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
红色电话响起,罗拉接到男朋友曼尼的电话。曼尼是个不务正业的小混混,替*社会老大办事。有一天他惹出一个天大的麻烦,竟然把走*得来的10万马克赃款弄丢了!而且他的老大20分钟之后就要来拿回这笔钱,懦弱的曼尼只好向罗拉求救,就只有二十分钟,钱到底在哪里,如何救命?
罗拉思索了一下该向谁要钱,然后就这样为了男朋友开始了三次拼命跑步。
第一次选择
这是罗拉的第一次选择,她要求助于在银行的父亲,而此刻他的父亲正在办公室里同情人喋喋不休,情人要他为腹中的胎儿作出选择。罗拉闯进办公室,恼羞成怒的父亲说要和罗拉的母亲离婚,从此不再管母女俩的事。罗拉空手而归,当她跑到见面的地点,时间已过了12点,曼尼已经拿着*枪走进超市,开始抢劫。万般无奈之下,罗拉打倒了举枪威胁的警卫,同曼尼一起洗劫了超市的现金。当他们跑到街上的时候,警车纷至沓来,当他们正在徘徊之时,警察的*枪走了火,罗拉怦然倒地。
第二次选择
画面再次回到罗拉放下电话的一刻,罗拉的'父亲在办公室里和情人吵得很凶,根本没有心思顾忌罗拉的焦急,绝望的罗拉在经过警卫的刹那抽走了枪套里的*枪,要挟她的父亲交出10万马克。拿钱出门的罗拉被眼前剑拔弩张的警察们惊呆了,然而警察万万想不到的是被他们护送到一边的女孩罗拉正是这场大劫案的元凶。侥幸逃脱的罗拉继续向见面地点奔去,在曼尼跨进超市的瞬间,罗拉叫住了男友。他们隔着条马路,罗拉笑了,而突如其来的一辆救护车却将朝罗拉走来的曼尼撞到,并碾压而过。
第三次选择
图像第三次回到情节的开始,这次罗拉的父亲接到出门的电话,当罗拉跑到银行的门口,父亲已经乘车而去。曼尼刚走出电话亭便撞见了骑车的流浪汉,自行车上还挂着丢失的口袋,一番追逐之后,曼尼用*枪换回了10万马克。
不知所措的罗拉看见了街对面的赌场,用零钱和首饰换到了一枚100马克的筹码,轮盘赌桌前,罗拉连中了两次20点。
拿着10万马克的罗拉搭上了一辆救护车,急救床上的人已经心律衰竭,罗拉握住了他的手,医生惊讶的看见病人的心律恢复平稳。12点,焦急等待男友的罗拉看见曼尼从朗尼的宝马车上下来,朝她跑来……
看电影的时候我不能不说随着罗拉的脚步而心跳加速。罗拉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为什么不用其他方式呢?比如骑车,我想电影所要表达的就是跑步中的激情,年轻的一代不需要考虑很多事情,要的就是这么一种跑步中所散发的激情,生命的激情。我想影片的主题就是这中激情,生命是需要激情的,即便是在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面前,我们还是要去用生命的激情拼搏一番,二十分中要凑到十万马克,在这看来是个天方夜潭的事情,可是罗拉有两次做到了,因为她有着救男朋友的一颗心,因为她年轻。虽然有一次没做到,但那好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努力做了。年轻的本钱就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做。
影片更像个游戏,游戏式的二十分钟,就在这二十分钟里,有三次不同的情况,有三个不同的结果,有些事就是因为一点点的偏差而结果相差千里。电影可以这么做,而我们的机会只有一次,我们只有一次的"二十分钟"电影可以从新在来,而我们却不能在来。后现代主义的天马行空。
罗拉为了男朋友而跑,为了自己的感情而跑。罗拉是幸福的,为了自己的感情可以付出一切。
电影的叙述方法新颖独到,继承了游戏的叙述方式,可以有好三次选择,这让观众可以从情节中走出来,而想其他跟多的可能性,游戏式的人生。
导演是聪明的,在生死问题上把影片拍的是紧张有趣的,让观众在一种相对轻松的环境中去感受电影所要表达的。
摇摆镜头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的急噪不安,镜头中添加了一段动画,给观众一种新颖的感觉,画面的贴换很刺激。电影剪贴的很有MTV的感觉,这是画面更为好看。很有时代感。
电影中的音乐十分配合画面,特有节奏感。配和了剧情。使电影在视听上达到很好的效果。
红色的主题让人醒目,红色电话,罗拉的红色头发还有红色的卡车等等,一方面红色代表生命的激情,另一方面红色也是躁动的,激情与躁动同在。
读完本部小说,能够感受到作者有意识的在做以下几件事:
一、情景浮世绘。以文字代替画笔,描绘古代长安城的风俗,一街一景一人一物都写到了细节,可以知道作者是事前做了很多预备材料的;
二、为了剧情需要,表达出时间的紧凑感、剧情的紧密衔接性,作者反复运用了电影蒙太奇手法,使得我脑子里反复想起电影《罗拉快跑》。
三、情节设计方面,为了体现出一部侦探类小说的风格,伏笔当然是一处接着一处,环环相扣——有点说不上,更好的解释应该是一环套着一环,然后再意想不到之处终结——对于结尾真相,个人觉得牵强了。
四、为了情境匹配,文中的遣词造句很有讲究。
如今,这部小说在翻拍为电视剧的路上,请了当红的演员,嗯,看来导演还挺看重这个的。
驱使我看完这部小说动力,一个是看书有始有终的习惯,另一个则是好奇最终的真相。
好处总有人捧,槽点鲜有人说。看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的阅读满足度还是不够的,它不能让我大呼过瘾,也没能激起我看第二遍的欲望,看完后还是不满足,就像吃惯了辣的人吃完一顿素餐,饱是吃饱了,但是还是不够酣畅淋漓。
因此,下面说说几点个人不满足的`地方:
一、主角名字。嗯,除了一般的小明、小红,我们的主角名字叫小敬,全名张小敬——当读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名字让人有点出戏。尽管文末作者说过他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但是全篇读下来,每次总感觉略微怪异。或许,作者是为了体现出这一类小人物的平凡吧,于是乎把名字给有意弄成更加的平凡。
二、作者的自我剧情解答。在文中很多话语需要细细品味,才能理解出人物说话的意图、剧情的疑点、人物思维活动等,但是作者可能是为了担心读者读不懂,居然直接把意图都说出来了,和我们读者解释一两句。这让我很是别扭,心里硌得慌。作者的苦心可以理解,是为了小说更加亲民,为了通俗易懂,为了读者着想,但是此种做法未免可以,斧凿之痕过于明显,反而让整部小说没有自然的感觉,人为操作的意图太明显了。
三、文字语言使用方面,发现了作者有未消化透的地方,使用字词出现了与前文的断裂——前后对比不是一个风格。我猜是作者后面写的急,或许是被催稿了,导致写起来直接大白话出来,甚至有点现代网络语言的味道,当时读到的时候有点诧异。具体出现之处,我这里没有指出,因为是在车上用电子阅读器看的,就没有做书签记录下来。个人觉得对于字词使用挺敏感的,所以这里就提出这个瑕疵。
四、整部小说,作者的意图太明显了,人工斧凿之痕太重了。在关键直接切换场景,吊人胃口可以理解,这个没有什么。读完整部小说,会发现作者是在煮八宝粥,把各种材料整合在一起,这个方式很厉害,但是没用好就会出现问题。其实,每个作家的创作就是正和,区别就是创造力和整合能力的大小了。
是的,有人看到我列出的槽点,就会说:吹毛求疵啊,你行你上啊!
我承认我没作者这样写出这样的小说,也没什么自己的作品,所以作者做到了别人没做的成就,那也是与众不同的独特之处了,所以作者还是厉害的。这里向作者表达感谢,写出《长安十二夜》这样的作品,给大伙儿带来了一次文学上的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