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
在假期中,我在电脑上读了一本人们对穷人不一样的看法,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金钱虽然重要,但不是万能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讲述的是一个贫穷但非常诚实的人,也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里面有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大打了一个赌,赌这个贫穷又诚实的人,拿到一百万英镑时,他最后有什么,有什么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一百万英镑是他自己的。弟弟则认为他会过的很好,于是把钱借给这个人,并出国30天。没想到这短短的30天里,人们对这个一夜暴富的人拼命地拉拢关系,从住宿,买衣服,吃饭都是免费的,并一直提高他的地位,最后还成为了一个公爵!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美丽的妻子和3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在靠自己的能力在赚钱,但是,一个人做事没有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但他不会快乐!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2
那个家伙端出一副非常刻薄的嘴脸说:“啊,是吗?哼,当然我也料到您没有带零钱。我看像您这样的阔人只会带大票子的。”这可叫我冒火了,于是我就说:“朋友,对一个陌生人可别单凭他的衣帽来判断他的身份吧。这套衣服我买得起,我不过不愿叫你们为难,怕你们换不开一张大钞票罢了。”
这就是《百万英镑》里的精彩片段。当时店员对流浪汉亚当斯蔑视、讥笑后见到百万英镑的惊讶表情,作者描述的入木三分。这里面的幽默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美国的马克·吐温经典之作。书中讲述了一个矿山经纪人的办事员因开游艇开的太远,迷失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救起,并以作为水手来作为路费。抵达伦敦后,他仍旧身无分文。这时,一位年长的绅士,把它叫去,并给他了一封信,便叫他走了。他来到一个小饭店,打开信,他被信里的东西几乎吓晕了!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英镑的钞票!就这样,一夜间,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在伦敦,谁都知道他。在一次晚宴上,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汉姆英国姑娘并和她结了婚,事后他才知道,那位给他钱的老绅士就是波霞的义父。在他和波霞的结婚典礼上,老绅士把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认为金钱是万能的,现实中我认为金钱绝对不是万能的,金钱万能论是非常错误的。金钱能买到床铺,却买不到睡眠;金钱能买到食物,却买不到口味;金钱可以买到书本,却买不到知识……金钱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但是这些都是虚假的,最真实的还是人坦荡的生活。就像亚当斯一样,他失去了金钱,但是他依然乐观的生活着。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即使你很有钱,也不见得你肯定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3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4
在这个充满快乐的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两本书有《百万英镑》,《打开心灵的锁》。其中我最喜欢《百万英镑》,我总是离不开他,就像我的枕边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一个真实的故事,里面讲的是一个60岁的女仆,虽然他以经60岁了但他看起来一点也不想老人,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无论大家,怎么和他开玩笑,他也不会生气。
有一次,主人问女仆,你活了60年,有什么烦恼。他说,主人,我跟你说过,我生在奴隶堆里,当奴隶的滋味我都知道。在帮他们打扫的时候,我就心里想着,打扫屋子,太累了,还不如不干。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坚持,不努力是没有好结果的。
这本书里,每个小小的故事都有一个非常大的道理。
希望大家也买来读一读,希望你们读完之后,一定受益匪浅。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小说。上课时老师就对我们讲,马克吐温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很会讽刺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亨利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有两个很富有的兄弟,因为一个约定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钱。亨利最后用这钱在一个月内成了百万富翁,并且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问当时社会上的人,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有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
我认为不一定!
有钱买不到友情,还有可能失去友情;有钱买不到快乐,还有可能失去快乐。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或背叛自己的家人?或不惜生命的代价?那时的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跟现在的人是无差别的。
现在有些少年沉迷电子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向父母要钱,一次,两次,三次,最后成了迷途少年。
这本书指出了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们要通过金钱比地位的高低,比身份的上和下……
我们不能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迷惑,更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我们要让金钱做我们的工具,真正为我们服务!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7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百万英镑这个故事。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亨利·亚当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在打赌看一个人,拥有一张被注册了的一百万,能否活一个月,他们在物色人,最后他们物色了亨利·亚当给了他一张一百万镑的钞票,并告诉他,他们在看他能否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活下去而打赌。并且如果他活过了三十天他们会给他想要的工作。
亨利·亚当在吃饭、买衣服、住宾馆时都拿出了那张钱,让别人找开,别人都让他佘账。他还在大使馆里认识了波霞·郎汉姆,并且爱上了她。波霞·郎汉姆也爱上了他,这时美国的报纸说他是腰缠万贯的怪物都说他很有钱,他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波霞·郎汉姆,并且让三十天到后随他一起去。他又遇到了他的老朋友赫斯丁,亨利·亚当让赫斯丁以他的名义投资,亨利·亚当用这一百万英镑挣到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去找了那两个有钱的兄弟,在那里他知道了他们是波霞·郎汉姆的继父,最后他找到了一份好工作那就是——他们的女婿。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人们看什么都不能只看金钱。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8
这几天里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百万英镑》。
这本书要讲得是一个人他到英国当时他是一个乞丐,当时他很饿,看见一个小男孩扔了一个面包,那个人要去捡,突然一个人过来了他不捡了,那个人走了,他继续捡那个面包,当快捡到面包的时候,突然房上有两个富豪叫那个乞丐,说年轻人请上来一下,乞丐上来之后两个富豪给了那个乞丐一封信,乞丐走之后,去一家饭馆,服务员看了一眼就让乞丐就让他做好久没擦的桌子,乞丐说:“为什么让我坐这么脏的桌子,”服务员说:“让你坐着就很不赖了。”乞丐拿起那封信打开当时让所有人惊动了,那信封里竟然是一百万英镑,老板赶快让乞丐坐上最好的位置,乞丐点的菜不用掏钱。乞丐有去了一家服装店,员工把乞丐叫到后台,给乞丐一件又窄又小的衣服,让他敢快走不要妨碍做生意,当乞丐出那一百万英镑是,服装店的老板看到了,马上接待这位乞丐,服装店的老板把郡王的衣服给了那位乞丐,乞丐说:我用不用给钱老板说:不用给。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我们不要看外表,如果我们只看别人的外表,不看别人的内心就像俩个店的老板会被别人歧视,所以我们不要光看外表。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9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1935年出生于美国,是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他还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祭奠人,这次我看了他写的《百万英镑》,写得非常好。
《百万英镑》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应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支票。按常理来说,这张支票虽然数额巨大,但是应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情。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美人芳心,因此青云直上、飞黄腾达起来。故事虽然是以喜剧收场,却让人感叹万分。
它涵盖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丑恶、肮脏的灵魂,讽刺了不同阶层人物虚伪的面具下掩藏的拜金主义和腐朽思想。这个故事体现了马克吐温幽默滑稽的独特风格,读来趣味横生,令人捧腹大笑。
翻开他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我不仅能感受到幽默的乐趣,更能体会到社会的哲理,他也引导我深入地思考人生。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0
马克·吐温,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他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
今天我要为大家讲述马克吐温所写的一篇著名的中篇小说《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主要讲述了一个在旧金山工作的一位职员。他去海滨开快艇旅游。不小心撞上了暗礁。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就在这时,一对富豪兄弟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主人公本来吃饭、买东西都招人白眼。但是只要拿出百万英镑的钞票。都会招来人们的无线热情。有人甚至愿意借好多钱给他,公爵、王室甚至以和他交往为荣,他被人称为腰缠万贯的怪物……
我真的很羡慕这位主人公,因为一张支票,因为一次打赌,他得到了幸福的生活。人们为什么讨好他,不都是因为他们看重钱吗。金钱可不是万能的,还有好多比钱更有用的东西。不要看重钱,绝对不要想不劳而获……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1
我读了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这篇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和“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一对兄弟的信,心里面有一百万英镑。原来是这对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得到了一百万英镑,会怎么样。哥哥赌他一定会被捕,或者被饿死;弟弟赌那个人会靠那张一百万英镑生活三十天。他们把一百万英镑给了这个人,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这段时间里,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富翁不停地拉拢关系,干什么都是免费的,每个人都讨好他,他的地位一直提升到了除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还从两兄弟那里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看到这里,我想到:人们讨好他,不就是因为他的钱多,人们太看重钱吗?
钱不是一切,不是万能的!
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用钱是买不到知识,不能让我每次考试考满分的。
金钱在知识面前还是很无力的,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获得知识,这是金钱不能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2
在假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有两个富有的兄弟打赌,把一张一百万借给了一个诚实的穷人,在这时找到了亨利。亚当,并以他在一个月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他去了饭店丶服装店,两个老板都对他十分刻薄,可当他拿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后,个个都对他十分热情,还对他说:“这点小钱,你可以无限期还。”就这样这个消息传开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让他成为了爵士,美国公使邀请他去一个宴会,在宴会中他认识是了一位叫波霞的女士,并和她结婚了。
当一名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说:“上帝保佑了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在一些情节中,一些医生为了钱,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这些医生早已失去做医生的品德。
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基本品德:诚实。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3
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无论怎样爱钱,都不要丧失了诚实与良知。
这本书讲了:亨利是个贫穷的人,他收到了两个亿万富翁借他的一百万英镑。他去了一家饭店,老板一看他衣衫褴褛的样子,就把他调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由于没钱可找,他竟然没有花钱!他又去了服装店,老板一见钱,就量身定做了48套四季穿的衣服!不仅如此,他还获得了3万元的利息和一个好职位!这就是金钱的力量!
目前社会上,金钱竟成了衡量人社会的地位的标准!金钱不是万能的,有许多东西是用金钱买不来的,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的人越来越少了。俗话说得好:金钱乃身外之物。
前几天我看到几条新闻:一些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地基没打好,导致楼房在3秒之内全部倒塌;
一些医生为了自己的利益,给病人吃不必吃的药,还吃出了毛病,难道金钱比生命还重要吗?一个大学生为了就一个落水儿童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精神我们一定要传扬下去。
无论怎样爱钱,都不要丧失了良知,诚实与道德!古话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4
利用这个暑假的时间,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令我受益匪浅的就是马克·吐温的名著——《百万英镑》。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贫穷而又诚实的人,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而送他一百万英镑的原因就是因为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这个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我的,还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
而弟弟却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而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不但给予免费吃饭,买衣服,免费住宿,并且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向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利息,最终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十分幸福的生活。
这一个故事,用幽默、讽刺的手法揭露了那时人们势利小人、见钱眼开、阿谀奉承的丑恶面容,也印证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的含义。更使我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当!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5
马克。吐温,这个我们从小就有些耳闻的名字,虽然只是一个伟大作家的笔名,却有着非凡的意义。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用笔,讽刺,揭穿了某些“虚伪”,作为一个讽刺小说家,他可谓是大师。非凡是《百万英镑》一书中的《百万英镑》一文,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必须的讽刺。
文中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认是一个老实贫穷的人后,一对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一个月后再还给他们。一个月期限到了,享利不权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漂亮小姐的芳心。在他生活的.一月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不一样的商人,但无一不是见到那张百万大钞就从之前的鄙夷变得恭恭敬敬,最终因找不开那张支票而免其全部费用。我一边读一边笑,值到读完后,才突然笑不出来,而是转化成对当代社会人们拜金思想叹息与悲哀。
其中我最喜欢的场景是主人公去买衣服,因为这写出了拜金思想的可恶。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6
这几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巨额钞票,每张一百万英镑,一张被用掉了,一张被富豪之家的两兄弟取出,“借”给了诚实和贫穷的外乡人——亨利。他们一个认为他能在不兑换的情景下,就能够过上等人的生活;另一个认为这张钞票对他毫无作用。
他让亨利免费用餐,购物和住宿,并经过自我的努力赚到了属于自我的二十万英镑。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时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钱,虽然能买到书本但买不到知识······金钱也不万能的。
我觉得不应当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不管怎样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原则,不管怎样爱钱,都要经过正确的途径去获得······亨利那张百万英镑最终没有花出去,但拿着这张钞票,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富翁。
马克·吐温很好的讽刺了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温暖,没有道德的社会。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7
《百万英镑》是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一部小说,全书语言生动幽默,巧妙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
书中记述了一对富豪兄弟打赌,给了亨利一百万英镑(不能兑换)看他一个月内怎么生活。一个月的时间,亨利凭借那一百万英镑,在这一个月内,受到了人们的“敬仰”。如吃饭店主看他有一百万英镑,就允许不但没有饿死,反而凭借着这一百万英镑和当时人们普遍的拜金主义成为受到了各个富豪的青睐,还娶了一位富豪的女儿为妻。
该书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将当时社会的思想主义的迂腐完全展现出来。马克·吐温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这样,他同时用这部小说还原了在自己身上真正发生的事。当时马克·吐温是一名记者,被卷入到了内华达州的“淘金热”中,他买了一支股票,想等他有做够高的市价后卖出去但是股票价值上涨后,他在旧金山过起了富裕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卖掉这支股票,而是继续留在手中。后来,人们对这些已经没有了兴趣,马克·吐温手中的股票市价不断跌落,最后他因各种债务破产了,并写了这部小说。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8
暑假里,做完作业,我就喜欢看看课外书,其中,我读了一本名叫《百万英镑》的书,让我感触很深。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最经典的短篇小说之一,主要讲述了一个身无分文、无亲无故、受人歧视的穷光蛋亨利,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他,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他因为拥有了这张百万英镑的大钞,身价立刻增长,所有平时对他不屑一顾的人都对他逢迎巴结,显出了金钱巨大的魅力。后来,亨利不仅有惊无险地度过了一个月,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文种作中者用了对比的手法,揭示了当时英国社会金钱至上的风气,勾勒出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充满了讽刺意味。
作者还插入了大量的语言描写,既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在情节布局时设置了层层悬念,同时把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完美的结合了起来,体现了其高超精湛的写作艺术。
《百万英镑》是一本值得推荐阅读的好书,有机会,大家一定要好好地读一读。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9
这段时间读了《百万英磅》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百万英磅,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渴望得到它的人更是成千上万,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的英国,一个名叫亨利的穷人收到一对兄弟的一百万英磅的支票,他们打赌,一个穷人收到一百万后会怎样。
过去,亨利不管吃饭还是买衣服都会遭到别人不屑的白眼,当他掏出那一百万后,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同意他不停地赊账,就是没有人能为他找零。
渐渐的,亨利尔欠下的债越来越多,追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期限终于到了,当他如释重负地将钱还给了那一对兄弟后,他早已对钱产生了厌恶。尽管失去了财富,但却得到许多。
读完文章,我马上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财胜于命,认为有钱可以拥有一切,但钱不是万能的。钱可以买到房子,但买不到家庭;钱可以买到钟表,但买不到时间,所以钱不一定是万能的,反而是痛苦的根源。可尽管如此,人们对钱财的渴望和追求更是一刻没有停歇。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应该追求的是更加高尚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20
所有的百万英镑都聚集在一张钞票——一张有着6个零的银行产的钞票——一张未曾注册,用后会坐牢,又不能使用的钞票。就有一个故事,发生在这种钞票。这个故事就是马克·吐温写得《百万英镑》。
我发现了在这书中,所有的讽刺都是通过艺术的夸张表现出来的,同时也是作家马克·吐温的写作主要特点。是名副其实的讽刺小说!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1)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2)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3)
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4)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
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5)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终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应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礼貌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我。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