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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人间观后感100字整理70条

时间:2021-06-19 04:04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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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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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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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

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电视台、国家博物馆联合摄制,共7集,每集时长30分钟,是对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的重点教育片。

从“百年追梦”“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筑梦天下”五个方面,很好地回答了什么是中国梦、为什么要实现中国梦、怎样实现中国梦、中国梦对中国的意义、中国梦对世界的意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整部片子大气磅礴、雄浑深厚,既有政治与思想的高度和深度,又有文学与艺术的精度和力度,堪称中国梦宣传的精品力作。

中国梦是要让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百年坎坷复兴路,世纪沧桑强国梦。没有梦想的民族是可悲的,对美好梦想没有坚定不移、矢志不渝精神的民族同样没有前途。只有自强不息坚定梦想的奋斗才会有当今强大的中国。习总书记说过“让每个人人生出彩之梦,是每个人和祖国一起成长的梦。”年轻人的未来决定国家的未来,年轻人的“中国梦”汇成整个国家的“中国梦”。所以我们更应该坚定梦想,自强不息的去奋斗去拼搏,完成自己的中国梦。 人因梦想而勇敢,我们因梦想而成长。在如今梦想又被提及,并且成为一个很真实的话题,是习总书记的号召,将我们原本谈论的话题一下拉到现实,并且鼓励我们前进。

公司积极组织新入员工观看了《筑梦中国》,让我们深刻了解自己的国家,乃至了解整个国家的中国梦。也使我们加深了对“中国梦”的理解。梦想是太阳,不像一个世纪那样遥远,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它已经从地平线上蹦出,万道朝霞正照耀在我们的眼前,激励我们勇往直前。看完《百年潮?中国梦》这个片子,我不仅知道了中国梦诞生、提出的背景和核心内容,还听到片尾一句振奋人心的话:“一个国家处于上升期的标志之一,是这个国家开始拥有她的‘造梦’能力。个人 “中国梦”推动社会“中国梦”,是一个聚沙成塔的过程,也是社会前行动力逐渐凝聚的过程,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华儿女的奋斗。

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追梦的过程,步履蹒跚,涕泪交零,但追求“中国梦”的意志和决心从来没有动摇过,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停下追梦的脚步,正是由于这些先觉者的前赴后继,“中国梦”才在新的时代葳蕤绽放,蓬勃生春。中国梦不仅造福中国人民,而且造福世界各国人民,是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和平梦。

筑梦中国观后感800字

在支部组织下,观看了《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历史文献纪律片,整部纪录片分为七集,分别是风雨如磐、中流击水、正道沧桑、伟大转折、世纪跨越、发展新境和梦圆有时,生动诠释了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在屈辱苦难中奋起抗争,为争取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征程。

甲午战争一年后,曾留学英国的严复发表《救亡决论》,提出“如今中国,不变法则必亡”。为中国人敲响了变法图存的警钟。

此时的世界,一个群雄逐鹿的帝国主义时代已经来临。甲午战争进一步暴露了清王朝的腐败无能和中国的贫弱无助,助长了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觊觎之心。中国,面临着随时被帝国主义列强蚕食鲸吞、瓜分豆剖的危机。

要救国,只有维新; 要维新,就要改变祖宗成法,学习西方的各种制度。按照这样的逻辑,一场声势浩大的变法维新运动开始了。1898 年,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上谕,宣布变法。改革行政机构,编制国家预算,发展工商业和交通采矿业等……但是仅仅一百零三天后,这些新政就因为触动了清王朝统治集团的利益而被断然制止。1898 年那个烦闷的夏天,刽子手挥刀砍下了六颗爱国者的头颅,也砍断了人们试图通过改良实现救国自强的幻想。

二十世纪的帷幕拉开了,但它给中国带来的却是无尽的黑暗。面对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仁人志士开始救亡图存的新的努力。太平天国和义和团的历史悲剧有力地证明,没有先进阶级的领导,农民是不可能推翻封建制度的; 戊戌维新运动的失败表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辛亥革命成果的被窃取证明,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同样是不能挽救中国的。

当时间的车轮来到九十四年前的七月一日时,历史就此转折。纵使彼时的国家内忧外患、动荡不安,但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希望,亿万华夏儿女就此开始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奋斗的筑梦征程。

作为一名服务基层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名预备党员,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零距离

筑梦中国 ——中华民族复兴之路观后感

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于6月30日——7月6日每晚20时30分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首播。该片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电视台、国家博物馆联合摄制,分“风雨如磐”“中流击水”“正道沧桑”“伟大转折”“世纪跨越”“发展新境”“圆梦有时”7集,每集时长30分钟,通过回顾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在屈辱苦难中奋起抗争,为实现民族复兴进行的种种探索,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生动阐释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

7月1日晚上20:30观看了第2集——“中流击水”,片中介绍了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本片中介绍了克林德碑、五四运动、《新青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北伐战争、八一南昌起义、秋收起义、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等重大历史事件。

整个片中介绍了中华民族复兴之路,在《复兴之路》基本陈列的这个展柜里,我们也许可以得到很多启迪:自1948年9月开始的辽沈、淮海和平津三大战役,共歼灭或改编国民党军队一百五十多万人,国民党军的主力基本上被消灭。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将红旗插上了南京“总统府”,推翻了国民党二十二年的反动统治。沧桑巨变,换了人间。北京天安门曾在1900年见证了西方列强的野蛮,在1919年见证了中国人民的觉醒,1949年的10月1日它终于见证了一个崭新的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新中国的成立,使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实现了中国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空前团结,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华民族发展进步从此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脚步,迈上了新的征程。

作为中国共产党员,见证了列强侵略、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新中国成立的复兴之路,幸福之路来之不易,我们更应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同时紧紧围绕在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参与到中国梦的建设当中,同分裂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

以前就有看过《茶馆》的话剧演出,而且最近也有《茶馆》的电视剧上映。总体上的感觉,经典,觉得再也不会有这么一部意义深远的话剧了。相比舞台上的话剧表演,老舍先生的原版剧本,带给了我更多的想象空间。“茶馆”,众所周知,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喝茶的地方。

《茶馆》里的“茶馆”也不例外,王利发的茶馆,吸引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聚集到这里,上演了一部部精彩的闹剧。我只能说,老舍先生的大局观非常好,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事,延续这么长的时间,可是看下来一点也不觉得紊乱。在我看来,这是由于老舍先生始终坚持一点的原因,那就是不管怎么样,不脱离“茶馆”。

我不得不佩服老舍先生,用一个“普通的、蒙特卡罗小小的茶馆”,尽可能多的反映出了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社会面貌和现实。老舍先生的《茶馆》,语言诙谐幽默,妙语连珠,但是结构却很严谨,主题也很严肃,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唱响了一部旧时代的挽歌。“茶馆”里的人物相当的丰富,基本上包含了一个时代社会上存在的所有人,而且刻画的都十分的真实,很能引起我的想象和共鸣。《茶馆》,不管是原着,还是话剧或电视剧,都是不朽之作。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好处。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性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位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发奋下。他逐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这样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因此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净、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刻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三教九流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坏)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阿婆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透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换包装不换资料。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带给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咱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多谢!多谢您留予咱们如此宝贵的财富。”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4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一部不朽的传奇。

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老舍把这些人物集中在茶馆这个微缩社会中,让他们各自上演不一样的人生故事,用小人生来写大社会,同时以茶馆的兴衰来透视旧中国的衰败。

《茶馆》一剧具有极强的社会批判精神,反映了生活在黑暗社会中小人物的命运是多么悲惨,道出了劳苦百姓对生活的憎恨与不满。能够说,老舍笔下的三幕戏葬送了三个时代,这三幕戏共占了五十年的时刻。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但是剧中只透过一个茶馆和一些下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样活着和怎样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些混杂着汗与泪,歌与笑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刻跨度,六七十个主、次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级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样的戏剧构思纵横开阖,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不乏细微之处的生动描述,是老舍先生的独创,带给了大家这样耳目一新的故事。因此曹禺先生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5

老舍先生创作《茶馆》时,是政治清明的好时候,他写出了了如此有力度的作品,读来令人回味。

《茶馆》叙述了清朝末年,民国初年,以及抗战结束的三个时期一家大茶馆的变迁,以此来表现19世纪末以后半个世纪中国的历史变迁。老舍除此之外还经历了新中国这一时期,他的这部文学作品可以说是对时代的总结从他的这种宏大叙事中能感受到老舍先生的将自身生活经历与所处的环境紧密联合起来,用自己的理解与感悟诠释这个年代的复杂悲凉,他的才思涌动,笔力雄厚可以被我们深深地所感知。

老舍先生对这篇文章的叙述动机,是来自于对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渴望,和对一个不公正社会的憎恶。刘麻子之死就是一个印证。刘麻子是一个坏人,他却不是因为他做过的错事而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被人冤枉了,说他是逃兵,顶着这样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罪名,读到这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同情他吗,他是坏人,不值得同情;不同情他吗,可他确实是被冤枉的可怜人。仅这一幕就能让我们知道军阀一贯草菅人命的作风,即使是像刘麻子一样的坏人,也应该有自己的生命权,他被冤死,只能说明军阀更坏,这个社会充斥着巨大的不公。而庞太监之死,则又是另外一种基调,充满了悲凉哀悯的色调。曾经是大权在握的宫廷大太监,改了朝换了代,大权旁落,没了势力就面临着被狠心的侄子们活活饿死的局面。他有权势时,是做过些见不得人的事,却被亲近的人如此对待,可能在今天的我们心里感受并没有那么强烈,但如果把他放在现在,想象一下,一位老人,他心力憔悴了一生,却不能拥有活下去的权利,他是多么的可怜悲哀啊。在这个时代我们想着这是如何如何的绝情,但在当时,似乎并没有什么,乱世之中,黑暗的社会里,好像只有麻木的人心。所以,这样的社会里满是不公正,亦满是老舍先生对此深深地憎恶,他也渴望真正的现代新民族国家得以建立,从这人吃人的社会中逃离出来,把它击碎,让每个人真正得到幸福。

有人说,老舍这篇《茶馆》的结构方法是新旧社会对比,这也是他的历史观。有人认为,这种新旧社会的对比是是旧时代的中国与新中国的社会对比,有人说,老舍这篇《茶馆》的结构方法是新旧社会对比,这也是他的历史观。有人认为,这种新旧社会的对比是是旧时代的中国与新中国的社会对比,老舍写这篇文章是主要是想让年轻人珍惜新中国的来之不易。但我对这个说法却不苟同。我认为这里的新与旧是民国于清朝为新,而于新中国为旧,是一种从不间断的新旧社会的交替,没有人说这是真正新社会的完整呈现,没有人说这是人民最满意的时代,我们以后继续发展繁荣的社会于那时的心中来说才是真正的新。再者,这种新旧之比是反向的,社会制度一幕比一幕进步发展,但民生状况却一幕比一幕沉沦。常四爷的一句“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深深地戳痛了无数为国奋斗抗争在第一线的爱国人士,他们对新社会新国家的理想抱负,在一次次被打击消灭,知道自己也绝望了,在他们心里,再“新”的社会也只是一个空架子,充斥的只是更多的虚幻与沉沦。不过也正是如此,才构成了这部剧如此的张力。

《茶馆》这部剧早已超越了对新中国的歌颂,而是用人的生存际遇与命运沉浮去写社会变革,历史变迁。读来总是令人深思,想着过去,现在与未来。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6

浅斟慢品,任尘世浮华,眼前氤氲的水雾,缠绵,消散……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

再品,是乱世的本味。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望茶叶于杯中沉沉浮浮,与沸水的碰撞,激出了最美的舞踏。它飞旋着,舞着它的态度,于乱世中的一丝本味。这清茶愈加苦涩,可又让人们品出了它的态度,它的决心,它的本真。而我们于这如海的苦涩中寻懂了那一丝本味,去追寻那心心念念的苦尽甘来。

饮尽,是人生的风月。故事终有尾声,一个个子承父业的青年再次聚集在不似从前的裕泰,带着从前的希冀,守着父辈的故事,于乱世中,遇见,又错过……常四爷的生活更加凄惨了。当昔日的意气风发变为老年的感慨万千,眼底的风霜是岁月的痕迹与无可奈何。咀嚼着前尘往事,感慨着世道崎岖,对着世间的麻木悲凉冷笑。但康大力作为一个青年热血地投入革命斗争,以及康顺子、王大拾等投奔西北游击区,何又不是奔赴光明前景,向可悲的社会唱响反抗之歌?是啊,当你老了,可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这一口,品尽了这世间繁华,品尽了人生百味,品尽了风花雪月。回味悠长,沉痛的苦终会过去的吧。苦尽甘来是最为幸福的时刻。

人们品着清茶,品着事故。城市一隅的一方茶馆,茶馆无言却守着岁月,过去的过去,岁月流逝;故事的故事,茶馆记得。

这样的《茶馆》让人怎么不去用心品味。清杯一壶茶,品味余后生。一杯茶,一个地方,一群人,一个故事,一本书,一杯茶……用心品味……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7

飞机落地蓉城,刚好读完。

先说书:引子和尾声两章极其精彩。开卷让人回想起《尼加拉》开头那个为荣誉而死的国王。只有人类学才能不断地为我带来这样的高光时刻。

这本书最好的写法其实是沿着引子写下去写成一本小说,然后接上结尾50年一梦回首。

中间11章有10章论述和1章结论,总体来说写得不怎么样,10章论述的安排铺陈没有新意,只是简单的史料罗列和分类,第11章强行升华做理论比较,可谓生搬硬套莫名其妙。据此,总的来说如果说王笛的想法是做一个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经验研究,那无疑完成度是很差的。

王笛其实拿着一批相当有价值的材料,令我觉得尤其有理论空间的包括文化精英的删诗活动(那个叫《杀子报》的话剧太有意思了,我昨晚做梦甚至都梦到了)、袍哥帮会与地方自治、军阀期间四川的武装化、团练问题等等,深究下去都很精彩,但文中就平平带过了。

但以此指责王笛这本作品是失败的是无理的,因为为理论提供某种质料恰恰不是民族志的意义所在。民族志的活力和意义正在于那些理论系统无法统摄的细节。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志材料越是无法归置于什么理论之下,这些材料才越有价值。

我看来,《茶馆》真正的结论是那个尾声,作者最后亲自在1950年的蓉城降临,作为一个不可说的已知未来的见证者,他用这本书表达了对成都人最普通的共同生活的热爱和怀念,这种十分个人性的情感恰恰构成了《茶馆》的精彩及其意义,在这种情感面前,哈贝马斯什么的真是毫不重要。

大概一个90年代的普通青年对这样的茶馆真是毫不陌生,对我自己来说,高中逃学去的网吧,大学隔壁寝的空座位,有灯之前的夜晚紫操,这些共同生活的场景才是日复一日的模糊岁月中最鲜亮的标点。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8

这本书以对话的形式来写,很新颖也很有吸引力。故事发生在北京城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这本书的语言并不是那么的华丽,但是很通俗易懂,基本上都是小人物该说的话,很贴切。

书里描写的人物各个方面的都有,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身份卑微、可怜的康六,还有那些市井的小人物,唐铁嘴、王麻子,还有那些当时势力的走狗,宋恩子、吴祥子,也有一些爱国人士,秦仲义、常四爷,还有那些老实的小人物松二爷等等。从这些各色人物的身上我们可以感到“乱世里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9

春有凉风夏有雨,秋有落叶冬有雪,一年四季,年复一年,不变的是这所叫裕泰的茶馆里"莫谈国事"的字句,变的是环境、是时代。《茶馆》通过话剧的形式,用三幕还原了清朝、民国和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大时代背景下,符合那个时代的各形各色的人物形象。《茶馆》见证了社会变迁的三个重要时期,它是无声的,发声的是在茶馆的屋檐下,慢慢长大亦或是慢慢变老的人,借助这所作为文化交流媒介的茶馆,真情地演绎了人情冷暖,无情岁月。

《茶馆》的前期是充满生命活力的,大小人物聚集于此,人们饮茶遛鸟、说媒拉纤、拍板低唱和畅谈着各种荒唐奇怪的新闻…看似平淡祥和的生活,却把人们心中是圣人之怀还是蝼蚁之辈展现得淋漓尽致,就像刘麻子所言:“咱们大清国有的是金山银山,永远花不完。”迂腐的思想不会让一个国家进步,只会蒙蔽能认清前进方向的双眼。而可悲的是,刘麻子是多数人的代表,对于当时的手握钱权财势的人来说,宁愿相信这样愚昧的认知去及时享乐,也不愿像秦仲义那样,拿出自己的钱财去坚信“只有办工厂抵制外货,国家才能富强”。茶馆平淡的背后是洋货市场的充斥;是农村破产,不得不卖女儿才得以继续的生活;是教员遭到逮捕,爱国者流亡逃窜,和被生活折磨至自杀的人…当人们活成了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哀河淌血何日可终呢?

《茶馆》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能说成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化世界,现实生活中却难以达到这份平衡。苦囚的岁月终会变成鲜活的枝丫,时代的悲哀终会成为历史之鉴。文章用朴实简单的对话道出了一个国家的悲哀,不仅是为了让我们看见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更是为了让我们明白不能再重蹈覆辙,不要再出现官僚腐败和欺压百姓的行为。我们需要的是像秦仲义一样一心为国的人,像王利发那随着时代进步不断改造创新的精神。现在强大的中国,是先辈们用鲜血用泪水铺开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0

《茶馆》是老舍先生写的话剧,这个话剧主要以一个茶馆为背景,有三个关键人物王利发、秦仲义、常四爷。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常四爷,他是一个很正派、朴实、耿直并且有爱国情怀的满族人,这个人物在整个舞台剧中都是这样一个爱国的形象。读完茶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常四爷为松二爷买棺材一事。“盼哪,盼哪,只盼谁都讲理,谁也不欺侮谁!可是,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我呀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喽!松二爷,多么好的人,饿死啦,连棺材还是我给他化缘化来的!他还有我这么个朋友,给他化了一口四块板的棺材;看(从筐中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这体现出他的侠义豪情,同时也很悲凉,他的那种落寞绝望,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就如这个话剧体现的一样,好人不一定会有好报,最后的常四爷穷困潦倒,他捡来别人撒的纸钱说是给自己将来的祭奠。记得第一幕他这样说:“我爱大清,我怕它完了。”,而现在他说:“我爱我们的国呀,可谁来爱我呢?”如此爱国之人,得到的却是友人的离世,如此爱国之人,得到的却是国家颠沛流离。如此爱国之人结局却是悲凉的。从常四爷的遭遇可以看出当时人民的苦难以及背后社会的黑暗。

诗人陆游曰:“位卑未敢忘忧国。”常四爷用他的实际行动来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是社会底层的百姓,他也保持着他的正义。他相信正义,相信善良,他也相信美好。这也再一次应证了《茶馆》的悲剧性。越是善良,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时代,越是无法生存。

“将,你完了。”是的,常四爷完了,整个国家也是,这是茶馆棋的残局,也是那个时代的残局。合上书,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回望今朝,作为中学生我们,背负着国家的使命,我们应该热爱我们的祖国。“少年强则国强”,在将来,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己做起,做一个关心国家安危的有心人,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做出贡献,下好这一盘棋。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1

茶室,相互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题目!除非友一位具有奇特视角的大家使它“活”起来,不然茶室平庸无奇,永久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谁人人即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家,他用其奇特的视角和伎俩使整部脚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穷人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赢利。父亲早逝之后,生存更为窘迫,但荣幸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善士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精良教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高兴下。他渐小有成绩。在之后的创作历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室》之以是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布衣身世也有亲昵接洽。

同样,老舍的伎俩也是唯一无二的。此中最突出的一点即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临时段,干警、简便,也非常容易体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盘据时期再到百姓党政权消灭前夜,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汗青变迁。人物体现年月,而年月又作为人物体现的配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室提拔到不得不让人用看“汗青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只管茶室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串全剧,起着焦点作用。一、王利发(茶室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公理之士、非常爱国、体格康健)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友爱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说的不是客气话即是逢迎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云云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情面味儿和有“本心”的三人发言使人更深刻的领会到人情冷暖啊!发人寻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讥笑意味的摆设。剧中一幕幕地期间向前走,衣着也随着前卫起来,客人的头脑呢?!的确是幻包装不换内容。比方,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家。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团结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转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室》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克不及评说它的优劣,在云云剧你眼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云云名贵的财产。”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2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是一个普通,但却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的茶馆。茶馆的名字叫“裕泰”,象征着富裕和安泰,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寄托。但是在当时这样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茶馆》有着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一个名为裕泰的茶馆中,这个茶馆里人来人往,会聚了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概括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段,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等人物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王掌柜,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老主顾常四爷,同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但不同的是他比王掌柜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样都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我最钦佩的还是常四爷了,钦佩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在清朝时,他有份“铁杆子庄稼”不用干活就拿钱。后来清国灭亡,常四爷没有像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到了民国时期,茶馆新开张时,松二爷,常四爷都去贺喜,常四爷虽然穿的没有那么体面,但他的精神面貌很好,面对政局的混乱他还能放得下面子,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很难生存。因为他是以一个单纯的方式出现在舞台上,他正义,爱国,实话实说。也许你觉得这个人太过于直肠子,不够圆滑,反而会给自己惹祸上身。但反过来看看王利发,他够圆滑了吧,可最后还不是一个死的下场。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仅用了一些小人物的生存和死去,说明了年代的形形色色。他揭示了社会的一角,让我们觉得我们活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幸福。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3

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4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刻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政权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刻,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但是剧中只透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样活着和怎样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十分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刻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但是此刻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5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但却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茶馆几乎浓缩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形态,并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同步地演出着一幕幕的人间活剧。

这出三幕话剧中,共有70多个人物,其中50个是有姓名或绰号的,这些人物的身份差异大,有以前做过国会议员的,有宪兵司令部里的处长,有清朝遗老,有地方恶势力的头头,也有说评书的艺人、看相算命及农民乡妇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层次。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透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证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老舍以茶馆为载体,以小见大,反映社会的变革,是“吃茶”使各种人物、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活动聚合在一齐,如果没有“吃茶”一事,则茶馆中任何事情都将不复存在。正正因如此,老舍在剧中对北京茶馆文化也花费了不少的笔墨。如早先的茶馆里,除了喝茶,还有点心“烂肉面”可吃,一边喝茶,一边还能够做不少与茶无涉的事情;北京的茶馆也和江南茶馆一样,是个“吃讲茶”的地方;茶馆的老顾客是能够赊帐的,茶客也能够自己带茶叶来居坐;茶馆也是听书的好地方,说书人能够在此谋得一份生活的来源……

这类细节,给《茶馆》所要表现的主题,增添了一种真切的氛围。除了为表现主题服务之外,也展示了中国茶馆文化之一斑。《茶馆》的艺术价值不仅仅在于透过一个茶馆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同时也在于反映了社会变革对茶馆经济和茶馆文化的影响。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6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7

老舍茶馆中塑造的人物颇多,虽有主次,但依旧庞杂,这样的庞杂汇集在茶馆之中,流动的时间,流动的人物,三教九流之人,跟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只是唯一不变的是权力的压迫与荒唐。

茶馆中五十多号人物大致可分为两拨:一拨是以王利发、松二爷、常四爷、秦仲义为代表的被压迫者,他们大多善良淳朴,虽并非理想化的道德形象,但心眼不坏,不以迫害他人为生,更多的时候是被压榨的对象,面对压榨他们无力还击,在动荡的岁月里无奈而艰苦的存活;另一拨是一刘麻子、宋恩子、吴祥子、庞太监、巡警为代表的当权者,他们手握权势,在国难危急之时在其位却不谋其职,反敲诈勒索平民为自己谋取津利。可笑的是,王利发、常四爷、秦仲义等人一生求仁求义,在时代变迁中想方设法以心安理得的方式存活,以符合正常人性期望的方式游走于人间,他们完整的一生在悲剧中结束。而灭绝人性的、“吃人”的人,比如刘麻子、吴祥子却在小刘麻子等这些下一代继续绵延,甚至变本加厉。善良者带着他们的善良消失,恶霸将他们的恶继续传承。意味着责任的权力反倒成了作恶的凶器。

剧本三幕戏聚焦晚清时期、军阀统治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阶段在茶馆演绎的悲剧,不同于小说,剧本受舞台限制,无法像小说那样宏观展示时代生活,然而三幕戏中具体人物遭遇足以代表时代的悲剧:穷人迫于生计卖儿鬻女,官员对百姓敲诈勒索,物资匮乏贫穷饥饿普遍。悲剧中更是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景象,如庞太监要娶妻生子,两个逃兵要共用一个妻子,庞四奶奶要当娘娘。荒唐与悲剧并存的时代到底是战争动荡的必然结果,还是权是被扭曲的人心利用的影响?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在老舍的茶馆中似乎有权势者大多是恶霸,自恃高位,不顾他人死活,甚至亲自酿造了他人的悲剧。在那个时期,人们对全市的印象便是“欺压”“鱼肉”,对他们的态度便是服从。这样的风气与氛围,让人不禁怀疑到底是权势刚好落入恶霸手中,还是在一个缺乏民主的政治系统下,权势之人被“熏陶”成了恶霸。

动乱的时代不是人性不堪的理由。生活艰难,但总有人选择以善意对待世界,权势带来的优越感总是容易蒙蔽人的眼睛,权与民的脱离不是权的措,是掌权者荒唐的选择。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8

朱自清《扬州的夏日》写道:「北门外一带叫做下街,茶馆最多,往往一面临河,船行过时,茶客和乘客可以随便招呼说话,船上人若高兴时,也可以向茶馆中要壶茶或一两种小点心,在河中唱著、吃著、谈著,回来时再将茶壶和所谓小笼连价款一并交给茶馆中人。

茶社(扬州的茶馆称茶社)在扬州的历史相当悠久,最有名的富春、冶春等茶社大致都在清末民初开业。富春茶社曾以「魁龙珠」茶大获好评,据说是富春自行研制。采用浙江龙井、安徽魁针,加上富春自己种植的珠兰。取龙井之味、魁针之色、珠兰之香,茶色清澈,解渴去腻。配上富春点心与佳肴,远近客人流连忘返。今天扬州的茶社仍供应「魁龙珠」,不知是不是当年真味。

今天著名的冶春茶社还是在北门外,沿河也有几家新开的茶社。不过今天的扬州茶社并不以茶闻名,而是以细致点心及扬州名点「大煮乾丝」闻名。这些点心如翡翠烧卖、千层油糕、三丁包等等,经过几代名厨改良、创新,确实口味极佳。不过茶社以点心闻名,似乎总有些遗憾。

扬州茶社大多数只有早茶时人声鼎沸,一到中午就门可罗雀,想尝尝著名的淮扬细点,还是得早点起床。 「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这句扬州俗语说的是扬州过去的悠闲生活,早上到茶社喝早茶吃点心,晚上到澡堂子泡澡。今天扬州著名的茶社多是外地游客,过去悠闲情致大概已烟消云散。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19

扬州最著名的是茶馆,早上去下午去都是满满的。扬州茶馆吃的花样最多。坐定了沏上茶,便有卖零碎的来兜揽,手臂上挽着一个黯淡的柳条筐,筐子里摆满了一些小蒲包,分放着瓜子花生炒盐豆之类。又有炒白果的,在担子上的铁锅里爆着白果,一片铲子的声音。得先告诉他,才给你炒。炒得壳子爆了,露出黄亮的仁儿,铲在铁丝罩里送过来,又热又香。还有卖五香牛肉的,让他抓一些,摊在干荷叶上;叫茶房拿点好麻酱油来,拌上慢慢地吃,也可向卖零碎的买些白酒来喝。

叫茶房烫干丝是不可少的。烫干丝先将一大块白豆腐干飞快地切成薄片,再切成细丝,放在小碗里;用开水一浇,干丝便熟了;滗去了水,拨成圆锥似的,再倒上麻酱油,搁一撮虾米和干笋丝在尖儿,就成。说时迟,那时快,刚瞧着在切豆腐干,一眨眼已端来了。烫干丝就是清得好,不妨碍你吃别的。

接着该要小笼点心。扬州的小笼点心,肉馅儿的,蟹肉馅儿的,笋肉馅儿的且不用说,最可口的是菜包子、菜烧卖,还有干菜包子。菜选那最嫩的,剁成泥,加一点儿糖一点儿油,蒸得白生生的,热腾腾的,到口轻松地化去,留下一丝儿余味。干菜也是切碎,也是加一点儿糖和油,燥湿恰到好处;细细地咬嚼,可以嚼出一点橄榄般的回味来。这么着每样吃点儿也并不太多。要是有饭局,还尽可以从容地去。但是要老资格的茶客才能这样有分寸;偶尔上一回茶馆的本地人外地人,却总忍不住狼吞虎咽,最后总不免捧着肚子走出。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0

茶馆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但却意义非凡。新中国成立60周年,“茶馆”变成了“茶楼”“茶社”。变成了一种享受,一种文化。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也渐渐地将茶文化逐步扩大,扩大成中国的一种标志,一种品牌产品,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断创新。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个剧本,随后被后人拍成电影、电视剧、曲剧,也充分体现了后人对此作品的重视,它描绘了一幅半个世纪,旧时代的历史,一幕幕展现在我们面前。

此作品以一个小茶馆为背景,以王利发、秦仲义和常四爷为关键人物,以小写大,折射出了一个社会时代的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的这种艺术形式,用剧本的这种有非常强的人物特性的表现,语言的简略,来体现一个社会风貌,通过人物来反映当时的社会变迁,第一幕清朝暮年、第二幕民-国初年、第三幕抗战胜利之后的三个历史阶段,用一个茶馆的兴衰来反映,我不得不称赞老舍先生十分独特的眼光,以及相当得了的文化底蕴,因为不真正了解生活的人时绝不会理解别人的生活的辛酸的。

一个大社会被老舍先生写成小小的茶馆,老百姓成立主角,王利发王掌柜,小心的经营着,到最后被政府霸占了,无力反抗,只有自荆而常四爷因一句“大清国要完”就被拉去坐牢,出狱后也不再有以前的好日子过…。都充分表现了人们在那种时代下的无奈。

此外,文中也有写的很多很好的地方,比如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作品中每一句话都是人物的语言,表达了人物的思想,体现了人物的性格,老舍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写出了十分符合他们的语言,无论什么人哪怕只有一次出场的机会,都把握的很到位,对台词的那种韵味,写得都十分有感觉,同时语言中应用了地道的北京话,京味儿很浓,有生活气息,也更真实。

还有文中最重要的时体现了老百姓民不聊生,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封建、帝国主义、无法无天的时代,也表明了当时中国处于一个水深火热,灾难重重的时代。

总之,一个茶馆反映一个社会时代,这样的表现手法,不是你说写就能写的,完成这样一本剧作,也绝非易事,所以我十分佩服老舍先生,真不愧为一代大师!现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了,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们不能忘本,要牢记新中国时如何诞生的,那个旧时代已经过去,新时代也早已到来,人们不必生活在那种惨痛的社会里,现在我以中国人为自豪!在此预祝祖国生日快乐。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1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

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场竞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

“ 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

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

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2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题记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败被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

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3

老舍先生是人民公认的人民艺术家,他塑造的很多任务也早已经深入人心。老舍先生早年留学英国,而他也正是在那时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而《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津津乐道。

读过《茶馆》的人都知道,这个剧本是通过对一个小茶馆,名曰裕泰茶馆的地方所发生的故事进行描写,从而表现出中国从清末到民国的变迁。《茶馆》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各阶层人民的生存状况,不论是他们的挣扎,抑或是他们的无奈,都被拉入故事中进行生动的展示。这部戏剧仿佛是一幅万生相,将我们完全带入了那个年代。在这部戏剧中并没有绝对的主人公,各个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交织成一张人物网,共同推进着这个故事前进。老舍先生好似一个可亲的老者,脸上带着浅浅的忧伤,向我们讲述着那个时代的悲与喜。我想他生活在那个年代,他了解那个年代。

在小时候,我初次阅读《茶馆》时,并不能理解这其中蕴含着的深刻的哀伤。但当我长大后,再次阅读这部戏剧的时候,却生动地感受到了老舍先生在创作《茶馆》时,心中既愤怒而又无奈的悲伤。

在整部戏剧中,有两个场景是我始终都不能释怀的。我不能理解,我不能释怀,我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中国人。

其一就是庞太监在买媳妇的时候,中间人克扣了人家卖女儿的银子却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丝一毫的羞愧。最终老人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养育多年的女儿。我不知道十两银子够不够养活一家人,但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这到底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还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被卖的姑娘昏了过去,庞太监却依旧在旁边大声叫嚣着,“我要活的。”在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庞太监大笑着说:“她又活了。”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姑娘,到底是人还是个玩物?既是这样的玩物,那姑娘以后过什么样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想在那个年代,下层人民的生活大概皆是如此吧。贫苦人家的孩子还不如富贵人家里的一只狗。就像是杜甫曾经说过的,“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人活着,竟然不如一只狗。我又不禁要问,难道只有富贵人家的孩子是孩子,贫苦人家的孩子就不是人?试问谁家的孩子不是十月怀胎呢?谁家的孩子又不是含辛茹苦养大的呢?

其二便是小花与爷爷告别的那一幕,我读到了老掌柜的无奈,也读到了老掌柜的不舍。可他为了让孙女活下去,却也只能与她告别。这一幕与前一段写老人卖女儿的那一幕又异曲同工之处,离别皆是为了过活。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眼眶湿润,但正当这时小唐铁嘴便出现了,恰如其分的搞笑将气氛重新调动起来。我想这一定是老舍先生的精心安排。但在笑过之后,心中又不免有些淡淡的苦涩。不知道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正是因为这样见风使舵的人太多,也正是因为这样欺软怕硬的人太多,才使得中国久久不能振兴,甚至险些亡国。想到这些,在看到这个本应搞笑的人物,又怎能笑得起来?

当然,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同样还有剧中充满京味的语言,每次读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我都忍不住嘴角牵动。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些早已沉睡多年的北京土话又变得活灵活现起来。儿化音加的恰到好处,老北京人的幽默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总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慈祥老者的形象,将听过的故事用口语化到极点的北京土话一一娓娓道来。

在《茶馆》中,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老舍先生作为一位地道的京城作家,作为一位血统纯正的旗人作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最地道、最纯正的北京。

也许有的人会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没有革命意识,没有向人们展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我认为在那个腐朽的时代,改革的志士都被杀头,搞实业的商人都被欺压,在这样一个时代又如何看得到光明的未来?我记得剧中有一位曾经搞过实业、进过国会的知识分子到寺中念起了经文,不问世事。面对政治家的邀请,固执的坚持自己除了念经什么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对那个时代失望了,他已经对那时的政治失望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实出现在那个时代的场景。面对这样的黑暗,该到哪里寻找光明?我相信从始至终老舍先生斗不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北京,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4

我们学中文的学生们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觉得老舍的《茶馆》是很特别的,读者可以把《茶馆》作为历史材料,就能更深的了解从清朝到国民x时代人民生活上的问题。虽然这个时代不算长,只是一个人的一辈子。这段期间中国经过了好多的改变,这时候,中国是灾难深重的。

从《茶馆》里,读者不但了解到那时候的政治,而且也可以看到人民生活的方式。老舍先生的话剧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从有权有势的庞太监到最可怜的康六。我想每一个读者一定会找到一个你同情的人物。

因为我在大学上了中国历史课,所以我觉得《茶馆》特别有意思。我们大学生念了好多政治家的书,但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学中国历史,尤其是从老百姓的观点。为了彻底地了解中国历史,我们应该学文学作品,虽然我念了好多历史书,但是没有一本象《茶馆》那样,给我那么深的印象。我以前念了一些有关中国政府贪x的情形。但是到我看王掌柜被压迫,我才明白政府的贪x到那么厉害的程度。

美国人不容易承认共产主义有好处,现代的中国跟旧时代的中国无可比拟,在老舍先生的《旧时代的画卷》里,挨饿的人很普遍;卖女儿的人多,虽然我没有看见过很富有的现代中国人,但是我也没看到很贫穷的中国人。我觉得现在的中国是值得赞许的。

除了学中国立时以外,我也享受了学老舍的文学作品,他写得太好了,而且真有地道的北京味儿。我真羡慕他的写作技巧和才能。他能包括那么多人物在一个短话剧里。每一个人的性格分别的很清楚,他们说的话也明显地表示他的社会地位。

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特别对女性人物有兴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康顺子,所以我很高兴地演那个角色。从康顺子的性格,读者可以看出中国女人的能力,他受了一辈子的苦,但是他的精神还很坚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旧时代的女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但是《茶馆》的故事也暗示这个情况会慢慢儿地改善。小花代表下一代人;虽然她是个女孩,她的父亲,爷爷,和康婆婆都鼓励她要好好念书,我看了这些女人的情况之后,我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一个人问我:“如果你可以见到任何一个人,你想选择谁?”我回答说,“我的曾祖母。”因为我很想了解我家的历史,我不知道《茶馆》里哪一个女性人物象我的曾祖母。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也觉得木坤演得非常好!)观众一看大傻杨的样子就马上知道当时人民的情况,在第一幕时,他说得很活泼,但是到第三幕,他的样子是“半死半活”的。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我们学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从王掌柜的台词里,我学了一些客气话,他专门说客气话;他自己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所以,我现在知道一些话;比方“我的脸上有光”或者“那儿的话”,我听到新加坡人用这两句话,所以我学到的东西真有用!

老舍先生写的对白也包括了面誉背毁的话,比方秦二爷跟庞太监似乎彼此标榜,但是秦二爷一走后,庞太监马上很凶地说他的坏话,显示他看不起秦二爷。

还有一些说法我以前没听过的,比方说人人常称呼“某某人的妈”,当然这也表现出大家对女人的看法:中国女人最重要的任务是生孩子!我想如果人叫我妈妈“禾火王利的妈”她一定会生气。我们现代的中国女人坚持我们有自己的名字!

《茶馆》对我来说还有另外的意义,我发现了中国人佩服“洋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中国人想象洋人?为什么中国人会想洋人比他们好?在《茶馆》里的第一幕可以看得到洋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第一幕,马五爷是“吃洋饭的,信洋教,说洋话。”茶客也说刘麻子的洋服,洋玩艺儿很巧妙,在第二幕跟第三幕,洋人的习惯慢慢地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连他们的通货也叫“现大洋”,人听得音乐有洋味儿,不想再听传统的评书。小刘麻子最受洋人的影响。他说洋人的话很吃香。甚至有洋味的话比普通说的话有力量。小刘麻子说“你看人家不说‘好’人家说‘蒿hāo’”,连王掌柜也会说外国话的“Alright!”!中国人越来越脱离中国人含蓄的习惯。小丁宝干脆说小刘麻子他的计划用“缺

德公司”最好,我觉得太爱洋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我看这种态度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可能我是特别敏感的,因为我有一些华裔美国人的朋友有这个态度。

我最同意秦二爷,我相信他的心是好,他的志愿好,不管他本来那么骄傲,我也想做社会服务的工作。我听了秦二爷最后的几句话我自己问“我会不会象他那样后悔呢?”我们年轻人应该不应该听他的劝告“吃喝嫖赌”?我的父母亲常告诉我,我的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秦二爷说的是实话吗?我并不相信!

“茶馆”不但是好的文学教材,《茶馆》也帮助了我了解中国的历史,我家的历史和我自己的理想。并且,《茶馆》给我们机会发挥我们的演戏才能。我上了三年的中文课,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学生们对教材有那么大的兴趣。我唯一遗憾的是别的同学不全听懂我们的表演,《茶馆》真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5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里的道理可真多呀!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6

老舍的《茶馆》于1956年写就,1958年由“人艺”出演。50多年长演不衰,堪称中国现代戏剧经典之作。

我在上世纪60年代离开京城,40多年与《茶馆》未能谋面;近日,为纪念演出600场,人艺复排这部名著,才得以了却夙愿。

《茶馆》以旧北京城中一间大茶馆——裕泰茶馆的兴衰为背景,反映了清末、民初到抗战胜利后三个不同时代、近50年的社会面貌,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

托尔斯泰曾被称为“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在这个意义上说,老舍先生的《茶馆》何尝不是近代中国的一个缩影。“天地大戏台,戏台小天地”。《茶馆》的认识价值和艺术价值,不仅在于通过一个茶馆,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同时也在于反映了社会变革对茶馆经济和茶馆文化的影响。

我在剧场里看到,来看这部“老戏”的,有中老年人,也有不少(居多)是年轻人。他们中有的已经看过两三遍了(票价高昂且一票难求)。我想,一个话剧作品演了50多年还长演不衰,两三代人都能产生共鸣,自然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独特的艺术魅力。100多年过去了,浪淘沙尽,换了人间。曾几何时,显赫一时的大清帝国殒落了;不可一世的外国鬼子也滚蛋了。人们回首过去,是为了更好珍惜现在,更加向往未来。年老的看《茶馆》,大多带点“怀旧”情绪:或是对剧中反映的五十年历史感同身受、藕断丝连,或是对“老人艺”(于是之、郑榕、蓝天野等老艺术家)的“艺风”“戏骨”情有独钟、难以忘怀;年青的大概想和“新人艺”套套“近乎”,复排的是三版的《茶馆》,演员是个“豪华”阵容:梁冠华(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神探狄仁杰》的主角)、濮存昕(演过电影《鲁迅》电视剧《走西口》等的“形象大使”)、冯远征(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主角)、杨立新等一批影视明星近距离接触,其音容笑貌、举手投足,近在咫尺,生动真切。

浓缩的往往是精华。戏剧是高度浓缩的艺术。《茶馆》的戏剧结构细针密缝,十分严谨。第一幕尤为令人击掌。人艺前院长曹禺曾赞叹说,这是古今中外剧作中罕见的第一幕。在这一幕中,五六十人轮番上场,撑起了社会人生大舞台,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等人,个个性格鲜明,活色生香。

话剧是语言艺术。人们在烟雾绕绕的“茶馆”里,感受着百年来老北京的风俗人情: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三教九流,五花八门,还有京味十足的吆喝声,配上亦庄亦谐幽默地道的“京片子”,不愧是“语言大师”的大手笔。

《茶馆》是旧时代、旧北京的一首挽歌,而老舍先生的晚年也是一个时代“杯具”。文革中老舍抱书自沉的太平湖,就在离我当时就读的北师大不远,课余也常在湖边走过。多年后返京,湖已填埋,难觅旧迹了。

谨以此文纪念老舍——这位“人民艺术家”。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7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这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跟怜悯了,对祥子这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这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跟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这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跟“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这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跟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8

将骆驼与祥子联系在一起,我有我的理由:祥子有骆驼背一样起伏的人生,骆驼有与祥子一样的逆境。他们都在努力奋斗着——为生存,一个只是普普通通的骆驼,它只带着叮当做响的铃儿;另一个只是平平凡凡的来城里闯荡的农民,他只带着一份质朴与执着。

老舍先生用并不刻意的幽默语言来形容这一场悲剧:

仅有18岁的祥子的不幸迫使他来到城里去拉车。

不,我想不应该用“迫使”来形容祥子,祥子似乎非常乐观,虽然老舍先生并没有提到,但是祥子这一股十足的干劲,他没有一点怨言,足以让我感受到这点。

他想凭借自己的力气,拉上自己买的车。“他以为这只是时间的问题,这是必定达到的一个志愿与目的,绝不是梦想。”

如果我没有再继续读下去,他坚定的信念一定促使我相信:他一定能够得到他梦寐以求的车子,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在祥子的身上,我看到了坚韧不拔的精神,跟对梦想的执着,这些这是成功所需要的,也正是我们青少年要学习的:一个人连最起码的梦想都没有,更何谈努力,更何谈成功。

但是我错了,祥子也错了,他的执着,让任何人都不想阻碍他单纯的梦想。祥子站在老北京里面,他不知道老北京被权势,金钱蒙上一层阴影。

就原谅这个天真的祥子吧。但是不能够原谅的是这些只在乎权势、金钱的人,他们酿成的恶果,居然连自己都不知道。

可悲?可笑!

祥子真的不容易,在整整的3年中,他没有染上吸烟,喝酒,赌博。也许是因为他太强的善良的本性吧。这一份执着,终究有了结果。他攒够了100元,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

也许有时候追逐梦想的执着能够抵制所有妨碍成功的因素吧?!

整整的三年啊!整整的100元啊!祥子激动的几乎要哭出来。

新车让他的干劲更足了,即使有官兵的存在。他的鲁莽让他的新车梦成了泡影——他的新车子被官兵拉走了。

我们不能错怪祥子的鲁莽,这些官兵凭什么拉别人的新车子?

恨?痛恨!祥子还想再买一辆车子。

多可爱的祥子啊,失败了,从头再来,他不会被困难打到,他只会因为受到挫折而更加坚韧。跟着官兵跑的这些日子,让他恨足了官兵。终于在一个夜晚,枪声使军营混乱了起来,祥子趁势逃走,还牵走了三只骆驼。

逃亡的路是多么漫长啊,毕竟只有他一个人,还要牵上三只骆驼。疲倦,孤独,寂寞让祥子感到迷茫。前方的路究竟还有多远?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将祥子打垮,祥子再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撑着,撑着……直到看见了村庄。

我想,是坚强的毅力让祥子勇敢的活了下去,不然,不知现在祥子是否还在路上晕头转向。在我的努力中,光凭信念与理想还远远不够,更多的还需要付诸于行动,祥子的毅力正是我所需要的精神,有了坚强的毅力,才会有动力。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29

暑假里,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让我感触颇深,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跟美丽,高尚与卑贱……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样子的辛酸故事,描绘了黑暗的旧社会是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平凡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跟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终于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乱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这可恶的孙侦探给敲诈一空。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人。从此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剧,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悲剧,更是当时旧社会的悲剧。《骆驼祥子》真实地展现了这个黑暗社会的真面目,可想而知,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如果不是恶势力军阀,旧社会体制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满怀希望走向堕落绝望,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

读到这里,我不禁为祥子感到遗憾跟悲伤。对于当时的社会,我更加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跌宕起伏成为垃圾。这就是社会对每个人的不公,可以说,祥子是被这个社会,这个腐败的社会害死的。

理想跟现实就像一个矛盾的存在。社会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它没有你想象中来的美好。对于骆驼祥子,我在感到惋惜与无奈的同时,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回想起来,每次我遇到困难感到胆怯跟悲观时,妈妈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你可以流泪可以悲伤,但绝不可以趴下,坚持下去,一定要有必胜的信念。”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我们要像最初的祥子一样自强不息,乐观的追寻自己的梦想。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0

熠熠星辉,沧海桑田,拾一片落叶,声声哀叹,横越百年,依然不可磨灭地存在。透过世俗,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各形众态的他们,上演着这样一个无奈的话剧……

看祥子的憨实,看虎妞的泼辣,看小福子的温顺。也许有人要说,祥子是可恶的,虎妞是虚伪的,小福子是无赖的,尔等略述己见。

执著+坚持+无奈+毁灭=?

祥子不是混混,他有自己的理想。他只是个拉车的,他的理想也很简单: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日子。但,事与愿违,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他并没有倒下,依然乐观。可是,与虎妞并不幸福的婚姻成了这场噩梦的开始。他并不爱她,只是为了责任,背上了这个本不属于自己的包袱。虎妞难产去了,随着喜爱的小福子也去了,祥子变了,之前的他在绝望中灭亡了,成了泡影。他对世界冷眼相看,变得堕落,无赖,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肉架子,一个城市的垃圾,等着溃烂,预备到乱坟岗子去。也许,这不该怪他,太多的打击让他身心疲惫。在这个没有亲人,没有指望的大千世界里,他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如此地孤寂、无助、茫然!

追求+无理+霸道+遗憾=?

虎妞—从头到尾,她是一条重要的链索。不得不佩服她对幸福的追求。在面临两难的抉择中,她选择了祥子,但也意味着今后的路变得难走。她有些霸道,有些无理。当初,要不是她将祥子拉入房中,过了一夜,怎会有后来的悲剧发生!但她的深情,对祥子的忠贞不二,又是何等的伟大。她与祥子一样,同样追求幸福,却在幸福未降临之前早早地去了,两人唏嘘。

温情+娇小+无助+自尽=?

也许,整个故事当中,小福子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但,正是她,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祥子将真掏给了她,将真爱献给了她。在当时的社会里,她是一个服从者,对自己想要的一切都不曾想过,或不敢想过。无情的现实将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她选择了放弃,对这个世界,似乎一点也不留恋!

试问,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所有的环境因素酝酿着一场悲剧的发生。不公的遭遇带给每个人的只有痛苦。他们都有追求,可是,幸福总是这么近,这么远。

无情的社会背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下层劳动者生活空间进行了威压。祥子也曾努力过,而得到的只是一个遭唾弃的躯体跟一个遭谩骂的灵魂。祥子的命运,是可怜可叹的,虎妞的命运是可鄙可悲的。

这个时代,将穿越岁月流金,成为人们心灵上永远的伤疤。

厚底高天,堪叹古今事不公;

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熠熠星辉,沧海桑田,我在为他们等待,等待他们下一世的轮回……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1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跟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这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这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这么的黑暗,希望曾是这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2

翻开《骆驼祥子》这本书,最先看到的是祥子没毛病,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虎妞很合理想,刘四爷也不错。看完这些,我猜想他们应该会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吧。于是我就继续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讲述了人力车夫——祥子的生活。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善良淳朴,正直诚实,老实沉默的人。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想尽办法,使祥子不得不娶了她,但他还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命运的挫折使他又继续拉车,因为他还有希望,这就是小福子。后来小福子的自杀,给了祥子致命的一击。这样一连串的打击使祥子丧失了对生活的渴望跟信心。他开始堕落了,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最终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要强,勤劳跟自信。他为了不再寄人篱下,为了自己三餐不愁,拼了命地拉车。他不在乎买到车的时间离自己有多远多长,认为自己混出个头是早晚的事,三天、三个星期、三个月……就算是三年也能坚持住!一滴汗、两滴汗,不知道多少万滴汗,祥子才挣出这辆车。从风里雨里的咬牙,从饭里茶里的自苦,才赚出这辆车。这辆车是他的一切挣扎与困苦的总结果与报酬。他不怕苦、不怕累,每天一角一角钱的攒,不论严寒酷暑,风吹雨打,他总算是攒够了一百块,获得了属于他自己的车,有了他自己的车,就不用再受贷车时栓车人的气,不用再敷衍别人,有了自己的车,睁开眼睛就能吃饭。

在他拉车的旅途中,有几次不幸被病魔袭击,一病就是个十天八天的,甚至几个月!就算病得全身瘫软、拉车靠的双腿都站不住脚,祥子也不肯服输,他相信自己有强壮的体格、高大的身材,认为这点病不算什么,他还能走路,还能拉车。祥子,就是这么自信。似乎不论有着什么,他都不会被打败,他始终热爱着老北平,对这里的每一处花草,每一寸土地都是这么的喜爱,但是,上天似乎专门与祥子作对,他买车过安定生活的希望破灭了。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但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祥子最终他还是被这个社会的黑暗打败了,他放弃了自己坚持已久的理想,失去了生活的原动力。我们要以祥子为戒,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否则可能就像祥子一样走向不可回头的深渊。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3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这本书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就拿起这本书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一共分为三个幕,分别写了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的人们生活经历与状态。这本书写了一个掌柜王利发的茶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最后被军阀势力逼死的事。同时,也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了别人的钱,被迫卖女儿被太监当老婆,结果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事。

我看完这本书,竟然掉下了泪水。王利发一生中都趋炎附势,见到别人总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得到生存。但是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过完一辈子,结果落得个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的下场。康六的女儿在太监家里不敢出一声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了自由。但等到自由后,仍遭到别人的追杀,被迫一路逃亡。唉,这是傅仪的错。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让人们的生活穷困潦倒,而傅仪却认识不到这个错误,以致于自己做了亡国君王,被剥夺了自由与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是社会的黑暗而感到悲哀,为人们的自私自利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百姓上,为了生计,每个人不得不变得狠心冷血。错就错在了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败,让人们无处谋生,只得阿谀奉承,颔首低眉,像狗一样生活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也并不少。很多公司职员为了搏得老板的器重,为了在公司有一席之地,用尽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人难道不像那个时候的老百姓吗?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这是个民主社会,这是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本领,有知识,何愁没有伯乐呢?何处不是容身之所呢?

亲爱的人们呀,拿起你们的尊严,拿出你们的本领吧,不要做个绞尽脑汁的陷害别人的人吧,要做一个凭本领脱颖而出的强者。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4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著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话剧《茶馆》读后感 篇35

老舍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茶馆》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让它成为真正的艺术品,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有力的讽刺度,深刻地体现了人们在旧社会时的生活、背景,深刻的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三个时代对人们的欺压,及三个时代统治的黑暗,真实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正本相。《茶馆》也成为了老舍个人漫长创作生涯中的高峰,也是五十六十年代剧作界的高峰,是前辈作家中少见的后期超过前期的高峰。

以老舍先生独一无二的创作手法,使全剧显得干净、简洁。它最突出的特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用人物来表现年代,同时又把年代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二者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成为中国旧时代的一个缩影,让人以看“历史剧”的眼光来评审。三教九流市场汇集地的茶馆,仍有几位核心人物始终贯穿其中,例如茶馆掌柜王利发,胆小的松二爷,十分爱国并胸怀正义常四爷等等。茶客间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他们之间的谈话使人更能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

《茶馆》中语言的精妙运用,同样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第一幕里茶客的东一句西一句,左一下右一下。那都是北京语言的精华,都是近百年京都生活的沉淀。它们多彩而不杂乱,节奏明快又一气呵成。这使得第一幕成为全剧的高峰,后边两幕也是由第一幕而来,托着衬着第一幕构成整部戏。

希望多年以后,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一句“我们吃下午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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