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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案例观后感精选60条

时间:2018-02-07 12:12

《离婚律师》剧情简介:

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罗鹂,情感线曲折,同为律师的池海东也遭遇妻子的背叛,二人均因情伤不再相信爱情,屡次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是最终两人在不知不觉中擦出爱情火花。

《离婚律师》

首先,这部电视剧以律师为题材,而姚晨以律政俏佳人的新形象跃入观众的视野,新题材,新话题,新故事,自然收视率频频上升,这些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此处不提。

让我比较感触的是电视剧中的各种离婚官司的题材,让我对婚姻和爱情有了全新的认知。这么多的离婚官司看下来,仿佛让人不再相信长久的爱情,不再相信婚姻。

谈恋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结婚生子,组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吗?本以为结婚能够一起白头偕老,从一而终,可是,一桩桩,一件件,仿佛离婚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难道,我所理解中的结婚,不是将爱人变成亲人的过程吗?都已经是融入骨血的亲人了,我们怎么可能离开?

90%的离婚和家庭问题都是因为小三的插足,我想问问这社会是怎么了?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小三的理由总是爱情是无理由的,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在开始爱情之前,为什么不想想,人家有家庭的,破坏人家庭是可耻的, 做人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呢?而这些女人大多年轻,貌美,当然不排除还有涉世未深,被人骗的。

看到董大海与苗锦绣最终又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哭了……在他们的离婚典礼上,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细节,让一个犟牛回了头,是啊,二十多年,一起携手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还有什么是不能度过的呢?

当看到汤美玉跟曹乾坤的婚姻生活出现危机的时候,我不明白了,老好人曹乾坤也受不了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吗?他们的`婚姻生活才刚刚开始,刚当上爸爸,家有娇妻,却拒绝不了美女的诱惑,一次次的背叛自己的妻子,背叛家庭。婚礼上的誓言犹在耳畔,深夜,坐在冷冷的小区楼下,有没有深深的自责感?而他们的第三者,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幸之后,却还来祸害别人,不管是因为忍受不了寂寞,还是因为当年对他存有感情,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最后,看到罗郦的爸爸因为感觉自己得了绝症,想独自离家出走的那一段,让我深深的感动。三十年的婚姻,他们依然如此相爱,在生离死别面前,所有的生活琐事都显得那么苍白,只有爱

到这里,需要总结下了,真正的爱情还是有的吧?像罗郦妈妈说的那样,俩个人要一起经历那么漫长的岁月,这期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需要俩个人一起面对,我们在把握自己的基础上,还要相信对方,一起慢慢变老是需要一起去努力的生活的,步调一致,一个人懒了,或者落后太多,会很容易被淘汰出局。尤其是女人,需要有这方面的觉悟。新时代的婚姻,并不是鼓励人们没事儿离个婚,而是教会人们对待婚姻也要有时常的保鲜。让婚姻生活更加圆美,更加快乐!

《离婚律师》观后感2篇

有人说爱情,是无数个命中注定的巧合串联。你也许不会在意,也许不会牢记,但如此多的回眸和擦肩,如此多的邂逅和相遇,将幻化成一幅幅模糊的图案,在你的记忆深处慢慢拼凑。当最后一块图案填补的刹那,你会心动,你会领悟,你会猛然发觉他早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再也不能抹去。

从好奇到了解,从愧疚到好感,从喜欢到深爱,从痛苦到幸福。池海东和罗鹂之间的爱情可以说是峰回路转,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作为看客的我们有开心、有失落、有陶醉、有心酸、有感动、也有释然。我们见证了一段起伏的爱情终得圆满,虽然意犹未尽,但已心满意足。

就如营养师在超市购物时总会下意识的分析食物的来源,成分含量和各种质量认证一样。作为离婚律师的罗鹂和池海东,也都对离婚一词倍加敏感,或者说婚姻格外重视。但区别是,遭到背叛的池海东已经成为惊弓之鸟,而罗鹂仍然憧憬坚持。

所以纠结,也就成为了必然。

被爱情欺骗的人,是可怜的;被爱情抛弃的人,是可悲的;而选择放弃爱情的人,是伤感的。面对爱情再次敲门,池海东却自我催眠的选择逃避。是他不够坚强?还是太过懦弱?

没有

我们都曾给过对方最好的愿望,我们都曾在彼此的年华里自由荡漾。每个人都憧憬爱情的五光十色、斑斓辉煌,但却都没有学会,如何从爱情的黑暗里逃脱出来。不是我们不够努力,只是孤单寂寞太过强大,包裹的所有人奄奄一息。

如果没有罗鹂的出现,池海东应该就如其他人一样,淹没在漫漫黑暗之中。他也许能够东山再起,功成名就,但不再相信感情的人,和行尸走肉有何区别?

所幸,罗鹂直视内心,选择了妥协。所幸,在生死轮回中,池海东终于醒悟。当尾戒戴在无名指的瞬间,他们紧握对方,流泪微笑,一切隔阂烟消云散。

有人说,在爱情的战役里,输赢不取决于结果,而取决于过程。如果太过执着,你也许能够取得胜利,但也将失去唯一的战利品。所以有时我们应该学会示弱,学会理解,学会守候,学会去怎样保护,这来之不易的爱情......

《离婚律师》观后感3篇

当离婚成为生活中的普遍事件时,已经足以引起影视圈的重视,浙江卫视正在播出的《离婚律师》即是对这一问题的深度解析。离婚对当事人来说是一场悲剧,但对他人来说却是一出肥皂剧,离婚往往是大舞台,把人性中的各种丑陋展现给观众看。然而,《离婚律师》是一部植根于现实生活的轻喜剧,从整体层面上来审视当下国人所面临的各种婚姻危机,即便是离婚更是需要专业人士帮助,律师的专业不在于冷冰冰而在于不外乎人情。

或许,相对于电视形象的细致刻画,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电视内容。《离婚律师》所关注的恰是当下最受公众关注的离婚现象,通过离婚律师来深入挖掘婚姻本身的各种危机与缺憾。毋庸讳言,当下中国仍然处在不断转型的过程中,而有关婚姻的变化一直是这种转型的风向标。《离婚律师》真实地再现了婚姻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也展现了人们处理婚姻危机的不同方式。

很多年前,大约在初中之时,对于美帝国主义有个很明确的知识点,那就是贵国律师比农民还要多,他们是赤裸裸的中产阶级和统治基础,他们为当事人服务,无所不用其极。相对来说,中国的律师行业始终未能发达起来,不过相对来说,《离婚律师》关注的热点确实很实际,无论是普通的中产阶层还是高大上的土豪,在面对离婚之时,搞不清的财产分割及情感纠缠都很有必要律师的参与,归根结底便是各种不专业导致。陈彤编剧、杨文军导演的《离婚律师》,目前正在浙江卫视播出,在一连串婚姻破裂之怪现状的铺陈下,观众发现中产代言人吴秀波、姚晨饰演的角色,也经常让自己成为当事人,且一样难以作壁上观一样冷静、客观和理性,这便是中国的现实之一种。

观众看《离婚律师》,毫无疑问会联想到美剧、日剧、港剧中的专业人士,好在雅痞大叔吴秀波和干练精英姚晨的登对演出,能够令观众相信浙江卫视荧幕上的故事靠谱。作为知识改变命运的新女性,或许最能说明这种特性的是罗鹂与池海东之间的经历,从最开始的意外到一起喝酒聊天,以至最后与“敌人”把酒言欢,内心充满了小女孩的天真任性、可爱单纯,一颗萝莉心惹人怜爱。在池海东赔她家具时,罗鹂快乐的如同初进商场的小姑娘,每件都觉得是新鲜的。或许,她自己并不知道,这才是她生命中的本然色彩,也是她的心渐渐向池海东靠拢的表现,即使每天遇到的都是各种不堪设想的离婚案,有些爱是不由不主的,在不经意间就生了根,等你发现时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

现代社会给予个体以高度自主性,但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诱惑。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感情破裂,很多时候是个体在诱惑之中迷失。《离婚律师》中最明显的莫过于董大海(赵亮)与苗锦绣(岳红),二十多年的婚姻却抵不住岁月对女人的侵蚀。从一穷二白到功成名就,老公成功了,但成功的老公也是别人的了。现实中升官发财换老婆的事例并不比电视中逊色,或许有些还会更加精彩刺激。相较而言,董大海还算厚道,还能够以所谓离婚后卖房逃税的借口来离婚,比曾经网上报道的大款将前妻扫地出门要强。当初的誓言在几十年的风吹日晒中早已经褪色,“差一天一个月一年都不是一辈子”,《霸王别姬》中这段台词从苗锦绣嘴里说出总让人感觉一种黑色幽默的味道。

我对妈妈说绫野刚很帅。妈妈用了很微妙的表情看了我,说:“可是我觉得他很丑。”“······”

不同于《最后的S》里的冷静沉稳还有点dior的神枪手,绫野刚在《最完美的离婚》里以精湛演技诠释的角色让我大呼“我是你的脑残粉!”。不仅是他,瑛太,真木阳子,尾野真知子的演技都堪称演员里的最佼佼者。用作家来代入的话,就可以这样说:“你,可以拿直木奖了!”

以我这个年纪来谈论婚姻当然是没有什么说服力,恋爱经历为零,甚至当电灯泡看别人恋爱的经历也是零。朋友或是同学也没有和我谈起过他们的恋爱。要说感想,也就是从看过的电影和书中压榨出来的一丁点生活的共鸣感。[由整理]

我讨厌韩剧,虽然我打脸地承认我看《来自星星的你》——每集的下集预告(不看正篇)。我也不爱看中国的家庭伦理剧和偶像剧。对我而言,日剧的节奏是最好的,不刻意拖沓,剧情紧凑引人入胜。日剧的题材,尤其是刑侦,探案的剧情片,是我的最爱。追日剧的过程中我逐渐总结出日剧的一个特点。它们不会刻意去描绘恋爱,不像tvb啊大陆剧啊韩剧啊,一定在剧集里树立一两对CP来个虐恋情深皆大欢喜亦或劳燕分飞。内容一致而充实。真实的生活就是被工作和爱情以外的其他感情充斥着的,即使是纯爱,也是主角们以生活为重心走完的附带路线。真实的生活不是琼瑶不是海岩,不是大哭大闹停滞不前,而是这样的形态。比起你正在思念着谁,人们更关心你正在做什么。比起纠结,更多人会决定继续好好生活。

不是经常有这样的说法吗——好事成双。同样的,故事只有一条路线就太无聊了。《最完美的离婚》选择了两对男女——光生与结夏,上原与灯里(称呼的方式没有统一,所以用了剧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称呼方式)作为故事发展的主线,说是两条线,其实也是纠缠不清一团糟。简单地说,就是一对夫妻和丈夫的前女友以及丈夫前女友的丈夫的有些闹心的欢脱日常(?)。

前女友总是爱情故事和家庭伦理故事中的对起承转合有重要作用的人物。不太抢眼的丈夫或是不太抢眼的妻子的丈夫的总有一个女神的气质的前任。她突然回心转意或是不满现在的生活亦或只是单纯地突然出现骚气地撩拨起丈夫的一胸春水,从而成为了破坏故事主CP的美好生活······打住,很可惜,这不是韩剧不是泰剧不是中国电视剧,《最完美的离婚》没有在前女友和妻子之间的矛盾或是妻子的无理取闹上花时间。真木阳子饰演的前女友灯里很不一样,不骚气不撒娇,是个十全十美的好妻子。虽然在妹妹的刺激之下,放弃隐忍而解放了真正的自己,但展露的那份尖锐的率真仍旧惹人喜爱。

日剧总是能不落俗套。光生作为最中心的男性角色,不贱也不渣,就是一个属性——龟毛。第一集一开始就听到他在牙医那儿瘪拉别啦地大放什么“结婚就是一场没有尽头的拷问”的厥词。一个大男人竟然可以像灌肠一样唠叨自己老婆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这种强迫症的又有些懦弱的神经质,在二次元的话说不定能够成为银桑一样的抠着鼻屎骂着脏话人气就甩别人好几条街的奇葩角色,可是在三次元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在别人面前,他拼命想要履行他自己所遵循的一套细而繁杂而在别人看来完全不用拘泥的原则时的不甘却无力的感觉,都成了笑点所在。而妻子结夏又是那种不拘小节的女汉子,遇到责备就嘻嘻哈哈糊弄过去的神经大条女。才开场几分钟,身为观众的我就发出了感叹:这两种完全来自不同世界的人还真能够生活在一起呢······真是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

就是这样一个喜欢动物胜于人类,地震后发短信只问候盆栽,每年会给喜欢的动物做排名笔记的奇葩,成为了电视剧的主角。夫妻之间强烈地性格差异使他产生的对婚姻的不满加上对完美前女友的残留的念想,人类的惯性思维自然而然地出现了,自己碗里的不好吃就会死命的觊觎别人碗里的东西从而产生更加难以下咽的感觉。不仅光生这不会浪漫的超现实主义者还有第一集就离婚的剧情安排都让人觉得耳目一新。

另一条线上,从前女友出发,忍受着丈夫上原的外遇行为到爆发再到回归,进行着略带狗血的展开。上原不珍惜完美的妻子而到处招惹野花的行为本应该是众矢之的,要是在中国电视剧里就不用大意地成为编剧笔下的超级恶心渣男一枚,承担了接受万千观众的唾骂的重大任务。然而,神奇的就在于,怎样都无法讨厌上原。虽然他说谎,搞外遇,但是就是讨厌不起来,因为感觉得到他并不快乐,同时也感觉到他是深爱着灯里的。这时候当然会问一句,深爱却不老实?因为他害怕得到幸福,不懂得如何享受幸福,中学时代那一场为暗恋的女孩而进行的旅行造成了他永远的不安。他不成熟,伤害了灯里也伤害了所有爱他的姑娘。只是,就我个人来看,我认为上原的行为只是婚外性行为,到底和搞外遇是不同的。有投票数据表示,性行为的用途是沟通。虽然产生了迷恋他的人,但也产生了人生的知己。上原始终都没有精神出户。

四个人的性格特征都饱满而复杂令人无法明白地揣测,也都有着不同的不思议的部分,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率直。任何时候都能围成一桌子,由一人不合时宜地做出火锅提议,一边煮火锅一边袒露心声,还时不时莫名其妙地扯到了毫无关联的话题上去。茶余饭后,癖好男扮女装的河合教授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剧中,上原说过一句点题的话:我不认为离婚是最坏的结局。最坏的结局不是离婚而是成为面具夫妇。对对方没有爱,也没有任何期待却在一起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不幸······这真的是最完美的离婚!

编剧选择了以离婚为全剧的开始,也是在预示着离婚不是结束,而是新的道路的开始。借亚以子奶奶的口,编剧大人传达:罐头是1810年发明的,而开罐器是1856年发明的。最配的总是会迟出现。

离婚的前夕,光生还在肆无忌惮地唠叨着自己婚姻的不对劲的开始。只是因为大地震过后说了一路的话,两个本来只能拥有擦肩而过缘分的人竟然那么理所当然地走到了结婚的殿堂,不,光生一定会反驳说是走到了结婚的刑讯室。这个龟毛男在反省自己的婚姻,其实就是在寻找喜欢上妻子的理由,更直观地说,他发现现在的自己并不喜欢妻子。不论是哪一方,说出了“我当时为什么会和你结婚”的话也就是在表达“我不想和你呆下去了”的意思呢吧。事实也确实如此,结婚并没有改变他,他仍旧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放弃了磨合选择了一味的忍耐和事后完全没有气场地发发脾气。

光生和结夏的婚姻状态就像是大学里神经大条的邋遢室友和憋在心里问候对方全家的洁癖室友的合宿生活,很简单很操蛋。但是之于婚姻为前提的'同居生活来讲,这是不正常的是畸形的。对光生来说,他结婚的所有的原因只是那一场大地震。谁都行的哦,陪不安的他走路谈心消磨时光,接受他的邀请一起吃路边摊,不是结夏也行的,光生只是接受了接受内心的的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地迎接来一场婚姻。也正是这种随时随地可以拿出来攀爬的绳索,让光生认为或者是不得不认为婚姻中的不顺心全在于他被错误的决定所累——这是很本质的人类的反应,人们明白“吊桥效应”的作用并心安理得地接受,同时也会把它当成想要逃脱责任的借口。

可是同样出于人类的本质,光生选择认定的理所当然,就如灯里所说:“恋爱不是想谈就能谈的,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光生的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就是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对方的存在,习惯了吐槽和无奈的生活。

《最完美的离婚》给了离婚一个新的定义,也给了生活一个新的思路。“人会离婚的最大的原因就是结婚。”“人为什么会结婚?是因为离婚了。“也许世人和最初的光生一样认为”结婚是人生的一部分,离婚却是人生。一旦离婚了,人生的春天就完了。",开始和结束,可马克思主义原理不是说世界是否定的否定的循环的吗?真情是两张纸就能决定存灭的东西吗?

对于两对夫妻来说,离婚成为了双方试探自己真心的考验,也成为了再次走到一起的契机。

他们都很本质,希望我们也能遵从自己的心,不被后来设定的词语短语迷惑了头脑。

结末,真的是结末吗?

离婚案件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1

答辩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XXX号江南XX苑XXX10栋X单元XXX号房。

就原告朱XX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辩: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XX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XX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XX于xxx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XX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XX正好合适。况且,朱XX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XX。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XX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XX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XX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离婚案件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2

答辩人:佘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答辩请求:

一、同意解除与原告王XX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判令婚生子佘XX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600元抚养费。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1500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四、共有房产为答辩人与原告王XX婚前购置,因答辩人的出资比例占主要部分,请求判令答辩人应占70%产权。

五、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归答辩人所有。

因原告王XX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xxx0)X民一初字第XXX号,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原告王XX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王XX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王XX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从xxx8年12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佘XX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600元抚养费。

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佘XX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1500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湛江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1500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答辩人自xxx8年12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xxx0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2600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湛江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600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王XX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x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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