱,因为相信命中注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明白,命中注定,也许只是两个长得好看志趣相投的人的命中注定,也许只是一些勇敢的人的命中注定,我呢?好像都不属于这一批人。90后长大,90后步入中年,这些词让人越来越焦虑,最后还没遇上爱情,自己就已经不是自己了。我开始了解,爱情是奢侈品,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但是最初的自己,那个积极生活,爱美,懂得自律和取悦自己的自己,是可以一直拥有的。年华易逝,时光流转,愿永远不失去最初的自己,一直相信,直到等到爱情。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20

重温了欧也妮葛朗台。上一次看大约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为了初中课本上那场老葛朗台死前盯着蜡烛燃烧的画面,抱着好奇看完了这本书。

这一次似乎心境也不太一样了,重新把主线定义在欧也妮上身上。作为一个富家千金,她始终保留自己的生活习惯,无论在父亲是否活着的时候。巴尔扎克,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他用了欧也妮,一个最纯真的女孩子去揭露他周边人的在金钱驱使下,丑恶的嘴脸。

首先是他的父亲,葛朗台是一个居住在法国索尔城一个颇有名望的商人,他利用局势和一次次商机是他的财产在短期内俱增。这也是小说最初用最大的篇幅去描述的内容,他投资从不失败,甚至对家里的一切精打细算,不买蔬菜和肉,准时熄灭蜡烛,并且不能使用白蜡烛,就连家里的女仆那农都是他精打细算找来的。他对钱财的贪慕摧毁了女儿欧也妮和表弟夏尔的爱情,甚至利用自己亲弟弟的死赚了一笔不义之财和注重亲情的名声。

夏尔,欧也妮的堂弟。最初因为自己的父亲破产来到了索尔,他对欧也妮从最初的嫌弃到慢慢的接受,甚至在欧也妮拿出所有金币的时候,许诺对方爱情。夏尔带给欧也妮的不止是初恋,也是他这一辈子唯一一次内心的悸动。但在夏尔去印度经商赚钱之后,染上了葛朗台家视钱如命,而视感情如粪土的恶习,最终抛弃了等待他多年的表姐。抛弃姓氏,与贵族小姐结婚。

公证人的侄子,德·蓬丰,多年对葛朗台一家的钱财不离不弃,终于在葛朗台死后,欧也妮死心后,与欧也妮做了形式上的夫妻,但他一生算计着钱财,算计着地位也算机着欧也妮,最终死在了欧也妮的前面。

欧也妮这个可怜的女子,她在母亲那里得到过亲情,可惜母亲懦弱胆小为人老实,离世早。在父亲知道自己拥有母亲财产继承权的时候,在父亲那里得到过短暂的亲情,也最终因为亲情被父亲怂恿签下放弃母亲财产的保证书。她也在给出堂弟6000法郎金币的时候,得到过短暂的爱情,可是那个许诺回来娶她的男人,去了印度之后便再无音讯。也是她毕生最温暖的,是女仆那农给她的亲情,那样的亲情没有掺杂了金钱的味道。质朴无华,但小说结局,公证人侄子,欧也妮丈夫死后,公爵一家人再次包围在欧也妮财产身边时,娜农是向着公爵的,是女仆的朴实,让她没有足够的聪明,去看透这时世间的败坏。

在被伤害践踏了无数次之后,她却依然保持童心,她一生致力于慈善,她出资建立了一个个虔诚的慈善机构,养老院,教会小学,图书馆等等。但她自己的生活,却始终简单如一,像父亲在时一样,她这一身,或许曾经为自己奋力一搏的不过是一段短暂凋零的爱情,她期盼的始终没有得到。金钱给予了她地位和荣誉,却始终束缚了她每一段感情。

若要批判坏人,批判现实,批判世俗,文字描述就显得苍白无力了,但若夸赞一位不与世俗同流的令人动容的形象,巴尔扎克用同情和赞美的双重情绪创造了欧也妮。也许有了对比,批判才会显得如此血淋淋。

On n’a assez d’esprit pour comprendre les corruptions du monde!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21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

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他的侄儿夏尔求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22

《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我认为这篇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通过这样一个细节,我们看到了一个完全被金钱所异化的人。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无法描述,:占有金子成了他的嗜好。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它不仅对仆人拿侬很吝啬,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对于他的亲人竟然也很吝啬,如文中写的“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他什么都节约。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连女儿生日那天也不过多给了一支蜡烛。给妻子的钱设法要回去,给女儿的钱也要定时查问。”

当他听说女儿把金子给了情人,竟然把她关了起来,只给冷水和面包,让她在那昏暗的阁楼里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可他却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而是认为这件事是对的,这件事处理的很好,老葛朗台为了金钱,真是不择手段,冷酷无情啊!

老葛朗台终身算计,他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我认为他失去的却更多,他丧失了人的情感,失去了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更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巴尔扎克以大量的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我不否认,金钱的确给人类带来权势,但是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钱虽然是幸福的保障,却不是决定性因素,你用钱可以买到时间吗?你用钱可以买到亲情吗?你用钱可以买到爱情吗?人的一生,只要赚到足够生活的钱就可以了,何必为了更多的钱而失去更多用金钱也买不回来的东西呢?就像“奋斗”中杨晓芸说的一句话“有钱就多花,钱少就少花,没钱就不花,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想,如果老葛朗台能早一点明白这道理,也不会造成终身的悲剧!

金钱左右着葛朗台的喜怒哀乐,使他时而忧,时而喜,时而凶猛如虎,时而温如羊羔。

难怪有人说,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并且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而拿老葛朗台的德行与欧也妮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这也就是文章优秀之处之一。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他的形象是资产阶级拜物教的生动写照和绝妙讽刺。

葛朗台还是一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形象,他是大革命后得势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他的发家过程也正揭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聚敛财富。更让我敬佩的是,在如此描写资产阶级聚敛财富同时却又让人从欧也妮葛朗台身上看到了这黑暗世界的一抹光亮。

难怪连左拉也说“巴尔扎克的作品像一条大道,布满废墟,引导人民。”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篇23

从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虚伪而梦幻般的回答是为了理想,为了快乐,为了生命的嘱托。然而市侩一点地说,也是为了金钱,毕竟那是一切的根源,没有它怎提理想快乐生命。或许是因为太重要,被人重视背后却扭曲了自身的价值。那本是一种美好的东西,只是在被太多人玷污之后,人们开始厌恶它,犀利的唾沫星子一层一层地往它身上盖。只是因为人类的欲望埋没在了金钱之中,才导致它一边被人贪婪地爱,一边却无辜地遭受着辱骂。

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书,有太多太多的感慨涌入思绪之中,令我无暇提及。葛朗台,一个资产阶级吝啬鬼的典型形象,在巴尔扎克笔下可悲地活跃着。让人厌恶,让人可笑,也让人怜悯。

厌恶,因为他的吝啬,自私,狡猾,贪婪。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利用一切生意上的漏洞狠狠地捞上一笔。甚至不惜自己妻子的生命和女儿的幸福。

可笑,因为他的精明,贪婪,猛虎扑兽般的占有欲。走到哪里都盘算着,每天守着钱财如生命,那望着金钱的样子,眸子里透着金子般的光芒,只可惜唯有金子般的光芒,恨不得把全世界的金钱全都吞进肚子里,生怕一不留神握在手中也会从指缝中溜走。

怜悯,因为他被金钱奴役,俘虏,将一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全都抛之脑后。这也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人家说钱乃身外之物,而在葛朗台眼里,似乎只有金钱是值得追求和珍惜的。他这一生积累了万贯家财,死后却连一文都带不进棺材,这除了能满足自己的占有欲,其他的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呢?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曾为了那种虚无的东西丧失了多多少少,从来不知道人世间有多少美丽的风景,也从来不知道人间的点点滴滴都是充满温馨和融洽的。

那是一种欲望,一种被金钱控制了的欲望,令人不寒而栗。我想从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奴隶,可是就有那么一些东西,会让你心甘情愿地被套上奴隶的称号,譬如金钱,名誉,地位。那是一种毒药,却带着甘甜的口感;是一朵艳丽的花,却藏着锐利的毒刺。人因为无知而被迷惑,因为无耻而甘心继续被迷惑。沉沦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一瞬间的迷惑就足以将你推向悬崖。欲望常常可以激励人前进,只是在过度贪婪之后,像一个无底洞般,欲望开始变味。捧着欲望的借口在悬崖边徘徊,还理直气壮地向他人宣布,悬崖底下便是成功,是自己追求已久的欲望。像是吸食了鸦片一般,恍惚中渐渐沉沦,只是他依旧不明白,在风中飘摇过后等着自己的将是一无所有,而换取这些的却是自己的生命,甚至掺着别人的汗水与心血。

有时候想想上帝真是公平的,当一个人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必定也会失去某些东西,当你疯狂地想去占有某样东西的时候,你曾拥有的东西便更加肆意地流逝。明智的人懂的悬崖勒马,懂得衡量事物的轻重,然而愚昧的人却只会将自己的欲望扼杀在贪婪中,然后拿保护自己的土壤去覆盖自己一味追求的东西,结果生命被摧残,欲望被湮没。想来这些人确实是挺可怜的。

始终不明白这世界究竟有一种什么伟大的东西在操纵人们的思维,又究竟是一种怎么样可怕的东西在啃噬人的智慧,让某些人一味地丧失理智,直到亲手为自己挖下坟墓。人生路上有太多东西充满诱惑,当你刚抬起脚准备迈入那个美丽却危机重重的领域时,不妨冷静一下,环顾一下四周的风景,毕竟眼前那扇耀眼的门背后没有人知道里面会是什么。在你准备为了某样东西付出时请想一想值得吗?

收起自己贪婪的欲望吧!金钱,名誉,地位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追在它们尾巴后面,抢着做它们的奴隶,你真的愿意吗?放弃它们,你或许会得到更多。因为上帝永远是公平的,当你放弃某些东西的时候,你会得到更多。人生就像是一片沙漠,有时候放弃眼前的一潭死水,却有可能找到一片绿洲,但是如果你死拽着那潭死水的话,那么等待你的很有可能将会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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