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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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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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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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让子弹飞》
麻匪们靠吹哨来传递信息,说明在特殊环境里,有些话不能明说,明说有生命危险。在我看来,这不是商业片,不是文艺片,不是贺岁片,不是西部片,不是动作片,也不是喜剧片,明说有生命危险。
马拉火车是某一个时代的象征,这个时代美丽而又邪恶,变态而又畸形,仿佛癌肿上盛开的罂粟花,要么红艳欲滴,要么惨白可爱。它汲取一切生命的精华,用来营养恶魔的子嗣,占有一切资源和金钱,供恶魔挥霍淫乐,垄断一切媒体和信息,任恶魔粉饰或扭曲,还要杀尽一切反对者和曾经的追随者,最后只剩下一具干朽的躯壳,藏在火车里,伴着悠扬的歌声,驾着白马驰向漆黑的地狱。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当然,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想像,现实远比想像残酷得多,其实车里的人不过是流水的县长,马拉火车才是铁打的老爷。
有些电影要流着泪看才过瘾,因为不用流血。哭瞎了眼睛总比流干了血只剩下苍白的尸体要好,这也是现在狗比狼多原因。但有些问题只能靠流血解决,所以谭嗣同会死,留下一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所以秋谨会死,留下一句“秋风秋雨愁煞人”。我以前不肯理解,还笑他们傻,现在我知道错了,麻木的灵魂只有靠勇士的血祭才有苏醒的可能,只是有可能。但是热血洒出去,要么赤化河山,要么制成偏方,也都有可能。赌命,我自知没有这样的勇气,因我爱惜我的血远胜过爱惜我的眼泪。醒得早的人,死得也早,有些人不是不醒,是不敢醒,正如鹅城的百姓一样。谁愿意拿自已的血去浸馒头?
佛山血印石的千古奇冤因鹅而起,《飞狐外传》借用,《让子弹飞》也借用,故名鹅城。刀进了肚子,凉粉为什么还是凉粉?这就好像在问窦娥:你的血为什么会飞到白布上?答案只有一个字:冤!鹅城其实是一座冤城,甚至连鸣冤鼓都被藤蔓缠满,所以张麻子来了要做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
我认为,人至少有三样东西值得以生命的代价去捍卫——自由、尊严、爱。而公平就是尊严的一部分,没有公平,何谈尊严,没有尊严,人不如狗!张麻子对鹅城的民众说:不准跪,没有人值得你们跪,我也不值得。可他们还是要跪,因为他们没有尊严。中国古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然而膝下有黄金的中国爷们儿越来越少,少到几乎没有。
张麻子要当鹅城的“老天爷”,所以他的儿子就必须死,耶稣也是老天爷的儿子,这就是当老天爷的代价。如果老天爷的儿子不死,那么很多人的儿子都会死,所以最后真正痛苦的人,其实只有老天爷。六子死了,死的很爷们儿,很有尊严,也很“傻”。他似乎只能以死来血证清白,因为他还太年轻,像五四时期的爱国学生。死神带走了他年轻的生命,却在许多人心底燃起一团熊熊怒火。纪念六子……
开始我不明白黄四郎为何要提小凤仙,也不懂黄说二十年前与张有过一面之缘是从何说起,直到后来张麻子提到松坡将军,我才了然。松坡将军即蔡
电影最后的二十分钟,令我首先想到的便是鲁迅先生。中国人怯弱可悲的奴性,早在一百年前就已被先生写尽,一个世纪过去了,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在变,精神生活在变,性生活也在变,唯一不变的,却仍旧是可悲的奴性,这种“不变”比奴性本身还要可悲一万倍!最后的决战里,满溢着鲁迅式的愤慨与讽刺,“谁赢,他们就帮谁”这句话,便是中国人灵魂最真实的写照,胡千如此,胡万如此,武智冲如此,鹅城的百姓也统统如此,真正有些血性的,反倒是那些妓女,不能说她们有什么革命意识,但至少她们还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所以这部电影中最可恨的人不是胡千,不是胡万,不是武智冲,更不是黄四郎,最可恨的人,其实是卖凉粉儿的孙守义和他所代表的中国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谁赢,他们就帮谁!”这句话才是真正的杀人诛心,听懂这句话的每一个中国人,都该九死一生。
张麻子本来对自已的枪法很有信心,所以他说:别急,让子弹飞一会。可子弹打门的时候,本来要打惊叹号,结果却打出一个问号。或许他曾经以为,攻陷碉楼只需要枪和愤怒,现在看来可并没有那么简单,掺过水的愤怒不容易点燃,必要的'时候,你得加血和银子进去才成。或许他对打倒黄四郎已有九成的把握,但成功后的去向却令他感到困惑,因为他要解救的不是人,是一群鹅!正如影片最后所示,黄四郎死了,碉楼被攻破,可百姓们只顾着分东西,像一群争食的鹅,连一把椅子都不肯给张麻子留下,所以兄弟们跟着他会觉得不轻松,连那个曾经敢拿枪指着他的妓女也开始向往大上海的奢华生活,谁还肯花心思去盘算鹅城未来的路该怎样走呢?也许在鹅城这样一片腐化糜烂的精神土壤里,救世主要保持清白,就只能像苍鹰一样高傲地飞翔在寂寞的蓝天里。
民国时期,知识分子忧国忧民,也呐喊也咆哮,也犹豫也迷茫,鲁迅先生坚持不破不立,胡适先生要搞曲线救国。中国那时候很乱,百家争鸣,但总算还有很多真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现在当然也有,只是极少,死去的黄万里先生算一个,姜文先生因为还没死,所以不好评论。苏东坡说: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西游记》说: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想这也许就是那个问号的答案吧。
我知道站着挣钱很累,因为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所以“没有黄四郎”对站着挣钱的人很重要,尽管现在“黄四郎”多得像粪坑里的苍蝇,但还是希望姜文先生能一直站着挣钱。也希望这颗霸气外露的子弹能够多飞一会儿,不要重蹈《走向共和》的覆辙。
《让子弹飞》观后感(二)
首先,这部电影有很强的故事性。这是一个混乱年代中国偏远地区发生的一段传奇故事。一个买官的县长,一个丈义的土匪,一个狡猾的恶霸,为了各自的追求斗了起来。如果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三个影帝凑到一起肯定更是一台好戏。随着剧情一环扣一环的展开,观众很快就被影片的故事吸引,整个故事编排的紧张有序、高潮叠起,电影场景很有西部风格,人物表演生动灵活,对白幽默,耐人寻味,让观众在笑声中看完整部电影,这无疑是一个享受的过程。相比之下,《赵氏孤儿》就显得雷声大,雨点小,内涵干瘪,虎头蛇尾。《大笑江湖》则完全模仿周星驰早期喜剧作品的做法,让人有东施效
电影和其他艺术作品一样,首先要有故事性,要有可读性和可看性,否则,其他想要追求的一切都是废话。每人愿意看下去,再好的作品也注定是失败。
其次,这部电影有很强的趣味性。故事中的人物都非常机智,斗智斗勇,妙语连珠,讽古批今,回味无穷。这一点和冯小刚过去的许多作品很相似,主要人物的每句对白几乎都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推敲和打琢,让观众听过之后,不禁在笑声中产生一些联想和思考。
想让大家都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家为什么会笑?为什么会在笑过之后,还有一丝遐想和思考?这就是作品中的批判性。
第三,这部电影有很强的批判性。故事讲的虽然是民国初年的事,但里面的人物却都能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和原型。最主要的是买官和官商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在中国古代和近代,就是在中国当代也很普遍,只不过其形式更加隐蔽和含蓄,但其本质是没有变化的。所以,当马邦德说出买官和敛财的生意经时,对现实有同样感受的观众就很自然的笑起来。表面上看,这个买来的官很风光,其实,他们和要饭的乞丐本质上是一样的,都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都把做人的尊严丢在了脑后。当这个本质被揭穿之后,我们再看电影中的人物,就很自然的想到我们身边的那些类似的乡长、县长和市长们,他们在地头蛇面前,在外来的开发商面前,不也是这样一副可笑的嘴脸吗!很多时候,那些外来的和尚总是念经最好的,现在很多随领导一起来的外来开发商,就好象土匪张麻子一样,和官员互相勾结,到地方将大多数政府工程项目建设权拿走,与地方开发建设部门明争暗斗。我就曾经接待过许多这样的土匪,现在,他们的合作伙伴已经去外省高就了。
第四,这部电影充满寓意和隐射,让人产生无限联想。看这不电影,好象看一个代数公式一样,我们很容易把很现实中的人物代进去,得到一个可笑的启迪。当然,这种影射不是非常直接,因为过于直接的影射会带来政治问题,这不能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所以,影片就有意无意的让这种影射很分散。就拿电影的名字来说,“让子弹飞”是什么意思呢?“让子弹飞”是从“让子弹飞一会”简化来的,让子弹飞一会,关键是两个词,一个是子弹,一个是飞一会。那么,什么是子弹?谁装的子弹?子弹是射向谁的?
我们过去经常说,狡猾的人都是拿别人当枪使。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在拿别人当枪使呀!政客们拿百姓当枪使,商人们也拿政客当枪使,恶霸们拿弱民当枪使......
多数时候,都是那些未觉悟群众被子弹使。中国的老百姓多数都是随风倒的人,如果被好人利用,就能做一些好事,如果被坏人利用,就会去做坏事。电影中开始那个买凉粉的人和那群观众都是老百姓。后来,拿起枪去抢黄四狼家产的人也都是老百姓。
让子弹飞一会,为什么要“飞一会”?这里隐含了另一个意思,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因为时候没到,所以,我们经常要让“报应”再“飞一会”,这是一种痛恨,也是一种无奈,更是一种智慧。电影中表达了许多人们对社会现象的不满,电影想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恶人还有恶人磨,这些丑陋现象背后那些为虎作伥的人早晚要自食其果,我们不要急,只要等一等,让“报应飞一会”,一切都会见分晓。
当然,这个电影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到底谁是好人?这电影里有好人吗?那个买官的骗子,肯定不是好人;恶霸黄四狼更不是好人;那张麻子是好人吗?电影的过程中,我们渐渐会认为这个土匪是个好人,但仔细想一想,好象不完全是这样。他本来是个土匪,他抢劫县长并杀死那些随从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几乎把他们全都杀了,这是一个好人吗?后来,他是向老百姓发了钱,但他发钱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吗?不是,他是为了报仇!他是利用老百姓,而不是真心为了老百姓,他是在拿;老百姓当子弹。所以,这三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们为什么感觉张麻子是好人呢?也许我们认为“谁给我东西,谁就是好人”吧!这种“有奶便是娘”的思想,正是我们这些老百姓最悲哀的地方,也是我们这些老百姓经常被人当“子弹”使的根本原因。
第二,到底是谁赢了?张麻子真的赢了吗?表面看,是张麻子打败了黄四郎。但实际上,黄四郎也通过一个妓女,瓦解了张麻子的团队,使其分崩离析。张麻子也是一个人财两空的输家。黄四郎失去的是五代家业,还有性命(但到底他自杀没自杀,还是一个谜)。张麻子失去的是他几个玩命兄弟组成的团队。县长失去的不只是钱财和人格,还包括性命。老百姓是表面上是被利用了,但实际却得到了实惠,所以,最后的赢家应该是老百姓。这样讲来,当“子弹”也没白当。
第三,为什么始终都是马拉着火车?也许,这只是出于创作人员偶然的一个灵感,但也很富有寓意。有人说,这个马拉的列车就是“马列”,这种解读似乎太奇巧;还有一个解释可能是煤炭和油价太高,只能用马来拉,这是对当前原材料涨价的一个批判,不失为一种解读。不过,我认为“马拉火车”可能还有另外一个更深刻的涵义。那就是:当时的中国正是一辆马拉着的火车。“火车”是现代化的代表,“马”是传统动力的缩影,当时的中国,民国刚刚建立,外表上,中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就好象当时最先进的交通工具“火车”一样。但实际上,这个国家还是按照古老的传统模式在运行着,就好象我们古老的交通工具“马”一样。所以,本质上,民国就是一辆以传统动力为驱动的、中看不中用的“火车”。进一步反思,我们就不难想到,我们现在的体制又何尝不是一辆马拉着的火车呢?
影片的最后一幕,也让人产生无限联想。下一个目标是上海,是浦东。那是土匪的目标呢?还是子弹的目标呢?与上海相比,鹅城又算个什么!对于一个有抱负的土匪来说,上海才是更大的鹅城。
我期待着姜文和他子弹在上海继续演绎他的下一部作品,那里故事肯定更加精彩。让我们耐心的等待,让子弹飞一会......
《让子弹飞》观后感(三)
从来都说是“三个女人一台戏,” 这回姜文弄上三个爷们儿来。没有故弄玄虚的深沉,也没有腻腻歪歪的悲情;没有荡气回肠,也没有柔肠百转。有的是干净利落,有的是天光地明。与伪娘们的戏不同,爷们儿的戏绝不矫情,绝不拉着观众兜圈子,它直来直去,笑得痛快,打得干脆。猥猥琐琐、低三下四、想牛逼又怕扯着蛋的主怎么可能让子弹飞起来呢?这真是一部很阳光的片子。
中国男人不以爷们儿的姿态演戏已经好久了。他们宁愿在性别问题上暧昧着,也不愿大大方方的雄起一回,据说怕太硬了会把人家吓着。于是只好以伪娘的姿态潜伏着,弄出前凸后撅状,这活技术含量挺高,自然博得了不少的喝彩声。不过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啦。
人能不能站着把钱挣了?这是个尊严问题。张麻子说,能!不过,你要敢于让子弹飞起来。飞不起来?对不起,您还是跪着当伪娘吧!依本人看来,站着是人性,若想解放人性,不斗争那是办不到的。
黄四郎绝对是个精英,有财、有才、有势、还有老革命的资本,不服不行!可问题是,您不能因为老百姓愚昧,觉悟低,无组织,就和其它地主老财加知识分子合着伙的欺负人对不?这么弄时间长了,早晚会出事儿的。想想您一精英又是老革命,应该胸怀天下,心系苍生才对。怎么能大搞黄赌毒一类的勾当,还琢磨着怎么骗老百姓的税钱?赚钱,是男人应该干的事儿,没错!可赚老百姓的血汗钱,绝对不是好男人应该干的事儿!
既然,黄四郎放着明白装糊涂,不干人事儿,那按照市场经济的原理,自然就会有张麻子这样的继续革命者义愤填
张麻子和黄四郎相比,汤师爷(马邦德)更善于察言观色,左右逢源。这厮书肯定书没少读,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无论是为张麻子办事,还是为黄四郎说话,都能在逻辑上做得滴水不漏,十分周全。他的目标明确,就是要赚钱。因此,在张,黄之间摇摆不定,那边的实力强,他的屁股就往那边坐,他的头脑是由屁股决定的。终于有一天,他的屁股再也不能决定他的脑袋的时候,他才想说心里话,其为时已晚矣。
张、黄、汤(马)是芸芸众生中的聪明人,也是不同程度上的觉悟者。在黄四郎的眼里,群众就是群盲,为他们去牺牲不值得,与其解放群众不如先解放自己。黄家的祖先就是这么做的。汤师爷本来一心想做个权贵的职业经理人,好有资格与黄四郎们分赃。没成想被阴差阳错地卷入了张麻子的革命运动,成了同路人。担惊受怕不说,到手的银子也被分给穷人,风险与收益严重的不成正比。从专业的角度上讲,黄四郎与汤(马)师爷有了一套已经成熟的盈利模式,他们对这套盈利模式运用得十分纯熟。在他们眼中,权利的作用只不过是怎样通过制造新的概念以使得自己的那份盈利更大一点而已。可是,张麻子这个既不喜欢金钱又不喜欢权利,还不喜欢老百姓下跪的另类的出现,着实让黄,汤二人遇到灭顶之灾,使他们的生存失去了意义。
张麻子努力的方向是要普渡众生. 而黄四郎、汤师爷之流至多只能算是个“自了汉”,只能解放自己,却不肯解放众生。
当张麻子的兄弟们坐在马列(马拉的列车)上,欢天喜地的奔向浦东时,孤独的张麻子貌似意识到了他的新麻烦 -------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不肯努力。
浦东,一片资本与权力结合的热土,在那里,有无数人在跪着赚钱,张麻子的兄弟们可能会变成革命的对象,下回他会成功吗?
本人在"子弹飞"创作期间,也坐着"马列"来到了上海浦东,在这个资本与权力的旋涡中心,三个爷们梦想团结一帮兄弟尝试着去实现站着把钱赚了的梦想!
书籍简介: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的代表作,同名系列童话故事的第一部,按照原名直译为《奥兹国的魔术师》,中国国内一般翻译为《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孩子如何去认识世界和与人相处,教会个体如何在群体社会中认识自己,获得“身份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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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绿野仙踪》是一部典型的成长小说。主人公多萝西是一个寻常的女孩,她和叔叔婶婶住在乡下,朋友很少,生活单调乏味。但经历过奇幻的旅程后,她成长起来并具有了让自己变得独立的能力。她成长的第一步是,当她来到神奇的上地时,没有人能告诉她怎么回家,一切都只能靠她自己想办法。这样的困难对一个小女孩来说是很大的挑战,特别是在没有亲人可以求助的陌生环境中。结交朋友是多萝西成长的第二步,在这个故事中,多萝西有三个特别好的朋友—稻草人、铁皮樵夫和胆小的狮子。多萝西与稻草人和铁皮樵夫的友谊起始于多萝西对他们的帮助,这些经历告诉读者,如果你想有朋友好好待你,你应该首先好好对待你的朋友。也宣扬了帮助他人的举动,鼓励孩子以一颗友善的心照顾他人。
在旅行中,不仅多萝西成长了,她的朋友们同样也获得了期望的品质。稻草人没有脑子,所以被认为这是他不聪明的原因。多萝西一行人在旅途中遇到危难时,稻草人总是尽他所能地想办法来渡过危机。起初他的想法并不恰当,但处理过许多问题后,他终于成为四个朋友中最聪明的一个。由金属做成的铁皮樵夫没有心脏,他认为自己感受不到爱及人类所具有的情感。但通过旅途中与朋友们交流、保护他人和帮助需要帮助的弱者,在故事的最后,铁皮樵夫成为了一个胸怀善心、有情有义的角色。另一个十分有趣的人物是胆小的狮子。虽然它是故事中最强的生物,可他对一切都感到担惊害怕,十分懦弱。当朋友们遇到麻烦时,它开始变得勇敢起来。它与飞猴、野兽等许多敌人战斗过,最终转变为一只勇敢的雄狮,并当上了野兽们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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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好词好句:
好词摘抄:
遮天蔽日 黯淡无光 难以置信
心神不宁 无忧无虑 心花怒放
恍然大悟 举步维艰 人迹罕至
无影无踪 胆颤心惊 毛骨悚然
记忆犹新 油然而生 惊天动地
风驰电掣 见势不妙 奋不顾身
荡然无存 痛苦不堪 销声匿迹
欣喜若狂 精神抖擞 悲痛欲绝
五彩缤纷 珠光宝气 眼花缭乱
铮铮有声 肆无忌惮 心有余悸
触目惊心 安然无恙 忧心忡忡
风停云定 从天而降 凌空而起
绿油油 盛开 五颜六色 爱戴
善良 郑重 文明 遗憾 温柔
甜美多汁 连蹦带跳 灿烂
全神贯注 蜷缩 沙哑
礼貌 呻吟 容易 热情
好句摘抄:
1、钟楼倒坏,殿字歪斜,山门尽长苍苔,宝阁都生荒草。紫霄圣母,迥非金斗默运之时;碧霞元君,大似赤羽逢劫之日。试看独角小鬼,口中鸟鹊营巢;再观两旁佳人,耳畔*罗网;没头书吏,犹捧折足之儿;断臂奶娘,尚垂破胸之乳。正是修造未卜何年,摧提只在目下。
2、于冰自火龙真人秘传道术之后,也无暇看西湖景致,就在西湖后山寻了个绝静地方,调神炼气,演习口诀,已一年有余。因想起火龙真人吩咐的话,此时已是七月半头,还不到安仁县更待何时?一路坐船到湖广,舍舟就陆,入了安仁县交界。逢人访问,才知这柳家社在安仁之东,离城还有*十里;直至过午时分,方才到了。
3、于冰到了九岁上,方与他请个先生姓王,名献述,字岩耕,江宁上亢县人,因会试不中,羁留在京。此人极有学问,被本城史监生表叔胡举贤慕名请来,与史监生做西宾,教读子侄,年出修仪八十两。
4、于冰大步走至了柳林,用剑尖在地下画了一大圈,站在圈中间。只见那些磷火似云行电逝的将于冰一围,却不敢入这圈内。又见有大火磷两堆,约有五尺余高,为众磷火。顷刻间,起一阵阴风,化出来两个人,那众磷火随着他乱滚,少间用沙石土块乱打起来。干冰取雷火珠在手,惟恐二鬼招架不起此宝,向众磷火掷去。只见红光如电,大震了一声。
5、行到直隶柏乡地方,落店后,见几个衙役押着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少年郎君,坐着车儿入来。那少年项带着铁锁。于冰留神细看,有些大家风规,不象个寻常人家男女。到灯后问店东,才知是夏太师的夫人和公子,也不知为甚事件。
6、头戴乌纱帽,脚踏粉底皂;袍绣白雕飞,带露金花造。须长略似胡,面麻微笑俏;斜插两眉黑,突兀双睛暴。书吏捧拜匣,长随跟着轿;撑起三檐伞,摆开红黑帽。敲响步兵锣,喝动声长道。铁绳夜役拿,坐褥门子抱;有钱便生欢,无钱即发躁。*称为大老爷,百姓只叫活强盗!
7、头戴旧儒巾,秤脑油足有八两;身穿破布囗,估尘垢少杀七斤。满腹文章,无奈饥时难受;填胸浩气,只合暗处长吁。出东巷,入西门,常遭小儿唾骂;呼张妈,唤赵母,屡受泼妇叱逐。离娘胎,即叫哥儿,于今体矣!随父任,称为公子,此际哀哉!真是折脚狸猫难学虎,断尾鹦鹉不如鸡!
8、头不冠,乱堆着绿发千缕;足有履,却露出绿腿两条;绿面绿鼻,嘴唇皮微有红意;绿项绿耳,盾目间略带青痕。面宽似锅,行走时反是骨肥肉瘦;目大如碗,顾盼际只见黑少白多。逢钟状元于深山,鬼未啖而必须远避;遇温司马于水底,犀未燃而定应潜逃。丈八身躯,允矣夜叉之祖;三尺手指,诚哉妖怪之爷。
9、睡到三鼓时候,暗暗的开了房门,抬头见一轮好月,将木剑取在手中,迎风一晃,倏变有三尺余长,寒光冷气,直射斗牛。一步步往北行去,果见有无数的柳树,一株株含烟笼月,带露迎风,千条万缕披拂在芜草荒榛之上。又见有数十堆磷火,乍远乍近,倏高倏低,纷纷攘攘,往来不已;视之红光绿暗,火焰闪烁夺睛。
10、数十株老树横枝,三五间雕窗映日;疏檐篱院,鱼吹池面之波。后几层待月轩,逶迤伫月;武陵桃放,渔人何处识迷津。庚领梅开,词客此中寻好句。
11、身在空门心在凡,也知打坐不参禅;婴儿未产胎犹浅,姹女逢媒月始圆。搅乱阴阳通气海,调和水火润丹田;大龙铅虎初降后,须俟恩纶上九天。
12、毗卢帽半新半旧,纱偏衫不长不短。面如馒首,大亏肥肉之功;肚似西瓜,深得鲁酒之力。顶圆项短,宛然弥勒佛子孙;性忍心贪,实是柳盗跖哥弟。
13、目运金光,口喷火焰;刚牙利爪似老猿而尾尖,嘴凹腮缩象苍狗而腿短,身躯肥大,吃人畜定*十个;毛皮黄白,炼气血必一二千载;行妖作怪久膺天地之诛,变女装男难免雷火之厄。
14、满面浮油,也会谈忠论孝;一身横肉,惯能惹是招非。目露铜光,遇妇人便做秋波使用;口含钱臭,见寒士常将冷语却除。敬府趋州,硬占绅衿地步;畏强欺弱,假充光棍名头。屡发非分之财,常兔应得之祸。
15、门楼一座,屋宇两层;琉璃瓦射天光,水晶帘垂户外。绿衣侍女调鹦鹉于西廊,粉面歌童驯元鹤于东壁。篆烟袅袅,炉喷冰麝奇香,佳卉纷纷,盆种芝兰瑞草。丹楹绣柱,分悬照乘之珠;画阁锦堂,中供连城之璧。孔雀屏堆云母,麒麟座砌赤英。室贮楠榴,绞绡帐披拂床第;几陈宝鉴,珊瑚树辉映庭除。玉珂金铉,可是花房器物,琼台贝阙,居然树内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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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主要讲了一个活泼、天真的小女孩多萝茜的奇遇。下面事《绿野仙踪》读后感,欢迎阅读!
《绿野仙踪》读后感1
寒假里,我读了由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原著,龚勋编译,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绿野仙踪》一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历险故事。主人公多罗茜是堪萨斯州的一个小姑娘,她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吹到了芒奇金国。为了回到亲人身边,多罗茜遇到了种种惊险,经历了千辛万苦。在漫长的旅程中,她陆续结识了需要一副脑子的稻草人、需要一颗心的铁皮人和需要胆量的狮子。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他们历尽艰辛,患难与共,一起经历了不可思议的奇遇。
这本书赞扬了善良勇敢、乐于助人、友爱互助的品质和做任何事都要有恒心,坚持不懈才能成功的精神。我要学习多罗茜,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不放弃,勇敢面对生活。
《绿野仙踪》读后感2
绿野仙踪是一本童话剧,讲了一位小姑娘,她叫多萝茜,她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和小狗托托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有一天,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她挂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许多伙伴: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为了达成自己的心愿,他们互帮互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的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同时,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集体中我们要互帮互助,集体的智慧大于个人的智慧。还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战胜一切困难。
《绿野仙踪》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绿野仙踪》它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多罗茜和她的狗托托被暴风吹到了一个美丽的世界。他们开始了回家的艰难旅程,一路上他们救出了稻草人,铁皮人,还遇见了胆小的狮子,
经历了许多危险,许多困难,最后终于回到了家。我觉得主人公多罗茜很勇敢,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并且拥有聪明智慧,在困难面前决不退缩,我要向多罗茜学习,学习她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绿野仙踪》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绿野仙踪>>第2章“芒奇金人”,在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多萝西的小木屋压死了东方恶女巫,还穿上了东方恶女巫的银鞋子,银鞋子可以帮助多萝西实现三个愿望。北方女巫在多萝西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这样就没有人敢伤害多萝西了。
我从这片文章中还学习了一些优美的词句:“小木屋停在了一片可爱的绿草地上,周围是高大的树木,上面挂着甜美的果实,斜坡上长满奇花异草,小鸟们在丛林间欢快地鸣唱着。不远处还有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和色彩单调的大草原比起来,这儿美的像一幅鲜艳明丽的图画。”
《绿野仙踪》读后感5
我很喜欢看《绿野仙踪》,我最喜欢里面的多萝西。多萝西是一个热心的人,她爱帮助朋友,先后帮助了稻草人、铁皮人、狮子实现了愿望。
本来稻草人是住在一个农夫的玉米田里的,而且被固定在一根杆子上,是多萝西把他取了下来,这样稻草人就获得了自由。
铁皮伐木工因为被大雨淋湿了,全身的关节都锈住了,是热心的多萝西拿来油罐,给铁皮人的关节涂抹了油,这样铁皮人就可以灵活自如了。
多萝西来奥茨国的第一天,她的房子把东方之国的邪恶女巫砸扁了,拯救了芒齐金人。帮助芒齐金人摆脱了被邪恶女巫奴役的困境。
我觉得多萝西真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儿。我很喜欢她,也会让自己成为一个像多萝西一样热心勇敢的人。
《绿野仙踪》读后感6
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绿野仙踪》,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她叫多萝西,她不怕困难。
有一天,一阵很强大的风,把她的家人吹散了,大风把房子和多萝西吹到了北方女巫那里,北方女巫告诉她,只有奥芝能帮她,多萝西听了,很高兴,就出发了。
在中途,她遇见了:稻草人、铁皮樵夫、胆小的狮子。
但是见了奥芝,他就不是魔法师,到了最后,做了一个热气球,跑了!
这个主人公很坚强,还是个好人!值得我们学习!
《绿野仙踪》读后感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奇妙的《绿野仙踪》,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叫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大风刮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多萝茜为了回家要去找一个叫奥兹的魔法师帮助她,在去找魔法师的路上,多萝茜又遇到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还有胆小的狮子,他们结伴去找魔法师奥兹,经过努力他们最终都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看完以后,妈妈问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什么,嘿嘿,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他们都很勇敢和努力。妈妈说:对呀,这就是这本书想要教你的。哦,原来读书这么有趣。
《绿野仙踪》读后感 8
《绿野仙踪》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讲的是原本在美国的小女孩儿多萝西和小狗托托因为一场龙卷风而到了澳芝国的故事。她在寻找回家的路上,先是遇到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之后遇到了没有心的铁皮樵夫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一起踏上旅程。在路上,他们互相帮助,终于到了澳芝国。在澳芝的帮助下,多萝西回到了家乡。
看过这个故事后,我不自觉地喜欢上了多萝西。因为她很勇敢、善良、坚强。当西方恶女巫欺负多萝西和她的伙伴时,她总会去帮助。
《绿野仙踪》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要向多萝西他们一样团结友爱,积极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我一定可以做到。
《绿野仙踪》的读后感9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故事的内容是:旋风把多萝西与小狗托托吹出了家,来到芒奇金。她非常想回家,女巫告诉她去找奥芝,他会帮你回家。多萝西在找奥芝时看到了没有知识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胆小的狮子,一起去找奥芝完成愿望,他们虽然在森林里受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们还是不放弃,终于找到了奥芝,奥芝告诉他们必须杀掉女巫,结果他们被当成佣人,最后女巫被多萝西消灭了。奥芝给稻草人知识,给小狮子勇气,给铁皮人一颗心,就是没办法让多萝西回家,最后他们找到了善良的女巫甘林达满足了多萝西的愿望,多罗西向小伙伴告别,和小狗托托一起高兴的回到了家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管有多少困难,都不要放弃。
《绿野仙踪》读后感10
《绿野仙踪》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最开始,多萝西被坏女巫的龙卷风吹到了翡翠城。她在翡翠城里遇见了四个好巫师,其中一个好女巫说:去找奥芝,她可以把你变回去。多萝西在去找奥芝的路上,遇到了铁皮樵夫、狮子和稻草人,这几个人物和多萝西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一起打败了坏女巫,后来,多萝西他们又遇到了怪头人,他的脖子可以伸很长,在三个伙伴的帮助下,多萝西又打败了怪头人。最终,多萝西找到了奥芝,奥芝把多萝西变回家了。多萝西不怕困难,终于找到了奥芝,我们要学习多萝西想办法克服困难,坚持实现目标的精神。
另外故事中还讲到:恶女巫招来的乌鸦要啄瞎稻草人的眼睛,稻草人很勇敢,把乌鸦的脖子一个一个扭断了。我觉得稻草人很勇敢,不怕坏蛋,我们要学习稻草人的勇敢精神 。
《绿野仙踪》读后感11
多萝茜从小跟着叔叔婶婶生活。
有一天,一阵飓风将她和托托连同木屋一起刮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她的木屋降落时压死了一个恶女巫。善女巫为了感谢她,送了她一双银鞋,并告诉她,沿着黄砖大道可以到达翡翠城,那里的国王奥兹能帮她回家。
在路途中,多萝茜碰到了一个想要脑子的稻草人、一个想要心的铁皮人和一只想要胆量的狮子。他们结伴而行,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翡翠城。翡翠城是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绿色的,连天也是绿的。
可是国王奥兹原来只是一个平凡的小老头,他只能帮助多萝茜的朋友们实现愿望,却不能帮助多萝茜回家。
多萝茜找到格林达。格林达告诉她:其实要回家很简单,只要用银鞋相互摩擦三下,就能到达任何想去的地方。
多萝茜终于回到了叔叔婶婶的身边,他们一直幸福地生活着。
《绿野仙踪》读后感 12
《绿野仙踪》讲的是小女孩多萝西和小狗托托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家:奥兹国。多萝西为了能回到家乡堪萨斯,决定冒着生命危险到绿宝石城去找伟大的魔法师奥兹玛,求他把自己送回家。在这段惊险的旅途中,她又认识了一些新朋友:稻草人、铁皮伐木工、狮子。它们都有自己的愿望:稻草人想要一个充满智慧的脑袋,铁皮伐木工人想要一颗充满爱的心,狮子想要很多勇气。他们互帮互助,团结合作,齐心协力,不离不弃,战胜了卡利达(一种长着老虎的脑袋、狗熊的身体、比狮子还要凶猛的野兽),穿过了有毒的罂粟田,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后,终于都实现了梦想。他们还帮大家杀死了邪恶的东方女巫和西方女巫,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过上了自己想象中的美好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在困难面前不能低头,应该和朋友一起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绿野仙踪》读后感13
你见过会说话的动物吗?你去过仙境般的小人国吗?你见到过变成星星的人类吗?如果你从没有看过童话书,那你就不一定会见过。
在安静的阅览室,我欣赏了一本我最喜爱的书《绿野仙踪》。
刚读到第一章,我就走进了书的海洋里,我随着小主人公多萝茜,一起卷进了这可怕的旋风中。眼前的一切都是模糊的,都是恐怖的,都是令人胆战心惊的。
最神奇的就是稻草人的故事,也许你们不会想到,一个普通的稻草人,竟然能够和多萝茜聊天。你们可能更不会想到,稻草人竟会像人一样有器官,有四肢,而且可以正常使用,唯一与人类的不同就是,它没有脑子。
最吓人的当属铁皮人的故事了。因为他被人切去了四肢,他会去找铁匠接上。就连头和肚子也是如此,真是难以想象他是怎样活下来的。
这本书真是让我懂得了不少: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够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在别人需要你帮助的时候,要伸出援助之手,这样就会结交新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这样一定会了解不少的;团结的力量无限大,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团结,这样才会胜利。
虽然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却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即使已经下了课,但我还是久久不想从书海里出来。
《绿野仙踪》读后感14
经过一周的“勤耕不辍”,我终于读完了《绿野仙踪》这部小说。里面曲折的情节和优美的故事深深折服了我!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的鲍姆。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姑娘多萝西被一阵威力惊人的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要想回到家乡,她就必须去绿宝石城向伟大的男巫——奥兹寻求帮助。多萝西在去绿宝石城的途中,遇到了一个想有大脑的稻草人,一个想得到心的铁皮伐木工,还有一只想获得勇气的胆小狮子,他们结伴向绿宝石城进发,路上经历了千难万险,但他们没有退缩,最终每个人都如愿以偿。
《绿野仙踪》这本书充满了光怪陆离的幻想和生动活泼的气息。最打动我的是其中流露的真、善、美。每当有其中一人遇到困难,其他人绝不会置之不理,而是努力地营救对方。比如,当他们遇到凶猛的怪兽“卡利达”时,狮子甚至舍命同它们搏斗!而狮子被奸狡的西方女巫关起来做奴隶时,多萝西悄悄地给它喂食。这些真诚善良的故事攥住了我的心,相信也一定会攥住你的心!
《绿野仙踪》读后感15
自从我读过《绿野仙踪》后才知道什么叫善良、勇敢和友谊。
我是认为多萝西有以上几点优点,因为如果我看见一个稻草人、铁樵夫会说话的话,我可能就会尖叫一声,然后一溜烟就跑了,但多萝西没有;如果我看到一只狮子,肯那个早吓得昏到了,但多萝西没有;如果他们几个没有同心的意志和友谊,他们是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总而言之,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在一起,有着纯纯的友谊,大大的勇敢,多多的善良和多多的智慧,才让所有人都把心中的梦想实现了。
《绿野仙踪》读后感16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绿野仙踪》,这本书特别的好看,书里有个女孩叫多罗西,她非常勇敢、聪明、乐于助人。
有一天,龙卷风把多罗西和她的小狗多多吹到了另一个国家,多罗西特想回家,她开始了回家的旅程,在回家途中,她遇到了想变得聪明的稻草人,又遇到了想有颗心的铁皮人,还遇到了想变得胆大的狮子。他们一起互相帮助,不畏艰险,最后勇敢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多罗西她勇敢的面对困难,她真有勇气。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面对、克服。我要向多罗西学习,学习她的勇敢,不怕苦难,团结伙伴。我以后要刻苦努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绿野仙踪》读后感17
暑假里,我看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故事里的多萝茜很善良,她和享利叔叔还有埃姆婶婶住在一起。有一天,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陶陶没来的及躲进地洞,就被龙卷风卷到了另一个国度翡翠城,压死了邪恶的东方女巫,她非常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她一路上遇到了没有头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一起上路打败了西方女巫,到了奥兹国,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他们非常的勇敢,非常聪明。朋友很重要,很珍贵,所以多萝茜与她的朋友们互相友爱、团结一致,战胜了困难,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我们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团结一致,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我要向多萝茜学习,遇到困难冷静思考解决,乐于助人,做个勇敢坚强的人。
《绿野仙踪》读后感18
我终于读完了《绿野仙踪》。
多萝茜和她的小伙伴最后都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多萝茜回到了她的家乡,稻草人得到了一个脑子,铁樵夫得到了一颗真诚善良的心,胆小狮增加了胆量,他们都很高兴我也替高兴,我要向他们学习,客服困难,学到更多知识。
《绿野仙踪》读后感19
最近,我们读了一本书,名叫《绿野仙踪》,我被这本书迷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把它读完了。
这个故事讲得是:小女孩多罗茜被一阵旋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地方,为了回家,她在女巫指引下去奥芝国寻求帮助。一路上,她结识了三个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多罗茜和朋友们相互帮助,最后她终于回到了家中,而朋友们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绿野仙踪》读后感20
我有一本书——《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终生受益,懂得了朋友的友谊最宝贵。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女主人公为了救小狗,被龙卷风卷到了异国他乡,她十分想念家人。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到家乡,远离这陌生的地方。在路上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的狮子。他们一路到了神魔愿望度可以实现的王国。结果他们发现这里的国王是一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他们中间只有女主人公没有实现愿望。她又奔波别处,最终回到了家。
他们的友谊是多麽的让人羡慕。当稻草人被困在河中间,他们不顾危险把稻草人救走,在胆小的狮子遇难时,他们也齐心协力的把狮子救了出来,他们的友谊是多麽可贵。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我懂得了友谊最可贵,友谊是买不来的。
《绿野仙踪》读后感21
有一个叫多萝西的小姑娘,她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陌生又神奇的地方,回不了家。为了回家,她就开启了去寻找大魔法师奥芝的旅程。(奥芝能施展魔法让很多人完成愿望,是个好人。)
在寻找奥芝的途中,她和心爱的小黑狗托托遇见了;遇到了一个要去找智慧的稻草人;一个要去找心的铁皮樵夫;一头要去找回胆量的狮子,于是大家结伴同行。他们跨过千山万水,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困难,稻草人很有智慧,铁皮樵夫有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却十分勇敢。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到达理想的港湾。达到每一个目标,都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所想的事情一定会出现的。
《绿野仙踪》读后感22
《绿野仙踪》主要讲了一个活泼、天真的小女孩多萝茜的奇遇。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多萝茜被龙卷风吹到了芒奇金国。她在这个国家交了许多朋友,后来他们一起来到奥兹国。奥兹国的国王说:“你们去考德林国,这个国家的女王能送你们到你们想去的地方。”于是他样来到了考德林国,女王把她的朋友送到了他们想要去的地方。女王最后告诉多萝茜她的.银鞋可以帮助她回到堪萨斯大草原。最后也回到了那个美丽的大草原。
读完我觉得,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一定会得到最好的回报!
《绿野仙踪》读后感23
大家一定读过很多书籍吧!那你都读过什么书呢?下面我们就来把你读过书后的感想来交流一下吧!
我看的书是《绿野仙踪》,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把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吹到了遥远而又神秘的奥芝国。在旅程中,他遇到了一心想得到智慧头脑的稻草人、想要一颗真心的铁皮人和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狮子。一路上,相互帮助,克服了困难,在实现自己的愿望时,也获得了宝贵的友谊。
在这仅仅十六章的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人要诚实守信,互帮互助、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时,要想尽办法来战胜。还懂得了,友谊是很 宝贵的,使用金钱卖不回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友情。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不少道理,所以,我喜欢。
《绿野仙踪》读后感24
星期五的早上,我坐在书桌前回忆我暑假看的书有《绿野仙踪》、《格列佛游记》、《海底两万里》、《昆虫记》、《父与子》其中我最喜欢看《绿野仙踪》,看到小女孩多萝茜被一阵旋风刮到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地方,为了回家,她在女巫的指引下去奥芝国寻求帮助。一路上,她结识了三个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多萝茜和朋友们互相帮助,最后她终于回到了家中,而朋友们也找到了属于自己幸福。
这个暑假我很开心和充实!
《绿野仙踪》读后感25
今天,我读了《绿野仙踪》—稻草人展神威。我觉得稻草人很可怜。
因为他为了救朋友自己被困在河中间。多萝茜伤心地哭了。一只鹳鸟飞过来帮助她。鹳鸟问:“你怎么哭了”?多萝茜说:“我们的朋友稻草人为了救我们他被困到了河中间了”。鹳鸟问:“稻草人重不重?” 多萝茜说:“稻草人可轻了。”鹳鸟飞到河中间把稻草人救上来了。鹳鸟和稻草人都乐意帮助人,都很善良。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乐意助人的好孩子。
《绿野仙踪》读后感26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写得《绿野仙踪》。
书中讲述了善良而勇敢的小姑娘多萝西和她的宠物小狗托托被一股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多萝西为了和自己的亲人亨利叔叔和爱姆婶婶团圆,开始了神奇之旅。在这路上,她结识了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大脑的稻草人和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五人结伴同行,去寻求法力无边的翡翠城统治者——奥芝大王的帮助。路上,他们历尽艰险,碰到了许多古怪的人和事:让人沉睡的婴粟花田,乐于助人的田鼠王,可怕的西方恶女巫,会捉人的树……
最终,他们借着勇敢、不屈服的毅力和珍贵的友谊见到了奥芝大王,并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没有事情难住我们。
《绿野仙踪》读后感2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小说《绿野仙踪》,这个故事主要是讲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叫”芒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北方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芝大王帮忙送她回家,一路上遇到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互相帮助,历尽艰险,遇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终,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实现了各自的愿望,达成了目标。
通过阅读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要勇往直前,开动脑筋,拿出勇气,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就像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以前遇到不会的题目,总是空在那边,找妈妈帮忙。 现在,我会仔细把题目多读几遍,反复推敲,认真理解题目的意思,有时就把难题解决了。
我相信,只要开动脑筋,拿出勇气,就能战胜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绿野仙踪》读后感28
小时候,我看《绿野仙踪》看入迷了,发现原来人生还这么美,歌舞片里面每一个人都很善良,每一件服装都很漂亮。
焦雄屏问吴宇森:“你最喜欢的三部电影,除了《阿拉伯的劳伦斯》、《独行杀手》,还有一部是?”吴宇森回答:“《秋水伊人》,一部60年代的法国电影。我身上的浪漫主义因子和唯美主义情结,深受这部电影的影响。”
创立“吴氏暴力美学”的导演吴宇森,童年时最爱看的,却是歌舞片。回顾往昔,谁能想到,当年只关注“阳刚”世界的男人,现在只想拍摄一部真正浪漫、真正凄美的女性的诗史般的电影。
《绿野仙踪》读后感29
我有本好故事名叫《绿野仙踪》。
可爱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过着简单的生活。
龙卷风来了,把多萝西和小狗托托卷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突然,一个仙女出现了,说:“想回家,就先找奥茨大王。”于是多萝西带托托出发了,路上,他们遇稻草人,他要一个会思考的脑子;铁皮人要颗鲜活的心脏;胆小狮要胆量。他们一起去找奥茨大王,爬山涉水,想方设法解决了一个一个的难题,打败了凶猛的虎头熊。最后终于见到了奥茨大王,可是奥茨大王要他们打败西方魔女,他们用桶水打死了西方魔女。因为西方魔女什么都不怕,唯一害怕水。但是奥茨大王是个老头,于是多萝西就靠自己的力量回家了,伙伴们的愿望也都实现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书,因为多萝西和伙伴们拥有智慧和力量,战胜一切困难。
《绿野仙踪》读后感30
听别的同学说《绿野仙踪》很值得我们读,我就叫妈妈给我买一本,看起来很不错。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小女孩和小狗被一阵风吹到了别的国家,她十分想念自己的亲人。于是,她找呀找,没有找到亲人,但是在第三天的时候她找到了稻草人、胆小的狮子、和铁皮人她们组成了一个团队,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打败了强大的恶女巫。奥芝麻实现了她们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颗心,铁皮人得到了大脑,胆小的狮子也得到了勇气,做了百兽之王,打倒了可怕的怪兽,把小女孩安全地送回家,她和家人团聚了。
我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今后不管有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团结,就可以化险为夷,只要团结就没有做不了的事情。
《绿野仙踪》读后感31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美国弗兰克·包姆写的《绿野仙踪》。我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 书里描述了一个奇妙动人的童话:多萝茜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去奥茨国历险。在多萝茜和她的伙伴稻草人、铁皮人、狮子经过许多困难后,找到了传说中的奥茨,可是,奥茨不是一个伟大的魔法师,只是一个小老头,多萝茜他们很失望。但是,历经磨难的他们最终靠自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受到: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实现自己的梦想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就像这个故事里描写的那样。
我以后一定多读书,找到藏在书里的那颗闪亮的明珠,指引自己不断向前。
《绿野仙踪》读后感32
我看完《绿野仙踪》这本童话故事后,我被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文中的主人公多罗茜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天空乌云密布,突然刮起了龙卷风把多罗茜刮到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她没有哭,勇敢的面对已经发生的一切,她想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交了几个好朋友,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理想,他们就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克服了很多次困难,最终实现了他们的理想。以后我遇到困难也要像多罗茜一样,坚强一点,积极动脑子想办法克服所有困难险助,和同学之间和和睦相处。共同对付坏人。
《绿野仙踪》读后感33
读《绿野仙踪》这篇作品我知道有一个女孩,她的童年里充满书香。
所以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不穿越,便可博古通今;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久为之,便会温文尔雅;读书可以抵挡污秽,净化心灵。
这本书所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要来翡翠城的故事,他们一路上仅过了很多特别的苦难,最后成功的到达。
可是这个小女孩虽然辛苦但是她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往前冲,从来没有放弃过。
这就是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
让我们一起走进注音版“世界经典名著阅读馆”,让那沁人心脾的芬芳浸透我们的心灵,让我们的童年充满书香……
《绿野仙踪》读后感34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受益匪浅、感受颇深。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女孩罗茜、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为实现各自的愿望,一起前往翡翠城,寻求伟大魔法师奥芝的帮助,最后终于凭借自己的力量打败了西方坏女巫,实现了各自愿望的事。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团结合作的事情:在一年一度的拔河比赛中,我们班与三班开始了比赛,随着体育老师的一声哨下,比赛正式开始。只见我们班同学个个鼓足了劲,身子下弯,手个脚都努力向着自己的方向拽,可是三班的同学个个也不示弱,用九牛二虎之力向后拉。绳子中间的红绸子左右移动,我班同学全部像汽车加满油一样使劲向后拉,三班同学由于心不齐,用劲不一致,我们班胜利了,所有的队员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了。
这些事情说明了只要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困难、取得胜利。有句名言说的好:“五人团结一只虎,十人团结一条龙,百人团结象泰山。”呀!
《绿野仙踪》读后感35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叫多萝西的女孩和她的小宠物托托被突如其来的旋风吹到了神秘的奥芝国,然后开始了一段奇妙的冒险之旅。
多萝西在路上结识了三个好朋友,分别是:想要一个脑子的稻草人、想要一颗心的铁皮人和想要获得胆量的胆小狮。他们一路上勇往直前,不管是遇到什么危险都齐心协力地去克服,最终经过了千辛万苦、重重磨难,最后都实现了各自的愿望。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广交朋友,帮助朋友。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之间应该伸出友爱之手,互相帮助,齐心协力,不被困难所打到,不轻易放弃,而应勇敢面对,共同克服困难,走上成功之路。
《绿野仙踪》读后感36
《绿野仙踪》讲述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姑娘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陌生而神奇的奥兹国,她靠自已的智慧、善良、友爱、勇敢,成功回到自己家乡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影响就是多萝茜姑娘在路上搭救的朋友鼎立相助,要不是他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他们谁都不能达成各自的愿望。在多萝茜的朋友都达到自己的愿望后,他们还没有忘记自己的好朋友多萝茜姑娘,帮助她返回她的家乡。
多萝茜姑娘还很勇敢,敢于和邪恶作斗争。多萝茜姑娘有一双银靴,西方魔女做梦都想得到这双它。一天多萝茜姑娘正要打水拖地,西方魔女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向她银靴,多萝茜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抄起手中的水桶,往西方魔女身上一泼,没想到西方魔女最害怕的克星就是水,称霸一世的本文魔女的这样死了。
假设是我,见到穷凶极恶的西方魔女,一定吓的魂都飞了,哪还敢反抗?
西方魔女是书中的一个反面人物,象征着坏人,多萝茜和她的朋友则象征着正义的力量,邪恶是永远打不败正义的。我们小孩遇到坏人坏事的时侯要沉着冷静,可以采用多种多样方法应对,不一定非得打架,可以宣传、通风报信等。
《绿野仙踪》读后感37
今天,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完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里面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和她的小狗——托托,在一场大旋风中,被带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度。在这里,她认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没有胆量的狮子,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大家互相帮助,历尽艰险,遇到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想找到奥芝帮他们实现愿望,但奥芝有个条件;要实现愿望就要先杀死西方坏女巫。这虽有很大的难度,但多萝茜他们并没有退缩,依靠团结的力量,杀死了坏女巫,奥芝帮伙伴们实现了愿望,多萝茜和托托也回到了家乡,和失散的亲人——亨利叔叔、爱母婶婶重聚在一起。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了朋友是珍贵的、重要的。因为如果多萝茜没有遇到铁皮人、狮子和稻草人这些朋友,就不可能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所以我们同学就是朋友,应该互相帮助,朋友是无价的,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确定的目标向前行驶去,在前进的路上勇往直前那样的事、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如果我们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朋友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这样你自己心中所想的美好就已经再向你招手了。
《绿野仙踪》读后感38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故事书,名叫《绿野仙踪》。
小女孩多罗茜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可怜的孤儿,她住在美国堪萨斯州一个牧场的小屋里。一天多罗茜正在小木屋里和她的小狗托托玩耍,突然天上刮起一股巨大的龙卷风,把小木屋和她们一起卷上了天空,在天空中越飘越远,多罗茜跟它的小狗托托都很惊慌,不知道自已会在天空中飘向哪里。
风终于了,小木屋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多萝茜不知道自己被风刮到了什么地方,她推开门一看,啊!好漂亮的地方,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地,一条小河蜿蜒盘旋在草地中间,像一条银色的带子铺在绿毯子上,草地上点缀着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花,美丽极了!原来多萝茜被刮到了一个叫“芒奇金国”的地方,那里的每个人长得差不多都一样,多萝茜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看到什么东西都很奇怪。
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在“芒奇金国”逗留了一些日子,她们想家了,她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她开始踏上的艰难的回家之旅。
在回家的路上她遇上了很多困难,同时也结识了新朋友可爱的稻草人、善良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一起翻山越岭,稻草人帮助大家赶走了来捣乱的乌鸦,铁皮人帮肋大家吹断了挡路的树枝,狮子把大家一个一个背过了河,他们齐心协力的克服困难,一起战胜了凶暴可怕的巨蛛兽,最后打败了最邪恶的西方女巫。稻草人想给自己要一个脑子,铁皮人想要一个心脏,狮子想要一个胆量,他们一起要去“奥芝国”实现自己的愿望。
在去奥芝国的路上他们有说有笑,遇到困难互相帮助,真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奥芝国完成了自己的愿望。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梦想不畏艰辛的那份执著,他们那种可贵的互相帮助的友谊更值得我们去学习。多罗茜和伙伴们团结起来一起战胜邪恶,这也使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神奇和伟大。
《绿野仙踪》读后感39
最近,我刚读完《绿野仙踪》这本书,作者通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绿野仙踪》说的是: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罗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
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文中写道:“多萝茜和她的朋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磨难,仍然有坚强的信念”回顾我们的生活中,想一想,现在有多少家庭都是独生子女,都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爷爷、奶奶们的“小公主”“小皇帝”。
干什么事都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替自己做,从来也不用自己动手做一下,也不能实践一下,总是不能干一些自己利索能及的话,在一本童话故事书里一个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的小学生不会自己穿衣服,使用筷子,埃莉诺、罗斯福夫人曾经说过:“和一个陌生人会晤并开始一种关系,这是生活中最令人感兴趣的。”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位著名的国际外交家,小时候竟羞羞滴滴,所以我们应该有勇气,胆量去面对生活。《绿野仙踪》吸引我的不仅是它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努力发现、发掘自己的优点,给自己以信心和希望。
书中的稻草人希望拥有一颗智慧的头脑;铁樵夫希望自己有一颗跳动的心脏;胆小狮希望自己拥有勇气和胆量。而其实稻草人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脑子比谁转得都快,总能想出一个个机灵的点子;而铁樵夫很有爱“心”,时时助人为乐;胆小狮在危险的时候也会胆大起来,甚至敢与怪兽奋力搏斗……
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如果自己打破了自己不敢战胜的东西,那么你就会越来越会超越自己!我们应该学习这里的主人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努力奋斗。
《绿野仙踪》读后感40
国庆长假,我读了一本童话书《绿野仙踪》,它是由莱曼·弗兰克·鲍姆编写的,读这本书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耐心一气呵成的读完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只有在电视和电影中出现的梦幻。书中的故事对我触动很大,我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我,自信且勇敢。
《绿野仙踪》以虚构的奥兹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兹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路上,她先后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胆小狮子——他需要胆量。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大术士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胆小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的一言一行影响着我,多萝茜仿佛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发生这样和那样的变化。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很不好意思。因为以前,我一看见狗就害怕哪怕是个死掉的小虫子。有时我会问自己:以前我每次到考试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担心考不好而占据我的脑海,占据我整个考试的全过程,为什么在生活中明明一个人能完成的事情总要依赖父母和他人,甚至晚上睡觉要将灯开到天亮,看完这部童话后,我找到了榜样,多萝茜的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激励我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有多萝茜做榜样我一定能做到!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找到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我要把这本书介绍给所有以前和我一样自卑,懦弱的少年朋友。
《绿野仙踪》读后感4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受到了很多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胆小如鼠的狮子之间的故事。
在一次龙卷风后,小女孩多萝茜和他的小狗被吹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奥兹国。一路上,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狮子。它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跟随小女孩一起去找魔法师完成心愿。
他们一路上历经千难万险,互相帮助,携手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魔法师——奥兹国王。奥兹答应他们只要杀死了西方女巫,就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战胜了邪恶的女巫。他们如愿以偿地实现了自己的心愿——没有思想的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袋,生了锈的铁皮人有了美丽善良的心,胆小如鼠的狮子有了勇气和胆量。小女孩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见到了思念已久的婶婶和叔叔。
读了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团结互助的重要性。我和同学们也要像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才能一同进步。
我更体会到了人要有远大的理想,并要为实现理想而不断努力。即使中途遇到很多困难,也不能半途而废。要用勇敢和智慧来战胜它,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绿野仙踪》读后感4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是美国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这本书非常好看,讲述了一名小女孩多萝茜,因为一场龙卷风被卷到了一片陌生的土地里,为了找到回家的路,她和她路遇的小伙伴们一起克服种种困难,最后通过智慧、友爱、勇敢全都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故事中多萝茜和她的伙伴们都非常友爱。有一次多萝茜和胆小狮采毒罂粟花时,他俩被毒晕了过去,铁皮樵夫和稻草人就把多萝茜抬到了安全的地方。田鼠和稻草人、铁皮樵夫又做了一个小推车,把胆小狮也抬到了同样的地方,他们醒了后,田鼠还给了多萝茜一个哨子,说:“如果需要帮忙,就吹哨子吧!”这就是他们之间真挚的友爱之情!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同学和朋友之间也要相互友爱、互帮互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用真挚的友情获得朋友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获得更高更好的结果。
林肯曾经说过:“人生最美好的东西,就是他同别人的友谊。”《绿野仙踪》在我心中开启了一扇友谊和友爱的大门,引导着我走向更广阔的未来。
《绿野仙踪》读后感43
寒假期间,和儿子一起读了童话故事《绿野仙踪》,感触颇深。说来惭愧,从小到大没怎么接触过儿童文学,我的童年的确有过丰富的玩耍,但要说也有丰富的儿童文学阅读,就不是真实的情景了,尤其是这些世界名著。现在一读,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就像是吃到了小时候的二分钱冰棍,现在的食品多种多样,可是我们这一代很多人却对那冰棍久久不能忘怀,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美味。
今天,我读完了《绿野仙踪》,《绿野仙踪》讲的是一个女孩子多萝西被龙卷风吹走了,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不知道回家的路。
一天,一些人路过了她家,其中一个女的说:“你家的房子压住了东方坏女巫。”多萝西说:“我从来没有杀过人。”那个女人说:“你什么也不用做,我就是一个女巫,但我是好女巫,人们热爱我。”这时其它几个人叫起来,好女巫看了一眼就很想笑起来,坏女巫已不见了,只有一双银鞋在地上。多萝西拿走了。好女巫说:“北方和南方是好的女巫,东方和西方是坏的。”多萝西说:“我真想回到我的家。”好女巫说:“也许奥芝能帮你,他是个术士。”“他在哪里?”多萝西说。好女巫说:“你顺着黄砖路走,走到奥芝国就能见到他了。”
她一路上认识了好多的好朋友,有稻草人,铁皮樵夫,狮子。
他们到达了目的地,都实现了各自的心愿。只有多萝西,没有实现。一天,奥芝做了一个热气球,但是,热气球先飞上了天,多萝西还没有上去,那也就没办法了。
最终,她用很鞋的魔法,回了家。
作者通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塑造了善良、勇敢、坚强、乐于助人、为理想坚持不懈的奋斗的主人公形象——多罗西。
在读书和孩子的过程中,我感觉到儿童文学作品最简单地把深刻的道理说清;最幽默地讨论哲学,让艰辛、危难都变得好玩,不让人望而生畏,不让觉得困难和阻碍好似高山。读这样的童话故事会让人感到乐观和浪漫。一个成年人,想让自己很单纯是很困难的事情了。很多时候,心里这样想着,嘴上却还是要那样说。心里想很干净很透明,可是很容易又混沌起来。和孩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在最简单的人性模式里面,和孩子一起很单纯地喜悦着、悲伤着;看着孩子单纯的泪流,那一刻自己心也变得很干净、很透明、很纯真,仿佛自己也回到了童年……
这样的作品让孩子把非常奇异的想象力、非常美妙的心愿、非常善意爱心都搁入自己的头脑里,搁进思维和精神中,它不像是一棵树的成长是眼睛所看的到的,但是只要孩子成长,它就好似一片绿荫会伴随孩子的一生。同时,也把善良勇敢的品质、团结友爱乐于助人、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教给了孩子。让孩子把书中的形象当成自己的榜样,在长大的道路上健康、快乐的成长。让孩子有个美好的童年。
诚然,童年的阅读,总是要依靠成年人的理解、关怀、计划和支持的。这虽然会花费我们很多时间,但这却是了解和教育孩子的一个好机会。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增进了孩子和家长的感情,可以培养他的爱心、同情心,教育他乐于助人、帮助他形成积极进取、坚持不懈等优秀品质。
和孩子一起阅读有益于孩子,有益于家长。
《绿野仙踪》读后感44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绿野仙踪》,它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刚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我真有些担心自己不能坚持看完。但是,从第二章开始,我就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看着这本书,我如痴如醉,我的心被故事中的每个惊险、新奇和美丽的情节牵动着。
《绿野仙踪》是由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创作的。书中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多罗茜带着我们从灰色、没有一点生机但却充满亲情的堪萨斯大草原“飞”到了神奇、美丽的国家——奥兹国。在那里,多罗茜认识了稻草人、鉄樵夫和胆小狮。他们虽然各有各的缺点,虽然没有女巫的魔法,虽然没有飞猴的强大的力量,但这三个人却用智慧和同心战胜了所有的困难,并且每个人都得到自己想到的东西。最后勇敢的多罗茜也把我们带回了她日思夜想的温馨的堪萨斯大草原。我真的好为他们高兴啊!
《绿野仙踪》这个故事,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曲折、神奇的故事情节,更是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数的启发。其中给我启发最大的一点就是:干什么事情都要一心一意,要有顽强的毅力和耐力,这样你才能成功。在故事的第十一章中,多罗茜遇和同伴遇到了熊头狮,被熊头狮追赶的情况下,他们机智地过了一个深崖,也借机杀死了熊头狮;在第十七章的时候,多罗茜和同伴在对抗西方魔女的时候,她失去了身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是被抓就是被杀……看到这些,我都为她们的悲惨遭遇流泪了。我想:多罗茜一定想放弃了吧,她已经没有办法了。但是,多罗茜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遭遇,她心里都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回家,要回到亲人身边。正是因为她的非凡的毅力,使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了,也帮助了同伴们实现了他们的愿望。多勇敢的小女孩,我好喜欢她啊!但是看看我自己……
在生活中,我总觉得自己做事情有头无尾。就比如上个学期一开始,我给自己订下一个目标:把字练漂亮。我认真地订好计划,打算每天至少练一张钢笔字。一开始,我非常用心,也很有兴趣,每天放学练一张。可是不到几个星期,我就开始偷懒了。有时候因为作业多,我就想今天太累了,明天再补一张吧!有时我又对自己说:今天要早点睡觉,明天老师说要早点到学校呢。就这样,我坚持不下去了,半个学期过后,我就放弃了,我的计划也就半途而废了。我就因为这几只小小的“拦路虎”放弃了自己的目标,而书中的多罗茜却是那么的坚强的面对困难。我觉得自己好惭愧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决定向多罗茜学习。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因为一点点困难而放弃,因为只有做事有毅力的人才能成功。我太感谢老师推荐这本书给我看,让我学到了这么多。不过,听老师说,还有很多好书里都藏着很多道理呢!我决定要多看其他课外书,我想要从书中学到更多的道理。同学们,你们也快拿起书吧!也许你会学到更多呢!
《绿野仙踪》读后感45
《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而又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的奇遇。
文中的主人公多萝西生活在堪萨斯州的一个牧场上,因为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而被吹到了奥兹国。在她漫长的归途中,虽然碰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但也让她认识了许多好伙伴:有一心想要得到能够思索的脑子的稻草人,有一味想要一颗活跃的心的铁皮伐木工,还有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狮子。有时我在想:这些过去经历各异的人物为什么每次遇到危险都能够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呢?他们靠的是什么?靠的是相互之间的同情爱护,团结一致的顽强奋斗。例如:遇到个头比狮子还要大的怪兽穷追不舍,稻草人想出主意,在怪兽正要过桥时,让伐木工把深沟这边的树梢砍断,使桥坠入沟底。如果多萝西没有这些朋友的帮助,她就肯定回不了家,有可能会流落街头,也可能会变成别人的奴隶。这又一次让我感悟到了朋友的重要性。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西的坚强和勇敢也令我很敬佩。特别是当邪恶的西方女巫摔坏了铁皮伐木工拆散了稻草人,囚禁了狮子,把多萝西当女佣,我为他们感到惋惜时,多萝西却并没有放弃,她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女巫,拯救了伙伴。这个片段令我至今难忘。
今后,我要向书中的多萝西学习,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和她一样,经过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绿野仙踪》读后感46
《绿野仙踪》大概讲了多萝茜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奇怪的国家——奥兹国。她遇见了一个仙女,并且询问仙女怎么样才可以回家,仙女告诉了她方法。在回家的路上多萝茜遇上了千奇百怪的人,他们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队伍,彼此成了亲密的游伴,在历经艰难坎坷的行程中,团结协作,风雨同舟、患难与共,战胜了千奇百怪的苦难和折磨,最终实现了各自的心愿。
在这个队伍中,铁皮人想要活跃一颗的心,稻草人想有一个聪明的脑袋,小狮子想要拥有勇气。他们都有缺点也都有优点。但是他们勇敢的面对了。所以只要努力,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到。不要没有自信心。
通过这个故事我学会了一个道理,就是:不管遇到什么苦难,都要勇敢的去面对。要是你胆小的话,就不会实现自己的心愿,所以我们学会勇敢,拥有一颗勇敢的心。
绿野仙踪读后感3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绿野仙踪》。当我看到书皮上的图案时,就觉得里面的内容一定很丰富,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书了。
它用非常清楚的语言说了美国堪萨斯的小女孩多萝茜的故事。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刮到了遥远的芒奇金国。为了回家,在北方女巫的指导下,找奥茨大王帮助。一路上,她认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它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和多萝茜一起去奥茨国。
在去奥茨国的路上它们发生了许多事情,随着这些事情的发生,没脑子的稻草人有了脑子,没心的铁樵夫也有了心,胆小狮也有了胆量,而多萝茜回到了堪萨斯大草原。这是它们一路团结友爱、不畏艰难的结果。
读完了这本书,这个圆满的句号让我感到多萝茜它们的团结和勇敢,让我知道了团结、勇敢的重要性,它们都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绿野仙踪》读后感47
多萝西和狮子还有稻草人走过了一个森林,来到另外一个森林,看见许多野兽在举行会议。一只最大的老虎告诉狮子:“万兽之王,这个森林里有一个怪物,它有八只脚,身体像大象,脚长的像树干,你能帮我们战胜仇敌,给森林里的野兽带来和平吗?”狮子答应了老虎,找到了正在睡觉的怪物,勇敢的战胜了怪物,成为了森林之王。
他们平安的走出了这个大森林,来到一座山前,遇到了好多奇怪的人。他们是没有手臂,会射头的大头人,狮子和稻草人都打不过这些奇怪的人。这时候稻草人说:“多萝西,你还有一次召唤飞猴的机会,你可以召唤他们来帮助我们!”多萝西召唤来了飞猴,飞猴用手臂拖着多萝西平安的越过山头,把多萝西送到了桂特林的国度。
我要向狮子学习,像它保护森林里的野兽一样,勇敢的保护我的爸爸、妈妈!
《绿野仙踪》读后感48
暑假里,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是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里面讲了小女孩桃乐丝扣人心弦的冒险故事。
桃乐丝一开始被龙卷风吹走,不得已踏上了冒险旅途,途中他遇到了,铁皮人、稻草人和狮子,铁皮人需要心,稻草人需要脑子,而狮子需要勇气,桃乐丝则需要回家。他们经过了许多地方,经历了很多冒险,终于找到了法师奥芝,法师奥芝让他们杀掉西方恶女巫,他们通过自己勇敢的行动杀掉了女巫,但他们发现奥芝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他们的愿望都实现了,但是桃乐丝却错过了回家的热气球,但是最后,她通过银鞋的魔力回了家。
我相信凡事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之后,才能有所收获。如果没有劳动的话,就根本没有果实。果实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赚来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每一分付出都会等于一份回报。
《绿野仙踪》是一本精彩的好书,我非常喜欢。
《绿野仙踪》读后感49
寒假里,我又把《绿野仙踪》这本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而这次带给我的收获却与以往不同,它又使我结交了一位好朋友——多萝茜,而且在读的同时,我感受到了快乐,它还带给我了勇气。
拥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的小姑娘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美丽的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席卷了整个草原,多萝茜被刮到了一个既美丽又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当然,在那儿多萝茜还交了好几位朋友,分别是稻草人、铁皮樵夫和小胆狮。最后几位小伙伴分别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多萝茜也如愿以偿,回到了大草原。
读完这本书,带给我启发的是乐观向上的小姑娘多萝茜。难道你能像多萝西一样坚强,勇敢地奋斗吗?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云台山爬山。爬到半中央,我已累得气喘吁吁,便请求爸爸妈妈坐索道,而妈妈却在一旁鼓励我:“你还记得《绿野仙踪》中的多萝茜吗?她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是想尽一切办法克服还是退缩啊?”听了妈妈的话,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带起头向山顶爬去。爬呀爬呀,一步一步地向山上爬······爬到了山顶,我有种征服世界的快感。
我们应该学习多萝茜,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努力奋斗!
《绿野仙踪》读后感50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绿野仙踪》。
小女孩多萝西住的那个地方经常刮龙卷风,所以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修了一个地洞。有一次刮龙卷风了,爱姆婶婶婶婶和亨利叔叔早就跑进了地洞,多萝西抱着小狗托托正要向地洞跑去,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龙卷风竟把她的房子吹走了。多萝西被吹到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在房子落地的时候她压死了东方的坏女巫。北方的好女巫来了,多萝西请求把她送回好的家乡,好女巫让她去找奥芝。在去找奥芝的路上她遇到了稻草人、铁皮人和大狮子。这几个小伙伴都有自己的愿望。稻草人想有一个聪明的大脑,铁皮人想有一颗善良的心,狮子想有一个好胆量,而多萝西想回家。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奥芝并杀死了西方女巫,才知道奥芝是骗人的,她并没有神奇的魔力。
这本书太吸引我了,我最喜欢发现真相这个故事,多萝西发现奥芝不是大术士,她和她的朋友都非常伤心,因为自己的愿望实现不了了,其实除了多萝西其它人的愿望都在自己的努力中实现了,最后是南方的好女巫帮助多萝西实现了愿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能解决任何困难。



