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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如故人观后感合集56句

时间:2019-07-11 06:06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

水是时间吧?时间无情,正如流水之无情。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感慨中有多少“时不我待”的无奈?“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无论是谁——圣人或凡人,英雄或平民,都阻止不了时间的脚步,脱不了黑发变白首最终化为一抔黄土的“宿命”。时间无限而生命有涯,于是有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感悟和“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警戒。

水是德吧?德之高下,正如水之深浅。

“深水不响,响水不深。”欢呼叫嚣的必是浅溪,低吼沉吟的才是江海。“圣人韬光,贤人遁世。”德高之人甘于平淡,耐得住寂寞。追名逐利、吵新闻爆丑闻的必是寡德浅薄之辈。一块石头就能让小溪开一朵炫耀之花,一座大山也改变不了江海的沉稳。小人为自己唱赞歌,君子让别人去评说。

水是心灵吧?心灵之明晦,正如水之清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的澄澈来自于活水不断的水源,心灵的澄明来自于善于纳新的心胸。水之澄澈能映出天光云影,心灵之澄明能包容世间万象。

水就是人吧?

水结而为冰,冰是人棱角鲜明的性格;冰融而为水,水是人或激扬澎湃或缠缠绵绵的情感;水化而为气,气是什么呢?气是陶渊明篱下长开不败的菊花,是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忧天下,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抱负,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是充沛于天地之间,亘贯于历史古今的浩然正气,是多少人穷其一生追求的人生真谛。

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中国的水墨山水画世界独一无二,墨色与宣纸的幻化中千山万壑一笔呼出。蒋勋对这一门黑白的艺术说过这样的话:“全世界都在用颜色画画,我想中国人有一天一定要解答,为什么我们大胆到不用颜色只用水墨来画。我想其原因在于:彩色的东西比如彩色的照片常常是当下的,黑白的照片给人的感觉是回忆的。因为繁华去尽之后,在回忆中,生命有一个安静下来的力量来看山、看水、看自己……”这种安静的力量只有智者与仁者才能拥有,他们懂得:万物静观皆自得,他们懂得在万籁俱寂之中修炼儒雅、修炼智慧、修炼仁德,因而他们才能在一动一静中拥有乐于寿。

对于“知者乐水,仁者乐山”我们既可以分开来解释,也可以理解为“智者”与“仁者”是同爱山水的。我更认同第二种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深重浓厚的山水情怀呢?我想,最直白的原因是华夏大地山河壮丽,山川秀美,大河滔滔,峰峦迤逦,无论古人走到哪里,俯仰之间尽是碧水黛山,诗意的情怀便喷薄而出。再者,山水附着着中国人太多敏感的心灵和微妙的哲学:深山中的寺庙满院禅意芬芳;竹篁中的陋室主人弹琴长啸;仁人智者“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山水与仁人智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仁人智者也在山水之间悠然闲适地享受生活,释放着生命最沉静的光芒。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

暑假里,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不禁备受启迪。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饱尝人间疾苦,二十岁参加了共产党员,因积劳成疾导致全身瘫痪,后双目失明,辗转病榻长达九年,然而卧病期间,在令人难以想象的困境中,他并没有心灰意冷,而是把笔作为武器,把文学创作当作自己新的工作岗位,开始新的奋斗,并以惊人的毅力写出了这部不朽的名著。

文中,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同样也鼓舞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保尔·柯察金——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人,在重重的人生道路障碍前,凭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及亲友的鼓舞,勇敢地与疾病搏斗,终于创作了《暴风雨利索诞生的》这部著作。

我被保尔的坚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试想一下,一个人若双目失明,他便看不到周围的朋友,看不到这个多彩的世界。他,只能靠耳朵来生存,一个意志平凡的人怎么可能做到?。更何况保尔双腿瘫痪,且左手不能动弹?!

保尔是正直的,十几岁的他,因为正义,敢出手教训市里的无赖;

保尔是机灵的,身处牢中的他,能抓住机会,轻而易举地使愚昧的敌人中计而躲过魔爪;

保尔是勇敢的,刚参军的他,纵马挥刀地向前猛冲,完全进入奋不顾身和忘我杀敌的精神境界;

保尔是坚强的,作战的他,在头部严重烧伤后,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支持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以继续抗战;

保尔是伟大的,他几次与死神进行生死搏斗,最终以胜利而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战友的身边;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3

就像我们的生命需要营养一样,人们的成长也需要友情的滋润。然而我们不能朋友,交友不慎,将抱憾终身。这个道理,杨红樱阿姨在她的新书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中告诉了我们。

书的主角永远是笑猫——一只可以像人一样会笑的猫。笑猫有一个老鼠朋友,这只老鼠不算是好老鼠,也不算是坏老鼠,不知活了多少年,所以成了一个哲学家。为了营救朋友断了尾巴,一只万年龟将他变成了一个球,所以又被叫做球球老老鼠。

笑猫有三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一天,他们住的地方——翠湖公园举行了一场交友会。三只小猫分别交到了自己的朋友。可过了不久,他们又和各自的朋友绝交了。胖头的朋友一天到晚就知道带着胖头胡吃海喝,其他的什么也不干,胖头和他在一起,消耗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收获的只是脂肪。二丫的朋友虚荣、做作、臭美、傲慢,二丫受她的影响,把自己原本漂亮的虎皮毛色染成了黑色,把走路姿势、说话声音、名字都改了。三宝的朋友初看很不错,做事果敢,有勇有谋,有气魄,有闯劲。可交往久了,却发现他原来是一只没有孝心的小猫。三个孩子初次交友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甚至失去了继续交朋友的信心。

通过爸爸笑猫的开导,三宝决定踏上寻找黑骑士的道路。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在汶川地震中尽职尽责,救了很多人。三宝在那时与他相识,成为好朋友,和他一起救人。后来在一次搜救中黑骑士被砸下来的水泥板压断了一条腿,从此与三宝失去了联系。还有一只名叫公爵的的搜救犬,在搜救的行动中肚子被钢筋划破,英勇牺牲。三宝和他们在一起时,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在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认识各种类型的人、猫、狗,也在一次次寻找中思考着,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样的朋友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最后,三宝找到了做了导盲犬的黑骑士,体会到黑骑士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宝和黑骑士做朋友,他将受益终生,黑骑士身上的美德,将成为三宝人生的指路明灯。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胖头和二丫之所以学到坏毛病,和他们所交的朋友有莫大的关系。不能不交朋友,也不能朋友,这便是杨红樱阿姨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们的一生。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4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己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助,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这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名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一品红顶商人”。

可以说,王炽的成功不仅在于其独特的行商之道,更少不了诸多好友亲朋的肝胆相照,但家人亲朋的顶力相助源自于他以诚待人的处世之则。因此他的成功是环环相扣的,并最终回归落实在了诚信这二字之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5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童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爱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幸福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幸福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幸福,在40岁那年,幸福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快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幸福。最后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后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后,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6

今天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么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成长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成长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成长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己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一定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一定要用我仅有的能力,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但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天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但是,我一直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这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爸爸……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7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孩子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孩子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孩子,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面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己。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孩子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希望孩子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孩子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己,因此无法分辨谁才是自己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己。假使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因此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一定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因此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因此想要超越自己的人,一定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己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己,只会让自己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曾经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己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为什么我们真正要超越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己,那必定能为自己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己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达到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8

暑期学校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读懂孩子》。

看完之后,其中的很多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发现值得学习的东西也很多!

我觉得这些故事都是从教师的身边出发,由一些常见的现象、普遍的观点及颇具争议的问题入手,独具观点,总能道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对我的教学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从中,我感受到了拥有自己的精神空间对教师来说是多么重要;认识到了赞美的神奇作用;体会到了思索的快乐;知道了宽容也是一种精神。书中的一些精辟的理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会去调整自己的心态,享受生活,适当地放松自己对每一个教师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遇到困难,如果我们退缩?我们将不仅放弃了人生难得的体验,更是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力。如果我们正视困难??每位教师都可以在解决困难中获得自己意想不到的机会,你越是往前,你的机会就越多。”的确,只有将困难视为机会,才能从解决困难的过程中获得事业的成功感。

书中说到:“教师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充满爱心的去思考问题。作为一名小学教师,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孩子,但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孩子?他们当中的每一个孩子都同样需要得到尊重,得到关爱!面对任何一个孩子的忽略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可弥补的,甚至是终身的损伤!”教师读书学习不仅能提高自身的修养,还能给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一本好书将会终身受益。

以前总感觉思考着是痛苦的、孤独的,甚至是茫然的,但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这种感觉变了,当你冥思苦想,而眼前豁然开朗时,心中是何等的喜悦、快乐呀,才突然发觉思索着让人充实、快乐、自信。同时我明白了学校要求教师写读后感的良苦用心。

其实要求老师写读后感并不是为了*教师们读书,而是要让每一位教师认真思考,因为读而不思是写不出感想来的,更不可能从中获得提高。只有经过认真思考才能有所感悟,让我“想说话”、“有话可说”,也希望我能不负重望真正变得“会说话”。使我的教学生涯变得更幸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9

风轻轻掠过,摇曳过风铃的腰际至发梢,那清脆玲珑的旋律,有节奏的舞步,幻化成妙龄少女的发丝与风的嬉戏,也婀娜地融化在林清玄那首如歌如梦的《风铃》里……

这篇三百余字的小散文,没有多余的修饰,很随意的笔法,文采拼不及《荷塘月色》,情感深不过《荷叶母亲》,逻辑性强不如《葡萄月令》,感染力远不超《少年中国说》……它如同风铃般,没有浓妆艳抹,没有惺惺作态,没有故作深沉,更不去招蜂引蝶。

可这偏偏使得我对此情有独钟,深深迷恋。

我迷恋于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我同样迷恋于文中那分哲理和韵味。“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发此联想,其实人生就像一趟旅程,不在乎最后的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作者不也说:“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高至心心为民的帝王将相,到战死沙场的忠烈战士,那些劫贫济富的江湖侠客,下至乐于助人的平民百姓,他们有的走进土地里,有的火化飘散在风中,但,他们始终是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路上,在史书上,在后代的心上。

就这样清淡淡的书香气,水灵灵的心细眼,深浓浓的哲理味,成就了我情有独钟,深深迷恋的林清玄这首如歌如梦的《风铃》,它教会我要做个“有了心的风铃”,因为,“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印,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0

最近项目部下发一本书名为《复盘》的书籍,要求管理人员熟读并提交个人读后感。于是带着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对该书进行了品嚼和阅读。

刚接触复盘二字,脑海里无法产生二字的定义,后来查阅相关资料及跟作者的介绍,原来复盘首先是围棋里面的一个术语,是指棋手在下完一盘棋后,要在棋盘上重新摆一遍,看看哪里下得好,哪里下得不好。下得好的要秉持,下得不好的,要在重新摆得过程中研究进而从中加强认识和印象,避免发生第一次出现的类似失误。

通读《复盘》后,我对该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主要基于这本书可以作为教科书和工具书使用,因为它确实可以给我们生活或者工作提供文德思考方向,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之至提高生活的质量,提高工作的效率。

什么是复盘?这不是简单问题的疑问解答题。由复盘二字所赋予的含义也好,信息量也罢,是极其庞大的。正如复盘这本书籍厚厚的章节给我们呈现定向的逻辑思考,带给我们一扇全新的知识之门,是如此的宽广。

我们家乡有一句俗语“上半夜想他人,后半夜才想自己。屋檐滴水、点点滴滴”。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正常的人要把生活过得好,以及处理与周边人群的人际关系,在休息躺在床上,就应该首先想想他人给了自己哪些帮助,或者自己的言行对他人哪些方面可能已经造成伤害,要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过一遍。通过如此对白天事情的再现,

达到不断地照镜子,洗涤沾染在良心和道德上的尘土,从而让自己尽量接近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屋檐的滴水不是经常有的,但伴随时间和不可忽视的作用,滴水虽小,就一定能穿石。

复盘告诉我们的道理其实也简单,解决问题首先要考虑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利因素,哪怕就是最坏的结果,我们通过事后再次冷静的分析存在的不足,在失败的基础上,制定出可以有胜算的对策,哪怕第二次依然与结果有距离,但起码离结果更加接近。

复盘确实是一本好书,实用于每个年龄段,不同的人群。虽然说某种程度,他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工作也好,或是做某一件事,我们在实施之前尽可能考虑周全,做好过程跟踪,事后以复盘形势总结和分析,我们一定会明白命运是由人、有我们自己决定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1

当我第一眼看到《复盘》这本书的时候,感觉这个名字怪怪的,什么是复盘?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带着好奇心的我拜读了这本书,原来复盘是围棋术语,主要讲的是对弈之后,还原与对手的对弈过程,并从中研究对手的思路、手段以及与之比较自己的不足,取长补短最后获得启发并最后赢得对手的一种方法论。用到现在的企业管理中就是从过去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经验、梳理过程控制的不足,实现个人能力提升最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复盘中提到三个关键词:亲身经历、过去、学习,这三个词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论,囊括了复盘的精髓。

首先是亲身经历

自从我们开始认知这个世界,接触社会,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但是亲身经历是能带给我们最牢固记忆的一种方法,无论经历多少岁月变迁、时间过得多么久远,亲身经历过得事情始终会深深的刻在我们的脑海记忆当中,亲身经历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中心环节,正如一句话所言,要想知道梨子甜不甜,只有自己尝了才能知道,听别人讲、看别人做都不如自己亲自尝试。

第二是过去

用现代汉语讲的就是从前的意思,过去是指现在我们所处时刻的之前的任意时间段或任意时刻,但是大多数是指一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惯性想法,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无所谓了,其实不然,过去是对现在以及将来某些事情的对比,是我们溯源和反思过去事情的好坏、对错的参照物,以及将来同样事情发生时引起我们重视和提高警惕的风向标,是能够解决类似事情发生的一种方法。

第三是学习

学习是获得一些启发,见解,提升自己的见识和能力,从而提高个人的有效行动能力,学习让我更加明白应该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停止做什么?什么事情如何做符合规定的标准,怎样做才能减少失败和提高成功率,以谋求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以前的某些措施在现在的项目运营中是否继续有效,怎么做才能更好的更加有效的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复盘》一书的阅读使我学会了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整合优化、降本增效、风险管控、提高团队综合智商、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核心力,同时让我更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直面过去的一些错误、不全面的做法,做到防微杜渐,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2

前段时间出了一本火遍整个中国的好书——《立秋》,它改编的话剧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讲的内容主要是晋商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晋商成功的经验。其中晋商的成功总结起来就两句话“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晋商能做到票号遍中国,成就了中国银行业的雏形,其实跟能做到这两句话是分不开的。

“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其实说起来我们每一个人或大或小都有自己的理想,都想自己能创造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成就动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为生存而被动的工作而已,忘却了我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自己的事业的。于是我们浑浑噩噩,虚度光阴,还为工作累苦抱怨不休。想想晋商我们该感到惭愧,他们为了成功为了事业为了信誉能够倾家荡产赔付客户,然而最后他们最后还能重新赢回客户的信任赢回财富赢回成功。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工作当事业来看,不计较金钱的得失,因为他们知道事业是自己的理想结晶,既然把理想寄予事业之中,我们期望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还得有成功时的喜悦与自豪。而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把我们的工作当作一份挣钱糊口的活计,缺乏“成就动机”,那我们永远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们没有把教育当做事业去做。既然不用心又岂能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成功呢?“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要一日三省,时刻反思提醒自己今天自己有没有偷懒。只有把每一天该做的事情完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才能有最终的成功。我们很多时候一天忙到晚觉得累得很,晚上躺在床上安静的时候该想一想,我这一天虽然忙得很累得很,但就是对理想对事业的勤吗?也许我们得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抱怨,在绕弯路、做无用功。奥运期间中国篮球队对阵美国队的时候,著名运动员姚明就曾经讲:“我们只有把整个队伍抗在肩上全力去拼搏,才有取胜的可能,只有集体的胜利,个人的价值才能有所体现”。所以只有勤劳的去做好每一件关于集体关于事业的事情,时刻忠于集体忠于理想,我们才有可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3

今天我读了《买椟还珠》的故事。

有一个珠宝商人,去郑国卖宝珠,他请来了手艺最好的木匠雕刻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洒上名贵的香水,里面放上宝珠,又找了一个好日子在郑国最好的地方卖。果然,有很多人去买。其中一个人用高价买了去,回到家,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宝珠。于是,留下盒子把宝珠给珠宝商人送了回去。

这个郑国人,只看重了装宝珠的盒子,却不知道里面的宝珠更珍贵。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看事情不能只看它华丽的外表。

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字是买椟还珠。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得到了一颗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就用木兰香木做了一个匣子,楚国个带着匣子高高兴兴地去了市常

有一个郑国人看见了,便花了许多的钱买下了这个木匣子。他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最后打开木匣取出珍珠,把珍珠还给了卖主。

这个郑国人真是没有眼力,他把外表漂亮的东西拿去了,却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真是舍本逐末。外表不漂亮的东西不一定没价值,外表漂亮的东西不一定都有价值。我们要学分辩,不要被事物的外表迷惑。

读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可笑。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己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来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从前有个叫小小的人。想卖一个收藏十万年的珍珠。因为想买的快一点,所以小小用一个木盒子,上面插了一朵花,装饰了一些玉(假的),喷了一些香水……把珍珠放了进去。走着走着,遇到了一个叫小豆芽的人,他想买这个东西。小小为他介绍珍珠怎么好啊,怎么值钱。小小出了价,小豆芽把珍珠还给了小小,自己拿着盒子离开了。

故事中小小为了买珠子,把盒子装饰好,而小豆芽却知欣赏外表,却不欣赏内在。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像小豆芽一样只欣赏外表,不欣赏内在,会终身后悔的。

一定要欣赏内在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4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后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后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后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后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后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猫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快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快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但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但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己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5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6

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狄狄和他的妹妹美狄寻找传说中的青鸟的故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在一页上停留许久。一个仙女拜托狄狄帮她找到青鸟治好她的孩子,并给狄狄了一个镶有钻石的帽子。然而狄狄因为帽子的缘故使周围的一切都赋有了生命力,成了一个个活动的人。但是,这是有代价的——等到孩子们找到青鸟,他们就必须死去。狗对主人很好,但是猫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想拖延孩子们找到青鸟来延长自己和别的同伴的生命。于是,狄狄的旅行就开始了……第一个寻找青鸟的地点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家?!

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我没有说一句话。在仙女的宫殿里狗的热情不禁让我对狗有了好感。然而猫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恶心,皱眉。后来听笑着的妈妈说,我当时读书的表情可以去比赛了……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性格,然而这本书就将他们深刻的描写了出来。不仅是生动,而且还有别的元素。

在读狄狄趴在窗前看着对面富有孩子的晚会的时候,我对狄狄对妹妹的态度有点什么来着……讨厌?毕竟是嘛,占着自己年纪比妹妹大就开始数落妹妹,而且还有些暴躁。不过我觉得他们对富有人家的景物没有产生嫉妒之心,就像仙女所说的。如果是我们的话……早就闯进他们家乱抢东西了,眼红嘛~

很奇怪,仙女在普通人看来只是一个拄着拐杖、走路歪歪扭扭,面有皱纹的老奶奶。要不是我之前模模糊糊看过一边,我绝对是不会相信她是仙女的。难道仙女不知道,第一印象很重要吗?哈哈。

看到了狄狄的爷爷奶奶家里时,我还是被感动了一下,尽管我看过很多遍。没有多少语言在描写爷爷奶奶看见自己的孙子孙女时的激动,但是没有人会嫌描写的少,这已经非常够了。而且只要狄狄想他们,他们就会见到狄狄。这时,狄狄看见了老家中的布谷鸟。他意外的发现了那只鸟是青的!然而光明让他在8点钟之前到仙女的宫殿。于是狄狄抓起青鸟就想走,但是爷爷奶奶留住了他们在这里吃饭。狄狄和美狄吃完饭,向爷爷奶奶告别后抓起青鸟就和美狄走了回去……

于是我就读到了这里。

好期待中段的部分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7

世有“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读完《攘鸡》,不少人都会鄙视甚至讨厌攘鸡者,骂他知错不改,“恶”莫大焉。如此评价,实在是千年奇冤,晚年错案也。我要为攘鸡者喊冤,要为他喝彩,大声地喝彩。

为攘鸡者对待错误的态度喝彩吧!起码,攘鸡者能承认并正视自己的错误,要不然怎么会说“请损之”,“以待来年,然后已”呢?单凭这种认错的勇气、态度,就应该大力赞扬。可不是吗?比起那种明明是自己决策失误,却说是客观条件限制的领导,比起那种明明是故意做假帐以中饱私囊,却说是一时笔误的干部,比起那种明明是蓄意谋杀,却说是一时糊涂的罪犯……比起那些连错误都不敢承认却整日干着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来,攘鸡者那敢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不是好多了吗?难道不值得为其喝彩吗?

为攘鸡者改错的方法喝彩吧!也许他改错的方法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从“月攘一鸡”到“以待来年,然后已”,这种方法有错吗?没有。逼人认为只有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一旦养成,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若想在一朝一夕之内使一个常犯错误的人不再犯错,那才叫“异想天开”。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改错之事也非一时之功,只有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方可改邪归正,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吸了几十年烟的“瘾君子”在一天之内戒烟,这可能吗?倒不如让他减少吸烟的数量,每星期减少7支,即每天少吸1支,几个星期后再减少1支,如此下去,到最后既戒了烟,而人有没有什么不适,不是挺好的吗?那些发誓当天改正错误可第二天又接着犯的人,真是应该好好学学攘鸡者了。攘鸡者的这种改错方法,难道不值得学习、借鉴并推广吗?难道不值得我们为他喝彩吗?

的确,也许攘鸡者有着并不辉煌的过去,也许他犯过不少错误,也许他曾经不是一个好人,但只要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不照样是好同志,不照样可以为别人谋幸福吗?

来吧,让我们大声地为“攘鸡者”喝彩吧!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8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9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天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希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孩子居然靠自己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终于他的大学梦实现了,但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面是他的一些名言,一起共勉。年轻人一定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可以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0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1

《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他用朴实的笔墨描写了在油麻地生活着的孩子们的感人故事。

文章的第一篇讲的是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同学们称他为“秃鹤”。同学们经常戏弄他,使他感到了一丝的自卑,用不上学的理由逃避了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在家里用生姜擦头,希望长出头发。秃鹤为了报复同学们对他的轻蔑,在“广播操”比赛中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上空,喜迎了全校师生的目光,导致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是,在文艺演出之际,因缺少扮演秃子的角色,得知此事的秃鹤便站了出来,从而获得了第一名。这让我懂得了每一个孩子的心灵又是单纯的。

在这本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的家庭是全村的首富。当女同学需要三十根红头绳和三十朵白绒花,全班仅凑了十几根时杜小康统统从家里搬了出来。杜小康还有所有人都渴望的自行车。虽然杜小康的家是多么的富有。但是飞来横祸是不可避免的。

杜小康和他的父亲一起以放鸭还债,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有因误放到别人家的渔塘,把鱼吃光了,才不得把鸭扣留了下来。父亲已失去了最后一线的希望,但杜小康却勇敢地站了起来,在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细马是谁,他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养回来的孩子,是一个说话让同学和老师听不懂的人,是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使细马成为放羊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又一次,邱二爷和邱二妈决定把细马送回家,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细马推迟了走的时间。真是这一场暴雨,把邱二爷和邱二妈的家冲毁了。邱二爷觉得把细马留下来会让他吃苦,于是决定送细马回家。

在途中,细马却下了车,邱二爷知道细马不愿回家时,便努力赚钱,给细马盖一座好房子。谁知,在这年冬天,邱二爷生病去世了。细马为了给邱二妈盖一座房子,用二十棵树换来的钱买了五十只羊,在细马的努力下,已有了一百多只了,细马卖了七十只,给 邱二妈盖了一座大房子。从这两个人物中,让我感受到了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于面对,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我应该永远记住这本书,直到永远……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2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

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么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太阳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己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来的沙漠。

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可以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希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己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

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积极,向上……

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己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

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己,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希望大家可以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3

一听《小战马》这个名字,大家一开始都会以为故事讲述的是有关于马的故事,可是西顿爷爷可没有这么老套,他报销战马这个充满斗志的名字安在了长腿兔身上,让人好奇这究竟是为什么,这又让人怀疑这故事中间是否还有另一个主人公。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神秘的动物小说。小战马是一只认识许多狗的兔子。因为小战马实在是太能跑太能跳了,。许多的狗都想和它比是一番。可每只小狗基本都被小战马甩的远远的。有一只狗是小战马最害怕的,它总是能把小战马逼入绝境。

小战马为了有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那时候,它的敌人很少,藏起来也很容易。但在冬天的某个清晨,它在一个开着紫色花朵的苜蓿旁逗留了很长时间,正在穿过那片开阔的雪地,准备去它最喜欢的地方,却突然遇到了那条灰狗,坏运气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这只灰狗正在城外巡游。地上都是雪,而且天已经很亮,躲藏的机会是没有了,除了在这片空地上奔跑以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天气又这么冷,雪地还那么软——突然,这只兔子跌了一跤,可能是因为它吃了太多苜蓿花的缘故。

这匹小战马聚集所有力量,不是跑向北边的栅栏,而是冲向东边的空旷草地。灰狗跟了上去,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小战马突然躲开了灰狗,准备挫败它凶猛的追逐者。然后它又继续向东跑去。就这样飞跑着,躲闪着,它向下一个农家跑去,那里也有一个又高又宽的篱笆,篱笆上还有一个让鸡进出的洞。

小战马躲到洞里,把鸡群闹得沸腾起来,守护鸡仔们的黑狗就是小战马最怕的的狗。俩狗果然打起来了。结果怎么样,小战马也不知道喽。

小战马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兔子,它不怕困难,在最后关头,也不怕敌人,而且总能想出逃生的方法。所以我很佩服它。

小战马有许多朋友,在关键时刻朋友也能起到十分大的用处。

小战马还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会利用敌人的弱点去战胜敌人,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战马》是一本十分值得阅读的小说,而且也是一本充满冒险的小说。只要你认真看,仔细品,相信你也会被这只兔子所震撼!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4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叫沙吉的女孩,因为父母工作上的忙碌,所以被送到了云婆婆家,沙吉一到,就开始对那两扇门感兴趣,正因为小沙吉的天真 还曾把它们认为是妖门。在腰门门缝中,他认识了水,但也是在腰门里沙吉看见了水的离去;走出这腰门,沙吉碰到了青柳,好景不长,不久,青柳就离开了她;后来,沙吉又和巧巧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沙铜在意此事故中再也没回来,苇林姐也走了。

沙吉六岁来的,十三岁离开这个村庄。 在这分分离离的事件中,小沙吉从原来天真,无知,到懂事,活泼,快乐的少年,沙吉在这里一点一点长大、成熟。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惊恐有疑惑七年后,沙吉已经十三岁了,父母来接她时,云婆婆家又住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叫边边,只有两岁。沙吉看见边边站在腰门后,想起了自己在腰门进进出出,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七年快乐的童年时光。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叫“水”的十二三岁的哑巴男孩,不会说话,由于缺乏营养、身体瘦弱、单薄,没有人照料,自己却要照顾多病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卖水维持生活但只要能把水卖出去,不管在累、不管在苦,他照旧是开朗的、活泼的、乐观的。当有一天大家都用上了自来水,没人再买他的水的时候,他和奶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只好铤而走险,把水管撬掉,被抓进了派出所。当他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时,他最亲爱的奶奶却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更加的孤苦伶仃了,无依无靠了,只能告别沙吉,四处去流浪了……

合上书,想想自己小时候吧。在春天,折了七八只小船,选一个一个雨后的晴天,把船放在一个小水洼里,看哪只船划得快。在夏天,一边吃生日蛋糕,一边打着激烈的奶油大战,在看着对方小花猫似的脸,哈哈大笑。在冬天,如果下雪,我会和妈妈一起堆雪人,天气太冷,妈妈让我回家,我又哭又闹还要玩雪,妈妈只好把雪装在一个大盆子里,拿回家来给我玩……自己是多么幸福,无忧无虑啊。

宠爱我的妈妈就像书中的云婆婆一样,让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那一段闪着银光的回忆,就像天上的银河,永远地悬挂在我记忆的夜空里。沙吉是幸福的,而我更是幸福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5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终于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后来,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己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爸爸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己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达到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6

杰克。伦敦是美国19世纪的知名小说家。他一生阅历丰富,创造了许多题材广阔的经典小说,成为世界文坛上一颗闪光的星星。《海狼》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杰克。伦敦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将他对社会的理想与对当时适者生存、强者必胜观念的否定写进了这部海上题材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亨甫莱。凡。卫登是个对生活毫无经验,却有一副文学头脑的批评家,关于分析。在一次坐船看望朋友的途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遇难,凡。卫登在漂流了不知多长时间后,被魔鬼号船长“海狼”拉森拖上了船,而此刻从前的凡。卫登先生已沦为厨房中的奴隶。这是一艘毫无仁爱可言的船,凡。卫登受尽海狼的折磨,一个精神与智力的强者在这里敌不过“海狼”这个坚持“强者必胜”的力量上的强者。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凡。卫登头脑中的文学想法与他的分析能力及文学知识使他受到海狼的赏识。这时,美国另一头的莫德也因为海难漂到了“魔鬼号”上,两人互相认出后,一见如故,两人策划了逃离魔鬼号的计划,趁海狼头痛病发作后,逃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努力岛,靠打海豹过活,后来遇到落魄的海狼,他们为垂死的船长举行葬礼,乘坐海上巡逻队的船回到了故乡。海狼认为,人生来就要做强者,要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利用别人,使自己更加强大,也正是这种世界观,使他最终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而凡。卫登和莫德正与他相反,在船上,他们用仁慈与宽容为自己取得了生存的空间。

海狼拉森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强者,一个充满残忍与邪恶的人兽,而亨甫莱与莫德则是追求理想、追求美、探寻生命与世界的真正意义的哲学家。作者在这里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残暴与贪婪,赞扬了理想主义的崇高的意义。当然,在身边的生活中,个人主义的另一种方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自私自利,不乐于帮助别人,对同伴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态度冷淡,而没有乐于给予,团结友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杜绝的。美好的品质与崇高的理想终究是胜得过个人导致的自私与不团结的。这本书的意义十分深刻。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1

从文化大家的园地里归来,被露水打湿的衣领上还带着花的香气,脑海里保留着和这早晨一样新鲜的记忆。我不揣冒昧地把这些既不连贯。又不准确的记忆写下来,不知能否对读书养气有所禆益。

读了《文化苦旅》这本书,我感受最深,也是最大的,就是:“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

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人和文化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作者余秋雨先生认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我想,这个原因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同样适合。

我们去某一个地方参观旅游,都总会不自觉地回想那里的一切,主人是谁,修建的目的,发生过的历史事件,何许人也曾经到过这里等等。这样,就在这一瞬间,把人﹑历史﹑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历史的沧桑感与人生的沧桑感便笼罩在每一位参观者的全身,历史古迹所蕴藏着的精神与文化也就能哗的一声奔泻而出,使每一位参观者都好像亲身经历过一定的历史事件,无端地感动,无端地喟叹。

譬如说,我们路过汨罗江,总会在百感交集之中挤出一声来源久远的喟叹。既羡慕沉睡江底的闲散,又恨楚国忠臣的轻生;既有感于物换星移的短促,又兴幸楚臣的精神没有随流水而长逝;既叹惜滔滔江水的无情,又因身为炎黄孙而骄傲……这众多的感慨,全是因为楚臣遇到了汨罗。我们看到了汨罗,就想到了它的主人,感受到他的国精神与浪漫诗篇。

又如,我们去参观长城。长城,之所以能成为我国的象征,就是因为它一直肩负起了保家卫国的责任。走在长城上,似乎能清晰地感觉到无数英灵在抗击匈奴时的勇猛,倒下前转过头给熟悉的大地投去的目光以及那亘古不变的黑色的眼睛。“不到长城非好汉”这一口号的提出,大概也是来自一个简单的愿望:把中华民族的精神历代相存。而不懂得这一切,长城,中国的长城,只不过是一条长长的土堆儿而已。

大概,每一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都需要一些历史事件才能得以丰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古迹,陈年的石头和木块也才能深深的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孙。而文人的作用,也就是把古迹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与人类精神感悟出来。因此,文人也是丰富历史古迹的内涵的要素。没有了历史事件与人物,人们对于无论有着任何意义的景观都只会有:“自然的力量多大啊!”或者“古人的智慧与技术多高啊!”之类单纯的赞叹,而永远也不会有更层次的感慨。旅游的更高层次,就是要领悟我们祖先的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传统精神。

《文化苦旅》这本书,犹如一片巨大的花园,作为一只小小的蜜蜂,我所能采到的只是一点点的花粉。这是要请喜欢赏花的读者们原谅的。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2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走进书中的情境与思考,我们不禁严肃起来。像一群被流放的孩子,流放到一块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宗于我们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实像,壁画依然不言,我们静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第一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王道士手中一串钥匙把守了千年的敦煌,却任其流落在外人手里,而中华子孙却也将之弃而不顾,那一马车,一马车的文物输往外国。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为何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它并非外表炫丽,而是它只是一种仪式,一种人性的,及它深层的蕴藏。我们在这儿看到,美,也有宗教的天地,以及它是中国千年的标本,一样美的标本,纵使它曾经残缺,被人无情的,任意的转换。

广袤的神州大地,孕育出灿烂的华夏文化,有如一朵朵奇葩绽放着,包容和开放的海派文化,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浓郁思乡情结的华人文化……我无法用语言表达作者对中国文化的深刻解读,我只能用心去细细体味。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3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读了《文化苦旅》这本书,也从中找出了丝许的感觉。

作者余秋雨先生从九三年开始从上海戏剧学院辞职后,便慢慢地行走在青史曾经驻足的角角落落。用他独具的慧眼和感悟纂写着一段段亲身感悟。或许作为我们是没有机会去尝试这样的一种生活,这种苦行僧般的高尚,我们只是以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传承着这样一种精神。

读《文化苦旅》,是读行走的哲学。在游历山水之间,去感悟出一些人生的真谛。我们去到了某一个地方参观旅游,总是会不自觉地回想那里发生过的一切,曾经在我们所站的这个地方有谁走过,又发生过的什么样的历史事件呢,又是谁在这里修建的呢,修建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等等。就在这样的一瞬间里,那所有的一切都会很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历史的沧桑感与人生的沧桑感便会油然而升,历史古迹所蕴藏着的精神与文化重燃而生,使参观者都好像亲身经历过了一般。那我们的教书育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与学生们做着不同的互动,在同他们的交流中,我感觉到他们对知识的渴望,此时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感觉自己是无比的自豪。我们在默默耕耘的同时,看到学生们快乐成长,在知识的海洋中畅快地游历着,我感觉到无比欣慰,感觉我们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读《文化苦旅》并不是在欣赏山水风景,而是在对历史沧桑的一种回顾,叹息和哀伤,也是对人生的一种激励。一次次的漂泊旅程,都是在增长我们的智慧,洗涤着我们的心灵。这一次又一次的跋涉又能让我们得到一种启迪,一种精神的寄托。文化的传承,历史的见证在这里留下了最真实的写照。岁月的流逝,让历史的沧桑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经是越磨越淡,渐渐地淡出人们的生活圈子,时间磨损了最值得深藏的记忆,或许也只有当我们身临其境的那一刻才能将这些诠释出来。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同样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教学是一种十年如一日的工作,孜孜不倦,我们看不到呐喊声,没有欢呼声,更加没有掌声。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更不能因长久以来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而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教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读着《文化苦旅》,让我渐渐地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读一本书除了能够获得理性和知识的收获之外,最大的享受可能是那种喜悦,有所思有所悟的那种喜悦。读《文化苦旅》并不是一件舒心的事,因为需要用全部的心去感悟。但是读着读着,便会有所收获。犹如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更加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的细节。要知道学生们真正的想要的是什么,想听的是什么,感兴趣的是什么,然后引导学生自读、自悟。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及时的表扬,真诚地赏识他们。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仅仅有责任心还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才是真正的关键之所在。这些是我在读完《文化苦旅》后的所思,所想,所感。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4

漂泊的旅程中,是谁在孕育千年文化的土地上,留下了一串串探索的足迹? ——题记

接触《文化苦旅》的第一篇文章是《道士塔》。它在整本书当中也是堪称经典。荒茫大漠中,一个古老的意象,记载了敦煌文明的兴衰,见证了一个没落王朝的耻辱与无奈。当千年前石壁上的第一刀刻下时,一个壮丽无比的乐章便开始奏响。它是一千多年层层的积聚,它是一千多年鲜活的生命,它是无数艺术家与信徒膜拜的圣地。可是谁又能想到,它最终的命运却交付到一个麻木无知的道士手里。

王道士不过是那段屈辱历史中的一个小丑,他的无知,他的卑贱,他的自以为是,无不让人心中可悲可叹,可愤可恨。

当看到他把婀娜的塑像砸成碎片,把绚丽的壁画粉刷得所剩无几时,我好恨;

当看到王道士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得意的笑时,我好恨;

当看到一车车的瑰宝被大摇大摆地运到国外时,我好恨;

大漠孤烟,冷冷的夕阳将那些马车的影子拉长。如血的余晖,映在寂寥的戈壁上。此时,这块宗教的圣地,是否也在滴血?

石走沙飞,粗砺的黄沙击打着空空的石窟。呜咽的寒风,在唱着最后的挽歌。此刻,这个孕育千年文化的生命,是否也在哭泣?

谈起这些人和事都会使我们感到心口隐隐的痛,我们恨王道士那个历史的罪人。然而,将所有的罪责全都让这个无知的躯体承担,也过于沉重。即使当初没有王道士,我想其它一些跳梁小丑也会出现,悲剧依然会要发生,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悲剧。

通过《道士塔》,通过那苍凉深邃的笔触,我们能深深地感受到莫高窟所遭受的劫难,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艺术的荣辱与沦落。太多的眼泪已被戈壁的风吹干,然而那份美不会改变,纵使它曾经被无情地,任意地更改。

如果说大漠中莫高窟的遭遇令人可悲,那么烟波江南中的人情事态同样使人可叹。

在小桥流水,吴侬软语的江南,一切的氛围,一切的意境,已不都是自然赐予的,更多的是中华几千年文化营造出来的。虽然我不曾去过,但是书中描绘的江南小镇却给我一种回家般的宁静。

历史对苏州不公的待遇,作者在《白发苏州》中,为这个中国文化宁谧的后院鸣不平。没有金陵的王气,没有森然的殿阙,没有沙哑的军歌。有的只是青石小巷,有的只是小桥流水,有的只是撩人的弹唱。然而真的如此么?沉寂千年的苏州,也有石破天惊的一天,也有奋起反抗的一天。面对明朝腐败的统治,苏州人一改往日的温婉,也如易水壮士般踏着血泊反抗,悲壮、义无反顾,令世人震惊错愕。然而当浩劫过去,苏州人依旧回到原先的日子。小桥依旧精致,桃花依旧鲜艳。隐者式的文化影响着这里的人,恬淡闲适是他们生活的精神。然,不要忘却他们还有那副铮铮铁骨。深深庭院中,虚掩着千年的沧桑历史。

《西湖梦》中至情至性的苏小小,一生都在追寻着美,守候着清泉般透亮的净土,潇洒怡然的活着。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选择了最美的年龄。如同烟花,灿然绽放于夜空,即使陨落,也在天空中留下了一道唯美的痕迹。用“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形容她再贴切不过了。苏小小对于美的追求,或多或少的受到江南文化的影响。那种对完美的热爱,对生命的敬重。

余秋雨曾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想必这就是他旅行的目的,写这本书的初衷吧。在旅途中,体味到了历史太多的辛酸,文化太多的无奈。在旅行中涤荡心灵,在旅行中守望文化。

再壮丽的旅程也会隐藏回归的路线,漂泊的行者,是否也在守望着文化?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5

“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

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

啊!那是大漠中连绵起伏的胜景,那是阳关前弥漫着滚滚烟尘的战场,一阵又一阵,熏黄了我那飞舞万千的思绪,也熏黄了我那一颗涌动着热血的心。

大漠,神秘之极,震撼之极!

那是一个古迹,更是一种精神。那是堂堂中华抗击戎胡,募守边关的精神。那是一种勇气,那是一种孤寂,那更是一种壮美。那是属于大漠的精神,大漠崇尚勇敢,只有勇敢者才能受人尊敬,只有勇敢者才配生活在这里。这是大漠千古以来永恒不变的准则。

那绵延不尽的沙丘,竟藏有澄澈婉约的清泉。

她孤苦伶仃,却营造出了一方天地,未被外界污染,澄明如故。那每一块石子,那每一棵绿树,那每一条小鱼……都在诉说着那变迁的岁月,那难言的孤独。那年迈的尼姑,她的脸,被岁月无情地刻画出了一道道生硬的皱纹。但那却是一种精神,那是佛梵与自然交织相融的精神。

那雪,下的温暖,下的苍凉。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6

《文化苦旅》是著名学者余秋雨的代表作,用足迹来丈量中华文化,用心灵去顿悟生活的哲理。书中余秋雨扮演了一个杰出的“导游家”,它吸引了每个年龄阶段的诸多目光,进入了一个深邃,冷峻的文化空间,那里衔接着历史,连带着现代,希翼着未来,将一双双天真而好奇的眼睛,涂抹了层深幽的色彩,要他们闪烁的是一丝有所期盼的亮色,也将一张张经霜而冷峻了的脸,深刻上责任,沉重中获释,焦躁中轻松,为文化、艺术的继承与创新指向历史后的未来。这是余秋雨先生这部作品给我的最大的感觉。

这段苦旅有点长,也很累,共包含了37篇游记似的散文,写的几乎都是南方及西北山水名胜,古代文人或名人居住过、流连过的地方,还包括了这些地方的风土人情,例《莫高窟》、《都江堰》、《白发苏州》、《寂寞的天柱山》、《上海人》、《酒公墓》、《老屋窗口》等。从中国诸多旅游名胜,到荒芜一片的阳关,从大漠到水乡,从西北到江南,从古迹到文人,无一处不是中华大地上历史的闪光点。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残阳废垒,西风古道,在他的笔下都变得雍容大气且富于智慧,仿佛成了历史的浓缩与见证,在世纪轮回中散发着不灭的穿透力。篇篇语言精美气势恢弘的作品,就象一位无声的导游,在历史的交汇点我循着他的足迹推开了一座座神圣殿堂的大门。

道士塔——是他抒发恨意的地方。因为千年百年的磨难,他不甘心这被沦落的文化一再地被人践踏,想不到最后的一丝的呼喊竟是由自己升起的。他不想破坏历史的变迁,文化的进步,可对那些掩藏耻辱的土地,他倍感惋惜。在他的笔下,这是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而王道士则是这出悲剧中错步的小丑。用一位经历这悲剧的学者的心看,他明白了,那里,一个古老民族在滴血。因恨而爱的情感愈演愈烈,致使我也变得学会了叹息与感慨,明白这一切的一切全部是人心所造。我也因此而抱恨,为民族,为国家,为自己而恨……

翻过屈辱的一页《莫高窟》,静静矗立,神秘又安详。余秋雨那颇具感染力的文字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不是在读而是用心在欣赏品析。窟中墙壁上那精美绝伦的壁画让我惊叹。色彩绚丽、畅快柔美的线条汇聚了五代的纷争隋唐的兴衰以及宋室的沦亡。我不得不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精湛技艺所折服。正如作者所言:"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

随着书页的往下翻转,我的视野更开阔了,思维也变的灵动跳跃,充满了幻想力。《阳关雪》的凄美、《柳侯祠》的静谧、《白莲洞》的幽邃、《都江堰》的雄伟,我就象一片空灵的云,沿着秋雨的足迹飘过一座座名山大川。就象在欣赏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徜徉在人文景观与历史长河的氛围中,情景交融,实乃“此时无声胜有声”,每读一篇就有新的领悟。就好象在感觉余秋雨对文字的挖掘。他的描写,他的感受,他的想象,甚至是他的诉说,种种的这些全都超越了文字本身的韵律。好似在唱一首歌,不是民曲,不是流行曲,亦不是田园山川的旋律,是能让人敞开心扉开怀吟唱的人生之韵,天地之乐。我默默地在心中重复这些文字,试图想完美地记忆,可让自己更自信些。但是,这些直白白的文字下仿佛蕴藏着另一种深不可测的意境,是什么呢?我不禁细琢。最后终于找到了答案。我明白了什么是其中的“苦”,和它真正所要倾诉的情结。

余秋雨的文章常常给人一种历史的沉重,一种文化的观念,一种对过去的留恋,一种对未来的忧患。面对文化,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总有一些使人无奈,总有一种遗憾让人两难。

然而,许多现代人已逐渐冷漠、麻木于这种文化的遗憾。并不是所有的现代人都认识了中华文化的悲剧,因而作者在自序中说:“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当然,希望也只是希望罢了,何况这实在也只是一种奢望。”

但是,有些文化,即使被人们看到,并且呼吁、挽救,又能以什么方式留存呢?历史的泥泞不能阻碍现代的车轮,中华文化的确太庞大,在历史与现代的碰撞中,不是历史的破碎,就是现代的停滞。这也是现代人面对中华文化的两难。

纵观《文化苦旅》全书,并没有多少优美的词句和华丽的词藻,其间多的是睿智的语言,以及一则则通俗的故事。余先生也很少对山水名胜作具体的描述,往往是笔锋一转,人为地构造出了一幅幅浓郁而又深沉的人文图景,紧跟着便进入了直抒式的咏叹,继而以纵横四海的气势挥洒着对中国古文化历史的种种遐想和议论。它为每一名读者解读了历史的苍凉和大漠黄河文明的盛衰,使读者为文章的情绪所感染,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作者发自内心的感悟,从而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去思索人生、思索未来。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本书,“书”既透露出文化,而每一个文化都不是孤立的,你自己不曾记得年少时的轻浮,中年的坎坷,老年的怡然自得,而也许哪一本书中就有你的影子,让你似曾相识,让你重新拾起残缺的记忆。活着的人记住历史,可历史只记住那些推动历史发展的人,我们不是伟人,但我们至少可以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记住我们,写好人生这本书,算是对他们有个交代吧!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7

听着轻音乐“闲云野鹤”,静静地读完《文化苦旅》,心里总被一层浓郁的哀愁束缚着,摆脱不去。本来想选这首轻音乐来释放书卷中散发出的压抑与沉重,奈何一个民族文化的重量将音乐的轻松死死压了下去。

挥不去的,是一个民族的哀伤。

余秋雨曾在书的自序中说学问的弘扬并不是以生命的枯萎为代价,辉煌的知识也不是用来给人类增加沉重的身心负担。如果这样,千百年文化的沉重早已将人压得喘不过气,创新何谈?进步何谈?奈何,怀着青春步伐轻快上路的他,走遍大江南北,从莫高窟到江南小镇,从阳关到天一阁……当旅途归来时,早已步履沉重。

他说,任何一个真实的文明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在心理上过着多种年龄相重叠的生活,其实,一个民族的文化何尝不是这样?当手指缓缓拂过隋唐脂粉堆积的浅浅笑容,划过宋朝文人心底的一道道伤痕,掠过元代的辽阔疆土,伸手迎接明清逐步灰暗舞台时,心底的愁苦应当如何倾吐,又将向谁倾吐?茫茫天地间,满满的都是华夏子孙,却没有一个能承受住一个民族文化的重重倾压。它太过于复杂,又经历得太多,以至于没有哪一个舞台可以完完整整地演绎这一半荣半衰、色彩及其绚烂又极其灰暗的风云变幻。这一文化,吸引着无数社会学家、生物学家、考古学家、科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准它,选择不同的清晰和模糊来展示和还原它。可是不可否认,能完完全全将它表现出来的,仅有历史。

读第一章“道士塔”的时候,你可能会咬牙切齿地痛恨王道士,也怨泱泱大国的浩瀚文化竟这样被一个不知名的小生拱手送人,还那样的轻描淡写。如果这些文物是在一场战争中被敌军当做战利品浩浩荡荡地拖走,也不至于如此荒唐。可恨的就是,它丢的太随意,留给人的只有事后哭天抢地的懊恼和惋惜。接着读下去,你这种愤怒就会被渐渐压下去,取而代之的只是沉重的叹息和深深的无奈,仿佛由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而逐渐步入人生的暮年,回首这一生所经历的世事,只能感到岁月的沧桑和深深的无奈。

莫高窟的洞壁流淌着历时千年的文化足迹,沿着这一足迹往前走,也是沿着历史的脚步从更久远的时代向现在靠近。跟随着线条的粗细和色彩的浓淡从南北朝走到元代,随着色流的激荡而心潮澎湃、随着其平缓而安静淡然。

一个浩大的民族文化正是这样,它必须结合着时间的延伸和空间的铺陈,也必须凝聚着创作者的良苦用心和观看者的阵阵惊叹。这样它才是立体的。

记得有人写过一篇《文化苦旅》的读后感,叫做《行走在寂寞间》,我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很好。的确,在整个旅途的`过程中,余秋雨是寂寞的,独自一人品尝一个民族文化的伤痛,那寂寞无人可以理解。这样的寂寞,或许我们可以从他在阳关和月牙泉的点滴文字看出。“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与其说是在苍茫的天地间行走偶,弗如说是在苍茫的历史间行走,同样的一个人,同样的孤寂,也同样的,感叹着自身的渺小和外界的浩瀚。侏儒变成了巨人,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在天地间行走,没有参照物;巨人变成了侏儒,是因为只有自己和天地存在,天地便成了参照物。而这个参照物又是何其庞大,无论个体再高大,在他面前也显得微不足道了。

这种悲哀,也是美学中所说的三大哀事之一:“宇宙的博大和自身的渺小。”

他在“沙原隐泉”中提到一泓泉水,他很欣喜,可是此刻自己却站在狭隘的山顶,而那泓清泉却委身山底,想要接近那泉水,就意味着刚刚千辛万苦爬上山丘的努力完全化作徒劳。这样的悲哀,该是几千年来所有帝王的悲哀吧,高高在上却无人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群临天下的外表下藏着的竟是如此寂寞的一颗心。

我一直觉得作者对废墟的看法很独特,他说:“废墟就是建筑的黄叶”,我一直很喜欢他这个比喻。因建筑凋零了,废墟便产生了,黄叶的意义在于哺育春天,因为没有旧的凋零也就不会有新的崛起。因此,废墟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定格于空间却延展着时间。

同时,不得不承认废墟本身也是“一种形式美”,它从出生开始便挺立在浩瀚的天地间,经历的风风雨雨之后,也渐渐沧桑和疲惫,他承受不起时间的重量了,便倒下,回归大地。这种美,没有惊世骇俗的娇艳,而是淡淡的凄凉与悲怆,以及,充满人情味的温暖。

一直以来,我很想找一个恰当的方式来表达对文化消逝的感慨,可是苦于找不到一个好方法。看了书之后我想,这应该是一个能很好的寄托我感情的客体吧。面对在历史中渐行渐远的文化,我们感叹自己过于渺小而无能为力,弗如将它看做一道历史的废墟,在这废墟面前我们可惊叹可赞美,可惋惜可高歌……却断然不可自以为是地将它还原,一来我们没有如此的能力让它和以前一模一样;二来,它的存在,可以唤起人们太多的回忆,关于自身的,也关于这个民族的。

看完整本书,心情始终是沉重的。也像是去走了一遭回来,似乎苍老的许多。

虽然也有江南小镇的恬淡闲适,也有洞庭湖包罗万象的坦荡。可心中一直有个身影,于茫茫天地间艰难跋涉,纷飞的大雪覆盖了他身后的脚印。远远望去,一片洁白之中只有个小黑影,在苍茫之中且行且驻足,不知从何处来,将要往何处去。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8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重。”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也难怪,看这本书要慢、要细,里面的思考,非常人所思,非常人所见。他笔下的《风雨天一阁》我记忆犹新,一个人,不!一个家族背负着坚守一座藏书楼的命运,范钦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了一座藏书楼,保留到现在。别的藏书家有,藏书也有,但没过几代,历史的风尘就将它们掩埋了。但是,范氏天一阁留下了,靠的是什么,是执着、坚定,还是如余秋雨说的“超越意气、嗜好、才情,甚至时间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体现在哪儿?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为此遭廷杖,下监狱,他似乎什么都毫不顾惜,在仕途上耿直不阿,最后连权奸严氏都奈何不了他。“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余秋雨在这里总结道。

看到这,反思一下,我们这些读书人,假如生在那个年代,身为一个藏书家,会像范钦一样吗?我想不会,范钦身上的毅力,乍看下的不近人情,让我们来,难!我们是教师,教育学生,意志力不能少,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在挫折面前,爬起来的又有谁?生活着,又为了什么?这不正是我们该思考的。

继续往下看,我又发现了一桩“怪事”:80高龄的范钦终于快走到生命的尽头,在他分家产时,将其分为两份,或是藏书楼,或是万两白银。他让后代去选择。我想,假如让我选,让大家来选,会选哪个呢?要么拿着白银万两,逍遥快活一生,要么死守一座藏书楼,世世代代。说句实话,范老爷此举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我也十分钦佩这个相隔我好几百年的古人。也正因为这样,天一阁留下了。但这是一个难题,我在思考:假如把此事搁在今天,不搀假,谁会铤而走险,谁会选择天一阁,包括我。不过,奇迹般的,他的大儿子范大冲愿继续天一阁。这是现实,不是故事。

读到这,又让我想起另一个片段,希腊神话中,海洋女神对想参加特洛伊战争的儿子阿格琉斯说:“假如你参战,会战死沙场,但流芳百世;假如你不出征,会平安一生,老死后便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阿格琉斯最终战死沙场,但是因为他,希腊盟军胜利了。世上也正因为有这样的人,世界才有了灿烂的历史文化。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让我感受倍深,感受到了中国的文化人身上的良知和意志力。也让我深深体验了“开卷有益”。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9

读了《文化苦旅》这本书,我感受最深,就是:“文人的魅力,竟能把硕大一个世界的光明找不到的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

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人和文化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作者余秋雨先生认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我想,这个原因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同样适合。

大概,每一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都需要一些历史事件才能得以丰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古迹,陈年的石头和木块也才能深深的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而文人的作用,也就是把古迹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与人类精神感悟出来。因此,文人也是丰富历史古迹的内涵的要素。没有了历史事件与人物,人们对于无论有着任何意义的景观都只会有:“自然的力量多大啊!”或者“古人的智慧与技术多高啊!”之类单纯的赞叹,而永远也不会有更层次的感慨。旅游的更高层次,就是要领悟我们祖先的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传统精神。

文化苦旅余秋雨读后感10

这个暑假,我读了《文化苦旅》这一本书,这本书的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是,在那一处处古迹的的背后却隐藏着人们不为人知的一面,而作者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还记得新浪上这样评价过余秋雨: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余秋雨的艺术理论著作,也备受学术界重视和尊崇。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戏剧理论史稿》,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戏剧思想发展的史论著作。有评论家誉之为:左手写散文,不流之于浅薄;右手撰述艺术理论,也不失其丰赡高深。

是的,他的有一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①。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②。但也有人说他的作品是"文化散文衰败的标本"③。我想我认为是1和2我最赞同了吧,因为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中的给我们的教诲,让我们铭记在心……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就拿道士塔的第二节来说吧,文章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其时已是20世纪初年,欧美的艺术家正在酝酿着新世纪的突破。罗丹正在他的工作室里雕塑,雷诺阿、德加、塞尚已处于创作晚期,马奈早就展出过他的《草地上的午餐》。他们中有人已向东方艺术家投来羡慕的眼光,而敦煌艺术,正在王道士手上。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柔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象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今天我走进这几个洞窟,对着惨白的墙壁、惨白的怪像,脑中也是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直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迷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是的,在这篇文章中写了作者对于那位道士做法的不满,在文章中,他喊了“住手!”有写道:“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是阿,为什么作者会这样?他不忍心,不忍心那位道士毁掉那一个个婀娜多姿的雕像,那是历史,历史!历史为什么会被一个道士的手中毁掉?就那样,一下子得毁掉了,不忍心,不忍心那般美丽的雕像不见了,在道士的手下,一下子变得灰飞烟灭,不给我们现在的世人观看的余地,一个道士,在金钱和权力的促使之下,变得如此的残忍,做得如此得发狂,我相信,不只我和余秋雨先生感到无比的惋惜,相信,在读《文化苦旅》的每一位读者也会感到深深的叹息和心痛吧……野趣,这就是为什么《文化苦旅》这本书的“苦”字意义的所在了吧!

《文化苦旅》让我领悟到了“苦”字的意义所在,更让我学会了惋惜,更学会了如何不让惋惜存在……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这,野趣也就是我想说的了吧!

读柳永词有感1

陇首云飞,江边日晚,烟波满目凭阑久。立望关河萧索,千里清秋。忍凝眸。杳杳神京,盈盈仙子,别来锦字终难偶。断雁无凭,冉冉飞下汀洲。思悠悠。

暗想当初,有多少、幽欢佳会,岂知聚散难期,翻成雨恨云愁。阻追游。每登山临水,惹起平生心事,一场消黯,永日无言,却下层楼。

山岭之上,黄昏的云彩纷飞,晚上江边, 暮霭沉沉。眼前是一片烟波万里,我凭栏久久望去,只见山河是那么清冷萧条,清秋处处凄凉,让人心中不忍难受。在那遥远的神京,有一位盈盈的如仙佳人。自从分手以来,再也没有她的音信,令我思念悠悠。我望断南飞的大雁,也未等到来任何的凭据,只能使我的愁思更长。回想当初有多少相见的美好时光,谁知聚散不由人,当时的欢乐,反变成今日的无限愁怨。千里之外我们无从相见,只有彼此思念。每当我又见山水美景,都会勾起我的回忆,只好默默无语,独自下楼去

鹤冲天·黄金榜上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在金字题名的榜上,我只不过是偶然失去取得状元的机会。即使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君王也会一时错失贤能之才,我今后该怎么办呢?既然没有得到好的机遇,为什么不随心所欲地游乐呢!何必为功名患得患失?做一个风流才子为歌姬谱写词章,即使身着白衣,也不亚于公卿将相。 在歌姬居住的街巷里,有摆放着丹青画屏的绣房。幸运的是那里住着我的意中人,值得我细细地追求寻访。与她们依偎,享受这风流的生活,才是我平生最大的欢乐。青春不过是片刻时间,我宁愿把功名,换成手中浅浅的'一杯酒和耳畔低徊婉转的歌唱。

柳永擅长写离愁别恨之类的词,并且能将自己内心的愁苦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或用巧妙的手法将感情表达的更加委婉深沉。正如第一首词中,词人所描写的画面前后大有差别:前两片写自己的孤独,通过对秋天的描写来表达自己的悲秋之情,同时融合了刻骨铭心的离愁别恨,而第三片又写往日的愉悦欢乐,今昔对比,昔日聚会之乐更衬出今日别离之悲,将内心的愁苦,更形象的表现出来。 柳永为婉约派的代表词人,但,作为七尺男儿,又怎会没有建功立业之志,只是壮志难酬罢了。第二首词的上片之中,词人直接描述了自己想要实现功立业的伟大抱负,无奈没有得到朝廷赏识。下片写词人流连于酒楼之间,虽有颓唐自放之念,但更多的是怀才不遇的遗憾和内心的激愤不平。词中脉络回环往复,充满了无奈,憾人心魄。

读柳永之词,即便本心情舒畅,也会变得哀伤、情绪低落,就好似自己已经化作词中的主人公或化作词人自己,常年在外,忍受着内心的凄苦,孤独;又好似与友别离,内心的不舍、无奈和愁苦一股脑儿的从心底倾泻而出,好像就是哀伤,也是那么痛快,断肠是如此之痛。

读柳永词有感2

“无意苦争春,一群梅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梅花,历来是我国诗人赞美的对象,这是因为它经霜傲雪,不惧严寒,在它的身上寄予了人们对美好品格的向往与尊敬。

今天我再次读了《梅花魂》这篇课文,依然感慨万千。

这篇课文以饱含激情的笔墨,叙述身在异国的外祖父对梅花的敬爱以及他对祖国的无比眷恋,和对祖国的真切回忆。

本文用三件事讲述了身在异国他乡的华侨老人一颗无比热爱祖国的心。第一件事:写了作者看到故乡的梅花总会想起漂泊海外,葬身异国的外祖父。象征着外祖父对祖国的无比眷恋和思念之情,就像这梅花一样美丽而幽香,散发着像梅花一样的傲骨的精神,和不畏艰险的品格。

第二件事写了回忆外祖父一副墨梅图的往事,当他老人家读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之类的句子时不禁暗自落泪。而我们回国时外祖父像孩子一样哭起来,让人真切的体会到了外祖父心中的苦涩感情,和对自己亲人的真切怀念。

第三件事写了我每当看到外祖父所送的那副梅花图和绣有梅花的手绢时,就会感受到这些梅花的品格,令人尊敬的骨气和气节,古往今来中华民族出了无数的人物,他们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腰,不管历经多少磨难,不管受到怎样的欺凌,都不低头。

啊!我们要有梅花一样的品格有他傲骨的精神,不肯低头的品格,保持向上的态度,总之它就是我们人类的导师,我们要永远向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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