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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与他的情人观后感汇集90条

时间:2017-12-03 00:12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1

我很喜欢余光中的散文。读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我觉得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如果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2

在拿到余光中先生的散文集《天涯情旅》时,我暗自疑问:这本散文集对于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我有用吗?此书虽为大师作品,似乎对我没什么用处。

按耐住心中的躁动,闲暇时光勉强翻阅此书,不知不觉从第一页翻阅至下一页再至下一页,一会儿已至几十页,似有魔力一般把原就不爱看书的我深深吸引于其中的海阔天空。在余光中先生散文集的亲情篇里,我看到了余光中先生作为四个女儿的父亲是如何疑惧于女儿的未来归宿,以至于产生了《我的四个假想敌》,他在文中说:“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取。”但作为父亲来说,恐怕这也实乃人之常情,并且先生也绝不是一位不开明的父亲,对于未来女婿“省籍无所谓”“学什么都可以,只要精通中文”“相貌也由的女儿注意”。

在《日不落家》中,我感受着一对父母对远在他乡的四个女儿的牵挂与关心,回味着子女的种种,并且借由电视上的气象报告,把他们的关爱带到高纬,向陌生又亲切的城市聚焦。陌生,因为是寒带。亲切,因为是他们的孩子所在。不知不觉中仿佛我又跟着先生一家子来到《萤火山庄》,看到了其乐融融的一家子享受着三代在同一屋顶下团圆的温馨,以及在近乎隐士的林居中的惬意与悠闲,仲夏夜的萤火虫、有时亦可见鹿的“仙踪”,甚是有趣啊。然而夜晚,却总能看到余光中先生在桌灯下往往坐到深夜,楼上的家人都已鼾然,林中也已寂了万籁,用先生的话说就是只剩下手中这支笔陪他醒着,从十九岁的少年一直清醒到现在,便感觉惟寂寞始能长保清醒,惟清醒始能永耐寂寞。

阅读至此,抬头,转了转有点僵硬的脖子,我不得不感慨于余光中先生的妙笔,竟能如此吸引人探究其中的奥秘,仿佛置身于其中,并且敬佩于先生的深厚功力,不时佐之以文言、俚语和适度的西化,加以熔铸,成为合金,但又格外的亲切、自然。同时,我也不得不为自己浅薄的知识所羞愧,文中一些著名人物、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3

和父亲亲密无间是20年前的事情了,记忆中和父亲可以亲密到坐在他腿上的情景依稀只得一次,仿佛是看某部电视剧中听到“白马王子”一词,爬上父亲的腿去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记得他的回答了,大概是“女孩心中喜欢的男孩”之类的话吧,他是从来都给我以正确而真实的解释的。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父亲生气了,一连讴了好几天的气,最终好象还是他来找我说话的。忘记是什么原因了,但现在想来,我原来从小就这么倔强,再想想当时的父亲,该是何等的失落——从来都是听他指挥的女儿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脾气了,而这脾气是从与他对抗开始的。从那以后,再没有抱过他、坐在他腿上,更别说象别的女儿一样大方地亲吻自己的父亲。其实,并非是那一次矛盾结下的恶果,还是与我自身性情有关,或许追究下来还是和他的基因有关,毕竟我也是得他遗传。我和他一样,都是感情越深越深埋,从来也不愿轻易表达的人。于是,这20多年来,我和父亲的感情竟象互相倾心却没有把握的情人的一样,只在心中烧着,一旦见面了,都是平淡之极的面颜相对,不知该怎么亲昵。

所以,我一度以为他是冷血的,因为他极少笑,对孩子对妻子都是如此,我甚至曾经以为他从来不爱母亲。只是后来听见母亲说她与父亲之间的趣事,才知道原来他竟然还有和母亲“打情骂俏”的时候呢,只是这种脸孔待一转身面对我们的时候就又变了。后来,我翻看我成长的照片,惊奇的`发现我竟是从小就不会笑的,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那些照片中,一眼就能从同学中认出自己,因为只有我是一张“法官”的脸,极其不符合当时的年纪。这一点倒是长大了改善起来。于是,我知道了,我和他是一样的,脸上是不会笑的,一切的情感都在心中,都在与自己相处的时空里。

看完余光中先生的这篇文章,觉得他真是写尽了一个为人父的心思,我假象这也是我父亲的所想,其实这就是他的所想吧。他也是一直如此珍视我,不愿我出阁又担心我没有归宿的啊。现在对我来说,嫁与不嫁远没有父亲是否在乎我那么重要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4

在我读了作家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5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初次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6

著名作家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即《左手的缪思》,初版于1963年,而我手边正摊开的,却是1980年4月台湾时报出版公司新版重印本。此书在大陆难以寻找,即使各大图书馆,亦不大好找。我1993年暑假去深圳,访该市图书馆,专门找到港台原版的书架,可怜兮兮的就那么几本书,很让人痛惜――一座城市,若没有让人羡慕的

深厚的文化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旧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格矣!港台名家的所有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不断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鲜,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正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别扭’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注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介绍梵谷、安格尔,赞扬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拍案叫绝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白话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有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本来,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文语言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我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我们仿佛看到了其依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问的有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当时作者最讨厌的是:“流行在文坛上的散文,不是挤眉弄眼,向缪思调情,便是嚼舌磨牙,一味贫嘴,不到1CC的思想竟兑上10加仑的文字。”那么,余氏到底要提倡什么样的散文呢?

我所期待的散文,应该有声,有色,有光;应该有木箫的甜味,釜形大铜鼓的骚响,有旋转自如像虹一样的光谱,而明灭闪烁于字里行间的,应该有一种奇幻的光,当他的思想与文字相遇,每如撒盐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纵观当代两岸散文之发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能达此境界者,鲜矣;而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正是通往这一境界的拓荒者。

这便使人想起今日大陆某些青年散文家们,一上手便是纯感性的路子,变成一种新的风花雪月,而忽略了知性和结构,总是走不出朱自清的“踪迹”、徐志摩的“康桥”,然而,发表了几十篇后,翻来覆去便难以为继了。大陆许多散文家的散文,总是单纯的抒情,没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自觉的哲学追求,很难找到林清玄和董桥这样的雄厚实力,而余光中一上手便站在一个崭新的制高点上。如果缺乏深厚的国文功底,缺乏精通一国或数国外语的借鉴,缺乏知性作脊梁的感性,尽管开笔可能惊人,但到了某一层次,没有知性的推力,更是难得上攀一分之微。

余光中的散文观,还有一点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一开始所倡导的“美文”,当时的余光中反倒比大陆之后的《美文》派们更为清醒:

现代主义在美与真之间,宁取后者。现代的大作家,无论是艾略特或奥登,汉明威或福克纳,皆宁可把令人不悦的真实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不愿捏造一些粉饰的美,做作的雅,伪装的天真。

在余光中第二本散文集《掌上雨》中,作者依然坚持:“现代作家们有勇气面对残缺与丑恶,他们相信真实的丑比虚伪的美要耐看的多。”

我总觉得,余光中的价值,大概不仅仅得从文学范畴去寻找其意义,还应更放开眼界。如果说,殷海光先生在台湾哲学与思想界的意义在于:自命为五四后期的人物――正像许多后期人物一样,没有机会享受到五四时代人物的声华,但却有份遭受寂寞、凄凉和横逆的经历;而余光中则是创造性地继承了五四新文学的精神,并在寂寞、凄凉和横逆中把文学的本体全面推向新的高度的拓荒人。

散文,自然是他自觉表现的一部分。

夏志清先生认为,余氏的散文比其诗好。我也认为余氏的诗,不如洛夫,而他的散文,在台湾已享有第一支笔的美誉。

当初《左手的缪思》,乃歪打正着啊!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7

我们大多数读者是从“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也听见/沙也听见”以及“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等诗句里认识余光中的,后来才知道他“右手为诗,左手为文”,散文也写得好。惜乎选本不多,就笔者目力所及,只读过他的几篇小品,如《我的四个假敌》、《宛在水中央》、《在水之湄》、《牛蛙记》、《听听那冷雨》、《借钱的境界》等,即如此,也早已为其作品中四溢的才气所熏醉。不过,跟读粱实秋一样,总感觉机巧有余而厚重不足。及至读到人民日报出版社的最新选本《桥跨黄金城》,才似乎窥到了余光中散文艺术之全豹,不,用他的话说,是全虎,是细嗅蔷薇的猛虎。

虎有威猛之气。当余光中驾着他的小道奇疾驰在辽阔的美国西部的时候,当他饮过嘉士伯啤酒开始浮想联翩的时候,当他陶醉于山、海、塔、高速公路等雄性意象的时候,余光中就是一头威猛的老虎。在《高速的联想》一文中,他说他崇拜速度,并引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话:“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欲望。”诗人的余光中或许永远不会说出“我倒觉得你(指夫人)煨得更腴了,雄得一塌糊涂!”或者“剩下他,血液闲着,精液闲着,泪腺汗腺闲着,愤怒的呐喊闲着”等痛快淋漓的话,但在散文家的余光中说来却显得本真、有人情味。文人不是阉人,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应该是最健全,最富生气的人,是猛虎。

当然,这仅仅是浅层意义上的猛虎气。余光中的散文是以想象富赡、节奏紧张、内蕴深厚、造语奇特见长的。他的散文内容不外游记、咏物、品藻人物、家居感受、文艺随笔等几类,但他是带着他全面、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凝重的历史感进入他的意象世界的,所以他可以面对星空作逍遥游,面对莲花而意兴遄飞,从李白、杜甫到米芾、苏轼,从可口可乐到黄河饮过的血扬子江饮过的泪,从盖提斯堡的古战场到周幽王的烽火、卢沟桥的烽火,纵横开合,火花迭现。用他自己的话说“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这种语言的密度是才气,是历史的厚重感,是猛虎气。

“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余光中散文有其阳刚一面,也自然有其阴柔一面。以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听听那冷雨》为例,语言之迭宕、意象之开合,无不透露出他的猛虎气,但就“冷雨”这个整体意象来说,它毕竟是阴柔的、古典的。

与余光中的诗相比,他的散文的涵盖量更为广阔。有传统的乡愁,也有对沉重历史的回忆,有对自然山水的礼赞,也有对现代文明(如噪音、空气污染)的哀叹。在他的《不朽,是一堆顽石》、《伐桂的前夕》等名篇中四处浸润了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等终极性命题,体现出一位散文大家的本色,确如一只警醒的猛虎;其散文中俯拾即是的诗意语言,诸如“如果你此刻拧我的睫毛,一定会拧落几滴蓝色”、“那夜的月色特别清亮,好像一抖大衣,便能抖落一地的水银”、“有时索性走在轨道上,把枕木踩成一把平放的长梯”等,不正如路边蓬勃着的芳香无比的蔷薇么?

余光中在自序中评价这个选本,“于我的散文艺术,有相当的代表性”,看来他是满意的。这一点,让我想起内地出的多种多样的港台文学选本,似乎这类反映全貌、遴选精当的集子太少了些吧。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1

和父亲亲密无间是20年前的事情了,记忆中和父亲可以亲密到坐在他腿上的情景依稀只得一次,仿佛是看某部电视剧中听到“白马王子”一词,爬上父亲的腿去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记得他的回答了,大概是“女孩心中喜欢的男孩”之类的话吧,他是从来都给我以正确而真实的解释的。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父亲生气了,一连讴了好几天的气,最终好象还是他来找我说话的。忘记是什么原因了,但现在想来,我原来从小就这么倔强,再想想当时的父亲,该是何等的失落--从来都是听他指挥的女儿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脾气了,而这脾气是从与他对抗开始的。从那以后,再没有抱过他、坐在他腿上,更别说象别的女儿一样大方地亲吻自己的父亲。其实,并非是那一次矛盾结下的恶果,还是与我自身性情有关,或许追究下来还是和他的基因有关,毕竟我也是得他遗传。我和他一样,都是感情越深越深埋,从来也不愿轻易表达的人。于是,这20多年来,我和父亲的感情竟象互相倾心却没有把握的情人的一样,只在心中烧着,一旦见面了,都是平淡之极的面颜相对,不知该怎么亲昵。

所以,我一度以为他是冷血的,因为他极少笑,对孩子对妻子都是如此,我甚至曾经以为他从来不爱母亲。只是后来听见母亲说她与父亲之间的趣事,才知道原来他竟然还有和母亲“打情骂俏”的时候呢,只是这种脸孔待一转身面对我们的时候就又变了。后来,我翻看我成长的照片,惊奇的发现我竟是从小就不会笑的,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那些照片中,一眼就能从同学中认出自己,因为只有我是一张“法官”的脸,极其不符合当时的年纪。这一点倒是长大了改善起来。于是,我知道了,我和他是一样的,脸上是不会笑的,一切的情感都在心中,都在与自己相处的时空里。

看完余光中先生的这篇文章,觉得他真是写尽了一个为人父的心思,我假象这也是我父亲的所想,其实这就是他的所想吧。他也是一直如此珍视我,不愿我出阁又担心我没有归宿的啊。现在对我来说,嫁与不嫁远没有父亲是否在乎我那么重要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2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初次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3

很喜欢余的散文。读作家余光中爷爷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作家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作家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作家余光中爷爷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4

在我读了作家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5

在拿到余光中先生的散文集《天涯情旅》时,我暗自疑问:这本散文集对于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我有用吗?此书虽为大师作品,似乎对我没什么用处。

按耐住心中的躁动,闲暇时光勉强翻阅此书,不知不觉从第一页翻阅至下一页再至下一页,一会儿已至几十页,似有魔力一般把原就不爱看书的我深深吸引于其中的海阔天空。在余光中先生散文集的亲情篇里,我看到了余光中先生作为四个女儿的父亲是如何疑惧于女儿的未来归宿,以至于产生了《我的四个假想敌》,他在文中说:“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取。”但作为父亲来说,恐怕这也实乃人之常情,并且先生也绝不是一位不开明的父亲,对于未来女婿“省籍无所谓”“学什么都可以,只要精通中文”“相貌也由的女儿注意”。在《日不落家》中,我感受着一对父母对远在他乡的四个女儿的牵挂与关心,回味着子女的种种,并且借由电视上的气象报告,把他们的关爱带到高纬,向陌生又亲切的城市聚焦。陌生,因为是寒带。亲切,因为是他们的孩子所在。不知不觉中仿佛我又跟着先生一家子来到《萤火山庄》,看到了其乐融融的一家子享受着三代在同一屋顶下团圆的温馨,以及在近乎隐士的林居中的惬意与悠闲,仲夏夜的萤火虫、有时亦可见鹿的“仙踪”,甚是有趣啊。然而夜晚,却总能看到余光中先生在桌灯下往往坐到深夜,楼上的家人都已鼾然,林中也已寂了万籁,用先生的话说就是只剩下手中这支笔陪他醒着,从十九岁的少年一直清醒到现在,便感觉惟寂寞始能长保清醒,惟清醒始能永耐寂寞。

阅读至此,抬头,转了转有点僵硬的脖子,我不得不感慨于余光中先生的妙笔,竟能如此吸引人探究其中的奥秘,仿佛置身于其中,并且敬佩于先生的深厚功力,不时佐之以文言、俚语和适度的西化,加以熔铸,成为合金,但又格外的亲切、自然。同时,我也不得不为自己浅薄的知识所羞愧,文中一些著名人物、名言名句等闻所未闻,更为之前的疑问感到愚蠢之至。至时此刻,我确定此书乃如我良师益友啊,磅礴的知识,直通古今中外,引人入境的文字,开阔我的眼界,丰富我的阅历,无不鞭策着我要以终生学习为目标。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1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莎翁的这段名言如此掷地有声,震耳欲聋,其实穿透了几百年的洪荒,也仍旧能直击我们的心灵,使它颤抖,并引它深思。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就想起了许许多多从教学楼上飞身而下的年轻人们;想起了一些人或无助的或撕心裂肺的喊着“活不下去了”;想起了面对身边的人死亡时和自己面对死亡威胁时候的坚强,冷漠,或者做作的表演。想到了很多。

这部戏剧关于伦理的冲突,关于人生的矛盾,关于命运,关于死亡。每个人都注定了自己的,只属于自己的死亡方式。

先王死了,博罗尼尔死了,奥菲利亚死了,王后死了,雷欧提斯死了,国王死了,哈姆雷特也死了。在这么多的人死去的时候,人们被这死震撼着,或许这才是悲剧的魅力,无可逃遁的命运悲剧。

他们有人善良有人邪恶,有人忠诚有人背叛,有人勇敢有人懦弱,但命运却将他们引向了同样的终点,是否会觉得有些不公平?是否会觉得我与其当一个悲惨的好人,不如做一个逍遥的坏蛋,反正人终有一死,结局总是相同。

所以有人选择与其好好活着,不如痛快一死。是这个原因么?

可哈姆雷特的提问回响在你我耳畔:当我们摆脱了此垂死之皮囊,在死之长眠中会有何梦来临?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但我总还是固执的相信,生时无法清算的债,死后自会偿还,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尊重生命,尊重别人的,更要尊重自己的。

我想象着那些死去的学生们,从楼上跳下来的,也许和《颐和园》里李缇一样,坐在顶楼的边缘,然后仰面就躺下去,跌落到楼底,了尽她的生命。他们不想再生活下去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无力承担生活的打击么?可是生活又强加给他们了什么呢?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始终觉得是他们自己把自己的生命选择成了悲剧的,死亡无可逃遁,却也并不是不能回避的。

所以,好好活着吧,少年们。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2

相信命运吗?相信预言吗?还是你两者都相信。

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命运的东西,还是愚昧的相信。

《麦克白》,也许就是这样的。麦克白是个曾经正直的人。但是在巫婆的预言下,杀死了肯特国王,然后诬陷给两位王子,然后登基上了王位。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为了一个子孙后代也可以成为王,就要杀掉班柯将军和他的儿子。可见利欲熏心,到最后还是身败名裂,死的其所的下场,就为了一个他的后代不是国王而背负一时骂名,值得吗?

《李尔王》呢,讲的是老年的李尔王问三个女儿对自己的爱意,前两个女儿巧舌如簧,拿到了各自的三分之一的领土后,小女儿被赶走,却被法兰西的国王娶做皇后。两个女儿对李尔王凶相毕露,而爱德露也陷害了自己的父亲和兄弟,致使自己的哥哥成了乞丐,而父亲被挖去了双眼。但是,后来的李尔王和小女儿都死去了,虽然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是都是喜忧半参的结局。

《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这样,为了爱情,却如此的仇恨和阴差阳错。哈姆雷特王子为了爱情,又为了自己的利益,一错再错,最后死亡。罗密欧和朱丽叶用了自己的死亡,来换取了本来为宿敌的两大世家的和解。

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被收录在这本书中,供人瞻仰。

这里的故事主人公,都是惹人怜惜的。麦克白、李尔王、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但是,他们最后都死去了,死的很惨,后三者死的很高傲,让人尊敬。为了亲情,爱情。

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就是这样产生的。他们来源于人心中最悲伤地东西。

可以说是命运,因为命运告诉了麦克白他后来的命运,以及最悲惨的结局。

也可以说是昏庸。就像是李尔王,喜欢听阿谀奉承的话,到最后使自己和小女儿落了个悲惨的结局。

也可以说是报复。为了报复,装疯卖傻,误杀了最心爱的人的父亲,逼疯了最亲爱的人,最后又导致了她的死亡,自己最后被利刃上的毒药给毒死。

也可以说是爱情。为了爱情,一个人装死,而另一个人喝了毒酒,倒在装死人的身边,而醒来之后的装死人,看见了已经死去的爱人,拔出匕首,也自杀了。他们的爱情在现实世界上结束了,然后他们的死亡,使双方的家族成了好朋友。

也许,悲剧的背后,总是有着牺牲,但是却又有着另外的受益人。

也许,喜剧和悲剧永远都是共同的存在,悲剧了的人牺牲了自己,来让别人成就了喜剧。

再也许,莎士比亚的悲剧集也许,同时又是喜剧集,因为他们最后的结局都是美好的,并不能算完整的悲剧,只能算是悲喜半参,这就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也许,他们是悲剧了,也许他们会悲伤,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这是悲剧上最后,总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喜剧,因为,接下来的日子,并不全是悲剧,又时候,也是要开心的笑笑的。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3

早就对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有所耳闻,但对他的了解始终停留在一个“伟大”上,至于生平、著作等一概不知。偶然从书柜里翻出一本《莎士比亚悲剧集》,便饶有兴致地翻阅起来。

《莎士比亚悲剧集》包括他的五部剧本——《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白》。就我个人来讲,还是对第一部《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其动人之处有许多。首先是两位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对彼此的一见钟情,其情之纯美高洁令人艳羡;其次,这对恋人因家族世仇而不得不遭遇磨难,他们却能坚守彼此与对方浪漫而多难的爱情令人不得不潸然泪下;另外,为切合悲剧氛围而营造的悲楚结局与他们深情甜蜜的爱情形成极鲜明的对比,从而令凡是有些许感性之心的人触动甚至因不舍而悲恸。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不舍,对他们为两个积下世仇的家族舍弃的生命不舍。我认为这是极适合我们这一年龄的人看的,因为这正迎合了我们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又让我们体会到世间的冷暖,同时还使我们的情感细腻,感觉直观化。

《哈姆雷特》又称《王子复仇记》,描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叔父篡父皇之位,娶母后为妻,并在父皇灵魂的指点下为父报仇的故事。这一故事真是极为悲惨:它的起因是叔父篡位,父王被杀,母后改嫁;经过则是许多阴谋的交织以及哈姆雷特复仇一次次的错失良机;结局则是哈姆雷特与情人的哥哥比剑,双双毙命于一把浸了毒药的剑,国王(叔父)被哈姆雷特在临死前刺死,母后则服下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药死去了。尽管哈姆雷特最终复了仇,但他仍未实现改变丹麦现状的宏伟理想,这终又是一个悲剧。

《奥瑟罗》则深入剖析了因嫉妒、猜疑、阴谋陷害、盲目轻信、鲁莽行事造成的恶果。摩尔人奥瑟罗娶了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为妻后,他的旗官伊阿古嫉妒奥瑟罗的副将凯西奥,便在奥瑟罗面前煽风点火并制造了一场阴谋——将奥瑟罗给苔丝狄梦娜的.信物手帕丢在凯西奥的卧室里,并让奥瑟罗看见凯西奥一提到苔丝狄蒙娜和她的手帕就喜形于色。他的阴谋得逞了,奥瑟罗亲手杀死了苔丝狄梦娜。但他得知真相后,愤怒地将伊阿古杀死并自刎了,最终凯西奥接替奥瑟罗指挥军队。我认为这并没有悲到极点,因为真相终被揭开,鲁莽的,嫉妒的人都在最后消失了,只可惜无辜的苔丝狄梦娜成为这场阴谋的牺牲品了。

《李尔王》讲述的是李尔年老体衰,将财产分给了两个虚伪奉承的女儿,而小女儿考迪利娅在没有一份嫁妆的情况下被封为法兰西皇后。想要颐养天年的李尔按规定要在大女儿和二女儿处轮流住,但大女儿高纳瑞对父亲百般刁难,李尔只好投奔二女儿里根,不想里根对他更为残忍。里尔在愤怒出走的途中遇到被其父葛罗斯特之庶子埃特蒙陷害的埃特加。后来是忠臣葛罗斯特向法兰西王求助出兵讨伐不义的两位公主,惨遭挖眼极刑。李尔王因此才与小女儿考迪利娅团聚,一起出兵讨伐。不幸两人被俘,考迪利娅被埃特蒙派人缢死,李尔王也抱着考第利亚的尸体死去。但最终害人的埃特蒙被重整旗鼓的埃特加杀死了。

《麦克白》围绕着三个女巫的预言开展,似乎毫无悬念。麦克白的阴谋得逞直至他的败落深刻揭露了政治的黑暗与罪恶,因而引得悲惨的下场。

莎剧的魅力值得去欣赏与学习,他华丽文字背后的主旨更值得去品位。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4

不知道是因为《李尔王》《奥赛罗》《仲夏夜之梦》太过出名已经耳熟能详,还是因为成长教会了我们用不同的角度欣赏,看完了整个《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之后,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之前未曾听闻的《雅典的泰门》。

泰门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善良富人,他的善只是善,没有是非对错的判断,有人需要他便给与,不管这个人是否在欺骗。在他的世界里,他怎样对别人,别人也会怎样对他。

然而这个世界怎么会同他所想的那样美好?我想是上帝也看不过去他如此的挥霍自己的善良,于是,他贫穷了。当他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他被拒绝了。

这种极度的差别对待,让他变得极端,他“疯了”。

他从前有多爱他的“朋友”,最后就有多憎恨人类。他看懂了谎言和欺骗,却也再看不见真诚和善良。当他赤身躲在森林中与兽为伍的生活时,他将自己发现的金子赠送给用来打败雅典的军队。他诅咒雅典城民的死亡,带着他的愤怒和怨恨。

最后泰门死去了,他在自己的墓碑上铭刻着对人性之恶的诅咒。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到底是“金钱是罪恶的根源”,还是“人性本贪”?没有谁能为这个悲剧找出一个合理的原因。

因为是精缩的短片小说,是戏剧转化成的故事,所以,很容易就看得到整体,不再钻进某个细节去推敲其中的因果和作者所表达的内容。也没有时间将自己融入人物内心去感受他的喜怒哀乐。我只是客观的在看一个故事一个老人,然后感叹一句,这是个悲剧。

《雅典的泰门》是莎翁最后一部悲剧。这个悲剧给人的警醒更具社会意义。不同于其他作品中因主人公的“嫉妒”“仇恨”“自私”等感情所导致的悲剧。这次的悲剧根源竟然是“善”,泰门的善,没能给他善终。而别人贪却不见得泰门更加悲惨。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大的悲。

故事集的形式的读本,其中每个故事都删减了大部分情节。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感受或许不够准确,姑且先这样吧。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看书一定要看正版。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5

莎士比亚是17世纪世界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写的剧本闻名中外。暑假,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莎士比亚悲喜剧。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一口气就把莎士比亚悲剧读完了。读了四大悲剧中的《麦克白》和《李尔王》以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最后害了自己呢?就拿麦克白来说吧。他是百战百胜的大臣,对国王十分忠诚。可是,有一天,麦克白碰到了三个女巫,女巫们都说他可以当国王,可是,继承王位的却是好朋友班柯的子孙。他信以为真,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劝麦克白把国王和班柯杀了。麦克白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国王是我的主人,班柯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下得了手呢?可他还是禁不住王位得诱惑,杀了无辜得国王和班柯。他虽然当上了国王,可是,生活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总怕班柯的鬼魂和他的儿子来报仇。最终,麦克白还是被真正的国王马尔康打败了,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李尔王也一样,李尔王如果按照他三个女儿平时的表现来分辨谁孝顺他的话,也不会害了自己,并连累了自己的小女儿。

世人知晓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算是四大悲剧中最著名的了,两个年轻人因为两家之间的矛盾和恩怨而不能相爱。为了和罗密欧生活在一起,朱丽叶向神父要了一种能让人沉睡42小时的药。可是罗密欧并不知道朱丽叶的想法,以为她真的死了,悲痛欲绝,买了一种剧毒药喝了下去。朱丽叶醒来之后,见罗密欧死了,十分伤心,拿起匕首向自己的胸部刺去,倒在了罗密欧的身边。明明是长辈们之间的矛盾,为什么还要连累这些无辜的生命呢?使他们在悲痛中死去。这个故事和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中的一样,往往都是因为两家上一辈的恩怨弄得子子孙孙都结了仇,打的你死我活,结果双双死亡。为什么人们之间就不能各自宽容友善地对待呢?

说到这,我不得不把我最喜欢的“哈姆雷特”也向大家介绍介绍了。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叔叔登上了王位,哈姆雷特感到闷闷不乐。一天,哈姆雷特正在为父亲祈祷时,他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是你的叔叔用毒药害死我的。”哈姆雷特是个爱父亲的人,他热血沸腾,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第二天,他就装疯卖傻,叫人排了一出害死国王的戏,这出戏激怒了国王。哈姆雷特甚至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和女友,把毒剑进了叔叔的胸膛,为父亲报了仇,自己也死在了毒剑下。我觉得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恶毒的人,它把原来一个美好的家庭拆散了。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如果他是个国王的话,一定是个贤君。可是,他却为了他的父亲,他的国家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莎士比亚的悲剧在我为主人公惋惜时,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6

在寒假的闲暇中,我总忘不了去读一本名著。去细细的品位,理解。其实说读《莎士比亚悲喜剧》并不准确,我读的仅仅是悲剧部分,或许这与我的性格有些联系吧。

悲剧部分分为二部,我想介绍的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部——《罗密欧与茱丽叶》。对此大家可能经常耳闻,并大概知道是一部浪漫的悲剧爱情故事可却不知道其中的波折,与命运的不公。罗密欧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而茱丽叶生在另一个贵族家庭。罗密欧英俊潇洒,茱丽叶美丽动人。然而他们所在的家庭却有着深厚的世仇。

在一次舞会上,罗密欧看见了茱丽叶,并且一见钟情在简短的攀谈中,茱丽叶也对这个英俊的小伙子产生了好感。后来在罗密欧热烈追逐下,茱丽叶放下了家族的世仇,与罗密欧相爱并结婚。然而再一次不期而遇中,茱丽叶的表哥与罗密欧的朋友撞见,并准备决斗,罗密欧因为茱丽叶的关系阻止了两人的决斗,没想到茱丽叶的表哥暗中偷袭刺中罗密欧朋友的要害最终致死,罗密欧因为好友的死而愤怒冲去与其决斗结果胜出并将其杀死。后来在法庭的审判中,罗密欧被驱逐出境。祸不单行,有一位伯爵向茱丽叶提亲,朱丽叶的父亲擅自答应了。茱丽叶没办法,只好向教堂见证她与罗密欧结婚的神父求助。神父给了她一种可以在12小时内让人处于假死状态。神父让朱丽叶在结婚前晚服下药让家人以为她死了,将其下葬。神父去通知罗密欧将你从墓地挖出并将你接走。

事情如期进行着——茱丽叶服药,家人将其下葬,然而神父还没赶到通知罗密欧,罗密欧就接到茱丽叶死亡的消息。罗密欧跑到茱丽叶的墓地,看到“死去”的茱丽叶悲愤欲绝服下毒药死在茱丽叶身边,神父还是来晚了一步。茱丽叶也在这是醒来,得知计划失败且无力回天就用小刀将自己刺死。

后来两族人都赶来了,听神父道出原委,知道是世仇害的这一切,追悔莫及却为时已晚。然而在这一刻两族人将多年的世仇化解了……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7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脑海里面回味着由这些奇妙文字组成的脍炙人口的故事,与爱恨分明的生活态度。不禁为这一个个反映了原作浪漫,多姿风貌的故事而深深折服。这本书共编集了十一个不同的故事,但是都是围绕着爱情与友谊两大主题共同展开。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不论经过多少艰难险阻或因为身份地位的高低而造成的坎坷经历,最终都会走向同一个结局,那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友谊在这种情况下显得弥足珍贵,并且充当着不可缺少的角色。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莎士比亚的名篇——《威尼斯商人》这篇文章中安东尼奥对朋友诚挚的爱的夏洛克的邪恶自私形成鲜明的对比。安东尼奥为了借钱给巴萨尼奥求婚,不惜想夏洛克作出若不再期限内还款的话就割下一磅肉的决定,而巴萨尼奥也如愿抱得美人归。可是安东尼奥的船队却传来淹没的讯息。安东尼奥被关进了大牢,巴萨尼奥听闻此讯息,也匆忙赶来帮助自己的朋友。可是,谁知道邪恶的夏洛克竟然拒绝接受还款三千金币,执意要割下安东尼奥胸脯上最靠近心脏的一磅肉,正当巴萨尼奥懊悔时,他的妻子鲍西娅女扮男装赶来为丈夫的朋友解围。

文章再一次进入高潮,当鲍西亚在法官面前说道:“等一等,犹太人。还有一点,这张借约可没有许给你一滴血。条文写的是‘一磅肉’,在割这一磅肉的时候,你哪怕让流出一滴血来,你的田地和产业就要充公,归给威尼斯官府。你割的肉不能比一磅少,也不能超过一磅。要是多一点点或是少一点点,分量上就是相差一丝一毫,那就要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判你死罪,你的全部财产就要充公,归给元老院。”时,对夏洛克奸诈行为的讽刺更加是到达了一个极点。当夏洛克的丑态毕露于读者的眼前,安东尼奥的宽容大量更与其形成鲜明对比,显得恰到好处。最后,作者以所有人都得到幸福为结局,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与憧憬,蕴含着人文主义者的美好理想。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8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他被后人誉为是“最伟大的戏剧大师”。

有幸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莎士比亚——最伟大的戏剧大师》一书,我赶紧借回家。《莎士比亚——最伟大的戏剧大师》主要写了莎士比亚的生平事迹。莎士比亚小时候很聪明,不像一般男孩儿那样淘气顽皮,喜欢舞刀弄枪。他喜欢闲聊、猜谜语等在其他小朋友看来比较无趣的事情,还热衷于新教。在爸爸带他看过一场戏后,莎士比亚就迷上了戏剧。当时,人们认为演戏是低贱的,演员是低人一等的。像他这样父亲是镇长的家庭,怎么能去演戏呢?父母把他送进镇上的文法学校,想以此泯灭莎士比亚对戏剧的兴趣。但他始终忘不了看戏。

莎士比亚凭借自己的才华,很快赢得了很多人的称赞。但是,以罗伯特·格林为首的一些“大学才子”却看不起他。面对他们的侮辱与攻击,莎士比亚保持缄默,把所有辩解和反驳的时间精力都用在舞台上,写出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作品。

尽管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与理解,尽管遭受刻薄的侮辱与攻击,尽管遭遇痛失爱子感情不顺等挫折,莎士比亚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忠于自己的爱好,不懈努力,创作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威尼斯商人》等流传千古的优秀剧作,最终成为伟大的戏剧大师。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面临困境毫不退缩的勇敢,为了戏剧事业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努力,都值得我们肃然起敬。

让我更喜欢的,是莎士比亚在作品中呈现出的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美好的表达。他让人们总是相信,善良能够战胜邪恶。《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典爱情,经久不衰;《威尼斯商人》中的鲍西亚,看重人品,并不在于门第财富,符合人们对平等自由的追求;《哈姆雷特》鼓励人们去思考复杂的、甚至是矛盾的情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这么来的。

莎士比亚,不只属于那个时期,而是属于永远。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9

今天我再为大家介绍一本世界名著,这本就是《莎士比亚悲剧集》!

作者莎士比亚全名为威廉。莎士比亚英文名Wiliam·Shakespeare。生于公元1564年4月23日,逝于公元1616年5月3日。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被称为“英国戏剧之父”他的主要戏剧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等。据说著名动画片《狮子王》还是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取得灵感,而做成的。光靠这些莎士比亚便被世人誉为“时代的灵魂”、“人类最伟大的天才之一”,“人类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

在这么多悲剧中我还是最喜欢《麦克白》,这个故事主要说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的妻子和孩子。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有鬼,也变得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自杀了,对他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围攻,落得袅首下场。

这部作品的心理描写很好写出麦克白的紧张,犹豫……给人一种可怕的气氛和读感。说起来,大家可千万不要向麦可白一样,想干一番大事业,让雄心在蛊惑下变成了野心。

莎士比亚剧读后感10

这些故事是为年轻的读者写的,当作他们研究莎士比亚作品的一个初阶。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曾尽可能地采用原作的语言。在为把原作编写成为前后连贯的普通故事形式而加进去的词句上,我们也曾仔细斟酌,竭力做到不至于损害原作语言的美。因此,我们曾尽量避免使用莎士比亚时代以后流行的语言。

年轻的读者将来读到这些故事所根据的原作的时候,会发现在由悲剧编写成的故事方面,莎士比亚自己的语言时常没有经过很大改动就在故事的叙述或是对话里出现了;然而在根据喜剧改编的故事方面,我们几乎没法把莎士比亚的语言改成叙述的文字,因此,对不习惯于戏剧形式的年轻读者来说,对话恐怕用得太多了些。如果这是个缺陷的话,这也是由于我们一心一意想让大家尽量读到莎士比亚自己的语言。年轻的读者念到“他说”、“她说”以及一问一答的地方要是感到厌烦的话,请他们多多谅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叫他们略微尝尝原作的精华。莎士比亚的戏剧是一座丰富的宝藏,他们得等年纪再大一些的时候才能去欣赏。这些故事只是从那座宝藏里抽出来的一些渺小、毫无光彩的铜钱,充其量也不过是根据莎士比亚完美无比的图画临摹下来的复制品,模模糊糊,很不完整。这些故事的确模糊、不完整,为了使它们念起来像散文,我们不得不把莎士比亚的许多绝妙词句改得远不能表达原作的含义,这样一来,就常常破坏了莎士比亚语言的美。即使有些地方我们一字不动地采用了原作的自由体诗,这样,希望利用原作的朴素简洁叫年轻的读者以为读的是散文;然而把莎士比亚的语言从它天然的土壤和野生的充满诗意的花园里移植过来,无论怎样总要损伤不少它固有的美。

我们曾经想把这些故事写得叫年纪很小的孩子读起来也容易懂。我们时时刻刻想着尽量朝这个方向去做,可是大部分故事的主题使得这个意图很难实现。把男男女女的经历用幼小的心灵所容易理解的语言写出来,可真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

年轻的读者看完了,一定会认为这些故事足以丰富大家的想像,提高大家的品质,使他们抛弃一切自私的、惟利是图的念头;这些故事教给他们一切美好的、高贵的思想和行为,叫他们有礼貌、仁慈、慷慨、富同情心,这些也正是我们自己的愿望。我们还希望年轻的读者长大了读莎士比亚原来的戏剧的时候,更会证明是这样,因为他的作品里充满了教给人这些美德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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