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命id观后感1
《致命ID》是一部探讨分裂人格者心理的电影。影片从一开始就表现了不同人格之间的关系和厮杀,最后真正邪恶的人格是那个孩子的设定,情理之中,又是意料之外,仔细回味,不难发现motel剧情部分写照着一个分裂人格内心的世界。
在剧情的开端,男孩自我告白式的颂诗、剪报上那被丢弃在汽车旅馆的孩童、诗的资料暗示母亲是为不良的女人,种种迹象证明了一种心理分析人格不健全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童年生活的阴影。一场暴风雨,穿插式的叙事方式,暗示着某种分裂、紧张、无逻辑的想象,是导演赋予分裂人格的间接诠释。分裂人格者正进行的实验剧场表演,不停地冒出新芽,没有逻辑似的时间与空间,气氛是雷电交加,大雨滂沱的夜晚。罪犯被诊断出拥有十种人格却不自知,而故事就是那十个人格所化身的人物,至于人的出生日期都一样,那是因为那些人全都是他的人格,不是真实的人。这不经意相聚的十个主角实际上是人格分裂者兀自的妄想。
影片一开始一大段对人格分裂症病情描述、对罪犯童年母亲是不良的女人的交代也是不容忽视的。心理分析学家认为人格分裂者会有三种病态的倾向:其一是恋母情结,其二是恋尸性格,其三是自我迷恋。因母亲身为不良的女人,将他关在汽车旅馆的记忆,于是幻想出一个汽车旅馆的场景,一个巴黎的不良的女人,十分厌恶不良的女人的假旅馆老板。恋尸性格的隐喻出此刻那看似诡异的钥匙不停伴随尸体,其它分裂出来的'人格有些代表懦弱、有些意味自尊心强、有些是劣根性、有的则是理性般的自我反省潜力。他有时回想起母亲,偶尔爱恋着他,用警探的人格说着“我没去过巴黎”试图勾引着母亲,却被拒绝;有时她决定置母亲死地,便故意让她遭到横祸;片中警察说自己有时会失去意识,大概就是转换成光头胖子的另一个人格去了;而他在弥留之际说的“我一向都在想你”可能就是恋母情节的体现吧;随着罪犯那阴冷的笑容凸现,那种不寒而栗恰如其分让观众再度回味那个杀人场地,与其说这位人格分裂症的罪犯依靠幻想在进行自我摧毁,不如说他真正想处理掉的正是不良的女人母亲这一主角!许多的剧情都是一个人格分裂者的心理层面形象化,一但我们一一审视,便能体验许多的暗示与隐喻。
现实中,他蕴藏十个分裂的人格,每当换了眼神、换了面容,也就无法认识另一个自己。他的心理医师试图治疗他,引导他自我知觉并自行整合人格。于是他在自己的幻想场景中挣扎、净化过多的人格,以讨伐罪恶般一一杀之。剧中每死了一个人就少了一种人格。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就是光头胖子的最终人格。所有的凶杀案都在光头胖子脑中进行,而凶杀案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剩余的人格。医生是期望他能保留住最好的人格把坏的去除掉,没想到最后剩下的人格却是真正邪恶的人格,把试图治疗他的心理医生给杀了。
在充满人格分裂的幻想场域,如惊悚片般的剧情正上演,不间断离奇的谋杀,直让人错以为是场骇人的杀戮。一旦我们领悟剧情但是象征着心理状态,便可了解许多剧情的转折,许多不合逻辑的地方其实是最深刻描绘内心交战的过程。真正让这部电影跳出条条框框,带来一场骗局的正是尸体消失的一段情节,巧妙的暗示了这场骗局但是是多重人格并发症的病人所幻想出来的一切。人的思考总是无逻辑地跳跃,尤以分裂人格者,或许他不停的想要逃离锁链,但他走了一圈却回到了MOTEL被捕,他的理性战胜了某个自己。如此我们了解到《致命ID》是一部探讨分裂人格者心理层面的电影。
结局颇值得一提,孩童最后以不可思议的魔鬼形象出现,让整部片更充满了多元阅读的可能。首先,孩童的人格杀害象征母亲的不良的女人是基于童年的记忆,一种永远挥不去的仇恨,是根深蒂固的。另外一种解读,孩童的人格无法铲除,代表着犯人最终还是无法彻底根除自己分裂人格中最坏的劣根性。当然,你也能够解读成自始至终犯人便如导演狡猾的手法一般,不停隐瞒他的意图,让我们看不见那个凶手是谁,误以为一切迷团都已经解开,导演的功力实在不凡。
致命id观后感2
这部影片的确不错引人思考,我在网上看了一些对该影片的解析,但总觉得差强人意,至少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第一,麦肯(胖子)受到虐待,为什么会产生十个人格,例如《搏击俱乐部》一个现实中缺少的人格取代了他本来的人格,主人公有了满足感不就行了?再说一般人产生俩仨很难的,他为什么会产生十个?第二,为什么会杀人,这样问看起来有点2,但精神病也有自己的逻辑,例如《禁闭岛》的男主角虽然整部片子都在犯2,但最后还是有他的逻辑在里面。
问题先说这么多,先看看片名,ID指的是本我,致命ID实际是指致命本我,我刚开始看片名,我以为题材是黑客大战。本我是指人最为原始的、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所以,看过影片的人都知道,本我就是那个孩子,与之对应的自我是指协调机制分别是那十个人,当这个孩子受到虐待时,本我时刻想报复社会以及施虐方,但因为是孩子没有力量(或者是超我的存在,超我指良心,一切道德规范),自我为了保护自身思想心灵,便生成了心理防御机制,来对抗施加在自己身上的痛苦。大家还记得医生提到的诗吗?这首诗片头片中片尾各出现了一次,当我走上楼梯(人格掌控肉体时),我见到一个不在那儿的人(只有肉体的人),今天他又不在那里(我可以上班了),我希望永远都见不到他/我希望他永远离开。(我希望永远掌控肉体,不让本我再受到伤害)。看到这首诗,就不难感受到小男孩所受到的痛苦了吧,为了逃避虐待,小男孩幻化出许多人,产生出的人格都觉得要保护小男孩,所以宁愿自己受虐待。在小男孩幻想出的人格中,他们进行不同的生活,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是十个人,我刚开始是觉得也许一个人受到虐待也接受不了,十个人轮流,那么每个人承受的就会小很多,后来觉得不对啊,麦肯还有点自闭症,根本不会察觉到外界所发生的一切,只是偶尔才会有个人格出来几分钟。我查看了一下自我防御机制,也许这十个人分别代表十种防御机制的一种,我粗浅认为代表如下:否认(情侣女)、压抑(孩子父)、合理化(孩子母)、移置(情侣男)、投射(囚犯甲、乙)、反向形成(不良的女人)、过度代偿(司机)、抵消(店老板)、升华、认同(明星)。网上有些分析说是这十个人代表麦肯的十种性格,这也有道理,但我觉得在那种情况下,产生性格或好或坏做什么用呢?防御机制倒可以帮助小男孩躲避矛盾,创造暂时的心理安宁。
本片心理医生有个错误,认为其中一个分裂人格是杀人凶手,因此利用药物消灭其他人格,让好人格占据麦肯的身体,但自我因虐待产生出的人格与本我抗争显然力不存心“人的欲望不可能被毁灭,毁灭即死亡”所谓哀大莫过心死,此时的超我,就是最后的一点良心和道德规范也会因为被消灭而退缩,自我的防御机制本来就是为超我和本我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但当全部都被毁灭的时候,本我肯定占上风,男孩本片中就说了一句话“不良的女人没有第二次机会”。也就是他对母亲的恨已经到达了无法容忍的态度,为什么最后一个杀不良的女人,也许是超我(司机)的保护吧。
我也许没有说明白,但我的理解就这么多了,欢迎讨论。
致命id影评(一):
《致命ID》是一部探讨分裂人格者心理的电影。影片从一开始就表现了不同人格之间的关系和厮杀,最后真正邪恶的人格是那个孩子的设定,情理之中,又是意料之外,仔细回味,不难发现motel剧情部分写照着一个分裂人格内心的世界。
在剧情的开端,男孩自我告白式的颂诗、剪报上那被丢弃在汽车旅馆的孩童、诗的资料暗示母亲是为小姐,种种迹象证明了一种心理分析人格不健全发展最重要的因素童年生活的阴影。一场暴风雨,穿插式的叙事方式,暗示着某种分裂、紧张、无逻辑的想象,是导演赋予分裂人格的间接诠释。分裂人格者正进行的实验剧场表演,不停地冒出新芽,没有逻辑似的时间与空间,气氛是雷电交加,大雨滂沱的夜晚。罪犯被诊断出拥有十种人格却不自知,而故事就是那十个人格所化身的人物,至于人的出生日期都一样,那是因为那些人全都是他的人格,不是真实的人。这不经意相聚的十个主角实际上是人格分裂者兀自的妄想。
影片一开始一大段对人格分裂症病情描述、对罪犯童年母亲是小姐的交代也是不容忽视的。心理分析学家认为人格分裂者会有三种病态的倾向:其一是恋母情结,其二是恋尸性格,其三是自我迷恋。因母亲身为小姐,将他关在汽车旅馆的记忆,于是幻想出一个汽车旅馆的场景,一个巴黎的小姐,十分厌恶小姐的假旅馆老板。恋尸性格的隐喻出此刻那看似诡异的钥匙不停伴随尸体,其它分裂出来的人格有些代表懦弱、有些意味自尊心强、有些是劣根性、有的则是理性般的自我反省潜力。他有时回想起母亲,偶尔爱恋着他,用警探的人格说着“我没去过巴黎”试图勾引着母亲,却被拒绝;有时她决定置母亲死地,便故意让她遭到横祸;片中警察说自己有时会失去意识,大概就是转换成光头胖子的另一个人格去了;而他在弥留之际说的“我一向都在想你”可能就是恋母情节的体现吧;“没有第二次机会”,随着罪犯那阴冷的笑容凸现,那种不寒而栗恰如其分让观众再度回味那个杀人场地,与其说这位人格分裂症的罪犯依靠幻想在进行自我摧毁,不如说他真正想处理掉的正是小姐母亲这一主角!许多的剧情都是一个人格分裂者的心理层面形象化,一但我们一一审视,便能体验许多的暗示与隐喻。
现实中,他蕴藏十个分裂的人格,每当换了眼神、换了面容,也就无法认识另一个自己。他的心理医师试图治疗他,引导他自我知觉并自行整合人格。于是他在自己的幻想场景中挣扎、净化过多的人格,以讨伐罪恶般一一杀之。剧中每死了一个人就少了一种人格。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就是光头胖子的最终人格。所有的凶杀案都在光头胖子脑中进行,而凶杀案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剩余的人格。医生是期望他能保留住最好的人格把坏的去除掉,没想到最后剩下的人格却是真正邪恶的人格,把试图治疗他的心理医生给杀了。
在充满人格分裂的幻想场域,如惊悚片般的剧情正上演,不间断离奇的谋杀,直让人错以为是场骇人的杀戮。一旦我们领悟剧情但是象征着心理状态,便可了解许多剧情的转折,许多不合逻辑的地方其实是最深刻描绘内心交战的过程。真正让这部电影跳出条条框框,带来一场骗局的正是尸体消失的一段情节,巧妙的暗示了这场骗局但是是多重人格并发症的病人所幻想出来的一切。人的思考总是无逻辑地跳跃,尤以分裂人格者,或许他不停的想要逃离锁链,但他走了一圈却回到了MOTEL被捕,他的理性战胜了某个自己。如此我们了解到《致命ID》是一部探讨分裂人格者心理层面的电影。
结局颇值得一提,孩童最后以不可思议的魔鬼形象出现,让整部片更充满了多元阅读的可能。首先,孩童的人格杀害象征母亲的小姐是基于童年的记忆,一种永远挥不去的仇恨,是根深蒂固的。另外一种解读,孩童的人格无法铲除,代表着犯人最终还是无法彻底根除自己分裂人格中最坏的劣根性。当然,你也能够解读成自始至终犯人便如导演狡猾的手法一般,不停隐瞒他的意图,让我们看不见那个凶手是谁,误以为一切迷团都已经解开,导演的功力实在不凡。
致命id影评(二):
“当我走上楼梯,我看到一个不在那的人,这天他又不在那,我期望他会永远消失。”童年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这种重要性往往体现于对人格的影响,童年的经历与记忆会在人的心灵上打上深深的烙印,这种烙印并不是与心理医生的几次聊天就能将之抚平的创伤。
忘了是哪部电影里的小孩说的一句话“大人的记性永远是差的”。每个人小时候心灵上都会有一段深刻的记忆,或是关于与未知世界的接触,或是关于独一无二的幻觉,但随着年龄增长,这种印象慢慢变淡,被忽视,被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彻底的从记忆里删去,所以每个孩子的心灵世界都被家长“有理由”的忽略,认为那是一种长大后会自觉改正的“错误想法”,因为他们忘了自己也曾是孩子。
胖子反复的说着他儿时编的这首诗,他说看到的那个“不在那的人”似乎象征着这种“错误想法”,而他期望他永远消失,也是一种主观上期望顺从正常的心理需求,然而他失败了。电影以对话录音和查询资料相结合的声画不对位镜头带我们入戏,在短短的几分钟交代了胖子犯罪的所有动因,但是妙在没有人会想到这是整部电影所要表现的母题。这些只言片语和交错的资料给观者留下的只是疑问和好奇。
医生问胖子对小时候有什么记忆,他笑了他愤怒的吼着让医生直接问他母亲的事。我们明白,当一个人心灵受到重创时,对他造成打击的事件会一向困扰着他,他会下意识的对此事件有敏感的反应,所以当医生只是问道他“童年”这一宽泛的概念时,胖子立刻产生了敏感的反应,他认为医生拐弯抹角的就是想明白关于他母亲的事,可见母亲对于他童年的影响十分巨大。于是医生顺藤摸瓜直接问胖子童年对于母亲的记忆,此时胖子的.声音未入,但镜头直接迅速切换胖子母亲的档案资料“盗窃罪”“妨害风化罪”“违反假释条例”,之后胖子的声音一向重复的说着“我记得……我记得……我记得我母亲……是个小姐……”。“小姐”是胖子对于“儿时对母亲的记忆”这一问题的答案,他回答时情绪从咆哮的愤怒立刻转为安静的吞吐,可见他对于“母亲是小姐”这一事实印象深刻而又羞于承认。此时屏幕出现医生的脸和Identity的字幕出,也正暗示了“小姐”这一身份在电影中是突出和关键的。医生继续放录音,提问胖子“她都把你关在那多久”,画面继续为我们带给资料,多年前的报纸新闻标题“小男孩被遗弃在汽车旅店”。胖子回答“她去忙多久就关多久”,画面继续放大新闻标题“小男孩遭到遗弃及虐待”和照片进一步给观者加深胖子儿时痛苦经历的印象。之后,资料带给弗罗里达这个字眼,又出现儿童寄养中心,由此可见胖子经历了被母亲遗弃在汽车旅馆事件后就生活在那里。到此,电影把胖子儿时经历的所有资料都已带给给我们。而后是胖子成年后犯罪行为的资料,“山区谋杀案”“凶手麦肯瑞福被捕”的新闻标题加上被害人的惨死照片,让我们很难想象出胖子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此时医生写下“人格分裂是邪恶的来源”这句话,给了我们很重要的一个提示,胖子是多重人格。提问继续,胖子被问到是否记得自己酿造惨案的过程,他的回答却是“那天是我的生日”,“生日”又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在下面的叙事中会有照应。在这其中穿插着“精神科医生参与辩护”“精神错乱辩护遭到驳回”“瑞福被求处死刑”的新闻标题,简单的几十秒就让观者了解了事件的发展经过,而整个电影开篇也只用了三分钟,简单、直接、有力。
故事正式开始,抓捕胖子的警官在夜晚被吵醒,被通知因胖子的精神问题要立刻开紧急听证会,警官代表公众的意识表示必须要处决胖子以惩罪恶,但医生代表胖子这种内心无辜的病人表示反对,中间又有媒体的参与引导大众与法庭的决定,那么种种矛盾使听证会非开不可。然而开听证会的过程除了是几方势力矛盾的汇合,也是胖子自身多重人格矛盾迸发的过程。在听正会这个基础事件上我们进入了胖子的意识,他的意识成为电影的表现主题,他的多重人格化作不同身份、年龄、性格、性别的人物,意识空间化作下着深夜大雨的汽车旅店(与听证会召开时的天气相对应),整个心灵世界只有这一个汽车旅店存在,外界已被大雨、烟雾与黑暗笼罩,似乎哪一重人格都逃脱不了这一境地。而且大雨使信号中断,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联系到外界,凸显胖子内心的孤独无助。在片中并没有明显的表示汽车旅店即是胖子的内心世界,表面上只是把我们拉到另一个叙事空间,观者对于它的认同是随叙事发展与隐喻逐步加深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空间正是胖子提到的儿时被母亲遗弃的“汽车旅店”。胖子的人格一一上场,第一位旅店老板,这个人格很可能夹杂着胖子对于以前被遗弃在的汽车旅馆老板的印象:厌恶小姐(也是自己的感受),贪财(偷女明星钱包,抢占旅店),胆小(害怕逃犯)。同时他有偷窃的行为,对应了胖子母亲的“盗窃罪”。第二位男孩继父,胖子对于父亲形象的想象,虽然是父亲但完全不能给人安全感,胖子从小缺失父爱,在他的心里对于所有男性都是不信任的,因此继父在他面前显得很软弱无能,做任何事都要征求他的意见,遇到突发事件只能想到书本条例缺少行动,妻子遇难时表现出的惊慌无助。第三位男孩母亲,胖子对于母亲的感情是充满渴望与恨的,这是他想象出的母亲形象,但是因为他从未
这几重人格的出现是相互牵制的,导演利用偶然与必然的联系这一条线牵出所有人格,同时暗示他们都属于胖子一个人的意识。所有人格的汇合导演透过交叉剪辑和平行叙事表现的环环相扣,小姐为了找火机弄掉了高跟鞋,刚好卡在一家三口的车胎上,因此父母下车换胎。此时司机载女明星驶过,女明星的无理要求打扰司机开车,加上男孩让母亲后退,导致司机撞伤母亲,而后他们来到旅店,老板告诉司机医院位置,司机遇到车子坏掉的小姐搭车,车上的《存在与虚无》暗示着事件的非真实性。两人被大雨堵住,遇到小夫妻二人,于是四人一同回到旅店,金妮拿起地图《乱葬冢》,暗示着接下来的死亡发生。当女明星被杀,逃犯逃走后,插入听证会片段,警官对于胖子的态度是完全的蔑视,他认为胖子没有人的权利,仅仅是就应受到制裁的罪恶源泉。
回到胖子意识中,因为恐惧所有人乱作一团,司机信任小姐,但老板始终厌恶小姐,同时害怕别人明白他不是那里真正的老板。假警察害怕被司机看穿身份。老板一心想偷女明星的钱,小夫妻二人在为感情争吵。随后小路被杀,金妮逃过一劫,逃犯跑了很久却又回到旅店,代表胖子的意识曾努力逃离自己内心的困境却无计可施。司机假警察与逃犯打斗,暗示胖子内心的挣扎,最后他被打得重伤五花大绑,结果是暴力的手段让意识暂时屈服。逃犯成为第一个被怀疑对象。当司机和小姐两人在房里时,影片一笔带过两人都是五月出生,与胖子之前所说的“生日”这一元素相对应。此时逃犯被杀,老板的秘密被揭穿,想开车离开时无意撞死男孩父亲,即成为第二个被怀疑对象。而此处父亲被撞死的假象也是男孩故意站在车前引父亲救他而造成的。小路,逃犯,男孩父亲接连死去后,第二次插入听证会片段。法庭表示拒绝承认胖子的精神错乱,但找到新的证物即他的
回到胖子的意识,老板正在解释他的经历,只有假警察表示不相信,但其他人都有所保留。金妮想到他们的遭遇有可能是一百年前印第安人在此处渴死的恶灵造成的,可见美国文化中对于印第安人的亏欠心理也是一种心灵的创伤。男孩走进母亲的房间,在所有人眼皮下悄无声息的杀了母亲。此时大家在思考恐怖事件发生的原因,寻找他们的共同点,这是不同人格之间的联系,胖子的意识一向在努力让自己的人格正常化,因此他要寻求整合人格的方式。在寻求的过程中,小姐与老板消除了矛盾,他们找到了共同点,他们来自同一地区,但老板想逃离,小姐想回去,这也是胖子内心的挣扎,他恨的地方其实是内心深处最想回归之处。在气氛缓和的时刻,假警察发现男孩母亲死了,这也消除了众人对老板的怀疑。司机让金妮带男孩先走,结果汽车爆炸,加速了金妮的死亡。但所有尸体都不见了,只剩司机假警察老板小姐四人,他们发现了所有人得共同点,生日都是五月十号,每个人的姓氏都是美国州名,这是胖子意识最为混乱的时刻,他不明白眼前的是真实的还是假象,司机又念出了他的那首诗,他在意识中迷失了方向。他听到了医生的问话,他回到了听证会,但仍然以为自己是司机,不认得自己。当医生拿镜子给胖子时,他无法应对自己而失控,医生把他的病情说了出来,让胖子和观众直面现实。
然而胖子无法理解现实转换了人格,又回到意识中。小姐发现了假警察的真实身份,假警察成为第三个被怀疑对象,假警察枪杀老板,最后与司机同归于尽,只剩小姐一人。司机的死,表示胖子的失败,他多重的人格无法消除,善的人格已死。然而小姐这一代表母亲的人格却在最后留了下来,她一向在呼唤司机振作起来,但却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他死去。最后小姐一人离开,听证会上大家认为胖子无辜的人格活了下来,而其余有罪的都已死去,又忽视了小男孩的存在,这跟胖子儿时的经历相同,一再被忽视。最后胖子被送去疗养院,在车上他意识中出现了小姐回到家乡种柳橙过幸福生活的画面,然而被忽视的小男孩依然强大,他找到了小姐,画面迅速闪回男孩杀人经过,仇恨又回到他的意识成为主宰,他愤怒的说着“小姐没有第二次机会”将她杀死的同时也将医生杀死,他的多重人格重新出现。胖子无法说服自己原谅做小姐的母亲,因为他无法忘记儿时的遭遇,没人能抚平他的创伤。
影片结尾,是男孩读着自编的那句诗的声音,配以汽车停在路边的大远景,犯罪行为居然给了人一些期望的幻想。胖子是无辜的,电影用不同人物表现他每一重人格,每一种性格,愤怒,敏感,脆弱,渴望爱……然而虚伪的假象,真实的丑恶,摧毁了他完美的渴望,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自己对话,逃避现实的审判。造成他疾病心理的正是他被杀害的童年,被忽视被遗弃被伤害的自我意识,他想要逃避却无法逃避的是他所爱即所恨的隐疾。胖子的童年,停留在那张新闻照片中,他永远都是那个眼中充满惶恐,内心脆弱敏感的小男孩,等待着永远不会爱他的妈妈的小男孩。“童年”被杀害了,被母亲,被儿童寄养中心,被世人或怜悯或忽视的眼神杀害了。片中医生说过多重人格症是无法彻底医治的,因为童年已过去了,然而它存在于每个人心中,它是美的不会变丑,它是伤的无法愈合。
致命id影评(三):
这是最近下的几部片子里,唯一一部让我觉得值得写一写的。
看开头,以为是《蝴蝶效应》般的精神分析,嗯,有点意思。之后看下,情节又拐到了杀戮追逐和推理阿嘉莎,气氛紧张,环环相扣,悬念迭出,应接不暇,嗯,那么能够继续。再往下看,情节开始错乱,时空穿插似的记述越来越令人迷惑,真相愈发暧昧却又呼之欲出。当某一个貌似科学的结论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不得不信服时,似乎所有人都忽略了其中的关键——谁才是幕后真凶?
记得许多年前,有一部香港电影叫《双面伊人》,那是一部以第三人视角来描述人格分裂症患者的片子。还记得大概一年前,有一部叫《捕梦网》的片子直接以真人形式来表现思维世界,一个人在自己头脑的大宅里东躲西藏,另一个人占领了他的部分意识后继续在里面追逐想杀掉他全部的意识以彻底霸占他的身体。与这两部片子做类比,《致命ID》从构思到表现手法上,更显精致。同样是描述人格分裂症,那里的患者分裂出的是十个人格,而最为令人叫绝的是,电影所采用的表现手法却是难度更大的第一视角和第三视角的结合。在表现意识的追逐和杀戮上,患者的几种人格有时相互憎恶,有时相互怀疑,有时又相互理解和保护,这就使得剧情更加扑朔迷离,那个代表着暴戾和杀戮的人格到底是哪一个?这一点上,即使看完了整部电影,也不见得能完全说得清楚。
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的人性上都有许多相通甚至相同的地方,我们把它们称为共性。同时,每个人的人性上又都有某种能够主导其行为,让他人对其性格做出决定的强势特质。就如跋扈自私的女演员,粗鄙无知的罪犯,胆大心细狡猾阴沉的假警察等。
而在这部片子里,比较重要的几个代表性的人格则是爱德华,小姐,受伤的母亲,深爱母亲的父亲还有店主。很明显,爱德华是患者几种人格中时常居于主导地位的一个,他勇敢善良宽容机警又不失正直,做过很多人儿时英雄梦的理想职业——警察,然后又从事着很多成年男人不算高远但却普遍的梦想的职业——好莱坞女演员的司机。他能够作为患者梦想的集合式的人物,同时也是医生所期望的在人格的自我剔除中保留的人物。很可惜,他最后也没能幸存,如果医生明白躲在背后的真相,就不会阻止这个人格在杀戮中逃走了。母亲的形象从一开始就受了重伤,奄奄一息,这也是自小被丢弃在汽车旅馆的患者心理阴影的体现,他心中的母亲的形象,一向是残缺的,所以母亲在他脑中的信息也就一向是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父亲也是一样,他就应是没有见过父亲的,但在他的脑海中,一向会编织起一个深爱母亲深爱家人的父亲,他因母亲的伤而手足无措时,是不是患者一向在努力说服着自己,父亲的遗弃也只是因为对突然而至的孩子的无所适从呢?不得而知。模糊的父亲形象和母亲形象不出意料地以死亡告终。而被患者从真实生活中的母亲的形象上割裂出的母亲更真实的代表则是那个退休的小姐,这就是为什么小姐的代表生死顺序的门牌被定为了——最后一个,这也是为什么,患者最后宁愿放下了最为理智和健康的一个人格——爱德华而留下了她的原因。他的潜意识中,对母亲的爱与恨,鄙夷与渴望都是纵横交织的。()从小就在汽车旅馆里等母亲接客,最后甚至被遗弃在了汽车旅馆里,旅馆老板的形象在患者心中又是怎样的呢?很显然,他必须是像所有的老板一样,贪财而多少有那么一点好色的,但他对小姐又极端歧视,由此也可多少感觉出,患者小时候和母亲在汽车旅馆里受的待遇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位老板并不是真的老板,不只如此,他还对尸体有某种怪癖。不知为什么,看到那个部分时,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希区柯克的《惊魂计》,同样是人格分裂,同样是“恋尸+恋母”,电影的表现手法和侧重点不一样,但多少会让人对人格分裂这个精神上的问题产生一些联想,仅仅是巧合吗?我看未必。那么,那个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备某种变态人格的代表的假老板可不能够理解为患者整体上变态人格的一个徽征呢?
整部影片贯彻了“观众永远是最后一个明白结局的”这一悬念片的基本宗旨。在影片的最后,当人们最后松下一口气来的时候,真正的元凶才露出了脸来。伤得越深,伤口藏得便越隐密,儿时受到的影响往往决定了人的一生。当联系回电影前面的情节和细节时,便不难发现,这些人格们所谓的相互保护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中心,而他,便是这个局的枢钮,或者说,这个阵的阵角。他永远跟着人们闪躲,与其说是在躲避追杀,不如说是在躲避着自我意识的被发现,他每逃过一次意识的自省,便多一个人格的消失。人性,总是难逃自私的本性,即使对于一个意识混乱的精神病患者也是如此,他所保护的所有,或者说,所有的他所保护的,但是只是他的本我和与本我的关系最亲近的一个他我。但儿时的伤痕毕竟太深,最后一个他我不消失,本我仍然难以得到安宁,正如他的那最后一句丧钟般的谚语——“一日为娼,终生为妓”。在本我的意识中,这是自身一切杯具的根源和灵魂分化的起点,虽然是最想保护的一个他我,但同时也是最想根除的一个,正应了那句话“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恨你”。代表变态灵魂的他我,代表暴戾残忍的他我,代表不可企及的温情的他我,当这些他我在一次次自省中被一个个根除后,这最后一个他我的消失是否能够换来已经
被几个他我所同化了的本我真正的灵魂的安静,这是个问题。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那些他我真的消失了吗?人格的存在不似生命的存在,它产生了,就会一向存在着,只有沉睡,没有消失,就像活火山一样。片中提到了整合人格,意即人格的合一,那么片子的结尾,当本我第一次以执刀者的面目出现时,那些一闪即过的倒述,是否正是暗示了那些由本我分裂而出的,又先后消失的他我已经一个个地回归到本我的意识之中了呢?这仍是个问题。
对于这部基于精神分析基础上的片子我只能理解至此,无论理解得对与错,至少观看此片所经历的不断猜谜与思考,让我乐在其中。这就够了。
品味完一部作品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这时候最关键的
费城故事观后感1
让我来看,整部片子所透露出来的气息是相当的前卫,里面的主题——同性恋、艾滋病,即便是放在今时今日,依然让人觉得很难以去接受。更何况这部影片是在1993年放映。片子是由一场官司贯穿其始终,不过,别忘了它可是叫做费城故事。一场官司就是关系到整个城市。它掀开这个城市的一层布,一个被刻意隐藏了的群体在这场官司中浮出了水面,他们因为性取向的不同,或因为身患绝症AIDS,所以而要受到这座城市的歧视。并且,影片的一开头,就用略过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一群生活在底层的人的状态。不过,他们脸上的欢笑却掩盖了许多鲜为人知的辛酸。所以,这部影片公映时必定引起了一系列轰动。
这部影片还让我爱上了里面那些或宽容、或勇敢、或善良的人们。
爱上勇敢的Andy。Andy正如律师Miller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不顾世俗的眼光,不顾社会的舆论压力,勇敢地成为社会上第一个维护自己的利益,身份地位以及声誉的同性恋者和艾滋病患者。片头曲有一句是这样唱的:“我继续走在街道上,直到我的腿不能再动为止”。Andy正是这样坚定地为自己争取权益,尽管坎坷还是要继续,直到他进入天堂……可是即使他已经走远,但是他所代表的精神依然会为人们特别是同性恋者和艾滋病患者所传颂。
爱上Andy的家人。或许同性恋者最看重的并不是社会的不认可和他人的鄙视,而是能够得到家里人的支持。而往往,这却是为亲人们所不齿的。可是Andy的家人,不管是他的父母还是他的兄弟姐妹都是那样无所顾忌地亲吻拥抱着他,关心支持着他。而当然Andy的“爱情伴侣”Miguel则更是Andy心灵得以依偎的肩膀、得以停靠的港湾。舞会上的相依,眼神中的交流,病房里的亲昵无一不打动着我们,同时也似乎要坚定地阐述:同性恋同样也是一种感情的寄托!
影片中,我还爱上善良的律师Miller。影片前部分所呈现的那个Miller不理解甚至嘲笑同性恋者,害怕并且只想与艾滋病患者划清距离——这也正代表着当时极大多数人的心里和偏见。可是善良的他渐渐地由原来的逃避,到与Andy在图书馆的面对面,再到法庭上的并排坐,最后到病房的亲切问候,并为Andy小心翼翼地摘下氧气罩——这或许是出于律师应有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吧。而当他开始为Andy打官司时,就像是成为了同性恋者、艾滋病患者的代言人,他所要承担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能否把官司打赢的压力,还有社会上对他的讽刺(特别是因为同性性行为而染上艾滋病更被人们认为是对同性恋的惩罚)和误解——误以为他也是个同性恋者。从法庭外面那么多反对Miller胜诉的示x者也可看出Miller代理这件案子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从始终如一地帮助着Andy的Miller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法律人应有的品质:始终坚持正义,为弱者讨公道!确实,最是钦佩Miller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他真正的实践了“法律的目的在于公正”。
片头曲的那句歌词“夜幕已降临,我感到生命正离我缓缓而去,请你用纯洁的吻来接受我吧!”或许是同性恋者、艾滋病患者心底的呼唤吧!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同性恋者,用关爱的心态来温暖艾滋病患者。
费城故事观后感2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是爱,是一分钟都不能缺少的感情和安慰。爱和感情像阳光和空气一样,让一个活着的人获得生命,获得成长的力量和勇气……
——题记
前几天看了一部想看很久的影片《费城故事》,先前就听说过它是讲关于同性恋方面的,但我对于此类类主题并不是大感兴趣,而真正地原因是在于其获得过奥斯卡大奖及其主演是汤姆.汉克斯,恰巧我又是喜欢看电影的人,所以便抽出空来去学校礼堂瞧了一瞧,因为这场电影是为了纪念世界艾滋病日而专门放映的,感兴趣的人不是很多,所以空位不少,随便挑了一张椅子坐下,可这一座,便是90分钟……
主人公安德鲁是费城一位非常杰出的律师,他毕业于名牌大学,思维敏捷,精通法律,原本在事业上一帆风顺,可由于他同时是个同性恋,和其他“同志”一样,不时地出没于各种专属于同性恋者的场所,到那里去寻找只属于自己的快乐。不过非常可惜,他因此患上了艾滋病,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种致命的病毒,死亡率很高,而在主人公生活的年代,因为自身的某种“不良行径”而患上这种病则还有另一层含义:你将被社会所抛弃。因此当他的上司从他脸上的伤疤知道他患有艾滋病之后,便使用诡计将他开除出了公司,安德鲁当晚知道他被开除的真正原因,可以预见其当时的绝望心情,但他并不服输,随后在走访了9家律师事务所都没能如愿找到帮他打这起非法解雇员工案子的律师之后,他踏进了乔(我们的男二号)的事务所。不过同其他多数人一样,乔对于艾滋病(尤其是因为“同性恋”引起的)一开始也是十分反感。他看不起同性恋者,认为他们是社会的异类,是不洁身自好的臭虫,并不肯为其打这场官司。于是安德鲁只好绝望的离开,但是当镜头长时间地给到其出门后在大街上好似四处寻觅的双眼时,我开始意识到我错了,他的眼睛里闪现的并不是绝望,而是“坚韧”,是希望。
影片到此已经是很吊观众的胃口了,观众急于想知道主人公将怎样处理这一绝境的,不出意料,安德鲁的确是个不肯轻言放弃的人,他只身坐在图书馆中查阅有关保障同性恋权益的法律条文,或许在他心中始终有一个不变的信念:我与其他人一样,没有任何的不同。另外,我想影片之所以把背景设置成为费城——《独立宣言》的签署之地,应该是有意为之的,而主人公恰是一位律师——美国司法界的一员,更是有想对美国司法界说点什么的意思。
事实上这起案件重点并不是经理对员工的解雇是否非法,而在于他的上司是因为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才将其解雇。真正令我感动的也并不是艾滋病患者的权益最终被保护,而是主人公最后真的可以说一声“I’m ready”。他深知自己也许活不到庭审结束就会死亡,但是他依然不屑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尊严,这种信念与坚持,正式打动我最深的地方。影片并没有将笔墨过多的放在主人公的个人情感上,也没有过多的描写如何去打赢这场官司获得赔偿,相反地,这些情节仅仅是一笔带过,重点是突出了安德鲁之所以能坐下去的原因。
那么安德鲁的信念来自何处呢?回答很简单:爱。并不仅仅来自于他的“伴侣”,更来自于他的家人,他的父母、兄弟姐妹……
没有他们的支持与鼓励,安德鲁就不会有勇气走到法庭上,去追求自身的权益。爱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也是导演想要将他融会到社会问题中去的原因,艾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患病后被人抛弃,失去爱的感觉。当世人对你不予理睬,当你失去了工作,当你被人误解时,来自家庭、爱人的情感将支撑你走向最后。影片结尾的一曲《Philadelphia》以及背景上孩童时期的安德鲁玩耍时的情景意境幽远,寓意深刻……
那么就请相信爱的力量,因为他会带给你生活的勇气。
拥有爱,天堑终会变通途;丧失爱,你将寸步难行……
费城故事观后感3
《费城故事》讲述的是安德鲁不幸患上了艾滋病,被雇主设计陷害成文件丢失被解雇以后,他请律师上诉的故事。这是一部在1993年拍的电影,在现在看来,仍然有很强的现实的思考意义。就我们现在的社会,不消说其他,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招工的过程中,歧视女性的例子比比皆是,更何况还是早二十多年人们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呢?
安德鲁曾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律师,他的老板对他赞赏有加,将很多大的案子交给他负责。有一天,人们发现他的脸上出现了一些异样,这和之前的一位患艾滋病的同事的症状很像,于是他的老板处心积虑,设计安德烈丢失文件,并以此为借口,让他辞职。
安德烈本身是一个律师,对法律自然有所了解,他知道自己被解雇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艾滋病,想要用法律维护自己就业的权力,可是他请了很多律师,他们都不肯接这个案子。直到他遇到了乔,乔一开始听说艾滋病感到很恐惧,又很嫌弃安德烈是一个同性恋患者,拒绝为他辩护,但是当他的妻子谈起同性恋的事情以后,他开始改观。
直到乔和安德烈在一个图书馆遇到,安德烈查阅就业歧视的条款,乔同意成为安德烈的辩护律师,并开始收集证据。安德烈患病以后,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但还是坚持出庭作证。让我们最为感动的是乔问安德烈,是什么促使你成为一位律师。安德烈说,能成为促进社会公正的一份子,我很光荣。
当乔问安德烈的雇主他以往的表现如何,他们避重就轻,说安德烈工作有很多失误之类的话题。乔问安德烈的雇主,他有没有替你赢过官司呢?雇主说,有。乔一次次为安德烈辩护的时候,我们能感知他内心深处对安德烈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愤愤不平。
安德烈是一个同性恋,他曾在看电影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关系,之后不幸得了艾滋病。乔想了解同性恋的生活,甚至参加了同性恋的派对。当他看到两个大男人一起跳舞,他感到了说不出的恶心,但还是忍住了。
乔帮安德烈辩护的案子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有些人见到乔以后,有了很多挑逗言语,借此侮辱乔。乔不为周围的舆论所折服,始终站在安德烈的身边,这让他也很感动。安德烈的家人知道他的故事以后,没有因为艾滋病,就歧视他,相反始终站在他的身边,鼓励他,支持他。
电影《费城故事》已经落幕,安德烈将面对的是死亡,而留给我们思考的就业歧视问题仍然存在,像安德烈这样患艾滋病的人们的出路在何方呢?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好好思索。
费城故事观后感4
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笑话:说有一个遇到洪水的神甫,被困在房顶上,他坚信上帝会来救他。这时有个救生员开着小艇路过,要带他走,他说:我要等上帝,我深信上帝会来救我;后来又来了一名警察开着小艇来搭救,他又拒绝了,他说:我要等上帝,我深信上帝会来救我;再后来来了一架直升机,他再次拒绝。最后神甫被淹死了。
神父上了天堂后,非常生气,质问上帝:为什莫不来救我,这样以后你的子民还会相信你吗。上帝也很生气:我派了两只小艇一架直升机去救你!难道你要航空x舰才坐啊!
不知道这个故事和新教伦理有没有关系,我从《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中都看到了这故事的影子,每一根从眼前飘过的稻草都是上帝给予我们自我救赎的机会,只是很多时候错过了,或者说自己放弃了,或者说从来就没有想过救赎。美国的主流文化,应该就是自我救赎的文化吧,积极而努力的生活,成为上帝的选民。
看电影的人经常会把自己的语境和电影联系起来,虽然并没有电影中出现的巨大的生活变故——大多数人的生活还是平淡的,不会出现艾滋病智障或是被人诬陷入监,但这并不妨碍在低落的时候,去
《费城故事》有着同一个主题——自我救赎,只是救赎的理由不同,阿甘要体会生命的不同滋味,肖申克是自由,而安德鲁是爱,有尊严的爱与被爱,法庭辩论的部分是整个片子的精华部分,可能是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这个部分反而影响了国人对这部片子的接受,比起看阿甘给肯尼迪总统露屁股,这样大段的场面的确闷了一些,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国人对同性恋还有点不太能够接受吧。
我个人觉得是应该取消同性恋电影题材这个说法的,如果冲着这个提法去拍电影,我以为除了猎奇之外,看不出有其他理由。小波同志说的好:爱一个人难道他是男的`女的有那末重要吗?所以安德鲁和乔在谈论案件的时候,当他意识到乔的依然不理解,而自己马上就要面临离开这个世界时,突然转移了话题,他说:你听歌剧吗,这是玛丽亚卡拉丝的。然后以一手握着吊瓶支架,一手扶额,沉浸在音乐之中,光影明暗,安德鲁说:我即生命,我是神圣的,来到这世上,我被遗忘了,我是爱!这是本片的华彩乐章,安德鲁完成了自己的救赎!
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而且理应受到世人的尊重,安德鲁以一人之力,不惜对抗一个巨大的律师事务所,不惜对抗顽固世人的不理解,就是要理直气壮的获得这种做人的权利。比起阿甘比起肖申克,他需要更大的勇气,因为除了上帝之外,没有多少人站在他那一边。
费城故事观后感5
《费城故事》记叙了一个艾滋病患者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益的故事,它标志着好莱坞不再逃避社会现实,而正式向泛滥美国的艾滋病宣战了,是一部好莱坞为艾滋病患者演绎的影片。影片召领人们对艾滋病患者多一点关心,同时歌颂了艾滋病患者自己坚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给社会深重的影响。
影片中的安迪,他是一名律师,经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结果因他患有艾滋病而被解雇。他坚持自己的主张为自己的权益决定起诉,同时与自己身上的病痛作斗争,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上门拜访过许多家律师事务所,但结果是不了了之。黄天与白云不负有心人,乔最终愿意帮助安德鲁讨回一个公道,并且最后赢得了官司。
当时的世界,我们对于艾滋病和同性恋都有着有色的眼光看待,通常是害怕涉及到自己,从而远离他们。经过这次的大作战,我们对艾滋病和同性恋有了新的看法,不再歧视他们。
一个快要临死的人,在与自己的病痛作斗争的同时,还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为自己与社会还一个公理。作为一名法学生,我们应该替别人伸张正义,为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得到法律上的平等,要敢于面对别人的反对,坚持自己正确的理念,做我们认为对的事,为世界万盛开太平。我们更不应该另眼看待艾滋病患者与同性恋,要理解他们,关心他们,用法律精神感染他们,鼓励他们与病魔抗争并且要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费城故事观后感6
好莱坞一向是娱乐电影的广阔天地,严肃题材影片因为缺少商业效益而不被看好,各大影片公司都不愿花钱投拍。然而,94年,这一情况却突然有所回转,一批对历史反省,对社会关注的严肃题材影片出现,其中以《费城》最受瞩目,反响巨大。
《费城故事》讲述了一个艾滋病患者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利益的故事,它被称为“好莱坞面对艾滋病”的影片。它标志着好莱坞不再逃避社会现实,而正式向泛滥美国的艾滋病宣战了。影片号召人们关心帮助艾滋病人,同时赞扬了艾滋病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时代在向前发展,我们对于道德的理解也在不断更新,有很多观念的接受,我们首先是从看热闹开始的,我们以为那些事情与我们无关,但当它们对传统观念进行挑战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正是迎接他们挑战的人。
《费城》向我们讲述的并非一个简单的艾滋病人争取权益的故事,它直面同性恋,哪怕是在美国这样的社会中,同性恋依然是一个受到正统道德鄙夷的行为,影片中安德鲁是因为同性恋而染上艾滋病的,因此他被上司视为道德败坏,并被抛弃,于是他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诉诸法律,影片由此而展开。
片中的故事及其结局并不复杂,但他却向世人提出了一个道德问题,对于艾滋病人应该象其它病患者一样给予爱护和帮助,这在哪里都是被认可的,但对与同性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在影片中,安德鲁和他的“恋人”并没有受到他家人的不平对待,但是社会的偏见依然存在,哪怕他最终胜得了这场官司,但并不等于他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影片正是在这样一种沉痛而又无奈的气氛中结束。它敢于大胆的向社会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标志着这个社会正在前进。
影片主人公的扮演者汤姆·汉克斯在电影中表现出色,令人感动。为了演好艾滋病患者的瘦弱体形,他用节食的办法将体重减轻了30磅,并亲自与同性恋者、艾滋病人接触,直接体验生活;为了演出艾滋病人独特的绝望心态,他每天都进行造型训练,但回家后又得恢复自我,忍受着内心的煎熬。更可贵的是,他所演出的不仅是一个病人,更是一个坚强的奋斗着的爱着他的家人朋友、他的事业和整个社会的伟大角色。正因如此,汤姆·汉克斯获得了第66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和第44届柏林电影节最佳男主角银熊奖。
大概是因为汤姆·汉克斯演的主角安德鲁,并且演的是一个逐渐走向死亡的人,因此观众很容易对他产生同情。汉克斯的这个角色是他的连续两次获得奥斯卡影帝中第一次。看的出,它为此付出了不小的工夫,有很多细致感人的表演。影片中“安德鲁”是一个头脑精明,口齿伶俐的人物,与下一年中的“阿甘”形象对比鲜明,表演风格也与《阿甘正传》截然不同,正是“安德鲁”和“阿甘”两个人物的塑造,使汉克斯的“演技派”形象深入人心。因此看看这部他第一次获得奥斯卡影帝的影片还是值得的。
JOE:Are you a good lawyer?
ANDREW:Im an excellent lawyer.
JOE: What makes you an excellent lawyer?
ANDREW:I love the law. I know the law. I excel at practicing it. Its the only thing Ive ever wanted to do.
JOE:What do you love about it?
ANDREW:Well... many things. But I think the thing I love the most, is that every once in a while, not that often, but occasionally... you get to be part of justice being done. Its really quite a thrill when that happens.
以上是《费城故事》中JOE和ANDREW在法庭上的一段对话。我看过三遍这部影片了,但是,每次听到这段对话,都觉得很震撼,心情复杂,有对ANDREW的崇敬之情,还有一点,用ANDREW的话说,是thrill,振奋!
ANDREW作为一名律师,他所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生计,更是兴趣所在。正是如此,他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忙碌中感受着工作带给他的乐趣。他工作的动力,正如他所说:“我爱法律,我了解法律,我善于从事这一行;我最爱法律的什么?就是有时,不是时常,但偶然,我是促成公平的一份子,这真是一种令人振奋的感觉。”听着他的话,我为自己而感到由衷的骄傲,因为我,我们,就像ANDREW一样,也可能是促成公平的一份子。这是证明自己存在价值、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是对社会的贡献。这种精神上的愉悦是任何物质享受所不能比拟的。
但是,我们并不能保证所有的法律人都像ANDREW那样热爱法律,信仰法律。想起行政法课上老师讲的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居然请教老师“有人出2万元请我,我去还是不去?”一个学习法律的人,了解法律的人,居然连基本的道德观念都没有!学习法律的人不遵纪守法,我们似乎司空见惯了。报纸上铺天盖地的新闻,我国有那么多律师、法官违法犯罪,和国外,尤其是一些法制健全的国家相比,数量实在是多得有些不可思议了。在这些报道的影响下,普通百姓对法律工作者的评价似乎越来越差了,而法律工作者自己也对自己的职业缺少职业自豪感和捍卫职业尊严感了。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如果连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的人本身都不信仰法律,那么,法律究竟为什么而设立?在实践中有能起什么作用?有与没有又有什么区别?有人说,中华民族是缺少信仰的民族。也许这是一个影响因素。但是,我们这些学习法律如此多年的人,难道会对法律没有丝毫感情吗?我不相信。因为当我看到不公平的事情时,我和绝大多数同学一样,首先想到的是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当我们看到报刊上的案件时,我们会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分析这些问题;甚至在生活中,很多玩笑都是有关法律的。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关注法律,运用法律,这难道不是对法律的热爱吗?难道不是一种对法律的信仰的体现吗?普通百姓并不了解法律,让他们建立对法律的信仰并不容易。但是对于我们,对于学习和以法律为职业的人来说,是承担树立法律信仰责任的最佳人选,也是最应该的人选。只有法律人自己信仰法律,才能影响周围的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